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业务托管合同

关键词: 车辆驾驶 郴州市 托管 简称

车辆驾驶业务托管合同(精选4篇)

篇1:车辆驾驶业务托管合同

合同编号:UNICOM郴综[2010]171号

合同类别:综合类

车辆驾驶业务托管合同

委托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简称甲方)负责人:

授权代表

地 址:郴州市五岭大道2号

受托方:郴州市宏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地 址: 国庆南路14号

为规范企业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委托管理车辆、提供驾驶服务进行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管理事务

一、托管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车队部分车辆驾驶业务。由乙方组织人员完成甲方交给的车辆驾驶服务(参见附件:车队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办法)

二、托管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委托,将甲方审定的驾驶员纳入乙方的物业管理体系统一管理

2、乙方负责与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并建立人事档案

三、服务标准

附件要求的服务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督促乙方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服务标准、具体事项保质保量完成服务项目

2、对乙方合同期间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处罚违约行为

3、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

4、向乙方提供能够正常运行的车辆,提供相应场所

6、根据情况对乙方提出合理建议进行审评和回复。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交给的服务标准、具体事项,及时组织、调配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项目

2、负责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爱护车辆、设备及其他设施

3、接受甲方车辆驾驶服务质量的考核、督促。

4、有权根据乙方企业状况甲方提出合理建议

5、依据协议规定按时获得足额的管理服务费用。

第三条托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项目及额度

1、乙方安泽为甲方服务的车辆驾驶人员需经甲方审定,根据服务项目,由甲方或所辖县(市)分公司与乙方商定月服务报酬标准及其他费用(包含出车保险费、补助费、福利等),管理费按服务报酬的5%支付,税金服务报酬和其他费用的6.8%支付。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20日之前乙方出具正式

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审核后支付当月度物业服务费。

第四条合同履行地点、期限及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为甲方及所辖县(市)分公司所在地

合同期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期限为1年。合司期满,双方有意续签合同,须于合同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意向。甲方有另选其他物业公司的权利。

合同履行方式:乙方安排物业服务人员完成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事务,乙方不得把协议服务内容转移给第三方。

第五条合同签订日期及地点

本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年月日签订地点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存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司法机关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终止条款

本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在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第九条附则

1、经双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与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3、合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执行国家政策,后续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共4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车辆驾驶业务托管合同

车队及车辆驾驶业务管理办法

确保车辆驾驶员转为物业公司管理后,公司车辆能够正常安全运行,明确车队与物业公司的权责问题。制定车队管理办法:

一、对派遣驾驶员行使管理权责

1、车队有权参与聘用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及建议聘用权;

2、车队有权安排调配驾驶员工作岗位

3、车队有权设臵岗位工作标准并对驾驶员行业绩考核;

4、车队有权组织驾驶员进行技能培训以及安全学习;

5、车队有权对违规驾驶员视情节严重作出经济处罚、书面通报批评或退回物业公司;

6、车队有权配合物业公司、交警、保险等部门调查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7、车队有权依据交通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驾驶员履行下列职责

(1)驾驶员一旦被物业公司派遣到联通公司工作,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及联通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机密。

(2)驾驶员必须爱岗敬业,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班必须正点,如发现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三次迟到、早退予以辞退。

(3)驾驶员的通信工具享受话费补助的,必须24小时开机,如发现影响生产每次罚款50元,并予通报批评。

(4)驾驶员必须服务好企业生产,做到安全礼貌行车

(5)驾驶员如无公差必须参加车队举办的安全学习和培训

(6)驾驶员在未经得车队允许,不得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发现一次,立即辞退。

(7)驾驶员不得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发现车辆有安全隐患驾驶员必须交由车队修复后再行驾驶,以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8)驾驶员每天下班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所,车辆钥匙交

车队统一管理

(9)驾驶员出差在外要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停车场内,必须锁好车辆,上好方向防盗锁,防止车辆被盗。经公安机关查证属于个人行为的,分公司有权追究驾驶员责任。并参照省公司对车辆驾驶员管理细则规定执行,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计算经济损失时,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个人赔偿比例按经济损失的20%计算

