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关键词: 出租房 居住 责任书 火灾

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精选8篇)

篇1: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推进社会面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社区与房东(户主)

签订本责任书

一、居住出租房标准要求

1、违法建筑一律不得用于出租。

2、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包括制衣、制鞋、印刷、纺织、危化品、燃气油料及烟花爆竹等)一律不得有人员居住。

3、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合用,必须设置混凝土楼梯,采用混泥土楼板和砖墙彻底物理分隔;确需开门的,要采用钢制防火门;且必须设置水喉。内部装修隔断必须采用不燃材料

4、配置居住出租房“消防四要件”等设施,三层以上(含)的居住出租房应设置混泥土楼梯、逃生绳等,并设有楼顶疏散条件。

5、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电气线路应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

6、居住出租房的居住间内设置灶间、厨房的,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部分完全分隔。

7、有电瓶车的居住出租房,应专门设置电瓶车充电区域和相关装置,充电区域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进行分隔,或安装简易喷淋装置。

8、出租房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9、10人以上的居住出租房一律设置独立感烟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火灾手动报警警铃。

10、居住出租房内集中使用明火灶具超过10个的,厨房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11、居住出租房一律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二、房东(户主)职责

1、房东(户主)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房东(户主)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房东(户主)应确保居住出租房证照齐全,且各类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齐全,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3、房东(户主)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并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

4、房东(户主)应对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房东(户主)应对居住出租房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

6、房东(户主)应及时提醒承租人注意消防安全,并督促承租人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

7、发生火灾时,房东(户主)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责任书一式二份,社区和房东(户主)各一份。

居住出租房详细地址:

居住出租房

社区: 房东(户主):

年 月 日

篇2: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 1

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订责任书日期:年月日

篇3:出租房消防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

1 出租房消防安全形势分析

1.1 使用情况复杂

一是作为一些工厂的厂房和仓库, 因为一些在起步期的工厂为节约成本, 在城郊结合部租房就成了首选, 这类出租房消防安全形势最不容乐观, 消防设施配置不完善甚至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器材, 加之生产和储存的产品多种多样, 有易燃易爆品、有危险化学品, 并且生产技术和工艺十分落后, 人员密集, 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用作集体宿舍, 这类出租房主要用于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 房主为多盈利, 把一间房分割成很小的房间租给多人居住, 火灾负荷大, 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三是用作人员密集场所, 因为城郊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多, 工厂林立, 其配套的基础设施落后, 让许多人看到了商机, 从而在这些地方出现了一些私立学校、幼儿园、私立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还有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如小网吧、小KTV、小超市等, 这类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状况十分严峻, 监管部门对这些地段的监管审核比较困难, 因为其责任人、管理人变化快, 其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1.2 火灾隐患突出

作者从事了十多年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总结出主要有以下这些隐患:一是大多数出租房处于城郊结合部, 此类地区没有科学规划, 消防基础设施薄弱, 大多数出租房属于村民自建房, 违规违章建筑十分普遍;二是这些出租房耐火等级低, 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设计, 建筑施工技术也参差不齐, 导致房屋耐火等级低下;三是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能保证满足应急疏散的需要, 此类出租房没有同意规划, 未批先建, 待到要出租使用时, 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铤而走险, 在未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和未满足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条件下带病经营, 有的经营者为减少成本, 精减管理人员, 存在阻塞疏散通道, 锁闭安全出口通道的消防违法行为, 导致火灾隐患突出;四是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 线路老化, 使用伪劣的电气线路产品、用电负荷大等;五是消防设施配置不规范甚至没有配备, 已经配备了消防设施的, 缺乏维护保养, 导致损坏严重, 不能正常使用。

1.3 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大多数房主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低下, 灭火逃生技能缺乏, 火灾防控能力不足, 缺乏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基本的火场逃生技能。房主和租房者消防安全知识匮乏, 不能做好平时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缺乏灭火逃生和疏散人员的能力, 从而导致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

1.4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租房者认为对于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应该由房东负责, 而房主认为应该由租房者负责, 租聘双方都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导致不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导致出租房屋缺乏有效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

1.5 监管部门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管理难度

许多出租房处于城郊乡结合部, 这些地区情况十分复杂, 无统一规划、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基础设施薄弱、建筑使用情况负责, 租房者流动变化快, 对于这些地区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有许多难题, 执法十分困难, 在检查时甚至出现找不到责任人、管理人或者抵制执法的情况, 致使火灾隐患不能整改, 造成消防安全形势堪忧。

