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 供应 防护用品 设施 规定

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

篇1: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性能、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述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具体指的是:

l、安全设施所需材料包括:钢管、扣件、脚手板、配电设施、输电线材、电气绝缘材料配电箱、临边、洞口防护用具、登高设施等。

2、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防护镜、防护鞋、漏电保护器等。

3、安全演练及救护用品:医保箱、单架、急需药品等。

二、公司每年对各供应单位进行评审,编制和发布合格供方名录,并下发所有工程项目部,任何施工现场不得购买、租赁合格名录以外的各种材料、设备,瓦防护用品。

三、公司所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各种机械设备应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合格且已备案的产品;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否则不得将该产品供应单位列入《合格供应方名录》内。

四、公司在评定供应单位时,应通知受评单位报送营业执照和所经营材料、设备或安全防护用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五、供应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对所持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所经营行为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供应单位,一经查出,公司有权将其清除出名录,并责令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对供应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在进场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对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者与产品质量合格证不符者,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公司,作为公司评审供应单位的依据。

七、施工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时,应及时填写《不合格产品通知书》,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供应方及公司。

篇2: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山西展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日

一、对安全物资的供应单位控制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二、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三、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四、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五、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0-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

六、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

七、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严禁进入合格公司供方目录,已进入的,坚决清除。

第八条 从2010年3月10日起执行。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要求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二、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定义

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管理职责

2.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2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3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2.4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选用与保管

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3.2.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3.2.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2.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间部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

3.6.1由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3.6.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6.3安全带要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经常要进行强度试验。

3.6.4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3.6.5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一、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 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安全带

电力建设施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 “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

“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 求系好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

(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

(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三、防护服

电力建设施现场上的作业人员应穿着工作服。焊工的工作服一般为白色,其他工种的工作服没有颜色的限制。防护服有以下几类:(1)全身防护型工作服;(2)防毒工作服;(3)耐酸工作服;(4)耐火工作服;(5)隔热工作服;(6)通气冷却工作服;(7)通水冷却工作服;(8)防射线工作服;(9)劳动防护雨衣;(10)普通工作服。

电建施工现场上对作业人员防护服的穿着要求是:(1)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工作服;(2)操作转动机械时,袖口必须扎紧;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特殊作业防护服;(4)焊工工作服应是白色帆布制作的。

四、防护眼镜

物质的颗粒和碎屑、火花和热流、耀眼的光线和烟雾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这样,在时就必须根据防护对象的不同选择和使用防护眼镜。(1)防打击的护目眼镜有三种:①硬质玻璃片护目镜;②胶质粘合玻琉护目镜(受冲击、击打破碎时呈龟裂状,不飞溅);③钢丝网护目镜。它们能防止金属碎片或屑、砂尘、石屑、混凝土屑等飞溅物对眼部的打击。金属切削作业、混凝土凿毛作业、手提砂轮机作业等适合于佩戴这种平光护目镜。

(2)防紫外线和强光用的防紫外线护目镜和防辐射面罩。焊接工作使用的防辐射线面罩应由不导电材料制作,观察窗、滤光片、保护片尺寸吻合,无缝隙。护目镜的颜色是混合色,以蓝、绿、灰色的为好。(3)防有害液体的护目镜简易主要用于防止酸、碱等液体及其他危险注入体与化学药品所引起对眼的伤害。一般镜片用普通玻璃制作,镜架用非金属耐腐蚀材料制成。

(4)在镜片的玻璃中加入一定量的金属铅面制成的铅制玻璃片的护目镜,主要是为了防止X射线对眼部的伤害。

(5)防灰尘、烟雾及各种有轻微毒性或刺激性较弱的有毒气体的防护镜必须密封、遮边无通风孔,与面部接触严密,镜架要耐酸、耐碱。

五、防护鞋

防护鞋的种类比较多,如皮安全鞋、防静电胶底鞋、胶面防砸安全鞋、绝缘皮鞋、低压绝缘胶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高温防护鞋、防刺穿鞋、焊接防护鞋等。应根据作业场所和内容的不同选择使用。

电力建设施现场上常用的有绝缘靴(鞋)、焊接防护鞋、耐酸碱橡胶靴及皮安全鞋等。对绝缘鞋的要求有:(1)必须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使用;

(2)绝缘鞋(靴)胶料部分无破损,且每半年作一次预防性试验;(3)在浸水、油、酸、碱等条件上不得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

六、防护手套

施工现场上人的一切作业,大部分都是由双手操作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手经常处在危险之中。对手的安全防护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但是对于需要精细调节的作业。戴用防护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对于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挤危险的部位操作人员,若使用手套,则有被机械缠住或夹住的危险。所以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严格禁止使用防护手套。

