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精选9篇)
篇1: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江西财经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对象
符合我校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经学院确定符合我校调剂要求考生。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线执行。
二、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统一的复试内容与形式,同时进行复试。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
对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应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本专业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专业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每门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未参加同等学力加试考试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成绩的分值构成
1.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2.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总分为15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3.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复试总分为100分,即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4.其他专业复试总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50分。
5.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会计学院的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低于90分,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低于60分,其他专业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会计发展研究中心、深圳研究院会计硕士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另行划定。
6.两门加试专业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总成绩计算、排序、录取
1.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两个专业的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两者分别占考生总成绩50%,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总成绩÷3。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
2.其他各专业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在考生总成绩中占比为2:1,录取时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排序,顺次录取。
3.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对外公布,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复试期间还将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和政审。资格审查时,应届生须提交在读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是否为应届毕业生的证明;往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拟录取考生,其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位者,不予录取。
5.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如需申请调整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须向专业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调整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再调整。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不予调整。
7.复试合格拟录取的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式叁份),并于5月20日前将培养协议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8.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于六月中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1.复试阶段的专业课笔试参考书目及加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3.相关复试通知、工作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网址:http://grs.jxufe.edu.cn/。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816805。
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17日
篇2: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请相关部门、学院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
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苏为华
成员:校研究生院、校纪检办负责人、各招研学院负责人。
招研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参与的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分数线的确定,各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执行。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远远超过招生计划名额的,学院可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自行划定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自行划定分数线须事先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二)总分达到国家总分线70%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
(三)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集体决定。
(四)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足的,需进行生源调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考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其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相应的工作经验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只可申请调剂我校专业学位专业。
(五)调剂程序:
1.3月23日前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招研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集体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六)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具体要求
复试要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各学院应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一般时间为2小时。内容可以是相关专业知识,也可以对专业知识和专业外语共同考核。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由招研学院安排,形式自定。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环节要做好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和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2.面试程序、评分参考(1)面试程序:
①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2)面试评分参考:(100分)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30分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分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分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分
(3)如需要测试实践能力,各学院根据专业要求,可自行组织进行。(4)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二)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50%。其中,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15%-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会计专硕、审计专硕、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在复试阶段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要有一定的占比,单项成绩可查询)占录取总成绩的25%-30%。专业学位如有特殊要求,可酌情调整复试项目和比例,但需提前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且初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须符合上述规定。
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
(三)复试具体安排
2018年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自3月27日开始(条件允许的可适当提前),同时在3月27日-30日进行复试体检工作,计划于4月初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4月底日前结束。
招研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五、分专业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各学院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意见,制订分专业复试实施细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
七、复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1.各招研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2.复试信息公布。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在学校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3.复试咨询电话: 0571-28877234,0571-28877235。4.举报投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复试举报投诉和申诉电话。对复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不公正的行为的,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
