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隐性广告规制(精选三篇)
网络隐性广告规制 篇1
一、网络隐性广告及其特点
网络隐性广告是指以网络为载体发布的不以传统广告形式但客观上起到广告宣传效果的广告。其利用各类网络载体, 如网游、网络社交媒体、论坛或信息技术来进行隐蔽的广告宣传活动, 其根本目的是增加消费者的关注度和点击量。主要表现为下面几种形式: :
( 一) 以新闻形式发布广告
以新闻的形式来发布广告, 混淆新闻信息与广告信息的界限, 利用新闻在人们心目中的客观性获取消费者的信任, 达到宣传产品与服务, 引诱消费者购买或消费的目的。
( 二) 论坛广告
即商家或受商家所托人或组织在社区论坛上开一个某产品或某服务的帖子或专栏, 来讨论产品的性能, 质量、效果、技术甚至是购买渠道, 其实际目的是宣传和扩大商家产品或服务影响。
( 三) 名人微博广告
即一些明星或网红在微博中不直接描述产品或服务的名称或厂家, 而是模拟消费者感受, 以自己使用过某产品, 且质量效果出众等字里行间透露出推荐商品或服务的意思, 从而达到宣传产品或提高品牌知名度的效果。
( 四) 网络软文广告
即将宣传内容和网络文章如攻略、日记、散文等内容完美结合在一起, 让用户在阅读文章时候能够了解策划人所要宣传的东西。
( 五) 关键词广告
企业向搜索引擎购买与之商品或服务相关的关键词排名, 搜索引擎运用关键词和竞价排名技术, 当人们用搜索引擎搜索相应的关键词时, 将推荐相应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链接出现在搜索页上, 以吸引用户点击链接进入商家的网站, 促成交易。
从以上的网络隐性广告我们可以看到, 较之传统广告或传统隐性广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 其表现手段和载体多样, 并且随着计算机技术、商业信息模式、人们行为方式的变化在不断更新。其二, 其是通过潜意识作用来达到宣传的效果, 隐蔽性极强。第三, 由于隐性广告的发展包含了越来越多的新型创意性和新颖多样的表现形式, 比较网络显性广告能获得更多关注, 也更容易取得消费者的信任。
( 一) 关于广告性质界定问题
网络隐性广告是受众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广告所传达的内容, 其形式多样, 技术性强, 隐蔽性高, 虽然新《广告法》第14 规定: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但消费者和监管机构都难以轻易识别。所有如何对广告性质界定显得尤为重要。而要用新《广告法》第2 条:“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 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的这条规定对网络隐性广告进行界定却存在难度。特别是社区广告、名人微博广告、关键词广告在新《广告法》中根本未提及。而从以上网络隐性广告我们可以看到他们都具有构成“广告”的基本要素, 即: 第一, 有明确的广告主, 如: 微博中产品厂家或服务的店家、视频中某品牌产品赞助商、关键词相关内容的厂家或企业。第二, 有清晰的广告目的, 如: 展示新产品功能或提高产品或品牌知名度, 引起消费者关注。第三, 有一定的广告内容, 如: 品牌名称、产品功能展示、产品企业或店家的网站及其链接。第四, 较为明确的广告受众, 如: 搜索引擎的使用者、某明星的粉丝、某类兴趣爱好者或者视频观众。第五, 要支付一定费用给传播载体、发布者、推荐者 ( 隐性代言人) 。
因此, 本人认为我们应进一步明确广告性质的界定。不是通过列举广告的形式或者技术, 因为随着信息技术和行为方式的不断变化, 广告所表现的形式类型将不断推陈出新, 这样的规范会使法律适应性不强。我们可以采取广告构成要素标准来对广告的性质界定。这样无论广告的形式、载体或应用技术如何变化, 只要其具备了广告的构成要素就可以认定为广告。
( 二) 关于广告主体及责任问题
在网络广告特别是网络隐性广告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主体外延从组织扩大到自然人, 在自媒体广告或者社区广告中有时甚至三种角色集于一身。而在新闻广告、软文广告以及关键词广告中,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身份定位并不清晰, 这也使得很难将其各自的责权区别开来。虽然新《广告法》第5 条规定: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但由于身份定位不明, 使得新《广告法》的有关规定难以适用到网络隐性广告上; 而权责的不清也使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无法进行有效的资格审查和监管, 难以遏制虚假和违法广告的出现。
