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2014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在学生资助方面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副校长王虎平同志任组长,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各二级学院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相关学生代表为成员组成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具体组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各班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并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并经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认定,及时向二级学院认定小组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4、制订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对每一项资助工作,都坚持做到: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初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三级评审认定程序,然后校内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5、学校专门责成财务处全部资助经费配套到位,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快我校资助工作稳步发展。今年新生报到,我们创新地推出“贫困新生爱心小包”活动,为贫困家庭新生发放必需的生活和学习用品,传递关爱之情。
二、“绿色通道”工作畅通无阻
1、认真做好绿色通道的宣传工作。为使贫困生更好了解国家的助学政策,我校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册子,《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以及《致考生的一封信》等相关材料。让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不仅了解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而且也知道了我院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了“绿色通道”,消除了家庭困难新生的后顾之忧。
2、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咨询热线。为了让新生及家长进一步了解生源地贷款及“绿色通道”、“贫困助学基金”的具体情况,我校开通了“绿色通道”咨询热线,安排了既懂政策又了解情况的专职人员值班,负责新生以及家长来人来电的咨询解答工作,获得了新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3、简化新生“绿色通道”办理流程。贫困家庭学生在新生报到注册当天如果未带钱,只要填写一张《****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说明不能交费的原因,我们都给予缓交学费、入学注册,安排住宿等优先待遇,确保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迅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截止目前,为182名贫困新生办理了“绿色通道”手续。
三、深入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全面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年5月,学院印发了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并在网页发布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温馨提示,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政策,熟悉办理程序。各二级学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并在学生报到期间设专门窗口热情为广大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截止9月19日,学院今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老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录入确认手续共计453人,其中老生323人,新生130人,确保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四、确保反映渠道畅通
我校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自开学至今,共接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咨询类电话156个,对咨询学生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出回答,确保了我校反应通道的畅通。
五、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我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按照要求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保证了让每一位新生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了解我校资助工作。
****学工部
2014年9月19日
篇2: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学生尚未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号”可以不填写,其他项目必须如实填写;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及公示结果”应尽可能填写明晰、准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
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今年被录取的我省大学新生注意啦,如果你家庭贫困,可以申请入校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被省内院校录取每人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每人1000元。
经财政部、教育部同意,今年开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部分专项资金,设立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新生报到入校。参加了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录取的贫困新生都属于资助对象。
可向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有需要的学生可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资格审评,并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资助款必须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中国教育基金会已于7月10日前把款项汇至各级教育部门,各市州须在8月中旬以前将资助名单报送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将于9月报送中国教育基金会。如果学生领取资助款不到高校报到注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追回资助款。
湖南资助额度为875万元
今年分配到我省的资助总额是875万元,其中长沙70万元、株洲35万元、湘潭35万元、衡阳85万元、邵阳90万元、岳阳75万元、常德85万元、张家界30万元、益阳55万元、娄底75万元、郴州55万元、永州75万元、怀化55万元、湘西55万元。原则上,70%资助款用于资助省内院校录取新生、30%用于资助省外院校录取新生,实际可按情况调整。
市民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弄虚作假、资助生名不副实等问题,可以拨打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31—82990360举报,该中心将联合其它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记者 贺卫玲 黄京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15日
