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关键词: 流氓团伙 农村 社会 问题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精选六篇)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篇1

关键词: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原因,对策

“农民富则国家盛, 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农民的生产、生活、生存的大事情。近年来,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种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 农村社会治安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群体性事件、侵财案件、因感情纠葛引发的刑事案件发案率不断攀升, 严重地危害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破坏了农村相对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正确分析和研究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状况,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对策, 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 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既是新形势下维护农村长治久安、实现农村经济繁荣的客观需要, 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需要。

一、当前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 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

一是在社会加速转型, 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 因土地征用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山林纠纷、环境污染、劳资纠纷、惠农纠纷、涉法涉诉等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趋增多。二是宗族势力猖獗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当前农村中, 宗族观念越来越明显, 稍有矛盾就聚集宗族成员动用武力。有的与基层政权组织明争暗斗、讨价还价;有的甚至干预农村基层组织的选举, 个别村因为两姓扯皮选了半年也不能选出村干部, 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秩序。三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 不做细致的思想工作, 严重脱离群众。个别老百姓故意找麻烦, 越级访、无理访、群体访苗头增多。据调查, 仅2013年青龙满族自治县群体性上访事件就高达108起。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二) 社会丑恶面向农村地区蔓延, 农村社会固有的一些顽疾依然存在

一是“黄赌毒骗”现象在农村呈蔓延之势, 尤以赌博为重, 几乎村村都有赌博人员, 有的甚至以赌为业, 由此引发的侵财案件时有发生。二是农村社会依然存在封建迷信思想, 遇到什么事情就烧香、祷告, 更有的请巫汉神婆给家人治病, 最终导致轻病拖重, 甚至不治而亡, 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三是非法组织活动仍然存在。“全能神”、“实际神”、“法轮功”、“门徒会”等非法组织活动不断。一些信徒走街串巷, 散布邪说, 发展会员, 信教群众有逐渐增加之势, 严重扰乱了农村的社会秩序。

(三) 侵财案件依然是农村社会治安的主要问题

一是入室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农民收入明显增长, 加之农村治安防范意识淡薄, 出门时不关门, 车辆任意停放, 还有一些农民在外打工挣得的现金不存入银行, 放在家中保管, 成了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二是一些利欲熏心犯罪分子, 盗窃通信、电力设施, 还有的偷盗林果树木、大棚蔬菜、牲畜等。给农民正常生活带来了极大隐患。

(四) 家庭环境趋于复杂化导致纠纷增多

一是大批的农村青壮年进城打工, 夫妻长时间两地分离, 导致夫妻感情淡漠, 易发生婚外情, 离婚率居高不下。因感情纠葛酿成的刑事案件逐渐攀升。今年除夕发生在云南的特大命案六人被杀, 就是这种婚外情酿成的惨剧。二是农村夫妇双方都出外打工, 留守儿童不断增多, 他们缺乏父母的监管, 少数女童遭到性侵, 有些男童逃学、辍学, 沉溺网吧, 混迹社会, 参与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成为新的违法犯罪群体。三是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 农村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农村男光棍的数量不断增长。我们调研的青龙县前擦岭村, 全村不到2000口人, 35岁以上的男光棍就有41人, 这些人对生活没有信心, 游手好闲, 经常会做一些鸡鸣狗盗之事。四是年青人外出务工, 留守老人无人照管, 出现了关于赡养问题等一系列社会矛盾纠纷, 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了较大隐患。

二、农村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 受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形势变化的影响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等在农村地区大量出现, 因为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随之大量产生。。另一方面, 伴随着社会转型, 大批的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 使得农村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变化, 不少农村家庭只剩下老弱妇幼, 造成家庭防护能力降低, 一些不法之徒就把目光瞄准了农村, 趁机实施强奸、猥亵儿童、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农村“空壳化”和家庭“空巢化”, 也为留守妇女婚外情, 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提供了温床。严重破坏了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二) 受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和治安防控工作基础的薄弱影响

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没有战斗力, 对一些纠纷置若罔闻, 制止不力, 估计不足, 任其发展, 酿成事态, 导致“小纠纷酿成大血案”。还有的村级组织对社会治安工作重要性缺乏认识, 各项工作措施没有落到实处, 许多措施和制度只是挂在墙上, 出现号召多, 措施少, 指导、推动、督促、检查的力度更加不够。致使农村治安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失去作用, 上访、聚众闹事、阻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三) 受基层警力不足的影响

农村地域广阔, 地理状况复杂, 村民居住相对分散, 农村警力明显不足。一个农村乡镇派出所辖区方圆几十、甚至上百平方公里, 人口几万之众, 而民警力量仅几名, 仅是案件查处、户籍管理、治安管理、110接出警等繁重的工作任务已经让民警应接不暇, 再加之办案经费短缺, 装备落后, 工作疲于应付, 缺乏创新, 效率不高。

(四) 受思想教育、法制宣传薄弱的影响

在农村一些乡镇村庄普法教育只是搞搞形式, 走走过场, 农民的法制意识仍相当淡薄, 既不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也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旦遇到纠纷要么付诸武力, 野蛮解决;要么聚众上访, 给政府施压。不仅自己成了“法盲”的牺牲品, 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

三、新形势下解决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对策

(一) 高度重视农村社会治安工作, 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从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性, 坚持一手抓发展农村经济, 一手抓维护农村稳定。二是真正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 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重点抓。以村为单位划分治安责任区, 将责任区治安状况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三是加大对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资金的投入, 政府财政应划拨一定的经费, 作为专项资金,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物质保障。