因此, 本人认为既然新《广告法》放宽了广告主体的外延, 我们可以考虑对广告主体的自然人实行身份登记制度。自然人发布广告应在相应部门或机构进行身份以及内容的登记。第二, 可以借鉴台湾的广告推荐制度, 对名人以及普通民众的推荐行为进行区别对待, 并进行界定。第三, 进一步规范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 即要求具有一定信息传播监控能力的IPP ( 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 承担对网络广告的部分审查义务, 要求对网络信息具有较高监控能力的ICP ( 网络内容提供者) 承担更高的网络广告审查义务。
综上, 通过对广告性质界定、主体定位与责任承担的进一步完善, 无论未来信息技术与网络行为模式带来广告行为的何种变化, 广告法律规制将具有更强的适应性。
摘要:随着信息化的持续发展, 网络已超越报纸和杂志成为广告第二大媒体, 虽然新《广告法》明示适用于互联网广告活动, 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针对网络广告中的隐性广告类型表现及其特点, 分析广告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不足, 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隐性广告,广告法,法律规制
参考文献
[1]新<广告法>严厉有余严谨不足[J].IT时代周刊, 2015 (09) .
网络隐性广告初探 篇2
另一方面, 近年来隐性广告也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几年前, 电影《大碗》和《天下无贼》让隐性广告大方地站到了受众的面前。最近湖南卫视的《一起来看流星雨》更是将电视中的“植入式广告”推到了风口浪尖, 备受人们争议。与此同时, 网络中的隐性广告也在不断地成长壮大, 例如, 魔兽游戏找人策划的“贾君鹏, 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就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宣传效果。可以说网络隐性广告以更隐蔽、更多样的形式在互联网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网络隐性广告的定义
“所谓隐性广告, 是相对于“显性广告”而言的, 它又称“植入式广告”或“嵌入式广告”。之所以被冠以“隐性”, 主要指它隐藏于载体并和载体融为一体, 共同构成了受众所真实感受到或通过幻想所感知到的信息内容的一部分, 在受众无意识的状态下, 将商品或品牌信息不知不觉展现给受众 (消费者) 进而达到广告主所期望的传播目标。”[1]
简而言之, 隐性广告就是要把广告做得不像广告, 从而更容易地突破受众的心理防线, 被受众所接受、注意并记忆, 达到预期的广告效果。
从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几点:1.隐性广告需要隐藏或依附于一定的载体, 如电视、电影、网游等。2.隐性广告只是表现形式比较隐蔽, 受众还是能够感知的;它属于广告的一种, 要达到应有的广告效果。3.隐性广告常常作用于人们的潜意识, 主要是引起受众的无意注意, 从而达到记忆的效果。4.隐性广告比显性广告的说服力和广告效果都要差很多。
网络隐性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在网络上发布的隐性广告, 这类广告以网络为平台, 依附于一定的网络载体, 如网游、网络视频、贴吧等, 进行隐蔽的广告宣传活动。从发展趋势来看, 网络隐性广告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并可能发展为网络上一种主流的广告宣传方式。
二、网络隐性广告的特点
网络隐性广告既具有所有隐性广告的特点, 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性。归纳起来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网络隐性广告依附的载体和手段更加多样化, 网站、贴吧、视频、游戏、QQ聊天工具等都可以用来传播隐性广告。
(二) 网络隐性广告的隐蔽性更强。
真正做到了“润物细无声”。如“贾君鹏, 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谁会想到这是魔兽策划的一个隐性广告呢?
