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环境

关键词: 遏止 物力 环境 剧增

国内外环境(精选十篇)

国内外环境 篇1

关键词:环境会计,环境会计问题,对策

在2011年12月初, 即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 在德班世界气候大会上谈判决定, 实施第二承诺期并启动绿色气候基金。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如何使得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国外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及现状

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 联合国通过的《环境宣言》中, 提出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 呼吁各国能够重视并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传统会计并没有单独设立环境支出与收益, 也没有对环境保护治理等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以“先污染、后治理”、透支未来的方式来取得收益, 从而为生态环境带来无穷后患。当前进行的社会责任会计的各项研究, 突出反映出环境会计的重要性, 随之环境会计从社会责任会计中单独脱离并形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美国在环境会计的应用中, 有三大机构起着决定的推动作用。第一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1975年,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准则第5号准则 (SFAS 5) 《或有负债会计》“关于确认和计量或有负债与损失的确认”的处理中, 提出如何处理环境负债的问题。并在随后陆续颁布了三个有关企业环境成本处理的公告, 即《EITF89-3石棉清除成本会计处理》、《EITF90-8环境污染费用的资本化》、《EITF93-5环境负债会计》。第二是美国环保署。该机构于1992年设立了专门的环境会计项目, 目的是解决通过企业自身的环境会计向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披露环境信息的问题, 并编写了《环境会计导论:作为一种企业管理工具》一书, 该书清晰地界定了环境会计的概念, 并在环境成本的计算、环境成本分配以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和应用方面给企业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指南;紧接着随着《鼓励自我监督:发现、披露、改正和防止违法》 (1995年) 颁布的政策, 环保署鼓励企业自发的披露并改正其环境违法行为, 并对那些自发的披露并改正的企业给予一定减免法律处罚。第三个组织机构是美国证监会 (SEC) 。美国证监会在1993年就环境会计与报告问题专门发布了第92号会计公告, 要求现上市公司对环境责任进行充分及时的披露, 对于披露环境信息不完全的公司处以50万美元以上的罚款, 并予以公示。证监会和环保署联手及时找出存在潜在环境负债的企业, 使证监会更加关注企业的环保责任和环保风险。

英国作为世界上环境信息披露比较早的国家, 环境报告是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披露。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公司报告》 (1975) 中首次涉及到了企业对社会公众的责任概念, 许多学者在随后的十多年中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与分析。1992年, Robert Hugh Gray教授提出了“绿色会计”的概念, 并研究了会计对环境的影响, 以及从会计专业角度对环境保护起到的作用, 自此环境会计得到更多的专注。政府和公众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企业经营行为对环境的影响, 并向企业提出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1992年, 英国政府颁布了“环境管理制度BS7750”法规, 该法规要求对环境有危害的企业必须在报表中反映在环境保护中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这对大公司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1997年, 英国环境部门发表了关于环境会计的报告文件, 作为政府部门的指导性文件, 对企业界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起到规范的作用。

自20世纪90年代初, 日本就提出“循环性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 倡导企业能够引进环境会计的理念。并在1993年发布了《关注环境的企业的行动指南》, 提出环境报告书即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在1998年《京都议定书》 (1997) 之后要求企业公开发布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和各企业的控制方法;并在1999年颁布《关于环保成本公示指南》, 将环境会计核算问题提到政府法规层次。于是上市公司按照指南的规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 并陆续披露各公司的会计信息, 自此日本的环境会计走上了规范化发展的道路。2001年, 日本政府机构委托日本公认会计士协会 (JICPA) 编写了《环境会计指南 (2000) 》, 在该指南中收集了有关企业处理环境会计的案例。次年, 为了提高环境信息的可理解性, 又发布了修订版的《环境会计指南 (2002) 》, 这些文件和逐年编制的指南用书使得日本环境会计更加普及和规范。据统计, 日本目前约有一半的企业采用不同的形式对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并通过第三方验证的方式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二、我国环境会计的现状及与国外环境会计的比较

较英美日等国而言, 我国环境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我国自1979年以来, 就以政府形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试行) 》, 对我国的环境进行保护列入法律形式。随后, 财政部在1985年将“车间经费及企业管理费明细表”科目中的“排污费”单独区别, 反映企业在排污方面的相关费用。并在随后的研究发展中, 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3年发布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 (环发[2003]156号, 以下简称“公告”) , 要求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公司范围仅为“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 而其他“企业可以自愿参照本规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从沪市335家上市公司2009年度报表的数据统计得出, 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率仅有42.39%, 而其他非重污染行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选择不披露的状况较多。由此, 在非强制要求下, 企业对披露环境信息的态度是不积极主动的。这与国外其他成熟的环境会计管理相比存在一定的不同。首先, 在职能部门上, 从以上英美日三国的环境会计对比中可以看出, 提倡环境会计的职能部门为环境相关部门和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而我国要求对企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的部门仅为环境部门, 缺少相关部门的会计指导。这就造成我国的环境会计没有规范和体系, 使得很多企业面临着不知道如何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问题。其次, 在监管力度上存在一定差异。虽然我国要求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 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 仍然有半数以上的重污染公司没有进行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 对于不需要进行环境会计披露的公司更是没有推动作用。再次, 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差异。据统计, 英美日等国每年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占GDP的3%-8%, 而我国在财政预算中有政府专款来进行环境治理, 而企业在没有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情况下, 不能统计出企业在保护环境、治理环境上的花费, 也很难引起企业对环境的重视。

三、我国现阶段实施环境会计面临的问题及分析

第一, 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淡薄并且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会计信息要求不高。从目前来看, 我国主要是政府部门, 其利用企业环境信息来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税收等规定。在我国大多数公众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环境问题人人有责, 环境问题企业有责”这一现状。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是否需要采用环境会计的认识不够深刻, 没有树立正确的资源环境价值观。从企业自身而言, 大多数企业并没有真正形成环境责任意识, 也没有树立正确的资源环境价值观, 不愿或忽略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致使大多数的企业不愿主动披露信息, 从而严重阻碍了环境会计实务的开展。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更多的关注盈利, 极少注意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淡薄、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不高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企业环境会计的实施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第二, 政府对企业环境会计的实施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力度不够。虽然我国在政策上通过环保部门已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但是从企业的环境会计监管的角度存在一定可操作性问题。从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要求公开环境信息的强制污染严重企业仅为42.39%来看, 我国在对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缺少强制性。

第三, 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尚不完善, 缺少体系化制度化的标准。由于我国环境会计的起步较晚使得相应的法律规范缺失, 导致我国环境会计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环境会计内容, 核算对象和信息披露形式方面尚没有统一的规范;环境信息披露内容的独立性不高;企业的环境信息没有得以清晰地凸显, 而且环境会计人才较缺乏使得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难度加大。

四、我国实施环境会计的有效对策

首先, 要增强公众的环境意识, 使公众以及企业利息相关者能够意识到发展环境会计是为了能够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达到最佳的结合点。政府应当正确引导投资投资, 鼓励企业实施环境会计, 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投入到环境治理, 环境保护中去。转变企业传统的发展观念, 使其认识到保护环境不但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而且能提高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为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只有通过对社会公众提高注重环境保护的意识才能促进企业自觉引入环境会计, 加快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进程。

其次, 推动环境信息披露实施的关键在于政府立法。通过英法日三国的环境会计研究及实施过程来看, 各国都是通过立法的强制形式来对环境会计进行实施。企业环境责任的道德理念尚未真正形成, 在缺乏强制约束的条件下, 企业倾向于放弃对环境会计的披露。一方面, 政府需要强制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 另一方面要建立起与环境会计相呼应的环境责任会计, 并通过奖惩机制来维护社会公共环境。

再次, 完善环境会计理论体系。我国目前环境会计体系、理论和实务均不完善, 对环境成本、环境负债和环境收益的确认和计量在理论上尚未达成共识。因此, 应当参考其他发达国家已经成型的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 不断提高我国环境会计理论水平, 促使环境会计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将环境会计理论应用于实践, 并加以总结从而促进我国环境会计实务与理论同步发展。

五、结语

通过以上对我国实施环境会计与国外环境会计发展的比较, 和对现在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可知, 虽然我国环境会计理论引进较晚、发展较为缓慢, 但是经过学者们多年的研究和有效实施, 发展环境会计已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 国外环境会计的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有所觉醒, 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更加奠定了环境会计实施的政策基础, 我国环境会计的实务操作也正在逐步形成。

参考文献

[1].陈建芸, 薛淑娟.沪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现代商业, 2010, (33) .

