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罐区管理制度

关键词: 炼化 储罐 罐区 事故

仓储罐区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1:仓储罐区管理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它物资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仓库、罐区及各类物品的储存安全和职工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大、小仓库、罐区及临时存放点的安全管理,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规定

第二章 通用要求

第三条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物品入库、发货、日常维护管理以及防火、防洪(汛)、防垮塌、防盗等工作。

第四条 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必须熟悉本岗位储存物资的性质、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危险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施,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仓库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具体规定执行企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第五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消防器材,其数量、种类及放置地点须经消防部门和技安部门同意,并根据情况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要指定专人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

第六条 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七条 仓库、罐区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生产部每年组织进行二次全面的检测维护,避免失效。

第八条 仓库、罐区内部和危险品仓库、罐区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有杂草、垃圾及其它易燃物品存积,以防引火灾。仓库、罐区确需进行检修施工时,要制定检修施工方案

第九条 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

第十条 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第三章 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

第十二条 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必须按品名、规格、质量、数量与入库单核对,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检查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十三条 物品出库时,必须按凭证核实品名、质量、数量,按规定操作程序发货,确保无误,避免产生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 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门窗一律向外开,必要时应安装通风设备,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第十五条 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第十六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应使用相适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第十七条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十八条 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

第四章 储罐区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确保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阻火器、呼吸阀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第二十条 丙烯储罐,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丙烯罐区应设置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栓、消防水炮。

第二十一条 储罐内区,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篇2:仓储罐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发送等环节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一般规定

1、罐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2、罐区实施封闭化管理,执行24小时值班制。

3、罐区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门卫制度物料装卸、发送操作确认制度

4、罐区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危险作业等应分别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罐区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二.人员进入罐区管理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罐区

2、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罐区应履行登记方可进入。

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罐区除由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人员带领外,其他应办理手续,并由罐区有关人员陪同。

4、罐区防火堤内、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人员进入须触摸消除人体静电装置。

三、机动车辆进入罐区管理

1、进入罐区机动车辆须在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的灭火器材罐区员工的摩托车须在熄火后,方可进入。

2、外来机动车辆装、卸完物料后,不准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

3、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四、防火防爆罐区须设置安全周知牌、安全警示牌及应急救援箱,罐区进出口、装卸作业区、泵房、消防泵房、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罐区检维修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2、罐区设置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3、罐区防火堤应符合要求,并应承受容纳物料的静压力且不渗漏,管道穿过处应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

4、罐区内卫生区杂草要定期清除,严禁存放干杂草和堆放杂物、垃圾。

5、罐区围墙外30米内严禁焚烧、杂草和垃圾

五、设备设施管理

1、罐区设备设施应根据“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2、建立健全设备设施技术和管理档案,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维护计划等。

3、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储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储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3、储罐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应根据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4、罐体应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5、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物料、6、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7、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七、泵

1、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2、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

3、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防护罩。

4、新安装的泵和大修后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管道

5、罐区雨水沟排水阀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八、消防管理、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2、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3、罐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4、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6、罐区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7、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应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和消防器材配置图。

9、消防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10、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

11、消防泵阀门应标识明显,启闭灵活。、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装卸作业

九、装卸准备、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填写装卸作业确认表。

2、认真核对车号、物料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物料跑、溢、混等事故。

5、储罐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物料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6、汽车槽车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尺、测温、取样前,须接好接地线并静置15 min以上,方可进行作业

7、卸易燃易爆物料完成,均应静置2min以上,方可提起鹤管;汽车槽车装物料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8、汽车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槽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9、汽车槽车装卸应有防静电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0、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1、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

12、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十、考核

1、罐区的岗位人员不熟悉本岗位所接触危险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及防护知识,不会使用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考核一次罚款100-500元。

篇3:仓储罐区管理制度

1 罐区概况

厦门某仓储企业的储罐区内主要储存品种有汽油﹑柴油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简称DOP),储存物品均不溶于水。罐区总储量40600m3,占地面积17999.98m2。罐区内设置储罐共10台,储罐容积、储量、大小及储罐型式见表1,罐区平面布置如图1。