电建施工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1)劳动保护手套。

(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济作业时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七、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

常用的安全护具必须认真进行检查、试验。安全网是否有杂物,是否被坠物损坏或被吊装物撞坏。安全帽被物体击打后,是否有裂纹等。经常对安全护具的检查按要求进行(1)安全帽: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2)安全带:国家规定,出厂试验是取荷重120kg的物体,从2~2.8m高架上冲击安全带,各部件无损伤即为合格

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试验负荷重标准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一些施工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装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铁块,以达到试验负荷的重的标

准。用专作实验的架子,进行动、静荷重试验。

锦纶安全带配件极限拉力指标为:腰带1200~1500kg,背带700~1000 kg,安全绳1500 kg,挂钩圆环1200 kg,固定卡子60 kg,腿带700 kg。

安全带的负荷试验要求是:施工单位对安全带应定期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荷重为225 kg,吊挂5min,检查是否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安全带的检验周期为:每次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新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进行抽查试验,旧安全带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抽检。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过试验的安全护具,不准再用。(3)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 1)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 2)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

3)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

篇3: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2015 年12 月29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 号) 。鉴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 号) 已于2015 年7 月1 日废止,为加强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依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并就贯彻落实《规范》提出如下要求: 1) 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规范》,指导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工作制度,为劳动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 要引导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积极利用市场机制、行业自律等方式,规范行业行为和企业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3) 要把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各项要求,对未给劳动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者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依法予以处罚。

篇4: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摘要】将现代化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理论同先进的计算科学技术结合,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提高劳保用品管理工作效率,克服手工管理漏发、晚发的弊端。通过强大的汇总统计功能使管理人员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所需物品信息,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了正确、便捷的支持平台。进而减轻员工对劳保用品管理的工作强度,减少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关键词】劳动防护;管理系统;设计与研究

电力施工现场是作业环境复杂、危险点难于控制的生产场所,劳动保护制度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劳动条件、工种岗位、保护方式方法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发放标准以及管理方法都有待改进。劳动防保用品规格繁多,且每个职工需要发放的种类不同、规格不同、发放的周期不同,日期不同,这些诸多的不同给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在以往的手工操作方式下,劳保专责只能反复的查阅、统计和修改劳保领用记录表,工作繁重,极易出错。

多年来张家口供电公司一直着力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上下功夫,在推进劳动防护用品管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业务实际出发,以实用、方便、高效为原则,将现代化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理论同先进的计算科学技术结合,建设一套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系统,以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实现劳保用品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精细化管理,降低劳动强度,减少管理成本,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工作减负。

1.系统架构设计

劳动防护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C#技术、采用数据库层/应用层/表示层三层体系的C/S模式,根据公司现有业务的需求和要求进行系统设计开发。

系统采用单机版模式,只要有电脑,使用者随时随地的可以对劳动防护用品進行管理。

2.系统设计与研究

建立公司全体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体系,根据员工作业工种的不同实现劳动防护用品配置需求的自动生成年度配置计划。只需轻松点击几个按钮,就可以实现复杂的采购计划统计,员工物品发放情况的汇总等复杂工作,省时省力,彻底解放劳动防护管理人员繁重的劳动压力。

系统通过强大的查询统计功能,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消耗情况,合理有效地组织、指挥、调度和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流通,为企业管理和决策提供充分依据,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系统结构图如图1所示。

系统的建设利用成熟的winform开发技术,建立台帐管理、物品发放管理、采购管理、统计分析、规章制度、系统管理等功能模块。详细见图2所示。

2.1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是本系统基础数据的管理入口,为系统劳保用品的配置提供最基本的数据支持。包括品种管理、工种管理、员工信息管理、员工物品发放日期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仓库管理及日志管理。其中

品种管理包括物品的品种名称,价格,供应商的信息;

工种管理包括各工种下各品种物品的发放周期信息;

员工信息管理包括公司员工各品种物品的规格型号信息;

员工物品发放日期管理包括员工各品种物品发放日期信息;

组织机构管理包括公司部门结构信息;

日志管理包括操作员对系统所做操作的信息记录。

2.2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包括采购计划和采购入库管理两个模块。

采购计划根据系统管理中的基础数据(品种管理、工种管理、员工信息管理及员工物品发放日期管理)生成本年度各劳保用品的采购数量,并与库存台帐相应规格物品数据做相减,最终生成公司本年度各劳保用品的采购数量,及各规格劳保用品详细的采购数量。如图3所示。