国内外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篇2

胡绍山

(湘潭大学 化工学院 2009级环境工程一班

2009650229)

摘 要: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并已经成为各国环评的一项基本内容。本文从公众参与主体、环境信息权及环保团体的作用三方面分析了我国公众参与环评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其主要原因。同时本文简单介绍了美英国两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政策发展历程。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 制度 公众参与环评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最早在环评中规定公众参与制度的当属美国。我国相对来讲,起步较晚。最早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见于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1993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书中应设专门章节予以表述,使可能受影响的公众或社会团体的利益能得到考虑和补偿,公众参与工作可在评价大纲编制和审查阶段进行”。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防治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原则性的规定。2003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时间和对公众意见的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2006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专门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更为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规定。2007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开始施行,这两部法律规定了政府的信息公开义务,为公众的知情权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使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在立法方面前进了一大步。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

2.1公众参与主体过于笼统

作为公众参与的主体一“公众”,环评法的规定较为模糊,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这样的规定带来如下问题:I、如何界定“公众”的范围,有关单位和专家是否属于“公众”的范围,他们的参与能否替代公众参与。

2、如何界定

“有关”,是指有利害关系,还是有处于项目所在地这个地缘关系,还是指有相关专业背景知识,或者对项目感兴趣;

3、公众参与人员是否完全由组织者确定,其代表性如何保障。

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实践中公众参与的人员选择范围、具体人数和人选完全有评价单位确定,以致经常出现两种极端,或者是调查对象太泛,冲淡受影响主体的声音;或者是调查人数过少,人选不具有代表性,甚至绕开受影响人群,剥夺了有意愿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人员的权利。

2.2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

从环境影响评价的角度看,环境信息的公开是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能够得以进行的前提,没有相应的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就无法进行,公众即使参与也是盲目的参与,甚至仅仅是一些情绪的发泄。而且在实践中,公众在获取信息上还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虽然政府、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有信息公开的义务,但对于“及时”这个概念的理解却极富有弹性。一旦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怠于履行其义务,“及时”就变成“滞后”了。

政府、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基本上掌握了环评中的信息资源,当某规划或项目不能完全达到规定的要求时,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对信息进行取舍、加工甚至扭曲,从而导致信息不真实。从企业方面来讲,由于不愿意采用代价高昂的防治措施,设法将企业的成本外部化,就会隐瞒环境污染信息、虚报环境信息;对于环评机构而言,由于和委托单位有合约关系便产生了相互的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影响其作出独立的判断,因此无法保证其客观的立场,为满足委托单位的要求就会编制虚假的信息;而一些地方政府可能为了短视的政府利益对一些所谓的“大项目”采取了迁就甚至“帮助”的态度。以上情况的客观存在就必然导致了公众获取的一些信息是不真实的。

2.3环保团体参与作用有限

环保非政府组织(NGO)是公众参与的一种成熟形式。在国外的环境保护活动,NGO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环评活动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技术性,普通公众可能比较难以理解,相对而言,环境NGO组织有时间、财力优势,可以聘请专家参与相应活动或其组织本身即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因此,环境NGO对于规划或项目的关注更能提高环评的效果[1]。

中国环保团体的发展还主要局限于北京,并没有遍及全国,环保团体的发展仍未形成应有的气候,而且在环境决策中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影响中国环保团体作用发挥的原因之一是环保团体的资金有限。中国政府没有把公共福利预算资金分配给民间团体使用的规定,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把家产留给子孙的传统观念也决定了社会公益所得捐赠有限,这使得民间团体面临着严重资金不足的问题,也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2]。

问题成因分析

3.1政策支持不足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影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办法对被征求意见公众的要求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将于2008年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也存在同样问题.

3.2公众缺乏环境影响评价知识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内容过于专业,不利于公众理解.本文作者在某港口建设项目公众调查过程中发现,公众缺乏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知识.公众一方面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范围及结果估计不 足,另一方面对参与的意义、内容以及程序缺乏了解,从而忽视自身的参与权利,不会或不愿意主动参与,参与者多数属于流于形式的“象征性参与”,不能有效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3.3工作方法缺乏科学性

从现有一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调查结果分析来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缺乏科学的社会调查方法支持¨1.对被调查地区、人群的状况及公众意见分析过于简单,不利于反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真实意见.不注重对公众意见的处理,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3]。国外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4.1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政策发展历程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案》于1969年12月中旬经参众两院协商委员会通过,并于1970年1月1日由尼克松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被誉为环境法领域的“大宪章”,首次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该法案要求联邦机构通过一个系统的多学科途径,把环境事项纳入其规划和决策的制定过程当中去,并明确要求所有联邦机构都要准备详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一些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联邦活动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而且将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公众评议作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一个必经程序和内容阁。同时,还具体规定环保团体和社区居民在内的美国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享有的广泛权利。

随后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根据《国家环境政策法案》于1978年发布了《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EIS制度中公众参与的程序。这样既有《国家环境政策法案》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基本法,又有《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做具体补充的立法模式。构成了美国“一法一条例”的公众参与政策。

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参评阶段较早,且贯穿到整个环境测评的全过程。依据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规定,联邦主管机关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被要求在一个项目里发挥自身能力作出一些分析和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对其他部门所做的进行评论,从而确保在决策制定前通告出去。联邦机构把项目的发展程序在联邦公报发布出来以供公众评论,前期提出的一些内容和后来修订的内容也要在联邦法规中公布出去。即在草案完成阶段和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形成甚至最终的决定作出之前,公众均可参与[4]。

4.2英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政策发展历程

英国1985年的《地方政府法》和1990年的《城镇和乡村规划法》规定公众有咨询参与的法定权利。如果需要,以当地公众质询的形式展开。一般情况下,委员会或附设委员会会议,都应该向公众开放,会议议程的复本和为会议准备的报告至少在会议开始3天前对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的检查。会议结束后,某些文件要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的检查要长达6年的时间。1997年工党上台以后,公众参与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加强。把诸如公民陪审团、兴趣群体、民意测验作为咨询机制,以及通过常设的公民专题讨论小组和论坛等形式促使公众参与决策过程,从而使先前那种公众参与比较散漫的局面得到改善。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讨论提高了决策过程中的公平性,它使得没有充分得到代表的群体的利益也能列入决策过程的考虑之内。结 语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还处在起步状态,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完善,除了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的意识外,公众参与程序的制定和细化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公众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才会在环境管理中发挥巨大作用,为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基础。公众参与不只是一种理念,而是一 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有效的公众参与,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既需要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保障,又需要科学、实用的技术支撑,二者缺一不可。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公众参与机制,必将对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推动我国民主化进程起到积极的作用[5]。

参考文献:

[1] 王 嵘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浅析 江西化工

2011年第2期

[2] 侯小伏 英国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山东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 山东济南250002 [3] 曲 恒,韦 丹,林建国,孙锦华,钟慧颖,蔡绪思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2007年12月

[4] 李淑娟 中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政策的比较研究

[5] 蕾丽丽 朱坦 战略环境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及实施条件分析

南开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

[6] 汪劲.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比较研究——环境与开发

决策的正当法律程序[M].2006.

国内外体育教学环境的研究进展 篇3

关于体育教学环境的研究,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没有专业的著作与论述。然而我们在分析、研究人体运动学、运动遗传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体育活动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不少的成果,其中重点是体育教学环境方面的研究,经过大量的发展与演变,人们一直在寻找体育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为改变目前这种状况作出前所未有的努力。

【关键词】

国内外;体育教学环境;研究

1 自然环境中体育训练的研究

在1950年时,很多西方专家与研究人员逐渐关注自然环境体育训练方面的研究,结合体育运动,我们逐渐意识到如果我们只是在自己限定的环境中进行训练培养,想要取得在世界不同国家与地区比赛冠军是非常不容易的,所以科学的训练环境,对于比赛结果而言是非常关键的。由于关于训练环境的研究,在1968年奥运会比赛中,达到了研究体育环境训练与教学的顶峰,之后,一些学者逐渐开始分析体育教学环境中的其他影响因素。自1965年起,很多学者与专家进行的地理训练环境方面的研究,从地理学的观点出发,在经验性调查体育和体育相关的题目时,侧重于地理和理论性的阐述,而擅长于这种理论著作的典型作者就有John Rooney和Wagner。在多次召开的有关于地理学特征讨论会及各类学术杂志、期刊的出版中了贝勒(John Bale)的《体育与地点》(Sportsand place,1982)和《体育地理学》(Sports Geography,1989)可称之为体育地理学里程碑式的著作。而1986年美国罗雷(Rooney)主编的刊物《体育场所:一本国际性的体育地理杂志》(Sports Place An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ports Geography)和1983年民主德国于出版了塔·沃博热维奇著的《气象学与体育运动》一书都从物理的角度分析讨论了对运动成绩影响的重要因素——气象条件。将我们世界性赛事奥运会报告划分成十个正式研究方向与十二个综合研究边缘性质学科,1984年第23届奥运会中12个综合边缘性学科包括运动与环境科学。在1985年日本研究专家本村坎次撰写了《21世纪新体育》一书,在书中系统全面的分析了世界体育环境的发展、演变以及未来前景。

2 地理活动与体育环境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美国,德国,法国,前苏联以及日本等国在体育教学环境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而且根据平原与高原地区环境、热带与温带地区环境在运动员运动体能方面的影响,开始了地理环境与体育活动相互关系研究的新篇章。

由于世界自然环境不断恶劣,很多环境科学家常常发出关于环境问题的警示,先后建立了大量的环境发展理念,结合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研究,提出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而且在1987年联合国第43次大会上正式批复了可持续发展理论——《地球家园的将来》,而且在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理论,指出: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主要是一方面能够满足我们现阶段人类的各种需求,同时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的发展。自此以后,人类不论在进行任何活动的时候,都应该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出发,实现人类与大自然的和谐、均衡发展,最终实现我们全世界的长期发展、可持续发展。同时国际奥运管理委员会在体育教学活动中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并用将环境保护政策化。奥委会在1991年制定奥运会章程的同时,就明确要求承办奥运会的国家与城市必须从2000年开始提交环境保护的报告与规划,贯彻落实国际奥运会管理委员会关于环境保护的理念与思想,在1992年巴西首都里约热内卢举行了联合国环境发展会议的重要议题就是自然生态环境在体育运动方面的影响,在大会上奥运管理委员会主席萨马兰奇首先阐述了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与思想,同时正式创立国际奥维护体育环境工作委员会,而且举行了在世界范围内的自然环境与体育运动的会议。而且,会议规定要经常举行有关自然环境与体育运动方面的世界大会。

