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关键词: 社区资源 做法 山东省 社区

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调研报告(共6篇)

篇1: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2009年12月26日,上海市**区**社区办事处正式成立。**社区在基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一、**社区的居委基本情况

**社区现有2个居委会--海畔社区居委会和目华新村居委会,海畔社区居委会于2007年8月成立。住户主要由原朱家村、胡滨村、柘林村、漴缺村拆迁户组成,辖区总面积1平方公里。辖区内住宅楼共24栋99梯。辖区总人口698户1977人,常住人口608户1775人;流动人口244户780人。

目华居委会成立于2006年7月。住户主要由原公平村、柘林村、**南村、林海村的拆迁户组成,辖区总面积0.93平方公里。住宅楼共38栋98梯。辖区总人口1733户2984人,常住人口450户1652人,流动人口387户1262人。

2个居委每年由社区下拨25万人头经费,另外的公共管理、服务经费由社区承担,比如,2011年小区内添置晾衣架、户外凳之类设施共计投入经费20余万元。

二、**社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成绩

1、健全社区党的领导组织体系

为发挥党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社区党工委的领导下,健全了社区党的组织机构,实现了两个100%,即“一居一支”;同时突出了党建带团建和党建带工建。在各居委会均建立了不少于30平方米的“党员电化教育室”。

广泛开展了党员志愿者的活动。通过开展“社区党员办实事”、“争先创优”等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党、团、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发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党员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服务达500余人次。

2、健全居委会民主自治体系

为充分发挥居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各居民区组成居民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并负责对社区的重大事务进行讨论、评议和制定社区的《居民公约》。居民委员会在办事处的指导下,健全了居委会学习、会议、考勤、评议等九项制度,实现了包括居民办事程序、居委干部职责、居委人财务管理、社区服务项目在内的居务公开。

为改善居委会办公条件,社区将居委会连入**政务办公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居委会办事效率。为居委会更好地开展社区服务、组织社区活动,在每个居委会还建成了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的活动站,实现了“一居一站”。

为提高居委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社区对全体居委会主任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人均培训时间达72学时。通过一年的努力,提高了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增强了自治组织的建议。

3、建立具有社团和中介性质的社区服务体系

根据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社区建立了“海畔居委残疾人协会”、“目华居委残疾人协会”和“**社区老年协会”。协会成员均由地区单位和居委会的代表组成。各协会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区社团组织承接了办事处剥离出来的部分社会服务职能,开展各项社区服务活动,在整合社区资源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区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从服务社区、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要求出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式”办公。服务中心大厅设9个办公窗口,将劳动就业、民政救助、医疗保险、残联等部门的工作统一安排,公开办公。综合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职责、工作管理制度、文明礼貌用语、为民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保证了政务大厅方便、快捷地为居民群众服务,实现社区管理工作前延。

社区派出所在2个居委设立了社区警务工作站,使社会治安工作社会治安工作下移到各个居委会,切实作到了出警迅速、贴近居民、宣传到位,保证了解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社区与居委会协调解决了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发挥卫生服务的补充作用,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满足了居民的医疗健康需求。

三、社区建设才刚刚起步,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社区居委会行政化问题严重。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并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实际上社区居委会的直接管理者是政府,管理模式基本沿用机关自上而下的行政方式。社区的人财物支配权在政府,使社区工作自主性受到限制

在资金管理方面,社区居委会花多少钱、花什么钱基本由政府决定,居委经费普遍存在和社区经费捆绑使用的情况。

二是资源难以整合。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职能在社区建设工作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统筹的作用,但实际上民政部门在社区建设的管理和服务中没有相应的财权和人权,因而缺乏有效的协调、管理和组织手段,难以参与到社区的管理中发挥对社区发展的总体统筹和协调作用。各部门在工作重点下沉社区的过程中,都从自身工作的角度出发,各自为政,各行其是,难以形成统一的合力,难以实现资源共享,不利于社区的规范化建设。如社区居民基本信息库建设,公安、劳动、计生等部门使用的是不同软件,社区居委会为此做了许多重复性的工作,造成很大的浪费,也加大了基层的负担。

三是社区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经费保障是社区居委会正常运转的基础。近几年来,各级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仍滞后于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随着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的不断增加,各项开支的加大,社区维护运转经费将更加困难。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区工作的开展和社区工作队伍的稳定性。

四是人户分离难管理,安全隐患重重。现在各小区内住户主要由拆迁户、外来人员组成,居委干部基本上由原先的村委班子组成,而居民人户分离情况严重,管理难度加大。小区内车库基本上都挪作他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四、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的目标

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在今后五年,社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需要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以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管理新机制、新格局。

第一,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社区发展和管理的机制。建立新型社会化管理机制要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社区发展与管理为重点,政府、社会中间组织、企业、居民广泛参与,共同决定社区发展与建设事务,并享有社区发展成果的一种有别于过去那种只能以政府为主进行决策和发展的管理机制。为此,应在法制框架下,鼓励和维护各种社会组织的发展,完善城乡社区居民自治体制,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组织体系,实行依法、科学、有序管理社区,更好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与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作用,把城乡各项事业管理的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积极引导和稳步发展民间组织。民间组织是社会中间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既要看到民间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表达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和诉求,进行社会监督,培育文明生活方式,提供社会帮助和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方面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在民间组织发展过程中,注意从组织的自律性,组织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真正使民间组织成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发展的社会单元,推动民间组织稳步发展。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工作者队伍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新生的一支专门从事社会管理的中间力量,是社区进行自我管理发展的产物。利用社区具有自治的特点,建立各种形式的社区作者队伍,利用社区工作者的特殊身份和专门知识,调节各种社会矛盾,在社区居民与政府,社区公民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要注意不断培养和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思想觉悟、专业技术知识、法制意识、组织纪律性和奉献精神,这是社区工作者队伍取得工作成绩的前提和保障。

