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方案(共6篇)
篇1:供电公司方案
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方案
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方案
按照公司关于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部署,在总结前期试点单位工作经验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辽阳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方案。
一、企业现状
1.概况
辽阳供电公司共有4个县级供电企业,分别是辽阳县供电分公司、灯塔供电分公司、太子河供电分公司、弓长岭供电分公司。共有36个农村供电所,其中辽阳县供电分公司17个,灯塔供电分公司14个,太子河供电分公司4个,弓长岭供电分公司1个。承担43个乡镇、488178户农村客户、
133万人口的供电服务任务。
2.人员构成
全地区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1014人,其中:供电企业长期职工142人,占14%;农电工808人,占79.7%;集体混岗64人,占6.3%。总体上供电所工作人员以农电工为主。
辽阳县供电分公司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539人,其中:供电企业长期职工112人,农电工363人,集体混岗64人;灯塔供电分公司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366人,其中:供电企业长期职工26人,农电工340人;太子河供电分公司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74人,其中:供电企业长期职工4人,农电工70人;弓长岭供电分公司农村供电所人员总数为35人,全部为农电工。供电所人员配置情况见附件1。
3.设备情况
全地区农村10KV线路4820KM,0.4KV线路7076KM,10KV变压器台14885个,综合变台3654个,用电户数488178户,低压户数473183户。其中:辽阳县供电分公司10KV线路2673KM,0.4KV线路3719KM,10KV变压器台7836个,综合变台个,用电户数210613户,低压户数82户;灯塔供电分公司10KV线路1767KM,0.4KV线路2583KM,10KV变压器台5970个,综合变台1255个,用电户数71户,低压户数195415户;太子河供电分公司0.4KV线路361KM,10KV变压器台764个,综合变台160个,用电户数28567户,低压户数17947户;弓长岭供电分公司10KV线路380KM,0.4KV线路412KM,10KV变压器台765个,综合变台232个,用电户数48927户,低压户数48339户。设备情况详情见附件2。
4.岗位设置
低压配电运检专业86人,占总数的10.6%;营销服务121人,占总数的15%;配电营销综合人员277人,占总数的34.3%;一长三员67人,占总数的8.3%。
供电所设有“一长三员三班”,即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等岗位和配电班、营业班、综合服务班等专业班组。售电量大、人员多的供电所还设有副所长和4个以上的专业班组;售电量小、人员少的供电所只设营配一体的综合性班组。部分供电企业针对营业区内客户相对集中的特点,将抄表、检修业务从供电所中独立出来,成立了抄表中心、检修中心。
5.从事业务
原农村供电所日常业务主要负责供电所维护界限内的10KV及一下配电运行维护、检修施工、故障处理等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电费抄收、低压线损管理、用电检查、用电咨询、安装维护计量装置、业扩报装受理、报修受理、电费管理、日常管理等营业工作;负责农村供用电优质服务等工作。
农电工基本情况见附件3。
二、总体思路
为适应专业化管理,规范供电所用工方式,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在尊重农电工群体特殊历史成因,立足供电所现有人员结构和业务分工实际,按照“规范管理、稳定队伍、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在公司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稳妥开展供电所有关业务的委托工作。力争用2年时间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实现供电所管理及用工的规范化、集约化,推进依法治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操作方案
(一)公司组建
1.注册公司:拟组建的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为综合性业务受托公司,应按照《公司法》依法注册、规范经营。
2.公司名称: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3.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出资方为辽阳电能发展有限公司和辽阳供电公司。其中,辽阳电能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80%,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授权辽阳供电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0%。进行工商注册并履行股东的权利、义务。
4.公司注册资本构成
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辽阳电能发展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60万元,委托辽阳供电公司现金出资40万元。县层面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其中集体企业现金出资120万元,委托市供电公司现金出资30万元。
5.设置原则
辽阳供电公司只有4个县区供电分公司,农电工收入差距不大,辽阳县供电分公司和灯塔供电分公司农电工收入持平,为2.37万元/年,太子河分公司为2.8万元/年,弓长岭分公司为2.69万元/年。今年年底4个县区局农电工的收入水平将达到一致。同时4个县区分公司的人员数量与定员相比,辽阳县、灯塔、太子河属于超编单位,而只有弓长岭属于缺员单位,业务委托类型较为近似,同时在市级层面成立服务公司一是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减少注册公司数量、减少注册投资,减少企业法人单位数量,减少链条环节,利于工作部署。二是利于在同一地区内统筹调剂,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工作流程,实现全地区各项工作平衡发展。有利于全地区的统一调控。三是市公司层面组建公司有利于减少层级,平衡本区域内运维成本,预防低维费收支不平衡产生的亏损。四是减少地方政府各部门的检查,减少县公司集体企业职工与农电工的攀比。因此辽阳供电公司在辽阳市层面成立服务公司,在辽阳县、灯塔、太子河、弓长岭4县区层面设立服务分公司。
(二)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机构、岗位、人员
1.市级电力服务公司
(1)公司管理
服务公司管理层设置总经理兼书记,经营副总经理、营销副总经理,3人组成。
(2)职能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服务公司本部设置4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综合管理部、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部门主任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兼任。综合管理部设置政工干事、综合事务管理岗位;生产经营部设置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部设置员工管理、薪酬管理岗位;财务部设置财务管理、出纳员岗位。
其部门职责如下:
综合管理部:负责综合事务管理,负责委托合同的签订、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负责综合数据的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党、团、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构、定员、定额、劳动合同、岗位规范管理,组织开展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工资、津贴、工资计划、绩效考核管理;负责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岗位培训管理。
财务部:负责配合供电企业核定委托费用,负责公司各项费用管理,负责编制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资产管理,负责成本计划的编制、考核、控制以及机关核算工作,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及结算的登记、核算与管理工作。
业务部:接受供电公司专业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开展受托的生产经营业务。负责生产经营指标的统计;负责制定生产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其岗位主要职责如下:
①综合事务管理:负责综合事务管理,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公文、机要等工作;负责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消防、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②政工干事指导党、团、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
③员工管理:负责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机构、岗位、定员、技能鉴定等管理,负责职工业务技能培训、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教学等管理。
薪酬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工资、津贴、考勤、休假等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
⑤财务管理:负责公司总分类帐和利润、其他往来等有
关明细帐的登记、核算与管理,编制汇总会计报表,总帐、明细帐与报表的核对;负责应交税金的登记、申报、缴纳与管理;工资基金核算与管理;负责成本计划的编制、考核、控制以及机关核算工作;负责有关经济业务的审核工作。
⑥出纳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及结算的登记、核算
与管理工作。
⑦安全管理:负责开展受托的10千伏及以下电网运行维护、检修和事故抢修、电网工程建设及其他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⑧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协调、配合供电公司专业部门,开展受托的10千伏及以下电网生产技术、运行维护、检修和事故抢修工作;负责受托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建设、其他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等工作。
