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 检察室 延伸 着力 规范

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选12篇)

篇1: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太政办发[2011]100号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深入开展“三项行动”,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但随着冬季来临,特别是近期持续降雨,气温急剧下降,雨、雾天气复杂多变,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等领域安全生产面临严峻考验,为了切实做好今冬及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冬季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省、市、县安全

存、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储存库室安全防范技术标准,落实“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夯实民爆器材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基础。

(五)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普查与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工作,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重点检查商场、网吧、宾馆、饭店、车站、医院、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严查各类封堵、占用消防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检查公众聚集场所防火器材、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设置情况。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六)加强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加强全县小水电站建设施工安全和“引红济石”工程各项目部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各施工企业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各施工企业完善安全措施,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七)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手续不全、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八)认真做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各镇要做好农民安全教育,提高自防自救意识,防止因用电、用火、食物中毒及用煤取暖等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做好本系统本单位承担建设项目的安全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县上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本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职责履行到位,查活动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本次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各镇、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抓好落实,确保安排到位、落实到位,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同时,由县安委办组织各行业监管部门,联合执法,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无证无照、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查处,严厉问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厉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检查不重视、方案和措施不具体、检查督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太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9日印发

共印65份

篇2: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0-11-08 09:08:18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发明电〔2010〕12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多人受伤,教训极为惨痛。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我省各地、各级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这起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做好我省冬季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对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且传统节日集中,人流物流数量大、流动快,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各级、各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把做好冬季防火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细抓好。要深入把握冬春季节消防工作的规律性,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载体,按照省政

府办公厅《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意见》(鲁政办发

[2010]24号)和省政府潍坊会议、烟台会议的总体部署及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2010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政府的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政府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检查考评责任。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立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检查整治:一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化工生产企业、液化气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三是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四是经营(生产)、储存、住宿在同一建筑的“三合一”场所及多家合用同一建筑物单位。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良、灭火器材不足、违章装饰装修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不落实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易造成重大火灾危险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三合一”建筑,要限期将人员迁出,拒不迁出的,坚决关闭或取缔;对在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铁栅栏或广告牌的,一律予以拆除。对今年以来各地排查发现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并逐一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年底前必须全部整改完毕,逾期未改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齐抓共管,大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作为社会防控火灾的主要抓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由政府组织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部门(行业)组织召开系统所属单位人员会议,单位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专题培训,广泛动员部署,培育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推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四个能力”建设监督指导和达标验收工作,统一工作标准,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行业(系统)要发挥部门监管职能,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行业监督管理和考核内容,推动“四个能力”建设扎实深入开展。各单位要把“四个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单位防御火灾的重要手段,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采取切合单位实际的措施,真正提升单位和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全面提高社会防控火灾的整体水平。

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级、各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宣传职责,充分借助“119”消防宣传日,开展各种形势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叫响“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口号;要利用各种大型活动及节假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重视居民家庭特别是“孤老户”、“病残户”,对其用火用电用气情况进

行防火教育和安全巡查提示。要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在各大网站和县以上主流媒体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宣传标牌等载体,广泛开展提示性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在岗培训、岗前培训的必训内容,使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技能,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篇3: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 (办公室)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切实做好中央财政第2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 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 满足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需求, 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1. 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各地第一批10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基本实施到位, 对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化作业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秋季农业生产已经陆续展开, 实施好第2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对进一步拉动内需、加快推进农机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意义重大。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 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将第2批30亿元补贴资金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

2. 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要摸清农民群众的购机需求, 在资金分配上要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大、工作规范、进展快的地区倾斜, 向粮食主产县和农产品生产大县倾斜。有关补贴机具种类、补贴产品目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 均按《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财发[2008]190号) 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用于补贴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深耕深松机、水稻收获机等“三秋”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 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继续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农[2005]11号) , 补贴操作方式和程序不变。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 抓紧制定第2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尽快组织实施。方案请于9月25日前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3. 要继续加强政策宣传, 积极营造舆论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 公开补贴政策, 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程序、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 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要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和好的做法,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同时, 要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随时了解进展, 动态掌握情况。

4. 要努力强化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

秋季农业生产时间紧, 任务重。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要求, 抓紧组织实施, 加快实施进度。要统筹安排, 组织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做好补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供货、补贴资金结算等各项工作, 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机具供应到农民手中。特别是第1批补贴资金实施较慢的省份, 要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 确保实施进度。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结算时间的要求, 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实施进度和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继续按照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的要求执行。

