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关键词: 检查和 违章 隐患 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精选10篇)

篇1: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原则,检查包括员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度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检查和日常检查。

第二条 安全检查内容: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第三条 日常检查分为岗位员工自查的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岗位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第四条 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进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第五条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为重点。

第六条 综合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深入生产现场检查。

第七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的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一、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主管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二、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三、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2: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一、目的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护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内容、原则、形式和要求;适用于吉林森煌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三、定义

3.1安全检查:指为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3.2安全隐患:是指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3隐患治理:指为纠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开展的各项工作,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四、工作程序

4.1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并按照本公司制度管理程序进行审批,以正式文件发布实施;

4.2公司安全环保部应当建立对承包、承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4.3各部门负责日常检查与周检查,安全环保部负责综合检查、节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

4.4每次隐患检查前要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4.4.1相关部门组织隐患排查前需要进行认真策划,由组织隐患排查的部门、人员来确定具体排查工作方案

4.4.2特定的一次隐患排查,要有具体的要求和目的,如: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定期的排查专业管理需要查清现场实际情况等;

4.4.3每次隐患排查,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体的排查范围;

4.4.4排查方法的选择和确定需要充分考虑本公司客观实际、相关要求,保证排查方法可行并满足要求;

4.4.5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中应明确排查的要求,包括受检单位的态度、排查人员的责任心排查程序等方面; a排查人员要对被检查区域内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记录和档案;对现场环境设施、工艺、指标、显示、标识、作业等观察和记录;必要时采用仪器测量。

b排查人员要依据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作出判断,找出主要问题,即物、人、环境、管理几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时可以通过仪器进行检验

4.5应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公司应对各级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等级。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4.5.1企业应根据隐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评估方法,确定事故隐患等级;

4.5.2企业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台帐应反映隐患发现的时间、内容存在的部位、等级、整改时限、责任人等相关内容

五、排查范围与方法

5.1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活动。隐患排查要包括所有人员(包括各种外部人员)、所有活动(常规和非常规的)、所有场所(公司内部场所以及外部租赁场所等)、所有设施建筑物、设备及工器具等),同时还要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5.1.1专项专业检查可以针对特定的对象,但要对特定对象界定范围所涉及到 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全面排查; 5.1.3在一特定时间段内,公司组织的各种检查必须要覆盖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所有作业及管理活动等。

5.2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5.2.1综合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5.2.2专业检查主要是对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避雷设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设施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机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5.2.3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专项检查。

5.2.4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5.2.5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生产工艺、设备电气、安全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5.3隐患检查要求

5.3.1相关部门应当在充分了解掌握其特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使用、有效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5.3.2一般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或抽查,部门与班组可以相应增加综合检查的频次。

5.3.3春季安全检查要重点关注防雷、防静电和防解冻跑漏;夏季安全大检查要重点关注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防台风和防洪防汛;秋季安全大检查要重点关注防风和防冻保温;冬季安全检查要重点关注防火、防爆、防滑、防冻防凝和防煤气中毒。

5.3.4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点、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

六、隐患治理

6.1各部门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进行治理。方案内容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在隐患治理前明确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中的损失。6.1.1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事故隐患,由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可以不需要制定隐患治理方案

6.1.2有些隐患难以做到立即整改的,但也属于一般隐患,则应采取下达书面整改指令或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书面整改指令或问题整改通知单中需要明确列出如隐患情况的排查发现时间和地点、隐患情况的详细描述、隐患发生原因的分析、隐患整改责任的认定、隐患整改负责人、隐患整改的方法和要求、隐患整改完毕的时间要求等。限期整改需要全过程监督管理,除对整改结果进行“闭环”确认外,也要在整改工作实施期间进行监督,以发现和解决可能临时出现的问题,防止拖延。

6.1.3重大事故隐患,需要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1.4各部门或公司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6.1.5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a能消除和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

b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c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6.2应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6.2.1公司可以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6.2.2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时要注意隐患治理过程是否带来或产生新的隐患。

6.2.3属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组织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七、附则

篇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目前, 全国各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99 888人次, 检查企业67 515家, 累计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41 099个, 已落实整改28 552个。

各省级质监部门累计检查重点企业1 770家, 累计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1 846个, 已落实整改1 267个, 整改率68.6%。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主要包括:隐患排查和治理问题381个、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问题286个、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问题259个、使用登记问题215个、定期检验问题206个、现场操作记录问题179个。

