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吊装管理规定(精选6篇)
篇1:塔机吊装管理规定
塔机管理办法
一、塔式起重机安、拆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塔式起重机安、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贯彻执行建设部建建[1997]86号《塔式起重机安、拆管理暂行规定》和四川省建委川建委发[1997]0851号《四川省塔式起重机安、拆管理办法》,保证塔式起重机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其设备功效,取得好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为施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安、拆管理制度必须遵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生产厂家说明书规定执行,并按照建设部和省建委规定,塔机安、拆必须持有省建委颁发的《塔式起重机安、拆许可证》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塔机管理实行至上而下的系统管理,管理机构编制参考。如附图,塔机安、拆应成立专业队伍,负责塔式起重机的安、拆、保养和维修工作,进行塔机安、拆作业的现场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指挥,组织指挥人员、管理人员及装作业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资质,执证上岗。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包括:塔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井字架)、高层快速提升架等垂直运输施工机械的安、拆。
塔机安、拆作业程序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
1设备建材部在塔机签定租赁合同前,必须进行实地考察,掌握施工环境,地质条件,工程规模,构件重量等情况,并与使用单位签办租赁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使用单位和安、拆方各自责任和义务。
2.公司、设备建材部落实工程所需塔机,选用时应注意塔的机型号和性能,必须保证使用安全,不准以小代大超载运行。
3.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包括企业内部调入和对外租入的)均应进行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和排除安全隐患,做到塔机状况良好,配套装置齐全。
4.塔机基础应按塔机使用说明书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施工,安装队在安装前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验收记录及有关资料存入该机安拆档案。
5.塔机安、拆作业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作业所需机具选配。
(2)起重作业过程技术要求及措施编制。(3)编写安、拆方案。
(4)安全措施方案。(大型塔机安装方案需报总公司审定)。
6.塔机作业开始由塔机安装的队长或技术负责人向安、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待作业方案的各部分内容,做到岗位明确,责任清楚。并设质安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塔机安、拆技术负责人要监督塔机安装过程,保证塔机安装质量、安装过程中,每道组装工序,必须专人进行装配质量检查,确定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直至完成,质检人员应填写检验记录,无安装过程记录,塔机不予验收。
8.塔机完成安装后,塔机安装技术负责人进行设备调试,使塔机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到安全保护装置完整齐全,自动系统灵敏可靠,所有零部件均应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并按照《建筑机械技术实验规程》的规定,对安装后的塔机进行整机技术实验,按塔机验收表逐项检查,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建筑施工机械及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检测备案。
9.建立塔机单机档案加强塔机的基础管理工作,档案内容包括:
(1)塔机随即文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零配件目录,基础图纸资料,安、拆工艺规程,电气原理图、接线图、部件安装图;
(2)塔机维修记录:大修、中小修及日常保养;(3)安装过程记录:租赁合同,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
第五条设备建材部应监督塔机安、拆作业,监督内容包括:审查安、拆方案,监督作业环境的安全,监督安全规程和安、拆方案的执行。塔机完成安装,经自检合格后,方可上报建筑施工机械及设备安全部门检测。
第六条公司设备建材部,必须重视塔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业务技术培训。进行塔机人员年审考核,实行择优选择,竞争上岗,把提高人员素质作为实现企业现代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第七条公司、设备建材部定期组织塔机的检查和审查工作,组织参与塔机事故调查工作。
二、塔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一)、塔机购置(租用)
1.塔机购置必须向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家购买,并由生产厂家提供整机合格证、高强度连接螺栓质保书、起重钢丝绳质保书和其它通用零部件的质保书及塔机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2.租用外部塔机:
①必须签订书面租用协议,协议中双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允许向私人、个体户租用; ②塔机机况必须良好,无任何私自改装行为,安全装置应齐全;