其中在2002年11月份召开了关于中国北京的体育运动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研讨会,参会代表包括国际奥运管理委员会、联合国环境署、意大利和日本等国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研讨会的主要内容是: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奥运会与环保的关系等议题,参会代表先后阐述了自己的理念与观点。这次会议确定了关于评估奥运会组织方的重要指标就是——环境保护,而且设置了体育运动与自然环境奖项,颁发给在体育运动与环境保护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

3 我国体育与环境方面的研究

我们国家在1987开始进行体育与环境方面的研究,1986年以国家游泳队为对象研究运动员在高原条件下与在平原时的运动能力差异;天津大学体育学院在1990年7月邀请德国汉堡大学的Hains Lutter教授就体育环境教学与环境关系题目举办了专题讲座与报告。自此之后,我们国内大量的体育领域的专家与学习纷纷开始研究体育与环境的关系以及体育环境教学问题,并发表了相关的研究性论文,这些论文从各个角度分析每个环境因素对体育教学的影响和反作用,主要是从心理学、物理学和地理学角度综合分析而产生的。

90年代晚期,人们才注意到了各方面的不足,并且系统的分析体育与环境的作用关系,主要研究方法是把体育当做系统研究目标,论述体育教学环境与体育运动的相互作用,通过研究分析体育与运动之间的作用关系,深入分析研究体育运动的内在机理、效果与意义。

4 结语

当今世界正处在新科技革命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科学领域的总趋势主要划分为两种方面,一方面呈现纵向精细、分支化;另一方面,规模向综合整体化发展。在这种发展趋势的推动下,有学者提出建立体育教学环境学学科的设想,以全面系统地研究体育教学环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谭华.运动环境论略[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0,7,2.

[2]陈谦.流水背后的声音-2002年生态环境事件评析[J],人与自然,2003,1,1.

[3]刘扬.体育教学环境对课堂信息交流的影响[J],湖北体育科技,2002,3,3.

[4]金晓阳.体育教学环境的概念、特点及其调控[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2(06).

[5]王文胜.现代化教学环境的特征及教育观念的更新[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2(18).

国内外环境管制问题研究综述 篇4

关键词:环境管制,竞争力,污染天堂,环境战略

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认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知识的增长而逐步加深,特别是20世纪初至20世纪中叶,先后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八大公害事件,引发了全球第一次环境保护浪潮,迫使世界各国,特别是工业化国家更多地介入到经济活动中,对产生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经济行为进行限制和管理。环境领域越来越多的管制措施引发了人们的极大关注,究竟这些管制措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竞争力产生怎样的影响?企业的环境战略又会因此而发生怎样的变化?国际管制措施的差异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1 国外关于环境管制问题的研究

1.1 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竞争力影响的研究

主要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观点一:环境管制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进而抑制企业竞争力的提升。Walley和Whitehead是这一观点的早期代表人物[1]。他们认为,如果要实施环境管制,企业就必须调整现有的生产模式,从而会增加企业的额外费用,如为了减少排放,企业需要购买新的设备和工艺以及雇佣额外的员工操作这些设备,从而增加了企业的可变成本。此后,一些学者从环境管制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经济利润的影响等角度论证得出环境管制抑制企业竞争力的观点。如Simpson和Bradford利用一个最优化模型分析得出,环境管制会减少企业的利润,从而降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此外,添加防污设备后加大了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的复杂性和难度,管理更复杂、难度更大,因此增加了企业的管理费用[2]。Cole 和Elliott研究得出,实施环境管制所产生的减污成本对巴西和墨西哥两国的企业竞争力具有显著的负影响[3]。观点二:环境管制能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动,带来创新补偿和先动优势,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人物是Porter和Linde[4]。他们认为,污染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废物形式,是资源使用低效率的表现。因此,设计一种合理的环境政策可引导企业减少这种废物的产生,寻找高效率的资源利用方法,或引导企业将废物转变为可销售产品的途径,这样可减少企业成本或提高企业的销售收入。此外,企业通过使用环境友好型技术,将比使用传统生产方法和技术的企业具有先动优势,通过生产环境友好型产品可为企业带来产品差异化优势,满足消费者的绿色消费需求。此后,很多学者从实证的角度得出环境管制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存在长期的正相关关系。如Spatareanu利用东西欧25个国家的数据,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环境政策差异,分析了环境管制的严厉程度和稳定性是否会影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结果表明严厉的环境管制与企业竞争力之间呈正相关关系[5]。

1.2 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领域的争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开展,环境管制问题迅速在贸易和投资领域延伸。由于各国的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不一,环境管制的严厉程度也大相径庭。因此,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世界各国环境管制标准的协调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争论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争论一:自由贸易是否会导致“污染天堂”。Cropper和Oates认为,由于发达国家严厉的环境管制与发展中国家松懈的环境管制之间存在落差,导致发达国家的污染型产业比发展中国家的污染型产业承担了更多的环境成本。为了规避环境成本,发达国家的污染型产业有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倾向,发展中国家有可能成为世界污染型产业转移的“天堂”,即自由贸易会导致发展中国家产业的清洁度越来越低[6]。Mani和Wheeler主持了一项世界银行的研究项目,结果发现,发展中国家污染密集型产品出口快速增长的时期正值经合组织成员国减污成本迅速上升时期;污染密集型产出占整个制造业的百分比在经合组织成员国是下降的,而在发展中国家则稳定上升。因此,Mani和Wheeler认为自己的模型能验证“污染天堂”假说的存在,但他们也指出“污染天堂”可能是短暂的现象。因为随着经济增长,发展中国家会加强其环境管制,对污染型企业加以限制[7]。Levinson、Cole和Elliott研究了美国、日本的环境管制对其贸易模式影响,结果认为,污染成本增加最多的产业正是他们从墨西哥等拉美发展中国家进口最多的产业,因此支持“污染天堂”假说是成立的[8,9]。但是,Copeland和Taylor的南北贸易模型表明,由于环境质量是一个正常品,自由贸易引起真实收入增加,会增加对环境这一正常品的需求,所以随着收入的增加,国家将会采取越来越严格的环境管制,而不是放松环境管制,因此他们认为“污染天堂”假说不会成立[10]。争论二:各国环境管制标准是否会出现“竞相降低标准”。Daly、Dua和Esty等认为,全球贸易自由化将导致各国为了提升或保持“竞争力”而竞相放松国内环境质量标准,出现环境管制降级竞赛,甚至阻碍各国共同采取行动提升环境管制的努力[11]。但马丁·沃尔夫指出,环境保护标准在过去二三十年正在竞相提高而不是恶性竞争,发展中国家环境监管正在变得越来越严格,部分是来自政治压力,部分来自经济方面。实际上,污染的大气和水源吸引跨国公司时是很不利的条件,因为这会导致外国的职业人员不愿前来工作和居住[12]。此外,从各国环境管制标准的长期发展来看,即使是发展中国家也制定了越来越高的环境标准,因此不存在通过牺牲环境而赢得竞争力的国际做法。争论三:发达国家的环境管制是否构成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发达国家认为,由于环境标准不同而造成的产品成本差异使发展中国家企业享受了成本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而使发达国家企业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因此,发达国家认为这是发展中国家变相利用环境宽松政策来提升一国企业的竞争力,发展中国家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构成了生态倾销,应对其征收生态倾销税或给予本国产品补贴,这实际上构成了“绿色壁垒”或“环境壁垒”。发展中国家则认为,发达国家所谓的“生态倾销说”只是为其实施贸易壁垒寻找借口,实质上是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是变相地对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实施绿色贸易壁垒。Ederington和Minier研究发现,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工业,将环境管制作为一种贸易壁垒,限制其他国家一些企业的出口[13]。

1.3 对企业环境战略的影响

基于竞争优势的考虑,面对越来越严厉和复杂的环境管制,企业会做出不同的环境战略反应。Hart认为,近年来环境管制使工业化国家的许多企业在减少污染的同时提高了收益,这归功于企业将环保作为自己战略的组成部分,努力将产品和生产过程变得更清洁,企业的利润才能提高。他们将企业环保战略分为污染防治、产品责任、可持续发展三个阶段[14]。Berry和Rondinelli认为,企业对环境管制的反应经历了三种模式:危机模式(20世纪60、70年代),着重于环境发生危机时的处理和试图控制结果的损失;成本模式(20世纪80年代),致力于遵循快速改变的政府环保法规和降低环境冲击的承诺;永续企业模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通过预期其开始营运的环境冲击,事先采取对策减少废弃物和污染,以及通过全面环境质量管理来取得产业机会的优势[15]。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利益相关者、制度理论等角度分析了环境管制背景下的企业环境战略转变动因。如Carroll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分析了企业环境战略决策,他认为公司的社会业绩可用一个三维概念模型来解释。其中,第一等级指企业的经济和法律义务,第二等级包括道德责任、行为类型和道德规范,第三等级则是由企业自由决定的行动。“由企业期望在社会参与中起一定作用所引导的,而不是法律强制的或要求的,并不用一种道德意义来预期商业”。企业通过在道德行为上证实诚挚的承诺,可在利益相关者中建立起信任声誉,与他们形成持久的、具有生产力的关系而获得竞争优势[16]。Freeman认为,企业的环境战略反映了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偏好,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能被企业所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在环境管制领域,消费者、社区、员工、股东、供应商、政府和媒体等都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17]。Delmas、King和Lenox等人提出企业的外部压力形成组织的行动,认为企业决策或经营成果未必基于管理者的理性经济分析,除了在经济利益上精打细算外,政府管制、市场要求和社会期望等制度因素对企业自愿的环境管理的影响作用十分重要[18,19]。

