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医事件的网络舆情

关键词: 现场直播 网络媒介 媒介 事件

打医事件的网络舆情(精选十篇)

打医事件的网络舆情 篇1

从较早的“孙志刚事件”、“宝马撞车案”、“台湾璩美凤光盘事件”到近期的“厦门PX项目”、“华南虎照片”、“重庆钉子户”、“香港艳照门”、“南京局长”、“捐款门”等等事件, 涉及法律、教育、政治以及伦理道德等社会的各个方面, 它们不仅在网上引发热烈讨论, 也对现实生活产生了深度的影响。这些在网络社区诞生之前不为人所发觉, 甚至鲜为人知的事件之所以在如今能够产生巨大影响, 其重要的方面之一, 无疑是“民意”——网络舆情。

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 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 民众对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它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随着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 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据研究显示, 网络环境下的舆情信息的主要来源主要有新闻评论、BBS、博客、聚合新闻 (RSS) 。而网络舆情本身拥有表达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的特点, 具备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2]本文以“捐款门”事件为讨论对象, 试图分析其在网络舆情上的特征。

一、网络舆情对新媒体事件的讨论具有形式上的口碑特征

“所有的信息交流行为中都可能蕴含口碑, 因而以话题交流、言论发布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化网络也必然是口碑网络”, “基于网民之间的全部交流活动, 整个互联网就是一个广义上的口碑巨网络。”[3]作为以网络为平台的讨论, 本身就是一种口碑信息的表达与传播

从目前的文献研究来看, 对口碑进行定义有以下特点:传播性闲聊;关于某个新热点人物、地方或事物的真实的街道层次的热谈。[4]在传播学角度来看, 口碑传播就是指口头评论、谈论的传播, 信息文本通常是个人意见与评论, 由于包含个人或个性化的态度和意见, 所以传播具有非正式性;信息从单个传者到个人或群体, 信度高, 受者随后的行为或态度往往与传者包含意见和态度的信息有关。在网络环境下, 口碑已经逐步突破营销领域而涉及社会包括事件、个人的各个领域。根据笔者的分析, 对网络口碑的研究主要基于以下几种定义:1.网络口碑, 指的是在网上传播的口碑信息。关注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把消费者在网上对于某种产品或者服务的评分 (rating) 看作消费者向其它人传播自己对于这种产品或者服务的看法和意见, 另一部分研究者倾向于把消费者在网络上发布的文字性的评价作为网络口碑的形式来进行研究。[5]2.通常认为, 网络口碑 (internet word-ofm outh) 是指商业消费者领域的口碑, 即公司或消费者通过论 (BBS) 、博客、视频等网络渠道和其他网民共同分享的关于公司、产品或服务的信息。[6]3.网络口碑是指网民 (包括消费者网民) 集体参与的以讨论为主的信息和意见的交流活动。[7]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1.口碑传播作为一种古老的传播方式, 从传播学领域被再一次广泛提及到商业社会研究, 在市场营销和商业应用中受到极大重视, 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口碑传播影响态度和行为方面是强有力的传播方式之一。而在网络环境下, 口碑传播的存在形式, 已经远远超出商业应用的领域, 衍变成一个纯粹网络传播的现象。2.口碑是一种非正式的谈论与评价, 从对口碑信息的接触来看, 人们在口碑信息的接受上存在主动与被动的区别。如前述定义一所说, 目前的研究把口碑的概念定义为人们对产品 (或其他等) 的打分与文字评价上, 由于易于测量和容易搜集, 研究的对象着重点在于这些固定附着于某些网站上的数据, 但对于主动谈论与传播的口碑研究几无研究, 这些具有动态特征的口碑信息传播现象 (包括正面与负面的口碑信息) 同样值得我们研究。3.由“捐款门”事件所衍生的负面口碑中我们看到, 人们对这样一些负面信息的积极传播, 是有别于被动接收附着于网站上对产品的评分或评价的, 相比较来说, 网络负面信息传播, 在动态的流通性和互动的传染性方面, 具有很强的病毒传播的性质。

2008年5月12日, 地震发生当天, 国内某房地产企业向地震灾区捐款200万元。由于此前其公布的2007年年报显示, 公司销售额排名内地房地产企业第一, 已超过523亿元, 净利超过48亿元, 网友们认为, 该公司此次捐赠的善款不足其净利润的万分之四, 缺乏诚意。随后该公司一名高级领导在自己的博客发布一篇名叫《毕竟, 生命是第一位的 (答网友56) 》的博文[8], 其中主要观点是:“企业捐款二百万是合适的”, “员工捐款以十元为限”, 此言论一出, 瞬时被引发到其他各大论坛网上, 与“外企捐款铁公鸡”排行榜一时间成为网络最火的议题, 网民的情绪几乎呈现一边倒的趋势。其中不乏认为文章的观点可以理解, 但仍然“在感情上难以接受”。“重义轻利”的民间传统终于伴随着历来就有的“为富不仁”的传统观念一并向该公司与文章作者倾泄。基于网络上对作者观点的个人化谈论与评价, 我们认为, 这是一起以网民参与讨论与评价的以口碑传播为主的新媒介事件。

二、网络舆情在新媒体事件的选择上具有内容负面为主的特征

营销学将负面口碑定义为有关营销组织和产品诋毁性信息的人际传播[9], 即所谓“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态度上对信息的正面性或负面性的理解在于受众的理解传播负面口碑既是一种传播过程, 也是一种社会心理过程。人们接触负面信息时, 会在心理机制上产生预警作用, 并且在传播该类信息之前要考虑的时间总是比传播正面信息前考虑的时间更少, 从而促进负面信息的传播。尤其在网络平台技术的支持下, 论坛、BBS、聊天室、博客、播客、新闻评论以及即时通讯工具等都成为个人参与网络传播的主要渠道, 并以此进行图文、链接的剪切、复制—粘贴, 论坛发贴、转贴等手段进行一对一和一对多的网上传播行为。网络多媒体和信息数字化使得信息的编码变成一个又一个得以轻松复制的字符, w e b2.0技术使得页面的操作朝着越来越便利的方向来满足网络受众“一键搞定”的需要, 种种技术都使得网络信息的传播得以在一瞬间完成。不需要花费精力, 也无需时间成本, 大大刺激了网络转载, 转贴的信息传播行为。

相对正面信息, 负面信息不仅传播地更快, 也更容易产生更大的影响。公司企业的领导作为公司本身的形象代表, 其言论一出, 反应最激烈的不仅是网民的情绪, 还有与企业更为密切的资本市场, “从2008年5月15日到5月20日, XX股价大跌12%” (见下表) 。世界品牌实验室提供的数据表明:5月15日文章作者发表有关“每次募捐, 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言论的当天, 其所属企业的每股股价为22.57元, 然后就连续下跌6个交易日, 一直下滑到5月23日的19.6元, 6个交易日内公司市值蒸发了204亿元。[10]

相对于一般信息或消息, 负面的信息常常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 易于激法人们的情绪和情感。以上述事件为例, 房地产行业通常被认为是暴利行业, 而现实生活中对该行业包含负向情绪和情感的人们大量地属于这样一类人群:他们有些在该领域受到过——即便是自认为受到过不公正待遇, 尤其是经济利益因素, 有些对暴利行业抱有态度上的成见, 有些则是原本中立的观点受舆论的影响而倒向一边。面对不对称的经济利益关系, 作为弱势一方的个人消费者, 关于其个人经济利益的失利或受损的口头信息总是得到广泛的传播理解, 在网络社区积极表达情绪和传播信息的网民也正是这类群体, 他们所发出的声音被积极地复制和传播, 而在另一面的声音被埋没, 负面情绪化的声音从而形成优势意见, 也正是这样一种现象造成了喊骂声一边倒的情况。

三、新媒介事件的网络舆情在传播效果上具有议程设置特征

网络信息虽繁杂, 但并非所有的话题都能激发网民广泛传播的兴趣。1972年, 麦库姆斯和肖 (Mc Combs&Shaw, 1972) 发表了关于议程设置理论假设的第一项系统研究成果。研究认为:“媒介的议程设置功能就是指媒介的这样一种能力:通过反复播出某类新闻报道, 强化该话题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 以此推断出, “议程设置可能的功能——某一问题若被大众媒介所关注, 那么该问题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位置便得以提升。”[11]

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不同, 由于网络的通达性使得信息可以传播到世界的任何角落, 所以网络社区中话题的发起, 既是个人传播, 也是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 虽然不是所有的话题内容都具有很强的时效性, 但与“新闻报道”一样, 发起话题也是一种信息传播;由于发言权的下放, 每一个普通的网民既是议程的被设置者, 也能成为议程的设置者;在内容上, 由于传统媒体的把关和报纸版面和广播电视时段的限制而使得传播者不得不有所取舍, 而在网络无限的容量空间下, 任何人发出的信息都有网络上的一席之地。

所以, 对于在网络平台上可以被感知的信息, 能否一再被传播就看网民们“买不买帐”。人们接受与关注信息有一定的需求导向, 在麦库姆斯和肖的经典之作《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中提到, 在公共选举方面, “有些公民在做出决定前喜欢搜集大量背景信息, 有些人只需要一个简单的线索”, 在心理上人们都有一种认识周围环境的需要,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待信息就有一种导向需求。“导向需求是一个心理学概念, 也就是说, 它描述的是人体在需要引导与寻求背景信息方面的差异”, [12]其中成为被关注的议程有两个方面因素, 一个是接受者与信息的关联性, 另一个是信息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 接受者发现信息传播的内容与其本身联系越是紧密而信息越是不确定, 就容易引发话题, 成为被关注的议程和被人们谈论的对象。这几年来被热议的话题层出不穷, 尤其是从网络衍生到线下的众多的网络事件影响更大, 其中以人物为题出现的如较早前的“木子美”、“芙蓉姐姐”、“后舍男生”以及“范跑跑”、“Kappa女”等, 以事件为题出现的则有较早前的, “孙志刚事件”、“厦门PX项目事件”到最近的“捐款门事件”等。从这些话题中我们发现, 其中无不牵涉到了现实社会中实实在在的一类人群的切身利益, 通过网络成为议题的信息之所以传播广泛、影响深远, 除了网络本身的技术原因外, 也与网络信息本身议程设置的特征有关。

根据浙江大学陈明亮教授的研究表明, 再传播意愿是口碑传播的唯一动力源泉。[13]从事件的发端到热议与持续热议, 是一个该信息或相关信息不断得到传播的过程, 贴子从一个论坛发起, 到转到另一个以及另外众多的论坛, 从QQ群里和群间的传播发展到甚至是线下的手机传播, 无不体现了一个被设置的议程被再一次和多次被设置的过程。一个论坛和QQ群并非能囊括所有的上网用户, 但经过网友的一再传递, 显然成为了传播面极广的社会新闻, 并演变成网络媒介引发的社会事件。一连串的传递过程, 对网络舆论的形成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据有关网络统计数字表明, 在中国网民中, 35岁以下的年轻网民占到82%, 其中24岁以下的青少年所占比例达到53.3%。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较其他年龄段的网络受众高, 对新技术的掌握能力更强, 有着接受新事物的超凡能力。他们在网络上活跃而积极, 接收与传播力很强。调查分析结果发现, “经常传播负面信息的是那些社会化程度比较高和社会责任感比较强的人”。“社会责任感比较强的人以维护社会和大众的利益为自己的责任, 他们希望能够帮助别人, 即使没有任何回报。由于具有强烈的是非观念, 他们愿意付出努力去‘伸张正义’。”[14]当然, 由于缺乏社会经验, 他们被舆论操纵与受蓄意控制的可能性也很大。

四、总结

突发事件中网络舆情的作用 篇2

——以“李刚门”为例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日常的生活方式,也改变着人们的政治生活方式。网络舆情以其独特的优势和时代特征,在突发事件中发挥着网络监督的作用。本文以“李刚门”为例分析网络舆情的特点,以及现状,探讨网络舆情在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李刚门