③出租方必须提供塔机生产许可证、本塔机出厂合格证(原件)和使用说明书及上级有关部门检验书。
二)、塔机安、拆
1.塔机安装前或拆卸后,必须进行整修保养(做好记录):
①由机管员、质安员组织机长、司机、机修工对塔吊各高强度连接螺栓、钢结构焊缝、销轴、钢丝绳、安全装置、顶升装置等重要零部件逐一仔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修(更换)消除; ②检查整修后,必须对塔机钢结构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③所有销轴、连接螺栓进行涂油保养,使用过的开口销一律不准重复使用。
2.租用和新购置塔机,如由外单位进行安、拆:①必须签订书面安、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盖双方单位公章;②安、拆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有效塔吊安、拆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写明安、拆地点,加盖企业公章(红印);③安、拆单位必须提供安、拆人员的上岗证原件。
3.标准节高强度连接螺栓使用:
①凡标准节每角采用一只连接螺栓的塔吊,每次安装时,其基础节及以上二节共12只高强度连接螺栓必须使用新螺栓,并刷上使用颜色,第一次刷绿色漆,第二次刷黄色漆,第三次刷红色漆,第三次使用后报废销毁;
②凡新购置标准节高强度连接螺栓,都应刷上使用次数标色漆,严格控制,禁止超期使用。
③对现有的已确认重复使用三次以上高强度连接螺栓必须给予报废销毁;
4.在塔机安装前,发现钢结构(标准节、大臂、后平臂、套架)严重锈蚀(包括重要部位焊缝)、变形或运转状况差,不能确保正常安全使用的,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测检定,严禁冒险安装使用。
5.塔机安、拆前必须事先编制《塔机安、拆专项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6.塔机基础应严格按照塔机生产厂家基础施工图施工,基础预埋螺栓配置应具备材质检测合格报告,塔机安装前应提供地基验槽记录、基础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基础砼试块强度报告。对配重砼预制块吊点已破损、开裂的配重块应停止使用。
7.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戴好安全帽,2M以上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合格的安全带,穿防滑鞋,配备工具袋。
8.安装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9.安装作业区要设立警戒区,挂牌示警,并有专人监护。
10.安装前机管员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对液压顶升机构进行检查测试,确保正常使用,以及检查各种吊索、吊具、板手、铁锤等工具。
11.严格按照塔机安、拆说明书要求的程序进行安、拆,人员配备充足、分工要明确,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机管员),专人负责操作液压顶升装置。
12.塔机顶升前,大臂严禁转动,及时了解当地气象预报,四级以上风必须停止顶升作业。
13.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天气应停止安、拆作业,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14.高空作业必须将工具放在工具包里,不准随意乱放,禁止向下抛扔物件。
15.汽车吊作业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起重绳、制动装置应完好有效,严禁超载使用。
16.吊运物件必须绑扎牢固,保持平稳,前后大臂应牵挂风绳,小、散件应采用箱笼吊运。
17.塔机各种连接螺栓、未镀锌的销轴必须进行防锈保护,特别是基础部位,应采取严密的防锈措施。
18.塔机安装结束后,经自检合格后,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19.塔机拆卸经检查、整修、保养后暂不安装的,应妥善堆放、保管,避免浸水腐蚀。
三、塔机操作
1.塔机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有专职指挥工持证指挥。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塔机作业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线路、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进行全面了解。
4.塔机标准节和前后大臂上禁止挂设大型宣传标语及其他挡风材料。
5.严禁未经生产厂家同意,在塔机上擅自变更其材料和设施或减少塔机上任何设施。
6.维修电工应每天对塔机电器装置及塔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保齐全完备,灵敏可靠。严禁使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7.每天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检查各种吊索、吊具和吊钩保险的完好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消除,禁止冒险作业。
8.塔机司机每天上、下班,都必须检查各高强度连接螺栓(特别是基础部位)及钢结构焊缝、各连接销轴(包括开口销)、各动滑轮、钢丝绳、起重制动装置、安全装置等重要部位(件),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或排除,严禁带病使用。运转记录本中必须有每天检查情况记载。
9.每月应对塔机各标准节连接螺栓紧固一次,塔机垂直度测量一次。
10.塔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塔机吊钩与架空线路的水平安全距离必须大于6米:如不能保证安全距离,必须搭设安全防护屏障或停电施工;在塔机大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外电高压线路;禁止塔机在外电高压线下方安装、使用。
11.塔机使用的钢丝绳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型塔机的要求,应以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作为使用依据。