(10)驾驶员在出车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由驾驶员自行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因处罚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联通分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11)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斗气车,不酒后开车,不幸情绪开车,不私自出车或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等,如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驾驶员要承担事故所造的全部经济损失。

(12)驾驶员必须爱惜企业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工作,及时排除车辆故障,使车辆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和保养不好,如缺水、缺润滑油而造成发动机拉缸、烧瓦等人为事故,经车队核实后,分公司将追究物业公司及当事人责任,并要求全额赔偿。

二、对车辆资产行使管理

1、车队现有车辆均属公司固定资产,车队代表公司行使产权管理

2、公司车辆更新、购臵、旧车报废、新车落户均由车队统一按流程办理。

3、公司车辆的保险、养路费购臵和车辆年检年审均由车队统一办理实施。

4、公司车辆汽油核发、车辆报修、差旅报帐均按车队核定标准和工作流程实施。

5、公司用车均实施派车制,根据用车单位申请工作轻重等级由车队按派车流程派车。

6、车队在日常车辆管理上还应行使下列督促检查权:

(1)公司车辆是否用于生产生活服务工作,是否私自挪作他用。

(2)公司车辆是否未经车队批准交他人驾驶

(3)公司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杜绝带病出车。

(4)车辆回班后有无违章,车钥匙是否交车队统一保管。

三、对驾驶员选聘规则

(1)必须是通过正规培训驾驶员学校考试合格的司机,准驾车型:旧证B照、新证A2照,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方可被联通分公司作为选聘对象

(2)年龄在25岁以上40岁以下,今后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男女均可。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符合驾驶员岗位要求身体条件。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政治思想品质好,无社会刑事案件记录。

四、对车辆事故损失责任的确定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物业公司应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以及联通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确认事故认定书。计算经济损失时,参照省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管国理办法,应将事故所有费用计算在内,但赔偿时剔除保险公司的理陪80%款项后,司机个人赔偿比例按经济损失的20%计算,对司机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安全教育责任,联通公司承担工作中的管理责任,驾驶人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篇2:车辆驾驶业务托管合同

甲方:乙方:

为了更好的搞好社会运输市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应乙方车辆委托甲方管理进行营运有关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托管车辆的型号:货车,车辆号码粤():,发动机号码:车辆号码:厂牌型号:登记日期吨位;座位,由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给乙方营运。车辆由乙方出资购买,车辆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只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营运,乙方对营运车辆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其雇佣 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乙方在营运过程发生的一切债务及违章、违规被罚均与甲方无关。

二、甲方协助乙方代办缴纳养路费、车船税、年票费及车辆年审、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保养等,上述项目甲方到指定的检测部门协助办理,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留意车辆证件的核审日期,必须按时将车辆交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不得私自办理,二级维护定级车辆核审必须当月二十五号之前办理,若二十五号后办理的车辆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证件过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三、乙方车辆委托甲方管理,应按每辆车向甲方支付安全风险保证金元,合同期满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办理完成所有过户手续甲方凭原始保证收据、托管合同和车主身份证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因乙方违约 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行追索,委托方在本军队管理的车辆随着车龄的增长必须增加风险保证金。

四、托管期间如乙方须将车辆转让给第三者经营,乙方必须带回车辆托管合同与新车主到甲方处办理内部转名手续,乙方应向甲方每次支付入册费()佰元,转名()佰元。如不办理转名手续或不协助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置留该车直到有关手续

妥才放车。

五、乙方必须为托管车辆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最低限额不低于20万元,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购买,如不办理导致保险空缺,若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先为乙方即将到期的车辆续保,其保费由乙方无条件补交给甲方。乙方车辆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拨打110报当地交警部门处理,并在24小时内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因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罚款、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支付,若乙方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因此引起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牵连甲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处理该车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六、乙方交予甲方托管的车辆按每辆每月向甲方支付车辆托管费元,托管费用是甲方为乙方托管车辆之费用,不予退还。

七、乙方在车辆被盗或报废,须回甲方处理报停、报废手续甲方协助该车辆的路费、营运证、车船税、营运税费等报停或注销手续,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须回车队重新订立合同,不回车队重新订立合同的,合同期自动延期3年,按原合同招待生效。

九、合同期满后若乙方办理过户或迁出手续,乙方必须缴清托管期间所欠费用并交回营运证件,过户迁出时所产生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备注:

甲方:乙方:

电话:户口地址:

传真:暂住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篇3:车辆驾驶业务托管合同

1、机动车登记分为哪几种?