2 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2.1 规范出租房市场秩序

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联合制定出租房管理规定, 根据出租房使用性质详细制定的相应的管理规定, 实行申报审制度, 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不准其出租。

2.2 加强针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检查, 全面排除火灾隐患, 联合住建、工商、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状况实施专项治理

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隐患, 依法督促整改;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依法严厉查处;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房屋, 承租人不得租用。不得将出租房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公安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定期不定期对出租房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及时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的发生。

2.3 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

使租赁双方树立消防安全意识, 提高防火自救能力。对出租房业主和承租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使其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如防火、灭火知识, 火灾的危害, 火场应急逃生自救技能, 如何使用灭火器, 火灾预防措施等;在发生火灾时懂得怎样报火警, 怎样扑救初期火灾, 怎样使用灭火器材, 怎样组织人员疏散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 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手机等新闻媒体, 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使人民群众从根本上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4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租赁双方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教育,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公安消防机构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 与出租房业主及承租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 以此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租赁双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

2.5 搞好消防规划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 出租房比较多地方位于城乡结合部, 保证这些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的发生有重大意义

摘要: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新的城镇不断涌现, 城镇人口不断增长, 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 电子商务平台的飞速增加, 催生了网络购物的风靡, 物流业发展迅速, 同时, 随着制造业、服务业的发展,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 为节约成本, 大多数工厂选择在城郊结合部租房, 工厂工人住宿也选择在上班地点附近租房, 造成此类地区的出租房屋供不应求, 工厂林立, 人员十分密集, 致使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文章通过对当前出租房消防安全现状进行相对全面的分析并得出一些对策, 促进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

关键词:消防安全,出租房,现状,对策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S].

[2]云南省消防条例[S].

[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S].

篇4:安全租房过三关

缺乏经验和常识都可能让你的租房经历变得悲催。

MONEY+记者|侯佳摄影|六六三

比起买房市场,租房市场的秩序相对混乱。租房时被黑了租金、押金和赔偿金,不一定是你运气差,而是没有注意防范风险。如果租房过程中最关键的关口能顺利通过,出租屋里也能住得既安全又舒心。

三个找房途径

中介找房省力但要花钱

通过中介找房最省力,合同手续也更正规,但要付中介费。北京的惯例是租客付一个月房租的相同金额作为中介费,上海是房东和租客各支付第一个月房租的35%,广州和深圳是房东和租客各支付50%。大型品牌连锁中介的工作人员和房东串通的几率比较低。

网上找房省钱但费力

好处是能省下中介费。如果找合租房,在赶集网、安居客、58同城等网站或者各类租房论坛、城市论坛上发布信息,也是最快的。但是,和房东打交道、防范风险都要靠自己。

熟人介绍效率低

通过熟人介绍的房源都比较靠谱,在租房价格上可能也有优惠。但搜寻范围小,找房效率低。而且即使找到,双方也可能碍于熟人关系,简化合同手续,忽略细节,入住期间万一有纠纷,容易影响人际关系

比起买房市场,租房市场的秩序相对混乱。租房时被黑了租金、押金和赔偿金,不一定是你运气差,而是没有注意防范风险。如果租房过程中最关键的关口能顺利通过,出租屋里也能住得既安全又舒心。

2009年9月,本科毕业的晓姗开始租房。当时她的第一份工作在云南昆明,通过中介找房子。很快,中介就帮她在公司附近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里找到了一套38平方米左右的一居室,晓姗很快通过中介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

11月份,她搬到小区的另一套房子里,原先那套38平方米的一居室只住了三个月。她也没有和房东解除合同,而是以原租金转租给了同事。

安全租房第1关—环境

尽管不同的人对房间环境和周边环境、地段都有不同的偏好,但是居住安全仍然是绝大部分人居住的基本要求,对单身女性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

刚装修好的房子尽量别租。如果房间装修材料甲醛、苯、氨、氡、TVOC等污染气体超标,又没有在7、8月份的高温下充分挥发通风,住在里面很可能影响身体健康。如果实在想租刚装修过的房子,至少要求房东在高温条件下给房子通风七天,再搬进去。

看房不光要看房子里面的装修、设施,还要留意周边的环境。附近如果有正在施工建筑工地,沙土、扬尘很多,开窗通风都会变成让人纠结的事情。房子如果靠近高架桥或者城市道路主干道,车流量大,轮胎噪音也很大,要特别注意窗户的隔音效果。

