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

关键词: 共荣 公平 效率 教育

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精选十篇)

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 篇1

一、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是以高等教育公平为根本出发点的动态发展过程

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实质上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不公平问题不断得以解决的一个动态过程。迄今为止, 高等教育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即精英化阶段、大众化阶段、普及化阶段。这三个阶段的相继出现恰恰体现了高等教育公平的发展方向。“尽管每一阶段高等教育公平问题都表现出不同特点, 但这一过程整体上显现出高等教育不公平现象逐渐减少并趋向公平的动态发展过程。”这也可以看作是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进程不断推进的动态过程。

二、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是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统一

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中的“和谐”具有相对性, 这是由高等教育公平的相对性决定的。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的动态性也是由高等教育公平的动态性决定的。不同阶段高等教育公平表现出不同的问题, 人们对高等教育公平的关注随着新问题的出现不断变化着, 这一过程恰恰体现了高等教育公平的动态性。高等教育公平的动态性和相对性特点也使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表现出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特点, 是相对性和动态性的统一。

三、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是适应教育政策环境需要的动态均衡

“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看, 效率决定公平的发生, 只有当效率提高到剩余物品产生后, 才出现公平问题。公平的实现要以效率的提高做物质保证”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比较复杂, 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 达到和谐的目标, 必须充分考虑当时的教育政策环境的要求。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体现了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 教育政策环境也为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提供了可能。由此可见, 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是在不断适应教育政策环境的过程中, 达到一种动态均衡。

四、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是基于事实基础上的主客观价值判断趋于统一的过程

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应用长远的眼光辩证地看待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问题。它承认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暂时对立, 但更注重二者的内在统一, 不以牺牲一方为代价获取另一方的发展。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以高等教育公平为根本出发点的内在要求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提供了保证, 与此同时, 注重保持高等教育效率的提高这一内在要求为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科学性提供了保证。这一理想的动态过程内在地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高等教育资源, 从本质上说, 它是主体根据一定的标准, 基于事实基础上客观存在的两者的关系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从这种意义上说, 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是基于事实基础上的、主客观价值判断趋于统一的过程。

五、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是目的与手段不断契合统一的过程

在经济学意义上, 效率备受关注而公平的价值被忽视, 强调效率忽视了公平, 主张公平服从于效率;在伦理学意义上, 公平的价值受到重视而忽视了效率的功能, 主张效率服从于公平。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 只看到了公平与效率的相斥性, 而忽略了其统一性。在高等教育领域, 教育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客观存在。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 在配置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的过程中, 不能单纯从经济学角度出发, 这不仅是因为高等教育既非公共物品、亦非私人物品的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更是因为高等教育无法替代的社会价值, 这就要求我们在认识和协调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时, 要从多个角度和多个层面着手。

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实质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社会主义高等教育要始终以公平作为最终目的, 而效率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从高等教育公平出发, 同时保证高等教育效率的实现, 这是科学发展观在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实践问题中的应用, 从根本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性质, 体现了手段同目的不断契合统一的过程。

摘要:高等教育和谐发展是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必然要求, 而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是高等教育和谐发展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正确理解和把握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的内涵无疑是实现高等教育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 从高等教育的多个层面把握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的内涵, 为实现高等教育公平与效率和谐发展进而实现高等教育和谐发展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关键词:高等教育,公平,效率,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舸.高等教育和谐发展对高等教育公平的诉求[J].重庆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 16 (2) :152-156.

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 篇2

公正、普及、完善的国民教育是通往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桥梁”,教育若不公平则社会无法和谐发展。日前,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教育公平与和谐社会”论坛上,专家们表示,我国教育领域的不公平现象日益突出,教育制度改革应由应试教育为主向素质教育为主转变;教育资源配置应由发达地区、中心城市为主向相对贫穷落后的中西部、边疆等地区转变,国家应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真正实现义务教育,并逐渐提高义务教育层次;国民教育应由阶段性学历教育向终生教育转变。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教授洪可柱认为,目前教育领域的不公平有三大体现:一是资源配置的不公平,即国家教育投入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而对中西部和农村地区投入甚少;二是义务教育城乡不公平,即城市学生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而占全国人口比例70%的农村人口却没有实现义务教育;三是发达地区、中心城市与其它地区的不公平,尤其体现在高考制度上。洪可柱说,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考生享受了良好的义务教育资源,而上重点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却比湖北考生低许多。

教育学者杨东平在分析基础教育阶段愈演愈烈的择校热现象时认为,这主要是由长期以来实行的教育政策制造和扩大了学校之间的差距造成的。政府通过各种各样的倾斜政策,扶持、打造了一小批名牌学校、重点学校,使他们成为炙手可热的所谓“稀缺资源”,以致学生和家长趋之若鹜。而名牌和重点学校为了维系一己私利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甚至不择手段地选择优秀生,有的还违规举办各种各样的奥赛等。同时,围绕师资的争夺也随即展开,许多外地优秀教师被“抽”向中心城市。这不仅导致了整个教育环境的恶化,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区域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衡。 专家们还表示,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已刻不容缓,而高考制度的`改进、完善,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选择机制,必然会大大推进高等教育改革的进程、促进高校之间的竞争和重组,有利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 篇3

关键词: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教育公平;企业

德国职业教育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了“双元制”引领、多种模式并存的格局,特别是“双元制”模式成为德国享誉全球的教育品牌。在德国,职业教育所受到的政府和民众的关注程度甚至超过了高等教育,这是因为职业教育在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国家创新和国际竞争能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促进教育公平

德国联邦政府提出的建立教育共和国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从根本上减少教育贫困,让教育惠及所有公民,实现教育的公平与和谐。德国职业教育多年来的蓬勃发展成为德国实现教育公平的有力抓手。

德国小学学制是四年,然后学生分流进入职业预校(五年制)、实科中学(六年制)或文理中学(八年制或九年制)接受教育。德国主张根据社会分工的需求以及个人的素质、天赋、能力对学生进行分流,使每一个受教育者都能够享有符合其天赋、智力类型和能力发展的教育机会。

德国《职业教育法》规定,18岁以下的青年必须接受高中教育或职业教育。大部分的德国18岁以下青少年在完成了9年义务教育后(相当于初中毕业)选择了以“双元制”为主的职业教育。因此,初中后中等职业教育(相当于高中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主体。在德国民众看来,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种与个人的能力、兴趣、爱好相适应,并得到国家和社会认可的岗位资格及就业能力,而职业教育正是以培养年轻人的这种能力为目标的,这保证了大多数未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年轻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接受相关的职业教育。

可见,以“双元制”为主的德国职业教育正是由于为个体的自由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教育环境,实现了政府“为人人提供培训机会”的目标,形成了多元化的人才格局,对教育公平起到了实质性的促进作用,受到广大民众和政府的关注及支持。

二、提升国际竞争力

作为一个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德国坚持走“技术立国”之路,依靠出口“德国制造”提升国际竞争能力。“德国制造”之所以享誉全球,靠的是职业教育培养的大批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尤其是“双元制”模式在大规模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的产业技术工人方面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首先,“双元制”模式强调培训的实践性,主张在企业进行的职业实践操作与在学校接受的职业理论学习相结合,并更加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教学内容以学生在企业获取的职业技能和操作经验为主体,学生2/3的时间都在企业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实践技能培训,并通过劳动过程的导向来获取实践知识和操作技能;学校在此基础之上实施专业教学,深化学生在企业培训过程中涉及的专业理论学习。