/m3

2 设计规范的选择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的总则中明确提出,《建规》不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建筑防火设计,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应按专门规定执行。专门规定中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修订,以下简称《石化规》)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两规范均规定了液体罐区的布置、消防设施及系统参数的选用,本罐区既有油品罐也有化学品储罐,按哪个规范执行,笔者认为要参考多个条件来选择,例如仓储罐区的性质是独立运营的仓储公司还是企业附属的仓储工程,仓储物料的性质是油品还是化工品等等。对于此项目化学品储量仅占总储量8.8%,因此按《石油库设计规范》设计,当地消防部门也认可按此规范执行。

《石油库设计规范》第12.1.3条规定,地上式固定顶油罐、内浮顶油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或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从目前使用情况看,低倍数泡沫由于泡沫发泡倍数小,泡沫的密度大,灭火时泡沫基本上不随燃烧产生的热气流上升,且稳定性高于中倍数泡沫液,适用于扑救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因此储罐区泡沫灭火系统多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故本工程按《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以下简称《低倍数泡沫规范》)设计泡沫灭火系统。

3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泡沫液泵、泡沫混合液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组成。系统设计如图2。

3.1 泡沫系统型式选择

储罐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备安装方式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三类。移动式灭火系统就是在储罐上不安装固定灭火设备,火灾时完全靠移动灭火力量扑救火灾。投资小,设备利用率高,维护管理较简单,但仅适合用于总储量和单罐容量都较小的罐区。固定式灭火系统具有固定的完整的消防设施和可靠、充足的水源。固定式灭火系统与移动式灭火系统相比,具有启动及时、安全可靠、常期处于战备状态,且操作方便及自动化程度高等优点,适合总储量或单罐容积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油罐区。《低倍数泡沫规范》也依据罐区规模、单罐体积及储存液体物性明确了各系统应用范围,本工程选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按泡沫施放方式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虽然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在油罐发生火灾时有不易被破坏的特点,但不适用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也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的储罐。本工程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方式

系统选择应注意罐区规模、单罐体积、储存液体物性和储罐型式,同时应考虑到仓储罐区储存物品的不定性工程造价,优先选择液上喷射方式

3.2 低倍数泡沫液的选择

罐区低倍数泡沫液主要有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抗溶水成膜泡沫液。蛋白泡沫液以蛋白质的水解浓缩液为基料,并含有适当的稳定、防腐、防冻等添加剂组成的起泡性液体。价格低,抗烧性强,但易氧化腐败,储存时间短,适用于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上喷射。氟蛋白泡沫液是在蛋白泡沫液中加入氟碳表面活性剂制成,使得该泡沫液除具备蛋白泡沫液的灭火性能外,还可以采用“液下喷射”的方式扑救大型非水溶性产品贮罐的火灾,其灭火速度比蛋白泡沫灭火剂快三分之一。缺点是储存时间短,相对蛋白泡沫也价格高。水成膜泡沫液是一种高效泡沫灭火剂,其特点是在油类表面上能形成一层抑制油类蒸发的防护膜,靠泡沫和防护膜的双重作用,灭火效率高、速度快、防复燃性能和封闭性能好,贮存期长,可采用“液上喷射”、“液下喷射”的方式扑救水溶性、非水溶性液体储罐火灾。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在普通水成膜泡沫液中加入是一种含有特殊生物聚合物,它的泡沫质量比普通水成膜泡沫具有更好的稳定性、耐热性、抗烧性能、封闭性能。本工程罐区内储存有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超过10%的无铅汽油,同时考虑仓储罐区储存物品的不定性和降低工程造价,本工程设计一套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选用3%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

