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农村公路承包合同
篇一:乡村公路承包合同 合 同 书
乡村公路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施工,双方就 此达成如下协议:
1、此工程全长 米,填方工程量不 超出㎝,每m按 元计算;包括全公
路两边、边沟、挖通,每公里工时费万元()
已含机械费、人工费,不使用压路机。乙方进场后,甲方必 须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给乙方放线打桩,如乙方在施工过程 中,所遇当地居民干扰,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不负责任。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一个月后付款总款的,元。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付清本工程所有余款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及时到施工现场监督、指导,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以便乙方改进。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概不负责。甲方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4、甲方需按协议支付工程款,因延期交款而造成的工期延 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开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
6、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哪一方违约,按总工程款的30%处罚违约金。
7、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篇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公路工程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委会 乙方:(承建单位)杨春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道公路建设 工程地点: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合同桩号:
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工程数量及内容:全长5.2公里。
1.2合同价款:小写:208万元整。大写:贰佰零捌万元整。1.3开工日期:2011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12 年4月15日
1.4质量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文件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张瑜3.2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 杨春荣 3.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4.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在现场向乙方交待路线走向,路线起、止点,说明构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关图纸。
4.2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乙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对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在进场3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代表。5.2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按合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为其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监理提供完整原始记录、自检记录等资料。5.3对已竣工和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前进行维修保护。
5.4坚持挂牌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场地复原。
5.5施工用电、用水及通讯等由乙方自理。第六条:进度计划及工期
6.1乙方在开工前两天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应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
6.3暂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正确施工时,甲方有权暂停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7.1由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与查验,所有分项工程只有经甲方施工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后应重新要求验收,直至合格。
筑路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或单位购买,数量及质量以甲方查验为准,未经验收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场地。
7.3天然砂粒、水泥等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按预算数量使用,不得节约,节约材料甲方有权按预算价格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回材料费。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等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第九条:竣工
9.1工程验收:乙方在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合格地自检和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好竣工图表资料(作为被验收内容)和准备好总结材料后,可提出书面请验报告,甲方在收到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第十条: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违反工程质量和延迟工期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非法分包,并严禁倒手转包。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包单位:(盖章)法人或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篇三:乡村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道路施工合同
发包人:召陵区归村西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漯河市富地诚达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归西村混凝土道路
2、工程地点:归村西村
3、承包范围:350米混凝土道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15万元。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
2、18cm厚3:7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总造价的98%。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2%,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甲方: 乙方: 2011年4月16日
篇2:农村公路承包合同
甲方:人民政府(简称甲方)乙方:xx村(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甲方将管辖的农
村公路承包给乙方养护,现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至、至、至,里程共12.8公里。
二、承包时间:从2011年8月9日起至2012年8月8日止。
三、养护质量目标:优
四、承包款总额及拨付:承包款总额计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佰肆拾元整。甲
方每月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达到合同要求的,按月(季)拔付承包款。
五、养护质量的检查和评定标准:《 松阳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每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分数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75分为合格、75—90分为良、90分以上为优。
六、甲方职责
1、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和协助乙方的养护工作;为提高乙方的养护技术创造条件。
2、组织人员按月对乙方养护的路段进行养护质量考核,并对乙方的出勤
情况进行抽查。
3、解决乙方在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4、及时拨付承包款。
5、为乙方投保人身意外险。
七、乙方职责
1、路面保持清洁、平整、无堆积物、行车顺适、无积水。
2、路肩整洁、平整、无长草,无堆积和种植,无路基小型缺口,边坡无
长草。
3、保持边沟及其它排水设施排水畅通。
4、对护栏、护墩、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进行管护。对行道树进行修
剪及刷白(刷白石灰由甲方负责)。
5、及时清理小型塌方(3立方米以下)。
6、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红线内的建筑、挖掘和侵占公路的违法行为。
