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系统

关键词: 权力 平台 防控 预防

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系统(共8篇)

篇1: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系统

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防控平台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一、方案概述:

在我国转型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政府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为切实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权力监控,促进权力的规范运行,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要求,拓展预防腐败工作领域的有效措施。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在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只有坚持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才能减少和控制诱发腐败的风险。

探索“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构建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流程再造的信息化科技预警防控手段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廉政风险是指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凭借职权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任何掌握权力的部门和个人都客观存在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问题。推进“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设,对于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推行“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设,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现实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掌管着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同程度地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而且权力越大、资源越多,受腐蚀的风险就越大。当前政府工作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业务范围逐渐增多、权力逐渐增多、涉及面逐渐增多,如何确保干部用权清廉、干事干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推行“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设,就是要将预防腐败的视野、触角和措施,延伸到各个具体岗位和每一个人,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预防先行,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这也是从根本上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的具体体现。

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政府个部办委局权力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为基础,以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为保障,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现代科学的管理理念和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对接融合,依托相关业务应用系统,构建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信息化平台,突破一批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关键技术,通过信息化科技手段来科学实现廉政风险识别管理、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廉政风险实时监控管理、廉政风险实时智能效责预警处置管理、廉政风险教育管理、廉政风险一键式考核考评管理,紧紧围绕各工作领域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构建“制度+科技”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模式,避免和减少廉政风险的发生,是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系统功能开发设计针对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际特点,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为核心,以风险识别评估为基础,以风险点实时监控为重点,通过政务公开,建设外网上的廉情信息收集以及信访举报信息收集来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将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易滋生权力腐败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投资等相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纳入实时监控的范围,通过预警处置与廉政风险考核考评以及风险教育贯穿整个防控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在制度建设的前提下,构建预警教育为主、内外结合、立体防范、科学规范的市县级纪委科技防腐新模式,有效实践“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PDCA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长效建设,其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主要功能如下: ⑴在市县级纪委外网门户网站上构建如下功能系统

①、构建外网上的廉情信息收集系统:在外网上建设廉情信息收集子系统,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抽取到内网上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中,并通过内网风险点监控监督信息实时采集系统分析甄别核实后,进行及时的三色预警处置,最后通过预警短息和系统消息提醒给相关岗位或相关部门。同时系统将自动记录到廉政风险考核考评数据库中作为其考核考评的依据之一。②、构建市县级各职能部门行风评议系统: ③、构建阳光透明市县级政府职能部门权力库系统:建立分岗清权后完整规范的权力库,将权力条目序号、权力类别、权力项目名称、权力行使依据(文件名称和条款)、权力运行流程描述、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责任风险处室、责任风险岗位、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工作规则、现有相关配套制度等信息导入权力库,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公开。

⑵在市县级纪委内网上构建如下功能系统

①、构建阳光透明市县级职能部门权力库系统:内网上的阳光透明市

县级职能部门权力库数据信息与外网一致,为了在内网上安全封闭运行,其数据与外网一致,该数据为内设机构和对应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并对照执行,也为市县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主管部门查询决策及平台智能预警处置提供数据挖掘的科学依据。②、构建廉政风险识别管理系统:系统采用定性分析法,通过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集体定、组织审五步法,自动分配给相关岗位所在的同事、并用自己填报的为黑色字、同事帮的为蓝色字、领导点的为红色字在系统中进行了固化,按照流程进行逐级进行,有效遏制了走形式弄虚作假的问题,审核通过后在内网平台上进行公示。

③、构建廉政风险评估系统:系统在廉政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按照客观统一的标准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对所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的发生概率、风险范围、风险严重程度、变化幅度、分布情况、持续时间和频度进行自动评价,从而确定主要风险源、关键风险因素、风险区域、风险排序和可接受的风险基准。综合运用定性与定量评估方法,对所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风险指数,确定影响程度和等级。

④、构建风险公示系统:系统将最终审核后的岗位基本信息、岗位风险点、岗位风险等级、风险防范措施等数据信息自动推送到平台上进行内部公示。

⑤、构建实时预警处置短信和系统消息提醒系统:系统自动按照平台预先设置的预警条件值进行三色实时的预警,并自动通过短信平台时发到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手机上,同时也在平台系统内通过系统消息发送给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起到及时预警提醒的作用。相关工作人员收到预警处置信息后,按照其要求需将其情况说明或整改措施通过平台及时反馈给其主管部门。

篇2: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系统

随着银行新业务的不断拓展,在业务领域和客户结构都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基层行防控案件和预防腐败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主动预防和化解廉政风险,成为提升银行内控管理水平和保证业务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就是运用现代管理理念,把风险管理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以排查防控廉政风险为核心内容,针对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对廉政风险的各种信息实施动态监测和综合分析,及时预测廉政风险的变化趋势并发出先兆预警,紧紧抓住“查找、防控、督查、评估”等关键环节,对在业务经营中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廉政风险苗头进行预先防范、警示以及采取应急措施,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理岗位廉政风险。其目的在于提前预防和提前化解权力运行中的各类廉政风险,做到惩治于已然,防之于未然,促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从政行为更加廉洁,使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等腐败行为少发生或不发生。