5. 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 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篇4: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好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推动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文娱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二、积极支持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流通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尽早下拨各项补贴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抓紧落实各项农业生产扶持资金,支持加强粮食储运,强化冬季蔬菜、肉禽蛋等农产品生产、调运以及冬储工作,切实保障粮食、食用油和“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节日期间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支持加快农田水利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步伐,保障粮食、棉花、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积极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农业自然灾害和动物疫情防治等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要认真做好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要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制订预算资金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对预算中拟安排的项目资金,要及早论证、审核,为及时执行预算、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创造条件。要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严肃各项财经纪律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年终没有执行完的项目资金,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五、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切实联系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用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深入困难群众中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财政部

2012年12月28日

篇5: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11]2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精神,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凉山州等地已发生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分析预测,虽然今年全省总降水量较常年正常略偏少,但局部地区仍然偏多,区域性降雨引发群发性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危害较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汲取以往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早安排、早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要抓好基层企业和作业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彻底解决。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研究、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拉网式排查,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限期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短期内不能治理消除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加强监控工作,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一是各矿山企业要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和矿区附近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对存在淹井危险的井工矿矿井和露天采场矿坑等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严防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二是各尾矿库企业要检查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电站、水库企业要检查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对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电站大坝、病险江河大堤和尾矿库等,提前治理、除险加固或采取泄载等措

施,并要采用先进的手段加强监测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是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周围存在受洪水、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工地、企业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提前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并加强巡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使用。尤其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支撑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遇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

四是各井巷和隧道施工企业要加强对矿井(隧道)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查明矿井(隧道)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周边采空区的情况,对于发现的新情况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要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原则,落实好“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时,要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监视放水全过程,遇有突水预兆时,要立即撤出所有人员。

五是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和民爆物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纪律,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高温天气下,要控制好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并随时做好降温工作。

六是铁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防洪重点部位的巡守监护,对易受洪水、泥石流威胁,地质灾害易发的山区铁路、公路、桥梁、隧道,要提高风险等级,制定更加严格的巡守监护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防洪安全隐患;加强雨中雨后检查监控,严格落实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

三、强化落实汛期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一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各级安全监管、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主动了解掌握当地汛情、地质灾害等影响情况,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向有关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与企业联动的自然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同时,加强整体协同联动,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

二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地质灾情和安全生产动态,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准确地上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要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完善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发现矿井和其他生产生活场所受洪水威胁时,要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严防发生伤亡事故。

四要抓好应急预案完善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范洪涝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因洪涝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篇6: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9年09月15日 15时55分180

主题分类: 劳动人

“安全生产”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办发[2009]29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切实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书记、王鸿举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议《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建设安全保障型城市的决定》(渝委发[2009]14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等系列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

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关心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坚定不移地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口,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隐患部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甚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按《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和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各项措施,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今年国庆节假期长、活动多、安全稳定责任大的特点,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年开展“三项行动“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为重点,加强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及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隐患单位要派驻“一对一“现场督导组全程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一)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切实搞好各种体育、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国庆节期间的大型活动一律报市政府审批。对国庆音乐焰火晚会等大型聚集庆祝活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合理疏导群众,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

(二)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实行更加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实行更加严格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行更加严格的营运驾驶员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实行更加严格的道路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一对一“重点安全监管措施,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车站、码头,每一辆(艘)车

辆(船)。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要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酒后驾车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流量,合理安排船期、车次、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严格禁止非营运车辆在乡村道路上从事客运业务。国庆节期间,严禁组织中小学生集体乘车船外出旅行,禁止任何单位组织职工公车集体外出旅游。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法驾驶,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隐患运营,确保交通工具安全可靠。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船超载、超限。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车站(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种隐患。车站、码头、机场要按规定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

(三)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监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同华煤矿“5·3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落实煤矿“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严防死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防和杜绝节日及前后期间煤矿企业抢任务、突击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切实加大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基建矿井及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严密防范顶板、运输、水害、瓦斯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已安排停产检修的,要制定周密的停产检修措施和恢复生产措施;安排生产的,要认真落实煤矿负责人井下带班作业制度。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重点加强硐采矿、尾矿库、油气井、采石场等现场监控,防止透水淹井、垮坝、坍塌和井喷、油气泄漏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严禁通过滚装船、集装箱等运载工具在水上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

