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舆论引导机制

关键词: 机制 传媒 引导 舆论

第一篇:健全舆论引导机制

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

当前,随着卫星电视、互联网等传媒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传媒格局和舆论形成机制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网上论坛、新闻跟帖、博客播客、聊天评论等十分活跃,很容易将一些非主流舆论发酵催化,形成舆论热点。因此,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的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让正面舆情占领舆论主阵地,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当前网络舆论的主要特点

1.网上舆论具有极强的的独立性、自主性。

网络媒体是一种极具个性化的传播工具,网民在网上有了从来不曾有过的话语权,能够自主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观点和看法,表达自己的愿望、要求和呼声。网络舆论的自主性极强,网民可以以博客、播客、微博等形式自由发表言论。高度自主的网络舆论,成了网民传递信息、表达意见、评议时政、释放情绪的主渠道,并快速发展成一些舆论事件生成的策源地,不时地催化产生突发网上舆论事件。如前一阶段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给中国红十字会造成巨大信任 危机,其起源就在郭美美自身一条炫富的微博发言和“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认证。

2.网上舆论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影响力。

受网络开放性明显的特征影响,网络舆论的扩散速度极快、影响力也非常大。可以由境内网站向境外网站扩散,还可以由网络媒体传统媒体扩散。网络舆论常常会由小及大、由点及面,使得对个别人物、个别问题的关注,变成更广领域、更深层次的讨论,直至影响到整个社会层面。网络舆论强大的扩散性,使得一次偶然的信息发布、或者一个普通人的跟帖在网上都有可能被迅速放大,成为数万、数十万人的关注,甚至引发一场舆论哗变。这种“放大效应”,在近几年网上窜红的网络事件表现的非常明显。如“周老虎事件”、“躲猫猫事件”、“范跑跑事件”等,都是由一个普通发帖引起,一步步放大,最后流变成网络乃至整个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

3.网上舆论具有极强的负面影响力。

网络舆论的整体形势好的,特别是各级主流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宣扬倡导真善美和社会的进步,但受当前社会国际国内形势复杂性的影响的影响,人们对负面舆论的关注成度甚而超过了正面舆论,特别是网上权力腐败、野蛮执法、暴力案件、不法行商等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丑恶现象更易引起网民的兴趣和关注,多数情况下,网民会情绪性非理性化,很 多时候对问题的探讨往往演变为谩骂和损人,甚至是极端的人身污蔑与攻击,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近几年,我县就出现了一些针对个人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的负面网上信息,造成了许多不好的社会影响。

二、我县目前网络舆情引导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各级重视,初步建立了网络舆情监督引导机制。县委、政府重视,县委宣传部牵头,建立了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各单位、各部门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信息员队伍,但各项工作还在起步阶段

2、相当一部分网民鉴别能力低,容易被煽动利用。我县网民主要来源于在校青少年、党政机关员工、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社会闲杂人员,网民群众低龄、低学历化特征明显,对网络信息、特别是虚假信息的鉴别能力有限,容易扎堆起哄。据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县文化局不完全调查,XX年全县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以上网民约15万人,其中35岁以下网民占到总体的70%以上。另一方面,我县网民对网络信息缺乏鉴别意识,鉴别方式也有限。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网民即使对某些信息有所怀疑,也不乐于去求证,却会频频相传,当做茶余饭后的笑谈,甚而会胡乱跟帖炒作,只有20%左右的人会根据自己的直觉进行逻辑分析和判断,然后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了解相关信息。

3、缺乏专业的网络“舆情引导人”,不能有效及时梳理 引导负面舆情。从我县近几年出现的网络舆情事件的发展来看,在网络舆论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大部分网民是跟帖,发帖,引领讨论的“舆情引导人”几乎没有。

4、网络舆论监督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网络舆论干预机制建设力度有待提高。职责明确、人员相对固定的县级网络管理部门还未组建,其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目前由县宣传部对外新闻宣传中心兼理。在应对突发网络事件时,多按单个事件进行处置。在实战处置中,也有多数依靠部门员工的人脉关系推进,处置渠道单

一、方法有限,缺乏应有的规范化操作流程及制度安排。

三、提高我县网络舆情引导能力的几点建议

1、加强网络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网络舆论监管部门及运行机制。应更进一步建立完善起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全县网络管理部门,充实人员经费及办公室场所,同时赋予其综合协调专项执法权力,迅速完善相关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制定颁布各类网络规章规则。加强与省内外重点网站联络,积极和省内外重点网站的沟通联系,构建相关网站、论坛舆论干预快速通道。加强网吧等重点上网场所的监控,引导网民良性上网,以使全县网络舆论引导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培养“舆情引导员”,进一步加强我县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设。我县虽已成立了相关部门级单位的网络信息组织 机构,各单位各部门有新闻发言人及信息员,组建了信息队伍,但目前工作只停留在形式上,工作进展也不平衡,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在充实人员,落实经费,规范运行机制,多渠道组织培训学习活动上添措施,健全考核制度,真正使其成为引导全县网络舆情良性发展的主力军。