第四,健全社区基础设施,完善和提高社区发展和服务功能。社区是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活动的基本空间,也是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进步的基础。加强社区物质基础设施建设,是夯实社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基础和推进社区稳步、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要继续增加教育投入,稳步改善和提高教育发展的条件;着力增加医疗卫生建设的投入,完善社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重点增加广播电视、交通通讯、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公益事业基础建设的投入,完善社区的各项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公益事业的服务水平。

篇2: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一、现就我区新阶段农业项目资金投入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农业项目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从我区新阶段农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我们深刻认识到:农业项目管理还有许多地方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农业项目资金的投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健全。突出表现为:

(1)农户与集体对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投入不断减少。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民办公助”的投入原则和“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投入方针,意味着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群众自筹在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中的确也发挥了很大作用,但从实际调查的情况和有关资料显示,农民与集体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情况还是不容乐观。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价格低迷造成农民收入减缓,同时,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下降,要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投入也越来越困难。

(2)农业项目资金量大且项目多,特别是实行财政报账制的项目较多,项目验收起来工作量非常大。由于科室同志知识结构的局限性,特别是对工程类项目的检查验收不深不透,深感责任重大,工作压力大。

(3)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

二、完善农业项目资金投入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结合我区实际的基础上,对如何创新农业项目投入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谈几点肤浅的看法。

(1)继续发挥农民群众投入的主体作用

农民群众是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的受益主体,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是农民自己的事业。民办公助,农民掏钱办自己的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但是,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继续发挥农民群众投入的主体作用,发动农民筹资搞开发,是我们面临的又一个问题。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筹集资金。根据项目申报程序,在立项之前,事先征求农民群众的意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自觉筹集资金和投工投劳参加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在项目申报时附上村民大会对自筹资金的承诺,保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的合法性;二是引入竞争机制。对群众积极性高,自筹资金落实比较好的项目优先选择,从而有效地调动干部群众的开发热情,把更多的人、财、物吸引到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建设上来,从而保证农业综合开发、世行贷款项目资金的落实。

(2)强化协调服务意识。

为我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做到农业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针对财政资金紧张的现实,应及时做好对相关单位的解释协调工作,让大家了解财政,理解财政。

(3)健全权责明确的项目责任制度。

完善财政部门与项目实施部门相互职责的制度,分清各自的责任。明确规定项目实施部门是第一责任人。做到财政工作不错位、不越位,避免因职责不清,应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的责任,却加给财政部门的不公正现象,以保护财政部门、财政人员的合法权益。

(4)继续推行项目标准文本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项目后,按照标准文本进行申报管理,对发放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口管理,做到公正透明,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能。

(5)严把农业项目运作实施过程。

对已确定的项目,严格按照上级批复实施,杜绝随意变更项目计划的现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及时下到项目实施现场。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及时的项目单位延期拨付农业资金。建立农业项目的“五有制度”,即开工有报告,施工有监督,阶段有检查,完工有验收,竣工有管护,确保项目效益的及时正常发挥。

(6)进一步提高农业项目资金报账管理水平。

在对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为降低资金风险,应执行“三严一坚持”的原则,即“严格按项目批复计划拨付资金,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按工程质量情况拨付资金”;一坚持即“坚持先用自筹资金,后用国补资金的原则”。这些措施可以保证农业项目及时启动,及按期保质完成,同时也可以促进农民自筹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在坚持以上原则的基础上,还应制定严格的资金支出审核手续,即增加填制项目完工结算单和支取单的制度,加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做到从源头上防范套取农业资金事件的发生,提高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7)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通过绩效评价,实现项目实际情况与预期目标的对照,考察项目投资决策的正确性和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通过对项目各阶段工作的回顾,查明项目成败的原因,总结投资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提出补救和改进措施;把绩效评价信息反馈到未来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去,以改进和提高农业项目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8)加强业务学习,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讲求工作方法,注重工作效率,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篇3: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需求,机制

1 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漠视与错位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打破原有的村庄界限,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村或行政村进行整合,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构建社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村民委员会辖区。以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农村集中建设、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公共服务、公共资源的共建和共享的同时也对公共服务供给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的要求。比如:新型农村社区吸引农民集中居住就需要完善能够保障农民生产和生活基本需求的基础设施,道路、供电、供水、通讯、购物、电脑网络、有线电视、垃圾污水处理等;能够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的全面覆盖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计生、就业、社保、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等政府各项服务。

然而,一直以来我们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采用的强制性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供给的意愿和方向主要根据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政治需求,而不是根据农村社区的真正需求来决定。这种脱离需求的供给造成了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过剩”与“供给真空”并存的矛盾局面,甚至影响了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工作。农村居民的需求长期得不到正视与重视,没有畅通的需求表达机制,使得在撤村并居过程中,出现了农村居民对政府规划的生产、生活方式不适应的情况。

