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关键词: 科技型 参照 促进法 定义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精选十篇)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篇1

本文探讨科技型中小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的定义, 其中, 中小企业定义及划分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目前在中国, 中小企业作用主要体现在绝对数量大 (99%) 、贡献占比大 (六成的经济总量和财政税收, 八成的就业岗位) 、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提供全国大约65%的发明专利, 75%的企业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 , 其作用不可谓不大。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困境

2011年, 科技部在《科技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研》中提到,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重点主要是1~3年期的短期融资, 单次资金需求数额小、频率高, 多数是几天的“过桥贷”, 其需要更多资金投入来开展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技术创新, 而现实情况是其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导致比一般中小企业更难以通过传统融资模式和渠道获得融资支持, 许多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因财力有限而搁置。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可以归纳为包括留存收益、合伙资金、自有资金在内的内源融资, 以及包括政策性金融支持、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以及民间借贷在内的外源融资。其中, 直接融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产权交易市场等, 间接融资包括银行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

在国际上, 科技型中小企业主要通过风险投资、股票市场中的创业板, 如国的纳斯达克等进行直接融资。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绝大部分属于内源融资, 其次是银行贷款, 再其次是政府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资本市场上的融资则占很少部分。

究其原因, 我国企业的直接融资比重还很低, 不到20%, 而且与国际市场不同, 是“先股票后债券、先中长期再短期”的做法。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尚未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面放开, 根据现有发审制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筹资资格和条件, 上市融资的可能性很小, 通过股票和债券等直接渠道融资显得非常困难。资本市场开放有限, 融资规定苛刻, 发行的股票、债券都是上规模、中长期的, 导致只有国家重点大型企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才有希望获准发行企业债券, 中小企业的短期小额融资就很难在资本市场筹集到资金

在内源融资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政府政策性资金支持, 主要是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国务院向科技部拨款10亿人民币, 科技部再贷款20亿人民币组建成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基金”, 由于总量有限, 僧多粥少, 同时对参与项目申报的企业要求较高, 因而不能解决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的情况下, 许多中小企业继而希望借助正规的银行渠道获得融资。

全球经济放缓, 劳动力价格和原材料生产成本上涨、人民币升值等诸多因素影响下, 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比以往更为迫切, 但其多数财务规范性差, 难以提供较为详细并获得审计的财务报表, 这导致银行不愿过度承担风险。同时, 银行注重的是抵押品, 或希望企业提供一定的存款, 以此作为未来建立贷款关系基础, 而中小企业往往缺少担保物, 甚至现金流紧张, 双方存在明显分歧。正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财务不规范、风险大、缺少信用保证、有形资产占比小、缺少抵押担保物等问题, 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技术发展特有的超前性和复杂性, 技术、市场、管理财务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非系统风险, 其特有的高科技背景、无形资产占比大的资产结构、专业技术知识壁垒等现实情况又加剧信息不对称和信息调查成本高的问题, 因而存在严重的融资难问题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办法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五项“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具体办法, 包括:

第一, 全面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 例如完善企业信贷考核体系, 提高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 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

第二, 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包括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 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支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等等。

第三, 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 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 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 增加直接融资。完善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政策,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融资租赁企业。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引导社会资金设立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 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稳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 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

第四, 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第五, 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专家学者讨论最为关注的包括两点:一是放松利率管制, 逐步实行利率市场化。央行副行长昊晓灵在出席“微小企业贷款国际研讨会”时指出, 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 充分发挥利率在资金配置中的作用, 是解决小企业贷款难的有效途径。我们旨在打破利率管制, 建立一个以央行利率为基础, 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 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市场利率体系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这一点在央行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后, 其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二是建立多元化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国内具有代表性的看法是通过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发展天使投资、企业债券市场和长期票据市场等方法来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这方面, 例如今年6月19日提出的要将“新三板”试点扩大到全国, 可能一次性完全向全国中小企业放开;去年5月开始实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后,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快速发展, 以及今年8月全国第一支集合私募债券“2013集合私募债01”的成功发行启动的中小企业集合私募债券浪潮等, 都在做着不同的有益尝试。

对此, 科技部在《科技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研》中同样提到, 应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规律技术创新阶段, 建立包括财政科技投入、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科技保险以及多层次资本市场综合运用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中小企业融资难探究 篇2

日前,由浙江省投融资协会、《浙商》杂志社主办的“2011第三方金融服务论坛”在杭州黄龙饭店召开。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曹红辉和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员执行院长金雪军在会上分别就论坛主题“中小企业„钱荒‟困局的突围”发表了演讲。杭州市工商联30个直属商会、异地商会、银行代表企业代表以及各投资机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代表出席了本次论坛。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曹红辉首先从内外两方面分析当前小企业之困的原因。他认为,从外因来看,中小企业依靠外围赚钱的空间在减缩,动力也在减少。由于在欧的债务没有得到有效清偿之前这次的全球性金融危机不会很快结束。而在出口乏力和增长动力迁移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要改善自己日子的外围环境并不太容易。从内因来看,一些小企业没有及早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只是一味地扩大产能,最终造成产能过剩。也有一些企业主动停产转向圈地炒房等投资回报率高的行业。

中小企业之困

曹红辉说,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难在三方面:第一,中小企业的征信管理系统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企业主个人的征信系统没有和中小企业的征信管理系统挂钩。第二,具体的融资途径和渠道不广泛。除了贷款,还有股权投资等其他融资方式。由于中国长期以来缺乏资本的有效形成制度,以至于不时出现非法集资现象。第三,现在的担保业几乎已经演变成为了一个高利贷的行业,整个行业都面临着市场风险。

在谈到金融创新问题时,曹红辉强调要加强项目与钱之间的信息对称,增加银行间的竞争。放松银行牌照的管制,增加小银行的数量和规模,使这些农信社、贷款公司等小机构能够立足于本地经营,从而真正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员执行院长金雪军在主题演讲中谈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能笼统的来说,应对中小企业进行梳理,根据不同中小企业发展状况来培育不同的鼓励政策。若从市场化和社会化两个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梳理大致可以分成四类,一种是具备自身竞争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应得到大力支持。另外一种是不符合国家发展方向没有市场竞争能力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应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进行调整。而最难解决的就是中间两个,既有自身市场竞争能力但不符合国家发展方向没有自身市场竞争能力但是符合国家发展方向企业,这些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解决。

金雪军还认为,单靠银行不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要动员所有的金融资源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银行,还需要投资、保险、担保、证券等领域的共同组合来实现金融创新。而绝大多数的金融创新来自于交叉、组合和战略联盟。

浙江的金融创新

本次论坛上,来自各方投资机构代表企业领导及多位金融界、学术界的知名专家和学者在探讨了中小企业“钱荒”困局的同时,还见证了浙江又一家以探索民间金融之路为主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经钱网的正式上线。

浙江省投融资协会副会长章建新在致辞中表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不在于中小企业,而是在于银行和金融机构传统和既有的经营模式不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