3、面对负面舆情,要从以下三方面做好舆情引导。

一要敢于面对,提早介入,逐步实现在第一时间内抢占网络舆情引导先机。当网上传出负面舆论特别是具有重大影响的舆论事件时时,网民最希望尽快了解事实真相,情况到底怎样。而且人的观念具有先入为主的特性,一种观念一旦形成,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改变,因此第一印象对受众的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县网络舆论部门要第一时间介入新闻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乃至第一时间做出客观评论,占领网络媒体的优势,突出一个“快”字,用正确的导向防止和消除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用真实的声音挤占谣言传播空间,不仅有利于提高传播效果,而且有利于赢得舆论先机,能够有力地提升政府公信力、展示地方形象、增强安县软实力。

二要敢于说话,加强疏导,始终做到敢于直面网络热点,善于触及敏感问题。当前,我县正处于也将长期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会有一定数量的突发事件发生,使网络舆论时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面对县内重大突发事件和 相关舆论热点,县网络舆论引导部门要勇于触及敏感问题和矛盾,及时、准确地向各网络媒体提供权威报道,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疏导,引导民众正确客观的认识问题,只有掌握了舆论引导的话语权、主动权,我们才能有效地引导网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要会说话,善于说话,不断增强网络舆论引导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网络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网络舆论引导错误,误国误民。所谓舆论引导能力,实质上就是用新闻舆论改造和同化公众舆论的能力,以媒体的立场观点改造公众的立场观点的能力,简言之,就是导致公众“态度的改变”的能力。县网络舆论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各新闻网站建立良好关系,支持各网络媒体落户本地,积极与上级宣传部门一道,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优势和特点,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

总之,随着网络传媒应用在我县的进一步普及及广泛应用,上网人员的增加,网络舆情引导将成为今后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积极探索应对各种网络舆情的新方法、好路子,宣传推广正面舆情,占领舆论主阵地,重点监控负面舆情并发掘其来源,及时双向交流沟通,化解矛盾,营造“领导亲 民、基层稳定”的良好格局,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篇: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的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形势的发展,当前社会已经逐渐步入社会转型的阵痛期,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古人曾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就是在告诫我们,对于民间舆论不能采取“只堵不疏”的方法来管理,历史上也多的是因为禁锢言论、高压严打控制思想言论而导致的社会群体事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早已经步入信息社会,对于社会的舆情民论,更是“可引可导决不可堵”,因此,构建完善的社会主义宣传舆论引导体制更是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所谓舆论引导是运用舆论操纵人们意识,引导人们意向,从而控制人们行为,使他们按照社会管理者制定的路线、方针、规章从事社会活动的一种传播行为。胡锦涛同志曾经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舆论引导正确,利党利国利民,舆论引导错误,误党误国误民。”而舆论引导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我们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先进的宣传舆论引导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平衡社会心理的过程,社会领域的任何变迁都会投射在社会心理上,并通过一定的舆论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影响和改变社会的进程,通过对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陶宏明书记的“构建十个机制”的学习,我认为,我们县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 掌握中央大政方针,树立正确的导向。

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导向,这个导向就如同一艘航船的定位仪,决定着整个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这艘航船驶向何处,引导的方向正确,航船才能顺利抵挡成功的港岸,引导的方向有了偏差,航船就容易触礁撞毁。

中央大政方针就是我们构建舆论宣传机制的导向仪,在构建舆论宣传引导机制之前,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和掌握党中央的时政动态,了解中央大政方针这个指向标,朝着指向标所指的方向开展工作,将社会舆论指向和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健康积极的发展。

在这个大方向的把握上,可以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成立统一的指挥工作小组,调集相关的专业人才,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出众的领导集体。

(二) 法制先行,有法可依。

本着依法治国的原则,在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之前,认真学习和领悟相关的政策法规,在符合大的法律政策框架内,由县政法委牵头,各部门配合,制定出符合我们县域实际情况的相关法律条文和规章政策,使得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确保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既能卓有成效,又能有序而规范。

制定完善的成套成体系的法规政策,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的时候,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体系所在,哪些是能说的,哪些是不能说的,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应该怎么样处理,出了什么样的事故要怎么样问责,这样一系列问题就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要想画好宣传舆论机制构建这个“圆”,先定好规矩必须一马当先。

这一方面的工作可以由县政法委牵头,先公检法司四大司法机构和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尊重相关高层政策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县特色的相关法规制度。

(三) 紧抓属于自己的主流媒体,建立舆论喉舌

在当今社会,人们依赖于通过新闻传媒途径获得对外部世界的认识,从而形成自己的思想、观点和行动,掌握舆论的风向标,就必须建设好属于自己本地区的主流媒体。

孝昌地区目前广播电视新闻事业发展势头良好,为我们建立宣传舆论引导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平台,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可以利用好这一平台,将党的政策、社会新动向、时政要闻等重要信息及时的通过适当的平台输送给全县六十多万人民群众

