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大学生艺术团评优标准
黄淮学院生物工程系大学生艺术团干部考核及评优标准
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我系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及干部奋发向上,积极进取,进一步推进我校“争优创先”活动的开展,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系艺术团的发展,特制定本评选标准。
第一章 考核制度
艺术团内部设有内部考核分,每名干部或干事均20分。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对于在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比赛中获荣誉者,可分别获得加分5分、10分、15分、20分。
第二条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个人前三名者,可获得由我系统一颁发的该学年度“优秀个人”,该奖还与出勤、考核、日常表现直接挂钩。
第三条对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成员和干部,组织可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在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以相应加分,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毕业分配时作为参考。
(二)惩罚制度
第四条对于艺术团例会缺勤,且在三次以内(包括第三次)者,一次扣考核分2分,多于三次者,一次扣3分。
第五条对于成员在某次演出或活动中通知后缺勤者,一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一次扣
5分,并在在艺术团内通报批评。
第六条对于损坏、遗失艺术团办公用品、服装、乐器等公物的成员,除批评或处分外,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扣除考核分4分。
第七条对于不遵守艺术团章程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以及对演出、比赛有严重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内部警告或除名,并扣除考核分5分。
第八条对于不履行团员义务、对艺术团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成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除名处分,并扣除考核分5分。
(注:成员出勤情况,由我团组织部负责。凡受表彰、奖励和处罚的艺术团成员,其情况均由我系通报,并载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九条 构成第六到八条行为的成员及年终考核分低于3分的成员,取消一切艺术团内部
评优资格。
第十条艺术团未受到处分的干部享受学生干部的所有评优资格。
第十一条我系艺术团优秀干部或干事按我团干部或干事总人数15%-30%的比例评选。第十二条根据干部或干事年终考核分及其基础分的总分进行排名,进入额定人数者将由我系授予“优秀干部”、“优秀干事”荣誉称号,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注:成员的考核分及基础分综合问题,优秀干部或干事评定过程,由我团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评选工作每学年10月份进行一次,有生物工程系大学生艺术团统一部署。第十四条各部门要在内部评议及年终考核的基础上,由艺术团内部召集成员会议,提出推荐人选,填写《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第十五条经我系学工办审核并公示后,将推荐报告(须有我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关评选材料报学生处审批。
第四章表彰
第十六条我系对评出优秀干部或干事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及荣誉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十八条本标准修改权属于系团委会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生物工程系大学生艺术团。
黄淮学院生物工程系大学生艺术团
篇2:大学生艺术团评优标准
一般要求:
一、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爱班级、学校。学习积极努力,热心为集体服务,在班级、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讲文明,懂礼貌,有团结意识,有爱心。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两操一课”表现认真,成绩优秀,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推行了数十年的“学习好、品德好、体育好”的旧三好评价体系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在我国一些地方开始被“好孩子、好学生、好公民”的新三好评价体系所取代。