2 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表达的问题:意识、渠道、方式

2.1 农民缺乏对公共服务需求表达的意识

从客观上看,新型农村社区实行集中居住,整合发展,以实现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随之而来的是公共服务需求数量上的增加和质量上的提升。然而,农村居民生活理念以及对公共服务的认识并没随之得到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需求增加与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意识淡薄的矛盾。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的二元结构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农村的公共服务需求长期被忽视,农村居民没有形成表达公共服务需求的行为习惯。长此以往,农民在意识里就产生表达也没有用的思想,于是便渐渐失去表达意识。另一方面,我国农村社区长期缺乏公共服务供给,农村居民并不理解公共服务的含义、内容。随着居住方式和居住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农民产生了一些新的公共服务需求,但是对于这些新产生的公共服务需求农民还没有清楚的意识,更加不能明确的表达。

2.2 农民缺乏对公共服务需求表达的能力

农民在表达公共服务需求时,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内在和外在各种因素的影响。对外界环境有大量的信息储备和明晰的认识,有创造性,拥有良好的组织能力、稳定的偏好和一定的计算能力,才可以从可选的行动方案中计算出最优方案,使其达到最优的偏好规模,进而获取最大化收益。1但是农村居民由于其受教育水平低、信息资源缺乏等原因,农民不能够准确的计算出自己需要公共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同时也缺乏充分表达公共服务需求的技术,从而导致公共服务需求表达的无效和不充分。农民缺乏获得准确信息的来源和渠道,信息失真、信息缺乏限制了农民个体参与者理性计算能力,导致其不能真实、准确的表达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偏好。

2.3 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渠道不畅

畅通的、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渠道能够激发农民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意愿,确保农民对公共服务的真实意愿和需求能够进入公共服务决策系统。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仍然采用“自上而下”的单向度决策系统,由政府作为农民的代言人代替农民做出需求预测并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唯一主体提供公共服务。整个供给系统中农民的差异化的需求被忽视,同时也缺乏可行的有效表达真实意愿的渠道。在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中,村委会本应该扮演协调、沟通政府与农民的角色。但实际上,由于村委会的“准政府”色彩,作为政府的延伸机构,将主要精力放在执行上级政府任务上,而忽视了其村民代言人的角色。村委会难以准确地表达农民的真实公共需求,尤其是在村民的公共需求与基层政府目标定位相冲突时。税费改革后,为解决农村公共服务资金短缺的困境,产生了“一事一议”的公共服务决策方式,从程序设计的本意看,体现了民主与公平,但正因为对其过分强调,反而造成了议事成本太高和决策过程的效率受损。4另外,现在农村劳动力外移,使得村民大会无人参加,降低了“一事一议”的民主性和有效性。

3 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的建立:引导、疏通、多样化

3.1 培养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能力

我国农村居民公共服务需求表达能力弱,常常处于“失声”的状况。传统文化中的“官本位”的思想禁锢了农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长期以来农民习惯于听从政府或宗族的安排,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相对冷漠。加之生活方式的分散性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业态的影响,他们习惯于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另外,受教育水平低,对自身权利义务认识不清,也不懂得如何行使权利。农民需求表达与政府需求采集的不同话语体系也是直接制约公共服务供给需求表达的主要因素。因此,在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建设中首要的就是培养农村公民的需求表达意愿以及提升他们的需求表达能力。新型农村社区改善了农村居民居住、生产分散的状况,聚集式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为农村居民的培训和教育提供了便利条件。社区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集中举办知识普及讲座、座谈会等形式提升他们的知识储备。再借助与村民的“一事一议”制在具体问题的讨论中引导他们认识、区分、表达他们的公共服务需求。政府在采集农民公共服务需求时也要改进工作方法,要有别于城市的公共服务需求采集方式,重点在引导农民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改变需求采集的话语体系,采用贴近农民生活的话语体系。

3.2 疏通农村居民公共服务表达路径

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到公共服务决策的过程是一个将个体的公共服务需求转化为集体需求再进行生产的过程。西方公共服务选择学派在西方民主的基础之上建立了“以手投票”的林达尔均衡模型和“以脚投票”的蒂博特模型,但是这两种模型都不太适应中国农村的情况。我国由于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表达意识欠缺,表达能力差,农民不具备独立自主表达需求的能力,因此,仅依据农民个体的表达就做出公共服务决策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居民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市生活一定程度的激发了他们的公共服务需求,因此,传统的由村委会或宗族势力作为村民代表,代替其表达公共服务需求的代议制模式显然也不符合现代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实际要求。在我国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要建立代议制与村民直接表达相结合的需求表达方式。一方面,要完善公共服务需求表达代议制,在依靠传统村民代表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培养其成为村民的代言人。发挥其代表性广的特点,增强代议制的代表性;发挥其专业性强的特点,增强代议制的信息识别和汇总能力;发挥其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强的特点,增强公共服务生产的资源整合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多样化的农村居民个人公共服务需求采集渠道,合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微信平台、大数据处理等技术与传统的问卷调查、“一事一议”相结合,拓宽农民个人需求表达的渠道。

