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 追溯 机制 医疗 防范

医疗风险防范机制(精选6篇)

篇1:医疗风险防范机制

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

为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及医务人员的正当行医权利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适应现代社会对于医疗服务的要求,推动医疗技术的发展,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我院各医疗及相关医技科室必须严格执行。防范机制

一、总则

1、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7、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自参加各种会诊。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自费患者。

4、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5、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6、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7、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8、发生院内感染者。

9、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10、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1、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12、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3、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4、经他人介绍者。

15、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16、艾滋病患者。

三、常规要求

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2、所有“绿色通道”在开通的同时,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预计医疗费用,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并且要履行知情同意,由患者签字;意识障碍或病情危重者由家属签字认可。

3、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包括阳性结果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结果,应认真分析,所有资料需妥善保管。4、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和毒副作用。严禁滥用抗生素,三代头抱类杭生素不得预防性使用,只有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有权决定泰能与万古霉素的使用;禁止将奎诺酮类药物用于18 岁以下人群。

5、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院内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报卡,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6、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乙肝系列、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七天后方可销毁。

7、各医技科室在关键部位,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 分钟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急诊患者床旁X 线检查10 分钟到位,30 分钟出报告。

8、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四、特殊要求

1、流产手术前必须进行B 超检查,对疑似异位妊娠、不全流产更应提高警惕做相应检查。

2、儿科对于颅内出血及早产儿必须向家属交待今后生存质量问题。3、各手术科室必须严格按照诊疗常规,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术前向患者(家属)尽充分告知义务。

4、介人治疗使用一次性贵重耗材,医师护士双方签字,并将一份条形码贴到病历中,一份导管室保留。

5、凡我院新开展的手术和项目,必须书面向医务科申报,批准后用于病人

6、涉外医疗或邀请非本院医师必须履行正当手续。

五、病历书写

严格按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病历书写规范》 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一)住院病历

1、病历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填写。病历质控医师以及病历质控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质量负责,病房主治医师对运行病历质量负责。3、病历书写者必须认真对待病案室签发的病历返修通知单,及时对病历进行完善。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 小时之内完成,首次病程必须在8 小时内完成。5、主治医师必须在48 小时内对新入院病人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病人入院3 天之内、门诊入院病人7 天之内必须有主任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我院其他有关规定执行。8、主治医师对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病人出院的同时完成。9、科主任或主任医师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病历出院二周之内完成。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一周之内完成。

11、手术后首次病程必须在手术后即时完成,手术记录在术后24 小时由术者亲自书写,特殊情况由第一助手书写,术者应审阅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须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图像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避免患者及亲属接触、翻阅病历,以免造成丢失和涂改以致责任不清。

(二)门诊病历

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1、保证“三次确诊率”,对于两次就诊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必须请专科专家会诊。

2、处方书写必须符合规定。

3、门诊病历及检查、图像资料由病人保管。

4、节假日(周末)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就诊及收治病人入院治疗。

六、收治病人

1、病人实行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病人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病人,各科必须以病情和病人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各自借口拒收病人

3、凡具备空床的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病人。4、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须签署委托书者,由受托人负责代理病人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七、三级查房及会诊:

1、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对于普通病人,住院医师每日查房两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

3、对于重点(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杜绝重术前、术中,轻术后的现象,对于术后病人,主刀医生应及时

查房巡视。

5、对于危重病人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科,组织全院会诊。

6、各科必须保证对急诊医师以上的技术支持。7、急会诊必须在10 分钟内到位。

8、涉及多科室的急诊抢救病人,在局部情况与全身情况治疗产生矛盾时,及时报告并积极抢救生命,服从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的协调。

八、术前讨论

1、中等以上住院择期手术必须经过术前讨论,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3、同一次住院、同一疾病的二次手术或两科以上同时上台的术前讨论必要时要通知医务科参加。

九、病人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l、目前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并发症、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出血及麻醉意外等。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等。

2、检查治疗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3、手术中需留臵体内材料。4、医疗费用的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非护理性有创作性操作的实施。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的病灶。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的器官组织时。8、分娩方式的选择。

9、对于女性患者需切除乳房、子宫及其附件、男性患者因接受治序对生殖功能影响者。

10、危重病人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11、输血、造影、介人、气管切开、化疗等。12、新生儿颅内出血、早产儿今后生存质量。、其它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均应有文字记以及患者或受权人签字。

控制机制

一、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启动本机制。二、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需立即通知上级医生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主管部门,白天为医患关系办公室(电话),夜间为总值班(电话),不得隐瞒,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医疗事故争议,除按上述送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三、由医患关系办公室同科主任共同查找原因。

四、由医务科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科主任或当班最高级别医生。

五、科主任与医患关系办公室共同指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由专人解释病情。

六、由医患关系办公室根据患者或家属的要求决定封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七、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关系办公室以及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指定相关部门保管。

八、如患者死亡,应尽全力动员尸解,病历上应有记录。

九、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十、当事科室须在24 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上报至医患关系办公室,并根据要求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十一、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十二、遇家属或病人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或聚众闹事影响正常秩序者,立即通知保卫科或派出所人员到场,按治安管理条例办理。

追溯机制

为更好的减少风险,规避医疗纠纷,惩罚风险意识淡薄人员,制定如下风

险追溯机制。

一、事后及时查明缘由

风险消除后,相关人员(事发科室和医患关系办公室)应及时总结,分析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二、及时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根据当事人员的过错程度,结合其平常表现(业务水平和相关技能掌握情况),确定其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三、科室必须全员讨论总结

事发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全科人员讨论总结,找出根本原因,并提出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定期督查措施落实情况

医患关系办公室应根据科室的整改计划,逐一督导整改落实,杜绝风险的再次出现。

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本机制法律及部门规章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4 .卫生部《病历书写暂行规定》 5 .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暂行规定》

篇2:医疗风险防范机制

医疗风险防范管理方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识别、分析、评估、处理和监控医疗风险,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医疗安全。依据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医疗风险识别与监测范围

(一)临床

⒈推诿、延误救治;

⒉未按规定知情告知,谈话签字不规范; ⒊重点病人管理不到位;

