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租赁合同全

关键词: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 合同法

塔机租赁合同全(共6篇)

篇1:塔机租赁合同全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动: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塔机的情况

1.1品名:塔式起重机(简称塔机)

1.2规格:型呈:TC5610,生产厂家:中联重科,状态:一年以内。

1.3数量:台(大写:台)

1.4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1.5配置高度:配置总高度为120米以内的(标塔40米高,附着三道加标节29节,标节高度2.8米每节)。

1.6其它:塔机在租用期间不存在报停第二条租赁塔机的用途

2.1租赁塔机用于第三条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暂定10个月,如实际租赁期限超出暂定租赁期,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

3.3超租时间界定标准:塔机安装调试完毕且操作人员开始上班之日起计算租金。

3.4起租时间:以塔机安装调试交接单及操作人员开始上班之日签证单为准。

3.5退租时间界定标准:承租方提前7日书面通知确定的停机日期。

3.6退租时间:在具备拆除的条件下,出租方开始拆除塔机之日止。第四条租金

4.1租金的计算:21000.00元/月台(大写:贰万壹仟元整每月每台,含税金,租金中包含三道附着及29个标节租赁费用)不足一个月,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4.2租金的支付方式:电汇。

4.3租金的支付时间: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即在塔机安装调试完毕一个月后的7日内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以此类推。塔机退场前,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结清剩余应付款项。

第五条塔机的运输安装及拆卸

5.1出租方负责塔机总高度的进出场运输安装调试及拆卸,塔机正常的进出场运输费、安拆费用为共45000元/台(大写:肆万伍仟元整每台)由承租方承担,含预埋地脚螺栓费用、检测、办证费用。进场安装验收完毕后一次性支付45000.00元/台。

5.2合同签订生效后,出租方在2日内提供塔机基础资料及地脚螺栓给承租方,承租方按照要求制作基础(含防雷接地装置),并派人员配合出租方安装地脚螺栓。出租方对地脚螺栓、塔机质量负责,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费用并对塔机基础质量负责。

5.3出租方应在基础制作完毕之日起7日内组织塔机进场,在承租方提供便利安装条件下,应在3日内安装完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设备进场后,由承租方负责看管,因丢失、人为损坏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5.4承租方应提供安拆场地等,为出租方完毕拆作业提供便利条件。

5.5在运输、安拆过程中如发生事故,事故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5.6塔机安装完毕后,由承租方负责向出租方提供塔机基础验收资料(地基承载力、隐蔽资料及砼强度实验报告),以便出租方向有关部门报验。出租方负责联系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所租赁的塔机进行验收确保验收通过,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安装塔吊产权备案相关手续

5.7在塔机具备拆除条件的情况下,承租方结清出租方塔机租金、操作员工资后,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出租方停机日期,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拆除塔机,并运出施工现场。但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塔机无法拆除时,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5.7.1塔机暂时无法拆除时,由承租方按照本合同4.1条款的要求继续支付给出租方塔机租金及操作员工资。

5.7.2搭机最终拆除难度加大时,增加的汽车吊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等由承租方另行承担。

第六条租赁塔机的操作维修、保养

6.1租赁期间,承租方根据安全规范施工需要向出租方提出指派塔机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每台塔机配置2个司机和2个指挥员,保证工地24小时能使用塔机。塔机司机指挥员工资和住宿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承担2名操作员工资6000.00元/月台(大写:陆仟元整每月每台)。2名指挥员工资5000元/月台(大写:伍仟元整每月台)。如项目要求操作时间必须有1名司机和2名指挥人员(即楼上1名楼下1名),则由项目下发增人通知,并按照2500元/月/人的标准作为增加指挥工的工资。操作员工资出租方不提供发票,工资随租金一并按租金支付时间支付给出租方。

6.2出租方指派的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均应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对塔机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承租方的工作纪律,按照承租方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交接班记录、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承租方有权对操作人员进行罚款要求出租方更换操作人员

6.3出租塔机的保养,出租方应安排闲置时间,尽量不占用正常使用时间。塔机如出现故障,出租方应立即维修并排除故障,塔机因保养或发生故障造成停止使用时间累积不得超过3天/台月,超出部分的停工时间每小时扣款15.00元(从月租金中扣除)。

6.4在租赁过程中,塔机正常磨损的零部件的维修及更换,由出租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6.8主吊钩以下的吊具由承租方负责购买并负责使用安全,并负责提供稳定的塔机电源

6.9如发生工伤事故,应请当地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确定发生事故原因:由塔机质量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事故责任由出租方承担并负责赔偿,由基础制作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后生效,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篇2:塔机租赁合同全

塔机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使用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及价格:

1.甲方出租给乙方塔吊机台、型号安装高度为(需要增加标准节节、附着,标塔为40米(标准节15节)。

2.塔吊租金单机,按中冶建工设备租赁指导价格执行330/天。

3.超高标准节每节按/ 天计费,附着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计费,附着为铰接式每道按 22 元/ 天计费。

4.塔机由甲方负责运输安、拆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塔机(标塔)一次性进、出场和地脚螺栓及办理取证等费用为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台。