⑨营销服务管理:负责协调、配合供电公司专业部门,开展业务委托范围内的抄表、收费、供电服务、营业窗口及0.4千伏业扩报装等工作。服务公司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4。
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机构设置见图1
图1市级电力服务公司组织机构图
市级公司领导层
(总经理、副总经理)
2.县级电力服务公司
服务公司在辽阳县、灯塔、太子河、弓长岭设置服务分公司,分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营销服务部。综合管理部设置主任、综合管理、员工管理、财务管理岗位;安全生产部设置主任、配电专工、安全专工、综合管理岗位;营销服务部设置主任、营销服务管理岗位。
部门主要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综合事务管理,负责本企业党、团、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员工培训、综合统计报表、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
安全生产部:负责承揽业务范围内的10千伏及以下电网生产技术、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抢修、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工作;
营销服务部:负责受托业务范围内的抄表、收费、供电服务、营业窗口及0.4千伏业扩报装等工作的管理。
岗位主要职责:
①综合管理:具体开展党、团、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品牌标识建设等工作;负责公文、后勤、行政综合管理。
②员工管理:负责劳动合同签订、薪酬管理、社会保险管理、人员档案、培训等日常管理以及综合统计工作。
③财务管理:负责财务核算管理工作。
④配电专工:负责检查指导所属各业务部开展受托范围内10千伏及以下电网生产技术、运行维护、检修和事故抢修工作;负责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建设、其他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工作。
⑤安全专工:负责开展受托的10千伏及以下电网运行维护、检修和事故抢修、电网工程建设及其他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⑥营销管理:负责受托范围内的抄表、收费、供电服务、营业窗口及0.4千伏业扩报装等工作。
在组建初期为保持农电工队伍稳定,保证组建工作平稳过渡,先在原有供电所分别设立36个业务部,72个专业组,同时成立3个检修工程中心,1个抄表服务中心。其中辽阳县17业务部,34个专业组,1个检修工程中心;灯塔14业务部,28个专业组,1个检修工程中心;太子河4个业务部,4个专业组;弓长岭1个检修工程中心,1个抄表服务中心。
太子河供电分公司、弓长岭供电分公司10千伏业务不予委托;辽阳县供电分公司的首山供电所、刘二堡供电所10千伏业务不予委托;灯塔供电分公司的灯塔供电所、古城子供电所10千伏业务不予委托。
待公司运转正常、人员稳定后,随着公司管理不断深入,并具备全部农电工顺利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公司取得一定等级资质、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具备必要的生产经营车辆及必要的生产经营工器具等必要条件时,根据受托业务量和专业化管理需要,太子河将成立1个检修工程中心,1个抄表服务中心;灯塔设立6个业务部,19个专业组,1个检修工程中心;辽阳县设立7个业务部,24个专业组,1个检修工程中心。这样两区各成立2个中心,两县成立2个检修工程中心,13个业务部,43个专业组,达到受托业务专业化管理目标。专业中心及业务部、专业组设置情况见附件5。
抄表中心:负责农村供电所的10千伏、0.4伏以电费走收,用电检查,计量装置拆装和故障处理,客户服务,节能降损措施实施,营业抄表,欠费催缴,农村用电宣传等。
检修工程中心:农村供电所的10千伏、0.4伏以下配电设施的检修、技改及工程建设。
弓长岭分公司已具备专业化管理条件,本次即成立抄表中心、检修工程中心。
县级电力服务公司机构设置见图2。
图2县级电力服务公司组织机构图
县公司领导层
(经理、副经理)
抄表中心
检修工程中心
财务部
人力资源部
综合管理部
安全生产部
营销服务部
3.岗位及人员编制
服务公司领导:按3个职数配备,分别设置总经理兼书记1人、经营副经理1人、营销副经理1人,各职能管理部管理人员暂设8人,共11人。最终按19人满编配置。
各分公司暂时设以下编制,辽阳县服务分公司领导3人,管理人员12人,共15人;灯塔服务分公司领导3人,管理人员12人,共15人;太子河服务分公司领导3人,管理人员10人,共13人;弓长岭服务分公司领导3人,管理人员10人,共13人。最终,两县按19人满编配置,两区按13人配置。
业务部设主任1人,设置二个专业组,即配电运检班专业组、营销服务专业组。人员按测算定员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抄表中心岗位设置:设主任1人,副主任(安全员)1人,技术员(兼资料员)1人,统计员(兼事换员)1人,综合管理员1人,共5人。
检修工程中心岗位设置:设主任1人,副主任(工作负责人)1人,技术员(兼资料员)1人,安全员1人,生产调度1人,综合管理员(兼工程管理员)1人。共6人。
专业组设组长1人,安全员1人,管理员1人,班组成员按照区域定员设定。服务分公司在每个供电所营业窗口设置一个营业组4人,负责售电、登记、咨询及窗口服务。
(三)人员构成
农电工与电力服务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该公司的企业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电力服务公司可少量借用供电企业长期职工,为避免同工不同酬,借工人员仍由供电企业支付劳动报酬。
供电所人员(全部为供电企业长期职工)。供电所作为县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依然保留,原则上至少安排3-5名长期职工,具体负责供电所不对外委托业务的实施及对外委托业务的督导、评价管理。规模较小的供电所设“一长两员”(所长、安全技术员、营销服务员);中等规模的供电所,按现有“一长三员”(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配置;规模较大的供电所设“一长四员”(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工程员)。
业务受托公司人员(除借工人员外,全部为农电工)。为稳定队伍,业务受托公司组建后,供电企业目前使用的农电工(包括不在供电所工作的农电工)全部改为与新组建的业务受托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业务受托公司富余人员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消化:一是严把人员入口关,电力服务公司2-3年内原则上不再新进人员,通过自然减员逐步减少冗员;二是扩大业务领域,通过承揽配网工程、客户受电工程、农村客户电力设施维护、农村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程,解决超编农电工劳动就业问题。今后,在外部政策环境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对农电工队伍进行结构优化和人员精简。
(四)收入来源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供电企业支付的业务费用。主要包括从农维费中列支低压电网维护及农电工工资部分费用;如若委托10千伏运行维护,需相应核增费用。
拓展收入渠道。农村电力服务公司办理具备相应工程业务资质,承揽电力工程或社会用户工程,以增加公司收入。
(五)业务委托工作界面划分
1.不对外委托的业务
为保持供电企业对供电所的有效管控,核心业务不对外委托。所长、安全员、技术员、营销员等岗位的业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修编,资料档案管理,配电设施检修维护计划及实施管理,配电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建议的制订,备品备件管理,“三率”(电压合格率、可靠率、线损率)统计分析和管理措施实施,安全质量管理与监督,安全工器具及施工机具管理,信息技术应用等;电力电缆运维检修、带电作业等生产技术要求高的配电检修类业务;业扩报装方案审批,电费核算,窃电查处,违约用电处理,供用电合同签订等核心营销服务类业务。以上业务由供电所直接承担,见表1。供电所人员全部为供电企业长期职工。
表1供电所业务组织实施范围一览表
业务实施方式
具体业务内容
备注
由供电
所直接从事
的业务
(16项)
规章制度修编,资料档案管理,配电设施检修维护计划及实施管理,配电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建议的制订,备品备件管理,“三率”(电压合格率、可靠率、线损率)统计分析和管理措施实施,安全管理与监督,安全工器具及施工机具管理,电力电缆运维检修,带电作业。
由长期职工负责,纳入县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业扩报装方案审批,电费核算,窃电查处,违约用电处理,供用电合同签订,信息技术应用等。
由长期职工负责,纳入县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2.可对外委托的业务
辽阳供电公司将辽阳县、灯塔、太子河、弓长岭供电分公司36个农村供电所中的0.4千伏及以下配电设施的维护、检修和技改,配电设施故障抢修,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电费走收,业扩报装受理,用电检查(不含违约用电处理),计量装置拆装和故障处理(不含检测),营业窗口服务,客户服务,节能降损措施实施等。营业抄表,欠费催缴,配电设施运行巡视,线路通道清障,配电设施防外力破坏,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安保,保洁,驾驶员等业务全部委托给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见表2。
表2业务部业务组织实施范围一览表
业务部受托方式组织实施的业务
(19项)
10千伏、0.4伏以下配电设施的维护、检修和技改,配电设施故障抢修,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建设,电费走收,业扩报装受理,用电检查(不含违约用电处理),计量装置拆装和故障处理(不含检测),营业窗口服务,客户服务,节能降损措施实施等。
由业务受托公司负责,供电企业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兑现费用
营业抄表,欠费催缴,配电设施运行巡视,线路通道清障,配电设施防外力破坏,农村用电安全宣传,安保,保洁,驾驶员等。
(六)管理界面及职责
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与辽阳供电公司之间是基于经济契约的承包与发包、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按照业务项目分项逐个签订业务委托合同。业务委托后,辽阳供电公司仍然作为农村供电服务责任主体,承担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供电服务和队伍稳定等责任。
