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关键词: 主体 监督 建设 责任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精选6篇)

篇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

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本乡实际,现将XXX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清单明确如下:

XXX乡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一、XXX乡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5、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责任

6、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

7、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作风建设责任

10、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市、县规定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

11、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四)选人用人责任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五)制度建设责任

17、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以廉洁教育、村务公开(监督)、“三资”监管、便民服务、监督查处、量化考核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

18、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惩治腐败责任

19、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21、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22、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

(七)监督管理责任

2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2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25、监督检查和指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落实情况。

2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八)示范表率责任

27、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28、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要带头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和亲属,以身作则,保持清正廉洁。

29、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坚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30、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二、XXX乡党委书记XXX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负责责任

1、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组织推动责任

4、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亲自讲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

(三)教育监管责任

8、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班子成员及成员单位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9、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组织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10、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11、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下级领导班子抓好廉洁从政。

(四)以上率下责任

1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5、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XXX乡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一)XXX乡党委副书记、乡长X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①负责政府全面工作,对政府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③主动听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管辖领域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管辖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XXX乡人大主席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①负责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后勤、招商引资;包XXX乡沿河片4村。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在本片区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负领导责任。对所包片区的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各村“两委”干部负领导责任。

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③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分管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范围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所包片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XXX乡党务副书记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分管党建、政协、综治、信访、党政办、政法、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老干、统战、信息、关工委、编制、科协、610办。包XXX乡北梁片4村。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在本片区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负领导责任。对所包片区的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各村“两委”干部负领导责任。

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③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分管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范围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所包片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四)XXX乡纪委书记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①负责纪检监察全面工作,抓好执纪、问责、监督。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③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纪检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所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察,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范围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所本乡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本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及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五)XXX乡副乡长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分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经营管理、农技推广)、林业(退耕还林、防火)、扶贫、畜牧、农机、计划生育、乡村企业、统计、民族宗教、老龄、民政、残联、文化体育、电力、广电、通讯、邮政、气象、土地管理(地质灾害预防)、质检。包XXX乡南梁片4村(寨沟村、桑元塔村、沙坪村、牧宇塔村)。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在本片区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负领导责任。对所包片区的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各村“两委”干部负领导责任。

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③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分管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范围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所包片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六)XXX乡副乡长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分管安全生产、发改、经信、环保、水利(防汛、抗旱)、交通、治超、河道管理。包XXX乡中梁片4村(湍窝村、曲八塔村、顺水鄢村、小圪堆村)。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在本片区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负领导责任。对所包片区的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各村“两委”干部负领导责任。

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③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分管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范围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所包片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分管范围内及所包片各村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七)XXX乡组宣员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①协助党委副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及北梁片4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乡内外宣传报道工作;分管药品监督、食品安全、教育、卫生、盐业、合作医疗、档案、保密、政务网站信息、史志。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③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分管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范围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所包片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八)XXX乡党委委员、武装部副部长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①协助副乡长赵永飞抓好南梁片4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武,应急抢险,消防、城建、规划、村镇建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③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分管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范围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所包片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九)XXX乡党委委员、报账员XXX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①协助副乡长高际涛抓好中梁片4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乡财务工作。对所分管范围内及所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②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③主动听取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④针对分管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⑤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⑥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⑦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范围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所包片各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日常监管责任 ⑧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⑨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⑩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⑪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⑫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⑬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XXX乡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乡纪委要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做到纪检外的工作不牵头,监督工作不缺位。履行对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和驻在部门党委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责任。

一、XXX乡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组织协调责任

1、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向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行为;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强对所辖村、支部、村委及其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廉政教育责任

4、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全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5、加强单位廉政学习教育的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每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1次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6、通过恳谈、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形式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

(三)严明纪律责任

7、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8、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9、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每年至少向同级党委专题报告两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四)正风肃纪责任

10、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11、严肃查处、通报违纪违规行为,继续巩固好、发展好本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有关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12、组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查处涉农项目、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案件。督促指导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村务公开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五)查办案件责任

13、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1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15、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

