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事故

关键词: 层面 车祸 防患 校车

校车安全事故(精选六篇)

校车安全事故 篇1

一、强化专项立法

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必须从法律层面入手, 将校车的安全管理上升到行政法规层面。要明确校车的质量标准、统一标志、运营条件和监督机制, 制定“校车优先”的具体规则和实施细则, 为我国校车系统建设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保障。值得欣慰的是, 2012年4月5日, 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把校车安全问题真正纳入具有很强操作性、实用性的法制轨道。

二、政府应加大校车投入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全国政协委员李蓝认为, 校车的利润率较低, 责任较大, 如果完全交给自由竞争的市场, 恐怕不会有企业愿意经营校车。而且, 推广校车需要多方面资源, 是单纯的社会力量没有能力提供的。所以, 政府必须承担起主导责任, 推动校车工程, 解决校车供不应求的难题, 避免学校、车主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铤而走险。

三、政府应承担起监管责任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谭克俭建议, 即使目前政府财政无法有效满足为公立教育机构购置校车, 也可以引入社会中介和资本。通过招标或是承包的方式, 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下, 将校车经营社会化、企业化, 利用社会化资本为公共教育提供服务。政府应起到主导、协调、监督、服务和保障的作用, 并承担一些统筹规划的工作, 比如路线的设计等。

四、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校车安全离不开各部门的各司其职、共同协作、齐抓共管, 加大查处力度, 扩大隐患排查范围,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两会”期间,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曾递交《关于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 提议在全国推行“校车安全工程”, 成立专门协调机构负责, 以《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为基础, 制定适合中小学生乘坐的校车各项技术标准和校车生产准入制, 制造符合标准要求的校车。

五、完善校车管理制度

就管理层面而言, 不仅必须明确校车运营的门槛和责任, 校车的日常管理、运营、保险及事故责任等也必须有着相应的规范。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小学和幼儿园, 需求大而规范弱或无, 因此, 全面为校车的生产、运行、管理建章立制极为必要。实际上, 我国一些地方施行的做法, 很有必要加以推广。如浙江省《德清县学生接送车优先便利通行实施办法规定:其他车辆在行驶途中应与校车保持有效安全距离, 在校车转弯、掉头时应主动避让;在狭窄路段、桥梁行驶时, 应让校车优先通行;学生上下车时, 其他车辆要缓慢通行, 必要时停车等待。给校车予“特权”, 这在全国还是首创。

六、应加强宣传教育

校车安全事故反思 篇2

12月24日上午9时左右,江西贵溪滨江乡洪塘村合盘石童家村小组发生一起幼儿园班车侧翻坠入水塘事故,该7座面包车上载有17人,致11名儿童死亡。11名幼儿园小朋友从此消逝,留给亲人无尽的苦痛与哀思。看到这个报导,心痛和无力感逆袭而来……

江西幼儿园校车事故,我想,不该只留下一声叹息。所有为孩子哀悼的人都该追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场悲剧发生?什么时候校车才能真正安全?

如此残酷的事实,让如此寒冷的冬日变得如此黯淡。这个平安夜不平安,成了孩子们的祭日,也成了人们的一个永恒的伤痛记忆。面对悲剧,我不禁要喝问:为什么又是校车?又是孩子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新国标等法规纷纷出台。但是,谁能告诉我,为什么,仍然无法阻止校车事故的发生?

首先,面包车明显就不适宜当校车,明显就不规范了!然后,严重超载!这辆校车仅7座,事发时却足足坐了17人。幼儿园每天用这样的车来接送孩子,就是每天都在跟死神打赌啊,这一次就赌输了,一输了就是11条人命啊!

然后,涉嫌超速。据报道说,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司机驾车速度较快,操作不当。此外,还有校车驾驶人的资质问题。

再者,车所属幼儿园还不符合办学规范。据悉,这家幼儿园未经审批,曾多次被镇政府责令整改。一所未经审批的幼儿园,开着一辆不规范的校车,超载接送年幼的孩子,这无疑是对生命的最大的漠视!

是啊,再多的追问也无法挽回孩子们的生命了。但倘若不继续追问与追责,如何向这么多无辜的孩子交待,又如何确保校车安全不再沦为空谈?江西幼儿园校车事故,不该只留下一声叹息。所有为孩子哀悼的人都该追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场悲剧发生?所有关心校车安全的人更该追问:什么时候校车才能真正安全?