白天看好一套房想租下来,先别忙着签合同,天黑以后再去周边转转,附近商店多、路灯亮、能看见警车巡逻、小区门卫和保安的房子安全系数相对高一些。如果想要住得安静点,还要注意一下周围有没有娱乐场所,半夜音乐声轰鸣和大面积的霓虹灯如果正对着卧室窗户,你的睡眠质量会受到长期挑战

初次租房和转租出去的顺利并没有持续下去。晓姗第二次租的房子,是和二房东签的合同。二房东不是真正的房主,他们和拥有产权的房东签订合同租下房子,再转租给租客,赚取中间的差价。其实晓珊租下第一套房子三个月后转租给同事,也相当于做了一回“二房东”,不过她想着快点转掉,并没有从中赚钱。

安全租房第2关—房东

拥有房屋产权的人才是真正的房东。签订正规的租房合同时,出租方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原件,这两证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附带。要识别二房东,看对方能否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姓名是否和房屋产权证上产权人一致,身份证照片是否和本人一致。都符合的才是正牌房东,否则就是二房东。

二房东分三种:职业二房东、中介二房东、租客二房东。

职业二房东是专门从事转租房屋赚差价的人。他们从房东手上以较低的租金租下面积大、普通装修房甚至毛坯房,在房间里装上隔板、买些二手家具家电,把一整套房子分割成5个以上的单间出租。租房的人多了,租金总额就成倍地往上涨。这种房子装修一般,人多嘈杂,安全性也差。

中介二房东,是指房地产中介门店租下房子,做分割改造、装修,再转租给租客赚租金差价。按照各地的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中介不允许从事房屋转租。因此品牌中介公司都只做房东和租客的居间代理。做二房东的中介通常都是小中介,管理不正规,房屋设施修理不积极,一旦出现租金、维修方面的纠纷,租客往往是吃亏的一方。

租客二房东通常有偶然性。室友提前搬走或是自己提前搬走,就把空着的房间转租。如果提高了转租的租金,这中间的差价也能被租客二房东赚到。

《好运•MONEY+》建议,尽量不要跟二房东租房。不是他们自己的房子,对房屋维修之类的事情也就不怎么上心。实在要租,就一定要查看他/她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原件,查看合同价格和房东的联系电话,并且在中介门店里了解小区同类房子的租金水平,再和对方谈租金。

住了两个月,晓姗决定辞职离开昆明。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了二房东,还托当初帮她找到这套房子的中介找租客继续租这套房子。中介满口承诺能帮晓姗把房子转租出去。但直到2010年1月她离开昆明,中介每次都找各种理由说找不到合适的。最后,二房东扣了她一个月的押金1300元作为违约金。虽然晓姗怀疑二房东和中介已经找到租客,为了这笔违约金而故意瞒着她,但她势单力薄,又没有确凿的证据证实自己的怀疑。

晓姗住在这里时养过一条狗,桌子腿被狗咬出几道牙印。退房时,二房东就以损坏家具为由,要求晓姗赔500元,还和中介串通,扣下了晓姗暂时寄放在中介处的洗衣机。离开昆明的日子就在眼前,她没有时间和精力再跟对方缠下去,只能付了这笔钱,拿回洗衣机。

安全租房第3关—合同

Attention!交租金

签合同前协商好交租金的方式、频率和时间。

每次付两个月、三个月租金比较常见,如果房东要求每次付六个月的租金,金额比较多,你就可以考虑和对方砍砍价。

如果通过银行划款交租金,一定要保留凭证单据作为划款证明。如果是和房东见面现金交租,别忘了要求对方写一张收款证明,写明收到某某几个月的房屋租金多少钱,附金额大写并署全名和日期。

交租金的时间应与房东协商,最好定在自己发薪日之后的几天,能避免拖欠租金。要知道,拖欠的次数一多,房东以你违约为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可能性也就大了。

如果你跟人合租,且不打算做租客二房东,最好所有合租人能一起直接和房东签订合同。

搞懂押金这回事

押金不是合同履约保障金。因为房东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租客使用,为确保租客在使用过程中给房子和物品造成损害能得到赔偿,合同中才设定了押金。

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房子和物品没有受损害,水电煤费用正常缴纳,押金都应该全额退还。如果房子和物品被租客损坏或是水电煤欠费,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根据损坏程度协商,从押金中扣除,不足的部分由租客补齐。