16、严肃查处发生在干部职工身边的腐败问题。

17、及时处理和纠正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18、协助上级纪委查办涉及本单位、本区域的违纪违法及腐败案件。

(六)预防腐败责任

19、以好用、管用为核心,进一步清理、制订和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形成符合本乡实际、具有我乡特色、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0、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委、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七)严肃执纪责任

21、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有效查处惩治机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2、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乡党委报告制度。

23、根据责任规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

24、对照责任制规定的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和严重后果的,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25、实行“一案双查、双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八)队伍建设责任

26、引导乡党委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7、抓好乡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8、强化对乡纪委的考核,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二、XXX乡纪委书记XXX责任清单

(一)组织推动责任

1、根据上级纪委决策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向乡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并抓好落实监督检查;加强日常检查、年终督查、年终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敢于担当责任

4、落实中央的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分子实行零容忍的政策。

5、聚焦“四风”、落实“三转”,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6、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干部遵守党纪情况的监督、加强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

(三)教育监督责任

7、抓好廉政学习宣传教育,对反腐倡廉、“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精神进行集中专题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运用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8、要充分发挥纪委职能作用,加大纠风督查、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9、开展专项行动,如:“整风肃纪”,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开展专项督查清理,组织清理督查组对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提升透明度,维护弱势群众利益;开展党风政风民主评议监督,坚决防止、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于律已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中共XXX乡委员会 2015年4月2日

篇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扎实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中华民族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党中央根据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和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加快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实现富民强区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抓好落实,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把握总体要求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认真履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把厘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点,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推进和保障“两个责任”落实的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努力建设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治理体系,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自觉担当责任

各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按照党委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全区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格局。

二、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主体、也是工作落实主体。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一)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每年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及时制定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完善责任体系,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

3.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组织领导,扩大巡视范围,强化问题导向,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着力发现问题,注重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6.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7.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与时俱进,适时清理、修订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明确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要求、方法、路径、平台,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8.深入推进源头治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

1.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要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组织推动,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进行专题研究和具体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强化工作指导,履行分管职责,落实具体任务,注重日常监管,搞好廉政风险防控。

3.加强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担当,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经常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4.当好廉政表率。党委(党组)每位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严格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群众工作等纪律,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加强执纪执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四)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强大震慑。

(五)全面加强党内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强化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始。

(六)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要强化执纪问责,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依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内党发〔2012〕19号),严肃追究责任。

四、健全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

各级党委、纪委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具体保障制度和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进行。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各级党委、纪委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与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办工作、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工作进行审阅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党组)、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究的依据。

(二)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委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并作为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向同级党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上级党委、纪委结合报告情况,适时分别听取有关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工作报告。

(三)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年终工作考评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和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内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大会或书面述责述廉。其中党委主要负责人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述责述廉,并在全体委员中进行测评。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届内要述廉两次。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的党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报上一级党委,同时抄送上一级纪委、组织部。

(四)实行党政正职接受评议制度。下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接受上一级纪委审阅、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同时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并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使用的依据。

(五)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六)强化党委、纪委约谈制度。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社会评价、政风行风社会满意度测评、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案发情况等,适时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和同级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党组成员),指出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小抓早,及时纠正。各级纪委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下一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七)完善专项检查考核制度。每年结合对各盟市、区直机关部门的“三位一体”考核,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带队对盟市厅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并及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八)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现腐败问题不查处不报告的,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传导压力,构建责任链条,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好落实。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督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各级纪检机关要及时向党委(党组)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贯彻党委(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切实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中央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条主线,突出执纪和查办案件这一主业,强化监督问责这项主责,更加科学有效地协助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与、配合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适应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主动承接由纪检监察机关回归到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任务,如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防止出现监督“真空”和任务落实“脱档”现象,重点解决好部门和单位落实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责任体系、任务体系和落实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篇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历史背景