通过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可以增强反腐败工作预见性,制定具有前瞻性的廉政建设战略,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惩防体系整体效能的充分发挥提供基础支持;可以预测在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可能会发生的倾向问题并加以防范,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可以及早发现在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防微杜渐,切实防止职务犯罪以及其他腐败现象。

二、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的主要措施

针对当前基层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廉政风险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通过探索建立与廉政风险防范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反馈制度,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分析评估,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深入剖析,实现分析、评估、预警和预防一体化,提高案件预防工作的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可以探索从以下几方面来建立基层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

(一)加强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高度重视从信访反映、案件查处、审计稽核、巡视巡查、干部考核和专项检查中获取的廉政风险信息,形成以案件风险排查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机制,加强案件信息的收集工作,注意收集在党内监督、廉政监察和内外部审计检查中反映的党风廉政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特别要重视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的收集和分析。通过剖析案件,全面了解掌握廉政风险信息,建立台帐加强信息的整合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内的廉政风险信息系统。加强对信息的动态监控和分析研判,全面查找风险点,通过揭示高风险的领域、岗位和环节,进一步明确风险防控重点。

(二)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防控。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深度排查,开展廉政风险评估

工作。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探索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评估工作,可针对重要部门、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特点,根据部门和岗位的职能特点,以及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违纪问题发生的几率等,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借鉴现代风险管理的方法,认真细化和分析各类风险点的表现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制度和措施。

(三)强化对权力使用的监督制约。加强权力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借助行务公开、民主管理、群众评议等多种形式,提高权力使用的透明度;通过行风监督员、意见箱、举报电话、银企廉政共建等各种形式,畅通来自银行内部、企业以及社会各个层面的监督渠道,形成多方面、立体式的监督体系,有效防止和杜绝权力腐败,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有力促进银行业务经营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积极发挥警示教育重要作用。充分运用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等方法,通过加强对已经查办的典型案件的剖析,深入查找案件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预防的对策措施;通过编发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利用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系统党员干部旁听金融案件庭审,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引导系统党员干部警钟长鸣、依法合规从业。

(五)齐抓共管预警防控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

篇3: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系统

关键词:供电企业,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所谓廉政风险, 就是掌握一定权力和资源的人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因此, 廉政风险主要存在于权力运用和资源配置之中, 并且以职务活动为核心。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任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农业部反腐倡廉决策部署, 是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行动, 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廉政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 所有的职务都有廉政风险。有风险并不可怕, 可怕的是没有防范风险的意识, 没有应对风险的措施。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县级供电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一、理清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路

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既要准确把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又要密切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一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 围绕权力配置、运行、监控, 系统梳理各类廉洁风险。二是把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等核心要素融入防控措施中。三是强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 建立监督、纠错和考核机制, 把风险管理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业务和管理流程中, 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业务, 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依托信息化实现适时监控与预警, 完善管控手段。同时, 突出重点对象, 抓住关键环节, 落实防控责任, 健全长效机制。

二、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辨识与评估

风险辨识与评估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性工作, 其准确程度直接关系工作成效。一是编制廉政风险手册, 开展风险辨识。运用综合手段, 从管理行为、业务流程、内控状况等入手, 梳理各类、各层、各级廉政风险, 形成风险库。二是在中层干部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对照各自岗位职责, 认真查找工作的风险环节和风险点, 并结合实际, 制定防控措施。三是进行风险评估。对辨识的风险进行系统性评估, 确定风险事项等级和分布状况。四是发布风险控制计划, 确定年度目标、策略、措施。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分解体系, 即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 列出各部门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主要责任内容, 包括本部门和本业务领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廉洁从业理念的宣传培养、管理制度的完善、监督职责的履行等。将风险控制目标层层分解到具体业务环节和工作岗位。

三、突出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

1.拓宽教育形式, 筑牢思想防线

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大宣教”格局, 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每年制定党风廉政教育计划, 统筹安排教育内容, 并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班组学习内容中。一是做好节前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警示和教育工作。二是定期组织班组长以上人员和掌管人、财、物的人员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三是认真落实廉政三项谈话制度, 每年要由党政一把手为中层以上干部作集体廉政谈话。四是邀请纪委、检察院主要部门为全体党员干部作廉政知识教育专题讲座。五是要每年组织班组长以上人员, 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六是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及掌管人、财、物的人员集中开展排查治理行动和协同监督、依法从严治企知识学习和测试。七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 不断拓宽廉政文化宣传渠道和教育形式, 努力营造干部员工“干事 干净”廉洁理念。

2.强化廉政责任, 落实“一岗双责”

每年年初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强化各级干部责任, 年终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 并由职工代表对中层以上干部的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对照目标进行考核。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进行表扬, 对不认真履行的给予通报批评, 并进行责任追究。