需求。过去计划经济下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已经很难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根本的药方就是“创新”,思路就是整合各种金融资源,从零售向批发转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的融资要量身定做,做到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融资与投资,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结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篇3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融资 保险 机制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与传统企业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经营上往往具有以下五个特点:高投入性、高风险性、轻资产、高收益性、成长具有明显的阶段性。这些特点,尤其是前三个特点决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但“融资难”却是困扰这类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也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原因分析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种。其中,股权融资包括PE、VC、天使投资和新三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等,但由于我国股权融资尚处于发展阶段,僧多粥少的现状使得只有极少数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合理的股权融资机会;债权融资包括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集合债、供应链融资、买方信用融资、典当融资等。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使得企业很难获得银行等机构提供的债务融资。

近几年来,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我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包括引入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科技企业进行贷款补贴等;同时在政府的支持下,国内部分金融机构也推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总体看来,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存在地区性(示范点)、条件要求较高等问题,还不足以撬动足够多的商业化资金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领域,不能从根本上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其根本原因在于资金供给方认为其风险较难控制而不愿意给此类企业融资,如果能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来分散或转移资金提供方的风险,就可以引导商业化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同时有效促进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发展方式的转变。

引入保险机制缓解企业融资困扰

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周期一般可以划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发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建议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资信情况来解决融资难题。

(一)建立天使投资和VC投资机构的互保机制,分散投资风险

在种子期,企业的实体尚未形成,也就不能产生现金流,对外部资金的投入需求很大,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创业者自己的投入、天使投资,部分地区和行业还有来自政府的创业补贴等。在初创期,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虽然已经从产品销售中获得收入,但仍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技术研发,而此时获得银行贷款等债务融资仍很困难,除创业者的资本外,其资金来源也主要是风险投资。

虽然在种子期和初创期已经有天使投资和VC机构资本的介入,但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以及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完善,使得实际风险投资规模远小于企业发展所需的融资需求。这表明完全的市场化行为不足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应通过对天使投资和VC的风险分散来鼓励这些机构的投资规模,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具体而言,政府可以出资设立母基金(FOF),引导成立天使投资和VC向科技企业投资。对于天使投资机构和VC投资机构,可以鼓励它们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联合成立互保机制。与保险公司不同,互保机制最本质的特点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合一,从而达到降低道德风险和运行成本的目的。政府还可以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参与互保的机构可按一定比例将投资机构所投资企业的股权放入互保资金池。互保资金池内的股权的分红、转让收益和政府投入的支持资金用来对天使投资机构投保的股权投资损失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偿,通过互保方式来分散投资机构的风险。

比如,针对新三板的情况,可以成立基于新三板企业的新三板互保基金组织,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投资的投资机构按照中立机构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评级施以权重,以其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投资的一定比例股权放入互助保资池,对所投新三板企业破产清算的投资机构进行一定补偿。

(二)成立政策性信用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保险

处于发展期和成熟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仍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生产和市场推广中,除了积极寻找合适的股权融资机会外,通常运用债权融资来缓解资金压力。债权融资的主要形式是银行信用,但银行基于其风险可控原则,对贷款发放非常谨慎,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中获取发展所需的资金。同时,在当前债券市场上,中小企业也很难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此外,民间信贷的成本很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考虑企业在此发展阶段的风险较种子期和初创期相对可控,可以成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机构,对商业银行对该类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险,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引导、鼓励商业性资金进入高科技中小企业

实际上,从1998年以来,理论界就展开了创建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保险的讨论。2002年,太平洋财险苏州分公司推出了《中小企业短期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实际上就是一种中小企业信贷保险,随后,多家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了类似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由于中小企业风险较高,为降低风险,这些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产品主要面向有抵押、质押资质的中小企业,如采矿业、房地产业、商贸物流业等行业的企业,而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不能满足这个条件,很难从中获得足够的融资。因此,现有的这些商业化保险产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科技企业的融资压力,但实际上并没有根本改变融资难的现状。不过这些产品的推行一方面表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是可行的,另一方面也表明现阶段单纯依靠市场的力量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机构,尚不能完全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政府必须出资参与建设,推出政策性保险机构来满足。

在国际上,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机构从上世纪50年代在日本、国、德国兴起,目前已经被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采用。尽管各国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制度模式不完全相同,但主要采取以下形式:政府出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机构,银行在对企业发放贷款时向保险机构申请保险,申请通过后,投保人与保险机构订立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机构向投保人(银行)赔偿相应比例的损失,并取得代位权。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在部分高新技术示范区成立政策性高科技中小企业信用保险机构,该保险机构初期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商业银行给予该类中小企业的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险,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引导、鼓励商业性资金进入高科技中小企业。同时,可以在银行间试点推行针对在保险项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资产证券化(ABS),加强该类贷款的流通性,提高银行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这种政策性的保险机制类似于我国鼓励外向型经济发展时设立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简称“信保”)。信保作为政策性保险公司,承担商业性金融机构不能、不愿承担的风险保障。现在国家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需要相应的政策性机构来解决商业性金融机构所不能、不愿承担的风险,以政策性机构来引导、鼓励市场化机构的资金进入中小企业融资领域,有利于缓解甚至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总之,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需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现阶段用政策性手段来调动市场化资金参与解决该难题是适时而且可行的。相信在政策性手段不断引导撬动市场化资本介入,企业信用征信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之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保险机制将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最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作者单位北京金融资产交易

责任编辑:印颖 夏宇宁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篇4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及融资渠道

1. 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

一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为核心, 通过创造出新的资源以及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获取技术优势。它们多集中在通信、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环保等领域, 由于创新性强、知识技术密集, 其主要产品技术附加值相对较高, 产品的边际利润上升。二是成长迅速、收益高。新技术的投入, 造就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对于竞争对手在技术上的优势, 形成在一定时期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开始规模很小, 但科技开发一旦成功, 就能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获得高速发展及巨大经济效益。三是风险大、固定资产少。技术创新是一项具有高风险性的活动, 即使在发达的工业化国家, 也有近90%的技术创新项目在进入市场实现商业化之前即告失败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技术上的不确定性、市场的不确定性和一般商业上的不确定性, 技术创新风险高, 成功率明显低于一般企业

2.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特点

为了满足技术创新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 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具体分析, 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方式。其中:外源融资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内源融资包括企业主个人财产、合伙人或股东的自有资金, 以及向朋友借用的资金, 还包括企业经营性融通资金 (包括客户预付款和供应商的分期付款等) 。直接融资是指以债券或股票的形式公开向社会筹集资金, 也包括引入风险投资资金;间接融资主要包括各种短期和中长期贷款, 贷款方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等, 此外还包括中小企业的政策性融资, 如政府对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以及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等。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征决定了其融资的特点:一是创新性强和高投入性决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旺盛;二是企业发展的非规模性造成其融资渠道单一, 内外源融资比例失调, 依靠自身储蓄和亲朋好友借款的比例竟高达96.5%;三是由于企业风险大、能办理抵押的固定资产数量少, 融资成功率较低;四是企业发展的非规模性导致其资金需求总量不大, 银行等融资方难以实现规模效益。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及深层次原因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表现。

