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状态

关键词: 生存 变革 日本 女性

生存状态(精选十篇)

生存状态 篇1

皮革市场:夹缝颠簸

2012年以来, 受外需不振、内需趋缓、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等诸多因素影响, 我国皮革工业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减速态势, 生产、出口、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较2011年同期放缓, 效益明显下滑。据中国皮革协会统计数据显示, 2012年1-10月我国皮革、毛皮及制品和制鞋业出口673.38亿美元, 同比增长8.1%, 增速回落15.9个百分点。

2011年以来, 国际原皮价格呈现出“淡季不淡, 旺季不旺”的趋势。2012年, 在成品革需求疲软, 经济增速滞缓的利空因素下, 国际原皮价格仍然高位运行。跌宕起伏、“不走寻常路”的原皮价格让很多人跌破了眼镜。以美国德克萨斯重磅阉牛皮 (64~66磅) 价格为例, 2012年的价格基本延续了2011年全年高位运行的趋势, 售价始终在85美金 (FOB价) 左右徘徊。更令众多制革厂难以置信的是, 2012年9月上海皮展之后, 原皮价格非但没有回落, 反而涨了上去, 到岸价格甚至突破100美金。虚高的价格、毫无规律的走势, 让制革企业束手无策, 原皮价格成为制革企业2012年不可言说的痛。

为何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制革业仍然会受到原材料瓶颈?原料皮价格的节节攀升与无规可循, 让不少制革企业深切体会到“原料之痛”带来的生产和经营风险。制革行业是一个资源依赖型的产业, 我国制革原料皮缺口近50%, 远远不能满足制革原料的需求。因此, 进口国外原皮成为许多企业的唯一选择。受原料皮供求关系影响, 虽然是原皮最大进口国, 但中国的制革企业在谈判时仍没有任何发言权, 只能被迫接受欧美原皮商给出的价格。同时由于我国进口生皮关税较高, 使制革业在与国外同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状态。如果说提升品牌竞争力和提高产品附加值, 是制革业发展需长期坚持的方向, 那么破解原料皮难题则是产业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说完“原料之痛”, 再看“需求之殇”。欧美国家经历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 消费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 储蓄率开始上升, 消费率随之下降。而我国皮革产品出口一半依赖于欧美市场, 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国际汇率波动、人民币升值等因素, 使我国皮革等轻工产品出口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统计数据显示, 2012年1-10月, 我国皮面皮鞋出口7亿双, 91亿美元, 同比分别下降9.8%和1.4%, 增速比2011年同期回落1.5和6.9个百分点。1-10月, 我国毛皮及制品 (不含生毛皮) 出口24亿美元, 同比增长8.1%, 增速回落39.2个百分点。1-10月, 我国旅行用品及箱包出口203亿美元, 同比增长5%, 增速回落31个百分点。一组组的数字反映出我国皮革行业出口面临的困境。反观国内市场,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 扩大内需成为拉动皮革等轻工产品消费需求增长和刺激产品结构提升的重要手段, 皮革行业的内销比重逐渐攀升, 但不可否认的是, 在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下, 我国经济整体下行压力较大, 需求不足是短期内无法改变的。

下游市场的低迷态势, 一定程度上拖累了制革行业。在“原料之痛”与“需求之殇”的双重夹击下, 订单减少, 利润下降, 2012年堪称是近几年制革企业最难熬的一年。

产业政策:整治提升加速

2012年是皮革行业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 是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推进之年。从南到北, 从东到西, 淘汰落后产能, 采用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技术, 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 整个行业的整合提升进一步加速。

2011年12月30日, 国务院正式发布《工业转型升级规划 (2011-2015年) 》,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首次把整个工业作为规划对象。据工信部原材料与消费品司轻工处处长谢立安介绍, 《规划》出台后, 工信部也相应出台了一些涉及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支持微小企业发展、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淘汰落后等领域的政策, 以促进工业转型。据了解, 2011年, 工信部对轻工行业下达了1 576项技术改造项目, 安排中央专项资金25亿元, 其中食品行业所占比重较大, 皮革行业技改项目申报的较少。

在淘汰落后上, 2012年, 由工信部牵头, 国务院公布了19个行业的淘汰指标, 涉及到轻工的有制革、造纸、铅酸蓄电池3个行业。各级政府在淘汰落后产能上制定了更高的要求, 其中浙江省已制定2012年底前把20万标张以下的制革企业全部淘汰。此外, 很多地区把淘汰落后与产业升级结合起来, 在淘汰落后产能规划上力求建立长效机制, 有些地方借淘汰落后推进产业集群建设。据悉, 制革行业, 2010年计划淘汰1 200万标张, 实际完成1 576万标张, 2011年计划淘汰397万标张, 实际完成480万标张, 2012年计划淘汰950万标张, 已经落实了1 094万标张。

“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实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奖励, 按照奖励办法, 按期或提前淘汰的, 给予奖励。2010年以来, 中央财政共安排140亿元的奖励资金, 调动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近两年来, 各级政府也相应出台了奖励资金, 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鉴于制革行业生产集中度低、原料皮供应不足、自主创新力较低、废弃物利用率低、高端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 工信部正在加紧制定《制革行业准入条件》, 以抑制小规模落后产能项目的建设, 限制制革业盲目扩张, 促使企业采用清洁化工艺和节能环保设备。

淡定生存状态 篇2

这两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叫做淡定,但我总觉得这种淡定背后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打个比方,几个人在一起,有人被捅了一刀,其中一个人说,“没事儿,这点小伤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这时有人夸赞道,“你丫真牛逼!”在衡量他牛逼还是装逼前,总应该现确定一下,那一刀子是捅在了他的屁股上,还是捅在了别人的屁股上吧?

第一个故事除了姓孟的真的心很宽以外,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个罐子根本就不值钱。或者说我们可不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姓孟的原本是准备拉着罐子去扔的,谁成想在半路颠掉了,碰巧了有狗仔队在跟拍,于是索性装回淡定,要不然浪费了这么好的名扬千古的机会还真对不起列祖列宗。至于第二个故事,除了孔子真的和很人道主义外,是不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马厩里的马不是孔子的。当然我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关于这个故事有一个我意淫了很久的结尾:

欧洲华人生存状态 篇3

华人人数和社区规模:法国居首

在欧洲六国当中,生活在法国的华侨华人已超过40万人之众,排在首位,后面依次为:德国约15万人,奥地利3万多人,匈牙利约2万人,葡萄牙1.5万人左右,而捷克只有4000多人。

上述六国华人分别由不同的祖籍来源地华人构成:在法国华人当中,上个世纪70年代以后,从东南亚各国移民来的华人占40%;浙江温州、青田人占50%以上,他们大部分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陆续来到法国的;来自中国其它地区的华人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需要特别提到的是,由于法国华人人数众多,华人社区空间也相对更大,这对生活于此的华人来说,无论对生活和事业发展,都有着明显的益处。比如,法国华人主要聚居于大巴黎地区,人数约有30多万,已形成了几处相当有规模的唐人街:巴黎13区、美丽城和龙城唐人街。在这些街区内,华人经营的商家不但十分集中,而且“五脏俱全”,涉及吃、穿、住、行各个行业。而且,巴黎有陈氏商场和巴黎士多商场这类大规模的亚洲食品超市,又加上美丽城附近由温州人经营的多家中国食品超市,给生活在巴黎的华人带来了极大便利。

德国华人主要居住在原西德地区。与法国不同,15万德国华人居住比较分散,散布在全德100多个大中小城市。华人人数相对集中的城市有柏林、汉堡、法兰克福、慕尼黑、纽伦堡、不来梅、杜塞尔多夫、斯图加特等。据了解,在这些德国城市中,目前还没有形成有规模的唐人街。在德国华人当中,广东籍和浙江籍各占总数40%,其它省籍(福建、江苏、上海、东北等)约占20%。

奥地利3万余华人大部分都是浙江籍,特别是来自浙江青田的华人占总人数70%以上,来奥地利是从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后,较早的是1974年青田籍人士胡焕荣,目前他是奥地利华人总会副会长。

匈牙利的2万华人,基本都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陆续从中国到匈牙利定居的,大部分都集中在首都布达佩斯。当地华人基本上都是自己开公司,从事贸易业者居多。中国食品店有6家,最大的食品超市营业面积约有300多平方米,所经营的品种基本上可以满足当地华人的日常所需。由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规律,被市场经济淘汰的华商只能离开匈牙利,所以在当地能站得住脚的华人经济收入相对富裕。

葡萄牙的华人大约为1.2万到1.5万人左右。根据一项由葡国学者从1998年到2005年之间所做的抽样调查,葡萄牙华人约有83%来自中国大陆,其中浙江省籍73%(包括温州、青田)最多,其次为山东、福建和广东。此外,葡萄牙尚有来自非洲、澳门等前葡萄牙殖民地的华侨,还有极少数的华人来自台湾地区。华人主要分布在首都大里斯本地区(50%)、北部大波尔图地区(16%)和南部的FARO地区(14%)。