网络群体

网络监督

民主政治

社会和谐

人民网北京10月18日电,记者登陆河北大学BBS获悉,10月16晚21时40分许,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牌照为“冀fwe420”的黑色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陈姓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院治疗。据目击者陈述:肇事司机撞人后,依然若无其事开车至教学楼接女友,后被保安和追赶而来的众多学生拦下,并被警方控制。当保安和学生勒令肇事司机下车时,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爸是李刚”。紧接着几天,围绕着“我爸是李刚”、网友展开了人肉搜索,有网帖表示,李刚为保定市某区公安局副局长。在保定市,李刚名下有2套房产,李启铭名下有3套房产。网帖明确指出了5套房产所在位置:第一套是南市区地中海别墅3栋D 01,系一套4室2厅豪宅;第二套位于南市区“钻石嘉园”;第三套位于阳光北大街“格林漫都”;第四套为商铺,位于保定市高新区银杏路357号,面积为80平方米;第五套为保定市朝阳路59号中银大厦8层,为一套三房两厅的商住楼。

一、网络舆情的特点

日本社会学家岩原勉认为,群体是指“具有特定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归属感、存在着互动关系复数个人的集合体”。网络群体是指通过论坛、社区以及博客临时组成的、松散的、事先未通谋的群体,他们往往是针对当下社会热点或自己兴趣爱好所组成的一群网络人。网络舆情是指网络群体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对包括政治发展、经济建设、文化事业、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内容在内的国家和社会事务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的一种社会活动。网络舆情具有以下特点:

1、网络舆情群体的年轻化。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7月15日发布的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6月,我国4.2亿网民队伍中,10岁以下的网民占1.1%;10~19岁的网民占29.9%;20~29岁的网民占28.1%。也就是说,近60%的网民年龄在29岁以下,网络群体日益年轻化。他们特立独行、对事物有着自己的看法、具有强烈的爱国心也有着独特的爱国方式、对待权威不会盲目的认同,却更容易相信所属群体中意见领袖的意见。在李刚门事件当中,年轻的大学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基于对死者的同情,对“官二代”的痛恨,以及社会的公平正义,他们自发组织起来,为死者讨回公道。自然网络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畅所欲言的平台,他们得以将自己的观点展现,同时对待不同的意见加以强烈的排斥与批判。

2、网络舆情的快捷性和高效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舆情的监督平台已经得到广泛的提升,从新闻媒体、博客、论坛、电子邮件到各大新闻网站和门户网站,再到个人维权网站甚至是专门舆情监督网站,为广大网民提供了广泛的交流舆论空间。事件发生几天之内,诸网民对此事进行一系列的追踪,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各种形式将信息公布于互联网上,及时、便利、充分地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一时间各种与此相关的事件被牵扯出来,李刚门的详细过程,李刚的真实身份,李刚的家产,同时被卷入的还有事故地点河北大学校长王洪瑞,方舟子微博曝新语丝连续发文揭露王校长的两著作和博士论文均为抄袭之作,当然还有河北大学的“封口门”,“保研门”。这些信息在网上公布之后,以最快的速度随时岁地传递,从而使相关事件暴露在广大的公众的视野之下,广大网民能够随时了解事件的发展动态,并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从而使得网络监督不仅低成本、便捷、而且快速、有效。

3、网络舆论的匿名性。

开放的网络平台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发表看法,每个人都着自己的ID却不足以使其他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网络舆情是在网络特有的自由性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所有网民都能在网络虚拟化的环境中自由地参与到整个过程当中,网友可以畅所欲言的发表自己的看法,任何意见基本上均可随时公开,那些过激的、甚至带有人身攻击色彩的言论也很少受到众人指责,即使受到指责也不能造成对现实生活的直接影响。强大的网络舆情最终在群体的作用下得以形成,最终事件和相关的人物被推倒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

4、网络舆情的平等性与广泛性。

网络是一个无视社会等级、每一个网民都是平等的主体,他们不受宗教信仰、年龄性别、文化水平、财产地位的限制,也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允许质疑、批评公众事物的公共空间,普通民众能直接参与到公共事物的管理中来,网络舆情主体的充分参与及舆情的交互让网络民意产生了强大的影响力。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7月15日发布的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队伍已发展到4.2亿人次,这一数字表明一个强大的网络参与群体;同时网络舆情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

5、网络舆情的其他特点。

网络舆情还具有情绪性、非理性、群体极化性、意见领袖性等多种特点。网络舆情是网民对客体的的一种情绪表达,他们是网络群体因为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或没有得到应有的满足,以强烈或者有攻击性的言论或行为方式来介入政府管理或着对于政府管理、决策发泄不满的情绪。当然这也带有很强的非理性,在李刚门事件中,愤怒的网民对于李刚父子群起而诛之,当有人提出李刚的口碑还不错,李启铭为人低调不张狂时又引起网友的抵制。

二、网络舆情在我国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随着互联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舆论已成为重要的民意表达方式,成为影响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媒介,因此构建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网络监督已成为推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渠道。

1、网络舆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民意,对于政府机构大政方针的取向有重大的影响,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崭新的交流平台。加拿大传播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在20世纪60年代就预言:“信息的急速即得创造更深层次的民主”。民主的真谛在于让有利益相关的人能够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让没有利益相关的人能够贡献他们的聪明才智和真知灼见。随着网络群体的广泛参与,以及它的隐匿性、自由性、宽容性与及时性等特性,推动了公民与政府官员的直接对话,及时表达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民意在政府运作中的分量。网络缩短了实现民主的途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代议制民主的不足,使民主向更深层次发展,更能向社会基层开放,从而实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由于互联网的成本较低、开放性和交互性,为公民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舆论空间和平台,网络舆情使公民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发言权,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

2、网络舆情有力的推动和促进司法公正,和政府的反腐倡廉建设,更有利于社会的公平正义。李刚门事件本质上是弱势群体农民、大学生与官员的抗衡,中国流传一句古话,官官相护,民斗不过官。随着网络的出现,网民凭借网络的特点,基于基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以及对蛮横势力的仇恨,对一系列的事件进行深入的探讨,疯狂的传播与此事件相关的信息,坚定每一个网民的信念和决心,对政府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从而公平的处理此事。李刚门事发后不久,河北省高层领导在唐山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彻查此事,从事故的整个过程,河北大学校长的抄袭门事件到李刚的不明财产来源,使得此事得以迅速的解决。

网络舆论监督拓宽了信息化时代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的形式和空间,增强了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的效果。丰富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多姿多彩的信息形式,有利于增强舆论引导工作的辐射力、吸引力、感染力、极大地拓宽了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工作的空间,扩大了舆论宣传的覆盖面。同时通过网络公开腐败案例,起到了强烈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助于减少腐败行为。从而推动政府的廉政建设,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

三、网络舆论的完善和管理

1、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正确引导网络监督的行为。随着李刚门事件的兴起,一时间“我爸是李刚”成为最热的网络流行语。“不是每个爸爸都是李刚。”撞人恒久远,李刚永流传。“此情可待成追忆,只因我爸是李刚。”“给我一个李刚,我能撑起整个地球。”网友造出的句子,从古诗词到现代诗、打油诗,从名言警句到绕口令、广告词,从古龙武侠小说版到小月月版,应有尽有“李刚事件”已经演变为娱乐和恶搞事件。

网络监督在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弥补了我国体制和法律制度的不足,因此应该加强网络道德建设,使广大网民养成良好的道德观念,从而形成一种有序的、融洽的网络环境。选择多样化的教育途径和方式,奖罚分明,是网民坚持正确的态度,宣传自由平等、客观公正的监督理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优良品德,加强民族团结,社会的稳定。

2、制定和完善涉及网络言论自由的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网民的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对事物的判断和分析受到个人认识水平的局限。在一些不公正的现象在网络曝光后,网民往往群情激愤、反应强烈,在短时间内掀起舆论讨伐的高潮,当然会夹杂一些偏激的言论、极端的观点甚至是恶意的诽谤。因此,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网民的言行,促进网络的民主、规范和安全。

参考文献:赵银月 :《试论网络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双层作用》

庞超、王岩:《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网络监督》

李梦莹:《试论民间网络反腐》

王丽丽:《网络群体传播特点分析—以“家乐福事件”为例

詹姆斯:《互联网使用的社会影响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 篇3

[关键词] 突发事件 网络舆情 传播

1引言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网络逐步成为我国公众表达民意、讨论公共事务、参与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以及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但网络的“电子人群”处于分散、隐匿、不稳定状态,自我发言具有较多的自发性和较少的监督性,网络民主不健全、非正式化;同时,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且受舆论领袖倾向与素质影响,网络群体的正义感或是偏执性具有放大效应。鉴于此,突发事件在网络中的舆情传播,聚散难于预知,能量难于控制,流向复杂易变。而如何适应网络舆情传播的特点,改进突发事件信息管理的理念,建立全新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公共管理水平的新课题

在理论上,情报学的研究对象已从以信息资源为主体转向以人际社会为主体,情报学的研究也由原来的信息系统导向转向对信息用户心理和行为的关注。因此,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与管理,是情报学界的一个新的研究课题,对情报学理论、研究方法和应用领域的拓展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上,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与和谐社会构建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本文的研究在建设网络平等沟通平台、推进民主法制进程、树立政府形象、缩小社会鸿沟、维持社会系统稳定性、调节社会关系等方面均具有重要作用和价值。

1.2相关术语解析

突发事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指出,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可分为4类:①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森林火灾等;②事故灾害,如恶性交通事故,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放射性物质泄漏等;③公共卫生事件,如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④社会安全事件,如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网络舆情。广义上,舆情指国家管理者在决策活动中所必然涉及的关乎民众利益的民众生活(民情)、社会生产(民力)、民众中蕴涵的知识和智力(民智)等社会客观情况,以及民众在认知、情感和意志的基础上,对社会客观情况和国家决策产生的主观社会政治态度(民意)[1]。简言之,广义的舆情,就是指民众的全部生活状况、社会环境和民众的主观意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情民意”。网络舆情与舆情关联性很强,网络舆情是由各种社会群体构成的公众,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2]。或者说,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公众在互联网上公开表达的对某种社会现象或社会问题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倾向性的共同意见[3]。

2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结构和特征

2.1网络舆情的结构

网络舆情是舆情与网络结合的产物,网络舆情的复杂性源于舆情的网络效应与网络特征,因此,对网络舆情的研究要从它的逻辑层次结构开始。A~I代表网民,也就是网络舆情的制造者和网络舆情的受众,舆情经过制造并通过传播网络向受众传播,舆情受众可以通过访问网络平台获取舆情。

网民是网络舆情的主体,舆情的制造者也可能同时是舆情受众。网民表现出五大主体特征:社会群体中分化出来的“新群体”与现实生活中的舆情主体发生交叉和重构;网民所表达的舆情不能被视为全体民众的情绪、态度和意见;网民是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的持有者;网民借助网络媒体传播特性和强大的服务功能来表达舆情;网民通过网络发表舆情言论成为引导和影响舆论的重要力量[5]。

舆情传播平台可以是互联网的某个站点,同时也可以是广义上具有同等功能的非互联网产物。舆情网络是网络舆情的受众与制造者以网络舆情平台为中心组成的区域性、虚拟的网络群落集。舆情空间是舆情形成、变化和发生作用的地方,是一种容纳舆情主客体、中介性社会事项、软硬场环境在内的多维或多元“互动”的社会空间,“网络舆情空间”是“舆情空间”在互联网上的延伸和拓展。

2.2网络舆情的特征

网络舆情是网络与一般社会舆情结合的产物,网络舆情除具有社会舆情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其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自由性互联网是完全开放的,它拓展了所有人的公共空间,提供了所有人发表意见和观点的便利,人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信息的发布者,也都有选择网络信息的自由。网民通过BBS和博客网站,可以立即发表观点,民意表达更加畅通。由于互联网的匿名特点,多数网民能够畅所欲言,自然地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反映出自己的真实情绪。因此,网络舆情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比较真实地体现了不同群体的价值观念和情绪心态。但是由于网民个体所受到的现实压力会直接影响到其在网上的意见表达,一些网上发言缺乏理性,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挫折或者对问题的片面认识等,都会通过网络得以宣泄。甚至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2.2.2丰富性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介已成为舆情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从网络舆情的主题来看,网上舆情的主题极为宽泛,话题的确定往往是自发、随意的,任何人都拥有选择主题、话题和选择写什么、怎么写的自由,涉及到境内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方面。从网络舆情的主体来看,网民分布于社会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一方面,网民的规模逐步增大,另一方面, 网民的性别、年龄、学历、职业等都越来越接近现实人群结构。从网络舆情的表现形式来看,网络舆情不仅表现为图文信息,还可以是影像视听资料或其他网络传播方式,如通过新闻跟帖、论坛帖子、即时通讯、博客、维基等载体广泛传播