5.塔吊高标准节及附着一次性进、退场按节进、退场运输费,安装、拆出人工费)。

6.建筑物附着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如因乙方所埋预埋件出现问题乙方负责,需要甲方重新加工制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附着杆件斜长

7.本合同暂估价为:万元(标塔部分),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金转账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支票。

2.租金计取时间的确定:塔机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现场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按天(日历天数)计算租金(手续完善甲方办理项目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塔机使用结束报停,乙方做好塔机拆除的准备工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及时核实(若甲方延迟核实,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经双方签字认可确定最终的塔机租赁费。

3.甲方配备满足标塔使用的新钢丝绳一付和电缆线,钢丝绳保证使用3个月,3个月内出现正常使用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超过3个月以后钢丝绳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购买甲方更换。超高塔吊保证标塔部分钢丝绳和电缆线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长钢丝绳和电缆线由乙方自行解决,中途更换乙方购买的钢丝绳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方每月日前对上月台班进行结算,乙方并于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塔机租金80%。

5.塔吊在春节期间扣除停止台班10天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基础图纸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技术资料自行负责

2.甲方安、拆塔机应编写施工方案,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提供电源到塔机下,配置专用塔机配电箱,并确保电压380V±5%且三相平衡,否则因用电问题或电压过低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塔机的基础定位安装方向由乙方负责,塔机在安、拆(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在现场人员配合甲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甲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戒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禁止与塔机安、拆(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3.若因现场场地局限、现场塔机定点失误、塔机安方向指定错误、或塔机安装在建筑物结构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装或拆出塔吊造成的损失按台班50%计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规安、拆是指吊车能一次性到位,并限用25t汽车吊安、拆,工作时间为两天,超出25t汽车才能安、拆为增加的费用)。

4.塔机安装完毕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现场进行安装验收并填写安装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现场使用时,相关手续甲方负责办理,未经验收(检测)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塔机操作指挥人员:为便于乙方现场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证专业人员担任操作工和指挥工,乙方承担操作工和指挥管理责任。操作工和指挥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报酬均由乙方负责。

6.塔机在施工现场使用过程中,因现场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塔机不能使用或停机,收取塔机台班50%费用,现场每月塔机处于零星使用状态,应收取正常台办费用。

7.安全责任:甲方负责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责任,并负责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塔机进行一次安全及维修检查。乙方负责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塔机安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不得随意调整各安全限位装置,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或通知甲方处理),现场塔吊无关的人员不得攀爬塔吊,严禁无证操作指挥违章作业,因乙方操作指挥不当和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维修保养:塔机在使用期间塔吊标准节螺栓、基础螺栓及设备运行记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组织监督操作工对螺栓进行日常检查、紧固和设备运行记录的填写。塔吊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简单故障操作工应及时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甲方应及时到场修复,甲方应负责机械结构部分的维修保养,因现场操作失误造成设备、配件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收取人工费,自然磨损件由甲方负责。

9.乙方应保证塔吊基础周围整洁无杂物、无积水,便于双方对基础螺栓的检查和紧固。

四、合同纠纷解决

1、经济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中冶建工集团相关部门

2.执行合同条款的其他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条款处理执行,并赔偿壹万元/台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塔机租赁期满,结清一切手续后合同自行作废。

七、其他:

1.塔机在使用期间,结构部分及三大机构若因设备自身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机械故障造成停机,在8:00—18:00时间范围内,超过3小时,扣除半个台班,超过6小时扣除当日台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机租赁合同范文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施工需要塔吊,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租赁设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吊钩高度

臂长(m)

基础方式

塔吊

qtz6018

根据需要

予埋节式

第2条:费用组成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塔吊进出场费(元/台)

基础预埋费(元/台)

月租费(元/台)

塔吊

q6018

注:1、塔吊月租费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和每台塔吊3个司机的人工费等

第3条:费用的组成及结算方法

3.1费用的组成原则

3.1.1本合同各项费用是依据由乙方编制甲方审定的设备施工方案,在参照了当期当地同类设备市场租赁价格后双方所商定的。若未发生3.1.2条款中所列各项,价格一旦确定,则合同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各项费用。

3.1.2若发生下列内容,所增减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1.2.1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设备改型或设备参数增加或降低。

3.1.2.2由于现场原因,原设备施工已无法实施。

3.1.2.3由于现场原因设备在报停后无法及时降拆、退场的。

3.2停置处理

3.2.1 塔吊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发生停置,则乙方按正常租赁费的50%计取费用。

3.2.2塔吊在租赁期间,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发生连续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处理,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费的50%计费;如果设备发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费计费。

3.2.3 如果设备发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计费。

3.2.4 塔吊书面报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延期退场,则乙方按照正常租赁费的40%计费。

3.2.5 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设备

3.3费用支付

3.3.1费用计取时间:塔吊从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没有启用该设备,则从上述之日到正式启用之日视为设备停置期间,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条执行。

塔吊安装完毕,甲乙双方应该及时组织验收,非乙方原因甲方应该安装完毕2日内同意验收,否则,从安装完毕后的第3天塔吊开始计取租赁费。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赁不足整月的计费方法,按照相应设备的月租费除以当月天数换算成的日租费,乘以天数。

