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与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

关键词: 法治化 工商 工商行政 建设

工商行政管理与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通用6篇)

篇1:工商行政管理与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

工商行政管理与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

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以地州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为基本评价对象,共设置7项一级指标,19项二级指标,60项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及权重分别为: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6%);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5%);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5%);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5%);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10%)。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占总指标体系的14%)目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养执法人员法律意识、立法立规规范化、完善规范性文件等制度机制。

(一)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干部主动带头遵法、守法,严格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拟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占本级指标体系的21%)。

(二)培养执法人员法律意识

2.培养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完善并落实初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占本级指标体系的7%)。(三)立法立规工作规范化(占本级指标体系的29%)3.开展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立法立规项目的征集、论证、申报工作,推动地方立法立规。

4.完善并落实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等立法立规和制度建设程序,定期开展立法后评估。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占本级指标体系的43%)

5.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内在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简洁、准确。

6.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备案制度。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占总指标体系的5%)

目标:行政决策权限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制度,切实做到决策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占本级指标体系的40%)7.依法、科学、合理界定本单位的行政决策权限。8.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占本级指标体系的60%)9.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10.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占总指标体系的36%)目标: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占本级指标的11%)

11.依法准确界定职责权限,系统进行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12.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

13.健全执法人员的录用、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占本级指标的31%)14.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决定、移送、送达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15.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决定告知制度。

16.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制度。17.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案卷管理制度。

(三)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理(占本级指标体系的42%)18.实施行强制措施符合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19.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20.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21.开展在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中说明裁量理由和依据工作。

22.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配合,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制度。

23.建立并落实罚没财物的处理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占本级指标体系的16%)24.深化、完善并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等相关制度。25.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措施。26.建立并完善“双随机”、“双告知”制度,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占总指标体系的15%)

目标: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自身利益彻底脱钩。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基本完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外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明显加强,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执法监督效能显著提高。

(一)外部监督(占本级指标体系的40%)

27.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8.依法接受司法监督。29.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30.在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或者依法行政考评中取得较好成绩。

(二)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占本级指标体系的60%)31.自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主要业务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32.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范、高效、便民,复议结果公正合理。

33.完善并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34.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35.完善并落实行政复议、应诉统计分析制度和错案分析制度。

36.完善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

37.完善并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38.完善并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占总指标体系的5%)目标:构建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与化解矛盾争议机制,依法有效预防、及时化解矛盾争议。

(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度建设(占本级指标的60%)39.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排查、预警、监测、处置等机制健全并有效实施。

40.深入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41.提升消费维权体系运行效率,及时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42.完善并落实消费争议等民事纠纷行政调解制度。

(二)申诉、投诉、举报、信访制度建设(占本级指标体系的40%)

43.完善并落实申诉、投诉、举报、信访制度,依法办理申诉、投诉、举报、信访案件。

44.引导申诉人、投诉人、举报人、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六、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占总指标体系的15%)

目标:完善加快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法制理论研究,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广泛深入,使全社会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了解。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牢固,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占本级指标体系的40%)

45.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不少于2次集体学法。

46.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测评。

47.开展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48.完善并落实初任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

(二)执法信息化建设(占本级指标体系的20%)49.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对外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方便群众网上办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50.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管理系统。

51.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对广告、网络交易等的在线即时监督检测,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

(三)加强法制队伍和机构建设(占本级指标体系的40%)

52.健全普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解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53.加强基层法制机构建设,法制机构独立设置,职责明确界定,编制依法核定。

54.法制人员配备齐全,法制机构工作条件充分保障。55.法制机构努力发挥好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占总指标体系的10%)目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法治建设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法治建设,确保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加以推进。

(一)健全组织机构(占本级指标的40%)

56.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建立并完善法治建设评价制度。

57.完善并落实局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制

(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占本级指标体系的60%)58.制定推进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向上一级机关书面报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59.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并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60.完善并落实依法行政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篇2:工商行政管理与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

——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源超(2012年1月5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工作,交流各地经验,表彰市州工商局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全省工商系统岗位能手和依法行政、法治工商建设示范单位、“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部署2012年工作。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取得显著成效,开创监管服务新境界起步良好

2011年,全省工商系统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跨越式发展的动员令,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五个更加”要求,强化“两个第一”工作理念,突出“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的奋斗主题和“三最一高”目标,自我加压,跳起摸高,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打开了新通道。省局制发了《关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以全心、全程、全面服务,大力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得到李鸿忠书记等省领导批示肯定。黄石、襄阳等地争取政府牵头成立“市场主体增量行动”领导小组;荆州、黄冈、咸宁等地把“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范围。2011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8.32万户,比上年增长24.7%。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19.05万户,比上年底净增31.36万户,增长16.7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063户,比上年增长33.88%;新登记私营企业6.26万户,同比增长22.15%;广告业经营主体突破1万户,广告经营额突破50亿元。

1.政策试验,强化引导。省局出台了试行注册资本“零首付”、债权转股权登记、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等政策措施。制定了支持“两圈一带”战略实施、促进大别山和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与黄石、黄冈、恩施、仙桃等市州政府签订了局市合作协议。联合省政府研究室开展了市场主体发展专题调研,提出做多做活市场主体的政策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武汉市局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2.分类扶持,催生助长。采取引导创业发展一批、服务招商落户一批、治理无照转化一批、指导转型升级一批、扶持上市带动一批、帮扶改制助长一批、服务融资壮大一批、规范经营搞活一批等措施,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编印了“工商登记前置许可参考目录”,试行“一人审查核准制”,下放内资股份公司登记权,提高网上登记和年检率,实行“四减五制三集中”无障碍服务措施,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和服务效能。恩施州局、仙桃市局获得国

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十堰市局开展了市场主体增量进高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鄂州市局开展“优质窗口服务、优化登记效能、优良工商形象、优美工作环境”创建活动,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3.优化服务,做大做强。一是融资助企。加强股权出质、出资和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登记指导,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股权基金公司。省局、省个私协协调工商银行湖北分行安排个体私营主体贷款额度100亿元。荆州市局指导福娃集团“福娃”商标质押获得8000万元贷款。黄冈市局联合工商银行举办了个私经济融资推进会,随州市局争取市政府召开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会议。全省工商系统办理股权出质3512件,融资586.58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427件,担保主债权金额362.97亿元;新登记小额贷款公司57户,注册资本35.59亿元。二是商标兴企。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创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总结推广宜昌市局发挥参谋、指导、协调和保护四个作用的经验,完善争创驰名商标联系点制度,加大“名标”发展指导力度。全省新注册商标14484件,新增驰名商标27件、地理标志11件、著名商标124件;全省已有注册商标95853件、有效著名商标828件、驰名商标90件、地理标志41件。许多市县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政策意见,有的争取把商标战略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范围,荆门市局成功举办了首届鄂中商标广告展示会。三是合同帮扶。优化合