12.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3.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接长度不得小于钢线绳直径的20倍,并不短于0.3米,在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
14.钢丝绳采用绳卡固接时,数量不得少于3个,最后一个卡子距绳头不得小于0.14米。绳卡夹板应在受力的一侧,“U”形螺栓须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叉。卡子应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1/3左右。绳卡固定后,待钢丝绳受力后应再次紧固。
塔式起重机的用电安全
一、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系统
塔式起重机的供电系统为380V、50HZ、三相四制线,中性线直接接地系统。
所谓三相四制就是三相为火线、代号为A相、B相、C相,他们每两相之间的电压为380V,称三相电源,用于三相用电设备,如电动机等,常称工业(动力)用电。另外一线为中性线,代号为N,当中心线直接接地时即为零线,代号为0。零线与每相火线之间的电压都为220V,称单相电源,用于单相用电设备,如照明等,常称民用电。三相四线制的最大优点就是既能提供三相供电也能同时提供单相供电,大大方便了用户使用各种电器设备。
塔机起重机既有三相用电设备,也有单相用电设备,是一种用电量较大,组合各种用电设备的大型机械。
二、塔式起重机的接地和接零。
1、采用单一的保护接地措施不能保证安全
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线直接的电网中,如果采用单一的接地,当塔机金属结构漏电时,电流经过塔机接地地阻和中性线接地电阻回到电源,由于两个接地地阻阻值基本相等,其分压也基本相等,这样塔机接地地阻上就有220V一半的电压,由于电流不大,电压可长时间存在。如果人站在潮湿的地上身体部位接触了漏电的塔身,就等干与塔机的接地电阻并联承受相近的电压,这样就有可能有触电危险。
2、采用保护接零措施虽能起保护作用但仍有安全隐患。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线接地的电网中,塔机采用金属结构接工作零线的保护措施。当塔机金属结构漏电时,漏电电流直接回到零线,形成相零短路,由于线路电阻小,电流很大,很快将漏电线路上保险装置断开,这样就切断了漏电电源,起到保护作用。但是由于工作零线在用电不平衡时有电流流过,而零线上存在一定的电阻,因此零线上就能产生一定的电压,当设备的金属外壳接零时也就产生了一定的电压,同时造成了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在同一电网中,不允许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接地。因为当接地设备漏电时零线对地也产生电压,所有接零设备就会带电,造成更大范围的安全隐患。
3、采用三相五线制的用电系统能起到较理想的保护作用。
所谓三相五线制就是在三相四线的基础上,加一根专用保护零线,常称PE线,首端与电源端的工作零线相连,中间与工作零线无任何相连,末端进行重复接地,由于专用保护零线平时无任何电流流过,设备外壳接在保护零线上,不会产生任何电压,因此能起到比较可靠的保护作用。
采用保护接零的措施必须保证设备的过载短路保护装置的可靠性,选择熔断器保护时不能盲目加大保险容量,以保证熔断器的熔断作用。
4、实行重复接地可进行双重保护也是防雷保护的需要 在保护接零的基础上进行重复进行有以下作用:
A、减轻保护零线意外断线接触不良时接零设备上电击的危险性; B、减轻工作零线意外断线式接触不良时负载中性点的“漂移”;
C、进一步降低故障持续时间内意外带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并缩短漏电故障持续时间。
D、改善防雷性能,虽然塔机的金属结构及其预埋基础有防雷泄流的作用,由于重复接地对雷电流起分流作用,可降低冲击过电压。综上所述,在三相五线制的电网中,设备外壳采用保护接零加重复接地的措施定比较理想的保护措施。
5、接地装置的要求:
A、工作接地及保护接地的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重复接地及防雷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B、接地导线应用黄绿专用保护线,由于兼起防雷作用,宜用Φ25MM2以上的多股铜芯线。
C、接地体不宜少于两个,采用钢管Φ33-Φ45mm,角铁40-60mm,长2米以上,镀锌防锈,垂直埋设,上端入地0.5米。
D、导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必须牢靠,采用焊接或压接。
三、塔式起重机的供电及导线
1、塔式起重机的供用电容量
塔式起重机的装机容量为塔机上所有用电设备容量的总和,而塔式起重机的供电容量为塔机上同时运行的各用电设备的总和,由于塔机上一般同时运行的设备只有起升、回转行走三大机构,所有将这三大机构用电量相加即为塔机的总用电量。
由于电源变压器至塔机之间一般都有一定的距离,而塔机的电缆线也有一定的长度,因此存在一定的线路压降,且塔机工作时频繁的起制动,尖峰电流经常出现,因而供电应考虑到尖峰时塔机内外部压降之和为5-10%,所以为塔机供电的变压器的容量应大于塔机用电量的一倍以上,若有其他大用单设备,变压器的容量需另计算。现将常用塔机的供电情况列表如下:
项目设备型号 TC5610(63TM)C5015(80TM)F023B(120TM)起升 24KW 33 KW 51.5 KW 回转 3.7 KW 6 KW 8.8 KW 行走 3.3 KW 4.4 KW 4.4 KW 总用电量 31 KW 43.4 KW 64.7 KW 变压器容量 >70KVA >90KVA >140KVA
2、供电线路的导线选择
目前在工地上多用架空线、铅线居多,由于用电负荷大,线路压降大,对塔机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在此情况下,塔机等大型设备宜采用专线供电。
由于一般导线运行的最高温度不超过60°C至70°C,否则导线的绝缘就会损坏和老化,因此,合理地选择导线是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下面例举主要导线在35°环境温度下的安全参功值: 线径 16平方米 25平方米 35平方米 50平方米 铅线 65A 83A 100A 126A 铜线 80A 100A 125A 140A 为了帮助记忆,有个口诀可粗略计算导线的许用电流,口诀是:10下五,100上二,25、3