针对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烟花爆竹需求量增大的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市各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严格氯酸钾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健全完善氯酸钾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依法从严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管理工作。

(五)加强建筑施工等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涪陵“3·23“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中小学校、特种设备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到位

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9月20日起至10月1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全面检查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节日安全措施部署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制订落实、节日应急值守等情况,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督促做好防范工作。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实施,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由市公安交管局牵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督查;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开展煤矿安全、特色工业园区安全督查;由市交委牵头,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由市城乡建委牵头,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督查;由成铁重庆办事处牵头,开展铁路交通安全督查;由民航重庆监管局牵头,开展民航安全督查;由市公安消防局牵头,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由市质监局牵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由市旅游局牵头,开展旅游安全督查;由市安监局牵头,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督查。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区县(自治县)国庆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市政府将在节日期间,组织若干个督查检查组,对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督查检查并适时发出督查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好本地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平安、祥和、稳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加强监管,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2009年10月12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四、强化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落实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处置队伍和人员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赶赴现场,启动预案,妥善处置。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第一位,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确保当地社会稳定。

市政府总值班室从9月20日至10月10日实行应急值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也要实行应急值班,每天通过市政府办公网值班信息系统于15∶

30―16∶30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送值班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加强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节日期间值班情况的检查、督查,对领导不在岗、值班不落实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对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作出部署,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喜庆度过假日。

篇7: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王家堎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兽医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和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重大动物疾病管理,夯实防疫责任,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切实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认清形势,认真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

今年以来,猪肉、蛋鸡等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成为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做好秋季动物疾病防控工作,对于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物价意义重大。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分析面临的形 1

势,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站在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认真组织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组织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防范疫病发生,减少疫病损失。各村及镇兽医站要夯实动物防疫责任制,保证防疫组织工作和防疫物资的及时到位,保障秋防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二、强化免疫,保证免疫密度和抗体效果。

全镇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月15日开始,10月31前结

束。一是全面抓实开展免疫工作。全面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要认真落实布病、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的全面免疫政策,有效控制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二是确保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镇兽医站要认真调查摸清畜牧生产情况,有力、有效、有序推进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特别对不宜注射的畜禽的要做好建档工作,及时进行补免。要确保群体强制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70%以上。要切实加大免疫抗体监测力度,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疾病监测力度,继续做好重大疾病监测工作,合作安排监测时间,充分发挥监测预警预报作用,对监测不合格的群体及时补免,提高群体免疫水平,简历可靠的免疫屏障。三是加强防疫监督。各村要定期深入场户监督检查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对没有按免疫计划实施强制免疫的场户,要责令整改,督促做好免疫工作。四是加强动物免疫档案管理。镇兽医站

要结合免疫工作,规范使用新版免疫档案填写记载,科学建立免疫档案,全面落实耳标佩戴工作,确保进入流通环节牲畜挂标率达到95%以上。五是继续做好免疫进度报告工作。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每周及时报镇政府。同时,要及时反馈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监测预警,科学指导疫病防控。

各村要严格疫情报告和核查制度,完善动物疫情测报体

系,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和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镇兽医站要重点建立疫情测报点,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收集上报、病料采送等工作。要坚持集中监测和日常监测相结合、监测工作和免疫工作相结合、监测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相结合。要切实做到对监测阳性畜禽按规定报告,按技术规范科学、及时处置,对监测发现疫情隐患及时消除。

四、落实责任,依法监管,推进动物防疫规范化管理。

各村要不断创新、完善包联体系,及时公布技术人员联

系电话和职责,建立工作日志,明确工作内容,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包联人员考核管理。在完善包联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理,逐步建立兽医派驻和包抓制度,以防疫规范村、规模饲养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

五、强化监督、规范执法,严防重大动物疾病发生。

镇兽医站要强化产地、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执法监管,深入开展动物卫生专项整顿工作。要坚持“动物产品检疫申

