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关键词: 提案 代表大会 报告 职工

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通用7篇)

篇1: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职工同志们:

现在,我受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家汇报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请各位列席、特邀代表、在座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的意见。我分四部分向大家汇报:

一、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收集情况

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共收集到职工提案10份,其中8名在学研究生联名提案1份。主要涉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研究所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进行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抓紧进行原新疆科学仪器厂资产、档案移交、清理工作;确实重视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改变目前的现状;尽快解决目前理化大楼通风问题和工作环境;化、绿化实验室、办公室,增加园区绿色植物的品种和数量;解决研究生餐食补助,宿舍楼上网,配备微波炉;理化大楼活动室的科学管理;科技开发处应加强对所属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对研究所专利应建立起梳理机制;研究所要重视大项目的争取工作;尽快建立3个学科的研究室管理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恢复和启动我所在石油方面研究方向的问题;应建立起管理部门与研究生会的沟通渠道;加强研究生宿舍的管理;解决理化大楼的通风和节能问题;解决南楼的管理和大厅由所维护、装修的问题等。这些都集中反映出了职工关心和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

二、认真做好二届二次职代会提案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把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提案的落实工作,作为了20xx年工作的重要工作。召开专门的工会和相关的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提案的落实工作。工会委员会在二届一次职代会闭会后的10天内就整理出了《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分类汇总表》,按问题和职能分别分类。《汇总表》分别送达所领导、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并在“所务公开栏”公开与全所职工见面。建立起的《职工提案落实情况反馈表》,对提案分门、别类进行填写、编号,注明了办理部门、期限、结果登记等,使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有据可查,一目了然,并跟踪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

工会委员会分别组织了2次召开由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提案落实的联席会议,认真逐条讨论了提案的落实的情况和具体意见。副所长、所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蒋同海对提案落实非常重视,分别提出了提案落实的措施和具体意见。各职能处室都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提案,有的处室还将提案落实情况向工会提交了书面材料

三、二届二次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好于往年

针对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所领导高度重视,各职能处室都能够认真组织提案的落实工作,保证了提案基本上得到了落实,整体落实情况好于往年。

大家普遍关心的以3个重点学科建立研究室的工作已经完成,并任命了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经过公开竟聘上岗配备了学术秘书,重点学科按研究室建制顺利运行。

20xx年研究所整合资源,加强了大项目争取的组织和领导,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当年度对外争取经费达到了1356.90万元,是新疆理化所成立以来争取经费最高的一年。

研究所承担国家、中科院、自治区重要研究项目数量增加。20xx年,我所在研项目共有113项,其中:国家项目29项、中科院项目34项、自治区项目25项、其它研究项目25项。根据自治区专利局截止20xx年的统计,我所在新疆专利申请100强中排名第一。所属开发企业实现工程和营业收入也达到了近7000万元。

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在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随着我所档案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已获得“中国科学院档案达标验收二级单位”,以及19xx年----20xx年原新疆物理和化学研究所科技档案和永久、长期的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全宗说明等,已按要求全部移交中国科学院档案馆工作任务的完成,我所档案管理现状已发生了根本性地转变,也为今后的研究所档案工作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

关于加强对研究所经营性国有资产和所属公司管理的工作,随着财务资产处对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确立,已加强了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各项工作也都在部署和推进中。为加强科技开发处与开发实体的沟通和联系,也对科技处在人员上进行了加强,沟通和联系工作都在进一步改善的进程中。

原新疆分院科学仪器厂库存材料和财务档案的清理、移交以及理化大楼通风,研究生宿舍配备微波炉等问题。已完成了原新疆科仪厂财务档案的移交工作。大家一直关心的理化大楼通风问题,已收集到了整改方案,并明确在20xx年“军工科研楼”建设中一并解决。原科仪厂的库存材料等的移交、清理等问题,也都已列入了财务资产处、综合办公室20xx年的工作计划安排中。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通过组织、举办各类座谈会、学术论坛邀请“百人计划”学者与学生进行了充分地交流,与新大等联合举办多场的学术报告、交流会等。增强了所领导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广泛领域的交流,多方面提供了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学术交流的机会。制定和修订了《提前攻博》、《硕转博》、《硕(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部学子奖学金的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和“博士毕业留所工作支持计划”;调整了导师津贴;提高了博士生助理津贴标准;与有关单位共同举办深入开展的“创建优良学风”和“温馨寝室”等活动,通过表彰先进、学风道德建设、倡导文明等工作都得到健康发展。也为鼓励博士生留所工作创造了更好的政策和内部环境。

研究所“活动室”的科学管理问题,综合办公室、工会和已经成立的“乒乓球协会”商议采用联合、协调管理的模式,共同管理好活动室,提高使用效率。

工会委员会加强了工会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补选、管理实施暂行细则》、《职工过节费发放暂行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和明确了职代会代表产生、补选,职责、权利以及过节费发放范围、办法等。

我们高兴地看到,人事教育处在落实提案方面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通过成本核算、调研和信息收

集工作,为落实提案提供了相关的依据。目前,已进行了项目高级职称(包括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的评定工作和全所范围内的技术职务职级的套定工作,并已兑现了工资待遇。使多年来职工代表提案反映强烈的职称评定等问题得到了落实。出台了《请(休)假有关问题的规定》、《三期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关于项目聘用研究员管理办法》。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了岗位管理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对原工资分配办法进行了调整,使得工资分配办法与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相适应,大大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为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基础。还同综合办协调,妥善解决了门卫岗的休假问题。

特别是出台了《关于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暂行)》。《规定》针对不同层次的骨干人才,再次加大了研究所层面的引进支持力度。我所规划在近5年内投入近1000万元的“人才专项经费”,引进“百人计划”和博士研究生。建立起了优秀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支持、特别住房、生活补贴等规定。体现了研究所在引进人才方面的信心和决心,这对改变我所人才引进状况有着十分重要地意义

我所人才引进的政策和措施一经宣传发布,研究所的人才引进就出现了明显的转机。改变了我所以往博士生应聘的尴尬局面。仅4个月时间,就有13名博士生主动应聘,其中有3名是中科院的博士生,还有1名是国内高校的教授。研究所人员保持了良好的稳定态势。在职攻读学位的13人,其中4人完成学业后留所工作。科技人才队伍也在进一步优化创新与流动人员比例接近1:2;新进所人员中,21%为博士生,72%为硕士生。创新科技一线博士、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已占科技人员的总数的58%(其中,博士学位占到12%),比20xx年上升了近10%;45岁以下的人员也上升了近5%,这些都是鼓舞人心的,也是全所职工都期望看到的。