科技企业需要的科研资金巨大, 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的费用庞大, 现实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缺乏程度较为严重。调查显示, 63%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认为资金不足严重制约其发展。据上海银行对上海2 7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调查, 在被调查企业中, 反映融资困难的占68%, 反映融资很困难的占14%, 反映融资无困难的仅占18%。对停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调查显示, 有47%的企业是因为资金短缺而停产, 资金短缺占据停产原因的第一位。由于缺乏可靠的融资渠道, 不仅高新技术开发立项受到限制, 而且大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高科技项目难以实现商品化、产业化。科技部和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 每年我国的专利技术有7万多项, 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的达3万多项, 但专利技术实施率仅为10%左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而投向高科技产业的资金不足、对众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 是制约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2.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 自身信用等级低、担保能力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一方面,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种子阶段发展潜力不明朗, 投资风险较高, 难以吸引投资者进行风险投资。再者, 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 财务会计资料大多数没有经过专业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验证, 因此企业的信用等级偏低。另一方面, 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营规模的限制或者本行业特点的制约, 固定资产很少, 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多, 无法筹借到足够的抵押贷款。同时,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确风险较高, 财务指标不健全, 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 银行也无法为其提供保证贷款。

(2) 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大、收益低是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一方面, 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风险大、投入高、成功率低, 能够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数量又少, 银行承担了巨大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 中小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相对大企业来说量较小, 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审批环节大致相同, 银行发放贷款的单位成本和监督费用上升。相对于大企业的“批发信贷”, 中小企业贷款就如“零售信贷”, 成本高而收益相对较低。同时, 我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规定了基准利率, 银行为吸引客户一般只在其基础上做小范围的浮动。对银行而言,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相对较高, 利息或服务费等收益相对较低。这种收益与风险的不对称, 导致银行减少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量。

(3) 资本市场不发达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直接原因。我国引入风险投资制度较晚, 尚未建立高度发达、多元化、多体系的资本市场。许多处于开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达不到某些硬性条件, 难以在沪深两大主板市场上融资, 而深交所的“二板市场”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 有待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风险资本缺乏通过股票上市的主要退出通道, 难以流通变现投资成果。至于发行债券, 我国目前严格控制债券的发行规模, 特别是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不利的额度要求, 从而使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退出机制不畅、技术产权界定的法律法规完善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的整体发展, 使风险投资未能帮助创业起步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摆脱资金短缺的困扰。此外, 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风险大、行业风险大等特点, 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4) 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缺位。我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大, 没有专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部门或机构。虽然有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但创新基金实施几年来的实践表明, 政府有限的拨款对资金需求量大的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同时, 我国虽然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可其业务范围并不包括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扶持。它们都热衷于向大型国有企业提供信贷支持, 而对融资需求强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则有担保、抵押等方面的诸多限制条件, 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

(5)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一方面, 缺乏为企业贷款提供服务社会化资信评级机构和专业队伍, 信用优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得不到融资支持。每家银行的客户信用资料都不公开, 使得信息不能共享, 从而导致银行对贷款企业要进行重复审查, 增加了银行的信贷成本和风险, 影响了银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 国家没有成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 信用担保机构本身的运作机制不完善, 无法实施对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风险控制和分散。

三、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对策

1. 政府应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

(1) 完善立法, 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2003年1月我国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 但这一法律还存在指导性、强制性不足的缺陷, 而且没有相配套的如金融、财政、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我国今后应尽快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法律体系, 完善产权制度、风险投资运营规则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研发资助制度等, 以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主体的责任范围、融资办法和保障措施, 保证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畅通。

(2) 制定优惠政策, 并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政府应在政策、制度上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 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提供低息和免息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机构的发展。应设立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部门,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金融服务体系、信息咨询体系,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培训资金引进、信用担保、资产评估、市场开拓、信息咨询、人才开发等多方面的优质服务

(3) 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规模, 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国务院于1999年5月21日批准了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 (国办发[1999]47号) , 1999年6月25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正式启动, 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今后应进一步扩大政府的政策性基金规模, 有效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以弥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匮乏, 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4)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机制。我国应建立起各种各样的担保体系来降低银行的借贷风险, 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机会。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依靠财政注入资金和向社会发行债券融资, 由政府出面设立永久性机构。二是建立地方性的信用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 如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政策性机构, 也可鼓励中小企业自发组建互助担保机构, 还可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资本参与担保公司投资, 逐步形成由全国性、区域性和社区性担保机构组合而成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5) 引导民间融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政府应采取措施, 将非正规金融纳入正规金融体系的监管范畴。近年来, 民间融资日趋活跃, 在一些沿海地区、农村地区, 民间融资甚至支撑起了当地经济建设的半壁江山。今后, 随着《放贷人条例》等相关法律的出台, 应逐步明确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保护和债务人的法律约束与惩罚机制, 规范借贷秩序, 使民间融资步入合法化发展轨道, 以此建立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

2. 完善金融市场, 拓宽融资渠道。

(1) 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 拓宽间接融资渠道。

首先, 商业银行创新贷款模式,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第一, 转变运作思路和管理模式,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应消除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歧视, 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培育。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适当放宽贷款要求, 减少审批程序, 降低抵押或担保金额,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利率市场化, 按风险等级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定价, 实现风险和收益对称。商业银行可成立专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部, 提供不同类型的细分信贷产品, 例如浮动利率贷款、循环贷款、福费廷等。另外, 商业银行可开设专门的风险贷款业务,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成长增值以后, 通过出售所持股份或期权获得高收益, 对失败企业的风险损失进行补偿。

第二,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项目的评估体系。商业银行传统人才知识结构已落后于迅猛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要求, 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不熟悉制约了商业银行对高新技术成果选择资金投入。商业银行应加强与科技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合作, 聘请科技专家作为金融顾问, 以便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 正确进行高新技术项目的信贷决策。商业银行可挑选通晓金融和高新技术知识的专业人员组成高新技术产业信贷的技术评估部门, 建立起适应高新技术产业特点财务指标体系, 为高新技术项目的信贷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商业银行还应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科技知识培训, 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 规范知识产权评估, 大力开发质押贷款新品种。我国应规范发展知识产权评估机构, 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公开统一认定, 为担保方和商业银行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据。今后, 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型信贷品种, 包括商标、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以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并加速其知识产权的市场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监管当局和知识产权部门应出台法规、办法, 切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尚不健全,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本身存在较大的权利不稳定性, 商业银行应切实防范知识产权质押面临的各类风险。

第四, 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模式。商业银行应改传统的信贷管理方法, 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形式, 改进高新技术产业贷款项目的评估、评审和管理办法。在信贷资金的具体投入方式上, 既可以由商业银行直接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 也可以通过与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合作间接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纵向合作是由商业银行贷款给风险投资公司, 再由风险投资公司进行合理的投资组合介入在孵产业, 横向合作则由商业银行和风险投资公司按照一定的资金分配比例支持高风险的科技开发项目。这样, 通过财务杠杆降低银行贷款的风险, 并发挥风险投资公司项目评估、检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

其次,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 由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免息、贴息、低息贷款, 如对技术革新、新产品开发和创建新企业等提供贴息和资助。还应成立中小企业融资中心,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 加大对有发展潜力但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及新兴产业领域项目的投资, 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托贷款、信托投资、风险投资与咨询服务业务, 对濒临破产、倒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收购或协助兼并, 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资产重组。投资公司可以分别由政府、银行和中小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自愿入股成立。