报名流程:1,学生向春雷公益助学促进会提交申请表,所在村(社区)及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等,大一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上年考试成绩单,高中生提供录取通知书或上年成绩单)。2,组委会调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并公示申请名单。如经举报并查实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资格。
报名热线:0731—85776626 报名邮箱:chunleig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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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贫困生
可申领“春雷助学金”
本报7月30日讯 长沙市春雷公益助学促进会承办的公益助学活动今年将拿出100万元资助贫困生,包括100名2012年应届大学新生,每人4000元;100名在读大学生,每人4000元;100名在读高中生,每人2000元。活动详情及报名表可登录中国爱心助学网查询下载。
长沙市春雷公益助学促进会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由一群执著于助学和环保事业的媒体记者、教师、金融界人士、企业家、法律界人士自发组成,日前成为首个获批的不需挂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NGO组织。
篇3: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问题
2007年5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 标志着我国新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的形成, 经过四年多的运转, 大幅提高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力度, 维护了教育公平, 保障了绝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完成学业。但是, 相对于数额庞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迫切需求而言, 现行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有待于改善的空间。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弱化
存在着重经济资助, 轻品格教育;重资助过程, 轻提升素质的倾向。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目的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帮助, 赋予学生必要的经济支撑, 塑造学生自立自强的人格魅力, 培养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 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以实现教育公平、社会公正的夙愿。而目前高校的勤工助学工作把主要精力都是用在认定、区分以及从经济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缺乏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人生观念, 缺乏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感恩意识, 缺乏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爱心活动;与种类繁多的物质帮困措施相比, 精神帮扶措施显得苍白无力。在实际工作中, 存在着重视资助过程的规范化建设, 轻视提升受助者综合素质的倾向。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于经济和教育欠发达地区, 经济支撑和文化基础都相对薄弱, 导致其学习成绩偏低, 社会交往缺乏锻炼, 人际关系趋于封闭, 容易产生心理障碍。在社会不良因素的诱导下, 往往会形成消极的人生观念, 产生“等、靠、要”的思想。甚至会对社会现象持偏激观点, 为人处世出现极端行为, 而资助工作没有很好的发挥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素质的功效。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缺乏科学标准
为了规范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2007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逐渐由无序到有序, 由粗放到细致。但是,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指标的平均性的矛盾,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存在一些缺憾。
1、经济信息失真。
在税收制度完善, 信息数据完备的国家, 家庭经济状况基本上可以通过家庭成员的纳税记录进行推测。而在我国目前是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乡、镇、县民政部门的三级贫困证明以及师生的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虽然, 在形式上力求客观公正, 但是, 在实质上则往往很难达到目的。究其原因, 一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不同, 贫困证明的可信度受到质疑, “权利证明”、“关系证明”、“利益证明”、“亲情证明”、“金钱证明”满天飞;二是因为学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缺乏可供操作的量化标准, 存在人为因素的干扰;三是由于资助成本和人力因素的限制, 学校根本不可能实际调查每一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因此, 在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过程中, 难免有人弄虚作假, 以致造成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得不到资助和套骗资助现象同时存在的不良局面。
2、相对贫困难定
由于全国经济发展差异较大, 不同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不同, 区域性的相对贫困和收入值的绝对贫困往往不尽相同。以人均收入数值判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忽略了地域因素;以个人定性判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往往带有主观性;将各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最低工资水平、最低消费水平等完全量化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 则需要大量的统计数据, 因此, 显得不切实际。所以, 学生家庭经济相对贫困难以确定。
3、偏好代替事实
集体评议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困难程度的一个重要步骤。评议小组一般是由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在评议过程中存在着影响力偏好现象, 投票人容易按照申请者的口头介绍或者自己的感觉偏好决定投票取舍。平常人际关系融洽、善于言辞表达、在集体生活中有影响力的学生往往容易胜出;而性格内向, 不善言辞, 表情木讷的学生则往往可能落榜。相关好友的人为操作也可能会影响到评议结果, 可能会出现因一票或几票之差, 使得某些真正贫困的学生得不到资助。
三、资助项目之间缺乏优化组合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多种形式都是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举措。但是, 有些高校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合理优化, 往往会产生不公平的重叠或不应有的遗漏, 有时出现个别贫困学生同时获得几项资助, 而其他贫困学生却获得资助很少的现象, 从而导致资助面积减小, 资助公平功能下降的情况出现。
四、勤工助学岗位不能满足需求