Email: zjgsujw@126.com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篇3:浅析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关键词:硕士,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复试
1 引言
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过程。初试阶段注重的是对考生进行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复试则是进一步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的重要手段,它更加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核[1]。本文将以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为例,针对其复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以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制度,进而使复试真正起到保证生源质量的作用。
2 当前复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复试选择的空间狭小
多年来,受国家统一划定初试分数线的影响,我院尽管历年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比较充足,但是初试上线率并不高(见表1),再加之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复试对考生没有太多的选择余地,较少的淘汰率或零淘汰使复试流于形式。
2.2 复试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尽管教育部每年都下达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校研究生部也对研究生复试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但在真正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漏洞。由于复试的时间紧迫,环节很多,考生众多,造成复试的监督困难,致使复试工作容易出现问题。如面试时间长短不一,评判标准不明确,形式主义严重等,这些均使得研究生复试失去了其真正的二次筛选作用,从而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客观性监督系统,使研究生复试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确保复试的实施效益。
2.3 复试效果难以反映考生的真实能力
目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专业笔试、专业外语、外语听说能力、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就计算机专业而言,近几年,专业笔试是在五门课程中任选两门(即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离散数学)。尽管这已涵盖了计算机方面的基本课程,但却忽略了专业实践技能的考核,即编程能力。而对研究生来说,考生的科研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尤为重要。此外,现有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使得考生的回答往往不能反映其实际水平,也不利于考生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3 几点建议
3.1 加强招生宣传,制定优惠政策吸引考生
研究生的招生宣传是一个广泛宣传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校综合实力的过程,学校社会声誉的提升必然会为研究生招生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招生宣传工作应逐步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网络[2]。校、院、系、个人多个层次,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电视、海报、编制招生简章宣传册、考研咨询会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宣传自身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点,要尽一切可能为学生提供最详尽的招生信息,如提供招生常见问题解答、历年报考及录取情况、复习大纲、院系联系方式等,周到、耐心、细致的服务是吸引优秀生源的一个重要保证。
此外,为了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一方面可采取多种途径,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例如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对第一志愿考生适当增加公费生指标;积极争取社会支持,筹措资金,设立一些专项奖学金,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完善“三助”体系,多设立“三助”岗位;为特困生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贫困的研究生实施资助,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予以享受助学贷款政策;设立优秀生源奖,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为研究生的求学和成才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3]。另一方面可以改革现有的奖学金发放办法,适当提高奖学金标准,采取有差别的奖学金制度,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研究生,并使研究生在入学后的学习中产生积极向上的动力[4]。
3.2 提前做好调剂工作
研究生调剂是匹配各单位的统考上线生源与统考招生计划,保证生源质量的有力举措,是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补充。近几年,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再加之由于生源流动的盲目性和生源意向的多重性,客观存在的现状要求我们提前做好调剂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络技术手段,积极开拓调剂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布调剂信息和结果,从而使生源调剂复试朝着合理、有序的方向发展[5]。
3.3 合理确定复试分数线,严格执行差额复试
由于考生对研究生初试的适应性不同,通过加大差额复试力度,可以为部分有科研潜力的考生增加入学机会,也为招生单位增加选择考生的余地[6]。各招生单位可以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复试比例,一般以不低于1:1.2为宜。比例过小,不利于加强考生综合能力考核选拔,比例过大,又会增加考生向外调剂的难度。因此,要想使复试结果充分体现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研究生生源的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差额复试。根据我院近几年的研究生复试实践经验,复合成绩以下列方式计算较为合理。
复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2×60%]+[复试成绩总分×40%]
式中: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笔试(35%)+专业外语(5%)+外语听、说能力(10%)+综合面试(50%)
在进行复试淘汰的过程中要经历两个步骤,第一步淘汰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第二步按照录取人数,根据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确定计划内、外录取类别也以此加权成绩为基础。
3.4 加大复试工作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研究生复试要形成以校研究生部为核心,各学院成立专门的以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要制定详细的复试方案,并上报校研究生部审批。学校要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本单位或外单位相关学科专业的在职或退休研究生导师组成,督导组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巡回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监督是实现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7]。
3.5 进一步丰富复试内容,加大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
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目的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培养要求。为了充分发挥复试的作用,必须建立多元化、科学化的人才评价体系,从而选拔出思想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的可塑人才。多元化人才评价的内容大致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3.5.1 对大学本科的评价
要求考生在研究生复试前提交其在大学本科期间的全部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学历证明、参与的科研活动、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以此来评价考生的创新能力优劣。
3.5.2 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的命题应有较宽的覆盖面和一定的难度区分,重点测试考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应该涵盖:数学、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计算机网络等方面内容。
3.5.3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复试环节中进行的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着重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听力测试采取从题库中抽题的方式,由考生统一在电脑上完成,口语测试由复试小组现场提问,考生及时回答的方式进行,为了保证公平性,试题难度系力求相当,评分标准要一致[8]。
3.5.4 面试
面试是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面试时间一般以20分钟左右为宜,面试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部分:A、专业口语测试;B、个人陈述;C、回答复试小组现场的提问;D、现场对复试小组所给的几篇专业论文进行综述。面试成绩需要复试小组成员共同商定后给出,并且不同组之间的考生成绩要经过规格化处理以示公平[9]。
3.5.5 动手能力的考核
为了真正选拔到可培养的有科研潜质的人才,要加强对考生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考核。一方面通过设定情景,要求考生完成程序的设计;另一方面通过给出既定的程序,要求考生完成程序完成功能的分析。通过双向的方式完成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
3.5.6 心理健康测试
研究生复试中加入心理健康测试客观上引导了考生心理健康积极向上的发展方向,同时也为高校提高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社会选择复合型人才引导了积极的方向[10]。虽然,目前心理测试考查结果不算作复试总成绩,但是通过分析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特点,有助于研究生入学后培养工作的良性开展。
参考文献
[1]黄建国.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探索与思考[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7,5:104-106.