(二) 全面落实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增强群众安全感

一是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村委会是保一方平安的核心, 它的作用好坏, 直接影响到这个村的治安稳定, 应尽快解决那些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 名存实亡的问题, 使村委会真正成为农村治安化解矛盾、遏制犯罪的核心力量。二是切实抓好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 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农村出现的新矛盾。近几年农村出现的一些新矛盾新问题, 很多与新的农村政策有关, 其中大部分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应在政策落实上狠下功夫。三是建立完善的农村综合治理网络。在农村社会治安环境改善中, 公安机关并非唯一主体,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各乡、镇、村及其企业, 事业单位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农村社会治安工作, 逐步建立适应农村新形势的治安管理目标责任制。

(三) 健全和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和完善治安防控的组织机制。结合农村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 进一步健全完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的组织机构, 使农村社会治安工作保持经常高效运转。二是健全和完善治安防范机制。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特别是要充分运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进行治安防范。在村口和主要街道安装监控设备, 采取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 从源头上遏制发案的上升势头。三是健全和完善对重点领域违法犯罪的严打机制。从对人民群众安全威胁最大, 违法犯罪频率较高的领域入手, 认真研究分析发案时间、案件性质和作案手段, 不断提高打击犯罪的专业水平。

(四) 大力加强农村派出所建设

一是增加农村派出所的编制, 使农村派出所的警力达到千分之五以上。同时, 在财力、物力方面向农村派出所倾斜, 改善装备和办公条件。二是提高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抓好农村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加强他们的业务技能、体能的培训。三是加强农村派出所的管理制度建设, 以制度管事管人, 让当前有限的警力发挥最大的作用。

(五)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提高农民法制意识

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研究 篇2

关于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改革,农村的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增多,综合反映的治安热点与难点比较突出,有的治安问题还比较严重。分析和研究农村治安问题,并将解决好这些问题,把维护农村稳定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之中去思考、探讨,以保障铜梁县成为渝西工业、财政、文化教育大县目标的实现,是值得各级干部深思的一个重大课题。关 键 词 铜梁县 农村治安问题 稳定 工作研究

铜梁县位于重庆西北部,幅员1334平方公里,总人口 81万,辖34个乡(镇)。铜梁资源丰富,交通、通讯发达,河流通航151公里,公路里程1824公里。铜梁农产品丰富,工业门类齐全,化工、能源、机械、冶金、建筑材料等支柱产业正在逐步形成。重庆直辖以后,给铜梁的改革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在世纪之初把铜梁列为渝西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经济发展迅猛。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改革,农村的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增多,综合反映的治安热点与难点比较突出,有的治安问题还比较严重。分析和研究农村治安问题,并将解决好这些问题,把维护农村稳定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之中去思考、探讨,以保障渝西工业、财政、文化教育大县目标的实现,是值得各级干部深思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农村治安问题的表现形式及发展趋势

(一)表现形式

1、农村自身影响稳定的问题日趋突出。

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不尽合理。从近年来民工流动的状况看,盲流人员所到之处,都给流入地的治安形势带来压力。目前民工的流动形式主要有三种:(1)由农村向城市转移;(2)由内地向沿海转移;(3)由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转移。很明显,劳动力流动量的增多,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也增多,特别是一些地方的流氓滋扰、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案件与此有关,而且团伙犯罪所占比例较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要使剩余劳动力真正做到有序、合理地流动,做到离乡不离县、就地合理消化剩余劳动力,减少不安定因素,应当是决策部门考虑的一件大事。

二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抬头之势。农村宗族尽管在组织形式和规模上与旧宗族相比,虽然有一定区别,但已经成为一股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不可忽视的破坏性力量。主要表现是:

(1)有的与基层政权组织明争暗斗、讨价还价,唯恐天下不乱,严重危及基层稳定;(2)有的维护私人、宗族之间以及小团体的不正当利益,阻扰和破坏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落实;

(3)有的插手民间纠纷,煽风点火,故意扩大事态,使其恶性化、暴力化,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三是部分农民的法制意识扭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文化素质低下,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容易受人挑唆和蛊惑,从事非法活动;(3)为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设置障碍,增添阻力,刁难政法公安人员,对抗执法活动。

2、邪教组织屡禁不绝,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潜在因素。

近年来,虽经多方治理,特别是近年来,县局组织专门力量对“法轮功”习练人员进行监控和帮教,也对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的违法犯罪人员予以打击处理,甚至还当场捉获一名正在散发传单的县处级干部,受到市局的好评,取得了一定成效,人民群众的觉悟普遍提高。但是,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基层政权组织相对薄弱的地方,邪教组织“法轮功”、“门徒会”极易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因而,一刻也不能放松对邪教组织的警惕。

3、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社会治安秩序。

全县历年立破刑事案件看,虽然同比前一年都有所下降,但是,总量较大,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成功破获了“2002安居镇杀人沉尸案”、“2003石鱼镇入室抢劫杀人案”、“2003•9•5寻衅滋事案”、“2004•11•18爆炸案”等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出色地完成了市局提出地“三个绝对”的硬性指标,但是,在刑事案件中,杀人、伤害、抢劫、盗窃等重大案件仍比较突出,这些犯罪数量多、影响坏、危害严重,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铜梁农村稳定的主要因素。