听同事说,大亚湾霞涌的新蕾幼儿园没有校车接送了,霞涌的中心小学也没有校车,他家的孩子只能每天由孩子的奶奶接送,弄得很麻烦;上次看到惠东的三轮摩的载着一堆小学生,成为“最牛”的新款“校车”,实在让人心惊胆战!也许,各个地方都有这些让家长担忧的校车问题吧!不知道其他地方怎么样呢……

如果因为害怕事故而取消校车,这算不是因噎废食吗?如果不是的话,校车的安全管理,何时才能让天下父母放心呢?

在此,希望大家都能进一步密切关注校车的安全管理问题,并呼吁车主们在路上可尽量做到谦让校车,切实做到机动车避让“红灯”校车,还孩子上学之路一个安全畅通的环境!

请为那些可爱的孩子多进点责任吧!

江西校车事故 篇3

幸存女孩童贝莹的父亲:我当时赶到现场后,面包车还有一点没有沉下去,村子里的老人拖来一条小船,我划过去后,车里的老师把身边的童贝莹和童国微递了出来后,随后面包车就完全沉了下去。

村民徐友珍:平日里没有悬挂张贴校车标识的面包车一直都是由园长彭春娥本人驾驶,每天上午9时和下午5时她都会定时接送孩子们上下课,尽管车辆限定为7座,但是为了节省成本,只能让十几个孩子挤在一辆车上。原本隔壁村的四个孩子是不会摊上这起车祸的,提前上车只为能有个座。

当地村民:村上的青壮年大部分在外打工,只剩一些老人和妇女。许多老人赶到现场的时候,即使听到自己的孙子在叫喊着“爷爷、奶奶”,他们也无能为力,只能等到后面赶到现场的青壮年村民下水救援。

寻道东坡:晚上下班路过一幼儿园,看见孩子们拿着互送的圣诞礼物,幸福地被家长接走。想到昨天江西贵溪农村11名四五岁孩子因不合格校车而遇难水塘,寒天冷水,吞噬童音,凝固笑靥,心痛至极。农村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并出人头地,何其不易!

校车安全事故案例 篇4

甲某出生于3月29日,就读于中心幼儿园。204月4日下午中心幼儿园放学,甲某乘坐中心幼儿园的校车回家,在向其所居住村组的路口处,从校车上下车,在其家人还未来接的情况下,自己由西向东横过马路回家时与乙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变形拖拉机相撞,致甲某被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乙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辆且未确保安全行驶,甲某在无监护人带领时未确认安全后横过公路,乙某和甲某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另查明,中心幼儿园为解决路远儿童的上学不便等困难,特别装备了专车,制定了站点,负责早晚接送幼儿,并收取相关的费用。事故发生当日,中心幼儿园放学后,甲某所乘坐的校车上没有护送老师, 校车驾驶员在甲某家人未到场的情况下,在公路边停车,任由甲某下车,横穿马路,致使事故发生。经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乙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辆且未确保安全行驶,晶晶在无监护人带领时未确认安全后横过公路, 乙某和甲某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乙某驾驶的车辆未办理保险。

提高准入门槛,能否避免校车事故 篇5

甘肃校车事故之后,一系列校车事故频频发生。祖国的花朵在交通事故中饱受摧残。政府行动是迅速的。

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民意。《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中明确表示,“配备校车的学校和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单位是保证校车安全的主体,应当对校车的安全负责”。

政府把校车安全的责任都推给了学校和运输企业,严禁超载,严禁违章,提高准入门槛,是否就能避免校车事故了呢?校车事故是交通事故,超载不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必然原因,只是超载在发生事故时造成的危害比较大。

政府的管制越严厉,学校的成本越高,问题是,谁来买单?办法是学校提高收费,保障校车的安全营运,但政府不答应,因为我国教育产业化是一个被口诛笔伐的词,教育被定位为公益事业,收费是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且对于民工子弟和农村学生,学费都是问题,哪能承担校车费。此路不通,那只有学校停止校车接送,由父母自行解决,学校也赔不起这个大窟窿。

事实上,已经有很多学校、幼儿园如此应对了,据媒体报道,一所幼儿园老师透露:“前两天刚开了会,要我们签保证书:保证不使用明火、保证不用车接送孩子……”这不是流不流淌道德的血液的问题。谁都爱祖国的花朵,谁都不想让事故发生,安全其实不是个问题,只要经费充足,大不了用装甲防弹车当校车,让祖国的花朵享受享受外宾待遇。