⒋入院一周内仍诊断不清,病情疑难由外院转入的病人; ⒌院内急会诊未按时到达;

⒍超权限、开展诊疗或擅自改变集体讨论诊疗方案; ⒎各种医疗意外; ⒏非计划再次手术;

⒐重大、疑难、复杂、危重等手术未经术前讨论和审批; ⒑病人身份识别错误或手术部门、方式错误;

⒒麻醉、护理、手术和各种有创诊疗的严重并发症; ⒓使用药品、剂量、剂型、浓度错误; ⒔急救药品、设备不能及时到位或失效; ⒕无执业资格独立从事一切诊疗活动。

(二)医院感染

⒈重大、特殊的医院感染(传染病院内扩散); ⒉多重或广泛耐药菌株感染;

⒊消毒、隔离、预防违规。

(三)医技部门

⒈“危急值(像)范围”检查结果; ⒉医学标本错误、缺失,不能正常检测; ⒊医用试剂或材料不合格,保管不当。

(四)药剂

⒈处方、医嘱(剂量、剂型、浓度、用法、禁忌症等)错误,调剂差错; ⒉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⒊药物存放不当,效期已过。

(五)仪器、设备、器械

⒈医疗仪器、设备运转异常; ⒉医用器械使用不正确;

医用耗材、内置物不合格。

(六)医患矛盾 ⒈医疗损害争议;

⒉医疗质量投诉、医疗纠纷; ⒊患者满意率明显下降;

⒋患者占床不出院,高额医疗费拖欠。

(七)后期保障

⒈供电、供气、供水故障;

⒉防滑跌未禁示或未采取措施; ⒊应急逃生通道不畅或设施失效; ⒋其它不良事件。

二、医疗风险报告与分析评估

(一)风险报告

医疗风险信息来源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自我查找、同事提醒、科室自查和医院各职能部门对医疗风险因素监查,院领导查房等方面。各科室、各岗位对发现存在的医疗风险情况,应通过局域网“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或电话,即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或/和分管领导,夜间、节假日先报告医院总值班,总值班根据情况与相应部门联系。有关部门酌情深入科室或现场调查、核实或应急处置,并做好信息记录整理,必要时上报主管领导。

(二)风险分析评估

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规定进行医疗风险信息综合分析,对上报或检查掌握的医疗风险资料进行评估,首先调查核实其真实性或者了解出新的事实,再根据事实分析出现医疗风险的性质和根源,严重的或带有共性问题,提交相关医院管理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分析和定性。

三、风险处理

即时适当的干预与处理是医疗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风险控制的作用和成效,发生风险的当事人、科室和职能部门应根据岗位职责,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并及时作出有效的干预和防范措施,具体处理程序

如下:

(一)临床类风险

涉及门诊和临床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时掌握情况,当事人或科室要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上报,并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按首次负责制等相关制度和规定调处;组织积极有效救治,尽量减少风险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加强病人管理,尽可能弥补相应手续和告知;及时调整补充药、械,并按要求正确使用等。职能部门按“医疗质量控制实施方案”标准予以考核处理。

(二)医院感染风险

各临床科室将发生的院感风险,立即上报院感科,院感管理部门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消毒、隔离、防护等措施,督促临床科室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全力救治病人,纠正、改进消毒、隔离、灭菌等不符合情况。

(三)医技部门风险

各医技科室检出危急值(像)立即通知有关医师或科室,并进行必要的复检核实,相关临床科室即刻采取或调整治疗措施。医务科按危急值报告制度考核。标本缺失、试剂缺陷上报医务科后立即查明原因,尽力纠正,有关科室按“质控”予以考核。

(四)药剂风险

临床医生、护士或科室发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马上予以相应处置、封存残药或包装瓶盒,上报临床药学室,并按《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处置规定》处理;药房调剂人员,发现处方、医嘱错误,先不发药,并通知医生核对、纠正;药品逾期或保存不当,药剂科立即撤柜、清理,按“质控”标准考核。

(五)仪器、设备、耗材 医技、临床各科仪器、设备、耗材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合要求,向设备科报告,造成医疗影响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设备科立即查明原因,安排检修或更换,根据不同后果按质量考核标准处理。

(六)医患矛盾

全院各科出现医疗投诉、医疗纠纷,当事人应马上向科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室设法安抚患方情绪,通过电话或院网上报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医患办根据事态及时到达科室,了解缘由,分析,尽量控制事态发展,做好投诉接待处理工作,对当事人和科室按《医疗安全考核管理实施方案》考核处理;病人满意度明显下降,由医院综合办负责查处。

(七)后勤保障风险

各科室发生后勤保障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到场,检修排除故障,如造成不良后果报告总务科,并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减少损失。按医院规定考核处理。

四、医疗风险预防

医疗风险重在预防,全院职工必须树立医疗风险防范意识,自觉参与风险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平时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相关卫生管理法规和制度,总体要求:

(一)临床、医技科室及有关部门围绕保障病人的医疗质量与安全,防范医

疗风险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二)切实做好“重点病人”管理与沟通。

(三)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做好“严重创伤、急危重症、重点病种的抢救“绿色通道”。

(四)严格医务人员资格准入,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五)加强围手术期管理,认真落实手术资格准入、手术分级管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六)实施临床路径的单病种质控,执行临床诊疗常规和技术准备,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

(七)严格把握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八)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做好知情同意告知工作。

(九)遵循药物使用原则,安全、合理用药。

(十)各诊疗环节认真做好核查。

(十一)各种救治设备、设施和器械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随时可投入使用,特殊抢救设备,需要时服从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调配。

(十二)全院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应竭尽全力相互配合、共同协作,积极应对医疗风险,保障病人安全。

淄博康明眼科医院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医疗风险 识别 报告 分析 评估 下发:各科室

淄博康明眼科医院2014年6月10日印发(份)

康医字(2014)号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为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医院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特制定本方案,望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实施依据:

1、卫生局《医院等级评审 》的通知

2、上级医政管理部门管理文件要求

二、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满足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需要。

1.健全院科医疗管理组织,实行院科二级负责制。院长、科主任为院、科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要定期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科室设质管员。