报制度”,切实加大“查、堵、处”监督力度,形成“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监结合”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消除疫病疫情隐患。产地检疫要切实做到到场、到户临栏检疫。屠宰检疫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标准、步骤进行,做到同步检疫、有宰必检。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猪及其产品,坚决防止病害动物流入市场。一旦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严格按规定报告和处理,杜绝疫情扩散蔓延。

六、明确之策、严格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村要进一步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检疫监督责任制。防疫期间,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王家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畜牧业防疫 通知抄送:县农业局王家堎镇党政办2011年9月15日印发

篇8: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中央财政第二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工作, 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效用, 满足秋冬季农业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需求, 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各地第一批10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基本实施到位, 对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化作业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扩内需、调结构、促增长、保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秋季农业生产已经陆续展开, 实施好第二批3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对进一步拉动内需、加快推进农机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意义重大。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 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 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将第二批30亿元补贴资金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农机化工作的头等大事,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确保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民手中。

二、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要摸清农民群众的购机需求, 在资金分配上要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缺口大、工作规范、进展快的地区倾斜, 向粮食主产县和农产品生产大县倾斜。有关补贴机具种类、补贴产品目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 均按《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财发[2008]190号) 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用于补贴玉米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深耕深松机、水稻收获机等“三秋”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 鼓励农民购买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继续执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农[2005]11号) , 补贴操作方式和程序不变。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 抓紧制定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尽快组织实施。方案请于9月25日前报农业部、财政部备案。

三、要继续加强政策宣传, 积极营造舆论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 公开补贴政策, 让广大农民了解补贴程序、实施方案和补贴目录, 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要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和好的做法,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同时, 要按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随时了解进展, 动态掌握情况。

四、要努力强化工作措施, 进一步加快实施进度

秋季农业生产时间紧, 任务重。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 按照特事特办、急 (下转7页) (上接4页) 事急办的要求, 抓紧组织实施, 加快实施进度。要统筹安排, 组织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做好补贴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认真做好农民申请、审核、供货、补贴资金结算等各项工作, 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机具供应到农民手中。特别是第一批补贴资金实施较慢的省份, 要高度重视, 采取切实措施, 确保实施进度。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结算时间的要求, 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进度。实施进度和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继续按照每半个月报送一次的要求执行。

五、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 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要求的“三个严禁”, 坚持“五项制度”, 切实做到“八个不得”, 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工作纪律, 规范阳光操作, 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对违规操作、违反纪律的, 一经查实, 要严肃处理, 决不姑息。

篇9: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一、延伸五种职能,小检察室发挥大作用

(一)延伸维稳职能,着力打造化解矛盾维稳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与检察室所辖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维稳信访中心的联系,加强同该院8个内设科室实行工作对接的“1+8”机制,举全院之力,共同打造“前方摸情,后方支援,打总体战”的乡镇检察工作立体大格局,破解了检察室“事多人少”的瓶颈,破除了检察室与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弊端,“1+8”马车拉起了乡镇检察工作大局。通过沟通和配合,及时排查化解了矛盾纠纷,对发现的社会危险源点进行有效评估,有针对性地向乡镇和有关部门提起意见和建议15条,为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稳定隐患问题赢得了先机。同时,积极对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处理,减少对抗,增进和谐,先后调息民事纠纷和处理信访案件24件。

(二)延伸信访职能,着力打造接访平台,畅通诉求渠道

旺茂检察室疏通受理渠道,在创造人性化的接待环境的基础上,整合网络、电话、信函和接访受理四种方式,形成完备的受理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疏通办理渠道,建立答疑说理制度。积极倡导“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相敬、一声问候暖心、一把椅子让座、一声慢走相送、一直负责到底”文明接待“六个一”服务。同时,对已办案件及时建立档案并公开处理结果,方便群众知晓,以公开促公正、公平。2011年至2013年3月,检察室共接访99件,全部按时按质按量予以办理。疏通联访渠道,推动下访、巡访、联合访、检察长接待日、法制宣传工作常态化,做到既有形式,又有内涵,更有实效,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问题。

(三)延伸監督职能,着力打造维民护法监督平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对派出所、法庭、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采取现场监督,备案监督,回访监督等“三监督”方式:不定期地到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巡查制度。检察室工作人员每月到辖区派出所,法庭查阅相关案卷材料,深入了解、监督处理情况。同时对一些疑难和重大案件进行备案监督,对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了解,及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现象。在做出结果后,有针对性地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全面把控执法规范化关口。