再次, 利用多种金融工具扩大融资规模。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依托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典当行等多种金融机构, 利用其多样化的金融工具进行融资, 包括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融资租赁、典当、应用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或代理融资、循环贷款协议、商业票据、现金折扣等金融工具。在资金短缺又融资困难的时候, 这些金融工具能快速灵活地帮助企业走出融资困境。

(2) 积极发挥本市作用, 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应建立以创业板市场为主导, 覆盖风险投资市场、三板市场、企业债券市场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中小企业板的股票融资制度, 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供场所;建立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上市发行审核制度, 调整上市门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 积极拓宽债券融资渠道, 取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利的额度限制。同时,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境外直接融资新渠道。科技型中小企业到香港或境外上市可采取以下方式:到香港创业板、纳斯达克证券市场、英国另类投资市场和技术板上市以及设立境外公司等。其中, 香港创业板是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的最近途径, 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首选上市方式

3. 发挥中介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推动作用

应健全风险投资的中介服务机构体系, 发挥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推动作用。风险投资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咨询机构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等, 这是规范风险投资行为、保证风险投资项目实施成功和风险资本良性循环的关键。信用评估机构应制定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科学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资产评估机构应重点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的评估, 为专利权质押贷款提供可行性依据。

4. 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加强自身管理, 增强自身实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素质问题对融资也会有很大的影响。企业应该提高自身素质出发, 加强自身建设, 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提高企业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以自身实力的增强赢得在融资中的吸引力。同时, 应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制定有效的资金运用计划, 有效配置资金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及融资渠道, 然后讨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及深层次原因, 最后从政府、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企业自身等多个方面提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对策, 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瓶颈,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梁杰, 石旭男.科技企业负债融资实证研究.商业经济, 2009;8

[2].汪继洋.科技企业融资和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分析.时代金融, 2009;7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情况调查报告 篇5

一、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有偏差。部分中小企业感受惠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落实下来较慢,对企业帮助不大。在贷款利率方面,部分企业感受到银行优惠力度与政府公布的优惠措施有偏差。

(二)融资渠道单一。一是我县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达不到上市门槛,融资主要方式为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二是部分中小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积累。融资渠道窄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

(三)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和金融部门及社会各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规模小利润低,但对银行来说,其贷款程序和人员需求基本相同,从整体看,放贷中小企业其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会上升,银行放贷收益不合算。中小企业缺乏规模经济效益,对银行没有吸引力。

二、建议意见

(一)落实融资政策。各银行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对所辖区域的银行进行督促,要求银行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时抛开企业规模因素,做到对所有中小企业一视同仁,让小微企业也能享受到正规、正常利率的银行贷款。

(二)丰富融资渠道。一是金融机构积极培养有信贷资金需求的企业,主动服务上门,助企业规范经营和管理。根据中小企业发展趋势和资金需求研究创新金融产品,有效支持企业发展,以此促进企业和银行互利双赢。二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融资政策,为个中小企业营造一个公平、正常的信贷环境,扶持其快速、健康发展,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篇6

席卷全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近期,我们网站用户数量急剧上升,企业资金需求信息量也大幅攀升,数据显示,房地产、制造业和商贸类企业分别占据资金需求量的前三位;从地域上看,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北京、山东、四川等地企业资金需求旺盛。”融道网总经理周汉如是介绍。被指定为中小企业公共融资服务平台的融道网的数据库信息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公信力,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此前媒体报道的中小企业资金渴求的分布与严重程度。

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稳定经济的重要力量,它们的生存发展关系就业等民生大计,难道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就一直“无解”吗?

中小企业融资难在何处

那么,中小企业融资为什么这么难?其实业界基本上早已有共识,原因无非以下几点:

第一,经营风险大。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缺乏核心竞争力,抵制市场的能力差。在我国,中小企业5年淘汰率近70%,30%左右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能够存活10年以上的中小企业仅占1%。

第二,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较低和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制约其融资能力。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完善财务制度,大大降低了自身的信用度。另外,由于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和信用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滞后,信用信息传输渠道不通畅,导致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极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贷满足率。

第三,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固定资产比例小,缺乏可以作为抵押的不动产,风险大,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放贷要求

第四,银行信贷政策的影响。目前,金融体系中与国有大银行搭配合理的区域性和地方性金融机构数量有限,且业务趋同,市场趋同,大多数银行还是主要以大型企业服务对象,对民营中小企业的资本需求,不存在利益的驱动。同时,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存在规模不经济,中小企业要求贷款额不大,期限短,时效快,但银行发放程序经办环节都相同,带来银行的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的上升。

第五,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上获取资金的难度极高,中小企业主要的筹资方式还是银行借款

他山之石,如何攻玉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在其它国家也同样存在,那么国外又是如何应对的呢?

国主要通过设立财政专项基金、提供贷款担保、提供风险投资、以及政府采购给予支持等方式扶持中小企业国联邦小企业管理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常见方式是: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由小企业管理局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担保,金融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提供贷款,贷款风险由小企业管理局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

国小型成长企业还可通过引入以风险投资方式获得融资。具体做法为,由经过联邦小企业管理局认证的创业投资经理人募集至少100至500万元私人资本作为风险投资初期资本,通过小企业管理局担保杠杆放大3倍后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该项融资通常持续7到10年,中小企业成功后,上述创业投资经理人需向小企业管理局返还援助资金并支付适当投资收益。通过这种做法,小企业管理局成功地促进了中小企业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同时为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创立了良好的融资渠道。

联邦政府采购也是国对中小企业的一项重要支持手段。政府机构要确定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的年度目标,并由小企业管理审查目标是否达到有关规定。欧盟除了通过提供信用担保、利用本市场、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外,还成立专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政策性银行。欧洲投资银行(EIB)是欧盟设立的专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以下三种形式的贷款。一是全球贷款,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在工业、服务业、农业领域的投资和与欧盟发展规划、能源及运输有关的小规模基础设施投资。二是贴息贷款,为雇员人数少于250人、固定资产少于7500万欧元的企业提供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由欧盟财政预算支持。三是阿姆斯特丹特别行动计划(ASAP),是用EIB的经营利润所设立的总额为10亿欧元的三年期计划,旨在对高度劳动密集型和新技术领域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和资金支持。

日本政府则对中小企业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和特别贷款制度。以上各国应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措施不难看出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高度重视,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瓶颈方面起到扶持与引导作用

政策扶持是前提

7月王岐山副总理主持召开小企业金融服务座谈会时表示:金融系统要按照中央的要求部署,把握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执行力度,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有保有压,着力优化信贷结构,毫不动摇地加强小企业等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王岐山指出,缓解小企业融资难,关键要多措并举,加快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好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的作用。大型银行要创新金融产品,强化小企业金融服务,把这项工作做实。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中小型金融机构要立足当地,避免片面求大和盲目跨区域扩张,更好地服务于小企业。同时,要发展与小企业相适应的小型金融机构。

同日,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行业覆盖面更广泛,指标选取也更注重灵活性。据介绍,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今后政策扶持的重点。国家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着重从优化发展环境出发,进一步研究出台普惠性的政策措施

而就在不久前(6月7日),银监会印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通知》,出台适当提高企业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鼓励发行小企业金融债等十大措施,为单户500万元(含)以下的小企业贷款“松绑”。

在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金融主管部门密集出台多项有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政策举措,体现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和中央意欲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决心。