2.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人组织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析、评价医疗质量及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检查分析并督导落实。监管检查须有计划、有记录、有分析、有反馈、有整改措施、有实际效果。

3.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疗质量管理、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病案管理、护理管理等,定期研究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问题,有活动记录,重视工作实效。

三、加强全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员质量安全参与能力,质量安全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四、强化“三基”训练,分类开展临床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医院感染等岗位专业人员的练兵活动。抓好抓实急症处理、重患抢救、复苏技术、外科操作、临床技能、病历书写等基本功训练,强化依法执业能力、医患沟通能力。

五、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完善并实施各项规章、技术操作规程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医疗技术风险防范、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完善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措施。按规定报告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等不良事件。

六、加强重点部门及重点岗位的管理。重点查找医疗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每月有检查、有监控记录。

七、充分学习、应用临床路径、保证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八、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增强病患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沟通随访,改善医患关系维护患者利益,实现医疗服务规范化、人性化。

九、切实加强科室的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各科室依据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医疗质量与安全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标准化管理,充分发挥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的作用,切实抓好医疗质量考核工作,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又快又好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和调整医疗管理质量组织

1、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副院长负责,由医务科及各医技科室主任和质控员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

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操作规程,对医疗、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疗、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2、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3、医疗质量考核组织: 白内障科: 组长:石军

组员:郭君玉、李艳平屈光手术科: 组长:葛方东

组员:刘霞、周淑涓 眼底病科: 组长:崔洪宝

组员:张海宁、李宁、吕群 小儿眼科 组长:白淑芬

组员:路伟波、陈石磊 特检科: 组长:耿静

组员:郑宗家、付百荣 药剂科: 组长:王丽 组员:陈昱蓉 眼视光科: 组长:李婷

组员:彭浩、孙卫亭 考核内容,三部分

一部分:医疗文书质量以及合理用药方面的检查。二部分:核心制度的检查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检查。

三部分:技术操作,对新开展的技术病例,请上级医师会诊病例,危重症抢救病例,特殊技术操作和重大手术病例运行情况的检查。医技系统:

考核内容:对医技报告单质量,报告时间,设备检查阳性率,仪器的使用维护药品管理、输血管理等的检查。

二、建立医疗质量检查考核机制

科室质控组每月对当月的医疗质量进行自查考核,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科室进行考核评分,并及时汇总分析。

三、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评价和反馈机制 ①现场反馈处理 ②周会通报

③每月的科室医疗会议上反馈 ④每季度或半年的医师大会反馈 ⑤奖惩与每月绩效奖惩兑现

四、考核具体办法

1、医疗质量管理考核组成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医务科安排,推诿或拒绝参加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一次扣罚所在科室10分;三次以上者和干部使用考评挂钩。

2、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违规:

1)拒绝医疗质量考核、不按期上报医疗质量考核登记表及医疗工作总评,或无故不参加医疗质量管理例会一次扣所在科室5分;

2)考核三级医师不在岗,一次扣1分;完全无医生在岗扣5分。

3)值班医生未床头交接班,无交接班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整,敷衍了事每三次累计扣1分;

4)值班医生不按规定巡视病人,对病区病人尤其危重病人、手术后病人、特殊重点病人病情不熟悉,一次扣1分;

5)麻醉医师对手术病人术前不检查,术后不随访,一例扣2分; 6)违规出具病情证明,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另行处理;

7)违规开药或检查、推诿或拒收患者,遭到患者投诉,一次扣1分;

8)值班不着装,脱岗、串岗、私自换班、或从事其他与医疗工作不符的活动,一次扣1分;

9)醉酒后上岗扣2分;

10)违背医疗请示报告制度,未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病历不能按时归档、不能按时完成的,一次扣1分;遗失、损坏病例、或私自外借、复印病案,未造成不良后果扣2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2)要求各种医疗活动客观、认真、准确记录,做不到一项扣1分;

13)科室内疑难危重病例、病情特殊病例、疗效不佳的病例,有明显跨科疾病,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需要请而未请相关科室会诊,一次扣1分,被请科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被科室举报并查实,一次扣1分;

14)各种医疗工作投诉到医务科,反馈到当事科室,科室及时处理,患者满意不扣分,经三次解释患者仍不满意扣2分;

15)医疗工作投诉,被投诉科室有责任及时向医务科提供事情经过、科室讨论意见、科室处理决定、病历等相关书面材料。发生纠纷,科室相关负责人员不积极配合医务科调查和调解,一次扣5分;

16)未执行专科专治;有明显手术指征而未采取手术治疗;出现上述情况而无正当理由一例扣2分并责令转科;

17)门急诊医师未按专病专收的原则收治病人,一例扣2分,危重病人在门急诊留观时间超过24小时,一例扣2分。

3、医技质量:

1)常用药品器具等无故供应中断,无不良后果者,按品种每项2分; 2)医技科室私自外借、处理处方、报告单等病历资料,每份扣罚1分; 3)穿刺涂片、特殊样本特检等通知医技科室,未及时到场者一次扣1分; 4)各种特检报告错报、漏报、遗失、误差悬殊或遗失标本,造成病人再取标本或重复检查,由负责人承担费用并扣罚2分;

4、环节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整份病历书写字迹难以辨认,要重写并扣3分;

2)入院记录未按时完成(24小时内)延迟1天扣1分;

3)入院记录、病程记录、医嘱错字、别字、中英混写、不规范修改(涂改、刮改、粘贴等),一份病历累计每五份扣1分;

4)上级医师审签不及时,非执业医师书写医疗文书应24小时内审签,一般文书应在72小时内审签,延迟签名1处扣1分,签名不规范(辨认不清、无日期、无修改处数、顺序错误),三处扣1分; 5)病程记录完成不及时,延迟一天扣1分; 6)第一诊断依据不充分,扣1分;

7)重要诊断遗漏,尤其心、脑、肺、肾、肝等重要脏器疾病不下诊断,一处扣1分;

8)上级医师未及时查房,延迟一天扣1分;无查房扣2分;