[2]李国红.公安院校研究生生源质量问题浅析[J].公安教育,2004,11:49-50.
[3]郭时印,李阿利,卢向阳,等.农林院校研究生生源现状及对策的研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8:60-64.
[4]张静,杨春雷,布都会.西部农林院校研究生生源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中国农学通报,2007,23(9):649-653.
[5]曹叔亮.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改革试探[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6,10(3):22-24.
[6]曹蔚,李碧梅,赵建青.浅析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法[J].中国科教创新导报,2008,14:8-9.
[7]吴苏芳,王云兰.试论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发展与规范[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11:24-25.
[8]吕娟妃,李梅,严海军.试析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改革[J].高等农业教育,2007,7(7):74-76.
[9]顾芳.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系级管理工作探讨[J].江苏高教,2003,3:85-87.
篇4: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政〔2018〕5号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做好我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负责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制定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本学院的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组织成立本学院的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5、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疑问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申诉问题的处理;
7、负责有关调剂事宜。
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高职称人员组成,小组成员须在5人(含)以上,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1人必须具备较高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能力,组长由本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该考生报考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须查验复试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公正评分;
4、复试小组另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负责收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并在复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资格审查小组。
资格审查小组的组成和工作职责为:
1、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组员需要原则性强,工作负责。组员不得少于2人;
2、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我校考生资格审查单上做好相应记录。资格审查人须在审查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单相应位置签名;
3、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资格审查单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不发资格审查单;
4、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
三、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复试日程,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二)确定复试人选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分数要求(含单科及总分要求)及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学院按如下原则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公示,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组织复试。
1、除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之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给予复试资格;
2、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过线人员为招生指标的1.7倍,按照研究生院要求采用复试自主划线。划线具体方法:按招生指标的1.5倍通知复试人员,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复试分数线为262分。
3、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学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关于调剂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复试考生应符合《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应规定,否则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按《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四)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业务课笔试:根据专业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对考生组织专业课笔试,命题过程中,需根据初试和复试的不同考核目标,确定考试内容,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的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若组织一次复试未能完成招生计划,不同批次的复试要求使用不同试题,并注意不同试题之间公正及公平性。规范业务课笔试考试的组织管理,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资格审查单参加考试,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以上监考人员,并做好相应的考场记录。
2、综合面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等情况。
(1)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过程应有全程录音录像和详细记录,并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语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4)规范面试组织秩序管理,面试时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应将手机关机,不得抽烟,不得随意进出复试场所,注意候场考生的秩序管理及安排。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全程做好录音或录像工作,具体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实施方案》执行。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中的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同。由学院负责组织命题、阅卷,试题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的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上各环节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有一个环节成绩不足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
6、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心理健康等。
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将复试视频光盘、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汇总表、复试信息数据库、参加复试教师信息数据库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究生院。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四、录取工作
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后,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成绩及其所填报志愿,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和录取。
五、监督工作
学院及时向学校上报招生及录取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进行全面监督。
附件:
信息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信息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信息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名单
信 息 学 院
2018年3月22日
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学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
信息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丁佐华 副组长: 姚 青、徐伟强
成员: 苏志俭,包晓敏,蒋明峰,李进 秘
书:佟自光
信息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
长: 姚青
成员: 佟自光
夏海霞
任祝
杨旭
张巧灵
吴江
信息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名单(略)
篇5: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10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校研究生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文件精神,特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监督
为保证会计硕士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任(唐国平)、中心副主任(高文进)以及硕士生导师组正副组长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刘仁满)、学院教代会主任和一名教师代表组成的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中心本的硕士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部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
(一)复试分数线