4、黑恶势力危害严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警民联防,一举铲除横行一时的巴川镇黑恶团伙头目杨××,并通过大量工作,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获了涉恶案件,加大了打击的力度,全县人民增强了安全感。通过模排掌握和打击处理的情况可以看出,黑恶势力对农村社会治安影响最坏、危害最烈、后果最严重。他们没有放弃对社会政治秩序和治安秩序的颠覆和破坏的侥幸心理,其主要表现是:有的利用同乡、同学、亲友、狱友或者有前科劣迹的人员,纠集成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有的欺行霸市、垄断市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的为人讨债,制造事端,酿成民间纠纷,严重危害当地稳定。

5、黄赌毒等“六害”活动不断增多,屡禁不绝。

在“扫黄禁赌”行动和“网吧”的清理整治中,对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先后整治警力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网吧,收缴各类淫秽物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捉获卖淫嫖娼人员;还配合家长、亲友做好吸毒人员的教育、挽救、转化工作,降低了吸毒率。从赌博看,聚众赌博普遍,赌资不断增大,参赌人员不断增多;从卖淫嫖娼看,利用公开的场所与隐秘的手段相结合,更加普遍化、组织化、公开化。

(二)发展趋势

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社会矛盾将进一步暴露,因而,引发治安问题的因素将大量存在,在一定时期内,我县农村治安状况仍然趋于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并呈现新老矛盾并发,解决难度增大,内部矛盾走向社会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实施城市扩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中,如果一些具体问题处理不好,尤其是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二是刑事案件发案虽然有所下降,案件总量较大,侵财案件比较突出。

三是经济犯罪案件和经济纠纷将成为困扰农村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少数人钻政策的空子,由此衍生的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经济诈骗、假冒伪劣和合同、债务纠纷必然增多。四是青少年犯罪、在校学生犯罪、无业人员犯罪将成为犯罪活动的主体,是值得各级干部重视的问题。

五是随着农村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城市“六害”案件打击力度的加大,毒品犯罪、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将向农村转移。特别是交通要道、城乡接合部、旅游度假村以及商贸比较发达的农村集镇尤为突出。

二、出现农村治安问题的原因

(一)在经济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贫困与摆脱贫困的矛盾比较突出。铜梁县虽然地处丘陵地区,交通方便,地理环境比较优越,但是,经济市场疲软,大多数农民仍然处于贫困之中。为了摆脱贫困只好外出打工,很难靠当地条件致富,部分人就把牟取不义之财作为致富之道。因而,在铜梁县农村的犯罪中,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是剩余劳动力过多与就业机会减少形成矛盾。在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处于不稳定的无业流动状态。他们涌入城市寻找就业门路,但城市的企业在改革中被兼并、被重组,下岗职工增多,就业问题难以解决,就决定了进城打工的农民被排挤。即便是能够找到工作,也是劳动强度大、公时长、条件差的工种,而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不成比例,致使农民的行为、心理、道德、情感等产生强大的反差,引发抵触心理、发泄心理乃至报复心理,极易导致违法犯罪。

(二)在政治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政府的职能转变与作风转变与进展迅速的经济改革相比,显得相对滞后。这就不可避免地在市场经济大潮地冲击下,显得运转不灵活,机制不协调。特别是引导农民实施再就业无力、无序,有限的安置补偿费不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

二是有的基层政权组织弱化,客观上助长了农村不安定因素。一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职能处于半瘫痪状态,对一些民间纠纷置若罔闻,制止不力,估计不足,任其发展,酿成事态;一些农民的矛盾纠纷无法排解,致使农村治安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失去作用,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降低,上访、聚众闹事、阻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三是个别地方干群关系不协调,激化矛盾。相当部分的农村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在处理农民群众的问题上不讲究方式方法,工作不彻底,留有后遗症。特别是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缴纳税费等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伤害干群之间的感情和关系,致使人民群众的逆反抵触情绪增强。

(三)在法律因素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滞后。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普法教育,但在有的地方仍然流于形式,有的农民的法制意识仍相当淡薄,既不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遇到纠纷要么付诸武力,野蛮解决,要么投诉报端,制造舆论,制造混乱,以此发泄私愤,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基层政权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够,防范措施落实不够,防范工作不力,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由于刑侦破案牵扯了大量的警力,导致一些防范控制措施未能得到很好落实。同时,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有的群众法制观念淡薄,防范意识差;一些单位和部门存在麻痹思想,治安防范无措施,守楼护院形同虚设,齐抓共管的措施落实不够;城乡结合部散居居民结构复杂,防范意识淡薄,出现管理“死角”,极易引发刑事案件。

三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农村警力严重不足,与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形势任务不相适应,基层执法人员顾此失彼,疲于奔命,无法投入繁重的治安工作中去,加之装备落后,人为造成处理不及时,打击不力,不能有效震慑犯罪。

四是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成倍增加,影响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由于企业改制、人事劳动、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三农”问题、移民安置、以及各类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造成集访上访人员增多,处置难度增大。

三、农村治安工作应完成的目标任务及治理措施

(一)目标任务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农村治安工作将继续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两降一升三无”、“创建平安铜梁”的奋斗目标,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与

时俱进,拼搏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治安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8%,刑事重、特达案件侦破率不低于83%。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队伍的形象和作风有明显的改进。