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对4个县区服务分公司垂直分层管理;辽阳供电公司和4个县供电分公司实行监管;服务公司依法设立党、工、团组织,市服务公司设党委,4个县供电分公司按照党团员情况(见附件6)辽阳县、灯塔、设党总支,太子河、弓长岭设党支部,基层业务部设党支部;市公司设工会,分公司设分工会,基层设工会小组;市公司设团委,分公司设团支部。党工团设置方案见附件7。全民借工人员党、工、团组织归辽阳供电公司党委管理,农电工党、工、团组织暂时按原有属地化管理,实行双重领导。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积极与地方协调,力争实现统一管理。
1.辽阳供电公司职责
负责确定委托业务内容;负责签订业务委托合同;负责供电所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委托业务管控,建立业务考核评价机制,指导业务受托公司开展工作。
2.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职责
用工管理
辽阳供电公司所属808名农电工直接与辽阳市农村电力运检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其直接管理,农电工劳资关系、党工团关系等在服务公司。服务公司建立岗位、绩效、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和工资调整机制,实现工资分配与岗位责任、能力素质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引导和鼓励农电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受托业务开展
业务管控。辽阳供电公司有关专业部门制定委托业务管理标准、流程,委托业务单元的运维、检修成本定额、业务实施质量考评标准和合同结算规则,并指导电力服务公司建立和完善相应业务的管理标准、流程、制度、规范,细化管理与考核指标,科学测算人工成本、运维成本,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运营服务质量。
业务管理。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要根据供电企业各项专业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内部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标准、流程。在开展运维、检修和营销服务工作时,参照供电企业专业分工进行专业化作业,并接受供电企业专业部门的指导、监督。
关于合同管理。辽阳供电公司、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国网公司统一下发《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协议书业务委托》合同标准模版,认真、详实填写委托业务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协议全部条款。
关于社保管理。农电工社会保险存在着区域问题、身份问题、手续问题、资料问题等诸多矛盾,在组建初期仍按照现有的属地化模式进行管理,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仍在辽阳县、灯塔、太子河、弓长岭当地上缴,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公司负责统一核算、统一划拨,4个县区电力服务分公司负责上缴。待服务公司组建后逐步理顺关系协调解决。
关于资产使用。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辽阳供电公司农村供电所委托业务,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暂时无力解决必要的固定资产及工器具之前,允许无偿使用辽阳供电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经营设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但需要在使用前,由辽阳供电公司与辽阳农村电力服务公司的资产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责任人审核确认,由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公司与辽阳供电公司签署使用协议。今后根据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不断壮大,可逐步购置新增固定资产数量。
3.供电所职责
(1)承担所辖营业区的核心业务。作为县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供电所需直接承担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营销服务方面的核心业务。
(2)督导专业中心和业务班开展工作。对业务受托公司专业中心和业务班在供电所辖区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4.电力服务公司下属专业中心和业务班职责
(1)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业务电力服务公司下达的工作计划、任务开展工作,安全、优质、高效完成。
(2)接受专业指导。接受供电企业或供电所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六)业务委托管理标准
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应加强专业管理,参照辽阳供电公司相关专业工作要求,结合受托业务管理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三类,编制并实施标准化管理。
(八)业务委托监督考核。
辽阳供电公司建立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监管办法,对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督导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各项技术标准、运行规程、管理制度执行,保证业务完成质量。制定委托业务关键考核指标,涉及生产、安全、营销、人力资源、财务管理5个方面考核指标。
辽阳供电公司对委托业务实施监督的工作流程图
经济契约关系
指导监管考核
辽阳供电公司
辽阳市电
力服务公司
管理关系xi
汇总
上报
管理关系xi
核算、评价
县电力服务分公司
县供电分公司
管理关系xi
上报评价
管理关系xi
监督、评价
业务部
供电所
(九)党群组织管理。
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党、团组织和工会实行属地化管理。
四、推进工作安排
(一)操作步骤
1.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构成: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辽阳电能发展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60万元,委托辽阳供电公司现金出资40万元。县层面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其中集体企业现金出资120万元,委托市供电公司现金出资30万元。
2.开展全面培训工作
公司统一组织对县供电分公司领导班子及供电所长进行培训。县公司统一组织对全体农电工进行培训,同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开展农电工考试、考核工作
公司对农电工开展考试、考核工作。“双考”合格者,报省公司人资部进行审批后签订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签订
按照省公司关于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安排要求,注册组建农电服务公司,对农电工进行考试、考核的“双考”工作后,农电工与农电服务公司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5.业务委托协议的签订
辽阳供电公司或县供电分公司作为委托方,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受托方。依据委托合同,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受托农村供电所管理范围内的部分农村配电设施运行维护、检修和营业抄表、催收电费、供电服务;0.4千伏业扩报装工程,农村供电监督、用电安全宣传和管理等业务。
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县公司全民职工和农电工数量、业务量大小等具体情况进行签订业务委托协议,按《供电所业务委托管理办法》《供电所业务委托协议范本》执行。
6.按照甲、乙方职责正式运作。
业务委托后供电企业仍然作为农村供电服务责任主体,并通过对业务委托工作所完成各项指标的监督、考核,强化对受托公司业务班组的监管。农电服务公司与农电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岗位、绩效、技能相结合的薪酬分配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农电服务公司必须根据供电企业各项专业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标准、流程。在开展具体业务时,接受供电企业的`专业指导、监督和考核。
(二)时间安排
1.积极筹备,组建公司(6月15日-207月10日)
成立《辽阳供电公司组建农电服务公司开展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审定组建农村电力农电服务公司的实施方案以及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抽调公司管理部门、县分公司的领导、专工及熟悉农网管理的专业人员,成立辽阳供电公司组建农电服务公司开展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小组,组织机构见附件8,组建服务公司筹备处,负责制定《辽阳供电公司组建农电服务公司开展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协调、指导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
2.注册公司,挂牌成立(年7月11―2012年7月20日)
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辽阳电能发展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60万元,委托辽阳供电公司现金出资40万元。县层面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其中集体企业现金出资120万元,委托市供电公司现金出资30万元。
本着“先组建市公司、再组建县分公司、后组建业务部”的原则,保持稳妥有序推进。