5四、三界,70,95两倍半,穿管温度八、九折,铜线升级算,裸线加一半。意思是以铝线为例,截面积≤10mm2时,每平方毫米许用电流约为5A;截面积≥100 mm2每平方毫米许用电流为2A;截面积≤25 mm2且>10 mm2时没平方毫米许用电流为4A;截面积≥35 mm2且<70 mm2时,每平方毫米许用电流为3A,截面积为70 mm2和95 mm2时,每平方毫米许用电流为2.5A,如穿管敷设应打8折,如环境温度超过35°则打九折,铜导线的许用电流打约与较大一级的铅导线的许用电流相等,裸导线许用电流可提高50%。
在三相四线电网中,塔机和其他三相用电设备,其总工作电流可以用其总功率的2倍来粗略估算,因此以下几种类型的塔机专用供电导线和电缆的参考值如下表:
项目设备型号 60KNM塔机 80KNM塔机 120KNM塔机 工作电流 60-70A 80-90A 130-140A 铅芯导线 25 mm2 35 mm2 70 mm2 铜芯导线 16 mm2 25 mm2 35-50 mm2 铜芯电缆 16 mm2 25 mm2 50 mm2 必须说明的是,如果供电线路较远,电缆线长度超过100米,导线的截面积还需要加一个等级,方能保证安全使用。
四、塔机的配电箱及保护装置
1、对塔机的配电箱的基本要求
A、对塔机等大型设备的配电箱应专箱专用,且一机一闸,有明显标识; B、配电箱应安装在离塔机5米以内,高1.5米,便于操作的位置。
C、配电箱应防雨防尘,有门有锁,导线都从箱下方进出,箱体应可靠接零接地。
2、塔机配电箱的保护装置
A、配电箱应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四线空气断路器,工作零线应进入四线空断回路,并应安装熔断保险器。
B、漏电保护电流宜选用漏电动作50-80MA,试验灵敏可靠。
C、当用电器发生短路和过截时,空断脱扣装置应立即动作,保险熔断器应迅速熔断。D、合理选择塔机的总熔断器的熔量,一般采用如下公式:
总熔断器的总熔量=(1.5-2.5)最大一台电机的额定电流+其它各电机额定电流之和。例:63TM塔机熔丝的总熔量为1.5×48+7.4+6.6=86A≈90A-100A
五、关于微波和电磁波对塔机的影响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位置如果刚好在微波通讯的传播通道或在电台发射天线附近,就会受到微波和高频电磁波的干扰,即使在全部关闸停电时塔机的吊钩上也“带电”,吊钩碰上地面金属时会有小火花,人体接触吊钩会有触电和烧灼感,很容易造成心里恐惧及二次伤害,解决此类问题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在吊钩上加装绝缘尼龙吊带,直接挂在吊钩上,吊带长0.5-1米。
2、操作挂钩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3、加强监督防范,防止其他人员接触吊钩。
篇2:塔机吊装管理规定
珠江新城一期死组团
多塔机同时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在同一施工场地内同时有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塔式起重机进行作业、且塔机吊臂的回转范围发生交叉时,应对塔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执行以下的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因多机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一. 技术措施 1. 在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编制塔机安装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多机作业的安全距离要求,使各机间在水平或垂直方向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2. 使用单位应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保证回转范围发生干涉的塔机在顶升加节时保持足够的高度差。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各塔机必须按正确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二. 组织措施 施工工程项目安全负责人应组织多机作业的相关人员,如施工调度员、塔机操作人员、司讯人员进行相应的岗前培训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三. 多机同时作业的运行原则 1. 低塔让高塔:塔身高度较低的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塔身高度较高的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2. 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多塔机作业安全交底
珠江新城一期死组团
篇3:香港特区塔机市场及安全管理
香港塔机市场扫描
最近几年随着大量工程的陆续开工, 塔机需求量稳步回升, 一些租赁公司和建筑公司陆续购入了一些新塔机。目前香港市场塔机保有量约有五百余台。
今年4月本刊记者应邀前往香港采访, 重点了解了香港塔机市场及其严格的管理措施。在香港走访的几天中, 几乎随处可见一些建筑施工场面, 有填海工程、铁路交通工程、楼宇住宅、写字楼建设等工程, 似乎比我们想象中的繁荣的香港, 施工工程还要多一些。
采访中我们了解到, 香港政府对塔机进入香港市场的条件及性能要求没有明确规定, 但租赁公司和用户对塔机的选择十分慎重, 十分看重品牌和以往的使用业绩, 主要考虑塔机安全性和可靠性, 因为一次严重事故就有可能让建筑企业失去在香港的工程承包机会。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对塔机安全使用的监管工作, 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例, 因此事实上能够进入香港市场的塔机品牌比较有限。另外香港市场对塔机的淘汰比较快, 一般使用6~8年的塔机就有一部分作为二手机被转卖到东南亚的一些国家。
国内产品由于良好的性价比, 市场占有率已从2007年的40%上升到目前的50%以上。国内产品主要为抚顺永茂建机、四川建机及沈阳建机的产品。其中最近2年永茂建机增加最多, 尤其新增的大型塔机主要以永茂塔机为主;法国波坦、德国利勃海尔等欧洲品牌产品以前是香港市场的主要品牌, 目前普遍机龄较长, 占有率已下降到50%以下。
香港市场上的塔机一部分为租赁公司所有, 租赁公司从事塔机的租赁及旧塔机回收业务, 部分还会从事安装拆卸业务, 这些租赁公司可能也是某种产品的代理商, 如香港新东泰公司主要代理抚顺永茂产品。另一部分塔机为建筑公司自身储备, 如中国建筑目前拥有的主要为抚顺永茂、沈阳建机塔机等, 金门公司则为德国的利勃海尔。
工程施工现场观摩