2.2.3互动性一方面,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舆情传播具有互动性和即时性。在对某一问题或事件发表意见、进行评论的过程中,常常有许多网民参与讨论,网民之间经常形成互动场面,相互探讨、争论,相互交汇、碰撞,甚至出现意见交锋。另一方面,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互动作用越来越明显:一是网络舆情既能积极反映现实又能反作用于现实,网络舆情所表达的观点和立场倾向,其根源和指向仍然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网络舆情既可以加速现实事件的爆发或恶化,也可以通过对网络舆情的研判有效预防和治理现实事件;二是网络舆情与现实同步互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Web2.0技术的出现使得网络与现实社会融为一体,网民可以随时将现实中正在发生的事件通过微博等微内容传播形式实时上传到网络并进行实时互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也在进行互动,传统新闻媒体陆续将内容搬到了互联网上并开设讨论版块,各大新闻门户网站由于新闻采访资格的原因而与传统媒体内容产生联系。

2.2.4群体极化性群体极化是指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 在商议后, 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 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即网络群体对于某一观点的多次讨论会形成若干自有观点并在群体讨论中得到进一步强化, 导致这一群体对该观点深信不疑, 从而影响其认知、态度或行为倾向等。由于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联系紧密, 群体极化的现象不止存在现实社会中, 同时也存在于网络社会。在网络社会, 网络中的群体极化现象大约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 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 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6]。

3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机理和阶段

3.1网络舆情的内在演变机理

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内在演变的机理体系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形成机理、发展机理、变异机理、作用机理和终结机理。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形成机理概括了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到网络舆情形成的过程,是整个机理体系的基本,也是相对简单的部分。网络舆情从形成到终结都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必然也要遵循某些内在规律来运行,这就是发展机理。在网络舆情的发展过程中,事件信息往往由于种种原因而发生变异或者扭曲,从而使得舆情偏离于事件的真相,这则是变异机理。网络舆情之所以影响力大,主要在于其作用机理,即体现在如何影响公共危机管理的决策和监督上。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终结机理揭示了网络舆情随着突发公共事件完结而逐步走向衰落的过程[7]。

舆情形成的过程就是“剌激—反应”的过程,同样,网络舆情的产生也是从剌激源开始的,经由网民作出反应,在网络上进行传播,再经过不断扩散和整合,在外部条件的合力作用下逐步形成。即突发事件信息在网络传播后,经历了个体意见表达、社群意见碰撞、网络舆情形成三个阶段形成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形成动力主要来自于网民的事件需求,概括起来就是生存需求和发展需求。同时,网络媒介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形成提供了物质条件。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从产生到消亡,均处于一种不断发展变动的过程之中。网络舆情形成之后,由于网民的态度、意见等不断高涨,突发事件受关注的程度会越来越高,影响会越来越大,从而有更多的网民关注和参与到事件的讨论中去。网络舆情在时空、主体、强度等方面的涨落是一种基本规律,也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网络舆情的发展更多地表现为波浪式的运动形态,波峰为舆情上涨的顶点,波谷为舆情下落的底点,峰谷交替出现,波动向前。这种波动方式是突发事件驱动、政府应对举措、媒体传播报道三方角力的结果。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变异是一个系统演化过程。具体而言,网络舆情在传播过程中发生变异的基本模式有如下三种:①同化,即以网民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去解释和传播事件信息;②异化,即网民对事件信息的认识出现了不同的版本;③简化,即省略大量有助于了解事件真相的细节。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变异来自于利益差异性,通过同化、异化、简化等模式而出现灾难恐慌、政治流言、经济获利等变异情况。和传统的社会舆情相比,网络舆情的作用状况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同网络舆情倾向会产生不同的作用力,现阶段网络舆情作用的广度增大、力度增强、速度增快。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终结是指网络舆情的作用能力开始减弱到消失的过程。终结是发展、变异、作用的后续。舆情的衰变规律包含了两层含义,既强调了舆情衰落的必然性,又强调了舆情衰落的相对性。突发事件得到解决或者消失会导致网络舆情的衰落终结,公众注意力和兴趣的转移同样也会导致网络舆情的衰落终结。

3.2网络舆情的传播阶段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从产生到终结的过程可以归纳为散播、集聚、升华、延续和终结5个环节:①散播就是网络原发信息在没有组织和策划的情况下,零散分布在网络空间中,浏览量有限,尚未形成网民关注和广泛舆论。②集聚指原本处于散播状态的舆情信息,在某些传播因子的作用下,突然被多数网民关注,快速为多个网站或网页转载,相关页面的访问量和信息点击量呈爆炸式增长,形成网络关注的集聚。处于集聚阶段的网络舆情,其关注效应已经完成,为舆论朝各个方向发展提供契机,既存在着扩大积极的传播影响、形成正面的传播效果的可能;也存在着增加负面舆论压力、扩散消极传播影响的可能。③升华阶段是当网络舆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网络舆情内容方面的“专家”将会现身网络,成为网络领袖,他们对网络舆情内容的权威论断将极大地左右该阵营的发展及新闻舆论走向。接着传统媒体跟进证实报道,将会使网络舆情推向高潮。一旦传统媒体以新闻调查、新闻评论、网络舆情反馈等方式进行跟进,而网络媒体再将传统媒体的报道和评论进行转载并再加以跟帖评论,舆情的传播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得以升华。④网络舆情经过升华,进入延续阶段产生一部分有代表性的网络舆情,甚至产生一些社会流行语,长期影响公众思想和社会认知。在延续阶段,网络舆情通过对突发事件公共管理决策的影响和监督发生作用。⑤当网络舆情的范围和强度不再扩大或增强,也不再出现新的变异现象时,网民事件需求的满足会使得舆情动力不足,发展过程结束,进入终结阶段。经过终结阶段后,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逐渐沉淀下来,公众注意力转移到新的事物。

4案例分析

4.1研究方法与样本选择

采用“内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对“3•11日本大地震”发展过程中相关传媒报道和民众言论进行分析,探讨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传播的各个阶段。传媒报道的主要内容包括灾情发展、救援进度、社会影响、防灾知识等,民众言论则主要包括消息传播、情绪宣泄、评论反思等方面。

传统媒体报道搜集:三家报纸媒体《人民日报》、《羊城晚报》和《齐鲁晚报》在选定时间段内有关“3•11日本大地震”的全部报道。其中,《人民日报》为国家性媒体,代表国家政府对事件的立场和态度,发行量大,影响力大;《羊城晚报》和《齐鲁晚报》同属地方报纸。地方报纸的读者群众基础好,信息传播速度快,受众到达率高,传播效果好。之所以选择这三家报纸,一是考虑报纸在当地的影响力;二是要顾及信息获得的可行性。

网络民众言论搜集:新华网——新华论坛(http://forum.xinhuanet.com/)在选定时间段内有关“3•11日本大地震”的网友发帖。新华网为全国性的官方主流网站,也是主要的新闻信息类门户网站之一。

4.2结果与讨论

分别搜集《人民日报》、《羊城晚报》和《齐鲁晚报》2011年3月12日-2011年4月11日发行的31期报纸并浏览,初步筛选出有关“3•11日本大地震”的相关报道。其中《人民日报》共发表报道46篇,《羊城晚报》共发表报道476篇,《齐鲁晚报》共发表报道462篇。

利用新华论坛的搜索引擎进行复合检索,以“日本地震”为检索词,检索字段限定为“帖子标题”,检索时间范围限定为2011年3月11日00:00-2011年4月11日23:59。经过初步筛选,剔除无关和重复帖子,共有470帖(不含回复帖)。

将结果进行整理后,可得传统媒体报道和论坛发帖随时间的分布趋势图。

《羊城晚报》和《齐鲁晚报》的新闻报道数量曲线明显存在三个波峰,分别出现在3.12-3.14、3.15-3.17、3.18-3.21三个区域。《人民日报》的新闻报道数量较少,变化趋势不明显。从图4中可以看出,论坛发帖数量变化趋势与图3中地方媒体报道数量变化趋势基本吻合,只是时间上略早于传统媒体。

由图3、图4分析可知,“3•11日本大地震”的网络舆情传播可大致归纳为5个阶段:①散播阶段(3月11日,1天):由于网络信息自由传播,速度快。在3月11日地震发生当天即可在网上见到分散的相关信息。②集聚阶段(3.12-3.14,3天):关于日本大地震的信息迅速地被多数网民关注,相关页面的访问量和信息点击量呈爆炸式增长。同时,公众在网络上大量发表各自观点和意见,形成舆情信息的高峰。③升华阶段(3.15-3.17,3天):随着关于日本大地震的网络舆情不断发展,论坛中逐渐出现“舆论领袖”,对公众的观点意见以及网络舆情的进一步发展产生影响报纸传统媒体也不断跟进,甚至派出记者队伍深入地震灾区进行跟踪报道,加深了公众对日本大地震的了解和认识,推动了网络舆情的发展。④延续阶段(3.18-3.21,4天):经过较深入的了解和讨论,公众关于日本大地震的认识和态度逐渐清晰明朗,产生了一部分有代表性的网络舆情。网络舆情对公众的行为也逐渐产生影响,虽然3月18日日本核事故上调至5级,但由于担心核辐射引发的“抢盐风波”在3月18日也逐渐消退。⑤终结阶段(3.22-4.4,14天):关于“3•11日本大地震”的信息报道数量维持在较低水平,同时公众信息需求的满足使得舆情动力不足,网络舆情也不再扩大或增强。即便在4月7日发生7.4级余震,公众网络论坛的发帖量也未发生大幅度变化。可以认为有关“3•11日本大地震”的网络舆情的发展过程已结束。

所以,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发展传播过程存在阶段性。在本研究中,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阶段性划分可以通过传统媒体报道数量和论坛发帖数量随时间变化趋势的分析得以验证。

5结语

网络舆情研究需要多学科交叉,深入研究尚有难度。笔者通过大量文献调研和对新闻门户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络媒体关于非典(2003)、苏丹红事件(2005)、汶川地震(2008)、三鹿奶粉事件(2008)、甲型HINI流感(2009)、南京小龙虾中毒事件(2010)、圣元奶粉事件(2010)、尼美舒利不良反应事件(2010)、3•11日本大地震(2011)、瘦肉精事件(2011)等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发展演变的汇总分析,归纳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传播规律。

由于笔者水平有限,本文仅选取了某些角度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传播这一课题进行梳理、分析和探讨,大量系统、深入的实证研究尚欠缺。在后继研究中,笔者希望可以利用情报学或其他相关学科范式,充分发挥不同领域的学科互补优势,进一步深化和验证前期研究搭建出的理论框架,使之不断得到丰富与完善。

参考文献:

[1] 张克生.国家决策:机制与舆情.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17-19.

[2] 刘毅.网络舆情与政府治理范式的转变.前沿,2006(10):140-143.

[3] 徐晓日.网络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理研究.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89-93.

[4] 曹效阳,曹树金,陈桂鸿.网络舆情的结构与网络特征分析.情报科学,2010(2):231-234,238.

[5] 毕宏音.网民的网络舆情主体特征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08(7):166-169.

[6] 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黄维明,译.上海:上海出版集团, 2003:47-51.

[7] 史波.公共危机事件网络舆情内在演变机理研究.情报杂志,2010(4):41-45.