勤工助学是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资助, 培养自立自强精神的重要途径。根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 82%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希望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但是7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太了解勤工助学活动。目前, 高校的勤工助学活动着重于开拓校内岗位, 由于学校投入经费较少, 学生流动性较大, 有的岗位技能要求较高等因素的限制, 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非常有限, 很难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需求。
五、资助主体的社会化程度不高、资助形式单一
目前, 国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导力量, 以其他社会群体和相关个人为主体的资助少之又少。一些慈善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爱心人士, 虽然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愿望, 但是缺乏与高校沟通合作的渠道, 不能形成社会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运行机制, 也未形成社会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氛围。
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很大成绩的情况下, 客观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是我们改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也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面对现实, 改进工作, 优质服务永远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参考文献
[1]潘丰:《贫困资助认定中的问题及方法改进》, 《科技资讯》, 2010 (25) 。
篇4: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一是大力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已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到每一名大学新生,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全方位地宣传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二是启动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共资助入学新生14000名,资助金额875万元。
三是全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湖南自2007年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以来,已累计向全省92所高校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7.5亿元,资助经济困难学生达13.8万人次,基本满足了学生的贷款需求。
四是切实保障高校“绿色通道”畅通。从2007年开始,湖南各普通高校均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暂免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学生家庭的具体经济状况,分别采取相应资助措施。2011年,全省高校共有29271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篇5: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某县提供,供各地借鉴,可印制在申请表后供学生填写时参考)
1、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10号)。
2、资助对象:参加今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凡被中专、自考、成教、继续教育录取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入学资助项目应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外省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4、认定原则: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受助学生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实行学生自愿申请和县级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5、时间:第一阶段:7月29日-8月9日左右,主要受理本科批次学生申请;8月20日前,完成资格评审、公示及资金发放工作。第二阶段:8月14日-8月25日左右,主要受理高职高专批次学生申请,9月10日前,完成资格评审、公示及资金发放工作。
6、流程:学生如实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并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高中学校或县资助中心交申请资料。
7、评审:评审小组结合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相关信息、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集中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下达计划数内等额评审。对受助资格有异议的学生,要通过电话或现场调查核实家庭情况,审核受助名单;
8、结果公示:教育局将评审后的名单在本地张贴及通过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名单。
9、资金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资助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和时间将资助款打到每位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中,并核实就读信息。受到资助后未到学校报到的学生,应主动将资助款退回到教育局。
10、《申请表》填写说明:
本人情况 姓名:与身份证一致,规范工整;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一致,例1996年8月;政治面貌:共青团员;联系电话:保证暑期信息畅通有效;身份证号:18位,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不得填错;毕业学校:**县第一中学或**县第二高级中学;录取院校、院系专业:与通知书一致;录取学历层次、录取院校位置:在相应位置划“√”;
家庭情况
家庭户口:在相应位置划“√”;家庭人口数:户口本上人数;家庭年收入、人均年收入:依照家庭实际收入状况;收入来源:低保、打工、务农,可以多样;家庭住址:按照实际居住地址,到门牌号,如**镇滨湖居委会三组25号或**乡雁落坪村三组;邮政编码:实际;父母工作单位:依照父母打工或者务农的地址而定,按照县、村、组,如果出省,则加上省;高考分数:在文/理相应处划“√”,并写明分数;
银行卡 发放高中国家助学金开户银行名称:**银行;银行卡卡号:数字楷书书写,工整规范;
篇6: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同志们,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区20xx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捐款暨扶助金发放仪式。用我们的爱心,集党委政府、各部门、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之力,倾力援助我区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让每一位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贫困学子都能圆大学梦,同时也激励更多的后来者发奋努力,成就上大学的梦想。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区四家班子领导、区直单位1名主要领导、区直学校校长以及得到资助的全体学生。现在,得到资助同学已经坐在我们会议室的前排。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考取大学表示祝贺,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介绍一下主席台上就座的区四家班子领导:
……………………
今天会议的.议程有五项:一是由**宣读扶助捐款文件;二是现场捐款;三是区领导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发放资助金;四是获得资助的学生代表发言;五是区领导讲话。下面逐项进行。
首先,请区领导宣读捐款文件,大家鼓掌!