3.3 建立农村居民公共服务需求管理机制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存在的“需求过剩”和“供给真空”的矛盾,不仅是需求表达机制的问题。需求表达主要关注公共服务需求是什么,由谁来表达,以什么样的方式表达等问题,其表现形式是个人或集体公共服务需求的简单罗列。但是需求的简单罗列并不能为公共服务生产决策提供依据。公共服务的非排他性、外溢性等特点极易使人们产生“搭便车”的心理,因此人们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时并不会区分个人欲望与公共服务需求、理想需求与现实需求,所以如果不对公共服务需求进行筛选和评估会使许多无效需求进入公共服务生产决策阶段。这样看来,公共服务需求不仅存在着表达的问题,应该建立公共服务需求管理链,需求表达只是需求管理中的一个环节。公共服务需求管理应该从需求表达和采集开始,建立规范化、模块化的采集模板,以保证在需求主体自身素质和能力受局限时需求表达的有效性。需求管理的第二步是建立公共服务需求评审机制,用以区分个人需求和集体需求、无效需求和有效需求、现阶段可以满足的需求和目前不能满足的需求等,对公共服务需求进行筛选,保证有效需求进入决策阶段。需求管理的第三步是完成需求转化,将需求转化为公共服务生产项目,选择适合的生产方式、承接主体以及资金来源方式等。

参考文献

[1]《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2]王春娟.农民公共产品需求表达机制的建构--基于公共选择的视角[J].农村经济,2012(09).

[3]任勤.完善和创新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与决策机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09).

[4]Herbert A.Simon.A Behavioral Mode]of Rational Choice[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55:99.

[5]陶振.乡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的变迁与诠释--基于国家政权建设视角[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1(02).

篇4: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关键词]社区矫正;非监禁刑;行刑社会化

社区矫正也被称为社区处遇,是相对于传统的监禁刑而言的一种新型的刑罚处罚机制。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是那些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轻的罪犯,说明其危害社会的可能性较小,再犯的可能性较小。按照两高两部的《通知》要求,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或由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且正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一、施行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建立社区矫正制度是犯罪人更好的改造和回归社会的需要

首先,社区矫正可以祛除在监狱中执行刑罚的弊端,有利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符合刑罚教育功能。其次,社区矫正可以使刑罚对罪犯进行“因材施教”,体现对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结合。再次,社区矫正是行刑社会化的发展,有利于罪犯的再回归社会。

(二)建立社区矫正制度是解决监狱拥挤,节省国家资源的需要

我国监狱人满为患,并且以较快的速度增长,而过度的增长使监狱爆满,监狱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罪犯的心理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罪犯的改造质量。而社区矫正可以大大减少监狱人口,缓解监狱压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另外监狱人口的减少使财政的压力也得到了缓解,从而节省国家资源,这是符合刑罚经济思想的。

(三)建立社区矫正制度是完善我国刑罚执行体系,落实非监禁刑的需要

从刑法典的内容来看,我国非监禁刑的种类比较齐全,机构合理,但基本上都是以公安机关作为主要的执行机关,实际中由于公安机关将打击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且警力有限,对非监禁刑的执行很多时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结合此次专项监外罪犯专项检查情况来看,监外罪犯脱漏管情况严重;同时公安机关在执行非监禁刑时基本上没有什么帮教措施,监外罪犯再犯罪的比率较高。可见现行的非监刑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實,与刑法确立非监禁刑的目的相违背。而社区矫正是由公、检、法、司、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等共同执行,这就能使非监禁刑落到实处。

(四)建立社区矫正制度是建设更好的教育和挽救未成年罪犯的方法及有效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需要

实施社区矫正制度更有利于对未成年罪犯的矫正,在教育和挽救未成年罪犯的方法上增加了社会实践这一课或直接在社会上服刑,把单纯的说教拓展为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使他们增强了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社区矫正是吸收社会各种力量来参与预防未成年犯罪的活动,形成政法机关、社会机构、家庭、受害人多位一体,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特殊预防功能。

二、实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非监禁刑适用普遍偏少

就目前来说,在我国由于受重刑主义思想的影响,总认为罪犯就应该在高墙和电网的限制下得到惩罚,于是对罪犯苛处刑罚时仍以监禁刑为主体,非监禁刑的适用率低。

(二)社区矫正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

在我国社区矫正采用的是先试点后立法的方式,使得社区矫正制度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在没有相关法律支持的情况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践行社区矫正工作就会畏首畏尾,面对当事人的提问有的时候很难做出回答,容易造成尴尬局面。

(三)社区矫正在某些地区出现“赶鸭子上架”的局面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兴的刑罚执行制度,其推广应采取以点到面的方式,但是有些基层社区建设根本不够施行社区矫正的条件,但是为了“面子”、“赶时髦”也盲目效仿或施行。它们的条件不许可,各方面建设不到位,制度不完善,使社区矫正根本不能落到实处,而导致罪犯刑满释放后感觉不到刑罚惩罚性进而重新犯罪,使公众对社区矫正失去信心。

三、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为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应着手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行刑法典,统一行刑权限,明确社区矫正的主体

从国外的情况看,刑事裁判的执行大都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和负责,一般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从长远看,制订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典,并将行刑权集中由司法行政部门行使,应是我国行刑法制发展的方向,这对于全面、系统地规范行刑权的运作,提升行刑机关的法律地位,加强狱内改造同狱外改造的衔接配合,推动行刑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行刑权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统一,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行使是较为合适的,这有利于解决目前行刑权主体过于分散及行刑权的非均衡性等问题,从而实现刑事司法权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完善社区矫正操作

