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控制理论

关键词: 企业管理者 行为 企业 控制

行为控制理论(精选十篇)

行为控制理论 篇1

1农业企业内部控制与行为理论的相关性

1.1农业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农业企业的特殊行业地位决定了其相对于其他类型上市公司存在更大的经营管理风险,可以说,随着涉农企业的上市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合理优化,使得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已经成为了当代农业企业管理的重点[1]。近年来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行业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如河南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的瘦肉精事件,三鹿奶粉事件无疑给农业企业敲响了警钟,内部控制乃至外部监管的力度逐渐加大,各界对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作用已达成共识。现代企业管理催生了内部控制制度,而食品安全事故则将内部控制的实施提到了一个新的制高点。农业企业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周期性,外界不确定的环境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企业的发展, 而降低或消除这种不确定因素的唯一方法就是实施内部控制———进行风险评估。尽管国家出台了各种惠农政策,但规模小、融资能力有限的处境仍然无法改变。因此,要想使农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必须以内部控制制度为保障,通过内部控制实施效果的提升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进而创造更大的企业价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2行为驱动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联性

首先,内部控制的执行以行为理论的基本假设为依据。行为理论以人为中心,通过对人的行为环境、 过程及动因的详细分析和探究来研究企业管理的各种问题。将心理学和社会学理论引入管理学领域,肯定了人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同时揭示了人的社会性和复杂性等特点。现行的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建立正是基于传统的行为理论中的人性假设理论,在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下,消极的X理论即“理性经济人”假设往往会超越积极的Y理论中“人性善”的正面假设,导致大多数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设计和考核标准的制订往往是基于人性恶的理念而存在的,因此也成为了企业内部控制有效实施过程中的一大障碍。

其次,行为理论促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发展。 最初的内部控制以内部牵制为主,旨在查错防弊,进而达到控制财务收支的目的,其显然是以“人性恶” 假设为前提的。Y理论的催生使得内部控制变得更柔性化,其假设人是自动人,自我控制和自我指导才是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进而创造企业价值的源头。正是由于人性假设观念的变化使得管理理念发生了质的转变,内部控制的概念界定中也逐渐强化了人的核心主体地位。

2农业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基于财政部会计司2012年6月份提供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其总体执行情况良好,70% 左右的企业都对内控体系有了一定的熟悉和了解程度,已执行的企业中90% 能够按照要求正确执行。随着内部控制评价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地位的逐渐增强,各大企业对其关注度也逐渐提高。2013年调查研究表明,2012年纳入实施范围的853家上市公司全部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其中852家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有效,占总体的99. 88% ; 1家公司( 北大荒) 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无效,占总体的0. 12% 。总体看来,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实施成效显著,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防范、应对风险的能力; 但也反映出我国农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仍存在很大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

2.1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尽管当前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已在我国上市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层面推行,并且颇有成效,但很多农业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和管理的复杂性导致其仍然没有足够的内部控制意识,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看重对供应、生产、销售等独立环节的控制而忽视对内部结构的整体控制,导致农业企业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时丧失了长远发展的动力和能力,使内部控制脱离了企业管理目标,二者发展不同步[2]。 同时,农业企业行业的特殊性要求其管理者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能力,而在现如今工业经济占主导地位, 农业被忽视的大背景下,资深的农业行业专家较少, 且农业企业发展的相对滞后性共同导致了其对内部控制的整体认识过于片面化,甚至仅仅将内部控制作为应对外部监管或企业内部监督的一种制约机制来强制性执行,没有融合内部控制柔性化、人性化的理论精髓,最终使农业企业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2.2资金、资产管理失控

农业企业经营的高风险性导致了其经营绩效的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农业企业产业链的合理延伸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采购、生产、销售的单环节的质量控制成本,但由于各种风险的不确定性也可能导致延伸产业链的中断,进而造成扩大化的后果。同时,由于农业产业处于劣势地位,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其效益普遍较低,企业主对于剩余收益的不满足性导致其将更多资金投向了非农产业,使农业企业资金流向了偏离主营业务的领域[3]。此外,农业企业资产易变质、 腐烂、不易保管,资产的跌价减值或全部毁损流失也在所难免。很多农业企业不加以重视,忽视了对农业资产的管理控制,陷入账实不符的混乱之中。甚至由于农业企业内部管理的失控,还可能使农业企业员工丧失对未来前景的希望,引发员工价值观的转变,进而引发更大的企业管理问题。

3基于行为理论提升农业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建议

3.1优化农业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行为环境

内部环境对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环境基础。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助力农业企业发展,内部控制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规定具有刚性,而企业文化则融入了人本因素,具有柔性。优秀的企业文化可以正确引导员工的价值观,准确把握员工的心理活动,切实满足员工的心理需求,对于其有效执行既定的内部控制程序、完成企业目标至关重要。不仅有利于从表面上改善员工的懈怠行为还可以从实质上降低员工舞弊甚至操作失误的概率,进而达成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长远目标; 不仅维系了农业企业的形象,创造了更大的品牌价值,还可以优化企业管理,留住优秀人才。

3.2健全农业企业风险评估机制——行为过程

企业内部控制旨在防范风险、创造价值。农业企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因此其实施内部控制的关键在于防范生产经营风险,消除或降低未来事项的不确定性的概率。可以说,风险评估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是进行风险识别、分析、评价、防范的过程。农业企业的成败与自然环境的优劣密切相关,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和前提投资成本的高昂性加之其面临风险的不确定性使得农业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因此,农业企业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于其发展至关重要。为此, 农业企业应组建风险评估团队,充分吸收农业专业人才,以适当的奖励机制为辅助,在满足员工财务自由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及时发现并告知管理层企业潜在的风险,以确定及时的应对策略, 避免由于高管个人风险偏好导致的重大损失或由于员工利益冲突而引发的企业风险扩大现象。

3.3完善农业企业员工考评机制——行为结果

人的行为由其需要的满足程度决定,人追求的目标通常是实现其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受托人即管理者会衡量所获得报酬与付出劳动的比例关系,委托人即所有者会权衡员工为企业带来的收益与支付的费用和损失是否匹配[4]。为此,农业企业应当建立适当的奖惩机制来对员工行为进行测评,打破传统的重短期利益、轻内部控制的思维模式,在业绩考核中要提升内部控制考核指标的比重,将企业文化建设和组织凝聚力的提升融入其中。考评机制还要引入质量与业绩相结合的新理念,将质量评价控制作为员工晋升的一大指标,通过经济制裁来降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发生的概率。

物权行为理论质疑 篇2

摘要:本文从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区别入手,剖析了物权行为理论在理论上的错误,并进一步论证了物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已无存在的必要。

关键词: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无因性;善意取得;公示公信

一、物权行为理论及其原则

物权行为的概念公认为德国历史法学派代表人物萨维尼最早提出,他在柏林大学讲学时提出,以履行买卖契约或其他转移所有权为目的而践行的交付,并不是一种单纯的事实行为,而构成了一个特别的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的“物的契约”。萨维尼为了将交付从债权行为中抽离出来,特别赋予其以独立的意思表示(即以物权变动为直接内容的“物的合意”),这就成为物权行为概念和理论的演绎基础。从法律技术上看,创制物权行为概念的实际目的在于使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相分离,尤其是在法律效力上相分离,因此便发展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理论,这些理论与公示公信制度一道构成了物权行为理论的三大原则:

1.分离原则。根据萨维尼的主张,债权行为的效力在于使当事人承担债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并不能发生物权的变动,而要发生物权变动,必须另有一个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即物权行为。因此,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各有其独立的意思表示和成立方式,它们是两个分离的、不同的法律行为。

2.形式主义原则。因为物权具有排他性,若无可以使公众知悉物权变动的外部征象,易造成对第三人的损害,并损及交易安全,因此必须在立法上确定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以交付作为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由此又发展出公信原则:“凡信赖物权变动的外部征象,认为有其物权存在而有所作为者,即使该征象与真实权利存在不符,法律对于信赖该征象的人亦加以保护”。(李湘如编著:《物权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3年版,第15页)

3.无因性原则。物权行为的无因性是指债权行为(原因行为)的无效或撤销不能导致物权行为(结果行为)的当然无效,所有权的受让人仍保留标的物的所有权,而出让人则丧失所有权返还请求权,只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二、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界定

物权行为理论被1896年德国民法典采纳以来,迄今已历时百余年,但是该理论在各国法学界所引起的激烈批判和争议至今仍然尚未止息。这些争论大都局限于对其现实功效的评判,而缺乏深入的理论分析。无论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为自己设定了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物权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事实果真如此吗?笔者认为,对此不宜妄下结论,惟有深入探讨法律行为的若干重要问题之后,才能对此作出回答。