高校网络舆情事件对策研究 篇4

舆情一词在王来华《舆情研究概论》中有以下定义:在一定社会空间内, 围绕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发生、发展和变化, 作为主体的民众对课题的国家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目前, 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 网络舆情不单单体现在社会大众对网络的使用上, 还体现在高校舆情事件的发生发展中。高校网络舆情是网络舆情的一种, 是高校师生对国内外事件、社会热点、校园事件等各种现象所持有的具有一定倾向性、目的性和影响力的态度、情绪、意见的总和

高校网络舆情事件面临的现实困境

1.高校网络舆情导向方式存在欠缺

网络传播的自由, 使得一些原本真实的信息发生扭曲变质, 在传播扩散的过程中产生不良的影响。如前段时间爆发的反日游行活动。高校管理者仅仅是依靠封闭学校和进行口头教育, 不准学生参加游行示威活动, 这虽然是控制的方法之一, 但是却不能有效阻止部分学生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一些过激观点, 进而使学生产生厌恶情绪, 造成学生态度激化, 可能会直接引发校园危机事件。这都是源于高校网络舆情引导方向存在欠缺。

2.高校网络舆情监管预警存在欠缺

高校网络舆情事件在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后这三个不同时间段, 是需要合适合理地监管控制预警模式的提前制订, 做到防微杜渐, 未雨绸缪。要想做到避免更多突发、偶发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 就需要一定有效的监管预警模式

3.高校网络舆情道德和法制教育存在欠缺

高校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 不仅仅是高校导向方式和监管预警模式欠缺所致, 还由于高校对大学生道德和法制教育方面存在欠缺。现代网络传播速度快, 操作使用便捷, 都使得学生在发布信息和传播舆论方面“得心应手”, 但仍有些学生会利用网络这些优势来发布不实信息, 造成对一些事件的误读, 可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 进而发生一系列的校园危机事件。

高校网络舆情事件的对策探究

1.严格控制化为有效引导

对于高校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 高校通常是采取严格控制这样的做法, 但是并不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应该做到如下三个方面: (1) 贴近学生, 进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引导。 (2) 深入学生, 进行主动干预和介入引导。 (3) 配合学生, 利用舆论领袖进行引导。

2.死堵恐疏化为合理监管

首先, 死堵恐疏化为合理监管。监管并不意味着简单的监督和管理, 而是监督管理相结合, 站在学生的立场, 了解学生对网络舆情事件所持有的态度, 分析是否对学生的发展有利或者对学生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对高校的网络舆情事件, 应从立足全局, 顺应规律, 疏堵结合, 多渠道监督管理。

其次, 死堵恐疏化为预警应急策略。当高校网络舆情事件变为现实中的危机事件时, 就应该采取应急预警策略。应急预警意味着提前为危机事件作准备, 提前给学生打“预防针”, 这样利于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理, 也利于高校管理工作的进行。应主动做到:建立应急预警方案, 及时分析事件情况, 调动学校相关力量, 采取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 主动化解各种危机, 消除网络舆情事件的不良影响, 达到合理管理, 主动出击, 双方共赢。

3.传统教育化为网络道德和网络法制教育

首先, 道德对人们有着一定的行为规范的作用, 这不是任何强制力可以代替的。让大学生明白在网络使用中是需要遵循一定的伦理道德原则的, 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 亦可以预防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

其次, 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有着约束作用。高校应动员大学生积极学习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加强对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 增强学生对网络法的认识, 进而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样不仅可以使学生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也可以在网络舆情事件发生时, 用法律的标准来权衡和评价各种言论以及群体性事件, 进而形成法律自觉行为。

因此, 要想合理地解决高校网络舆情事件, 就应该使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法制教育相结合, 不能单独依靠道德教育或者仅仅以法律处罚管理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学生自律的一种方式, 而网络法律是他律, 应该使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以道德规范自身行为, 以法律约束自身行为, 做到相辅相成, 共同作用。

摘要:网络的快速发展, 新媒体形式的多样化, 给高校网络舆情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概述了高校网络舆情的内涵和特点的同时, 分析了高校在面对网络舆情事件中存在的现实困境, 并根据所存在的问题, 提出相应的应对网络舆情事件的策略。

关键词:高校,网络舆情,现实困境,对策研究

参考文献

[1]王来华.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3.

[2]陈树春, 黄华强.高校校园网络舆论的热点和引导策略探究[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6) .

[3]李瑞军.高校网络群体性事件成因以及对策探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2013.

[4]刘毅.网络舆情研究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7.

[5]方海涛, 吕延勤.关于构建高校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的几个问题[J].宁波大学学报, 2012.

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特征及统计分析 篇5

【摘要】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民意的呈现中透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关键及社会矛盾的纠结点是一个重要方法。通过舆情检测分析表明,我国相当多的政府机构及官员对于网络背景下的社会政治相当不适应,社会的政治紧张度正处在一个高位运行的情势中,亟需构建社会的“安全阀”机制及对民众的精神抚慰机制。

【关键词】网络舆情 统计分析 民意表达 监督机制

我们正处在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而民意历来是社会情势的晴雨表。因此,从民意的呈现中透视和把握社会发展的关键以及社会矛盾的纠结点是一个重要的方法。一年多以来,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和北大方正共同开发基于第三代搜索技术的舆情分析平台,采用科学的方法来“计算”民意,把网络舆情、民意数字化,建立如同股市指数一样的“舆情指数”①;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舆情、民意的变化法则

2009舆情监测的主要发现

全年舆情热点事件呈两个小高峰分布,5月份舆情热点事件最多,10月份则平均舆情指数最高。整体来看,全年舆情热点事件呈两个小高峰的M型分布,其中5、6、7三个月的舆情事件个数最多,为第一个高峰期,一定程度上说明网络热点事件频发与季节变化等存在一定的关联度;11月由于“临时性强奸事件”等事件的拉动,出现了第二个高峰期。其余月份基本上维持在20个左右,网络空间处于基本稳定的阶段运行。全年来看,总体舆情指数可以表现出全年12个自然月网络空间的总体压力值,舆情指数越高表示网络空间的压力越大。如果说每月的舆情总指数代表了每月的网络空间的压力,那么每个事件的平均指数则说明了事件本身的烈度。经过平均化计算,全年单月平均舆情指数最高的月度是10、5、6、11等几个月度。全年所有舆情指数在90分以上的舆情热点事件总计20个。分别是:“躲猫猫”事件、“邓玉娇案”、“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上海交通管理部门钓鱼执法”、“纸币开手铐死事件”、“河南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杭州飙车案”、“绿坝遭遇杯葛”、“29岁市长事件”、“重庆打黑风暴”、“浙江湖州临时性强奸事件”、“内蒙古豪车女检察长”、“奥巴马女郎蹿红网络”、“甲型H1N1流感肆虐”、“湖北石首群体事件”、“国庆阅兵”、“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吉林通钢股权调整引发打人致死事件”、“力拓间谍门”、“2009年全国两会”。以

上事件基本上反映出2009年影响力最大的网络热点事件,无论点击率、评论数量和网民情绪共振度都是全年所有热点事件中最为强烈的,因此值得研究和深思。全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中,“争议”、“官员”、“最牛”、“死亡”等词的频次最高。为了更好地为舆情预警做必要的准备,我们把全年发生的60分以上的舆情热点事件的新闻源(第一篇新闻报道或者第一个帖子)抓取下来,进行词频分析,结果显示700次以上的词为“争议”、“官员”、“最牛”、“死亡”和“言论”等,主要涉及的是一些争议性话题和负面性新闻信息,涉及到的主体主要是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中的公职人员,说明这些词一旦进入网民视阈,极易刺痛网民“绷得最紧的那根弦”,引起网民的心理共鸣,进而引起网民的意见啸聚,成为网络热点事件。

全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烈度分布:以黄色警戒界别为主。根据通用的警戒分类方法,我们将舆情指数为90-100分之间的热点事件的警戒级别划分为红色;80-89分之间的划分为橙色;70-79分之间的划分为黄色;60-69分之间的划分为绿色。达到红色警戒的网络舆情热点事件数量占到全年总数的8.1%,橙色警戒的占到总体30.5%,黄色警戒的比例最大,为35.8%,绿色警戒的为25.6%。总体来看,全年所有事件的平均舆情指数为77.1,说明2009年全年整体舆情状态是相对祥和的,处在黄色的警戒级别上。

政府部门及个别官员的行为不当是目前网络热点事件集中领域。从下图可以看出,政府部门行政不当是网络热点事件最为集中的领域,占到总体的1/5,其中主要是公检法系统的不当行为造成网民的口诛笔伐;其次是个别政府官员违法乱纪行为,占到总体的近1/5;再次是国际事件,以上三个领域占到了总体的一半以上;还有1/10以上的事件是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引起网民的反弹或支持等。

公检法系统、职能部委、外国等主体是网络热点事件主要关涉主体。在网络热点事件中,虽然网民是事件的主体,但作为事件本身来讲,研究其关涉主体对于网络舆情的传播和预警机制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对2009年全年发生的热点事件进行关涉主体的梳理看出,公检法系统(包含城管)、职能部委、外国、市政府、县级官员等主体是全年网络舆情的主要关涉主体,以上五类主体占到了总体的近60%,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占到了总体的1/5。

全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分布出现了向县级等行政区域转移的趋势。通过检测分析表明,全国级事件占38.2%,直辖市等一线大城市占30.2%,县级及以下占17.5%,地级市占12.3%,省区占1.9%。中央、一线大城市和县级及以下为网络热点事件发

生的重点行政级别三者占到了总体的80%以上。从我们上半年的监测数据来看,网络热点事件出现了由中心城市向级别更低的县级区域转移的趋势。

负面信息更能引起网民的关注。心理学研究表明,由于人们对外部信息安全的天然禀赋,人们对外部世界可能影响信息安全的负面性信息具有天然的接近性和高关注度,通过我们对全年的网络热点事件进行信息倾向研究发现负面信息更能引起网民的关注,占到总体的64.2%,即占到了总体的2/3,正面信息仅为9.8%,多为提升国民爱国热情和民族主义的正面消息,这个发现对我们目前主旋律的宣传思维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全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首发主体:传统大众媒体与网民的比例是2:1。我们将2009年全年的网络热点事件的首发媒体进行统计,发现传统媒体依然是设置网民议程的主体性的议程设置者,占到了总体的2/3,而网民设置的议程仅占到总体的1/3,也是议程设置的重要主体。

市级及以下论坛是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集中首发论坛。研究表明,网络热点事件的首发主体中1/3左右来自网民,网民发布信息主要依赖的是论坛,因此研究网民发帖集中的论坛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通过我们对以网民为首发主体的信息进行研究,市级及以下论坛是网民作为首发主体的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主要原发地,占到总体的37.5%,这一点在网络预警中尤其值得关注;其次是天涯、猫扑等主流论坛,占到总体的20.6%;再次是地方新闻媒体论坛,占到总体的15.7%。在我们的研究中发现,虽然很多议题的首发论坛是市级及其以下论坛,但这些信息只有经过网络搬运工向主流论坛搬运后,被主流化以后才成为热点事件,即存在一个信息差序流动和主流化的过程,大致是沿着这个传播路径实现了影响力和信息流的转移:市级以下论坛—网络搬运工—天涯等主流论坛—网络搬运工—各类论坛,这种传播路径存在一个重要的信息结点—主流论坛和一个重要的信息桥—网络搬运工,因此研究网络搬运工和网络意见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

平均每个网络舆情热点议题存活时间为16.8天,大多数集中在两周以内。经过相关搜索,我们大致圈定了每个热点议题的存活天数,经过加权平均计算,我们计算出每个议题的平均存活时间为16.7天。网络热点事件的存活时间大多集中在1~15天的短期,即网络上更多的是喧嚣,说明网民对一个变化不大的议题专一度不高,议题对网民来说“保鲜期”不长,除非该议题信息系统中又有新的变量和元素的介入,如周正龙拍虎照事件。持续在一个月以内的议题占到总体的85%,但还需要注意,60天以上的超长议题还是存在的,占到总体的3.1%,如重庆打黑风暴。

全年网络舆情热点事件的意见的多元性分布:平均每个议题的意见类型为1.7个,单一化程度高。经过相关搜索,我们大致圈定了每个热点议题的意见类型(我们选取的是主要意见类型而不是百分之百全部的意见),经过加权平均计算,我们计算出每个议题意见多元指数为1.68,即2009年全年的每一个网络热点事件中平均的意见个数为1.68个。调查发现,一半左右的网络热点事件中意见类型比较单一化,大多数一元化、一边倒的意见类型(一致反对或者讨伐的,当然也有个别事件是一致支持和赞成的),占到总体的51.1%,还有一些是二元对立、争议性较大的议题,占到了总体的39.9%,这种意见类型分布多为尖锐对立争议性较大的事件,一般最后通过争论变为一元化的意见结构。以上数据说明意见类型相对单一的网络事件容易成为网络热点事件,从个人事件上升为公共性事件。