除非双方在租房合同里明确约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以押金作为违约金,否则押金不能作为违约金赔偿。

这些条款能保护你

合同法》对违约金数额的确定遵循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实际上,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很难计算。《好运•MONEY+》建议,签房屋租赁合同时,写清楚免除违约金的条件。

条件一:发生某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同时给对方15天至一个月的时间找下家。

条件二:如果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出租人一至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承租人如果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

条件三:如果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租人一至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提前一个月通知

维修责任?写细点更好

合同的补充条款要写明房屋中包括哪些家具、家电,规定在租客入住时保证这些设施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的,房东要在5日内修理或更换。所以搬进去的时候要当着房东的面,检查所有的设施。房子租赁期间,你有权要求房东保证所有设施能正常使用,家具、电器、水电煤气线路等因为老化影响正常使用的,由房东负责修理或更新。

房东负责维修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租客向房东报修,房东联系人员上门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房东支付。另一种是租客向房东报修,并自行联系人员上门维修,所有费用先行垫付,凭维修收费单据从当期房租中扣除。

晓姗2010年1月去了北京,想一边实习一边申请去香港读研,又得在北京租房。

实习工资很低,为了省钱,她通过大学的论坛找到学校附近的一套L0FT,和三个陌生女孩合租,这次是和租客二房东签订合同。晓姗住在9平方米的小房间里,月租金700元。屋里的东西坏了都由二房东和房东联系维修,晓姗和其他租客根本没有房东的联系方式。晓姗房间的顶灯坏了几个月,二房东也没联系房东来修,只能用小台灯凑合。

这个二房东住在隔壁,还养了一只猫,已经成年了还没做绝育,发情时整夜地叫,晓姗根本没法好好睡觉,和二房东提了很多次意见都没用。

4挑靠谱的合租伙伴

合租的首选是熟识的朋友,因为了解彼此的性格和习惯,更容易相处和包容。但是“了解”不等于“适合合租”,要看跟合租伙伴的生活习惯是否协调。一个作息很规律,另一个经常熬夜,就可能互相影响休息。如果搭伙吃饭,还要考虑饮食习惯的差别。可以参考公认的“优质室友”的特点选合租伙伴:有正当稳定的工作、有公德心、讲究卫生等。

另外,不妨学学《生活大爆炸》里的Sheldon,规定共用区域如客厅、厨房、卫生间的权限。当然,你不用弄出一整本协议,只要约束那些可能影响他人的行为就可以了。

2011年6月从香港回到北京工作的晓姗已经是第四次租房了。这次她看好房子以后还特别询问了房东的职业,知道对方是清华大学的老师,才决定签合同。

篇5:租房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

1、甲方对乙方有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乙方须服从甲方及其相关部门管理,保证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

2、乙方是该房屋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责任。

(二)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如因违反消防管理及治安管理的相关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不慎发生消防及治安安全事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因此收回该房屋,且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使用该房屋时,人员居住的房间不得低于人均4平方米,住人房间净高不应低于2.4米。

(四)防火要求,乙方应制定防火规章制度制度要上墙公示,防火责任人负责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的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房屋内禁止数个高瓦数电器并用,以免用电超负荷;使用高瓦数电器要有人看管,使用完毕要及时断电;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危险电器

2、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不准燃烧废纸废物。

3、做仓储用的房间内不得住人、禁止吸烟,照明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住人的房间内不得使用液化气罐、燃油炉、电炉子、明火煤火炉,不得卧床吸烟;严禁在房间内住、厨混用。

4、不得乱拉乱扯临时电器线路,增加电源、电路设施须经甲方同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改造;禁止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5、装修施工要经甲方同意;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电焊、气焊、喷灯、电炉子等),应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消防措施。6、未经燃气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造然气设施,燃气软管使用两年必须更换。

7、自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按时检查维修,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8、防火责任人及相关人员会使用灭火器,并将甲方提供的灭火器使用方法张贴于屋内显著位置。

9、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房屋使用用途来设置排烟设施、自动喷淋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乙方须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甲方的落实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维护治安秩序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五)乙方在使用房屋时须做到

1、强化房屋日常管理力度,自觉接受用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2、建立并落实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及配备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做到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

3、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4、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拆除或改装房屋的配套设备设施

5、保障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六)乙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以下活动

