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安全保证书

关键词: 窗户 物品 到校 保证书

学生在校安全保证书(共9篇)

篇1:学生在校安全保证书

为确保人身安全,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保证如下:

1、不携带管制刀具或者铁条、钢管等物品到校。

2、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3、不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4、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

5、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

6、体育活动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不擅自行动,不在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7、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游玩、不逃学、不出走,及时回家按时返校

8、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不乘坐不合格车辆。

9、校外不与不良分子交往,不打架斗殴。不进营业性网吧

10、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的安全制度和条例。

11、绝不私自到游泳池或下河玩水、游泳。

12、不能到河边、池溏、深沟等地方玩耍、

钓龙虾等,也不要靠近水井、粪坑、沼气池等;不要进入无人空房、地窖等地方;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13、不要在夜晚、天黑时外出玩耍,容易发生危险。另外没有家长的带领,不允许私自外出,如确实需要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并注意随时和家长联系

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守约,请老师和家长监督。

班级承诺人: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字:

篇2:学生在校安全保证书

为了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更好更顺利地完成初中阶段的学业,在校期间,我保证做到:

一、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作息,上课不旷课、逃课,正常上课时间因事、因病确需离校时必须当面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同意并开据假条后方可离校;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在教学楼走廊、楼梯及窗口处拥挤、不大声喧哗。饭空不私自外出,不私自玩体育器械,不玩危险品,不攀爬墙壁、宿舍、教室及树木等,不进入建筑施工现场,不到危险的地方,不干其他危险的事和违法的事等。晚休后不外出玩耍,不进入网吧、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玩扑克牌等。周五放学按时安全回家,周日按时安全返校

二、举止文明,讲究礼貌,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不打人,不骂人,不结伙斗殴,不抽烟,不喝酒,不进舞厅、游戏厅、酒吧、网吧、录像厅,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三、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乱吃零食,不乱喝饮料,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不食用过期和变质食品。不到私设摊点就餐。

四、不私自到机井、河湾、池塘、水库等地方洗澡、游泳;不到池塘等钓鱼;雷雨天不在高处、树下、电线下等不安全的地方避雨;下大雨时不在低洼处及桥底涵洞中;发大水时不能过河等。掌握防震防雷防洪防冰雹防火等知识,严防汛期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五、防火、防盗,注意用电安全,不抽烟、不随意玩火,不乱扯、乱拉、乱装电线及插座;宿舍熄灯后严禁私自点蜡烛、打手电;不爬墙、不爬楼。

六、不参加危险性活动体育课、课外锻炼要听从体育教师的安排并在教师的指导下和他人的保护与帮助下进行,注意自我保护,严格遵守课堂纪律,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骑车,不并行、不撒把、不交谈、不追车和赛车、不爬车;自行车做到车铃、闸、锁齐全。行进时要靠右边行驶或步行,横过马路和交叉路口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乘坐非法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超员车、手序不全车等),注意交通安全。

若违犯上述规定,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处理。

保证人:学生签名: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

篇3:学生安全不能全“押”在校车

据报道, 我国每年约有2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残或者死亡。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皆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应急避险能力”所致, 而安全意识淡薄当为主因。早在几年前, 媒体就报道过女中学生骑车挡道的现象, 时至今日, 此现象仍然随处可见。笔者前天在某中学附近见几个男生后车座上各“驮着”一名女生在马路上行进, 全然不顾来来往往的车辆。有些学生不走人行道, 偏爱在车流中穿行。因此, 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刻不容缓!

安全大于天。培养学生安全意识, 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保障学生安全是学校首当其冲的责任。各学校要将安全教育设为“专课”, 使之如语、数、外、理、化、生等科目的学习一样重要, 开展形式多样的避险、逃生、自救等演练活动, 切实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技能。同时, 定期邀请民警给学生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观看事故录像等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 培养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 扭转其长期养成的不良交通习惯, 彻底纠正其在机动车道上追逐、打闹、行走或骑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家长也要为孩子的安全教育尽心出力, 教给孩子安全知识, 带头遵守交通规则, 勿乱停乱靠车辆、随意鸣笛、超速行驶……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的环境。