(三) 网络隐性广告的创意性强, 表现形式也更加新颖多样。
虽然隐性广告主要是引起受众的无意注意, 但是网络隐性广告比网络显性广告能够获得更多的有效注意。很多网络显性广告弹出来的时候就被受众主动关闭或直接屏蔽了, 达不到预期的广告效果。与此相比, 这方面网络隐性广告绝对是要占优势的。
这点与电视广告区别很大, 电视中的显性广告的效果要远远大于隐性广告, 主要是由于电视媒体自身特点多决定的, 那就是“强制性”, 你必须观看电视节目中插播的广告信息。网络媒体的选择性更强, 相应的显性广告的效果就小一些。
(四) 网络隐性广告费用相对比较低廉, 但是对广告创意和策划的要求很高, 否则就真的成为不被受众所注意的“隐形”广告, 达不到一点效果。
三、主要类型
网络隐性广告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有的学者认为隐性化网络广告的主要形式包括搜索式广告、虚拟社区当中的置项式和讨论式的广告。其实以上三种类型严格来说更具有显性广告的特征, 很容易让受众觉得那就是广告, 就是推销, 从而产生一种排斥的心理。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 广告策划人员的创意和点子也是千奇百怪, 花样繁多。近年来比较突出的网络隐性广告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 网络口碑营销
“网络口碑营销是指消费者或网民通过网络 (如论坛、博客、播客、相册和视频分享网站等) 渠道分享的, 对品牌、产品或服务的相关讨论以及相关多媒体的信息内容。”[2]互联网较强的互动性为口碑营销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目前网络上的口碑营销大致分为两个方面。
1、对品牌、产品或服务良好的口碑宣传。
它主要是通过网友发帖的形式表现的。例如我们在网络上寻求婚庆、装修或是护肤等相关信息的时候, 可以在不同的网站、贴吧看到其他网友的相关经验及介绍。其实在这些信息中很多都是各个品牌的人员在冒充消费者和顾客, 通过这种“亲身体验”来达到宣传自己产品的目的, 因为这种方式比直白的广告宣传更具有说服力。当然现在也有不少的消费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将这类人称为网络上的“托”。但是当消费者产生某种信息需求的时候, 这种口碑营销还是会起到显著的作用。
2、制造话题。
策划人员通过制造一些与产品、服务相关或无关的话题, 引起人们的关注, 从而达到宣传的目的。这种方法策划性很强, 需要有完善的舆论引导流程, 使公众的关注度一直顺着策划人员安排的方向进行。该方法广告方面的隐蔽性是最强的, 有的话题跟产品甚至不沾一点关系, 但是却能够形成巨大的话题影响力。例如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贾君鹏, 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 事后证明这个事情并非偶然现象, 而是有一群幕后的广告策划人员在操纵。当然, 如果策划人员不出面说明整件事是一个策划, 广大的网民们应该料想不到是这样的结果。可以说这个案例将网络隐性广告发挥得很充分, 整个事件分为两波, 第一波是制造无厘头话题引起关注, 当达到预期效果后, 话题度快冷却的时候又发起第二波冲击, 有人站出来说其实这件事是个“阴谋”, 于是人们又纷纷关注了解情况, 最后豁然开朗原来是为了宣传魔兽这个游戏, 同时“魔兽”再次深深印入人们的脑海。
(二) 视频病毒营销
隐性网络视频广告与一般的网络视频广告有很大的区别。它并非企业将各种视频短片以各种形式放到互联网上, 达到一定宣传目的的营销手段。也不是出现在影视剧的前面或中间。
而是一种借助良好的视频情节创意进行无成本的互联网广泛传播, 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病毒视频营销。
“网民看到一些经典的、有趣的、轻松的视频总是愿意主动去传播, 通过受众主动自发地传播企业品牌信息, 视频就会带着企业的信息像病毒一样在互联网上扩散。病毒营销的关键在于企业需要有好的、有价值的视频内容, 然后寻找到一些易感人群或者意见领袖帮助传播。”[3]
例如, 国内百度的4个搞笑小广告《百度唐伯虎篇》、《刀客篇》、《孟姜女篇》、《还有一个我忘了》, 据说有2000万人次的浏览量。还有上海通用的《科帕奇反拖清障车》、《野蛮女友买车》、《可乐、曼妥思、新乐骋》、《胆小男和疯狂试驾会》。另外2009年7月份在CCTV的晚间新闻、上海以及国内的一些知名电视台都报道一个网络上可爱宝宝滑旱冰的视频, 并称其为典型的“病毒式营销”成功之作。这是则国外依云矿泉水的创意广告, 一群路都走不稳的宝宝却成了旱冰高手, 据说它的点击率超过了迈克尔·杰克逊的新闻。[4]