1、使用热得快等超负荷大功率电器,使用煤油炉、燃气炉。

2、从事黄、赌、毒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进行无证无照违章经营活动

3、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留宿无证人员或公安部门通缉的人员。

(七)其他未尽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八)本责任书与合同一并签字生效。

九、补充条款

1、乙方须严格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94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3号)、《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根据租赁用途对该房屋进行使用前改造,以达到符合相关规定的使用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须自行看护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破坏等,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在使用此房屋期间,将甲方印制的“灭火器使用说明”及“灭火器使用图解”张贴于屋内显著位置,并要求熟记会用。

篇6:租房安全协议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保障承租房屋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范围的安全保障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包含消防、安全用水用电,人身财产安全等。

二、甲方权益责任:

1、保证房屋出租给乙方可正常使用,乙方确认后签订此安全责任书,其后该房屋内一切安全责任(如水、电、消防等)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3、对租户存在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整改,乙方必须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二、乙方权益责任:

1、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北京市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安全制度。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安全意识。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在承租房屋内按规范贮存和使用液化气等能源,不超容量用电,不违规使用汽油、燃油等违规易燃物,因使用危险品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全责承担。

4、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5、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如因违法犯罪活动造成经济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如因私自改造房屋结构和设备造成造成经济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如因乙方手续问题造成经济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如因特殊情况,乙方须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取暖器、电炉等),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按规范安全使用,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举行大型群众活动,应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并及时通知甲方。

10、本协议未尽安全事宜,由乙方责任产生的任何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对上述各项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篇7: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全面摸清群租房和居住人员底数及实时动态信息,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准确详实。

(二)专项整治违法租赁。整改、查处群租房不登记、不报备以及利用违法建筑出租等违法租赁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三)着力整改突出问题。逐户排查群租房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一批不符合条件的群租房,查处一批违法经营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使群租房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

(四)建立健全管理新机制。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常态排查、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排查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群租房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一)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低于10㎡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且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

(二)属于违法建筑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多合一”场所;

(六)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和地下储藏室用于出租居住的;

(七)经依法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能用于居住的;

(八)未以原设计的最小出租单位出租的;

(九)分割出租的房屋,隔断未使用不燃材料的;

(十)企业厂房、仓库等分割后用于租住的;

(十一)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使用,从事办公、商业、旅馆、仓储,甚至生产等经营活动的;

(十二)群众举报的出租房屋安全问题。

三、职责分工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发整治工作方案、宣传资料、整治通告,联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对辖区群租房进行集中排查,指导村(居)委会开展登记、宣传、隐患摸排整改工作,汇总群租房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情况。

XX派出所:负责群租房以及居住其中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指导村(居)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单位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等,依法查处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严格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将信息录入相关监管平台。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掌握群租房底数和基本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对违法搭建、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群租房,尤其是企业厂房、仓库等分割后用于租住、“居改非”的,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XX市场监管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从事群租房中介服务的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利用群租房实施的无证经营行为。对房屋中介机构非法从事群租房中介服务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

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违法建设群租房的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消防救援中队:抓好群租房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排查消防隐患问题,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对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各村(居)委会:充分发挥村(居)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与社区民警共同做好群租房登记,居住其中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并及时录入网格通平台,加强安全教育和人员管理,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整治通告,逐户发放并督促隐患整改。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完善整治措施。各有关单位、村(居)要把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要结合辖区实际,鼓励引导出租房房东安装应用电气安全、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提高群租房消防安全水平。

(三)加强信息反馈。各有关单位、村(居)及时报送群租房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将排查统计表(见附件)于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邮箱:XX@XX 联系人:卢程程 联系电话:XX)。

附件:1.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2.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 附件1 群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   序号 属地乡镇(街道)属地村(社区)具体地址 房东姓名 联系电话 出租房间数 承租人数 承租用途 消防隐患 是否整改 附件2:

“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一、平面布置及防火分隔 1、居住出租房屋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木结构建筑、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设置居住出租房的建筑内。

2、与生产、储存、经营非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居住部分与非居住部分应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并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

3、居住出租房屋原自然间不得分隔,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供人员居住。

4、居住出租房的内部隔墙应当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

5、电动车应集中停放和充电,不具备单独设置停放点条件的,可以设置在独立房间内,与其他部位采用实体墙分隔并设置乙级防火门,并应配备移动式灭火器或自动灭火系统。集中停放和充电点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6、群租房密集区的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不得设置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二、安全疏散 1、应当以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元,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4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2、层数为3层以上的建筑作为出租房使用,不得采用木楼梯或者未经防火保护处理的室内金属楼梯,应设置为封闭楼梯间,疏散楼梯宜通向屋顶平台。