(二)治理措施

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农村治安问题对全社会治安的总体状况的影响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不能忽视农村治安问题的整顿和治理,必须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法律的手段对农村治安问题实行综合治理。

1、要把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

一是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村治保干部,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建立健全农村治保会工作制度,加强对治保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使其真正发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在农村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只有这样,农村治安稳定工作才有组织保证。

二是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多做化解矛盾的工作,坚持“可善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冷静稳妥”的要求妥善处置,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乘机打砸抢的群体性事件,公安机关要采取断然措施,不能久拖不决,要依法严惩。

三是严厉打击邪教、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其在农村发展蔓延的势头。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原则,在邪教、非法宗教活动猖獗的地区,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斗争,实行露头就打,同时还要教育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决不让邪教、非法宗教有藏身的场所。

2、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大力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

一是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在一些农村地区,由流氓、恶棍、“两劳”人员为主组成的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强取豪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称霸一方,群众既恨又怕,成为治安混乱的祸根。政法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掌握线索和动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予以坚决打击。适时开展集中整治,除恶务尽,依法从严、公开处理,震慑犯罪,为群众撑腰。

二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定期不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集镇、路段,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快侦速破,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三是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密切注视吸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现象向农村渗透、蔓延的动向,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路边店、以及城镇的宾馆旅店、发廊、舞厅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及时、不停顿地打击、查禁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活动,决不能认其污染社会空气。

3、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消除影响农村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一是加强枪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坚决收缴散失在民间的枪支和爆炸物品。加大力度经常对全县矿山、煤窑等常用爆炸物品的地方进行清理和整顿,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爆炸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涉枪涉爆案件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是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农村派出所要会同治保人员

和治安积极分子切实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帮教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上学、生活上的困难,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三是加强剩余劳动力的管理,促进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要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提供方便,促进有序流动。同时要掌握外出人员的流向和以及活动情况,加强对外出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公安机关要取得联系,加强配合,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

4、大力加强农村派出所建设。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县局将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合理配置警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做大做强派出所,保障派出所正常工作所需经费、办公用房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最大限度地投入维护农村稳定工作之中。

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派出所的政治建设。县局始终坚持不懈地对民警进行宗旨教育、思想路线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在工作中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地方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体察民情,不断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同时,还要加强民警的廉政教育,加大力度查处民警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滥用枪支等案件。严禁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从事增加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一切行为。

社会治安管理防控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篇3

关键词:治安管理;社会防控;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074-01

一、社会治安管理防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间配合不密切。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涉及一切社会治安资源,不仅包括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也包括保安公司及其他专业队伍,还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组织以及各种群防群治组织等等。在具体的治安防控工作中,有时公安机关只是配合部门,但主办部门以公安机关执法权威高为由,将工作全部推给公安机关,其他部门对防控工作不闻不问。有的职能部门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群众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转而找公安机关,对于发生在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事故,单位内保部门不积极主动处理,反而交给公安机关。对于群体性事件,一些有关部门只求暂时平息事态。而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根源问题没有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解决,导致许多群体性事件不断反复,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配合与协作,无形中加重了公安机关的工作负担,加剧了警力紧张的状况。有的地方把防控工作等同于公安工作,自身不参与,完全由公安机关承担。有的部门从狭隘的部门利益出发,“有利益往上冲,没利益不理会”,极大地削弱了防控工作。

(二)经费投入不足。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没有充足的经费保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这一任务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由于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公安工作经费投入也不均衡。如西部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经费保障问题一直是制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的瓶颈,也是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老大难问题,公安工作经费问题很难得到根本解决。

(三)信息化建设不足。

基础数据平台比较薄弱,存在数据共享程度低、准确性存疑以及数据挖掘应用水平不高等问题。政府部门存在数据开放不够的现象,导致很多数据不能共享。由于技术、数据录入、历史原因或人口流动等因素,个人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存在缺陷。在数据挖掘应用上,尚未形成强大的基础数据平台,难以对各个系统形成的大数据进行整合并予以充分挖掘利用。

二、社会治安管理防控体系建设的改进措施

(一)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机制。

从国内外警务工作的实践来看,警察到达犯罪现场的时间越快,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效果就越好,反之则越差。为此,要在要害部位安装与公安机关联接的监控报警系统,实行等级化防护管理,做到提前发现,提前处置。在110报警指挥的基础上,根据各个时期犯罪新动态,不断调整指挥调度格局,形成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立体治安防控结构,确保警令畅通、指挥有力。除了监控报警以外,还应积极创建移动报警点,加强对移动目标的管理和建设,如建立并投入使用的出租汽车和公交车为主的移动报警点,以及针对移动通讯工具—手机的监听监控工作都纳入到移动报警点的创建工作中,有效预防和遏制并迅速侦破侵害移动通讯工具从业人员和以移动通讯工具为作案目标或把移动通讯工具作为作案载体的犯罪行为,形成动静结合遍布全城的报警网络,通过网格化巡逻和网格化布阵系统以及公安机关设施和公安民警装备的改进,进一步提高接警、出警和处警的速度,特别是远距离目标的接处警速度。实行24小时对社会治安面的全时空动态防控,把警力布在一线,由机关化转向实战化,由静态转向动态,由打击转向预防。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在目前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基层公安机关要在“开源”和“节流”上做文章,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对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这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公安工作社会化进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防控体系建设进行投资,利用社会资金、物资协助做好防控工作。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科学合理地用好有限的资金,以最低的资金消耗获取最大的工作效益。

