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共8篇)
篇1: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第一部分
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为了规范公务员任用,我国对初任公务员实行“凡进必考”制度,想成为公务员必须参加公开进行的公务员招录。
一、公务员考试
(一)考上后是普通公务员,而非领导
上面讲过了非领导职务层次包括哪些,那么在非领导职务层次中,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公务员的公开招录考试就是我们平时口头说的“公务员考试”,我们网站的内容核心就是这项考试。
考上公务员后,仅是非领导职务层次,而不是领导。想要今后成为领导,则有选拔任命、遴选竞聘等渠道。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要是面向体制外,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公务员考试大军 这项考试是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的,任何符合条件的人均可报名考试。也就是说,这项考试主要是面向体制外(还不是公务员)的人进行的招考。
在职公务员想参加这项考试有很多政策限制,具体看每一年的招考公告等政策就可知道。【最新政策】
根据国考最新政策,国家公务员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以后在职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想要进入中央机关工作,需要通过选调遴选的方式。如今,有一些省份对于自己本省的公务员考试(省考),也跟随国考的脚步,实行了这一政策。没有实行这一政策的省份,有的则加强了限制,要求在职公务员必须服务满一定年限,方可再次参加公务员考试。
但目前并不是所有省份都限制了在职公务员报考,有的省份仍然允许。不过,今后预计会有更多的省(市)向国考看齐,禁止在职公务员(包括参公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
具体哪些省份禁止、哪些省份不禁止、哪些省份加强了限制条件,请查阅不同省份的最新考试公告和报考指南文件。
(三)考上后职务层次的核定
在现实中,研究生考上后一般被定为“副主任科员”,本科生考上后一般被定为“科员”或“办事员”,专科生考上后一般被定为“办事员”。但不是绝对的,具体怎么核定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当地公务员局。
(四)考上后有一年的试用期
通过公务员考试考上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选调生考试
(一)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之后挑选优秀者向上调动
选调生工作是中央作出的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其内容是指:由各地省委组织部每年直接从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进行重点培养,并从中挑选出优秀分子,逐级补充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中去。
(二)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务员考试”,考上选调生的就是公务员
“选调生”是“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简称,其身份属于公务员。因此,这也是一种公务员考试,有些地区的公务员考试和选调生考试是一起进行的,比如江苏省。
(三)能报考选调生考试的大学生必须很“优秀”,条件门槛很高
通常要求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共产党员;(2)优秀学生干部;(3)品学兼优;(4)其他条件。
三、体制内的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
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是在职公务员调任、转任的一种方式,面向的是体制内的在职公务员,提供的职位既有领导职务层次,也有高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还不是公务员的人员是不能参加选调遴选招考的。这就与我们通说的“公务员考试”区别开来了。
四、笔试内容
(一)公务员考试与选调生考试:考试内容通常来说是相同的
考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简称行测)和《申论》。个别省份可能会增加其他科目,比如,过去很多年中,江苏省就是将《行测》中的常识判断知识单独拿出来设置了一个《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不过,最新政策:江苏省已经取消了《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与国考保持一致,重回《行测》和《申论》两科的笔试模式,将原《公共基础知识》中的知识点放到《行测》中考查,即“常识判断”模块,但依然维持分ABC三类试卷的本省特色。
(二)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考试内容与领导干部的工作直接相关
公开选调和公开遴选面向的是已经在职的公务员,因此考试内容一般是写作和公文处理,与《申论》考试最为接近,而一般不考《行测》。我们的编辑部目前没有针对这种考试编写和出版教材。
五、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是公务员考试面试的两种方式。大部分招考单位采取的是“结构化面试”,属于单人面试,这是我们最熟悉的方式,单个考生进入考场回答既定的面试试题,考官打分。少部分招考单位采取的是“无领导小组讨论”,属于群组面试,一组考生进入考场,围坐圆桌,就指定的问题展开讨论,考官根据每位考生的表现打分。
第二部分
公务员考试的国考与省考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根据用人机关的性质和考试组织层次,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和地方公务员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主要是“省考”,个别地区是“市考”。
“市考”指的是广州和深圳,它们两个虽然都属于广东省,但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之外,广州市和深圳市每年都单独组织公务员考试。
注意,北京、天津、重庆、上海,这四个直辖市属于省一级行政单位,所以它们的公务员考试虽然名字是市公务员考试,但性质属于省考。
无论是通过国考考上了公务员,还是通过省考考上了公务员,实际上都是“国家公务员”。为了区分,人们一般将前者称为“中央机关公务员”,将后者称为“地方公务员”。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
(一)国考的基本情况
国家公务员考试由国家公务员局负责组织,被成功录用后将进入中央机关或者中央机关的直属机构工作,中央机关职位的工作地点在北京,中央机关直属机构职位的工作地点大部分在地方,但二者均归属中央一级来管理。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22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辑注:这就是“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官方招考公告全称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国考的招考范围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向全国招考,全国各地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是非在职公务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除少数特殊职位外,一般没有户籍限制。
二、地方公务员考试(省考、市考)
(一)地方公务员考试的组织层次
地方公务员考试通常由省级公务员局统筹组织,必要时下放给地级市一级组织,前者被称为“省考”,后者被称为“市考”。被成功录用后,将进入自己所报考的地方机关单位工作。
1、省考