根据捷克官方2006年12月的统计数字,在捷克有合法居留的4200名华人,其中一半以上来自浙江青田,其他主要来自浙江温州、北京、上海、福建等地。华人来捷高峰期为1992年到1993年。

中餐馆业:旅欧华人的经济支柱

有人说过,中国人走到哪儿,中餐馆就一定会开到哪儿。与生活在世界其它各国的华人一样,到欧洲立足生根的华侨华人从谋生到致富,很多都是从此行业做起的。虽然时至今日,华人的商业触角逐渐融入当地社会各个行业,但无论是规模还是从业人数,都还不足以动摇中餐馆的“经济支柱”地位。

在六国当中,法国华人中餐馆最多,在8000家以上,仅在大巴黎地区便集中了6000家左右;旅德华人华侨中,90%靠餐饮业,中餐馆有6000家,德国人口味较重,所以四川菜、山东菜较受欢迎;葡萄牙的中餐业在2006年因为卫生问题,生意普遍下降,有不少被迫关闭,目前仍有中餐馆600余家;全奥地利大约有1000家中餐馆,在维也纳有许多特色餐馆,以华人客人为主,如广东菜、上海菜、四川菜、温州菜等餐馆;匈牙利布达佩斯较大规模的中餐馆有30来家;全捷克共有大约300家中餐馆,由于恶性竞争,且业主疏于卫生和质量管理,中餐已沦为低档餐种。

中餐业走下坡路的趋势,在今天的欧洲各国都有所反映。除少数较有名气的中餐馆的生意还能保持稳定以外,大部分中餐馆的老板都抱怨生意清淡。可以说,这一华人的支柱产业已经进入“低迷时期”。但是,就在中餐馆老板们纷纷发出“辉煌不再”的感叹时,新移民们仍在毫不犹豫地加入到这一行业当中。

近些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欧洲华人转而从事进出口贸易。他们把中国生产的物美价廉的鞋子、首饰、纺织品等商品大量进口到欧洲,再转手批发出去。尽管这一行业风险性远远高于餐饮业,但由于成功者获利丰厚,仍然吸引了不少原来从事餐馆业的华人加入进来。

目前,在欧洲从事进出口批发生意的绝大部分是浙江籍华人。在法国巴黎大区内就有巴黎3区、10区和11区华人批发街,再加上巴黎北郊的奥拜赫维里耶市的600家华人批发公司,巴黎大区从事批发生意的华人公司应该接近2000家。同样,在德国、葡萄牙、奥地利、捷克、匈牙利也都有相对集中的华人进出口商业区。

另外,还有许多以华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食品批发和零售、店面装修材料设备、法律和财务咨询、旅游、翻译、小吃店、美容理发、中医诊所等。也有越来越多的欧洲华侨华人进入主流社会,从事律师、科研、医疗等行业。

华人日常消费开支:捷克最低

在欧洲六国当中,从消费和物价水平来看,法、德、奥比较接近,普遍高于葡萄牙、匈牙利和捷克三国。同样到咖啡馆里喝一杯咖啡,在法国、德国和奥地利平均2欧元左右,在葡萄牙、匈牙利平均要1欧元;捷克最便宜,平均只要0.8欧元。

如果要到中餐馆“撮一顿”,在法国、德国和奥地利开销相差不多,一盘普通菜的价格在7欧元以上,到了葡萄牙、匈牙利,就要比法国便宜很多,花同样钱,可以多吃上两个菜。最便宜的还是捷克,据了解,中餐已在当地“沦为”低档餐种,如快餐店的一份快餐仅售1.4-2.8欧元,一般中餐菜价在2.8(炒饭)至14.2(大虾)欧元之间。

至于华人打工者的月收入,以在餐馆打工者为例,还是法国、德国和奥地利的工资收入最高,厨师一般平均在1800至2500欧元左右,服务员在1200至1500欧元左右。葡萄牙的工资普遍偏低,大厨也只在1000欧元以上,服务员可以拿到700多欧元,他们的收入甚至低于捷克同业者。

住房开支,巴黎华人掏出来的钱肯定又是最多。目前,巴黎市区平均房价每平米达到6000欧元左右,郊区每平米也要4000欧元上下,而且这一房产价格还呈上涨趋势。法国的邻居德国,尽管经济实力上是欧洲的“大哥大”,人均收入也与法国相仿,但在华人聚集较多的柏林、法兰克福、汉堡等城市,购买房子平均每平米却只要1000欧元左右;西欧的另一“列强”奥地利,城市房子价格每平米也只在2500欧元左右,该国目前还没有华人聚居的街区;再向东去,到了“小国”捷克,华人购买房产的为数不小,大多选在主要市区的外围地区,那里每平方米售价在1200—1600欧元之间。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市内,目前只有华人聚集的商业区,还没有华人聚居的生活区,郊区的房产每平米价格为1000欧左右,市内则要2200—2800欧元。

说到出行,法国还是开销之最,巴黎一张市区内地铁月票要55欧元,到了葡萄牙里斯本地铁月票价格只是巴黎的一半,只要26.20欧元,而在捷克的布拉格,一个月的公交车票只要16.5欧元,这一价格在巴黎只能买一张周票。

要是开私家车,同一部车,花上100欧元的燃料费,在奥地利、葡萄牙、捷克和匈牙利的境内,因为汽油和柴油的价格相对较低,能够比在德国和法国开得更远一些。

明治初期日本女性生存状态考察 篇4

关键词:明治初期,日本女性,生存状态

明治5年(1872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学制》,规定6岁以上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入学接受教育,推行“四民平等” 的国民义务教育制度。尽管相比较于男孩让女孩上学的必要性容易被家长忽视,但是从第一次从法律上规定了男女接受教育的平等地位。同一时期,由西方基督教传教士创办的一系列近代女子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日本女子教育的近代化。如明治3年创办的“Ferris和英女学校”、明治21年创办的“女子语学校”、明治22年创办的“女子法英学校” 等一系列女子外语学校。受欧美近代教育氛围的影响,这些女子学校倡导女性自主独立、脱离封建桎梏的近代进步思想,在对就读女生进行外语教育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她们的思想解放。在教会女学的冲击下,日本政府也开始重视女子教育,明治18年日本政府设立了专门的贵族女子教育机构“华族女学校”,以培养日本皇室及贵族的女儿。 随着日本教育体制的进一步发展,明治32年,日本政府颁布了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日本女子中高等教育的法律《高等女学校令》。随着该法律的颁布,一批综合性的女子大学得以建立,如“女子英学塾”、“日本女学校”、“日本女子大学校” 等均在这一时期创办。此外,除了综合性的女子大学,侧重于某一专业领域的专门学校也随之出现。如“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女子美术学校”、“东京女医学校”、“东京女子体操学校”。该时期创办的大学后来均成长为日本著名的女子大学,为日本女子高等教育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在女子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同时,日本基础教育也不断深入发展,大量以前无法接受教育的女孩有机会进入中小学接受学校教育。尽管此时以培养“良妻贤母”为目标的中小女子学校依然将家务、裁缝等课程作为女生学习的重点,但是与江户时期相比, 日本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得到大幅度提高。

明治31年(1898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基于明治民法的关于日本家庭制度的相关规定。该规定历经明治、大正、 昭和初期,一直持续到战后的1948年,对日本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该规定就日本现行的婚姻、家庭制度等进行了相应的阐述、说明。涉及到女性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女子结婚到丈夫家之后,妻随夫姓。作为一家之主的丈夫拥有财产管理的权力,妻子只有在丈夫无法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以接手。儿子的监管权由丈夫负责,只有在丈夫不明、死亡、 或失踪的情况下才可改由母亲监护。妻子一方一旦有通奸事实,丈夫即可与其离婚,丈夫只有在和他人妻子通奸,且罪名成立的情况下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此外丈夫和他人妻子以外的女性若发生不正常男女关系则不被追究。上述规定充分反映出在家庭当中丈夫拥有比妻子更高的权威和地位。作为妻子的女性从属于丈夫,处于被动低下的地位,女性只有在特殊情况,如成为女户主或者拥有母亲的身份时才可以具备实际意义的发言权和决定权。妻子生活在男方占主体地位的家庭中,凡事都要是以夫家的存续和继承为优先,除了面对自己的丈夫,女性还要面对夫家的公婆,受到传统家规的制约。