各县市级质监部门累计检查企业65 745家, 累计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39 253个, 已落实整改27 285个, 整改率69.5%。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主要包括:定期检验问题8 837个、使用登记问题6 324个、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问题5 256个、隐患排查和治理问题4 990个、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问题4 948个、设备及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日常维保及检查问题3 935个、现场操作记录问题2 767个。

篇4: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摘 要:在目前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问题,对安全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文就安全环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应急管理措施。

关键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环保;应急管理;措施

1 油气输送管道当前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1 未完全尽责履职 在油气输送过程中,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企业,未切实履行其责任以及落实主体职责。部分企业在对油气输送管道的运行管理中未设置管理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的不全面,也没有配置专门的管道巡护人员和设备,对管道的巡查不仔细,对出现的异常情况也未作出及时的排除,对管道的安全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

1.2 政府部门的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部分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着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区域,对于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起着重要作用。但有部分政府部门,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没有充分考虑自身与村民的关系,并进行积极协调解决,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1.3 管道违章施工现象较普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时常出现建设或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不按规定油气输送管道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不通知管道权属单位偷偷施工,甚至不听从劝阻强行进行施工的现象,给油气输送管道运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1.4 对油气输送管道违法行为没有明确的执法部门 由于目前的油气输送管道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不明确,对于违章施工等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行为,更多的是管道权属企业与违法者协商解决,没有明确的政府执法部门介入,对违法施工者处以强制性的惩罚,对违法者没有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们的违法行为

2 油田安全环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安全环保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够 我国目前的油田管理制度仍不健全,导致执行困难、落实不到位。某些管理人员对自身的职责认识不够,以至于在安全环保工作管理和检查上欠缺力度,从而无法将安全环保工作开展落实。此外,由于制度不健全,部分油田企业不重视员工的安全环保培训,使安全环保培训流于形式,无法真正贯彻落实相关制度

2.2 安全环保工作效率低下 油田作业环境较为复杂,安全环保工作开展难度大,此外,由于经费不足,进一步增加了工作难度。对一些现存的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力的防范措施,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各种安全隐患日积月累,一旦爆发将为油田的安全、环保带来更大的危害。

2.3 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足 由于油田工作人员对安全环保重要性认识不够以及欠缺专业技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不严格按照安全环保相关制度进行作业,对各种安全隐患疏于防范。同时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油田开发作业中经常使用的放射性物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按相关规定要求摆放,存在较大隐患。

3 安全环保监督的措施

3.1 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部门 面对工作任务的紧迫形势,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安全管理体系,根据单位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另外,雇用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组成专门的监管部门,制订、完善部门及岗位职责,将安全监督的思想灌输到每个监督人的脑中,使各级领导引起重视,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员工安全生产

3.2 提高安全环保教育意识,建立明确的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领导干部应在平时的工作中尽职调查,时刻提醒员工,提高安全环保意识,确保员工正确和规范操作,使员工要真正实现安全环保生产。另外,可以合理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制定出全面的、符合我国实际生产情况的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完善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3 明确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每个部门的实际情况,相互协调沟通,制定出详细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并明确具体的檢查工作,制度一旦发布,从各部门管理层到基层施工人员,都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来工作,保证生产安全。在此基础上,每个部门之间也要互相监督,若发现违规操作应立即上报。

3.4 完善安全环保监督考核制度 根据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完善安全环保监督考核制度,发放到各生产单位班组、岗位。及时公布、及时落实、及时督促整改,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将考核、评比情况公开化,使每个被检单位的具体问题一目了然。同时可以警示其他单位、岗位人员,主动提前思考、反思自己,预防问题形成

3.5 构建安全环保新机制 围绕提高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水平的可操作性,监督站积极探索、实践,总结出一套适合的安全环保监督发展的新机制。通过日常实践,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将查出的问题进行统计,汇总整理、编制。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或者有害气体回收处理系统,改善生产环境,不能一味追求眼前的利益。

4 应急管理措施

4.1 加强预防 对于公共安全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预防意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必须将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准备

4.2 快速反应 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快速反应的本能,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及时获取完整和准确的信息,然后果断做出应对决策,迅速处置,将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灵活,在应急管理时应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4.3 损益合理 处理突发事件时,应结合突发事件给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危害性质,选择对公众利益危害更少的措施,并对造成损失的合法利益给予适当的补偿。

4.4 提高相关责任人的应急管理能力 实施应急管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提高自我警卫意识与自救互救的能力,学习专业救援、紧急救援等知识。相关责任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保障权力,在紧急情况下要视情况临机决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恶化的发展,对有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5 结语

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自身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员工操作流程,确保企业绿色安全生产,保证环境经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崇煜.安全环保监督及应急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中国技术新产品,2013(12):244.