2 国内关于环境管制问题的研究

国内学术界对环境管制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竞争力的影响上。如曲如晓指出环境管制抑制企业竞争力的观点主要是基于静态分析得出的结论。他从动态角度分析认为,企业竞争力是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突破约束条件进行创新和改进的能力,适当严格的环境标准可促使企业进行环境技术创新,通过“创新补偿”形成竞争优势[20]。赵细康从短期和长期两个角度分析了环境管制对竞争力的影响,他认为环境管制虽然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但是会刺激企业技术创新。因此,短期内环境管制会对企业经济带来不利影响,但其长期影响并不明显[21]。张女曼以新古典企业理论的利润最大化决策模型为理论起点,探讨了环境管制对企业行为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22]。王虹从成本、出口产品的差异化和企业环境管理战略三方面分析了环境管制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机制[23]。陈艳莹、孙辉从X无效率和引致技术进步两个角度分析了环境管制与企业竞争优势的关系,发现环境管制虽然能够提高企业效率,但并不一定能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当环境管制引致的X无效率降低和技术进步节省的成本等于污染控制给企业增加的成本时,绿色企业将与灰色企业具有同样的竞争力[24]。马中东以企业的环境战略作为传导机制,分析了环境管制背景下企业选择不同的环境战略对其竞争力的影响机制等[25]。

最近几年,国内学者围绕环境管制与污染避难所、环境管制与生产效率等问题的研究开始出现。如傅京燕基于中国的省级数据对环境管制与FDI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环境管制与FDI的关系显著为负,这说明外商在对我国进行区位选择时认为环境管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国内各地区间存在着污染避难所效应[26]。她还计算了1987—2004年中美制造业贸易的贸易内含污染条件指标,发现1992年之后有污染物的贸易内含污染条件值都大于1,这意味着美国从中国进口的污染强度要高于中国从美国进口的污染强度。在中美双边贸易中,中国环境受损、美国环境获利,污染避难所假说成立[27]。吴军、笪凤媛、张建华将环境因素纳入全要素生产率(TFP)测算框架,测算和比较分析了2000年以来我国三大区域在考虑环境因素和不考虑环境因素这两种情形下的TFP、生产效率与技术进步指数,结果发现在控制SO2和COD排放时,全国TFP增长率低于传统TFP增长率的1/3,且TFP增长均完全源于前沿技术进步[28]。

总的来说,与国外研究成果相比,我国学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关注较少,研究也不透彻,主要原因是完整可靠的环境数据很难收集。一方面,我国的环境统计起步较晚,发展不成熟,统计指标和统计企业经常变化,缺乏连续统一的环境数据;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内部缺乏环保行为的抽样调查,相关信息收集不到位。

还有一些学者关注国内外环境管制政策方面的研究。赵红、邹积亮、石淑华总结了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环境管制政策的发展阶段,即从以命令—控制型手段为主导,到市场经济手段的介入,再到合作型等多元手段的参与[29,30,31]。田侃、高红贵等人着重分析了国外政府关于环境问题的研究趋势,指出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环境管制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重心开始从经济性管制转移到社会性管制上来[32]。王克稳分析认为我国目前的环境管制政策效率低、成本高,因此他提出首先必须建立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其次应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物授权排放制度,第三应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交易为中心的污染防治激励机制[33]。金蓓认为,政府实行资源环境管制最根本的目标有两个:一是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可行目标,二是维护有效和公平的竞争秩序。因此,有效可行的资源环境管制方式既要确保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政策目标的实现,又要有助于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的长期提升,特别是要保持公平竞争规则下中国工业国际竞争力的不断增强,适度合理的管制强度既要对企业行为形成有效约束,又不能过分超越产业和企业竞争力现状所决定的最大限度的承受能力,特别是要实现经济效率准则和社会效益准则的合理平衡[34]。

3 对现有文献的简评

国内外移动互联网运用环境探析论文 篇5

一、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产品和商业模式

移动互联网业务是多种传统业务的综合体,它不是简单的互联网业务的延伸,在这个领域产生了更多的新的产品和商业模式

(一)创新的技术与产品:例如通过手机摄像头扫描商品条码并进行比价搜索、重力感应器和陀螺仪确定目前的方向和位置等等,内嵌在手机中的各种传感器能够帮助开发商开发出各种超越原有用户体验的产品。

(二)创新的商业模式:各种全新的商业模式让一大批软硬件厂商尝到了创新的甜头,如风靡全球的.AppStore+终端营销的商业模式,及将传统的位臵服务与SNS、游戏、广告等元素结合起来的应用系统等。移动互联网业务种类多样,但每种业务的应用现状和发展速度不尽相同。这主要取决于基础设施、业务资费、政策监管、用户认知和商业模式等因素。

二、移动互联网下复杂的生态体系

移动互联网作为一种融和性很强的新兴行业,其竞争格局涉及到互联网厂商、运营商、终端厂商、服务提供商和传统媒体类厂商等产业链各方。目前各家厂商正在积极的进行战略布局,不仅力求维持自己在传统领域的优势,同时也大力扩张,力求打通整个产业链以实现价值最大化。中国移动力推全国八大业务基地建设,同时还进入到终端领域(推出Ophone和MobileMarket)。

以腾讯业务也延伸到基础业务平台(如手机财付通、与intel合作淘宝手机)。和电信、互联网等产业相比、移动互联网的生态体系更加复杂和多元化。

在这样的环境下,很难有一家厂商能全盘通吃,为了应对激烈的竞争,产业链巨头不仅需要打造一个能够提供主要核心业务资源的平台,更需要基于开放与合作共赢的原则,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单一厂商或单一平台可以建立起自己的优势业务和服务,但只有拥有开放的生态体系,才能最大化的满足用户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并最终胜出。

三、各国移动互联网应用环境分析

(一)日韩移动互联网。日韩移动互联网业务首先定位于贴近人们生活的应用服务。如日本运营商和广电厂商合作推出的“OneSeg”手机电视业务,日本KDDI的移动音乐/手机导航,NTTDoCoMo的手机视频/移动支付业务,Softbank基于iPhone的电子阅读业务,乐天和雅虎的移动电子商务等。在韩国,手机电视、手机音乐、手机游戏和手机SNS等业务都发展得很好,如SKT的Melon移动音乐门户、Nateon即时通信、Cyworld移动社区等。

(二)美国移动互联网,创新为王和日本、韩国成熟的移动互联网市场相比,美国的移动互联网发展相对滞后。一方面出于对个人隐私的考虑,美国人多数选择使用固定互联网而非手机上网。另一方面,美国移动网络基础设施,尤其是3G网络建设相对落后,制约了用户的消费体验。但智能终端的快速流行,尤其是在iPhone出现后,移动上网用户成倍增加,引发了移动数据业务流量爆炸式增长。美国移动运营商的自有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较弱,其主要通过和产业领先企业合作开展业务。以苹果为代表的终端厂商因此成为产业链的主导者。

四、中国企业立足本土,应用创新不同于日韩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与国内互联网的发展过程类似,中国用户对移动互联网业务的使用已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不同利益链的信产企业基于中国互联用户的特点,会形成不同的产业发展走向。进而一起推动中国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

(一)互联网厂商:研究表明,本土互联网企业的战略重点主要包括:互联网业务全面移动化,全面匹配不同的操作系统和智能终端,策略性介入操作系统和浏览器的基础平台,提供开放平台,和产业链上其他厂商合作共建完整的生态体系。

(二)移动运营商:在应用业务之外,快速增长的3G用户数和快速上升的流量费才是运营商受益于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核心逻辑。因此运营商需要回归根本(如联通通过强化网络服务能力),将战略从加强对产业链的控制转向构建更有竞争力的生态体系。否则可能不仅无法收获移动互联网的果实,反而可能导致其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弱化,并面临巨大的用户流失压力。

(三)终端厂商:缺少对内容和应用的整合能力,因此其重点是在软件和应用方面加快融入有发展前景的生态体系,同时提升终端对本土化核心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适配能力。

体内外环境“火”不得 篇6

专家解答:“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王安石《元日》把中国传统佳节春节展现在我们的眼前,家人团聚、置办年货、走亲访友,真是热闹,可是很多老年人平时的生活规律被打乱了,若饮食不合理,情绪失调,很容易导致机体“不堪重负”,很多老毛病趁虚而入。

饮食不节的胃火

过节期间最常见的是由于饮食不合理导致的食火,饮食油腻、进食辛辣食物过多、喝水减少、运动减少等都可以导致食火,食火主要影响脾胃,会出现胃部不适、大便干结或不畅、咽喉肿痛、口干、口臭等。所以即便在过节期间,老年人仍要坚持规律进食,饮食节制,每餐不可过饱,饮食清淡为主,不可过多进食油腻、煎炸食品、燥热制品、辛辣之物。要坚持粗细搭配,每人每天吃1~2两粗粮。保证餐餐有蔬菜,天天有水果,其中深绿、橘黄、紫色、红色等深色蔬菜最好占一半以上。凉拌黄瓜、清炒绿豆芽、西芹百合、清炒苦瓜等都是与肉类菜肴的适宜搭配。若进食油腻的食物过多,可选择山楂、萝卜、菊花等。对于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年人,保持大便的通畅尤为重要。

情绪失调的肝火

亲戚朋友聚在一起,意见难免有分歧,老年人切记不要急躁,不要轻易动怒,防止肝火来袭,尤其是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年人。老年人要以相互尊重和体谅的心态处理好夫妻关系,以相互理解和支持的心态处理好与儿女间的关系,以相互宽容和信任的心態处理好与儿媳、女婿间的关系,以关爱和教导的心态养育孙辈。另外,过节期间,老年人的生活规律尤其重要,不要入睡太晚,每天保证睡眠时间不少于6小时,最好要有午休,每天保证晒太阳15~20分钟。

