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书

关键词: 旧房 甲方 乙方 协议书

拆迁协议书(共10篇)

篇1:拆迁协议书

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拆迁协议书

甲方: *************************

乙方: *************************

甲方因旧房改造需要,需将柳江县百货公司门面和派出所场地内的旧房拆除。甲方现将该工程拆除工作委托乙方施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本着公平、公证、自愿、诚信、互利、平等的原则,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价量:具体工程量暂按 6000平方米,每平方机械拆除 25元每平方;人工拆除35元每平方。(人工拆除量或超出协议书的工作量双方办理签证手续作结算依据)。

四、工程内容:A、乙方按甲方要求拆除搬迁后的旧楼房,包括附属建筑物;B、乙方清运干净所有建筑垃圾,标准为清运至±0.000(原地面上所有物件),拆除下的一切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并清运出场;C、乙方按甲方要求搭设一切的临时围护架及用消防水枪喷射水降尘(水源由甲方提供)。D、乙方在施工期间一律听从甲方调遣协调搬迁的工作。

五、拆除施工方法:乙方采用人工加机械配合的施工方案,先人工拆除上面部分,拆至机械能安全作业的位置后,再用机械拆除至±0.000后用东风车清运出场。

六、付款方式:在施工期间乙方可按完成工程量申请部分预付款

(因考虑拆除时间和协调工作因素),乙方施工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以转帐形式十天内分两次付清工程款。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乙方概不负责。

七、工期:由开始施工起直到整个场地拆除及清理完毕止。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并协助做好拆迁场地内的住房的搬迁和协调工作,甲方负责现场断水断电工作、迁移各种管线、广告牌。配合乙方顺利进行拆除,若因此造成的工期顺延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按时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工作和落实搞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不得野蛮施工,如有不听劝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人及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期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拆除所有场地内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所有拆迁费用及税费由乙方负责,拆除建筑废料、垃圾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按时清运出施工现场

5、乙方必须拆除至甲方要求的±0.000(原地面为标准)。

6、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拆除、清运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完成,所造成的误工后果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做出施工前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以进场施工

8、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工作和环保防尘工作,必须做到不扰民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暂停及整改。

9、乙方的施工队伍及所有人员必须买有合法的人身安全保险,不得带病工作,不得酒后上岗,身体不适者不得上岗,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0、拆除时,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其中包括自身拆除的安全工作,及周边

影响居民的安全工作,若拆除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因拆迁因素不能让乙方正常拆除,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若没有按甲方要求保时保质完成拆除、清运工作,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2:拆迁协议书

定州市

城中村改造村民拆迁安臵补偿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善尧方头村村民的居住环境,按照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维护各自的利益,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村民拆迁安臵补偿方式

1、住宅楼臵换方法:

按照村民的实际宅基地面积,依据相关法规按1:0.9的比例给予臵换(即1平方米宅基地臵换0.9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地上附着物不另计算。臵换住房为新建住宅楼(住宅楼为毛坯房标准),甲方自愿将宅基地按标准臵换成新建住宅楼。

2、车库臵换方法:

甲方需要臵换一层车库的,臵换比例应按照村民的实际宅基地面积1:0.7(即1平方米宅基地臵换0.7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甲方所需臵换一层车库的个数每户(以户口登记簿登记为准)仅限一个。

3、村民民房二层、三层臵换新住宅楼的方法:

(1)民房二层的依据相关法规按1:0.7的比例给予臵换(即1平方米民房二层建筑面积臵换0.7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

(2)民房三层的依据相关法规按1:0.5的比例给予臵换(即1平方米民房三层建筑面积臵换0.5平方米新建住宅楼建筑面积)。

(3)20xx年7月以后加盖二层及以上建筑,不给予任何臵换与补偿。

4、按以上方法进行新住宅臵换的,地上建筑物不再做任何补偿。

5、甲方保证将宅基地面积臵换为新建楼房面积。若甲方臵换楼房时,超出安臵建筑面积部分以现金结算。在8平方米以下(含8平方米),单价每平方米20xx元,超出8平方米的部分单价按开盘后所臵换楼层同期的售价进行结算;若甲方臵换新建楼房剩余的面积不超过8平方米(含8平方米),按20xx元每平米现金收购,超出8平方米的部分按1600元每平米计价收购。