其次,“双元制”模式强调教学活动的职业性,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在专业设置上,以国家认可的331个培训职业为基础;在教学内容上,以培养“职业能力”为目标;在考试考核上,以“职业资格”为标准,通过考试的学生可获得国家认可的岗位资格证书。自2013年夏季起,德国把个人所获得的学术性教育和职业教育能力水平逐步纳入德国能力框架,并颁发能力证书。例如,三年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文凭相当于四级能力水平;技师、技术员与通过接受高等教育而获得本科毕业文凭者相当,都具有六级能力水平。

再次,“双元制”模式强调企业办学的主体性,主要包括:法律主体——学生与企业而不是与学校签订培训合同;办学主体——培训企业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实训教师,2/3的教学时间都是在企业完成;投资主体——企业投入是职业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企业除承担其在培训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之外,还支付学生学习期间的生活津贴和社会保险。

培训的实践性、教学活动的职业性和企业办学的主体性保证了毕业生所拥有的职业资格能够对应岗位的要求,并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双元制”模式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是企业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和“德国制造”所依赖的主要力量,被称为德国战后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为德国成为欧洲第一经济大国、世界曾经的第二贸易大国和全球第三发达国家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德国的职业教育实现了教育的公平与和谐,使教育在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第一,德国职业教育为所有人提供培训机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在德国民众看来,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学习者智力类型的差异。德国70%的年轻人选择接受职业教育,这说明职业教育在德国民众中非常受欢迎。现行的331种培训职业使大部分没有上大学的年轻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天赋和兴趣的培训,获得职业能力并成为合格的劳动者,不会因失去受教育机会而成为社会的问题群体,从而促进社会的团结、和谐和稳定。

第二,德国职业教育有助于形成社会和谐发展所需要的合理的人才结构。德国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目标一致、互为补充、协调发展。30%的年轻人接受高等教育、70%的年轻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教育结构,形成了德国高等教育以职业教育为后盾、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智力产品的开发以高素质的产业技术工人为支撑的局面,其多元化的人才格局符合德国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第三,德国职业教育以学生个人内在的心灵和谐为基础,尊重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能力自由发展的要求。个人身心自由、健康、全面地发展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准。

第四,德国职业教育有利于推进教育扶贫与教育和谐。在德国,90%以上的选择职业教育的年轻人接受“双元制”模式学习。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选择“双元制”模式的学生每月都可得到培训企业提供的500~600欧元的生活补贴。此类生活补贴能够缓解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在经济方面的后顾之忧。因此,德国职业教育从客观上起到了教育扶贫和促进教育和谐的作用。

第五,德国职业教育提高了就业率和企业创新能力。接受“双元制”教育的毕业生针对岗位要求接受职业培训,不仅能够很好地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而且职业生涯的适应期短,能够快速开始创造价值,因此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就业比较容易。此外,他们也比较容易成为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

四、结语

德国的经验表明,教育必须根据社会分工对人才的需求、受教育者的智力类型和个人兴趣,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形成全面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所需要的多元化人才结构。就德国而言,年轻人中30%接受普通高等教育、70%接受职业教育的教育结构是比较合理的。如果高科技人才过多,就会超出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导致人才外流和人才浪费;同时,如果缺乏掌握精良制造工艺和生产水平的工人,那么科研成果就不能很好地转化为产品和生产力。也就是说,科研成果世界一流,而产品无人问津,不能转化为社会财富,那么一个国家的竞争能力就无从谈起。

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 篇4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充分说明, 促进教育公平, 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 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任务, 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坚定不移追求的目标。当前我国教育不公平主要表现在: (1) 城乡之间; (2) 地区之间; (3) 同一地区重点与一般之间; (4)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 等等。只有这些问题都得到比较好的解决, 我们的教育才能逐步做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 才能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提高全民族素质

阜阳市地处黄淮海平原南端, 安徽省西北部, 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地级市, 全市总人口988万, 面积9775平方千米, 辖四县一市三区。2008年全市国内总产值541.3亿元, 财政总收入50.8亿元,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187元。2009年度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3302所 (不包括高校) , 在校学生1716068人 (其中:中等职业学校61所, 在校学生74553人;普通高中56所, 在校学生142775人;普通初中450所, 在校学生455925人;小学2420所, 在校学生906405人;特殊教育6所, 在校学生2195人;幼儿园309所, 在园小朋友134215人。义务教育学校2876所, 占学校总数的87.1%, 学生1364525人, 占学生总数的79.5%) 。全市有在岗教职工74129人, 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59811人, 占全市教职工总数的80.7%, 在岗教职工人数占全市财政供养人口的42.3% (财政供养人口175246人) 。 (1)

近年来, 在阜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教育厅的大力指导下, 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视察阜阳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 开拓创新, 锐意进取, 使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丰硕成果, 出现了许多新亮点, 实现了许多新突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创新教育优先发展制度。

经济要发展, 教育要先行。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重申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为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战略思想, 市教育局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以具体的制度来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建议, 很快得到了市委、市主要领导的重视。在市委书记、市长的亲自关心和过问下, 2008年12月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 到2015年,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内涵质量优化工程、职教大市建设工程、学区优化工程、师资队伍提升工程、民办教育促进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 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教育事业, 这是今后7年我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这份文件也是指导我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 创新教育资源补充、均衡配置制度。

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点和要求, 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起点, 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解决十多年阜阳市城区没有增加一所中小学的难题, 市教育局克服重重困难, 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 于2007年底编制了《阜阳市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 (2006—2020) 》, 通过市政府审查后, 2008年又经市三届人大常务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以决议的形式正式颁布, 这是时隔十年后市人大又一次以决议的形式出台有关教育方面的文件。2008年, 市教育局利用该规划, 对阜城已建成的39个居民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情况进行两次核查, 督促应建而未建的居民住宅小区补建学校, 对达不到单独配建标准规模的商、住建筑, 坚决按照规定收缴委托建设资金, 有力地扩充了阜城教育资源, 缓解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在坚持不断创新的基础上, 我市教育发展呈现良好的势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开局良好, 阜城中小学布点规划加快实施,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初步形成, 基础设施建设跃上新台阶, 农村中小学D类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已全面完成。

二、建立和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

1.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在城乡现行人均经费标准的基础上, 争取有所提高;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要以教育部门为主导成立县级义保经费管理中心, 采取预算制度并严格执行义保经费“三不支出”的政策规定,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开支报销制度, 加强义保经费的管理, 切实发挥使用效能。 (2)

要加大教育投入, 确保“三个优先”、“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 市县级新增财力要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义务教育。省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 在近期逐年支持学校图书室、实验教学设施、体育器材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抓手, 全面均衡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使学校硬件设施基本都能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

2009年度, 我市预算内义务教育投入28.8亿元, 占全市教育预算内投入的87% (全市教育预算内投入32.99亿元) , 其中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8.07亿元, 占全市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支出的92% (全市预算内教育公用经费支出8.69亿元) 。全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预算5.4亿元,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645万元, 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1.8亿元, 计7.36亿元, 全部落实拨付到位。