9)上级医师查房内容空洞,经不起推敲,诊断、鉴别诊断理由不充分,前后矛盾一处扣1分,由书写者和上级医师共同承担;

10)上级医师查房提供的治疗方法与诊断不符,或对预后估计不全面,不能放映上级医师应有的专业技术水平,扣1分,由书写者和上级医师共同承担; 11)医疗文书中重要症状、体征、检验及特检报告、病情重要变化、诊断治疗的重要更改及其理由等未在病程中及时放映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及明显错误,一处扣1分;

12)重要检查、诊断、治疗措施未做又无充分理由1处扣1分;

13)医疗文书及知请同意书中应该有患者及家属签字未签一处扣1分: 14)医嘱用药与诊断和病情明显不符,错开遗嘱或医嘱重整(药物、剂型、剂量、用法)错误扣1分:

15)遗嘱中画线、取消、签名不规范或中英文混写,每处扣1分:

16)疑难病例讨论录、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会诊记录、术后首次记录、术后上级医师查房、死亡讨论记录、输血同意书、术前小结、术前讨论、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重大手术审批单、会诊单、知情同意书等未及时完成,延迟一天扣1分,迟3天按缺页(项)处理,扣3分:填写不规范(空项、错填、涂改等)每处扣1分:

17)病例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化验单或化验结果,一张扣5分;

18)模仿上级医师或患者签字,编造患者生命体征,或各种护理记录与病程

记录明显不符一处扣1分;

19)医师开具的申请单、化验单不合格,一张扣1分,化验单、特检报告单不及时归类粘贴,每次扣1分;

20)其他不符合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扣1--3分;

5、门急诊病历质量扣罚标准:

1)无正当理由不书写门诊病历,扣4分;

2)门急诊患者一般资料漏项、错项每三处扣1分; 3)过敏史未填扣1分;

4)门急诊病历中重要症状、体征、检查、诊断、诊疗措施等遗漏一处扣1分; 5)门急诊病历无就诊时间、科别、页码等每处扣1分; 6)门急诊病历医师未签名或辨认不清,扣2分; 7)请会诊无记录,扣1分; 8)中英文混写每1处扣1分;

9)危重留观病人交接班记录,值班医生对危重病人不熟悉病情变化未及时记载,重要辅助检查结果不及时在病历中记载,一处扣1分; 10)其他不符合规范之处,比照住院病历扣罚。

6、终末病历质量扣罚由病案科掌握执行。

7、门急诊处方、处置单等质量由门诊部掌握执行。

8、业务学习:

1)无故不参加医院学术活动或考试一次,通报并扣1分; 2)考试作弊,通报并扣1分; 3)考试成绩不合格一次口2分;

4)科室无业务学习计划,扣3分;有计划,未执行,一次扣1分。

淄博康明眼科医院

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医疗质量 安全 考核 实施 方案 发:各科室

篇3:医患沟通与医疗风险防范

医患沟通 (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 是指医护人员就患者的就诊原因、就诊目的、初步诊断、特需检查、治疗方案选择、各种治疗方案预后和监测与患者进行交流、知情告知和选择并最终实施的过程。由于在医疗过程中医患所处角度不同, 知识水平和经历的差异, 任何诊疗措施的非完美性, 使诊疗结果不能实现患者所期待的理想状态, 即使具体诊疗措施是在医生进行充分的知情告知后由患者最终选择的。不可否认的是医生在知情告知过程中的语言选择、语调应用和出于专业角度考虑而对患者进行的倾向性导向, 也常使患者留下是医生的导向导致其选择了“迎合性”诊疗措施, 若结果不能达到患者的期望效果, 则可能发生医疗纠纷风险。

1 医疗风险产生原因

1.1 疾病状态导致诊疗结果的不确定性 患者的遗传异质性、患病后就诊时间差异、各种诊断措施灵敏度和特异度的局限、具体临床表现 (症状、体征和各种检查结果) 的不同、对各种治疗措施反应的差别, 导致诊疗结果的不确定性。生命、疾病发展和诊疗过程均是处于不断变化中的动态过程, 不同医生在同一时间对相同疾病的诊疗选择建议和结果判读不可能取得完全一致, 同一个医生在不同时间对同一疾病在同一发展阶段的诊疗选择建议和结果判读也不可能完全一致。显然, 不同疾病发展阶段中的诊疗选择建议和结果判读存在差异是自然的。虽然现代医学已经积累的成果使医生在建议患者选择诊疗措施前对部分诊疗措施的风险做出预测, 但这种预测仅反映所预测结果的发生概率, 是否发生也仅在诊疗过程结束后才见分晓。患者常对缓慢发生的风险能理解接受, 对短时间内发生的风险如手术风险、分娩期并发症发生风险多难以认同, 这正是导致目前国内外产科领域内的纠纷、法律诉讼和医疗赔付高居各医学专业之首的主要原因。

1.2 医生的临床失误 James Reason认为“人类失误”是“人们为实现期望结果而计划好的一系列心智和身体活动的各种非偶然性失败”, 包括计划本身是错误的 (计划失误) 和没有正确执行正确的计划 (执行失误) 。从理论上讲, 医生的临床失误是难以避免的。一是医生所掌握的现有理论和诊疗方法本身存在缺陷或不成熟甚至是完全错误的, 包括现有理论和诊疗方法错误或具体医生未接受正确的理论和诊疗方法或所掌握理论和诊疗方法是错误的, 导致计划失误。前者需要医学实践发展来纠正, 后者则需进行培训来解决。二是部分已经掌握了正确理论和诊疗方法的医生可能因疏忽、注意力分散、疲劳、家庭或工作环境所引起的心境不良、遗忘或记忆混乱等, 使其在制定或执行具体诊疗计划时发生错误, 制定并落实严格的技术准入和医疗核查制度, 可一定程度地防止此类失误的发生。