由于女性能够从事家务劳动,明治时期有男性为获得家庭劳动力而结婚或再婚,这种不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时日本女性的低下地位。作为劳动力的妻子在家庭中所处的角色也不同。在农村、地方等以家庭种植、手工业经营为中心的地区,男女分工并没有太过明显的差异。从事农业或手工业等体力劳动时,女性被认为是重要的劳动力,因此一般女性不但要在家中操持家务,还要帮忙从事家里的农活或者作坊生产,诸如种田、养蚕、采茶、砍柴、养鸡等。手工业的经营多依赖男性完成,但像家里帮佣、 店员的管理、生活方面的照顾等一般会委托给女性负责。和农村等地区的情况不同的是,在大城市依靠上班赚取报酬的城市工薪阶层家庭里,夫妻双方的男女分工出现了显著的差别。一般女性负责家里的一切事务,除了像做饭、打扫、缝纫之类的一般家务之外,还要负责接待来访客人,而明治维新之前女性虽然也要负担日常的家务,但是管理家庭生计、 接待客人等是由男性来负责的。此外,最重要的一点是照顾孩子的一切事务均由妻子承担。一直以来在日本的传统中, 培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特别是父亲的责任。尤其在士族阶层中,孩子的学习、习武以及相应的社会教育,父亲所起到的影响作用很大。而到了明治时期,大城市的男性由于承担了在外努力工作、从经济方面赚钱养家的责任,没有精力教育子女,子女的照看抚养、家庭教育主要由女性来完成。

“黑户”群体生存状态调查 篇5

根据2010年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至少有1300余万人没有户口,他们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也通常没有身份证,被社会俗称为“黑户”。他们中大多数是超生人员,也有部分是属于弃婴、收养或领养子女,还有部分则是因为户籍办理程序的繁琐或基层部门的不作为,而被迫成为无户籍人员。因为没有户口,他们大多数人没有社会保障,没有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受教育机会,甚至连出行也困难重重。

2014年,我们专门就“黑户”群体的生存状态进行了田野调查。此次调查,共获得了分布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的1928个有效“黑户”个体,并利用设计好的提纲进行了访谈。总的来看,“黑户”群体普遍缺乏权利保障,心理环境较差,生存状态堪忧。由于长期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他们普遍收入较低,就业稳定性差,没有归属感,容易产生报复社会心理,继而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潜在来源。

“黑户”群体知多少

调查发现,“黑户”现象非常普遍。在城市,“黑户”在大中专毕业生和流浪人员中并不鲜见,如广东和河南都有接近15%的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户口档案;而在农村,几乎每个村都有“黑户”的存在,如江西名口镇的每个村庄都有1%~2%的人,从来没有上过户口。

相比其他为社会所共知的弱势人群,“黑户”们通常不为大家所了解。他们隐匿在社会的某个角落,公众也无法直接感知到这部分群体的存在。他们无法上学,不能到正规医院看病,甚至不可能获得一份像样的工作。可以说,由户籍改革滞后和社会管理缺陷造成的“黑户”问题,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这已成为困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总体来看,形成“黑户”的原因有很多。

一、不符合政策超生型。新生儿出生后(二胎甚至三胎),经济状况困难的家庭为躲避计划生育罚款,不会及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据我们调查,这类“黑户”占到总“黑户”的50%左右。以此类推,全国至少有650万这样的“黑户”。

这种类型的黑户,一般会等到孩子上学(现在小孩读书需要户口)的时候再去上户口。除了要交各种证明,还要补交较高的罚款或社会抚养费。有些地方有规定提出,社会抚养费数额,取决于当地的平均工资或该家庭收入的若干倍。在实际操作中,具体金额一般取决于个体的讨价还价能力,一般在3000元到5万元左右。

二、未婚生育型。这里面又分两种情况。其一,一些人未达到结婚年龄就成家生育,而这按规定不可能获得结婚证和准生证,因此会导致孩子无法上户口。其二,一些人未婚先孕,但恋爱双方后来分手。而按规定,小孩出生上户口必须随父亲或者母亲,这种情况就会使得新出生的孩子难以办到户口,从而成为“黑户”。总体来看,未婚生育的“黑户”公民占到10%左右,全国至少有130万人。

这部分“黑户”群体去派出所办理户口,一般会被要求出示医学出生证明。而这么多年过去了,出生证明早就不见了;或者他们本来就是在家里出生的,根本就没有出生证明,所以要办理户口相当麻烦,而且成功办理的可能性也非常低。

三、没有主动登记型。首先,小孩出生后,父母一直在外打工,留守的儿童没人管,户口也没有主动上,这类“黑户”儿童一般在5岁左右。其次,孩子出生后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上户口,孩子一直到长大成人也不知道(农村以前上学不用户口),等到工作后才发现自己是“黑户”。对于符合计生要求,而只是没有主动要求申领户口的居民,占到“黑户”群体的15%,全国至少有195万人。

这部分没有户口的群体,可以直接申请补录,需要谈话材料、本人申请、村/居委会证明等,证明此人确是事实存在。未满16周岁的人,还需要另一个医学出生证明,而这个证明材料不容易获得,所以很多人发现自己没有户口的时候,大都会选择等到满16周岁后,再去派出所申请补登户口。

四、毕业迁移证丢失型。大中专毕业生在考取大学时,一般会将户口迁入读书所在地,毕业后由于丢失或户籍接续的原因,而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大学毕业生因档案丢失而导致的“黑户”现象,在近年有稳定增加的趋势。这种情况在2014年占到总“黑户”的15%左右,全国推算就是195万人左右。

这类群体在发现没有户口的时候,都会主动去派出所申请上户口。成功办理的可能性较大,但一般要花费半年到两年时间,而且寻找户口档案的各种信息成本、交通成本和协调成本很大,要多次不断往返学校、原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等,交通差旅费要花费5000元到2万元不等。

此外,还有10%的“黑户”是其他各种原因造成的,比如派出所漏登记,或户口仍在办理过程中,从而出现户口状态的真空。

“黑户”生存区域在哪里

在以前,“黑户”主要分布在偏远农村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许多村民信息闭塞,几乎不与外界联系,更没有主动申领户口的意识。在我们调查走访的“黑户”群体中,相当一部分是属于弃婴、收养或领养子女等。另外,也有部分是属于计划外生育子女,由于没有多少文化,不懂得户口还要主动申请登记,所以一个家庭中很容易产生多代都是“黑户”的现象。

云南省文山自治州31岁的刘二花就是其中的代表。在村民刘辉的带领下,我们见到了刘二花。她略带羞涩,不善言辞,不愿意跟陌生人说话。据村民刘辉介绍,刘二花小时候是引产活产婴儿,没有出生医学证明,至今也没有办理过户口和身份证。13年前她嫁给本村的智障人员后,也一直没有申领结婚证。

据同行的当地一位户籍科工作人员介绍,出发前他们也在户籍系统里进行了搜索,发现刘二花确实不在里面。而更让他吃惊的是,刘二花的两个儿子也都不在他们的户籍系统里,虽然最大的孩子明明已经12岁了。当被问及成为“黑户”的过程时,刘二花反问:“户口还需要登记,去哪儿登记?”这让我们的访谈难以继续。在回来的路上,村长告诉我们说,刘二花12岁的大儿子没有进过校门,6岁就开始跟着妈妈割草放牛,早上6点起来,吃一顿早饭就去山上割草去了,直到晚上才回来。所以,村里人一般也不太能见到这个孩子。在调查中,像这样一出生就是“黑户”的儿童并不在少数,他们因父母是“黑户”的历史原因,延续成为“黑二代”。这类群体在户籍问题的解决上更为复杂。

为了完成计划生育任务,很多地方都采用计生与罚款相结合的方法,超生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所以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就不能办理户口。据调查,华东一些省市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略高于70%,也就是说大约还有30%的超生人群,因为未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不能落户。当然,这只是发达省份的数据,在一些偏远省份,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更低,“黑户”比例更大。

由于不能办理户口,这导致有一些未缴纳罚款的超生儿、非婚生育或早婚早育未办证的孩子被送给他人,或者流入到网络送婴、卖婴的人贩子手里。相当多的“黑户”孩子被拐走后,父母也不报案,因为公安找回孩子的可能性并不大,纵然孩子找回来了,计生委罚款要钱的可能性更大,所以干脆就不报案了。在未来,这些儿童则相当程度地流落到城郊地区,因为这里的管理水平不如城市,而且黑市交易相对活跃,因此成为“黑户”儿童的常态生存地。

由于多年来“超生罚款”与“新生儿落户”捆绑成为通行的政策,从而有大量的新生儿没有户口。到目前,这部分孩子大都成年,甚至开始有了“黑二代”。在中国经济增长和人口流动管制放松的前提下,这些“黑二代”也在很大程度上流动到了城市地区,成为建筑工地、餐馆或煤矿的工人。虽然工作条件恶劣,但是在这里干活能拿工资而且不需要身份证。图片 编辑 删除

而对于那些缺乏工作能力或者没有工作意愿的“黑户”,则倾向于滞留在城市并成为“流浪群体”。根据民政部门的一项统计,在城市流浪人员中,有20%是属于没有户籍的“黑户”群体。如河南三门峡市陕县的刘伟名,就流浪在义马市。由于没有身份证,他无法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而没有好工作就挣不到钱,挣不到钱就不能买房,买不到房他就没法落户。因此,他被迫在义马市做了一名矿工,后来由于煤矿倒闭,他就一直流浪在义马市区长达5年。

“谁动了我的户口?”