6、其他约定:

(1)凡是每户之间公用伙道不予臵换补偿,但是如能确认伙道属于自己的给予补偿,不能确认的不予补偿;

(2)凡是占有的集体土地不予补偿(如大队部、生产队部、场院闲散土地及其他

集体所有土地等);

(3)凡是土地有纠纷者必须由村两委协商确认后,再予以臵换补偿。如纠纷无法确认或确认不成功者不予补偿。

7、甲方自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7日内搬出现住宅,否则而引起的延误工期等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8、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搬家时,除房屋建筑物必须保持原状外,其它所有财产均属甲方所有,逾期不搬走则视为自动丢弃,乙方有权处臵。

二、被拆迁人宅基、房屋基本情况及臵换补偿面积:

1、房屋产权本所载明宅基坐落的具体位臵。被拆迁人基地房屋产权人姓名,房屋坐落的土地证号,宅基地长 米,宽 米,总面积平方米,应臵换楼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楼房:楼房二层结构为 ,长米,宽米,二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房三层结构为 ,长米,宽米,三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按以上条件计算后,总臵换新住宅面积为平方米。

3、甲方家庭成员只要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签字,乙方即视为其代表全家同意。甲方宅基地及房产所有产权分割、继承等所发生的纠纷,一切由甲方自行处理,与乙方无关,并不影响本协议履行。

三、房屋产权臵换的过渡安臵:

甲方自行搬迁腾空,自行安臵过渡,甲方在签订协议书后xx日内搬迁,在保证房屋原样的情况下,将房屋交给乙方拆除,乙方付给甲方一次性搬迁费每户800元。从甲方搬清之日起乙方每月补助甲方租房费600元,每年共计7200元,每年支付一次,直到交钥匙为止。危房及空宅基地,乙方不支付搬迁费和租房费用。回迁户住宅楼层分配原则采取先签先选的方式,由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乙方做到拆迁多少,按臵换标准安臵多少。

四、安臵房的交工日期:

乙方在甲方全部搬清后,办理相关手续,自政府批准开工建设许可证之日起两年内交付使用新楼房。如未按期交房,乙方向甲方将每月租房费由每月600元调至800元。

五、若甲方需要办理所属房屋的产权证书,乙方只负责免费为甲方办理一套房产证。

六、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将宅基土地证、宅基证、房产证原件交乙方;若甲方均无以上证件,由本村村委会予以书面证明并确认相关数据后交给乙方。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享有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七、安臵房的(毛坯房)标准:

1、主体结构:

砖混结构,楼板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塑钢窗,外墙贴面砖或外墙涂料。

2、室内装修标准:

(1)户内地面垫层施工到位,厨卫间地面麻面并做好防水层,公共楼梯间部位

面水泥压光;厨卫间墙面麻面,其它内墙为水泥面压光,每户进门安装防盗门一个。

(2)采用地暖供暖,按国家标准严格采购安装,一户一管制;

(3)用电每户一表、灯具安装普通灯泡,所用电料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标准安装,保证用电安全;上水一户一表;

(4)公共楼梯安装声控灯具,墙面刮仿瓷涂料,楼道安装品牌电梯。

3、配套设施

(1)户外地面除绿化外全部硬化,下水通市政管网;

(2)小区自备供暖设施,变压器,供水管道;

(3)小区绿化、体育器材安装由乙方负责,不向住户收取费用。

八、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由乙方负责收取,并负责管理。费用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九、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不视为违约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安臵房建设延期的;

2、因被拆迁房搬迁延迟造成的安臵房开工延期的;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城市总体规划发生变化而导致延期的。

十、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及时履行该协议中有关条款责任;

2、乙方及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十三、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双方要严格遵守,如若违约,追究违约方责任。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河北鑫皇房地产 身份证号码: 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电话:

篇3:拆迁协议书

一、房屋征收搬迁类型与协议搬迁的定义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分离,使用者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这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条例》作了明确的规定,而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只是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了属于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涉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从实践来看,房屋征收搬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条例》出台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条例》),在对房地产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后实施房屋拆迁。2011年《征收条例》施行后,拆迁为征收所取代,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实施征收,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是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对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建设用地使用人的房地产实施评估补偿。三是国有土地上非征收项目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搬迁。本文所指主要是第三种情形。因此,协议搬迁方式定义为:为了项目建设需要,对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的房屋和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根据民事自治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给予房地产所有权人合理补偿和安置,实现房屋搬迁的方式。协议搬迁方式所涉及土地权属转移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当前房屋征收搬迁现状原因分析

我国的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经历了政府拆迁-市场化拆迁-政府征收的转变过程。由于拆迁制度目的是为项目建设需要,与《宪法》和《物权法》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精神相悖,所以出台了《征收条例》。《征收条例》已经施行4 年多时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行为作了许多程序性规定,其实施要比拆迁规范严格得多。但由于《征收条例》限定征收的范围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比过去缩小很多,而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包括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对土地的需求并没有减少,因而出现了以民事的方式解决困局而打“擦边球”的现象。

笔者调查,《征收条例》实施后征收拆迁的主要特点呈现为:房屋征收项目少,一般城市由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只占三分之一左右,有些小城市和县城城区甚至没有征收项目。以盐城市区为例,今年以来实施征收项目(含上年结转)30个,占征收搬迁项目总数的26%。11个县(市、区)有7个没有新的征收项目。协商搬迁比例大,一般城市征地拆迁和协商搬迁占三分之二以上,甚至更多。盐城市区今年前三个季度实施114 个征收搬迁项目,其中协商搬迁项目84 个、占74%,完成面积占58.6%。搬迁项目矛盾多。《征收条例》实施后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矛盾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是因过去拆迁遗留问题和协议搬迁纠纷引发的信访呈上升势头。有些已经拆迁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遗留问题,仍在不断信访和诉讼之中。协议搬迁项目一般没有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尺度把握上区域之间差异较大,导致被搬迁人诉讼和信访比较多。分析出现当前现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与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的矛盾。城市要扩张、项目要实施,受制于老城区存量国有土地开发成本高,新征集体土地指标紧、难度大、周期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边用边征”“先用后征”“先租后征”等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土地性质所限无法实施房屋征收,征地手续难到位难以实施征地拆迁,只能采取协议搬迁的方法解决问题。

二是城市扩张的需求与法定征收程序要求严、法律规范不完善的矛盾。城市扩张和更新改造必然要实施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历史原因形成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杂交错的状况,按照房屋征收的程序难以进行,采用协议搬迁方法处理比较简单。城乡结合部、各类园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土地性质一般仍为集体,国家层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尚未出台,现行征地过程中对于农民基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补偿没有顶层的法律规定,在征地过程中一般也不作处理,而是留给用地过程中参照征收处理。最高法2005年曾经有答复,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这也是造成协议搬迁比例大的原因

三、协议搬迁房屋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思考

协议搬迁方式从法理上分析应当属于民事行为。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签订协议只要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在法律上就应当予以支持。协议搬迁房屋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需要研究。

一是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协议搬迁过程中的角色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协议搬迁方式离不开基层组织的推进,项目建设同样为政府行为,这就导致被搬迁人对将协议搬迁定义为民事行为的不认可。笔者认为,协议搬迁方案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更能体现民事的性质。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可以作为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角色,这样可以规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二是搬迁协议的属性定位和形式要求。利用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破解用地和项目建设难题应当把握好协议的过程和形式。协议搬迁方案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协议的过程应当充分协商,不应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所涉及的诉讼是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的,协议搬迁既然定位为民事行为,就应避免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直接介入;搬迁协议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宜采用征收协议格式,这样能够真正体现其民事性质。