同时,结合县级城市电视网络普及度尚不是很高的特点,适当的发展自己的主流纸质媒体,可以建立县级发型的《孝昌晚报》,每周一期或几期的形式出版发行,在县城内,通过社区投放到全县居民手中,在下面乡镇,通过各乡镇政府或诸如邮政、税务、医院等相关政府部门投放到各乡镇村民手中。

紧抓主流媒体,构建舆论喉舌,能够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抢占事件报导的主战场,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的声音,准确、及时但不炒作,从稳定社会公众情绪的角度出发,强化报道的正面引导功能。

这一方面的工作,可以由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电子媒体的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由县委、作协和相关的文化部门来完成纸质媒体的工作的开展落实。

(四) 紧跟时代发展趋势,利用好新媒体。

随着网络的普及,衍生出许多新的媒体传播方式,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也要与时俱进,利用好这些当下社会流行的新媒体。

最典型的例子是网站、微博的运用。

网站的建设各个政府机关建设的已经相当成熟了,剩下的就是各个县域机关之间网站的联系度需要加强,再应对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及时的掌握最新的消息和事件发生动态,统一口径,采取合适的方式引导舆论走向。

其次是门户网站的建设,孝感的“槐荫论坛”网站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对孝昌门户网站的建设有很大的借鉴之处,我们也可以建设我们孝昌人的“孝昌论坛”,在孝昌的门户网站上公布孝昌的时政新闻,交流孝昌的社情民意,传播孝昌的风土文化,发扬孝昌的新风新貌,积极引导民间舆论的发展动态和发展方向。

微博是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一大传媒方式,据《中国微博市场调查白皮书》报告,目前中国的稳定的微博用户已经突破三亿大关,并且用户数量仍然呈急剧增长之势,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可以建立和建设好属于孝昌政府的官方微博,所有的孝昌人民可以通过对这个加“V”微博的关注来了解家乡动态,官方也可以通过微博上的多种渠道引导宣传舆论的发展。

这一层面的工作可以在政府宣传部门中指定专门的媒体从业者或者新闻发言人来完成。

(五)积极挖掘正面材料,传播社会正能量。

2013年凤凰卫视重磅推出全新社会观察节目《社会正能量》,透过一个个感动人心的故事,见证人间大爱与真善美,寻找并传递推进社会前行的正能量。这个节目一经播出,大受观众喜爱,一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诚然,社会的发展需要“正能量”占据人们的精神高地,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体系需要“正能量”集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需要“正能量”的凝聚。目前,我们国家和社会正处于全面转型期,改革开放以来所积攒的矛盾和问题正逐步显现,人们的思想也越来越活跃,利益诉求也更加多样化,一些人的道德水准也降到了冰点,社会上出现了诸如“碰瓷”“范跑跑”“郭美美”等负面现象,给社会的稳定和繁荣造成恶劣影响。

但是,人们都渴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能量、阳光普照、温暖如春的环境之中,而不是生活在满是负能量、人情冷漠、冰天雪地的空间里。我们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发掘出各种正能量,改善社会风貌,号召人们像好人好事学习致敬,鼓励人们也去做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人翁,这是国家文化建设的软实力的体现,也是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中维护社会稳定这一根本出发点的内在要求。

老子有云: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说的是政府领导艺术的几种层次,意思是最好的统治者人们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从某种层面上讲,我们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机制,就是如春雨润物细无声般将党的政策于潜移默化中深入到人民心中去,通过引导人民群众的视点和思维,建立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要求的价值观和归属感,维护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人民的安居乐业做出贡献。

第三篇:网络舆论引导协调联动机制的构建

随着公民政治素质的提高,人们参与政治的热情不断高涨,人们更多地通过网络媒介发表自身对某些社会现象、公共政策乃至突发事件的看法和意见。这使得政府能更为直接和便利地掌握社情民意,有利于做出更加贴近民意的公共决策,大大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化、民主化、科学化。网络舆论还可以加强公众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对于各级政府树立执政形象、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办事效率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网络的快速发展,给党和政府的新闻管理,特别是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能否处理好政府与网络媒体关系,引导网络舆论和谐,进而增进党群和谐、干群和谐和社会和谐,将成为衡量各级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领导和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标准。

创新网络舆论引导的治理结构

首先,政府一方面要扶持主流舆论网站的建设,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贯彻“突出重点、办出特色、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建立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网站,使之在网络舆论中充当“领头羊”的角色,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坚决克服多家齐头并管的局面,多头管理只会造成部门间互相推诿、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的尴尬和被动局面。 其次,网络媒体是网络舆论管理中的关键环节,党和政府对网络舆论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指导性意见都要通过网络媒体才能起作用,他们的态度和责任感与网络舆论的引导有直接的关系

最后,特别是我国未实行网络实名制,政府对人的管理要实现“从虚拟到现实”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引导网民自发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操守,特别要发挥中国互联网协会的管理作用,要继续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为会员需要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为我国的互联网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健全网络事件的处理机制

首先,健全网络舆情常态预警机制。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及时反馈,做好预警防范。一方面,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我网络舆情中心设立了舆情信息监看与报送小组,每

天至少安排3名工作人员重点负责当天网上舆情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每周编印《网络舆情周报》报送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本部领导,还不定期编报《网络舆情专报》和《网络舆情参考》,基本上做到突发性、敏感性舆情快事快报,专事专报。