中国社会的政治紧张度正处在一个高位运行的情势中,亟需构建社会的“安全阀”机制及对民众的精神抚慰机制。从2009年5月份舆情热点事件的激增、总舆情指数的高企中可以明显看出中国社会的政治紧张度正处在一个高位运行的情势中。如果我们把舆情热点时间的数量比喻成社会“火药桶”的数量的话,那么,平均舆情指数则是每个“火药桶”的TNT当量。在这种政治紧张度居高不下的社会背景下,对于社会而言,我们亟需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一个社会表达与宣泄的“安全阀”——让人们有苦有地方说,有不满有地方宣泄,社会的紧张能够借助某种娱乐和消遣得到一种社会代偿性的满足与精神抚慰。而网络无疑是最为便捷且成本低廉的“安全阀”与“代偿性满足”的表达与宣泄空间。因此,我们应该而且必须给网络的表达以更大的话语空间,给网络的内容呈现以更宽容的文化尺度。

当前舆情热点的纠结点在于公权力的实际使用与公民意识的觉醒及民众权利的矛盾与冲突。在前述2009年的舆情热点态势的定量呈现中,无论是热点事件的由头,还是热点事件的关涉主体;无论是网民评论与跟帖中的高频词,还是网络流行语及热点人物,都显示着公权力及公权力行使者对其的某些不当的使用与人民群众日益觉醒的公民意识和维权行为的冲突。公权力和官员,是一个社会的法纪标尺。在社会转型和道德失落的年代,人们对于公权力和官员往往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提出更迫切的要求。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们的公权力机关及官员,似乎并没有跟上社会进步的步伐。如前所述,2009年造成中国网络热点事件的原发帖近一半始作于市级以下的基层网站、贴吧,它所表达的一个明显事实是,今天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的成长速度要远高于基层官员的民主意识和执政水平以及公权力机构在机制体制构建方面民主化进程的速度。这种不平衡是造成今天官民冲突最为重要的缘由。用制度来约束我们的官员,用改革和发展来完善我们的政治机制与体制,无疑是当前中国社会政治发展中必须破解的“哥德巴赫猜想”。

“草根”已经成为中国社会议程的重要推动者、设置者,传统的政治生态和游戏规则正在被打破。网络的崛起,给了每一个公民一个可以向社会表达的“麦克风”,而网聚的力量又使昔日被忽略、甚至被轻视的那种“一盘散沙”式的民意得以集中表达。这一政治力量借助网络的崛起,是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政治生态中最重要的改变。它改变着社会政治力量的对比,改变着社会政治的游戏规则,而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改变就是社会议程设置的肇始者、推动者越来越多地开始向着民众“草根”的方向倾斜。统计表明,在当下的中国社会的议程设置的“份额”中,草根的分量已经三分天下,这是一种巨大的政治改变,已经并且日益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政治现实。

目前相当多的政府机构及官员对于网络背景下的社会政治相当不适应,他们害怕、厌恶甚至拒绝网络中的民意表达和舆论监督。由于传统政治的惯性,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依旧以传统的方式面对网络背景下的社会和社会变故。他们对于来自网络的民意表达往往显得无所适从,缺乏应对危机、面对民意的素质和能力。他们或者竭力堵塞民意的表达,或者显得慌张失措。在多数网络热点事件中,草根的意见表达几乎成为唯一的意见表达,它显示我们的公权力机构还不善于和民众通过网络来实现对话和沟通,说明我们官员对于网络舆情的调控能力很低。实际上,政府机构及官员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如何有效地将自己的话语参与到网络环境下的社会对话中去,这种对话与沟通,虽然不能统一人们的思想,但至少可以使网络舆论的表达更加多元和平衡,它可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为社会共识的达成提供一种必要的参照系,并且也可以分散和缓解单一化的网络意见对于社会现实某种破坏性压力。(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本文是基于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和北大方正共同开发的第三代搜索技术的舆情分析软件平台所汇集的数据资料撰写)注释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的研究进展 篇6

国外研究进展

“舆情”全称为“舆论情况”,是指民众对社会管理者及各类组织所持有的社会态度。这是一个中国特有的概念。在国外亦称之为“民意”、“公众意见”。“公众意见”的概念最先由法国卢梭提出,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781年《牛津英语大辞典》中。

随着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的大规模应用,以BBS为载体的网络舆情开始走上历史舞台。从研究内容的角度进行划分,国外学者对网络舆情的研究可分为三个主要方面。

关于舆情主体的研究。Kesson s提出“群体极化”理论,认为作为舆情主体的全部群内成员初始意见具有分散化特征,根据群体辩论结果,群民会形成极端意见。德国思想家Habermas研究了网络民众基于论坛的行为方式,分析得出网民群体会产生同一群体同质化、不同群体异质化及群民易呈现严重的极化等现象。

关于舆情调控与管理的研究。美国研究人员Randolph提出“网络宣传就是人们根据一定的思想,实现管控私人、群体的意见与观点的有计划、有目的的过程”。美国学者Noelle Neumann·E认为“政府使用新型的媒体方式,实现了全球市场的沟通与交流,造成了网络舆情管控的不稳定性、不合理性”。Gronlund K认为“当今社会包括很多由具有差异且互不影响的社会子单元组成的网,管理机构为保障自身利益可将他们进行统一管理”。

特定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研究。1997年,美国学者McCoy M.E Dark根据新闻修正理论分析了震惊世界的“黑色联盟事件”的危机传播过程。该事件最初并未得到主流媒体关注,而是由地方性媒体进行报道,后通过网络扩散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事件。非主流媒体及网络对该事件的扩散作用首次挑战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传统、主流媒体的权威地位。1993年,Singer和Endreny分析了15种媒体对突发事件的报道方式和内容,发现报道内容较少涉及突发事件预警及恢复等内容。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在国内,当网络舆情作为舆情在网络环境下的新产物进入公众视野后,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近些年,国内学者对网络舆情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主要包括:梳理厘清网络舆情的概念及内涵、归纳辨析网络舆情主体的基本特征、总结分析网络舆情产生及其演化规律、深入剖析网络舆情传播的形态。从研究内容上来划分,可以归纳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网络舆情概念内涵及学术脉络研究。在网络舆情内涵的研究中,许多学者梳理并对比分析了网络舆情、舆论、民意和网络舆论等相关概念。如刘毅(2007)在《网络舆情研究概述》一文中,从词源学的视角分析了舆情、舆论、网络舆论的异同点,并认真梳理了舆情民本思想的发展路径;姜胜洪(2009)则对舆情、民意和舆论等内涵进行了界定,认为它们均表达了“民众的意愿”,但舆论的政治倾向更强,舆情则是一种随意意见表述的汇集;赵路平,许鑫等(2011)认为网络舆情与公共危机传播有必然的联系,它们密不可分,在公共危机动态传播过程中常常伴有高频率的信息互动,而舆情恰恰是这种信息互动的结果,公共危机管理应该密切关注这种互动,建立科学合理的舆情研判机制。

网络舆情的特征和要素研究。作为网络舆情研究的基点,有关其特征和要素的研究几乎散布于所有的相关研究论著中,比较典型的有《网民的网络舆情主体特征研究》(毕宏音,2008)、《网络舆情研究概论》(刘毅,2007)、《网络舆情的基本特点》(曹劲松,2009)、《2007年BBS跟贴凸显六大网络舆情特点》(李野,2008)等。其中,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网络舆情作为一种特殊舆情形式,具有一般社会舆情的组成要素,如主体、客体等,同时网络赋予了其新的特点,如丰富性、多元性、愤青化等。

网络舆情的形成、演变规律和影响研究。中山大学周如俊认为网络舆情的形成需要外界的刺激因素,亦可称之为舆论诱因,这些诱因主要来源于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公众意见的传播与延伸以及突发事件的强烈刺激。传统舆情演变的研究分为结构流派、法则流派、程序流派三种,这三种流派的理论及方法是对网络舆情形成演变进行研究的基础。国内学者利用传统方法并结合网络环境的特殊性。分析网络舆情的形成规律及演化机制,将网络舆情演化划分为舆情潜伏、舆论场形成、影响力形成和舆论消退等多个阶段或时期。如郑萍、薛冰的三阶段划分方法,他们认为网络舆情的时期可以用话题的分布情况进行划分,最开始的时候是网络舆情话题的形成并汇集,然后会出现网民广泛的争议和辩论,最后在出现意见领袖后各方意见趋同;张威认为网络舆情的阶段可以从网民参与的角度进行划分,第一阶段是“刺激信息”的出现引起网民的重视,第二阶段是舆论领袖的介入引导舆论方向,第三阶段是网民认可舆论方向并且意见趋同。

网络舆情的新兴媒介和主体研究。伴随着网络新型媒介的出现。关于博客、微博、即时通信等Web2.0新型媒介中的网络舆情应用研究成为热点。许多学者对网络舆情与Web2.0新媒介的结合状况、应用情况及相互关系进行了研究,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有《新浪微博的网络舆情分析研究)x张岚岚,2011)、《浅析微博对网络舆论模式影响》(何铭,2012)、《Web2.0时代的网络舆情应对与研判》(李新洲,2012)等。另外,对网络舆情传播主体的研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许多学者分析了网民的心理及行为特征。如罗娟(2011)以邓玉娇事件为例,系统剖析了网络舆情热点事件中网民的各种行为方式及相应的行为动机和影响效应。

网络舆情的管控监测研究。研究网络舆情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舆情的监测和管控,以便政府能够快速、科学、合理的引导舆情发展方向,避免因网络舆情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从而实现研以致用。因此,对网络舆情的管控监测研究是网络舆情研究的重中之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最早出现在2006年,王丽平提出了政府进行网络宏观管控和网络立法的重要性,并建议有效的舆情管控应该从培养网络论坛的“意见领袖”和强化网络把关人意识这两方面人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吴绍忠对网络舆情的预警机制进行了研究,认为网络舆情预警应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可分为11个指标,并依此构建了网络舆情预警体系。复旦大学陶建杰认为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应具有全局观,有必要建立联动应急管理机制,主要关注监测、预警、应对等三个环节,这样才能有效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的监测,从而实现管控网络舆情危机的目的。

现有研究评述及未来研究方向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网络舆情已经开展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需进一步深化与拓展,表现在:对网络舆情基本概念的界定尚未形成共识;研究层次大多数仍处于零散的理论探索和实践讨论阶段,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研究视角偏重于建立预警机制的重要性、预警体系建设思路等理论性问题,有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与应对机制的实施细节方面的研究较为薄弱;研究方法主要依靠理论推演的规范性研究,缺乏运用语义分析方法提出网络舆情动态监测策略方面的研究。

微博、微信等新兴社交媒體被广泛应用。据报道,2016年第二季度微博的月活跃用户为2.82亿,2016年微信的日登录用户达到5.7亿,这些新兴媒体为网络舆情传播提供了平台。合理的监测和管控这些平台,是管理网络舆情的有效方式。而国内对这两种媒体,尤其是微信对网络舆情传播影响的研究相当缺乏,未来的研究可以聚焦这两种媒体,应借助情报分析方法和理念,以及自然语言处理、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技术,从话题的趋势分析、热点话题发现及其热度评估、敏感话题发现及其影响评估等方面。定量的分析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动态监测机制。

打医事件的网络舆情 篇7

百度搜索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 也是我国网络用户使用最多的搜索引擎, 市场渗透率高达92.1%。百度搜索指数则是以海量网民在百度的搜索量为数据基础, 以关键词为统计对象, 科学分析并计算各个关键词在百度网页搜索中搜索频次的加权和。通过对有关新闻事件在百度指数中搜索统计, 可以大体反映出这一事件的网络舆情。本文以2011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29日关键词“郭美美”在百度指数上显示的舆情指数为分析基础, 探讨“郭美美事件”网络舆情的“峰值”状况, 并分析事件的舆论特点。