在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组建初期,由辽阳供电公司组建农电服务公司开展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部门主任由董事长及总经理通过借工协议方式(在辽阳供电公司备案并监管),由供电企业长期职工担任或优秀的农电工担任。随着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和人才的不断培养,可逐步由农电服务公司在自有员工中择优选聘。职能部门一般管理人员采用聘用协议上岗方式进行。业务部主任由全民或优秀的农电工担任。
在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组建完成后,由辽阳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与4个县区分公司共同组建辽阳县、灯塔、太子河、弓长岭农村电力服务分公司,最后对业务部进行机构设置及人员整合。
同时,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要建立完整的内部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及日常管理等一系列的有关规定和流程。
3.考试考核(2012年7月21日―2012年7月30日)
对农电工开展考试、考核工作。“双考”合格者,报省公司人资部进行审批后,与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签订(2012年7月31日-2012年8月10日)
按照省公司关于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安排要求,依据《劳动法》及省公司农电工劳动合同统一范本,农电工与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业务委托协议签订(2012年8月10日―2012年8月20日)
辽阳供电公司或县区供电分公司作为委托方,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受托方。委托、受托双方依据县公司全民职工和农电工数量、业务量大小等具体情况进行签订业务委托协议。
6.规范管理,正式运作(2012年8月21日―2012年9月15日)
辽阳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自《协议》签署日起,全面开展委托业务。并接受辽阳供电公司及上级电力公司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管。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各负其责,着重做好农电工的观念转变和队伍稳定工作。在农电服务公司的组建过程中,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办法,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做好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关系着公司的稳定和谐,长远发展,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需要加大工作组织协调力度。为确保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有力推进,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顺利开展。
(三)核实情况,摸清底数。认真分析摸清供电所、人员基本情况。尤其是人员构成,细化到不同身份每个人员(如农电工、集体职工、电管员等)年龄、工龄、党龄、学历、职称、收入、保险、亲属关系、思想动态等。
(四)加大宣传,做好政策解释。提高各级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保证农电工队伍的稳定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解释好服务公司对农电工的要求,合同签订把握的原则。针对集体职工等其他人员开展针对性解释宣传工作。确保农电工知情权、认同感,为合同签订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五)积极研究,落实措施。农村供电所业务委托工作统筹考虑平衡农电工利益、公司利益、法律法规风险。积极向政府做好沟通汇报,高度关注社会媒体影响,特别是稳定问题,做好防范措施。
通过对农电工队伍的思想动态摸底调查,目前影响稳定的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灯塔供电分公司有42名农电工原是集体职工身份,集体企业改制时,通过考核,这部分人员签订了协议转为农电工身份,现在这部分人员提出他们不是农电工身份,是集体职工身份。针对这部分人员提出的问题,查找相关政策,配合信访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随着农电工待遇的不断提高,加之灯塔供电分公司及各供电所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此部分人员顺利参加考试、考核,签订劳动合同。二是管控系统外人员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截至到2012年5月辽阳供电公司在管控系统外还有24名(灯塔21人,太子河3人)农电工,业务委托后这部分人员担心无法签订劳动合,是可能造成上访的不稳定因素。24名农电工情况说明及相关请示见附件9、附件10。解决措施:业务委托时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农电工管理,同时与省公司积极争取政策,将这部分人员录入到管控系统。三是辽阳县供电分公司64名集体混岗人员的岗位存在不稳定因素。辽阳县64名集体混岗人员的岗位均为供电所岗位,业务委托后,此部分人员将不能再在各供电所混岗,势必会激化矛盾。解决措施:64人将单独成立公司,将供电所或后勤部分业务委托给此公司。
(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农电服务公司注册、挂牌成立、开展“双考”工作、劳动合同签订、业务委托协议签订及时向省公司进行汇报。同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准确把握工作方向。
篇2:供电公司方案
迎检自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转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供电检查的通知》(营销客户„2011‟xx号)及电监办《关于开展2011年省供电检查工作的通知》(电监供电„2011‟27号)要求,对照《供电监管办法》监管内容的要求,对公司自查内容进行分工,确保供电公司供电服务顺利通过国家电监会抽查,公司特制定以下迎检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迎检方案,认真地开展自我核查和迎检配合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营销客户【2011】xx号、x电监供电【2011】xx号电监稽查【2011】6号、xx电监稽查【2011】25号和国家电网营销【2010】987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地开展供电服务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完善相关资料,认真规范内部管理,认真做好供电服务的迎检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供电服务迎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供电服务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营销部为2011年供电服务检查及迎检工作的牵头部
门。各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将迎检自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扎实组织开展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党组书记
副组长: 副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总工程师
(二)办公室成员
成 员: 及县局行政负责人
三、公司自查迎检分工
对照《供电监管办法》监管内容的要求,着重对公司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水平、供电市场行为、供电成本五个方面十八项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把目标任务逐项予以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举全公司之力,圆满完成迎检任务。各县局(公司)参照本方案分解落实,对本单位的迎检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同时,将本单位的自查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公司相应的牵头部门汇总。
(一)供电能力方面:
1、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
自查责任单位:发展策划部、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发展策划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公司供电设施建设,具有能够满足其供电区域内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保障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供电质量方面:
1、供电可靠性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生技部、各县局(公司)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公司应向用户提供的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城市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公司应当审核用电设施产生谐波、冲击负荷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拒绝不符合规定的用电设施接入电网。用电设施产生谐波、冲击负荷影响供电质量或者干扰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用户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用户不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力,产生的谐波、冲击负荷仍超过国家标准的,公司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拒绝其接入电网或者中止供电。
2、电压合格率
自查责任单位: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牵头部门:生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城市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10千伏以上供电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