四、对提案收集、落实工作今后的考虑和安排

工会委员会作为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要通过制定《关于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提案的管理、立案、答复、质询、反馈、程序、环节和渠道,都能够具体规范和明确,从制度上严格措施和管理。推进工会对提案的落实实行更有效的监督、检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同时,从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起,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大会审议文件提前1天就发送各位正式、列席、特邀代表,以期望能够更广泛地收集和听取意见和建议,使为时一天的大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全所的职工同志们,20xx年是我所三期知识创新工程关键性的一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我们迎来“科学的春天”30周年、“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实施10周年”的光辉一年。在这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春季,召开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我们真诚地希望在座的各位代表,能够认真地履行代表职责发扬“民主、协力、开拓、创新”的研究所所风,为全面完成我所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共同努力奋斗

谢 谢 大 家 !

篇2: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2008-04-29 | 作者: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职工同志们:

现在,我受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委托,向大家汇报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请各位列席、特邀代表、在座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的意见。我分四部分向大家汇报:

一、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收集情况

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共收集到职工提案10份,其中8名在学研究生联名提案1份。主要涉及: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研究所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进行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抓紧进行原新疆科学仪器厂资产、档案移交、清理工作;确实重视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改变目前的现状;尽快解决目前理化大楼通风问题和工作环境;化、绿化实验室、办公室,增加园区绿色植物的品种和数量;解决研究生餐食补助,宿舍楼上网,配备微波炉;理化大楼活动室的科学管理;科技开发处应加强对所属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对研究所专利应建立起梳理机制;研究所要重视大项目的争取工作;尽快建立3个学科的研究室管理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恢复和启动我所在石油方面研究方向的问题;应建立起管理部门与研究生会的沟通渠道;加强研究生宿舍的管理;解决理化大楼的通风和节能问题;解决南楼的管理和大厅由所维护、装修的问题等。这些都集中反映出了职工关心和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

二、认真做好二届二次职代会提案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把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提案的落实工作,作为了2007年工作的重要工作。召开专门的工会和相关的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部署提案的落实工作。工会委员会在二届一次职代会闭会后的10天内就整理出了《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分类汇总表》,按问题和职能分别分类。《汇总表》分别送达所领导、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并在“所务公开栏”公开与全所职工见面。建立起的《职工提案落实情况反馈表》,对提案分门、别类进行填写、编号,注明了办理部门、期限、结果登记等,使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有据可查,一目了然,并跟踪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

工会委员会分别组织了2次召开由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提案落实的联席会议,认真逐条讨论了提案的落实的情况和具体意见。副所长、所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蒋同海对提案落实非常重视,分别提出了提案落实的措施和具体意见。各职能处室都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提案,有的处室还将提案落实情况向工会提交了书面材料

三、二届二次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好于往年

针对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所领导高度重视,各职能处室都能够认真组织提案的落实工作,保证了提案基本上得到了落实,整体落实情况好于往年。

大家普遍关心的以3个重点学科建立研究室的工作已经完成,并任命了研究室主任、副主任,经过公开竟聘上岗配备了学术秘书,重点学科按研究室建制顺利运行。

2007年研究所整合资源,加强了大项目争取的组织和领导,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当对外争取经费达到了1356.90万元,是新疆理化所成立以来争取经费最高的一年。

研究所承担国家、中科院、自治区重要研究项目数量增加。2007年,我所在研项目共有113项,其中:国家项目29项、中科院项目34项、自治区项目25项、其它研究项目25项。根据自治区专利局截止2007年的统计,我所在新疆专利申请100强中排名第一。所属开发企业实现工程和营业收入也达到了近7000万元。

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在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随着我所档案管理标准化达标验收已获得“中国科学院档案达标验收二级单位”,以及1959年----2001年原新疆物理和化学研究所科技档案和永久、长期的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全宗说明等,已按要求全部移交中国科学院档案馆工作任务的完成,我所档案管理现状已发生了根本性地转变,也为今后的研究所档案工作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

关于加强对研究所经营性国有资产和所属公司管理的工作,随着财务资产处对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确立,已加强了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各项工作也都在部署和推进中。为加强科技开发处与开发实体的沟通和联系,也对科技处在人员上进行了加强,沟通和联系工作都在进一步改善的进程中。

原新疆分院科学仪器厂库存材料和财务档案的清理、移交以及理化大楼通风,研究生宿舍配备微波炉等问题。已完成了原新疆科仪厂财务档案的移交工作。大家一直关心的理化大楼通风问题,已收集到了整改方案,并明确在2008年“军工科研楼”建设中一并解决。原科仪厂的库存材料等的移交、清理等问题,也都已列入了财务资产处、综合办公室2008年的工作计划安排中。

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通过组织、举办各类座谈会、学术论坛邀请“百人计划”学者与学生进行了充分地交流,与新大等联合举办多场的学术报告、交流会等。增强了所领导与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广泛领域的交流,多方面提供了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学术交流的机会。制定和修订了《提前攻博》、《硕转博》、《硕(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部学子奖学金的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和“博士毕业留所工作支持计划”;调整了导师津贴;提高了博士生助理津贴标准;与有关单位共同举办深入开展的“创建优良学风”和“温馨寝室”等活动,通过表彰先进、学风道德建设、倡导文明等工作都得到健康发展。也为鼓励博士生留所工作创造了更好的政策和内部环境。

研究所“活动室”的科学管理问题,综合办公室、工会和已经成立的“乒乓球协会”商议采用联合、协调管理的模式,共同管理好活动室,提高使用效率。

工会委员会加强了工会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补选、管理实施暂行细则》、《职工过节费发放暂行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和明确了职代会代表产生、补选,职责、权利以及过节费发放范围、办法等。

2007年,我们高兴地看到,人事教育处在落实提案方面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通过成本核算、调研和信息收

集工作,为落实提案提供了相关的依据。目前,已进行了项目高级职称(包括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的评定工作和全所范围内的技术职务职级的套定工作,并已兑现了工资待遇。使多年来职工代表提案反映强烈的职称评定等问题得到了落实。出台了《请(休)假有关问题的规定》、《三期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关于项目聘用研究员管理办法》。积极采取措施,化解了岗位管理历史上遗留的问题,对原工资分配办法进行了调整,使得工资分配办法与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相适应,大大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为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基础。还同综合办协调,妥善解决了门卫岗的休假问题。