3、居住人数超过50人且建筑层数超过3层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当采用室外楼梯时,扶手高度不小于1.1米,倾斜角度不大于45度。

4、公共走道和疏散楼梯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长度超过20m的室内疏散走道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设置在多层建筑内的居住出租房的公共疏散走道应满足自然采光通风的要求,开窗形式便于火灾扑救及人员逃生,窗口净面积不小于1㎡。出租房各居室宜均设置外窗。

6、居住出租房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房间的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三、消防设施 1、用于居住出租的建筑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技术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对建筑体积超过5000m3的,应在生活给水管道上设置DN20的软管,并保证一股水流能达到室内任何部位

2、居住出租房应按照每个自然间不少于1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

灭火器应选用3公斤以上的ABC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易于取用的部位

3、群租房屋所属建筑内原设有自动喷水灭火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将系统延伸至群租房屋每个自然间内。未设置上述系统的,应在群租房屋每个自然间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探测器应具有声或声光报警功能);

对于出租房屋含3个以上自然间,或未分隔自然间且居住人数超过6人的,应在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公共疏散走道等公共部位及每个自然间内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

4、居住出租房应当按每人一套的标准配备口罩、报警哨和手电筒等装备,鼓励配置防烟面罩及其他逃生防护装备。

5、设置在3层以上且仅有一部疏散楼梯的群租房,应在公共区域至少设置一部逃生软梯或缓降器。确有困难的,3层以上设有外窗的居室应配备逃生绳并有利于固定的设施

四、防火措施 1、居住房间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酒精炉、煤油炉等明火灶具,不应使用、存放甲、乙类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等化学危险品。

2、使用明火的厨房应满足下列条件:与建筑内其他部位采用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应安装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且满足自然通风条件。不具备通风条件时,应增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联动的防爆型机械排烟设备。应选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燃气灶具连接胶管应规范安装并定期更换。

3、电气线路应设置具备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剩余电流(漏电)保护功能的装置,不得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气线路敷设应当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保护。

5、不得私自、违规拉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不合格和破损的开关、电线、灯头、插座等电气产品,空调、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应设专用电源插座,灯具等散热电气设备不得紧贴可燃物。

6、人员较多、用电量较大的群租房,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五、消防安全管理 1、居住房屋出租实行租赁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2、出租人、承租人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居住人数超过100人的群租房,出租人应确定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3、出租人是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出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监督、制止承租人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行为

4、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

应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挪用、损坏消防设施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

5、在明显位置张贴出租房消防安全提示、出(承)租人消防安全职责及疏散通道示意图。

篇8: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十三五”时期以来, 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及单位主体有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推进消防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稳定上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但也有在一些地区、的总要求, 全面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部门和单位存在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 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 消防安全基础仍然薄弱的情况, 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消防工作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和实践, 对构建“十三五”时期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新格局提出几点思考意见。

二、“十三五”时期政府、部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一) 各级政府对“统一领导”缺乏足够重视及领导。

从“十三五”期间的消防工作总体上看, 地方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和驾驭体现在较浅层次, 主要体现在以会议落实会议, 以文件落实文件, 满足于形式, 制定颁发落实措施较少, 落实措施工作机制和奖惩、督促机制流于形式, 缺乏强有力的“政府统一领导”机制, 加之政府工作千头万绪, 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不够, 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 消防经费投入也不不足, 致使消防工作“叫好不叫座”, 即使有分工, 也只是消防部门汇报一次抓一次, 检查一次整改一点, 领导意识缺乏、监管意识薄弱、主体意识淡漠, 缺乏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理消防工作的理念, 形不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消防格局。

(二) 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缺乏的主动性协调性

各部门消防意识淡薄, 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情, 对行业监管主体作用不能有效发挥, 监管失之于软。虽然职能部门能够长期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基本形成联合执法整治隐患的共识, 但是缺乏联合执法的工作流程机制来保证联合执法的效果, 通常是凑人数的多, 解决实际问题的少, 结果是各行其是, 效果和力度大打折扣。同时部门监管依赖于主要领导人的零时性工作安排, 口头要求多, 按规章制度检查整改的少, 企事业单位没有形成符合自身实际的消防管理制度, 即使形成制度大部分也成为挂在墙上的虚要求。