法律行为概念的创设曾被视为德国民法学最辉煌的成就,但同时它又是一个极端抽象、难以理解的概念。从法制史上看,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行为概念便是在有约束力的意思表示无须靠即时交付来保障,并在时空上与后者相分离时才得以真正形成的。从德国民法学者对法律行为概念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19世纪的多数德国学者认为,法律行为就是意思表示行为。尽管后来的德国学者原则上承认,意思表示仅仅是法律行为中某种更为基本的要素,具体的法律行为还可能包括其他事实要素,但是在理论上学者们从不否认:法律行为之本质乃意思表示。即使是现代德国民法学者,他们对于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也仅有用语上的改变而无实质性的变化,其目的仅在于强调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间具有包容关系。德国学者拉伦兹(Larenz)就认为,“法律行为是一项或几项行为,它们中至少有一项是旨在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意愿表示”。尽管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不再同义使用,但是法律行为的本质是意思表示这一点却是无可否认的。也正是这一点决定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根本分野。行为是指有意识的活动,任何行为都具有主观意思和客观活动两个要素。法律行为的核心在于主观原因,客观行为的核心要素却在于客观活动,这一实质性区别决定了两者在特征上的一系列的差异:

第一,两者发生法律效果的方式不同。法律行为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法律效果,这一法律效果源自法律行为对行为人意思自治的容认,即法律对法律行为产生的意思后果只能给予合法性评价,而非在内容上的事先假设和规定。与此相反,事实行为仅仅取决于法律规定,当事人实施行为并不具有追求某种法律效果的意图。或者说,这种意图的有无并不影响法律效果的发生,而只要符合一定的规定便能产生法律效果。

第二,法律行为只能产生法律效果,事实行为却能同时产生法律效果和事实效果。如,签订买卖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它的法律后果是出卖人承担交付标的物义务而买受人承担支付价款的义务,但是事实效果——买受人成为标的物的所有人,出卖人成为价款的所有人——却并不随之发生。而拾得遗失物作为一种事实行为,其法律效果和事实效果是同时发生的,拾得人依法律规定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是法律效果,拾得人对拾得物的实际占有则是事实效果。由此可见,法律行为的效力实际上来自法律的拟制,而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则以其事实效果为基础。

第三,法律行为是从事实行为中分离出来的,它离开事实行为则无独立的意义。从前述的法律行为概念产生的历程可以得知,法律行为产生的基础是设定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行为与履行义务的行为相分离,但分离只是针对“分步进行”而言,法律行为并不能离开事实行为而单独起作用,因为法律行为不发生事实效果,它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只能通过事实行为才能得到切实的履行。因此不需要履行的行为不可能是法律行为。

第四,从事实构成来看,事实行为必须具有法定的构成要件,如此才能体现其客观性和法定性的特征。各国民法对事实行为一般作出详尽而直接的规定,内容涉及行为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持续状态及其产生的后果。事实行为的各构成要件有机联系,不相独立,惟有符合全部法律规定的行为才构成这一类的事实行为。而法律行为实质在于意思表示,从一定意义上说不存在事实构成问题,因为法律不可能对其意思表示作出具体的规定,而只能抽象概括其意思表示的合法范围。

第五,法律行为的主观意思和客观活动在内容上并不一致,再以买卖合同为例,合同当事人的主观意思是互易货物和价款,在客观活动上却表现为谈判和签订文书;事实行为的主观意思与客观活动在内容上则是概括一致的,一致才能构成相应的行为。在即时交易这种事实行为中,当事人的主观意思和客观活动都是指向交付货物和价款,不存在“表里不一”的现象。

从这些比较可以看出,事实行为的核心在于客观活动,其主观意思并无决定意义,仅仅影响事实行为的法律意义;与此相反,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因素和核心要件,其客观活动的意义主要在于承载或传达其主观意思,并使法律行为成为一种独立的.行为,因为任何行为都必须具备主观意思和客观活动两个要件。相对于客观存在的事实行为而言,单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定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更接近于一种思想行为。因此它在本质上是法律虚拟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产生具有重大意义,它是一种行为,同时又是一种作为行为的法律,它对当事人而言就是活的法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揭示法律行为的价值;第一,法律行为具有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权利义务的功能,因而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手段。由于实体法不可能穷尽现实所有的情况,而且无法适应社会的快速变化,法律为弥补这种缺陷,只好通过在法定的范围内赋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法律效力而成为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实质调整手段。这样法律行为就将抽象的、客观的权利义务落实为具体的、主观的、可实现的权利义务,从而弥补了实体法体系不确定性的缺陷。第二,法律行为是法律形成的一个必经阶段。考察法律规范产生的一般历程可发现,人们在从事个别行为的过程中逐渐抽象出为众人所认可的通用规则,并赋予其一定的强制力——这便是法律。其中法律行为对于形成法律的作用不容忽视。在民商法领域,人们正是从签订合同等法律行为中抽象出广泛适用的普遍性规范,而这些法律规范又构成一系列民商法律的基础。在行政法领域这一点也表现得非常明显,通常总是先有具体的行政行为存在,再在客观化普遍化之后上升为行政立法,最终形成法律。此外,尽管我国不承认判例法,但谁也不能否认,判决这种法律行为能为修改和制定法律积累经验。因为判决能检验法律在现实适用中的漏洞和不足,具有典型意义的判决更能直接为未来法律的修订提供指导作用。简而言之,法律行为的价值在于能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潜在的、新的法律。

以上论证有助于理解物权行为的性质归属问题。在笔者看来,物权行为在概念、效力、特征和价值等诸方面均与法律行为不符,绝无理由将物权行为归入法律行为的范畴。首先,物权行为不同于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件的法律行为。任何一种行为都必然具备主观意思和客观活动两个要素,因此本文并不否认物权行为中存在意思表示。但如果把物权行为定义为转移物权的合意,那么它只是某种行为的构成要素,尚不能构成独立的行为;既非行为,也就谈不上是什么“法律行为”了。如果将物权行为定义为物权合意和交付或登记相结合的行为,那么我们可以看到这更符合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的特征。因为物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以意思自治为由推翻法律规定,该意思表示的作用在于限定交付或登记的意义,因而仅被当作整个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同时物权行为中意思表示的内容还受到债权行为中意思表示的严格限定,它不能自主设定超出债权合意范围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物权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因素完全不具备法律行为中意思表示因素的地位和作用,将两者混为一谈将损害法律行为概念的准确性。

其次,物权行为的法律效力源自法律规定,这与法律行为的本质是根本相悖的。法律行为调整方式本来就是作为法定主义方式的对立面而存在的。众所周知的物权法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物权法定原则,即物权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类型设定或转移。对此即使是支持物权行为理论的学者也不得不承认,“依此原则,民事权利主体达成设立或转移一项物权的协议时,不可以依照法律行为自由的原则,——实质上即缔约自由原则,按自己的意思选定的形式和内容设定或转移权利,而只能按法定的形式设定或转移权利”。1这充分说明了,如果将物权行为归入法律行为之一类,必将导致物权法定原则与法律行为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因为物权法定原则的本义就是要排除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更改物权法律关系的效力,这是物权行为理论的支持者也无法否认的。

最后,从价值上看,物权行为并不具备在当事人之间设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功能。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法律对物权变动的权利义务应作出明确而直接的规定,绝不存在引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予以调整的余地。

由此可见,物权变动行为实为一种事实行为,若要将其定义为法律行为则必然要片面夸大、扭曲物权变动中意思表示的效力,并引起物权法定原则与法律行为制度根本性的冲突。物权变动行为也不具备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就其本质而言不符合法律行为的核心精神。从理论上说,创设物权行为这么一个与“法律行为”有种属关系的概念,只能导致法律行为概念本身的混乱,并在法律行为规则(如意思表示推定规则)的适用上引起一系列的矛盾。因此,物权行为概念虽然眩惑了不少聪明人的眼睛,但却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三、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

仅仅证明物权行为概念在理论上的谬误尚不足以全盘否定物权行为理论,因为相当一部分学者推崇物权行为理论的原因不在于物权行为概念在法理上的价值,而在于物权行为无因性对交易安全的保护机能。可以说,物权行为理论的实践意义即在于其无因性原则,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的剖析,以期在实践的层面上了解物权行为是否有存在的价值。