篇4:浅谈学生在校安全教育

一、 中学生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一)、素质教育的需要

教育本身是为了培养提高学生全面素质,而不是单纯地灌输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安全教育,它可以提高学生素质,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中学生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其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必要的外部条件和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而中学生安全教育恰恰在这两方面得到很好地体现。

(二)、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推广,在校中学生人数大幅度增长,学生来校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宿舍内财物丢失、打架斗殴事件等时有发生。中学生在学校学文化、学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安全常识,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

(三)、中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学生安全意识较薄弱,自身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辨别是非能力差,同时,不注意用电、用火、交通安全,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加强安全教育及管理

(一)、加强安全教育

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等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1、教育学生防止触电

(1)、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试电器外壳,更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2)、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请专人检修,切勿乱动。

(3)、万一遇有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4)、发现有人触电时,要迅速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老师、家长或其他人员实施抢救。

(5)、远离高压带电体。不要接触电杆掉下的电线,不要攀变电器平台,不要攀电讯发射塔,高压输电塔,不要在高压电线下放风筝、钓鱼等。

(6)、打雷下雨时不在易导电的物体下躲避。雷雨时尽量避免或减少野外活动,路遇雷雨不要往高处走,迅速寻找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或低洼处躲避;不要携带雨伞等金属物,应双脚并拢抱头蹲下,以防止跨步电压的伤害和有效减少被闪电击的概率。

2、教育学生在学校及公共场所防火

(1)、不随身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2)、不吸烟、不玩火,尤其是在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

(3)、不在上学放学途中打火把、燃烧农作物秸秆、草坡。

3、教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护拦。

(3)、不在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

(5)、上学放学途经山间小路时应尽量结伴而行,不做危险活动,避免意外伤害。横过马路(街)或通过十字街道时,要走交通部门设置的专门穿越道,如斑马线、人行过街(公路)天桥和地下通道。并注意红绿灯信号标志:红灯停,绿灯行。

(6)、乘坐汽车、火车时要坐好扶好,身体任何部位不要伸向车外,不高声喧哗,不向外抛投物体,不搭乘货车、拖拉机等非载人营运车辆。

4、教育学生防止实验、实作安全

(1)、加强校内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台帐,严格把好物品的收发关。

(2)、实验操作时,学生要听从老师的指导,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自行其是,若不慎将酸、碱腐蚀性液体沾在手上或其他地方,应尽快用清水冲洗干净。

(3)、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实验仪器物品保管室和实验操作室,不得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在接触照明和动力用电时,有触电和死亡的危险,一定要要小心谨慎,防止触电。

5、教育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1)、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前,要主动向老师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并说明有何种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疾病;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并随时观察学生的身体变化情况,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2)、参加体育活动,衣服要宽松,衣服上不别胸针,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活动不可太剧烈。要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活动,在进行篮球、足球、排球等对抗性激烈的活动时,要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参加体育活动前不可吃得过饱或者过多饮水;剧烈运动后,不要马上大量饮水、吃冷饮,也不要立即洗冷水澡。秋冬季运动后还应增加衣服、注意保暖。

6、教育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2)、学生学会辩认食品的QS标志,不购买食用三无食品饮品。不食用过期变质食品。

(3)、学校要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贮存等过程的卫生工作,防止食品源污染及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4)、各校要加强饮用水源的管理。

(5)、饮管人员必须要有健康证才能上班。

(6)、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等有害昆虫。

(7)、生吃瓜果要洗净,不喝生水,不随意食用野菌、野菜、野果,以防中毒。严禁偷吃农户树上果、地中瓜,谨防防虫害药中毒。

(8)、出现食物中毒后,应尽快消除毒物,立即上报,迅速送医院救治。

7、教育学生传染病的防治

(1)、生病(如发烧、头痛、呕吐、腹泻),要向家长、老师报告,到医院治疗,不要隐瞒病情,延误治疗时间,以免加重病情,发生危险。对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加强个人卫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3)、加强体育锻炼,合理安排生活作息时间,提高免疫能力。

(4)、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体格检查,不与传染病员接触,积极参加预防,服用预防药,并自觉接受疫苗注射。

8、教育学生住宿生安全

(1)、住校学生要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寝室管理人员的指导,按时作息。

(2)、不准将火源(如火柴、打火机)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以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寝室