总之,过节期间老年人内火外火都要防,过一个平安健康、吉祥如意的传统佳节。

国内外幼儿园环境赏析会 篇7

幼儿园的环境具有独特的美学价值和实际的教育作用。环境启发人, 环境养育人。一个精心设计的环境能体现办园者的教育理念。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指出的:“孩子在他周围、在学校走廊的墙壁上、在教室里、在活动室里、经常看到的一切, 对他精神面貌的形成有重大意义。这里的任何东西, 都不应是随便安排的, 孩子周围的环境对他应有所诱导, 有所启示。”

随着政府对幼儿教育事业的空前重视, 幼儿园迎来一轮新的大发展。很多地区投入巨资新建或改建幼儿园。但是, 怎样让这些投入物有所值?怎样的设计才科学合理?怎样让园容园貌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这是园长们很纠结的问题。鉴于此, 本刊联合南京市第一幼儿园举办“国内外幼儿园环境赏析会”。刚出访考察了美国多家儿童教育机构的南京第一幼儿园介绍他们所见到的美国幼儿园环境, 还介绍一幼创设本园和四所分园优美环境的体会。我刊也将与参加赏析会的代表们分享海量的国内外幼儿园优美环境资料。会议组织代表观摩南京第一幼儿园及其新建分园的优美环境。

时间:6月18日~21日

收费:550元 (含材料费、参观交通费、伙食费)

为了保证学习效果, 限额35人。欢迎拟新建或改建幼儿园的园长参加。

投资环境评价国内外研究述评 篇8

在国外的研究文献中, 投资环境通常是指商业环境, 一般都将关注的重点放在跨国直接投资的环境, 是指一国 (或一个地区) 在一定时间和空间里所拥有的, 能够决定投资主体投资决策并影响投资运行和收益的各种因素的有机结合, 其外延包括了政治、经济、社会、法律、自然地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利和不利的外部条件。

投资环境内部各个子系统的因素之间, 都是互相制约和互相联系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投资环境进行分类。首先, 按照产业的特殊性, 可以把投资环境分为产业投资环境和区域投资环境。产业投资环境是从产业和行业的角度研究资本投向哪一个产业, 哪一个部门, 是指一定行业中有关投资的特定外部条件行业产品的劳动力状况, 行业优惠政策与限制政策, 行业所需主要设备、原材料和能源的供应情况等;区域投资环境是指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动态多层次多因素的综合条件, 既包括自然资源、地理情况, 也包括经济、生活条件,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地区基础设施状况、地区技术和劳动条件等, 是为其吸引外来投资所提供的各种条件的集合, 是从区域的角度探讨投资环境要素的定向分布、组合以及变化对资本运动的影响和决定作用, 解决的是投资投向区域地点的选择问题。其次, 按区域投资环境要素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与作用, 可以将投资环境分为软环境和硬环境。软环境是指不具有物质形态的因素, 如政治、文化意识、法律、社会体制、思想观念等等;硬环境是指基础设施、自然资源、交通、邮电、通讯、能源等具有物质形态的因素。最后, 按研究投资环境的层次不同, 可以分为国家投资环境与地区投资环境两个层次 (即宏观投资环境和微观投资环境) , 国家投资环境包括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政治状况、法制健全程度等与投资有关的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地区投资环境则包括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健全程度、基础设施完整程度和社会服务因素等。

投资环境是一个综合、具体和动态的概念, 很多学者在其评价方式上作出了贡献, 本文拟对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综述, 主要分为四个领域:区域投资环境、产业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影响因素、构建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最后再加以评述。

二、区域投资环境研究

Caves (1971) 认为, 国际投资的区位选择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鲁明泓 (1994) 在详细资料和数学方法的基础上, 分析构成我国投资环境的基本因素, 测算和评估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和部分重点城市 (除西藏和台湾以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和45个主要城市) 的投资环境, 并对一些重要样本进行排序和深入分析。鲁明泓 (1997) 在统计检验的基础上, 首先运用计量经济模型筛选出对外资区位分布有较人影响的因素, 然后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一步筛选, 以防止各解释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 再结合主成分特征值和特征向量计算各地区投资环境综合指数, 最后用因子载荷和方差极大正交旋转因子载荷分析各地区投资环境内部结构。他重新测算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投资环境, 并根据投资环境特征的不同将各地区划分为五种类型。Leonard (2000) 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 即外商直接投资不愿流向污染管制较为严格、环境保护标准较高的国家和地区。文余源 (2001) 选取了我国35个主要城市作为研究实体, 采用层次分析 (AHP) 与主成分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其综合的和分要素的投资环境进行了评价, 并就评价结果作以解释和分析。张长春 (2002) 对全球58个国家1996年~1998年27个投资环境因子的分析结果表明, 一个国家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多少由其潜在的和现实的市场规模、盈利机会、城市化水平和偿还外债的能力决定;此外, 他还对我国1978年~2000年34个投资环境因子进行了分析, 结果表明改革开放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年际变动主要受现实的市场规模和应用性科技发展水平的影响;而2000年全国30个地区投资环境因子的分析结果显示, 一个地区当年和累计外商直接投资主要由各地区经济外向度、应用性科技发展水平和通信设施状况决定。王建平 (2003) 结合理论分析, 通过对长江三角洲部分城市投资政策环境的个案比较调研, 指出了西部大开发在改进投资政策环境中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 即致力于地方社会资本的培植、信任关系的建立与维系, 在积极融入全球化进程、克服地方特殊主义, 走向普遍主义的同时, 注重引导和弘扬地方特色与传统文化, 以获得长久的动力, 求得真正的可持续发展。郑京淑 (2005) 基于西部地区招商引资不乐观的现实, 提出其面临的“三大障碍”是高空间交易成本、产业集聚发育不良、市场化程度低, 最后就中央政府政策层次上需要考虑的西部投资大环境改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潘镇 (2005) 以江苏省3570家制造业外资企业为实证研究对象, 分析了区位因素对外商直接投资选址的一般性影响, 重点考察外商直接投资在区位选择中的异质性, 并对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有效性进行了检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从总体上具有一致性和有效性。外商直接投资趋于流向经济规模大、城市化水平高、基础设施完善、劳动力成本低廉、市场发育完善、政策优惠、外资集聚程度高的地区。竞争力弱的外资偏爱劳动力成本低廉、优惠政策较多、集聚程度高的地区。

三、产业投资环境研究

陈晓红 (2004) 用因素分析法对北京、成都、广州、上海、天津、苏州和东莞七个城市530家电子通信制造企业进行调研, SPSS统计结果显示15个显著指标的组合决定了以上七城市电子通信制造业投资环境90%以上的内容, 即:外商独资企业比例、外商合资合作股份企业比例、进口产品市场份额、业务外包比例、非正式员工比例、人均GDP、人均存款余额、人均贷款总额、人均地方财政收入、R&D支出相当于GDP的比例、上市公司数、接待政府官员时间比例、在职员工平均年工资、被窃和运输损失比例和个体企业产值比重, 而且, 并不是每个城市在所有方面都表现最好或最差。孙文博 (2004) 运用主成分分析和线性回归相结合的计量分析方法, 从实证角度对我国服务业的宏观引资环境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服务业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基础设施情况、国民经济增长潜力呈正相关;而受服务业行业准入政策的限制, 引资规模则和市场规模、人力资本存量表现为负相关的扭曲关系。由于我国服务行业普遍存在的垄断, 使得服务业利用国际直接投资的规模和市场化程度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关联性。王燕梅 (2004) 在对我国各地区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进行聚类分析的基础上, 吸收已有的投资环境研究成果, 并依据高技术产业的特点, 对高技术产业投资环境的影响指标进行了筛选, 并进一步对各地区的高技术产业投资环境做出了评价。殷华方 (2006) 运用1979年~2004年的资料, 以我国正式颁布的五次外资产业政策为研究对象, 通过将投资目录进行产业归类, 并对各种政策类别赋予权重, 以此测量外资产业政策指数, 在此基础上揭示外资产业政策的变化规律和特征。分析结果显示, 我国在政策手段上主要通过审批程序来引导外资产业流向, 对外资产业开放程度越来越大, 五次外资产业政策在开放导向上表现出了一致性, 三次产业在政策变化上均有规律可循。曾国平 (2007) 运用多元统计因子分析方法, 对我国2004年各地区第三产业发展地区差异的特征和变化趋势进行了定量分析, 结果表示, 这30个省市区之间服务业引资环境的差异客观且明显存在。

四、投资环境影响因素研究

投资环境影响因素领域的研究, 国内外学者看法不尽相同。有的学者认为影响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应该根据其稳定性分为不变因素、相对稳定性因素、相对缓慢变化性因素和可构造因素;有的学者则按照接受投资者对其影响因素的控制能力强弱分为无法控制因素、局部可控因素、完全可控因素;有的学者根据影响投资环境因素的层次分为宏观因素、中观因素和微观因素;有的学者则认为应该按照改变影响投资环境因素的难易程度分为自然投资环境和人文投资环境;相对而言, 正如上文中所说, 学者们还是普遍根据影响因素本身的特征, 将其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