……………………
下面进行第二项,举行现场捐款活动。
……………………
刚才举行了捐款活动。有的100,有的200,有的1000元,有的元。涓涓细流,汇成爱的海洋,点点滴滴奏响《爱的奉献》。慷慨解囊,援助每一位需要人,是爱心,是善良,是美德,更是崇高。我们帮助一个学生完成学业,就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希望;帮助一个学生继续求学,就给社会增加一分和谐。我们成就孩子们的大学之梦,托起的却是明天的太阳。我们深深感谢所有的捐款单位和个人。
下面进行第三项,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发放资助金。首先,请**同学(11个)上主席台,掌声欢迎……
请主席台的区四家班子领导给他们发放扶助金,每人5000元……
请**同学(11个)上主席台,掌声欢迎……
请主席台的区四家班子领导给他们发放扶助金,每人3000元…
请**同学(11个)上主席台,掌声欢迎……
请主席台的区四家班子领导给他们发放扶助金,每人2500元…
请**同学(11人)上主席台,掌声欢迎……
请主席台的区四家班子领导给他们发放扶助金,每人1000元…
请**同学(11人)上主席台,掌声欢迎……
下面进行第四项,请获得资助的学生代表发言……
好,**同学的发言充满了感情,代表了获得资助的同学的共同心声。我们祝福他们,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下面进行最后一项,请区领导**讲话,大家鼓掌!
……。
区领导的讲话阐明了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肯定了我区近几年来党委政府资助大学新生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对全区资助工作提出的更高更新的要求,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各部门会后抓紧落实**的讲话精神,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方法,把资助工作做得更好。
今天是难忘的一天。我们**区各界共同演绎了一曲感人的《爱的奉献》。爱心在这里播下希望,理想在这里放飞。让我们铭记这一刻,共同祝愿那些即将迈进大学门槛的每一位同学:继续扬起求学的风帆,早日成为社会的栋梁。我们也期望更多的学子步他们之后,早日跨入大学的殿堂。
篇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为巩固“普九”成果,使全体适龄儿童能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省、市、县都非常重视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投入大量资金救助贫困学生。现就我校2013年春季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向领导汇报如下: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是从以下几方面来做的: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不搞平均分配,不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学校组织人员到信用社为每一名学生办理一张存折,将资助金额打入学生信用账号,存折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本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13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6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61人,共预计发放总金额6100元。
四、努力拓宽贫困生资助渠道
我校在认真落实省、市、县免费发放教科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社会各团体对贫困学生予以救助。我校从2008年开始通过多方联系了上海普元信息公司为学校17名贫困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学生每期伙食费、教辅资料费的80%,本期资助款18,489.68元已汇到学校帐号上,学校4月28日将召开助学金发放会;我校还联系到了澧水公司每期资助7名贫困生,每人每期600元;同时学校分别还利用“3.8”“9.8”助学日对贫困学生进行多方救助。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小学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篇8: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困境
1. 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分县区和学校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 认为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职责是办好学校, 教好学生, 学生能不能上得起学, 是学生和家长的事情;学生资助工作只是阶段性工作, 没有从促进教育公平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学生资助工作, 从而影响了学生资助工作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影响了学生资助机构的建设, 影响了学生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2. 资助机构不健全。
各级学生资助机构虽然建立, 但由于财力困难、编制紧张和学生资助机构人员较少, 只能挂靠到相关科 (股) 室开展工作;资助工作存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忙于应付的状况, 影响到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部门联动作用发挥不够。
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 在资助工作中, 各级人民政府, 教育、财政、民政、金融等职能部门, 在构建资助体系中还没有发挥作用, 导致资助工作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4.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难度大。
按照工作分工, 学生资助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具体业务由其他部门办理, 造成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不衔接。尤其是助学贷款市级层面对具体的业务办理情况难以掌握, 不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在资金的管理上, 由于财政体制问题, 市级教育部门更加难以掌握情况, 往往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新形势下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1. 广泛宣传, 积极引导。
一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闻媒体, 扎实有效地开展《纲要》的学习宣传。要通过组织召开学生会、学生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面对面咨询和宣讲等形式, 深入宣传。二是全社会都要认真学习宣传《纲要》,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并加以贯彻落实。同时, 要通过专题讲解、网络学习等渠道, 有组织地学习宣传《纲要》。三是开展公益活动, 强化宣传教育, 扩大社会影响, 吸引更多的人关注贫困学生资助事业。四是经济资助只能解决暂时的困难, 而精神培育则有利于长远的育人效果。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机构和学校要以学习贯彻《纲要》为契机, 从构建多维关爱体系的角度出发, 积极为困难学生打造人性化的教育平台。五是要以《纲要》为主线, 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为确保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和经常性, 加强社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 利用教育信息网等宣传平台开设学生资助专栏, 对资助政策、资助动态、资助指南、诚信教育等进行广泛宣传。
2. 提高认识, 完善机构。
一是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 解决编制少、人员少的问题, 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 健全组织机构;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的资助机构, 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二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进一步明确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职责, 切实把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统筹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克服不同类型、不同渠道的学生资助工作分设在不同部门各行其是, 执行政策不统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切实发挥好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统筹协调、规范统一的作用。