破解难题需系统性方案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寻求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商业银行和直接融资的发展以外,各级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中小企业自身都要积极介入,并各司其“职”:商业银行要创新信贷技术,要打造高效的资本市场融资平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政策环境监管机构要注重改善金融结构并加强银行监管当局的能力建设,中小企业要不断“硬化”自身信用。

我们可以归纳出六项具体措施:

第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机制,创新金融产品。要积极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担保方式开展应收账款、出口退税单、存货等的抵押贷款业务,扩大产权、非专利技术和股权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开办融资租赁、公司理财、账户托管等多种中小企业融资业务,以思路创新和产品创新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

第二,要继续加快新型金融机构建设。要充分认识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第三,要加快发展多层次直接融资的平台。除了商业银行和新型机构的间接融资外,我们要更多地关注企业的直接融资。

第四,要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扩大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功能,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提升中小企业自身融资能力

第五,要为中小企业建立区域性投融资组织网络。加快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建设实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的集中发行交易,尤其是加快发展第三方网络融资平台建设

第六,要加强和改善融资服务。加快创投服务中心、投资顾问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突破创新,落实执行

商业银行是否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以何种方式提供贷款,取决于能否成功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并能降低交易成本以提高利润率。因此,金融产品与渠道创新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核心。

可喜的是,一些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银行已经异军突起,如包商银行、泰隆银行、渣打银行等,凭借自身的产品特色服务企业、微小企业的定位、符合市场现状的信贷模式在信贷市场上赢得了自己的一片天地;一些中小企业信贷创新产品也是持续出现,如民生银行商贷通、平安银行一贷通、深发展货代保理等,而且只要市场可观,利益巨大,一定会有更多的银行开发出更多的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

第三方网络融资平台的风生水起无疑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起到重要作用。如融道网*中国融资渠道、阿里贷款等创新型融资渠道,以其精准便捷的服务提高了融资效率,降低了融资成本,将对传统融资渠道产生颠覆性的变革。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 篇7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特征的束缚

科技型中小企业产权关系不明确, 管理基础薄弱, 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发展容易受经营环境的影响, 竞争力脆弱, 盈利模式不稳定;企业贷款多为流动资金, 贷款需求量小且急、频率高因而管理成本也高;企业发展历史短, 资产规模小, 缺乏可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企业资信度不高, 信息透明度很低。企业技术创新压力大, 创新成本高, 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小。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这些特征增加了银行对其贷款的管理成本和风险, 银行对其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很难从银行获得足够的贷款, 也难以吸引常规的信贷或权益资本。

(二) 金融体系与融资政策环境的制约

1. 政府资金政策支持有限

尽管我国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 财政收入不断增长, 但是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都需要财政支持, 因而国家财政对科技创业的支持投入相对滞后和不足, 政府科技基金还远远不能够满足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政府对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研究及宣传力度还不够, 政策的落实情况也还不够理想

2. 银行贷款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筑起“壁垒”

我国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 多数在信贷中存在着严重的“身份歧视”, 即为了追求规模收益和降低风险, 一般倾向于向国有大型企业和一些大型建设项目发放贷款。我国商业银行还存在着金融产品过于单一, 缺少针对中小企业经营特点资金需求特点而设计的信贷产品。且在办理信贷业务时, 又往往会对中小企业采取种种限制条款防范措施。我国银行业在面对中小科技企业对金融产品服务多样化要求的情况下, 还不能在金融产品设计和营销、信用评级标准、分支机构设置、贷款审批手续等方面做出相对应的调整, 造成中小企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

3. 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金规模较小, 各项投入以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为主, 缺乏有效抵押, 只能依靠担保贷款。而我国目前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不多, 且普遍存在着注册资本规模较小、专业化水平不高、经营管理完善问题, 因而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足够信任。总体上担保机构金额不大, 而担保登记和评估手续却很繁杂, 耗时费力, 成本相对较高。担保行业的立法严重滞后, 对行业监管不力, 担保机构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

4. 风险投资发展缓慢

不同于银行贷款, 风险投资无需担保, 无需抵押, 是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的最佳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虽已初具规模, 但由于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单一, 缺乏相关风险投资资金的筹集机制和退出机制, 缺乏符合风险投资运作的法律法规支持, 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 风险投资机构发展也较缓慢。风险投资体系的不完善致使目前我国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还不能利用风险投资基金来加快自身的发展

5. 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

我国资本市场虽然目前初具规模, 但是发展还很不平衡, 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壁垒很高。尽管创业板市场对中小企业全面开放, 但是其上市要求条件相对来说还是比较苛刻。一些有一定技术、专利、成长性较好, 需要融资后投入规模生产的的中小科技企业由于初期的业绩和规模限制很难挤进证券市场的大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目前还不能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

二、上海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及创新

(一) 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

上海较早尝试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这一融资模式, 为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新突破。2010年, 上海在浦东新区和徐汇、闵行、杨浦区四个城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其中浦东新区的浦东生产力促进中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地区;徐汇区政府还携手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同推进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杨浦区政府则是实践探索了“风险分担模式”和“股权与物权相结合的双重质押模式”;闵行区首次实现了无担保、无实物抵押、风险共担的贷款方式。此外, 徐汇、闵行区政府还分别出台了集补贴、担保、贴息、奖励等于一体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根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 目前为止, 上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金额已达3亿元左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推出, 政府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资助转变成了帮助企业间接地从市场上获得资金, 政府职能得到了转变、财政资金效能被放大、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得到拓宽, 取得了一举三得的功效。

(二) 建立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上海市积极致力于推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启动能够帮助那些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引入私募股权等资本, 帮助其筹措资金, 进行传统的股改, 优化股东结构, 从而为转板作准备。同时也为风险投资资本提供了有效的股权转让和退出渠道。场外交易市场不仅仅为那些还没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 还能够带动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三)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 开展中小企业信托融资试点

中小企业集合发行债券或票据, 可以使那些规模较小, 但具有高速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中长期资金的支持, 可有效提高企业资金统筹能力, 降低周转风险。它使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来筹建新项目, 扩大规模和业务范围, 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上海各区、县都积极筹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票据, 并对其发行给予了财政扶持和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最近, 上海市发行了首单以高科技为题材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上海浦东新区2011年度第一期“张江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随后又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上海闵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而早在2009年杨浦区就推出了上海首个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创智天地1号”, 其总规模为5000万元, 为上海杨浦区7家体现国家扶持意愿、符合产业导向和区域经济发展特色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3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2年期信托贷款。浦东新区则在张江推出了“张江聚惠1号”、“张江聚惠2号”两期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产品。

(四) 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创新

上海银监局积极推动银行机构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上海银行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 积极开展金融创新, 创造了很多新的服务来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在上海相继成立了小企业信贷中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总行积极筹建了小企业专营机构, 上海银行也成立了小企业金融中心;四大国有银行上海分行各自也都相继成立了小企业信贷业务部。上海各商业银行在上海银监局的积极指导下探索创新了一系列中小企业信贷产品:如浦东新区财政局、科技局、中投保等单位与上海农商银行合作搭建了“慧眼工程专项贷款平台用以支持浦东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展“张江易贷通”业务;浦发银行先后推出了“成长企业金融服务方案”、“企业按揭宝”等系列产品, 并与多方平台合作, 进行了批量贷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银元宝” (银园保) 合作模式的创新金融实践, 同时还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招商银行则在上海推出了“中小企业创业上市通”业务。上述银行产品创新大地推进了银行业信贷担保工作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