表面上看, 病毒视频广告是一件无本万利的事情, 但是实际操作上却很不容易。主要是一个“度”的把握, 够劲爆、够搞人、够新奇、够搞笑甚至够恶俗…这些当然能够聚集较高的人气, 但是要注意不要脱离了品牌或产品, 否则就是观众人山人海、买家寥寥无几、用户大惑不解。另一方面就是不要引起太多的负面效应, 否则就是得不偿失。总的来说隐性网络视屏广告要以制造快乐为出发点, 这样即使视频中有一些广告信息, 受众也能够接受, 同时能够通过视频传播达到树立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度和美誉度的目的。
(三) 网游中的隐性广告
这是一种将广告植入到网络游戏中, 从而达到广告传播效果的方法。其实这种方法与电视和电影中的隐性广告较为类似, 但是游戏中的这种隐性广告却似乎更能被人们所接受。当看到开心网上面农场里挤奶瓶上“蒙牛”字样的时候, 网友多半是一笑了之, 广告商品在生活与虚幻生活中交织出现, 让人们不禁感叹广告信息可谓是无孔不入。又例如, QQ幻想这款游戏中就将娃哈哈的营养快线作为游戏人物补充体力的营养品。玩家在游戏中需要不断购买该产品, 自然而然对这个产品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另一方面, 这款游戏的玩家与该饮品的目标受众十分贴合, 当他们产生同类需求的时候, 第一个便会联想到该品牌的产品。
四、如何策划网络隐性广告
网络隐性广告的策划与一般广告策划有着明显的区别。无论是电视报纸还是广播杂志, 其发布的广告信息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接触性, 特别是电视与广播能够迫使受众不得不接受其传递的广告信息。但是由于网络较强的双向选择性, 对于那些明显的广告信息, 往往会引起受众的反感与抵触情绪。因此网络广告越来越偏向于走隐性路线, 那么如何有效地策划好网络隐性广告呢?
网络隐性广告策划也要经过确定广告目标、明确广告对象、提炼广告主题、制定广告战略、编制广告预算以及测定广告效果这六大步骤。[5]但是在提炼广告主题和制定广告战略这两个方面, 网络隐性广告的创意与表现则有其独特之处, 而这些特点往往能够决定一个网络广告的成功与否。总的来说, 网络隐性广告策划时需要注意四个字:隐、颖、印、赢。其中“隐”和“颖”主要是对广告策划人员而言, 要求广告的创意及表现都应该注意对广告的隐藏程度, 切勿直白单一。后面的“印”和“赢”则是对受众而言, 即印象深刻、赢得好感。
(一) 隐性广告的第一要素就是要够隐蔽
形、意皆“隐”是隐性广告的最高境界, 自然地将品牌、产品与情节载体相结合, 使受众觉察不出来有广告却又能感知广告所要传递的信息, 即“意料之外, 情理之中”。这对广告策划人员的技巧和能力有非常高的要求, 一个好的点子、创意往往是一个广告成功的关键。例如, 最近很火的“公交胸罩门”视频, 在大家沸沸扬扬的议论后, 当事人承认这只是一段通过视频宣传手机卡方便消费的视频。
其实早在视频传播之时, 已经有不少网友认为它就是一则广告, 可见现在大家对网络隐性广告的敏感度已经大大提高;反之, 要做好网络隐性广告中“隐”的难度则相应的增加。
(二) “颖”是指新颖独特
隐性广告要不断地寻求新的载体和新的创意及表现形式。受众对影视隐性广告的忍耐似乎已经达到了极限, 那么就需要通过不断的创新, 寻求不同的刺激点和切入点来策划隐性广告才能产生较好的效果, 才不会招来反感和骂声。
还是以“公交胸罩门”为例, 一则宣传手机卡的广告却能够以生活中的小插曲、趣事来表现, 通过娱乐大众生活吸引人们的观注, 这种新颖的创意及表现不但不会惹人反感, 反而会让受众觉得广告原来也可以成为放松精神, 为人们提供娱乐。
(三) “印”是指印象
隐性广告的形、意都可以“隐”, 唯独广告效果不能“隐”。隐性广告要达到的效果就是要在受众心中留下一个印象, 也许只是一个作用于他们潜意识注意力上的印象, 但是这种潜在的影响力是非常巨大的。
网络隐性广告无论是通过潜在的重复, 例如网游中的隐性广告;或是通过经典的创意, 造成轰动话题, 例如病毒营销或口碑营销中的隐性广告;最终都是为了在受众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获得长久的广告效应。
(四) “赢”是在“印”的基础上进一步赢得受众的认知度和美誉度的提升, 最后赢得满意的广告效果
一个成功的网络隐性广告只做到以上三点是不够的, “赢”虽然放在最后但是却贯穿整个广告策划的始末。有时候网络隐性广告虽然能够使受众获得深刻印象, 但是在宣传产品和树立品牌方面不一定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受众可能会对话题、事件或是视频内容记忆深刻, 却忽视了里面所蕴含的广告信息。只有结合产品本身, 把握好隐性广告中“隐”和“颖”的度, 才能最终赢得受众的认同。