2010年, 全市预算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50781万元, 城市免杂费资金3278.2万元, 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00万元, 合计55659.2万元, 已于春季开学拨付到中小学23772万元, 确保了中小学经费正常运转。 (3)

2008年, 全市教育总投入为39.6亿元, 比上年增加9.5亿元, 增长23.9%。其中国家财政性投入为32.5亿元, 比上年增加7.7亿元, 增长23.7%;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33.3%, 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 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由2006年的23.2亿元, 2007年的24.8亿元, 2008年的32.5亿元, 逐年增长, 递增率为18.45。国家财政性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为:2006年的6.1%, 2007年的5.9%, 2008年的6%, 基本保持平衡。 (4)

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方面, 自2007年开始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对农村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 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家庭住宿生补助生活费;对城市中小学生实行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政策。2006年以来我市财政预算内对义务教育投入由13.3亿元提高到2007年的16.8亿元, 2008年的23.3亿元, 递增率为32.4%, 其中生均小学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从2006年的959元提高到2007年的1098元, 2008年的1494元, 递增率为24.8%;生均初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从2006年的890元提高到2007年的1306元, 2008年的2125元, 递增率为54.5%。生均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从2006年的95.5元提高到2007年的278元, 2008年的523元, 递增率为134%;生均初中预算内公用经费从2006年的105元提高到2007年的390元, 2008年的903元, 递增率为193%。 (5)

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 2009年阜阳市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杂费和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的基础上, 同时扩大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层面和水平, 全面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2. 加强教育管理干部和师资的均衡配置, 逐步均衡学校的人才资源。

要均衡配置学校的领导班子, 稳步提升其整体办学水平;要按编制足额配备师资, 当前配备中小学师资时尤其要向农村边远、薄弱学校倾斜;下大力气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 优化学校师资队伍;要加强学区建设, 根据实际调整规划中小学布局;要采取互融、下派支教、上挂锻炼、骨干教师结对带动等方式, 积极推进优质学校帮扶、支援薄弱学校, 以有效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优和结构性师资缺少问题。 (6)

2009年阜阳市在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基础上, 壮大名校长队伍。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扶持力度, 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各项待遇落实到位, 稳定农村学校的师资, 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继续深化课程改革, 大力优化教学过程, 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中心, 积极探索适合阜阳教育的素质教育模式

3. 均衡中小学生源配置。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严禁任何形式的选拔性入学, 杜绝择校生, 严格控制优质中小学的办学规模与班额。 (7)

在这方面, 2009年阜阳市继续执行阳光收费政策和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 严格执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政策。坚持收支两条线, 规范代办项目收费、住校生收费等收费行为。继续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强城乡中小学校建设和管理力度, 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 在经费、设备、师资等方面适当予以倾斜, 提高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

在学区建设方面,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落实胡锦涛在2007年教师节座谈会上的讲话, 根据《安徽省农村中心学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学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 阜阳市颍州区颍西中心学校在管理范围内, 本着有利于教育资源合理利用, 有利于学校管理, 有利于教师使用, 有利于教研科研开展, 有利于学生就近入学, 有利于颍西教育发展, 使国有资产不流失, 中学—小学—幼儿园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 结合新农村建设, 根据颍西实际设立了三个学区, 即城郊学区、单桥学区、河水学区。

根据规划, 设立的学区覆盖人口三万多人, 覆盖半径2.5千米, 每个学区辖8所以上的学校, 学区在校学生四千人以上。学区成立管理委员会, 设立主任1人, 副主任2人。并设立“二室三处”, 即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

学区职能为:学区在学区主任的领导下, 对所辖区域初中、完全小学、相应教学点、幼儿园, 实行一体化的教育管理, 在学区范围内:

(1)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落实党委、政府, 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有关教育规定和意见。

(2) 负责本学区内教育发展, 制定学区区域内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工作规划, 保证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率、巩固率、提高率。

(3) 组织开展德、智、体、美、劳及教育教学研究、培训等各项活动的统一管理。

(4) 统一使用教职员工、教育教学资源。

(5) 统一财务管理

(6) 统一安排学区内课程, 包括课程表和行事历, 按月、周课程安排学科活动。

(7) 统一使用学区内教学图书仪器及设备。

(8) 统一开展学区内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

(9) 统一制定各种计划和建立制度。

(10) 统一工作量量化标准和奖惩等。

(11) 配合中心学校做好教职工晋职、晋级、评优、培训、考核、定期交流对口支援、干部的年度考核、考察、培养、任免等工作。配合中心学校做好教职工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落实工作, 改善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 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编制本学区预算等。

在杜绝择校生方面,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市级以上示范高中65%招生计划定向分到全市每一所初中, 并向薄弱初中倾斜, 实行无保低分数政策, 以增强薄弱学校师生的办学信心, 确保教育的公平与和谐。

近年来, 阜阳市委、市政府在研究部署教育工作时, 坚持把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放在突出的位置, 加大力度扶持薄弱学校建设, 构建规划合理、功能完善、管理科学的新型学校, 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教育和谐发展, 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后我市将继续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深入实施阜城中小学布点规划, 加快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加强薄弱学校建设,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突出发展职业教育, 打造阜阳职教品牌。大力普及高中和学前教育, 加强特殊教育工作, 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全面建立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认真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 推动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多年来, 由于我市城区学校的规划建设未与城区发展同步, 学校的规划及建设滞后, 导致了教育资源的紧张, 形成了“大班额”格局。我市教育资源分配不公, 学校发展呈现两级分化的趋势, 导致“择校”之风盛行, 优质学校班额居高不下。特别是近年来, 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 部分农村少年儿童随父母进城入学, 导致城区学校生源骤然增多, 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严重。“大班额”现象不利于新课改理念的推行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同时它也严重影响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育的公平与和谐。

针对“大班额”在我市形成的具体成因和不利影响, 阜阳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涛曾提出以下建议以有效控制和解决“大班额”现象, 以推进阜阳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促进教育的公平与和谐。

1. 各级政府须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真正落实优先发展的战略, 加强投入, 适度超前配置教育资源。

在新城区规划时, 要根据人口容量和流动人口的数量, 科学预测学生人数, 作好新建学校的规划。政府各职能部门, 要监督开发商按规划配套建设教育设施。同时, 政府须积极鼓励并出台有利于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 分担“大班额”的压力。

2. 继续加强薄弱学校的改造, 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从源头上遏制“择校”带来的“大班额”问题。

坚持从整体上提高基础教育的办学水平, 办好每一所学校, 努力缩小校际差距。按规划分步骤将每所学校按照省颁标准建设成优质学校, 使农村孩子能安心在农村学校上学, 城区孩子能按学区入学, 减小城镇教育资源的矛盾, 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

3. 继续规范办学行为, 严格学籍管理。

要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不招收“择校生”, 从起始年级, 严格将班额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力争三年内在初中消灭“超大班额”, 六年内小学消灭“超大班额”。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 严把转学关口, 杜绝借读生。

4. 采取“疏”与“堵”相结合的措施, 为“大班额”“消肿”。

“疏”, 即通过建新校、支教帮扶, 分散优质学校的压力。“堵”, 即规范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就近入学, 班额控制在60人以内, 择校生严格控制在5%以内。

5. 大力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消除“大班额”。

各级领导要坚持原则, 以身作则, 不写条子, 不打招呼, 支持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各政府职能部门除支持学校加快发展外, 不以职权强行要求学校违规接受部门子女择校;学生家长动员子女按学区入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控制班额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将督查结果作为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项评优、表彰、奖励的要求依据。 (8)

我们相信, 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 阜阳市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继续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从阜阳教育实际出发, 深化教育改革, 优化教育结构,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优质教育,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确保在学校标准化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课堂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阜阳城乡义务教育实际, 着力破解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加快构建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人民满意的学校, 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促进教育的公平与和谐, 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1][4][5]由《阜阳市统计年鉴——2006、2007、2008、2009》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整理得出.