3.3 泡沫量计算

泡沫灭火系统扑救储罐区一次火灾的泡沫混合液设计用量应按罐内用量、该罐辅助泡沫枪用量、管道剩余量三者之和最大的储罐确定。

工程以内浮顶汽油罐(带泡沫缓冲装置)为不利着火罐,根据《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第3.1.4和3.2.1条注2,含氧添加剂含量体积比,大于10%的无铅汽油,其抗溶性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0L/(min·m2)。则着火罐需泡沫混合液流量为28.3L/s,采用2个PC16空气泡沫产生器,则泡沫混合液流量为32L/s,连续供给时间为40min。扑灭流散液体火灾采用1个PQ4泡沫枪,混合液流量为4 L/s,连续供给时间为20min,则泡沫混合液总流量为36L/S,管道剩余量为6.5m3,总需泡沫混合液量为88.1m3,考虑1.3的裕度系数,抗溶性泡沫液量为3.5m3。

计算用量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罐区内最大罐不一定是最大泡沫液用量储罐,水溶性液体内浮顶储罐若没有设计泡沫缓冲装置,在喷射泡沫时,因强力的机械冲击和水溶性液体分子的极性和脱水作用,会使大量的泡沫潜入液体中湮灭而不能灭火。故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是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1二款规定的基础上增加50%,因此设计时明确水溶性液体内浮顶储罐是否设计泡沫缓冲装置很重要。对罐区内既有固定顶储罐又有水溶性液体内浮顶无泡沫缓冲装置储罐分别计算罐内泡沫混合液流量时,大者为最不利罐设计

2)罐内混合液量应实际供应混合量,通过供给强度计算出的罐内混合液流量,按罐径最少安装产生器的数量来选择泡沫产生器型号和安装数量,所选泡沫产生器总流量应不小于计算值,并以泡沫产生器的总流量作为该罐罐内泡沫混合液流量计算罐内实际供应用量。

3.4 系统加压泵选型

泡沫管采用DN150mm焊接钢管于防火堤外枝状敷设,速度v=2.12m/s,i=0.05821。系统采用水泵加压供给。泡沫加压水泵杨程H按式(1)计算:

式中,H为泡沫消防泵的扬程,MPa;∑h为系统管道的沿程压力损失与局部压力损失之和,MPa,取0.25MPa;h0为最不利点处泡沫产生装置的工作压力,MPa,取0.50MPa;hz为最不利点处泡沫产生装置与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或供水管网引入管中心线之间的静压差,MPa,取0.20MPa。

计算水泵扬程为95m,采用XBD10.5/20-30-HY消防泵3台,两用一备,单台参数如下:流量Q=20L/s,扬程h=105m,N=30kW。

3.5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选择

罐区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有压力式和平衡式两种,本着经济、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对于小于10m3可采用压力罐胶囊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该装置由泡沫液储罐和泡沫比例混合器两部分组成,具有结构紧凑、安装使用方便、维护简单、占地面积小、剩余泡沫液可以再次使用、便于系统调试和日常试验等特点,本工程选用PHZY48-55隔膜型贮罐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一套,储罐储存容积5.5m3,储存3%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泡沫液3.5m3。所选的隔膜型装置的泡沫贮罐内有一橡胶制成的隔膜,使水与泡沫液分隔开,在灭火(或设备调试试验)后剩余的昂贵的水成膜泡沫液没有与水混合而保持原质泡沫液的性能不变,可以继续使用。在泡沫比例混合装置选型上应注意配备的泡沫比例混合器型号应与所选泡沫液的混合比一致。笔者在以往的工程中发现泡沫比例混合器比例孔板与泡沫液的混合比不一致而无法保证泡沫正常发泡的情况。

4 使用效果

设计项目现已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常使用,在验收试验中,试验所得各项数据指标达到规范要求,能保证灭火的需要。本泡沫消防系统的设计及选型具有代表性,可供同行参考。

摘要:结合工程实例,针对液体危险化学品仓贮罐区泡沫灭火系统所采用的设计规范及设备参数等的选择,明确了在液体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泡沫消防设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储罐,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液,泡沫比例混合器

参考文献

[1]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S].