1.3 医生的临床违规行为 临床医疗实践标准体系由规范临床医疗行为的医学伦理原则、道德规范、普世价值观念、专业行为守则、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操作程序、诊疗指南、工作职责等组成, 严格遵守和执行该体系是维护患者权益、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疗纠纷和法律诉讼败诉的核心措施。违反临床医疗实践标准体系是任何专业发生医疗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发生基础包括对该体系的不知、 不在意、故意违反和期待侥幸脱险而违反。不知有两种情况, 即部分或完全不知道临床医疗实践标准体系和未更新而继续使用已经过时的临床医疗实践标准体系版本。不在意通常在医生过于自信、自负, 长期的不正确临床实践均“侥幸脱险”使其产生错误的“经历和经验”, 而忽视遵守执行临床医疗实践标准体系的价值时发生, 违规已经形成一种习惯。当医生怀疑或否定特定医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程的价值时可能导致其故意违反行为。并非所有的违规行为都是错误的, 如果由于时间、地点、临床情况反常, 以及现行的临床医疗实践标准体系已经被证明可被更有效的措施或规则替代的情况下的违规行为, 属于合乎逻辑的违规行为, 多见于抢救患者生命或者追求极有可能出现最佳诊疗结果。

2 医疗风险防范的通用原则

2.1 建立并严格执行临床医疗实践标准体系

“尊重、公正、有益或无害”是基本医学伦理原则。在医疗活动中, 患者自主, 医生对患者知情告知和病情记录保持真实, 对包括患者病情在内的隐私的保密, 保证忠诚和崇尚生命神圣等也是必须遵守的医学伦理原则。各医疗单位均应当成立独立的医学伦理委员会, 医生在开展所在单位尚未开展的涉及人的临床新技术和医学科研时, 均必须提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审批。道德规范和普世价值观念在不同国家、民族和地区是不一致的, 但不得歧视和违犯。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执行, 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应该按正规程序反映并提出修改建议。各医疗单位应该根据本单位的人员水平、设备条件、横向和纵向的专业单位联系情况, 将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制定的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 能完成的诊疗活动应按规范完成, 不能完成的应提出转诊或会诊程序, 保证患者诊疗技术享有的国家或地区均等化。各医疗单位应该制定相应的制度来保证临床医疗实践标准体系的落实, 制定各类各级人员工作职责以保证患者在所在单位获得最优化的诊断治疗。

2.2 建立医疗风险识别和管理体系

医院应建立医疗结果不良、差错、疏忽、错误和事故的报告、监控和管理制度, 以识别高风险疾病和高风险医生。科室应建立医疗结果不良和医疗纠纷的报告和分析制度, 根据自身科室医疗风险发生的情况和国内外本专业临床研究现状, 制定医疗风险识别、预防和发生后处理的专业指南。对高风险疾病应实行接诊后的重点关注, 启动科室或医院的危急重症应急机制, 对高频率发生医疗不良结局的高风险医生应采用培训或调离所从事专业科室。在不歧视的前提下, 应该培养医生识别和处理发生医疗纠纷风险的“高危”患者及其家属。

2.3 注重医生的培训, 严格技术准入

医学是一门注重临床实践和经验的科学, 其经验的积累主要来自自身实践和学习他人实践结果。理论培训、技术观摩和技术操作培训等学习他人实践经验是提高医生理论和操作水平的主要方法。对医生的培训内容应该包含医疗风险的识别、预防、处理和医患沟通的技巧。医院和科室应建立临床技术水平评价体系, 严格医生协助或独立开展专业医疗工作的技术准入。目前我国的执业医师资格认证仅限于医生进入医疗行业的资格准入, 而具体医疗操作技术即“临床特权”必须由所在医院和科室加以确认和准入, 不能单纯按照学历和技术职称来进行技术准入。

2.4 充分的医患交流, 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在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后, 进行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实施治疗前均应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在医生要求一定的体位和状态进行体格检查后, 患者配合性完成体位和状态;医生开具无创性或极少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有创性检查后, 患者去相关科室完成了检查;医生开具药物处方后, 患者在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购药并按规定服药, 这些属于患者隐含同意, 不需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果患者不配合或拒绝相关检查, 应在病历中加以记录。除非紧急诊疗、法律授权和诸如癌症患者的治疗性豁免等特殊情况, 对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有创性检查和各种手术治疗, 均应以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形式确认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患者不具备知情同意选择能力时, 应该取得其监护人的知情同意。

3 医患沟通与医疗风险防范

医患沟通是使患者接受临床风险 (纯技术风险) , 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减少医疗纠纷 (社会风险) 的有效措施。良好的医患沟通可以获得更详细的疾病临床表现和导致疾病发生的心理、情感和社会背景信息, 如生活习惯、婚姻状况、家庭关系、工作生活环境、兴趣爱好、社会地位、经济状况、个性或性格特征、对医院和医生的印象等, 这些信息对医生在决定向患者提出诊疗建议时, 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3.1 医患沟通的主要内容

医生是患者“疾病的识别人”和“治疗的代理人”, 要完成好这个角色, 必须在以下几方面进行医患沟通:完整的病史询问, 医生对当前疾病及其病情程度的判断及依据, 进一步检查方法对疾病诊断和病情程度判断的价值, 有创性检查可能出现的风险, 疾病可能的发展趋势, 目前可选用的治疗措施的效果和风险, 治疗成功的概率, 治疗风险发生概率和严重性以及目前可采取的预防和发生后处理措施, 不接受治疗可能出现的结果, 所在医院和科室对患者所患疾病及风险发生后能提供的检查和诊疗方法, 科室医生对该疾病的处理水平, 患者对诊疗过程的保密范围和程度, 对治疗医生的技术级别要求, 对手术切除标本的常规处理和是否同意用于医学教学和科研等。必须注意的是, 医患沟通不是一次性完成的, 而是贯穿于诊疗过程的始终, 医生必须在与患者接触期间, 及时将疾病诊断治疗进程和结果与患者进行交流沟通。

3.2 医患沟通技巧

沟通技巧是一种人格特征, 虽是一个人的天分, 但可以通过学习而具备, 通过训练而掌握, 通过实践而提高。美国健康风险管理协会 (American society for healthcare risk management, ASHRM) 2004年提出的“临床医疗4E要素”已经在欧美的医患沟通中广泛采用, 由约定、感同身受、教育和争取患者合作组成。