[2][6][7]张如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J].安徽基础教育, 2009, (1) :44, 45.

[3]我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EB/OL].阜阳教育信息网, 2010, 3:31.http://www.fyedu.gov.cn/Web/News/EduNews/20100331110752512.html.

[8]“五味良方”为大班额瘦身[EB/OL].阜阳教育信息网, 2010, 3:18.http://www.fyedu.gov.cn/Web/News/EduNews/20100318155854873.html.

[1]阜阳市统计局编.阜阳统计年鉴——2006、2007、2008、2009 (教育文化部分) [M].阜阳市计算站印刷中心, 2006、2007、2008、2009.

[2]陈安丽, 佐斌.走进义务教育新时代[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

[3]赵庆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研究[DB/OL].中国知网, 2005-7-7.

教育公平的理想与现实 篇5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教育机会均等”是世界各国追求的教育目标.孔子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倡“有教无类”,主张人人都应当受到教育,不要区分类别.这是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孔子的`这一思想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同.教育公平是中国人追求世界“大同”的内容,教育公平是教育的理想境界.

作 者:查有梁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610071 刊 名:教育科学论坛 英文刊名:EDUCATION SCIENCE FORUM 年,卷(期): “”(3) 分类号: 关键词:

促进教育公平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篇6

1、健全投入机制,缩小义务教育的区域差距。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别是省级财政也应进一步均衡财力,加大对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要把尽快解决省内各区域之间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作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当务之急。

2、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缩小义务教育的城乡差距。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巩固和加快发展;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所有农村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大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队伍素质;要把发展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措施來抓,在农村中小学中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3、加快薄弱学校治理,缩小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要集中力量加快薄弱学校改造进程,尽快使薄弱学校逐年减少。在经费投入上,应对薄弱学校改造适当倾斜,城市教育费附加要优先用于改造薄弱学校。

4、切实保障贫困学生的合法权益,缩小义务教育的人群差距。落实好国家资助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着力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问题。

5、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重点在于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体系,目的是要在全省范围内科学、合理地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6、加快构建全省义务教育宏观监测系统,及时为义务教育差距提供预警。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导工作,完善督导评估的督办制度、问责制度、反馈制度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公平与和谐教育 篇7

开幕式由亚洲比较教育学会秘书长、日本九州大学爱德华·威克斯(Edward Vickers)副教授主持。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教育学会比较教育分会荣誉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顾明远教授,亚洲比较教育学会会长、泰国朱拉隆功大学查妮塔(Chanita Rukspollmuang)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校长杜卫教授在开幕式上发言。中国教育学会比较教育分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王英杰教授,牛津大学苅谷刚彦(Takehiko Kariya)教授,印度前国家教育研究与培训委员会主任、德里大学克里斯纳·库马尔(Krishna Kumar)教授,香港教育学院前任院长、伦敦大学保罗·莫礼时(Paul Morris)教授应邀作大会主题报告。共有来自英国、美国、比利时、中国、日本、印度、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巴基斯坦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位比较教育学专家、学者以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出席了本次年会。

顾明远教授在开幕式上指出,“虽然亚洲各国地理条件不同,文化传统不同,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网络化的发展,地球变得越来越小,我们面临的教育问题,其共性日益凸显”。本次会议的主题“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便是近年来亚洲各国关注的焦点。与会代表通过主会场和12个分会场讨论的方式,对该主题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涉及高等教育、教师职业化、新技术和新手段、课程发展、性别、国际化、终身教育、学前教育等众多议题。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许竞博士认为,政府提出要深化职业教育的改革,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根本之举。但是,如果对涉及我国整个教育体系、劳动力市场以及人力资源的使用等方面的制度不进行更深层次的综合改革,那么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要取得突破性进展是很困难的。此外,职业教育体系需要扩大其服务对象和功能,要面向所有人,而不仅是针对那些在求学和求职历程中的劣势人群,职业教育不应该成为人们在被动情况下做出的“次等选择”。

北京师范大学王璐教授指出,合理部署教师资源是提高农村学校质量和促进义务教育平衡发展的关键。在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域,代课教师在维系义务教育中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王璐教授呼吁要妥善解决代课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问题,政府应建立更有效的双向流动激励机制,引导更多优秀教师赴农村学校工作。

由商业机构、大学生或学校教师等提供的课外补习(亦被称为“影子教育”)不仅会扩大阶层差距,对学校教育系统也会产生很大影响。香港大学教育学院张薇、刘均燕等人的研究显示,在中国,城市孩子比农村孩子接受更多的“影子教育”, 家境富裕的孩子比家境贫困的孩子接受更多的“影子教育”,这些模式涉及社会不公;而重点中学的学生比普通中学的学生接受更多的补习,这会加剧校际差异,阻滞教育均衡发展。如何应对这一“影子教育”系统,香港大学教育学院马克·贝磊 (Mark Bray)教授和过伟瑜(Ora Kwo)副教授指出,亚洲各国对“影子教育”态度各不相同。一些国家对此现象视而不见,而日韩两国及中国香港则早已制定了相应规章制度对其进行管理(约束规范课外补习机构、教育公众以及维护消费者权益)。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忽视对课外补习的管理, 而面对不断壮大的“影子教育”及其带来的各种影响和冲击,也应根据本国文化和国情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规范“影子教育”系统。

二、关注各种不同人群的教育公平

国际学生。香港教育学院卢一威(LO Yat Wai William)博士指出,对留学决定因素的研究近年来受到香港比较教育界的关注。卢博士的研究对象是在香港求学的缅甸学生,他们中的部分人具有难民和移民的背景。研究发现,促使他们做出留学判断的决定因素主要来自三方面:社会政治因素、社区因素和家庭因素。该研究揭示了国际学生的流动是如何扩大入学机会和改善高等教育参与度的。西安交通大学田美博士、宁波诺丁汉大学约 翰·楼(John Anthony Lowe)博士的研究显示,巴基斯坦学生缺乏和教师、同学的交流,作者建议大学师生要对国际学生的需求和困难产生一种共鸣, 而巴基斯坦留学生也应该去除那种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动人口子女。来自浙江工业大学的富布赖特学者贝萨妮·雷诺兹(Bethany Reynolds)指出,在中国,从农村来到城市的流动人口的子女是被边缘化的群体,能否提供优质教育将直接影响他们能否摆脱贫困状态。