同指导服务,发布了合同信用调查报告;指导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6.95万份,制定发布合同示范文本17种,推行示范文本178.5万份;调解合同争议166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79.76万元。四是服务强农。推进农村“七有”工程实施,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促进订单农业和农产品商标发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千人以上行政村“七有”覆盖面达到76.7%。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采取了新措施。全省工商系统突出“名优保护”、“民生保障”、“公平促进”三个主题,加大“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实施力度。

1.打出专项整治“组合拳”。一是打假冒,保护名优。开展了侵权假冒“双打”行动,串联“保障节日消费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市场秩序优化”百日集中整治和“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结合“一打四保”、节日市场、建材市场、成品油市场、“红盾护农”整治展开,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17万件。省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双打”行动先进单位,宜昌、鄂州、孝感等市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双打”行动先进集体。二是防风险,保障民生。把“食品安全”作为第一风险点,加强专项整治。重点强化乳品、散装白酒、食用油市场监管,清缴彻查非法食品添加剂;积极履行省政府赋予的现场制售食品监管新职责,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共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3725件,案值3401.61万元。十堰市局约谈大型超市零售商、供应商负责人,强化经营者食品

安全自律。三是出重拳,促进公平。开展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和打击招商加盟商业欺诈等执法行动;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拍卖行业”、“违法广告”和“打击传销”整治行动,查处案值1000万元以上的违法拍卖案件5件;取缔传销窝点952个,遣散传销人员14344人次,解救受骗人员985人次;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923件,全省广告平均违法率、五类重点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随州市局开展广告监管“亮剑”执法行动,集中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省局制定了直销监管工作意见,建立分工科学、上下协调、无缝衔接的直销监管机制,得到国家工商总局肯定。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暑期集中行动,查处黑网吧522个,没收违法工具1172台。

2.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省局积极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牵头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监管响应制度,制发了工商所网格化市场巡查规范,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指导意见。襄阳市局探索巡查痕迹化管理,孝感市局试行电子化巡查,潜江市局实行效能巡查、三长(局长、科长和所长)督察。省局依托所属的商品质量检测机构强化食品质量监测,制发了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开展了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活动,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和食品安全监管公示制度,加大食品经营户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商品质量抽检16.11万批次,其中:抽检食品

2.9万批次,是上年的3倍多;抽检农资3419个批次、其他重要商品13084个批次;组织工商所快速检测11.6万批次。宜昌市局将食品安全监管、市场巡查和12315行政执法等工作体系,与城市管理指挥系统对接,依托社区管理和群众监督,促进问题早发现、快处理,受到回良玉副总理等领导肯定,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各地推进监管方式多样化,综合运用宣传引导、行政指导、信用约束、沟通协调、业主自律、社会监督等方式,实施综合监管。省局全面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组建了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并推动组建全国首家省级食品流通行业协会,重视发挥各类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3.探索专业化执法新模式。按照“一支队伍办案”思路,逐级设立了经济检查机构,初步形成了以经检机构为主干,系统上下联动,个案突破与类案指导相结合,各业务机构协同作战的专业化执法体系,得到国家工商总局肯定。襄阳、荆门、孝感、潜江、神农架等地工商局办案数量和案值比上年大幅增长;黄石、宜昌、咸宁等市局大要案件查办力度明显加大,鄂州、咸宁、黄石、潜江等市局人均办案量持续攀升。全省工商系统全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2.1万件,案值16.6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7%和34.57%。

(三)维护消费者权益体现了新力度。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净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深入实施“放

心消费保护行动”。

1.消费维权教育更有影响力。积极开展“3〃15”纪念活动、年主题宣传、维权典型表彰、维权成果展示、消费警示发布、侵权案例曝光、消费调查和消费评议等活动,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

2.维权网络体系更有渗透力。制发了12315工作规范、12315“五进”实施方案和基层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意见,省局与市州局12315指挥中心实现视频通话、数据共享和“一屏式监督”。全省城镇社区和行政村累计设立消费维权站3.27万个,创建省级“12315维权站示范点”100个。黄石市局通过12315“五进”软件平台,实现维权站示范点与工商所对接,高效处理申投诉。荆州市局与市电视台合作开办维权“三剑客”栏目,精心打造维权品牌。恩施州局实现村村有维权站,农民消费纠纷基本不出村。仙桃市局争取政府批转“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方案,推动建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协议司法效力确认机制。全省工商系统全年处理消费者申诉9.47万件、消费者投诉2.99万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亿元。

3.消费侵权查处更有惩戒力。建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申诉举报转立案查处制度,突出建材、家电、手机、服装、母婴用品等重要商品,突出虚假欺诈、不平等格式条款等重点问题,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2.97万件,案值5635.16万元。在全省推行“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制度,已先行赔

付1484件、金额12.87万元;立案查处1409件,案值29.3万元,得到国务院食安办充分肯定。

(四)自身建设构建了新格局。一是以实施市州县工商局新“三定”为契机,构建新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一个窗口许可、一张网格监管、一条热线维权、一支队伍办案”的服务监管体系,建立了三级联动的工商督察体系,市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得到调整优化。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稳妥落实规范津补贴政策,人员经费水平稳步提高,财务保障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二是以实施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工程为重点,加强基层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召开了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创建了一批规范化建设达标工商所,省局认定AAA工商所28个,基层基础设施、工作生活环境和干部精神面貌有新的改善。天门市局筹资900多万元,全面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省局制发了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公开招录和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515名。组建教育培训师资库,开展了岗位资格等级考试认证制度试点,分级评选表彰了一批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和法规工作能手。全省工商系统共举办培训班1354期次,培训干部1.16万人次,完成了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的网训任务。省局分级分类制定能力席位标准和组织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等作法,分别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组织部的肯定。三是以依法行政为主线,积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制定实施了法治工商建设指导意见和全省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举办