问题还是,谁来埋单?学校没有钱,家长不愿掏,政府把责任一股脑推给了社会,又是“严惩”,又是“严禁”,干吗不拿出点真金白银来呢?关于校车事故迄今为止,我见过的评论只有茅于轼老先生是最理性和最正确的:“政府严格禁止校车超载,结果就是上学孩子用脚走路。难道走路就比坐超载校车更安全吗?校车走十分钟,孩子要走一个小时。路上被车撞,被坏人拐骗,都有可能。制定政策的官员真的如此低智商吗?非也。这是他们推卸责任的表态。政府主要是这样一批人组成的。更何况,超载和出事故并没有直接关系。”

如何保障校车安全? 篇6

国的校车标准是在1939年制定的,制定者是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富兰克林。70多年来,黄色的校车一直穿行在国的大街小巷,成为学生上学的最重要交通工具。在一张网络流传的照片里,一辆与校车相撞的悍马汽车,被巨大的撞击力变成了一堆废铁,而校车安然无恙。校车多由政府进行监管并交付私人公司运营。

国校车的生产标准由联邦政府统一制定,并且有指定的生产商,由于校车在设计中有很多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所以社会车辆不能充当校车。

例如每辆校车都有双色指示灯。当校车减速时,黄色灯光会闪动,提醒周边车辆减速慢行;而当校车停靠时,会有红色的灯光闪烁,提醒周边车辆注意;当学生在上下校车时,所有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这个半个多世纪前(1946年)就在国大部分州立法中记录在案的条例,现在已经成为了国人的生活习惯。

校车司机的甄选方面,首先需要考取专门的校车驾照,即便通过了考试,也不意味着他们有资格驾驶校车。新驾驶员正式驾驶校车之前,还要在熟练驾驶员的指导下工作一段时间,合格之后才能独自驾驶。

在此以外,各州政府还会对校车司机进行一系列的背景调查,犯罪记录、不良行驶记录、身体状况甚至酗酒记录等因素,都将决定他们能否上岗。

民办学校不轻松

“前段时间发生的甘肃校车逆行、北京门头沟幼儿园聘请有10年吸毒史的人做校车司机等事件,就是没有安全观念的行为,把孩子生命当儿戏。”中山大学现代化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冯增俊在“广州教育半月谈之校车安全沙龙”上说起这个问题就痛心疾首。他觉得,在中国,安全教育必须要纳入到全民教育中去,除了对学校领导、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外,还要向全社会灌输安全观念。

最近10年,国内很多小学校因为出生率下降,出现了合并学校的现象,因为学生不能就近入学,所以校车开始出现,而频发的校车事故,使校车安全成为市民热议的社会话题:有关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就近上学的难度……摆在这些问题前的质疑是:校车问题都没解决,怎么能够搞好教育呢?

在冯增俊发言的“广州教育半月谈之校车安全沙龙”上,本刊记者看到了引发讨论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而在会场里最引发争议的地方在于:草案规定,学校未做好6类工作让校车出现学生伤亡事故的,将责令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这让出席沙龙的广州民办学校领导感到了不小压力。

投入不足才是绊脚石

有意思的是,当谈到广州校车的现状时,与会代表们都将矛头直指资金的紧缺。广州真光中学校长艾连娣说:“我们每月都要为每个学生倒贴50元—80元。”据了解,民办学校真光中英文小学共有学生800余人,除去住校的100位左右的学生只在周末回家外,学校向需要搭乘校车上下学的学生每人每月收取费用150元,但据学校的统计,每人至少须交200元才能有效维持校车服务的运行。

各级财政投入不足一直是学前教育发展的绊脚石。“(校车)没有确定谁是权利主体,(校车安全)条例等于废纸一样。谁该为校车买单,国校车是政府买单,我国用校车是最穷的单位,好学校根本不用校车。政府应该真正意义上成为政府,要用税款帮助有需要的人。”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建说。

他建议,在广州市,65岁以上老人能免费乘车,在校青少年是否能够全部免费乘公交车?他的观点是:校车接送学生应该成为公共教育服务的一部分,由政府买单而不是学校。

在即将出台的广州校车管理办法中,似乎会将临时校车纳入管理,符合标准的公交车、村巴、企业用车都能固定时段接送学生,并且享受和校车同样的优先权。但这似乎很难说是长久之计。而在与会的教育界人士看来,他们的讨论也好、质疑也罢,的确是真心希望国家各级部门和学校联合起来,使校车的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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