3.3.2 租赁费支付

租赁费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经审核签字后于当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费用。

3.3.3 设备进出场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乙方全部进出场费50%,设备拆除后,随当月租赁费支付余下50%的进出场费。

第4条 甲方责任

4.1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设备安装拆除技术方案》和其它涉及设备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方案方案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甲方负责设备现场定位和基础施工,达到方案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4.2 确保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设备安装、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 塔吊使用过程中的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由甲方解决

4.4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4.5 负责机械设备现场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机械设备防护工作

4.6 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设备运转不受影响.4.7 甲方无偿为乙方人员提供工具房和宿舍,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和取暖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4.8提供满足设备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设备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v范围内,设备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4.9 负贵搭拆设备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4.l0甲方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双方约定的用途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禁止违章指挥甲方承担违章指挥引发的安全责任。若未按双方约定用途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指挥作业,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赁费用。

4.11 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甲方无正当

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可在递交当期结算单25天之后暂停为甲方服务。

4.12 设备拆除退场前3日内,甲方应该付清全部费用。

4.13 甲方对于乙方的任何罚款甲方应该罚款单开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视为罚款无效.4.14甲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

第5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甲方要求,编制塔吊技术方案。乙方保证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行业规定。

5.2 负责设备的进出场(进场运输、安拆和退场运输),严格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5.3 根据甲方工作负荷情况提供足够用的塔司,如为满足项目24小时施工需要保证配备每塔3名司机

5.4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机服务配合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

5.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承担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保养费用。

5.6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应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台设备停止使用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超过期间的相应设备的租赁费,扣减费用按照日租费乘以超过期间天数的两倍计。

5.7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5.8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现场塔吊进行管理

5.9负贵设备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10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本身问题或司机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

第6条 争议

6.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其它机构解决

第7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方案变更、增项,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认可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费用全部结清后即告终止。

第8条合同份数

8.1本补充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8.2 本补充协议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塔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设备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许可证、安装人员机组人员操作证及其它必要的证件。

二、设备交付

工程名称: 包钢新体系1#焦炉工程

施工地点: 包钢厂区内

⒊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 20_ 年 8 月 23日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包钢704门岗处 的施工工地,并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三、租赁期限、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⒈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进出场、安拆、运输相关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及费用。乙方多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进出场以及相关一切费用。

⒉租赁期限:自 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之日 开始,具体截止日 视工程进展情况而确定。工资及相关费用和税金),设备安装完毕经验合格正常运转后开始计算租赁费用。租赁费按租金的70%支付,余下的30%陆续支付。

⒋租金结算方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租赁费按 月 结算,次月 办理租赁费结算手续

⒌乙方按月缴纳租金,确因乙方工程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可拖后一个月支付。

6.甲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为塔机安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甲方负责塔机正常运行的所有相关支持文件和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承担因证件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

7.甲方操作人员两名。

四、设备安装验收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盖章(或乙方代表签名)后交付甲方签收。若砼基础下沉、混凝土强度不够等基础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标明设备位置。乙方负责准备配电箱,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

3.安装完毕后,甲方负责办理验收准备工作组织验收办理有效的验收手续验收资料。并把资料复印件交乙方备案安装验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备维修、保养和运行

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设备发生故障甲方维修人员应在 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因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投入使用,扣减当天租金。甲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停机月累计超过 48小时,扣减相应停运天数200%的租赁费。

甲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两名,要求持证上岗,且所配备的操作人员证件的复印件交乙方备案

⒋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⒌严禁乙方人员擅自修理塔机。因乙方擅自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⒍多台设备作业时,乙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⒎乙方负责向两名操作人员提供住宿条件。

⒏当塔机需要锚固接高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要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搭设准备工作

设备运行的电费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⒈租赁期间设备及其附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

⒉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⒊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乙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七、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⒈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乙方正常使用到租赁期满为止,期间乙方保证设备主体结构不丢失,附属结构及附件设备甲方负责保管

⒉租赁设备机组人员的全部保险甲方承担。

⒊公共和第三方的全部保险甲方承担。

⒋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八、设备交还

乙方租用设备完毕后,要求停止租赁设备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停止租赁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施工现场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⒈甲乙双方在交付日期前28天内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设备,或者交付的租赁设备在7日内不能验收合格,或者因设备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设备不能投入使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纠纷解决

⒈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违约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签复,超过7日未答复视为同意提出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内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违约提出索赔权利。

⒉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设备施工现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甲方指定(电话)为甲方的履约代表;乙方指定 周文(电话)为乙方的履约代表

⒉履约过程发生的文件传递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

⒊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方负责。

⒋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篇3:租赁合同期权问题研究

一、附期权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

其一, 隐式期权。通常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形, 在租赁结束时, 承租人和出租人通过协商达成了一项新的合同, 允许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资产。一些学者认为, 这种重新谈判的能力构成了隐式期权, 应纳入对租赁期的考虑;同时指出, 承租人可能在租赁期届满时重新谈判, 与其在租赁市场上拥有续租的合同期权是相似的。如果仅仅只考虑合同期权, 拥有隐式期权的承租人确认的租赁期不能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然而, 有合同期权的承租人确认租赁期时可以包括续订期。也有部分学者指出, 有延长租赁期权利的承租人的合同立场, 与没有这种权利的承租人是不同的。因此, 其不赞成在租赁市场中将有续租期权的承租人与没有相同权利的承租人置于同一经济立场。包含在合同条款中的期权 (合同期权) 对由租赁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有重大影响。因此, 本文主要讨论了这种合同期权。