在制定《社区矫正法》的同时,要制定每种罪犯和判处每种刑罚的罪犯以专门的矫正方案、实施细则。要首先考虑每个社区的特长及可以矫正罪犯的种类,还应考虑罪犯的特长,然后对罪犯和社区具有针对性的“各就各位”,充分利用社区和罪犯各自的长处和优越条件进行矫正,优势互补。在每个罪犯被判处社区矫正刑之前,要对被告人能否适用这一刑罚方法进行调查,调查包括其犯罪原因、犯罪动机、犯罪目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工作、生活环境及其主观恶性,悔改心理及受害人意见和社区公众的意见做出一个具体的、全面的报告;结合罪犯的改造情况及其他多种因素对罪犯进行再犯预测。法官在裁判时要主要参照这两份报告,进行社区矫正听证制度,然后具有针对性地判处在某一个特定的社区服刑;然后矫正工作人员根据这个报告制定具体的操作方案,具有针对性的罪犯改造方法,有利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三)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

首先,明确社区矫正属于刑事司法体系,是非监禁刑和暂缓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行刑权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行使是较为合适的,这有利于解决目前行刑权主体过于分散及行刑权的非均衡性等问题,从而实现刑事司法权力资源的合理配置。矫正工作是一项执法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者首先是执法人员,其次才是社会工作者,其地位与法院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同等重要。

其次,在司法部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機构——社区矫正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相应设立分支机构,由市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实施,公、检、法各部门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公安机关实施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对重新违法犯罪的矫正对象依法及时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脱离监控范围的矫正对象进行抓捕;人民法院依法加大对非监禁刑的适用力度,进一步规范罪犯假释,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工作程序;人民检察院要充分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执法监督,完善监督程序,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中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再次,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由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社团,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可以考虑从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人员中动员一部分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中。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后备人才建设来看,可以考虑组织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力量,在我国法学高等职业教育体系中增设社区矫正专业。要加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培训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参与帮教的工作人员也要进行必要的培训,使之不断更新知识,熟练正确地运用矫正工作方法和技巧,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的工作需要。

(四)加大对社区矫正罪犯监管力度

基层司法所应参照高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罪犯的监督管理。执行地司法所所要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掌握本辖区内社区矫正罪犯的基本情况。建立社区矫正罪犯考察档案和统计台账,要求法律文书、帮教组织、帮教措施、责任人、保证书齐全,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者要切实履行对所辖区域内社区矫正罪犯的监督管理考察职责,依靠基层组织、单位保卫部门、治保会等加强对社区矫正罪犯进行经常性的帮教,对不服管理帮教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还应尽可能地帮助社区矫正罪犯排忧解难,解除家庭、社会的歧视现象,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创造一个好的改造环境,使其在服刑期间能够遵纪守法、弃恶从善,重新做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应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督促执行机关规范对社区矫正罪犯的监督管理。一是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尤其要着重查办牵涉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社区矫正罪犯重新犯罪进行打击,及时审查批捕,依法提起公诉。三是加大对社区矫正罪犯执行的监督考察力度,促使执行机关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五)落实检察监督保障,增强监督权威

执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方式,在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的有关立法中,应将一些弹性监督条款改为刚性规范,指定一部统一的、能协调不同执行机关关系的、能有力保证执行公正和高效率的刑事执行法律规范。明确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在检察监督中的法律强制力,从根本上来说权力是一种使人服从的力量,因此权力的背后即具有某种强制力作为保障。

篇5:完善社区管理机制调研报告

理手段、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等方面还有待于进行一步完善。最近,工委调研组专门就完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有关问题方面,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广大征求意见。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整体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一、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建目标设置尚欠科学。

基层党务干部普遍认为,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办法中设置的内容还不甚科学,个别考核指标很难实现。比如要求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党委)有关会议、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与机关人员总数的1—2%等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党建带群建内容空缺、党风廉政建设设置的目标过大、内容空洞不易考评。党建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机关党的建设还没有引起包括党组(党委)在内的各方共鸣,党务干部从事党的工作的创造活力发挥不够,全体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也没有充分调动等等。

2、目标考核方式过于死板。

调查中,不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向调查组反映,在实际操作中,各单位唯恐考核内容有遗漏,力求面面俱到,对考核内容13大项近100条,条条对照,补充材料。对此,基层党务干部普遍反映,考核内容太多太细,检查程序比较死板,检查方式过分注重形式,基层党组织存在为考核而准备材料,重检查轻平时工作,这样一来,只要单位党务干部会整理补充材料、收集资料完整,每年都是那些单位考核成绩较好,这样不同程度扎扎实实做好平时工作,而忽视收集资料的打击了单位党务干部的积极性。

3、考核约束力不强。

按照规定,机关工委作为地方党委的派出机关,代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实际上,机关工委很难全面、准确地履行这一职能职责。与同级部门党组(党委)相比,机关工委没有领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必要的人、财、物管理权,许多工作必须依靠部门党组(党委)支持才能开展。因此,在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的条件下实施党建目标考核,对部门党组(党委)的约束力不强,对工作不力的基层党组织的惩戒作用也相当有限。一些机关党务干部常常以业务工作太忙为借口,对机关党的工作敷衍了事,甚至推脱上级机关安排的任务,工委也无法作出硬性的惩罚措施,使目标考核的效果大打折扣。