篇4:浅淡仓储管理

关键词】仓储管理;效率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企业对仓储管理越来越重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仓储业的发展,特别是大型公司的依赖度更高。公司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又决定仓储规模的大小和仓库的复杂程度,这就给公司的仓储管理带来了很多的挑战和困难。一公司能够有效的进行仓库管理,有效的利用仓储能够提升公司的人力、财力,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物流效率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会提高;另一方面企业成本的节约,提高资金利用率。

一、仓储管理的内容

仓库管理是对物流过程中货物的储存、保管、分拣、整理和领货等仓储作业活动进行的管理,同时运用科学的规划分析方法,提高仓储作业次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仓储功能。仓库管理是管理学的一部分,其基本要素仍然是计划、组织、实施、控制,涉及的主要对象物料和人。(1)仓库的计划管理,是对仓库的规划;仓库的规划是仓库管理的首要任务,主要目的是实现仓库的合理储存,达到仓库的最大存取效率。(2)仓库的业务管理,包括仓库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等,也是仓库的主要用途。(3)仓库的设备管理,仓库设备是为物料的存储及其作业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功能保证,所以要尽量维护设备提高使用寿命,既能保证物料的贮存,又能节约成本,提高效率。(4)仓库的安全管理,包括仓库的防火、防盗、防腐以及仓库人员的安全等。

二、公司仓库的作业管理流程

仓库活动主要服务的对象生产,用于存储生产所用原材料、贸易物料和辅助料等。在仓库中,仓储的作业管理是仓储管理的核心工作,它关系到仓储服务质量提高、成本的降低和人财物的合理利用。其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物资的验收、入库、储藏、出库、盘库等基本环节,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仓储工作的成本、质量和效率,同样也会影响生产或者物流的成本、质量和效率,因此应对仓储活动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1)物资的验收。物资的验收是对即将入库的物资进行质量、数量、包装、规格的查验,是保证入库物资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仓库管理的开始,这对企业来说十分重要,关系到以后整个环节的管理和控制。一般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仓管对数量和包装的检查;另一部分是由专业的质检员对其质量、规格的检查。验收后,把不合格的物资和合格的物资分开。对于合格的物资由质检员贴上质检合格的标签,以示合格,做好入库的准备;对于不合格的物资记录其为什么不合格,并交予采购部,联系供应商,做好退货的准备。(2)入库管理。在验收完成后,仓库管理员应对贴了合格标签的物资进行审核和办理入库手续。物资入库前,管理员还应将各物资贴上材料卡片,加以区别和管理,材料卡片应包括物资的名称、物料代码、包装数量、入库时间、型号等,如果有变动应及时的更新信息,以便于查对和管理。管理员应根据库存、物料、商品情况对库房布局进行合理规划与调整、安排,储存区域规划应尽量满足符合作业流程、减少搬运距离、减少无效工作、合理利用空间注重仓库安全。最后编制相关物资材料入库报表,并进行有效的管理。(3)物资的储存与保管。加强物资的储存保管,首先得将物资按其本身的物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好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划区分工进行不同的方法储存保管。货物标记面应面对过道,以便于查看和分拣货物,提高出库的工作效率;对不同月份进库的货物,可以采用不同颜色的标签识别,这样可以一眼就看出哪些货物超过了库存期,加强对库存的控制。仓库里面应该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仓库物资的安全保管。切实做好保卫工作,严禁任何人没有进过同意进入仓库,对来访人员做好入库登记。(4)物资的出库。物资出库是指仓库管理人员接到使用部门开立的“领用表”或者“提货单”,通过审核后将所需物资发放到需要使用的单位的各种业务活动。因出库涉及到实物的活动,所以在出库的环节上应加强制度化的管理,明确货物在转交过程的责任。要实现制度化管理流程,就要建立正规的文件和操作流程,如使用的“领用表”或者“提货单”必须是正式,且有公司使用部门的主管确认签字。

三、仓库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少标准的仓储管理体系。在我國大多数公司虽然有自己的管理体系,但是他们的管理体系存在许多的不合理和没有实施,导致仓库的管理不规范,没有达到仓库的最大使用效率。在仓储作业操作方面也存在较大的误差,这主要是因为员工没有经过规范的操作培训,而且在操作的时候主要依靠的是平时的工作经验,也导致了仓库的布局不合理、堆放不标准,增加了仓库的成本和人力的投入。(2)仓库信息系统配置低。在发达国家中,仓库配置了比较先进的仓库管理系统(WMS),能够高效的对仓库进行管理,但在中国仓储信息化管理的状况却不容乐观,很多公司目前仍然使用手工记录,工作效率极低;也不能进行有效的数据统计,导致工作上的滞后。(3)员工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仓储管理人才。发展仓储行业,既需要掌握一定专业技术人才,也需要操作人才,更需要仓储管理型人才,而我国目前这几方面的人才都很匮乏。我国高校里很少有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比较少,在少数有物流专业的学校里,也都只是进行理论性的单一学习,学生没有经过实践,缺少必要实际操作的机会,导致复合型仓储人员的缺乏。