其次,健全舆情危机事后处理机制。一要对网络热点舆论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编写典型案例,反思工作得失,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二要对舆情中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回避、不推诿,深入剖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根源上减少舆情危机的发生。三要对网络舆情引导控制不力、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故、造成工作被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尊重网络舆论引导的基本规律

首先,遵守“弱效果理论”规律。该规律认为,宣传可以强化公众原来的偏好,但是并没有、而且可能也不能够改变它们。鉴于此,进一步改进硬性管理方法,同时更多地通过柔性手段来管理媒体,研究运用新闻语言,遵循媒体规律,潜移默化地影响媒体,实现宣传目标。特别是由党和政府主管的主流媒体,要尊重传媒规律,改革话语符号系统,调整言说方式,提高新闻业务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的分析性新闻,才能提升主流媒体的竞争力,承担起主流媒体本应肩负的引导舆论、教育民众、服务人民的重任。

其次,遵守“第一时间效应”规律。正面的声音如果跟不上,负面信息就会乘虚而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党和政府主管的网络媒体要利用网络传播快捷性特点,及时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做到关键时候不“失语”。同时,针对网民最为关心、质疑最多的问题,请专家学者解答,或请相关部门直接与网民对话交流。总之,网络媒体通过准确、客观、全面的报道,满足不同社会群体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消除可能产生负面舆论热点的信息盲点。

再次,重视“沉默的螺旋”理论。比如有些网民经常会盲目附和多数人的观点,而不会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即便有少数网民表达出了自己的不同于他人的观点,也可能会受到其他网民的群起反对,于是“沉默的螺旋”中强势的声音逐渐成为主流意见,最终导致“群体极化”(群体中形成极端观点的一种现象),使网络舆论发展走向极端。为了尽量避免这

种情况的出现,我中心通过培养“意见领袖”和建设“网络评论员”队伍以达到网络舆论引导的最佳效果。网络媒体中的“意见领袖”和“网络评论员”以自己深邃的思想、独到的言论和个性化的写作风格而成为网络中的强势话语者,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尤其是当受众面对大量的无法分辨真伪的网络信息和一些偏颇的极端言论时,就更加需要“意见领袖”来分析解惑,强化主流舆论,争取中性舆论,孤立不良言论,从而避免网民盲目跟从他人意见。

最后,强化“网络把关人”作用。网络信息的爆炸性增长极易导致信息失控,大量虚假性、非理性信息充斥网络,不仅误导网络舆论导向,而且对社会及其文化的正常发展带来了负面效应。因而,“网络把关人”在信息选择、引导舆论方面至关重要。但网络把关人应当讲究把关的方式:变“把关”为“指路”,变网上“堵截”为“疏导”,实现“堵、疏、督”三结合。网络编辑应该借助于所要表达意见本身的说服力,以及说服的技巧来把握和引导舆论的走向。同时,要运用理性力量和情感因素来进行舆论引导,通过所报道的事实和评论来引导网民思考,以条分缕析的解剖、睿智豁达的阐述,帮助网民走出暂时存在的“视觉盲区”和“认识误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之产生认同与共鸣。

第四篇:新形势下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的构建

从本质意义上讲,舆论不仅仅是“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综合”,更是不同群体进行利益博弈的重要方式。当前,许多舆论事件与突发事件相伴而生,相互影响,舆论引导稍有不慎,即可能引发“蝴蝶效应”,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因此,如何提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成为舆论研究的重点。

一、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特殊性

相对于日常的舆论引导,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引导对象特殊、社会背景特殊、媒介环境特殊。

1.引导对象特殊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①突发事件在时间上具有突兀性,在形态上具有隐蔽性,在类型上具有多样性,在事件后果上具有不确定性,在利益关系上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一些具有重大影响的舆论事件往往因突发事件引起,如“西藏3·14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湖北巴东“邓玉娇事件”、“杭州市飙车案”、湖北省委门口“厅官夫人被打事件”等。突发事件自身的多重特殊性,决定了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具有“与生俱来”的挑战性。

2.社会背景特殊

全球化与社会转型是考察当今中国社会问题的两个维度,或者说两者共同构成了一个社会背景(或解释框架),使人们通过这一背景(或解释框架)观察、探讨中国社会的各种现实问题。当今中国社会此起彼伏的突发事件、舆论事件正是在这一特殊背景下发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全球化与社会转型同时也是这些矛盾和冲突产生的重要原因。

对于“全球化(Globalization)”,现在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全球化是指当代人类社会生活跨越国家和地区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展现的全方位的沟通、联系、相互影响的客观历史进程与趋势。”②全球化作为世界范围内不可逆转的社会变迁进程,任何国家、民族都难以置身其外。中国社会也正是在全球化的推动下才开始自身的艰难转型。郑杭生认为,社会转型“是一个有特定含意的社会学术语,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型社会转型的过程„„当我们说‘社会转型’时,着重强调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③笔者认为,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在利益生成能力与方式上,正在经历从传统农业、家庭手工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与信息化社会的转型;在利(权)益分配(保障)原则与方式上,正在经历从‘宗法-专制’社会向‘民主-法治’社会的转型。在社会核心价值观上,正在经历从传统儒家观念、计划经济观念与阶级斗争观念向以‘公平正义民主法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和谐社会价值观的转型。”④无论是全球化还是社会转型,在本质上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