篇4:拆迁协议书

一、房屋征收搬迁类型与协议搬迁的定义

《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分离,使用者只享有土地使用权,这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条例》作了明确的规定,而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只是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了属于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涉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从实践来看,房屋征收搬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在《征收条例》出台前,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简称《拆迁条例》),在对房地产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后实施房屋拆迁。2011年《征收条例》施行后,拆迁为征收所取代,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实施征收,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是集体土地征地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对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建设用地使用人的房地产实施评估补偿。三是国有土地上非征收项目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搬迁。本文所指主要是第三种情形。因此,协议搬迁方式定义为:为了项目建设需要,对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的房屋和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根据民事自治的原则,通过协商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给予房地产所有权人合理补偿和安置,实现房屋搬迁的方式。协议搬迁方式所涉及土地权属转移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当前房屋征收搬迁现状原因分析

我国的房屋征收拆迁制度经历了政府拆迁-市场化拆迁-政府征收的转变过程。由于拆迁制度目的是为项目建设需要,与《宪法》和《物权法》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精神相悖,所以出台了《征收条例》。《征收条例》已经施行4年多时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行为作了许多程序性规定,其实施要比拆迁规范严格得多。但由于《征收条例》限定征收的范围须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比过去缩小很多,而城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包括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对土地的需求并没有减少,因而出现了以民事的方式解决困局而打“擦边球”的现象。

笔者调查,《征收条例》实施后征收拆迁的主要特点呈现为:房屋征收项目少,一般城市由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只占三分之一左右,有些小城市和县城城区甚至没有征收项目。以盐城市区为例,今年以来实施征收项目(含上年结转)30个,占征收搬迁项目总数的26%。11个县(市、区)有7个没有新的征收项目。协商搬迁比例大,一般城市征地拆迁和协商搬迁占三分之二以上,甚至更多。盐城市区今年前三个季度实施114个征收搬迁项目,其中协商搬迁项目84个、占74%,完成面积占58.6%。搬迁项目矛盾多。《征收条例》实施后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矛盾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但是因过去拆迁遗留问题和协议搬迁纠纷引发的信访呈上升势头。有些已经拆迁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遗留问题,仍在不断信访和诉讼之中。协议搬迁项目一般没有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尺度把握上区域之间差异较大,导致被搬迁人诉讼和信访比较多。分析出现当前现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与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的矛盾。城市要扩张、项目要实施,受制于老城区存量国有土地开发成本高,新征集体土地指标紧、难度大、周期长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中村改造等“边用边征”“先用后征”“先租后征”等现象比较普遍。由于土地性质所限无法实施房屋征收,征地手续难到位难以实施征地拆迁,只能采取协议搬迁的方法解决问题。

二是城市扩张的需求与法定征收程序要求严、法律规范不完善的矛盾。城市扩张和更新改造必然要实施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历史原因形成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杂交错的状况,按照房屋征收的程序难以进行,采用协议搬迁方法处理比较简单。城乡结合部、各类园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土地性质一般仍为集体,国家层面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尚未出台,现行征地过程中对于农民基地上的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补偿没有顶层的法律规定,在征地过程中一般也不作处理,而是留给用地过程中参照征收处理。最高法2005年曾经有答复,行政机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这也是造成协议搬迁比例大的原因

三、协议搬迁房屋涉及的法律问题与思考

协议搬迁方式从法理上分析应当属于民事行为。根据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签订协议只要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在法律上就应当予以支持。协议搬迁房屋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需要研究。

一是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协议搬迁过程中的角色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协议搬迁方式离不开基层组织的推进,项目建设同样为政府行为,这就导致被搬迁人对将协议搬迁定义为民事行为的不认可。笔者认为,协议搬迁方案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更能体现民事的性质。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可以作为组织者和推动者的角色,这样可以规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

二是搬迁协议的属性定位和形式要求。利用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破解用地和项目建设难题应当把握好协议的过程和形式。协议搬迁方案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协议的过程应当充分协商,不应违背当事人的意愿。《行政诉讼法》修订后,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所涉及的诉讼是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的,协议搬迁既然定位为民事行为,就应避免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直接介入;搬迁协议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宜采用征收协议格式,这样能够真正体现其民事性质。