Illeris (1989) 的研究结果显示, 生产性服务业和优秀人力资源的前后关联性是决定生产性服务业投资环境的关键因素。Beyers (1993) 倾向于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进行生产性服务业投资的观点, 他认为生产性服务业在经济增长速度快的城市可以获得长足发展。Daniel (1995) 研究了英国现代服务业的区位选择, 指出投资成本对现代服务业投资环境的重要性。Jun (1996) 通过对1970年~1993年31个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环境的情况进行实证分析, 发现政治风险是决定外资流向的重要因素之一。Verson (1996) 指出, 市场容量、劳动力成本、交通和通讯成本、相对技术水平是影响投资环境的主要因素。Tatoglu (1998) 的研究结果表明, 决定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关键因素是:市场规模和经济增长、材料和劳动力供应、政治和法律环境、产业竞争程度、地理接近程度以及交通运输成本、基础设施等等。国内学者李新春 (1999) 选择了两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地区 (广东、上海) 进行比较, 将我国的主要海外直接投资者按文化的关联性分为三类:直接关联文化、相近文化和差异文化。三类国际资本在进入中国市场时, 在社会资本、政治资本和商业资本上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 这又与其市场进入策略、投资地和产业选择相关联。上海的商业文化和制造业传统成为国际大资本的理想投资地, 而改革开放后广东吸引港澳台等海外华人直接投资的主要因素是直接的文化关联。此外, 他对产业进行的进一步比较发现, 广东本地文化与海外华人关系网络的结合是传统中小制造业的理想成长环境, 而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和作为经济文化中心的地位吸引大量技术、资金密集型的大资本以及金融资本的进入。周晓虹 (2003) 通过对南京、南京、杭州三个城市的投资环境进行调查, 分析了世界五百强企业在三市投资的原因、投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投资环境的评价, 考察了影响投资环境改善的因素, 认为现代企业竞争已从产品的竞争提升到企业文化的竞争, 企业文化是企业赢得长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倡导我国本土企业除了要尽快克服来自资金、环境等外在压力, 还要解决内部机制以及管理多方面的问题, 才能迎接新世纪挑战。

五、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国外对投资环境评价的研究始于21世纪60年代, 以Banting (1968) 、Robert Stobaugh (1969) 等学者的研究成果最为典型。

1968年, Banting通过对美国、加拿大等国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场所时所考虑因素的调查, 发表了“国际商业安排的概念构架”一文, 归纳出东道国投资环境“冷热” (即优劣) 的七大因素, 并从美同投资者角度出发, 对10个国家的投资环境进行了评价。这些因素包括:政治稳定性 (由社会各阶层代表所组成, 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的政府。该政府能够鼓励和促进企业发展, 创造出良好的适宜企业长期经营的环境。当一国的政治稳定性高时, 该因素称为“热”因素) 、市场机会 (广大的顾客, 对外国投资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有尚未满足的需求, 且具有较大的购买力。当市场机会大时, 它被称为“热”因素) 、经济发展与成就 (一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率、经济效率及稳定性等) 、文化一元化 (一国国内各阶层人民的相互关系以及风俗习惯、价值观念、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程度, 都要受到其传统文化的影响。当文化一元化的程度高时, 它就是“热”因素) 、法令阻碍 (一国的法令繁复, 法律制度不健全, 并有意或无意地限制和束缚现有企业的生产经营, 这将会影响今后工商业的投资环境。若法令阻碍大, 这就是一个“冷”因素) 、实质阻碍 (一国的自然条件, 如地形、地理位置、气候、降雨量、风力等, 往往会对企业的有效经营产生阻碍, 是一个“冷”因素) 、地理文化差异 (两国距离遥远, 文化迥异, 社会观念、风俗习惯和语言上存在着差异等, 都会对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地理文化差距大, 就是一个“冷”因素) , 上述因素还可分为若干子因素, 可以对这些因素作进一步的“冷热”分析。该方法虽然在因素的选择及其评价上有些笼统和粗糙, 但为投资环境评估提供了可资利用的框架, 为投资环境评估方法的形成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1969年, 美国学者Robert Stobaugh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了“如何分析国外投资环境”一文, 提出了等级尺度法。该法的基本特点是, 从东道国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和鼓励政策的角度, 列举构成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八大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资本抽回自由、外商股权比例、对外商的管理制度、货币稳定性、政治稳定性、给予关税保护的态度、当地资金的可供能力、近五年的通货膨胀率。在八大因素中, 每个因素又分为4~7种不同情况。根据每个因素的重要程度, 定出从最差到最好的各种情况的分类标准, 最好的情况评分为12、14、20分不等, 最差的情况为0、2、4分不等。投资者可以根据东道国投资环境的实际有利程度, 对各项因素进行评分, 以确定投资环境的优劣。将各项因素的分数相加, 就可得到东道国投资环境的总分。用总分来揭示投资环境的优劣, 其评价标准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70分-100分为稳定的环境;55分-69分为有少量风险的环境;40分-54分表明企业投资将面临高风险, 投资环境较差;8分-39分表现为投资环境恶劣, 投资者无法接受的投资经营环境。该方法着眼于一个国家对外商投资的政策优惠和限制, 以及吸收外资的能力等, 考察那些直接与投资使用有关的主要影响因素, 但没有考虑影响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其他外部因素, 如基础设施、法律制度和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等, 因而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同时,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 投资者所关心的投资环境因素, 在范围和程度上也会发生变化, 在实际应用该法时, 对原来所设计的指标及权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加以修订。

这一时期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对外投资中东道国的投资环境, 其内容也只是投资学的一个方面。随着其重要性的提高, 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和其它相关学科也开始涉足这一领域。我国自80年代初实行对外开放以来, 如何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逐渐成为政府较为关注的问题, 从而促使越来越多的学者、专家致力于研究投资环境评价及其相关问题。目前己经形成了多种投资环境评价方法, 大致分为:因素分析类方法 (等级尺度法、冷热法、道氏评估法、多因素评估法、关键因素评估法、千分制评分法、三菱综合研究所的投资环境评价方法) 、综合评价类方法 (相似度法、准数分析法、综合评估层次分析法) 和其他类型的评价方法 (定性分析法、软硬环境法、系统动力学仿真法、详尽分析法) 。其中, 大部分评价者是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待投资环境, 如等级尺度法、冷热法、道氏评估法、三菱综合研究所的方法, 都是指导本国在海外投资时使用的方法, 其出发点是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只有少数评价方法是基于受资者角度提出的, 如千分制评分法、软硬环境法、系统动力学仿真法、详尽分析法。除此之外, 大部分学者以定量分析为主, 但其所谓的“定量”大多是定性指标量化处理的结果, 这种方法是通过对指标主观打分的方式实现的。

沈玉芳 (1999) 在征求专家咨询意见的基础上, 采用加权等级尺度法推举并筛选出九大评价指标组成评价指标体系, 对长江沿江15个主要城市的投资环境进行了总体性评价和重点产业的适宜性评价, 在此基础上, 对之后长江沿江地区主要城市产业布局拓展的方向给予政策建议。朱传耿 (2003) 构建城市外商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分为宏观经济环境、城市硬环境指标和城市软环境三个部分, 15个评价指标) 基础上, 对江苏省13个省辖市的外商投资环境进行实证分析, 认为江苏省的外商投资环境呈现出由南而北的梯度降低的特征, 质量存在显著的南北差异。最后提出, 江苏省要解决梯度不平衡的外商投资环境, 必须加快城市化、信息化、市场化建设步伐, 进一步优化城市外商投资环境。袁持平 (2003) 参照了鲁明泓 (1997) 的方法, 运用回归分析建立了区域性外商投资环境的评估体系, 选取影响外商投资的主要因素来计算珠江三角洲主要城市的投资环境综合指数, 以此来判断各城市的投资环境优劣情况。但其所做的研究均是从宏观的角度来分析珠江三角洲的投资环境, 数据的分析也仅仅从外商直接投资的区位因素和珠江三角洲内部城市社会经济指标的内部关系来评价投资环境的优劣, 缺乏对投资环境的微观分析, 也未能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评价投资环境、缺乏对投资环境的制度性分析。李蔚 (2004) 依据全面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差异性原则, 运用主成分分析方法, 选取了4类10项共29个因子作为评价的初始指标, 对湖南省14个市/州的区域投资环境提取主导因子, 计算出各地区投资环境综合得分, 得出结论:即湖南投资环境总体水平较低、区域差异显著, 经济因子是影响投资环境的主导因素。景高了 (2004) 认为, 长江流域投资环境是由各种要素相结合的具体综合、立体特征的网络体系, 所以先分析了长江流域投资环境系统的要素特点, 对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区投资环境作了对比研究, 构建区域投资环境的评价指标系及评价方法, 再定量打分, 然后计算综合分值, 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指出, 从总体上看, 长江流域投资环境综合水平较高, 但由于长江流域开放的整体推进速度快, 其硬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需要一个建设过程, 不少地方尽管十分重视硬环境的建设, 但由于软环境建设不同步, 影响了硬环境有效发挥其作用。曹振 (2005) 基于资源、经济、市场、科管文教 (科技与管理、文教) 、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六大环境, 构建了包括27个二级指标、36个三级指标在内的区域投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层次分析法的原理计算出各子系统的权重, 然后对原始数据处理, 可计算出各省区投资环境的综合评价值, 同时还可得出全国各省区的系统协调度。最后得出全国30个省区的投资环境综合指数排序, 以此作为分析各省区投资环境总体优劣的依据。何伟 (2005) 认为, 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各地区各城市的分布极不平衡, 投资环境差异是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 其研究中构建了城市投资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 运用因子分析全国235个地级市的数据, 对各城市投资环境进行研究和评价, 最后基于实证的角度, 验证了投资环境与FDI以及GDP的结构关系