随着社会的进步, 社会成分也越来越复杂, 社会不正之风也在不断出现, 对党的领导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 将党委的责任加以明确, 党委要发挥主体责任,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发挥领导作用, 做好干部选拔工作, 避免在人才选拔上出现腐败现象和不良之气;对于造成群众利益损害的行为要坚决纠正;监督和约束权力运行, 腐败的防治要从源头抓起;对执法、执纪机关的工作给予支持和领导;党委作为表率, 要首先约束自己的行为, 领导和管理好队伍。而纪委要发挥监督责任, 其主要的内容包括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对党委有协助作用;对于相关部门预防和整治腐败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腐败现象进行严厉查处。总结起来就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

二、高职院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

长久以来, 我国高职院校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 只是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 而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方面存在很多的不足, 这与学校管理有直接的关系, 学校管理中领导层不能及时更新观念, 尤其是忽视了党委及纪委的作用, 导致了许多不良风气的产生, 影响了高职院校的发展, 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障碍。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的管理完全割裂开, 党委和纪委的责任也不明确, 认为纪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唯一机关, 导致了纪委因为工作过于繁重而无法充分发挥其监督的职能

三、高职院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途径

(一)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途径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主体作用, 党委要充分认识自己的责任, 以党委书记为领导将主体责任落实好, 并要根据实际情况, 切实探索出途径, 并实施具体的举措,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1.将党委的领导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在高职院校管理中, 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 将两者结合起来, 党委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 逐级明确责任, 根据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工作的新举措, 并要对纪委监督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为反腐工作奠定基础。2.将党委的政治核心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党委作为高职院校的政治核心, 是学校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 尤其是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 使其树立正确的三观, 并且要建立健全制度, 明确党员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格惩处, 对于违反国家纪律和发挥的人绝不姑息。3.做好党委的榜样职能。党委的各级领导要做好榜样, 亲自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尤其是要加强刚刚选拔的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对于相关的制度, 党委成员要带头遵守和执行, 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 带领党委队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同时也要加强监督及考核的力度, 及时纠正问题的产生,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二) 纪委“监督责任”的途径

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有监督的责任, 因此, 纪委要根据形势的变化, 及时转变思想、方式及作用, 履行监督责任。1.通过职能的转变, 加强监督责任。纪委要明确自己的责任, 并正确定位职能, 对于不是自己范围内的职责不要管理, 避免越权行为。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 对于违纪现象要严格纠正和惩处, 同时也要加强问责力度, 做到有责必问, 有错必究, 并且要找到违法乱纪现象的根源。2.通过方式的转变, 加强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监督的效果。党风廉政建设要想做好, 必然要从源头入手, 运用最佳的方式起到最好的效果。在重要的节假日中加强监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比如可以通过文件发放或者短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加强监督和检查的力度, 对于已经监督和检查的环节要进行二次监督和检查, 并将检查违法乱纪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 将监督的范围拓宽, 寻找监督的死角, 并且要加大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 发挥案件办理的职能。3.加强纪委队伍建设。纪委发挥监督职能, 那么自身的建设必须要抓好, 才能保证将工作做好。面对严峻的反腐工作形势, 纪委要从自身做起, 纪检干部要根据国家的要求, 约束好自身, 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工作作风, 并要主动地接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好思想政治教育, 认真学习党的指导方针和思想, 并在工作中落实, 同时加强其业务水平也是其监督责任履行的关键。

结语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切实做好反腐工作, 保证党的纯洁性, 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党委“主体责任”, 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重要内容,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 必须统一思想, 加强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整治腐败, 提高党的纯洁性, 推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 促进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本文主要探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途径。

关键词:高职院校,党委,纪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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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平, 张垠, 郭金萍等.党委与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之思考[J].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4 (4) :54-56, 88.

篇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中图分类号] D26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5)06-0044-0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上海市浦东新区按照中央和市委的工作思路与制度安排,深刻领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对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了思考与探索。

(一)权责明确是做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前提。党委主体责任具有政治性、全面性和宏观性,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纪委监督责任具有政策性、专业性和约束性,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党委权力和纪委权力也须有“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党委具有领导权力和决策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主体责任。纪委具有监督权力和执纪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监督责任。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沦为一纸空文。