3.2.1 约定

约定是建立医患关系的第一步, 在妇产科领域, 微笑面对患者、一对一交流、温馨的环境、恰当的语气、给患者充分的时间陈述而不随意打断、抓住适当的机会引导患者陈述等, 是构建融洽沟通的医患关系的简单有效办法。

3.2.2 感同身受

同情和理解是获得患者好感和信任的有效方法, 在患者陈述其病情时, 医生应该仔细倾听, 认同患者所表述的痛苦、恐惧和关切, 接受患者的感受和价值观念, 使患者感受到医生的表现不仅出于职业需要和习惯, 而是其已经在分担她的痛苦。

3.2.3 教育

针对医患沟通本身、诊疗方法选择和随诊要求, 对患者进行教育是医患沟通的主要组成部分。医生在倾听完患者的陈述后, 应该根据自己的经验, 评估患者的文化水平, 对医院和医生的信赖程度, 对自身所患疾病诊断、治疗及预后的了解程度。然后就签署医患沟通的主要内容对患者进行解释, 在解释期间尽量让患者询问所不理解的问题, 并给予合理的、合乎现代医学科技的说明, 在患者表示已经理解后, 请求其复述有关疾病诊疗选择方面的要点。

3.2.4 争取患者合作

患者就诊的最终目的是清楚疾病诊断和选择治疗方法, 医生行医的最终目的是明确疾病诊断和落实治疗措施。因此就目的而言, 医患是一致的, 但医疗活动的高度专业化, 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始终处于主动, 患者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医生为其确定诊疗选择的, 虽然从理论上的诊疗选择由患者作出。每个医生都希望患者参与医疗决定和鼓励患者遵从诊疗计划, 利用掌握的、丰富的医学知识和采用患者可理解的沟通方式而获得患者的信任和理解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

4 医患沟通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卫生部领导曾指出, 90%的医疗纠纷是可以避免的。国内有资料显示, 90%的医疗纠纷源自医患沟通不畅或障碍, 致使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接受难以避免的不良医疗后果。有医院公布的资料显示, 90%的医疗纠纷发生于医院或科室10%的医生, 因此医生在医患沟通中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4.1 克服傲慢与偏见

媒体和网络的发展, 患者很容易获得先进且准确的有关自身所患疾病的知识, 即使医生在本专业的理论和临床实践上造诣很深, 但患者完全有可能掌握自身所患疾病方面的知识不低于甚至超过其接诊主管医生, 医生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因此应克服在医患沟通中的傲慢与偏见。迄今为止, 绝大多数疾病的病因未明、发病机制不清、治疗选择多样, 常形成对某一疾病认识和诊疗方案选择的多学派现象, 患者可能对此均已经了解, 也可能倾向甚至迷信某一学说, 这时的沟通除克服态度上的傲慢与偏见外, 还需避免犯学术上的傲慢与偏见, 杜绝在医患沟通中随意批评别的医生或医院, 千万不要把医患沟通变成学术争论会。

4.2 保持坦诚和专注

诚实是获取患者信任的必要前提, 专注是赢得患者配合的基础。在向患者介绍各种诊疗措施时, 要运用平等的语言和语气, 在向患者介绍自己所倾向性的诊疗措施时, 应该取得患者的充分知情和理解, 避免使用“必须、别无他法、千万不要”等指令性语言, 杜绝采用欺骗手段、随意夸大诊疗价值或诊疗风险惊吓患者, 以使患者接受自己所倾向的诊疗措施。在患者陈述或询问时, 虽可在恰当的时候给予引导, 不要随意打断或嫌患者啰嗦而表现为不耐烦, 禁止训斥患者, 避免对患者已经叙述的问题进行反复询问而给患者一种医生在与患者交流时“不在状态”的感受。

4.3 使用患者能理解的语言

医患沟通的目的是使患者对所患疾病做到充分知情和了解, 最后作出知情同意选择, 这就要求医生在沟通过程中将医疗术语转换成患者能理解的通俗语言, 可采用举例、比喻、适当的肢体语言、图解说明等方式。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 汉语的方言语系众多, 在患者无法听懂汉语普通话时, 应该接受由患者寻找或接受的语言或方言翻译配合完成医患沟通。

4.4 做好沟通过程和结果记录

篇4:医疗风险防范机制

关键词:新农合;风险防范;防范机制

收稿日期:2011-03-12

基金项目:

200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防范机制的创新研究”(NJ09145);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巩固和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新农合制度研究”(10XMZ005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王玉芬(1968-),女,河北故城人,包头师范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应用经济学。

2003年,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开始实施。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司长李斌在2010年12月11日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已达到8.35亿,参合率达到95%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大大减轻了我国广大农牧民就医负担。有效的解决了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期着眼于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制度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一项制度之所以会出现,一方面是因为有人需要它,另一方面是由于有人可以生产出它来,这就是制度的需求与供给。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参与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制度的供给方是政府,制度的需求方是农民,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大病统筹为主。目前这一制度的推广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制度的供给方、需求方看,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今后的运行中存在潜在的风险。风险是那些业已存在、面向未来的种种有危害性的不确定因素。它会影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持续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一)需求方农民的逆向选择的风险

所谓逆向选择,是指高风险比低风险患者更愿意参加医疗保险的现象。一般而言,人们患大病的机率较低,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一段时期后,会有一部分健康者认为没有得到实惠而不再参保,而参保者往往又是经常患病的人,逆向选择由此产生。逆向选择一旦产生,推广合作医疗的难度就会增加。这不但影响参保率,还会使医疗经费出险,当医疗经费入不敷出时,合作医疗就难以持续发展。尽管现在有政府补贴,新农合的参合费一直保持较低的水平。但依然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不愿意缴纳年人均10元的参合费;尤其是那些在参合之后全家老小都身体保持健康因而无从获得"报销"的人,更加感到"吃亏",往往选择第二年不参加新农合。可以说,新农合工作面临着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为了应对逆向选择问题,许多地方的新农合不得不放弃大病补偿的原初设计,把门诊服务纳入补偿范围,同时还为没有生病的参合者提供一年一度的身体检查。这些做法的目的都是为了扩大新农合的收益面,让那些没有生病的人不感到缴纳了10元的"冤枉钱"。但是,这些做法又增大了新农合的支付压力。当逆向选择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医疗开支增长甚至入不敷出,保险基金就会出现赤字,失去了分担风险的功能。国际的经验表明:逆向选择会迅速破坏并最终导致一个建立在完全自愿基础上的保险计划的解体。