其二, 期权租赁的确认。如果一项租赁给予承租人延长租赁期的期权, 承租人将有在可续订期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但合同中并没有要求这样做。例如, 承租人签订一项5年期的租赁合同, 包含延长3年租赁期的期权。在这个租赁中, 承租人根据合同可以租赁5年, 但有可以继续使用3年的期权。这个租赁与8年期且在第5年终止合约的租赁经济形式相同。而在之前的讨论中, 理事会初步决定对租赁合同不采用组合的确认方法, 而是采用确认单个资产和负债的方法。因此, 尽管延长或终止期权的租赁合同都符合资产的定义, 理事会仍然决定不根据资产使用权分别确认。类似地, 在租赁合同的组合方法下, 在可选期内租赁合同租金支付义务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但是, 理事会初步决定采用确认单项资产和负债的方法, 租赁合同引起的单项负债 (租金支付义务) 应包含可续订期的租赁付款额。对于包含延长或终止期权的租赁, 理事会考虑了两种会计处理方式: (1) 承租人确认租金支付义务, 且对租赁期的不确定性通过计量来解决; (2) 承租人确认租金支付义务, 且对租赁期的不确定性采用确认的方法来解决——即选择一个可能的租赁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通过计量解决租赁期的不确定性。对租赁期的不确定性可以采用对租金支付义务的计量来解决

[例1]一台租赁期为10年 (初级阶段) 的机器。租赁合同中包括承租人可以另外租赁该机器5年的权利 (第二阶段) 。初级阶段和第二阶段每年的租金为100万元。承租人决定有80%的可能性会选择在第二阶段继续使用该机器。忽略贴现的影响, 计算结果的期望值, 承租人应确认的租金支付义务为1400万元 (20%×100×10+80%×100×15) 。出租人移交机器给承租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将引起经济资源流出的触发事件。基于确认的目的, 没有必要具体指明租赁期是10年还是15年。租金支付义务已经产生, 且租赁期的不确定性通过计量得到了解决。这种方法没有导致对续订权的单独确认。然而, 续订权及其将被行使的可能性包含在租金支付义务的计量中。因此, 可以说这种方法比方法 (2) 更好地反应了期权的存在。然而, 可靠预测执行新选择的可能性是很困难的。此外, 这种方法可能导致承租人确认租金支付义务时没有反映可能的结果。在例1中, 承租人确认的租赁付款额为1400万元, 符合租赁期为14年的情况。然而, 例1中的租赁期仅仅可能是10年或者15年, 不可能是14年。

二是通过确认解决租赁期的不确定性。如果采用确认解决租赁期的不确定性问题的方法, 那么在例1中, 无论该租赁期事实上是10年还是15年, 在会计处理时直接确认为10年期或15年期租金支付义务的租赁资产。出租人转移租赁资产给承租人是将导致经济资源流出的触发事件。在这种方法下, 租赁期的不确定性将通过确认来解决。如果承租人决定确认10年的租赁期, 那么租金支付义务的计量将不包括承租人行使续订权的可能性。同样地, 如果承租人决定确认租赁期为15年, 租金支付义务的计量包含承租人将行使续订权的假设。这种方法考虑了对作为不确定问题的续订权的估价, 该不确定性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引起的现实的义务。换句话说, 承租人是拥有10年的资产使用权且相应支付10年租金, 还是获得15年的资产使用权且相应支付15年的租金呢?这种方法存在的问题是, 租赁期一旦确定, 期权的存在会被有效地忽略 (除非要求对租赁期进行重估) 。如果确定例1中的租赁期为10年, 在计量租赁支付义务时第二阶段的续订权将被忽略。相反, 如果租赁期确定为15年, 将忽略10年租赁的可能性。

理事会通过对两种方法的评估, 初步决定采用方法 (2) , 关于租赁期的不确定性应该通过确认的方法解决, 且承租人应该对具体的租赁期确认租金支付义务 (例1中为10年或15年) 。理事会指出, 这个方法避免了方法 (1) 中的许多计量困难, 更便于会计人员操作。同时, 应该对确认类型进行额外披露, 以便使用者能够区分包含期权和不包含期权的租赁。此外, 针对该方法忽略期权存在的担心, 可以通过要求对租赁期进行重估来解决