新三好学生标准
以往的三好学生是指德,智,体三个方面都得到发展.当今社会,赋予了“三好学生”全新的含义和评价标准:
“在家做好孩子,在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
“好孩子”的具体标准是“勤俭+孝敬”;
“好学生”的标准是“合格+特长”;
“好公民”的标准是“公德+责任”。
武汉市教育局,从当年春季开始在部分学校试行新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新三好”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
“ 新三好”考核标准从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作为评价的一级指标,下设二级考核标准。“好公民”下设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社会实践4个二级指标;“好学生”下设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行为规范、身心健康4个二级指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加入了“职业素养”内容);“好子女”(小学生为“好孩子”)下设孝亲敬长、自我服务两个二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各占10分,同时下面有若干评价要素,如“自我服务”中包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按时作息、放学按时回家;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三项具体内容。
“新三好”考核标准以100分为满分进行打分,有4个等级:80~84分为合格,85~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79分以下为不合格。
,成都率先在全省实行“新三好”评价体系,要求全区各学校有序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改革,小学教育阶段全面推进“新三好”学生评价体系。
篇3:大学生艺术团评优标准
钢琴学习是一个需要付出巨大精力的漫长过程, 大学生艺术团钢琴社团的学生大多具有一定的基础, 经过一段的专业学习并取得进步后, 由于课业负担压力等多种原因, 往往会停滞不前, 甚至放弃学习。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学习怎样才能算告一段落, 其结业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一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专业课学习结业标准的界定
结业的含义为:学习期满, 达到规定的要求, 结束学习。这就是说完成学业必须满足学习期满和达到规定要求两个要件。由于学生艺术团是自愿性的学生组织, 不同于其他学业的结业, 对于大学生艺术团钢琴社团的学习来说, 一是没有确定的学习时长, 学习时长受限于学生的能力与认识;二是除钢琴考级标准之外, 也无官方规定结业所要达到的明确要求。这就导致了许多学生都有这样的困惑:投入了巨大的精力学习, 自己究竟学到了多少?学成了吗?可以暂时停学, 结业了吗?目前对于什么是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学习结业的标准这个问题鲜有探讨。而这恰恰是学生和指导教师需要明了的问题, 明确了这个问题, 有利于学生确立学习目标, 增强学习的动力。
笔者将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学习结业的标准分为终极目标和显性标准。所谓终极目标是指以培养高素质、高品位、有灵性的技能型人才为目的的一系列指标体系, 其核心内容是钢琴学习对于学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职业素质、创新能力的影响效果。所谓显性标准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度量、较容易确定学习程度的显而易见的标准。显性标准更加直接、易于把握和理解, 确立显性标准对钢琴学习会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在探讨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学习结业的显性标准之前, 先要探讨一下:钢琴考级是钢琴学习的唯一衡量标准吗?
二钢琴考级——衡量钢琴学习标准的误区
钢琴考级在我国开展10多年来, 对我国钢琴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钢琴考级也成为许多学生钢琴学习的必要教学环节, 钢琴考级往往成为人们评价钢琴演奏水平的衡量标准。如果完全按照钢琴考级的最初设想, 严格执行考级的评判标准, 钢琴考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钢琴演奏水平的高低。而目前, 由于利益驱动, 钢琴考级乱象重生, 个别考级机构人为地降低了考级的标准, 考级评判标准的地域性差别也较大。现在的钢琴考级已与中国音协最初的设想相去甚远。
1. 学习时间压缩
按照最初设计, 绝大部分普通天赋的学生需要经过9~10年的学习才能完成十级的学习任务, 而现在大部分学生5~6年甚至更短时间就考完了十级。试想想, 一个属于内在心智熏陶和外在技术磨炼的学科, 一个需要用时间沉淀音乐文化、用功夫锻造功夫的表演艺术, 缩短了甚至一半时间, 能获得真谛吗?能酿成原汁美味吗?