在社会转型和全球化的背景下,许多“常态事件”会演变成突发群体性事件和网络舆论事件。近年来,参与人数达万人左右的群体性事件、点击数量达百万级的网络舆论事件频繁发生,许多与事件本身无直接利益关系的公众积极参与其中。还有些事件成为大国博弈的事由,如“邓玉娇事件”发生时正值敏感时期,有多股境外势力企图将事情闹大,向我国政府施压发难。在全球化时代,大国之间的博弈已经由传统的军事、政治博弈转变为经济、文化的博弈。通过突发事件制造舆论,进行价值观渗透已成为一种更加隐蔽的斗争手段。

3.媒介环境特殊

从传播技术的角度,可将人类的传播实践划分为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网络传播五个阶段;从信息传播与利益博弈的关系入手,则可将人类的传播实践分为“原始自由传播”、“把关人传播”、“网络自由传播”三个阶段。数字化传播、星状网络传播、多功能传播、超文本链接等构成网络传播的技术特征;自由传播、平等传播、实时传播、互动传播、匿名传播等构成网络传播的人际特征。两种特征相互作用,对舆论,特别是对网络舆论的生成、演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具体表现为:(1)舆论产生:“议程设置”全民化。互联网使传统媒体失去了“议程设置”的垄断权,越来越多在过去可能被遮蔽的事件,在网络时代被公之于众,从而促使更多的舆论生成。(2)舆论心理:“群体极化”现象突出。网络舆论的“群体极化”可能导致群体突破现行制度的边界,寻求额外的利益诉求,威胁社会稳定。(3)舆论演化:“蝴蝶效应”加剧。在全球化与社会转型背景下,“蝴蝶效应”在网络舆论事件生成、演化的过程中呈加剧态势。如“天价烟局长”、“郑州市副局长‘替谁说话’”、“‘范跑跑’事件”、“王石捐款言论风波”等,无不印证着这一效应:网络舆论的演化与引发事件的“初始条件”的极小偏差的关联度越来越密切。(4)舆论控制:“把关能力”弱化。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传播的“关口”在技术层面上消失,互联网成为“每个人所拥有的媒介”,任何信息的传播在网络时代几乎都是无法阻挡的。

互联网使人类进入到了以自由传播、平等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新的历史阶段。这使得突发事件的传播处于开放的媒介环境,从而使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面临新的挑战。

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中的“双因叠加效应”

对于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而言,“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恰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相互影响,难以分割。此前,大多数的舆论研究侧重于舆论本身,未能将“事”与“论”两者“打通”研究。事实上,如果事件处置不力,则舆论引导难以奏效;同时,如果舆论引导不力,则会使事态变得更为复杂,且可能激发更强烈的舆论。笔者将这一现象称之为“双因叠加效应”。

1.事件处置不力

突发事件的起因大都具有偶发性、突然性,事件处置是否得当,是突发事件向舆论事件演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贵州“瓮安事件”原本是一件普通的社会治安案件。当地一名女青年溺水身亡,其家人对警方作出的死因鉴定结果不满,将其遗体“停尸河边”,每天围观者上千人,流言四处传播。在长达7天的时间里,瓮安县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此事,终于引爆“瓮安事件”。有关应急管理专家指出,即使在西方国家,“死人”、“停尸”也是动员公众、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常规方式。这些重要警兆在事件爆发前已显露无遗,但当地主要领导却反应迟钝。

2.舆论应对不力

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高潮、结束大抵有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舆论不仅仅是对事件的“被动”反映,同时也会极大地影响事件的发展进程。

“邓玉娇事件”发生之初,面对舆论的广泛质疑,湖北巴东县公安局三次通报案情,但三次通报前后矛盾,非但没有平息事态,反而激起更强烈的舆论质疑。在事件发展中,当地部分基层干部视媒体为对立面,要么推诿塞责、避而不见;要么不负责任,乱说乱语,甚至发生了伤害记者的风波。这些,造成当地政府与媒体严重的对立情绪,引发大量负面报道,错失了对舆论进行引导的最佳时机。

今年6月23日,湖北省委门口发生“厅官夫人被打事件”。面对舆论压力,前去道歉的公安局领导居然连连声称:“打错人了”,结果引发更大的舆论声讨:打厅官夫人为错打,打普通百姓就可以?显然,舆论应对不当,常常会使事件向更复杂的态势发展。

三、构建四重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

“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快讲话、讲真话、会讲话”,这些已成为对突发事件进行舆论引导的基本原则。但原则需要机制加以保障才会收到实效,否则就会被束之高阁,好看而无用。笔者提出,应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问责四个环节构建相应的运行机制,以提高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