随着时代的发展, 网络隐性广告也在不断的成长壮大, 它以更隐蔽, 更多样的形式在互联网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成功的网络隐性广告可以影响人于无形, 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广告效益, 有助于提升企业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是如果“度”没有把握好, 过度隐蔽或是创意方向没把握好, 那么网络隐性广告就可能达不到其预期的效果。因此, 充分认识网络隐性广告与有效的策划网络隐性广告十分重要。
摘要:近年来隐性广告也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 网络中的隐性广告也在不断地成长壮大, 它以更隐蔽、更多样的形式在互联网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本文主要从网络隐性广告的定义、特点、主要类型及策划方法几个方面对网络隐性广告进行探讨。
关键词:网络隐性广告,受众,效果
参考文献
[1]隐性广告[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696799.htm?fr=ala0_1.
[2]网络口碑营销[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557396.html.
[3]视频营销[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1320538.htm.
[4]依云水病毒式营销:揭秘可爱旱冰宝宝广告的台前幕后[EB/OL].http://www.emct.cn/
对网络广告法律规制的几点建议 篇3
网络广告是现代网络电脑技术和广告技术相结合的产物, 其通过特定技术手段将广告转化为数据形式, 并将数据通过网络渠道予以发布。网络广告的兴起为企业推广其产品创造了新兴渠道, 客观上有利于其产品声誉的打造, 提高了社会效益。然而, 网络广告在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当前, 虚假网络广告、广告邮件骚扰、超链接广告等问题困扰着网络广告业的发展。因此, 法律应当对网络广告这一新兴事物进行有力的规制。
二、关于网络广告的立法建议
(一) 加强立法,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做到有法可依
当前, 我国对广告进行规制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该法对广告准则、广告的审查、法律责任、广告活动等事项做了详细的规定。另外,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部分条文涉及到对广告发布事项的调整。然而, 这些法律制定之时, 网络广告处于兴起的阶段, 由网络广告所引起的纠纷也不多, 因而这些法律并没有专门设置对网络广告进行规范的条款。笔者认为, 立法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予以完善和更新, 因此我国应当加强网络广告方面的立法, 完善网络广告法律体系, 使网络广告的发布、传播和责任追究有法可依。[1]具体而言, 笔者认为我国应当修改广告法的规定, 在其中加入专门规范网络广告的条款, 对现行广告法中没有规定的事项, 如垃圾邮件、网络隐私权保护、广告链接抢注他人域名等行为进行规制。另外, 我国还应当制定专门的网络广告管理办法, 也就是说, 修改后的广告法为规制网络广告的基本法律, 其对网络广告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而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则对广告法予以细化, 使之具备明确具体的可操作标准, 作为辅助工具切实地发挥广告法对网络广告的规范作用。
(二) 完善网络广告法律责任制度, 明确网络服务供应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对网络服务供应商之法律责任进行规范的方面, 网络著作权保护中有一个著名的“避风港原则”可供参考。所谓“避风港原则”, 是指只要提供信息搜索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商不知道提供的链接指向的对象侵犯他人著作权, 并且在得知链接的内容侵权或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迅速断开链接, 就可以免于承担帮助侵权的责任。[2]笔者认为, 在网络广告法律责任制度中, 我国也可借鉴“避风港原则”。在具体的制度建构方面, 可以规定, 对于提供广告链接的网络服务供应商, 如其不知道链接指向的广告为虚假广告、淫秽广告或其他具有侵犯他人权利的广告, 并在得到侵权或违法通知后及时断开连接, 则其提供链接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如其明知广告内容违法而提供链接, 则与广告发布者构成共同侵权乃至共同犯罪,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 对于直接在其网站上发布内容违法的广告, 则不应适用该原则, 网站的所有人、管理人、广告制作公司和发布广告的企业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建立网络广告审查制度, 提高网络广告的准入门槛