4、考核结果运用受限。

05年市委名义上将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市直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但所占比例较小,仅占0.7%。06年以后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就未纳入。由于权重太小,考核结果运用受限制,对机关党建工作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一些部门领导人根本就不在乎党建目标考核成绩高低,市委考核干部政绩时也只看单位完成本职工作情况;机关工委虽然可以从精神上给予优秀党务干部以一定鼓励,却不能改变用人上只重业务的倾向,机关优秀党务干部政治成长进步慢,容易引发人们的消极情绪,极大地挫伤他们的工作热情。

二、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考核机制的对策

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就必须针对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发挥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

1、有效提升机关工委的统筹协调能力。

一是明确机关工委的工作权限。机关工委的身份和地位特殊,负有领导同级机关组织、纪检、宣传、工会、青年、妇女工作的工作职责。因此,市委应进一步明确机关工委的工作权限,放手让机关工委独立履行工作职能。07年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基层党组织反映很好,但落实起来难度大,如:意见规定“有条件的可由本单位担任县级非领导职务的同志担任专职副书记”。“由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正科级实职,因此不大可能一人挑两职。应该把机关党委副专职书记的考核权交给工委,凡将副调研员空缺的单位,必须优先考虑专职党务干部。二是建立单位党组和市直工委的党建联系会制度,定期召开汇报会。党组(党委)应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党建工作动态,加大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建立市委工作部门议事协作制度。建立议事协作制度,有助于机关工委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形成机关党建合力。市纪检、组织、宣传和机关工委等部门应定期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分析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着力保证目标考核指标设置科学。

目标考核指标是实施考核工作的主要载体。在设置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

内容时,应切实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明确目标导向。机关党建工作涵盖了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内容丰富,头绪很多,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处理好两个关系,第一处理好经济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经济工作是各单位的重中之重,但经济工作不能代理替党建工作,要努力做到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建工作

充满生机和活力。因此,基层党组织要逐级鉴定党建目标责任书,对党建工作搞好、工作开展有创意、有亮点、有特色,对中心工作有促进、成效明显的活动在考核时增设附加分项目、调动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二处理好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关系。党建目标管理工作要顺利实施并取得理想的效果。这其中能否为广大基层党员和党务干部认可和接受非常重要,否则目标管理就会形同虚设,难以得到彻底落实。目标管理不是管、卡、压,而是建立在更高层次上、更规范化,人性化的管理方法。二是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对象的工作职责,侧重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在抓党建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负责态度和创造精神、党建工作的社会反响和群众公认程度、党员所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党员个体能力素质等情况,综合确定考核内容。要对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排队,找准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改进工作,增强指导全面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高。三是保证考核可行。考核指标要适应当前工作的总体要求,既不能太低,也不宜太高。要充分注意考核指标的可行性,兼顾考核指标的适度超前性,保证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主观努力能够实现考核指标,使考核指标的设置、评价标准的制定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四是定量定性结合。考核必须拉开档次,考核指标能够量化的必须量化。确实难以量化的内容,要进行定性分析,提炼出精练准确的质量要求,努力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增强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

3、切实加强党建目标考核的督促检查。

一是加强调研指导。根据目标考核办法规定的时间进度,机关工委半年组织一次调查研究活动,根据上考评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各单位整理和开展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差距,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工作,层层抓好落实。二是组织交叉检查。年终,机关党工委从各单位抽调党务干部,组织目标考核交叉检查。机关党务干部参与到目标考核检查工作中,不仅可以保证目标考核工作的公正、透明,增强考核结果的说服力,还能够加大党务干部之间的学习交流力度,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三是推行公开测评。扩大目标考核工作的参与面,公开面向单位干部职工测评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实绩,提高目标考核工作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可信度,增强党员群众对党的事务的参与热情。

4、真正落实对党建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

篇6:完善社区党建工作体制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掌握社区党组织建设的现状,探索提高社区党组织领导、服务和推进科学发展能力的途径,更好地推进社区科学发展,一、社区党建工作的成效

近年来,社区适应加快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不断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了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推动泰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协调体系不断完善。区委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了由街道及社区党组织牵头、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参与的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社区分会,明确了街道党工委在组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职能,形成了“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共享”的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协调体系,加大了社区组织资源整合力度。

(二)社区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明确了社区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健全了由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党员议事会参与、居民代表听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策、社区居委会执行的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和以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为重点的社区民主监督机制,社区自治功能不断增强。理顺了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其他组织的关系,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三)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的机制初步形成。以街道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社会管理服务站为依托,协调各种社会资源,构建社会服务网络,从不同群体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机制;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占领社区思想文化阵地;以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矛盾调处5级网络建设,社区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四)社区党建工作活动载体创新亮点纷呈。把载体建设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以创设新载体、选树新典型、打造新品牌为重点,广泛开展党建活动品牌建设,扎实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先后创新设立了支部加协会、党员先锋岗、党员志愿服务队、特色支部建设、楼院先锋工程、芳邻节、邻里情俱乐部、村居共建、楼门文化等党建工作活动载体,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党建工作的开展。