3.注重源头治理, 提高防范能力

一是对领导决策环节存在的风险, 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的有关实施办法, 明确“三重一大”主要内容、事项的决策流程、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二是对财务管理存在的风险, 要制定了财务报销工作流程, 严格审核审批程序, 形成既相互制约, 又协调配合、有效衔接的运行机制。三是对物资采购存在的风险, 要制定物资招 (议) 标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办法, 招 (议) 标活动实行“阳光操作”, 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坚持“资格预审、评标、定标”三分离, 并通过内部公告和网上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 (议) 标信息, 由纪委对招 (议) 标和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通过以上措施, 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4.探索监督措施, 构建协同机制

注重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探索构建大监督格局。发挥上级下派监审员作用, 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制定协同监督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成立监督工作委员会, 健全审计、纪检监察和各专业部门相互协同的监督机制, 增强监督合力。定期开展监审联席工作会, 重点对工程建设、业务流程、重点业务、关键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分析评估, 发现偏差及时预警、纠正, 强化“公转”, 杜绝“自转”。

5.深化专项治理, 提高以法治企水平

一是按照省市公司统一部署, 以以法从严治企、规范管控为目标, 认真落实农电“双控”、“四接轨”要求, 全面开展县级供电企业突出矛盾和问题排查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小金库”专项治理、审计检查和财务监督专项工作。二是按照省公司农电整体素质三年提升工程要求, 开展“以法治企聚力工程”活动, 围绕“十个严禁”, 制定活动方案, 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实施步骤、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 深化突出矛盾排查治理, 持续排除制度缺陷, 优化工作流程, 防范岗位风险。

6.加强营销管理, 防范经营风险

一是通过开展95598光明服务工程、用电稽查、营业普查、营销服务反违章、“三指定”专项行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三规范一防范专项效能督查” (规范营销机制建设、规范供电所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防范经营风险) 等一系列活动, 强化营销管理。二是积极探索和实施营销系统作业组织专业化管理模式, 彻底实现“抄、核、收、管、配”五分离, 完善管理职能和各环节的管理流程。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 从源头上防范经营风险。三是完善电费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开发供电所会计电算化系统, 应用网银系统, 利用银行营业厅、自助交费营业厅、网上银行、GPRS无线终端、村邮站、“一折通”、预付费管理终端等收费手段, 实现供电所电费收缴在线监控, 资金及时归集, 账务适时处理。全面引入客户信用评价工作机制, 细化客户分类管理, 借助营销系统平台, 建立电费资金风险授信制度, 形成从源头防范, 根本性治理电费坏账的风险防范体系。通过以上措施, 提高了营销管理水平, 规避了企业经营风险。

7.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责任追究

制定职工问责制度、干部问责制度、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效能告诫管理办法等制度, 从干部职工行为和权力运行监控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 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措施, 对前期预防不到位的单位 (部门) 和个人督促整改, 对存在廉政风险行为的单位 (部门) 和个人进行问责或效能告诫, 对严重违规违纪的, 进行责任追究。

四、持续改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作为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性、系统性工程,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 不可能一蹴而就, 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需要持之以恒、持续改进。一是按照全员全程的要求落实责任, 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管理考核制度,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形成闭环管理, 定期评估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预警机制的适宜性与有效性, 纠正偏差, 优化措施, 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 适应企业发展的新情况。

五、结语

通过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 要不断探索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身“免疫力”, 减少管理中的“发热点”和“出血点”, 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现代国企研究[J].2011-12-15.

[2]赵建国.现代国企研究[J].2012-01-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N], 2011-08-20.

[4]袁秋亮, 毛茂巧.东方烟草报[N], 2011-11-17.

篇4:浅议县级行社廉政风险的防控工作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政治保证。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机制,特在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充分发挥党在公司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达到强化县级行社廉政风防控工作的目的。而要这样,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而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供政治保证。首先,党委班子必须扛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敢于亮出“对我监督,向我看齐”的坚决态度。其次,纪委要严格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创新监督方式。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第三,在巩固拓展“三严三实”教育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摆解决病根犹存、积习未消、屡查屡有等深层次问题,着力从源头上予以治理。要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大家自觉正心修身,严明“六大纪律”,遵守“四个必须”,践行“八项规范”。使全体党员不断增强敢于担当的信念和定力,不断提升敢于担当的素质和能力,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社)、加快转型升级中肩负起自己的责任。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改革创新的动力,善谋转型发展之策、善为改革创新之举,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止权力滥用。制度本身具有尊崇的权威地位、刚性的约束效力、普遍的适用范围和深邃的人性因素。依靠制度建设防控廉政风险是符合法制精神的重要手段。为此,县级行社在推进合规管理建设和流程银行建设过程中,每年至少要对现有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内控机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充实完善,做到“一项业务、一套制度、一个流程”,让规章制度覆盖到每项业务、每个操作环节,不留死角,并使规章制度始终处于最佳状态。与此同时,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县级行社董(理)事长、监事长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的监督。一般来说,县级行社董(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都是同级党委的成员,而民主集中制正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党内监督的核心,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要把以权(贷)谋私、集中采购、基建装修、新兴业务利益输送、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领域廉政风险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发现问题,严惩不贷,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权力滥用,从根本上遏制不正之风。当前,在廉政制度建设过程中,在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完善过程中,县级行社或多或少地缺乏一种让廉政制度刚性起来的落实习惯、落实文化,执行中的效果不够理想。我们不是缺制度,而是缺让制度活起来的机制;不是缺要求,而是缺让要求具有约束力的办法;不是缺文件精神,而是缺让文件精神生根的土壤。为此,一方面要推进廉政理念教育,用“落实文化”来教育人、引导人、塑造人;另一方面要重点研究如何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办法和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使制度制裁真正硬起来。县级行社党委在推进内控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铁的纪律从严管理干部,从严带好队伍。在全体员工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严管理、控风险”教育整治活动,对各类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公开“爆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处理一人,警示全员”的效果。