不低于98%;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和农村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符合派出机构的规定。派出机构有关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和农村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的规定,应当报电监会备案。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选择电压监测点:(1)35千伏专线供电用户和110千伏以上供电用户应当设置电压监测点;(2)35千伏非专线供电用户或者66千伏供电用户、10(6、20)千伏供电用户,每10000千瓦负荷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用户设置1个以上电压监测点,所选用户应当包括对供电质量有较高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和变电站10(6、20)千伏母线所带具有代表性线路的末端用户;(3)低压供电用户,每百台配电变压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用户设置1个以上电压监测点,所选用户应当是重要电力用户和低压配电网的首末两端用户。供电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设置电压监测点的情况报送所在地派出机构。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安装、校验电压监测装置,监测和统计用户电压情况。监测数据和统计数据应当及时、真实、完整。
3、供电企业保障供电安全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安监部、生技部、调通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有关供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供电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供电条件,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法处置供电突发事件,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电管理,指导重要电力用户配置和使用自备应急电源,建立自备应急电源基础档案数据库。供电企业发现用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用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消除用电设施安全隐患。用电设施存在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隐患,用户拒不治理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用户中止供电。
4、供电企业处理供电故障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客户服务中心、配电服务中心、农电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客户服务中心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报修服务制度,公开报修电话,保持电话畅通,24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供电企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处理供电故障,尽快恢复正常供电。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60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12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240分钟。因天气、交通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应当向用户做出解释。
5、供电企业履行紧急供电义务情况
自查责任部门:安监部、生技部、营销部、调通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安监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因抢险救灾、突发事件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电力供应。
(三)供电服务水平方面:
1、供电企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依法保障任何人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最基本的供电服务。
2、供电企业实施停电、限电或者中止供电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调通中心、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调通中心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在电力系统正常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需要停电或者限电的,应
当符合下列规定:(1)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日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2)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3)因电网发生故障或者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或者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执行。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正常供电。供电企业对用户中止供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供电企业对重要电力用户实施停电、限电、中止供电或者恢复供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农电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客户服务中心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采取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公开供电服务信息。供电企业公开信息应当真实、及时、完整。供电企业应当方便用户查询下列信息:(1)用电报装信息和办理进度;(2)用电投诉处理情况;(3)其他用电信息。
4、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减少电能输送和供应环节的损失和浪费。供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对淘汰企业、关停企业或者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未收到政府有关部门决定恢复送电的通知,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对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用户恢复送电。
5、供电企业处理用电投诉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纪委检察室、客户服务中心、农电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纪委检察室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用电投诉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对用户的投诉,供电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供电企业应当在供电营业场所设置公布电力服务热线电话和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的标识,该标识应当固定在供电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四)供电市场行为方面(三指定、电费电价及收费标准、供用电合同):
1、三指定专项:
(1)、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农电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的期限,自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之日起,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用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2)对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审核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3)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中间检查的期限,自接到用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4)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期限,自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5)给用户装表接电的期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7个
工作日。第(2)项规定的受电工程设计,用户应当按照供电企业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
(2)、供电企业向用户受电工程提供服务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对用户受电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标准咨询;对用户受电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发现用户受电设施存在故障隐患时,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用户并指导其予以消除;发现用户受电设施存在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应当指导其立即消除,在隐患消除前不得送电。