1.强化信息共享,构建舆情监测机制

及时、准确、充分的信息是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对舆论进行有效引导的关键与前提。在“瓮安事件”爆发前7天,“李树芬(溺水身亡的女青年)是被奸杀抛尸河中”、“嫌疑人王娇是县委书记王勤的侄女”、“公安局放了杀人犯”等传言在瓮安县城四处传播。正是这些传言,激起了群众对李树芬之死的同情和对执法不公的义愤。然而,由于舆情监测机制缺位,以至出现了“全县人民都知道、县委书记却不知道”的尴尬局面。

舆情监测并不仅仅是监测网上舆情,必须强化信息共享,使网上、网下舆情都处于被监测的范围,否则也会使舆论引导工作陷于被动。如湖北省委门口“厅官夫人被打事件”发生在今年6月23日,7月20日左右才在网上披露。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没有充分共享,负责舆论引导之责的宣传部虽然就在省委大院办公,但在长达20多天的时间里可能未被告知此事。在此期间,由于网络上并无相关舆情,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并不能获知此事。事件一旦由受害人家属在网络上传播,则迅速演变为影响巨大的舆论事件。此时再进行舆论引导,已非常被动。

2.提高研判能力,构建舆情预警机制

在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的社会背景下,在网络传播极为发达的媒介环境里,一件看似很小的事件,可能因“蝴蝶效应”而演变成全国甚至世界关注的焦点。因此,对于各种突发事件的苗头和各种舆情,要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当前,基层党政干部普遍重视抓经济建设,应对突发事件与舆情的能力较弱,很难做到研判舆情,提前预警。

在“邓玉娇案”发生十几天后,当地仍有官员对进驻巴东的上级党委工作组称:“搞不懂这么一个普通案件怎么就闹得这么大?”湖北省进驻巴东县指导工作的工作组根据事态发展,研判舆情,第一时间作出“这起刑事案件正在经由网络舆论向政治事件演变”的准确判断。这一判断对于中央有关部门,湖北省委、省政府正确决策起到了重要参考价值。

个案中形成的经验应上升为常态的工作机制。宣传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法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舆情预警机制,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对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预警,使舆情管理由被动应对转化为主动引导。

3.提高应对能力,构建事件处置与舆论引导联动机制

舆论引导必须与事件处置工作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相互配合。突发事件发生后,如果没有对事件的实质性处置,仅以口号引导舆论,就会形成符号的“空洞化”,其效果会适得其反。

就舆论引导本身而言,要在尊重传播规律的前提下积极行动,有所作为。如突发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确定新闻发言人,以宣传部门为主,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发言内容;把握时机,尽快发布新闻,及时澄清谣言;时刻关注网上动态,一旦有炒作苗头,迅速反应;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快报工作动态、慎报结论意见;聘请相关专家学者对舆情走势进行科学研判;发挥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作用,介绍真实情况,接待外地记者,传递真实声音等。

4.强化监察评估,构建舆情问责机制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突发事件信息。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信息报告员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⑤但该法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的处罚只有原则规定,没有具体措施。

在现实生活中,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少官员和肇事者面对突发事件往往心存侥幸:将事情“摆平”后再报。结果往往是在事态扩大、无法控制时才不得不报。在“瓮安事件”中,瓮安县城所在地雍阳镇政府和县公安局均未向县应急办报送相关信息。当原瓮安县委书记王勤获悉此事时,已有数千人聚集在县公安局门口;当贵州省政府获悉此事时,瓮安县公安局已燃起大火,事态已经失控。在“石首事件”中,信息报送不及时也是贻误处置时机的重要原因。事后虽然依法处罚了相关责任人,但这种处罚主要是针对事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而未指向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行为本身。在湖北省委门口“厅官夫人被打事件”中,受处罚的是出手打人的警察和“出言不慎”的公安分局某领导,而将此事瞒报20多天的相关责任人并未受到处罚。如果不建立舆情问责机制,类似事件必将重演,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也会大打折扣。■

(作者分别为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系副教授、湖北省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新闻评论研究中心主任、博导。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网络舆论的监测与安全》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08JZD0032)

注释:

①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http:///ziliao/flfg/2007-08/30/content_732593.htm

②黄炼:《全球化学术探讨》,《社会科学动态(武汉)》1999年第12期

③郑杭生:《社会转型论及其在中国的表现——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探索的梳理和回顾之二》,《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5期

④喻发胜:《文化安全——基于社会核心价值观嬗变与传播的视角》第176~177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版

第五篇:常微 韩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形成机制及舆论引导策略(共)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形成机制及舆论引导策略

常微 韩蕊

麦克卢汉关于“地球村”的预言正在实现: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已经发展为联系整个世界的桥梁和纽带,它渗透到现实生活的各个领域,影响、制约、改变着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与此同时,中国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处于改革和转型阶段.。一方面我们看到了改革带来的成就,但另一方面,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系统脆弱性加大,中国面临着“风险社会”的考验。当“信息时代”邂逅“风险社会”,危害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频发,这些带有强破坏力和冲击力的事件会对社会产生极其重大的危害,处理不当就会引发更深刻的危机,社会稳定面临巨大考验。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网络媒体应对突发事件便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首先网络媒体的介入增强了公众对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关注程度,同时它有责任处理和化解由关注而引发的非理性情绪。网络媒体作为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新兴媒体,应当肩负起社会之公器的职责,正确引导舆论,树立良好的舆论环境,给受众以真实信息的同时起到疏通民众情绪、安抚民生的“稳压器”功效。本文试通过分析突然事件的网络舆论形成机制来探求其舆论引导策略。