实际上,大部分省份都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的方式,统一进行省公务员考试,这就是所谓的“省考”。
2、市考
广东省在统一组织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的同时,允许深圳和广州两个地级市单独组织公务员考试,这就是所谓的“市考”。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22条规定,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辑注:这就是“省级公务员考试”,简称“省考”),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编辑注:这就是“地市级公务员考试”,主要是广州、深圳)。
【注意】
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是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因此它们的公务员考试在性质上属于“省考”范畴,但由于是“市”,所以名称上会说“北京市考”。
(二)省考(市考)的招考范围
地方省(市)公务员考试提供的均是本省(市)机关单位的工作岗位。对于招考对象,一般要求具有本地户籍,主要面向当地居民进行招考。
但对特殊群体则不要求具有本省户籍,对此,各省份的通行做法一般为:本省生源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在当地就读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无当地户籍但属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者可以报考。
注意,各省的具体政策还是会有所不同,比如个别省份的少数职位更为具体的要求具有某市(县)当地户籍,有的省份规定只要是具有本科学历就都可以报考自己省的公务员,而
不论有没有本省户籍,因此本文的介绍仅供参考,详细情况需要查看各省的具体招考公告和职位表,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当地公务员局或具体的招考单位。
三、国考与省考的区别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公务员考试。招考单位主要包括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四类。
省公务员考试是指由各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公务员考试。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外,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国考与省考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只要时间不冲突,是可以同时报考的,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篇2: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公务员选调、遴选、招考在考试内容上有何区别
公务员是很多毕业生选择就业的一个方向,然而也有不少在职公务员对现有岗位不满意,想要重新报考,然而浙江在职公务员是不能报考的,所以只能通过遴选、选调、公选等方式换岗,现在的问题来了,你清楚遴选、选调、公选和招考的关系和区别吗?
一、什么是招考
公开招考,是指通过公开方式招录新的公务员,考生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报考条件即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中明文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二、什么是遴选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所谓公开遴选,是“市(地)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公务员转任方式之一.而中央机关公开遴选的对象主要是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开遴选是上级机关面向下级机关选拔优秀公务员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导向的有益实践,是从公务员队伍结构上保持领导机关和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因此,想要在公务员体质中有所进步,必须通过遴选才能获得更好的晋升通道.所以遴选是基层公务员晋升的重要通道之一.三、什么是选调
公开选调,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的重要渠道.一般遴选范围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对象:选调生不仅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四、三者的考试性质
1.公务员招考
国家公务员: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公务员考试.招考单位主要包括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四类.中政教育成就考生梦想,与梦想坚持者同行!
地方的公务员:有各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公务员考试.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外,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招考目的: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笔试侧重考量应试者是否具备公务员所需基本知识.2.公务员遴选
招考时间不定期,遴选人数相对较少.其考题更侧重遴选对象是否在基层通过锻炼具有实际的工作能力.2017年中央遴选公务员考试中,笔试试卷分A、B两类,遴选处级干部用A卷,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用B卷.处级职位均要求有2年、3年甚至5年的工作经历;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对工作经历要求不一,有的职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有的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的要求2年以上7年以下工作经历等.对学历的要求,总体上看还是以本科和硕士为主.3.公务员选调
招考时间不定期,选调人数较少.2017年中央遴选选调公务员考试中,笔试试卷分A、B两类,选调处级干部用A卷.处级职位均要求有2年、3年甚至5年的工作经历;总体上看,所需学历以本科和硕士为主.五、三者的考试内容
1.公务员招考
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性政府机关招录公务员考试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深圳特例,考试科目除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职位,不同岗位设置不同专业科目,约有10多个科目,详细的请参考历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大纲.2.公务员遴选
处级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考案例分析.试题内容贴近相关级别职位工作实际,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设有面试环节,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遴选更侧重于对考生运用理论解决遴选岗位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评,更强调考生的岗位专业性与适应度、匹配度的考察.3.公务员选调