会计硕士复试分数线为:考生总分达到330分且单科成绩过国家线的均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
会计硕士复试内容按学校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四、录取原则
会计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地点在我校南湖校区。
(二)4月8、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南湖校区文泉楼南楼会计学院四楼研工办(南402)。资格审核时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函调表》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另还需提交其他材料:
1.应届毕业生:交验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前毕业考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允许其提前毕业的正式文件(如为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3.往届生: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资料使用A4复印纸),并在右上角注明考号(后四位),以备资格审查时用。
具体要求请见《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及说明》。
(三)4月10日上午8:30-9:30参加心理健康测试(4月9日下午5:00之前研究生部将在网上和文添楼前向广大考生公告心理健康测试教室安排)。
(四)4月10日上午9:30-11:30参加面试。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及英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其中,英语面试单独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听力能力、表达是否流利、发音是否规范等,时间一般不低于5分钟)。面试分组由当场抽签决定,具体流程详见现场面试流程图,面试地点为文泉楼南楼会计学院,具体地点详见中心面试安排。
(五)4月10日下午2:00-5:00笔试。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在南湖校区文添楼203、205教室,未缴费的考生将不能参加笔试。
(六)推免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复试。
(七)体检时间安排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安排,请各位考生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八)复试费
请于资格审查时缴纳复试费100元/每人,并索取缴费收据。
六、注意事项
(一)调剂学生复试名单将于4月7日公布。
(二)取得了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学位)复试资格的考生请注意:
1.若愿调剂到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6日下午5:00前向本中心提交调剂申请表及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会计硕士的调剂。
2.以上考生不用参加会计硕士入学面试,但必须参加会计硕士复试的笔试,笔试结束后到文泉楼南楼参加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面试。
(三)不按规定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参加笔试时请考生自备计算器。
七、学校南湖校区地址及交通线路
1.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
2.公交乘车线路:武昌火车站乘坐538路终点站下,570路到茶山刘站下;汉口火车站可乘519或536路至鲁巷转乘583到东山头站下,或汉口武胜路乘坐590路到终点站下。
3.联系电话:027-88383700027-88383713
篇6: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组织机构
本院成立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本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组长:涂险峰 副组长:黄佐斌方长安
成员:刘会胜王怀民于亭萧红杨牧文陈春荣
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复试工作。
三、总指标、划线原则及分数线
划线原则:1.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划线;2.学术学位中,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分文学与语言两大类,分别划线,实行差额复试。
分数线 学术学位: 1.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写作学、中国古典文献学: 总分37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100分,政治、外语单科60分。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 总分35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外语单科60分。专业学位: 汉语国际教育: 总分27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75分,政治、外语单科45分。以上各学科复试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含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上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考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抽题和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要有详细记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抽题,满分为100分。
五、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5%。
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分/5]×70%+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根据总评成绩,形成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十天后报送研究生院。
七、淘汰与调剂办法
考生均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为保持各硕士点招生数的相对平衡,淘汰完毕后将在各硕士点之间进行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调剂。
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权利,由淘汰的考生依次递补。
八、学费和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上午9:00-11:00 地点: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09 笔试时间:3月22日下午14:30—16:30地点:待定 外语测试时间:3月23日上午9点—11:30点地点:待定 面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4:30—17:30地点:各教研室
十、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本院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费用为100元每人(不含加试费用。
十一、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篇7: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务部、研究生院联合通知《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根据物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物理学院成立院推荐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唐刚
副组长:石礼伟、杨先清、刘海明
成 员:涂廷亚、韩奎、陈雷鸣、段益峰、唐军、曹殿通、杨崇洁、许溢
院推荐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资格审查、确定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复试等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表现,严格标准,宁缺勿滥。
三、工作安排 1.复试办法及内容
学院成立由干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直系亲属或厉害关系人申请推荐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1)专业课面试
面试内容: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提问,内容包括专业基础及外语水平。(2)综合素质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品德及政治表现、大学阶段成绩及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团队精神、科研基础、工作实绩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3)面试方式。不定题目,由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或者题目设定,由学生随机抽取回答。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及方法,面试后结合本科成绩对学生进行重新排序。面试小组向物理学院推荐和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面试成绩。
2、首次复试时间及地点:理A504,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30。复试小组 组长:杨先清
成员:唐刚、韩奎、陈雷鸣、段益峰、唐军、王月花、刘海顺、贾传磊、夏辉 秘书: 李海鹏
3、录取(1)根据复试成绩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政审不合格者; ②体检不合格者;
③经核实,个人信息、身份证、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弄虚作假者; ④复试不合格者 ⑤无故不参加复试者。
(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将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 ①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②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③未参加网上报名和报名手续不全者;
④其他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
四、复试报到
1、时间:2017年9月26日8:00-9:00
2、地点:矿大南湖校区物理学院A417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中国矿业大学相关研究生招生政策执行,本办法由物理学院推荐和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物理学院推荐和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篇8: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摘要]2018考研复试调剂工作已经开始,相信很多同学都很关心考研院校的复试指导信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了一篇“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章,备考复试的同学们快来了解一下吧!
