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行征信宣传的报告(通用11篇)
篇1:关于人行征信宣传的报告
关于人行征信宣传的报告
为进一步响应人民银行征信知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我行自身征信服务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征信意识,我行积极推行和宣传人民银行的征信活动。
主要宣传对象为社会公众,目的是使更多的人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主动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一)10月24日至30日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查询点悬挂宣传周活动海报、宣传口号横幅、摆放并散发宣传单,设立咨询台对百姓提出的征信问题进行解答,有条件的机构还可在金融机构营业大厅视频播放征信宣传片,提高宣传实效。
(二)是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鸡西大学等门户网站上登载征信宣传周活动标语、征信知识、征信热点问题等。
(二)是对人民银行系统及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举办讲座宣传征信知识征信服务正在日益影响人们的日常经济生活。社会公众不但要具备良好的信用意识及风险意识,更需要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推动黔东南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银行和征信业的征信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和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近日,农行黔东南分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组织的题为“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我与我的信用记录”的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黔东南农行通过设立“征信知识”宣传咨询台,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折页,现场咨询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有关问题等方式,给当地群众提供了一个近距离接触和学习征信知识的机会,加深了大家对征信体系的了解,提高了大家对信用报告的认识。
就市民最关注的信用卡逾期还款造成“污点”,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晏红梅告诉记者,个人信用报告主要显示最近24个月中这张信用卡的还款情况。出现逾期记录后将信用卡销户,逾期记录就会停滞在突出显示的位置,若继续用卡,此后的还款记录就会逐渐代替从前的记录,24个月后逾期记录就不会在突出位置显示了。换句话说,用最新的良好的还款记录刷新个人信用报告,就是补救的最好办法。(方智)。
篇2:关于人行征信宣传的报告
收费有法可依,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对普通百姓影响不大
“本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执行。”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坦言,“这一收费是为了保证征信系统对个人提供可持续的、高质量的征信服务,本着覆盖成本的原则,央行征信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
每年两次免费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已能基本满足个人了解本人信用状况的需求,查询超过两次的人并不多,因此收费对普通百姓影响不大。王晓蕾说,去年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的人数为500多万人,其中3次及以上查询的仅为44万人,大多是和银行发生信贷关系较多的个体工商户。
从国际上看,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通行做法。另外,此次收费标准也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王晓蕾介绍说,个人查询次数自206月3日起开始计算,以后每年的查询次数从当年1月1日起计算。收费初期采用缴纳现金方式,收费标准全国统一。
18省市可网上查询信用报告,今年将全国推广,此项服务暂不收费
自3月至2014年5月,央行征信中心分5批次先后面向江苏、北京等18省(市)开展了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并将于2014年实现全国推广。
“凡持有试点省区市身份证的个人,均可登录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网址ipcrs.pbccrc.org.cn,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王晓蕾说。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目前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和数字证书验证方式,个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时下,征信中心互联网查询网站的身份验证通过率约为77%左右。
“目前,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还处于试点阶段,暂时没有被列入收费的范围。”王晓蕾说。
篇3:征信宣传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征信宣传现状
几年来, 寻甸县的征信宣传教育工作, 按人民银行上级部门的安排, 紧紧围绕“珍爱信用记录, 享受幸福人生”、“珍爱信用记录, 维护信用权益”、“关爱征信记录”等为主题, 以“农户要致富, 信用来铺路”和“中小企业要发展, 融通资金靠信用”、“关爱信用记录, 及时更新你的个人信息”等为口号, 印制《百姓征信知识问答》、信用报告是你的“经济身份证”及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等为资料, 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 一是辖区人民银行、银行业各金融机构网点在各单位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或电子滚动屏播放宣传口号和主题, 张贴海报, 摆放资料, 专人讲解等设立专门宣传点进行宣传;二是组织各金融机构相关人员, 利用县城和乡 (镇) 的赶集日, 采取上街设立专门宣传点开展征信宣传活动;三是进机关、进校园, 采取专题讲解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的方式进行宣传;四是依托烤烟收购网点, 设立征信宣传点, 在烤烟收购网点向农户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普及个人征信知识宣传;五是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教育现状及需求情况以问卷形式进行调查和宣传;六是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两个系统“守信激励, 失信惩戒”的宣传作用。七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员在发放贷款时对客户进行征信知识宣传。
二、征信宣传取得的实效