近年来,另一种形式的“黑户”正呈迅速增加的趋势,即前述的由于户籍档案交接所导致户口档案丢失成为“黑户”的现象。

一般来说,离开老家去外地读书的学生,一般会被要求把户口迁到学校的集体户口,而在毕业后,如果找到工作并能解决户口的,一般就迁到单位集体户;毕业后单位不能解决户口的,一般是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的,一般会被要求迁回原籍。而正是在区域间的接续过程中,不同部门的交叉衔接与不同地区对户籍政策的理解存在差异,再加上管理制度上的各种冲突等,由此造成了大量毕业生成为“黑户”的现象。

老家来自湖北的刘全,是2008年从广州大学毕业的。当初上大学读书时,刘全把户口迁移至学校集体户口(广州越秀公安局)。毕业后,他去了苏州的一家小公司,户口迁移到苏州虎丘公安局(人才中心的所在地)。在工作3年后,刘全辞职回老家。这时,他去虎丘公安局办档案,这才了解到他的户口从越秀公安局迁出后,一直没有迁入虎丘公安局,由此变成了“黑户”。

在咨询朋友后,刘全到学校、越秀公安局、虎丘公安局查询办理。首先是去了学校,学校说先需要老家派出所开个拟接收的证明。刘全去了老家的派出所后,他们说要有新工作地的人事局介绍信才给开。所以,他只得又跑去人事局那边。人事局领导经常不在办公室,刘全跑了好几回,最后得知需要学校出具的未婚证才给开证明。而学校那边的居委会说,他的户口早就迁出去了,所以不可能给开这个证明。

最后,刘全还是通过找关系,让学校那边的居委会给破例开了个证明。然而,学校这边刚办好,老家派出所那边又说,像刘全这样的即使回老家也只能保留城镇户口。“我们这儿农业户口有分红,结果跑了大半年,最终才落下了一个自己不想要的城镇户口,没有房、没有田、没有宅基地、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来源。”

商界女将生存状态调查 篇6

2001年,中国妇女劳动力对中国GDP的贡献已超过40%,说明妇女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妇女创业与女企业家发展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能够为提升产业结构贡献力量,因为,在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劳动力无论从农业向工业的转移,还是工业、农业向服务业的转移,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妇女劳动力的转移和介入都是主要的组成成分。同时,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智力将替代体力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妇女在高技术领域有着极其广阔的施展才能的天地。

目前,我国的女企业家们处于怎样的生存状态?她们的经营决策又具备哪些特点?

生存环境

据调查,目前我国的女企业家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30-50岁,其中:30-40岁的占28%;40-50岁的占53%;50岁及以上的占16%,还有大约2%-3%在30岁以下(图1)。

从中国女企业家的创业时间看,1980年以前注册的企业大约占被调查总数的10%;1980—1990年间注册的占被调查总数的17%;1990年以后注册的占被调查总数的73%,其中,1995年后注册的占被调查总数的46%(图2)。以上情况表明,改革开放后,妇女通过打工、学习和在社会中的实践等各种形式的准备,大部分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陆续创业,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妇女创业的进程加快。

调查结果表明,女企业家经营的企业所有制结构为:国有企业占28%,集体与股份制企业占28%,个体和私营企业占41%,外资企业占3%(图3)。与中国企业所有制结构相比,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比重相对较大,2000年在中国企业所有制结构中,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比重占25%。由此看来,大部分女企业家的创业活动,是在党的“十五大”为私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后开展的。

从女企业家创业动机看,8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个人价值的实现,不足10%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其他因素,如:为了下一代、发家致富或与家人合作等。还有0.4%的被调查者是为了扭转个人和家庭的不幸。

而从女企业家们的企业规模看,企业的资产规模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占34%,100-1000万元的占38%,1000万-1亿元的占19%,1亿元以上的占10%(图4);企业的产出规模中,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的占33%,100-1000万元的占33%,1000万-1亿元的占21%,1亿元以上的占13%(图5),大体与企业资产规模相似但略高,说明大部分女企业家经营管理的很好;企业职工总数在100人及以下的占54%,100-1000人的占34%,1000人及以上的占12%(图6),100人以上的已占到46%;企业中女职工的比例大于或等于50%的占63%,大于25%且小于50%的占25%,小于25%的占12%。

虽然女企业家中私营经济比重较大,已占到41%,但中国妇女创业不完全是以个体经营为主。中国女企业家的成长有以下几种途径: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董事长、总经理)通过体制改革获得股权和期权;通过学习某些技术或积累了少量资金创办小企业,再以滚雪球的方式,使自己的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这部分企业的所有制包括集体、股份制和个体;基本素质和知识水平已成为创业成功不可缺少的条件,部分成功的女企业家就是在完成了大学的学业后或者从国外留学后才开始创业的;女干部、女职工和下岗女工主动或被动地走上创业道路;在外企、国内其他企业工作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掌握了某些技术和管理经验后走上创业道路。

生存状况

从调查中发现,女企业家的经营活动相对来讲都比较成功。

从企业利润看,女企业家经营的企业亏损面仅有2%,比这些企业创始年的亏损面3.6%降低了1.6个百分点,其余均为赢利企业。由此可见,女企业家一旦创办起企业,就会兢兢业业地为不断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而努力奋斗。从女企业家所从事的行业看,从事加工制造业以及工业的占50%左右;从事服务业的占45%左右。

在对于女企业家的工作状况的调查显示,50%左右的女企业家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100%的女企业家工作时间都在8小时以上,没有一个人少于8小时,最长的日平均工作时间为17小时,80%以上的女企业家睡眠时间在7小时以下。超过44%的女企业家没有娱乐和锻炼时间,说明女企业家在非常勤奋、超负荷地运转。也正是因为她们的努力,70%以上的女企业家对自己经营的企业业绩感到满意或十分满意。

女企业家创业资金的主要来源中,1/3以上的女企业家的创业资金靠个人储蓄,1/3的女企业家靠家庭朋友集资。正因为如此,50%以上的女企业家认为创业过程中最大困难在于资金不足。

女企业家的丈夫对妻子事业的态度:几乎所有的女企业家的丈夫对她们的事业都是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的。其中,与丈夫共同经营企业的占27%,没有共同经营、但非常支持和比较支持的占66%,6%为一般支持。从女企业家负担子女教育的情况看,61%的女企业家子女以学校教育为主,但还有25%的女企业家以自己教育子女为主。近60%的女企业家负担着照顾老人的责任,丈夫或他人照顾老人的仅占1/3。1/3以上的女企业家要从事全部家务劳动,约60%的女企业家要部分从事家务劳动,仅6%的女企业家没有家务劳动负担。

生存优势

从妇女创业的领域看,绝大部分女企业家认为,无论何种行业和领域都适合妇女的创业与发展;而1/3以上的人认为服务业更适合于妇女创业,说明女企业家对在各个领域的创业活动都充满了信心。

女企业家认为创业先决条件是:首先要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才能(约占被调查总数的一半),其次是专业知识(约占1/3)、家庭的支持(约占1/3)、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约占1/3);另外,资金(约占1/4)也是重要的先决条件;政府的支持、信息和自身的公关能力也有助于妇女的创业。

从女企业家的优势看:约占被调查总数53%和45%的女企业家认为理财能力和韧性是女性在创业时相对男性的优势;1/3的女企业家认为在人际协调能力方面也具有一定的优势。

从对企业的发展角度看,女企业家都希望自己的企业能够得到更大的发展,一半左右的人认为需要更多的资金,1/3以上的女企业家认为需要更好的优惠政策,希望政府和社会能够提供管理的再教育和培训条件,以及有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另外,适当表彰和宣传她们的业绩也是她们所希望的。

生存挑战

近1/3的女企业家认为专业知识不足是最大的困难;13%的女企业家认为最大的困难是管理技能不足。10%的女企业家认为存在所有制歧视,8%的女企业家认为存在性别歧视,仅有3%的女企业家存在信心不足的问题。说明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更加关注妇女创业的问题。

而在创业成功后,企业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主要是缺乏现代管理经验(大约占被调查总数的一半);其次,是缺乏市场信息(大约占被调查总数的34%)和专业知识技能(大约占被调查总数的28%),表明已具备一定基础的女企业家急需获取二次创业的信息、知识与技能;第三,还有10%的女企业家认为缺乏政府支持和帮助也是面临的主要困难。