三是被搬迁人的财产等权益保障问题。保障被搬迁对象的实体利益是协议搬迁的核心所在。对于国有土地上的非征收项目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应当与当地的房屋征收政策和标准一致,既不能压低也不能抬高,压低了当事人利益受损,抬高了会影响其他征收项目的实施。对于办理征地手续前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的协议搬迁,其补偿标准亦应参照国有土地上的征收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8月7日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办理征地手续的应当这样处理,在办理征地手续前的协议搬迁更应这样处理,以保证集体土地使用人利益不受损害。按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协议搬迁过程中,要给予基地使用人合理的安置确保其居住条件不降低;办理征地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其他利益也应当得到有效保障

篇5:拆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配合改建工程需要,现将位于地块建筑物进行拆除,现确定由乙方负责拆除,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将有关拆除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迁工程建筑面积大约平方米,拆除建筑材料

归乙方所有。

二、工程日期:乙方必须在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期限内完成。

三、违期处罚:如若乙方拆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乙方

给予赔偿。

四、验收

拆除完毕后,乙方应将现场垃圾清运干净,场地清洁,无任何遗留物。

五、乙方拆迁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拆迁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乙方如需使用甲方的机械电器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

担安全责任。

(三)乙方在拆迁过程中,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营业,不得对甲方的固定设备设施造成任何损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四)乙方在拆迁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拆迁,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负责此项目拆迁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协议签定后,乙方不得私自将旧房拆除任务转让给他人。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

后生效。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篇6:拆迁协议书

甲方:

乙方:姓名(魏永宪)男:汉族、现年:50岁、家住昭通市鲁甸县火德红乡,机车村下坝社。

甲方决定将绥江县南岸镇,何家坝水电站淹没区,房屋附属建筑物,各种电线、电杆、闸坝、电站、烟囱、牌坊、桥梁、桥墩、手机塔、等各种废旧材料,将工抵料给乙方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就房屋拆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拆迁范围甲方指定的范围

二、甲方责任

1、做好拆迁房屋的前期准备工作,不能以搬迁户未迁。耽误乙方,确保乙方拆迁工作顺利完成。

2、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拆除的旧材料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能干涉乙方自由处理废旧材料

4、在拆迁的各种房屋、建筑物、废旧材料、不能给予其它人或其它公司在此拆迁,如果给予拆迁,由我们乙方来处理,或是由你们甲方来处理解决。

5、在我们乙方拆迁的过程中,在此住房或是在此施工方等其它,不能干扰我们进行拆迁,不能耽误我们工期,耽误我们乙方拆迁,由你们甲方负责。

6、在拆迁的前提下,做好一切拆迁工作。

三、乙方责任

1、需服从甲方指挥,在甲方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指定的房屋拆迁工作。

2、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建立必须的防护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施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拆迁协商,以及过程

1、在绥江县南岸镇房屋建筑物时,原本归我们拆迁的,电站、手机塔,现以被别人拆去,给我们乙方带来了一部份损失。

2、在拆迁南岸老镇时,房屋全部是一些空板高,什么东西也没有也带来了一部分损失。

3、拆迁南岸镇街道时,由以你们相关部门没有处理好移民搬迁,村民来干扰我们拆迁,甚至要来打我们拆迁方,来偷我们的拆迁物,让我们乙方不能顺利的进行拆迁,导致我们机械挖机停工,人工停断,给我们拆迁方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和经济损失。

4、在拆迁南岸中学时,有施工方的石头,炼方在此处,让我们不能顺利进行拆迁,甚至施工方的人来阻止我们进行拆迁,原本我们机械挖机一天要干以十小时以上的工作时间,现在因,村民干扰、电线、电杆、施工方的石头、煤等阻断,导致我们机械挖机下以十小时的工作时间,我们挖机费用是,人民币,450元/小时现在种种原因,让我们挖机费用增高,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5、在拆迁南岸镇,这片区域,有些是老土房,有些是空板房,有些地方我们机械挖机都走不了,给我们拆迁方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6、因没有处理好以上这些问题,导致我们拆迁方,挖机停工,人工停断,给我们的费用增高,给我们拆迁方带了相当大的经济损失。