3. 严格把关, 规范操作。
一是要严格认定程序 (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审核、学校审核) , 以保证认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规范操作。对特困家庭、城市低保户家庭、农村二女户家庭、单亲家庭、多子女同时上学家庭, 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资助和优先贷款, 对符合资助或贷款的学生要张榜公示, 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尽力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防止在资助或贷款工作中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4. 加强调查研究, 积极探索建立贫困学生资助的新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体作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渠道。为此, 各级学生资助机构和学校要大力宣传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向家长和学生深入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不断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签约以及放款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进一步深化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提高认可程度, 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不断得到深化和细化, 切实做到应贷尽贷, 覆盖到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大力完善资助体系, 优化多元混合资助。各级各类学校要始终把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事要事, 切实抓紧抓好, 研究制定校内助学金管理办法, 针对不同资助项目和学生家庭情况的特点, 将资助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将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等纳入资助体系。学校通过多方位、多元化资助措施科学规划, 合理调控, 统筹安排, 实行多位一体的资助, 优势互补, 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至少获得一项资助, 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还款机制和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的责任体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由试点转向常态化管理, 工作重点也由发放贷款转向贷款管理和防范风险。怎样有效提高贷款回收率, 决定着助学贷款能否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因此, 在做好贷款发放常规工作的同时, 要积极探索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由乡镇社区、学区参与的贷后管理工作机制;尽快建立防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的责任体系, 将学生、家长、村委会 (社区) 、学校, 以及县乡政府纳入责任主体, 建立还贷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在内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体系, 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加强调查研究, 彰显资助育人效果。开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状况的调研, 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困办法和政策, 建立健全贫困学生的资助档案。积极探索研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 不断加强理论研究, 探索工作新思路, 探求更科学的工作方法, 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工作, 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拔尖人才作出更大贡献。
5. 强化督促检查, 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篇9: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摘 要】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覆盖率持续上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不断增加,要切实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资助和育人的直接结合,根据资助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注重新形势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与工作机制的创新。构建资助工作新模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从资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转变。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资助工作 ;创新模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更为迅速,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群体日益突出,并逐年呈迅速上升趋势。作为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一个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势在必行。但随着资助工作的深入,我们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先天教育不足或生活环境影响,这个特殊群体越来越多的暴露出一些在心理、学习、人际、就业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越来越明显的影响着这些学生的健康成长。为此,本课题着重研究在当前这一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实现物质保障资助有效的与大学生的精神援助、素质能力提升有机结合,寻找合适的切入点,进一步拓展资助工作空间的广度与深度,形成物质与精神的双线资助。
一、资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较难
如何判定一个学生是不是符合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标准问题,就目前来看,存在很大问题。如何将有效的资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是一项比较困难的事情。目前很多高校通常的做法是由学生提供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但由于学校也没有亲自调查走访,容易出现一些问题,造成对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忽视,从而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二)无偿资助的弊端
无偿资助虽然能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燃眉之急,但是也产生了一些很明显的弊端。 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中,“奖、助、补减”与“勤、贷”分两个层次,前者是无偿的,后者是有偿的。这样受资助群体容易产生当然和依赖的心理,认为学校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产生“等、靠、要”的心理。同时学生对待贫困的态度也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学生伸手“要”补助的现象比以前相对更为突出,对各类形式上不需负责的奖学金、助学金热情很高,而对需要牺牲时间和付出劳动的勤工助学形式不太感兴趣。