浙江民企农民工生存状态调查 篇7

时间选择《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后, 样本选择民营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和地域文化差异度较高的温州、宁波、金华、舟山四个地区, 采用问卷调查为主访谈为辅的方式, 有效回收781份问卷, 个案访谈56个, 并采访了12位企业管理人员和60多位普通市民, 保证了调研资料的代表性和科学性。

2 浙江民企农民工概况

2.1 年龄和学历结构

被调查者中, 男性占67%, 女性占30.6%。他们的年龄主要分布在19~40岁之间, 19~30岁和31~40岁分别占比42.8%和31.1%, 7成以上为青壮年劳动力。

调查显示, 相对于城市工人, 民企农民工的学历整体水平较低。小学 (及以下) 学历和初中学历分别占比30.3%和46.2%, 高中和大专 (或以上) 学历分别占比16.1%和6.1%。访谈中被问起对未来的打算时, 多数农民工表示无奈:继续干, 能干多久是多久。问卷数据反映, 浙江民企的农民工以从事技能要求低或重体力的工作为主, 从事建筑业和加工制造业的分别占32.7%和30.1%。一边是薪金低或劳动强度大但从业人员密集, 一边是高薪金要求有技术专长但找不到从业人员, 这种低薪找不到工作高薪无法刺激其从业的现状, 从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民工潮与民工荒并存的矛盾现象。

2.2 与城市的融合程度

被调查者的家庭有1~2人来浙务工的占调查总数的62%, 有3~4人的占29.3%, 4人以上的相对较少。可见, 不少农民工已把整个家庭迁移到了浙江, 但由于种种原因, 他们无法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而成为边缘群体, 与城市的融合度不高。以下几个方面作为解析。

2.2.1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调查显示, 子女教育问题最让他们为难, 随父母到务工地就读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借读费, 还得考虑学业的连续性;在老家就读做留守儿童, 家庭教育长期缺位对孩子成长不利。几位农民工父母的采访节选如下:

陈某, 男, 安徽, 33岁。

“我小孩在民工子弟小学读一年级, 今年暑假, 学校说小孩可以放在学校读兴趣班, 我想很好啊, 老婆也好出来做点活, 但要交600块钱, 一共8个星期, 只管中饭, 太贵了。现在老婆只能在家看孩子。”

李某, 男, 河南, 38岁。

“正在为小孩读初中着急啊, 小孩到市区好点的初中要交7000块借读费, 那个初中还不太愿意收民工子弟学校的学生。”

徐某, 女, 江西, 27岁。

“小孩在老家, 爷爷奶奶带着。这边教育好, 但幼儿园费用很高的, 过几年攒够了钱, 一定把小孩接过来。”

几位被访者均表示子女教育非常重要, 然而, 访谈和问卷数据分析发现, 农民工群体对子女教育满意度甚低。在有子女的受访对象中只有26.4%的人对子女教育比较满意, 46.8%的人选择了不满意或不够满意, 主要原因:

一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幼儿园费用负担过重。公立幼儿园和少量的私立高端幼儿园服务质量好但收费高数量少, 小型私人幼儿园虽然收费低, 但管理质量无法让人放心。部分父母只能为此放弃工作机会, 选择在家带孩子。

二是各种名目的借读费、赞助费阻挡了农民工子女享受公办学校优质教育资源,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许多农民工子弟暂时无法享受。

三是农民工子弟学校地位尴尬。农民工子弟学校多数为私人筹建管理, 财政少量支持。学校财力一般只能勉强维持运转, 无力改善学校的软硬件设施, 和公立学校差距越拉越大。

2.2.2 社会保障问题。

新《劳动合同法》强调了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险福利与安全保障, 但调查发现, 民企中的农民工在此方面的现状不乐观。参保率普遍较低, 保险险种覆盖不全面, 参保农民工大多数只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中的一项。调查统计结果, 54.8%被调查者无任何保险, 参加全部社会保险仅占18.3%。在对企业的安全卫生保障的满意度调查中, 36.7%认为较好, 38.7%认为一般, 24.6%认为不够好, 其满意度略高于社会保险。

2.2.3 与市民的关系

作为“新兴市民”的农民工, 他们在“原住民”心中的角色是复杂的。大多数市民对于千里迢迢来浙打工的农民工们充满了同情、关怀和感激, 但也有不少市民抱怨, 由于农民工的存在, 他们的生活质量受到影响, 安全感略有缺失。而农民工也有他们的想法:“城里人看不起咱”, 这是调研中听到的较多的一句话。农民工无比羡慕真正市民们的生活, 他们渴望真实地融入所在城市, 但被城市边缘化的现实又让他们对身边的“原住民”心存戒备, 仅35.8%的受调查者认为市民“比较友好”, 与市民的和谐程度比较低。

2.2.4 与雇主的关系

笔者与十多位来自化纤、汽配、物流、皮鞋和零部件制造等行业的民营企业主进行过面对面的交流。受金融危机影响, 众多民企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打击, 大批民企不得不通过减少产量、缩减用工成本等措施来避规风险, 而这都直接导致农民工薪金水平增长的停滞, 有的甚至失业。对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企业主认为法律对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作用是比较大的, 但企业的生产成本也大幅度的提高了, 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 一些民企在压力面前选择牺牲民工的利益来保障企业的效益, 农民工和企业主的冲突自然也就发生了。据统计, 拖欠工资、工作强度大或环境恶劣、社会保障严重缺乏是发生冲突的三大主要原因。

雇主与农民工, 作为利益直接冲突的双方, 农民工往往最终以自我利益的牺牲为代价平息冲突。调研组在宁波曾了解到受雇于一家罐头厂的一位十四五岁初中生模样的女孩, 她说像她这样趁暑假从外地 (多为安徽, 江西, 山东等省份) 来浙江打工的学生不少, 她在厂里一天工作15个小时左右, 按时计酬, 多劳多得。女孩因为受不了超负荷的工作不想干了, 结果女孩不仅拿不到工资, 还要罚350元的违约金, 雇主说“合同”上写明的。

调研过程中我们欣喜的发现, 与父辈们不同, “80后农民工”更善于处理与雇主的关系。他们看重发展机会, 敢于表达真实感受。交流发现, 他们中少部分人表示有本钱了准备回乡办企业, 大部分人不愿意走父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路, 他们比父辈更希望能在城市立足, 受人尊重, 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城市为坐标, 极力摆脱“农民工”的痕迹, 不再以“过客”的眼神看待城市, 希望从“打工仔”转变为“创业者”。

2.3 维权意识

总的看, 民企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有所提高, 但不够健全的制度因素, 依然使他们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 难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当问及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了解情况, 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太了解, 很好的利用这部新改善的法律的更是少之甚少。没听说过和不太了解的占57.2%, 一般了解的占30.9%, 比较了解的占11.9%。66.4%被访者所在的企业没有成立工会, 相当数量的被调查者不知道工会是什么。

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 在被调查者中只有38.1%的农民工与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 在这38.1%的人中, 46.8%的人认真看过合同的相关条目, 18.7%的人没看合同就签名按手印。不少农民工表示, 其实他们并不清楚正式合同是什么样的。

在合同期限方面, 40.5%的人签订了1~5年的合同, 31.2%的人签订了3个月至1年的合同, 12.7%的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签订10年以上或3个月以下合同的农民工占15.6%。

在调研中, 我们还发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情形下的一个新现象, 很多企业尽可能多雇佣劳务派遣工、期限不足一年的临时工, 或和员工签订工资福利一定终生的长期合同, 目的在于规避法规的一些限制, 最大限度的减少劳动力成本。

当问及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 33.3%的受调查者选择会向老板反应, 25.5%选择打官司, 19.6%选择寻求工会帮助或上访, 其他21.6%的人选择忍忍算了。

当问及对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感受时, 大多数人对其信心不足, 认为要达到预期的效果, 还需很多的努力。

2.4 生活水平

调查显示, 民企农民工的月工资在800~2000元范围的为多, 有19.3%的人表示通过兼职或特殊补贴能得到年1000~2000元的额外收入, 其它大部分人仅有基本工资一项收入。综合考虑四地区的物价水平, 收入相对偏低。

对民企农民工支出情况进行了统计, 平均每户每月支出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1500~2000元、2000元以上分别占30.6%、29.3%、21.6%、10%、5.5%。除了房租和基本生活费, 一般严格控制额外花费, 物质生活水平普遍较低。问及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工资, 多数人认为在1500~2500元之间, 比目前实际收入高出300~500元, 与全省居民可支配收入大致相当。