就事实而言,任何有意义的法律行为都必然存在原因,而法律确认其有因或无因则体现了立法政策对该行为效力独立性的不同立场。因此“物权行为有因或无因,不仅是逻辑的关系,而且是一项由价值判断及利益衡量来决定的立法政策问题”。2德国民法典立法者正是为交易安全之目的,基于政策之考虑,而将原因从物权行为中抽离,使物权行为无因化。然而立法意图与真正的法律适用毕竟存在着距离,无因性的应有功能能否顺利在法律实践中实现并不存在显而易见的答案,而有待于更深层次的探讨。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最为人所称道的功能,即是“物权交易的安全保护机能”,而正是这项机能决定了该理论有根本的存在价值。依据物权变动的无因构成,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受原因行为瑕疵的影响,交易得以进行得安全、迅速、无后顾之忧。但在善意取得制度出现并获得制定法之确立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交易保护功能便绝大部分为此制度所吸收。只是因“重大过失”而发现第一受让人取得原因有瑕疵而取得动产的人(第二受让人)可基于无因构成而获得保护;同时从对第一受让人的调查范围减少、交易容易化上考虑,善意取得制度不可弥补无因性构成的功能,因为善意取得之成立,以对前述取得原因之调查为必要。1赞成无因性的学者因此认为,第二受让人尽管有重大过失,但在无因性原则的保护下仍能取得动产所有权,且不负任何债法上的责任,这一点确实保护了交易完全。但是德国学者Heck对此一针见血地指出,交易之际应避免这样的重大过失,这正好是交易法原则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要求,违反这种原则的基本要求来谈谋求动产交易的安全已完全没有必要。2而在公示公信原则获得普遍承认和确立的今天,物权交易的简单、快捷和安全的理想可籍此而轻易达到。即使确实存在非依无因性不能保护的领域,只要仔细考虑便可发现,这是无因性保护的不当扩大。最典型的莫过于第二受让人基于恶意(针对不动产而言)或基于重大过失(针对动产)不能受公信原则保护的场合。首先考察不动产场合,由于恶意第二受让人的行为在多数场合均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其负有损害赔偿义务,根据德国民法典应返还标的物,这样无因性的不当扩大因受到相关法律的限制而仍不能保护第二受让人。3至于动产场合,前文已论及此种情况的悖理之处,在此不再重复。物权行为无因性的最后一项功能是减轻举证责任。

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进入德国民法典的历史背景来考察,该理论是肩负摒弃不动产之实质审查主义的历史使命才于法律制度上确立来的。因为无因性理论使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在效力上相分离,于是不动产登记的审查范围就可仅限于物权变动本身,登记程序得以客观化和简便化,登记官员对私法交易的过分介入也被排除了。由此可见,在德国民法史上,物权行为无因性正是为了用来排除登记实质审查主义所带来的严重弊病才获得制定法之确立。4实际上,物权变动之客观化、明确化及随之而来的举证责任之减轻,严格而言系来自物权变动之公示方式——登记或交付所具有的功能,而不是来源于物权变动的无因构成。而物权行为无因性为登记实质主义奠定理论基础之后,已经可以功成身退,公示公信制度完全可以独立发挥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

经由以上考察可以发现,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诸多“应有功能”与其“实有功能”之间产生了极大的分离,其“应有功能”绝大部分已被善意取得制度和公示公信制度所抽空,而残余部分也超出了交易安全保护的合理范围,甚至有鼓励不诚实交易的倾向,因此有违民法的根本宗旨。鉴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严重缺点,德国司法判例及学说理论不得不限制其适用范围,从而引发了“无因性的相对化”之趋势。依笔者观之,“无因性的相对化”实与取消无因性无异。例如“共同瑕疵说”提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得因共同的瑕疵而致无效或撤销;“条件关联说”则主张当事人得以其意思表示物权行为之效力系于债权契约之存在,如果原因行为非合法有效,则物权行为不能成立。这两种学说形式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将物权行为的效力系于原因行为,在原因行为无效或被撤销时,物权行为也随之无效或被撤销。因此无因性的相对化实际上反映了取消无因性的趋势,这也是由无因性本身的致命缺陷所决定的。

由此可见,整个物权行为理论已基本上没有存在的价值。无论该理论内部的构架是如何精致和完美,也不能挽救其被否定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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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刺激反应理论

1919年,美国心理学家瓦特生的《行为主义观点的心理学》一书出版问世,行为心理学在美国兴起。布龙菲尔德也从冯德的构造派心理学的立场转到了瓦特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的立场,并于1933年出版了其代表作《语言论》(王伟,2006)。布龙菲尔德把瓦特生的这一套“刺激一反应”学说全盘搬到语言学中来。在《语言论》中,布龙菲尔德把语言看成一连串刺激和反应的行为,为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奠定了理论基础。他用了一个现在十分著名的公式S→r……s→R(s代表一个人受的刺激,r s言语刺激的反应,R代表另一个人的反应)来阐述其观点。其具体分析如下:

假设杰克和琪儿真沿着一条小路走去。琪儿饿了。她看见树上有个苹果。于是她用喉咙、舌头和嘴唇发出一个声音。杰克接着就跳过篱笆,爬上树,摘下苹果,把它带到琪儿那里,放到她手里。琪儿就这样吃到了这个苹果。这一连串的事项可以区分为两种:言语行为和实际事项,根据时间先后整个事情分为三个连续的部分:

A言语行为之前的实际事项。S→r说话人的刺激

琪儿饿了。光波从红色的苹果那里反射到她的眼睛里。她同时看到了杰克在她旁边。

B言语r……s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是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

B1琪儿受刺激后,及作实际反应,而去作发音动作,产生言语反应,即替代性反应s→r

B2琪儿口腔里空气中的声波使周围的空气形成类似的波形振动。

B3空气里的声波冲击杰克耳膜,杰克听到了言语。听到的话刺激了杰克。

c言语行为以后的实际事项s→R语言的替代性刺激听话人的反应

杰克去摘苹果,并把苹果交给琪儿,琪儿把苹果吃了。

R可能是两种刺激的结果:实际刺激S→R或者语言的替代性刺激s—R。可见,人类回答刺激有两种方式:无言语的反应和用言语作中介的反应,分别表示如下:无言语的反应:S→R和用言语作中介的反应:s→r……-s→R。语言行为是一种手段,使sR在不同的人身上发生。布龙菲尔德认为,“作为研究语言的人,我们所关心的恰恰正是言语的事项(s……r),它本身虽然没有价值,但却是达到某种巨大目的的手段。”(布龙菲尔德,2000,P28)

2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是从行为角度阐述人类语言交际的一种重要理论。自从英国牛津大学哲学教授奥斯汀的系列讲座《怎样以言行事》于1962年出版后,言语行为成了语用学上的重要课题。奥斯汀认为语言不仅仅是用来陈述和描述事物的,也可以用来实施某种行为。他认为一个人在说话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时实施三种行为:即(1)叙事行为(以言行事、以言表意行为、elocutionary act),即“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它大体与传统意义上的“意指”相同,指发出的语音、音节、说出的单词、短语和句子等;叙事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2)施事行为(以言施事行为、语导行动、取效行为eloeutionary act),指通过说话这一动作所实施的行为,即说话人通过字面意义所表达的真实意elocutlonary Rot),是指说话所产生的交际效果,即说话人所说的话在听话人或其他人的感情图;施事行为表达的是说话入的意图,也称言外之力;(3)成事行为(以言成事、以言取效行为pe、思想和行动上产生影响或效果。成事行为指行为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Austin,1975,1720-38)

3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通过以上陈述可以看出布龙菲尔德的关于语言的用途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异同。他们都对语言存在一个动态的认识,都属于行为主义,都是对一个含有交际双方的语言事实进行分析。都试图证明: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是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而且都十分重视语境和情境,由于话语发生在一定数量与交往双方相关的个人、社会以及文化等因素在内的一定情景中,因此我们必须涉及社会语言学、民族交际学、语用学、跨文化交际学等研究领域,才能更全面地理解话语含义。由于任何言说、思想和文本都将是一定语言结构功能作用的结果,所以传统意义上的主体都被消解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定文本上下文结构一语境或对话者之间共同建构的语义场。因此他提出了他的施事行为:施事行为是通过一定的话语形式,通过协定的步骤与协定的力而取得效果,所以施事行为是协定的。从这点看,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刘宓庆2001:202,)这也说明,奥斯汀并没有完全无视语言外部因素,对于言语行为是否取效的因素并没有纳入分析范围。布龙菲尔德给语言形式的意义下的定义是:说话人发出语言形式时所处的情境和这个形式在听话人那儿所引起的反应。其因果序列是:说话人的处境→言语→听话入的反应。也就是与说出或听进的声音符号相应的刺激-反应成分,对于语言意义的科学的说明,是以说话人对世界的科学而精确的认识为前提的。

通过对两个理论进行交换分析可以发现彼此的差别。杰克和琪儿真沿着一条小路走去。琪儿饿了。她看见树上有个苹果。该言语行为之前的实际是一种叙事行为的一部分。于是她发出一个声音,该“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大体与传统意义上的“意指”相同。指发出的语音、音节、说出的单词、短语和句子等。杰克接着就跳过篱笆到琪儿就这样吃到了这个苹果该言语行为以后的实际事项是一种成事行为,是说话所产生的交际效果,即说话人所说的话在听话人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和行动上产生影响或效果。说话的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然而我们还可以发现而B,言语r……s这一过程却不是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B1琪儿受刺激后,及作实际反应,而去作发音动作,产生言语反应,即替代性反应S→r,也就是叙事行为;叙事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B2琪儿口腔里空气中的声波使周围的空气形成类似的波形振动;B3空气里的声波冲击杰克耳膜,杰克听到了言语。听到的话刺激了杰克。这两个过程不是奥斯汀研究的注重点,属于叙事行为的必须过程,是物理过程,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并没有涉及。言语行为理论的经典例子是如当一位丈夫下班回到家,对妻子说“我饿了。”他同时实施了三种行为:叙事行为:告诉妻子他现在肚子很饿;施事行为:叫妻子为自己准备食物;成事行为:妻子听了他的话,给他拿来了食物。在这三种行为当中,叙事行为本身并不能构成语言交际,成事行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唯有施事行为,它与说话人的意图一致,是言语行为理论关注的核心。(索振羽,2001,P145-162)对比两个例子,可以发现在刺激行为理论和言语行为理论着眼点的不同。言语行为理论更多的侧重发语人的个人语言行为。而刺激行为理论侧重语言可以在一个人受刺激时让另外—个人做出反应。但是同时,可以看到奥斯汀认为,言语行为是叙事行为的有意义的单位,完成行为方式的话语是言语行为的主要形式。奥斯汀认为,施事行为是约定俗成的,并且言外之力通常也是约定俗成的。对于施事行为,说话者必须在遵守一定的惯例的前提下才能完成。而言后行为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因此是不确定的。