其三, 租赁期的确定。理事会考虑了三种方法来确定具体的租赁期。一是概率临界点法。概率临界点法是指承租人采用加权平均法来决定租赁期是否包含续订期。在这种方法下, 如果承租人将在续订期执行租赁资产使用权的可能性大于规定的概率临界点, 续订期就应该包括在租赁期中。这种方法与现行会计准则中的方法相似, 但有学者批评这种方法使用明显的界限测试来确定租赁期。在现行准则中, 通常将租赁期是否包括续订期作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划分标准。理事会讨论使用不同的概率临界点来确定租赁期, 包括:基本确定、合理确定、不太确定。该方法最大的优点就是会计人员非常熟悉、便于操作, 然而这一方法也存在一些缺点:不存在概念上完全正确的概率极限值, 采用任何一个概率临界点都是比较随意的;部分学者认为确定概率临界点体现了一项规则, 而不是以原则为导向的方法。二是租赁期的定性评估。承租人对租赁期进行定性评价, 是根据会计人员的判断, 在合理的和可接受的假设基础上确定实质的租赁期。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简单——会计人员便于操作。尤其是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估计将使用租赁资产多长时间, 并且可通过预算或其他内部目的来评估租赁期;避免了随着概率临界点产生的明确的界限。然而, 这一方法也存在一些明显的缺点:将降低不同主体的可比性, 相似主体的相似的租赁业务可能确认的租赁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应对如何定性评估提供更多的指导意见。三是最有可能的租赁期。该方法要求承租人根据最有可能的租赁期来确认租金支付义务。根据定性评估方法, 承租人将根据合理的和可接受的假设来确定租赁期。然而, 在最有可能租赁期的方法下, 承租人被明确要求确定出最有可能的结果。

[例2]承租人签订了一项为期5年的房地产租赁。在第一个5年结束时, 承租人有权根据市场租金率 (续约时) 续约5年 (在第10年末、15年末和20年末时承租人拥有同样的期权) 。承租人认为对房地产等的重大租赁资产改良期是10年。因此, 租赁期为5年、10年、15年、20年和25年的概率分别为10%、30%、15%、20%和25%。

案例是一个相对成熟的企业, 具有领域扩张的经验 (例如一个成功的连锁餐厅) 。这个假定反映了一个事实, 承租人普遍需要多余5年的时间在这个领域建立投资。然而, 还存在承租人愿意承担不延期的费用这种可能性。考虑到租赁资产改良, 管理分析最有可能的租赁期是10年 (即为最有可能的租赁期) 。因此, 在这种方法下, 承租人将决定租赁期为10年。理事会通过对三种方法的讨论, 初步决定采用最有可能的租赁期法来确定租赁期, 认为该方法可以避免其他方法存在的问题。但这一方法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 就是不能反映以下两者 (举例说明) 的区别: (1) 为期5年的租赁, 享有3年延长期权且该期权很可能被执行。 (2) 为期8年的租赁。这两种租赁下, 承租人都将确认8年的租金支付义务。然而, 在5年的期权租赁中, 承租人可以避免第二阶段的租金支付。因此, 很多学者不赞成这一方法, 认为只有通过对续约期权定价来吸引承租人选择续签, 否则承租人将会选择最短的期间来确定其租金支付义务。

二、确定租赁期需要考虑因素

延长或终止租赁的期权与一些金融期权差异很大 (例如买进或卖出外币的期权、买进或卖出股权的工具) 。承租人是否行使延长或终止租赁的期权取决于一些因素, 而不是期权的执行价格。因此影响租赁期的因素概括如下: (1) 合同因素, 可能影响承租人是否选择延长或终止租赁的明确的合同条款, 如, 任意第二阶段的租金水平 (折扣、贴现率、市场或固定利率) ;任何担保余值的存在及其数额;任何终止罚则及其数额;根据合同规定的条件返还租赁资产或返还到合同指定的位置产生的费用等。 (2) 非合同财务因素, 决定延长或终止租赁的财务因素 (没有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说明) , 如, 由于重大租赁资产改良的存在, 承租人如果终止或者放弃延长期权将会遭受损失;非合同重置费用;生产成本损失;税务后果;采购替代项目成本等。 (3) 商业因素, 可能影响租赁资产的非财务商业因素, 如:资产的属性 (核心或非核心, 专业或非专业, 允许竞争使用租赁资产的意愿) ;资产定位;行业惯例等。 (4) 承租人的特定因素, 承租人的具体考虑, 如承租人的意图, 过去的做法等。理事会初步决定在确定租赁期时, 应该考虑合同因素、非合同因素以及商业因素, 而承租人的意图和过去的做法将不予考虑

三、租赁期重估

现行会计准则不要求将租赁对财务状况表和损益表的影响进行重估, 除非达到了特定的条件 (如租赁期改变) 。因此,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通常不随着租赁期的改变而调整。例3体现了在延长期权行使前, 不需要在财务状况表和损益表中对租赁结果进行重估。在租赁开始时, 最有可能的租赁期是5年。一旦行使延长期权, 承租人要确认新的资产使用权和相应的义务。

[例3]假设初始不可撤销租赁期为5年, 第二阶段续订期为3年;年租金是100万元, 期末付款;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10%;在初始计量中, 租金支付义务是在预计租赁期内, 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租赁付款额贴现得到的现值, 资产使用权等于租金支付义务。在后续计量中, 租金支付义务采用实际利率法在预计租赁期内摊销, 资产使用权在预计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提取折旧。承租人不能在5年期结束前行使续约权。在第5年末, 承租人行使续约权。在行使该期权时, 承租人将根据修订后的租金支付义务 (249万元) 的租赁剩余支付额, 调整资产使用权。表1描述了财务状况表和损益表中的相关部分。