2.5 综合生活满意度

在最后的“综合生活满意度”调查中, 2.9%表示很满意, 33.2%表示基本满意, 35.4%表示一般, 不够满意的有25.1%。选择不够满意的有50%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主要原因是收入太低或不稳定、劳动强度大、工作生活条件差、生活枯燥、简单劳动学不到技术。

3 结论与建议

综合分析得到:民企农民工生存状况有所改观, 但不容乐观。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军, 但一直作为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工作和生活着, 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而有效的保障, 缺乏归属感, 综合生活满意度不高。笔者认为, 树立共谋发展、共享成果, 和谐共处的观念, 改善政府管理理念和提高农民工素质是改变现状的前提条件。

3.1 构建农民工市民化机制

历史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割裂了城市和乡村的融合性。接纳农民融合于城市, 变成新市民, 不是扶贫济困, 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和要求。政府需要转变管理理念, 由排斥、管制农民工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一是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以满足各类公用设施公平向农民工开放、各种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居住人口的要求。二是出台政策要充分考虑农民工利益, 要使农民工真正得到平等待遇和实惠。三是建立农民工市民化长效机制。由传统的“劳动力管理”向“居民管理”模式转换, 由以治安为主的防范式管理向以政府为主导的服务型管理转变。浙江义乌成立“新义乌人工作委员会”和“新义乌人服务中心”, 为农民工及子女提供服务平台的做法值得借鉴。四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浙江的义乌、东阳、永康等地进行农民工居住“集宿化”的尝试, 深受欢迎。依靠政府引导, 乡、村、企业出资修建农民工居住区, 大量农民工住上了干净低租单元房。五是探索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和维权机制。由政府和社会共同筹集, 建立农民工救助基金, 给予遭遇生活困境的农民工应急救助。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通过缩减程序帮助农民工尽快解决纠纷。六是统筹安排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根据人口的分布状况和公办学校的承受能力, 对当地民工子弟学校的布局进行统筹规划, 同时通过师资帮扶提高民工子弟学校教学水平, 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办学, 为农民工解决后顾之忧。

3.2 全面提升农民工自身素质

一是通过媒体、联谊等培育原市民与农民工的现代市民意识, 树立文明、开放、兼容的新观念, 引导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二是把农民工纳入城市职工技能培训体系的服务对象, 通过市民夜校、机构专业培训、校企联办等模式为农民工开展礼仪、法律、安全、文体、技能等培训, 全面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 从而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提高生活水平。

摘要:以民营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和地域文化差异度较高的温州、宁波、金华、舟山四个地区为样本, 运用问卷和访谈法, 考察所在地农民工的生存状态, 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民企,农民工,生存状态

参考文献

[1]张雪筠.《农民工与城市主体社会》[M].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

[2]李涛, 李真.《农民工流动在边缘》[M].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6.

[3]陈诗达.《2007浙江就业报告:农民工问题研究》[M].中国农业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7.

[4]赫广义.《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

改变教师职业生存状态的实践策略 篇8

笔者结合管理实践,从以下四个方面谈谈改变教师职业生存状态的实践策略。

一、营造和谐幸福的生态环境,让学校成为教师的精神家园

1.构建学校的精神内核。

每一所学校都有独特的精神内核,这是一所学校的灵魂和标志。海陵中学的精神内核就是其校训“惟广惟实,求精求新”,立此八字为训,冀以勖勉海陵人练广阔胸襟,探广博知识, 秉坚实操守,扬踏实作风,敢作敢为敢创新,务精务细务上乘,勠力同心,勤勉奋进。

2.创设优雅的校园环境。

我校每年都对校园环境进行优化。如今的海陵中学校园内绿草如茵,古木葱茏;俯仰之间,碑石林立,书香浸润,意趣横生。走进海陵中学,可以驻足惟实广场,体悟名哲先贤的教诲; 漫步花径甬道,领略灵秀木石的风采;徜徉橱窗长廊,感受诗词曲赋的意蕴。身处这样的环境中工作、学习、生活,令人感到心情舒畅,教师自然会把学校作为自己的精神家园,“幸福地栖居”。

3.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学校充分尊重教师,经常与教师谈世界观、 人生观,讲幸福感、安全感,培育教师阳光的心态,使他们发挥正能量,提升执行力。同事之间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帮助。教师对学校有家的归宿感,工作有成就感,心思自然会用到教学上。

学校是知识分子集中的地方,教师更看重的并不是名声、地位、金钱,而是应得到的尊重。 作为学校领导,应从生活、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尽力关心教职工,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排忧解难。教师感受到领导的关心和尊重,就会对领导产生亲切感,干群关系自然就会和谐。

二、以人为本的学校管理,激发教师工作的内动力

1.管理者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

在当今开放化、市场化和竞争化的环境下, 学校要生存和发展,校长管理理念的变革和管理作风的改变是关键。因此,校长要与时俱进, 不断增加新知识,掌握新理论。作为一种实践性很强的社会活动,学校管理还需要校长在实践中运用所掌握的理论,指导自己不断地反思、系统地总结,提高实际管理水平和能力。在教育思想、办学理念上,校长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借助多种激励机制,促使学校的教育实践不断实现创新和超越。

2.让学校管理彰显人文关怀的魅力。

学校的管理制度是推进学校顺利发展的坚实后盾,好的制度能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反之亦然。

我校一直坚持人性化管理,努力避免“出工不出力”现象的发生。当教师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制度就发挥“润泽力”的作用,允许教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工作和生活的关系。教师感受到来自领导的人文关怀, 自然会认同学校、融入学校,在工作中也就能以人文关怀对待学生,进而在自我价值实现的快乐中,为职业理想和信念而奋斗。

人性化管理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追求和谐, 但学校管理也需要讲究刚性。人性化管理讲感情、重“亲情”、照顾情绪、满足需要,但只讲人性化未免有失偏颇。只讲感情并无限度地宽容,教师的心理需求就会膨胀,事业心和责任感就会减弱,会随之失去干劲,这不是人性化管理的本质。因此,在人性化管理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制度化管理。

3.注重过程管理,淡化业绩考核。

我校坚持对每学期的教学进度、教学要求等提早落实,对所有教学内容做到“半年早知道”,并要求全体教师按教学进度完成教学任务,既不前松后紧,也不前紧后松,坚决不“炒夹生饭”。

我校坚持巡课制度,实时掌握教学动态。学校每天安排专人按课表检查各班教师的上课情况,值班干部不定时巡查。笔者作为校长,只要有时间,就一定亲自到各个班级去走一走,并随意选择几个班,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停留几分钟, 从窗外观察学生的“学”,而不仅仅关注教师的 “教”。通过看学生听课的状态、学习的情况,笔者常常利用“走课”得来的这些信息帮助教师改善教学。

过程管理到位了,教学成绩就一定能得到保证。

三、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1.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课堂效率。

我校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大力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摆脱传统的教学模式,牢固树立 “两个观念”,即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观”和学生主体地位突出、教学民主、师生平等、气氛和谐的“教学过程观”; 明确“学生主体”理念,落实南通市课堂教学改革“限时讲授,合作学习,踊跃展示”的基本要求,实施李庚南实验学校“自学、议论、引导”课堂教学模式,有效地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2.抓实集体备课,让教师感受“场”的作用。

教师集体备课是我校的办学特色之一,在集体备课中,通过参与讨论、交流合作、集思广益、智慧生成,教师会真切地感受到群体的互动意义,感受到优秀教师的榜样力量对自身专业发展的影响,并自觉缩小与优秀教师之间的差距, 集众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为提高实效性,学校每个备课组都有干部蹲点,并进行活动记录,各备课组活动结束后,活动记录簿均要上交校长室审阅。集体备课后,每位教师还要进行二次备课,充分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尽量脱案上课;课后,教师通过教学反思总结得失,坚持思考,充分认识自己在教育教学中承担的责任和扮演的角色,并梳理教育行动中蕴含的教学理念和教育思想, 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从而促进自己的专业成长。

3.在互助中成长,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教师的专业成长离不开同伴互助。教育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合作性事业,而教师职业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合作性职业。我校充分利用集体的力量,借群体的力量发挥个体的作用。如为使青年教师早日“成才”,学校精心选派有经验、 有成就的教师与他们结对子、传帮带,让他们迅速成长;班级教师的配备强弱结合,对教学能力较弱的教师,只安排他们上一个班的课,要求他们听一节课上一节课,不断钻研,不断进步。由于形成了和谐合作的氛围,教师的内在潜能得到了激发,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

4.为每一位教师提供实现自身价值的机会。

我校实行大循环教学,每年有70%的教师跟班到高年级,九年级的教师留任不超过2届。这样,既做到了传帮带,让教师对整个初中阶段的教学内容有一个更好的把握,真正促进了教师的专业成长,又增强了教师的责任感,使其不做局外人,不做旁观者,成为局中人。由此一来,教师不仅仅是为学校工作,更是为自己工作,为荣誉而战,“校兴我荣,校衰我耻”,人人都有获得成功、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进而形成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5. 以课题引领校本教研, 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