4结论

行为控制理论 篇4

关键词:大学教育,交往行为理论,控制,哈贝马斯

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任务在于建立平等、互助、良性运行的和谐社会,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延伸到大学教育中, 就是通过语言、符号、文字等人类交往工具, 提高教育领域中多极主体间真实有效的沟通与交流水平, 将多极主体组织起来, 形成一股合力, 调整各种矛盾、冲突与对立, 并将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构建和谐、规范、发展的大学教育, 培养身心健康的当代大学生。

大学教育功能解析

教育是人生最重要的经历, 它会改变一个人的知识、态度和行为。现代教育在社会发展中具有传授知识与技术、传递文化价值观念、实现个体的社会化、增强社会凝聚力、传承民族文化遗产等显性功能

大学作为教育的主阵地, 大学教育的功能到底是什么?19世纪的牛津学者纽曼在其名著《大学的理念》中认为大学的功能在于提供“博雅教育”, 目的在于“性格之塑造”, 即如何使大学生做一个有理想、有价值的人。从大学的历史来看, 它总是和国家、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因此教育首先必须是对经济和政治有用, 高等教育首先应该服务于社会。于是, 后来大学的功能又被完善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个方面的内容。

当今, 很多大学的规模在迅速发展, 但大学生的素质却在急速下降, 甚至连所谓顶尖的“研究型”大学也是一样。大学的发展几乎就是社会和市场某种职位需要的转义。过于实用化和功利化, 最终往往导致大学培养出来的人, 既没有人格素养也没有专业技能, 上不着天, 下不挨地, 悬在半空, 正面功能有所减弱。

大学的发展不仅需要注重规模、结构、效益的发展, 而且更应该注重质量的发展和提升, 质量的提升包括学校特色专业的设置、教师素质的培养、校园文化环境的改善, 同时更应该包括大学生心理健康质量和思想健康质量的发展。大学教育事业是育人的事业, 不仅让大学生掌握专业技能, 而且要使之学会做人, 要有健康的思想和健康的心理。

苏珊·桑塔格在《疾病的隐喻》中写道:“患病是人生的夜晚。每个人生下来就具有双重公民身份, 一个属于健康王国, 一个属于疾病王国。虽然我们希望拥有健康王国的居住权, 但或早或晚我们都要被迫, 至少有一段时间到疾病王国去报到。” (1)

世界卫生组织将健康界定为:“一种完整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良好状态, 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伤残。” (2) 可见, 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理解是多层面的。

当代大学生肩负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重任, 他们即将走上社会的舞台, 指引中国未来发展的方向, 这时, 作为科学思想传播主阵地的高校, 应该把大学生的“健康”教育作为发展的重心。大学生健康质量提升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终极理想, 是规模发展的目的指向, 没有了心理和思想的高质量, 再大的规模和速度也都失去了意义。学校的规模大、效益高并不代表大学教育的良性平衡发展, 大学发展要从学生出发, 从学生归属的需要、健康的需要、受尊重的需要、自主自尊的需要出发, 构建能够满足多重需要的现代大学

因此, 大学教育在培养出一批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的同时, 更应该是人格和素质教育的基地。

大学教育的有效控制

大学教育精神既然是以学生为本, 大学教育就应关注大学生的角色扮演是否自由、扮演过程是否顺利。学生角色的主要特征是什么?有些人认为独立性和成就是其主要特征。还有一些人认为, 做一名好学生的关键就是简单地“满足学校和老师的要求”。还有一些人指出, 学生角色中最突出的特征是耐心。

无论我们怎样描述学生这个角色, 按照学校的观点, 学生能适应这个科层体制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意味着学生必须学会并遵守这些规范, 如按部就班的守时上课、尊敬师长、学习上诚实、不挑剔苛责、不打架斗殴扰乱学校秩序等。

另外, 传统大学教育依赖权力和灌输, 重视学校与教师权威, 重视现成结论的记忆, 而忽视学习过程和学生的主动参与, 忽视了大学生的主体性、能动性和差异性, 忽略了在价值观念形成过程中个体的认知、判断、情感、理解和选择的重要作用, 导致了大学生的道德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开始弱化, 使其在多元的价值观念面前变得无所适从、左右摇摆, 长期下来, 就会致使大学生的心理认知出现异常, 进而出现不符合社会规范、不符合校园规范的行为。外加社会转型过程中, 社会结构耦合度不高, 脆性较大, 高校教育发展定位处于不断转换的过程中, 控制手段有所淡化, 使高校教育阵地出现了发展失衡现象。

为了使学生更好地遵从学校的各项规范, 为了预防大学生各种错误行为的发生, 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大学教育必须发挥控制的作用。社会学家将控制论引入社会学领域, 分析社会运行。任何社会都要用社会控制体系来维系现存的社会秩序, 使其达到预期的目标。

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挥其教育功能的同时同样需要适当的控制手段, 维系教育发展的平衡。正如美国早期社会学家白克马所说的:“社会秩序, 决不能偶然产生。既经产生, 如无外力控制, 亦不能维持;因个人常各寻自己私利, 而茫然于社会利益。” (3) 因此, 控制是维系秩序必不可少的手段。

适度的控制有利于社会稳定, 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维系, 有利于一个组织或团体的规范。但是, 过度控制即使有可能带来社会稳定的局面, 但也只是一种“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局面, 稳定局面只能是表面的、暂时的, 稳定的背后必然蕴藏着深刻的隐患与危机。若学校过度控制就会致使大学生越轨现象更为凸显。

大学教育中控制的运用, 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需要, 给予一定的自由度。从人类社会诞生的时候起, 人类就从未放弃过对自由的追求, 大学生作为一个最活跃的年轻群体, 更需要自由地接受教育, 自由地发展创造, 学校的过度控制恰恰会限制大学生的活动空间, 这是不科学的。

社会学家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大学教育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 它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对有效控制的发挥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引入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意义

1.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简述

哈贝马斯曾把人的行为分为“工具行为”和“交往行为”两大类, “工具行为”是围绕技术规则进行的, 它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始终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纳入了社会过程的物质交换关系, 是具有社会性的物质交换关系。“交往行为”则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言语能力与思维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 其目的是通过对话形式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中, 特别强调语言的意义, 它是一个主体与其他主体相互作用时通过语言进行的思想交往。当今社会, “生活世界”的存在方式在某种意义上逐渐被“非生活世界”法则打破, 科学有效的语言对话方式也出现了断裂与扭曲, 生活世界与交往行为间的中介语言被功利化与现实化所侵蚀, 因此要建立有效交往, 必须重拾有效的对话机制。凡是有“交往行为”的地方, 就有言语行为的存在, 凡是言语行为受阻或被扭曲的地方, 交往便会不合理。在交往范围扩大化、交往手段多样化、交往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 互动过程的多极主体采用什么样的对话语言方式, 直接关涉到交流与沟通的效果, 为了使对话沟通有序进行, 我们必须遵循科学、有效、务实真诚的原则。

2. 交往行为理论对大学教育意义的引介

第一, 交往对话的动态性。人是社会的产物, 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属性, 当然, 人也有自然属性, 人首先是一个自然存在物, 但更是一个社会存在物。人只有在社会联系中才能存在和生存, 因为人只有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 才能形成现实的改造自然的活动。社会属性的保持离不开交往和沟通, 交往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交往存在于人的一切社会活动中。叶澜指出:“如果从形态的角度看, 我们认为教育起源于人类的交往活动。” (4) 大学教育就是不同的主体在共同的价值观和发展目标的基础上所进行的良性交往互动, 多极主体以真诚善良的语言符号为手段达到他们之间的相互认同、相互融合。在这场交往互动过程中, 学校与老师不是权威主体, 学生不是被动接受对象, 应倾向于建立一种平等的交往对话关系, 他们都是交往的主体, 他们在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 学校与教师的语言霸权地位被消解, 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确立, 通过沟通来达到相互尊重、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 使学校控制与师生身心发展健康和谐。