(三)加强防控体系信息化建设。

镇综治委和派出所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和治安防控工作的分析,监测后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对一定时间和范围的违法犯罪信息准确分析,迅速评判,及时传递,掌握违法犯罪发生、发展的规律,为打、防、控工作及时提供信息支撑。对重大治安情况要及时上报,对突发的治安问题以适当的形式进一步扩大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镇党委、政府定期听取社会治安工作汇报,全面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并通过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的形式,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适时做出决策部署。

参考文献:

[1]周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初探——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视角[J].公安研究.2013(05)

[2]王焱.试论中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演变与趋势[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3(03)

[3]袁振龙.治安防控协同机制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 篇4

1 充分认识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强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就农业和农村工作着重指出:“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加强法制,保持农村良好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环境”。这是当前我们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指导方针。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尤其要解决有些同志对农村社会治安认识不足的问题,纠正“只要经济工作搞好了,治安问题就自然会好起来的错误观点”,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做法,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的决策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 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经济发展

现阶段,农村矛盾虽然错综复杂,但其矛盾核心还是指向物质利益问题,许多案件和纠纷都与经济发展不快或群众生活困难有关。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把现行体制中不够完善的方面或与生产力进一步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进行变革补充完善,使之与农村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从而有力地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样才能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农村经济发展了,一是增加了就业,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二是改善了农村群众的生活,稳定了他们的情绪,进一步激发他们对党和社会主义的感情;三是由于有一定的物质经济基础,使党和政府的农村组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加强,从而大大地减少了农村不安定因素。

3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由于部分乡镇干部存在着重物质轻精神的思想,在工作方法上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和发展。经济的转型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使我国传统道德、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一部分人道德腐败,思想自由化,生活腐化、堕落,享乐主义盛行,致使人丧失斗志。所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势在必行。村镇干部要对村民进行思想教育,带领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要加强引导村民向善、向上,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指斥、制止,帮助村民树立新思想、新观念,养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开展安全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是抓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首先,要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其次,要充分发动群众,形成一个“比、学、赶、帮、超”的热烈氛围,变“维护治安人人有责”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提高农村干部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培养良好的农村社会风尚。

4 建立新型农村干群关系,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建立新型的农村干群关系,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廉政建设。具体做法为:

(1)各村委、支部要坚持实行“四公开”“三表决”“两监督”制度。“四公开”,是指政策和办事制度公开和村干部考评结果公开。“三表决”,即群众代表参与公益事业规划及实施方案投票表决,参与增加公益统筹投票表决,参与村重大事件投票表决。“两监督”,即群众坚持对村委特别是对村长(支书)执行民主议事制度的监督和坚持对村委及村干部执行其他制度情况的监督。

(2)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一是对村干部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挥霍公款、激起民愤的腐败分子必须给予严厉的惩治,以平民愤;二是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将那些为了个人目的而聚众闹事、挑衅干群关系的人绳之以法。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及时表彰遵纪守法、履行义务的先进典型以带动广大群众遵守法纪。

(4)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村干部的工作和在群众中进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之中。

5 加强农村流动人口管理,抑制流动人口犯罪比率增加的势头,减少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的因素

(1)借鉴城市户口管理的经验和办法,在农村也可以采取对外来人员实行暂住户口登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的办法,对村民基本情况掌握外来人员变动情况和治安情况。

(2)规范台账,建立村民档案。按照简明、清楚、方便、实用的原则,由乡镇一级“综治办”统一印制村民档案登记卡、表,实行每户一档、每人一卡,对村民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并落实专人管理,让组织随时掌握各户或各人的基本情况。

6 发动群众,严厉打击农村刑事犯罪

目前,我国对农村刑事犯罪活动打击的严厉性、持续性不够,其主要原因有:经费和警力不足,公安部门除了对较大的案件进行侦破外,难以顾及一般性的刑事案件;我国农村地域广阔,交通不方便,居住分散,通信方式落后,往往在案发后案件发现时间慢,报警不及时,犯罪分子有足够的时间消痕潜逃,影响了案例侦破的最好时机;未能充分发动群众自保自治。针对这些实际情况,要实施对农村刑事犯罪活动的有效打击,实现农村的长治久安,必须做好以下2点:

(1)明确树立“打防结合、管治同行”的指导思想,把严打、严防、严管、严治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治理。

(2)发动群众联防自保。建立妇孺有责的治安防范网络。一是在村级成立治保会,组建护村、护寨队;各自然村设立治安小组。二是制定各种治安防范措施和村规民约,让家家户户张贴《治安须知》,老少妇孺人人皆明治安的措施及其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地发动群众,共同维护好本村寨社会治安,减少案发机会和条件,把问题解决在案发之前。

摘要: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相继出现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解决和处理农村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仍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篇5

一、突出问题

1、农村恶性案件明显攀升。由于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个人利益严重。加上一些村民的心胸比较狭窄,往往因口角、争执、借款、邻里排水以及承包地的边界、浇水、收种农作物等发生冲突,因得不到司法及有关部门的适时介入,小纠纷往往在经历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后演变为恶性案件。

2、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欲望膨胀,为达到对金钱和物质的占有,往往不择手段,侵财犯罪猖獗。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在区域上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在犯罪对象上分为耕牛、鸡、生猪、及农用物资;在作案方式上呈现团伙作案、流动作案;在赃物处理上转移迅速,消化快捷,不留痕迹,往往是在盗窃或抢劫后几个小时内就把赃物处理掉,销售渠道畅通,销赃远,隐蔽性强。