我校每年都有一批省、市、县级课题获得立项或结题。通过课题研究,不同的学科形成了各自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课堂教学方法,促进了课堂教学的优化和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青年教师的教科研意识普遍增强,学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基本形成。2014年,我校总结多年的办学经验,申报并通过了省“十二五”规划课题“让学生带得走的经历教育实践研究”,如今“经历教育” 已成为深入我校教师心田的办学思想。

校本教研是一种基于教师个体自主思考的 “合作研究”。我校注意引导教师围绕日常教学中的“真问题、真困惑”展开研究,引导教师坚持做小课题,认真关注自己教室里发生的“真实的问题”,把日常的教学“问题”转化为研究“课题”,并通过沙龙研讨等形式给教师以帮助和指导,让校内的“实践专家”现身说法,为教师树立身边的榜样。

四、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观,让“经历教育”成为教师的价值取向

1.明确具体价值目标。

陶行知先生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学做人的基础是“立德树人”。我校有针对性地通过系列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礼四仪等方面的教育,开展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教育、 基本国情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等。

我校还要求教师结合学科特点,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自主性、 民主观念、竞争意识、创造精神、协作精神等现代人所应具备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乐于接受新的思想观念和社会变革的品质;树立讲求效率、守时惜时的作风;培养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良好品行等。

2.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课堂教学要以人为本,从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出发,强调和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我们坚持课堂要由过去的教师唱主角变成学生唱主角,把学习实践的权利还给学生;教师要为学生的主动探究、合作交流、体验感悟留出尽可能多的时间与空间,让学生在主动感知、 体验、表现和创造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也要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表现在教师不仅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而且是学生前进路上的引路人;教师不仅要指导学生懂得如何获取知识、学会处理各种信息的方法,而且要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调适、自我选择、自我发展。教师的主导应遵循学生的心理特征,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注重师生互动,教学相长;关注学生的心理世界,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生活, 培养其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出色的教师并不是将自己的所知倾囊相授,而是凭着一个优秀园丁的智慧、观察、判断,在学生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点拨。

3.追求最高价值取向。

作为校长,笔者想方设法让教师产生这样的职业自觉:人生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然选择了教师工作,就要真诚皈依自己的职业,心无旁骛地致力于自己的事业,努力寻求心灵力量的支撑。海陵中学的教师的最高价值取向应该是在“经历教育”中见证学生的成长,发现并收藏工作中所有快乐的火花,点燃职业幸福的明灯,让累积的光明照亮人生,收获“桃李满天下”的喜悦。

摘要:目前,教师的职业生存状态普遍堪忧,职业倦怠现象屡见不鲜,而这是制约教育工作有效发展的重要因素。文章结合管理实践,从四个方面探讨消除教师的职业倦怠、改变教师职业生存状态的实践策略。

南北朝时期“百工”生存状态考 篇9

一、南北朝时期“百工”之生存状态

1.“百工”出身低贱, 多为奴隶、罪犯, 实行世袭制度, 一代为工, 代代为工。

所谓“百工”, 其实是南北朝手工业者的统称, 此时的手工业者, 大多出身低贱, 处于半奴隶的地位, 在政府的强制下进行工作, 没有自由。东汉末年, 由于战乱死亡的工匠很多, 各个割据势力对于物料的需求量又很大, 因而对于“百工”十分看重, 于是强行掠夺。晋武帝泰始八年 (272) 下诏申明律令曰:“诸士卒、百工以上, 所服乘皆不得违制, 若一县一岁之中, 有违犯者三家, 洛阳县十家以上, 官长免。”[1]东晋南朝时期, 如果普通百姓犯下重罪, 则“劫身皆斩, 妻子补兵”。这里的“妻子补兵”指的就是让死囚的妻子去服劳役, 也就是去充当手工业者。“兵”字虽不代表士兵, 然而很明显的带有强制与被管制的意义。除此之外, “遇赦降死者, 黥面为‘劫’字, 髡, 钳补冶、锁士终身”[2], 也就是说, 如果死囚遇到了赦免能够免于死刑, 那么就要被罚为冶士和锁士, 并且要在脸上刺瞎“劫”字, 并且剃去头发、戴上铁钳, 这种劳役是终身制的。比起死囚来, 犯罪再轻一点的, 则“谪运配材官冶士、尚方锁士”[2]。也就是说会被发配去从事运输的工作, 或者与官冶士、尚方锁士一起劳动。这种劳动是终生的, 除非立下大功, 才能够成为平民, 历史记载“东冶士朱道民禽三叛士”就“依例放遣”[3]。一个负责冶炼的“百工”抓住了三个逃亡的补士, 就获得了自由。然而这种机会显然是极为难得的。然而根据刘宋时期的法律, 犯下妄称父母死亡、诬陷父母、淫乱不义、反逆四种罪行的“百工”, 即使立下大功也是无法释放的, 不能“自同编户, 列齿齐民”。除了来源于罪犯之外, “百工”的身份还是世袭的, 一旦成为“百工”, 自己的子孙也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即使想做平民百姓也十分艰难。

2.“百工”工作受到严重剥削, 收入甚微, 死亡、逃亡者很多。

由于身份本身就很低贱, 因而“百工”工作十分繁重, 管理也十分残酷。冶工、锦工、车工、炭工、柴工等都是归少府卿属下所设的专门机构管理, 从事劳动, 管理严格。据《宋书》卷二七《刘敬宣传》记载:在宣城郡, 很多县处于山区, 宣城郡的官吏都立屯 (手工作坊) , “多发调工巧, 造作器物”, “以供府库费用”, 由于对能工巧匠剥削太重, 引起大量逃亡[3]。刘敬宣到郡后, “悉罢私屯, 唯伐竹木, 治府舍而已”, 结果“亡叛多首出, 遂得三千余户”。刘敬宣为了建造府邸, 大兴土木, “百工”不堪繁重的劳动因而叛逃, 仅仅是自己回来自首的就有三千余户, 可见当时一个郡的百工数量之多, 也足见当时政府对“百工”剥削之重。据刘宋元嘉三年, 徐豁上表陈事中讲:“ (始兴) 郡领银民三百余户, 凿坑采砂, 皆二三丈, 功役既苦, 不顾崩堕, 一岁之中, 每有死者。”这里的“银民”指的是开掘银矿并进行冶炼的“百工”, 这些工匠要负责开凿采矿, 工作辛苦至极, 即使矿坑有崩塌的危险也无法停止工作, 每年都会有人死亡, 然而开掘却从未停止。当时的“百工”不仅要承担繁重的劳动, 还要和囚犯们一起工作, 几乎没有收入, 也没有休息的时间。据《南齐书》卷六《明帝纪》记载:“细作中署, 材官, 车府, 凡诸工悉开番假, 递令休息。”也就是说到了南齐时期, “百工”才有了休息和度假的机会, 之前其是没有休息的资格的。而如果工匠犯罪, 判处二年以上徒刑的, 要“各随其技能而任使之也”, 政府可以根据他的技能随意地进行差遣。南北朝后期一些官营作坊采取“募吏”的办法将逃亡的工户召集回来, 官府“虽资以廪赡”, 仍是“收入甚微”。据记载, 南朝政府还采取“雇借”、部分纳钱代役和年老退役, 不再订补等措施, 这时“百工”的地位才略有提高, 可见之前他们是被迫劳动, 没有工钱也没有退休制度的, 生存状态极为可悲。

3.“百工”被迫依附于封建势力, 失去人身自由, 受到政府严格控制, 肆意驱遣。

“百工”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政府的钳制。平真君五年 (444) 正月, 拓跋焘下诏日:“自王公已下至于庶人, 有私养沙门、师巫及金银工巧之人在其家者, 皆遣诣官曹, 不得容匿。限今年二月十五日, 过期不出, 师巫、沙门身死, 主人门诛。”不允许私家进行工匠的豢养, “百工”为政府所专有。政府还下诏明令, 工匠必须世袭, “其百工伎巧、驺卒子息, 当习其父兄所业, 不听私立学校。违者师身死, 主人门诛”。可见, 当时的“百工”是几乎没有人身自由的, 就和政府的财物一样, 依附于封建势力, 一旦自己收徒或者开业, 还会给“主人”带来杀身之祸。东晋王羲之曾说“百工医寺, 死亡绝后, 家户空尽, 差代无所”, 政府利用户籍政策来钳制“百工”。北魏前期的民间工匠按其技艺的性质和种类, 分别注籍为各种匠户, 像织绫罗者曰“绫罗户”等名目;北魏对这些手工业匠人实行军事编制, 统称之为“杂户”、“伎作户”, 而由特设的“杂营户帅”管理[1]。“百工”卑微的身份已经逐渐被法律凝固下来, 他们已经日益成为受奴役的阶层。