7、发现重大水毁及安全隐患等险情时,及时设立明显标志,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做好安全生产、上路作业必须穿标志服、戴安全帽,遵守养护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9、遇有特殊情况时,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10、满足出勤要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并需在当月或次月补足出勤。(见附表)
11、做好道路巡查及收工记录。
八、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项目转让他人。
2、月度考核等级3次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3、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养护承包的。
九、养护工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十、奖惩办法:乙方养护质量经甲方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每下降一个等级扣除当月承包款10%;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月承包款全额;乙方旷工每工扣100元。乙方养护质量经甲方考核达到合同要求的,甲方在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128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科一份备案,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甲方:人民政府乙方:
代表:
篇3:农村公路承包合同
地址: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 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 用于非农生产, 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 从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平方米流转给乙方, 该土地位于。其中一等地平方米, 二等地平方米, …… (可具体列表说明)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 土地流转费用现金 (或实物) 支付。乙方每年时间 (或一次性) 每667平方米支付甲方元, (或实物千克) , 合计元。流转土地的农业税费由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帮助调解本社区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 具有生产经营权。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不得使其荒芜, 对流转的耕地 (荒地、林地等) 进行有效保护, 不能依法保护, 造成损失的,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 一方违约, 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 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 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 乙方违背合同规定,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 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 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 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乡 (镇) 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 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 双方协商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 不服仲裁决定的, 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 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 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 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出让方)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受让方) 签字: 年 月 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
篇4:谈谈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
关键词:公路建设承包 合同 违约 责任
一、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它除了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2、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3、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从事公路建设承包的承包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公路建设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公路建设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管理具有严格性
国家对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实行特殊的管理、监督,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行政监督,对合同的拨款、结算进行银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5、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联系结构具有复杂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可以由一个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由几个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按标段签订合同。大型公路建设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公路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承揽,承包人各方对该公路建设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人将其承揽的全部公路建设工程或者公路建设工程的主要部分转包他人。
二、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
1、发包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做好准备工作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否则,构成违约。如没有办理好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证,没有确定好各种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没有接通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和道路等。由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负赔偿责任。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可以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发包方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
我国《合同法》第285条规定:“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勘察、设计所需的资料或者工作条件,造成勘察、设计返工、停工、窝工的,发包方应当承担增付费用等民事责任,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公路建设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发包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支付工程款
我国《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公路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当按时验收,验收合格发包方应当接受工程。发包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的,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公路建设工程的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公路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费用,承包方对公路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承包方擅自将公路建设工程分包给分包人
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取得发包方批准已分包了建设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或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中指名作为分包该公路建设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但是事先未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发包方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公路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不允许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不得向个人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发包方向承包方以规定的违约金。