3、黄赌毒等现象较为突出。“黄”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当前农村普遍解决了温饱,但文化生活相对空虚,一些“黄色”低俗的电影、录像、书画趁虚而入,意志不坚定的人,沉湎于追求肉体的享受上,不可自拔。手有余钱的人,就到县城、1 乡镇的藏污纳垢之处嫖娼寻求刺激。而一些没有余钱的人则铤而走险,干出强奸、猥亵妇女、幼女的犯罪行为。“赌”是万恶之源。在农村赌博十分普遍,不论农忙还是农闲,可以说是随处可见。从一元两元小敲小打的打麻将、斗地主、扯金花、推“牌九”,可以说农村的赌博之风愈演愈烈。许多家庭因赌博而拆散,许多农民因赌博走上了盗窃、抢劫的违法犯罪道路。吸贩“毒”现象在农村蔓延。近年来,破获的吸、贩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农村。以上这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大量刑事治安案件,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4、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宗族势力是我国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本早已被新中国的成立荡涤殆尽。近年以来,农村个别地方的宗族活动频繁,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设族长、定族规、家法,大兴婚丧嫁娶之风,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目前,农村的宗族势力的地位和作用已不可低估,宗族势力以其严密的组织、较强的凝聚力,取代少数同宗同族群居地涣散的基层政权组织。个别宗族势力对基层干部执行公务横加干涉,企图以“族权”取而代之,有的宗族势力通过参与基层组织的选举向村乡组织渗透,使宗族矛盾不能调和,逐渐激化。有的本是民间的一般性纠纷,由于宗族势力的介入反而会演变成一场残酷的宗族械斗。有的地痞无赖依靠本族的强大势力,欺负外姓群众,公开进行打架斗殴、抢 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成为危害一方的恶霸,已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5、社会矛盾演变为治安问题。一是社会管理问题突出。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山林、水土纠纷中,往往涉及群体利益,由于利益一致,要求相似,易产生共同行动,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甚至酿成社会治安问题。二是土地纠纷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当前群体性事件中,一些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以造成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为手段,逼迫政府或相关部门满足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并互相效仿、互相攀比,严重干扰正常的执法和生产、工作秩序。三是干群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干群矛盾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原因复杂,这里既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一些是农民的问题。干部本身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我们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执行党的政策有偏差,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处理不公,搞亲疏有别;以权谋私,挥霍公款等腐败问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说服教育工作,伤害村民感情。农民的问题则表现在一些村民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看问题以偏概全,报复心重;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差,依法办事的能力弱,遇到矛盾易采取极端手段,使群体性事件恶化成社会治安问题。

二、主要成因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是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综合反 映。针对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分析症结成因,以提出治理的方案。

1、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原因。农村经济落后,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常为一些经济利益发生纷争,处理不当,造成矛盾激化。由于长期生活贫困,使得农民那种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和私有观念,贪占思想根深蒂固。于是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一旦由生产生活中的利益发生纷争,他们必然会“寸土不让,寸利必争”,其结果是极易激化矛盾;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受利益驱动,一些农民不惜以身试法,不顾一切捞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由于农村相对落后,农民普遍不太富裕,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花钱。因此,发生民间纠纷,部分农民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而是通过家族势力、串联、聚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解决问题。

2、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内在原因。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制意识较差,对自身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缺乏认识。据统计,在农村发生刑事案件中,行为人文化水平以小学、文盲居多,这说明文化素质低下是农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内在原因。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极易被一些封建、腐朽、反动的思想拉下水,在无知中步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他们思维简单,遇到矛盾纠纷不冷静,钻牛角尖,不能克制自己,不懂得寻求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而更多的是争强好胜,刀棍相见,大打出手,不计后果,即使是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引发刑事案件;由于一些农民法律意识较差,对于“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习以为常,不以为耻,有的甚至津津乐道,争先参与;由于法制意识较差,一些农民在某些群体性事件中,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不能分辨事非,极易被少部分人所操纵,采取聚众堵塞道路交通、围攻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使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有些群众明知是非法活动,却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积极参与,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做非法之举。

3、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原因。一些基层政权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足,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防范措施落实不够,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不足,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滞后,导致盗窃等可防性案件防范不力。有的对一些闹事苗头麻木不仁,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甚至能遮的遮能拖的拖,导致问题越拖越大,酿成难以收拾的局面。有的对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没有及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仍其事态发展;有的本地干部认为众怒难犯,工作不好开展,遇到群体事件制止不力,配合不够,有的甚至逃避工作,致使 处置工作困难加大。有的干部还起到“军师”的作用,为一些非法事件出谋献策,影响治安处置工作。

4、治安防控体系不健全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机制原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防控措施在农村无法落实,农村联户联防组织、治保会、调委会建立不完善,必要的报警求助设施未配备;有的村没落实专人从事治保调解工作,未建立相应的不稳定信息收集网络,不能及时收集不稳定信息;有的村法制宣传教育未跟上,没有用先进的思想和法律知识占领农民的思想阵地,封建迷信、歪理邪说、黄色低俗的不健康文化趁虚而入,一些农民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发生偏差,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策措施