六、研究述评

总结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文献, 可以看出, 随着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 学术界已经在投资环境评价的理论和应用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尤其是在应用研究方面, 国内很多学者构建各种指标体系, 采用各种评价方法, 试图对我国各区域、各省市乃至全国的投资环境进行全面评价。已有研究为我国各地区改善投资环境, 从而吸引更大数量更高质量的外商投资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指导。但是。现有的投资环境评价研究还有一些空白领域, 或是一些缺陷需要改善, 本文对其进行了总结和述评, 具体如下:

第一, 从研究的理论基础来看, 已有的理论只能从某个侧面或用某个因素去描述跨国公司的行为,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仅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原因进行了解释, 在外商投资的区位选择问题上, 外商投资如何进行区位选择, 影响因素有哪些, 区位理论的由来是什么, 迄今为止, 还没有任何一个理论可以完美地解释国际直接投资的区位流向。而事实上, 外资在做区位选择时, 要综合考虑影响直接投资区位的各个因素。

第二, 从研究的层次来看, 学术界在宏观的国家层面、中观的区域层面以及微观的城市层面进行的投资环境研究已取得很大成果, 但是, 在产业投资环境的影响因素中, 某些因素对制造业投资影响较大, 但对服务业外商投资影响较小, 国内外研究在分析投资环境影响因素时却并没有将产业特质因素考虑在内。在区域投资环境评价中, 像政治经济稳定性、政治经济制度等影响, 对投资环境的影响对于不同区域来说是相同的, 因而没有必要加以考虑。目前, 大多数研究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利用外资的总体规模入手, 评价较为宏观, 缺乏产业针对性和区域针对性。

第三, 从研究的方法来看, 虽然对于投资环境评价的方法非常多, 如“冷热”法、等级尺度法、道氏评估法、成本评估法、多因素和关键因素评估法、相似度法、主成分分析发、因子分析法、功效系数法等等, 这些研究成果让各种数学方法合理运用在经济学研究中, 锦上添花, 对各个地区和省市可持续发展能力、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和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进行实证评估, 但在整体投资环境评价上仍有欠缺。

第四, 从研究的角度来看, 一方面, 研究的目标导向性不够明确, 研究投资环境的最终目的在于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 以便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外来资金、促进区域发展。但有些因素, 如气候、地理位置等自然条件等, 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无力改变的, 它们虽然是区域社会经济现实的反映, 但将其纳入投资环境的总体评价体系是没有指导意义, 也无法改善的;另一方面, 目前大多数学者只从投资者角度出发, 忽略了投资环境对接受投资的一方也同样重要, 不同研究个体对投资坏境影响因素的侧重点不同, 因此, 从受资者角度评价投资环境的研究相对空白。

第五, 从研究的产业领域来看, 针对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外商投资环境的研究成果较少, 目前只有对其中的个别行业, 如信息产业、房地产业的研究。相反, 研究农业、制造中的个别行业投资环境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多。对产业对象的研究有所偏颇, 就会导致在投资环境评价方面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各个产业自身的特征决定了其对投资环境的要求, 仅仅单独研究特定的某个产业或行业, 不从宏观上对投资环境进行把握, 就无法对其进行准确的评价。

事实上, 投资者与受资者的立场不同, 对投资环境评价的目的和作用是不同的;各个产业的特点不同, 对投资环境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因此, 仅从宏观和整体上把握投资环境、忽略具体产业特点的投资环境评价是片面的, 无法体现一个地区特定产业的真正引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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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自愿环境协议对比及建议 篇9

关键词:自愿环境协议,协议类型,节能减排

1引言

自愿环境协议 (VEAs:Voluntary environmental agreements) 式环境管理是一种新的环境管理模式, 是建立在企业自觉自愿基础上, 以契约形式承诺改进环境质量的环境政策工具, 把它应用于企业环境管理中, 对创造更为和谐的柔性化环境管理, 提高环境质量, 促进资源效率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

从工业化国家企业环境管理的发展过程看, 企业环境管理由强制性到自律性, 再向自愿行为发展是一个必然的方向。在过去, 我国多是选择传统强制的环境管理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和生产主体的多元化, 传统的指令控制手段在解决复杂的环境问题方面难以满足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 已暴露出愈来愈多的局限性。在传统的命令式和经济管理手段不能很好地解决环境问题, 行政干预不能奏效的时候, 面对复杂的环境问题需要灵活的方法, 自愿环境协议可以有效地弥补单纯行政手段的不足, 与强制性的环境管理有本质的不同。自愿环境协议是适应发展需要的, 因其充分调动企业自身力量应对节能减排的要求, 吸引企业积极主动的作为环境管理主体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其富有社会参与性、能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有利于改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可以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各社会组织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发挥全民监督的作用;有利于企业主动采取措施, 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有利于我国环境政策框架的完善。自愿性管理比政府强制规范在改善环境行为上更为深入。在日本1964年第一个实施自愿性环境协议之后, 美国、欧洲、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在内的许多国家相继采用了形式各异的VEAs, 协议覆盖了能源、工业气候变化、废气管理和空气污染等多个领域。实践证明VEAs是个很成功的环境政策手段, 对我国环境管理有借鉴作用。

2国内外自愿环境协议比较

2.1协议主体不同

我国目前签订的自愿环境协议一般都是政府与企业协商后签订的, 类型比较单一。国外自愿环境协议的主体较多, 行业协会与政府签订协议、单个企业与政府、行业或企业单方面承诺等。如德国关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是由企业在1996年“全球变暖工业宣言”中单方面做出的。虽然协议是单方面提出的, 但也是在与政府部门协商后形成的。企业没有达到自愿协议的预定目标, 政府将制定规章或增加税收, 督促企业实现节能和减排目标。在法国, 有一项自愿环境协议在24个部门之间达成, 包括工业部和环境部, 制造业和商业协会等, 以减少对汽车处置的环境影响

2.2 协议期限不同

我国签订的自愿环境协议的期限都较短, 一般2~5年。国外也有部分协议的期限较短, 但是同时也有长期的协议, 如为5~10年。如荷兰政府与工业企业签订的减排CO2协议期限较长从1989~2000年、2001~2012年。

2.3 协议指标及评价体系不同

我国对自愿协议的实施效果缺乏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如在山东的试点项目中设定了13项指标主要包括吨钢综合能耗、吨钢可比能耗、工序能耗、余热利用、节能量节能率、SO2、CO2的减排量、节能效益、节能管理情况等, 涉及环保、节能乃至经济领域, 有些指标达到了, 还有些没有达到, 无法界定企业整体的节能目标是否达成。指标过多也造成了统计工作的冗长, 因此指标的设定宜简不宜繁。

指标太多, 效果评估存在不确定性的问题。国外也认为效果评价是实施自愿环境协议的难点之一。如何将节能成绩区分为是节能政策产生的效果还是企业原有节能工作的成果。国外普遍选用能效指数 (IE) 这个指标来设定工序的基线能耗值, 再将实际的工序能耗值与其相比得出比值, 通过比值大小的变化直观地反映企业进步情况, 方便企业自我评价。

2.4 激励政策不同

在我国长期的政府强制手段的背景下, 政府有许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手段, 对于超额完成环境目标的企业则基本上没有进一步的奖励措施, 缺乏对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的激励措施。这就导致难以激励企业主动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环境目标的积极性, 企业节能动力不足。又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性很强的节能政策, 法律法规、财税优惠政策以鼓励开展节能减排的企业, 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阻力较大。

政府在山东试点中给予企业的鼓励措施有:现有优惠措施的实施优先考虑试点企业、免除试点企业省内能源节能审核和能源审计、对试点企业的节能项目融资事宜提供协调担保、对企业进行表彰宣传等 。这些鼓励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参与自愿环境协议的积极性, 但是这些措施的力度不是很大。国外激励企业参与自愿协议的手段比较全面, 主要有信息支持、技术支持和培训、公开表彰和奖励、能源和环境税收优惠、财政金融政策支持、资源产权确定及交易、环境基金支持、排污费进入产品价格、减免能源和环境审计等 。国外支持政策依据专门的税种, 我国不可能根据自愿协议设立专门的税种或特别的优惠激励政策。但是从长远看自愿环境协议与能源税或碳税结合、自愿环境协议与能源服务公司结合等都是自愿环境协议的发展方向。

2.5 协议涉及范围不同

我国开展的自愿环境协议主要企业来自石化、钢铁、电力、水泥、机械等排污耗能大户。目前尚没覆盖所有高耗能和高污染行业。国外的自愿环境协议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全面。如法国政府与铝、玻璃、钢铁、水泥、石灰、橡胶等7个行业以及许多企业都签署了自愿协议;德国自愿环境协议几乎所有高能耗行业 (建材、钢铁、有色、化工、造纸等) 和能源部门 (电力、油气等) 14个工业行业协会;澳大利亚参加自愿计划的有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企业, 机械加工、金属制品、钢、铁、铝、水泥等生产企业, 以及食品加工类企业。

3 完善我国自愿环境协议的建议

3.1 多模式推广自愿环境协议

自愿性环境协议是企业、政府和 (或) 非营利性组织之间的一种协议, 协议可以是正式或非正式的, 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或无法律效力的。它旨在改善环境质量或提高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

我国应不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节能自愿协议工作, 根据协议的参与者不同可以是企业与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自愿协议、行业协会组织有代表性的企业联合与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自愿协议、企业单方面发起等多种形式的自愿环境协议。根据协议的类型可以是自愿参与型协议 (政府针对各行业规定了一系列需要企业满足的条件, 企业自愿选择参与或不参与) 、单边协议 (企业单方面承诺的协议, 没有任何公共机构参与, 这是企业的一种自我管理行为) 、协商型协议 (政府与企业就特定的环境目标进行协商而达成的协议, 协议中规定了要达成的环境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要采取的措施。在谈判过程中, 双方就企业要达到的环境目标、政府须提供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及企业不到预定的环境目标将要接受的惩罚措施进行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 。我国也应该在实现协议规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基础上, 更加注重改善环境的管理。如丹麦的自愿协议更强调改善管理而不仅仅是降低CO2排放。