例4说明了不需对提前终止租赁的影响进行重估。最初确定的最有可能租赁期为8年, 通常不需对提前终止租赁的租赁期重估, 会造成承租人确认一项收益。

[例4]提前终止租赁无需重估。除了例3的假设之外, 假设在租赁成立时确定最有可能的租赁期为8年, 在第5年末, 延长租赁的期权没有行使。表2描述了财务状况表和损益表的相关部分。

提前终止确认的增益是49万元, 反映了资产账面价值的减少小于负债账面价值的减少, 这是因为资产折旧的速度快于负债摊销的速度。

由于承租人在每个报告日对租赁期重新估计可能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具有相关性的信息, 因而建立在数年前假设的基础上估计的租赁期可能会对报表使用者产生误导。然而, 要求重估租赁期对报表编制者来说很可能更加复杂且成本更高。理事会初步决定在每个报告日, 根据新的事实或情况对租赁期进行重估。

四、购买期权租赁

购买期权给予承租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之后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这项期权的执行价格可能是折扣价、公允价值或者固定价格。购买期权可以视作续约期权的最大值。提供购买期权与在租赁资产经济寿命内提供续约期权没有差别。因此, 理事会认为购买期权的会计处理与延长或终止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相同, 应采取如下处理方式:购买期权不应确认为单独的资产;在确定租金支付义务时, 承租人必须决定是否将行使购买期权。如果承租人决定将行使购买期权, 租金支付义务将包括期权执行价格;租赁期的确定将基于承租人最有可能决定的结果;在确定最有可能结果时, 承租人将考虑合同、非合同和商业因素;在每个报告日重估是否行使购买期权;由重估是否行使购买期权引起的租金支付义务的变动将导致资产使用权账面价值的改变。在讨论延长或终止租赁期权时, 一些学者反对理事会对该期权拟议的方法, 认为包含购买期权执行价格的租金的贴现值可能导致资产所有权的高估。因此, 包含溢价以及期权执行价格的租金贴现值将导致资产所有权的高估。反对者认为, 只有购买期权定价对执行期权产生重大诱因时, 租金支付义务中才能包含期权执行价格, 这与他们处理延长或终止租赁期权的观点是一致的。

在《租赁》准则的修改过程中, IASB和FASB充分考虑了租赁合同中隐含的期权问题, 对附期权的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确定租赁期需要考虑因素以及租赁期的重估和购买期权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 并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初步结论, 为我国租赁准则的国际趋同提供了方向, 但这一问题在实践中是否能够有效实施, 还有待准则的进一步完善, 也将是未来两个理事会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篇4:全租赁生活

租房、租车、甚至租名牌包,但你是否想过,锅碗瓢盆之类的日用品也能租着用呢?打造“全租赁生活”的租赁店在南京现身:一个“好孩子”牌儿童用车一天租金1.62元、一张帷特思茶几的日租金为0.42元、胜球落地灯为0.81元……不过,也有部分商品日租金令人咋舌,一台日本YAMAHA钢琴日租金104.26元,一辆丰田皇冠轿车日租金为1800元左右,一辆华晨宝马520Li日租金1600元左右。从宝马车到茶几,“租”生活渗透消费生活的方方面面。

未解冻的鲜奶油

在试吃网站评价高分的蛋糕是“三布里菓子工房”出品的“波士顿派”。很多熟客都问,奶油夹心里冰冰的、有点像冰淇淋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其实,那就是未解冻的鲜奶油,因为蛋糕制作好之后,先放到冷冻库去保存,给客人试吃时,再拿出来解冻。由于中心的鲜奶油未解冻,有冰淇淋的口感,形成蛋糕很绵密、外围鲜奶油软软的、中心硬硬的三种口感。由于产品独特,“三布里”甚至被请进了百货公司开专柜。

孔雀蛋也赚钱

江西抚州农民徐前文靠卖孔雀蛋賺钱。他说,孔雀蛋的味道好,又很鲜,属于高档消费,所以卖价高,每个蛋的售价超过20元,利润空间很大。一只三年龄的孔雀养殖成本200多元,每年的产蛋量为80多枚,能成为商品蛋进行出售的在48枚左右,按市场价,蛋的收入应该在九百多元,减去饲料成本,最少也有六七百元的纯收入。而且,孔雀的下蛋高峰期有10年。

帮你托运宠物

篇5:租赁塔机合同,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租赁设备情况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

2.2、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3、设备安装验收

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塔吊相关技术资料。3.2、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机械费用自行承担。

3.3、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支付甲方设备租赁费元(大写:)。租赁费计费方式起重机施工现场立塔之日起开始计费。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设备月租赁费为元(大写:)。

4.3、设备租赁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5、租赁设备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6、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6.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乙方,到设备交还甲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租赁设备正常运行前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备案,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负担。

7.设备交还

7.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与解除

8.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出租单位(甲方):承租单位(乙方):

电话:电话:

篇6:塔机设备租赁合同

塔机设备租赁合同范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设备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许可证、安装人员机组人员操作证及其它必要的证件。