我们到香港首先参观的工程项目是启德邮轮码头工程。2009年12月开建的启德邮轮码头 (香港启德机场旧址, 启德发展计划的一部分) 建造工程正在顺利进行, 这是香港特区政府预算耗资逾千亿港元的启德发展计划的首批工程, 预计在2013年年中启用码头大楼和首个泊位。启德邮轮码头是法国建筑商宝嘉公司总承包, 工程建设所用的10台平头塔机都是永茂建机产品, 包括4台STT553 (最大起重量24t, 起重臂长82m) 、5台STT403 (最大起重量24t, 起重臂长82m) 、1台STT293 (最大起重量18t, 起重臂长76m) 。一片红色大型塔机矗立在九龙半岛南岸、维多利亚港之滨, 施工场面十分壮观, 是香港目前使用大型塔机比较集中的工程之一。提供塔机租赁的是香港东泰建机公司, 该公司是香港目前拥有大型塔机最多、平均机龄最短的公司, 几乎全部是永茂塔机, 除提供租赁外, 还代理销售抚顺永茂产品。据该公司陈总经理介绍, 最近几年永茂塔机在香港增加很快, 其良好的性价比和安全可靠性得到了一些施工企业的认可, 目前香港市场有永茂塔机接近100台, 市场占有率20%左右。
启德发展计划是在香港启德机场旧址改造的大型市区发展计划, 是香港的十大基建工程项目之一, 占地逾300公顷。该计划于2009年12月动工, 预计整个计划需要12年完成。计划包括兴建大型体育场馆、都会公园、邮轮码头及旅游中心等核心建筑项目, 并有多项住宅及商业发展, 整个发展计划完成后, 这里将成为一个商业、住宅、旅游中心, 成为维多利亚港的新地标。
除了启德邮轮码头, 在建的启德1A区、1B区公租屋建筑也正在建设之中。1A区公租屋建筑由6栋住宅大楼组成, 楼高36至41层, 总建筑面积20多万m2, 由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使用的起重机械主要为永茂建机塔机。
香港的绝大部分住宅 (含公屋和私人项目) 都已经采用了预制建造技术,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应用发展迅速。包括整体式厨卫、阳台及结构墙体大部分都在构件厂预制完成, 窗框甚至玻璃全部装好, 瓷砖贴好, 然后运到香港工地。这样现场工人数量减少, 施工效率大大提高, 体现了施工机械化的优越性。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吊装是塔机的主要任务。
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大型建筑商之一, 持有香港五项最高等级C牌建造牌照, 可竞投不限标额的楼宇建筑、海港工程、道路与渠务、地盘开拓及水务工程, 为港澳地区最大国际建筑商, 承建了香港很多大型工程和特区政府投资的工程。西九龙填海、香港新机场、驻港部队昂船洲海军基地、迪斯尼乐园、中环填海等大规模工程项目也都出自中国建筑之手。该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推动地盘安全施工文化, 近年相继推广一系列创新安全管理计划及装置, 不断加强安全风险管理, 提高工人及分判商的安全意识。还特别编写了《地盘安全环保及保安工作指引》, 对规范施工现场文明, 加强安全管理, 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好作用。启德1A区发展项目通过“安全施工程序”及落实执行一系列创新安全管理计划, 受到特区政府嘉奖。
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建的另外一个大型建筑项目—天赋海湾已经接近完工。天赋海湾项目是由香港信和置业等4家地产开发商联合开发的豪华住宅项目, 由20余栋8~12层楼宇组成, 位于香港大埔白石角临海地段, 邻近香港中文大学及香港科学园, 由英国著名建筑师霍朗明的建筑事务所设计, 为香港豪宅建筑设计开创新典范。
天赋海湾项目采用的新技术之一是外墙采用了中国建筑最新开发的GRC玻璃纤维预制混凝土构件—由水泥、沙、石、耐碱玻璃纤维、水及外加剂经混合及养护而成。GRC构件有许多固有的优势, 除具有足够的混凝土结构强度外, 还具有非常优越的外墙装饰性能, 具有良好的耐火性能, 不会腐烂或腐蚀, 与其他材料相结合, 具有优良的绝缘性能。GRC构件重量均在10t以上, 所有GRC构件的整体吊装全部由塔机完成。为此工程使用了4台ST70/27、3台STT293等共9台塔机, 目前已经全部顺利吊装完成。
长沙湾前警察宿舍改建公屋也是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一个精品工程, 该项目由两座超高层建筑及一栋5层附属楼组成, 建筑面积4万m2, 施工期自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该项目安装了2台永茂ST70/27塔机, 1台SCM四川建机D228B动臂塔机和4台施工升降机。
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施工设备采购与管理的物资部王总经理和该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为我们详细介绍了其塔机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首先在塔机上安装了其自主开发的塔机中央视频全自动监控系统 (CCTV) , 行走小车上装有视频器, 驾驶室显示屏上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吊装物及其周边的情况, 方便机手观察视线盲区内的吊重现场情况;在作业区设若干感应器, 当起重臂进入感应区域时会发出警报声和闪光, 提示司机及作业工人注意安全;采用无线交叉防撞系统, 保障塔机在群塔高空局限区安全作业。加之永茂塔机采用了起升卷扬机紧急制动系统, 能够预防由于机械故障产生的吊物突然堕落伤人事故。该塔机安全监管系统在2012年3月荣获香港政府建造业安全奖励计划比赛金奖。
特区政府严格的监管措施
香港特区政府对塔机的安全管理历来高度重视, 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相关守则和安全指引, 包括政府劳工处《安全使用塔式起重机工作守则》, 建造业议会 (CIC) 《塔式起重机安全指引》、《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规例》等。这些守则和指引除对参与塔机操作和管理所有相关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要求外, 还要求对每一个风险较大的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几率。其主要规定有:
1) 在操作及检查人员方面, 香港法例规定塔机必须由合资格人士操作及检查, 合资格操作人士是指由拥有人指定所受训练及实际经验有足够能力进行操作的人士;合资格检验员是指由拥有人所指定的注册专业工程师, 且其资格、所受训练及经验有足够能力进行塔机测试及检验。