少数民族。北京师范大学美国留学生凯莉·安妮·托马斯(Carrie Anne Thomas)对有关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政策、语言教育的实证类英文文献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没有高质量的双语教学,既无法保留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也无法掌握在学术和经济领域成功所需的流利的普通话。来自伦敦大学教育学院的博士研究生闫斐的研究表明,具有文化包容性的课程不仅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在现有教育体系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最大限度防止学生脱离国家教育体系而去寻找诸如宗教组织等替代性机构;同时,在汉族学生中开展具有文化包容性的课程,也能使汉族学生加深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理解,减少对少数民族的偏见,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团结。因此,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以及更广义上的公民教育的课程设计应该以跨文化教育为核心理念,从而推行具有更大包容性的国家认同教育。

特殊儿童。大阪大学川口纯(Jun Awaguchi)助教指出,目前国际组织和各国的统计数据并不能真实反映特殊儿童的现状,有相当数量的特殊儿童在普通教育机构随班就读。和普通学生相比,他们的状况不容乐观。川口纯助教以非洲马拉维共和国的特殊儿童教育为对象实施了问卷调查、访谈和课堂观察,他指出,全纳教育虽然已经成为解决特殊儿童教育公平问题的必然趋势,但是,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特殊儿童依然面临着很多障碍。可供选择的对策是:让受过专业训练的教师成为“流动型”教师,将他们派遣到有需要的学校,在直接对特殊儿童进行教学的同时,也承担对该校普通教师进行培训的任务。

三、提升教师的质量

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郭燕教授对浙江省6所公办和民办高中英语教师的教学和生活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市场经济对教师的生活和教学造成不小的冲击。尽管教师待遇有所提高,但收入水平、居住环境依然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同时,教师们还面临着比以往更多的工作压力,被要求承担更多的责任,师生关系也正在异化为商家和顾客的关系。郭教授呼吁政府通过立法来改善教师的教学环境、生活状态以及经济、政治、社会地位。

选拔优秀的教师是确保教师质量的前提。北京师范大学韩国留学生汉娜(Na Han)介绍了韩国教师录用考试政策的变迁,特别是自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的教师录用考试制度。对报考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的调查显示,他们对改革持欢迎态度,特别是考试从以往的三阶段压缩为两阶段(第一阶段的书面测试:教育学测试、主修科目测试以及第二阶段的面试:教学示范试讲和设计教学计划), 同时,他们也希望进一步加大录用考试过程中的透明度,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平。

厦门大学硕士生赵莉认为,为了提升高校教师质量,可以借鉴加拿大高等教育教学学会(Society for Teaching and Learning in Higher Education) 的成功经验,在中国尝试建立国家级、区域性的高校教师发展联盟。

四、培养国际化人才

北京师范大学王英杰教授认为,我们要培养的人才应该拥有国际意识,了解国际动态,具备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通过培养这一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可以缩短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教育国际化问题上的差距。他提议,学校应该将培养国际化视野的目标贯穿到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 渗透到课程和教材中,所有的学校都要关注重大国际问题,充分利用一切可用资源,在学生中展开学习讨论,以逐步在国内实现学校教育的国际化。

国际化人才应该具备21世纪技能。日本东京工业大学榎本直子(Naoko Enomoto)的研究团队聚焦亚太10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政策,对各国和地区教育政策文本中提及的“21世纪技能”进行整理和分析。他们发现,提及最多的前10位技能依次为“批判性思维”、“创新思维”、“反思性思维”、“理性决策”、“沟通能力”、“合作”、“创造力”、“创业精神”、“同情心”、“察觉能力”(Awareness)。研究团队还发现,除了上述形成共识的表述之外,各国和地区在“21世纪技能”上还有一些特殊的提法, 如“独立学习能力”(澳大利亚、日本)、“承担风险的能力”(中国香港、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归属感”(澳大利亚、中国和马来西亚)、“抗压力”(印度)、“情商”(马来西亚)、“全球精神”(菲律宾)、“说写礼仪”和“网络礼仪”(韩国)。

除了国家和地区的人才培养政策之外,国际组织的人才标准也为不少学者所关注。上海师范大学闫温乐博士在分析世界银行青年专家项目的基础上,对如何提升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提出了三条建议:第一,关注“广度”,培养跨学科拔尖博士研究生;第二,审视“深度”,强调创新力度,完善博士研究生学术评价标准建议;第三,充实“经历”,建立博士研究生实践机制。

北京师范大学滕珺副教授则以联合国为例, 分析了联合国职员所需具备的“全球胜任力” (Global Competence)指标,呼吁中国教育国际化未来的发展趋势应该是要培养具有全球胜任力的人才,并提出五点具体建议:(1)将“全球胜任力”的概念整合到各级教育的使命陈述中;(2)开发“微型课程”,以培养学生国际化层面的可迁移技能; (3)更好地整合包括互联网数据及游戏活动在内的多样化的资源和战略,创新学习方式;(4)增强教师在全球胜任力方面的敏感性和综合能力;(5) 改革现行评价体系,使其更加适合于我们培养下一代的全球胜任力。

五、推动多元文化教育的发展

国立韩国教员大学研究生张真姬(Jinhee Jang) 等人考察了韩国小学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现状。该研究团队提出的重要观点有:在小学阶段就应该认识到多元文化教育的重要性,以积极的态度来看待多元文化;要对多元文化教育进行更详细的定义;有必要针对本地区实情选择多元文化教育关注的重点;鼓励教师尝试各种教学方法来实施多元文化教育。

实施多元文化教育十分必要。宁夏师范学院薛正斌副教授的研究表明,由于汉族教师缺乏多元文化知识,他们在指导穆斯林学生学习的过程中难免带有一定的误解和偏见,从而导致教育效果不佳,影响教育公平的实施。薛副教授建议,对师范生实施多元文化教育,对在职教师加强多元文化培训,加深其对文化的理解,更好地激发穆斯林学生对学习的兴趣。

在推进多元文化教育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国际理解意识存在地区、性别、年级等差异。南京师范大学张蓉教授的一项实证研究表明:东部地区学生的国际理解意识水平要高于中西部地区;东中西部地区女生的开放意识均强于男生;东中西部地区初中生的国际理解意识水平均高于高中生;东中西部地区学生使用计算机的时间与其国际理解意识水平之间均存在正相关关系。这就提醒教育工作者要加强地区间的合作,要通过深化课程改革来加强国际理解教育。

香港大学利兹·杰克逊(Liz Jackson)副教授通过对香港通识教育课程和教材的分析,强调了实施多元文化教育的艰巨性。例如,香港通识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加深对文化差异的理解和欣赏,但这一多元文化教育的重点往往在通识教育中处于次要地位。这项研究结果还显示,香港的通识教育教材常以怀疑主义和悲观主义的视角来描述文化的多样性和相互碰撞,让人们相信“文明冲突”的观点,即和谐世界存在不可避免的国际争端。这样的教材培养出的是排外情绪,而非跨文化能力。

六、发挥新技术新手段的作用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河内办事处的陈涵红 (Hanh Hong Tran)指出,开放式学习和远程教育是通往社会和谐的桥梁。免费在线课程和开放资源等信息技术,为公民提供了一种平等的机会来加强他们的知识和技能,而无需考虑其年龄、收入和社会地位等。