篇3: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公务员考试十分科学和严密, 并且是一种能力考试, 考察考生运用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并不是考察死记知识的本领。所以, 考生首先应该认真思考这种考试的思维形式和规律, 然后才是做题技巧和方法, 不能空谈做题方法而忽略思维形式的存在。所以, 树立正确的公务员考试逻辑思维成为准备公务员考试的首要前提。本文对此进行论述, 以期对应试者有所帮助。思维形式主要有直接思维形式和可塑性思维形式两种。
一、直接思维形式
直接思维形式是公务员考试中首先要建立的思维形式。直接思维形式, 是指在理解公务员考试试题时, 应该直接理解题面的含义, 尽量避免个人的理解, 或者是考生的二次推理。这种思维形式来源于公务员实际工作。例如: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必须把握好以下政策原则:一是稳定、完善和落实政策。稳定, 就是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完善, 就是根据经济运行新情况及时完善政策措施, 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落实, 就是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 增强执行力, 真正把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从这段话不难看出, 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府的行政政策时, 并不是完全按照中央政府的决策落实, 甚至会出现二次理解或主观臆断理解中央政府的政策, 这不是现代公务员应该具备的正确的思维能力。正是中央看到了基层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时的不足之处, 才特别强调要“落实”这一政策原则。所以, 直接思维形式是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思维形式。
这一思维形式来源于逻辑基本规律———同一律。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 每一思想的自身必须是同一的。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公式中的A可以表示任何思想, 即可以表示任何一个概念或任何一个命题。就是说,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 所使用的每一概念或判断都有其确定的内容, 不能任意变换。同一律主要在于保证思维或论证过程中思维的确定性。只有具有确定性的思维才可能是正确的思维, 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 人们也才能进行思想交流。否则, 如果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 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混淆论题或偷换论题, 就必然会使思维含混不清, 不合逻辑。既不能正确地组织思想, 也不能正确地表达思想。因此, 遵守同一律的逻辑要求乃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 同一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 (同一思考、同一表述、同一交谈、同一论辩) 中, 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某个概念, 就自始至终在这个唯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讨论什么论题, 就讨论什么论题, 不能偏题、跑题, 不能在讨论某个论题的名义下实际讨论别的论题。
作为招录公务员的唯一考试形式———公务员考试, 一定会体现公务员正确思维形式。有些考生在做试题, 特别是逻辑判断部分时会发现有些考题给出的答案选项非常相似, 不能运用习惯思维加以区分, 甚至会感觉参考答案和自己的想象南辕北辙, 原因就在于考生不能熟知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思维, 而是仅仅靠自己的习惯思维和语感做题,
举一个考题来理解直接思维形式。
例1:林工程师不但专业功底扎实, 而且非常有企业管理能力。他上任宏达电机厂厂长的3年来, 该厂上缴的产值利润连年上升, 这在当前国有企业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是非常不易的。
上述议论一定假设了以下哪些前提?
(1) 该厂上缴的产值利润连年上升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林工程师的努力。
(2) 宏达电机厂是国有企业。
(3) 产值利润的上缴情况是衡量厂长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尺度。
(4) 林工程师企业管理上的成功得益于他扎实的专业功底。
A、 (1) 、 (2) 、 (3) 和 (4) B、仅 (1) 、 (2) 和 (3)
C、仅 (1) 和 (2) D、仅 (2) 和 (4)
这个例题非常直接的体现刚才介绍的直接思维形式, 在选择 (4) 中说明的是一种推理, 表现为“林工程专业功底扎实→林工程师企业管理上的成功”, 这种推理是建立在主观的臆断的基础上。而实际上, 题面仅仅说明的是“林工程师不但专业功底扎实, 而且非常有企业管理能力。”, 这是一种联言命题, 直接的语言是:“不但……而且……”, 而联言命题是断定事物的若干种情况同时存在的命题, 所以“林工程师不但专业功底扎实, 而且非常有企业管理能力。”这一命题只是说明林工程师具有这两种性质, 但是这两种性质不具备谁是谁的基础, 而选择 (4) 则说明的是一种推理, 是对这两种性质的主观歪曲的理解, 我们知道逻辑角度的“真”是要有两种含义:一是现实中存在着这样的事物, 二是如实的反映这种事物的性质, 如果一个事物或命题没有断定, 那么它不能确定逻辑值是真是假。所以选择 (4) 就是不符合直接思维形式这个公务员考试的正确的思维形式, 也就是说 (4) 不能选择为答案。
二、可塑性思维形式
另一种思维形式是可塑性思维形式。所谓可塑性思维形式是指在思考公务员考试试题时不应该固定一种思维, 或者说思维的僵化, 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走死胡同, “一根筋”。而应该从多种角度去理解考题, 只有这样才能完全而准确的理解题意。例如, 在公务员考试中的削弱类型试题中, 其特点是已经给出了一个推理或结论, 但这个推理或结论又不是必然的, 而削弱就是使这个推理或结论不能成立。如果不能运用可塑性思维, 仅仅了解一种或两种方法, 就会出现一知半解的现象。削弱的方式有三种:削弱前提、削弱结论和削弱推理关系。例如, 试题给出“在一个小学中, 抽出一部分学生参加数学小组,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后, 同学们的数学成绩明显提高。所以, 同学们的数学成绩的提高得益于参加数学小组。”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试题的推理“同学们的数学成绩的提高得益于参加数学小组。”要削弱这个推理, 就是指出“同学们的数学成绩的提高不是得益于参加数学小组。”削弱前提就是指出它的前提具有特殊性或不真实性。我们可以理解为“同学平时的数学成绩必须是很好的, 是能参加数学小组的必要条件。”这样指出提高成绩的这些同学不是一般的学生, 而是先前成绩已经很好的特殊学生, 那么他们的成绩的提高也不一定是参加数学小组的原因, 有可能是基础好。削弱结论就是指出结论的不真实性。我们可以理解为“有些同学没有参加数学小组, 但是他们的数学成绩也提高了。”这样也会削弱“数学小组”的实际功能。削弱推理关系就是指出他们之间不存在这样的逻辑关系, 这个例题是一种充分条件假言命题, 它的负命题就是“ ( (!p→q) " (p∧ (!q) ”, 也就是指出有些同学参加了数学小组, 但是数学成绩没有提高。这三种方法都是削弱类型试题的解题思维, 所以要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 使思维具有可塑性。这三种削弱方式的程度不同, 从高到低依次为:削弱推理关系、削弱结论、削弱前提。但是, 实际的公务员考试中试题会更细致, 比如它更会说“以下哪个更能削弱题中的结论?”一个“更”字就会缩小选择的范围, 更能体现思维的可塑性。
例2: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业者最近调查指出:那些在舒适的物理环境中工作的人比在不舒适的物理环境工作的同行多产25%。评判工作表现的客观准则包括工作量和工作复杂度。这表明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会提高工人的生产力。
下面哪一个选择正确, 最能够削弱上面的结论?