特别是出台了《关于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暂行)》。《规定》针对不同层次的骨干人才,再次加大了研究所层面的引进支持力度。我所规划在近5年内投入近1000万元的“人才专项经费”,引进“百人计划”和博士研究生。建立起了优秀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支持、特别住房、生活补贴等规定。体现了研究所在引进人才方面的信心和决心,这对改变我所人才引进状况有着十分重要地意义

我所人才引进的政策和措施一经宣传发布,研究所的人才引进就出现了明显的转机。改变了我所以往博士生应聘的尴尬局面。仅4个月时间,就有13名博士生主动应聘,其中有3名是中科院的博士生,还有1名是国内高校的教授。研究所人员保持了良好的稳定态势。在职攻读学位的13人,其中4人完成学业后留所工作。科技人才队伍也在进一步优化创新与流动人员比例接近1:2;新进所人员中,21%为博士生,72%为硕士生。创新科技一线博士、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已占科技人员的总数的58%(其中,博士学位占到12%),比2006年上升了近10%;45岁以下的人员也上升了近5%,这些都是鼓舞人心的,也是全所职工都期望看到的。

四、对提案收集、落实工作今后的考虑和安排

工会委员会作为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要通过制定《关于完善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提案的管理、立案、答复、质询、反馈、程序、环节和渠道,都能够具体规范和明确,从制度上严格措施和管理。推进工会对提案的落实实行更有效的监督、检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同时,从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起,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大会审议文件提前1天就发送各位正式、列席、特邀代表,以期望能够更广泛地收集和听取意见和建议,使为时一天的大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全所的职工同志们,2008年是我所三期知识创新工程关键性的一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我们迎来“科学的春天”30周年、“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实施10周年”的光辉一年。在这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春季,召开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我们真诚地希望在座的各位代表,能够认真地履行代表职责发扬“民主、协力、开拓、创新”的研究所所风,为全面完成我所2008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共同努力奋斗

谢 谢 大 家!

篇3: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关键词:强农惠农政策,补贴资金,“双联”

近年来, 国家围绕加强、支持和服务“三农”, 先后推出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 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 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经过多年不断增补和完善, 当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农机等多个领域。2013年, 静宁县原安乡共实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27项, 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1500多万元。概括起来, 有以下特点和问题。

一、原安乡实施强农惠农政策的特点

㈠补贴种类较多

一是农业生产类, 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二是社会保障类, 包括农村养老保险补贴、农村低保补助、农村五保户供养补贴、抚恤补、高龄补、孤儿补等。三是公益事业类, 包括雨露计划、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等。四是其他补贴类, 包括残疾人燃油补贴、村干部报酬、村计划生育小组长补助、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补助、二女户结扎补助、洪涝灾害补助、危房改造补助、乡村医生补助、义务兵家属补助、重残补助、大病救助等。

㈡兑现公开透明

各类惠农资金的兑现, 全部通过农户“一折统”到账, 由农户在当地农村信用社领取, 补贴项目内容在“一册明”上逐项全部注明, 补贴内容一目了然。

㈢作用比较明显

近年来, 国家逐年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扶持力度, 对农民的各类补贴涉及范围广、资金数额大, 较好地发挥了应有的效益, 政策效果比较明显, 也以“输血”带动了“造血”功能的提升。仅2013年, 原安乡就发放粮食直补114万元, 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同时, 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 以前被撂荒的土地又逐渐恢复。

二、原安乡强农惠农政策在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

㈠粮食直补方面

政策与基层实际贴合不紧, 事与愿违, 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按照政策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 只能补给种粮农户, 但实际执行中为了避免产生矛盾, 影响社会稳定, 乡上基本是按耕地面积平均补贴, 这样粮食大户有补贴, 撂荒地农户也有补贴, 没有真正起到鼓励种粮大户积极性的作用。

㈡农村低保方面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 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 上面分配保障人数、保障类别等都有量化要求。在原安乡, 除“痴、呆、傻”必保外, 每年对家庭患有重大疾病, 因病致贫的家庭进行保障救助, 帮助他们暂时渡过难关。但是, 在这样一个偏僻落后的贫困山区, 大多数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和贫富差距并不是很大, 所以难以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来安排低保户, 除了必须保障的人员外, 低保户的调整安排很难操作。按照低保办理程序, 有申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公示、建档、发证、拨款等多个环节, 其中评议是最大的难点。随着低保比例逐年提高, 目前原安乡已达20%, 而“痴、呆、傻”必保人数比例占到5%左右, 余下的15%, 人人争享, 导致群众为低保长期上访, 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 给乡、村两级干部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也造成群众之间的互不信任, 产生了许多矛盾。另外, 低保政策落实得不好, 在农村也导致了个别“养懒汉”的现象, 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 越扶越穷, 越扶越懒, 致使一些“懒汉”长期靠低保和社会救助为生, 缺乏靠勤劳致富的进取意识, 不愿出力, 只愿坐享其成。

林业方面

2013年, 静宁县原安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6万余元, 森林效益补偿资金60.9万元, 天保工程补偿资金4.5万元, 仅林业一项补贴就达到310多万元, 这笔资金按照每户林权面积全部通过惠农“一折统”支付给农户。而在原安乡, 有近600户有户无人的农户, 这些农户常年在外, 林业补贴资金正常领取, 但是从来没有对林木进行过管护。乡政府每年筹措资金调运大量的苗木, 免费发放给农户, 对退耕、荒山荒沟及天保区工程林区进行补植补造, 导致乡政府债台高筑。每年花费巨大的资金用于造林绿化, 但因缺乏有力的管护措施, 养羊户偷牧现象严重, 退耕及天保区林木受到严重毁坏。林木管护、冬季防火无人负责, 靠乡镇干部自掏腰包分片负责, 长此以往难以为继。乡政府白天组织人员禁牧, 但养羊户晚上放牧啃青, 给禁牧工作带来巨大难度。同时, 由于晚上偷牧, 羊只对覆膜地块任意践踏, 给地膜农作物造成了重大损失。