(一) 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企业关注自身信用报告不断增多。据调查统计, 2011年10月末, 寻甸县企业在人民银行寻甸县支行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户数13户, 分别是2009年和2010年末的2.6和1.6倍。二是企业贷款卡年审率不断提高。据调查统计, 2011年10月末, 寻甸县企业贷款卡年审率达90%, 比2009年和2010年末分别提高10%和15%, 并且企业贷款卡年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得到普遍提高。三是个人关注自身信用报告的明显增多。据调查统计, 2011年10月末, 寻甸县个人在人民银行寻甸县支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户数是148户, 比2010年末增加65户, 增78.31%。四是个人信用意识不断增强。前几年, 很多客户要申请贷款时才关注自己的信用报告, 现在, 很多没有发生信贷的个人都到银行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五是个人对信用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据调查, 现在随便为他人贷款、担保、抵押及办理信用卡的个人逐渐减少, 个人对信用的自我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六是征信越来越得到社会和个人的关注。寻甸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任务分解项目需要征信体系的支持, 银行工作人员在与他人交往时, 询问和咨询征信知识、个人信用报告的内容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等人员在不断增加。
(二) 银行不良贷款率得到有效下降。
企业要发展, 个人要富裕, 都离不开资金, 资金哪里来?只有到民间到银行借, “借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 但以前, 很多企业和个人是“到我有时方还钱”的观念。随着企业和个人信用意识的不断增强, “好借好还, 再借不难”的民间意识逐渐过渡到银行, 形成“好借想法还, 再借也不难”的观念, 使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得到有效下降, 据调查统计, 寻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1年10月末不良贷款比率2.68%, 比2009年和2010年末分别下降4.94和1.52个百分点;农行寻甸县支行2011年10月末不良贷款比率4.08%, 比2010年10月末下降1.25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宣传的内容不实用
据对50名不同职业的人员进行“全民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教育现状及需求情况调查问卷”调查, 在问卷中对现行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时, 其70%的人员所选择的, 一是宣传的内容不系统不实用;二是宣传方式不灵活无趣味性。
(二) 宣传的广度不够
寻甸县2010年末, 有14个乡镇, 174个村委会 (居委会) 、1805个村小组 (居民小组) , 53.90万人口, 3588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39个, 从业人员近300人, 面对分散的人口和广泛的区域, 单靠金融机构网点宣传, 受物力、精力、时间等方面都的限制, 存在宣传不到位, 广泛性不够, 特别是边远的山区还存在宣传死角。
(三) 宣传的深度不够
据调查, 部分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对征信的宣传, 特别强调还款频率, 而忽视利息的扣款时间和足额的利息金额等细节, 很多贷款客户不知道银行是哪天扣利息, 导致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出负面信息, 影响客户的信誉。
(四) “贷免扶补”贷款易形成负面记录
在调查中, 据部分金融机构人员反映, 所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 因财政资金贴补不及时到位, “信贷系统”自动扣款未有足额资金可扣, 使个人信用报告显示出负面记录。
四、意见及建议
篇4:关于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思考
[关键词] 个人征信 个人信用信息 体系 建设
个人征信是指由征信机构对法人或自然人的银行信用和其他社会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储存,形成信用数据库,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并向特定用户提供征信产品或服务的活动。建立个人征信体系是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也是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必要条件,能够促进消费信贷和消费健康增长,并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几年来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
一、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最早于1999年8月在上海开始进行试点建设。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建设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于2006年1月1日在全国正式联网运行。截至2006年8月底,该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超过5亿,其中有借款记录的人数超过5200万,信贷账户总数超过7680万个;正式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的机构包括17家全国性商业银行、116家城市商业银行、67家城市信用社和82家农村信用联社。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一些城市已经或正在尝试将税务、海关等部门纪录的个人信息接入该数据库。该数据库在个人信贷风险防范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商业银行和农信社全国各分支机构已开启5.2万个查询用户终端,已为各金融机构累计开通查询用户近7.2万个,累计查询信用报告3523万笔,日均查询量基本稳定在15万笔左右。据一些商业银行反映,通过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而拒绝贷款的客户,约占申请客户的10%左右。
二、现阶段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
1.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做保障
在我国加快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同时,与之相关的立法工作则相对滞后。到目前为止,除《保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涉及到个人征信,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全国性的法律,有关个人信用方面的专门法规仅有地方性的《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近几年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规程》等法规,也主要是针对个人征信中的金融信息,有些还是暂时性的法规,不具有广泛性,也缺乏针对性。