2. 考级标准降低
一是考级曲目数量减少。原来考级标准除过基本练习外是4首曲目, 现在是3首, 拿最高级别——十级来说, 少了一个大型曲目。二是考级要求较低。最初十级考级中最能体现学生水平的视奏考试取消了。有必要解释一下, 视奏考试就是考前几分钟给考生一段乐曲, 在不允许练习的情况下, 看谱弹奏出来。
3. 考级标准具体执行中妥协性降低
按照中国音协最初的设计, 考级要求对于低级别的政策是鼓励、适当放宽, 中级别是适当控制, 而对于十级是严格把关。在考级开展之初, 对于十级考生在音乐表现和技术能力上的要求是很高的, 钢琴十级的通过率不足三分之一, 获得优秀者的比率更低。由于各个考级机构之间的竞争, 近几年考级要求逐年降低, 这也是考级机构不得已的妥协之举。可以说, 现在十级大部分的优秀获得者只能达到当初通过者的水准。
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学习的内容包括钢琴独奏、重奏、伴奏等, 目前钢琴考级只以独奏为其评判内容, 加之具体考级执行层面的偏差, 如果以考级作为衡量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学习的标准, 就只能是失之偏颇, 陷入误区了。
三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专业课学习结业之显性标准的基本内容
笔者认为, 掌握一套较高程度的音乐会曲目、具有独立初步完成乐曲的能力和较好的钢琴伴奏基础、有参加大型比赛和音乐会演出的经历, 是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学习结业之显性标准。
1. 掌握一套较高程度的钢琴独奏音乐会曲目
掌握一套较高程度的钢琴独奏音乐会曲目不但在钢琴学习阶段是对学生技术能力和音乐表现力的磨炼, 更是其钢琴演奏水平的集中体现。更为重要的是, 这套曲目是其以后参加演出和比赛的曲目基础, 只有不间断地参加演出, 才能以钢琴作为平台, 达到用音乐愉悦身心、与人交流、展现自我的目的。这套曲目在程度上应该达到较高程度, 曲目种类应该包含练习曲、复调乐曲和中外乐曲, 练习曲应该有肖邦练习曲的曲目, 复调乐曲应该有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的曲目, 外国乐曲应该包括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一定难点的经典作品, 中国乐曲应该有如《夕阳箫鼓》《翻身的日子》《山丹丹开花红艳艳》等经典名曲。
2. 具有一定的独立完成乐曲的能力
要结业了, 就意味着要单飞了, 要独立完成新乐曲的演奏了。那么通过几年的学习, 就要具有一定的独立视奏完成乐曲的能力。这不但包括要具有技术全面的较高手指弹奏能力和流畅弹奏乐曲所必需的准确的读谱、精准的节奏、合理地安排指法、技术难点克服方法等基本能力, 而且要具有较强的音乐情绪的感知与分析能力、乐谱所蕴含的音乐文化与精神的挖掘能力等等。也就是说, 学生自己独立完成的乐曲不但要准确、完整、流畅, 而且要风格精准、特点鲜明、言之有物, 要能打动人。
3. 具有较好的钢琴伴奏基础
室内乐演出和为声乐伴奏是高职大学生艺术团钢琴学习的内容之一, 通过室内乐排练演出和为声乐伴奏既可以丰富钢琴学习的内容, 又可以达到分享感悟、交际朋友的目的。进行室内乐的排练和演出对学生所处的音乐环境有要求, 而实际工作中对于合唱、小合唱、独唱的钢琴伴奏的需求较大。钢琴伴奏是一门专门的艺术, 对弹奏者的艺术素养、弹奏能力、协作素质都有很高的要求, 因此, 在声音艺术中将钢琴伴奏者称为艺术指导。这就要求在学生具有较高的钢琴弹奏能力的基础上, 对其进行专门的伴奏训练, 使其懂得如何协作、如何为声乐增色, 具备较好的正谱伴奏、即兴伴奏等钢琴伴奏基本能力。
4. 参加正规比赛和音乐会演出的经历
判断钢琴演奏能力的标准不是学生自己练习的时候演奏得好, 也不是上课弹得好, 而是在公众场合的精彩表演。因为公众场合的表演对于演奏者的心理、弹奏能力、音乐驾驭能力、与环境气场的感知适应能力等要求更高。这就犹如学生在学校平时做练习都不错, 一遇到考试就发挥不出来一样。因此, 在钢琴学习过程中, 参加正规的比赛和音乐会演出对于学生非常重要。这里所说的正规比赛和音乐会演出, 是指学生演奏环境与平时练琴、上课有着巨大差异的比赛和演出, 一个较大空间的场所、三角钢琴、主持人和一定数量的观众等是其必要条件。学生每参加一次大型比赛和演出, 其学琴兴趣都会增加, 在弹奏能力尤其在个人气质等非智力因素方面会有明显变化。如果学生在钢琴学习结业时, 能成功举办一场个人钢琴独奏音乐会的话, 那么不仅会使其的钢琴演奏水平提高到新的层次和境界, 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个过程对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影响会惠及终生。
如果说, 学生的钢琴学习基本达到了以上这些标准, 可以说在这个阶段的学习达到了目的。当然, 学海无涯, 尤其对于“乐器之王”钢琴来说更是如此, 对于艺术的追求应穷其一生, 永无止境。
参考文献
[1]应诗真.钢琴教学法[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1990
篇4:学生评优:别拒绝学生的成长
一、倡导独特的评优理念:培根+育种
学生评优是一种培根行为。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是学校教育的终极价值,学生评优改革的价值特性,也应定位在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奠定基础。学生评优要珍视学生的独特个性,尊重每个学生个性化的成长需求,让每一位学生在“评优”中都成为发光体,这才有助于培育学生挖掘成长潜能的能力。