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监督效果。一般情况下,县级行社监事长由纪委书记兼任。这种交叉任职的做法有利于同时发挥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以及监事会对董(理)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的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作用。为了保证监督有据可依,要根据形势发展,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要求等进行清理,该保留的保留,该废止的废止。同时,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的文件精神和新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新规范。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形成“办合规业务、做合规员工”的良好合规文化,打造依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稽核监督和纪检监察是县级行社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阵地,党风廉政建设是稽核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南。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合规文化建设,把廉政建设和合规经营、合规操作作为监督重点,将安全经营无案件、无事故,实现良性可持续发展作为追求目标。切实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序时稽核、专项稽核,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把监督从事后推到事中、事前和决策层面,着力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树立“互联网+制度”的防腐新理念,注重运用新手段、新方法防控廉政风险,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科技含量,努力构筑廉政风险防火墙。通过建立异体监督机制,“三重一大”监督平台、县级行社内部网络化办公平台等,形成完善的实时监督、预警处置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信贷业务是县级行社的主体业务。“治行(社)先治贷、治贷必从严”。必须把监督信贷风险的工作贯穿于信贷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把监督的对象放在有决策权的人和信贷管理人员身上,防止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推行阳光操作、有效监督,防止发生廉政风险。

贯彻“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工作落实。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关系到县级行社的改革发展,是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内容。只有不断健全“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才能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依规决策水平,逐步将权力运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建立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从根本上保证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县级行社党委要对“三重一大”事项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成员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确定监督的重点部位,把握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要重点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是否进行了集体研究决策;决策的依据、方案、内容、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是否符合本行社实际;在决策过程中是否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的决策是否属于权限范围;是否依法公开相关决策事项,并接受监督;决策全过程的组织领导、人员分工、工作计划是否严密周到、科学合理;决策是否得到落实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决策责任的追究制度,针对不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工作损失的,一定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以增强决策主体的责任感。

改进选人用人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县级行社党委应该建立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忠诚、干净、担当要求选干部用干部。积极运用公开遴选等形式,拓宽干部选拔任用视野和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四项制度”(干部交流制度、岗位轮换制度、亲属回避制度、强制休假制度),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阻断岗位廉政风险演变成违规违纪违法事实,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始终坚持用好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努力做到“能者授职,功者受禄,勤者授誉,惰者鞭策,庸者让贤”,营造谋发展,干实事,创大业的良好环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廉政风险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县级行社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党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大力倡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保证监督责任履行到位,并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执纪者更要守纪”意识。在此基础上,准确掌握党的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培养过硬工作作风,锻炼顶住压力的勇气,壮大不怕得罪人的胆量,敢于对不良风气说不,敢于对违规违纪的事进行处理,敢于与违规违纪违法的人作斗争。做到业务发展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资金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权力运作到哪里,制度和监督就一定覆盖到哪里。只有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融入县级行社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的所有部位和全过程,才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无空白。

篇5: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系统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强化“制度+科技”预防腐败措施,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市纪委《关于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邯纪发[2011]3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预警网络布局

在镇纪委设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中心(以下简称预警中心),以预警中心为终端,依托现化信息技术,搭建新坡镇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平台,构建横向为镇属各部门,纵向为各村、社区,上下联通,运作顺畅的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网络。

(一)横向网络设置

1、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作为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预警的主渠道。

2、在镇属各部门全面推进廉政风险全方位预警防控系统建设,要按照业务职能、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部门采集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预警,适时将处理进程、结果录入系统平台数据库。

(二)纵向网络设置

1、在各村、社区设立廉政风险预警信息专报点,由各村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具体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预警工作。

2、参照区里做法,将预警防控网络拓展到各村、社区

(三)舆情信息网络设置

将系统平台与国家和省、市、区有影响网络媒体建立链接,直接获取网络舆情信息;同时,开辟专栏接受公众对有关问题、社会现象、社会风气等情况的反映及建议。

(四)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

1、各村、社区都要明确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党务干部,作为预警信息报告员。将采集的预警信息按时整理上报。