(五)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

在我国信贷日益收紧的背景下, 上海市积极探索通过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上海鼓励各类资本进入融资担保, 设立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基金, 成立了多类政策性担保机构及上海再担保有限公司, 还通过开办费补贴、房租补贴、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重点扶持了一批主要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同时, 为了提高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能力, 采用了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奖励补助和再担保风险分担等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还实施了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的政策。上海市还积极探索在张江园区内设立专门的科技担保公司。此外, 政府还将出台新政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大力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在今年四月, 上海首家新设融资性担保公司———上海创业接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业, 加快了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的建设

上海市各部委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制定了很多扶持政策, 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并积极探索各种创新方式。然而, 我们还须关注这些政策措施在实施中存在问题。一项对支持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现状进行的调查显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政策的总体熟悉程度不够, 政、企之间还缺乏有效的互动, 使科技型中小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各种扶持政策;在制定政策时没有企业的切实需求出发, 从而出台的支持政策与企业的需求不一致;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 多个部门间的权责关系没有协调好, 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 从而造成各项政策的实际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而银行业及金融机构的创新努力虽然值得肯定, 但是其创新产品之间却存在着高度的相似性, 没有全新的突破。因此, 要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上海还需要在政策的制定、推广、落实及各金融部门的创新等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探索。

参考文献

[1]张宝珍.申城中小企业贡献全市工业超半数[N].城市导报, 2010-03-10

[2]李永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缺陷的根源及化解途径[J].经济纵横, 2009 (3)

[3]中小企业网.上海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融资质押试点工作[EB/OL].http://www.1128.org/html/qyrz/rzkx/2011/03/doc 66999.shtml, 2011-03-11

[4]新华网.上海银行业三大创新支持小企业融资[EB/OL].http://news.163.com/09/0730/17/5FG31N81000120GU.html, 2009-07-30

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难及对策分析 篇8

竞争日益加剧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 一国经济竞争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的能力和水平。高科技企业是从事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活动, 努力实现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企业。这类企业因其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以及引领未来消费的趋势, 因而如果研发成功则经济效益良好。高科技企业传统企业相比有着独特的特征, 主要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以及创新性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提出的高技术产业的五个特征是: (1) 强化研究与开发工作; (2) 对政府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3) 产品与工艺老化快; (4) 资本投入风险大、数额高; (5) 研究与实验成果生产及其国际贸易具有高度的国际合作与竞争性。

如何才能有效推动我国高科技企业成长发展?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 如何有效地筹集并使用资金, 解决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如何构建适应高科技企业成长的融资体系并且提高融资效率从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张杰 (2000) 从信用角度分析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 民营经济与银行间脆弱的横向信用联系不足以维系对其进行金融支持, 因而这种金融困境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信用困境。李奎 (2007) 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做了相关研究, 何峥与陈德棉 (2004) 、王岚与王树恩 (2006) 、贾小燕 (2006) 等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及可能的出路。还有学者研究高科技企业不同生命周期和成长阶段资金来源和融资战略, 分析了高科技企业在不同阶段所应采取的融资方式 (钱海章, 1999 ;王燕梅, 2000 ) 。

二、中小高科技企业生命周期与融资特点

技术创新是高科技企业的根本特征, 其融资的特点是: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低, 但从创新企业的崛起到形成产业规模, 要投入大量资金;以及研究开发的风险性和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正因为如此, 中小高科技企业在生存的竞争中格外激烈。由于缺乏畅通的融资渠道, 常会因为一次研发投入的失误而陷入被动, 甚至很有可能被市场淘汰。因此, 优化高科技企业融资路径, 化解其融资难题, 对这些企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高科技企业主营产品或业务生命周期, 可以分为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发展阶段。不同发展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成长性和经营风险不同, 所采用的融资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种子期。这一阶段企业没有正式的产品, 没有收入来源。主要面临高新技术不成熟的技术风险和能否开发出产品及产品能否被市场接受的市场风险, 失败率很高。因为没有投入正式的生产经营, 种子期的资金需求量较小, 但投资风险很大;故而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 资金大多来自民间, 如个人积蓄或借款。 (2) 创建期。这一阶段产销量不大, 单位制造成本较高。它是从小规模样品到大规模现实商品跳跃的重要阶段, 企业资金的需求增加, 但是融资难度较大。由于风险较高, 商业银行通常不会提供资金, 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如公开发行股票等也难以实现, 但是风险投资通常比较乐于进入, 以期成为高科技企业的战略伙伴或战略控股者。 (3) 成长期。该阶段新产品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为了进一步开发产品, 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投入。由于此时企业销售收入稳定, 成功的前景明朗从传统融资渠道获得资金的机会增加。企业股票上市还有一定距离, 不过已经能够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 有担保的负债融资或无担保的转换债券融资都可以使用。由于商业银行的贷款需要担保抵押等, 企业能够获得的资金支持还存在缺口, 因而该阶段风险资本所占比重仍然很重要。 (4) 成熟期。这时企业经营业绩高速增长, 企业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为了扩大生产和开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 保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企业资金需求量仍很大。但由于投资风险大幅降低, 企业的融资能力增强。与其他行业的成熟企业类似, 以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作为主要融资方式, 而风险资本拿到投资回报后退出成熟企业再去投资新的企业

三、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一) 融资渠道匮乏, 金融体系不健全。

我国中小高科技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实力弱, 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 难以同大企业抗衡。同时, 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以后, 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 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制定的, 使信贷资金流向国有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意愿得以强化。中小企业的市场淘汰率远高于大中型企业, 银行贷款给中小企业要承担更大的风险。中小企业借款时, 不仅无法享受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优惠利率, 反而要支付更高的浮动利息。国有大型科技企业以及大型民营科技企业, 融资渠道相对广泛。由于资信等级比较高, 可以通过自筹、向银行申请贷款、政府直接投资、上市发行股票或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获取资金, 而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渠道相对狭窄。

(二) 政策扶持不足。

为了支持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一些国家建立了中小企业特殊融资机制。例如日本中小企业金融公库、泰国小企业金融局、韩国中小企业银行等。这些金融机构均由政府设立, 并且不同程度地依靠政府资金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我国在税收政策、法律制度以及银行贷款方面给予大中型企业许多支持, 在搞活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便利上没有像其他国家那样提供较多优惠政策, 使得中小企业的处境更加艰难。此外, 由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尚未出台,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 制约中小高科技企业发展

(三) 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 财务制度不健全。

中小科技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相对不健全, 在申请贷款时, 很难向银行提供其真实的信用情况。企业有形资产比例低, 缺少有效的抵押品, 银行对其融资面临“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在投资授信实体看来, 它们信誉度较低, 融资风险较高, 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较严重, 因而高科技中小企业依靠信贷融资就显得十分困难。另一方面, 在中小银行体系缺失的条件下, 大银行缺乏动力搜集有关中小高科技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的详实材料。由于中小高科技企业大多缺乏历史盈利记录历史数据, 常被银行拒于信贷融资的大门之外。