(二)形成合力是做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础。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侧面,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而必须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一方面,党委主体责任要为纪委监督责任提供保证力量,让纪委敢于、善于承担监督责任,同时对其监督不到位、执纪不严肃、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另一方面,纪委监督责任要为党委主体责任提供监督力量,让党委真正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同时对其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角色不突出以及主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纠正。强化主体责任,并不是要取代纪委的组织协调,而是给党委提要求,为纪委监督责任的承担创造条件;强化监督责任,并不是要削弱同级党委的领导,而是给纪委压担子,为党委主体责任的承担奠定基础。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实现一体化和系统化,将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加快“三转”是做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保障。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其根本方向就是要摆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形成二者相互作用、同频共振、系统推进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三转”,重点要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和外延作出调整、规范和明确,尤其是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解决纪委职能泛化、方式固化、作风虚化等问题,使纪检监察工作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目标和任务上来。同时,也使各级党委和部门党组所负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外延更加明晰,真正承担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逐步形成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齐抓共管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一)围绕中心工作。当前,浦东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实践表明,越是在改革发展的“非常时期”,越需要有反腐倡廉的“非常之举”,越需要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定位,放到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去谋划,从更深的层次上主动参与和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等决策部署推进落实开展监督检查,使党风廉政工作和经济社会建设相互融合、互相推动,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深化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一个强化、两个为主、一个覆盖”。“一个强化”即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一个覆盖”即巡察监督对区管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各项改革举措都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注重统筹推进、配套衔接,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改革的全过程。

(三)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央制定出台的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探索推进。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不想”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和完善“制度加科技”模式有效预防腐败的经验,从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项目导向出发,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全面运用“制度加科技”模式,强化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

(四)健全完整链条。要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压力到人。要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体系,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察、研判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提高制度执行力。一是提高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防治腐败的客观规律,准确把握违纪违法行为的发展趋势,努力使制度设计体现反腐倡廉工作内在要求,密切关注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适时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二是改善制度执行的社会环境。督促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执行制度,形成抓制度落实的带动效应和推动力量。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三是提高制度执行效果。特别要针对重要节假日、干部选拔、工程建设、土地审批等腐败易发多发的时间和领域,集中工作力量,强化制度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努力以制度执行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强化责任意识,确保认识到位和敢于担当。一是利用区委全会、区纪委全会等全区性大会和活动,通过区委主要领导向各级党组织提出“改革对浦东生死攸关,党风廉政建设对浦东同样生死攸关”的理念和要求,真正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利用专项监督检查和办信查案工作,通过典型问题通报、提醒谈话、责任追究等方式,向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递“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三是利用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过程管理、开展纠错问责、巡察反馈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提醒。通过这些措施,纠正少数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纪律执行的认识误区,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抓好责任分解,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一是理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任务边界。建立健全党委主体责任五层责任体系,分别对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委工作部门,区管部门党委,基层党组织五个层面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进行界定和明确。建立健全纪委监督责任四层责任体系,分别对区纪委常委会、区委工作部门纪检组织、区管单位纪检组织和基层纪检组织四个层面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进行细化。二是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区管部门、区管部门下属单位三级责任分工体系和工作格局,把抓好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作为做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全区各级党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书,领导班子成员制定年度分工计划书,经领导班子专题审定后向干部群众公示,报分管区领导“签字背书”,向区委和区纪委报备,接受上级监督。

(三)突出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一是明确职责,增强履职意识。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按照“三转”要求,完成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把有限的力量从副业中解放出来。完成内设机构调整,确保75%的力量直接参与办信查案和监督执纪。教育和引导全区纪检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过硬的作风履职尽责、赢得信任。二是建立集中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信访举报工作若干规定》、《检控类信访件处理暂行办法》、《案件线索管理若干规定》等制度,严格规范责任主体、程序流程、时限要求。三是开展“三查三问”。对党纪政纪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对经查实但不构成违纪的突出问题实行“一事三问”,在严格责任追究的同时,更注重查找其中隐藏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空白,堵漏建制。