第二, 交往对话的双向性。哈贝马斯认为, 交往行动的核心就是建立“主体间性”, 交往是主体间的相互关系而非单向关系大学教育要实现多个主体“共生共荣”, 而非一家独大的局面。传统教育模式更强调权威和体制, 忽视了学生的价值意义和健康质量, 即哈贝马斯所说的“生活世界的殖民化”, 忽视了对受教育主体完满生活的建构思考, 忽视了受教育者心灵的成长, 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忽视了与学生的交往对话, 是一种不平等的单向交往过程。大学教育功能的发挥是一个多向动态运动, 只有多极主体间进行平等的交往与对话, 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完美大学教育。

第三, 交往对话的融入性。交往主体的行为不是纯粹的个体行为, 各主体必须走进交往系统, 融入到大学文化氛围中, 感受各自的心理和情感, 融入到对方的生活世界。师生要进行真诚真实的直接交往对话。大学教育的目的不是仅仅限于让受教育者清晰一些基本政治制度、道德规范和生活常识, 而是教给大学生做人的方法,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在直接对话模式中, 通过真实的参与, 真切的感受, 明晰各自的角色定位, 了解大学发展与学生健康的真正意义, 这些更需要我们通过直接交往完成, 而不是借助生硬的现代教学设备载体。

大学控制手段如果是基于平等、友善、真诚、正义这些基础上的沟通对话, 这将是成功的内化过程。

当然, 对控制效果如何, 决策是否正确, 控制过程中产生了哪些问题等等, 这些都需要通过及时反馈才能获得有关信息, 检验社会控制的力度、刚度和控制网络的致密度三个标准是否符合, 以便对教育控制环节作出适当的调整。我们要从学生的心理和认同态度出发进行控制信息沟通, 而非学校或老师一味按照既定的控制决策实施控制, 那样, 高校教育系统就可能偏离了预定的轨道, 后果将很严重。

参考文献

[1]姚纪纲.交往的世界——当代交往理论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2

领导行为理论 篇5

1、勒温等研究者领导作风分为:专制型、民主型、放任型等三种类型,力图科学地识别出最有效的领导作风。

专制型靠权力和强制性命令。特点是独断专行,亲自设计工作计划,靠行政命令和纪律,很少参加群众社会活动。成员之间攻击显著,服从领导,表现自我多,推卸责任,无人监督就热情低,无责任感。(X型假设+机械式组织)

民主型权力定位于群体,以理服人,以身作则。集体决策,分配工作看能力兴趣,工作自由度大,非正式权力和权威,参与团体活动。成员间友好,团队精神,团结解决困难,领导在不在一样,满足感高。是工作效率最高的作风,积极主动,创造性强。

放任型:权力定位于成员,工作无计划无检查无制度,效率最低,只有社交效果,不能完成目标。

专制型重视任务,不关心员工,心理距离大;民主型注重团队成员需要,应高民主平等气氛,心理距离小;放任型团队绩效低,人际关系冷漠。就绩效而言,放任型低于专制型和民主型,并且民主型领导的群体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满意更大。

2、领导行为四分图理论

两个基本的领导行为维度,分别称为关系组织和关心人,同创立结构和关怀体谅。

理论自觉与行为实践 篇6

关键词: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 (2011) 29-0163-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实效性是一个影响该理论体系发展目标实现与发展路径选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重要内容和新的学科增长点。如何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感召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是当前我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中所面临着的一个现实性课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

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它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意义,表示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2]价值体系是一个民族在一定时代、一定社会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一定社会、民族在一定时代社会意识的集中反映。核心价值体系,涵盖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决定着社会意识的性质和方向,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引领着社会思潮,是推动社会前进的精神旗帜。核心价值体系不仅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施加着深刻的影响

当代中国各种价值观念的相互碰撞与冲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诞生具有科学性与必然性。党中央在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其基本内容包括四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决定社会主义发展的方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灵魂、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我们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有利于我们更清醒、更坚定地把握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全社会思想道德共同进步的需要。

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如何,更是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在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念、目标、内容和方法提出的新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实效性是时代的必然选择。

二、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堂为主要平台,增强大学生理论自觉

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来源于大学生的信仰与意志,要通过课堂教学实现大学生对该体系的内化认同。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任务,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和主阵地,它承担着培养大学生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重要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当代大学生,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更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根本体现。

1、在课堂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

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在课堂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完善和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育人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积极改进和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及途径,可以采取参与式、讨论式、开放式、互动式等教育方式,建立开放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通过深入学生生活实际,主动拉近与学生的距离;坚持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把塑造人与服务人、发展人结合起来,完善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和环节,建立起培养和优化学生道德接受机制为核心的主体性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2、把握教学活动,增强理论课的实效性

教学活动的本质是学生的发展过程,我们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念和灵魂贯彻到教学内容和教学的过程中。首先,要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研究。注意引导学生带着当代文化发展的各种问题去学习,最大限度地给学生以思考和参与的空间,调动其主动参与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其次,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社会转型期里价值多元化的现实,给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素材,通过正确引导,使大学生树立共同理想,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

3、不失时机地开展网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与学习

网络的快速普及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尤其是校园网络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搭建了新的平台。高校要站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来看待网络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校园网络进行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高度重视网络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的负面影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网络阵地,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重心应将传统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手段、方法等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相结合,突出教育管理研究、决策、实践的科学性和科技含量,把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提高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理论水平,为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三、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仅有理论教育是不够的,道德教育的本质特征就是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的浑然天成。[4]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有效途径。实践教育可以强化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并内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注重课堂与社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让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虽然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理论性较强的课程,课堂教学内容也往往将许多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上升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高度。然而,理论只有与实际相结合才具有真正的意义,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思想方法和教学方法,坚持校内校外教育相结合的方法,让大学生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观察和认识各种社会现象,指导其人生实践,纠正认识偏差,只有这样才能使课堂教学收到实效,使大学生从中受益。

1、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性认识,构建有力的保障机制

高校要把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到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通盘考虑、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把社会实践活动放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其他课程的教学同样重要的地位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高校要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建立健全社会实践的保障体系、评价机制和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各项具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证社会实践顺利进行。

2、重视与专业的结合,激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在动力

教师应该充分挖掘各门专业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因素,在注重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也要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渗透。积极地组织、引导学生开展专业性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创新意识,进而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大学生要认识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最终受益的是自己,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可以让自己了解社会、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还可以把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指导实践,在实践中逐渐提高自己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将来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了更深的理解,促进教学相长。

3、不断丰富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社会实践活动要给大学生更多的选择余地,做到“顺其所思,予其所需,同其所感,引其所动,投其所好,扬其所长,助其所为,促其所成”,最大限度地激发其积极性。各级党组织要全过程地给予关心,及时解决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在组织实践活动时,不同时段要推出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的重点活动和传统优势活动。要抓好学生骨干的选拔和培训,发挥学生骨干的带动作用,做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引导大学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尽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到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大学生“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西部服务计划等活动中去,使大学生在实践中,达到熏陶思想、深化认识、提高能力、净化心灵、升华精神的效果。

4、注重社会合力的形成,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

实践教育是需要学校、政府、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需要人、财、物的投入,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的一项系统工程。高校要加强与政府和社会上的各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宣传,争取政府和社会上的各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认可和支持。同时,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既是大学生了解社会、增长才干和为社会服务的最佳场所,也是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理想之地,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是开展好大学生实践活动的基础和有力保障,可以选择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地方作为实践基地,使大学生生动地接受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接受艰苦奋斗、自力更生教育,接受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教育。

总之,在新世纪新阶段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践中,只有始终自觉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努力地探索、创新和提高新时期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实效性,才能开创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工作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N].人民日报,2010-07-30.

[2]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406.

[3]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N].人民日报,2006-10-19.

[4]董朝霞.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原则与方法[J].思想理论教育,2009,(23).

行为金融理论与有效市场理论比较 篇7

(一) 有效市场理论的理论基础

Shleifer认为有效市场假说理论基础由三个逐渐弱化的假设组成:

第一, 假设投资者是理性的, 可以理性评估资产价格。

第二, 即使某些投资者不是理性的, 但由于其交易具有随机性, 可以相互抵消, 不至于影响资产的价格。

第三, 即使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并非随机而具有相关性, 市场中的理性套利者也会通过无风险套利消除这种影响

(二) 有效市场的实证检验

有效市场假说提出后, 早期经济学家在实证上得到的证据大体上对该理论支持。在弱有效市场的检验上, 股票价格大体遵循随机游走规律, 而半强有效市场的检验上, 也大体支持有效市场假说。

然而该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来受到许多质疑, 在实证上表现为:价格的过度反应;价格惯性;小公司效应;市净率效应;价格在无信息时也会反应。且大量实证发现越来越多与有效市场假说理论相悖的现象。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过度交易量异象;红利之谜;股权溢价之谜;封闭式基金之谜;IPO折价之谜;规模效应等。这些异象对有效市场理论提出质疑, 许多学者从而将心理学和行为理论与金融学结合, 以对这些异象进行解释。

二、行为金融学理论

(一) 行为金融学对决策者最基本的假设

决策者偏好倾向多样化且可变, 这种偏好常仅仅在决策过程中才形成;决策者是应变的, 他们根据决策的性质和决策环境的不同选择过程或技术;决策者追求满意方案而非最优方案。