了“劲牌杯”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和“工商法制大讲堂”;制定了行政指导考评办法、行政执法案件(卷)质量评查办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试行办法,修订了实施行强制施行为规范,完善了工商所法制员制度和涉嫌犯罪移送、疑难案件合议制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制”,涌现了一批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仙桃、潜江、天门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四是以创先争优为载体,持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扎实开展了“强化责任心、强化落实力”为主题的队伍作风纪律整训和治庸问责工作,积极参与“三万”活动。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统筹推进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六型机关”、“党员示范岗”、“三满意”、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创先争优等系列活动。五是以督察督办和目标责任制管理为抓手,推动全省工商系统执行力提高。围绕干部队伍作风纪律、重点工作落实等事项,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明察暗访、交叉督察、专项督察,全年组织大规模、多层次的系统性督察7次,问责追究1346人次。武汉市局探索数字绩效管理,完善去庸提能、奖勤罚懒机制。六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组织评选廉政教育优秀教案,深化岗位廉政教育,延伸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完善源头治腐工作机制。在工商所统一配备了纪检监察员。通过行评“回头看”,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后勤中心、宣传中心、工商干校、信息中心、消委(协)、个私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工商学会、广监中心、质管站、信用促进会、小额贷款公司协会、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等单位,紧紧围绕全省工商系统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

过去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十二五”奋斗主题和目标已经形成共识,工商改革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主要工作指标比上年明显增长,有的实现突破性增长。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关心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省工商系统努力拼搏、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工商系统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落实不够、效能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履职不到位、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突出;有特色的亮点工作、创新措施还不多;新“三定”实施后,有些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运行机制有待优化。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把握“十二五”承上启下之年工作的基调,奏响工商部门服务湖北跨越式发展的强音

今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湖北加快构建战略支点、推进跨越式发展 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全国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求继续抓住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加快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实现稳神竞进,逆势而进,实虚并进,扎实推进,激情奋进,以跨越式发展服务全国大局,体现了积极向上的基调。李鸿忠书记指出,湖北之稳,不同于全国之稳,我们肩负构建战略支点的特殊使命,在发展上必须快于、重于、优于其他地区。国家工商总局将“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作为今年工作的主题。全省工商系统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在把握大局中认清使命,在迎接挑战中砥砺奋进。

——要稳神提劲。一是稳服务发展之神,坚持“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工商部门的第一要务。在当前异常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深化“市场主体增量”、“市场秩序优化”、“放心消费保护”三项行动,服务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意义更重要、任务更艰巨。要紧扣“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主旋律,赋予各项行动以新的内涵,实现“三项行动”逐步深入、拓展推进,追求主体发展环境更优、市场监管更有效、消

费维权更有力的成果。二是稳依法履职之神,强化“第一责任”。监管执法是工商部门的第一责任,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面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双重期待”,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更加重大。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增大贡献,是事关工商部门生存与发展的当务之急。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行动。三是鼓足干劲,不断开创监管服务“新境界”。省局提出的奋力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的主题和努力实现“三最一高”的目标,不仅仅是一个的工作部署,而是全省工商系统“十二五”时期的奋斗主题和目标,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我们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激扬的干劲,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省局正在研究拟订工商部门围绕“五进”抓服务、促进发展新跨越的意见,将以2012年1号文件印发。以此作为统领全省工商系统新一年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亮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向全省工商系统发出动员令,向党委、政府和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作出承诺。

——要定心加力。各市州县工商局新“三定”已经基本实施到位,机构、编制、人员调整已经告一段落。我们要定下心来,加力推进各项服务、监管、维权、执法工作,积极防范市场秩序风险和工商履职风险,提升业务建设水平。引导广大工商干部集中精力履行岗位职责,有效杜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事故发生,以无懈可击的监管强度、更加高调的执法声势、更加主动的服务姿态,充分展示工商部门的职能作为、过硬素质和良好形

象。省局要在业务研究指导的专、精、深上下工夫,加强工作谋划和督办,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给予基层及时有效的权威指导。市、州、县工商局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创造性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上下工夫,创特色、出亮点,提高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力争各项工作进入全国工商系统的先进行列,进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先进行列,进入各级各项评选表彰的先进行列,把工商部门打造成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想得起、离不开、信得过的市场经济卫士。

——要创新增效。坚持把创新作为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增强工商履职效能、增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实效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充分运用工商职能,提高服务和促进全省跨越式发展效能的新举措。要针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提供差别化服务,在服务市场主体跨越式发展上加强探索;要加强对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区域性重点违法活动的分析研究,在找准症结、摸清源头、掌握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定位精准、源头治理、有效杀伤的“靶向式”整治方式,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契机,争取将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融入社会管理体系,更广泛地利用社会管理力量、管理平台和联动机制,提高监管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和运行效能,同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的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配合监管的作用。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商业务的深度融合,以业务需求为

导向,强化软件开发和应用,夯实数据基础,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信息化工具,强化工商部门提能增效的技术支撑。要在谋划工作的同时策划宣传,积极打造、不断亮化工商监管服务品牌。

201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突出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的奋斗主题,围绕“三最一高”目标,继续深化“市场主体增量”、“市场秩序优化”和“放心消费保护”三项行动,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着力强化监管执法职能,着力夯实消费维权根基,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保障,以服务全省跨越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宽准入、优服务、强保护,促进市场主体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最优地区

市场主体的跨越式发展是湖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今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将“坚定不移地做多做活做强市场主体”作为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的根本性措施。在我省推动经济增长由投资拉动为主向自主增长转变、全省市场主体正在进入增量提质上升通道的关键时期,全省工商系统要按照最大限度做多增量、做活存量、提升质量、增强能量的发展思路,把繁荣“草根经济”与强壮“支柱主体”结合起来,把促进市场主体个体发展和集群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做多做活做强市场主体。力争今年市场主体总户数增幅达到8%以上,其中

私营企业总户数增幅不低于10%;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增幅不低于10%。

1.强化政策支持。坚持凡是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就大胆放、大胆试、大胆扶的工作导向,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政策争取和政策落实力度。综合汇编市场主体发展政策,优化准入向导服务。按照李鸿忠书记提出的“宁愿政府麻烦,不让企业费事”的要求,以“简、快、优”为原则,推进行政审批职能、事项、人员“三集中”,完善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精简内部审批环节和手续,健全完善“一个窗口许可”机制,推行表格一次发清、受理一次审清、咨询一次讲清、材料一次收清等“四清”服务,打造市场主体准入便捷通道。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竞赛,实行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月度通报制度,探索市场主体发展绩效评价机制,积极推动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联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