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1、建立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农民各项素质。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要用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理念教育武装全体农民,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搞好公民道德进万家活动,认真抓好科普和移风易俗工作,培养广大农民的文明意识。利用生动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在农村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活跃乡村居民文化 生活,在帮助他们学科技的同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矛盾的意识,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地用法、守法。并充分发挥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用传统的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塑造人、感染人、凝聚人,不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这方面,当地党委政府应积极发挥作用,不能只抓经济增长而忽略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农村维稳能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把村支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两委班子领导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把两委班子真正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战斗力,能够带领全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领导集体。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与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规范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3、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农村治安秩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震慑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在一些农村地区,由流氓、恶棍、“两劳”人员为主组成 的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强取豪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称霸一方,群众既恨又怕,成为治安混乱的祸根。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定期不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集镇、路段,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快速侦破,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要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路边店、以及城镇的宾馆旅店、发廊、舞厅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及时、不停顿地打击、查禁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活动,决不能认其污染社会空气。

4、建立治安防范机制,构筑农村预防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构筑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程,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件大事来抓。首先,镇乡领导要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安宁的思想,切实把社会治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扎实抓好治安防范各项基础工作。其次,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组织,使以前流于形式的治保会组织真正成为农村社会治安的守护神。第三,落实民警治安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村一警制,驻村民警兼任村党支部 副书记,切实加强派出所对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第四,构筑预防体系。通过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民族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第五,广泛发动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治安工作的受益者和参与者,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将治安防范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风气。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附城派出所

许锐明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 篇6

一、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自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来, 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同时, 也应看到, 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仍然面临很多问题, 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需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㈠综治工作基层基础薄弱一是综治办工作量大面广, 工作任务重, 工作难度大, 一些地区综治办受人员、编制、经费的制约, 干部培训渠道狭窄, 业务知识更新提高慢, 不能适应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二是部分乡镇 (街道) 和综治成员单位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 影响了综合治理的成效。三是群防群治队伍特别是乡镇兼职治安联防队伍经费不足, 存在着重建设轻使用、重数量轻质量、重使用轻培训的问题, 部分治保力量薄弱, 防控能力弱, 甚至部分治保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

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不高、不平衡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 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防控水平普遍存在着起步晚、底子薄的问题, 同全国其他地区的治安防控水平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一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标准不高。一方面, 一些地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仍处于低水平的人防、物防状态, 治安防控人员素质偏低, 治安防控科技含量低;另一方面, 警务体制改革步伐不够快, 社区警务体制、快速反应机制不够健全, 特别是在“人防、技防、物防”三大模式上缺乏真功夫, 有的防控设施形同虚设, 大大弱化了防控网络的真正作用。二是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平衡。受经济、认识等因素影响, 西部民族地区之间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视、投入、建设程度不同, 形成了横向的不平衡。一些地区平安乡镇、村、单位覆盖率不高, 农村地区的治安防控普遍较弱。

㈢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一是经费投入不足。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比较滞后, 财政困难, 经费投入不足, 且缺乏多渠道的综治经费来源渠道, 不仅制约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构建, 也难以保障群防群治队伍的工资报酬。二是综治经费来源单一。当前, 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 来源较为单一。受经费所限, 民族地区的技防建设发展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水平普遍较低, 且不平衡, 部分地方设备简陋, 治安防控信息化建设滞后, 影响了防控效果。

㈣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当前,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正处于不断发展当中, 群众要求快速发展的愿望十分强烈, 但受多种因素影响, 民族地区社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 主要表现在:一是刑事案件仍然处于高发时期, 尤其是侵财性案件占很大比例, 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不高。而当前, 部分地方防范控制和打击整治刑事犯罪的能力还不够, 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压力不断加大。二是因矿产资源、征地拆迁、利益补偿、民族宗教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仍比较多, 涉及面广、调处难度大, 成为影响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三是毒品犯罪仍是社会治安的难点。受国际毒潮和周边毒情的影响, 部分地方地下种毒、制毒、贩毒问题仍然存在, 吸毒人员面多量广, 禁毒戒毒的任务相当艰巨。四是维稳形势依然严峻。受国际形势影响, 西部民族地区易成为民族分裂分子及国内外分裂势力的渗透目标, 对敌斗争形势仍然复杂。

二、影响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因

㈠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 贫困问题突出东西部区域发展的差距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我国东西部区域不协调主要表现为生态区域利益失衡、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利益失衡、能源开发区域利益失衡等三大方面, 同时, 民族地区大多分布在西部, 经济发展水平与全国及东部相比比较低, 且西部地区各民族之间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也同样突出。一是西部民族地区地理环境差, 气候、生态环境相对恶劣, 限制了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二是经济发展依赖单一能源, 资源开发、输出模式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不高;三是文化方面, 西部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相对落后, 人才不足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由于多种原因, 西部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比例较大, 这一现状也使得治安管理问题较多。

㈡综治理念缺乏, 重视不够现阶段我国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期, 实践中普遍存在着重经济发展、轻治安综合治理的现象, 这也是影响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因。表现在:一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新形势下搞好综治工作和开展平安建设的认识不到位, 重视不够, 将综治实绩视为软指标, 不做扎实工作, 不抓具体措施落实, 综合治理合力尚未形成;二是少数地方及领导责任意识较差, 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履行责任不力, 出现了管理上的缺位和越位;三是一些县市、乡镇对平安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投入不足, 影响了平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部分地方技防建设进展缓慢, 覆盖率较低。