2、选聘一批特邀预警信息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及行业服务对象等不同层次中聘请,负责廉政风险预警信息的日常采集工作。

二、预警信息采集

(一)采集内容

1、社会公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评价;

2、重大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前后的社会舆论反映和反响;

3、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等方面问题的反映;

4、对党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问题的反映;

5、在廉洁从政(从业)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反映;

6、在人事、财务、资产等行政事务管理方面违反有关规定的反映;

7、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违反规定的反映;

8、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新情况、新特点;

9、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0、党和国家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社会生活中违反廉政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发展趋势;

12、各项专项检查、干部考察及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问题;

13、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反映。

(二)信息来源

1、镇纪委在信访举报、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电子监察、纠风治乱、案件查办等执纪执法,以及有关专项治理和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

2、各村(社区)、其他执纪执法部门移送的问题

三、预警信息分析

(一)人工分析处理

1、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召开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参加的办公室成员会议,交流信息,通报情况,研究工作,部署任务。

2、预警信息分析研究。预警机构要建立信息分析制度,及时对采集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根据收到信息的数量、性质确定预警等级。

镇预警中心直接预警的风险信息,经镇纪委主管领导和预警中心分析研究后,对信息反映的事件直实、对象明确,且危害程度较轻的,确定为三级风险信息;对危害程度较重的,经镇纪委书记召集镇纪委委员和预警中心相关成员单位研究后,确定为二级风险信息;对危害程度较重的,由镇预警中心汇集后,提交镇党委研究后,确定为一级风险信息。

3、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建立预警信息数据库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动态化、实时化管理,充分发挥廉情预警机制的综合功效和作用。

在信息分析处理上,严格区分预警与案件线索界限,已构成纪律处分的,不属于预警范畴,应按办案程序处理。

(二)定期通报预警信息

建立预警信息通报制度,镇预警中心每季度对全镇的预警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形成情况汇报,经镇纪委研究后,以《廉政风险信息预警专报》的形式,呈报镇党委、政府主要

领导参阅。

四、预警情形

预警情形按风险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三个等级,分别实施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廉情预警质询和廉情预警告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一级预警,予以廉情监察(检查)建议:

1、对重大事项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不履行廉政风险评估有关程序,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2、无法定依据或不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行使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危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选拔过程不民主、不公开,导至用人失察,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财经纪律,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财政资金的;

5、在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招投标、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违规操作,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的;

6、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缺乏必要的紧急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处置不到位的;主观上存在不报、迟报、谎报、瞒报造成一定后果的;

7、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本系统、本单位或个人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

8、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班子严重不团结,造成单位管理混乱的;

9、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利用岗位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群众反映较大,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10、廉情预警质询后不认真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

11、其他违规行为,情节轻微,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

12、考核中,被评为较差等次或不称职的;

13、其他需要予以廉情监察建议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二级预警,予以廉情预警质询:

1、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未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导致决策失误的;

2、无法定依据或不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行使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危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

3、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补助的;

4、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公开或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期限实施公开,规避社会监督的;

5,在社会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中,程序不严密,环节不完整,存在管理漏洞的;

6、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发展态势把握不准启动应急预案不及时,处置不当的;

7、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不重视,该部署不部署,该检查为检查,该考核未考核的;

8、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或接受监管服务对象馈赠、宴请的;

9、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吃拿卡要,群众反应比较强烈的;

10、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不进行廉洁性评估,导致制度实施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后果的;

11、廉情预警告知后发现需要实行廉情预警质询的;

12、其他需要廉情预警质询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三级预警,予以廉情预警告知:

1、不按决策程序和规定决策,超越权限擅自决策,重大决策应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而未进行的:

2、无法定依据或不按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进行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的;

3、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财务账目管理混乱的;

4、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公开或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期限实施公开的;

5、对党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重视不够,具体分工不明确,领导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

6、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有反映的;

7、在遵守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方面群众有反映的;

8、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身形象较差,群众有反映的;

9反腐倡廉制度应建立而未建立的;

10、其他需要廉情预警告知的的情形。

五、预警组织实施

开展预警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一)预警对象的确定

预警对象为全镇党政领导班子,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社区)领导班子全体。

(二)预警实施方式

预警主要采用书面和约谈方式,使用统一方式文书,履行相关手续。

1、书面预警。由承办部门通过发“廉情预警告知书”、“廉情预警质询书”“廉情监察(检查)建议书”等方式,告知预警对象群众反映或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廉情预警告知书要求预警对象对有关问题限期作出书面答复;廉情预警质询书要求预警对象立即终止错误行为,并限期报告整改情况;廉情监察(检查)建议书责令预警对象对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危害期限纠正到位,同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2、约谈预警。实施约谈预警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确保谈话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1)制定谈话方案。承办单位就预警对象需要事前提醒的有关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错误事实及整改要求等列出谈话提纲,交主谈人。

(2)确定谈话人员。对预警对象实施约谈,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主谈人为党委成员或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