2.优化分类扶持。完善“八个一批”措施,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成长、成熟全程服务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不同发展周期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对新生期市场主体,强化政策引导、登记指导、办事向导、创业辅导等催生助产服务;对成长期市场主体,强化商标培育、广告宣传、融资扶助等保育助长服务;对成熟期市场主体,强化打假维权、信用提升、市场拓展等维权保障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所需的要素汇集衔接,增强市场主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股权出质、出资、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指导服务,引导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公司及典当、拍卖等融资服务机构,提供更为便利的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增加商标总量,提升商标质量。分级建立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示范企业联系点,完善示范梯队建设,放大创建和示范效应。开展“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年”活动,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商标集群,开展著名商标培育与认定工作,按照培育一批、储备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调整争创驰名商标企业联系点,创建一批更具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3.促进结构调整。一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千亿元产业提升计划”、“支柱产业倍增计划”和先进制造业振兴工程,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支持网络经济等新兴业态和新兴主体健康发展;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加强广告业发展统筹谋划,进一步研究支持全省广告业发展的激励政策,推动湖北广告创意园区建设。合理引导企业组建集团、兼并重组,争取上市。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参与淘汰落后产能、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围绕调结构、转方式把好登记准入关。二是壮大个体私营经济。把突破性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促进市场主体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作为促进就业的主要着力点。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积极扶持民间投资创业、支持小微主

体转型升级、促进私营领军企业培育,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全覆盖。三是促进外资入鄂。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支持外商以股权出资、出质和拥有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作价出资等方式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四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围绕我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目标,完善与工商职能相关的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措施体系,积极服务“两圈一带”总体战略、“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大别山和武陵山“一红一绿”两个试验区建设、荆州“壮腰工程”、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各项发展战略的实施。

4.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加大主体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红盾护农、维权安农等强农惠农服务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力争年底前实现金省千人以上行政村“七有,全覆盖。开展“合同服务三农”活动,引导一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行一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办理一批涉农动产抵押登记、指导签约一批农超对接合同。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系列行动,扩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范围和数量,建立农资商品信息库,完善不合格农资及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二)打假劣、保安全、防风险,实施市场秩序突出问题“靶

向式”整治,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最优地区

强力推进“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实施,连续开展“净化节日市场环境”等系列主题“百日执法行动”,系统上下联动,各业务条线协同作战,综合运用工商职能,打好“组合拳”。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常态化监管措施有机结合,更加有效防控和应对市场秩序问题,为全省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以解决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实施“靶向式”整治。借鉴医学上的“靶向治疗”思路,瞄准违法活动源头、多发部位、易发高发对象等重点“靶位”,实施精准打击的“靶向式”整治。一是以农村市场、节日市场、批发市场、现场制售食品门店(摊点)等为重点靶位,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以食品质量抽检和市场清查为主要手段,及时发现和清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效能。强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责任到人,逐户清理规范,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全面推行《湖北省现场制售食品行为规范》,引导和督促经营户落实自律制度。建立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机制,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二是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和商标印制企业等为重点靶位,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深化“双打”工作,多渠道搜集、深挖侵权假冒线索,完善预防、监控、整治制度及措施,不断提高整治的准确性和威慑力。“315”期间,各市州工商局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曝光典型案件,扩大打假声势。三是以公用企业、垄断行业、大型零售商为重点靶位,依法治理强制交易、限制竞争、商业贿赂、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工作措施,建立行政指导、专项检查、违法查处、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有效互动的反垄断执法机制。四是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式居民小区等为重点靶位,严厉打击传销。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乡村、县市)创建,定期排查与联合集中整治相结合,做到动态监控、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健全落实工作台账、分类监管、日常检查、行政指导、诚信守法经营承诺、违法案件报备等监管制度,从严监管和规范直销行为。五是以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为重点靶位,强化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加大广告监测力度,拓展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对重点媒体广告违法行为实施动态监管,推进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整治工作常态化。出台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广运用广告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广告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规范广告行政审批行为。六是以黑窝点、黑网吧等为重点靶位,大力整治无照经营。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共享信息,联合执法,创新管理,突破难题。研究拟定治理无照经营控制目标,遏制增量、减少存量、消除隐患,做到可控有序,力争主城区、县城及中心集镇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的无照经营基本消除。

2.以改进监管方式为提效之策,深化监管创新。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作为实现高效能监管的重要措施,不断改进监管方式。一是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整合食品流通许可、食品安全电子监管、食品质量监测、舆情监测、经营者自律、食品购假先赔、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等职能、制度、机制,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在食品总经销、总代理和大型批发经营户中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进、销、存管理。完善食品购假先赔制度,将工商先赔与食品市场主办者、食品经营者赔偿有机结合,提升赔付到位率。二是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监测机制。制发《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建立与质检、商务等部门互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实行重大商品监测信息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建立食品质量监测信息季度评析制度和监测不合格食品清查追查综合执法机制。省局全年组织食品质量抽查1万批次,市县局食品送检、抽检1万批次,工商所散装食品快速监测10万批次。突出家用电器、低压电器、建筑装饰材料、通讯器材、农资、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汽车配件、服装、母婴用品等重点品种,全年抽检重要商品不少于1万批次。三是建立“名优保护”工作机制。以打击“傍名牌”为重点,建立完善挂牌服务、双向联络员、定期走访、联络沟通、行政指导、跨区域维权等名优保护制度,建立行业协作、区域协作和信息网络平台,实施索证索票备案、联手打假维权、部门执法协作等监管措施,形成常态化、综合性、系统性的打假维权行动

机制。四是探索建立市场秩序分析及管控机制。实行市场秩序定期分析制度,及时综合专项整治、市场巡查、质量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管信息动态,研判监管风险隐患,实施动态化管控。完善工商所网格化市场巡查规范,总结推广基层市场巡查方式创新经验,着力解决基层市场监管薄弱问题,切实提高市场巡查效能。五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将其作为工商部门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建立“一库两平台”的目标任务,建立“经济户籍库”,完善信用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和集成,建立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确定监管任务,配置执法力量,采取监管措施,实施信用激励和惩戒。依法公开信用信息,优化信用查询服务,满足社会征信需求。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农资经营主体、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和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建设,推行大型超市、批发市场信用等级公示制度。联合省文明办开展文明诚信市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认定活动;开展新一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完善认定公示体系,合理设定评价参数和标准,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向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推荐一批诚信企业典型。六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落实省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见,建立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依法处理网络商品交易申(投)诉举报,维护网