四、解决方法及建议

(1)不断完善仓储标准化体系。仓储管理顺应改革开放的要求,走国际化道路,不断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传统的仓储管理就是对相关的仓库管理,物资的数量和种类都不是很复杂,并不要求进行科学的管理;但随着目前经济的快速发展,仓库的规模越来越大,储存物品的数量越来越多,物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复杂,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企业必须对仓库进行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定科学的标准化流程,能够合理的利用仓库空间、存储货物和提升企业的服务水平。对仓库制定标准化流程也是对仓库进行精细化管理。通过精细化的管理,降低不必要的成本和人力,从而也提高仓储管理的效率。(2)增加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了提升对仓库货物的更有效的管理,可以对仓库管理员配置计算机,特别是WMS系统。WMS系统是集流程、管理员和环境一体的系统集合体,为仓储管理提供充足的辅助性工作,通过WMS能够对在库物品的种类多、数量大、周转快的更好管理。通过计算机仓库管理员也能够及时的跟各个部门沟通,了解货物的具体情况,在入库和出库的时候能提前做好准备,大大节约了时间,同时可以更好的配合物流运输。(3)对仓储管理复合型人才培养。现代仓储作业操作量非常大,需要对不同种的货物有效管理,这是非常复杂的工序,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应用,这就需要熟悉各个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人才可以从两个方面获得,一是通过招聘引进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并通过引进的人才来带动企业原有员工能力提高;二是对现有员工各方面的培训,借助各种有价值的培训,不断提高仓储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使其能够成为符合现代公司要求的复合型人才

仓储系统是企业物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子系统,它是进行库存商品管理和处理的业务操作系统,企业应当优化库存管理,提高仓储管理的效率,全面提升仓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参 考 文 献

[1]吴昆雁.现代物流业仓储管理的探索[J].科技信息.2011(5)

篇5: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储存安全和职工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及罐区的安全管理。3 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号591令);《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毒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4 职责

4.1 车间、仓库、供销科等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危化品储存的管理,落实本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

4.2 车间主任是仓库、罐区管理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4.3 安环科对仓库、罐区的灌装、储存、储罐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5 工作要求 5.1 通用要求

5.1.1 仓库、罐区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标准的规定。5.1.2 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5.1.3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设置明显安全标志、通讯和报警装置,并由专人管理。

5.1.4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5.1.5 仓库、罐区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5.1.6 仓库、罐区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1.7 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5.2 仓库的日常管理

5.2.1 所有仓库,应设专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5.2.2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5.2.3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5.2.4 物资储存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配备消防器材等应急防护器材。专人保管,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效验。

5.2.5 仓管员每日应进行检查,做好各类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帐、物、卡一致,保持仓库内清洁、干净,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5.2.6 仓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料的明细账簿和台帐,必须熟悉所储存的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应急处置措施等。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仓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疏散消防通道

5.2.7 公司必须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储存量。5.2.8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储罐区,必须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5.2.9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得进行试验、分装、动火、动焊等作业。如因需要,要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5.2.10 堆垛间距

a)主通道大于等于180cm; b)支通道大于等于80cm; c)墙距大于等于30cm; d)柱距大于等于10cm; e)垛距大于等于10cm; f)顶距大于等于50cm; 5.3 入库管理

5.3.1 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5.3.2 物料入库前,仓管员必须按要求对运输危化品车辆进行卸车前的查验核准手续,合格后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一书一签办理入库手续。

5.3.3 入库储存前,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验收,根据进货凭证资料详细核对,防止互相抵触的危险品混放。包装有破损、泄漏等情况,严禁入库。