(3)、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行政许可规定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行协、各县局(公司)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供电营业区、供电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等规定。
(4)、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无正当理由拒绝用户用电申请;(2)对趸购转售电企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输配电设施,拒绝或者拖延接入系统;(3)违反市场竞争规则,以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排挤竞争对手;(4)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5)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公平竞争规定的行为。
2、电费电价及收费标准专项:
(1)、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电费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国家核准电价或者市场交易价,依据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供电企业不得自定电价,不得擅自变更电价,不得擅自在电费中加收或者代收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供电企业不得自立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对国家已经明令取缔的收费项目,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供电企业应用户要求对产权属于用户的电气设备提供有偿服务时,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供用电合同专项:
(1)、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电费管理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户、趸购转售电单位签订供用电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供电。
(五)供电成本
1、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规则 自查责任单位:财务部、各县局(公司)牵头部门:财务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成本的规定核算成本。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以前)
根据国家电监会和电监办供电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供电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17日)
1、各牵头部门要在4月13日前根据工作方案,制定相
应内容的自查方案,并上报营销部汇总。
2、根据自查方案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检查。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在4月17日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内容上报营销部汇总。
(三)迎检阶段(4月18日—6月10日)
1、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
2、在迎检工作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2月31日)
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电监会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范供电服务行为。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迎检工作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公司上下凝心聚力,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主抓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树立紧迫意识,合理分工,保证每个时段、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
人抓、有检查、有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2、重视宣传、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专题会、学习会等多种方式,部署迎检工作,营造迎检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与领导办公室沟通,及时上报迎检准备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3、积极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要按照供电服务检查和各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供工作方案和有关材料;要认真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开展现场督查;要及时报告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和工作情况,保证专项治理迎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4、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有关迎检单位要将供电服务监管工作作为引领公司再上台阶、再创佳绩的良好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供电市场秩序,维护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好应有的社会责任。
各部门(单位)对迎检工作中有异议的问题,由营销部负责解答。
篇3:吴江供电公司传输主环改造方案
吴江市供电公司的中兴光纤传输系统网络目前是由一个STM-16主环, 下接8个STM-4支环的网络, 节点数量非常庞大。按照目前节点的快速增加、业务需求的变化和增长趋势, 如果只是简单地在现有的光传输网络的基础上增加节点, 就会导致部分光环网上的节点过多, 可能会引起时钟和网管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 (一个STM-4环网节点一般不宜超过15个) 。
二、通信网络的升级与优化
为了未来光传输网络的可持续性发展, 有必要将现有的STM-16主干环分割成2个STM-16的相切主干环, 对于吴江市这样的较发达城市, 双主环更有利于分割主干环站点的业务负担并更大限度的降低光缆故障对业务造成的影响。以现有的220k V站为骨干节点, 重新建设STM-16的SDH骨干网络, 将110k V及以下节点组成的STM-4接入层环网做相应调整。根据目前站点重要性、业务需求量及干线光缆路由的可靠性 (OPGW/ADSS) 情况, 改建成由吴江1—吴江2—宛坪变—庙港变—慈云变—长阳变—盛泽变—庄田—吴江1骨干节点构成的2.5G骨干层1和由吴江1—吴江2—松陵变—黎里变—金家坝变—水乡变—吴江1骨干节点构成的2.5G骨干层2。改造后拓扑图如下:
原有的STM-4环在主环改造完成前暂时不作修改。考虑到本次主环环网改造的需求同时兼顾后期主环升级为10G的需求, 主环目前大部分站点的交叉板容量均需升级。
本次主环改造过程中, 将黎里变从支环升级为主环站点, 黎里、松陵安装一台S385设备 (具体见实施方案) 。同时涉及到站点光路调整, 主要为:1、庄田由原先连接到金家坝改为连接到吴江1, 庄田至吴江1的光路距离为38.5KM。庄田的2.5G光板为L-16.2, 但吴江1上无L-16.2的光板, 需在吴江1上增加一块L-16.2的光板。2、金家坝由连接到庄田改为连接到黎里变, 光路距离为10.76KM, 无需光板变动。3、黎里连接到松陵, 光路距离为50KM, 无需光板变动。4、松陵连接到吴江2, 光路距离为4.92KM, 无需光板变动。5、吴江1与吴江2之间两条光路连接, 使用S-16.1光板, 吴江2需增加一块S-16.1光板。
三、实施方案
Ι、更换升级交叉板。1、吴江1。吴江1交叉板TCS容量为256*256, 吴江1的交叉板不需要更换务。2、吴江2。吴江2交叉板TCS容量为128*128, 吴江2的交叉板根据上面的操作步骤将交叉板升级为256*256。3、宛坪变、庙港变、慈云变、长阳变、盛泽变、庄田变。以上6个变电站为以后西环变电站, 以前宛坪、庙港、慈云、长阳交叉板TCS容量为32*32, 盛泽、庄田为64*64, 这次都将这6个变电站TCS容量升级为128*128。根据上面的操作步骤依次进行。4、将水乡变、金家坝变交叉板都升级到128*128。
Ⅱ、安装黎里变、松陵变S385设备。至此在黎里变、松陵变安装中是用S385替换现有的S330, 还是S330保存不变, 重新在安装一台S385设备。
Ⅲ、环网改造。首先在吴江1、吴江2分别增加一块OL16的光板。将金家坝到庄田的光路断开, 庄田联吴江1, 金家坝联黎里变, 黎里变联吴江2。这样就实现了2个相切环网。目前这种环网改造是对于业务影响最小的。
四、优化后的网络可靠性分析
通过改造, 使得吴江地区光通信网络的可靠性大大提高, 双主环的建立, 优化了网络结构、提高了网络的可靠性和生存性, 增强了网络多业务接入能力。
五、结束语
吴江SDH网络的优化与改造过程中, 充分利用现有设备, 进行投资少、见效快的改造方法, 建立了地区先进、可靠的光纤通信网。使网络可靠性、安全性与资源利用率得到了较大提高, 满足了电网不断增长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自动化信息等各类电力生产信息的传输业务需求, 自愈环节点大大增加, 极大的缓解了系统运行压力。
摘要:本文对吴江地区电网光纤传输网络现状进行了介绍, 对原有网络的可靠性、高效性和扩展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针对隐患提出了扩容、改环等解决方案。
关键词:传输,优化改造,方案
参考文献
[1]黄鸿.电力光纤通信网络的规划设计问题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2012, 2 (20) :123-125
篇4:供电公司方案
关键词:供电公司;应急物资;调拨
一、工作描述
为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业务,提高应急物资供应及调拨能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应急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辽电物资〔2010〕764号)以及有关规定,供电公司制订了周密的应急物资供应及调拨方案,并是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效果明显,有效的保障了供电公司抗灾抢修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应急物资储备分为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动态周转等方式。