(A) 平均来说, 低产的雇员每天工作的时间不比高产的雇员少。
(B) 不舒适的物理环境比舒适的物理环境给雇员较少的动力去努力工作。
(C) 效率更高的雇员通常被给予舒适的工作环境。
(D) 高产的雇员不比低产的同行工作更多的时间。
上文结论表明: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会提高工人的生产力。结论是从一个调查中得出的。从一个事实、一个调查等得到一个结论, 结论往往是对上面的事实、研究、调查作了一个解释。判断论据是不是一个事实, 只要在后面那句话加个“因为”, 如果通顺的话, 那么结论就是对论据的解释, 否则, 就是颠倒过来, 前面是原因, 后面是结果。
对于本题先应判断一下:为什么他们高产?是因为环境好使他们高产。很通顺, 因此本题结论是对上面的调查做出了解释。问题是削弱, 下面三个方面往往是解题的方向:
(1) 有其他的原因来解释上面的调查。
(2) 直接说环境好并不一定高产。
(3) 不是环境好而导致高产, 而是高产导致环境好。
B项:用了一个比较, 直接说环境好让人努力工作, 与结论一致, 因此起到支持作用。
C项:指出并不是环境好使他们效率高, 而是因为他们效率高了, 被给予好的环境。这是因果倒置型的削弱。
A项、D项:A, D其实是一样的意思, 他们都带有否定词, 而且都可以作为假设, 表示没有其他的原因来解释上面的研究, 事实上支持了结论。
随着公务员考试严密性和科学性的不断加强, 要求考生的逻辑思维也要不断完善, 只有建立在正确思维基础上, 才可能谈起做题方法和技巧。没有正确的思维形式, 方法和技巧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不会经得起实践的考验。而直接思维形式和可塑性思维形式是公务员考试思维形式重要的两个方面, 所以一定要领会这两种思维的真谛, 才能在公务员考试的复习和实际考试中得心应手, 最终实现自己的工作理想。
摘要:随着人事制度的改革, 公务员考试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开始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大专院校毕业的学生面临一次机遇和挑战。但是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 根据公务员考试的特点, 培养学生的正确逻辑思维形式是十分必要的, 如何把握公务员考试逻辑思维的确立和应用是亟待学习的内容。
关键词:公务员考试,直接思维形式,可塑性思维形式
参考文献
[1]程连昌, 李文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M], 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6;
[2]周建武, 马大力:逻辑应试教程[M]上海,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5;
篇4: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录用人员名单(共217人)
市直(4人)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人):陶霄溶、陈媛媛
葛洲坝人民法院(1人):陈静
葛洲坝人民检察院(1人):李峰 宜都市(24人)
宜都市法院(3人):邬海凤、黄金钰、王珏
宜都市检察院(2人):赵楠粉、王莉玲
宜都市电教中心(1人):闫亮
中共宜都市委党校(1人):周瑜
宜都市档案局(1人):柯琪
宜都市司法局(1人):杨春霞
宜都市非税局(1人):彭卓扬
宜都市财政监督检查局(1人):常莉
宜都市房产局(1人):路海杰
宜都市乡镇机关(10人):朱美雪、罗洋、陈宏、陈文双、陈清华、王婷婷、李啸、曹玲、刘信、辛佳佳
宜都市环境监察大队(2人):邓骁勇、刘斌 枝江市(33人)
枝江市法院(2人):陈超、瞿畅
枝江市检察院(1人):刘蓉
枝江市政法委(1人):张艳
枝江市委统战部(1人):石晓磊
枝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人):周亚涛
枝江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人):詹倩倩
枝江市司法局(1人):柳頔
枝江市人社局(1人):张晓旭
枝江市安监局(1人):唐鹏麟
枝江市城管局(1人):陈震
枝江市计生局(1人):谭晓琦
枝江市水利局(1人):高淑雅
枝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1人):王小波
枝江市畜牧兽医局(1人):李林
枝江市林业局(1人):徐婧
枝江市财政监督管理局(1人):李林峰
枝江市农村财政管理局(1人):向飞
枝江市规划管理局(1人):王寅
枝江市乡镇机关(14人):宦亚平、郭倩蕤、冯兰楠、王政、赵倩、姚伟、张雯雯、黄梦琪、冯程、李杨、汪慧君、王雄、郑家权、张爱民 当阳市(27人)
当阳市人民法院(4人):赵伟旨、文晓威、饶舒、张佩玉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2人):张婷、宁墨华
当阳市委党校(1人):邹舟
当阳市党政机关离休干部管理所(1人):李远梅
当阳市司法局(1人):顾远玺
当阳市经济责任审计局(1人):尹婧
当阳市环境监察大队(1人):粟亚美
当阳市规划局(1人):韩叙
当阳市乡镇机关(15人):周媛、张颖、胡誉文、杨涛、李莉、徐静、郭子仪、陈慧、牟逸凡、谢程、覃栎斯琪、邓威、朱骏峰、詹秋平,孙国强。
远安县(21人)
远安县人民法院(2人):陈雪蓉、吴黔
远安县人民检察院(1人):万强
远安县乡镇机关(18人):刘俊、赵长亮、李昊、马丹丹、汤姝、杨赟、程哲、汪愿、李端阳、董筱涵、李优、钱聪、李珮、贾培、程诚、黄平、艾义、陈平兴山县(18人)
兴山县人民法院(1人):陈进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1人):黄智勇
兴山县委党校(1人):熊晶
兴山县乡镇(15人):刘立虎、刘自清、关羽、邹剑、郑军、谭爱民、韩伟、石辰、王玮玮、唐涓、刘锐、吴鹏飞、吴云波、杜鹏、罗俊峰 秭归县(19人)
秭归县乡镇机关(19人):王大亮、彭妍、陈仕琼、李精忠、李巍巍、张静、艾安邦、向耀、谭晶露、韦雪梅、鲁艳、王帅、杨頔、周新、蔡继业、胡春辉、鲁曦、周龙、梅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18人)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法院(3人):黄丹、吕小玲、李雯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1人):张宏亮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局(1人):胡琴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机局(1人):熊斌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移民局(1人):刘清玉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1人):肖鹏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大队(1人):汤蓉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机关(9人):郭茂林、周泽涛、向威、王政、赵芙蓉、田毅、黄妍、张昊、向万里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23人)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人):夏燚、蔡阳辉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2人):王芳、唐婧瑜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4人):简勇、徐玉婷、王成、夏威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机关(15人):范超群、刘宇、秦敏、赵祥晖、常海燕、郑玉林、郑卉、任彩虹、罗海艳、田密、李梦祥、彭哈雷、张平平、甘帝、张侃 夷陵区(20人)
夷陵区法院(2人):陈菁、张海燕
夷陵区检察院(2人):熊家元、郑学蛟
夷陵区司法局(1人):黄梦芸
夷陵区供销社(1人):姚洋
夷陵区环境监察大队(1人):吴婧
夷陵区水土保持局(1人):杨萍
夷陵区经济责任审计局(1人):胡素一
宜昌市规划局夷陵区分局(1人):任薇
夷陵区乡镇机关(10人):汪淳、杜海、周娣、陆婷、张娟、刘隆海、宋朝伊、刘江林、蔡三锋、张明章。西陵区(3人)
西陵区人民法院(1人):许斐
西陵区人民检察院(1人):许久宁
西陵区西坝街道办事处(1人):谢旭 伍家岗区(2人)
伍家岗区法院(1人):向淑萍
伍家岗区乡镇(1人):蔡秋蕾 点军区(3人)
点军区法院(1人):丁小璐
点军区联棚乡(1人):栗震
点军区乡镇机关(1人):范百川 猇亭区(2人)
猇亭区司法局(1人):韩思丹
篇5: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发布日期:2012-3-21 15:37:17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经
招录机关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八)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查询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3月23日登陆湖北省2012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suba.scs.gov.cn/hbgk查询职位。
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职位信息:
湖北组工网(http:///)湖北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网(http://)