2.信息数据覆盖面小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是涉及个人在金融机构中的信用信息,而在我国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还分散在工商、税务、社会保障、人事、通讯、交通、司法等行业部门。由于缺乏技术支持和制度保障,缺乏牵头机构或是权威部门的协调,一直以来无法实现信息的传递与共享。就目前情况来看,实现这些公共部门的信用信息的整合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3.个人信用信息的需求不足
个人信用信息需求不足主要表现在:从范围看,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应用还主要局限在银行的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实际上个人信用在就业、留学、工商注册、医疗、个人贸易等领域都有巨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从机制上看,国内社会信用市场体系尚未建立,缺乏信用服务机构提供资信评级、信用调查、担保等形式的信用信息产品与服务。同时缺乏有关信用信息使用权限的法规,因而无法规范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从而造成信息的需求不足。应用范围的狭窄及信用市场运作机制的缺失都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
4.个人信息使用尺度不明晰
人民银行要求商业银行须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时,可查询个人信用信息。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往往只是单纯查询个人的信用信息并据此作出审核,而缺乏分析过程。由于个人信用信息只是一种记录,可能会出现已有的信用信息不能完全反映当事人的现实资信水平,造成商业银行判断失误。
5.个人失信惩罚机制缺失
根据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依法设置惩罚机制能够杜绝大多数商业欺诈和不良动机的投机行为。在我国,由于缺乏对失信行为和失信者的惩罚机制,而个人征信系统又没有达到覆盖和应用到全社会的程度,失信者往往能够钻法律的空子。这样在社会信用体系中表现出“格雷欣法规”——失信者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相反还能从中得利;而守信者却因守信而遭受损失,在市场经济中受到排挤,从而出现失信者驱逐守信者的现象。
三、完善我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议
1.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一定要立法先行。人民银行应针对已制定的有关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结合个人征信系统运行遇到的实际问题,对这些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应尽快协助国务院出台关于个人征信管理的基本法,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该法律应主要围绕提供與收集信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信用信息的流通与交换、信息的使用权限、保护个人隐私以及有效的惩戒机制来制定。政府还应尽快完善各种配套制度建设,如完善个人金融存款实名制、完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信用担保与保险制度等。
2.明晰个人征信管理机构
国务院的“三定方案”已经确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征信管理局行使信用管理职能,同时还应进一步颁发条例,就征信管理局的管理职责权限作出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人民银行 “统一信用管理”的核心地位,以便征信管理局尽快制定政策和推动立法,发挥其职能作用。个人征信管理还需要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配合,应建立人民银行牵头的征信监管主体协调机制。从长远看,应将“中国人民银行信用管理局”向“国家信用管理局”过渡,最终实现跨部委的统一领导。
3.扩大个人信用信息应用范围
政府各部门如工商、税务、司法等应带头积极应用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信用评级、资信报告等信用产品;还可以通过政府立法、行业组织制定行规来引导全社会对个人信用产品与服务的需求。政府还应尽快培育信用市场体系,促进各种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通过提供多样性的信用产品和服务形成“需求推动”,促进个人征信体系和信用市场体系“螺旋式”的双重发展。
4.建立失信惩罚和守信奖励机制
信用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保障,也是个人征信体系发展的基础,能够促进人们形成良好的守信意识,在全社会创建诚信的社会氛围。对于失信行为应根据情节、危害与损失程度给予不同层次的惩罚,如政府综合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性惩罚、金融等社会服务机构做出的市场性惩罚、舆论等形成的道德性惩罚、媒体做出的社会性惩罚以及司法部门做出的司法性惩罚;在给予惩罚的同时还要建立被惩罚人申诉机制,以示公平。对守信者则要给予奖励,可采用实物奖励、政策倾斜、社会公示等形式,使其获得实惠,帮助其树立良好形象,以形成对失信者的鲜明对比。
5.加快人民银行与其他部门信息的共享进程
应当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征信监管主体协调机制,促进拥有信用信息记录的各行业部门的有机协调配合,防止各部门垄断信用信息资源,在避免重复征集信息对征信客体增加负担的同时,实现人民银行信贷征信与其他征信监管主体的信息资源共享,为推动联合征信创造条件。还应加快个人征信的标准化制定工作,重点是要制定信息标识标准、信息分类及数据编码标识标准和安全、保密标准,以规范或统一信用信息的形式。在技术上应尽快解决各征信系统数据接口方案,各相关征信系统应预留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联网数据传输的通道,加快现有技术升级与软件开发工作,为最终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提供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张中秀:个人信用指南[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2:P142
[2]欧志伟箫维等著:中国资信评级制度建设方略[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P13-P25
[3]国务院研究室“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研究”课题组.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N].中国经济时报,2006-06-30
篇5:人行企业征信报告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印发企业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业务规程的通知》(银征信中心〔〕 9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的通知》(银征信中心〔〕44号)等相关制度制定本业务流程。