㈣医疗方面

随着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但在偏僻落后的农村, 经济欠发达, 交通不便, 看病依然比较困难, 小病扛, 大病拖, 得不到及时治疗。在静宁县原安乡, 农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已达到98%, 新农合政策给农民看病带来了一定的好处, 减轻了部分家庭因病致贫的实际困难。同时通过国家支持和“双联”行动帮扶, 行政村村级卫生室都已建成, 但大多数未配备有资质的医生, 村级卫生室基本闲置, 没有发挥作用。即使有医生的村级卫生室, 遇到重大疾病或雨雪天道路不畅, 很多病人因延误救治, 失去了宝贵的救治时间。

㈤通村道路养护方面

乡镇干部反映,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通村道路建设的投入, 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大大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但是, 目前通村道路只建不养, 无力维护的问题比较突出。截至2013年底, 原安乡所有行政村都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 甘肃省审计厅在两年的“双联”工作中, 协调通村道路资金1494万元, 6个联系村全部实现了通硬化路。但通村道路建设本身标准就不高, 加上湿陷性黄土的地质特性, 遇到暴雨等自然灾害, 通村道路损毁问题极为普遍, 由于没有配套的保养和维护政策措施, 损毁道路得不到及时维修, 通村道路的政策效应将会大打折扣, 好事可能会变成农民的烦心事。

三、建议

篇4:一份人大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报告

1、春运铁路一票难求在于票价太低(罗金保)2.不鼓励农村孩子去上大学(王平)3.贫富差距就是要大(胡开林)

4、农民也要持证上岗(龚碧阳)5.80男孩子买不起房子,80女孩子可以嫁给40岁男人(梁蓓)6.房价上涨是因为老百姓钱太多了(马蔚华)最近最难的脑筋急转弯

某两会委员发言:“上海是全世界的上海,上海的房价应该和国际接轨。我觉得80后男孩子如果买不起房子,80后女孩子可以嫁给40岁的男人。80后的男人如果有条件了,到40岁再娶20岁的女孩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2楼】回复: 我终于到40岁了,找到一个年轻貌的20岁女友 去她家见家长。开门的是当年读大学时相处了几年的初恋女友 新女友喊了一声:妈~ 【3楼】补充:她妈看到我,惊得倒吸一口冷气。没等我反应过来,然后把女儿拉进房间里,对女儿说“你不能和他在一起,他是你亲生父亲啊!” 【

4楼】继续补充: 女儿:我已经有了他的骨肉„„

【5楼】 这时女孩的60多岁的父亲走出来看见了女孩的男友,小声的对他说:“你怎么来了,给你妈和你的生活费不是每月都按时打去的吗?

【6楼】这时“叮咚”,女孩男友的妈来见亲家,见到女孩的父亲:“怎么是你...” 【7楼】女孩男友的父亲停完车也上楼了,一见女孩的父亲马上泪流满面:“你不就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吗?” 【8楼】女孩母亲见到男友母亲:“妈!” 【9楼】女孩母亲见到男友他爸,叫了一声“爹!”,立刻晕厥过去 请问——

1、你能理解到几楼?

2、男友他妈的妈

篇5: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代表提案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

任忠锋

(2014年1月15日)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上次职代会代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向职代会进行报告,请予以审议。一、一届二次职代会代表提案概况

2013年1月28-29日,召开了咸阳供电分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暨2013年工作会议,各位代表充分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紧紧围绕全局性、重点性的工作和职工普遍关心热点问题,参政议事,谏言献策,反映职工的真实心声和利益诉求,充分反映了职工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5个代表团21位代表提出了27条提案,经过筛选整理汇总,确定有效议案25条,涉及电网建设、营销服务、经营管理、文化建设、福利待遇等方面,对部分内容重复的提案进行合并后,共梳理了提案24条。二、一届二次职代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

一届二次职代会后,市公司工会将提案按照职能进行分办,计划基建部承担6项提案的办理任务,人力资源部承担5项,生产技术部4项,市场营销部、党委工作部各承担3项、安全监察部承担2项、财务经营部承担1项。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于2013年3月20日完成了提案办理落实任务,提出了处理、答复意见。对符合政策规定,有条件落实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坚持边工作边解决,并将提案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对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落实的,及时给予说明。这次会议召开前,工会结合实际,对24条提案进行了梳理,从政策规定、提案落实和方法成效等方面,逐个部门进行了督办和核实,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和详细。

(一)市场营销服务方面

1、改善电费回收方式,加大预付费电表的安装力度 目前各县公司均已采用自助缴费终端、银行转账、网上划拨支付、移动手持POS机缴费等多种方式,其中泾阳分公司实行电子结算中心集中代收付业务缴费,武功分公司使用收付通卡提供预付费服务,多元化缴费项目的实施方便了客户缴费、减轻收费大厅人员压力。第一批计量改造升级(集抄)工程计划已在《咸阳供电分公司2013年基本建设计划》中予以下达,涉及的单位有周至、彬县、旬邑、永寿、泾阳、淳化6家分公司,目前物资正在招标阶段。

2、客户报装费用政策

根据电监会“三不指定”原则,现在客户工程存在收取供电贴费和配电贴费,客户工程可以自行施工解决,也可委托其他公司完成施工。线路设备的费用由客户承担,供电企业负责把好入网线设备的安全关和质量关。

3、充实窗口人员配置

市公司2013年11月已面向全系统招聘了10名96789客服人员,对人员和设备进行扩充,以解决高峰期来电客户等待时间长或无法接入系统、人工接通率低的问题,使服务热线更加顺畅有效,满足客户需求。各县公司客服大厅人员的配置,我们已积极将问题反馈集团公司,将按照集团公司下一步总体安排进行实施。

(二)电网建设方面

1、工业区、县城及重点城镇电网建设

市公司已将三原清河食品工业园等10个省级工业园区负荷发展纳入“十二五”规划,乾县临平镇等9个重点镇电网建设已完成建设方案设计,新技术和新设备项目设计中已充分考虑

2、市公司及相关县公司生产、生活及办公场地建设 2013年集团公司已将供电所、变电站、修试所房建统筹考虑,下达的礼泉赵镇供电所建设计划已经实施,其它建设项目尚未批复。

3、公司基地建设和职工住房问题

集团公司已经纳入2013年基建计划项目已落实到陕西省地方电力投资公司前期项目中实施。

4、加强与西安市政府联系,解决高陵、泾渭、周至分公司电网建设难题

公司将此提案及时汇报集团公司,并提出机构调整的建议,集团公司予以采纳,决定西安分公司独立运营。西安分公司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独立运营,周至、高陵、泾渭分公司划归西安分公司管理。