(四)延伸惩防职能,着力打造涉农职务犯罪惩防平台,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旺茂检察室注重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主动走进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摸排可能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信息。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发现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线索。对辖区内涉及支农惠农资金,重点是新农村建设、农机补贴、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和摸排。共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13件,协助自侦部门查处涉农惠农“村官”职务犯罪案件5件12人。注重以案析法,开展警示教育。

(五)延伸监管职能,着力打造社区矫正监管平台,确保监外执行活动安全开展

旺茂检察室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衔接,变坐等线索为主动出击。实施全方位监督,变单一查阅为立体监管,努力完善制度,变无序执法为规范划一。对辖区5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并督促完善管理,对6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走访了解并帮扶教育。通过完善各项衔接机制,制定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办法,制作《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流程图》等方式,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在判、交、送、接、帮、奖、惩等各执法环节实现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二、打造三个基地,拓展检察室工作新方式

通过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基地,创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新载体。通过建立解说员制度,制定日常接待流程,并依托预防宣教讲师团,形成了“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法制讲座+交流体会”的教育模式,强化了警示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通过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了青少年维权的新平台。通过不断探索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机制和做法,针对不同青少年群体的不同需求,采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帮扶教育基地,创建了检察机关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模式。通过积极开展帮扶教育,每月定期安排一个社区矫正人员到基地接受教育,从思想、行为、待遇、就业等各方面关心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寻求帮扶办法。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并以此为依托,有效地监督社区矫正各项执法活动。

三、规范五种建设,小检察室彰显窗口示范

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在主城区与城乡结合部旺茂镇设立乡镇检察室,总面积达到3千多平方米,办公楼两层,占地面积达200多平方米,预防展厅300多平方米,融合三个基地建设,辐射周边4个乡镇,并坚持标准化设计。以岭南建筑风格为主调,以黄色为主色调,镶嵌红色琉璃瓦。总共配置包括会议室,办公室,法律法规阅览室、干警宿舍、干警活动室、干警饭堂等11间办公用房。并在外墙设置多样式宣传挂画,群众凭借标识就能找到检察室。

规范管理制度建设:旺茂检察室进一步强化检察室各项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强化职责管理,努力达到“用制度来规范,用监督来促进,用责任来保障”的科学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检察院下发的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规则先后制定各项工作制度8项,并全部悬挂上墙。

规范与业务部门工作衔接机制建设:旺茂检察室与控申、民行、侦监、公诉、监所、预防、反渎、反贪等部门实行工作对接“1+8”机制,建立《内设业务部门与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衔接办法》。形成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与各部门之间的职能整合、纵向延伸、网式联动的工作新格局。

规范便民服务理念建设:旺茂检察室精心创作了检察室工作手册,检察机关服务承诺,检民联系卡等等宣传画(手册)发放到农民的手中。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检察机关职能,方便诉求。同时,提出了“多跑点,多听点,多做点”多点贴近群众工作要求,倡导文明接待“六个一”服务,将人文关怀注入执法细节,既要遵循法理,又合乎人情。

篇10: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拌合站、作业队:

针对汛期的到来,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各拌合站、作业队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切实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对可能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工程和场所,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防范措施,牢牢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各拌合站、作业队要对各种恶劣气候和条件做好充分估量,落实好专业抢险队伍和群防队伍,落实好防范突发事件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的储备工作,切实增强防御各类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突出重点,充分准备,做到防患于未然。当前,要特别注意以下工程和场所的安全防范:

1、临时设施的建设:部分临建工程特别是营地设置在山坡坡脚

和较陡的山坡之上,或者在建设时对原有山体进行部分开挖,这些临

建设施在雨季来临时都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要加强对这些部位的检

查,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必要的支挡、防护和排水等防范措施。尤其

是对一些临建设施周围存在滑坡危险的,应重新进行选址建设;施工

便道有些路段存在滑坡坍塌现象,如发生滑坡坍塌,各作业队应配合项目机械部有效快速的疏通便道,以保证工程顺利开展。

2、拌合站的建设:拌合站在建设过程中,尤其是拌合楼的建设,要切实根据实际地形,做好防排水设施。每次大雨过后,要全面细致

地排查和整改各类潜在的灾害隐患。

3、隧道洞口的施工:本项目隧道洞口多存在浅埋偏压的状况,且很多隧道洞口处于强风化片岩地段,云母、石英含量极为丰富,开

挖后极易软化,存在很大的滑坡和塌方危险。洞口施工过程中,严格

按照“开挖一级,防护一级”的原则进行施工,及时对开挖坡面进行

封闭,同时应做好洞顶截水沟的施工,并保证截水沟和坡面的顺接。

严禁将施工用的高位水池设置于隧道洞口上方,造成人为的安全隐

患。

4、桥梁桩基的施工:桥梁桩基在施工过程中,孔口设置高出地

面30cm的井圈,在做好防排水设施的同时,做到雨天不施工,雨

后应先检查井口周围是否被雨水冲刷,护壁有无破损,确定无破坏危

险时,对井口加泵实施抽水,抽水完成后方可下井作业。

5、高边坡施工:高边坡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土石方开挖和支护

加固工程的有机结合,坚持分级开挖,分级防护的原则自上而下,开

挖一级防护一级,严禁一挖到底。高边坡开挖应贯彻“动态设计,信

息化施工”的原则,当发现地质状况和设计不符时,应及时上报有关

部门,确保高边坡在雨季的稳定。在雨季,应加强对边坡的巡查,若

存在滑坡的迹象,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将相关人员和设备撤到安全地带。

三、要强化责任,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拌合站及作业队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信息,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切实抓好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要制定和完善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力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及高温天气下工程施

工安全的通知》(鄂交建[2010]311号);

篇11: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局、分局: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办字[20 ]8号)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近期,媒体报道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本着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切实履行职能出发,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不渝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全省和全市统一部署,结合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本单位的实际,研究、细化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二、全面排查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食品加工企业,开展全面、严密的隐患排查行动,重点抓好原料采购、添加物使用、商品库存管理等环节的排查,尤其要严打整治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行为。要严格把好“三关”,即:严把入口关,购买食品添加剂时必须向对方索取相关资质材料,不合格的严禁购入;严把生产关,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添加量,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严把出厂关,必须严格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请各单位将排查情况于月日前报市局科。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各单位要在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导企业从三个环节入手,把好原粮卫生和质量关。在环节,认真做好环节的品质测报和卫生监测,确保符合质量标准;在储存环节,组织企业认真执行《技术规范》,强化对化学药剂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检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在出库环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检验报告、索证索票制度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不符合国家食用安全标准的流入口粮市场。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本地食品安全舆情信息特别是网络舆情,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媒体反映的问题信息。对于可能引起炒作的倾向性、苗头性信息,要及早妥善处置,并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防范工作。“五一”期间,各单位一方面要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一方面,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公布值班举报电话,保持联络通畅。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相应快速、处置有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篇12:太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仙教„2009‟297号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冬季夜长昼短,气候变冷,风大物燥,生活用电、用气增加,元旦、春节等节庆活动频繁,诱发火灾的因素大大增多。为贯彻落实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仙政办[2009]187号)和《关于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实施意见》(仙政办[2009]188号)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和整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1、要组织力量对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组织、防火应急预案、消防设施设备、火灾隐患等再次进行过细的排查和整治。学生食堂、配电室、化学药品库、实验室、微机室、锅炉房、学生宿舍的电源、火源等要害部位要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管齐下”。

2、要配齐、配足、配好消防器材和防火设备。

二、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制度。

1、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并安排教职工在楼梯 1

间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学生。

2、要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各项设施和照明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要制定预防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防范,避免事故发生。学生晚间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学校领导与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三、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工作。

1、认真履行学校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制定学生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

2、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校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编印学校消防安全读物,每学年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少于4个课时,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通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3、各校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教室,配备消防图书、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固定消防宣传牌(栏)不少于2块,悬挂消防宣传挂图不少于1套。

4、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1次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每半年组织1次疏散演练。

5、通过校园闭路电视、有线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在校园网或互联网主页上设置消防专栏。

6、每学期每班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消防主题班会,每星期进行一次消防常识广播。

7、学生受教育率应达到100%,并做到“两会两知三禁止”,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知道火灾的危险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识;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禁止野外用火、禁止参加灭火工作。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关于做好“冬季四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国旗下演讲稿:冬季安全与国旗下演讲稿:和快乐一起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