学生评优是一种育种行为。学生评优必须让每一位学生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发展、进步,意识到自己有可能成为优秀学生,或在某一方面是优秀的。这样,学生评优的频率越高、项目越多,才越有助于培育学生阳光自信、快乐成长的“种子”。
二、设置多元的评优项目:智能发现+成长领域
引领学生发现自身独特的智能类型,理性地看待自身的成长行为。学生的智能系统是多元的,相互作用后会产生特殊的外显行为,这决定了学生的各种能力发展是不平衡的。为此,学校设计了一份学生智能类型的特征界定指标,分为语言智能、数学逻辑智能、肢体运动智能、视觉空间智能等8类62个分析方向,提醒学生辨识自身的智能类型,并据此从多个方面分析、关照自身的成长行为。
引领学生关注多元成长领域,科学地看待自己的成长表现。为了给学生提供一个相对理性的分析工具,学校设计了优秀项目申报参照框架。从社会责任、社会实践、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自我服务等领域设计了相关的申报方向,提醒学生从多个方面寻找自身的成长体现。同时,每种奖项还设计了基础奖、发展奖、优秀奖三个层次。例如,在“自我服务”这一领域中的“自尊自爱奖”,设计了“自尊自爱·基础奖”“自尊自爱·发展奖”“自尊自爱·优秀奖”,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成长情况申报相应的奖项。
三、采取多样的申报形式:自荐与他荐结合+竞争
常规优秀生项目申请。学期初,班主任、科任教师与学生一起确定各类优秀学生的申报标准,公示出来,让学生们选择创建方向,并参照标准去努力。学期末,学生根据自己的成长情况填写优秀生申报表,注明申报理由。最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学生代表一起根据申报材料,确定学生是否符合相应的优秀生条件。每一类优秀生的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
优秀生自主申请。学期末,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成长情况,自主确定要申报的项目。例如,学生认为自己的书写发生了明显变化,只要提供一套完善的、齐全的本学期作业本,并描述变化情况;之后由班主任、科任教师、课代表、申请者本人选取合适的时间,一起分析,最后确定该申报者是否具备了这一项优秀生的条件。
优秀生理事会推选。班级优秀生评选理事会根据班级实际、一些优秀学生的特殊成长表现、向家长征集来的成长体现,在学期末共同商定设立一些优秀生评选项目。在每一学期的第一周,由班主任牵头成立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班干部代表组成的班级优秀生评选理事会,成员大约为15人。有时也邀请家长参加,但家长一般不参与投票、表决。例如,在一个学期的征集中,一位家长反映由于工作忙,孩子自觉承担了放学后和节假日照顾老人的责任,这个班级就为这位学生设立了“孝顺奖·优秀奖”。
四、引入个性的奖品设计:个性奖状+个性奖品
奖状设计关注背景。改变奖状的设计方式,尽量使奖状能凸显学生受表彰时的背景因素。例如,将校徽设计放到奖状里,代替学校的印章,奖状中要放进学生获奖前的照片。再如班级的集体荣誉,以班级学生的合影作为奖状背景。
奖品选择关注个性。即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保证不同年度的奖品不同,在价值等同的前提下,实现奖品的个性化。例如,两位非常优秀的学生,一位来回上学不方便,她的自行车已破旧不堪,奖品便是一辆自行车;一位英语成绩不好,需要练习听力,奖品便是一个MP5。再如,同样是获得运动会优胜奖的班级,一个班级组建了足球兴趣小组,奖品便是足球;一个班级组建了羽毛球兴趣小组,奖品就是羽毛球。
五、发挥评优的滚动效应:定期评审+不定期抽检
实行优秀生自主申报,受表彰的学生数量增加了,容易造成优秀生泛滥的假象,降低优秀生的“含金量”。为此,学校采取将优秀生自主申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在下一次评选优秀生之前,如多次抽查某位同学的某项已获奖项,结果均显示为合格,就可以免评再度授予该生此种荣誉称号,并用基础奖励、发展奖励、优秀奖励三个不同的档次加以区分。如果在抽查中发现某一优秀生有严重违规、开始落后等现象,就督促其在一定期限内整改、提高,否则追回证书,取消其优秀称号。
六、激发多方的参与热情:师生力量+家长力量
班主任要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优秀生项目都是个性化奖励,这要求班主任必须熟悉教育测量、教育评价、质的研究等专业领域的知识。在实践中,学校通过订阅专业报刊、专家讲座等形式提高班主任相关专业素养。
激发学生的申报热情。班主任利用班会等多种形式,让学生意识到认识自我、肯定自我、提升自我是一个人心理健康的重要体现,是成功的重要前提,从意识上唤起学生自主申报的积极性。
争取家长的支持。多数家长只认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四个优秀生奖项。为了取得家长的支持,学校整合学生的申报项目,把评优项目统一归属到家长普遍认可的某一评优项目中。例如,把单科学习优秀者、总成绩优秀者、学科的某一项学习素养优秀者统一命名为“学习标兵”。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还对每一位获奖学生进行成长描述,让家长理性地、详尽地了解孩子的进步情况。