(四)完善配套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责任分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责任,形成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清单,明确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通过下发文件、签字背书、公开承诺、向上级报备等形式,公开接受监督。二是实行报告评议制度。区委常委会向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全会书面报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并在区委全会上接受区委委员、候补委员评议;区纪委常委会向区委、市纪委和区纪委全会书面报告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情况,并在区纪委全会上接受区纪委委员评议。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三是建立工作记实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以会议纪要、文件通知、专题报告、检查报表、工作记录、谈话记录等形式,记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四是实行述责述廉制度。各区管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向区委和区纪委书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区委和区纪委要结合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对述责述廉书面报告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健全廉政谈话和函询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要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分管或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各种形式的廉政谈话。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充分运用函询、提醒谈话、信访谈话等手段,向党员领导干部了解核实有关问题和情况,对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并督促整改。六是建立纪委约谈制度。各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党组)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七是完善检查考评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及时了解每位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各自分管领域的责任制落实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确保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每年年底,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单位、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评估。八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及主要负责人,既要按照分工承担各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还要对签字背书对象和项目负责,签字背书对象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或签字背书项目落实不力的,要追究相应领导责任。九是落实组织保障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区管单位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的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区管单位纪委(纪检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为纪委(纪检组)充分履行监督责任提供组织保障。

篇5: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省教育厅:

根据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浙教党[2019]7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学院201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重视,精心部署

(一)思想高度重视。

2019年,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识。党委书记陈建党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特别强调,全体班子成员要站在讲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尤其要在思想认识上解决好为何“分责”以及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如何“定责”、“履责”、“追责”等问题,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全局,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纪委要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责任,减少、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让“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成为高度自觉。

(二)认真学习贯彻。

学院先后召开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建设培训会议和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党委书记陈建党亲自传达上级关

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有关精神并开展有关党课培训,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纪委也召开扩大会议,学院纪委委员和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一起学习了习总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纪委书记同志还就中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4个重点做了解读,明确了纪委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深化“三转”的要求。

(三)积极部署推动。

为深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学院发展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与学院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同落实,将落实主体责任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党委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强化组织推动和领导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商、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和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责任、指导责任、监督责任和自律责任。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学院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把“两个责任”列入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各分管口领导均和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从上到下的责任链条;强化选好管好用好干部要求、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支持执纪执法工作、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支持纪委、监察处加强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一)严明党的纪律。

学院党委从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入手,通过会议传达、宣讲纪律、党员教育活动,以党课、支部讨论、网络和专栏宣传以及廉洁廉政教育为切入点,使广大党员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政治规矩意识,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使中央部署落到实处;号召党员干部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人事纪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维护团结稳定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党委要求纪委进一步从加强监督检查入手,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二)加强作风建设。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继续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中心,找准以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为靶心的工作重点,建好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学院党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意见》(浙浙金院党字[2019]4号)等4项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坚持维护群众利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继续推进公务灶制度、公车使用制度的运行,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坚持厉行节约,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及时解决在办学、招生、收费、校风、教风、学风、师

德师风、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19年学院共梳理出涉及“四风”突出问题9条,工作中存在问题10余条,其他意见建议50余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学院党委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43项,完善制度9项),为师生办实事件;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项专项治理活动,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弘扬新风正气,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的校园环境。

(三)加强执纪监督问责。

学院纪委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动者,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纪委重点工作,并协助学院党委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协同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起草了涉及多个制度执行的文件;同时严格聚焦主业,突出主责,进一步发挥执纪监督作用,严查“四风”问题,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以及跟踪检查,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得到贯彻落实;抓住国庆、中秋节、春节等关键时间、关键节点,及时传达上级要求,下发专项通知,定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通报,保持了反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三、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一)完善制度保障。

学院先后完善了落实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清单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会商制度,建立了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廉政建设谈话和约谈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以完善的制度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出

台了《浙江信息职业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9-2020年实施意见》,对惩防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进行统筹谋划,不断提升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学院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之中,使涉及学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在职人员经常接受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广泛运用学院广播、电视、网络等现代传媒,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周恩来的四个昼夜》、《警示录》、《鉴史问廉》等专题教育片,采取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等教育方法,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纪委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向学院全体党员干部编发廉政警示短信,更好地营造出校园“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反腐倡廉文化氛围,从思想意识上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重点检查和治理。