5、缩短电网建设招标时间

集团公司2013年材料由往年的3、6、9月招标已变为1、4、7、10月招标,招标时间调整后,每期招标时间已较往年提前2个月,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电网建设进度。

6、长武等地区的电网布点建设

长武县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规划了7座110千伏变电站,目前已建成投运4座。2013年已超额完成110千伏东秦、岭后2座变电站计划建设任务。公司每年基本建设计划将充分考虑负荷发展情况,合理规划建设,满足发展需求。

(三)生产运行方面

1、加强0.4千伏线路改造

公司2013年下达了配网大修计划1784.51万元,其中0.4千伏改造计划1313.16万元,安排对危及安全运行的线路及时进行维修。目前第一批计划项目已完工,第二批正在实施。

2、建设标准化修试所

市公司转发了《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县级标准化修试所建设管理办法》,2013年年初计划创建2个标准化修试所。到年底,泾阳、三原、武功分公司修试所已通过市公司验收并命名。

3、应用调容变压器等先进生产设备

礼泉分公司率先应用调容变压器。2013年公司将应用调容变压器列入技术改造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未采纳。

4、成立专门的10千伏配网管理中心

经与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充分沟通,集团公司认为目前成立10千伏配网管理中心条件尚不成熟。

(四)安全管理方面 1、10千伏跳闸中断县公司安全记录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对中断县公司安全记录的条件有明确规定

2、安全生产事件考核指标问题。

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中的电力安全事件、设备事件次数是市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和考核指标,并结合单位线路设备数量,向县公司分解下达的安全目标和考核指标,各单位应严格执行。

(五)员工福利待遇方面

1、农电工培训管理

集团公司2013年印发了《农电工管理办法(试行)》(陕地电发„2013‟280号),对各级管理职责、农电工的招聘使用、考核管理和薪酬福利都做了明确规定,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2013年,各县公司通过技能大赛、日常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了农电工技能培训。

2、职工子女接收安置

集团公司目前主要接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每年由集团公司根据年度人力资源需求统一进行招聘安置招聘条件由集团公司确定。2013年,市公司共安置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103人。

3、员工培训教育

按照集团公司三级培训模式,市公司重点开展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县公司重点做好实用性技能型培训。市公司每年制定职工培训计划,2013年累计实施各类培训53次,培训人员3600人次。同时结合集团公司技能大赛,对相关专业工种采取县市两级培训的方法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面达到了90%以上。

4、提高职工工资待遇

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是由集团公司在省国资委下达总额基础上分配下达各市公司,再由市公司分解下达至各单位。2012年,集团公司下达市公司工资总额为1.65亿元,2013年下达市公司工资总额1.68为亿元,工资总额逐年提升,农电工人均年工资总额也从2012年的1.8万元提高到2013年的2.6万元。集团公司现行的工资政策与经营业绩、绩效考核相挂钩,固定项目所占比重逐步减少,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项目比重逐年增大。

5、不适宜高空作业农电工的安置问题

目前市公司正在积极与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和养老保险经办 中心联系,探索对55岁农电工按照特种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集团公司也通过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积极争取相关政策,希望解决55岁以上农电工退出工作岗位后面临的实际问题。在政策落实之前,希望单位能够对55岁以上农电工进行合理分流,安排到其他适合的岗位继续工作,例如门卫、保洁等辅助岗位。

(六)党建、文化建设方面

1、基层站所职工小家建设

连续两年,市公司累计安排基层站所生活设施改造专项资金1079.22万元,已完成了137个基层站所生活设施和职工小家建设工作,基层站所职工小家面貌明显改善,为一线职工提供了集健身、娱乐、学习和交流的平台。2013年建设标准化职工小家42个,建成命名32个。

2、工会文体组织建设

2013年,市县公司高度重视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各县公司成立了13个文体俱乐部,广泛开展了山地车骑行、篮球、羽毛球、乒乓球、书画、摄影、徒步行走、垂钓、体操等文体活动,丰富了员工生活,增强了队伍凝聚力。礼泉分公司建成了市公司系统文体俱乐部示范点。

3、党群工作人员培训

2013年,市公司采取观摩学习、专题讲座、竞赛答题等形式,先后组织了标准化支部建设单位赴榆林观摩学习、党务干 部赴马栏接受红色教育、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大赛、党务人员培训班、通讯员培训班、团干培训班、党章知识竞赛等活动,共培训285人次。

(七)财务管理方面

关于税务发票:集团公司《供电所财务管理办法(试行)》(陕地电发„2012‟262号文件)对县公司发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市公司已转发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咸阳供电分公司供电所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13年5月印发执行。

三、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思路

在办理一届二次职代会各项有效提案时,公司各部门创造条件,克服困难,主动沟通,提案都得到落实和办理,使公司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职代会提案和员工意见、建议办理落实工作:

一是坚持依照法规,科学运作;反映诉求,平等协商;逐步规范,全面办理的原则,高度重视并积极妥善办理各种提案。二是将办理结果形成答复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以书面、约谈、开会等形式反馈给职工代表。对符合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提案,要及时办理;对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情况,给予解释;对需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解决的提案,要积极向上级反映或报告。三要及时汇总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由行政领 导在下次职代会上答复与说明。欢迎各级工会组织职工代表对职代会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对事关公司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工作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合理反映职工心声和利益诉求。市公司也会积极创造条件,扩大信息来源,为广大职工当好主人翁、发挥监督作用提供平台和机会,切实做到科学、依法、主动维护员工权益。

篇6: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09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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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案 由:关于尽快落实各类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会同全国总工会办理 提 案 人:刘江龙

主 题 词:劳动者维权,公民权益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假。然而,我国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却呈现明显的不容乐观,落实极差。主要是行业间差异较大;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落实情况最不理想;政府部门自身执行这项政策也存在折扣现象。目前,占比更多的私营企业职工和派遣工,绝大多数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各类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常常处于弱势,不仅带薪休假成为难以实现的“奢侈品”,未休年假的3倍工资补偿也难以兑现。

2012年的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落实带薪休假”。事实上,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带薪休假是惠民政策。不能到有些单位和企业就变成“空头支票”。带薪休假是公众的法定权益,休假应该“还权于民”。用法律保障公民的休息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在2013年2月2日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为了使这项工作能够尽快落到实处,特提出建议如下:

1.各级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全面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一项惠民工作来加以贯彻落实。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人人知晓这项惠民政策。

2.国家有关单位尽快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的贯彻执行时间表。与此同时,调整发展目标,应在2016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在2020年得到全面落实。应将落实带薪休假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年休假制度执行不力和落实不好的各级政府,取消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3.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和执法检查力度,强制落实职工休假权。特别要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有带薪休假的内容,进而监督落实。要对不同性质的单位,明确检查重点。针对私企薄弱环节,各地工商、税务和小企业管理局等部门应联合执法,对用工单位放假落实情况调查和跟踪,惩罚不落实休假的用工单位,并在贷款、税收方面予以体现。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查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篇7:职工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2011年8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办发[2011]38号) (“国九条”) 出台以来, 政府有关部门分头落实, 广大物流企业充满期待。为深入了解政策落实情况, 收集和反映企业诉求, 促进政策全面落实, 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于2012年2月在会员单位开展了“物流国九条”政策落实情况调查。截至3月1日, 本次调查共收到会员单位有效调查问卷120份。

一、“物流国九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分析

总体来看, “物流国九条”出台以来, 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 在税收、交通、投融资和土地等政策方面, 都有不同程度进展, 但与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与物流企业所需要的政策环境还有相当距离。

(一) 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在被调查企业中, 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企业有51家, 占43%。统计显示, 2011年, 试点企业平均减少重复纳税额3 7 2万元。其中75%的企业减少重复纳税超过50万元, 63%的企业超过100万元, 33%的企业超过500万元, 27%的企业超过1000万元。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减负效果明显, 调查中有3家企业减少重复纳税额超过5000万元。相对于其他政策, 税收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受到企业普遍欢迎。

对于未能享受该项政策的被调查企业, 48%的企业是因为不符合试点政策条件, 12%的企业不知道有该项政策, 10%的企业符合条件但申请没有通过。总体来看, 试点政策门槛仍然偏高, 试点范围还有待扩大。被调查企业中, 大部分中西部地区物流企业由于规模偏小, 达不到试点政策规定的条件。 (见图1)

(二)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增加较多

被调查企业中, 参与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企业有21家, 占18%。统计显示, 2012年1月份, 67%的试点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平均增加税负5万元。换算成营业税体制, 57%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5万元, 24%的企业税负增加超过10万元, 个别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税负增加超过100万元。调查企业反映, 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上调幅度较大, 而企业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运输和仓储等其他物流环节仍然实行不同的税率, 不利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

(三) 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有待继续落实

在被调查企业中, 已有32家企业享受到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占27%。统计显示, 享受政策的企业平均少缴纳土地使用税170万元。其中, 38%的企业少缴土地使用税50万元以上, 31%的企业少缴100万元以上, 19%的企业少缴200万元以上, 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少缴土地使用超过5 0 0万元。 (见图2)

对于未能享受该项政策的被调查企业, 主要原因是部分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尚未收到正式文件, 未能及时落实该项政策。此外, 地方税务管理部门在具体执行中缺乏实施细则指导, 对政策解释存在偏差, 导致企业无法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如, 河南某地税务管理部门只针对单一仓储型物流企业执行此项政策, 而综合型物流企业则无法享受。

(四) 过路过桥费仍是物流企业沉重负担

在被调查企业中, 运输型物流企业2011年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4459万元, 其中, 37%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 有部分大型公路货运企业支出超过1亿元;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34%, 其中, 37%的企业超过40%。

综合型物流企业过路过桥费平均支出693万元。其中, 44%的企业支出超过100万元, 26%的企业支出超过500万元, 19%的企业支出超过1000万元, 6%的企业支出超过5000万元, 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支出超过1亿元;过路过桥费平均占运输成本的11%, 其中48%的企业超过10%, 13%的企业超过20%。有1家企业超过30%。

与2010年相比, 48%的企业认为过路过桥费支出变化不大, 27%的企业认为过路过桥费不降反升, 22%的企业认为有所降低, 3%的企业认为降低较多。反映有所降低和降低较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陕西省等省市。

(五) 公路罚款总体变化不大

在被调查企业中, 运输型物流企业2011年公路罚款平均支出123万元。其中, 50%的企业支出超过50万元, 41%的企业支出超过100万元, 17%的企业支出超过500万元, 部分汽车物流、大件物流企业支出超过1000万元。运输型物流企业公路罚款平均占运输成本的1.4%。其中, 70%的企业超过0.5%, 39%的企业超过1%, 20%的企业超过2%, 部分汽车物流、大件运输企业支出超过3%, 个别企业达到6%以上。

与2010年相比, 5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公路罚款支出变化不大, 19%的企业认为不降反升, 16%的企业认为有所降低, 8%的企业认为降低较多。反映有所降低和降低较多的企业主要分布在天津市、浙江省、福建省和陕西省等省市。 (见图3)

(六) 过半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地方规划

在被调查企业中, 62家企业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规划, 占52%。仍有48%的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未纳入地方规划。企业获得较多的支持政策为财政补贴和用地支持, 42%的企业能够获得这两项政策支持;其次是税收返还政策、税收减免政策, 分别有31%和27%的企业能够享受;再次是贴息贷款, 15%的企业能够享受;租金优惠占比最小, 只有5%的企业享受。部分企业还能够享受地方政府物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或其他专项资金补助支持。

(七) 仓库租金持续高位运行

调查显示, 2011年末被调查企业平均仓库租金为15元/平方米·月。其中, 73%的企业租金超过10元/平方米·月, 49%的企业租金超过15元/平方米·月, 22%的企业租金超过2 0元/平方米·月, 1 4%的企业租金超过2 5元/平方米·月, 6%的企业租金超过30元/平方米·月。从区域分布看,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厦门市等一线城市仓库平均租金最高, 超过2 5元/平方米·月, 其中, 深圳市平均租金超过了30元/平方米·月;天津市、苏州市、义乌市等经济发达城市仓库平均租金超过20元/平方米·月;此外, 中西部地区的西安市、武汉市、银川市、西宁市和东北地区的长春市等内陆城市仓库平均租金也接近20元/平方米·月。