(3)通知预警对象。由承办部门依据预警等级分别下发《廉情预警告知约谈通知单》、《廉情预警质询约谈通知单》、《廉情监察(检查)建议约谈通知单》,书面通知预警对象本人,要求其按规定时间到达谈话地点。

(4)实施预警约谈。对廉情预警告知的约谈对象,告知其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或需要注意的主要事项,要求其作出解释、说明或承诺;对廉情预警质询的约谈对象,就有关问题给予质询,要求其作出答复,提出整改要求对廉情监察(检查)建议的约谈对象,要指出其错误事实,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六、预警整改落实

承办单位要对实施廉情预警告知、廉情预警质询和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整改情况。

1、廉情预警告知对象,在接到“廉情预警告知书” 或接受约谈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承办单位。

2、廉情预警质询对象,在接到“廉情预警质询书”或接受约谈后,如实回答有关问题,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承办单位。

3、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象,在接到“廉情监察(检查)建议书”或接受约谈后,要对存在错误行为在1个月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到位,同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承办单位。特殊情况需延期的,经领导批准后,发出延期整改通知书,延长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4、承办单位对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象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回访,达到整改要求的,填写《预警工作回访登记表》,提出意见,报承办单位领导批准后解除预警。

七、预警结果的运用

(一)对廉情预警告知情况,可根据需要由预警中心向预

警对象所在单位支部通报。对廉情预警告知对象,预警后群众仍有反映,经调查问题属实的,可转廉情预警质询或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廉情预警质询对象,如整改不力、错误蔓延的,转廉情监察(检查)建议或组织处理。

(二)对廉情预警质询,廉情监察(检查)建议情况,预警中心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部门和预警对象所在单位支部、党委通报,向镇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对单位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一级预警的,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三)廉情预警告知、廉情预警质询和廉情监察(检查)建议对象对预警问题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实施预警的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申诉,接受申诉的机关调查了解后,予以答复。在实施预警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转镇纪委查处。

(四)预警工作受理登记、分类处置、跟踪监督,要建立一事一例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镇党委或纪委留存备案。

篇6:市县级纪委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平台系统

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很多措施和环节都还处在学习、摸索和实践中。笔者就县级及其以下各级各部门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发表个人见解。

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含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因此,把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我们就要首先弄清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含义。

腐败风险:是指实施公共权力的主体,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发生滥用公共权力或以权谋私的可能性。预警防控:是指各级组织、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错误苗头进行主动防范和监控的一种措施。

腐败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失性和不确定性。风险的客观性揭示了任何有业务处置权、有职责的岗位都有风险。风险的损失性揭示了一旦风险发生,就会对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对事业、对社会各个方面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有必要主动防范,把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减到最低。风险的不确定性揭示了风险只是有可能发生的,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是可以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预防措施,增强自身的自律意识,去防止风险发生的,或通过努力把它降到最低程度。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的核心任务就是关注和遏制“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针对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三个方面存在的腐败风险,在综合运用现有工作手段的基础上,通过前期预防措施、中期监控机制、后期处置办法构建预防腐败的“三道防线”。前期预防措施是解决预防工作覆盖面的问题;中期监控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后期处置办法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超前预警。根据各类腐败案件诱发的因素,我们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范围界定为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县级及其以下各级各部门实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要按照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的要求逐步推进。防控“三类腐败风险”,要利用各种手段,防范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研究制定行为准则、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时刻督促提醒,及时纠正偏差,避免腐败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

二、查找腐败风险点、主动自我预警防控

查找腐败风险点,是预警防控的基础,是自我预防的有效措施,是实施廉政预警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党员干部要针对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采取“自身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等多种方式,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建立腐败风险库,增强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以达到预防腐败的目的。一是思想道德风险。道德风险因素,属于无形因素,与人的不正当社会行为和个人的品德修养、性格特点有关。思想道德风险是腐败产生的动机,要从党员干部的个人品德、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以及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表现等方面查找风险点。二是制度机制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是腐败产生的机会,主要表现是不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措施。三是岗位职责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是腐败产生的条件,主要是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查找岗位职责风险点要以清权明责和工作业务流程为主要抓手,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风险点的查找以清权明责为主,其他科股室岗位职责风险点的查防以梳理工作业务流程为主。

预防三类风险,要着力以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学习教育、自我约束,执行制度,清权明责,事项管理,梳理业务流程为主要预防措施。

篇7:城管分局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制度

岗位廉政风险点提示制度

一、坚持领导带头、典型引路,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全面覆盖、自主运行,防范风险、兼顾效率,积极探索、持续改进的原则,分类查险、分级设防、分层监控。

二、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围绕行政执法、政务管理和党务管理三大流程来开展。

三、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应进行重点排查。

四、针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岗位定措施、科室定制度的要求,由个人、科室分别从加强教育、明晰职责、规范流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制定防范措施。

(一)前期预防措施。科学配置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确保“事事有监督,人人受制约”。加强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