2) 在塔机安装和顶升前, 应安排合资格工程师对主要部件和重要配件进行核实并彻底检查, 如安装前, 应安排合资格人员对用于连接主要结构的重要承重螺栓、销轴及承重结构部件的焊接位进行非破坏性测试, 如超声波、磁粉探伤等;顶升前, 应安排合资格人员对塔机标准节、爬升架或升机笼进行检查。
在安装前还应对塔机基础进行检测, 在香港塔机基础多采用混凝土预埋方式和工字钢螺栓联接方式。支脚在安装后需做平水测量, 若为混凝土式, 在安装之前亦应做一次平水测量以保证基础的水平。若有需要, 还应安排顾问公司对工字钢基础的焊接位进行检验及螺栓拉力测试。基础工程完成后, 还应安排合资格工程师对基础的结构进行检查。
3) 总承建商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监管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然后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及施工程序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作记录, 并对个人防护用品、安装设备和机具进行安全检查。总承建商应安排安全监督人员对塔机、趸船、流动式起重机的支撑和锚固进行安全评估, 并签发评估报告。
4) 使用过程中检查、保养和维修。 (1) 每日开工前由合资格塔机操作人员进行运行安全检查和保养, 如检查所有安全限位装置、提升、变幅回转机构及电器系统是否运转正常, 有无杂音。每周应对塔机的锚固和结构部分进行目视检查, 如检查爬升装置、结构件是否稳固及结合部分是否有裂纹等。 (2) 每周由合资格维修保养人员对交叉作业系统进行技术和安全性能检查, 每月对塔机各运行机构、钢结构及基础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保养, 如检查回转机构螺栓是否紧固、检查销轴是否走位、臂架主弦杆及腹杆是否扭曲变形等。 (3) 每12个月由合资格的检查人员配合公证行对塔机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做一次全面和彻底的检查, 并出具相关报告。
5) 在维修方面, 香港法例规定塔机必须进行预防性维修工作, 使因为故障而发生意外及停机的风险减至最低。此外, 拥有人必须按制造商说明书的建议, 在相隔一段指定时间后对塔机进行特定维修工作。
6) 在测试、彻底检验及检查方面, 香港法例规定: (1) 塔机在使用前4年内 (包括测试安全负荷自动显示器) 及在进行重大修理、重新架设、失灵、翻倒或倒塌后而重新使用前 (包括测试安全负荷自动显示器) 需要进行测试及彻底检验, 且最少在之前12个月内进行过1次彻底检验。此外, 在恶劣天气情况下使用塔机也须于使用前进行测试。 (2) 塔机架设前, 所有用以锚定或压重的装置需彻底检验;移往新位置或调校任何构件后 (所作的移动或调校涉及更改锚定或压重安排者) 必须于使用前进行测试。 (3) 塔机在使用前7天内须由一名合资格人士检查过, 并能证明该机械处于安全操作状态。
香港建筑业可能进入黄金十年
短短几天, 从我们接触的企业管理者及从业人员都有一个共识, 特区政府对塔机的安全监管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 对于安全措施的要求会不断提高, 在香港, 塔机施工作业是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的。一切行为以法律为准绳, 违反有关法例导致的机械事故或出示虚假报告等行为将被视为犯罪, 且一经定罪必须接受罚款及监禁。
篇4:塔机吊装管理规定
如果说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那么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就是奏响美妙音乐不可或缺的乐器。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塔式起重机应用广泛,转场频繁,装拆次数也随之增多,安全问题令人堪忧。大型工程和群体工程越来越多,单台塔机已经不能满足施工中的垂直和水平运输需要,一个工程同时使用多台塔机甚至十几台作业已屡见不鲜了。由于单台塔机作业覆盖面呈圆形,要保证施工中对作业工程的全部覆盖,必然会出现塔机作业平面相互重叠现象,从而导致塔机相互干扰,运行中就有可能发生作业碰撞。因此,如何保证各塔机“错落有致,互不干涉”,确保安全、高效运行是塔机机群施工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塔机位置的合理布置和高度平衡协调
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首先应确定合适的塔机类型,利用不同类型及规格的塔机自由高度不同、附着间距不同的特点,既能满足各塔机相互之间高度差的要求,又能充分发挥各塔机的技术性能。其次塔机机群作业时由于相互距离较近,故各塔机平面位置合理布置尤为重要,既应满足施工要求,又应避免相互干扰。为此,塔机安装之前必须制定平面布置方案和高度平衡协调方案。
1、塔机的平面布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使塔机工作范围内尽可能覆盖整个施工面,不产生或少产生盲区;相邻塔机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塔机回转时覆盖面尽可能少重叠或不重叠。
2、应避开塔机回转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如相邻建筑和高压架空线等),在危险距离内应进行隔离防护。
3、应保证塔机在《使用说明书》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有可靠的锚固位置(如遇阳台、中部结构变更处应避开)。
4、应保证工程竣工后,塔机拆除与退场时有运输通道和足够作业空间。
5、塔机垂直运输各种几何尺寸的构件到需要的作业平台沿途应有足够的空间。
6、塔机相互间距离应错开,确保各自吊钩在最大高度回转时不相互碰撞。
7、遵循中间高,四周低的原则。由于中心位置塔机受周围各塔机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居中塔机应尽可能保持在高位,并保证其技术性能最好。
8、确保塔机回转时与相邻建筑物、构造物及其他设施的水平、垂直安全距离均大于2m,工作中吊物的水平、垂直安全间隙也均应大于2m。
9、多台塔机同时作业时,在水平面上可能相互交叉作业,为防止相邻塔吊起重臂、平衡臂与塔身、塔帽、拉杆发生碰撞,各台塔吊的安装高度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互相错开。根据JGJ33-2001标准规定多台固定式塔吊同时作业时,低位塔机臂端与高位塔机塔身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高位塔机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10、各台塔机尽量交替升高,确保机群间的垂直距离符合立体高度协调方案要求。