(四) 知识产权抵押难变现难。

科技企业拥有的是各种专利、著作权、软件以及其他技术秘密信息为主要内容知识产权。我国目前风险投资尚不发达, 以及国家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限制,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便成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渠道。目前知识产权在国内还很难作为质押物获得贷款, 而事实上大部分高科技创业企业最大的优势和最主要的财产就是知识产权, 最缺乏的就是银行认可的抵押物, 难以从金融机构融通资金

四、化解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 加强金融支持服务体系, 加快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大对中小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培育和扶持有市场、有潜力、有信用、有效益的中小高科技企业, 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企业资金问题, 还有利于商业银行分散风险, 使其自身业务得到发展。目前国有金融机构仍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 其他金融机构数量不足且融资能力有限, 因而要逐步完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证券市场中小企业板的制度创新;积极发展债券市场, 适当降低企业发行债券条件, 鼓励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 通过私募股权融资和吸收风险资本, 将企业部分股权卖出获取现金, 用于企业发展

(二) 加强金融创新, 创新融资方式

商业银行通过创新金融产品, 拓宽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如票据融资、授信贷款、个人创业贷款、再就业专项贷款等, 使得企业可以有效利用这些金融产品, 达到融资目的。金融机构应深化开展完善对中小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的质押贷款业务, 为企业将好的科技成果顺利转化为产品并尽快占领市场提供服务。高科技上市公司传统的融资方式之外, 还应当大胆利用金融创新工具, 为企业获得资本, 例如通过金融代理公司融资、技术融资、融资租赁和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融资。

(三) 发展与规范民间金融, 鼓励创建民营中小银行。

合理引导民间的富余资金, 将分散的民间金融纳入有组织有管理的系统。让灰色的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到地面, 引导民间金融组织改造成中小金融机构。与此同时, 政府建立有效的监测系统, 适度监管, 维护金融秩序。这样不仅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合法的融资渠道, 满足其发展需要, 还有利于国家对民间资金运作进行规范和监管

(四) 完善融资配套环境

融资需要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公正的中介机构和配套的支撑服务体系, 这就要求政府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秩序, 规范金融中介机构, 完善融资服务体系。政府应提高对高科技企业融资的协调, 打破信息屏蔽, 加强经济与金融的互动。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运用政策扶持, 创造条件扶持一批经营业绩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 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制定统一的和社会化的信用担保机构资信评级体系和评级制度, 建立信用担保机构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对高科技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 完善信贷担保机制, 高科技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建立, 有效解决高科技企业抵押物不足和保证人难觅问题

尤为重要的是, 中小高科技企业要适应结构优化要求, 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 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完善财务制度, 增强信用观念, 加快技术进步, 提高市场竞争力, 创造满足融资需求的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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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托融资模式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篇9

金融体系中对银行的路径依赖

据统计, 目前我国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达430多万家。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 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总额的60%, 上交的税收已经超过总额的一半, 提供了全国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与此同时, 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限制了中小企业扩大生产技术升级的能力。在国际金融危机的阴霾之下, 中小企业资金情况更是困难重重, 有消息说截止到2009年5月份, 广东省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在1万亿元左右。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2008年末我国银行系统累积有20万亿以上存款余额。大量闲置资金滞留银行体系, 使得银行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 居民难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在过去几年, 银行理财产品发展迅速, 但由于2008年该类产品爆发了大量风险事故, 银监会出台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诸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领域被禁入, 商业银行逐步回归到存贷、结算、汇兑、收益稳定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等传统业务领域。

较为理想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应由银行、股票、债券、风险投资、产业基金、信托、融资租赁等机构共同组成, 但现状却不尽如人意。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由是制度供给的不足, 是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及其引致的资金供给的结构化矛盾的集中体现。这种制度供给的不足不仅仅体现在金融领域, 在文化教育、政治等各个方面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显现。金融体系的不完善、金融体制的缺位和金融产品的稀缺, 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路径的单一和融资模式的僵化。目前52万亿的金融资产中, 银行占据了47万亿, 一家独大的局面短期难以得到改变

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虽“吝啬”, 但我们不能盲目苛责。银行是稳健经营的代表, 其经营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 甚至整个国家经济乃至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影响。银行追求利润, 但相对于高额回报来说, 安全性更应放在首位。这也是管理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频出, 但银行机构仍然不为所动的原因。在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的背景下, 银行信贷投放规模大幅飙升, 仅在2009年上半年新增信贷便达7万亿, 但中小企业并非受益主体。中小企业抵押物的不足, 担保体系的不完善, 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 使得银行在中小企业面前望而却步, 而不到企业总数1%的大型企业却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争夺的对象。如大企业本身存在产能过剩, 新增贷款便会在逐利动机的驱使下进入股市和房地产市场, 造成在实体经济复苏根基不牢固的情况下, 股市和房地产市场却可能呈现异常“繁荣”的怪象, 而货币资金这块好钢却并没能用到中小企业这把好刀上。

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的努力已历时多年, 创业板无疑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实施的效果有待时间检验, 何况上市并不是解决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的办法, 毕竟沪深两市发展近20年以来, 上市公司的总数也不过1800余家。债券融资的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更如“镜中花, 水中月”, 因为公司债发行主体必须是上市公司, 而企业债主要面向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在中国发展尚不成熟, 成功案例屈指可数。融资租赁虽然较为合理, 但却受限于资本金难以做大, 而且主要针对有大型机器设备、厂房需求的企业, 业务领域狭窄。

那么, 在现有的金融生态下, 作为弱势群体的中小企业如何获取更多的货币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独大的金融格局使得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时形成了路径依赖, 将此责任自然而然地赋予了银行业, 国有银行尽管掌握着巨额金融资产但基于风险的考虑对此并不热情, 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虽然都在积极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 但是其融资规模相对于中小企业巨大的融资缺口可谓杯水车薪。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本已过度集中于银行业, 在目前金融市场结构尚不完善、银行机构风险控制技术能力有限的情况下, 银行业过于深入中小企业融资领域, 无疑会给中国金融体系植入更多的风险。因此,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首先需要改变思维, 改变对银行业的路径依赖, 寻求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途径。而在目前股票、债券融资难度较大, 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尚未发展成熟、融资租赁受限较多的现状下, 信托无疑是最佳的选择。相对于其他方式而言, 信托融资更加灵活, 涉及领域也更宽泛, 产生的社会效应也更加显著, 因此大力鼓励和支持以信托方式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 将是一个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实选择

中小企业融资信托方式制度优势

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方式历史悠久, 在国外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金融支柱。信托以其特殊的制度设计和独特的金融功能成为现代金融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信托方式能够充分发挥其功能优势,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最大效益。

首先, 信托具有优越的破产隔离功能。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便具备了独立性, 除非有所约定,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债权人都不得对信托财产进行追索。这一特点使得信托作为一种理财方式深受投资者的喜爱, 因而一般情况下能够募集到足额信托资金, 如果将这些资金用到中小企业融资方面, 将大大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境。