以下是中公考研小编整理的一篇“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章,希望对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公平公正,依据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的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察,选拔优秀人才。
(二)统筹兼顾,改善学缘结构。
(三)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四)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有关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以下统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
三、复试分数线调整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可以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不得向下调整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时,原则上要保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不含推免、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下同)与实际录取人数之比不小于1.2;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学校原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后,调剂优秀考生时必须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四、复试
(一)基本要求
复试是保证录取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主要手段。各招生学院按照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确定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对两类考生分别复试,复试结果分别单独排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应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专业以外的知识积累、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和考生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兴趣、爱好、特长、就业意向、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组织
1.加强复试组织领导
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每个复试、考核小组应设有组长。复试、考核小组由坚持原则且无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必须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实际录取人数的120%。
2.加强对复试人员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
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确保复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统筹规划,规范复试工作流程
各招生学院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以质量管理为目标,综合考虑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原因、结果等要素,制定科学、统筹、规范、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复试工作流程。
4.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动态和有效信息,增强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应于复试前一周在各招生学院网页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须在本单位布告栏或网站进行公布。在公布考生相关信息时,要注意避免出现考生的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通信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三)复试对象与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各种考试方式考生(含二志愿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各招生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并做好有关复试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
各招生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前,必须根据复试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有关证件、证明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有关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招生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报到前2个工作日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学校审核通过后对初试总分进行相应加分。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四)调剂
上线考生不足的招生学院要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考生情况,积极做好二志愿优秀生源的调剂工作,并根据《兰州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确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明确的调剂要求。
(五)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有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
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或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学院要创新考核模式,选择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在复试中可增加对考生实践(实验)能力的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面试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复试小组应单独配备一名专职记录员,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原始记录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当统一。
(5)在考生面试期间,复试教师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吸烟等影响考生现场发挥的事件发生。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面试考生与等待面试考生之间因相互交流而造成考试不公现象发生。
(7)面试环节全程要录像,要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做好留存被查。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阶段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
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要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见附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各招生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各招生学院须详细记录面谈内容,并做好留存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为准)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是否加试以《关于对部分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加试的公告》为准。
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核。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报考其他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加试。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X+复试笔试成绩×Y+复试面试成绩×Z。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笔试成绩权重,Z为复试面试成绩权重。X占50%-60%,X+Y+Z=1,X、Y、Z权重数值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应相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
(八)复试考试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五、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一般为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各招生学院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排名,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破格复试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各招生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二)导师确定
所有拟录取的学术学位考生均须确定指导教师。在复试、录取期间,各招生学院要以适当方式,让考生了解每个导师的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等情况,以便导师和考生之间进行合理的“双向选择”。
申请并获得“兰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支持的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1)录取的“211工程”院校毕业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录取的推免生均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
(2)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下同)的 “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准,下同)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全额国家助学金;第一志愿考取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二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全额国家助学金。
(3)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院校和毕业专业学科排名为B+及以上院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和全额国家助学金。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的“一流学科”建设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至少享受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和全额国家助学金。
(四)录取类别确定
1.拟录取的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录取为回原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为回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3.拟录取的其他考生,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录取为非定向(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与学校签订录取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就业。
(五)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报到前,一旦发现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存在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各招生学院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稿)》(校研字〔2006〕86号)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复查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在复试、录取阶段,各招生学院须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开辟专栏,对应公开的招生重要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准确、规范、及时、充分的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一)招生计划公开