(3)、不准在寝室内违章用电,烧电炉,使用烤火器等。

(4)、因事因病夜晚不归,要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人员请假,并征得许可。

(5)、不得将外人带入寝室住宿。

(6)、不准将衣服、洗脸巾晾晒在电线或日光灯上。

(7)、不准在寝室内焚烧废纸杂物。

(8)、住上铺的要慢慢上下,不准将床摇晃,不准跨越相邻床位,不准站立或坐在床沿将脚掉下穿脱衣服,不准将身体伸出窗外,不准用手接触吊扇,顶棚等。

(9)、住上下铺床的学生,不准在床上做剧烈的体育活动,以避免造成伤亡事故

(10)、要保持室内清洁、干燥,不准将剩饭菜、洗脚水、洗脸水等倒在室内。

(11)、是要关好寝室门。

(12)、是原则上不准学生在校外租(借)房中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学生家长向学校申请并经许可,且家长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加强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中学生安全管理与安全训练。教师和家长不仅要培养他们独自应付环境、适应环境的能力,还要特别重视启发和诱导他们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以及不安全的后果。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班主任同任课教师、学生及其家长都要常抓不懈,这样,才能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比如请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言行及情绪,发现学生有反常的情绪或异常行为要及时同班主任“会诊”并“对症下药”;要求学生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对言行、情绪异常的要找学生了解情况并告之家长,共同“医治” 心理创伤;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要把班级发现的诸如门窗、床铺、水、电路、室内地板、天花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同校总务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并及时进行排除。

篇5:在校学生安全保证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保证书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保证书具有誓言性的特征。一起来参考保证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在校学生安全保证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校学生安全保证书1

1、已告知家长本人留宿事宜并经家长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饭锅、“热得快”、电水壶、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毯、个人小风扇、小台灯以及未经学校批准使用的其它电器不私接电源和乱拉电线。

3、不在宿舍内存放、使用各种火源:蜡烛、酒精炉、煤炉、木炭火锅、液化气灶具以及其它种类火源宿舍内不挂布帘和床、墙帷子。

4、宿舍内使用微机原则上每宿舍不超过2台,使用微机时,严格遵守《学生宿舍自备微机协议》中的有关规定,不通过微机观看任何带有反动、*秽等不健康内容的文字、图片、图象或影碟等。

5、不随意出入异性学生公寓、宿舍内不留宿异性

6、不晚归,未经学院(部)负责联系人许可,不准在外留宿。

7、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许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吸烟。

9、不在宿舍区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10、不参加任何性质的传销活动

如果本人在假期在校住宿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本人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造成伤害事故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本保证书一式三份学校、学院(部)、学生个人各一份。

在校学生安全保证书2

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平安,维护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珍爱生命,不断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二、在校外行走时不追车、爬车、抓车;不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做到自行车铃、闸、锁齐全,穿越关中环线时一定要注意安全,路途中坚决做到“一躲避、二靠边、三观望、四通过”的原则。坚决拒坐“三轮车、三无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规范的车辆

三、注意饮食安全,不吃变质瓜果和食物,不乱吃零食,不乱喝饮料,不在无卫生保证的摊点就餐。

四、不私拉电线、电器;不带手机到学校,不在教室充电。

五、不攀爬校墙、宿舍、教室及树木等;不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六、不逃学、旷课;有事必须当面向班主任,由班主任写请假条经过门卫同意方可离校;不进入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七、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在外逗留或夜不归宿。

八、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严守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奔跑、不推搡”的原则。

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酒,不染发,不穿奇装异服,着装整齐,在教室不穿拖鞋、背心。

十、正确处理同学关系包括男女同学之间的关系,不打架斗殴,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十一、不私自动别人的物品;不勒索、盗窃、损毁他人财物。

十二、不到水库游泳钓鱼,发现学生私自到水库游泳钓鱼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以上内容已交家长审阅并同意签名,若自己发生不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班级:

学生

家长签名:

在校学生安全保证书3

学生家长

为确保您的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正常有序进行,充分保障您的孩子人生安全不受到任何伤害,明确学校与学生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现要求您及您的孩子做好如下事宜:

一、安全责任:

1.每学年秋季开学按时交纳规定数目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每学年保费不少于40元),原则上不按学校规定交纳此项保险的学生不得入学注册。

2.学生在校期间应该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如有事情必须外出的应该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在获得班主任批准后,持请假条向宿舍管理员进行登记,出校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请假条,方可离校。严禁擅自外出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劝退。

3.住宿生应该按学校有关宿舍管理制度及宿舍管理员的要求,按时作息,不得在宿舍及楼道内大声喧哗,不得寻衅滋事,不得吸烟酗酒;做到行为自律,杜绝小偷小摸行为,更不得有向学生讨要财物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出现,否则视其行为的严重程度作出处理,其后果自行负担。

4.住宿生在宿舍休息时间内,应该自觉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干净,服从宿舍管理员及室长的要求,坚持日日搞好个人及环境卫生。

5.学生就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不得出现混抢行为,也不得与伙食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如有意见应按正常渠道进行反映问题。

二、学生要求: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做到按时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得出现拒交作业现象。

2.学生不得无故离校,如发现三次以上无故不到校的行为,学校会作出令其退学。

3.争做文明学生,做到尊师重教,不得出现打架斗殴行为,如情节严重学校将会勒令其退学。

4.按时向班主任交纳各项费用,对不合理收费有权拒交。对于学校正常收费不按时交纳或拒交的学校将会建议其转学。

5.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其应享受的各项政策性补助、补贴、支助一概全免。

三、升留级规定

1.学生家长应及时监督孩子按时完成学业,尽到家长监护职责。

2.学生学习成绩出现下降时,应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点查明成绩下降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3.为了您孩子的前途着想,如成绩不理想时应听从班主任建议,采取留级或转学手段。

学生家长XX

篇6:学生在校学习保证书

保证书

****学校是***最好的学校,我能在这儿上学,也是我的骄傲。为了不浪费爸爸、妈妈辛辛苦苦劳动赚来的钱。我保证我会改变以前不好的习惯,努力学习。

1、 保证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做好课堂记录,把老师上课讲的重点都记录下来,积极争取发言。

2、 课间不在教室和同学追跑,准备好下节课要用的.书本、文具。

3、 注意平时的礼貌,见到老师主动问好,

多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完成老师安排的任务,担负责任。

4、 做作业要仔细看题,决不能粗心、马虎,减少不必要的错误。作业错误要及时订正,如果有不懂,一定要及时问老师。作业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都要按时完成,不拖拉。

5、 努力学习提高成绩,争取考试各门成绩在**分以上。

6、 认真眼保健操,保护好自己最重要的眼睛。

7、 和同学之间不打闹,友好相处。

篇7:学生在校安全保证书

报 考 指 南

——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1、什么是检验/计量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指通过政府认定的鉴定机构的考核鉴定,具备从事食品/化学化工产品/材料成分等检验或计量工作的上岗资格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用途是什么?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具有从事某一职业必备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文凭的差别是什么?

学历文凭,是知识的体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职业技能的体现。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单位是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5、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机构是哪里?具有什么样的权威性?

鉴定机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已鉴定如北京现代、首钢、伊利、蒙牛等的检验、计量人员,已经合作鉴定院校包括四川大学、长春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

中心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是目前国内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唯一的、最权威的证书,不受区域限制,无年审。

6、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检验/计量岗位的类别都有哪些?什么专业适合报考

检验岗位:食品检验、化学检验材料成分检验材料理性检验、产品安全性能检验、产品可靠性能检验、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纺织纤维检验

计量:衡器计量、长度计量、热工计量、电器计量、化学计量、容量计量、声学计量、光学计量、电离辐射、硬度测力计量。

适合报考专业:见附件1。

7、国家检验/计量职业资格证书持有者的就业、发展前景如何?