在南北朝民族融合的背景下, 少数民族和汉族的融合速度加快, 民族之间的鸿沟也渐渐缩小, 这一方面归功于历史上大规模的人口迁徙, 另一方面这其实也是当时政府政策的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 “百工”作为政府管辖的工人, 被命令大规模进行了迁徙, 然而在阶级地位上却得不到提高。公元四世纪末, 拓跋琏在塞内平城及其周围地区置“四方四维”, 实施“离散诸部、分土定居”。查《晋书·地理志》“雁门郡”条:“雁门郡, 秦置。统县八, 户一万二千七百。”形成了与汉族杂居的态势。随着拓跋鲜卑势力的扩张, 民族迁徙逐渐拓展到平城一带, 公元398年“徙山东六州人吏及徒何高丽杂夷、三十六署百工伎巧十余万口, 以充京师”。政府对于“百工”的管辖极为严格, 拓跋鲜卑进踞中原前, 手工业本不发达, 工匠缺乏, 所以对工匠的控制极为严格, 不允许私家蓄养工匠[4]。没有自由的“百工”在政府的命令下背井离乡前往当时的京师, 对于自己的命运无法掌控。而拓跋焘孙拓跋渚即位后, 重用汉族士人高允等, 决心用儒教礼仪改革鲜卑旧俗, 然而在通婚一事上, 却将“百工”看做下等人, 下令“皇族、师傅, 王公及士民之家, 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 犯者加罪”[5]。他将世家大族与鲜卑贵族划为同一阶层, 百工、伎巧、卑姓则又是另外一个阶层, 如果与世家大族与鲜卑贵族通婚, 则是要被加罪于身的, 可见当时“百工”地位是很低的。

二、南北朝“百工”之贡献

南北朝是一个手工业兴盛的时代, 这与“百工”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虽然身处极端恶劣的工作环境之下, 然而“百工”们还是能将自己的智慧和勤劳发挥到极致, 因而促进了南北朝时期手工业水平的提升。南北朝时期, 不论是在纺织业, 还是在冶炼业等方面, 在技术上都有了进步。“百工”已懂得用煤炼铁, 不但可以制作农具和兵器, 还可以为武器库供应器具。“其铸铁为农器、兵刃, 在所有之, 然以相州牵口冶为工, 故常炼锻为刀, 送于武库。”而此时“百工”技巧纯熟, 制作出的金属器具都极为精美。据考, 拓跋焘曾命中尚方“作黄金合盘十二具, 径二尺二寸, 镂以白银, 钿以玫瑰, 其铭曰:‘九州致贡, 殊域来宾, 乃作兹器, 错用具珍。假以紫金, 镂以白银, 范围拟载, 吐耀含真。纤文丽质, 若化若神, 皇王御之, 百福惟新”[4]。由此就可以管窥到当时工匠心思之巧夺天工, 手法之精妙绝伦。

“百工”的迁徙为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与经济发展也作出了一定贡献。随着“百工”的被动迁徙, 人口在地理上实现了流动, 虽然在通婚上有限制, 但由于“百工”对于手工业作出的巨大推动, 使得本身并不十分繁荣的地区具备了手工业生产的基本条件, 因而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作出了贡献, 对于时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南方与北方之间的经济差距不断地缩小了, 南北朝的时期民族融合的经济基础也逐步具备[6]。

在北朝的后期, 封建官府对于“百工”的钳制也逐渐放松, 出现了雇借制度, 征发数量也逐渐减少。官府的“百工”获得了务农或者经营手工业生产的机会, 后期户籍制度也逐渐改革, “百工”作为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这种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趋势是吻合的, 也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的。“百工”在如此的逆境之中能够创造出灿烂夺目的文化实属不易, 从他们的身上, 可以看到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不凡的智慧与勇气。

参考文献

[1]高敏主.魏晋南北朝.中国经济通史:下册[M].经济日报出版社, 2007.

[2]朱绍候.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M].中州古籍出版社, 1988.

[3]庄华峰.魏晋南北朝社会[M].安徽人民出版社, 2009.

[4]魏长洪.中国西北少数民族通史:南北朝卷[M].民族出版社, 2009.

[5]张维青, 高毅清.中国文化史 (二) [M].山东人民出版社.

“班车游击队”非典型生存状态浅析 篇10

班车游击队在全国并不鲜见。由于审批手续不够严格和规范, 造成某些班线的运力大量过剩, 其中的部分车辆开始了“游击生涯”:手握正规的班线许可手续, 却不在规定的线路上行驶, 有些班车甚至从来没有到过终点, 宁可选择长期打游击, 并屡禁不绝。到底是什么土壤滋养了班车的这种非典型生存状态?

现象:利用盲点频频出击

班线资源被法定为国家的公共资源, 客运班线因涉及重要民生而受到严格管理。但“班车游击队”为何仍然频频出现呢?

一是现行的班线属地管理制度还存在漏洞, 让游击队有了“躲猫猫”的空间。事实上, 只要班车能在车籍地应付好管理部门就能生存下去, 终到地管理部门对其并没有有效的约束管理机制。比如, 中国轻纺城曾经出现过外省籍车辆在火车站附近自发形成客运站的现象。来自不同省份的班车游击队纷纷在此驻点揽客, 以低价赢得当地民工客源, 对客运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冲击。但当地管理部门无权对其营运资格作出限制, 一般只能将罚款作为唯一手段。

第二是班车的运营途中是执法盲点。一旦班车完成组客, 其营运线路有部分在其许可的线路上, 游击队改头换面成了正规军, 沿途的管理部门很难取得其违法经营的证据, 无从查处。

三是客流的季节性和不均匀性让游击队有可乘之机。客运班车在假日加班作业已成常态, 在各种正常的加班车辆中也混杂了一些游击队员。绍兴运政部门就曾查获以一块省际包车牌四处组客的案件。该车在醒目位置竖着有关部门核发的包车牌, 有效期赫然标着一个半月, 正好是一个春运周期, 驾驶员在笔录中承认, 当地可以领取空白包车牌, 需要时随时可以填写。从形式上讲, 该车在春运期间就是一台合法的班车, 但“一块白牌闯江湖”的实质, 依然是超越许可的无证游击队。

博弈:违规成本VS超额利润

春运期间, 绍兴市运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 在329国道复线发现一个地下客运站, 每天定点定时发送旅客。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各种揽客小广告, 还租了一处民房, 设有业务电话, 专门招揽业务。不同省籍的大客车准时出现在该处, 运送揽到的旅客。运政部门对该地下客运站进行了严密的监控, 早中晚各时段进行查处并从严处罚。不久, 该地下客运站从白天组客变成凌晨和深夜组客, 依然顽强地运作, 最后通过日夜稽查才取缔。

为何面对高额处罚, 班车游击队还会屡禁不止呢?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和超额利润之间存在巨大利差, 导致游击队员们铤而走险。据了解, 班车游击队利润的绝大部分来自春运, 小部分来自节假日, 其余时间基本处于微利甚至亏本的状态。

一些老游击队员组织严密, 明确分工, 由“老鼠躲猫”发展为“老鼠戏猫”。专人揽客, 专人开车, 还配备小车专门负责侦察管理部门的动向, 及时向大客车通风报信。一旦被查, 有专人负责处理违章, 和执法人员死缠烂打, 希望能降低罚款。他们对法规的把握十分精准, 而且事先把罚款作为营运成本计算在内, 不打无准备之打仗。

手段:纳轨管理进站营运

违章行为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第一, 通过对始发站发车和进站纪录进行分析, 就可以基本判断该车是否按规定的线路营运。第二, 大力推广安装GPS, 准确定位该班车的运行路线;第三, 加强与终到地管理部门的联动, 班线在终到地的进站纪录、发班班次等是游击队员无法更改的数据。

发现违章行为以后, 切不可简单地以罚款了事, 更重要的将其纳轨, 强制进站营运, 进行长效管理。最近, 安徽省运管局在《关于开展2009年度客运班线核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到:“核查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线, 将依法作出限期整改要求”:“未经许可擅自变更经营主体、车辆或车号, 擅自变更或延长、缩短线路, 长期不按指定站点进站经营或不按规定的线路和公布的班次运营的”, 全国其它省份也作出了类似的要求。

笔者了解, 目前已经出现了主动办理进站手续的现象, 说明纳轨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充分说明管理手段的改进效果明显好于简单的扣证罚款。

目标:长效管理标本兼治

仅仅强行纳轨只治标不治本。处于游击状态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班车无法赢利就无法生存。虽然部分班车已经纳轨, 但如果营利不了, 一段时间以后又会旧病复发。更有甚者, 办理进站手续只是为了应付管理部门, 目的在于保留营运资格, 实际上仍未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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