政纪条规、有关制度和情景案例,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处置能力。

(二)中期内控措施。主要通过信息监测、日常考核、执法检查、工作督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情况和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事中控制,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坚持人防和“机控”并举,大力实施科技防腐。

篇8: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坚持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体现业务、促进发展;坚持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为全局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制度、纪律保障。

第三条 实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注重预防、讲究实效、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四条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通过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四个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第五条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涉及的主要风险包括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干部职工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局所有干部职工。

第二章

组织领导及工作程序

第七条 市规划局成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运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第八条 实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四个步骤,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系统管理。

第九条 实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步骤:

(一)清权查险。一是清权明责。根据“三定规定”,将岗位职责分解,清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业务权责和行政事务管理的“权力明细”,编制“职权目录”;将权力和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依据岗位权力行使的频率和可能发生腐败的机率,科学设定腐败风险等级,制定防控预案;绘权晒权,规范权力流程图,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排查风险。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的方式,“两上两下两集中”,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方面认真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个人签订《腐败风险防范承诺书》。通过规划局网站或上墙方式集中公开个人“风险点”,接受监督。综合各类“风险点”,明确风险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找出防范措施,建立局工作人员腐败风险库。

(二)监督防范。从自我预防、科室联防、社会群防三个方面进行监督防范,建立腐败风险防控网络。通过自我学习、组织教育、相互帮助、自身日常思想和行为约束,开展自我预防。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重大事项廉政报告制度、定期述职述廉、强化规划执法和人财物行政管理、推行政务公开、开展内部各项检查、内部设立预警信息点明确预警信息员及时采集预警信息等进行科室联防。通过聘请各界人士为规划廉政监督员进行日常监控和定期评议,接受服务对象和信访人举报,不定期进行民意调查,接受上级组织的专项检查和巡视督导等,开展社会群防。

(三)预警控制。通过收集预警信息,确定预警对象,及时进行预警处置,落实预警处置的督查和反馈,建立一套完善的腐败风险预警机制,将腐败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信访投诉举报、党风廉政监督员评议反馈、内部预警信息员采集信息等多渠道收集预警信息。在各科室设立预警信息点,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各预警点的预警信息员,明确信息员具体工作职责。建立预警信息采集制度和报送制度,明确采集内容和信息报送要求;建立信息分析制度,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办法,对已采集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为今后预警防控工作方向提供依据;建立信息保密制度。通过信息分析进行信息处置,预警防控办公室将信息报送局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党组,确定预警对象。局制定详尽的预警分级管理办法,针对科室和个人问题的不同程度,及时有效地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的不同预案处置办法。开展预警处置的督查和处置结果反馈,确保预案处置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四)考核评责。主要采取科室自查、日常督查和年终检查三种方式进行考核。按照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考核标准,由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工作坚持与行政管理和执法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与公务员考核相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相结合,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考核结果纳入日常和绩效考核之中。根据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意见,注重运用考核结果。通过检查考核,跟踪督导,纠正问题;总结实践经验,修正风险内容,完善工作措施;进行奖优惩劣,责任追究,归档备查,作为各项考核的依据。

第三章

思想道德风险的监督防范

第十条 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贪图享受、骄奢淫逸;违反干部职业道德规范,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泄露机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等。

第十一条 防范思想道德风险,要着力抓好全局干部职工的经常性学习教育、落实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实施对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日常监督。

(一)加强教育培训。认真执行局印发的学习制度,通过培训、讲座、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学习,促进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巩固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二)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局机关搞好廉政知识、廉政图片、廉政格言警句、廉政法规的上墙;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建立起廉政警示强大思想宣传阵地。

(三)落实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通过采取谈话、思想交流等形式,随时掌握全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在干部职工面临职务任免、岗位调动、家庭发生重大事项等人生重大关口时,局领导及时进行谈话、警示、告诫,解决干部职工可能存在的思想问题。

(四)注重组织人文关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局党机关党支部、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干部职工。发挥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纽带作用,开展家庭助廉倡议,让家属积极参与风险防控。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落实。

(五)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方式促进干部职工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和执法能力的转变与提高。

第四章

制度机制风险的监督防范

第十二条 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为:不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及时制订和有效实施各项制度;发现不利于执行的制度问题时,未能及时修改完善,使制度失去可操作性;对制度的执行落实缺乏约束力;不按制度办事,影响工作有效进行,使工作出现重大疏漏。

第十三条 防范制度机制风险,要建立综合监督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现有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二)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将执行制度的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之中。

(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民主监督制约机制。

(四)追究违章责任。对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告诫,必要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岗位职责风险的监督防范

第十四条 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为: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或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违反监察工作纪律,以权谋私,以法谋私,徇私枉法;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贪污受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礼品馈赠或宴请;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乱作为等。

第十五条 防范岗位职责风险,要明确全局干部职工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责任。加大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规划执法各环节工作流程的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人员依法依规。

(一)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好“三定”规定,完善各岗位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每名工作人员“一岗双责”职责明确。