(三)缺乏人文关怀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往往由于经济的原因在文化知识、社交才艺等方面相较于其他同学机会更少而造成知识能力上的落后。由于经济能力不足,而造成自卑、
封闭、妒忌、焦虑等心理问题。现行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只是注重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而没有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心理帮助。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解决不当,往往会比经济贫困的问题更严重。所以在资助过程中应该辅以相应的思想教育,了解他们的心理历程,重视他们的心理反应。
二、资助工作对策分析
(一)完善认证工作
我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面,既要体现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对资助申请的条件、认定程序和标准、评议结果的透明度等各方面都做出具体、详细的规定。在申请条件上,应该包括个人申请和诚信承诺、所在地证明、准确的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在认定程序上,可以用消费界定法和班级民主评议法进行有机的结合实行综合判断。同时加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动态信息库,让有需要的学生都能获得资助。在认定标准上,制定出操作性强的一些指标,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准确认定。
(二)开展“扬帆计划”培训,助力贫困学子腾飞
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就业核心竞争力往往决定着大学生未来的出路。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他们的核心竞争力,也就意味着为他们打开了通向理想、改变命运的大门。为此,沈阳建筑大学创新性的开展了“扬帆计划”培训活动。“扬帆计划”是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综合能力拓展而开展的培训活动,通过聘请从事职业规划、素质拓展培训多年的优秀教师,围绕职业生涯规划、个体角色的开发与创造,提高自信心和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展开辅导。是我校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完善资助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已经有近千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中受益。
在课程的设置环节,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各种不足,我们应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援助性教育,比如有效的引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开展自我接纳与自我认识辅导,来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与个人综合素质,体会到集体的力量,认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并学会在与别人合作过程中怎样理解接纳别人以及领导他人,构建对未来发展的积极看法。通过开展情绪与压力管理辅导,让同学们了解心理问题的根源,认识压力的概念与形式,掌握应对压力和情绪管理的基本策略。再比如有效针对性的引入演讲技巧和社交礼仪教育,通过沟通表达辅导培训,利用模拟演讲、场景对话等模块来消除同学们自我表达或与人沟通时的紧张感和拘束感,从而达到沟通表达时能够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学生无论是坐、站、行走还是问候、握手等社交、礼仪环节都有许多疏漏之处,有些学生还美其名曰“不拘小节”,殊不知这些大家习以为常的习惯往往会让同学们错失求职面试时的良机。社交礼仪辅导就是从细节入手、从身边事入手,通过指导老师的亲身示范和互动演示,让大家对自身情况有一个重新的认识,不会再因小失大。同时,将素质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励志成才教育。通过精选出一些事迹突出、具有模范榜样的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现身说法,以他们的成功经验来指引其他同学,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上的艰难困苦,用努力的意志去改变外在的环境,用坚定的信念实现自身的价值。当面对恩人的帮助时,要选择铭记,用“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信条去报答那些曾经帮助过他们以及正在帮助他们的人,用感恩的情怀去实现汇报的诺言。
成功的职业生涯规划对于即将进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说有着非放的意义,具体来说,以既有的成就为基础、确定人生的方向、提供奋斗的策略;准确评价个人特点和强项;准确定位职业方向;重新认识自身的价值并使其增值,从而发现新的职业机遇,增强职业竞争力。学校在扬帆计划培训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就是希望能够通过这一环节帮助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扬长避短”,发挥出自身的职场竞争力;了解就业市场,提升个人就业竞争力,获得职业长期发展优势。
着重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扬帆计划培训的重要意义就是提升学生就业的核心竞争力,即将进入职场的大学生们在招聘面试的时候总会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一些平时不被同学们重视的问题那时就会显现出来。针对这些问题,在招聘面试培训这个环节上,指导老师通过具体事例分析、模拟招聘、场景模拟等方式为大家详细讲述了差异化面试、结构化提问等与招聘面试相关的解答问题方法。
三、对未来资助工作的展望
如何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合理资助,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资助工作者应该深入思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保障工作是我校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坚持做好的工作。学校资助工作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资助政策,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加大资助工作的投入,开拓性的制定各项有效措施,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身心健康发展,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出更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用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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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真军,男,辽宁朝阳人,沈阳建筑大学副教授(沈阳 110168);韩毅,男,辽宁沈阳人,沈阳建筑大学讲师,
篇10: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规范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对象确定程序,确保补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专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按学年申请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340元
(三)国助学金和免学费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孤儿、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或残疾家庭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者。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办公室分学期建档备查。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可增补)。贫困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秋季学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江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班
主任初步确定本班贫困学生,年级组审核本年级贫困学生,学校评审小组最终确定贫困学生并录入本贫困学生库。