在被调查企业中, 69%的企业租金有所上涨, 与上年末相比平均增加13%, 其中, 59%的企业租金增加10%以上, 25%的企业租金增加15%以上, 18%的企业租金增加20%以上, 16%的企业租金增加25%以上, 1 0%的企业租金增加超过30%。数据显示, 成都市、西宁市等中西部城市仓库租金上涨较快, 都超过20%。

(八) 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调查显示, 银行贷款仍然是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 占被调查企业的93%;占第二位的是民间资本渠道, 占被调查企业的14%;政府财政支持也是重要的融资渠道, 占6%;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分别占5%和2%。此外, 还有部分企业由上级企业直接注资, 或采用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等方式, 也有部分企业引入风险投资。 (见图4)

调查显示, 46%的企业认为投融资环境一般, 28%的企业认为较好, 22%的企业认为不大好, 4%的企业认为很好。调查企业反映, 目前主要投融资问题包括:投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占比较大, 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难度较大;银行贷款申请难、审批难、利率偏高;银行贷款对不动产等抵押物额度要求高, 担保额度小, 贷款期限短等。

对于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融资渠道, 78%的调查企业认为主体准入门槛高, 25%的企业认为发行成本较高, 10%的企业认为税收制度不完善, 5%的企业认为会计制度不完善。还有部分企业认为, 企业自身组织架构不完善、盈利模式不清晰, 政府没有出台相应政策支持也是重要原因

(九) 企业兼并重组程序复杂、困难较多

对于企业兼并重组、剥离物流资产和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73%的被调查企业反映审批程序复杂, 63%的企业认为相关税费高, 50%的企业认为资产处置困难, 45%的企业认为劳动关系处理困难, 35%的企业认为债务债权关系复杂。 (见图5)

(十) 企业信息化建设缺乏引导

在被调查企业中, 2011年企业信息化投入平均为2 1 6万元。其中, 52%的企业投入超过50万元, 41%的企业投入超过100万元, 30%的企业投入超过200万元, 23%的企业超过300万元, 14%的企业超过500万元, 7%的企业投入超过1000万元, 部分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总投入超过3000万元。

调查显示, 企业信息化投入平均占投资总额的18%。其中, 42%的企业信息化投入占投资总额的10%以上, 25%的企业投入占比20%以上, 20%的企业投入占比30%以上, 13%的企业占比超过50%, 6%的企业占比超过80%, 个别企业信息化投入占投资总额比例超过90%。

对于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52%的企业反映企业信息平台与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困难, 42%的企业反映企业信息化建设投资成本高, 36%的企业反映信息化相关标准缺乏, 15%的企业反映实施效果不明显, 13%的企业反映技术选型困难。还有企业反映信息安全性问题得不到保障, 信息化建设行业信誉度不高, 以及企业自身业务整合度不高制约信息化发展等问题。

(十一) 物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门槛较高

调查企业中, 仅有7家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占6%, 大部分企业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原因是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 占非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80%。企业普遍反映高新技术企业申请门槛较高, 物流企业难以通过。 (见图6)

(十二) “绿色通道”政策有待继续落实

在被调查企业中, 仅有5家企业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占4%, 企业反映部分地区政策执行还有待落实。如, 河南省只针对单车单趟承运鲜活农产品给予免缴通行费优惠。

(十三)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仍有困难

被调查企业反映, 在设立分支机构方面, 一些地方还存在阻碍和限制分支机构设立和经营的问题。如, 许多地方要求企业在当地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不允许注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有些地方规定, 物流企业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 必须找“挂靠”单位, 要求进入指定地点经营, 硬性规定车辆台数, 要求运营企业缴纳押金等等;一些地方不承认物流企业总部取得的经营资质和证照, 设立分支机构时需要重新登记申报。同时, 赋予总部的政策, 有些分支机构还享受不到, 如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等;还有的地方仍然存在地方保护现象, 设置准入门槛, 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

(十四) 物流管理体制障碍制约行业发展

被调查企业反映, 物流业尚没有独立的产业目录, 企业申报经营范围和缴纳税费时需要拆分不同的环节分别申报。一些物流相关资质如道路运输、医药物流、快递物流、超限运输、危险品运输等资质需要向不同部门分别申报, 申请周期长, 难度大。物流业尚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 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资质申请等手续过程中涉及部门多, 手续繁琐。不同地方审批标准、流程和收费不统一, 超限运输等跨区域审批难度大, 还存在地方保护现象。

二、继续深化落实“物流国九条”政策措施的建议

2012年是落实“物流国九条”的关键一年。为继续深化落实政策措施, 结合调查问卷和我会专题调研, 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 扩大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

一是放宽物流企业认定。凡是按照国家标准评估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 自动纳入税收试点企业范围。集团型物流企业取得A级物流企业资质, 下属分、子、控股公司即可适用差额纳税政策。

二是放宽“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限制。鼓励物流企业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 对租赁达到一定期限的社会车辆也可认定为自有车辆。总部取得自开票资格, 分支机构自动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三是放宽试点企业纳税额限制。将上一年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不低于100万元的标准, 降低为50万元。中西部地区物流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 再降低30%左右。

四是进一步研究完善和扩大税收试点的办法。明确试点企业“所属企业”的范围。界定“仓储业务”差额纳税的内涵。推行个体车辆税收代扣代缴制度。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

我们建议建立“物流综合服务”概念。将运输、仓储 (场站) 、货代、快递等物流各环节统一执行3%的营业税税率。这是物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也是“国九条”提出的重要政策措施

(二) 调整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

一是在不改变试点方案基本框架的前提下, 将“货物运输服务”从“交通运输服务”中剥离, 纳入物流辅助服务”, 采用6%的税率 (经测算, 略高于营业税实际负担率) 。同时, 我们强烈要求, 在今后改革中, 明确设立“物流综合服务”统一税目, 与物流相关的各环节业务执行统一的税目和税率, 以适应物流一体化运作的需要。

二是适当增加进项税抵扣项目。例如对于占有较大成本比例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房屋租金等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对存量资产 (非不动产) 采取过渡性抵扣政策, 允许物流企业在用运输工具及设备依据一定比例纳入进项税额抵扣。

三是抓紧研究解决试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保证“营改增”试点政策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建议有关部门慎重对待试点扩围。在上海试点中应进一步发现和解决相关问题。以后即使扩大试点, 也应该按照行业, 而不是地区稳步推进, 避免引发地区间的不平衡。特别是像物流业这样全国网络化经营的行业, 更不宜因试点政策的不同, 造成新的地区分割。