答: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2、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什么?

答: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3、对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对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5、对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从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6、对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是如何规定的?

答: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7、哪些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后,应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下解体? 答: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

8、哪些车辆应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

答:用于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及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运载客汽车和旅游客运载客汽车。

9、哪些车辆不得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答:大型载客汽车和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

10、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提交哪些凭证和证明?

答: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1、如何确定大型载客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

12、如何确定中型载客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小于6m且乘坐人数大于9人小于20人。

13、如何确定重型载货汽车的规格?

答: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14、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的初次登记日期是如何计算的?

答:按照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日期由登记程序自动录入;没收的走私机动车按照机动车出厂年份录入年,按照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月、日录入月、日。

15、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变更哪些内容需要在变更后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答: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

16、机动车获得方式有几种? 答: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购买、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调拨等。

17、申请注册登记,应交验机动车,并提交哪些证明和凭证? 答:(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8、申请注册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审核、发放机动车牌证? 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对机动车的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及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确认,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的拓印膜,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查,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19、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答:(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7)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20、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的、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和车辆管理所应当分别履行哪些手续

答: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申请变更登记,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22、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申请人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答:变更双方应当共同到车辆管理所,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行驶证;(4)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

23、在哪些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申请变更备案? 答: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 住所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4、在哪些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行变更:(1)小型、微型载客车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2)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3)机动车增加车内装饰等。

25、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交哪些证明、凭证? 答:(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属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6)属于超过年检有效期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26、申请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哪些手续? 答: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持下列证明、凭证,由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7、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如何办理?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8、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的程序是什么?

答: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登记注销信息,出具注销证明。

29、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办理补领的时限规定? 答:对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30、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如何办理补领手续? 答:向车辆管理申请补领、换领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

31、申请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所需的证明、凭证及受理时限? 答: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来历凭证;(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32、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辆识别代号或发动机号码被改的?如何办理变更?

答: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或发动机动号码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33、申请驾驶证对年龄有哪些规定? 答:(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或自行机械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有轨电车准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34、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哪些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答: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机动车驾驶证。

35、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哪些种类的驾驶证?

答: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机动车驾驶证。

36、申请增驾大型客车驾驶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两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能有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记录。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37、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驾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几日内核发驾驶技能证明?

答: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申请增驾的科目一考试合格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证明。

38、申请人预约科目二考试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报考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轮式自行机械车(M)、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10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考试

39、申请人预约科目三考试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报考C3、C4、D、E、F、M、N、P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2)、报考C1、C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B1、B2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4)、报考A1、A2、A3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40、持军队、武警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有哪些规定

答:持军队、武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考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直接换发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同时收回所持的军队、武警驾驶证。

41、持境外驾驶申请换发驾驶证的,应考哪些科目?

答:持境外机动车驾驶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科目一,申请A1、A2、B1、B2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42、机动车驾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有何规定?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4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4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接受教育后,车管所应在二十日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45、对达到12分拒不参加教育学习也不接受考试驾驶人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46、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几年? 答: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两年。

47、科目

二、科目三如何补考?

答:每个考试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在考试日期二十天后重新预约。

48、驾驶证到期如何换证?

答: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换证时填写《机动车驾驶申请表》,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符合规定,三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49、机动车驾驶人委托他人换证有何规定

答:机动车驾驶驾驶人可委托代理人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驾驶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申请表》,车管所应记载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50、如何办理驾驶证补证手续

答: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51、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是何时开始施行的?

答: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均是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52、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遵循什么原则? 答:公开、公正、便民。

53、警用车辆登记业务由哪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答: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54、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什么? 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55、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什么?

答: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56、机动车具备什么条件方可上道路行驶?

答: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57、《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58、《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号牌使用做了哪些规定

答:机动车号牌应当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59、按规定哪些车辆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

答: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60、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有何要求? 答: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61、对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核发牌证有何规定

答: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汽车列车,其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62、按机动车的结构将机动车分为哪几类?

答:分为汽车、摩托车、全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63、“机动车”是如何界定的?