(二)供给方政府运作基金的风险

政府运作基金的风险就是基金运行风险。基金运行风险,是指在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结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管理者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给基金运行造成的风险。基金运行风险从筹资、结存和支付三个环节表现出来。第一,基金筹集环节的风险主要是参合资金的到位。由于中央财政补助经常滞后或被地方财政滞留,导致很多县上半年空账运行,下半年基金沉淀。此外,地方财政虚假补助或补助不到位、参合农民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费也增加了筹资环节的风险。第二,基金结存环节的风险主要是结余基金的安全。在试点推广初期,考虑到收支平衡问题,在方案设计上限制补偿种类项目、提高起付线、压低封顶线、降低报销比例以及人为设置繁琐报销手续,造成基金结余较多。大量结存的新农合基金为资金的账外停留提供了空间,对基金的安全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隐患。第三,基金审核支付环节的风险主要是两方面。从需求方农民看,一些合疗办允许复印件报销,参合农民出租合作医疗证、为他人带药,这些都增加了重复结报、套取货币资金的风险。从供给方看,村医编制门诊费用月报,虚报冒领,套取家庭或个人账户资金。由于审核不严、违规违纪、技术性差错,可能造成合作医疗基金的损失。具体分析我国目前基金运行的现状,最大的风险是县级财政对合作医疗基金的挪用。从制度的长期运行看,最大的风险是基金收支增长不同步。

(三)供给方和需求方都存在医疗道德风险

首先在新型农村医疗运行中,医疗的供给方政府向农民提供医疗服务是委托定点医疗机构这个第三方来进行的,这就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师的道德风险问题。在运行中存在的道德风险表现如下:一是多品种用药,超药品报销目录用药,违规使用有特殊限定的药品。二是为患者提供数量过多、价格过高的药品,为患者提供不必要的检查,擅自夸大医疗范围、延长医疗时间、增加医疗项目,甚至为患者提供有害的医疗技术服务。三是自行提价或不按规定及时调价,未经许可擅自收费并纳入新农合结算,分解收费,收费数量与病史资料的记录不符,巧立名目收费等。四是医院与患者或医院与监督机构合谋,骗取新农合补助资金。其次作为合作医疗需求者的农民参合后也存在道德风险。按照信息经济学理论,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医疗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医疗服务的过度利用,即参合者缴纳了保险金后,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提高医疗消费水平,扩大医疗费用开支。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故意制造,道德风险可分为欺诈性道德风险与非欺诈性道德风险两类[1]。新型合作医疗中的道德风险多属于心理风险因素的非欺诈性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形式有:小病大养、无病拿药;伪造票据、无病骗保;借证就医、冒名就诊等。参合人在利益驱动下做出的短期利己行为,最终会引起新农合基金透支,导致新农合运行的低效益。

英国著名的社会理论家和社会学家、剑桥大学教授、中国社會科学院名誉院士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就风险的成因而言,风险更多的产生于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我认为这不无道理。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中存在风险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这一制度设计和安排的缺陷。

(一)国家设计的与农民实际需要的保障目标存在差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以保大病为主要目标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与农民保大病又保小病为实际医疗保障需求的目标相冲突。国家为了解决农民因患大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将新制度目标设定为农民大病医疗保险,形成了新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国家在农村推行规模巨大的农村医疗保障,充分体现了关注农民健康保障的国家意志,该制度的目标起点是高的。但是,根据国家的经济能力,新制度的落点却很低,局限于“大病医疗保险”上。政府以“花最少的钱办最难办的事(低投入高目标)”,实现“新制度创新替代传统合作医疗(低水平高覆盖率)”,而不是推行普遍意义上的医疗保险保大病又保小病。然而,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设定的医疗保险目标持理性选择的态度。农民期望新制度能给他们带来全面而直接的医疗保障,既“保大病”又“保小病”。同样,农民也是以“花最少的钱办最难办的事”解决看病难为目标的,但是与政府目标存在明显差异。在征求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资金投向的意愿时,90%以上的农民坚持将自己的缴费用于预防保健和常见病、多发病,政府的补贴用于大病。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强调以保大病为主的合作医疗模式,导致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产生逆向选择。

(二)供给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选择受益对象有冲突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农村社会群体已经发生分化,农村出现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中央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选择受益对象是农民,即确定为农业人口的农村居民。并且,中央财政转移拨款是按参加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进行预算的不包括非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而部分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将所有农村居民定为保险对象,其中包括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农村居民;有的地区则将县城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农业人口(乡镇居民)也设定为新制度的参保对象。地方政府之所以进行制度受益对象调整,源自于实践效益最大化的需要,一则可以解决非农业人口医疗保障问题,二则可以增加参保人数,增加合作医疗基金筹资份额,以利于基金安全(大数法则)。然而,地方性扩大新制度受益范围,并不能得到中央财政的配套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受益对象的范围,因而,在新制度对象选择方面,存在地方政府实践与中央宏观制度安排上的冲突。

(三)供给方政府的监管机制需完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卫生部门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者。它既要代表需求方购买卫生服务,又一定程度上代表医疗服务提供者。而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和医疗保障部门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卫生行政部门要调节和平衡卫生服务供给者和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者的利益,实现“适度保障”难度很大。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的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医疗机构开大单、乱检查、开贵药、有意拖长住院时间,一些药品报销后仍高于医药公司的价格,群众对此反映较为强烈。有的地方转诊手续规定过严,强调除急诊外,首诊必须在当地定点卫生院,客观上形成了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新的垄断,使农民产生了逆反心理。一些不法药商还会同医院的部分医护人员把一些过期药和被污染的药品收起来销往农村,再加上流向农村的其他假药泛滥,农民在用药方面付出的代价十分惊人。另外,还存在管理人员贪污、挪用资金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风险会影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和持续发展,所以必须建立这一制度的风险防范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是为消除或减少风险,化险为夷甚至转害为利,而制定的策略,计划,方案,组织制度等。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者政府、农民、医院三方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风险防范机制必须依赖于三大主体间的联动保障机制,通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人力资源配置、服务质量与价格及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构建医疗服务的供给机制;重塑参合农民的主体地位意识,设计合理的参与机制及相应的培训,提升参合农民的参与意愿与能力,构建医疗需求主体的参与机制;通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界定、立法规范支持机制、制度安排、财政刚性投入机制等方面构建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建立起医疗需求方、供给方、监管方三者制衡的有效机制,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化险为夷。