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增加学生就业机会,提高学校就业率。按照国家法规要求,检验/计量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类似于教师必须有教师资格证),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毕业后可以直接上岗,减轻企业压力,更容易获取企业青睐。学生可以跨专业考证,譬如化学专业考取食品检验员证,就能够去食品企业工作,从而拓宽了就业渠道。

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是目前国内唯一的最权威的证书,中英文版本,不受区域限制(全国通用),无年审,按照国际劳动互换协议,该职业资格证被世界上90多个国家认可,有利于学生毕业后出国发展。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工作后的工资是挂钩的。学生现在报考高级检验员,工作后就可以考取技师和高级技师,利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

8、在校学生怎样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1)确认个人符合申报的等级。在校大学生可以直接报考高级检验员。(2)领取考核教材,进行考前自学,参加考前培训班。教材统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认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培训内容包括以质量技术监督基础为主。

(3)考核:考核以书面形式开卷进行,分数超过70分为考核合格。监考人员由国家级考评员担任。考核不合格者免费参加一次补考及下一期培训班。(4)学员准备材料2寸彩色照片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后填写本人姓名),一寸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者用户口本复印件代替);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报名时获取)。

9、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的费用多少?

企业人员收费标准为830元,在校学生学生证缴纳费用为:700元。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核费、邮寄费、证书注册等一切费用。

10、检验员证书样本(见附件2)附件1:检验/计量岗位说明及适宜报考专业

(1)食品检验员证:是从事QS要求的28个大类共525种食品(如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茶叶、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内包装材料检验岗位的上岗证。适合报考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茶学、食品包装与材料、食品营养与检测、化学、微生物、生物等相关专业。(2)化学检验员证:是从事煤炭、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水泥、气体、焦化、农药、油品、水处理等检验岗位上岗证。适合报考专业:化学、化工、食品、制药、生物、环境、等相关专业

(3)材料成分检验员证:是从事对钢铁、铜合金、铝合金、硅酸盐类、矿物等材料检验的上岗资格证。适合报考专业材料成分、金属与陶瓷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材料设计、材料加工与自动化、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冶金、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成形与控制工程、表面科学与工程、纳米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4)材料理性检验员证:是从事对金属、高分子等材料检验岗位的上岗资格证。适合报考专业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成分与科学、金属与陶瓷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材料设计、材料加工工程与自动化、材料腐蚀与防护、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冶金、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成形与控制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功能高分子材料、表面科学与工程、纳米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5)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员证:是从事对机电等产品的安全性能、易燃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化学毒性安全性能检验的上岗资格证。适合电子电器、机电、机械制造等相关专业

(6)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员证:是从事对仪器仪表,机电产品、元器件等的寿命平均无故障时间和可靠性能等进行测试检验的上岗资格证。适合仪器仪表、电子电器等相关专业

(7)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员证:是从事对仪器仪表等产品的机械、生物、化学、气候及电磁等环境适应性能检验的上岗资格证。适合仪器仪表、机械制造、机电、电子电气等相关专业

(8)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是从事对贵金属首饰、摆件、纪念章(卡)等饰品、钻石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各类宝玉石等检验的上岗资格证。适合地质、矿物、珠宝玉石等相关专业。(9)纺织纤维检验员证:是从事对棉、毛、麻、茧(丝)和化学纤维等检验的上岗资格证。适合服装设计、纺织等相关专业

(10)衡器计量员证:是从事对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的上岗资格证。适合专业:食品、化学、仪器仪表、工业产品等所有涉及衡器计量的专业等。

(11)长度计量员证:是从事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长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测量的上岗资格证。适合所有涉及长度计量的专业,如机械制造、建筑专业

(12)热工计量员证:是从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测、检查、校准、调整的上岗资格证。适合所有涉及温度计量的专业,如化学、食品、生物、机电等专业

(13)电器计量员证:是从事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电能、电信号、脉冲、电磁、磁透、磁感应、磁性材料、时间频率、有线电、无线电等电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电测、校准、校验、调整及修理的上岗资格证。适合所有涉及电器计量的专业

(14)化学计量员证:是从事化工仪表、分析仪器等化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的上岗资格证。适合所有涉及化学计量如生物、化学化工、食品、机电、制造等相关专业

(15)容量计量员证:是从事计量罐、储液槽、船舶计量舱、金属及玻璃器等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的上岗资格证。适合生物、食品、化学化工等所有涉及容器等专业

(16)声学计量员证:是从事声强、声压、声功率、听力、水声等声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的上岗资格证。

(17)光学计量员证:是从事光辐射、光度、色度等光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的上岗资格证。