湖北省公务员局网(http:///gwyjweb)湖北人事考试网()
对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省直招录机关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在考录专题网站“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查询。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在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除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的职位外,其他所有招录职位均通过考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3月23日8:00至29日17: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注册个人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注册。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资格初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3月23日至3月30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则不得再次报考同一职位。退回补充资料的,可完善个人信息后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2年3月24日8:00至2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2年3月29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30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的,视为自动通过。
3、查询报名序号。请于2012年4月2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2012年毕业生网上报考我省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并缴费确认后,应立即主动向学校报告本人公务员报名情况,以便后续安排笔试考场,未向学校报考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网上缴费确认
提交报考信息后,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缴费确认。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3日9:00至4月9日16: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未按期参加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缴费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于笔试当日现场办理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2012年仍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民政(部门)2012年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4月14日9:00至4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国家安全机关等涉密职位的人员,由招录机关缴费确认并发放准考证;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的职位,由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统一缴费确认、统一下载准考证,并发给参加考试的人员。
三、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还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的人员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
笔试有关情况详见《湖北省2012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具体安排为:
4月2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30 综合知识测试 4月21日下午 14:00-16:30申论
16:45-17:45公安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在武汉市区设臵考场。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2年5月底前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对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及退伍大学生士兵职位、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及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四、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前,各招录机关组织资格复审。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2012年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
(二)面试前调剂
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职位,须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可登陆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省直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全省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省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面试、专业科目考试公告。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全省乡镇机关职位的资格复审、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公告可登陆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
(三)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当日,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招录机关做好现场记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专业科目笔试设臵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普通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2、遴选选调生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4、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
村主职干部报考的乡镇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4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50+考察成绩÷考察成绩满分×10。
5、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职位,其考试测评内容和计分方式另行公布。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的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未做出体检结论前,暂不递补人员。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招录机关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或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考生报名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后又被其他省、市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确定为我省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由本人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考录工作,按照本招考公告进行。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咨询方式。涉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具体问题,考生应于3月23日后并在工作时间内,首先按考录专题网站“招考部门咨询电话和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栏目和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提供的咨询电话,依次与招录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