纪委不断深化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细化岗位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出台了《浙江信息职业学院大宗物资采购办法》、《浙江信息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标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强化各职能部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主体责任,对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奖助贷评定、干部任用、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腐败易发环节,对所涉及的相关责任部门采用廉政提醒、跟踪监管、不定时检查等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不间断的监督,确保监督不留死角,真正

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全面深化监督改革。

纪委迅速适应新的形势要求,转换监督方式,把推进“三转”作为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克服“术业不专”等问题的突破口,对各个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纪委切实回归“主业、主责”,腾出手来集中力量抓监督、执纪;优化纪检干部队伍,两次派遣纪检监察人员外出接受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打造学院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学院始终保持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党委注重把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开展工作,形成工作新常态;纪委注意关口前移,畅通信访渠道,注重源头防范,实时监督权力运行,不断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从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为了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今年3月30日学院党委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制订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刚性约束和执行力,突出了组织监督,抓出了习惯和常态,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过去的2019年,学院党委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厅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今后,学院党委将始终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打折、不懈怠、不动摇,继续把“两个责任”不折不扣、保持保量

篇6: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一、成都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主要做法

2014年以来,成都市坚持以清晰明了的责任界定为基础,以系统配套的监督机制为抓手,以坚决逗硬的考核问责为保障,以有力有效的宣传发动为引导,着力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逗硬追责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大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全面细化厘清责任边界,变“职责模糊”为“权责明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市委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两个责任”的内涵外延,划定“责任田”。一是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承担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8个方面27项具体任务。二是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具体包括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强化履职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6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三是明确派驻机构责任。派驻纪检组只履行监督、执纪、指导3项职能,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同时,各区(市)县均细化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市级各部门进一步作了责任分解。

(二)全方位构建监督体系,变“软弱无力”为“严实有力”。着力健全“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一是推行“两个述责述廉”。出台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责述廉的规定,2015年年初,将必述内容修正为5大类、24项,并增加询问、质询、民主评议和反馈整改环节,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建立“两个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三是建立“两个巡察”制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办法,成立巡察工作室,组建4个巡察组,采取集中巡察等方式。四是实施“两个约谈”制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名靠后等7种情形,由市纪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建立“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机制,变“只挂帅不出征”为“既擂鼓又冲锋”。强化责任考核,推行“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问责工作模式,着力压实“两个责任”。一是实行项目化分工。构建项目分解、项目督导、项目评审“三位一体”项目推进机制。二是创新信息化监管。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动态填报履行责任情况,实现了履责报告的实时化;对责任不落实的,系统及时预警提醒,实现了日常监管的自动化。三是开展系统化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全面考核与专项考核结合;强化考核工作实施,开展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抽查以及多层次、大范围的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拓展检查考核的广度和深度。四是实行社会化评价。整合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和政风行风测评,分类设置个性化测评指标,委托第三方开展测评,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五是注重刚性化运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积极开展“一案双查”试点。

(四)立体式开展六大推进活动,变“意识淡漠”为“入脑入心”。坚持多管齐下,注重宣传发动,开展“六大推进活动”,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迅速落实责任。一是层层开展宣讲督导,实现工作部署“全覆盖”。二是层层专题约谈,实现思想认识“全统一”。三是层层签字背书,实现职能职责“全落实”。四是层层示范带动,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全参与”。五是层层责任倒查,实现监督问责“全过程”。六是层层宣传报道,实现舆论引导“全方位”。

二、当前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已逐步走上正轨,形成了一些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通过采取“六大推进活动”、述责述廉、分类考核等系列措施,各级党委和纪委的思想认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强化,但少数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一是认识程度不一。少数人员对“一岗双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深,潜意识中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思想偏差。二是主责意识淡漠。有的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力度不够大。三是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少数领导对下属的违纪违法行为不愿、不敢旗帜鲜明地大胆制止。个别领导干部因为自身不廉,底气不足,害怕严管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引火烧身。