络市场经营秩序。

3.以强化专业化执法办案为基本途径,提升执法权威。坚持积极办案导向,完善“一支队伍办案”专业化执法机制,在发挥经济检查机构执法办案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造工商监管执法的有力拳头。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分析、查办指挥、疑难会审、分析报告等机制建设,力争在案源案件研发、办案协作、大要案件和新领域案件突破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常态化办案培训、案件研析、模拟办案、跟班学习、案例评选制度,培养一批依法行政意识强、执法办案业务精的专业化人才。

(三)扩内需、护民生、促和谐,探索消费者权益社会化维护,建设消费环境最优地区

积极服务扩大内需,更加关注民生,主动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化“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开展“3.15”消费者权益纪念日和年主题宣传,组织“百万消费者评诚信”活动,深化维权教育,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引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防范消费风险。二是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完善12315申诉举报体系建设,加强市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一屏式”集中监督,确保12315业务平台在线率达到100%、12315系统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8%、消费者申投诉调处成功率、满意率不低于90%,提高“一条热线维权”效能。落实省局关于12315消费维权

网络“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和“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基层群众自助维权与工商行政维权对接调处机制和消费纠纷当事人、工商调解员、维权志愿者“合议庭”调解机制。全年新创建100个省级12315维权示范站点。积极推动基层维权网络与城乡社区管理平台的对接,加强消费维权与社会管理联动,促进维权监督社会化。在开展合同行政调解的同时,探索引入仲裁机制处理合同纠纷,联合仲裁机构在省局成立合同争议仲裁中心,提升合同纠纷处理效能。三是加大侵权查处力度。强化12315申投诉数据综合分析,针对质量安全、虚假欺诈、强制消费等重点问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建材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以通信、房屋买卖、,物业管理、供电(水、热、气)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消费侵权行为。

(四)打基础、强保障、利长远,增强工商行政管理能力,提升工商系统自身建设水平

1.扎实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坚持把法治工商建设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这次会议还将对法治工商建设作出专门部署,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部署,深入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和改善依法决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指导与各项业务有机融合,探索建立全省工商系统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法律支持保障,不断把法治工商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

2.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全省工商

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配置,增强领导班子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服务科学发展、支持改革创新、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落实全省工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努力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效能较高的工商人才队伍。坚持全员培训和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培训资源。继续举办优秀所长培训班,适时组织干部巡回培训,推行岗位资格等级考试认证制度,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全面开展人才库建设,有序实施领导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型人才开发工程、复合型人才培养工程、基层监管执法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紧缺人才引进开发工程、青年英才培养工程,着力加强基层一线监管执法力量,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充分盘活优化人才资源,为全省工商系统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3.扎实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规范促发展,确保按期完成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工程三年规划任务。省局再认定一批AAA级工商所,并对各地认定的AA级工商所检查验收。适时召开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工程促进会,表彰奖励一批省级达标升级单位。

4.扎实推进“四创”活动。把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六型”机关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抓机关带系统、全方位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不断创新,把创建的各项要求贯穿和落实到机关建设、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提高全省工商系统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七一”国家工商总局将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表彰,省局也将

适时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队伍作风纪律整训和治庸问责活动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工作督察力度与频次,探索建立干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执行力、落实力和创造力。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引导广大工商干部遵循“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的工商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工商文化建设,培育工商文化品牌,建设工商人员共有的精神家园。

5.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为不断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深入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实施办法,以落实风险迹象管理和预警提示制度为抓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继续推进具有工商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规范权力行使,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

篇3:工商行政管理与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

一、明确高校管理法治化建设内容

只有明确了高校法治化的建设内容, 才能对高校法治研究更加的细致化, 才能切中要害, 从而提出更有效更合理的实施方案。虽然高校管理一词早被大家所熟知, 但对高校管理的内容的理解存在着一些分歧。高校管理内容在不同的时期是不一样的, 管理的工作也是不一样的。在最早期, 高校管理是对大学生学籍进行的管理, 包括办理大学生入学手续, 对他们在校期间表现进行考核, 决定他们的升留级、休学或退学, 维持学校的纪律, 对学生进行考勤, 实施奖励与处罚, 毕业论文的发放和分配工作等等。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 高校管理的内容更加广泛, 不仅要对大学生户籍进行管理, 而且学生事务也被纳入其中。如对学生心理变化的引导, 对毕业生就业的指导以及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金等。学校已经开始注重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

随着高校管理内容的不断变化, 高校的法治化建设内容也在不断地深化、丰富。在以往的学校管理活动中, 学校管理过于行政化和随意化。学校管理者只是一味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学生, 甚至用强制性手段干预学生行为, 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合法权利。现在随着法治内容的不断丰富和完善, 学校管理者遵循依法治国的精神, 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对学生管理形成了合理的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并在管理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的民主权利,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正义性。具体表现在高校管理者在工作中要依据法律法规行事, 其管理权接受法律监督并且对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高校管理法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 随着依法治国的提出, 教育部门也加大了对学生管理的力度, 不断地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模式。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由于管理者法治观念淡薄, 法律法规滞后、不健全, 高校的管理仍面临着巨大挑战。

(一) 学校管理者法治观念淡薄。

目前, 由于高校在学生管理中法治观念意识淡薄, 高校学生状告高校侵权事件频繁发生。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 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在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 学生勇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高校管理者过分强调维护学校秩序, 把法律法规作为管制学生的工具, 不注重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这是造成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的原因。

(二) 法律法规不健全, 跟不上法治建设的进程。

我国以前的教育立法的内容陈旧, 概述笼统且没有实质性内容。由于立法不够严谨, 造成法律上的一些空白。以前的许多法律法规大都是特定时代下政府管理人民的产物, 普遍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 更加注重学校秩序的管理, 不注重学生权益的维护。而且, 立法内容可操作性差, 且管理程序不够规范。同时在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 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适时调整, 造成很多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这也是造成管理者管理随意性的主要原因。

三、推进高校法治化建设的措施

(一) 提高学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由于学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对学校进行管理时把法律法规作为压制管制学生的工具, 有时甚至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造成学校与学生关系紧张。因此必须提高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增强法治观念。比如通过定期邀请法制人员进行专题讲座, 鼓励管理者自学等方式来提高法律意识, 规范自己的行为。管理者对待每一位同学都应一视同仁, 严格执行学校的法律法规, 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同时要尊重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 增强服务意识, 为学生创造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 建立健全高校管理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立法机构和教育机构针对现在法律法规滞后、不健全的问题, 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对于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弥补法律中的空白;对于滞后的法律法规要不断调整和完善, 查漏补缺;废除和清理高校不合理的校律校规, 保证高校管理的合法性;设置高校法制部门, 规避法律风险。