群众利益多元, 社会矛盾复杂改革开放三十年, 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取得了全面进步, 但是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各种矛盾凸显, 个人利益诉求多元化, 各种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 加之, 由于民族地区的特殊因素, 使得民族地区的社会矛盾纠纷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和复杂化。由于社会纠纷呈现多元化, 加上社会转型, 使得民族地区社会纠纷开始由以前的常规性社会纠纷向常规、非常规性社会纠纷并存转变。表现在除了传统的婚姻家庭、经济权益、资源利用开发等矛盾外, 又出现了群体性纠纷以及包含政治诉求、民族宗教问题的纠纷, 这类纠纷又往往容易发展成采用如集体上访、打砸、械斗等非常规的对抗方式寻求解决。这一特点, 也是影响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

㈣法治建设不够, 法治观念淡薄尽管随着国家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 西部民族地区群众法治观念有了很大提升, 但是, 受经济、文化、习惯等因素的影响, 西部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程度仍然不够, 一些地区群众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法治观念淡薄, 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方面, 在遇到纠纷或其他治安案件时, 不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而是借助于宗族势力, 导致一些地区因邻里、草山、牲畜发生械斗的事件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 防范意识差, 导致盗窃、抢劫等可防性案件居高不下, 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加了难度。

三、完善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

全力维护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稳定, 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与机制, 解决好当前综合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与素养, 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㈠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经济是基础, 经济形势与社会形势是紧密相连的。当前, 大力发展西部民族地区经济, 提高群众收入水平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基础。一是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今后, 西部民族地区的战略重点应放在资源储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国家应该加大对民族地区重点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和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 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以旅游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商业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第二、第三产业。二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当前民族地区要不断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培育, 打造支柱产业, 着力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和加快城镇化进程, 紧紧围绕服务大中城市市场, 主动参与区域经济分工协作, 有效实现自身的跨越式发展。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着力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利益问题, 通过技能培训等方式, 提高贫困地区群众谋生技能和致富门路, 努力提高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水平。

㈡加强西部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近年来西部地区开展的“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牧区”已取得一定成效, 但是, 总体上看, 西部民族地区群众尤其是农牧区群众、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仍然不高。就当前而言, 提高这部分人的法律素质, 关系到西部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的普法工作。一是整合社会资源, 搭建普法平台。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资源, 组建专兼职法律宣传队伍, 利用法制宣传栏、法律服务站、法律图书角等平台, 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二是创新普法形式, 增强普法实效性。因地制宜地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网络媒体、法制短信等形式, 结合当地群众的民俗习惯、语言、文化水平, 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 切实提高普法效果。

㈢构建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逐步建立“超前预测、快速预报、全面预防”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 并经常性回访, 疏导谈心, 听取意见, 巩固纠纷调解成果。借鉴一些地区社会综合治理的经验, 将基层党建网与社会综治网“两网合一”, 利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综治队伍的专业优势, 推动社会管理不断向末端延伸。整合现有司法、信访、治安等资源, 由综治办牵头, 建立一站式的大调解格局。二是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中国的法治之路必然注重利用中国本土的资源, 注重中国法律文化的传统和实际, 西部民族地区在构建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 要善于利用本地区非诉调解机制资源, 包括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村规民约等。三是积极稳妥处理民族宗教矛盾。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的排查、区分化解, 及早发现, 防微杜渐,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要研究产生这些矛盾的深层次原因, 并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化解。

㈣提高打击整治实效, 维护社会稳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突出犯罪的打击和防范控制, 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是进一步健全治安形势分析预警机制,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视偏远地区、农牧区警务改革和警务室建设, 定期培训, 提高警务人员的专业技能, 同时, 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立治安形势分析和通报的具体制度, 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二是深入开展对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重点整治。充分整合企事业单位、村 (居) 委会、治保会等组织的力量, 实行专群结合、联合作战, 集中对治安混合地区和“两抢一盗”、黄赌毒、邪教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 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㈤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活动要以“平安建设”为契机, 进一步推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重点抓好平安县 (市) 、乡镇 (街道) 、村 (居) 基层单位以及平安寺庙的创建活动。一是突出平安建设的主线。要把团结、稳定、和谐作为民族地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对平安建设单位的奖励力度。将平安建设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对获得平安称号的单位进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不断加大奖励力度。三是实现平安建设动态管理。借助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 建立平安建设动态数字化管理平台, 并定期公布考评情况, 保证考评结果的公开公正。

㈥建立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民族地区要因地制宜地探索实施综治经费多元保障机制。一是要建立综治经费多渠道投入机制。首先是政府公共财政承担。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薄弱, 国家及地方政府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投入, 逐步改变目前综治标准过低的现状;二是引入市场机制筹资, 如保安服务公司、保险公司等;三是按照“谁投资, 谁收益”的原则引导企事业单位“花钱买平安”, 鼓励业主参与农贸市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 采取“项目增、市场生、群众筹”等办法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成立专项基金积极鼓励群众参与治安综合治理。为弘扬民族正气, 倡导见义勇为等行动, 可以成立见义勇为基金, 通过物质奖励、生活保障、大力宣传等方式肯定见义勇为行为。此外, 还可设立犯罪线索举报专项基金,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

摘要: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西部民族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着基础薄弱、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不高、不平衡及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对此, 应不断创新管理方式与工作机制, 重点解决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力维护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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