(18)电离辐射计量员证:是从事测量电离辐射剂量、放射性活度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的上岗资格证。

(19)硬度测力计量员证:是从事硬度计、测力仪器、测力传感器、材料试验机等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的上岗资格证。

篇8:对大学生在校外上网安全的思考

关键词:大学生,校外网吧,上网安全,建议

了解学生在校外网吧上网的真实情况, 我对本学院124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大学生每天用于上网的时间、上网地点和上网的内容。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4份, 回收124分, 有效回收率100%。

一、调查结果

(一) 上网时间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每天上网时间在5小时以下的有56人, 占45.16%;5—8小时的有19人, 占15.32%;8—10小时的有16人, 占12.90%;10小时以上的有30人, 占24.19%;没上过网只有3人, 占2.42%。

(二) 在上网地点

在上网地点上, 除了3名没上过网的学生外, 其他同学都有到校外网吧上过网的经历。其中52.42%经常到网吧上网。

(三) 上网的内容

大学生上网的主要内容进行调查发现:上网查资料者有52人, 占41.94%;接收邮件者有16人, 占12.9%;玩游戏者有26人, 占20.97%;猎奇者有11人, 占8.87%;瞎玩者有45人, 占36.29%。

二、结果分析

由以上调查结果发现几乎全部学生都有在校外网吧上网的经历, 网络正成为大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本次调查97.58%的学生都不同程度地上过网。网络确实给大学生带来了便利, 如利用网络查资料、接收电子邮件等。网络传播信息的快捷性和内容的丰富性满足了大学生的求知需求。

然而由于大学生在校外网吧上网几乎无人监管, 一些大学生长时间无节制地上网, 如在本次调查中每天上网时间超过8小时的占37.09%。再者, 在网吧里他们大多进行与学习、工作无关的活动, 如仅玩网络游戏者就占20.97%。正如一名学生所说, 在校外网吧上网网速快、无老师监管, 上起网来更自由、更无拘无束。这样长时间地泡在网吧玩网络游戏, 不仅有损身体和心理健康, 而且影响学习, 甚至荒废学业, 更甚者引发社会难题[1]。如近年来大学生因沉迷网络无法自拔而导致的退学, 在校外网吧长时间上网猝死事件, 因上网话语不合引起的人身伤害事件等屡屡发生, 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此外在校外网吧上网学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我在与学生聊天时, 经常听学生说一些学生因在校外上网手机、钱夹被偷;部分学生在外上网与社会上人员发生摩擦导致学生受伤;校外网吧因火灾致使学生受伤、身亡的事件也是频频发生。

校外网吧都以盈利为目的, 学生在此上网安全很难得到保障。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三、几点建议

在校外网吧上网, 学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校外网吧无人监管, 更让学生容易沉迷网络, 这给学生的身体、心理、学业都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作为一线学生作者, 我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 除了平时利用一切机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以外, 在学校层面上, 还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 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把学生注意力吸引到校园文化活动中来。

校园文化在当今高等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能够唤起激发青年学生激情, 唤起青年一代高尚的、独立的人格追求和高尚的道德追求[2]。首先, 学生社团活动, 诸如体育竞技比赛、登山、游泳不仅能训练体能、增强体质, 而且对培养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坚韧不拔的意志力、拼搏精神, 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与方式。其次, 通过各种各样的文艺、体育、军训理论探讨, 学术报告, 营造一种生机勃勃、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学子们置身于这种环境之中, 受这种精神的熏陶, 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久而久之, 就会成为一个有知识、有教养、有进取精神, 有良好气质、天天向上的人。

举办活动应注意参与性原则, 多举办一些同学们都能参与的活动如周末舞会和节日电影等。大学生上网以周末和节假日居多[3]。如在周末和节假日举办一些丰富多彩的, 大众参与的校园文化活动, 尽量发掘校园生活中的各种乐趣, 让大学生脱离机器的束缚, 不再被困网中。如长时间上网对人身体伤害很大, 每周末举办一场舞会不仅能转移学生周末上网的注意力, 而且能让学生锻炼身体, 舞会对于渴望交友的大学生也是一个机会。根据不同节日, 为学生放一场有关内容的电影。如世界住房日, 放一些与当今人类居住环境、条件, 以及大学生非常乐于关注的房价走势, 由房地产引起的泡沫经济、次贷危机等相关的纪录片;中秋节, 可以放一些与中秋节有关的片子, 让学生感受这个从古代走来, 流传至今的节日风俗, 清晰地看到古代人民社会生活的精彩画面和节日氛围。这些不仅能使学生受到教育, 而且能使学生注意力从网络中脱离出来。