[2]梁浩,陈玉军,陈强等.石油企业提高安全环保监督质量的对策研究[J].中国化工贸易,2014(18):212-212.

篇5: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南路桥一公司(以下简称一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一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办法适用于一公司所属各单位

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责任分工

第六条

一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一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一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第七条

单位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 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

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拌和场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易爆等燃料物资运输

(二)机务科

1、组织开展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 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检修部门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实验室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四)安全科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一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科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施工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易爆等燃料物资运输

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

公司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第十三条

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一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第十五条

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各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要求并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 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第十九条

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一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需一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一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一公司安全科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第六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一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6: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车间主任、安全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生产情况,对重点的车间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3、分管安全厂长,每年2—4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全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4、安全员,每月1次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对所管范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汇报厂部组织落实按期实施。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6、安全生产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7、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备案

8、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制度

篇7: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状况监督管理,使公务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部门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统一组织检查、各车驾驶员必须配合。

三、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由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安全员参加。

四、车辆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轮胎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是否磨损正常。

(5)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老化,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6)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7)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8)车身内外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9)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10)修理质量抽查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 月的修车情况。

(11)检查返修率是否规定标准从隐患排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整改、是否超过整改期限。

(12)排查人员及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并签字。

五、驾驶员自查及自查内容

驾驶员自查由驾驶员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交接班时应说明车况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做出整改方案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

2、检查脚刹、手刹是否正常,管路有无漏油现象。

3、检查轮胎、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 渗漏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等是 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七、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由营运生产部负责,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对总站检查的考核,由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各总站负责,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查。

4、公司参检部门(单位)及各总站,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站不漏线,线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1、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打印。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检查人员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2、检查原始资料要收存备查。

3、驾驶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公司收集保存。

篇8: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供电行业的工作任务繁重、专业技术要求高,业务种类包括电网规划建设、检修和技改大修、设备运行管理、电力负荷分配、需求侧管理等。受自然环境、社会因素、人为因素、设备自然老化等影响,这些业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同时也必将伴随着一些安全隐患,而这些安全隐患如果得不的及时、有效消除控制,有可能会发展成事故,直接威胁人们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所以对于供电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也是供电企业一项长期性、常态性的重要工作。

1 供电企业排查隐患重点

为了有效开展供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在全业务、全过程排查和治理的前提下必须有重点、有方向。基于供电企业各环节、业务的特点和重要性分析,供电企业隐患排查重点如下:

1.1 重要客户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

重要客户指的就是那些对供电稳定以及安全要求比较高的单位或部门,这些单位如果因为供电故障等原因引起无法正常使用电,则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应该对重要客户的供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重要客户的隐患排查与治理主要是对电网结构、供电设施、电源配置、应急电源、客户用电设施等进行检查;同时,检查重要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安全运行管理、有序用电方案是否执行到位。供电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配电网、设备作业隐患、自然灾害引起的风险进行分析,布置下一步整改完善措施。发现不符合规定或是达不到客户要求的尽快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必须落实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计划、整改项目等等,然后一一进行落实。

1.2 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设备是供电的基础,对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必须落实到各个方面。对各种管理制度、工作机制、设备运行参数、运行环境、运维管理、现场运行规程、应急预案、灾害预防与改造计划管理等等进行检查。充分利用各类在线监测、试验、红外检测技术手段,认真开展各类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在线监控及各类预试发现的隐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防止因设备、电网及二次系统隐患引发的各类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对设备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以国家的有关电力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准,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在进行整改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彻底、无死角进行整改,杜绝反复出现同一隐患的现象发生。