3.2 合理设定目标年限

我国自愿环境协议因处于试点阶段, 需要尽快知道试点效果并检验及适应性, 因而节能协议的年限较短。在以后的应用中应该根据不同的节能减排需求可以签订不同年限的自愿环境协议。可以是2~5年的, 也可以如荷兰的长效协议。短期的可以较快地看到效果, 但是考虑一些节能技改投资回收期较长等因素, 长期协议可以给予企业更多的时间采取更加灵活的节能减排措施, 最终达到改善企业节能减排的目标。使企业的自主性更强, 更加有利于刺激企业改善管理来达到节能减排。长期的协议适合于那些自身环保理念比较高的企业, 可以是企业在完成短期的协议目标后选择签订期限更长的协议。

3.3 完善协议指标及评价体系

在企业用能排污情况及节能减排潜力评估的基础上, 合理设定自愿环境协议的目标。目标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建立合适的评价指标体系, 也是强化和完善支持、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的能耗数据不准确, 直接影响节能目标的制定、评估的准确性, 继而影响自愿协议的实施。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自愿协议指标的数据库, 节能环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工序能耗和部分技术经济指标作为自愿协议指标, 根据各企业的现有能源消耗情况和节能潜力, 并参考国际先进的能效水平作为国内先进企业节能自愿协议的目标值, 以国内先进能效水平作为一般企业节能自愿协议的目标值。指标的设定宜简不宜繁并结合当前形势适时更改。建立清洁生产审计和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实施和推广环境质量标志等, 以此来规范企业的环保行为, 推动企业生产模式的转变, 促进企业树立全新的环保形象。

3.4 完善我国自愿环境协议的激励政策

国外的自愿环境协议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离不开其全面保障协议实施的相关配套手段及措施。如日本的法律框架、管理机构、公共财政、重点用能企业管理、设备能效标准、标识、节能奖惩、节能宣传、节能优惠政策 (补贴、贷款优惠、贴息等) 等方面全面推进了节能降耗活动。美国的法律框架、管理机构、公共财政、节能基金、激励政策 (现金补贴、税收减免、低息贷款) 、设备能效标准、标识和认证节能项目等方面促进了自愿环境协议的实施。荷兰的法律框架、公共财政、税收政策、激励政策、设备能效标准、标识、节能奖励等等都保障了自愿环境协议的顺利实施。

节能自愿协议应避免单纯的行政干预, 而应与经济激励结合进行。根据我国国情, 自愿协议的支持政策应以现有政策为主, 注重政策的配套使用, 对签订自愿协议的企业给予减税和免税、表彰和奖励、提供信息和技术帮助、提供政府的财政支持、减少对企业的核查评估等政策支持 。并进一步参考国外的激励措施, 完善对企业的激励机制。包括利益诱导 (既可以是经济利益诱导性的力量也可以是精神利益引导性) 、示范的力量。

3.5 多领域推广普及自愿环境协议

自愿环境协议可以涉及的领域广泛, 包括工业、交通运输、建筑业、商业、公共机构、农业、旅游等, 无论是大中小企业, 都可以在相应节能减排方面制定协议。如造纸厂排放大量的废水, 可以与政府签订协议, 规定日排放量和水污染程度的等级;钢铁冶炼行业内的企业之间也可以签订协议, 限制排放量大的企业减少日排放量, 从而改善环境的空气质量。之前将重点放在了工业企业上, 因其能源消耗及成本都较大, 较重视节能工作。现在应制定规划, 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 扩大自愿环境协议的试点范围, 向其他高能耗行业, 如建材、石化、造纸、有色等推广应用, 还可以推广到农业、运输、旅游等行业中, 以及考虑放在商业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上, 这些方面的节能潜力也是巨大的。济南大学就是第一家签署节能自愿协议的高校。济南大学把学校的节约与节能工作提高到为社会负责的高度, 自我施压, 树立节约型学校的理念。中国移动移动签订了第一家通讯业的自愿协议。这些为在其他领域推广自愿环境协议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

4 结语

我国应鼓励企业参与自愿环境协议, 用协议中的共同利益点把企业与环境部门建立起新型的合作关系, 使自愿环境协议成为强制管理和经济管理手段的补充, 使其成为节能减排管理的一个新方法, 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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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蒋芸.节能自愿协议:节能新机制[J].中国科投资, 2006 (9) :40~42.

国内外企业环境管理研究综述 篇10

(1) Freeman认为环境管理与企业竞争力之间是对立的关系

Freeman的观点是环境管理削弱了国家和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环境管理与竞争力之间是对立的关系, 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负相关。企业为了消除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进行环境管理, 就不得不在产品和生产过程中增加投入, 这样必然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加, 加大了企业的负担, 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优势。同时这样的投资会使企业从其他有赢利潜力的项目或活动中转移资金, 分派人力和时间, 挤出其他更具潜在效率的投资或是创新途径而损害竞争力, 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当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越高时, 企业所承担的成本越大, 竞争力就下降得越多。

(2) Wanlley和Whitehead认为应当寻求环境管理给企业竞争力造成损害最小化的途径。

企业制定环境战略时应在符合环境管制基本要求的前提下, 寻求环境管理给竞争力及股东价值造成的损害最小化, 而不要信赖环境管理可能诱发的创新会提高竞争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投资环境管理的直接成本很多时候被低估了。最近有研究发现, 在炼油厂中环境保护的潜在成本 (如产品设计, 生产线改变, 废弃物的排放处理等) 占其运作预算的22%。美国在过去的20年中, 环保费用增加的速度一直超过通货膨胀或经济增长的速度。1994年, 美国企业用于满足环保法规的支出超过120亿美元, 这还不包括用于R和D的投入, 约占GDP的1.5%~2%。

(3) Porter认为环境管理与竞争力是“双赢”的, 环境绩效对经济绩效有积极影响

环境管理有利于企业获得创新补偿 (Innovation Offsets) 和先动优势 (First Mover Advantage) 。创新补偿理论是指环境管理能够或使企业通过产品创新, 或改进生产工艺流程, 或提高生产效率, 或提高资源利用率, 或降低成本, 或改善产品质量, 或提高雇员、顾客的满意度, 或有利于提高企业声誉, 最终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

Porter认为污染其实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废物形式,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浪费, 是资源使用低效率的表现。环境管理使企业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浪费, 提高资源利用率, 减少投入资源的成本, 获得成本优势, 或者是引导企业寻找将废物转变成可销售的产品的方法而获得额外收入, 这样环境管理就有可能减少成本或者提高销售收入。

先动优势是指企业能够较早实行环境保护, 那么它就能从先行的环境活动中受益。企业通过率先进行环境管理, 使用环境技术, 将比使用传统生产方法和技术的企业具有先动优势;通过生产环境产品, 可能为企业带来产品差异化优势德国企业在减少包装物的开发中占据领先的地位, 降低了运营成本, 利于其开拓市场。同样, 日立公司通过重新设计产品, 减少其零部件, 减少拆装的时间, 减少企业的成本, 消费者的使用成本也随之降低, 而且也有助于企业对回收有价值的原材料循环再利用。这些国家的企业由于实行环境管理产生大量的环境技术创新, 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污染治理支出与环境技术之间的正相关关系

企业环境管理可以为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创造有利条件, 提高竞争力。基于许多国家数百个产业的详细的案例研究发现,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不再是那些具有最廉价投入或是最大规模的企业, 而是具有持续改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企业的竞争不仅是产品产量的竞争, 价格的竞争, 而且还包括非价格的竞争, 产品环境质量的竞争。因此环境管理将成为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 环境管理投资的增加可能使企业在生产成本和产品差异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

2 企业环境管理研究的现状

在现代的企业管理实践中, 管理者更加理性地去看待环境管理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 逐渐提出环境管理是否能提高企业竞争力或损害企业竞争力, 必须全面分析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 市场复杂性、不确定性, 企业环境管理的动机等方面的因素。

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类企业的不同经营特点, 归纳出环境管理与企业竞争力的相互关系, 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校正。从而建立起完善的环境管理影响企业竞争力的模型。

陈浩 (2006) 在企业环境管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中对环境管理的理解是:企业在经营运作全过程中, 自始至终把环境问题作为各项战略决策的重要内容, 通过企业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采用适当的方式和手段, 以使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协调企业与环境的关系, 实现两者的可持续发展。

秦颖 (2006) 在总结之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把环境管理解释为“企业把对环境的关注结合到企业管理活动中, 把环境问题 (如:污染排放、环境事故、环境罚金、资源浪费等) 造成的风险成本降到最低限度, 是环境管理成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部分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措施”。本研究比较认同秦颖的解释。

3 结语

对于我国而言, 企业环境管理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自我生存和永续发展) 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强有力的保证。环境管理与竞争力, 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关系的研究至今已有20多年, 但其研究主要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 尤其是在美国。发展中国家对此问题的研究才刚刚起步, 还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 中国也不例外。迄今为止, 无论是从理论分析的角度还是实证研究的角度, 这一问题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解决, 而且在环境管制相对严格的发达国家的研究结论是否适用于环境管制相对宽松的发展中国家也颇具争议。中国企业的环境管理刚刚开始起步, 相关的研究还不多, 迫切需要借鉴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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