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形成机制

根据《2010年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国正在成为世界上少有的一个舆论磁场。高速发达的互联网技术、庞大的网民基数、每年递增的互联网普及率都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某个突发事件在网上刚一曝光,即可迅速引爆全国舆论,把地区性、局部性和带有某种偶然性的问题,变成全民“围观”的公共话题,甚至变成需要中央政府出手干预的公共事件。那么网络舆论是如何产生的呢?相对于传统媒介时代,网络舆论的形成有其特殊的模式,探索网络舆论引导策略也必先考虑网络舆论的形成途径。作者认为,“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形成过程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突发事件的信息在网络上披露

突发事件形成网络舆论的前提是事件信息在网络上的披露,这里所说的是“信息”而非“事实”,原因在于,网络上能引发热议的信息并非都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信息中包含了事实、模糊信息以及谣言,但无论哪种信息类型,一旦触及网民感性认知,便成为舆论聚焦的中心。突发事件在网上的信息披露分为两种状态:其一,重大突发事件经其他渠道曝光,网络媒体同步进行关注和报道;其二,由网络曝光而成为的“突发事件”,在这层含义上,突发事件传播的起点便直接是网络,即以网络的存在为物质基础,先决条件。因此,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在网络上的发布是网络舆论形成的首要步骤,信息的真实程度、信息量大小等信息质量因素或多或少的影响了网络舆论的形成和后续扩散。

第二阶段:刺激下网民观点的自由表达

威廉?葛德文说,“我们的一切知识,我们的一切观念,我们作为有理性的动物所具有的一切,都是从刺激产生的”。网络舆论的产生,往往是公共事件本身刺激性色彩或对公共事件带有刺激性意见造成。当外界信息一旦与公众的价值观念、历史记忆、物质利益、心理因素等发生碰撞,便会激起种种议论或产生多种情绪性表现。

在这个阶段,网上出现的言论及态度都包含了意见个体个人的主张和立场。而对于多数并未亲历事件经过的网民来说,他们的意见经常是从自身经验出发或从事件某一个侧面切入而归纳出,这就使意见本身充斥着大量的主观色彩,此时的舆论环境表现为纷杂、无序,对于一些迫在眉睫的重大突发事件来说,舆论危机的产生也源自于此。当前我国社会正值全面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逐步暴露,涉及“公平正义”的负面事件容易引发公众感性情绪,加上网民结构出现的低龄化、低收入化和低学历化,网络舆论“草根”性明显,这就加深了网络舆论萌芽阶段的非理性情绪集中存在的原因,也使得舆论的风险渐渐加大。

第三阶段:支配性意见的形成

“个人意见的多样性、必然导致个人意见的交融,造成赞同某种意见人数骤增趋势,这是舆论由个人意见向社会意见转化的起点,是无数个人意志融合的过程。”在公共事件集中讨论的过程中,分散的个人意见碰撞较量,逐渐按照趋同或相反归队为几种主流声音,产生更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从而使微小的个人意见成为社会意见,进而成为“社会知觉”,这几种不同的声音形成不同的舆论磁极,将社会意见不断整合,形成“网络舆论场”。

“网络舆论场”中,逐渐产生一个群体,他们要么对公共事件掌握丰厚资讯,可以全面说明解释问题;要么其分析问题的广度深度优势于他人,善于透过现象认识本质,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鞭辟入里,因此,他们的观点说服力明显占有优势地位,这类人群站在“网络舆论磁场”的不同磁极,主导着“支配性舆论”的形成,起到一呼百应的作用,影响和深化网民的认知,进而起到影响舆论导向的作用。勒庞认为,“群体事件中,人们有意识的人格已经消失,情绪和观念的感染、暗示的影响会使集群心理朝某一方向发展,并将暗示的观点立即转变成行动的倾向”。

第四阶段:代表性意见再扩散

代表性意见再扩散通过两种渠道实现:其一,“权威性既是舆论的一个特征,又是舆论形成的最后标志,多数人的意见一旦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也就成为社会公认的一种舆论。”当网络舆论中加入了权威意见,舆论逐步趋于符合对事件客观真实的表达,理性舆论氛围主导舆论磁场,这些发布权威意见的人便成为“意见领袖”。广大受众通过追随“意见领袖”而修正或者扭转原先持有的意见,使这种“代表性意见”有效传播。

其二,网络媒体将那些符合自身媒体定位或符合媒体意见的信息从海量信息中筛选出来,通过“议程设置”,诸如:置顶、精选、超链接等方式,策划受众选择信息的优先度,实现对代表性意见的扩散传播。