(五)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形式,推行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加大了在驻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实现了党的工作纵向延伸、横向拓展。以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子和提高街道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加大了对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以“奉献社区、服务群众”为主题,以社区党员服务站为依托,教育引导社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另外社区党建工作另外注意一下内容:

一是必须处理好“建党”与“党建”的关系。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建党”就是要建立组织体系,解决党员的归属问题,凡具备条件的地方就要建立党组织,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延伸党的工作触角,实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使党员有归属感; “党建”就是要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问题,社区要通过开展党建工作,增强党在居民中的领导力、凝聚力、影响力和吸引力,使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和改革开放成果惠及于民的最好落实者。通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通过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个显性的具体实例,潜移默化地影响群众,春风化雨般地教育群众,在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起党的丰碑。

二是必须处理好“主导”与“主体”的关系。在党组织开展工作过程中,党组织是主导,党员是主体;在党员服务群众过程中,党员是主导,群众是主体。如何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激发、调动党员和群众做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是党建工作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将服务群众作为社区党建的核心,以实现居民利益、服务居民需求为根本,推动科学发展。其中主体是根本,主导是关键,党组织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激发党员群众参与怀柔建设、促进和谐发展的活力。

三是必须处理好领导与保证的关系。党章规定,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要强化党在领导社区发展、领导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同时促进和保障社区建设的科学发展。党建与社建要理顺关系、协调发展,目标同

一、工作同向、考核同步。把社区党建融入社区建设中,融合到搞好居民自治,加强社区管理的活动之中,渗透到繁荣社区文化、改善人居环境的实践之中,使党建与社区建设协调发展,保障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社区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需要破解的问题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进入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四位一体”建设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对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1.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近年来,随着怀柔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进城市,随着城市发展及集聚效应不断增强,大量流动人口不断涌进,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增加并发展壮大,社区已经成为各种社会群体的集聚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和党在城市执政的支撑点。社区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关系着社会稳定、关系着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打造泰山经济强区具有巨大而深远的影响。2.社区组织结构越来越多元化。随着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不断增多。同时,社区内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也大量涌现。社区内部组织正在由单纯的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的二元组织结构向社区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多元组织结构并存转变。社区党组织如何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领导、协调、服务的功能,显得尤为重要。

3.社区利益群体与利益表达方式越来越多样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职业和收入出现多样化的趋势,社会群体开始出现比较明显的收入差距,出现了较富裕的阶层、中间阶层和生活困难群体。不同的群体其利益需求与利益表达截然不同。这对社区党组织发挥社会整合功能,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做好理顺群众情绪,稳定社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4.社区群众的精神物质文化需求层次越来越复杂化。随着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社区群众社区的归属感越来越强,对生活质量和社区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精神物质文化需求方面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这就要求社区党组织根据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转变观念,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做好各阶层群众的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基层民主发展趋势越来越显性化。随着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关心社区工作,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政治热情日益高涨。这就要求社区党组织既要不断完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功能,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又要改革和创新领导方式,增强领导力和执政力,保证社区民主自治在党的领导下,向着正确方向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社区党组织在领导、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方面还存着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党建工作者综合素质还较低,与社区党建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社区党建工作者来源渠道不同,因此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知识结构参差不齐,与新时期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虽然今年社区党组织换届时已有所改善,但还需进一步加强,采取措施从选任、教育、培训等各个环节加以把握,并建立社区工作人才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社区党建工作的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与新时期大党建工作格局不相适应。虽然街道建立了社区党建协调工作委员会,但其协调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据调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参会率不足20%、派代表替会参与率不足60%,“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缺少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内动力,社区建设工作的“共驻共建共享”机制落实不到位。

三是社区党建工作投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街道社区工作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对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社区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作者管理都制定了明确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但鉴于各种原因,目前还有待进一步落实。有88%的被调查者认为社区党组织办公场地、活动场所不能满足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需要,软硬件建设没有与规范化社区建设同步进行,投入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落实。

四是“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落后于体制内党建工作,与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相适应。党的工作覆盖面还需扩大,影响力还需加强。

三、创新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党建是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社区党建工作必须以社区建设为基础,同时促进和推动社区建设工作,使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工作步入成熟、稳定、良性的运行轨道,保证城市社会运行秩序,提高党对社会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这正是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所在。遵循纲要,我们认为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提升领导、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必须实现“三个转变”,即领导方式从封闭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向指导、协调、服务的方式转变;组织方式从过去的以条为主、条块分割,向条块结合的网络化方向转变;活动方式从过去比较多的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自身力量,向更多地调动和依靠社区各类资源的方向转变。为此,应从体制、机制建设入手,着重在以下七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健全领导机制,进一步构建统筹协调的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构建大党建格局,成立社会领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将社区党建工作纳入规范化建设体系。社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要在工作上相协调、部署上相呼应、管理上相衔接、活动方式上相渗透、工作成效上相促进,确保社区党建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考评体系,作为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社会工委落实、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完善共驻共建共享机制,形成全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合力。创新社区党委和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机构设置形式,提高其权威性和执行力。与此同时,建立健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工作情况考核考评体系,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群众评议与自我评价相统一的原则,由街道党工委、所在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对驻地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该单位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从而实现对驻地单位党组织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增强共建机制的驱动力。针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对驻社区党员实行“双重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党员所在单位和所在社区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反馈制度,把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情况作为本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在职党员提升职务,要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并在社区进行公示。