5、承包人对未按合同约定通知发包方检查隐蔽工程
我国《合同法》第278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公路建设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方应当通知发包方检查。承包方没有通知发包方检查,自行隐蔽公路建设工程的,发包方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没有按时到公路建设工程现场检查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公路建设工程日期,并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6、承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交付竣工验收的公路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公路建设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公路建设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其他竣工条件。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路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承包人逾期交付工作的,构成违约,应当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7、承包人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篇5: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为了深化养护体制改革,保障农村公路畅通,推进市场化管理,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农村公路养护承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养护 线 至 段 公里。
二、养护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养护内容
1、坚持全年养护,保障公路畅通;
2、按照甲方下达规定的养护工程数量完成清扫路面,整修路肩、边坡,定期清理边沟、桥涵淤塞、清除5立方米以下坍方及路阻路障等具体日常养护工作;
3、做好路政管理工作,对沿线养护设施、路树进行养护管理,发现路政案件及时处理并汇报,标志、路树无丢失、损害;
4、及时上路巡查,出现水毁及时处理并汇报;
四、养护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领导和技术指导;
2、乙方要坚持全年养护,认真完成下达的养护生产工程量,达到以下标准:
A、路面清洁,翻浆、坑槽等病害及时处理,无路阻路障。整体美容美观,确保畅通;
B、路肩边坡保持稳定,无车辙坑洼,边缘顺直,表面平整,杂草等植物高超不过10公分,宽度保持涉及宽度;
C、清除边沟、桥涵淤积物,边沟尺寸达到设计尺寸,无杂草,确保排水畅通;
D、维护修理各种防护、桥涵、构造物及三桩;
E、坍方、泥石流在5立方米以下,路肩边坡冲沟在2米以内,边沟淤塞在6米以内的公路水毁,由乙方自行解决,超过部分另行计价;
F、上路率要达到规定要求,要坚持雨天上路,及时排除积水,铺垫沟槽,发现水毁等自然病害及时抢修并汇报。
3、养护料要科学采备,最好采备风化料,在没有风化料的情况下,采备沙砾要按比例配置粘土。
4、乙方是承包段的兼职路政管理员,要抓好所养护路段的路政管理工作,及时清理路阻路障,对侵占公路和违章建筑及时制止并向甲方汇报。
5、沿线设施包括:里程碑、百米桩、界碑、指示牌等,专业户要对所养护路段内的设施进行看护,如有丢失、损坏按实价扣除乙方相应承包费用。
6、汛期出现水毁要及时向甲方汇报,进行抢修,保障畅通。
7、乙方要管好养护路段内的路树,防止丢失和认为损坏。
8、乙方要坚持日常养护和规范化养护,(乙方要与分包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服从甲方管理),用工合同签订后交甲方一份备查。每天上午8:00-12:00,必须出勤上路并穿戴标志服,甲方进行检查,缺勤1人次扣除养护承包费50元,缺勤5人次终止养护承包合同,为穿戴标志服视为缺勤。
五、双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到保险部门办理人身保险(包括雇佣人员)。
2、乙方承建本工程过程中,甲方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要遵守甲方对本想工程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如发生质量问题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设立施工标志,确保车辆安全通过,因标志不健全、工地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甲方对乙方有施工管理权,质量监督权。
7、有下列情况时,甲方对乙方有处罚权。(1)没按甲方的要求达到工程进度时。(2)没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达到甲方要求时。(3)在施工过程中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损失时。(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制度时。
六、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甲方下达的养护工程量,甲方按县级公路养护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养护承包费每月 元/公里,(养护承包费包括甲方应付乙方的一切费用)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按照百分评分制扣除相应养护工程承包费,乙方凭甲方养护工程量验收清单和正式发票领款。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承德仲裁委滦平办事处仲裁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
甲 方: 法人代表:
篇6: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承建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合同桩号: **
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工程数量及内容:**
1.2合同价款:小写:******元大写:***************
1.3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4质量标准: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文件
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
3.2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 **
3.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4.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在现场向乙方交待路线走向,路线起、止点,说明构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关图纸。
4.2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乙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对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在进场3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代表。
5.2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按合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为其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监理提供完整原始记录、自检记录等资料。
5.3对已竣工和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前进行维修保护。
5.4坚持挂牌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场地复原。
5.5施工用电、用水及通讯等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进度计划及工期
6.1乙方在开工前两天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应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
6.3暂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正确施工时,甲方有权暂停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7.1由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与查验,所有分项工程只有经甲方施工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后应重新要求验收,直至合格。
7.2主要材料采购、运输、质检
筑路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或单位购买,数量及质量以甲方查验为准,未经验收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场地。
7.3天然砂粒、水泥等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按预算数量使用,不得节约,节约材料甲方有权按预算价格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回材料费。
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
乙方进场并开工后,甲方预付合同总价30%的启动资金;当工程量完成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给乙方;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5%给乙方;剩余5%作
为质保金,等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竣工