7、我们甲、乙双方协商,因要补给予26万元人民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篇7:企业拆迁协议书

征拆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为加强和规范企事业单位拆迁的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对乙方的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资产进行征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乙方的基本情况及补偿款金额

乙方企业全称,注册号,乙方服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意将座落在 的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资产等交由甲方征拆。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金额如下(附评估单):(1)、国有土地性质企事业单位

1、有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 元。

2、无证但已获认定建筑面积平方米,评估金额: 元,扣除办理有效证件费用 元,货币补偿金额: 元。

3、无证且未获认定建筑面积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

元。

(2)、集体土地性质企事业单位

建筑面积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 元。

(3)、装修补偿金额: 元。

(4)、设备资产补偿金额: 元。

(5)、土地征用补偿

1、土地性质:,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 元。

2、土地性质:,面积平方米,补偿金额: 元。

(6)、企事业单位征拆资金补偿

国有土地性质企事业单位资金补偿,即: 元予以补偿;

集体土地性质企事业单位资金补偿按实际经营生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 元,即:实际经营生产建筑面积平方米,补助金额 元。

(7)、其他:

以上七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二、企事业的搬迁腾空

乙方签署本协议后,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迁腾空乙方单位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资产,并由甲方确认接收

三、补偿方式及金额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一次性货币补偿的方式予以补偿,包含奖励、停业、停产、搬迁、安装损失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搬迁腾空,并经甲方确认接收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拆迁补偿款(大写)

元(¥:)。

四、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企事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房屋建筑产权证等有效证件。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共 叁 页 壹 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其余份数送相关部门备案。

甲 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 方:

篇8:拆迁协议书

与会专家透露, 在即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新条例草案中, “拆迁”的概念即将成为历史, 并由“搬迁”的概念取代。

“拆迁”概念即将成为历史

参加座谈会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介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草案文本中“拆迁”一词没有再出现在文本中, 转而由“搬迁”一词取代。沈岿乐观地估计, “新条例草案最快会在春节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不管是制订的过程还是新的条例草案文本本身, 都朝我们所期待的方向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参加座谈会的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认为, “拆迁”一词由“搬迁”取代, 这“既有‘名’的变化, 又有‘实’的变化”。沈岿解释说, “搬迁”的基本理念是, 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 经过“征收”程序后, 房子归政府了, 拆与不拆由政府决定, 可能政府还有别的用途不拆除了, 但房子里住的人要搬走了。

与会专家肯定新条例草案

1月20日, 郜风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国务院法制办在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时会向社会做出解释。

王锡锌介绍, 与会专家对新草案的基本框架是肯定的。而据沈岿了解, 1月19日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最高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信息化部等部门参加了会议, 这些部门对新草案的总体框架都是支持的。

解读

参与讨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草案座谈会的专家沈岿表示, 先后参加了两次座谈会的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和王锡锌对照了最近两次讨论的条例草案, 除了“搬迁”一词取代了“拆迁”, 还有其他一些“实质性”变化。

关键词1:利益区分

草案不含非公共利益征收

强调因“公共利益”征收搬迁

沈岿介绍, 新条例草案强调“征收”和“搬迁”都是为了“公共利益”。草案不写“‘非公共利益’需要”部分, 准备将“非公共利益”单独成文, 但他不知道这个“文”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形式下发。

沈岿对这一做法表示理解。他解释说, 为了“‘非公共利益’需要”来“征收”和“搬迁”比较复杂。原则上, 为了“非公共利益”而征收和补偿是一种民事关系, 但又不是完全的民事关系, 因为这也涉及到土地用途的改变, 涉及到政府同意许可。

沈岿认为, “‘非公共利益’需要”不是新条例中两三个条款所能解决的, 这样反倒说不清楚, 还可能引起新的问题, 不如单独成文。

关键词2:征收程序

征收公告评论至少30天

民众如有重大分歧, 需上报上一级政府

王锡锌介绍, 在征收环节中, 此次草案文本提出了“决策民主, 程序正当, 补偿公平, 结果公开”的原则。

王锡锌举例说, 草案在征收环节增加了一些程序, 保证了防止突击征收问题的出现, “草案在能做到的范围内各个方面均考虑到了”。草案中规定了要制定征收计划, 虽然征收计划并不具强制性的约束力, 但要求未列入征收计划的, 不得征收。征收计划中明确征收的范围、时间和目的, 并要进行公告, 经过专家论证。