(二) 行为金融理论的主要内容

1) 金融市场的异象研究。对金融市场数据的研究, 探求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2) 投资者非理性行为研究。行为金融学认为投资者并不满足理性人假设, 他们在决策中并不遵循叶贝斯法则, 而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偏误。3) 投资者群体行为研究。行为金融理论研究表明, 投资者行为是相互影响的, 会出现“羊群效应”, “聚集行为”, 这样证券价格就会出现系统性偏差。

(三) 行为金融理论对完全理性的反思

1. 投资者的认知偏差

第一, 代表性。指当人们进行判断时, 将所得信息与头脑中已存在的类似某种原型的概念进行比较, 当偏差较小时, 个体便迅速判断该信息很可能代表原型概念。第二, 易得性。指人们往往根据一个客体或事件在知觉或记忆中的易得程度来评估其出现概率, 而不是根据所有信息做出判断。第三, 过度自信。指人们对自己的能力和对未来预期的能力表现出过度的自信。第四, 框定依赖。指人们的判断与决策依赖于所面临的决策问题的表述形式, 即尽管问题的本质相同但表述形式的差异也会导致做出不同的决策。第五, 后悔厌恶。心理学研究表明, 人在犯错误后都会感到后悔, 而且后悔带来的痛苦可能比决策错误引来损失带来的痛苦程度更重。

2. 预期效用理论与实际决策行为存在偏差

第一, 决策者对风险的态度不一样。处于获利时, 投资者属于风险厌恶型;处于亏损时, 投资者属于风险偏好型。同时研究表明, 在可以计算的大多数情况下, 人们对所损失的东西的价值估算高出得到相同价值的两倍。第二, 决策者关心的并非决策者的财富水平, 而是相对于某一参考水平的变化量。人们在进行决策前, 通常会给决策对象设定一个参考水平, 然后依照该参考水平确定收益和损失, 决定各种可能结果的取舍。第三, 预期效用理论以客观概率为权重, 而期望理论的决策权重是主观概率的函数。

(四) 行为金融理论对完全套利假说的反思

与有效市场假说中的完全套利假定相比, 行为金融理论认为套利的力量不可能不受条件限制。各种客观因素使套利无法剔除非理性行为的影响, 即所谓的“有限套利”。

1) 套利存在风险。包括模型风险和基本因素风险、替代证券持有期存在价格波动的风险、“噪音交易者”风险。2) 委托代理关系对套利行为的制约。基金经理和投资者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基金经理为其利益放弃很多套利机会, 加大了价格偏离。3) 套利的现实限制。在现实证券市场中, 存在着很多的客观现实限制, 如证券交易中基本上不允许卖空;市场中存在的交易成本在市场流动性较差情况下对交易价格影响较大。

三、行为金融理论与有效市场假说的比较1.完全理性与有限理性

1) 风险态度。完全理性是风险中立;有限理性是风险厌恶和风险喜好。2) 所拥有的信息条件。完全理性是知道所有信息;有限理性是噪音。3) 对未来的预期、判断能力。完全理性对未来形成正确预期, 利用信息做出合理判断;有限理性表现为多种异象, 如过度自信等。4) 决策方式。完全理性是正确决策;有限理性是短视最大化和保守主义。

2.随机交易与羊群行为

随机交易假设认为投机者的随机交易使非理性交易者对市场不形成影响。当存在以下三条件时, 市场是有效的:大量投资者参与, 他们彼此之间的买卖决策相互独立, 且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任何与证券有关的信息都以随机方式进入市场, 并且各自信息的发布相互独立;投资者对新信息的反应和调整可迅即完成。

行为金融理论则认为根据心理学中的从众心理, 人们并不只偶然偏离理性, 而是经常以同样的方式偏离, 羊群行为理论是对这些观点的系统总结。羊群行为是指证券市场中投资者行为一致的现象。羊群行为解释了一些证券市场中的异常现象。

3.有效套利和有限套利

有效套利假设是有效市场假说的核心命题, 表明理性投资者的套利行为会使被高估的资产价格迅速回落, 同时套利者从中获利, 并将亏损的非理性投资者驱逐出去。行为金融理论认为, 现实中的套利不仅充满风险, 而且作用有限, 表明在噪音交易者风险存在的情况下, 非理性交易者实际上可以获得比理性交易者更高的收益, 非理性交易者仍然可以影响资产价格。

四、结论

有效市场假说反映了金融学家追求的理想状态, 用传统理论不能很好地解释的一些金融异象, 行为金融学则可给予相对合理的解释。两者的比较弥合了理论与实践的差距, 使理论更符合现代金融市场的实际, 以期解决现代金融市场悬而未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志军.有效市场假设与行为金融理论[J].生产力研究, 2004.

[2]赵英军.行为金融理论:从现实出发的金融学[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

行为融资理论概述 篇8

一、行为融资理论的心理学基础

1、情感心理学

情感心理学研究表明, 人们的判断和思维往往具有下列一些与所谓“理性”相偏离的特性:过度自信、保守主义、模糊厌恶、后悔厌恶、损失厌恶以及时间偏好、自我控制等。过度自信 (overconfidence) 源于人们的乐观主义。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很多方面, 大多数人对自己的能力以及未来的前景都表现出过于乐观;同时, 由于自我强化的归因偏差 (self-enhanced biased self-attribution) , 人们常常将好的结果归功于自己的能力, 而将差的结果归罪于外部的环境。所以人们难于通过不断地理性的学习来修正自己信念, 导致人们动态的过度自信。

2、认知心理学

管理者的决策过程也就是管理者的选择偏好过程, 其中涉及人们信念的形成与更新、基于信念的推理以及按自身偏好进行的决策, 因而这一过程与人们的认知心理密切相关。从认知的方式来看, 由于主体 (包括管理者与投资者) 无法获得所有的信息, 也不可能对所有的信息进行分析, 而且无法处理复杂的判断。所以, 人们的实际决策过程是采用一种启发式推理方法, 简单地说, 人们在做判断的过程中, 会走一些思维捷径, 这些思维的捷径, 有时会帮助人们快速做出准确的判断, 但有时会导致判断的偏差。这此因走捷径而导致的判断偏差, 称为启发式偏向。三种典型的启发式偏向是代表性法则、可利用性法则和锚定效应。从认知的偏差来看, 心理学研究发现人们存在着确认偏差, 即一旦人们形成先验信念, 他们就会有意识地寻找有利于证实自身信念的各种证据, 并人为地扭曲新的证据。事后诸葛亮 (hindsight bias) 就是力图寻找各种非真实的证据来证明他们的信念是正确的。另外, 人们也存在着阿Q精神, 即人们的信念会由于行动的成功与否而改变;如果行动失败, 人们将向下修正自己的信念, 人为地降低由于后悔带来的损失, 进行自我安慰;如果行动成功则向上修正自己的信念, 显示自己做决策的英明。从认知的目标看, 按照Kahneman和Tversky (1979) 提出的前景理论, 人们在做选择时会对期望前景 (EP) 进行比较, 即可能收益的效用值 (Ui) 与该收益发生的心理概率 (Wi) 的内积之和。人们并不关心财富本身的最终值, 而关心财富相对于某一参考值的变化。基于前景理论, Thaler (1980, 1985) 提出了心理账户 (mental accounting) 的问题, 在考虑一个决策问题的时候, 完全理性的人会全面考虑各种结果, 并综合计算各方面得失带来的效用。

3、社会心理学

作为群体中的一员, 人们容易受到群体情感的感染, 倾向于采取与群体行为相近的行为,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放弃自己的偏好与习惯, 并忽略自身可获得的信息, 而对于个体来说这些行为往往是不可思议的。典型的社会心理学现象比如认知的系统偏差、羊群效应等。

二、行为融资理论的主要研究内容

基于上述心理学研究成果, 行为金融学者对投资者和管理者的“理性”前提假设做出了重要修正, 尤其是对后者的修正构成了行为融资理论的主要研究内容。

1、投资者非理性

在这一情形下, 行为融资理论有两个假设:其一是投资者非完全理性, 投资者的行为会影响证券的价格, 导致证券价格偏离其真实价值;其二是管理者能够意识到市场价格与基本价值的偏离, 从而做出理性的反应, 此时, 行为融资理论要考察的是一个以公司真实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理性管理者面对非理性投资者会做出怎样的融资决策。这一研究领域中, 比较典型的是市场时机理论。市场时机理论认为:当投资者的非理性导致企业的资本成本较低时, 管理者会选择股票融资。由于发行被高估的股票可以获得市场时机选择的好处, 所以当投资者 (市场) 非理性表现为高估证券价格时, 企业发行股票的数量往往会超过他们的实际需要, 导致企业拥有大量的自由现金流。实证研究的结果证实了这一理论, 企业往往会充分利用投资者 (市场) 的误定价来获得收益, 尤其是新兴资本市场 (例如中国) 中, 许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并不是为了投资, 仅仅是为了充分利用投资者的非理性来“圈钱”。

