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检查企业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认真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的隐患,从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隐患整改、责任分工及要求。
1.3 本制度适应于企业内各单位。
2、总则
2.1 安全生产检查依据“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2.2 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一般按检查的目的、要求、阶段、对象不同,分为经常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 2.2.1经常性检查是指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班组管理者、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日查、周查和月查。主要包括:巡逻检查、岗位检查、相互检查和重点检查。
2.2.2专业检查是根据企业特点,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某项专业范围的设备、操作、管理进行检查。 2.2.3定期检查是企业或主管部门组织的按规定的日程和规定的周期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企业内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业检查。
3、职责
3.1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负责审查安全检查计划,督促重大隐患整改。
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检查表。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验证整改效果。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检查。负责对检查结果实施考评。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设施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设备设施隐患的整改工作。
3.4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专业检查表,参与专业检查和定期检查,负责仓库系统隐患的整改工作。
3.5保卫部门负责制定防火、防爆安全专业检查表,组织防火和消防器材专业检查。参与定期检查,负责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验证整改效果。
3.6工会参与定期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7生产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经常性检查,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隐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
4、经常性安全检查 4.1 检查范围
4.1.1 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4.1.2 危险源:按照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划定的重大、重要和一般等三级危险源。 4.2 管理要求 4.2.1 操作者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应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4.2.2 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天对本班组内4.1.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还应利用班前会、班后会及安全活动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班组成员进行互相检查,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3 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每天对本车间内4.1.1的内容进行日常检查,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4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员每天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填写日常检查记录,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解决不了要向上级报告。 4.2.5 危险源检查:班组每天一次,车间每周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天一至二次。各级均要认真填写危险源检查记录。
5、专业检查
5.1 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突出一项专业或一项综合工作。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执行。特殊情况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审批后执行。
5.2 专项检查应由安技部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表》(编制办法见本制度第8节)按照表列项目进行检查,检查前要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检查表内容。
5.3 专业检查中发现违章,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不能立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达整改通知单。检查结束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收集检查中的各种资料,编写检查报告,报主管生产安全的副厂长,同时通报企业所有单位,按规定实施考核。
6、定期检查 6.1 检查时间
6.1.1 各单位应于每年“五一”、“十一”前二周结束自查。 6.1.2 安全管理部门在上述单位自查结束后对各单位进行复查或抽查。 6.2 检查内容
6.2.1 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是不是很强。有无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即查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
6.2.2 查制度: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在生产活动中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有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6.2.3 查纪律:查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2.4 查领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6.2.5 查隐患: 设备设施、工艺设备、厂房建筑,作业环境等的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6.3 检查方法及要求
6.3.1 各单位要充分发动一线班组员工,认真开展车间和班组群众性自查和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6.3.2 各单位要在一线班组员工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按分管项目认真进行重点检查,并组织落实整改。
6.3.3 各单位职能部门应对各车间班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落实查出隐患的整改。
6.3.4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的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委会对重大隐患及时协调整改。
7、隐患整改
7.1 对查出的隐患,各级、各部门应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建立台帐。
7.2 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原则上必须立即安排整改,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个人不推到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厂部、厂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整改到位;对一些较大和整改有难度的隐患要及时列入计划整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进度,并及时对口上报有关责任部门,以便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确保人员和设备设施安全。
7.3 对于因物质技术条件的限制,暂时无力解决的隐患,除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外,应列入安措计划进行解决。
7.4 隐患整改完成后,由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下发单位(人员)进行验证,签署意见后归档。
8、安全检查表的编制 8.1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1)有关规程、规范、规定、标准与手册;
(2)国内外事故信息;
(3)本单位的经验。
8.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程序与办法
(1)以人、机、物、管理和环境因素分析;以检查目的为研究对象,从安全观点出发,从“人-机-物-管理-环境”系统出发,编写检查要点。
8.3 编制安全检查表应注意的问题
(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过程,实质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系统化的过程,为此,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安全员深入现场共同编辑。
(2)按隐患要求列出的检查项目应齐全、具体、明确,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3)避免重复,尽可能将同类性质的问题列在一起,系统地列出问题或状态,另外应规定检查方法,并有合格标准。
(4)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各有侧重,是不宜通用的。如专业检查表与日常检查表要加以区分,专业检查表应详细,而日常检查表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5)危险性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发生的事故之前就被发现。
(6)编制“安全检查表”应将安全系统工程中的事故性分析、事件性分析、危险性预先分析和可操作性研究等方法结合进行,把一些基本事件列入检查项目中。
9、考核 凡未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未按期整改隐患或整改部到位的单位及部门。按公司《通用制度》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进行处理。
10、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指挥中心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2013年4月12日
第二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况确定。
第五条 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 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 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第八条 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第九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况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 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 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 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 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 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 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况,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况。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况。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4、坚持查改结合。通过检查的手段,达到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
第二十条 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责任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 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 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 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时搞好复查工作。