针对当前网络上虚假广告、淫秽广告泛滥的情形, 笔者认为我国还应当建立起网络广告的审查制度, 提高网络广告的发布门槛。根据我国现有法律, 我国广告法已规定了广告的批准制度。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从事广告经营的, 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制作设备, 并依法办理公司或者广告经营登记, 方可从事广告活动。根据该条的规定, 广告公司进行登记后就可进行网络广告业务, 而无须就其网络广告业务进行专门的登记。[3]笔者认为, 仅此一条并不足以规制网络广告的审查准入制度, 我国应当建立起专门的网络广告发布审查制度, 通过修改广告法设立网络广告许可制度, 广告公司开展网络广告业务的, 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得到许可后方可从事网络广告业务;网站需要发布网络广告的, 也应当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 由有关机关颁发许可证方可发布网络广告;如有违反, 则给予行政处罚。
(四)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消费者监督并举
笔者认为, 我国应当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治和消费者监督并行的网络广告管理制度。[4]首先, 我国应当建立起专门的监管机构, 由该机构统一行使监测网络广告的内容是否侵权以及是否为虚假广告、淫秽广告的职能;其次, 就行业自治而言, 我国应当允许广告公司、网站等广告发布者组成专门的网络广告自治组织, 这些组织可以出台规范性文件规范组织内部成员的广告发布行为, 也可依组织内部成员的意愿而代替其参加诉讼、行使权利, 从而维护网络广告自治组织成员的合法利益。最后, 我国还应当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力度, 提高消费者的权利意识, 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涉嫌违法的网络广告。
三、结语
网络广告是时代发展的产品, 它的出现降低了广告制作的成本, 提高了广告的传播力度, 扩大了广告产品的知名度。当然, 网络广告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虚假广告、淫秽广告泛滥、广告邮件骚扰频繁等问题。为对这些问题予以有力的规制, 维护网络广告发展的良好环境, 我国应当在立法上对网络广告进行专门的规范, 严格广告发布审批, 提高网络广告的准入门槛, 并设立以政府监督为主导、网络广告行业自治组织和消费者广泛参与的网络广告管理体系。
摘要:网络广告的出现是网络技术发展的产品, 其出现加快了广告的传播速度, 扩大了传播范围。随着网络广告的兴起, 虚假广告、淫秽广告泛滥、广告邮件骚扰频繁等问题也摆在人们面前。为有效应对这些问题, 立法应当积极回应社会生产的诉求, 对网络广告业进行有效规制。本文对我国当前网络广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介绍之后, 提出了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管理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网络广告,立法,责任制度,审查制度
参考文献
[1]石磊.网络广告主体法律制度的完善[J].商业研究, 2009 (6) :78-80.
[2]魏小荃.网络搜索引擎商著作权侵权责任之思考[J].法制与社会, 2011 (2) .80-81.
[3]文麟.论完善网络广告的法律规制[J].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 (6) :34-38.
相关文章:
2025年沙龙邀请函话术(汇总13篇)01-15
沙龙邀请函文案 财富沙龙邀请函通用01-15
网络推手网络传播论文01-15
竞技太极推手01-15
刑法对网络言论的规制探讨01-15
最新沙龙邀请函话术8篇(汇总)01-15
最新学术沙龙邀请函 沙龙邀请函(五篇)01-15
视频幕后推手01-15
最新沙龙邀请函文案汇总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