对招考基本政策有疑问的,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对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对修改个人注册信息、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考务安排等问题,可与省人事考试院027-87710491联系咨询。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调剂、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失去考试录用机会。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拟报考的职位,错报职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篇6: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特别提示:
1、本指南明确了湖北省2014年公务员考试的基本政策,考生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理解掌握有关政策要求和报名技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准确、客观、理性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2、湖北人事考试网、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为本次招考的官方网站,所有招考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
3、公务员录用考试注重测查考生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考务机构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属虚假宣传,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本次招考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细读并理解招考公告、报考指南、职位表、考试大纲;
(二)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三)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笔试;
(五)参加资格复审;
(六)参加面试。部分考生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体能测评;
(七)参加体检;
(八)接受考察;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十)录用审批;
(十一)解除原有劳动人事关系,转移个人档案;
(十二)到录用单位报到上班(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二、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六十八条规定、《湖北省2014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视力按双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标准执行);
2.具备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素质。
三、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办理试用期转正手续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六)截止2014年7月31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服满与招考单位约定最低服务期的;
(七)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选调生,乡镇(街道)工作经历是指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八)2012年以来报考我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录用后拒不报到、试用期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不诚信人员;
(九)在读的非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十)在读的、未满约定服务期的和违约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员和毕业人员;
(十一)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及《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前述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十三)报考国家安全机关、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款项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四、各个职位的招录对象如何界定?
(一)面向选调生遴选的职位,限湖北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的选调生报考,并须具有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
(二)面向“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招考的职位,限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四项目”人员是指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已经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在我省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类人员。共青团湖北省委选派到外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也可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四项目”人员不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但必须符合该职位资格条件。“四项目”人员中已经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得再以“四项目”人员身份享受定向招录政策优惠。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和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
(三)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考的职位,限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具有两年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四项目”人员和退役的大学生士兵不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也可以报考要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但须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不做限制的,符合该职位资格条件的所有人员均能报考。
(五)招考职位限2014年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则仅2014年高校毕业生方能报考。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2014年高校毕业生,可以2014年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五、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篇7: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1)报名条件不同
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一般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主要选调本科生、研究生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公务员的报名条件详见每年公务员报考公告中的说明,一般要求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培养目标不同
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而公务员一般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人员。
(3)选拔程序不同
选调生的选拔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而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要院校党组织推荐。