一、“郭美美事件”网络舆情的四次“峰值”

2011年6月, 郭美美因在实名认证为“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新浪微博上高调炫耀自己的奢靡生活, 在网络空间横空出世, 在随后的4年, 其与红十字不断纠葛、拍摄电影、参与性交易、网络赌球、被捕入狱等话题赚足人们眼球。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郭美美”, 相关内容竟达到78万余条。百度指数上2011年至2015年“郭美美事件”的舆情指数如图1所示。

(一) 第一次峰值:2011年“郭美美高调炫富”引发舆论关注

自2011年6月21日起, 昵称为“郭美美Baby”的新浪微博多次发布其名车、名包以及豪宅等照片, 吸引不少微博用户的眼球, 而其“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实名认证身份更是引发网络舆论对于红会捐款去向问题的讨论与猜测。6月28日, 短短一周之内, 网民的持续关注、各大网站相继转载、传统主流媒体发表评论、中国红十字会发布官方声明, 促使百度指数骤然上升到第一阶段的顶峰, 事件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 一个由微博引出的“娱乐事件”变成了涉及社会问题和公共利益的“公众事件”。尽管“郭美美Baby”的实名认证被新浪微博取消, 郭美美也公开道歉, 但这并未能平息公众的愤怒情绪, 而是从不断深挖红十字会的内幕, 把围绕郭美美本人所进行的公共讨论推向对红十字会善款使用、慈善机构的合法性、慈善制度改革乃至“三公”费用公开等公共性议题的讨论。直至7月5日, 在网友爆料及媒体调查报道的合力下, 一批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系的商业机构浮出水面, 事件关注度又达到高峰, 迫使监察部门建立调查组并发布官方调查结果报告。至此, “郭美美事件”的网络舆论在第一阶段逐渐落下帷幕。

(二) 第二次峰值:2013年“红十字会募捐善款”再次引发舆论热议

2013年, “郭美美事件”再次进入人们视野。4月20日, 四川雅安芦山发生大地震, 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时间进入灾区开展救援, 却不断遭受公众质疑, 甚至遭受网民们的辱骂。在其官方微博上号召大家捐款支持灾区的微博中, 无数网民以及很多大V账号竟不约而同地一致跟帖、转帖回应一个“滚”字及一个鄙视的表情, 此微博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就得到了超过14万个“滚”。[2]同时, 乐视娱乐官方微博爆料称有郭美美的性爱视频流出, 声称视频内容涉及郭美玲与红会领导的性爱视频、红会募捐时的性贿赂视频、红会高层瓜分善款时的偷拍视频。虽然此事已被证实为虚假消息, 但又让郭美美回到网络舆论的关注舞台之中。网民舆论的浪潮致使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察委员会不得不重启“郭美美事件”的调查, 并邀请社会公众共同参与调查。然而, 据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调查网民意见显示, 尽管事件关注者众多, 但仅有27.8%的网民对此表示赞赏, 逾七成 (72.2%) 网民持不认同态度。[3]同年5月至6月, 郭美美相继晒出价值1.7万元的水晶高跟鞋、51亿元的银行卡余额以及在澳门举办豪华生日派对, 一系列的炫富行为再度让其变成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

(三) 第三次峰值:2014年“郭美美被捕入狱”重新掀起舆论高潮

2014年7月10日, 一则“郭美美因参与网络赌球被警方抓获”的消息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随着警方消息的动态发布, 围绕郭美美及相关议题的网络舆论不断升温。同年8月4日凌晨1点, 央视新闻频道播出了《起底“网络红人”郭美美》的调查报道, 追问郭美美涉赌、红十字会等问题。虽然是凌晨播出的报道, 但立刻引起舆论哗然, 一日之内, 百度指数就达事件始末四个阶段的最顶峰。此时的网络舆论在主流媒体对案件信息的不断追踪下得到升级, 多年积攒的网络谣言得到了澄清, 如郭美美与红会并非是商业合作关系, 而是深圳商人王某的情人;王某并非红十字会领导而是深圳投资商人且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炫耀的名车豪宅其实是赌博及性交易所得等。在主流媒体调查报道下, 多年来不断受到猜忌和质疑的事件真相浮出水面, 网民也进入了白热化的讨论状态。

(四) 第四次峰值:2015年“郭美美案接受审判”触发舆论反思

2015年9月10日, 郭美美案一审开庭, 宣判郭美美以设赌场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5万元。开庭之前, 各大新闻媒体就进行提前预热, 纷纷发布开庭预告。开庭当日, 人们纷纷对庭审情况、审判结果进行实时搜索, 百度指数达到第四阶段的顶峰。9月14日央视新闻播出案件的庭审纪实, 引发网友对郭美美“长胖”等外表的讨论。从百度指数的分析来看, 案件的最终审判再次掀起网络舆论风潮, 虽然一开始网民的关注点在郭美美外表, 但随着审判结果的公布, 理性批判的网络舆论不断出现, 引发网民对郭美美家庭教育及社会现象的深刻讨论及反思。但此次议题的影响力远不及一年前郭美美被捕、高调炫富、红十字会纠葛等议题的影响力。可见, 人们对“郭美美事件”的关注度逐渐下降, 网络舆论随着事件的最终解决开始逐渐消散。

二、“郭美美事件”网络舆情“峰值”分析

根据“郭美美事件”网络舆论扩散过程可见, 网络舆论的四次波峰聚焦于事件本身并伴随新议题的出现而发生演变, 相关舆论与事件的发展如影相随, 在事件发展的每一个关键节点, 又会引发极具规模的舆论围观, 使网络舆论呈现波浪起伏、步步推进的发展态势。具体到微观, “郭美美事件”的舆情“峰值”又呈现出如下三个特点:

(一) “峰值”的上升时间不断缩短

从2011年郭美美事件第一次爆发, 舆论达到顶峰用了一周的时间, 到2013年因红十字会募捐善款触发舆论危机用了一天的时间, 再到2014年郭美美被捕入狱掀起舆论高潮仅用12个小时。不断缩短的舆论反应时间说明从受众第一次知道事件后, 议题的每一次拓展都在不断加深受众的心理认知, 事件越来越被受众敏感且倍加关注, 相关议题一旦在新媒体上传播, 就会立即触发网络舆论, 顷刻间就能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 “峰值”的影响力不断升级

在“郭美美事件”中, 由于红十字会与郭美美关系的调查结论未能及时公布, 任何与红十字相关的话题如强制捐款、万元饭局等话题都会成为舆论热点事件, 引发红十字会强震。随后郭美美被捕入狱, 与之相关的网络赌博、明星性交易等爆料一经发布, 就会迅速扩散, 立即占据新闻头条。与“郭美美事件”相关的其他议题借公众对事件本身的关注热度引发蝴蝶效应, 引发舆情不断升级, 导致“舆情搭车”的现象。如果事件没有及时信息公开或解决, 网民们的舆情诉求得不到满足, 猜测及不满的声音会导致舆情发生转向, 与该事件相关的话题事件就会迅速扩散, 借高涨的舆情之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致使事件影响影响愈加广泛。

(三) 负面“峰值”逐渐转向正面“峰值”

从郭美美高调炫富到被捕入狱, 网络舆论也经历了从“人肉搜索”郭美美个人身份信息、谴责郭美美炫富、谩骂其奢靡生活开始, 逐步深挖红十字会的内幕, 把围绕郭美美本人所进行的公共讨论推向对红十字会善款使用、慈善机构的合法性、慈善制度改革乃至“三公”费用公开等公共性议题的质疑讨论, 再到对郭美美家庭教育及社会现象的深刻讨论及反思。舆论“峰值”从偏激到理性的转向, 说明了随着事件真相的不断曝露, 舆论领袖和媒体对事件的舆论引导, 以及网民自身对事件的认识不断加深, 促使理性声音逐渐放大, 非理性声音被逐渐淹没。

(四) “峰值”过后网络舆论仍会延续

虽然郭美美已审判入狱, 调查结果也查实郭美美炫耀的财富与红十字会、公众捐款及项目资金没有任何关系, 但却造成了不可磨灭的灾难性影响, 并逐渐在日后展现出来。捐款金额急剧下滑, 公众信任降至冰点, 郭美美成为中国红十字会跨不过去的坎。通过郭美美事件的发展演变可以看出, 虽然事件已不会出现事发阶段出现的高“峰值”, 但只要出现与红十字会相关的话题, “郭美美事件”就成为一个蓄势以待的“定时炸弹”。虽暂时经历过一段时期的网络舆论反应的“低潮期”, 只要日后与其相关联事件一旦出现, 便又一次引爆网络舆论。可以想象, 若干年后郭美美出狱、以后择业又会触发一次次网络舆论。原因在于, 一次重大新媒体事件的网络舆论不会因为事件的解决而彻底消失, 它所造成的社会创伤是无法痊愈的。

三、新媒体事件的舆论引导策略

历时4年, “郭美美”从一个炫富微博演变为轰动整个中国的现象级新媒体事件。在这期间, 政府或相关部门完全可以进行积极舆论引导, 防止舆情的扩大化, 然而却错失良机, 导致“郭美美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们应汲取此次事件的经验和教训, 及时对事件进行舆论引导。

(一) 实时预警“峰值”的骤升变化, 预防舆情“井喷”

新媒体技术的日新月异不仅改变了原有的传播格局, 其裂变式的传播能力更容易让事件迅速传播。“郭美美事件”四次峰值的反应速度不断加快, 顷刻间就能触发舆论“井喷”, 如果政府没有针对网络舆情的监测与预警机制, 很容易将局部事件推向全国, 从而引发网民的群体性事件, 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 政府需要健全网络舆情的预警机制, 多渠道收集民意, 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 实时监控、有效分析、及时控制网络舆情的发展, 同时, 还应制定新媒体事件的处理对策, 减少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以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

(二) 及时降温过高“峰值”, 防止舆情扩张

新媒体事件涉及贪污腐败、官商勾结等敏感问题, 这类事件最容易引发轰动效应, 具有较大影响力, 如果不及时公开信息, 后果就是谣言肆虐, 使相关部门处理事件时更加棘手。另一方面, 在社交媒体环境下, 事件的传播速度大大加快, 新闻的时效性变成了新闻的即时性, 就算政府隐瞒事件信息, 也会有其他媒体、网友的“爆料”, 甚至让“小道消息”大肆横行。因此, 政府首先应保证相关政务信息的透明、公开;其次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开信息, 在事件还未达到“峰值”时就将真实情况传递给广大网民;最后还应对新媒体事件进行及时回应, 及时对过高“峰值”进行降温。事件发生必将引发网民对政府及相关部门质疑, 如果不能及时正面回应问题, 只能造成网民对政府更加不信任, “峰值”越高越有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所以, 政府及时对新媒体事件作出回应, 也能够提升政府形象, 确保公民权益。

(三) 主动监测潜在“峰值”, 警惕舆情“搭车”

虽然“舆情搭车”是一种后补的舆论监督手段, 达到了拔出萝卜带出泥的反腐效果, 但由新媒体事件引发“舆情搭车”纯属偶然事件, 靠“搭车”去揭发问题治标不治本。[4]由新媒体事件的舆情引出“搭车”现象, 其根本原因在于网民对舆情的诉求未得到满足, 当时的舆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释放, 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使舆情暗藏在公众的心里, 只要碰到契机就会立即“引爆”。因此, 需要主动舆情监测或数据统计, 对与之有关联的舆情进行准确分析和主动干预, 积极引导潜在舆情, 使舆情不会出现压抑的情形, 也防止舆情的借机表达, 预防“舆情搭车”现象。

摘要:时至今日, “郭美美事件”仍然余波未了, 成为探讨网络舆论的标志性事件。通过2011年6月至2015年12月“郭美美事件”网络舆论扩散过程可以看出, 事件在发展的每一个关键节点, 都会引发极具规模的舆论围观, 出现了四次舆情峰值。进一步分析事件舆情峰值特点, 主要有:网络舆论反应时间不断缩短、网络舆论从偏激转向理性、网络舆情搭车现象不断扩张、网络舆论不会彻底终止。笔者还从预警机制、信息公开等方面探讨了新媒体事件的舆论引导策略。

关键词:新媒体事件,网络舆论,“郭美美事件”

参考文献

[1]匡文波.论新媒体舆论的生命周期理论模型[J].杭州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4 (2) :112-117.