各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计划。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前一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参加复试的考生对象与所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复试方式、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以及其他有关要求。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招生学院,其组织的复试录取工作一律无效。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生复试报到前一周,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向社会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三)复试考生名单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要予以备注说明。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对拟录取的破格复试考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等情况予以备注说明。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五)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招生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及时调查处理。
八、严肃纪律
(一)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总责;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组长是本小组复试、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小组工作负责。
(二)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培训,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正确处理好自主与自律的关系,增加透明度,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三)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回避,不得参与亲属所在学科专业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要求严格按本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尤其是《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严禁他人代填代签,“考生本人填写”栏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
(五)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招生学院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公平与公正。
九、其他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在此,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要相信所谓的“一对一专业辅导”、“保过”、“保录”等非法承诺,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十、申诉渠道
电话: 0931-8912440
传真: 0931-8912440
信箱: yzb@lzu.edu.cn
部门: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本部贵勤楼319室
邮编: 730000
篇9:江西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作者:研究生院 发表日期: 2014-3-27 21:33:43 阅读次数: 1387 查看权限: 普通文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2014年广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发挥复试作用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法。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坚持避免复试走过场。同时,大力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加强巡视监督,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二、加强复试组织工作
(一)招生领导机构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下设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生招生巡视检查小组,负责研究生生源调剂、资格审
NCYW2014 及复议。
各院所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巡视检查小组。
(二)复试工作程序
1、确定复试名单
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拟定原则按以下要求: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各学科、各类型)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按“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要求,分列学科类别、培养类型,各学科需达学校拟定分数线要求(已公布);
(3)按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拟订差额复试名单,生源充足的学科可扩大差额复试比例。除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外,一律采取差额复试办法。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在复试中的作用,合理留住优秀生源,第一、第二、三临床医学院及中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深圳临床医学院等六个单位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至学院的招生计划及提供的报考本院各学科、类型(学术型、专业学位招生类别)的上线考生,拟定差额复试名单。生源充足的非直属医院在学校研究生院的指导下确定复试名单;报考其它院所(含非直属附属医院)的考生,由研究生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情况,按先校本部单位院所再各非直属医院顺序进行调配拟
NCYW2014
选报卓越班、初试成绩达360分以上的考生,由各二级单位按研究生院提供名单以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进行统一复试,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有学术潜质的高素质考生,并保证高分考生在同一学科录取资格。
复试名单经汇总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校园网上公布。经批准参加复试的考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出复试通知。
2、资格审查
(1)复试前由二级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研究生院和各二级单位对考生有效证件进行严格审核。考生报到时,还必须提供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情况表。
体检由学校卫生预防科统一组织,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
(2)报考卓越班的推免生须与统考生同步参加复试。其他推免生无须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拟录取推免生的单位与教务处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第二: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
NCYW2014
第三:自取得初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专业笔试分院所按二级学科统一命题、制卷和阅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复试的笔试考试和阅卷工作;非医攻博的专业课笔试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命题、阅卷。专业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地点在三元里校区进行。
报考中药学院、中药资源中心、医转中心考生的专业课笔试由中药学院统一组织全部考务工作,复试要求由中药学院制定。
所有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专业,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复试科目执行。
2、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心理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满分100分。
各院所按二级学科组成不少于5人的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同职称的人员组成,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由各有关二级单位组织,专家组实施。明确专家组和导师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同时提高其学术评价能力和学术责任。
报考非医攻博的考生,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学校统一组织心理测试。
NCYW2014(1)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核(90%)。专业知识考核根据报考类型的不同分列标准考核,报考学术型的考生,面试以考核考生的科研素质、实践能力为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则注重临床技能考核。复试中各二级单位积极引进教育评价和心理测量等手段。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
日语考生听说能力测试由外语教研室另行组织考核。
各院所可根据本实施方案进一步改进复试的方式方法,制定复试具体的多元评价考核体系,强化现代教育测量理论和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发挥复试对考生专业能力和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复试工作的质量,使复试工作与初试改革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4月7日—10日进行。4月7日:报到、资格审查;
4月8日上午:专业课笔试,下午:评卷; 4月9日上午:体检;下午:面试; 4月10日:再调剂生面试。
三、做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
NCYW2014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实行高分保护原则。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380分以上考生,凡身心健康,各院所应保证录取;如不录取,必须有五名专家和纪检领导签名确认。
(二)录取基本要求
1、总成绩的计算及各部分成绩所占权重按初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5:2:3执行;报考卓越班的考生中,推免生与统考生由各学科专家根据复试的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院所招生指标向“四重”人才(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点科研项目)倾斜,并按学校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学术型、专业型)拟定初录名单。
非医攻博考生,由第一临床医学院根据专家组考核成绩提出初录意见名单。
3、各院所组织复试后,按考生学科专业总成绩排名、初录意见名单报研究生院汇总审查,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广东省招办审批。
4、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公平公正。
相关文章: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02-18
【吉林财经大学专业】吉林财经大学招生网站-吉林财经大学分数线02-18
感恩伟大的母爱祝福语02-18
山西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学原理试题02-18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02-18
广东财经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