(三) 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严重缺乏。

消防法》虽然规定了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要求, 但是仅靠以消防机构为主力的监督检查全面靠实责任制显然不够现实, 单位的安全管理没有实现“常态化”, 在主观上, 认识不足造成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有效落实, 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混乱, 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应付思想严重, 总是检查一次, 整改一点, 单位存在的隐患难以彻底根除。2.4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不足和消防常识淡薄。

调查显示, 我国46%的民众对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了解十分有限, 26.6%的人甚至根本不了解, 这还是中东部地区人口指标数据, 西部地区两项数据将高于西东部10个百分点以上。同时由于在消防宣传教育方面, 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只是时不时的开展一下宣传, 没有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技、普法、就业、教学、安全生产内容, 有偿宣传还是当前消防宣传的主流, 使有相当比例的人未得到过系统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应急训练, 直接导致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意识不足和消防常识淡薄, 此外, 还有大量外来流动人口居住在出租屋、城乡结合部等条件较差的地方, 消防安全意识更加缺乏。

三、“十三五”时期构建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新格局的几点思考

(一)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对消防安全“统一领导”的工作职责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政府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必须纳入法制化进程。要切实将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副职应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定性, 定量分解, 以法律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加以明确。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举行联席会议、逐级督促检查、消防工作考核和奖励等措施, 促使消防安全职责得到履行。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政府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分别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落实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 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县级以上政府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 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考评问责机制

在年初召开 (省、市、县) 消防工作会议, 由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由地方政府与职能部门、由主管部门与与辖区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和考核规定, 重点加强对各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的监督考评工作。在每年年底, 对辖区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组织抽查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单位, 实地检查各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通过打分, 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 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突出过程与结果并重的问责原则, 形成消防安全责任“经常化”问责格局。笔者所在的云南曲靖市制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建立“责任明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具体明确规定了各类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方式和结果应用。

(三)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的联动制约机制

社会化消防工作不能单靠消防部门“单打独斗”来实现, 一定要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联合执法的良好格局才能有效推动社会化消防工作的进程。一方面要全力抓好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的落实, 不断强化行业纵向管理职能, 狠抓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发挥联席会议监督、交流的平台作用。市政府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督促指导会议成员单位落实消防工作的组织制度、检查措施、隐患整改、考核奖惩等工作, 加快了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 行业、部门和单位消防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另一方面要建立安全评估制度, 完善综合性的前置行政许可法规, 使其成为消防工作的有力助推, 对消防公共设施建设、消防产品售卖、竣工验收审核、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等相关检查验收工作, 要建立政府牵头, 部门协作, 消防参与, 共同签字通过的良性监管工作机制, 使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成为常态, 提升消防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为消防执法提供良好的法理环境。

(四) 要进一步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为出发点, 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要自觉把消防工作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总要求中来研究,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来抓, 形成完备高效地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把消防工作全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层层签定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依法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推行标准化管理。

(五)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企业单位自我监管机制

深入贯彻公安部61号令为着力点, 采取强有力措施, 增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健全各项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自除制度, 规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 制定整改措施, 保障整改资金,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从根本上提高单位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增强单位防御火灾能力, 逐步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同时创新思路, 将法定代表及相关人员通过消防安全专业培训纳入企业、场所开办必备条件, 建立信用安全等级制度, 加强信用安全评估与银行贷款、投资规模联系, 政府扶持优惠政策相挂钩, 提高公众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的主动意识。

(六) 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积极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

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 消防宣传应顺应时代的发展, 拓展消防宣传渠道, 扩大消防宣传的力度、深度。只有通过各种贴近群众, 贴近实际的宣传形式和手段, 积极扩大宣传面, 普及消防法知识, 安全常识和消防信息, 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这就要求加强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的同时, 还要加大对此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 发挥其在规范全社会消防行为中的自我规范作用, 提高相对人的消防法制意识, 更好地配合消防执法, 从根本上优化消防执法环境, 减少和避免因相对人不懂法而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带来的法律自由空间。在新形势下,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采取措施, 把加大消防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 深入开展消防法宣传, 普及消防消防法律常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使之深入到政府各部门, 机关、团体、企业、事单位的直至社会各个层面, 形成单位公民自觉遵守, 消防部门依法监督管理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云南省消防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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