答: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64、营运车辆的分类有哪几种?

答:营运车辆分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货运、租赁、教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65、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66、对汽车尺寸参数和质量参数公差允许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汽车尺寸参数包括外廓尺寸、货厢内部尺寸、轴距、轮距、前悬/后悬,其公差允许范围是±1%。汽车质量参数包括整备质量、额定载质量、总质量,其公差允许范围是±3%。

67、《机动车登记规定》中住所的含义是什么?

答: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68、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车辆管理所应将哪些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

答:(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4)行驶证;(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码)拓印膜。

69、对在暂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范围做了怎样规定

答:由原来只能办理9座以下小型客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扩大到所有机动车。

70、海关监管车辆是指哪些车辆?

答:是指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外商常驻机构及其常驻人员、其他非居民长期旅客等从境外进口的,限特定对象规定期限内使用,并由海关实行监管的机动车。

71、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国产机动车,所有人无法提交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的,如何办理注册登记?

答:车辆管理所可以凭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7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根据刑侦部门提供的情况,在计算机登记系统内记录,停止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被盗抢机动车发还后,车辆管理所应当恢复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

73、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时限和告知的要求有哪些?

答: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74、可以委托办理的机动车业务有哪些?代理时应当提交哪些手续? 答;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但申请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除外。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与代理共同签字的申请表。

75、车辆管理所应当如何发放检验合格标志?

答: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对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后,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76、申请增驾牵引车驾驶需要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客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得有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77、申请增驾中型客车驾驶证有哪些条件?

答:申请增驾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或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不能有造成死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78、年龄达60周岁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机动车驾驶人如 何换证?

答:年龄达60周岁,持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79、年龄达70周岁持D、E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如何换证?

答:年龄达70周岁持D、E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到核发地车管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驾驶证。

80、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如何处理?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81、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1、A2、A3、B1、B2、N、P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几年提交体检证明?

答: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持有A1、A2、A3、B1、B2、N、P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每年在记分周期结束15日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82、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有哪些规定

答:在道路上学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83、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

84、考试按什么顺序进行

答:考试顺序按照科目

一、科目

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后一科目考试

85、对达到12分拒不参加教育学习也不接受考试驾驶人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86、驾驶证有效期分几种?

答: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长期三种。

87、哪些部门不能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答: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88、交通警察违规办理驾驶证的如何处理?

答:交通警察为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

89、吊销驾驶证后几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答:吊销驾驶证后两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90、对驾驶考试合格后几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答:对科目

一、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合格的驾驶人,车管所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91、初次领取驾驶证后实习期为几个月?

答: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实习期为12个月。92、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什么要求

答: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93、机动车驾驶人在哪些情况下不得驾驶机动车?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94、汽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共有多少项目

答:汽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共有十项: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档、起伏路行驶。

95、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场内道路驾驶必考项目有哪些? 答: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场内道路驾驶必考项目不得少于4项:小型汽车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小型自动档汽车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96、大型货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场内道路驾驶必考项目有哪些?

答:大型货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场内道路驾驶必考项目不得少于6项: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其他考试项目随机选取。

97、申请驾驶证对身高有什么要求

答:申请大型客、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身高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98、撤销驾驶证几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答:撤销驾驶证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99、申请手动挡汽车驾驶证对四肢有什么要求

答: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100、报考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三考试多少分合格?

篇4:车辆驾驶业务托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编号: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________数据中心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服务器托管及其它网络产品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了解互联网、计算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http://.cn,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开展IDC业务推广时应全面了解遵守有关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1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6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7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4.免责条件

4.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乙方为进行机房硬件配置、维护而短时间中断服务,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3 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甲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5.付款/结算方式

5.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预付款方式甲方应付的最低预付款金额是元人民币,加盟金为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2)完成指定业务方式: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应该至少完成个服务器托管的销售额。如果甲方未曾完成相应业务额,在合同到期时,甲方应按照公开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乘以未完成托管数量的金额作为处罚。

5.2 甲方享受的服务器托管代理价格如下:

1)1U服务器托管: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2)2U服务器托管: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3)4U服务器托管:元/年(带宽为:100M共享)

5.3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相应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6.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附则

7.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7.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7.5本协议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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