引导学生科学地积累成长记录。学生普遍不会理性地搜集能体现日常成长轨迹的档案材料,导致学生在申请优秀生项目时,拿不出有力的材料证明。为此,学校组织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一起培训学生,引导学生有意识地积累自己的成长资料。
值得一提的是,评优如果不展示,学生的优秀也就微缩成了一张荣誉证书,无法让学生本人和其他同学品味到它的份量。因此,评优的过程中,还必须加入展示的环节。展示分学校评选展示、班级评选展示两种形式进行。“十佳学生”等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的评优由学校组织展示,其他项目由班级组织展示。学生直接面对竞争对手,准备素材,陈述理由,甚至还可以当众拿出“绝活”,这样既能激发学生的求胜欲望,也能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或失败的苦痛,从中获得成长。
(作者单位:临沂光耀实验学校
山东临沂 276017)
篇5:地质大学五四评优评分标准
一、团支部建设(20分)
根据团支部内部会议召开次数、各团支部委员之间分工,在配合院系团总支在积极动员班级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科技立项等活动,以及在团员统计工作中的表现给分。
二、学风建设(15分)
根据团支部考试通过情况、挂科率、四六级通过率以及等级考试等通过情况酌情给分。
三、班风建设(15分)
从体育、文艺各个方面陈述有利于增强班级凝聚力的各项内容,包括卫生、各项文体活动、团日活动等。如:是否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学报告,话成长”主题团日活动等其他相似的团日活动。根据团日活动所获得的成果酌情给分。同时根据班级成员或集体参加志愿活动等,如果班级额外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可以适当加分。
四、党建工作(15分)
根据一年之内,本团支部推荐的积极分子、发展的预备党员、党员人数给分。
五、团支部所获成绩、奖励(10分)
根据团支部在过去一年内集体及个人所获得的成绩、奖励。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给分,如果团支部对社会、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可以酌情给分。
七、答辩及材料准备(10分)
篇6:评奖评优标准
第二章评审时间及条件
第四条 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各类奖励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定为每年的九月份
第五条 学生个人奖励评审条件
(一)各类奖励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每学年所修学分不低于36学分(不含选修课),学分绩点为正分。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通过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6、在本学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凡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两年内不能参加各类评奖。
7、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因其他原因学习时间不足一学年的学生,不能参加各类评奖。
8、不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或虽参加但不提交调查报告或调查报告被评为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各类评奖。
9、没有申报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的,不能参加各类评奖。
(二)各类奖励具体评定条件:
1、校级三好学生标兵(特等奖学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在各学院内为第一名,学分绩点最高,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同年级学生的前5%以内。
2、校级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分绩点为本班第一名,若第一名被评为特等奖学金,名额空缺不顺延,如出现总学分绩点并列的情况,推荐专业课学分绩点最高的参评;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同年级学生的前10%以内。
3、院级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习绩点名次原则上列本班第二名,如出现总绩点并列的情况,推荐专业课绩点最高的参评;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10名以内。
4、院级三好学生(三等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习绩点名次原则上列本班第三、四名,如出现总绩点并列的情况,推荐专业课绩点最高的参评;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10名以内。