中小企业融资具有规模小、频率高和更加依赖流动性较强的短期借款特点。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成本高、风险大, 因而造成了其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惰性”。而信托机构历经整顿, 长期在金融体系的边缘生存, 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 拥有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风险控制技术。信托产品的期限一般较短, 集中在1~3年, 并且由于受合格投资者门槛的限制, 募集规模一般不大, 这些特点都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其次, 信托产品对资金和收益的安全性要求较高。这要求信托公司在融资的过程中, 严格筛选企业项目, 充分做好融资前的尽职调查, 满足那些真正具有良好成长前景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信托公司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风险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

再次, 通过信托融资的成本较低。以贷款为例, 通过银行贷款的利率一般在15%以上, 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在30%以上, 而信托贷款的成本一般在12%左右, 如果有政府的贴息, 那么成本将会更低。此外, 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复杂, 耗时长, 民间借贷极不规范, 而信托贷款程序简单、耗时短, 可以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最后, 信托融资的方式多样。信托的所有权和受益权相分离,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这决定了信托融资方式的多样性, 债权方式、股权投资 (包括PE) 方式、以企业动产或不动产设立信托转让受益权的方式、以企业的财产权设立信托再转让受益权的方式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方式等都可以成为信托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选择

目前国内通过信托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有益探索

信托业经营范围广泛, 但是目前在中国, 以集合资金信托为主的业务模式导致信托业并未有自己的专属领域。而在中小企业融资出现“真空”的情况下, 信托公司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功能优势将这一领域培育和发展成既符合政策导向又拥有巨大市场空间的专属业务领域。事实证明, 在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频出的背景下, 信托公司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也在增多。仅在近期便有新时代信托的“中小企业融资通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肥“滨湖·春晓”二期中小企业发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武汉江城夏日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杭州西湖区“三潭印月”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等多款产品发行。目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托产品主要有两种方式:债权方式和股权方式

债权方式是目前的主流, 这种方式可以细化成两种。一种是一对一的贷款模式。通过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然后贷给一家中小企业。另一种是一对多的方式, 通过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然后贷款给多家中小企业。这种方式往往有政府的引导和推动, 政府对信托产品进行贴息或者政府财政资金直接参与, 可以增强信托产品的信用等级, 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 并且政府资金需要很低的回报甚至免息, 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因此该种方式具有很强的规模效应和杠杆效应, 目前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股权方式。信托资金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约定以一定的方式退出, 投资者可以获得可观的收益, 也能解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股权方式也可细分为三种具体形式:一是附加溢价回购协议的股权投资。这种方式期限较短, 由于约定了回购的价格, 相当于使投资者的收益固定化, 而真正的股权投资投资者的收益是不固定的。因此该类产品本质上是债权融资方式的异化。二是通过IPO上市方式退出的股权投资方式。由于目前证监会对于有信托参与的企业上市持消极谨慎态度, 致使以该种方式实现融资的目的存在很大障碍。三是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也就是收购方式。但目前我国的股权交易市场并不发达, 以该种方式退出难度较大、效率较低。

综上可以看出, 目前信托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主要采取债权形式, 股权融资尚存在诸多制度障碍, 但未来的发展空间比较大。

加快制度供给, 促进中小企业信托融资发展

叩问中小企业融资难 篇10

作为政府自利选择的高存款准备金率, 以及合法金融与非法金融交织催生的民间借贷利益链条, 导致中小企业在融资问题上焦头烂额。

带有计划管制底色的市场经济体制依然存在, 这在资金市场上表现为偏爱数量手段而非价格手段世界各国采取紧缩货币政策时, 货币当局往往提高存款基准利率, 以资金的价格来调节需求及经济活动。中国央行却反其道而行之, 采取了以调节存款准备金率为主, 利率为辅的货币政策。数十次的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减少了银行的可贷资金。而国企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有限的资金配给中处于优先位置, 因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于直接砍掉了民企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来源。

宏观调控上偏重高存款准备金率, 打破了资本市场供需的相对动态的平衡。需求远远大于供应, 所以出现民间游资的价格上升态势。同时由于缺乏规范化引导, 民间资本市场畸形化趋势加强, 形成金融机构参与其中的现代民间借贷利益链条。

中国局部地区的民间融资方式已渐成职业化, 散兵游勇的时候已经过去, 取而代之的是集团军作战。“大量的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机构和人员充当金融捐客, 以基金会、私募等名义的融资, 合法融资与非法融资产生交织在一起, 是非难辩”。而银行和金融机构担保公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江浙很多地方, 仅有资产抵押是贷不到款的, 大部分的钱都被银行负责人勾结担保公司给贷走了, 一条缜密、无形的现代民间借贷利益链条, 正在江浙等地有效运作着。利益链的上游“银主”是那些既有闲散资金又追求更高收益的人;中游是中介, 中介链可以很长, 包括服务于“银主”的中介, 服务于“借款人”的中介, 以及两者中间的其它中介环节;利益链的下游是借款人, 某些地方的银行, 也变成了这个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 既无形中沦为高利贷资金的提供者, 又成为项目融资的接盘者。

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经营困难, 主要在于成本不断上升, 企业利润下滑, 极少部分能维持正常生产, 目前来至国内、国外的订单依然正常的企业流动性资金跟不上日常运转和订货周期。由于从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被切断, 中小企业转而把高利贷当作救命稻草。而民间高利贷月息是银行贷款利率的几十倍, 除了贩毒、洗钱、赌博, 在证券市场上有特殊渠道的公司没有任何一家正规经营的企业能够承担起这样高的资金成本, 这样的利率也等于逼实体企业自杀。在融资成本方面, 国有企业平均实际利率为1.6%, 民营及中小企业平均实际利息为5.4%。

被融资难掐住脖子的中小企业, 生存岌岌可危, 整个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大大受挫, 中国经济大局也会受到影响。

因为历史多次证明国企和政府的支出效率低下, 当资金使用低效的时候, 其副产品就是通涨, 也就是资金计划分配给生产力低下的活动上, 产出减少, 就没有产品或服务来吸收资金, 因此变成通涨。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继续浪费资金, 加剧通涨的同时, 效率较高的中小企业却正被饿死, 产出下降, 由此形成中国式的调控悖论。正常情况下, 经济下滑往往伴随着需求减少和物价下降, 而在中国, 经济下滑的同时伴随着通货膨涨。这种负利率和信贷组合所带来的经济现象, 使现有调控通涨的努力显得另类, 国家意志相对市场失灵。

所以,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刻不容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从以下几个问题着手:

一, 加大资本市资金的自由流动, 依靠市场而非行政干预决定资本价格。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之所以取得比较好的成效, 不是由于政府干预多, 而是由于政府干预较少, 老百姓有更多的自由, 企业精神焕发。

二, 促进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我国资本市建设相对落后, 政府应积极鼓励中小企业在国内或国外上市, 在股票市场上融资;同时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支持经营效益好, 偿还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 还要大力培育和发展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

三, 国家要加快金融对内开放的步伐, 要允许民间资本直接进入金融领域。培育愿意为中小民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中小金融机构。应大力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设立民营银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中小企业投融资公司等。同时, 允许和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民间融资。

四, 银行应为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发挥主渠道作用。通过改革对中小企业资信评估办法、拓宽贷款抵押登记范围、积极创新金融的业务服务方式等措施, 加大中小企业在银行的融资力度。

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院长、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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