(三) 规范高校管理程序。

规范、合理的管理程序在高校法治化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规范的管理程序不仅可以使高校管理透明化, 更好地避免侵害学生权益事件的发生, 而且有利于高校管理的合法性和高效性。当学校对学生进行行政处罚时必须事先告知学生, 给学生为自己的行为进行申诉辩解的机会, 设置教育仲裁机构, 先举证后仲裁, 仲裁机构必须是独立存在的, 这样有利于评判的公正性, 给学生上诉的机会, 通过沟通、调解来避免强制性地让学生接受学校的处罚。

(四) 完善学生救济制度。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可言。合理和完善的救济制度不仅有利于保证学校管理的合法性而且有利于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 完善学生救济制度是非常必要的。目前, 我国的学生救济制度主要表现在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两方面。虽然司法救济更权威, 但学生与高校的许多纠纷都不适宜用司法救济来解决。因此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应致力于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 建立健全行政申诉制度, 设立教育仲裁机构, 切实保障学生的诉讼请求等。

(五) 重视学生道德建设, 把学生道德建设与高校法治建设相结合。

道德和法律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 因此, 在高校管理中把学生道德建设和高校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对维护学校秩序, 规范学生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法治化管理用强制性手段约束和规范学生行为, 道德建设用道德来提高学生守法意识, 两者之间相辅相成。

四、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 高校管理法治化是必然趋势。高校管理法治化有利于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有利于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有利于学校管理合法化和高效化。它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 是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张铤.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及实现途径[J].教育探索, 2012, 4

[2]许璐璐.关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思考[J].教育探索, 2012, 9

篇4:工商行政管理与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

一、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法治监督是由法定机关和人员依照一定的程序,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的活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年来,法治监督伴随着依法行政的进程和工商事业的发展而逐步规范,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确立阶段(1989—1996)。随着《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初步确立了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法治监督雏形。二是发展阶段(1996—2004)。1996年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方略,1999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执法监督规定》,以此为标志,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有序的发展道路。三是推进阶段(2004至今)。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同时,国家制定了一批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法规,着力从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的角度,建立和完善对行政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规范和监督的机制。各级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督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监督的范围、程序、方法等内容,初步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备的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体系,在具体的监督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从当前依法行政的行政理念、与时俱进的发展思维、全面规范的履职要求来审视当前的工商法治监督的现状,还存在着监督范围不明确、程序不健全、措施不足、效力不够、能力不强、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着监督作用的全面有效发挥。具体表现为:

(一)监督理念缺失导致了监督虚无的倾向。系统内普遍缺乏被监督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法治精神。未能真正树立起正确的监督理念。未能处理好依法行使职权与接受监督之间的关系,导致了监督流于形式。存在着虚无主义的倾向。一些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一些错误的思想和认识:一是“监督无用论”。认为在目前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下,执法监管才是根本,是硬任务;法治监督依附于执法监管,是软任务。同时。法治监督属于内部的局部的调节与完善,发挥不了太大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管中的问题。二是“行政成本论”。认为强化监督增加了办事程序与环节,增加了行政成本与行政相对人的办事成本。影响了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效率。三是“和谐关系论”。认为法治监督从形式上说是故意挑刺、找茬,容易引发矛盾,产生对立情绪,影响了内外部和谐关系的构建,不如正面引导等形式来得有效。而从监督主体来看,其理念上同样存在着一些偏差,表现为不愿监督、不能监督和不敢监督,影响了法治监督的成效。由于监督理念的缺失,导致了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假公济私,滥用权力。对公共目标和公共利益造成了危害。导致了一些执法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违纪行为,引发了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

(二)监督机制不畅导致了监督无序的倾向。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机制不畅,监督未能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属于“粗放型”的监督模式。一是监督内容不确定。长期以来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案件查处的监督上,对其它行政行为,如行政监管行为、行政维权行为以及机关内部行为未予以足够重视并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监督依据不充分。监督未能真正实现“依法而为”,未能在法律层面建立起一套完备实用的法治监督制度,将监督的职能目标、机构设置、权责划分、作用对象、裁量标准、惩罚手段、运行程序、协调方式等予以明确。从而为监督活动的开展提供充分的依据与必要的支撑。三是监督网络无合力。工商法治监督由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构成,外部监督有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内部监督有纪委、监察、法制等多个部门负责。监督主体和监督渠道的多元化在表面上构筑了一个严密的监督网,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督工作机制,监督主体职责、分工不明、主次不清。关注权力运作的角度不同,以及相互间缺乏协调配合等因素,使这样的监督网络难以形成监督合力,甚至出现相互推诿,导致了监督“负效应”的产生。四是监督主体无权威。作为内部监督主体的法制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除了在实施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中,监督权威能够得到一定的保障外,在开展同级监督中,由于与被监督部门的级别一样,导致了监督的权威性不够。

(三)监督方法单一导致了监督失效的倾向。监督的形式、监督的手段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新的执法监督形势之间存有差距。一是重实体监督,程序监督不够。习惯于把监督重心放在执法的实体问题上,而对程序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不做过多的探究。二是重合法性监督。合理性监督不够。重点关注的是执法权的行使是否具有合法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依法定职权作出行政行为,而对该行为是否合理、公正,还未形成有效监督。三是重事前和事后监督,事中监督不够。行政行为的跟踪监督制度尚未完全确立,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忽视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导致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四是重对事的监督,对人的监督不够。由于受各种原因的制约,对于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政行为,往往是就事论事,对事处理的多,对人处理的少。虽然违法行为得到了纠正,而违法执法者却很少受到相应的惩处,削弱了监督的严肃性与威慑力。

二、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的重点

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必须紧扣工商职能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把监督的立足点放到尽心尽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尽心尽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来。当前,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应突出四个重点:

(一)围绕履职尽责要求,加强对行政监管行为的监督。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看,国家赋予了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交易行为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定职能,监管是核心和基础。监管使工商机关建之于法、存之于法、兴之于法。加强对行政监管行为的法治监督。是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正确履行各项职能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的有效举措。当前。从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层执法的现状看,加强对监管行为的法治监督,既要监督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也要监督监管行为和监管结果,促使监管工作合乎三项标准:一是坚持依法监管,杜绝随意监管。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监管职能,不得突破法律法规的授权和约束而随意行政,不得将部门或小团体的利益、个人的主观臆断凌驾