(二)实物储备是指应急物资采购后存放在仓库内的一种储备方式。实物储备的应急物资按照相关仓储管理制度进行库存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或轮换,保证应急物资质量完好,随时可用。
(三)协议储备是指应急物资存放在协议供应商工厂内的一种储备方式。供应商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物资随时可调。
(四)动态周转是指在建项目工程物资、大修技改物资、生产备品备件和应急设备等作为应急物资使用的一种方式,有利于节约资金和降低库存。动态周转物资信息应实时更新,保证信息准确。
(四)物资供应公司负责按照应急储备定额对应急物资进行保管。应急物资台账清单应录入省公司应急管理系统,便于随时查看调用。
(五)专业部门根据本专业物资特点分别提出物资保管要求,包括储存条件,检验周期等。物资供应公司按照物资保管要求定期向专业部门提报,专业部门负责安排定期检验试验等。
(六)应急物资调入、调出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台账,对库存物资定期检查盘点,保证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快速修复和及时补充。
(七)物资部分定期向上级提交一次应急物资的保管台账和物资保管使用情况。根据需要和产品特点定期更换,保证所储备的物资性能良好,随时可用。
(八)当发生区域性自然灾害造成电网事故时,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可利用储存应急物资储备资源保障应急救援抢险工作的开展。
(九)物资部门、协议储备供应商及动态周转物资所属单位在接到上级调拨指令后,迅速启动,及时配送,物资部门要对运输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信息反馈。
(十)应急物资需求单位负责对应急物资进行接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物资部门应保证应急救援抢险过程中应急物资调配、采购、运输,交货等信息的准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三、特色亮点
(一)建立组织体系
1、成立公司应急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物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生产副总工程师担任;成员分别由各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担任。
2、应急物资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物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物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开展。
(二)明确物资部门职责
物资部门既是公司应急物资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又是应急物资配送、储备的具体实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制定公司应急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2、按照上级要求负责建立公司应急物资储备体系;3、负责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和维护;4、负责实物储备应急物资库存管理;5、负责实时维护动态周转物资信息;6、负责实物储备物资的催交催运、收货验收工作;
(三)建立应急物资供应及调拨通讯网络,制定应急物资相关人员通讯录。
(四)制定应急物资供应及调拨工作流程图
后附。
四、工作流程
1、物资供应公司在接收应急物资需求信息后,立即确定应急物资存放区域。对于存放于市区的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从保管单位提取物资,并配送到应急物资需求单位;对于存放在各县(区)的应急物资,由物资供应公司向各县(区)责任单位下达调配指令,由各县(区)责任单位负责将物资配送到应急物资需求单位,物资供应公司对运输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信息反馈。需要调用协议储备的物资,立即向省公司物资部汇报,请求协议储备供应商提供协议储备物资。
2、配送单位要做好应急物资的交接和检验工作,留存交接记录作为结算依据。
五、实践效果
供电公司通过切实有效的开展应急物资供应及调拨工作,成功为抵御台风达维和布拉万的侵袭,为地区电力抢修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支撑。在台风侵袭期间,供电公司有效的保障了当地的供电和抢险救灾工作,为当地人民成功战胜两次台风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篇5:供电公司方案
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管理优势,立足为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完善标准、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提升服务,深化关键业务(需求计划、采购、合同、仓储、配送、质量监督、供应商关系、废旧物资处置和应急物资管理),着力提升县供电企业的物资管理。建设管理现代化、资源最优化、效益最大化的供应链管理关系,全面提升公司物资集约化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完善以需求分析为导向的全面计划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物资标准化;扩大集中招标采购范围,实现采购管理由自行采购向集中统一的转变;加大合同执行监管力度,主动防范法律风险;加快构建协同共管、联动闭环的质量管控机制,提高电网装备质量;不断深化供应链全流程管理,建设快捷高效、保障有力的物资供应体系,提高物资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健全物资管理各业务环节的闭环管理机制,加强与“五大”和人、财集约化的协同衔接,持续增强公司物资供应保障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专业目标:加大物资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全过程管控力度。以同业对标指标管理和全过程管控为主要抓手,深化集中采购机制、供应保障机制、质量管控机制的建设,全面提升县供电企业需求掌控能力、资源统筹能力、信息互通能力、指标提升能力、闭环管控能力。
二、组织保障
公司已成立县供电企业管理提升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营销部。市公司物资保障方面按照兰供相关文件执行;县供电企业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物资专业管理提升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三、具体实施措施
围绕公司深化“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强化依法治企,规范物资专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管控、督导和考核力度,全面提升县供电企业物资管理水平。
(一)加大集中采购管控力度 坚持“统一、集中、全面、刚性”的全面物资计划管理原则,执行统一标准,通过统一平台报送,做到全面覆盖、闭环管理,确保刚性。物资需求计划由各县供电企业负责编制及初审,市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汇总审核,并上报省公司物资公司统一复审。县供电企业要将所有物资采购纳入网、省公司集中统一采购管理。
1.计划与采购管理:进一步完善物资全面计划管控体系,健全物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实现电网建设项目储备库与物资需求储备库的同步,强化物资需求计划与工程项目节点计划的衔接,建立重点工程的采购供应预警机制、预案体系。加强采购计划统筹管控,建立物资需求“先利库、后采购”的常态机制。统筹采购计划与项目实施计划,减少计划外采购,加强依法规范采购,避免采购计划的盲目提前或严重滞后,确保采购适时,供应及时。对不满足项目核准、可研批复、初步设计评审等要求的物资,不予采购。强化统一采购标准在设计、计划和采购环节的应用,从源头促进电网设备通用互换。
2.深化供应商关系管理:完善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依靠专业部门,对供应商生产制造、交货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不良行为查处工作,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并与招标采购联动,提高采购质量,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市公司报告;县供电企业的供应商按照省公司统一标准管理。
(二)加强物资供应保障能力
建设涵盖县供电企业的现代物流体系,深化库存“一本帐”管理,制定合理储备定额;2013 年,县供电企业库存周转率达到2次,力争实现库存“零积压”。
1.加强物资合同管理:规范物资合同签订管理,省公司出资采购的物资合同由省物资供应公司直接签订,县供电企业自有资金采购的物资合同,要逐步统一应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化签约。推行物资合同履行标准化管理,使用国网公司统一合同范本。加强物资供应计划、图纸交付、物资生产、运输、现场服务等关键点管控,及时协调解决物资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物资供应与项目建设的有机衔接。规范物资合同结算管理,推进省公司出资采购物资合同省级集中结算,优化合同结算单据审核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2.构建科学的仓储管理:县供电企业充分利用现有仓库资源,加强库存定额管理,建立备品备件、周转物资、应急物资的“定额管理、按需领用结算、定期周转轮换”的管理机制,提高库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库存总体水平;提高库存物资周转率,开展库存资源盘活利库工作,加大盘活利库力度,降低库存物资水平;力争实现平均库存周转率达到2次/年。
3.实现库存物资“一本帐”:做好县供电企业实体仓库注册工作,建立仓库台账,统一管控仓库资源;按照库存信息“一本账”管理规范要求,加快ERP系统上线和库存模块的应用;建立库存管理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库存物资清查盘点,将库存物资全部纳入ERP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库存信息 “一本帐”。
4.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县供电企业按照“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好应急仓库和应急物资的管理运维工作。按照“品类定额管理,模块化、单元制存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动态周转综合利用”的原则,确保应急物资配置到位。同时,优化应急物资调拨流程,制定保障方案,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根据灾害特点和应急需要,合理制定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防范应急事项的非预见性和不确定性,体现应急物资管理的高时效性。