其中, 有一个征收公告评论程序, 要进行30天的公告评论, 如果征收范围比较大, 则不得少于60天。要以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让民众参与其中。对其中的专家和民众的意见公示。如果没有重大分歧, 政府可以启动征收程序, 如果有重大分歧, 则要上报上一级政府, “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必经的程序”。

不过沈岿认为, 应该区别对待征收环节中“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和其他一般民众, 对“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要经过听证会的程序, 给他们充分表达自己的机会, 对于其他民众则可以通过座谈会等程序参与。

此外, 草案明确在征收公告发布后, 可以对征收公告提出诉讼和复议, 在此过程中, 征收范围内要暂停新建、改建和扩建, 也不得进行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关键词3:强制行为

禁“断水电”等暴力胁迫

专家建议, 应明确征收过程中强制行为主题

王锡锌介绍说, 新草案文本中特别强调了实施强制行为主题, 并以罗列的方式禁止了暴力行为的发生。其中, 列举了禁止“断水断电断气断暖”, 以及其他暴力胁迫等形式。

他认为, 应该将其他暴力胁迫形式单独列举出来, 表述为不得以侵犯人身自由及其他暴力胁迫的形式。王锡锌说, 在目前的征收执行时, 现场会出现城管和公检法人员, 要明确征收过程中强制行为主题, 以免“一些不明身份的人”的出现。

关键词4:公共利益

危改征收须超过90%的居民同意

草案列举限定“公共利益”, 范围更窄

王锡锌介绍, 与上次讨论的草案文本相比, 在列举“公共利益”时, 除了第一列举项中的“国防需要”和第七项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明确的其他公共利益”, 其他列举项均有不同程度的修改。

沈岿举例说, 其中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改变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的, 强调了“政府组织实施”。王锡锌提醒说, 列举的第七项中的“国务院文件”应该是指“国务院 (办公厅) ”的文件, 而不应该指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文件。

在列举“公共利益”时, 沈岿和王锡锌都比较认可的一个列举项就是单独把“危旧房改造”作为特别条款列举出来, 并特别强调了“政府组织实施”, 同时征收程序中加了一条, 必须得到90%以上居民的同意, 方可启动征收程序, 以保证危旧房改造中征收程序的合法性。王锡锌认为, 这就是通过程路径来解决争议问题。

关键词5:补偿环节

征收需2/3住户签补偿协议

补偿评估需考虑市场标准及征收房屋区位等

在补偿方案方面, 上次讨论的草案确定了按市场价格补偿的原则, 但在房产评估中介的选择上, 此次讨论的草案则明确, 要由被征收人通过投票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有资质的机构。但在现行的实际操作中, 房产评估机构却由拆迁人确定。

新草案还规定, 房产评估中介要考虑市场标准, 征收房屋的区位、面积和新旧程度等。王锡锌认为, 这样的规定确定了评估参照物。沈岿解释说, 这是比较受关注的问题, 现在确定的是房屋补偿方案, 但有人提出房屋因为折旧问题, 应该按推动使用权的价值来补偿。考虑区位的因素, 其实就是考虑地段, 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考虑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沈岿说, 草案中没有涉及评估结果的公开问题。他和王锡锌认为, 评估结果也应公开。他们赞同江平教授的建议,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 可以申请复核并应当有仲裁的程序。

此外, 新草案在补偿程序明确了两个“2/3”保障补偿, 其一, 就是要有2/3的居民接受补偿方案;其二, 要有2/3的住户签订补偿协议。

关键词6:法律责任

中介虚假评估将吊销资质

政府部门相关程序未得到执行, 将追究责任

沈岿认为, 新的草案对法律责任的规定比以前更完善、更明确。其中, 包括政府在补偿环节, 如果不按达成的协议补偿, 则要由相关人员来承担责任;如果相关程序没有得到执行, 也要承担相关责任。