校园文化生活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产生着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 而这种影响往往是任何课程所无法比拟的。健康、向上、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对学生的品性形成具有渗透性、持久性和选择性, 对于提高学生人文道德素养, 拓宽视野, 培养世纪人才具有深远意义

(二) 加强校园网络建设, 把上网学生吸引到校园来。

对于学生上网, 学校要给予引导, 而非堵截。应在校内给大学生提供上网场所, 否则学生只能到校外网吧去, 在校外上网不仅学生的安全不能得到保障, 而且校外网吧无人监管, 学生很容易沉迷于网络。

目前各大学几乎都有计算中心, 但由于计算机更新慢、网速慢等原因, 学生都不愿意去, 形同虚设。因此学校应加强校园网络中心建设, 进一步改革校园媒体管理体制, 加大对网络中心人力物力的投入, 注重计算机的更新换代, 提高网速, 改善网络中心环境, 把学生吸引到校内上网。为使学生少接触黄色、暴力等负面信息, 健康利用网络, 对校园网我们可以安装过滤器滤掉那些不健康、低俗的内容。此外, 高校应建立一支以专职管理工作队伍为主导, 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为主体, 以学生骨干为重点, 以学生社团为补充的管理队伍。在加强技术管理的同时, 着重加强网络舆论引导、网络监管、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评论等, 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强大合力, 还学生一片健康的上网空间

此外, 校园网络中心不应以盈利为目的, 而应以服务学生为目的。所以校园网络中心应以低于校外网吧的价格吸引学生到校园上网。这样不仅能为学生节俭开支, 而且学生的安全也能得到保障, 再者也能增加学校的收入, 这些收入还可用于电脑的更新换代。

另外对于目前学校网络中心管理滞后的现象, 高校要进一步改革校园网络管理体制, 如网络中心可以承包给懂网络的老师。承包者每年向学校交足租金, 剩下的可以归承包者所有, 这将大大调动师生参与校园网建设的积极性, 同时也减轻学校对于校园网络中心管理的压力和对学生在校外上网安全的压力。

参考文献

[1]牛婷婷.网络时代应对大学生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J].科教文汇, 2010, No.20:71, 87.

[2]http://baike.baidu.com/view/40820.htm[OL].

篇9:学生在校安全保证书

关键词】支教;法律地位;安全责任;救济模式

一、支教活动各主体及其法律地位的分析

1、高等学校在支教活动中的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学理上有不同的定义,具有多重身份,归结其原因,在于高校在法律主体中扮演的角色不同,因而高校作为不同性质的行为主体所作出的行为要根据其扮演的不同角色来进行分析。

本文主要以行政法和民法为出发点,探究高校的法律地位。大学支教活动是指高等学校的学生利用假期对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的学生进行短期教育的一项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该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发起,全国各在其指导下组织各高校的学生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下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十四的规定,高等学校被赋予了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权利,支教活动在高校属于实践教学活动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一般计算学分,是大学生取得学位证书的条件之一。从这个层面上说,学生有服从安排的义务,否则学校有不予颁发学位证书的权利。因此,高等学校的实践教学活动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高等学校是支教活动的发起者,在其中具有重要的行政性的法律地位。

同时,高等学校在支教活动中的也扮演者民事性的法律地位。《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一定条件下,该条适用于大学生在参与高等学校组织的教学活动时发生的安全问题。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高校应当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组织学生参与其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时,应当尽到对其科学管理和提供必要帮助的义务,从而保障大学生的权益,如果没有履行相应义务,应当承担民法上的过错责任。