采购入库管理中可以将物品采购信息通过采购入库模板导入到系统中,确认无误后可以更新到物品台帐中。

2.3台帐管理

用于存储劳动防护用品物品台账信息,便于劳保管理员对于库存劳保物品的了解

2.4物品发放管理

(按年)统计各物品的本年及下年发放数量及以员工为基本单位的物品发放明细。通过“一键发放按钮”可以批量更新劳保台帐相应物品相应规格型号的库存数量信息。如图4所示。

2.5统计分析

系统提供强大的查询统计功能,可以实现根据单位、工种、物品、人员等条件进行查询统计出各单位、工种的本年的发放数量及下年的发放数量。使管理人员能及时、准确地了解所需物品信息,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正确、便捷的支持平台。如图5所示。

2.6规章制度

系统提供规章制度的上传、下载、查看、删除等功能,方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查阅相关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劳保规章制度。使得劳保管理人员可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结论

篇5: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用人单位劳动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不得以劳动防护用品替代工程防护设施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该项经费计入生产成本,据实列支。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

第八条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用人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接纳的实习学生应当纳入本单位人员统一管理,并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对处于作业地点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按照与进行作业的劳动者相同的标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选择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一)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

(四)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

(七)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九)防止高处作业劳动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照识别、评价、选择的程序(见附件1),结合劳动者作业方式和工作条件,并考虑其个人特点及劳动强度,选择防护功能和效果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一)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见附件2)、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具体可参照《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及维护》(GB/T18664)、《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GB/T24536)、《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9512)和《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GB/T28409)等标准。

(二)接触噪声的劳动者,当暴露于80dB≤LEX,8h<85dB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当暴露于LEX,8h≥85dB的工作场所时,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见附件2)。具体可参照《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离辐射危害的,经危害评价确认劳动者需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用人单位可参照电离辐射的相关标准及《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为劳动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还可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和《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23468)等标准,为劳动配备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当为劳动者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同时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还应考虑其可兼容性。

劳动者在不同地点工作,并接触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或接触不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为其选配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满足不同工作地点的防护需求。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还应当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和基本舒适性,根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现场临近位置并有醒目标识。

用人单位应当为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急防护用品。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培训及 使用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及危害程度、劳动环境条件、劳动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时间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见附件3 [1])。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查验并保存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作好登记(见附件4)。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专业知识的培训。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外观完好、部件齐全、功能正常。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维护、更换及报废

第二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定期维护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六条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称的工作地点,是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和作业地点。

篇6: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一、项目介绍: 本次招标的目的是确定 2009-2010年度的江门市直、蓬江区和江海区行政事业单位 30万元内(市直 /20万元内(蓬江区 /10万元内(江海区一般办公用品供应服务资格。服务期从 2009年 6月 1日起至 2010年 5月 31日止, 共 12个月。江门市市直、蓬江区和江 海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将在中标供应商处采购一般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门的规 定执行。

本项目分两个包组, A 包组:办公自动化设备供应服务资格, B 包组:电器设备供应服 务资格

二、采购范围: 一般办公用品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是指计算 机、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显示器(含触 摸屏、大屏幕设备等、UPS 和网络设备;“电器设备”是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 机、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包括除湿设备、音响设备(包括 DVD、VCD、功放机等 等。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办公自动化设备或电器设备的代理或经销资格;3.在江门市市区(不包括新会区内设经营场所;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货物要求: 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优质产品;

2.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生产合格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产品;3.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而且产自境外的 产品。

4.供应商应优先投报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无线局域网产品。

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附件《产品目录表》中应承诺最低优惠率。

五、服务要求: 1.对政府采购优先安排,并对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优惠价格及优质产品;2.提供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和培训服务等;3.以不低于生产厂商的标准提供售后服务;4.在营业场所设立政府采购服务接待柜台;5.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6.维修响应时间:≤ 2个小时;7.保证维修零配件供应,并保证零配件是合格的全新正版产品;8.保修期外的零配件价格和人工服务费用不高于国内市场平均价格;9.经用户单位同意后方可处理被更换的旧配件;10.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六、评标定标

根据“共同评标,分别定标”原则,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蓬江区财政局和江门市江海 区财政局在评标结束后分别确定市直、蓬江区和江海区的中标供应商。

七、采购管理规定

1.江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用品(30万元内采购采用网上询价的方式进行。

2.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用品采购按照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的规定进行。

3.江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用品(30万元内的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网上询价 的相关规定

4.江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用品(30万元内的中标供应商需参加由市政府采 购中心组织关于网上询价或商品信息库的学习培训, 配合市政府采购中心完善网上供应商库 和商品信息库的内容和功能。

5.江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 应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和无线局域网产品。

6.中标供应商参加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办公用品(30万元内网上询价的报价不能 高于市场价,同时不能低于投标承诺的最低优惠率,否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其他

1.投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选择包组进行投标,并可对所投包组中的任何货物进行投报。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在江门市市区内的营业场所(其中一个进行查看。

3.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如实制作投标文件 , 并装订成册。

4.投标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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