二、设备交付

工程名称: 包钢新体系1#焦炉工程

施工地点: 包钢厂区内

⒊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 20_ 年 8 月 23日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包钢704门岗处 的施工工地,并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三、租赁期限、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⒈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进出场、安拆、运输相关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及费用。乙方多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进出场以及相关一切费用。

⒉租赁期限:自 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之日 开始,具体截止日 视工程进展情况而确定。工资及相关费用和税金),设备安装完毕经验合格正常运转后开始计算租赁费用。租赁费按租金的70%支付,余下的30%陆续支付。

⒋租金结算方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租赁费按 月 结算,次月 办理租赁费结算手续

⒌乙方按月缴纳租金,确因乙方工程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可拖后一个月支付。

6.甲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为塔机安装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甲方负责塔机正常运行的所有相关支持文件和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承担因证件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

7.甲方操作人员两名。

四、设备安装验收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盖章(或乙方代表签名)后交付甲方签收。若砼基础下沉、混凝土强度不够等基础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标明设备位置。乙方负责准备配电箱,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

3.安装完毕后,甲方负责办理验收准备工作组织验收办理有效的验收手续验收资料。并把资料复印件交乙方备案安装验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备维修、保养和运行

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设备发生故障甲方维修人员应在 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因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投入使用,扣减当天租金。甲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停机月累计超过 48小时,扣减相应停运天数200%的租赁费。

甲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两名,要求持证上岗,且所配备的操作人员证件的复印件交乙方备案

⒋乙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指挥人员、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⒌严禁乙方人员擅自修理塔机。因乙方擅自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⒍多台设备作业时,乙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⒎乙方负责向两名操作人员提供住宿条件。

⒏当塔机需要锚固接高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数据要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搭设准备工作

设备运行的电费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⒈租赁期间设备及其附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

⒉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⒊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乙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七、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⒈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乙方正常使用到租赁期满为止,期间乙方保证设备主体结构不丢失,附属结构及附件设备甲方负责保管

⒉租赁设备机组人员的全部保险甲方承担。

⒊公共和第三方的全部保险甲方承担。

⒋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八、设备交还

乙方租用设备完毕后,要求停止租赁设备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停止租赁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设备施工现场与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⒈甲乙双方在交付日期前28天内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设备,或者交付的租赁设备在7日内不能验收合格,或者因设备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复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因设备不能投入使用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十、纠纷解决

⒈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违约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签复,超过7日未答复视为同意提出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内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违约提出索赔权利。

⒉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设备施工现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甲方指定(电话)为甲方的履约代表;乙方指定 周文(电话)为乙方的履约代表

⒉履约过程发生的文件传递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

⒊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方负责。

⒋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机设备租赁合同范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使用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内容及价格:

1.甲方出租给乙方塔吊机台、型号安装高度为(需要增加标准节节、附着,标塔为40米(标准节15节)。

2.塔吊租金单机,按中冶建工设备租赁指导价格执行330/天。

3.超高标准节每节按/ 天计费,附着按目前焊接式每道按元/天计费,附着为铰接式每道按 22 元/ 天计费。

4.塔机由甲方负责运输安、拆取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塔机(标塔)一次性进、出场和地脚螺栓及办理取证等费用为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台。

5.塔吊高标准节及附着一次性进、退场按节进、退场运输费,安装、拆出人工费)。

6.建筑物附着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制作安装,如因乙方所埋预埋件出现问题乙方负责,需要甲方重新加工制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附着杆件斜长

7.本合同暂估价为:万元(标塔部分),最终以双方认可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二、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1.租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现金转账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支票。

2.租金计取时间的确定:塔机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现场启用之日开始计算租金,按天(日历天数)计算租金(手续完善甲方办理项目部配合)。租金的收取不能因使用现场停电、停水、停工、节假日等各种原因终止。塔机使用结束报停,乙方做好塔机拆除的准备工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及时核实(若甲方延迟核实,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经双方签字认可确定最终的塔机租赁费。

3.甲方配备满足标塔使用的新钢丝绳一付和电缆线,钢丝绳保证使用3个月,3个月内出现正常使用磨损报废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费用;超过3个月以后钢丝绳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购买甲方更换。超高塔吊保证标塔部分钢丝绳和电缆线的使用,超高部分的长钢丝绳和电缆线由乙方自行解决,中途更换乙方购买的钢丝绳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方每月日前对上月台班进行结算,乙方并于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塔机租金80%。

5.塔吊在春节期间扣除停止台班10天

三、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基础图纸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技术资料自行负责

2.甲方安、拆塔机应编写施工方案,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提供电源到塔机下,配置专用塔机配电箱,并确保电压380V±5%且三相平衡,否则因用电问题或电压过低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塔机的基础定位安装方向由乙方负责,塔机在安、拆(维修)过程中,乙方应在现场人员配合甲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甲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戒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禁止与塔机安、拆(维修)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

3.若因现场场地局限、现场塔机定点失误、塔机安方向指定错误、或塔机安装在建筑物结构中而造成不能按照正常要求安装或拆出塔吊造成的损失按台班50%计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拆出注:(常规安、拆是指吊车能一次性到位,并限用25t汽车吊安、拆,工作时间为两天,超出25t汽车才能安、拆为增加的费用)。