9.1工程验收:乙方在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合格地自检和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好竣工图表资料(作为被验收内容)和准备好总结材料后,可提出书面请验报告,甲方在收到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9.2缺陷责任保修期从竣工验收日期起算,时间一年,保修期内,乙方有义务无偿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保修,甲方预留合同价款5%保修金。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时,甲方返还给乙方合同总价5%的保修金。
第十条: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违反工程质量和延迟工期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第十二条: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非法分包,并严禁倒手转包。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年
篇7:公路承包合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美姑县 乡村公路
2、工程地点:美姑县,全长23公里。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该段路基为 ,施工要求为: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甲方提供施工材料、设备,乙方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
1、本合同段工程承包人工费单价为每立方米混凝土58元。此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作变更。
2、甲方在乙方进场1个工作日,预付乙方生活费人民币0元(大写:贰万元整)。此费用竣工时最后一期工程款中扣除。
3、甲方每月按乙方施工进度的百分之八十进行月结。甲方在次月 日前支付上月工程款。
4、甲方在工程竣工或乙方停止施工时,即验收乙方修建方量,剩余尾款于验收一个月内结清并付给乙方。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开工,于年 月 日竣工。如遇雨天,双方签字确认的,工期予以顺延。
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指派质量监督人员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时的一切材料,机械等施工工具。
(2)、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正常运转的罐车四辆,每辆罐车每天向乙方拉混凝土量不得低于60立方。
(3)、甲方为乙方配备一辆施工现场用于转运施工工具的车辆。
(4)、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的正常食宿场所。
(二)、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利
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项。
2、乙方的主要义务
(1)、保证本方拥有本合同施工的资质。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期和工程质量。
(3)、制定安全措施,如施工中发生消防、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由于材料、机械、现场协调等管理原因导致乙方停工、误工等事件,甲方须承担乙方所有损失费用。
2、乙方拖延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2、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施工总工程款 %的违约金。
八、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附件:图纸等等须列明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浅析农村承包合同鉴证的必要性
1 确保合同订立程序合法
党和政府为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在相关涉农政策法规中, 对农村集体资产发包程序作出了一些强制性规定,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并报乡 (镇) 人民政府批准。”、《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集体资产产权变动、入股、联营、合资经营和非平均承包的, 应当对利用的集体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这些规定是农村集体资产发包必须履行的程序, 决定着承包合同的效力, 如果未履行法定程序, 所订立的合同属程序违法, 自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会存在个别人员仗权承包和利用职权中饱私囊的问题。如:有一个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发包集体4.2hm2土地时, 即未履行民主议事程序, 也未履行评估手续, 16年承包期的发包价款仅为7.5万元, 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关根据举报对此案进行了查处, 依法对发包合同作出了无效确认, 对外发包土地经价格评估中心评估, 16年的承包费用可达30万元, 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如果所订立的合同能够依法履行鉴证手续, 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制止, 这样既可以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也可以避免集体财产受到损失。
2 确保合同订立内容健全
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主体、标的和条款, 三者缺一不可。在实际工作中, 有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承包人不了解承包合同订立常识, 在签订承包合同时, 将承包的标的遗漏在外, 没有签入到承包合同之内, 也有的合同既无承包面积, 也无标的四至, 固定资产的坐落位置不清, 计算单位不一致, 如:土地面积有的以小亩 (667 m2) 为计算单位, 有的则以大亩 (1000m2) 为计算单位;发包的房屋有的以间为单位, 有的以平方米为单位等等;还有的用词不当, 表述不明。如: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杨家村杨家塘子机动地一块予以承包, 乙方通过竞标取得承包权, 经甲乙双方协商和村民代表鉴证,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承包杨家塘子机动地一块; (2) 承包期限2008年4月1日起~2026年12月31日止; (3) 承包金人民币六万元。在这份合同内, 甲方“通过招标方式予以承包”和“乙方通过竞标取得承包权”两者前后用词矛盾, “承包杨家塘子机动地一块”, 既无面积也无四至, 更无地类, 这样的承包合同在履行中, 一旦发生纠纷和土地征占行为, 当涉及到相关补偿分配时难免会引起争议, 只有当事人履行了鉴证程序, 才能够予以避免。
3 确保合同订立条款严谨
因个别发包方或承包方受文化水平所限, 加之缺少法律知识, 在合同订立中考虑不周, 存在着条款不全、条款违规或前后条款存在矛盾的问题, 使承包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存在纠纷隐患, 如: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中, 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或约定的期限不明, 简单的表述为“长期”、“永远”、“永久”、“到土地调整为止”等等, 还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混在房屋交易合同之中, 土地面积、期限、流转费用等约定不明,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6号) 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 此类条款在发生纠纷时, 仲裁机关可依法裁决解除承包合同, 由受让人返还土地。如果当事人能够履行鉴证程序, 经过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关的专业人员的审核把关, 及时纠正不妥之处, 可以避免其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承包合同鉴证是承包合同管理机关依法审查、鉴定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是证明农村承包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管理制度, 其意义在于通过证明无争议的农村集体资产发包行为, 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消除各种纠纷隐患, 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冲突, 防患于未然, 以鉴证程序的法律约束力, 促使当事人认真履行义务。通过鉴证, 对合法、真实的承包合同予以证明, 对违法、虚假的承包合同予以否定, 对不完整或有缺陷的合同提出修改意见, 指导当事人进一步规范承包合同的内容, 使所订立的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达到正确签约的目的, 防止无效合同的出现, 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权益, 维护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一审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审订立合同当事人意思表述是否清楚、真实。
三审承包合同内容, 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要求。
四审承包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文字表达是否准确, 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五审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