中国传媒大学耿益群副教授的研究表明,我国部分高校已经认识到了使用社会化媒体(如社交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重要性。例如,截至2014年3月15日,75%的“211”高校开设了新浪微博,31%的“211”高校在人人网上创建了官方主页。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院校管理中使用社会化媒体的高校数量依然有限,通过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来规范这一行为的高校则更少。

七、改善性别不平等现象

印度德里大学库马尔教授(Krishna Kumar)认为,社会变革与教育政策话语的转变并不匹配。虽然政策已经表现出了政府在性别问题上的意识有所提高,但这种意识被占据优势的商业化取向所淡化。市场价值观念渗透到社会化模式中,即鼓励女性认同自己的传统身份,降低她们对知识的渴望。库马尔教授还指出,女孩生活的文化背景往往容易被教育研究者所忽视。这一背景存在于文化领域(包括宗教信仰、传统和语言)中,女孩的教育经验便是在这一背景中获得。如果不把文化因素考虑在内进行研究,对促进教育机会的平等很难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浙江师范大学朱剑博士在分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的数据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总体而言,高等教育机会上的性别平等目标已基本实现。但地区差异依旧明显,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如非洲和亚洲)在高等教育机会上的性别不平等表现更加明显。同时,随着高等教育层次的提高,女性的弱势地位愈发凸显。就高等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上的性别平等而言,女性的弱势地位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这无疑是对高等教育公平化的极大挑战,也引发了人们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质疑,因为不少女性在接受高等教育后并没有得到预期的教育回报。

八、提倡全民教育

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的冲突与选择 篇8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政策

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两个重要尺度就是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长期以来, 公平与质量可谓是全球教育变革运动中的两个核心关键词。在新形势下究竟两者关系如何, 孰轻孰重, 本文试图总结已有的文献成果, 分析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之间的关系

一、概念的界定

( 一) 教育公平的含义。早在很多年前, 教育公平的思想就已经出现, 这一思想就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在春秋战国时期, 我国的大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了 “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之后自隋朝开始建立的科举考试制度同样也体现了一种教育公平的理念。建国以来我国的教育政策也体现了公平的思想, 如 《共同纲领》中强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 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和 “男女平等①”。

国际上有关公平的讨论有三个概念: Disparity, 不匀; Inequality, 不均; Inequity不公平。 不匀, 是指有差距; 不均, 是指不划一; 不公平, 是指机会不均等。公平是对是否合理的一种价值取向的判断, 是所有参与者的投入和获得等各项属性的平均。

( 二) 教育质量的含义。关于教育质量的内涵, 不少学者指出, 教育质量并不等于一个学校的升学率, 也不等于一个学生能获得多少奖项。综合文献, 教育者们关于教育质量的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1) 促进学生认知能力的发展; ( 2) 促进学习者情感、兴趣的发展; ( 3) 帮助学习者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纵观国内外有名的教育质量评估项目, 对于学校教育的评估多侧重学生阅读、社会实践、数学学习、情感发展等综合素质。

二、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关系

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并不是完全对立的, 教育只有在公平的基础上才能更长远得发展, 质量才可以提升。如果不注重公平就不能去谈质量, 公平是质量的前提; 同时, 也只有不断提升质量, 公平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 一) 以公平促质量。近些年, 教育公平问题得到广泛重视, 但然停留在起点上, 对于过程和结果的重视度依然不够。因此, 发展教育应该注重教育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如提高落后地区的师资力量, 教学基础设施, 科研水平, 将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相结合。从公平的结果来看, 公平的最高目标就是实现教育质量的公平, 如果政策仅仅是增加入学机会, 而不注重质量平等, 将好的教育资源集中在个别学校, 会导致恶性竞争, 增加学生的压力和负担, 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发展。

( 二) 以质量促公平。教育质量的提升应注重教育公平, 公平问题影响教育质量。因此, 我们要树立公平的质量观。首先教育资源的分配要注重过程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就要注重在师资、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分配要公平而且要提高资源利用率。另外, 教育要注重人的全面培养。不仅要注重智力的培养, 而且要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注重人格的养成。

三、效率优先还是公平

不少研究者都认为, 对质量的追求不应以牺牲公平为代价, 应该坚持质量与公平相统一。通过对比发现, 教育质量与公平既有相同之处在于: 都是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教育质量, 促进全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社会服务; 都是以学习者为中心, 进行因材施教。虽然两者的大致方向一致,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冲突。比如, 让整个民族都享有优质的教育, 这是一个理想目标, 是先注重提高质量还是注重全民的教育普及?

长期以来, 我们的政策导向都是倾向于公平优先于效率。比如在教育还没有普及的时候, 教育的首先就是解决公平的问题。

举个例子, 假如一个县有两百万元的教育资金, 是资助给贫困山区的300 名儿童来建立校舍、食堂, 添置图书、实验仪器, 还是资助给该县重点中学的100 名优秀学生, 对他们进行精英教育? 如果用于这一百名优秀学生的精英式培养, 他们很可能成为当地的发明家或学者, 从而带动该县的文化、经济的发展; 如果资助给贫困儿童, 他们很可能因为基础差, 不能很有成就, 但是他们会因为这项资助而得以继续上学, 降低了辍学率, 毕业后成为当地的普通职工, 摆脱了贫困, 提高了生活质量。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 由于城市与农村、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师资条件、教育资源差距巨大, 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投入符合教育公平的要求, 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 促进底层群众向上流动。另外, 重点学校的学生大部分来自经济条件较好、社会地位较高的家庭, 资助重点学校忽视弱势群体只会拉大差距, 并不能通过促进竞争来达到共同发展。

总之, 发展公平和质量是我国教育政策中最重要的两个目标, 这两个目标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我们要以质量促公平, 以公平促质量。在提高教育质量的同时以公平为前提。

参考文献

[1]范国睿.破解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难题的多元路径——“公平与质量:政策视野下的教育变革”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教育发展研究, 2012 (24) .

[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纪教育委员会报告:教育——财富蕴藏其中.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3]杨东平.从权利平等到机会均等——新中国教育公平的轨迹,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06 (2) .

[4]石中英.教育机会均等的内涵及其政策意义,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07 (4) .

试论教育与农村教育公平的缺失 篇9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教育公平问题得到改善, 但亦存在着问题, 其表现为:一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形成地区教育水平的差别;二是城市与农村的经济差别形成城乡教育的差别;三是由于贫富差距和家庭, 社会文化背景不同, 形成社会阶层教育水平的差距;四是传统观念形成的性别之间、民族之间教育水平的差别。其中, 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形成的城乡教育水平的矛盾大为突出, 易引发社会问题, 并危机到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 我国教育公平的现实状况

1.1 区域经济不平衡, 拉大教育差距。

我国幅员辽阔, 地区多,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 也是地区差异特征最显著的国家, 据有人调查得出,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地区差异比发达国家历史上出现过最大值还要大, 而且到了“八五”期间出现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扩大的趋势, 最发达地区和最不发达地区的人均GDP相对差出现扩大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字显示:1988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为2.2:1。以农村居民收入比看, 以东部地区为1, 则东部、中部、西部之比例为1:0.75:0.630, 因此可见, 我国各地区农村发展不平衡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当然也影响到各地区教育差距的拉大, 拿我国的“普九”来说, 东部地区的“普九”人口覆盖率达96.7%, 中部地区也达到81.8%, 唯有西部地区的覆盖率仅为42.2%。