1.3 用户需求侧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对用户需求侧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包括很多方面,供电企业与用户之间关系首先必须是合同关系,双方严格落实安全职责。供电企业在管理上要抓好用电监察工作包括安全用电,落实好负荷预测分配管理、用户备用电源管理、停送电联系制度、用户电力设备准入、电力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等等进行检查管理,对任何一项出现问题都必须重视,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动态管理,有跟踪、有落实,实行闭环管理。检查客户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帐是否建立健全,要逐户逐条逐项描述存在隐患、治理措施、治理情况、客户责任人联系方式等,掌握客户安全隐患状况,督促帮助客户治理整改,实施逐项整改销号。

1.4 宣传与提高

供电企业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宣传与提高。宣传主要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政策、制度等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使安全隐患排查意识不仅深入电力从业人员的内心,也同样深入客户的内心,保证双方都能够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足够重视,达成共识。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供电企业和客户可以一起合作进行隐患排查,在隐患排查和治理结束后,彼此交流隐患排查经验,从而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水平。

2 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2.1 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组织,迅速落实

供电企业各级对于隐患排查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落实到实处,对于所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治理,将一切隐患都消除在萌芽之中。在治理隐患的过程中,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组织上必须有秩序,落实到行动上,必须积极有效。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工作基础上,务必协调安排好隐患排查治理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按照分层、分级、分类、分专业的“四分管控”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各类隐患的检查发现、风险评估、分类评级、登记报告、治理改进、评估验收“六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各级安监部门要进行挂牌督办,隐患未完成整改前要进行重点监控,整改完成后要进行评估销号,实现对重大隐患的闭环管控。除此之外,要围绕隐患排查内容,认真组织隐患治理人员,策划隐患排查策略,强化隐患排查责任人责任,使用一切方法将隐患消除,保证安全的生产环境,保证供电的安全、稳定以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结合实际情况,不留死角进行隐患排查及治理

隐患排查是电网安全运行工作中的重点,必须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的工作相结合,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计划并认真实施,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处处强调隐患排查和治理,时时关注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争取人人注重安全,保证安全,在生产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在日常的工作中,要不留死角的进行隐患排查,追求实际效果,不走形式,争取达到实际效果。工作中,首先必须设置专人进行隐患排查;其次,可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以及隐患排查活动;再次,请供电专家技术能手来对作业现场等进行隐患分析,安全评价等。在进行电力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效果,不走形式和过场,深入细致的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隐患治理方案,及时有效的进行隐患治理。最终达到无死角进行排查,工作过程无隐患,取得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2.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实行闭环管理

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每条隐患必须进行登记,然后由责任人负责整改和进行督办,整改完成后由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销号,形成闭环管理。这样才能保证每项安全隐患都可以被消除,有据可查,隐患原因、隐患责任、责任人员、整改措施都非常清楚,没有分歧,治理隐患也就相对容易。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分层、分级、分类、分专业的“四分管控”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保证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各类隐患的检查发现、风险评估、分类评级、登记报告、治理改进、评估验收“六个环节”的闭环管理。对重大隐患,各级安监部门要进行挂牌督办,隐患未完成整改前要进行重点监控,整改完成后要进行评估销号,实现对重大隐患的闭环管控。

2.4 巩固隐患治理效果,杜绝新隐患出现

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过程中,必须要杜绝“反复”现象的发生,也就是一条隐患反复出现。如果一条隐患反复出现,就是隐患治理的不彻底,或是整改措施不对,治理过程存在走过场、重形式,而没有起到治理隐患的效果。出现隐患反复出现的现象,一定要重视,坚决按照国家标准来整改,绝不姑息放过。一定要保证隐患的治理效果,杜绝新隐患的出现,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良性运转。

2.5 总结隐患排查经验

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每一处隐患,都必须认真分析,总结。按照隐患类型对隐患进行分类,针对每一种安全隐患都有专业的隐患排查措施,总结每一类用电、供电过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验,用这些方法和经验应用于治理新的安全隐患中,可以达到有效的治理效果,避免走弯路、错路。

2.6 加强人员培训

对供电所的从业人员,必须加强两方面的培训。一方面是专业业务素质的培训,一方面是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对员工行业素质的培训目的是提高电力从业人员的排查隐患能力,强化技术,在解决问题的时候能够快速有效。对电力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的培训,目的是强化电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能够处处以安全为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对电力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目的是使所有的电力从业人员都学会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从安全管理者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排除、治理隐患。

3 结束语

供电企业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力度、效果直接关乎着用电客户用电的稳定与正常,影响范围非常的大,所以供电企业对于隐患排查应该非常重视。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过程中,应该使用闭环管理方法,抵制反复出现的隐患,杜绝新隐患的发生,这样供电企业的供电工作才能正常进行,广大客户的生活、工作才能得到保证。

参考文献

[1]杨远佐.浅谈电力企业外部安全隐患治理[J].中国技术新产品,2014(02).