(三) 进一步落实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一是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应尽快了解政策内涵。对于执行过程存在的异议, 提交国家税政部门审议, 统一执行标准, 减少和限制地方自由裁量权, 使物流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实惠。

二是明确物流企业认定范围。政策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仓储型物流企业, 物流企业凡是拥有仓储设施用地的均可享受该项政策。对于按照国家标准评估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 自动纳入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企业范围。进一步明确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类单位 (物流园区、物流中心) 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三是明确大宗商品仓储设施认定。严格按照政策要求, 凡是仓储设施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 且储存商品列入政策条文的, 均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四) 加紧落实清理收费公路工作

一是切实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清理收费公路的通知, 做好收费公路清理工作。在此基础上, 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 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 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及快到收费期限公路, 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

二是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制定相应制度和标准, 削减公路管理和维护费用, 规定还贷比例和期限, 使所收费用大部分用于归还贷款。禁止超过收费期限公路继续收费, 逐步减少收费公路规模控制新建收费公路, 充实资本金, 减少贷款比例。

三是尽快出台《大件运输管理办法》。完善跨省综合协调机制, 规范申报和审批程序, 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路赔 (补) 偿费标准, 公开路桥通行条件、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四是清理各地不同执法标准, 设立全国性的统一执法与处罚标准。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 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 改革物流用地制度

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以及仓库货场等物流基础设施, 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回收周期长, 是带有公益性的城市主体功能区。当前, 城市物流用地急剧收缩, 物流基础设施持续紧缺, 导致大中城市周边仓库货场租金不断提高, 物流成本持续上升。与此同时, 一些地方提出物流发展目标盲目性较大。也有的借物流名义, 圈占土地, 搞房地产开发。我们建议:

一是出台强制性规划。抓紧制定全国性的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要在摸清现有仓储类物流设施的基础上, 明确物流园区规划布局的基本标准和原则, 严格相应的约束机制。

二是推行租地建库方式。地方政府不再将土地50年使用权一次性出让给物流企业, 而是采取租赁方式, 企业在政府规划物流园区租地建库。这样, 既保证物流企业用地需求, 有效减轻企业一次性投资压力, 也有效抑制圈占土地、等待升值的投资冲动。

三是支持城市配送中心建设。中等以上规模城市要将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纳入城市总体功能布局规划, 优化城市物流配送区域布局,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网络。开展城市物流共同配送工程, 在用地紧张、交通问题突出的商业聚集区域推行共同配送方式, 支持专业化的共同配送企业和城市配送车辆更新改造。

四是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把物流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城市物流需求, 确保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仓储类物流设施的用地需要。对于既有物流用地, 不得随意变更用地性质和规模, 不得因为地价升高, 强制物流用地无限度外迁。对新建物流设施用地做出硬性规定, 该地块只能用于物流活动, 不允许随便改变用途或转租。

(六) 优化物流企业投融资环境

物流业是资金需求量大, 投资回收周期长。企业自有资金不能满足需要, 企业普遍存在融资瓶颈。我们建议: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给予优先贷款和财政贴息。积极支持物流企业进行网络建设, 对于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的物流企业、园区的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设施以及周边交通条件改善项目, 给予财政补助。适当增加金融机构面向中小微物流企业网络建设的贷款比重。支持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和担保机制建设。

二是开展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积极推进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配合国家产业政策, 满足于符合规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项目, 已经发育成熟、但暂时还不能上市的物流企业, 以及企业重组、并购等资金需求。

三是对物流企业在股票上市、企业债券发行方面给予支持。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和发行成本, 完善物流税收制度会计制度, 允许有发展潜力的物流企业发行不同期限的长期债券, 鼓励其推进股票上市。鼓励中小型物流企业在创业板市场发行股票融资。

(七) 支持物流企业做强做大

近年来, 我国许多物流企业发展很快, 积累了一定的经营实力和管理经验, 具有做强做大的潜力。但是与跨国物流企业相比, 一体化、网络化服务能力不强, 市场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建议:

一是支持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引导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中小物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托管。简化企业兼并重组审批程序, 协助解决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遇到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务核定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简化国有大型物流企业内部产权转让程序。国有物流企业内部产权的转让行为, 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审批, 免去专项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程序。国家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组织的国有企业之间的重组合并行为, 应采取行政手段、无偿划拨方式

三是为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便利。允许物流企业异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取消分支机构车辆挂靠的不合理规定。加强物流资质管理, 精简相关资质证明。对于必须的资质证明, 允许企业分支机构在全国通用。凡赋予总部的优惠政策, 各类分支机构同等享受, 无需重新申报。

(八) 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改造

一是支持物流行业管理和技术创新。支持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和监管部信息化建设, 提高物流运行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大力扶持具有市场潜力的物流信息化运行模式

二是完善物流标准体系。加快形成标准制定机制, 抓紧制修订物流信息、物流服务流程、工具器具和技术装备等领域的标准和规范, 加大物流标准的制定和宣贯力度, 引导企业现代化升级。

三是支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全国性和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平台间信息交换标准, 完善平台间互联互通机制。加强物流信息平台与政府金融、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行业信息系统的合作, 发挥政府信息公益性和社会指导性作用。

(九) 加大农产品物流支持力度

农产品物流仍然是薄弱环节。一边是农民“卖菜难”, 一边是居民“买菜贵”。应该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建议:

一是支持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 强化起运地负责制, 明确回程空车免缴通行费, 进一步减免农产品进城的各项税费。

二是支持大型批发市场配套建设农产品加工物流中心, 增加加工、存储、拣选、包装、检验检测等物流功能, 新建或改造农产品冷库、冷藏车辆等冷链设施。对参加“农超对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市投资建设物流中心、冷链系统等设施的投入给予专项补贴、贷款贴息、税收等扶持政策。

三是支持农产品物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加强物联网在农产品物流领域的应用, 对与可追溯系统相关的检测中心、信息系统等进行补贴扶持, 建立贯穿农产生产物流、销售整个供应链的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 改革我国物流业管理体制

物流业是复合型产业, 目前没有一个专门的主管部门。尽管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已经确立, 但在国民经济各方面都找不到对应的类别。我们建议:

一是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几年来的实践表明, 没有一个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 物流政策难以落实。建议在下届政府机构改革中, 参照能源和粮食管理体制, 设立国家物流局。统筹协调全国物流业发展工作。各省市建立相应机构, 承担相应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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