(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申请资助的学生必须在学校贫困学生库中产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
(三)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初步确定受助对象、年级组评议汇总上报、学校评审小组最终确定受助对象三个阶段: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班长、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交年级组复审,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受助对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江县资助中心。
(三)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学校确定受助对象;③学校填写《中江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和免学费学生名册明细表》、《中江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代付清单》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
放到学生;⑤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发放后,学校公示到账公告,发放不成功的学生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更正。
(四)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档案管理要求。
学校各学期要按照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要求将本学期资助资料装订成册。
四、各年级组、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感恩教育和跟踪管理。凡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
篇11: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作者:蚌埠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1-08-08
为进一步做好蚌埠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高普高资助工作水平,蚌埠市教育局近日召开了普高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会上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普高资助工作相关文件,对蚌埠市2011年上半年普高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就下半年普高资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篇12: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经济困难程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特殊困难学生不超过全体本科生数的5%,困难学生不超过10%,一般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第二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第四条
认定原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严格工作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做到科学合理,坚持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认定标准
/ 6 1.基本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2.量化指标
在认定基本条件的同时,为了更准确地判断学生家庭困难的程度,学校在认定工作中引入量化指标。学校提取所有学生连续3个月的食堂消费数据,计算出每名学生的用餐总次数和每月在食堂消费的平均金额,作为衡量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重要指标。
各学院在认定工作中,应结合学生的家庭基本情况、量化指标和在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3.特殊困难的学生一般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第六条
认定工作的组织
1.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 6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学院、研究院负责本单位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4.各学院、研究院以年级(或专业、班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班级)范围内公示。
第七条
认定程序和工作要求
1.首次申请认定的学生和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需要变更困难等级的学生要如实填写《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在校生可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若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认定申请系统生成)。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认定一次。每学年开学后,学校统一发布认定工作通知。申请认定的学生登录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生成并打印《申请表》,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调查表》和《申请表》交到辅导员处。
3.所在单位评议组组长负责召集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调查表》,对照本实施办法认定标准认真进
/ 6 行评议。若有需要可要求学生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评议小组组长在学生《申请表》的“陈述理由”一栏中写明认定理由。初步评议结果报所在单位学生工作组进行审核。
4.学生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本单位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询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学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在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单位学生工作组提出质疑,学生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生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6.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全校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调查表》,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第三章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
第八条
学校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和学生人身保险等资助形式为辅助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本实施办法所指资助主要指各类助学金和困难补助。
第九条
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
/ 6 等级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根据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负担,也为了照顾到资助范围,原则上特殊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资助额度不超过6000元,困难学生每学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学年资助额度不超过1500元。这里所指指资助包括学生通过校、院、系以及其他渠道所获得的资助。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第十条
资助评定发放程序和工作要求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研究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比例,划定本学年资助计划,由学院、研究院统筹安排。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全校发布资助项目,学生登陆学生管理系统申请。