5.3.4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隐患。5.4 出库管理

5.4.1 危险化学品出库前均应按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质量、包装、数量。5.4.2 装卸、倒装、清理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5.4.3 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5.5 分类管理要求

5.5.1 易燃物品仓储的管理

(1)仓储区域严禁明火;电气、防静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包装容器留有容积空隙≥5%;封口要严,无泄漏;桶装只容许堆三层,防止碰撞、摩擦起火;不宜露天堆放,夏季防止日晒;不得与氧化剂共存。(3)控制储存温度。5.5.2 毒害品仓储的管理

(1)包装封口必须严密,贴印标志,避免露天存放,严禁与酸类接触。(2)装卸作业穿戴防毒用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毒害性物质。

(3)毒害品泄漏时用木屑、吸收剂吸收,小心收集到密闭容器中,地面加以清洗。(4)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药品了解急救知识。5.5.3 腐蚀品仓储的管理

(1)腐蚀品种类多,性质各异,应区别对待。

(2)有些腐蚀品易吸潮,与水反应可生成有毒气体。包装封口要严。(3)酸碱类腐蚀品具有强烈反应性,要有效隔离。

(4)腐蚀品对人体具有强烈化学灼伤性,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作业场所应准备冲洗、中和、急救设备药品了解急救知识。5.6 罐区安全要求:

(1)非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

(2)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不得在罐区内停放和修理。(3)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4)遵守罐区安全技术及管理规定。(5)建立防冻、保温管理措施。

(6)保持消防安全设施完好,制定应急预案。

(7)储罐区作业应对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8)作业前应确认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的操作能力、确认特种作业人员资质。(9)应配备必要的安全可靠的机械、工具盒设备,并保证完好。(10)外来人员在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组织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11)安全监护人发现所监护的作业作业票不符合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应立即制止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要求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报告。

(12)作业人员发现安全监护人不在现场,应立即停止作业

(13)不得在未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采用同一条管道输送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介质。(14)遇到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含六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检维修和需人工上罐的作业

(15)未经批准不得在罐区进行收货作业同时进行任何检维修作业

(16)罐区内不宜进行不同的施工作业,如必要时应采取可靠有效地安全控制措施。(17)液氯气瓶的贮存安全:

(a)气瓶不应露天存放,也不应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存放,应贮存在专用库房内。

(b)空瓶和充装后的重瓶应分开放置,不应与其他气瓶混放,不应同室存放其他危险物品。

(c)重瓶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d)充装量为500 kg和1000 kg的重瓶,应横向卧放,防止滚动,并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存放高度不应超过两层。

5.7 装卸作业 5.7.1 装卸准备

(1)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认真核对车号、产品品名。检查槽车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5.7.2 装卸作业

(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料、溢料、混料等事故;

(3)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油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4)汽车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地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5)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

(6)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不可离开现场,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5.7.3 装卸泵管理

(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防护罩。

(6)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附: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禁忌物配存表

篇6:柴油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是为锅炉开车提供升温、点火用燃油,也是火灾易发部位。为确保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二、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安全防护制度

1.柴油罐区周围要建立禁区,并有严禁烟火标志。柴油罐区周围必须设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内的净容积应不小于油罐的总容积,一旦出现事故时,可以容纳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坚固耐用。

2.罐区的附近应设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将强大的雷电电流沿防雷设备导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产生火花。

3.消除静电。一切可能产生静电设备,都要严格接地。具体如下:

1)凡与管道相连,用于油罐、油槽车和油桶装卸油的所有胶管,都必须用缠在软管外或设在软管内的铜导线进行接地。

2)槽车在装卸作业时,车体应严格接地。接地线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兰接头或系统接地线上,另一端接在车上。4.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5.严禁在油罐区进行会产生火花的锤击物件等作业。6.禁止未带防火帽的机动车辆进入柴油罐区

三、柴油罐区(柴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1.检修后灌注油品时,各种安全设备必须在灌注油品前安装配备好。

2.不能悬空向罐内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向罐内输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应超过呼吸阀的工作能力,以免损坏油罐。