[2][DB/OL]http://news.mydrivers.com/1/261/261101.htm.

[3]郭美美.风口浪尖上的“不倒翁”[N].新华时政, 2013-06-09.

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治理措施研究 篇8

近年来, 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越演越烈, 甚至有少数网络事件演变为群体公共性事件, 对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权姣针研究了贵州瓮安“6·28”事件, 对群体性事件中政府和媒体等职能部门在应对事件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行了总结, 提出了“信息公开对于稳定民心、治理舆情、减少不实信息的危害, 减少群体性事件的负面影响有重要作用。”朱勇钢从舆情监测角度探讨了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预警对于事件治理的作用, 其研究表明“应全面掌控最新舆情并通过传播媒介引导群众舆论;及时调查、上报处理涉及面广且公众意见较大的问题是系统有效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关键所在;一旦出现危机敏感信息, 应立即向舆情治理部门提出预警, 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把握主动权, 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快速的应对群体性事件。”彭知辉认为, “在群体性事件预防与治理并不是一句口号, 需改变当前信息传递路径不畅、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交流障碍、应急处理措施不力等现状;应加强舆情信息的监控和管理,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重视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 从而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占据主动地位, 实现有效管理。”

一、网络舆情功能及与群体性事件关系

(一) 网络舆情的功能

1. 网络舆情直接反应社会舆情。

网络成为公众接受的“第四媒体”之后, 便成为公众表达舆情的重要平台, 特别是在微博、微信等自媒体面前, 更能第一时间反应公众的舆情。舆情信息的来源主要包括:新闻评论、微博、博客、微信、论坛讨论等。广义舆情概念是指社会客观情况与公众主观情绪、态度、意见, 即社情民意。狭义舆情是指公众对引发公众舆情的社会现象的社会政治态度。网络舆情是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舆情主要是指围绕某焦点事件, 以网络为载体, 公众表达自己的情绪、意见和观点。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网络的直接反应, 是公众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以及大家普遍关注的公共事务和热点、难点问题在网络上的集中反映。

2. 网络舆情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导向功能。

网络传播传统媒体传播更快捷、更方便, 特别是在某一焦点事件发生后, 公众能够第一时间在网络发表自己的感受和看法, 从而迅速形成网络舆情。如果不能及时对网络舆情进行正确引导, 网络舆情就会愈演愈烈, 会影响到现实事件的解决, 甚至会从网络事件演变为现实群体性事件, 对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 正确发挥网络舆情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导向功能, 将为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将助推群体性事件得到较好解决。

3. 网络舆情的危机预警功能。

网络舆情的危机预警功能主要是指危机事件从刚开始发生到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时间内, 通过网络舆情的变化来对危机事件的演变进行预警。根据预警指标体系, 运用计算机分析技术对搜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分析, 研判舆情所在的阶段, 预测舆情的走向。政府部门根据网络舆情分析报告, 及时把握网络舆情走向, 做好网络舆情的积极引导。

(二) 网络舆情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

网络舆情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整个发展趋势会产生比较重大的影响, 其中有正面的影响, 也有负面的影响。如能积极引导好网络舆情, 就能为群体性事件的解决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如果放任网络舆情越演越烈, 则会促使群体性事件变化升级, 对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1. 网络舆情具有帮助社会各

阶层宣泄情绪, 消解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作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 经济结构已由一元结构开始转变为多元结构, 社会阶层出现分化, 各利益阶层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各利益阶层在经济发展中会有各自不同的诉求, 但这种诉求又不会同时得到满足, 这就会导致社会矛盾的产生。在矛盾产生以后, 利益得不到满足的群众需要能有一个渠道来宣泄自己情绪的不满, 从而获取心理上的平衡。而网络作为一个成本低、所需技术门槛较低的交流平台能够及时满足群众的这一需求。网络赋予每个公民平等的传播权, 使得每个公民能够在第一时间对某一事件发表自己的情绪、意见和看法。同时, 政府及时关注网络, 针对网民对群体性事件的看法, 积极引导群众了解事件真相, 并根据网络舆情中群众集中的利益诉求点制定相关政策, 能够较好地消解网民的不满情绪, 将群体性事件扼杀于萌芽状态中。

2. 网络舆情能够预警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预警作用。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最早始于网民对这一事件的持续关注, 并不断地表达自己的情绪、意见和观点。网络舆情越集中、激烈, 则反映该群体性事件越重大, 其中凸显的问题越严重。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通常有一个发生、发展、高潮和消解的变化过程。在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发生初期, 经常是一些零散的言论, 而这些言论往往不能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当网络舆情发展到高潮时, 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给社会带来严重影响的社会事件了。因此, 政府部门应该尽早关注网络舆情, 并监控其走向, 将早期群体性事件的网络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分析, 从中提炼出有深度的舆情信息。政府根据对舆情信息的判断, 来把握和预测群体性事件的走向。政府可以针对舆情信息中反应出的问题, 及时发布与事件相关的权威、真实信息, 遏止网络谣言的产生和扩大。网络舆情的反馈还有助于政府部门反思自身的行为, 规范行政权力的使用。因此, 网络舆情对群体性事件的发展具有预警警报的作用。

二、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治理的必要性

(一) 网络舆情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网民在现实社会中利益表达的缺失会让他们在网络中及时宣泄自己情绪的不满, 当有个别网民在网络发表负面言论时, 其他没有身处事件中的网民因为感同身受而会纷纷转载、回复负面言论, 负面言论就会呈现出“蝴蝶效应”。网民通过网络进行及时的交流沟通, 并通过策划和响应的行动, 使网络舆情演变为带有特定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同时, 在当前这种国际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 更有别有用心者利用“煽动”舆情的方式, 制造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 企图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危害社会的群体性事件中。

(二) 网络舆情能够加深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

传统媒体时代, 大众传媒作为一种垄断资源, 使得只有少数人能够接触到事实真相, 媒体“把关人”对部分敏感信息的处理, 更使公众了解的是部分真相。而在网络时代, 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看到的事实发布到网络上, 成为新闻发言人。而群体性事件往往涉及群众公共利益, 一旦有人在网络发帖, 就会有多人呼应, 特别是网络的匿名特点和网民认为法不责众的心理, 会让更多网民借助群体性事件来宣泄自己的不满, 传播网络谣言。大量的网络负面舆情会使处于初期的群体性事件迅速升级, 影响从一地扩散至全国, 负面的个人情绪迅速演变为社会矛盾。

三、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

鉴于网络舆情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负面的网络舆情将会助推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 因此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情治理将势在必行。

(一) 政府和公民共同治理

群体性事件是我国社会在转型发展中遇到的不可避免的社会矛盾的体现, 其中涉及到公众、社会和政府的关系。因此, 要想治理好群体性事件, 就必须要公众和政府共同参与。其中政府将在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 政府既是顺应民意实施社会治理的主体, 同时也是公众利益诉求的主要对象。所以, 政府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将扮演主导的角色, 公众主要是参与、协助与监督。群体性事件中往往反映的是群众对政府的不满, 反映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冲突。因为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处于领导者位置, 要处理、协调多个阶层的利益关系, 公众在创造财富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同时, 还要依赖政府的运行来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而制度的缺失, 使得处于转型期的我国矛盾凸显, 部分公权机构的官僚作风、教条主义则使群体性事件矛盾激化, 使政府和群众处于矛盾的对立面。

(二) 通过立法加强互联网安全

通过加强互联网立法, 来维护互联网运行的健康和安全。当前, 互联网立法相对互联网的发展来说比较滞后, 许多威胁网络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网络事件发生后, 往往无法可依, 造成政府管理行为没有法律的依据, 以及相关利益群众利益受损。因此, 针对互联网发展的现实情况制定法律, 使互联网管理有法可依, 迫在眉睫。

(三) 加强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应对

网络舆情自身有一个发生、发展、高潮和衰落的生命周期, 这期间会有一些分裂势力想要借助网络舆情混淆群众视听, 威胁社会安全。因此, 政府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 在网络舆情发生初期就要积极应对。当重大突偶发事件网络舆情发生后, 政府要积极应对, 发出自己的声音,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官方权威媒体及时公布事实真相, 发布事件处理进程, 及时遏止网络谣言的传播, 引导网络舆情走向。同时, 政府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安全, 通过对网络硬件和软件的研发升级, 来确保网络安全。

(四) 信息公开, 加强自律

打医事件的网络舆情 篇9

一、网络舆情事件形成的生态背景和基本要素

(一) 网络舆情事件形成的生态背景。

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的刘毅认为:“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 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舆情是人们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原初表露, 可以是一种零散的、非体系化的东西, 也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 是多种不同意见的简单集合。”[1]

网络舆情事件形成的生态背景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网民提供了公共舆论场所;2.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法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的不相适宜;3.代表公民立场的新意见阶层和网络上的“意见领袖”在引导言论和控制话语权上的积极作用;4.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在意见的互动中共同完成了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建构和传播;5.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网络舆情的日益重视, 互联网成为国家治理、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

(二) 网络舆情事件形成的基本要素。

网络舆情事件形成的基本要素主要有:1.诱因事件。主要涉及重大的社会事件、公共伦理道德、政府行为、爱国主义、自然灾害和猎奇趣味。[2]2.网络舆情的信息源。主要有互联网言论、传统媒体网络版、即时通信以及新型社交媒体。3.网民参与的社会心理。有两种社会心理是比较典型的, 一是仇富、仇官, 是整个社会贫富不均、利益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扩大的现实写照;二是同情弱者, 网络社会中, 同情弱者的心理不仅体现在口诛笔伐上, 也会演变为现实的慷慨解囊。[3]

二、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过程——聚焦陕西“房姐”事件

陕西神木“房姐”事件最初是由网民在网络论坛里发帖爆料出来的, 网民对此事件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与高房价、生存压力大的社会现状有关, 一人4个户口、20多套房产自然成为爆炸性的舆论焦点。从传播时间来看 (参见表1, 见下页) , 2013年1月16日、17日仍处在一个相对的潜伏期和发酵期, 1月18日各类媒体和媒体微博对“房姐”事件的进一步传播, 使得关注度呈直线上升态势。1月22日, 媒体爆料龚爱爱有4个户口, 其中一个为北京户口, 媒体的持续报道和众多实名认证用户纷纷吐槽, 加之中国媒体微博的传播, 使得22日“房姐”事件关注度实现了一个峰值 (参见表2、表3, 见79页) 。可以看出, 传统媒体以及主流媒体对事件的跟进报道促进了媒体微博在此事件上的发声, 相关舆情热度在1月22日、23日连续两天开始充分爆发, 央视等主流媒体和各类网络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全方位的持续追问。1月22日当天的相关网络新闻就高达3800余篇, 当天的相关微博也超过了3万条。1月22日、23日两天的传统媒体报道也分别高达700余篇和900余篇。可见, 主流媒体对事件的迅速跟进和深入报道满足了受众的信息饥渴, 对事件的及时处理和舆论引导疏导了民意。

三、媒体互动对网络舆情事件的作用机制

(一) 网络事件传播过程中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互为信源。

信源在网络事件中至关重要, 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利用各自的信源引导舆论, 在传播过程中两者互相提供信源较为常见, 且二者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往往网络引发某一事件的热议, 传统媒体迅速跟进, 然后引起社会关注, 进而引起更大规模的反应。“房姐”事件的发展情况和媒体报道情况可以大致将网络舆情事件的传播路径归纳如下 (见图1, 箭头表示事件发展方向) 。陕西“房姐”事件最初的信源来自于网络论坛里发出的帖子, 帖子迅速引起网民的关注和转发, 继而众多传统媒体的微博转发信息, 随之传统媒体的跟进让事件的影响不断扩大, 进而引发更大规模的注意和讨论, 使事态不断升级, 成为网络热点事件。从最初的网络信源到传统媒体信源, 后来又互为信源, 该事件逐步成为舆论的焦点。当然, 现实的传播生态下事件的发展更为复杂。