2、管理者非理性

行为融资理论对管理者的“非理性”定义为:管理者的行为偏离了“理性预期”以及“期望效用最大化”。行为融资理论对管理者非理性行为的分析主要是基于心理学和经济学中有关管理者行为的众多文献的分析。它认为, 管理者难以做到总是合乎逻辑地形成自己的信念, 他们的信念也难以持续地以理性的方式转化为实际的决策。迄今为止, 有关行为融资理论对管理者非理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管理者的“过分自信”与“过分乐观”的分析上, 也有部分文献探讨了管理者在决策过程常见的“拇指法则”、“参考点偏好”。已经形成的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包括: (1) 融资顺序的选择。这类研究的基本假设是, 过度自信或乐观的管理者对未来投资收益的估计过高, 因而更倾向于债务融资而非权益融资。对未来收益的过高估计导致管理者不愿意与新股东分享公司的未来收益, 他们会更多地使用公司内部资金, 在必须外部融资的条件下, 也会优先进行债务融资, 使公司融资呈现出一定顺序偏好 (pecking order preference) 。Schifrin (1999) 的研究表明, 过度自信可能导致管理者采取激进的负债行为。Hack Barth (2004) 通过建立以随机现金流为基础的公司价值模型, 证实了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倾向使用更多的债务融资, 并且债务期限更短, 发行更频繁。Millender和Tate (2005) 使用福布斯500家企业的面板数据, 实证研究表明, 在进行融资时, 过度自信的CEO在安排债务比例时较理性的CEO至少多使用10%的内部资金, 在进行外部融资时, 至少多使用15%的债务融资。过度自信的管理者具有融资顺序偏好, 并且在使用债务上更加保守。Oliver (2005) 以密歇根大学的消费者情感指数 (University of Michigan Consumer Sentiment index) 为管理者自信程度的替代变量, 对美国具有25年之上历史的企业进行实证检验, 同样发现管理者的自信程度与公司外部融资中负债的比例成正比。国内学者余明桂、夏新平、邹振松 (2006) 根据中国具体情况, 用企业的景气指数作为衡量管理者过度自信的指标, 分析管理者过度自信是否会导致企业采取激进的债务融资决策。实证分析在控制了其他可能影响债务融资的因素以后, 发现管理者过度自信与资产负债率尤其是短期负债率显著正相关, 与债务期限结构也显著正相关。 (2) 最优融资契约。Lander和Thesmar, D (2004) 对理性投资者和非理性的经理人之间的融资合约进行了检验。他们突出了这种融资合约的两个方面:首先, 由于非理性的管理者倾向于继续实施他们早先制定的无效率的商业计划, 因而最优的财务合约必须使得必要时公司控制权能顺利地转移;其次, 非理性的经理人可能更偏好短期债务, 因为在股票价值被低估时, 经理人可能不得不向投资者支付股利以刺激股价。 (3) 融资过程中的羊群行为。金融市场中的羊群行为是指在不确定信息环境下, 主体 (投资者或管理者) 模仿他人决策, 或过度依赖舆论而忽略自己的有价值的私有信息, 跟从市场中大多数人的决策方式。研究表明, 企业的融资过程中至少可能存在下列羊群行为的动机:一是存在基于信息的羊群行为动机。股票发行 (IPO或SEO) 行为包含了许多企业的内部消息, 是否能够核准发行、以及以何种价格发行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市场 (包括监管当局) 如何理解这些信息的过程。企业对“自己的信息”是可知的, 但对市场如何理解“自己的信息”的信息是不可知的, 因此企业是否决定融资实质上也是在一种不确定情况下的决策行为, 它与Bannerjee (1992) 、Bikhchandani, Hirshleifer, Welch (1992) 模型中的投资决策行为有点类似, 因此会产生基于信息的羊群行为。二是存在基于声誉的羊群行为动机。以中国的证券市场为例, 由于政府赋予证券市场承担为国企解困的目标, 因此企业发行股票的风险相当一部分由国家信用来承担, 同时长期以来监管机构对股票发行实行额度控制、审批制, 因此, 大部分国企把公开上市、配股、增发新股等当成政府或管理层对其经营业绩的一种奖励。这样, 能否公开上市, 能否进行再融资就无疑成为管理者能力的一个评价。对于管理者而言, 当同行业其他企业都选择上市或再融资时, 他自然也会选择同样的行为, 以避免给人造成自己能力较弱的印象。国内学者张浩 (2005) 的实证研究表明, 中国证券市场融资的羊群效应强于美国证券市场, 在2000年证监会实行了核准制等市场化措施后, 国内公司IPO发行的羊群效应明显有所下降。

三、行为融资理论的研究前景

行为融资理论虽然刚刚崛起, 但已经展现出了勃勃生机, 随着行为金融理论的完善以及相关行为变量“植入”到各类经济模型中, 许多传统融资理论难以论证的“异象”得到了很好的解释。从“行为”角度来观察公司的各类融资决策, 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结合上述研究现状, 其研究方向可以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以扩展。

1、理论方面

(1) 总体来看, 行为融资理论对管理者的非理性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 目前大部分文献对管理者非理性的研究都集中在对过分乐观与过分自信的研究上, 在现实生活, 管理者的非理性即认知偏差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 如参考点依赖、拇指法则、沉淀成本效应等等, 这些领域目前尚属空白。 (2) 管理者的理性能否纠正非理性投资者的估价偏差?投资者的理性是否能救治管理者的非理性?目前行为融资理论的模型大都是单独考虑管理者的非理性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 能否发展一个模型综合考虑管理者、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 从而得到新的解释。

2、实证方面

实证方面一个最艰巨的问题就是如何度量“非理性”, 尤其是合理度量管理者的过度乐观和过度自信。建立起恰当的可操作性强的过度自信度量指标体系, 特别是适用于中国企业实际的过度自信度量指标体系可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鉴于过度自信度量指标体系的研究目前在国内文献相当缺乏, 在国外的文献中也鲜有所见, 这一问题无疑具有广阔的研究前景。

摘要:作为一个新兴的正展现出蓬勃生命力的研究方向, 行为融资开拓了财务理论的研究视野。文章从行为融资理论的心理学基础分析入手, 梳理了行为融资理论的主要研究成果, 并对行为融资理论的研究前景进行展望。

关键词:行为融资,心理学,投资者非理性,管理者非理性

参考文献

[1]兰垠:公司行为金融学:管理者的非理性——一个综述[J].世界经济情况, 2007 (3) .

[2]Landier, A.、and Thesmar, D.:Financial Contracting with Opti-mistic Entrepreneurs:Theory and Evidence[M].AFA2004San Diego Meetings, 2003.

[3]邹振松、夏新平、余明桂:基于“非理性管理层假说”的行为公司金融研究述评[J].华东经济管理, 2006 (9) .

行为会计理论与应用 篇9

行为会计是会计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的一门边缘学科,它是行为科学原理与方法逐渐向会计领域渗透并相互融合的产物。“通俗的意义上说,所谓行为会计,就是说明谁通过何种途径使得会计信息是这样而不是那样,这样或那样的会计信息对谁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行为会计实质是一种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行为会计的研究范围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管理当局内部的行为个体、外围的各个利益集团(包括国家、权益人、注册会计师等)之间如何生产、传递、利用、分配会计信息。

概括地说,行为会计的研究范围大体可分为如下三个部分:①人类行为对设计和构建会计制度的影响;②会计对人类行为的影响;③关于改变不协调行为的方法研究。

二、行为会计与传统管理会计比较

(一)理论基础的差异.传统的管理会计是以古典管理理论为基础的“科学管理”方法在会计管理中的运用。它是从“经济人”假设出发,通过生产经营“一切标准化”,组织管理保持动态的生产力“优化组合”的管理方式,将工人追求个人经济利益转化为以完成标准生产量为基础的积极奖赏,将业主、股东追求个人经济利益转化为企业目标既利润最大化;同时,以经济激励机制产生管理权威,实现集权制的自上而下管理。

行为会计则是以“行为科学”为理论基础,它是行为观的组织行为理论在会计领域的运用。从“社会人”的角度出发,行为科学学派的组织行为理论认为,企业成员是具有感情、思想、需要、爱好和主动性、积极性的“社会人”,组织是一个社会单位,一种社会性的有机联合体。在这种联合体中,并不存在“利润最大化”这样一个单一的、普遍适用的总体目标。组织的目标应是其长期的健康发展。为达成这样的目标,管理上必须努力消除以“利润最大化”为单一目标可能导致企业发生短期行为的种种消极因素。因此,除利润外,还必须同时兼顾科技开发、人才开发、产品开发、生产安全、产品市场占有率、技术水平、福利设施等全方面的发展。

(二)管理方法的差异.在古典管理理论指导下,传统的管理会计以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总体目标,将经济激励作为激励组织成员的基本或唯一手段。在会计预算中,其目标函数就是“经济最优化”或“价值最大化”(包括“成本最低化”),预算的执行使得企业成员完全变成了“经济动物”,企业内部各个单位,各个成员也是以经济成果为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或惩罚。