4.塔机安装完毕后,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现场进行安装验收并填写安装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现场使用时,相关手续甲方负责办理,未经验收(检测)合格,乙方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塔机操作指挥人员:为便于乙方现场管理,由乙方委派持证专业人员担任操作工和指挥工,乙方承担操作工和指挥管理责任。操作工和指挥工的工作安排、安全管理、薪金报酬均由乙方负责。

6.塔机在施工现场使用过程中,因现场施工原因或其他方面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塔机不能使用或停机,收取塔机台班50%费用,现场每月塔机处于零星使用状态,应收取正常台办费用。

7.安全责任:甲方负责因塔机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责任,并负责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塔机进行一次安全及维修检查。乙方负责塔机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塔机安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不得随意调整各安全限位装置,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或通知甲方处理),现场塔吊无关的人员不得攀爬塔吊,严禁无证操作指挥违章作业,因乙方操作指挥不当和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维修保养:塔机在使用期间塔吊标准节螺栓、基础螺栓及设备运行记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组织监督操作工对螺栓进行日常检查、紧固和设备运行记录的填写。塔吊使用过程中如发生简单故障操作工应及时进行处理,现场无法处理的甲方应及时到场修复,甲方应负责机械结构部分的维修保养,因现场操作失误造成设备、配件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收取人工费,自然磨损件由甲方负责。

9.乙方应保证塔吊基础周围整洁无杂物、无积水,便于双方对基础螺栓的检查和紧固。

四、合同纠纷解决

1、经济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中冶建工集团相关部门

2.执行合同条款的其他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条款处理执行,并赔偿壹万元/台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塔机租赁期满,结清一切手续后合同自行作废。

七、其他:

1.塔机在使用期间,结构部分及三大机构若因设备自身的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机械故障造成停机,在8:00—18:00时间范围内,超过3小时,扣除半个台班,超过6小时扣除当日台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机设备租赁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塔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现场代表

甲方指派乙方指派为驻现场代表,负责塔机进出场相关文件的签收、结算等资料的最终确认。

三、租赁设备的品名、规格、数量、设备状况:

四、租赁期限:

从塔式安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第一天起到该工程完成乙方书面提出停止使用止(如中途移机,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塔机台班费(月租金):80%。

2、塔机进退场费:

3、每增加一道附墙安装按元每月每道计算

4、甲方提供塔吊塔吊司机司机工资元/月,伙食费补贴/月,每月结算。

5、塔吊司机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若每月有5天工作超过12小时,超过部分按零星小时加班费计算,20元/小时。

6、工程施工完成,塔机停止使用时,最后一月未满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方式为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

六、租赁价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

2、从起租日(启用单日期)起按月计算台班费,垫资四层,每月结算一次,以此类推至塔机拆除。

3、塔机进场一周内,乙方付给甲方塔机进退场费元/台。

4、因甲方塔机故障原因造成的连续24小时以上塔机无法正常作业的实际天数(以双方签字为准)在每月结算时予以扣除。

5、乙方通知甲方拆机或退场如有余款未付清,甲方有权拒绝拆机或退场,所造成的塔机滞留天数按天向乙方计收租金。

6、进退场费和台班费(租金)均不含税。

七、租赁机械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1、设备进场后,甲方设备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转提出有资质的合格检测报告,该工地如需报安监部门验收的则由甲方支付安监部门检测费。塔机原则上必须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才可使用,特殊情况提前使用使用之日作为租赁日期的开始。

2、乙方不再使用设备时,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设备清扫干净,办理书面移交手续作为租赁日期的结束。

3、甲方负责设备使用备案资料办理及其费用。

八、双方约定:

1、按照乙方要求如期完成塔机的进场、安装、调试、使用、拆除、出场等工作,因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塔机基础施工技术交底甲方无偿提供塔机地脚螺杆等材料,塔机附强安装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4、塔吊司机甲方提供,塔机司机必须了解塔机的全部性能操作技术较好、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操作进行日常操作,提供有上岗证的信号工。如塔吊司机不听从乙方安排,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司机要求

5、乙方负责塔机进出场的道路畅通,设备出厂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出场,乙方应按月租金的70%支付停滞费。

6、新装塔机的钢丝绳必须能正常使用三个月,否则更换新钢丝绳由甲方负责更换。三个月以后的钢丝绳损坏由甲方负责购买,甲方负责安装

7、塔机在乙方工地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定期配合甲方维护保养,塔机在使用期间如有故障,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必须在 1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故障,如果故障原因是乙方造成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使用期间必须安排有资格的人员指挥,否则在施工期间造成塔机损坏和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塔机在施工现场使用时间,由乙方负责塔机及附件保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必须定期向乙方提供塔机安检查表维修保养记录。

9、若乙方拖欠台班费超过7日则算违约甲方有权停或提前拆除退场,停机期间计算租金,甲方选择退场,乙方需配合并负责退场费,同时押金不退(算违约金)。乙方通知甲方退场必须先付清余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退场,停滞时间计算租金直至付清后退场。

10、搭设塔机附强安装操作平台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11、塔吊的租金和塔吊司机工资在春节放假期间15天不计算费用。

12、从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即日起,施工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壹拾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结算完毕后合同自动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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