1.2 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别引起了教育不公平。

改革放开以来, 特别是进入到20世纪80年代, 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日益凸显, 引起了我国社会各阶层逐渐分化, 贫富差别也在逐渐拉大, 成为我们实现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的制度因素, 已演化为社会热点问题, 据资源显示, 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最高的五分之一人口占全部收入的51.4%, 中等收入的4.06, 计算高收入阶层占总收入的比例是最低收入阶层的12.7倍, 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的基本系数, 80年代末为0.38, 而到了90年代则提高到0.4577, 已经接近或超过国家公认的0.4~0.5的适度范围。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查结果, 全国20%的高收入家庭占总收入的42.4%, 而20%的低收入家庭仅占总收入的6.5%。高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比为8:1, 差距之大于八部。

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实际的教育收费呈不断增加的趋势, 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实行收费制, 势必会使弱势群体由于经济方面的因素, 而保证不了受教育的权利。对农村大量出现的流失生, 辍学率高以及高校中“弃学、退学”的贫困生现象, 拿不起学费仍然是许多人上不起学的主要原因。还有的地方, 造成贫困子女弃学的原因, 是由上而下的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这也使广大农民子女受教育难以为继。就贫困情况看, 农村是绝对贫困阶层, 和城市后出现的贫困阶层不一样, 农村的绝对贫困人口的心理压力会更大。再加入升大学, 进名校除了能力竞争外, 也越来越依赖家庭的社会关系, 经济能力, 经济收入低的群体往往缺乏竞争性, 选择性, 更会加大城乡不同阶层对进入好学校和考上大学这些教育不公平的差距, 据数字显示, 在高等的入学机会上和上重点高中上, 占人口90%以上的体力劳动者的子女在这些方面的竞争显然处于不利地位, 北京市招生办调查, 90年代末, 北京市录取新生中, 干部、军人、职员子女占78%, 工农出身的了女仅占21%左右。一些名牌大学, 重点大学和热门专业, 来自城乡干部家庭和知识分子家庭的子女比重越来越高, 而在不同学校教育中辍学留级, 中途弃学, 学习中断的主要是家境贫寒, 社会地位较低的阶层的子女。

1.3 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 带来的农村教育不公平问题严重。

据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显示, 我国城镇人口所占比例为26.23%;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其比例为28.85%;1997年10月该比例上升为29.2%, 农村人口约占70%, 占人口70%左右的农村教育已是我国教育发展的瓶颈, 也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关键, 随着我国普九教育的发展, 农村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 但由于种种原因, 近几年, 农村教育出现滑坡, 出现学校解体合并, 适龄儿童不上学以及辍学等现象, 使已经有所好转的农村教育整体下滑, 城乡之间的教育不公平, 教育机会不平等的问题更加严重, 主要表现在:第一城镇和农村之间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率, 初中入学率, 在校生员的比例上差别明显, 以1995年为例, 农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是占全国儿童总数的80%以上, 而在校生占全体总数的比例, 小学在校生占70.5%, 初中生占57.1%。我国城乡普通中学的状况, 农村学生拥有初中教育份额约占一半以上, 但到了阶段在校生仅占10.4%。第二, 农村学生的辍学, 流失率仍居高不下, 尤其初中生辍学率上升更快。1998年全国初中在校生辍学率3.23%, 这160多成人, 比1997年上升0.09个百分点;而其中农村辍学率占4.2%,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0.99个百分点。个别农村地主辍学率高达10%以上, 而现实中要比统计数字还要高, 农村教育流失现象十分严重。第三, 由于义务教育经济不足, 农村学校中的校舍成危房, 学校萎缩, 农村教育条件低下, 加重了城乡农村教育的不公平。据调查, 全国现有学校危房约1300万平方米, 且集中在中西部农村, 虽然危房只占全国中小学总校的比重不足1%, 但主要集中到中、西部地区。第四, 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据国家教育部90年代的调查, 全国有三分之二省、市、自治区, 直辖市都有大面积的教师工资的问题, 尤其是大量的代课教师, 社会地位得不到保障, 连工资报酬也难以得到保障, 经常辛辛苦苦一年, 到头来工资得不着, 生活没保证, 严重影响广大农村教师的积极性, 也使农村教育不公平问题更加突出, 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发展。

2 实现和扩大我国教育公平以及实现农村教育公平的举措

我国现阶段的种种教育不公平现象, 其主要原因除历史遗留外, 传统的以中央为主, 忽视地方教育资源的配置, 以及“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造成城乡差距等制度方面的问题, 也是我国教育不公平, 特别是农村教育不公平的症结所在。目前, 我国社会已进入高度关注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的发展阶段, 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 实现和扩大教育公平, 以及解决农村教育公平问题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2.1 将效率与教育公平问题辩证统一起来, 相互促进。

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和经济不发达地区普及为国家教育, 不仅有助于经济的增长, 而且符合公平的原则。公平与效率的目标同等重要。

2.2 拓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途径地。

浅析教育公平与效率 篇10

教育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在讨论两者关系之前,必须对教育公平与效率这两个概念做一个界定:本文将就教育公平、平等、公正这三个词语作为同义词笼统使用,因为在汉语中,它们几乎是同一内涵的词语。同样的,教育效率、效益、效果也以效率为代表(其实三者是有区别的)。2002年9月26日至28日,来自美国、俄罗斯、印度、澳大利亚、中国台湾、香港及国内的专家学者150余人汇聚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就“公平与效率: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开讨论,会上大多数人认为教育公平与效率是一组矛盾的统一体。另一部分则认为,两者并不矛盾,理由是:从逻辑上说,公平是伦理学上的概念,效率是源于经济学上的概念,两者不属于同一范畴体系,更说不上相互矛盾。其实,公平是一个价值问题,效率也是一个价值问题,它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明确地体现出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反映了一种活动与人自身的价值关系。把这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在具体情况和具体条件下,两者往往产生矛盾。美国学者阿瑟·奥肯说:“(虽然)并不意味着凡有利于这一方的因素就必然有害于另一方,但有时,为了平等就要不惜牺牲效率,为了效率又不得不影响到平等,因为平等和效率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它们互相需要的原因———在平等中放入一些合理性,在效率里添加一些人性。”瑞典教育家托尔斯·胡森则提出了“均等不相容性”理论,认为:一方面由于遗传性的差异,人与人之间是生而不平等的,即遗传性差异与平等之间具有不相容性;另一方面当代社会对分工要求过高、过细以及专业性过强等都与教育平等之间形成了不相容性。所以,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教育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均等不相容性”密切相关。在现在的教育活动中,教育资源的有限性与教育公平之间存在不相容性,即有限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与追求教育公平的目标相矛盾。这种“均等不相容性”在理论上就表现为: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例如,在国家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是先发展中部,然后凭借东部的力量发展西部还是中西部同时并进,或者把有限的资源平均分配给东西部?同样,在教育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是优先发展重点学校、重点学科,加快部分学校教育水平的提高,在科学上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培养一批高科技高质量的专门人才,然后带动全国教育水平的提高,还是把有限的教育资源平均分配给全国学校,或者着重薄弱学校的投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说,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现实存在的。对现实存在的矛盾的认识与处理,并非所谓认识的混淆、失误。