(一)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1.个人向查询点查询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委托他人代理向查询点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供查验,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并留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原件备查。
3.个人信用报告收费查询: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中心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个人提供第三次及以上次数本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所进行的收费。
(1)本人或委托他人代理查询审核的资料同第1条和第2条;
(2)每次收费25元;
(3)向查询个人开具发票;
4.登录征信查询管理系统,为客户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二)企业信用报告查询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向查询点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的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原件、其他证件(机构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供查验,同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并留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2.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代理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的,还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并留经办人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备查。
3.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查询本企业信用报告的,应取得企业书面授权,提供被查企业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原件、其他证件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并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其他证件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篇6:人行征信报告网上查询
自3月至5月,征信中心分5批次先后面向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浙江、天津、新疆、上海、湖北、青海、河北、安徽、内蒙18省(市、自治区),开展了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服务试点工作,试点效果良好,并将于20实现全国推广,试点批次范围将逐步公布。凡持有试点省(市、自治区)身份证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必须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只有通过身份验证的个人才能注册成为查询用户。目前,提供两种身份验证方式:数字证书验证方式和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个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在选择私密性问题验证方式时,若个人身份验证没有通过,属于正常情况,个人可以转用数字证书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也可以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现场查询。
互联网查询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一个非现场查询服务渠道,个人通过互联网就可以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篇7:关于人行征信宣传的报告
2005年以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个人征信系统”先后上线运行,已逐步发展成为我国防范社会信用风险、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在提高金融机构审贷效率、降低信息成本、方便广大企业和个人借贷、辅助信贷决策,防范信贷风险及根据信用风险确定利率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宏观分析、客户评价、交易判断需依赖于征信系统,这向征信系统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存在的不足首先,征信法律法规或制度缺失或滞后。一是征信系统建设直接涉及到公民信息安全和企业商业秘密等问题,必须以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保障,而目前我国有关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尚未制定《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征信管理条例》尚在征求意见之中,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二是企业征信系统运行三年多,至今未见有关企业征信系统数据信息的界定、公开、使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而1999年颁布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对于目前正在运行的企业征信系统来说已明显滞后,严重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工作与征信系统的推广效率。
其次,信用信息不能充分共享,影响系统效用的发挥。一是两大数据库间的信息无法共享。目前,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之间数据尚未开通,企业征信系统中无法显示自然人为企业提供担保信息,个人征信系统中也不能反映个人为企业提供担保等非金融交易信息。二是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不畅。目前,我国大量可以开放的信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处于分散和相互屏蔽的状态,在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持的情况下,使得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采集其他部门的非银行信用信息无法可依。
再次,征信系统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我国征信系统采取“总对总”的报送方式,只有抓住数据的源头———金融机构,分析金融机构征信数据报送流程,才能找准问题下准药。通过对金融机构两大系统数据质量核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成因:一是内部管理不尽如意。二是接口程序设计存在缺陷。三是接口程序日常维护不够及时。