(二)推行岗位职责公开承诺制。全局干部职工要针对“一岗双责”、廉政从政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落实实名推荐制—差额考察制—差额票决制。全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考察的全面性。

(四)严格财务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审批、资产处置等制度,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局内的重大财务开支、群众敏感性支出及资产处置情况要定期公示。要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及时纠正不合理支出。

(五)强化政务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策法规、执法流程、征收标准、自由裁量权事项的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各界监督。

(六)优化服务质量。根据工作新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七)开展执法检查。每年开展一次行政管理和规划执法责任制管理工作考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执法情况检查,及时发现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迅速加以解决,降低执法风险。

(八)加强社会监督。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规划廉政监督员,不定期进行风评议和民主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部门和工作人员各种不当行为。

第六章

腐败风险的预警控制

第十六条 预警控制是防止腐败风险转化为腐败行为的核心环节,目的是控制风险进一步扩大。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等方式对相关人员的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预警信息的分析、反馈和处置,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分别予以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三种方式,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为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 预警信息收集的主要方式有:

(一)依据规划工作预警信息员采集报送的信息,分析掌握存在的苗头、倾向性问题;

(二)利用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等手段,了解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情况;

(三)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发现相关人员存在的问题;

(四)利用述职述廉,掌握相关人员批评中暴露的缺点与不足。第十八条 预警信息处置的主要方式分三级:

(一)三级(蓝色)预警:警示提醒。立足于强化对责任领导或党员干部的主动教育和监督,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

1、适用范围:①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民主测评或考核满意率较低的;③工作生活中自我要求不严,干部职工有议论的;④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有其他问题,组织认为有必要提醒的。

2、实施方式:①组织谈话。根据群众反映,对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由局党组决定对其谈话,要求其对组织需要了解、核实的问题如实作出回答或说明。②重点提醒。针对党员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降、“红白喜事"以及因生活习惯、性格特点等因素影响,可能发生腐败风险的事项进行提醒谈话。③函询整改。对举报、测评反映出的问题比较严重,但又不构成违纪或有违纪倾向的干部,发出询问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说明或提出整改措施。

3、实施期限:一般在作出警示提醒决定后一周内完成。

(二)二级(黄色)预警:诫勉纠错。立足于帮助和督促党员干部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腐败风险问题,及时纠正其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帮助引导,终止其错误行为继续发展。

1、适用范围:①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的;②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履行不到位,有失职渎职、不作为或者滥用职权行为,尚未造成损失的;③执行方针、政策、决定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2、实施方式:①告诫劝勉。对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的,未认真履职或履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告诫,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②纠正偏差。对在执行方针、政策、决定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通过书面或面谈等方式,告知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纠征错误倾向,终止错误行为。

3、实施期限:诫勉纠错的期限根据诫勉纠错对象存在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1个月。诫勉纠错对象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措施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其纠错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一级(红色)预警:责令整改。立足于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以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通过限期整改和强制履行,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

1、适用范围:①诫勉纠错后仍未改正的;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或违纪违法案件负有责任,但可不予纪律处分的;③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问责制实施办法》中所列举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者情节轻微,可不予处分的。

2、实施方式:①限期整改。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轻微违规违纪,但可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危害,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②强制履行。对诫勉纠错仍未改正的,或对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负有责任,但可不予处分的党员于部进行批评教育,剖析其错误根源,强制其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跟踪督导。

3、实施期限:责令整改的期限根据责令整改对象存在的问题的轻重程度确定,最长不超过1个月。责令整改对象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其纠错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 根据需要,对预警对象适时下发《预警通知书》和《整改通知书》,予以警示提醒和限期整改。

第七章

腐败风险的考核评责

第二十条 局出台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实施考核。考核项目满分100分。

第二十一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每季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至少一次廉政政策法规文件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并有详细记录。

(二)全面落实年初局党组与各科室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及时按照局要求认真完成政务公开、“风险点”查找、内部廉政文化建设、预警信息采集及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好,执行规章制度好,履行岗位职责好。工作中服务热情,举止文明,执法规范,无不满意的举报投诉。机关作风建设达到上级要求。

(五)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各项工作要求,完成纪检监察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认真报送各项材料。

第二十二条 各科室每半年至少按照考核标准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局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采取实地查看、服务对象测评、听取汇报、查阅教育台账及思想交流等活动的相关记录等形式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三条 局防控办公室每半年进行一次情况汇总,全年进行一次情况评估,汇总、评估情况报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控办公室针对季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做好日常整改和跟踪督查。

第二十四条 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综合考核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绩效考核之中,对综合考核结果较好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较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批评。第二十五条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跟踪督导、纠错整改、责任奖惩三个步骤进行总结纠偏。对拒不落实或者落实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措施不力的科室、股室,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依据廉政档案记录考核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廉政信用度,综合运用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中。

第二十七条 不断总结腐败风险防范管理经验,纠正问题、完善制度、修正方案。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加大风险管理力度,推动工作进入新一轮循环。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一项新的反腐工作探索,要根据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变化,不断探索和完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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