既然教育公平与效率是矛盾的,那么它们之间是否有联系?有研究者认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本质上属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关系,由不公到公、由低效率到高效率,是公平与效率演化的逻辑。也有研究者认为教育公平与效率在效率的作用下呈杠杆运动。笔者以为两者既相互对立,也相互促进:教育公平的极大优先发展,不可避免要牺牲一定的教育效率,当这种牺牲达到一定极限时,我们的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就会产生反应,政府就要顺应这种规律,发挥宏观调控作用,转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当教育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时,公平问题又日益突出,将阻碍效率的再大幅度提升,这时应当改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社会主义社会最终的价值追求是公平,通过效率的提高实现最高层次的公平。从长远意义上讲,教育效率的提高会加速教育公平的实现,从而使教育最终实现公平;而在教育公平的实现过程中又会时时刻刻保证教育效率的实现,从而使教育效率不断的再次提高,以达到整个教育发展的良性循环。如此反复交替上升,双方将在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里一起达到顶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宏观调控主要是用行政手段解决战略性和全局性问题,保证教育公平;市场机制主要是解决战术性和局部性问题,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它的公平与效率优先取决于政府宏观控制和市场机制的合力,取决于社会阶段目标。社会的不同阶段目标体现的是公平还是效率就决定了哪种力量优先。教育公平与效率在政府宏观控制和市场机制的合力下保持动态平衡。

教育公平与效率的社会发展阶段性

对现实问题的决策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还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问题在经济领域非常明确,但是在教育领域就比较复杂,要具体分析。教育是社会大系统下的一个子系统,它受制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做到既要实现教育公平又要实现教育效率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把教育放到整个社会系统中去,教育的公平与效率具有社会发展阶段性,不同的社会阶段教育公平与效率的优先就不一样,也就取决于社会发展的阶段目标。在社会发展初期即便处于落后阶段也要让教育公平优先,以便建立一个相对公平的平台,让教育处于同一起跑线。这有利于更多的人接受一定的基础教育,有利于社会稳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发展。当社会发展进入初级阶段时,即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还不是很富裕时,为了经济的发展,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在教育方面为了教育的发展,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后,应当教育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当社会进入高度发达阶段时,物质财富丰富起来,这时又要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教育公平与效率都达到了最好程度。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新中国走过的路:建国至上个世纪90年代初,我国经济以及社会各项发展落后,我们的目标是“双基”。在这一目标下,全国各地对教育的投入相差不大,各地的教育发展差距也不大,其教育效率也不高。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效率成了改革的一个基本政策取向,这时效率问题就摆在了第一位,同时兼顾公平。教育效率提高了,教育发展的差距也不断拉大,教育公平问题日显突出。一个有关两者之间的“度”的问题讨论也就出现了。

教育公平与效率的教育层次性

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究竟是不遗余力地普及和扩大教育使更多的人受到必要和基本相同的教育好呢?还是牺牲多数人的平等教育而帮助少数人接受尽可能的高深教育好?总的来说,教育的公平与效率在教育系统中有层次性,即公平与效率在教育层次中的地位不一样。在初等教育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什么这样?笔者将从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这两个阶段来逐一分析。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在我国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了义务教育是针对所有的社会成员所实施的一种基础教育,是一个国家或社会及所有成员能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因此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平等应从“同质的平等观”出发保证教育起点的平等和受教育过程的平等;并且对每一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都应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教育标准,也就是要对儿童进行符合义务教育标准的“充分教育”;义务教育阶段也应注意受教育者的差异性,但当面对“均等不相容性”问题时,则必须坚持平等机会对差别原则优先性,即坚持同质的平等观。所以,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应表现为入学权利与机会平等、就业条件平等、充分教育、尊重差异性、平等相对于差异的优先性等方面。义务教育既然是国民素质提高的基础,就必须由国家全资投入予以保障。温家宝总理也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郑重承诺,到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这个承诺已经在农村义务教育中慢慢的实现)。根据公共产品理论,义务教育符合公共产品特点,即为公共产品,这也是决定了义务教育必须由国家承担,以保障教育公平。另外,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一样。例如在边远的山区,民族地区和其他一些落后地区存在为数不少的“麻雀学校”,如果从教育效率的角度来看是极为低下的。这几年也一直处于兼并与保存的抗争之间。取消这些学校,对于提高教育效率是极有帮助的,但是取消也意味着不少适龄儿童的失学。所以不能从教育效率的角度来处理义务教育问题。再次,从教育的社会收益率来说,小学大于中学,中学大于大学,国家是义务教育的最大受益人,根据受益原则应由国家出资。政府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任务是如何缩小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异,均衡地分配教育资源,确保公立学校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

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和大学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地一些特点,视为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和市场一起提供。这也是对义务教育的补偿。人们接受高等教育平等与否是由现时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分工决定的。如果生产关系的结构性不平等及其相应的个人地位的不平等持续着,那么整个学校教育系统必定会继续地再生产这些不平等。这意味着如果在义务教育中体现了更大地平等,那么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必然会出现加强了的补偿性的不平等。当前一些不合理的社会现实激起了弱势群体的反抗,产生了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念。这种观念实际上要求的是一种分配上的平等。这种观念对维持大多数人的生存有其合理之处。但对于非义务教育这种需要以一定的智力和知识为基础的学习权利而言,我们不应步平均主义的后尘。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基于能力差异而产生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其内在的本质恰恰是公正的。正是这种本质上是平等的不平等成为产生社会活力的土壤,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杠杆。而那种“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追求所谓事实上的平等,实际上取消了人们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唯一具有“天然特权”———劳动能力充分发挥的权利,导致整个社会效益的低下,阻碍了社会的前进。公平不等于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并不是给予一切人以同样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不平等是因为能力而来的,那它应该是合理公平的;而如果是因为政治因素而产生的,那就是不公平的。对于不同基础的学生,社会应为他们提供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教育。高等教育对人才的培养要与社会的需求、经济发展水平、生产力高低程度、甚至地方特殊情况结合起来。现在已出现“教育过度”的问题。在这个教育领域教育平等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平等,教育活动中应首先尊重差异性,同时教育活动又应在差异性的基础上追求每个受教育者获得均等的“学业成功的机会”,当面对“均等不相容性”问题时,则必须坚持基础差别原则对均等机会的优先性,即坚持差异的平等观。另外,在坚持能力本位的基础上,非义务教育保持一定的规模是教育平等的一个重要要求,在高等教育领域就是要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在社会领域就是推进教育的终身化。所以,非义务教育领域的“教育公平”应表现为机会均等、同等标准、能力本位、就学条件平等、尊重差异、学业成功的机会均等、差异相当于平等的优先性、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终身教育等方面。非义务教育阶段在提高收费标准后,政府要做的是逐渐引入社会资本,引入市场机制,形成“政府和社会共同办学”的教育体制,多种形式办学,保护处境不利的学校和学生群体,使学校之间处于公平竞争的地位,使弱势群体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在入学机会公平的基础上先做强教育(强调效率),再做大教育(强调公平)。

综上所述,教育公平与效率在理论上是矛盾的,但也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的;在实践操作中则应依社会目标而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不能搞“一刀切”。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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