最后,征信系统功能仍需进一步改进完善。目前,全国集中统一联网运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时间不长,系统的功能还存在诸如部分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信用信息记录不够全面、无法查询到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明细信息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如一是目前个人征信系统数据更新周期在一个月左右,这样的结果是,尽管各银行的原始数据已及时更新,但反映在征信系统上却有一个滞后期,造成客户和银行间的误会;二是企业征信系统缺少贷款卡年审功能,相关金融机构无法通过企业征信系统及时准确了解企业贷款卡状态,从而影响企业征信系统防范信贷风险功能的充分发挥。
相关建议对策第一,加快征信法规制度建设,拓展征信系统应用范围。征信系统在建设诚信社会,推动社会诚信体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提高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尽快推动《征信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择机制定《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征信管理主体及职能、企业信息披露和个人隐私保护等两个方面内容进行规范;二是及时修订现行制度与系统运行不相适应的内容,尽快废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贷款卡管理办法》。
第二,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提高系统效用。一是通过系统升级来实现两大数据库的信息共享,从而减轻基层人行的工作压力,建议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两大征信系统信息主体的主要身份标识。对于无境内身份证号的境外自然人,在企业征信系统中为其配发贷款卡编码来作为身份标识的补充,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通过制定信用信息共享的有关规定,统一征信业技术标准,建立部门间和区域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将散落在不同部门的信用信息有效地整合起来,纳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适时建立“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国性的企业、个人、公共等信用信息的联合征信数据平台。
第三,做好制度与技术双保险工作,有效解决数据质量问题。分析数据质量成因,只有从制度、技术这两方面着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报送数据的“三性”即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一是建立从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反馈渠道和数据纠错机制,将数据纠错责任明确到部门、到人员,并将其作为一项日常工作纳入岗位考核。二是全面梳理接口程序,重点关注特殊信贷业务的报送流程,及时与征信中心联系,制定相应的修补方案,从接口程序上把住数据质量关;三是及时处理每日新增数据的反馈报文错误,按时完成每月两端核对不一致数据的纠改工作,杜绝问题累积,确保数据质量的真正提高。
篇8:授权委托书(人行征信)
本单位授权XXXX银行在本次业务过程中,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单位信用报告,并将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财务报表信息、当前负债信息、历史负债信息、担保信息、欠息信息和不良负债信息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以及其他相
关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
委托单位:
篇9:关于人行征信宣传的报告
识。而在我国,征信制度的建立还处于起步阶段,全社会信用观念淡薄,诚实守信被认为是“傻瓜”,招摇撞骗被认为是“有本事”。社会信用观念的淡薄,已经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充分和快速发展。因此我国个人征信制度的建立已迫在眉睫;建立个人征信制度,也是各家商业银行期待已久的大事。
一、我国个人信用发展变化的趋势及原因
1、以借款人的职业为标准来分析,在政府机关供职的公务员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对银行及其产品和服务的选择较为严谨细致,不太喜欢冒险,有较多的出差机会,是信用卡透支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主有一定的资本积累和资金需求,对于信用卡透支、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需求量较大。因此,随着个体私营经济、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在个人创业贷款上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
2、以借款人的收入为标准来分析,高收入阶层具有较高经济收入和较多个人财产,该阶层占社会总人数的比重较小,但其所拥有的财富却占社会总财富较大的比重,商业银行可对其重点拓展个人汽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收入中等的工薪阶层依靠工资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这个阶层较为庞大,其成员一般都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收入略大于支出,经济状况一般,是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主要客户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分配加速向个人倾斜,个人金融资源的占比越来越大,商业银行在个人贷款上的发展空间也越来越大。
二、征信制度的建立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建立个人征信制度,能为商业银行提供社会各阶层个人更多的信用资料,有利于商业银行扩大个人贷款规模,增加贷款覆盖范围。
2、建立个人征信制度,能督促个人自觉守信,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率,控制信用风险。
3、建立个人征信制度,能实现全社会个人信用资料共享,节约各家商业银行搜集个人信用资料的工作量,降低银行贷款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大众信用意识状况
1、银行贷款同传统的民间借贷相比有如下优势:
(1)银行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不会出现像民间借贷那样的“高利贷”现象,避免了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等负面影响。
(2)银行贷款从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到贷款的收回,都必须
严格遵守《贷款通则》、《担保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规,贷款手续完备、合法、合规,可以减少借贷双方的纠纷。
2、个人借贷观念的变化
以借款人的年龄为标准来分析,18-23岁年龄段的人一般在继续