篇9:农村建房承包合同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 平方米,二层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沙、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混凝土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沙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和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做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工程总价款: 。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沙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工程总价款的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总价款的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建筑,付总价款的75%。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总体款的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保证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乙方施工防护措施要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因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 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及责任。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篇10:公路建设承包合同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项目管理合同;
2、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6.1总则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项目建设策划
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
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
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6.7.3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质量管理
6.8.1根据甲方意图指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措施,贯彻到相应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
6.8.3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并落实具体人员和措施。
6.8.4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
6.8.5组织工程竣工备案各项工作。
6.9文物古迹
本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不得私自处理。
(二)施工阶段
6.10施工准备
6.10.1办理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和设计单位。
6.10.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考察施工单位实力。
6.10.3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10.4审查施工合同条款,报甲方审定。
6.10.5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报建手续。
6.10.6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议纪要。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甲方认定。
6.10.7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规划,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规划。
6.10.8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6.10.9按规定协助甲方办好项目及人员保险。
6.10.10协助业主办理开工仪式的有关事宜。
6.11施工实施
6.11.1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建筑灰线验收。
6.11.2审查设计修改文件,涉及费用、建设标准的报甲方同意。
6.11.3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细则开展工作。
6.11.4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有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5审核、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有关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6审核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提出索赔报告、报甲方个审定)。
6.11.7处理合同纠纷(有关经济纠纷的处理意见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8根据业主要求对未计价材料提出产品的标准和档次要求。
6.11.9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
6.11.10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分析报告。
6.11.11审核有关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报告。
6.11.12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6.11.14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6.11.15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并督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6.11.16协调施工总平面布置,为各独立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
6.11.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甲方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18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6.11.1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三)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验收
6.12.1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
6.12.2督促监理审核竣工图及工程施工竣工资料。
6.12.3组织工程联动试车。
6.12.4办理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劳动保护、人防、上水、电力、档案、房产证、气象、静电监测等竣工、报验备用手续。
6.12.5协助业主进行竣工决算。
6.12.6配合业主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6.12.7按有关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
6.12.8资料归档。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确定功能定位和设计方案
由甲方负责确定项目功能定位,经设计招投标后由专家评议提出中标建议,由甲方最终确定设计中标方案,并对扩大初步设计的优化内容、建议标准予以确认。
3.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4.主要设备材料确定
5.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6.工程验收
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
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
8.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八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乙方人员由 为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第九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报建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止,时间自 至
第十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建安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土地费、配套增容费、绿化景观费、工程预备费等。建安费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设备费、二次装饰费等。工程建安投资以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费用之和为准,届时按本条第一款费率进行调整。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3、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范围之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车辆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期间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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