11、多台塔机同时作业,应周密考虑附着前后时间差和塔机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各幢号施工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应适时调整方案,不应因局部变化导致全局失控。
12、坚持机群作业安全运行原则:
(1)高塔让低塔:一般高塔的视野较广,可全面观察周围动态,高塔进入重叠区前应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先进优先:塔机在重叠区运行时,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优先运行,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应该避让。
(3)动塔让静塔:各塔机重叠运行时,运行塔机应避让该区停止塔机。行走式塔机应避让固定式塔机。
(4)轻车让重车:当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摗。?)客塔让主塔:另一区域塔机在进入他人塔机区域时应主动避让主方塔机。
摗。?)交替升降:所有塔机应尽可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替升降。以满足群塔立体施工协调方案的要求。
三、科学管理 正确使用
塔机在现代工程建设的施工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安全使用并充分发挥其效能,是建筑施工企业塔机管理的基本任务与追求目标。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不断改善自身的技术装备水平,强化机械设备管理是企业博击市场、再展宏图的锐利武器,也是预防事故产生,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的有力保障。
1、塔机进场安装后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取得检测资质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建立塔机机群作业统一管理组织和管理网络,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职责明确,服从统一管理。
3、制定作业预案措施。塔机安装前应编制《群塔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对塔机的安装、使用和管理进行统一策划,对塔机机群作业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危险等级,并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各项预案措施,确保各项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4、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塔机一般由专业化公司向土建施工单位提供租赁,而两者往往各自为政,很难按方案计划实施。因此加强与项目部施工人员沟通,掌握群体工程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各塔机的维修保养和顶升时间。避免因错预埋、漏预埋导致塔机无法按计划升高,引起材料运输中断或造成停工,及时协调好操作工、指挥工以及班组之间关系。
5、健全报告检查制度,对施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并合理安排维修保养,确保所有塔机经常性处于完好状态,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不留任何隐患。
6、加强联络、通讯管理。塔机机群作业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操作及信号指挥人员,并保持固定。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指挥人员配备对讲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必须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设备频率,不得擅自指挥。塔机长时间暂停时,吊钩应起升最高和最近位置,起重臂按顺风位置停置。
7、在施工过程中,虽然有可行的方案和严格的管理,多塔交叉作业仍存在一定的隐患,偶尔会出现低塔起重臂碰到高塔主卷扬钢丝绳等情况,有条件的应增设电子防止互撞系统或电子作业区域限制器(即单机限制禁区)。
四、结束语
篇5:起重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起重吊装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依据《通钢集团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起重吊装的作业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吊装设备、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本办法所称起重吊装作业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承包、外委、外包工程、检修、改造、拆除施工工程和项目。
第三条
在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上级部门相关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第二章
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第四条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人员、司索工等)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起重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第五条