篇9: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制度

的贯彻落实提供相应的参考帮助。

面对如今的发展形势,环境问题让人堪忧,尽管我国在整个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提出严厉的监管处罚政策,但是在一些地区仍旧存在着偷奸耍滑的不法厂商,在法律角度上看待这个问题,这些厂商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在道德行为角度上分析,这些不法厂商为了自身的利益,严重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此看来,我国不仅要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更应该强化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的执行力度,只有如此,才能够保证我国的工业社会向着绿色发展的方向前行,进而带动我国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环保管理现状

现今的安全环保管理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出台已经逐渐的趋向于完善,并且得到了相当多的成效,例如:经济绿色汽车酒精燃油主要追求人与自然健康稳定的合写发展,二者之间共同进步,将环保理念技术与化学、自然科学还有机械学相结合,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新型汽车燃油类型,更好的用降低污染的方式来保护自然,使生态平衡系统更加完善,用科学的理论方法打造出优良的自然环境,进而推动化学实验的人性化思考,使得汽车燃油的研制生产使用过程中能够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尽管现在已经有着相应的治理改革成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依旧存在着相当多方面的制约因素,例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影响着安全环保工作的实施,现今的社会是工业化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如同雨后春笋一样逐渐的出现在工业化市场上,这些企业其自身的生产制造已经对整个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些企业更是不顾环保监管单位的相关政策制度,对环境造成了大肆的破坏,为整个安全环保管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安全环保监督措施

制定安全环保监督制度。安全环保监督制度建设的目的就是帮助安全环保监管部门自身保证在正确的轨道上进行环境监督治理。安全环保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安全环保监督制度建设,满足信息时代发展的需要,对安全环保监督制度进行不断更新,通过技术等多种手段对外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控;制度的建设不应当仅仅沦为一种形式,要想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就要全面加强执行力,确保所有制度的高效落实,因此,各安全环保监管部门应当从上到下,由管理者带头,强化制度的执行;在做好安全环保监督制度建设的同时,全面提升各基层的风险控制意识,唯有全员参与内部控制建设,才能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当前的法律约束力相对来说不强,虽然对于发展工业破坏环境行为有法可依,但显然无法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发展工业破坏环境有着较为严厉的处罚力度,相比之下,我国的法律要轻得多,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并未受到多么严肃的处理,甚至不了了之,这样的情况无疑助长了其他企业的效仿气势,使得发展工业破坏环境案件层出不穷。因此,只有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完善相关的条例,扩大打击范围,加强处罚力度,真正落实法律的权威,起到有力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真正杜绝发展工业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保证我国的环保事业能够正常的运行,并且还能够为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发展基础。

环保隐患治理方案

优化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内部管理。首先,国家应该积极健全和完善与对于安全环保监管部门内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出台一些法律和政策对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进行有效监督和规范,使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得以真实的反映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经营状况,进而使得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财务管理越来越好,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安全环保监管部门运行中的风险,进而使得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财务管理走上健全发展的道路。所以国家要想使得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财务和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就必须出台切实有效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这样安全环保监管部门内部问题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才能真实的反映安全环保监管部门当前管理状况,这样才能使得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进而方便安全环保监管部门上层做出正确的决策,从而进一步促进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治理内容更加健全,进而整个工业及相关企业的内部环境也可以得到可持续发展,才不会在发展中破坏社会和环境的发展。

规定环保隐患治理执行标准。关于安全环保的预期执行标准《环境保护法》虽然未能作出相关的规定,但是通常情况下,对于安全环保的购买价格和安全环保的维修安全环保监管部门都同样对待。这样安全安环监管部门在执行安全环保管理措施时要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精神,过高估算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安全环保管理措施方式往往不利于管理措施的实行。因此在执行安全环保管理措施时要满足安全环保管理措施的标准要求,但是有些安全环保监管部门可以适当的改革安全环保执行标准,可是这种方式相对于具有执行力的安全环保监管部门而言。只有安全环保监管部门适当增强安全环保执行标准,这样才可以促进安全环保措施的有效进行,安全环保监管部门在进行安全环保隐患治理时要注重满足安全环保监管部门财务制度和相关的法律要求,不能擅自更改安全环保的执行标准。