篇9:为多得拆迁款闪婚协议有效吗等

问:听说房子要拆迁,为借用李的名义增加家庭人口,多得拆迁款,我和身患多种疾病的李某登记结婚。婚前我们有协议,拆迁款到手后,我付她五万元随即办理离婚手续。可一拖再拖,至今房屋拆迁仍没动静。我要供李吃、供李穿,还要大笔大笔地为李付药费。一年多了,我每月只有一千二百元的养老金,自身消费刚够用,实在负担不起,我要和李离婚,可李要我按协议付她五万元,否则不办手续。

答:你可以请求与李解除婚姻关系,你们婚前签订的有关五万元的协议无效。但以婚姻法的四十二条的规定,她有困难,你应给她适当的经济帮助。

2、应否给外国雇员买“社会保险”?

问:为了提高学生的外语应用对话能力,我外国语学校最近从国外聘请了一名语言系教师来学校任教。聘用外国人,需要给他们买社会保险吗?

答: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布的《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如何理解“离婚时”?

问:我丈夫是一个包工头,几年来,揽到了不少活,攒了不少钱,但他感情转移,准备和我分手。提起离婚诉讼前两个月,他把五十多万元的存款,都转移到了他哥们的账户。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判决时,可以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诉前两个月,这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时”吗?

答:在这里,“离婚时”,应该是指从有离婚的意图开始,到夫妻正式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登记)时止,并不是具体的几个月或者几天为限。

4、我要给房证加名,可以吗?

问:我丈夫和我系再婚,婚前他自付首付,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他和他女儿的名字(未成年),婚后我可否加名?

答:依《婚姻法》解释(三),房屋为婚前购得,属于婚前财产。房子的产权归你丈夫和你继女。要加名应取得他们的同意。继女未成年还应征得继女亲生母亲的同意。

5、双倍工资时效应从“知道”时起算?

问:我来某物流公司当会计,快一年了,被裁了下来。用人公司一直没和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时我也不知道有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开双倍工资一说。公司给了正常工资,我就走了。离开公司半年后,我听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有双倍工资一说,想向该公司要求按双倍标准补发工资,过时效了吗?

答:没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6、对死人颁发的“居住证”应为无效?

问:我弟离开农村老家,到市里打工多年,有了固定工作,买了房屋,前不久向所在城市的有关部门递交了居住证申请,申请后不幸因交通事故死亡死亡后有关部门给他发了居住证。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被指此证无效?

答:居住证是居住的证明,生前申请,死后批准颁发应为无效。

7、拖欠工资应否要加付两金?

问:我和几位同乡姐妹到一饭店打工。店方和我们说工资一个月一开,月薪一千八百元,早九点上班,晚十点下班。我们工作三个多月,老板以生意不景气为由,一直不发工资。最近我们集体辞职,并提出了加付補偿金和赔偿金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答:根据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你们可以主张加付补偿金和赔偿金。

8、婚内侵权能否请求赔偿?

问:我和孙某系夫妻关系。前些日子,因琐事争吵,他对我拳打脚踢,致我双眼挫伤,右肩、胸等部位软组织损伤。有关部门鉴定,构成轻微伤、十级伤残。出院后,我将孙某告上法庭,请求损害赔偿。请问,没有离婚,我的请求法院能支持吗?

答:法院应支持。《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人身权利受损理应获得赔偿,婚姻关系存续、夫妻财产共有,这均不影响婚内侵权赔偿等责任的追究。

答询:王景龙 百权 晓晨

责编/昕莉

篇10:拆迁赔偿协议书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最新合同样本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最新协议范本:

一、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家庭成员共有名,其分别为(男)、(女)。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最新协议范本。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平方米,其中甲方享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

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交通运输费用: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最新协议范本,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元,乙方承诺将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将全部补偿金支付到甲方所银行帐户:银行帐号。

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最新协议范本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元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

九、其他:本最新协议范本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壹份。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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