(三)健全完善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保障社区党建工作正常运行。要选好配强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突破身份、行业、地域界限,采取公开招录、选聘的方式,吸引更多的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强的社会人员,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加入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来。全面推行社区党总支部社区居委员会干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继续坚持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和社区主任“一肩挑”。

(四)完善社区统筹协调管理体制,巩固社区党组织的执政基础。一是还好位,做到位随职变。将社区承担的流动人口管理、社区法律援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从社区工作中分离出来,统一纳入社区服务站,其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办公设施都由区政府安排到位,切实减轻社区的工作负荷和经费负担。社区为政府部门提供服务实行有偿化,由政府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的多少和工作量的大小,给予社区相应的补偿,保障社区经济利益,确保社区经费基本实现独立。

(五)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优化社区工作环境。一是加大社区阵地建设投入。二是加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投入。严格执行社区干部新工资标准,按市要求做好社区干部工资补发工作。三是开拓资金来源渠道。研究制定建立社区多元化投入机制的措施和办法,实行优惠政策,让利于民,鼓励市内外区内外、各所有制领域、各行业的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基础建设,通过社会募集、个人捐资等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财源通畅不竭。

(六)建立有效引导激励机制,扩大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覆盖面。一是进一步加大力度,着力扩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全部实现党组织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新成立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规模以下非公企业以及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扩大“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面,提高组建率。二是进一步创新方式,着力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成效。按照“灵活、务实、多样”的原则开展党的活动,结合“两新”组织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将党组织战斗力转化为“两新”组织发展的动力。三是进一步探索“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建立“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年终考评制度,实行“星”级评定和挂牌制度,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两新”组织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充分调动“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党的活动、接受党的教育和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七)建立宣传引导机制,营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社区建设的舆论环境。社区党建工作要注重营造舆论氛围,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社会建设的外部环境,要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和有形载体,宣传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介绍社区建设的新思路、新经验及其产生的社会效益。通过广泛性、经常性的宣传,增强居民对社区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使“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理念深深植根于各类组织和居民群众的心中,营造人人了解社区建设,人人支持社区建设的社会氛围。

拓宽渠道 公开选聘 在创新中探索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激励机制

针对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现状,大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探索公开选聘的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岗位考评机制,努力提升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立足实情,深入调研,找准问题的关键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形势下的社区职能与任务较以往的居委会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社区党建工作日趋多样化,作为社区“领头雁”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既要应付长期性的中心工作和日常性事务,又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一系列的临时性任务,这就对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业务素质、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对全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时,我们发现,尽管社区整合已有一段时间,但还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社区党组织书记作用的发挥不够明显。

一是年龄老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新形势需要新思维、新思路。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精力不足,思维方式、工作方法陈旧,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是文化偏低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区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较低。虽然有的通过学习培训,理论水平有所提高,有的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总体上看,整体素质不高、视野不宽、思路不畅,协调、管理和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水平有限,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是待遇不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社区工作条件艰苦,具体事务繁重,工作量大,工资待遇不高,每月600元左右的微薄收入难以满足年轻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客观要求,一些素质相对较高、工作能力相对较强的人才相继跳糟,待遇低直接影响社区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二、落实待遇,注重实绩,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为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结构,稳定队伍,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区委在加强对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培训的同时,积极寻找有效途径,把工作重心放在如何进一步激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内动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保障机制上。

注重实绩,确保选聘公正。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聘结果能够客观反映出应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区委在制定选聘工作方案时,针对每批次选聘对象情况的变化,结合实际,注重工作实绩,使选聘结果达到预期目的。

三、乘势而上,激发活力,提升党建整体水平。

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得到巩固。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项工作和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书记选聘工作开展后,区委在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的同时,有意识地让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给予充分的权利,在人员、场所、经费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为其充分展示综合能力提供有效的平台。在区委的重视和扶持下,应聘上岗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领导核心地位得到了巩固和强化。

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 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社区矛盾较多的工作要具体帮助,每届党组织领导班子都要确定党组织委员联系党员和群众的分工,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二、支部委员要深入基层,按照支部分工联系点的安排,按照“五必访”制度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基层群众和党员中去,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党员和群众提出的问题,抓好党建工作、廉政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党员和其他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每一位支部委员定期在支委会上汇报联系党员的情况,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

四、支部要开展党员联系群众活动。要建立一个社区党员联系网络。社区党组织要掌握辖区内在职党员、居民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分布和特长情况,摸查清楚,分门别类。在此基础上,在辖区内物色一批有能力、有热情、有党建工作经验的社区党员,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形成社区党员联系网络。社区党组织通过社区党员联系网络,及时了解社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情和居民的思想动态。

五、党员必须树立牢固的群众观念,积极做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良好的形象,帮助群众提高觉悟,坚定地走党所指引的道路;有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中办国办: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推广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健全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引导党员参与民主实践,积极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带动和促进社区居民民主健康发展。

坚持和发展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稳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由居民推选产生的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地要对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引导居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探索社区动人口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方式方法,保障其民主政治权利。

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广社区党员或党员代表议事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积极探索网上论坛、民情恳谈、社区对话等有效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广泛参与,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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