2、受支教学校的特殊法律地位

教育法》第二十条规定了设立学校的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支教活动期间,大学生担任教师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教学场所的设施、设备并不完善,也没有教学的资金以及经费来源,因此受支教学校很难称得上是法律上的“学校”。发生事故也难以适用《处理办法》《教育法》等有关学校承担学生安全事故的条款。此时受支教的学校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从而出现没有对这种法律关系进行规范的漏洞

3、支教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地位

教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支教活动往往发生在落后、偏远以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则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利对其进行组织和监管。即该教育行政部门有权利为受支教学校和支教团体进行对接和接洽,有权拒绝部分不合格高校支教团体的支教申请,也应当为支教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以及必要的经费予以支持。由此,支教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行政主体统筹本地区的支教活动

4、大学生的双重法律地位

大学生在支教活动中往往扮演双重的法律角色。一方面,大学生与高等学校具有密切联系,在高等学校的组织下参与支教活动。根据与支教活动联系最为密切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我们能够明确的是:大学生受高等学校的教育与管理,同时享有受获得指引、支持权以及安全权。即大学生在支教活动期间接受高校的统一管理,同时享有接受来自高校在支教方面的指引、支持和帮助的权利,以及接受高校为保护其安全而采取的一切措施的权利。另一方面,大学生去当地支教时,成为支教活动的组织者,是受支教对象人身安全最直接的保障者。不过,大学生不能担任受支教学校的老师、也不是承担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的主体,其权利义务与真正的学校相比具有完整性。但是,大学生在组织支教活动时必须课以一定的义务来保障支教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例如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等。因此,本文认为,为保护受支教对象的人身安全,大学生在受支教学校应当承担能力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组织合理的教学活动

二、保障支教活动安全有序发展的法律建议

1、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部门规章

有关支教活动的相关立法,我国在现阶段的教育行政领域尚未规定。根据《立法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教活动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可以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有关支教安全的部门规章,从而对支教期间保障人身安全等事项做出规定。值得一提的是,在立法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台湾相对完善的教育法律制度,可以规定支教活动的法定程序以及支教期间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从而使支教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有法可依,为支教安全提供明确的依据。

目前支教审批流程多样化,没有一套统一的模式,实践中多出现无人监管或者监管没有依据的情况。若要受支教对象的人身安全得到教育行政部门的保护,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和监管;若要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得到高等学校的救济,需要高等学校代表大学生出具推荐函用以证明同意和支持大学生去支教地区支教。因此,将支教审批流程通过部门规章确定有助于支教安全责任的承担。

2、构建支教活动的权利救济模式

从上文可以看出,要使支教活动能够获得高校、受支教学校和支教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保障,必须明确支教活动的救济途径支教期间的权利救济,主要是对受支教学生以及大学生的人身权利的救济。针对受支教对象的人身安全,主要是基于支教活动没有发生在正常的教学期间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本文认为,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一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管辖区域内的学校与高等学校支教团体进行支教活动,就默示承担支教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责任。但是如果一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责任会降低其对参与支教活动的积极性。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穷尽他人承担责任可能时,对受支教对象的人身伤害的损害进行补偿。其次,大学支教团体去支教地区进行支教,成为支教活动的直接管理者,参与组织教学活动,但是不能依据此而认为其具备与学校同样的法律人格,承担与学校在教学期间相同的责任。本文认为,尽管大学生都为成年人,但其不可能像学校一样有能力尽到“最大注意义务”,大学生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来承担责任。即,如果大学生在组织受支教对象开展教学活动时,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支教对象的人身伤害时,应当对安全事故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仍没能避免事故发生的,则按照公平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补偿。最后,支教活动所在的学校也应当课以一定的义务。由于支教活动是在当地学校与大学支教团体之间产生的,当地学校有义务保障支教活动期间教学设施的安全以及对支教团体进行指导,并为支教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果由于受支教学校的过错而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受支教学校应承担过错责任。

针对大学生的人身安全,高等学校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即高等学校在组织大学生进行支教活动时,应当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根据《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学校应当给予学生一定的安全教育,并提供相应帮助。例如对支教学生进行安全应急培训。如果没有尽到义务从而发生大学生伤害的,高等学校应当赔偿大学生的人身损害。(如果发生第三人侵权的事件,则按照一般侵权理论来讨论即可。)

3、建立支教活动专门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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