(三)加强质量管理监督
巩固完善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闭环管理体系,加强农配网设备物资质量管理,强化供应商考核,延伸质量监督链条,确保入网设备、材料质量安全可靠。
1.健全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县供电企业要采取提高设备材料质量的具体举措,树立贯穿设计、规划(设备选型)、采购(含履约、仓储配送)、运维、报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理念,构建协同共管、联动闭环的质量管控机制,从源头保证入网设备的可靠性和耐用性。健全物资部门负责、专业部门协同、支撑的齐抓共管设备材料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对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的通报和整改验收力度。
2.加大抽检力度:按照“谁的设备谁管控”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本单位抽检责任。严格执行抽检大纲、抽检作业规范规定的检验项目,加大抽检投入,提高设备抽检的覆盖面;加大抽检问题的上报,提供省公司并应用于招标评审和供应商制造质量改进中;杜绝供应环节质量漏洞,通过通报产品质量问题,引导供应商主动改进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四)废旧物资处置管理 县供电企业的废旧物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办理废旧物资报废手续,市公司及时汇总上报废旧物资处置需求,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处置。同时县供电公司要做好废旧物资暂存、合同结算、物资交接和资金账务处理等相关工作。
(五)物资标准化管理
1.建全物料主数据体系。针对县供电企业,按照流程开展相关物料主数据优化、申请、增补,提高物料主数据使用 的准确性,为县供电企业物资全面纳入物资集约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准确应用物资采购标准。所有新建工程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必须全面应用物资采购标准;扩建工程在设备参数、场地、预留接口等条件许可下应采用物资采购标准;采购标准中已经固化技术参数,应直接予以采用,保证物资采购标准应用的严肃性。要正确选用采购标准模板,正确、完整填写技术规范书,杜绝物料描述和实际采购物资不一致,物料描述和技术规范书不一致,技术规范书编写不规范,技术要求前后不一致以及添加技术要求参数、添加组配件和备品备件、指定二级供应商等情况的发生。
3.严格物资采购标准执行。在规划设计环节要从严把关,严格选用物资采购目录中的标准设备材料;建立审批机制,凡选用不符合物资采购标准的设备、材料,必须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于因工程外界环境,包括气候、污秽、海拔、大跨越等,以及改、扩建工程等特殊情况,必须选用非标准设备的项目,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四、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 1.完善物资管理组织机构:县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明确两级物资供应的管理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岗位职责。加强物资管理与相关部门的业务对接,充分发挥县供电企业的物资业务实施主体作用。
2.加强物资队伍建设:县供电企业要逐步解决物资管理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匮乏、人员素质整体不高等问题。
3.完善物资标准体系:县供电企业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业务调整和物资管理业务优化,修订和完善现有物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完善物资采购标准、计划、合同履约、质量监督管理流程,细化供应商绩效评级标准,提高运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构建完备的物资集约化标准体系。4.推动物资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对物资供应链各环节、各层级、全流程实施信息系统在线监控和预警,全面实现“流程统一、操作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风险管控目标。各层级横向集成、纵向贯通、数据共享。
5.完善检查考评体系:建立同业对标指标管理的常态化机制,研究解决影响同业对标指标升级的突出问题,在提高业务管理细节上下功夫,促进指标数据尽快提升和保持靠前。
6.加强管理培训,提高工作质量:以集中培训、专题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县供电企业物资管理人员开展轮流培训,实现全员覆盖,提高专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增强执行、协同和责任意识。
五、关键业务管控目标和达到的成效
(一)关键业务目标
1.全面物资计划管理的及时率、准确率、合规率、标准化率达到90%;
2.各类物资的集中规模采购度达到90%以上,集中采购规范率达到90%;
3.质量监督工作完成率、产品质量完好率达到100%; 4.物资合同签订完成率、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 5.物资计划执行准确率和合规率达到90%;
6.供应商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完成率、准确率达到100%; 7.仓储物资平均库存周转率达到2次/年; 8.库存信息准确率达到100%; 9.库存物资下降率:零库存。
(二)管理成效
1.达到组织架构完善,组织功能健全的目的 完善组织结构,优化现有物资管理体系,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补充各级物资管理人员,健全各级物流组织体系,配合公司机构调整工作安排,不断完善计划、履约、质量监督等关键岗位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以省公司物资公司为主导、物资供应公司为主体、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为支撑”的物资集约化管理组织体系。物资管理人员的执行能力和业务操作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能全面适应物资集约化管理要求。
2.达到运行顺畅,执行规范的目的 整合优化业务流程,做到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管理高效,保证物资管理体系协调有序运转。加强工作督查,形成布置、落实、检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常态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措施起到实效。
3.达到入网产品优质,降低设备质量事故的目的 建立由物资部门牵头、相关专业部门密切配合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通过委托质量抽检、检查、属地巡检等多种形式,实现对产品质量监督的全面覆盖和对生产制造的全流程控制。
4.达到管控水平有力的目的
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绩效体系,针对关键管控节点,科学制定绩效指标,并在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中合理增加相应权重,加大对县供电企业物资工作的评价考核力度,拓展扁平化管理宽度,深化垂直管控。强化对标管理,以同业对标为抓手,借鉴先进管理理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共同提升物资集约化管理水平。
六、物资集约化管理提升的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 年4 月-5月)
对县供电企业物资管理提升工程进行全面部署,县供电企业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各项管理要求。
(二)全面开展阶段(2013 年 6 月-2014年6月)
贯彻落实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各项措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物资管理提升工作任务,上报管理提升工作报告。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4 年7 月-12 月)
公司通过ERP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物资集约化管理系统,全流程、系统和物资辅助决策系统实时检查各县供电企业的物资计划、合同签约履约、仓储、废旧物资处置、应急物资、供应商关系、质量监督管理等各方面的情况,对需要规范和整改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和要求。各县供电企业按照公司要求,将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组织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结果。
篇6:供电公司管理文化建设方案
实施企业管理文化战略,以文化心、以文聚力、以文塑形,能给公司带来有形的、无形的、经济的和社会的多重效益,使公司走上宏观管理与微观协调相结合的模式,走上向管理要效益之路。通过培育先进管理理念,依法经营企业,严格管理企业,勤俭办企业,从而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企、从严治企,完善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全面整合资源,实现运营高效;用规划指导计划,用措施落实计划,加强重点工作、重要环节的策划和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各类标准体系,深化创一流同业对标,提高管理效率和企业效益。以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集约化发展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孔珍宝
副组长:颜庆国 吴国华 李爱东 马建元 顾明宏 徐卫文 卢绍祺 孙海清 徐建平虞晓东 孙俊武 王甫来 于翔 下设工作组:
成员:吴飞 王铭民 曹学斌 沙巍 曹斯明 梁丽 王胪 陆子俊庞虹 邱文华 李培培 卜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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