发展绿色环保工业。所谓的绿色环保工业,是指在研制工业产品的全过程中以及在工业产品的性能上,在最大程度上的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为人们提供一种实用的、健康的和具有高效性并且促进人与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工业产品。对于绿色环保工业产品理念的概念理解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绿色环保工业产品理念对于研制的过程更加关注,既要高效利用生活中的各种可用资源,又要对环境尽可能地降低破坏。第二部分,绿色环保工业产品理念对于工业产品的功能性更加注重,要将工业产品的环保、健康和高效作为首要任务。第三部分,绿色环保工业产品理念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更加重视,希望通过绿色环保理念工业产品研制设计中的应用结合,让整个生态系统与试验创造得到和谐稳定的发展。

环保问题应急管理策略

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策略制定。对于应急事件的策略制定需要做到损益合理,对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处理所实施的方案,需要与突发环保安全事件对环境或者是社会造成损害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阶段相协调;对突发环保安全事件有多种策略能够选择,需要选取有利于公众整体利益的策略,对自身危害或者是社会整体利益更少危害的策略,要限定在人们的能够进行消除或者是控制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给人们或者是社会造成的损害所必要的范围内,而且还对公众产生的损失的相关利益进行适当合理的补偿;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对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进展进行实时的把控,掌握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事态发展,进而科学合理的提出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应急策略。

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策略实施。在对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策略进行制定后,环保安全监督管理各个部门需要形成联动处理关系,通过各个部门的相互共同和协调,将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策略按照预定的步骤进行实施,例如:环保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实时的对突发环保安全事件进行监控,环保安全治理部门需要根据监控得到的相关情况进行具体策略的制定与实施,在整个策略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对相关法律政策进行正确的运用,通过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环境治理法律政策工具进行合理的运用,进而对整个突发环保安全事件进行解决,并且在解决过程中,需要对整个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事件起因、解决方案方案实施过程以及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解决结果进行具体的记录,并计入电子档案库,为以后的突发环保安全事件的解决提供相应的参考帮助。

综上所述,随着绿色环保知识的普及,绿色环保的概念已经逐渐的深入人心人们期望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在此之前,我国已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政策,期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社会稳定的长久进步,因此,对于安全环保问题我国的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力度,合理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且要有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除此之外,所采取的管理对策还需要与国家的具体政策相结合,优化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内部管理体系,进而促进我国的整体化发展。

作者单位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一厂)

篇10: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3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3.2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1 隐患排查方式

4.1.1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4.1.2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 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4.1.3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1.4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1.5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1.6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 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 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4.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4.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4.2.1 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 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4 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4.1 安全基础管理

4.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4.1.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情况。

4.1.4 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1.5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4.1.6 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危险性作业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4.1.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2.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4.2.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防范情况。

4.2.3 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4.2.4 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4)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2.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2)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4.3 工艺管理

4.3.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4.3.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设施

(2)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 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5)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4.3.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重点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现场管理。

4.4 设备管理

4.4.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4.4.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1)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4.5 电气系统

4.5.1 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5.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4.5.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状况

4.6 仪表系统

4.6.1 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4.6.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4.6.3 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3)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

4.7.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标准对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2)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4.7.2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

(2)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3)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或应急代理

(4)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宣传与培训。

4.8 储运系统

4.8.1 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储罐区、可燃液体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2)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4.8.2 储运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

(2)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的要求;

(3)危险化学品安全控制及应急措施;

(4)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

(5)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储存。

4.8.3 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设施的完好性。

4.9 消防系统

4.9.1 建设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企业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4.9.2 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

(1)消防站设置情况,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人员、移动消防设备、通讯等;

(2)消防水系统与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

(3)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

(4)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5)其他消防器材

4.9.3 固定式与移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道路现场状况

4.10 公用工程系统 4.10.1 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

4.10.2 供热站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4.10.3 空分装置、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5.1 隐患级别

5.1.1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5.1.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公司级。

5.1.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5.2 隐患治理

5.2.1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5.2.2 对一般事故隐患,由企业(基层车间、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2.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

5.2.4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5.2.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2.6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 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5.3 隐患上报

5.3.1 企业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5.3.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5.4奖惩

5.4.1 企业各级领导对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对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时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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