(二) 网络事件中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

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不仅互为信源, 传统媒体还可以放大和推动网络事件向纵深方向发展。2011年, 高宪春指出网络事件传播过程中的互动包含三个层面, “一是横向互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动。这是媒体层面的互动, 媒体不再直接决定公众舆论的形成, 而是以互动的形式影响公众所要关注的事件以及舆论倾向, 表现为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互动共同作用于公众舆论。二是纵向互动:网上与网下的互动。一般而言, 采取以下形式:个体事件通过网络讨论扩散, 获得支持, 形成合法性舆论, 然后通过网下的集合效应, 采取一致的行为, 造成现实的压力, 促使问题解决。三是勾连互动:两种互动的纵横交错。两种互动并非孤立进行, 而是彼此勾连互动, 共同影响舆情事件的发展”[4]。

在陕西神木“房姐”事件中, 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互动较为明显, 二者相辅相成, 使得事态朝着有利于公众舆论的方向发展。“房姐”事件首先是在网络上爆料, 引发了一定的关注, 即个体事件的网络讨论扩散, 继而由网络媒体进行报道和转发。不仅如此, 微博平台也处于发酵期, 微博被转发、评论8000余次, 几家媒体微博也对此事进行了传播。1月17日, 光明网等主流网络媒体进入后, 商业媒体随后纷纷跟进, 使事件关注度快速升温。1月20日、21日, 央视、各地方卫视、广州日报、钱江晚报、京华时报等传统媒体纷纷发表评论引起更广泛的关注, 微博的关注也不断上升。“房姐”事件社会的关注和媒体的不断跟进报道, 形成了集合效应, 造成现实的压力, 促成了事件的解决。1月22日, 北京警方开始调查, 23日, 公安部关注, 成立调查组调查此事。至舆情开始下降之际, 京华时报在之前爆出其有两个户口后, 继续对事件进行跟踪报道, 并最终查出其另外两个户口, 使得舆情再度发酵、升温。媒体爆出“房姐”有4个户口后, 在微博上众多实名认证用户纷纷吐槽, 加之媒体微博的传播, 使得22日事件的关注度又呈现一个峰值 (参见表2、表3, 见79页) 。

(三) 网络事件传播过程中“意见领袖”的作用。

“网络上的‘意见领袖’, 通常是指日常关注社会公共话题、保持人文价值关怀的知识分子, 包括大量活跃在网上的专家学者、媒体人士、各界精英等。”[5]《2012年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指出“意见领袖”在网络舆论场的角色和作用:一是网络“意见领袖”的构成日益多元化, 几乎各种利益群体和社会阶层都能在互联网中找到本阶层的“意见领袖”;二是“意见领袖”和传统媒体共同塑造主流民意, 尽管网络“意见领袖”掌握了较大的议程设置权, 但传统媒体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可以对网络传闻起证实作用, 还能深入挖掘更多的事件细节和真相。从2011年以来, 由传统媒体设置议程, 网络“意见领袖”产生影响的话题开始增多, 呈现出传统媒体与网络社区“两个舆论场”融合的趋势。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

陕西“房姐”事件网络传播过程中“意见领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2013年1月16日, @才让多吉 (认证信息为新浪微公益爱心团成员) 发表微博着重指出龚爱爱在北京房产的总价值, 这则微博被转发、评论8000余次。1月17日, @环球时报、@经济观察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几家媒体微博对此事进行了传播。此事件在微博平台上传播, 仅有少量的“大V”参与, 微博平台上的舆论导向基本由媒体微博引导。新浪微博“房姐4个户口”的相关言论原创与转发对比图中相关言论共296763条, 原创言论占57025条 (数据来源:蚁坊软件舆情监测系统) 。有16%的用户作为意见领袖或者是草根用户的角色对事件发表了原创观点, 而84%的用户多是转发了意见领袖的观点, 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可以看出意见领袖在“房姐”事件中对舆论的引导作用, 意见领袖在亿万网民中数量并不多, 但他们却引导着主流民意。在“房姐”事件中, 网络的意见领袖主要集中在媒体之中, 事件的消息报道多是由几家传统媒体的微博平台传播。可以说“房姐”事件是由传统媒体以及主流媒体对事件的跟进报道促进了媒体微博在此事件上的发声, 是二者共同塑造了主流民意。

四、结语

“网络新闻产生社会影响力的一种特殊模式——‘二级传播模式, 即网络媒体报道→传统媒体积极应和→社会关注度高 (即影响力大) ;网络媒体报道→传统媒体没有应和→社会关注度低 (即影响力小) 。”[6]“房姐”事件正是由于传统媒体的应和、跟进报道才获得广泛的社会关注, 成为网络热点事件。在这一过程中, 新媒体、传统媒体和个体相互作用, 构成了舆情事件的互动机制, 呈现出舆情事件立体多向发展和不可预料的趋势。

事实证明, 网络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并非偶然, 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有着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形成轨迹。网络舆情事件在媒体互动中开始“发酵”, 在媒体与受众信息传播中逐渐形成, 酝酿到一定程度会产生瞬间“爆发”的传播效果。由此, 政府应根据网络舆情事件不同阶段的特征来构建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在舆情潜伏期, 建立适度的调控机制;在舆情爆发期, 建立积极的干预机制;在舆情持续期, 建立有效的应对机制;在舆情淡化期, 建立必要的反馈机制”[7]。网络舆情事件中意见领袖对舆论有较强的引导作用, 而主流舆论的形成依然需要传统媒体与网络舆论的互动, 主流媒介议程设置的效果较为显著。中国目前已形成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互为促动的社会舆论格局, 在信息对称的前提下关注民意和引导舆论是避免网络舆情事件激化的关键。

摘要:新媒体环境下网民对于公共事务的参与和影响日益深化。由网络舆论引发和推动的热点事件频发, 网络成为舆情事件的策源地, 并逐渐形成了与传统媒体互为促进的社会舆论格局。本文运用个案分析的方法, 聚焦陕西神木“房姐”事件, 研究媒体互动对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和发展的作用机制, 以及网络舆情事件中意见领袖、主流媒体和主流民意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网络舆情事件,陕西“房姐”,媒体互动,意见领袖

参考文献

[1]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著.如何应对网络舆情?[M].北京:新华出版社, 2011.

[2]冷天虹.网络事件形成机制研究[D].南昌大学, 2010.

[3]莫雪芳.中国近年网络事件特点及传播特点研究[D].广州大学, 2011.

[4]高宪春.新媒体环境下舆情事件互动机制分析[J].当代传播, 2011 (6) .

[5]祝华新, 刘鹏飞, 单学刚.2012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 (2011年12月) [EB/OL].http://yuqing.people.com.cn/n/2012/1221/c210123-19974822-2.html.

[6]樊亚平.网络新闻传播产生社会影响力的一种特殊模式——兼论网络新闻传播的社会影响力[J].科学·经济·社会, 2004 (1) :94.

打医事件的网络舆情 篇10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要求高校实现组织和工作的网络化和信息化, 尤其是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中网络舆情采集、分析和预测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需要迫切加以研究和应对, 本文以BBS论坛、博客、播客等具有评论功能的新闻网站为研究对象, 通过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分析研判, 构建网络舆情的预警平台, 形成网络舆情的预警保障机制, 为高校预防和研判学生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提供有益的思路。

一、高校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分析研判

1、学生群体突发事件的概念

大学生群体突发事件指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的大学生群体, 在外界压力和刺激下, 对高校或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行为或现象, 产生不满和骚动, 从而可能爆发集体性的集会活动, 如果处理不当, 将导致学生采取过激行为, 影响高校正常的秩序, 构成超越法律的状态和行为, 演变为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

2、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特征

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表现主要方式为:BBS论坛、社区论坛、博客、新闻评论、播客、新闻跟帖及转帖等等。因此, 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表达快捷、信息多元, 方式互动, 具备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 决定了网络舆情具有直接性、随意性、突发性、隐蔽性、偏差性等为主要特征。由于网络的表现方式与特征使其可以轻易穿越封锁, 若用传统“打招呼”的方式处置, 会致使学生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根本无法监管。其实, 任何事情都不会没有任何原因和征兆就突然发生, 而往往隐藏于我们工作的疏忽, 导致危机的产生。

3、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研判

针对高校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 我们要及时采集网络信息, 进行分析, 归纳总结, 提取并整理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线索、资料, 对其综合研判。

信息采集:目前的信息采集主要通过各种搜索引擎来完成, 根据一定的策略、运用特定的设置条件, 完成互联网信息的自动收集, 经过组织和整理, 以获取所需的信息。

舆情研判:主要是对之前采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了解舆情信息的起源, 分析出参与者的情绪和态度;二是推断出舆情传播主体的意图和倾向;三是得出网络舆情产生和变化趋势。

二、高校学生群体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预警平台

1、网络舆情的预警平台架构原则

预警平台的架构遵循流程化、模块化的基本原则, 同时考虑到组织和管理的灵活性, 面向学生工作人员使用而精心设计。

2、网络舆情的预警平台流程和架构图

3、预警平台流程图模块的功能

根据上面流程架构图, 我们把它划分为如下几个功能模块:网络舆情信息采集模块:本模块是舆情信息的基础数据来源, 数据的获取主要包括通用采集、聚焦采集。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模块:舆情分析研判模块是平台的核心部分, , 主要包括:数据预处理和内容分类。通过数据内容的净化和提取, 完成分词处理、词频统计。为后续模块功能完成打下良好的基础。热点、敏感话题提取模块:把采集的信息送入热点、敏感话题提取模块, 进行热点评估, 统计敏感词, 以检验和确定是否是热点和敏感话题。舆情预测模块:通过对热点话题的发现和敏感词句的提取, 结合周围的环境, 衡量未来一定时间内的热度, 以数据和曲线的形式给予标注, 预测舆情的发展趋势。预警报告的形成模块:在对舆情发展趋势和数据评判结果的基础上, 给出对应的书面告警消息, 报学校相关的部门。

三、形成学生群体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预警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保障预警机制

群体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一样, 都应实行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 采取“谁运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要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 把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安排, 精心部署, 狠抓落实。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规范网络行为。要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具体分管网络舆情信息工作, 同时确定一名同志为舆情信息员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测, 每天或每周按部门对网络舆情进行分类整理, 针对各部门的情况, 提供简单的舆情监测分析报告, 及时向各职能部门进行反馈。

2、建立技术保障预警机制

网络技术手段是实现网络舆论管理的一个有效措施, 常用的网络技术手段包括对IP地址的监测、跟踪、封杀;网管的全天候值班监测, 对负面消息进行及时清除;运用智能型软件进行敏感词组的自动过滤;对论坛发帖的延时审查及发布;论坛、博客、播客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技术保障预警措施,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3、建立日常工作预警机制

互联网让每一个人都变成了信息的发布者, 而且可以不经过审查。一位传媒研究者称, “一方面, 这可以让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同时, 由于鱼龙混杂, 你无法分辨它的真假。而对那些年轻的网民来说, 情绪非常容易被煽动。”正是如此, 网站一定要严把信息发布关, 要建立网络信息发布的审核制度, 规范信息审核流程, 实行专人负责。网站开办的BBS论坛、博客、播客等交互栏目, 必须实行“实名注册”并落实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先审后贴预警制度。

网络舆情引导就是对监测到的网络舆情动向, 通过网络信息评论员进行网络舆论导向, 发挥“舆论领袖”的积极作用, 对日常舆情进行引导。一方面可以开展即时性评论, 及时跟帖批驳反面声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发帖、跟帖发表引导性评论, 发布正面观点。根据传播学规律, “舆论领袖”在影响受众的态度方面作用明显, 尤其当网络出现海量信息时, 网民往往会无所适从, 这时候他们更需要权威的“舆论领袖”的声音作为自身决策的依据。

在正面引导的同时, 各版主还要严格审核有关信息, 对恶意信息立即删除, 对情绪偏激的帖子作缓冲处理。在把关中, 切忌简单粗暴地删帖, 要注重运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引导艺术, 使网民产生理性和情感上的认同与共鸣, 从而形成网上正面言论强势[3]。

参考文献

[1]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2010年6月8日。[1]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2010年6月8日。

[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0年1月。[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CNNIC) 《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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