(4)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
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采取岗位培训、脱产轮训等多种形式,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至少要脱产培训一次,培训内容主要针对乡镇工作的具体问题;而公务员在工作初期一般都安排任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针对自己本岗位的实际工作。
(5)管理使用有所差别
选调生是省委组织部的后备干部,放到基层锻炼,人事权归省委组织部管辖,委托接收单位考评。调动范围是全省建有党组织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社团,可以理解成一种特殊的干部身份。
公务员是针对具体职能的职位,人事权一般归该单位人事机构或上级单位人事机构或人事局、厅管辖。一般只要有人事权的单位都有管辖权。调动范围取决于人事归属单位,在该单位人事管理范围内调动。
(6)发展前景有所差别
选调生的提拔一般采取借调方式,借调满一年可转入借调单位,有公务员岗位编制的不通过公开公务员考试直接提拔,借调单位可以是省级机关或该生所在市级组织部人事范围内。
篇8:公务员考试、选调生考试和公开选调遴选的区别
(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
(时问:180分钟分数:100分)
一、案例分析一(40
分)
A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六个处室c综合处的主要职责,包括办理培训班、接待参观人员、草拟下发通知、网复信息等。
要求:你为综合处的一名科员,现有以下6件事,需要在一个小时内完成:
1.省科技厅联系你单位开办全省农村科技培训班,要求各县(市)推荐2-3名农村骨干参加。处长将此事交予你,请列出举办培训班方案的要点。不超过250字。(8分)
2.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来函,函中说明将在你省B县进行“希望食堂”试点项目运营情况的调研,调研一行3人,为期3天。处长安排你做好接待工作,请列出接待要点二不超过250字。(7分)
3.7月6日办公会决定将于7月1 2日组织一次全省扶贫项目经验交流会。参会人员包括:各市扶贫办主任、各市分管副市长、省财政厅、科技厅等相关人员。本次会议将由C市扶贫办承办,请你写一个委托C市承办的通知。不超过200字。(5分)4.有记者来信,主要内容为:采访D县时,遇到很多贫困群体,记者深受触动,但心有余而力不足。记者建议省扶贫开发办在网站公布贫困人员名单,发动社会各界对其进行物质帮扶,或结对帮助。处长批示:由你立即给该记者回信,请你列出回复要点,不超过200字。(6分)
5.E市建立了慈善项目网络平台,通过这一方式将慈善项目获得的款项和用途向公众公
开,使信息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此做法尚为全省首创,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处长要求你总结E市上述做法的成功经验。不超过200字。(7分)
6.省里将7月3 1日定为“扶贫日”,全省各地在当天开展了多项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上级部门设定捐款任务,有的单位员工因为捐款少,还被领导谈话:请你写出关于规范和引导“扶贫日”活动的工作思路和步骤。不超过250字。(7分)
二、案例分析二(30分)
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六段材料。
材料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旌,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膘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201 3年7月3 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会议明确,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
材料二:
某省A市环卫服务经营企业的现状:经过一定的发展,环卫服务经营企业从无到有,有了一定规模。注册企业有300多家,分为ABC三类资质企业。其中,属于A类资质且服务水平较好的企业仅有1 0多家。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的可选择性很小。
材料三:
该市最大的环卫服务经营企业,也面临困境。主要是服务区域仅限于本地,实力不强,且市场开拓能力低。
材料四:
A市环卫服务企业总体处于“低质量、低技术、低水平”阶段。没有准入门槛,竞争秩序混乱。有时质量较好的大企业由于价格较高而竞争不过质量不好但价格便宜的企业。企业总体没有及时应用新技术、新丁艺,没有技术创新等。
材料五:
由于“创卫”“创文”等评比检查活动、临时突击式通知较多,临时性任务较重,导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环卫企业工人经常加班,这使得企业要追加后续费用,否则服务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延长环卫工人工作时间而不给如班费,也是违法行为e街道办理解企业难处,但也面临资金问题,处于两难地步。
材料六:
关于街道办与企业签订合同的问题。长短期合同各有利弊,街道办一般与企业签订一年 的承包合同。短期合同下政府有较大主动性,可以根据企业服务质量状况决定要不要续签。但问题是短期合同下,企业如果投入太多就不会盈利,因为一般是第一年投入,第二年平衡,第三年才会盈利。所以在短期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但长期合同也有很多问题。一些专家评价说,A市不能仅将环卫企业问题归结于企业和经费不足,应该多从自身管理找问题。
问题:
(1)总结A市环卫服务面临的困境。不超过250字。(10分)(2)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政府职能定位,提出解决A市环卫服务问题的对策。不超过450字。(20分)
三、案例分析三(30分)
A省某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假设你是该厅综合处主任科员,领导让你撰写向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提交的汇报材料,汇报该厅2013年下半年活动开展情况:
材料给出了该厅A、B、C三个局单位开展活动的信息,大意是每个月的工作流程。7月各单位召开动员会,开展集中学习和廉政教育。8月征求、梳理意见。9月查摆“四风”问题。10月对照检查、谈心。11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请你按照汇报材料的格式,撰写汇报材料中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两部分,1OOO字以内:
参考答案与详解
一、案例分析一
【参考答案】 问题1:
举办全省农村科技培训班方案要点:
第一,拟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参训人员的组织方式和交通、食宿、培训时间地点等,向处长、主任汇报,取得批准。
第二,与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就培训内容、方式、主讲专家等事项进行协调,达成一致。
第三,向各县(市)发出通知,要求各推荐2-3名农村科技推广工作骨干,按时参加培训。
第四,落实本处人员分工,分组做好会务工作,落实场地、设备、材料与服务,保证培训班顺利举办。
第五,做好培训总结工作,将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存档,向领导汇报。
问题2: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调研“希望食堂”活动接待要点:
第一,电话与B县扶贫部门沟通,传达调研通知,提出迎接调研工作要求,确定调研对象单位,并争取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重视,带队接待。第二,根据调研内容和拟调研的试点单位数量、距离等,合理确定3天的行程,并建议分管副主任和处长带队陪同。
第三,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沟通确认,了解3茗调研人员职务、经历、性格特点和个人爱好等,度身定制接待方案,按制度规定安排食宿地点和标准。
第四,督促各接受调研的试点单位准备汇报材料和档案资料,重点梳理需要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支持解决的困难,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接待准备工作到位。
问题3:
关于委托C市扶贫办承办全省扶贫项目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C市扶贫办:
为总结全省各地重点扶贫项目经验,推动扶贫工作深入开展,经7月6日省扶贫办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于7月12日在你市召开金省扶贫项目经验交流会。参会人员包括:各县市分管副县市长、扶贫办主任,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科技厅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请根据本次会议目的,结合你市实际,认真做好会议承办工作。
省扶贫办综合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省扶贫办 ×年×月×日 问题4:
对记者来信的回复要点:
第一,感谢记者同志对贫困群众的关爱、对我省扶贫工作的支持和建议。根据记者建议和我省实际,拟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贫困群众的帮扶:
第二,建立贫困人员分类登记制度,对贫困群众的困难情况和扶助需求进行分类识别、按需登记,做好针对性帮扶,满足群众不同类型的扶助需要,促进残有所扶、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
第三,探索扶贫信息公开机制和社会化扶贫新思路。扶贫部门将整理好的贫困人员名单和需求等信息,定期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发动社会开展帮扶,促进帮扶单位和个人与贫困群众对接。在此基础上,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信息公开机制和社会扶贫工作机制,确保信息透明和扶贫有效。
问题5: E市成功经验如下:
第一,通过设立短信专号、向群众发送短信和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慈善、扶贫信息公开,有利于接受公众监督、使慈善和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增强公信力,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第二,我省应大力推广E市阳光慈善、阳光扶贫理念,普遍建立依托短信、网络等平台的慈善、扶贫信息公开机制,多渠道公开相关信息,为公众监督和参与慈善、扶贫事业创造奈件。
第三,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推进慈善、扶贫工作的精确化、高效化,加强信息核实,及时登记捐款及用途,实现精准识别、精确帮扶、精细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问题6:
规范引导“扶贫日”活动的工作思路与步骤:
第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邀请领导讲话,统一思想。将落实中央“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的精神同开展“扶贫日”活动结合起来,端正各地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引导各地重在扶贫实效,杜绝形式主义。
第二,出台规范意见。由省扶贫办发文禁止各地各部门设定捐款任务,摊派捐款份额,鼓励各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以实物捐助、扶贫慰问等多种形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扶贫日”活动落地,贴近群众实际,密切干群关系,取得扶贫实效。
第三,公开监督电话。受理干部群众的意见反映,对“扶贫日”活动中华而不实、强制捐款、“劳民伤财”的偏差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二、案例分析二
【参考答案】
问题1:
A市购买城市环卫服务主要面临三方面困境:
第一,行业发展层次低,市场准入门槛无法提高,环卫服务质量和标准低。政府由于成本原因选择规模小、信誉差的企业,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模化经营能力和科学管理方法都无法达到政府的需求。
第二,企业和政府双向违约风险c一方面,小企业自律性差,合约履行中道德风险频发;另一方面,卫生工作突击达标等活动较多,政府限于资金条件难以支付企业要求追加的工人加班费等后续费用。
第三,长短期合同选择两难。政府倾向于选择短期合同,但企业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签订长期合同,政府又担心公共利益无法保障。
问题2: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则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必要途径。从A市购买环卫服务的实践来看,购买服务的方式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服务的购买和供给双方未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则和法治原则办事,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具备良好条件和资质,这是导致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的主要原因。
要通过购买服务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A市及我国各地方政府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正确定位政府职能,加强对购买服务的规划和制度、标准建设,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满足需求;二是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接通行规则和标准开展招标,以合同、委托等方式向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购买服务,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使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大企业能够脱颖而出,保障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增强契约意识,有效管控风险,政府要带头依法办事、按市场规则办事,双方共同履行合约,对违法违约行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防范和惩治。
三、案例分析三
【参考例文】
×厅关于本系统2013年下半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省群教办:
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的部署,我厅全系统于201 3年7月全面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属三个市局按照中央、省委的工作要求和本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我厅201 3年下半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做法
省委发出动员部署后,厅机关和三个市局及时行动起来,结合本系统、本地实际,制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监督整改措施等进行全面部署和落实。基本做法如下:
一是通过政治学习树立宗旨意识。三个市局普遍举行多种形式的理论政治学习,重点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组织座谈,开展廉政教育,结合自身实际,迸一步牢固执政为民、廉洁执政的宗旨意识。
一是多渠道地征求、梳理开展教育活动的意见。通过召开社舍有关机构和个人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布征集意见信箱,以及各局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深入联系单位和企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三是查摆四风问题。各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建立督促整改落实的检查机制,建立检查组,多种形式明查暗访,检查各部门是否存在“小金库”、不合理“三公”消费问题,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的个人进行严肃处理o 四是互相检查、讨论,上下级谈心。三个市局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谈话敞开心扉、以诚相见。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出于公心和同志间的关爱,以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思想和态度,充分讨论、形成共识。五是各局召开多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交心,查找灵魂深处的私念和“四风”问题,梳理了百余条问题,并逐条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要成效
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厅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由于坚持领导带头,注重开门纳谏和整改落实,取得了实际成效。主要体现在:
首先,政治责任感和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干部增强了爱本职、精本职、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的理想信念和政治责任感,坚定了关心群众、爱护群众、服务群众的信念。
其次,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干部奢、懒、教的现象少了,“四风”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干部集中精力于干实事上,工作中出实招、用实策、求实效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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