对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检查部门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第三篇: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车间是企业的主要生产场所,车间的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疏忽大意。同时,对不安全行为更应“从严”,“强化”,控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不安全行为降低到最低几率,才能做到预测预防,从而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1. 作业环境
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 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 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 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 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 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2.2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 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第四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十分重要,是首先要注意的。
一是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生产作业场所以及生产物料的存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的设备、设施和危险化学品专用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和隔离操作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通讯和报警装置是否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是否安全可靠,生产装置与储存设施的周边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事故救援器材、设备是否齐备、完好。
二是查人的行为是否安全。检查有否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大的生产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危险作业有否执行审批程序等。
三是查安全管理是否完善。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是否使职工安全素质得到提高,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实施安全技术与措施计划是否落实,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了注册登记和取得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处置的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装置是否按要求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方案予以落实,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运输、装卸、出入库核查登记和剧毒化学品产量、流向、储量与销售记录,以及仓储保管与收发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演练。
不同的对象、内容和生产管理模式决定检查形式
1、生产岗位日常检查。生产岗位工人每天操作前,对自己岗位进行自检,确认安全才操作,以检查物的状况是否安全为主,主要有:(1)设备状态是否完好、安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可靠。(3)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操作要求是否明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解决后才作业,如自己无法处理或无把握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待问题解决后才可作业。
2、安全人员日常巡查。各级领导、安全员等安全管理人员每日深入生产现场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有:(1)作业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2)生产工人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违纪行为。(3)协助生产岗位的工人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3、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从检查范围讲,包括公司对各部门进行检查和部门对本部门各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周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公司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部门检查每周一次。公司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是以公司和部门负责人为主,安全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参加组成检查组,按事先制定的检查计划进行,主要是检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以查管理为主。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领导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工作,行动上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查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隐患整改等)开展情况,查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有否组织演练。同时也对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主要危险源,安全生产要害部位的安全状况要重点检查。检查应按事前制定好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出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发出整改通知,规定整改内容、期限和赍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组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同时根据检查所了解到的情况评估分厂、车间的安全状况,研究改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车间对班组的检查也基本是这样。
4、专业综合性安全检查。有些检查其内容专业技术性很强,需由懂得这方面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比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电气设备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这类检查往往还要依靠一些专业仪器来进行,检查的项目、内容一般是由相应的安全技术法规、安全标准作了规定的,这些法规、标准是专业安全检查的依据和安全评判的依据。专业安全检查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结合定期综合性检查进行。
5、季节性安全检查。不同季节的气候条件会给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比如春季潮湿气候会使电气绝缘性能下降而导致触电、漏电起火、绝缘击穿短路等事故;夏季高温气候易发生中暑;秋冬季节风高物燥易发生火灾;雷雨季节易发生雷击事故。季节性检查是检查防止不利气候因素导致事故的预防措施是否落实,如雷雨季节将到前,检查防雷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夏季检查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等。
6、日常巡查。事故主要发生在生产岗位上,生产岗位日常检查和安全人员日常巡查其检查周期短、检查面广.能够很及时的发现生产岗位上的不安全问题,对预防事故有很重要的作用,要认真做好。 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检查要想取得实际效果,不流于形式,必须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首先,要明确检查职责。安全检查的面广、内容多,专业性强,有不同的检查主体和检查周期,如果职责不清检查工作就难落实。要通过制度明确规定各项检查的责任人。
其次,检查要有计划,具体规定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项目、内容、时间和检查人员,这样才能保证检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漏检。检查计划由检查的组织者制定,检查的具体项目、内容、要求、方法等专业技术方面的内容应先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时对照检查表逐项检查,作出检查纪录,保证了检查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避免了漏检。检查人员要熟悉业务,在现场检查中能识别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并掌握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三,要做好检查后的整改和分析总结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和记录。要根据检查所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评估,以便对总体的安全状况、事故预防能力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制定进一步改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的具体措施。
第五篇: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项目
附件
()安监管责改字()第()号
一、台帐资料
1、未能提供相关营业执照。
2、未能提供相关许可证照(危化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非煤矿山□)。
3、未能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电工□、焊工□、司炉工□、厂内机动车□、危化品从业人员□、制冷操作工□、登高架子工操作证□、起重设备操作工□、爆破作业工□)。
4、未能提供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5、未能提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或未参加再教育培训。
6、未能提供安全主任证书或未参加再教育培训。
7、未能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资料。
8、未能提供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或未年检。
9、未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0、未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未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2、未制定机器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上墙上架。
13、未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
14、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5、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6、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17、未能提供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
二、现场情况
⑴消防:①消防栓、灭火器未保持应急状态(输水带、保护箱完好,不堵塞,灭火器不失效)②安全通道不符合设计要求(货物堆放有序、划线、畅通不堵塞)、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指示标志、应急灯)、安全门不符合设计要求(耐火材料、朝外开)、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危化品仓库、“二合一”、“三合一”现象)。
⑵用电:①电线拉接违规(乱拉乱接、破损、浮拉浮接)②开关不符合设计要求(保护盖完好、是否违规安装在可燃材料、是否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防漏电装置)③电箱不符合设计要求④电房不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垫、安全工具、挡鼠板)。
⑶劳保用品:①没有合格证②没有标明正确使用情况。
⑷瓶装气体:①储存条件不符规(通风、降温、防火措施、分类储放)②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要求(氧气和乙炔瓶稳固直立、间距不少于5米,离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
⑸特种作业:①上岗证(无证或证照过期)②安全防护用品不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鞋)。
⑹机器设备:①危险部位防护措施不足(高温、高速运转、尖角突出)②未见有接地保护装置③未见有操作规程④未见有检查维护记录。 ⑺危化品仓库:①安全距离不符规②防火防爆不符规、未见通风降温措施③没有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④没有警示标志⑤未见物品进出登记。
⑻①临边、井洞口防护(没有防护或者防护不全)②未见危险场所、部位及设备警示标志③生产车间通风、采光、噪音条件不符规(粉尘、噪音检测报告)④物料乱堆放(混乱无序或过高)。
⑼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灭火器材数量配置不足。个别灭火器失效。部分应急灯未处于应急状态。
用电线路拉接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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