5、学业进步奖学金:学习勤奋、刻苦,本学年学业进步幅度大,学习绩点分名次列本班学生的前50%以内;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30%以内。
6、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心公务且做出一定的成绩;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勇于创新,敢抓敢管敢干,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乐于为同学们服务;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15名以内。
7、校级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担任社会事务性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开拓性强,卓有成效;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同学中享有一定威望;在体育、文娱方面卓有成效;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20名以内。
8、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评审办法。
9、院级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各学院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评审办法。
10、优秀寝室长:
①能带领全寝室成员,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形成人人积极进取、凝聚力强的良好室风;
②能根据学校、学院的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学习;
③寝室所有成员按时作息,无在寝室内抽烟、喝酒、吵闹等不良习惯; ④没有打牌赌博、打架斗殴、使用大功率、夜不归宿等违纪现象。任何《学生工作周报》上有违纪记录的寝室不得参与评比;
⑤寝室干净、整洁,所有日常用品放置整齐,寝室成员个人卫生习惯好,寝室门口无垃圾堆放现象;
⑥素质拓展学分绩点排名在本班学生的前30名以内。
第六条 学生集体奖励评审条件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
1、全班同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心理健康教育课。
2、全班同学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同学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学习,班风良好。
3、全班同学学习刻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求知欲强;课堂秩序好,班上学习风气浓,没有考试舞弊现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有一定成果。
4、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育课,成绩良好,并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5、无违反学校其它有关规定者。
6、实际效果好(统计数据以学为准)。
①参加学校党校或党章学习小组的学生比例名列前茅;
②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平均值(必修课和限选课);
③学分绩点高于所在年级的平均值,且学校规定的统考成绩要高于全年级的平均值。
(二)校级优良学风班集体
1、每学期制定有切实可行的班级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2、学风建设措施得力:
①一学期开展了两次辅导员、任课老师、学生代表联席会议; ②一学期开展了两次与学习有关的主题班会;
③一学期开展了两次与学习有关的各种竞赛活动;
④落实了任课教师帮带制度,且有一定效果;
⑤落实了同学之间的帮带制度,且有一定效果;
⑥切实遵守《教学区管理制度》,有一个良好的班级学习环境。
3、学风建设效果显著:
①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求知欲强、课程秩序好,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极少,全学期出勤率90%以上;
②晚自习到位率在90%以上,学习气氛浓,纪律好;
③一学期内无一人次考试舞弊现象;
④一学期必修课整体及格率在90%以上;
⑤在各类级别的竞赛活动中获奖人次多,就业竞争力强,创新能力强。
(三)文明寝室
1、精神风貌好,内务整洁,获学校、学院文明寝室称号;
2、寝室同学团结互助,气氛融洽,无违纪违规现象;
3、积极参与公寓文化活动;
4、寝室成员没有因夜不归宿、晚归、用大功率电器等受过处分。
(四)院级优秀班集体:各学院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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