(二)责任分工落实不到位。市委《实施意见》虽然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界定,但在具体落实中,还存在分工不明确、工作断层等实际问题。一是责任界限落实不到位。少数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落实市委划定的责任范围,依然习惯于将主体责任交给纪委(纪检组)来履行,一些单位仍然存在主要领导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二是“三转”要求未完全落实。个别纪委书记依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少区(市)县部门纪检组长没有落实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少数甚至分管办公室、财务、人事以及其他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三是乡镇纪委履职困难。目前,成都市所有乡镇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乡镇纪委没有独立的纪检机构设置,纪委委员多由财政所、综治办、党政办等重要科室负责人兼任,难以有效履职。

(三)同级监督依然困难。现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两个责任”不容易落实的根本原因,突出表现为同级监督仍然较为困难。一是监督独立性不够。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同级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薄弱。二是监督方式不明确。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委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缺乏具体实施办法和路径。三是监督的盲点较多。同级班子成员分工不同,纪委书记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工作情况的途径不多。

(四)配套制度还不健全。目前,虽然相继推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系列措施和制度,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强、规范性不够等问题。一是巡察制度尚需完善。需要在巡察对象、范围、频度、内容、方式和巡察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二是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方式、分值权重等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对不实填报、拖延填报的处理还不够严。三是追责机制不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及“一案双查”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的程序、范围、主体、方式方法均没有细化规定。

(五)能力素质还不适应。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从党委来看,有的领导干部善抓业务、不善管理,抓经济建设是行家里手,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落实“一岗双责”缺乏实在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从纪委来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年龄结构、知识结构都还不尽合理,特别是乡镇纪委干部缺乏系统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对纪检监察工作往往只能简单应付。

三、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建议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必须站在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的高度,将“两个责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决消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宣传引导、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能力提升“五大体系”,真正压实“两个责任”。

(一)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为核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一是强化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明确党委在重要人事安排酝酿之初,同步征求纪委意见,对有确凿证据存在重大违纪事实、存在重大廉政风险或不适宜提拔的,纪委拥有否决权。建立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问题线索初核机制。二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尽快出台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意见,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办法,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充分保障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工作的监督检查,为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三是强化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明确乡镇纪委书记不分管人事、财务、经济等重要工作,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人员配备要求,明确每个乡镇纪委有专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进一步健全乡镇纪委片区协作、交叉审理、上挂锻炼等办案机制,不断提升乡镇纪委办案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宣传引导体系。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进一步改进宣传引导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自觉主动地落实好“两个责任”。一是健全常态化的内部宣传机制。二是健全系统化的外部宣传机制。三是健全经常化的信息沟通机制。

(三)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体系。一是健全述责述廉和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和程序,建立事前审核、事后抽查核实的制度机制,对报告内容不实的开展追责问责。严肃认真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和质询,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落实主体责任点题报告;完善并严格实行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制度。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制度,强化对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建立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负责人制度,对分管系统和部门及联系地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开展专题约谈,发挥督促、提醒、警示作用。健全完善纪委书记对下级党委书记和同级党政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的工作约谈制度,通过履行监督责任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制定中长期巡察工作规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与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覆盖各区(市)县、市级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不留死角。四是建立日常监管制度。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为重点,建立日常工作抽查、检查等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实行即时填报、定期抽查通报等制度,对填报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探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向区(市)县市级部门和乡镇(街道)推广,推进平台运用全覆盖。

(四)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一是健全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考核重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正风肃纪、查办案件、廉政风险防控等科学管用的硬性考核指标,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多视角、全方位考核。二是健全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考核制度。根据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结合重点工作,每年制定考核细则,由上级纪委开展对下级纪委的工作考核。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执纪监督问责等主业主责情况的考核。三是完善考核结果刚性运用制度。适时调整主体责任考核结果在党委目标考核和班子个人年终考核中的权重,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调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市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责任追究体系。一是完善签字背书制度。每年年初,由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内容、单项工作,量身定制责任清单,层层开展签字背书,作为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由上级纪委及时梳理细化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实行签字背书,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细化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具体内容。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政府的追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强化纪委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追责,对成员单位存在重大案件不及时汇报,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实施追责。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形成震慑。三是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尽快制定“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启动程序、范围、形式等内容,做到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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