3.各学院根据差异性原则和救急优先等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在提出资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评定结果,并将生成的报表文档打印盖章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发放资助。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 6 第十二条
学校要加强对认定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资金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给受助学生,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十四条
学校各项经济困难资助的对象原则上应是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及时申请认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一名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可在资助档次限额内同时获得多项资助。受资助的学生在当学年可同时参评并获得学校各项奖学金。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13: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
为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 文件中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标准、认定机构、认定程序等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从等级认定来看, 各高校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比较科学的认定体系, 而这一体系正是整个认定工作的核心。如何构建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体系,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不足
(一) 认定依据:缺乏权威性、真实性。
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时主要是依据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 同时结合学生在校的生活消费情况。客观来说这一方式是科学合理的,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贫困情况。
首先, 最具权威认定的是当地的基层民政部门, 在开具贫困证明材料的同时, 一些工作人员并没有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核查真实情况。
其次, 由于精力和财力的限制, 一些高校不可能核查所有提交申请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性, 只要出示了贫困证明, 高校就此对其进行认定。
(二) 认定标准:缺乏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 无法确定学生的实际经济状态。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 各地都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但这些标准都无法体现学生的真实贫困程度。在校内观察了解学生的生活消费情况, 也无法做到面面俱到, 特别是现在一名辅导员负责几百名学生, 老师与学生接触的时间非常有限, 不可能对每一名申请学生都作深入的了解, 在认定时只能靠主观印象来判断, 特别在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时尤为突出。由于缺少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 老师常常陷入两难境地,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认定通常由班级同学投票形式产生。
二、国家资助体系的重要作用
在开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时候, 虽然有的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但是却不愿意主动申报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我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仅有经济上的压力, 而且他们内心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心理问题, 例如自卑、敏感、抑郁、孤僻甚至会产生虚荣、嫉妒等心理。针对这一问题, 国家、政府高度重视, 给予高校相关资助政策。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采取了相应的资助措施, 如减、免、助、贷、补、缓和勤工助学等, 以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 从而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一) 助学贷款。
首先, 国家助学贷款是有一定的利息补贴, 例如信用社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常年办理, 在整个借款期内借款人只付一半利息, 另一半利息由财政承担。在校大学生可以提前向学校申领《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证明》, 由家长凭身份证、学校证明和担保材料等申请办理贷款;新录取大学生家长可凭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担保材料等申请办理贷款。通过这种形式, 家庭经济困难的家长可以放下思想负担, 不再为孩子的学费发愁, 更不会在无形中影响孩子, 从而坚定孩子上大学的信念。而学生既能培养自立自强的性格, 又能树立完成学业的信心。
其次, 助学贷款和“三好学生”挂钩。有的高校为了激励贷款学生好好学习,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采取了“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和“三好学生”挂钩, 取得一次“三好学生”, 减免贷款总额的25%, 依次累加。这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 不断从多方面锻炼自己,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 专业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
专业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取得的前提是学习成绩优异, 同时各高校奖学金的评选比例较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因为家庭或者自卑等原因, 学习成绩不是很理想, 从而争取不到奖学金。若在高校资助方式改革中适当加大奖学金资助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争取各类奖学金, 就此树立自信心, 减轻对国家无条件资助 (国家助学金) 的依赖。有的高校还设立了单项奖学金, 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 对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这样可以让学生发掘自身的特长, 看到自己的优势。
(三) 勤工助学。
高校设置勤工助学岗位, 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一定的经济压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愿意申请岗位, 通过自己的劳动, 取得一定的报酬, 适当地补贴自己的生活, 从而减轻生活压力与思想上的负担。这样的一种形式, 不仅能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工作中锻炼自己的意志, 而且能培养学生客观面对困难和挫折, 建立自尊、自强和自信的意识。
综上所述,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高校不仅要采取多种资助形式, 而且要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 真正为学生减轻经济上的压力, 放下思想包袱, 保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理健康, 这有利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能为构建和谐校园文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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