接受高等教育或开始工作,有一定的收入来源,思想比较活跃,容易接受新生事物,具有现代消费观念,是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信用卡透支业务的准客户;24-28岁年龄段的人参加工作多年,有一定的社会阅力,已结婚或将要结婚,工资收入稳定,为家庭各项开支制定计划,是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主要客户群;29-45岁年龄段的人事业上有一定发展,工资收入不断增加,肩负着养育子女的重任,对于信用卡透支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有一定的需要;46岁至退休前年龄段的人工资收入较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增加,已开始为晚年生活做准备,较以前更注重资金积蓄和生活保险,通常会为子女深造而办理助学贷款。因此,随着人口的老龄化以及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加,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助学贷款、信用卡透支业务上的发展潜力很大。
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对外开放和交流的逐步扩大、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开始具有超前消费的现代消费理念,银行作为今后个人融资的主要途径一定会越来越为广大老百姓所接受。
4、大众对信用认识也存在一些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为欠银行的钱是欠国家的钱,不用怕,可以不还,而欠私人的钱就一定要还,欠银行的钱不算不守信用,而欠私人的钱不还才算不守信用。
造成这种错误认识的原因,主要有:
⑴因全社会信用观念淡薄而产生的从众心理;
⑵守信没有奖励;
⑶失信没有惩罚。
5、大众愿意接受或参与信用建设的程度因人而异。金融机构员工由于为防范信贷风险、关系到切身利益,一般比较热心参与信用建设;诚实守信的生意人也比较愿意接受信用建设;而靠坑蒙拐骗为生的人,因怕断了骗钱的门路,一般会拒绝信用建设;一般老百姓由于对信用建设寄予的希望不大或者对信用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不关自己的事,这类人也不大热
心参与信用建设。
6、大众对征信知识的了解程度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如由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根深蒂固,担心自己的巨额财产被暴露而影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四、未来两年的征信宣传应逐步推广如下概念:
1、第一阶段:守信一生,幸福一生。要求向大众宣传信用的概念、守信的作用或好处。
2、第二阶段:信用记录
要
求向大众传达如下信息:
⑴信用记录的概念及发展、信用记录伴随终生、“良好的信用记录由您自己来书写”。
⑵尽快建立信用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向大众宣传。
3、第三阶段:信用报告
向大众宣传信用报告的概念及发展、个人和机构对信用报告的应用。
篇10:关于人行征信宣传的报告
宣传活动的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田东县支行:
为了贯彻落实好“反假币进校园”活动,我行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提早准备,提早安排。为了扩大此次活动的影响力,使更多学生了解到金融知识,享受到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我行十分重视此次活动,分管行领导召集综合管理部、运营财会部、个人金融部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统筹安排,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材料的印刷、活动的组织及后勤,运营财会部、个人金融部负责活动的执行,确保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10月18日,我行在田东县高级中学食堂门口开展了以摆放宣传桌、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中,共计发放反假货币资料1100份。使高中学生了解了金融知识,增强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了解假币的危害,如何识别假币,遇到假币应如何处理等反假货币相关知识。
为了巩固宣传效果,扩大宣传规模,持续进行反假货币宣传,我行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合理安排,统筹宣传。继续按人民银行田东县支行的要求以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持续性宣传,让广大群众“反假货币,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2.做好后续宣传。将网点作为宣传的主阵地,客户流量大,1
覆盖面广,在客户前来办理业务的闲暇时间,普及金融知识,普及反假货币知识,达到以点带面,全面覆盖的目的。
3.及时收集建议,及时反馈情况。针对金融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向上级行汇报,一切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及时改进产品,优化服务,使广大金融消费者共享金融业改革带来的益处。
篇11:关于人行征信宣传的报告
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紫云县联社:
按照《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考核办法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10]200号)文件要求,我社对自开展个人征信系统工作以来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社一直以来都在客户的授权下,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客户的信用报告,并根据报告的情况来决定贷款发放的额度。但只是针对担保或按揭贷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还未使用过征信系统,从2010年8月9日开始,不管是担保、按揭贷款,还是信用贷款(包括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我社都做到在客户的授权下,对每个贷款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
二、我社个人征信系统专职人员有两人,其中A角为杨斌,B角为何津锦;
三、我社不存在多人共用一个用户的情况;
四、我社均按客户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征信系统查询,不存在客户名称与身份证件不一致的情况;
五、关于柜面录入
1、从2010年9月以来,做到了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相匹配;
2、证件号码都是用半角字符录入;
3、在录入客户名称与证件号码时,没有录入其他字符;
4、授信额度与客户申请的贷款额度相一致,并保证了贷款付息账号客户号码与贷款账号客户号码相同;
六、2010年9月以来,基本做到了查询个人信用报告都填列《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登记表》,并签收,且信用报告与客户的档案资料一起装订保管;
七、自使用个人征信系统以来,我社并未收到客户的异议申请,也未收到人民银行协查函;
八、我社自使用征信系统以来,并未发生将个人信用信息告诉任何第三方的情况,也未发生违规向客户提供信用信息或违规提供查询获得的客户信用报告。
以上是我社对开展征信工作以来的自查情况。虽然做好此项工作我社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我社将逐步规范和完善此项工作,以降低我社信贷风险,并为其他信用报告使用者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
特此报告
宗地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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