于法治之上。二是坚持主动监管,杜绝消极监管。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决定了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的统一性、法定性。行政职权一经确定。必须依法行使到位。否则就是行政不作为。坚持主动监管。就是不仅要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事项进行及时处理,更要根据法律的要求,主动地履行职责,构建能动工商、有为工商。三是坚持有限监管,杜绝越权监管。主动监管倡导工商监管要有所作为,有限监管则强调要有所不为,两者并不矛盾。坚持有限监管,就是执法人员在具体行使监管权时,必须遵循法律对监管主体、范围、程序、措施的限制性规定,找准职能定位,明晰职责所在。防止错位、越位。

(二)围绕合法合理要求。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合法合理是工商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理念。合法行政是工商工作的生命线,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有益补充,也是一种更高标准和水准的依法行政。随着全社会法治观念的逐步增强。执法相对人在重视合法行政同时。更加关注合理行政,关注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公平、公正、恰当、合乎情理”。为此,在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的过程中。也要遵循合法合理的原则。一是加强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坚持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并重。将程序合法作为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形式要件。看执法过程中是否跨越或颠倒了法定的必经程序,是否保障了相对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二是加强对执法依据的监督。看执法工作是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否正确适用了法律条款,防止依据已经过时、失效或尚未生效的法律规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是加强对执法手段的监督。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要切合实际,是否准确运用了行政建议、行政告诫、行政警示、行政处罚等手段,使行政执法得到有效执行。四是加强对执法尺度的监督。即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处罚尺度必须符合案件事实、违法情节轻重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立法目的,防止忽松忽严,畸轻畸重,权力滥用。

(三)围绕公平正义要求,加强对行政维权行为的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要求我们审慎看待工商维权工作,牢固树立为民维权、促进发展、共创和谐的思想,努力实现依法行政与合理行政、履行职责与维护权益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工商工作必须更多地从“民本位”的角度。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重新定位工商机关与监管服务对象的关系,把维护公众权益和公共秩序作为主要目的和职能基石。为此,加强对行政维权行为的监督势在必行:一是以监督促依法维权。即按照法定职责维权,不搞无原则、无依据维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以监督促平等维权。即工商机关的维权不是保护特权,而是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分地域、不分亲疏、不分贫富给予同等维权。特别是要加大农村维权工作的力度。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残疾人、五保老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力度,让广大公众平等地接受工商机关的公共服务。三是以监督促高效维权。维权工作是联系工商机关与社会公众的重要纽带,是展示工商机关执政为民、优质服务的形象窗口。只有提供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才会提升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才能提升工商工作的社会公信力。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既要加强对维权工作的考核引导力度,也要遏制住维权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趋利性和商业化苗头,既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及时查处经营者的违者罚款法行为,促使维权工作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

(四)围绕规范高效要求,加强对内部管理行为的监督。要实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履职的目标,必须通过建立一个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来保障。因此。我们的法治监督除了要对各类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监督外。也需要对我们内部的管理行为、组织运转实施有效监督。一要以监督保障内部行为的规范。监督各级组织解决规范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建立起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机关运行保障机制;监督个人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纪律,讲党性、重品行,守廉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二要以监督保障内部行为的高效。通过监督大力倡导高效率、高质量、快节奏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有岗不在岗、在岗不在行、在行不在状态”的问题。三要以监督保障内部行为的创优。通过监督解决工作应付、不思进取、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情况;树立永不满足,永不停顿的进取精神,积极探索,先人一步,使管理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三、构建规范有序的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机制的实现途径

在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了完善法治监督的八条措施,具体到工商行政管理实践中,我们必须结合现有法治监督的现状。监督的重点与难点,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与方法创新,构建起一个全新的富有工商特色的法治监督机制。具体可从五方面人手:

(一)以增强监督意识为前提。之所以强调监督意识的重要,一方面在于这种意识的缺失。另一方面也是依法行政要求的使然。依法行政不仅是法治政府的基本准则。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权利绝对私有制的时代离我们并不远。与之相联系的心里积淀、习惯模式、价值观念、风俗传统还在延续,因此依法行政首先是要“治官”与“治权”。“治权”就是要使权力受到监督与约束,与此带来的就是权力行使者的利益必将受到限制,从这层意义上来说,加强行政机关的法治监督无异于一场自我革命,而革命必须首先从思想上抓起。一要在全员中树立依法受监督的理念。国家法律法规在授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职权的同时,也赋予了其履行法治监督的义务,同时还授权了其他权力机关对工商部门实施监督的权力。因此,作为工商行政机关的一员,要把受监督作为一项必须履行的义务,无条件地接受来自内外部的各项监督。二要在领导中树立带头受监督的理念。推行法治监督,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带头接受监督是权力正常运转的保证。各级领导要坚决纠正“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同级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下级监督是对自己不尊重”的错误认识,带头执行各项监督制度,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三要在执法人员中树立重点受监督的理念。要充分认识到法治监督在推进依法行政中起到的关键作用。只有加强法治监督。才能及时预防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的执法行为,才能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为遭受的损害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从而为工商机关树立执法权威与执法形象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以创新监督制度为重点。在构建规范有序的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机制中,要把制度建设与创新作为工作的重点,遵循监督与推动相结合、纠正与促进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和改进各项监督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提高监督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创新岗位职责制度实现监督对象的规范。通过合理划分行政职权和建立岗位职责体系,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

与工作要求,划清岗位间工作联系与界限。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的有机结合。为后续的监督及责任追究工作奠定基础。二要创新考核评议制度实现监督手段的规范。建立依法行政考评制度是开展法治监督的重要抓手,要通过考核评议制度依法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逐一加以评议,对行政不作为行为加以扼制,确保各项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治原则、合理性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要求。三要创新防范控制制度实现监督过程的规范。围绕事前防范。重点落实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等制度;围绕事中控性,重点落实好案件核审、听证等制度;围绕事后纠正,落实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制度。