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对策

(一)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 主动引导舆论

突发事件需要网络媒体注重拓展舆情搜集渠道、全面把控舆情信息、完善舆情研判机制。网络具有交互性和开放性,公众通常会借助网络平台申诉利益和对社会热点问题发表评论。网络媒体可借助自身优势,加强危机意识、提高危机判断能力,通过网络论坛、微博、搜索引擎等多方渠道关注舆情走向,定期进行网民意愿调查,以此为依据有针对性的对网民进行疏导和教育,尽可能及时处理负面舆情,防止矛盾激化,引导社会心态平稳健康。

在突发事件信息传播过程中,由于网络平台的“海量”信息特点,媒体中混杂着各种无效信息和虚假信息,这些垃圾信息会给受众的认知造成困扰,网络媒体应当充分发挥“把关人”的职能,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这种传播中出现的“噪音”进行清理,对网站的传播内容和新闻来源进行严格的把关,改善网络媒体突发事件信息传播和处理中存在的混乱无序局面,遏制网络垃圾信息和具有威胁性的负面信息蔓延,营造良好的舆论引导氛围。

(二)畅通网络媒体与政府联络渠道,正确引导舆论

突发事件往往由于事发突然,公众对事件茫然无知,出于对自身利益或对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的担忧,本能地对有关信息产生一种天然的渴求。政府或权利部门在此时应当通过媒体及时告知公众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及政府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保证公众知情权,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公众的信赖,促进事件解决。我国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调整各级政府与传媒关系的有效依据,为媒体进行新闻传播和履行舆论监督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

网络媒体具有双向交互的特点,在突发事件中有条件完成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任务,因此,健全突发事件网络媒体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可以有效发挥这种纽带作用:网络媒体将最新信息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研究对外新闻发布,同时全面监测舆情,反馈政府社会舆论;将政府公开的权威事件信息、政府部门应对和处置办法传达给公众,化解因误会产生的矛盾,这种双向反馈机制有利于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良好局面。

(三)合理进行议程设置 强化主流舆论引导力

网络媒体可以通过报道内容的表现形式和媒介呈现的不同方式表达自己的“强势”。在突发事件报道中,通过设立报道专题、安排醒目的页面位置、论坛置顶、多媒体综合展现等手段来表达自己的倾向、体现新闻价值,并通过分析突发事件的性质及特点,制定和实施连续报道、系列报道、追踪报道等报道计划突出报道重点、表达编辑思想,强化受众对主流信息的认知度,提高舆论引导力。

突发事件中,某一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可以成为网络社会中的重要“意见领袖”。网民通过与意见领袖进行话题讨论,可以消除疑惑和不安,在矛盾多样的观点前依赖权威人士的观点对事件进行理性判断。网络媒体也可通过培养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中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资深网民“评论员”,以平民视角和立场引导网络舆论,加强正面舆论的主导地位。这些网民“评论员”具有丰富的网络经验和知识背景,卓越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使他们在网民中产生很高的威信。网络媒体通过道德约束和社会责任培养来规范平民意见领袖的言论行为,使其能更具威望的带领公众形成理性观点,调整社会心态,达到“网民引导网民”的效果。

另外,网络媒体传统媒体的有效结合,也是网络媒体对突发事件报道议程设置的一部分。网络媒体应采纳传统媒体对事件的深度报道以及态度观点作为自身报道重点,通过各种媒介报道内容的类似性,产生累积效果,广泛覆盖,引起共鸣,使正确意见气候形成,从而强化了主流媒体的权威舆论导向。

(四)加强网络媒体管理,提供舆论引导良好保障

网络媒体进行有效地管制,必须依靠法律手段。虽然我国网络法看起来十分发达,但却面临着很多的实际问题。诸如:网络发展速度过快,立法滞后;网络媒体法制管理缺乏经验、可操作性差;网络立法专家不懂技术、立法含糊、不切实际等等。这些问题都使网络监管充满漏洞和空白,因此,完善网络立法对网络舆论理性引导格外重要。首先,网络立法应立足于现有法律,可以借助于司法解释,必要时进行法律的修改和补充,以保证现有法律秩序的稳定。其次,网络法律、法规体系的内部需要和谐、有序的状态,外部则需要紧密的联系网络发展的脉动,使其更具现实性、可操作性,能使网络媒体面对实际问题时有法可依。另外,网络立法者还需要与技术专家之间实现良好沟通,制定出切实发挥实效的网络法律,是网络技术规范与网络法律规范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在网络空间中法律控制不到的地方,网络中自治性规则发挥着控制网络活动的效果。在突发事件信息传播过程中,加强行业自律是应对舆论危机的内在驱力,是一种主动、自觉的行为方式,与法律法规和技术控制有效结合,共同推动舆论向着积极、正面方向推进。对于从业人员来说,除了加强行业自律,还应提高业务能力,从而有效提升舆论引导专业水平。在突发事件中,应借助网络多渠道和交互性优势,及时关注和了解受众的信息需求,突出网络媒体的信息链接、集纳功能和多媒体优势以形成符合媒体特点的新闻结构,有目标的、有效果的完成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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