起重吊装设备、机具(钢丝绳、缆风绳、吊钩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六条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___吨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___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第七条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八条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___%。
第九条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隐患使用,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条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一条
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16179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施起重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第十三条
起重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第十五条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设备、机具、地锚等受力情况,发现情况应将吊装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第十六条
严禁利用管道、管道支架、电线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第十七条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第十八条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九条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第二十四条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第二十五条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要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第二十六条
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第二十七条
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第二十八条
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第二十九条
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
第三十条
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垫衬时不得进行起吊。
第三十一条
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第三十二条
吊物捆绑应牢固,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第三十四条
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
第三十五条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第三十六条
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第三十七条
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第三十八条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第三十九条
起重吊装作业完成后,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
第四十条
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作业完成后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第四十一条
起重吊装作业结束后,应将吊索、吊具收回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四十二条
起重吊装作业需要倒班作业的,对接替作业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
第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子公司、直属单位要贯彻落实好本办法,并严格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本单位的起重吊装作业工作。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矿业公司机械动力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篇6: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2、《吊装安全作业证》由项目单位负责人办理,填写相关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
3、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工程总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吊装质量大于40吨以上或不足40吨但环境恶劣、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制定吊装方案,由工程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工程师初审签字,厂机电部门审批。
4、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应重新办理。
5、吊装作业指挥、安全监护人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指定,在起吊作业中要严格执行起吊作业的安全要求和“十不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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