(三)以完善监督程序为支撑。工商行政管理内部法治监督包括一般监督和专门监督,一般监督是由法制部门组织实施的内部上下级、同级之间的监督。专门监督是由纪检监察部门和财审部门实施的行政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完善内部监督程序中,要统筹好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的关系,坚持一般监督的主体化和规范化,专门监督的制度化和常规化,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各司其职、综合运用,从而形成监督的合力。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要保持监督主体的有序。坚持一般监督为主,专门监督为辅;同时注意保持两类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保证在人、财、物上不受制于被监督的对象,充分享有相应的物质与政治待遇。从而保障监督权的充分行使。二要保持监督过程的有序。各类监督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做到操作上的合法合理、公平公开与高效便捷。而且被充分信任,具有监督的公信力与影响力。在监督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重点把握好“公开”二字,监督活动应当是完全公开的。既包括过程的公开。也包括结果的公开;另一方面也要体现效率原则,及时高效地开展各类监督,避免和纠正因此而产生的违法不当行为。三要保持监督责任追究的有序。确立起监督责任意识,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督职责,监督主体必须自觉认真履行,否则,监督主体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因此。要通过建立监督责任追究制,对监督中的失职行为、不作为行为、形式主义行为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保证监督权的合法、合理行使。

(四)以扩大监督范围为补充。强化工商行政管理法治监督,也应当注重发挥外部的力量,内外结合,补充完善,形成立体化的监督格局。从而提高法治监督的层次与水平。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身来说,一要善于接受社会监督。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地将所有的行政行为置于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虚心听取和善于接受群众的批评与意见。具体来说,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向社会全面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人员职责等应当公示的内容,从而为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提供可能。同时,要积极运用网上审批、办证、求助等信息技术。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提供便利。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等工作,建立起一个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二要敢于接受司法监督。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建立执法办案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按照《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三要勇于接受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具有全民“公审”的强大威力,它能及时地把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置于众目睽睽之下,产生无可抵御的批判力量。因此,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向新闻媒体、社会大众推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动接受舆论的评议与监督。

篇5:工商行政管理与场监督管理法治建设

六进

”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分局被评为区“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近日,被中共市委表彰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一、主要做法

(一)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推进工商法制化建设

工商机关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既是贯彻“法律六进”活动的基本要求,更是依法履行工商职能的前提和基础。我局紧紧围绕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分局依法管理水平这个重点,深入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我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水平。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法制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每一个五年普法开始,都要制定普法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建立并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考核制度,把干部法制教育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和落实执法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执法责任制、问责追究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党组工作、干部教育、财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等制度,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2、切实加强阵地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法制教育和培训。一是切实抓好阵地建设,采取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等相互结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加强了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和培训,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考核。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今年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活动每月不少于5次。三是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做到常态化。结合机关学习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并有组织地进行法律考试。今年分局组织全体公务员学习次以上,考试次。四是坚持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采取法制讲座、专题培训、在岗学习、一案一评、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等学法模式,提高干部执法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更加牢固,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

3、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分解岗位职责为基础,明确工作规程为重点,开展评议考核为手段,切实解决“做什么”、“怎么做”和“做得不好怎么办”等问题,分局制定下发了《工商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和《工商分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并重点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案件质量、以及执法效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客观评价执法单位的整体执法状况。并将考评结果与执法人员及执法股所的政绩、工作目标以及岗位考核直接挂钩,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起到对依法行政的积极引导、科学规范和有效推动的作用。

(二)立足职能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服务活动

在切实抓好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紧紧抓住工商工作与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结合点,以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为依托,以服务为手段,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1、结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一是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村的法律宣传教育,为农民群众提供就业指导和创业咨询服务。我们通过印制张贴法律宣传画、深入进村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制作宣传展板到农村巡回展览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工商登记的基本条件,培养涉农企业和农民的诚信意识、合同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其诚信守约、依法经营。两年来,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车辆车次,印发宣传资料余份,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二是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村的法律服务。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主体发展为重点,以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和服务“订单农业”为抓手,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责落到实际工作中。三是大力开展面向广大农村的维权工作。大力开展“五农”工程,突出农资消费为主的咨询,把农民群众关心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商品作为“法律进乡村”的重点,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在乡镇设立消费者协会分会,在行政村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就近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目前,我区大部分乡镇、街道建立了“一会两站”,在广大农村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群众监督网和消费维权网,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等问题,有效保护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消费安全。

2、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一是

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机会,大力开展普法活动。近年来,共接待群众法律法规咨询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余份。二是切实做好维权工作。以社区“一会两站”建设为依托,坚持从解决社区居民最切身的利益

问题出发,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工作的作用,积极受理消费者咨

询、申诉和举报,调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和今年两年来共受理调解消费者申诉、投诉件,调解成功率达%,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

3、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一是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以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护能力,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重点,采取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今年共在校园周边散发宣传单余份。二是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针对学生、家长、教师反映的热点问题,以食品、文具等商品和网吧为重点,认真开展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环境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劣食品、文具和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坚决取缔学校周边网吧,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共取缔学校周边无照经营户户。对区一中西侧无照经营的“名小吃”、六小以南米处经销过期火腿的小超市、双语学校门口经营小食品的流动商贩等非法经营户实施重点打击、处罚;对区一中北墙外的网吧、网吧予以坚决取缔。

4、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强化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以企业注册登记窗口为载体,通过向企业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举办企业经营人员法制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向企业经营人员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特别是关于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同时积极开展“法律进门店”和“法律进市场”活动。坚持把经营门店、商场、市场作为法制宣传点,将法律法规送进门店、送进商场、送进市场活动,引导经营者、市场开办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几点体会

回顾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情况,我们的主要体会是:

(一)分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是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的根本前提。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将其作为履行工商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分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法律六进”活动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健全的方案和机制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保证。分局制定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要求将“法律六进”活动贯穿于本文来源:http://“五五”普法工作全过程,贯穿于工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全面部署,抓出成效。

(三)坚持不懈地加强干部法制教育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基础工程。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分局始终把干部法制教育作为最根本的任务,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努力使每一名干部都能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工作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监管执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能力不断提高,为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坚持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效手段。分局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把“法律六进”活动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与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为契机,不断提升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水平;与注册登记结合起来,推进“法律进企业”,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法律知识服务,为就业再就业提供法律援助;与市场监管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市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在实施法律惩戒的同时,发挥法律教育和引导的作用;与消费维权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制公平正义的精神体现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篇6:浅谈法治工商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政府机关都要必须依法行政。

对于工商部门来说,要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参与者都处于平等的位置,从市场主体到商品交换,都可以依靠法律加以保障,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使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1、进一步推广“学”、“考”结合制度建设,统一思想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在对法治的认识上,更加注重法治的本体性价值;在行为模式上,更加注重法治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干部法治思维的学习,努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领导干部心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于那些在决策、执法和其他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有法不依,要依法问责、追责,促使我们领导干部不断自觉培养和提高运用法治方式的能力。

2、进一步推进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增强法治工商建设的内在动力。一是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工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健全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要继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努力增强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完善工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执法中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市场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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