3.严禁在雷电时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起火灾事故

4.在开启蒸汽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击而损坏设备。在开启蒸汽管线之前,应放净管内的冷凝水。

5.为了保证油品不从贮罐溢出,在卸油品时,要注意罐内液面。6.严格监视油罐区的加热温度。罐内油的温度不得超过40℃。

7.带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经过油水分离,符合国家的污水排放标准后才可排放。

8.柴油罐区(柴油泵房)的动力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级别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动火中应有监护人始终在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动火现场并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离开。

9.严禁携带火种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非油罐区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

10.柴油罐区内禁止使用一切电热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电器和电动工具。11.柴油罐区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期间,禁止穿着化纤类工作服和带铁钉类的鞋子。

四、柴油罐区(含柴油泵房)防火制度

1.柴油罐区严禁烟火。禁止穿带钉鞋、携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柴油罐区

2.油罐区严禁各类非计划性的及未经审批的违章动火和用火。

3.严禁外来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柴油罐区,对能产生电火花的电瓶车、汽车等及设备如果没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严禁进入。

4.柴油罐区工作人员必须对消防器材做到熟练掌握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定期保养,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可靠。

5.柴油罐区的罐顶不得装设非防爆电器和仪表。采用电气仪表测量油罐油温、油位时,严禁将电气仪表的线接头暴露于柴油蒸气内,以免线接头产生火花,导致发生事故。

6.柴油罐上的呼吸阀要经常检查维修,应保持灵活好用。

7.严格遵守柴油罐区操作规程和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严防超温、超压、憋压、超高、超速,一经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8 保障避雷设施静电接地装置的完好

9.柴油罐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以确保防火间距和道路的通畅。

10.如需在油罐区内架临时明线,须经安全质量部检查批准,且只准在指定的时间内供电,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五、油罐区(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安全用火范围:1)生产用火:电气焊、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加热炉、电炉等维修用火。2)运转机械打火:装卸机械打火、机械设备的运转冲击、摩擦打火等。3)内燃机喷火:汽车、拖拉机等运输工具的排气管喷火等。4)电火花:电气线路、设备的漏电、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的电火花、电弧、电缆燃烧等。5)静电火花:物料因输送中的摩擦或人员穿戴化纤类衣服导致的静电放电。6)自行发热自燃:物品堆放储存不当引起的物质自行发热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热物品的化学反应热以及生产超过自燃点的物料遇空气的自燃等。7)生活用火:包括取暖、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等。8)雷击、太阳能热源及其他高温热源等。

2.动火分级:动火作业根据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分为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1)特级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柴油罐区、柴油泵房、易燃易爆生产装置部位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凡在特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必须特级动火证。

2)一级动火:指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内动火作业。甲、乙类危险区域是指生产、储存、装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散发易燃气体、蒸气的场所。凡在甲、乙类生产厂房、柴油罐区、柴油泵房等区域防火间距(30米半径的范围)内动火作业。在些范围内的动力应办理一级动火证。

3)二级动火:指在特级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在此范围内的动火应办理二级动火证。

4)遇特殊情况:需要在节假日进行的动火,按原动火级作升一级动火标准进行审批和管理。

3.动火证的审核、签发按事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4.动火有关责任人员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的安全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动火部位及其周围的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2)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整,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人员报告。动火时应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动火

3)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防火措施的检查、落实和现场监护工作。若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制止作业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动火过程中不准离开现场。作业完毕后,应会同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4)各级审查批准人:对动火作业审批负责。审批人应了解现场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级别、防火措施等,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动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1)审证动火前办理动火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等,手续不全,不准动火

2)联系:动火前应和有关的生产部门联系,明确动火设备、位置、由生产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拆卸、清扫等工作。

3)拆迁:凡能拆迁到固定动火区或其他安全区域动火作业不应在现场(禁火区)内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的动火工作量。

4)隔离:对无法拆迁的需动火检修设备,应与其他生产系统用加堵盲板等方法进行可靠隔离,防止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来;将动火区和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着火事故。

5)搬移可燃物:将动火地点10米以内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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