而以行为科学为基础的行为会计,并没有根本否定古典管理理论下的传统管理会计方法,而是对前者的延续、丰富、发展和提高。在决策会计方面,由决策目标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决策目标从最优化准则向满意性准则转变;在执行会计方面,充分发挥多种激励因素(物质和精神)的作用,依据“激励——贡献”之间的最佳关系,在“目标一致”的原则下,刺激、引导企业各级各部门以至各个成员为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做出最大贡献,并使他们同时感受到他们各自的个体目标(需要)也得到了满足,由此充分调动了企业各级各部门以至各个成员的积极性。

三、行为会计在现代管理会计中的应用

(一)预算编制。在运用行为会计思想进行会计预算的编制中,首先,会计目标将由最优化转变为目标满意或可以接受。其次,行为会计将实行“参与性预算”,实际实行过程中一般有一个“协商”阶段,在预算指标的制定、分解、落实等方面充分尊重预算执行者的独立自主精神。同时,制定的指标水平将会切实可行,执行者经过努力完全可能达成,使执行者在不丧失信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潜在的智能。

(二)预算执行。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行为会计思想强调企业内部各级各部门及各成员之间分工协作,力求实现“目标一致”;强调多目标之间的配套协调,避免顾此失彼。例如,短期盈利性指标与长期技术开发之间的协调;强调依靠执行者本身自觉评价考核预算执行情况,主动采取相应的修正措施,从而形成一种“自行调节”、“自行控制”机制;强调按“激励——贡献”之间的最佳关系,综合运用各种激励因素,促进按预算的目标完成预算

制定预算目标时,其中有些指标是难以数量化的。对这些非数量化指标进行业绩计量的方法,在理论上尚待专门研究,但在事务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具体变通办法,将非数量化指标数量化.如,我国实行的“百分计奖”等方式。

(三)成本控制。成本控制过程中,行为会计思想主要运用于成本标准制定。制定成本标准,除必须依据严密的科学计算外,还实行广泛的“参与制”。“严密的科学计算”制定的标准通常只有在执行者尽了最大努力,且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不超出计算者预料的情况下,才能完成。而很多时候这种标准很难与现实情况相符,因此必须在这个基础上留有一定的余地,即所谓松弛.“松弛”是保障标准顺利完成的“润滑剂”,但“松弛”的幅度以多大为宜,很难找到客观地衡量标准,从而需要“参与制”,使标准制定者与执行者共同协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成本标准。对执行者来说,通过“参与制”制定的成本标准不是强加的,因而更容易接受,即使完不成标准而受到惩罚,也会“心服口服”。因而,在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了其潜在能力。

四、总结

行为控制理论 篇10

十八大报告首次专章论述生态文明, 为有机食品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重大机遇;同时, 中国有机食品市场潜力巨大, 2007年国内有机食品销售额为103亿元人民币, 到2011年年消费额已达到600多亿元, 4年增长6倍, 显示其强劲旺盛的需求。因此, 研究有机生产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理论与文献回顾

有机食品是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有机食品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原材料生产和产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生长激素、化学添加剂、化学色素和防腐剂等化学物质, 不使用基因工程技术, 并通过有机认证, 使用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 具体包括粮食、蔬菜、奶制品、畜禽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计划行为理论认为, 个人对于某项行为的态度愈正向时, 则个人的行为意向愈强;对于某项行为的主观规范愈正向时, 同样个人的行为意向也会愈强;而当态度与主观规范愈正向且知觉行为控制愈强的话, 则个人的行为意向也会愈强。农户进行有机生产与上述因素有关。国内外关于有机生产行为的研究, 有如下几点。

农户有机生产意愿与决策方面。陈雨生等 (2009) 对北京郊区400个有机蔬菜生产农户的生产意愿进行分析, 结果表明, 蔬菜企业实现了有机蔬菜的“真实增值”, 提高了农户有机蔬菜的生产积极性。申雅静 (2003) 在农户生产有机食品决策是经济理性的假设下, 认为农户进行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决策是经济理性, 即生产收益最大化。江永红, 马中 (2008) 在分析传统农民行为的目标基础上, 提出了一个修正后的农民行为分析框架, 将生态需要引进到农民的行为目标中来, 认为农民行为一方面受制度、收入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等因素决定的外部环境的影响, 另一方面又受到来自生理和心理需要上的影响

国外有机生产的研究主要在于政策方面:北美有机农业发展较早, 其产业发展、政策法规、监管体系、研究服务体系成熟配套, 既是全球有机农业的主要产地, 也是最主要的市场。为促使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有机生产方式转化, 欧盟各国针对各自农业发展的特点和发展状况, 均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支持政策。

总之, 以上虽然探讨了生产者有机生产行为的动机, 但都没有系统的对有机生产行为的关键因素进行总结。本文通过对国内几个典型有机农场的实际调查, 结合计划行为理论, 总结有机生产行为选择的关键影响因素, 探讨有机生产的政策建议。

二、全国典型有机农场

目前, 北京、上海、山东现代有机农场发展相对较好, 笔者通过实地调研了解有机生产状况。以下是调研农场基本情况。

1. 北京分享收获农场。

“分享收获”社区支持农业项目, 成立于2012年, 是由清华大学博士后石嫣创建的一个致力于研究、推广社区食品安全的项目。该项目自2012年5月份启动以来, 经过1年的发展, “分享收获”目前已经在通州区西集镇马坊村拥有60亩蔬菜基地和110亩林地养殖基地, 在昌平区崔村拥有40亩的农业综合养殖基地, 在顺义区龙湾屯镇柳庄户村拥有40亩蔬菜种植基地。

2. 山东弘毅农场。

弘毅生态农场由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国际著名环保作家蒋高明教授设计, 在山东省人民政府泰山学者专项经费等支持下建立的研究型试验农场, 于2006年7月18日在山东省平邑县蒋家庄成立。目前, 农场总面积110亩, 90亩实验田, 20亩院子, 其中30亩是纯有机田, 其他是半有机与常规田, 全部用于各类实验。其核心思路是充分利用生态学原理, 创建“低投入、零污染、高产出”农业, 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 上海百欧欢农场。

百欧欢有机生态农场, 前身是欧食多有机农场, 成立于2004年,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初始占地100亩, 隶属于上海百欧欢农产品有限公司, 创始人田月晈女士。农场以在地当季为原则, 100%以有机方式培育生产蔬果, 以健康环保有机为己任, 以恢复生态多样性为目标, 成为国内有机产品行业的先锋。

4. 上海多利农庄。

多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多利农庄”) , 2005年成立于上海, 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大团镇, 总占地面积1750亩, 总投资超过2.5亿元, 位于是目前上海规模最大的专业从事有机蔬菜种植和销售的有机农庄, 是中国最大的专业从事有机蔬菜种植和销售的企业之一, 向消费者提供最安全、天然、健康的有机蔬菜, 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理念。

三、有机农场调查总结

总结以上有机农场的经验, 结合计划行为理论, 笔者认为, 农户进行有机生产决策与以下因素有关。

1. 有机生产的态度。

上述几个农场的发起人具有很强的有机理念, 对有机事业充满激情, 这是农场坚持和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此外, 有机生产的收益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2. 政策作用。

在生产过程中, 存在自然灾害风险, 为降低风险, 减小损失, 需要有相关的政策保险。此外, 对有机食品的监管与宣传也很重要。有机食品的信誉度直接影响市场需求, 这对有机食品发展前景有重要影响, 政府应加大对有机市场监管力度;通过宣传使有机食品深入人心, 获得社会的认可和赞许, 以扩大市场需求。

3. 条件越好越有利于有机生产。

具体条件包括:资金:有机生产在前期的投入中需要大量资金, 例如大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在后期使用人工成本较高, 需要资金保证。例如上海2家农场前期基础设施为上海市政府投资, 山东弘毅农场是专项经费等支持下建立的研究型试验农场, 分享收获农场初期建设依靠贷款。

技术:由于有机食品的特殊性, 不能采用农药化肥等原料等, 有机生产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条件。

市场:在大中型城市尤其如北京, 上海等有机食品市场需求很大, 有机食品销售的主渠道是专门店, 超市, 送货上门系统。消费者主要是中高收入人群, 开拓市场需要取得消费者的信任。

人力资源:有机生产需要大量的人工, 也需要专业技术人员, 还要有经营管理人才, 以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

四、政策建议

社会对有机食品的巨大需求, 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进行有机生产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由于农业是脆弱产业, 国家政策导向是主要推动力。国家要从整个社会系统综合考虑, 从财政、金融、法规政策等方面对有机农业生产进行支持和系统调控。社会需要营造扶持氛围, 调动社会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1. 宣传有机理念。

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有机食品, 提高人们的有机理念, 让广大消费者认同有机食品。

2. 加强有机监管。

要加强有机认证机构监管体系的建设, 规范生产、加工和销售。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

3. 财税金融支持。

具体包括税收信贷, 土地转换的补贴, 农业保险等。为鼓励有机生产, 弥补有机生产户资金不足, 需要提供贷款支持。此外, 为防范自然灾害风险, 需要农业保险政策支持。

4. 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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