(一)探索稳定的筹资机制

筹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起点。筹资机制首先要解决筹资量的问题。在中央财政加大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标准(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2])的同时;地方政府应积极开发其他社会资源、拓宽筹资渠道。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是不断增长的,医疗费用的总体变化趋势也是上涨的,即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补偿水平不变,所需要的合作医疗基金也必须相应扩大。而要提高补偿水平,就更需要筹资水平相应提高。为此,建立富有弹性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是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稳定运行的根本性保证。可考虑,在筹资机制上,以农民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筹资标准,这样可以大大增加筹资机制的弹性。特别是在农民收入水平还不稳定的情况下,建立弹性的筹资机制更显必要。建议建立三项制度:政府筹资水平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的制度;地方政府承担合作医疗管理经费的保证制度;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保证制度。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县以及贫困地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以缓解贫困市、县的财政压力,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发展。

(二)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

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中,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的原则,坚持以解决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为主、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在维护实施方案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设计,适时调整和优化补助方案,使补助方案更趋合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补偿机制的建立依赖于下面几组矛盾的科学解决:保障农民大病与小病的矛盾(或者说门诊与住院的矛盾);保障面与享受水平之间的矛盾;保障需求与有限资金的矛盾。为此,一是要适当扩增用药范围,尽可能地让农民更多地享受补偿政策的好处。二是兼顾大病住院与门诊、体检相结合,完善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制度,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没有领取过住院补偿的农民也能受益。三是建立科学、严密合理的结算补偿机制,规范合作医疗的结算补偿过程,在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出险的情况下,尽量提高补偿比例,让农民真正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

(三)健全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模式

根据组织管理原则,建立管理与服务分离的精简高效的管理体系是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新农合制度的管理体系可划分为领导协调、管理机构及经办机构三个层次,各自承担不同的职能角色。一是建立领导协调机构。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能级原理,试点县区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新农合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新农合制度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定期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合作医疗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在省、市、县成立有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有关政策决策、宣传发动、组织监督及管理指导等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经办机构。积极探索逐步建立管理与服务分离、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理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管理体制。合管办在执行合作医疗协调小组与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基础上,具体负责宣传发动、政策业务指导、补偿公示及政策咨询等业务管理工作。目前全国合作医疗试点采用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独立管理、保险公司受托管理、财政专项账户管理及医保中心管理四种模式[3](P.21-22)。独立管理模式是指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县级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新农合的业务管理;受托管理模式是指社会保险组织商业保险公司部分或全部负责新农合业务管理模式;专项账户管理模式沿用的是收支两条线程序,即将新农合基金收缴至财政在银行开设的专门账户,支出定期向财政提出申请,由财政专户予以批准,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医保中心管理模式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心部分或全部负责新农合的业务管理模式。试点推广经验表明,合疗办独立管理模式虽然仍是目前的主导管理模式,但容易浪费医疗资源,造成政府职能部门间的条块分割、自成独立体系的局面。因此,在试点推广转向持续规范发展阶段,应鼓励西部地区逐步有序地向财政专项账户管理模式及保险公司受托管理模式迈进,促进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四)强化监督机制

良好的监督机制能增强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信心,为制度的持续稳定运行打下良好的基础。合作医疗的监督机制,说到底即是要加强对参合农民、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机构三方面的监督。从行政组织监督看,根据管理与监督分别设立的原则,单独成立新农合监督委员会,成员可由监察、审计、农业、农工委等部门和参合农民代表组成,对同级和下级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经办机构管理行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狀况、参合农民就医行为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议,从而充分保障农民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从社会监督看,主要包括行业监督、群众团体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成要由临床专家组成的新农合医疗技术专家组,制定所选病种诊断标准、治疗常规、入院标准、出院标准、疾病疗效判定标准,建立新农合医疗资料审核制度。农民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创建一些非政府组织,比如新的农村合作组织,对制度供给方的政府以及医疗服务部门进行监督,增加农民的言语权和监督权。总之,通过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行业监督、法制监督,对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医疗服务机构在合作医疗基金、合作医疗服务及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并制订相应的措施来纠正偏差,以保障参合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保证合作医疗的持续运行。

参考文献

[1]程晓明.医疗保险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2]国务院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EB/OL].中国政府网,2011年2月17日.

[3]詹晓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J].卫生经济研究,2005,(7).

篇5: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机制

为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切实做好纠纷发生后处置工作,有效保障患者、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特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医疗纠纷防范

(一)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1、院科两级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范,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重要的是使医护人员自觉的依法行医、诚信服务,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人文素质教育、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体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辅的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及文化素养。

(二)院科两级加强诊疗质量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考核,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1、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力度,加强医务人员基本功训练。

2、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疗护理核心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考核。

3、提高医疗护理文件书写水平,做到客观、真实、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并做好保管工作。

4、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对有创操作、抗生素使用、手术知情同意等内容,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签字同意程序。

5、做好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指导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低年资医师、护士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6、不定期选派科室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积极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不断开拓眼界,同时做好所学知识的讲授工作,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7、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充分做好论证、预案、知情同意等准备工作,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三)加强院科两级质控,分析总结院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1、院质控组织除不定期抽查外,每月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考核。监督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对医疗卫生法规、规章、职责、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的执行情况,同时对医疗工作中发现的医疗缺陷和问题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并制定改进措施,从严把好质量关,使诊疗全过程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

2、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每月至少对本科各项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检查两次,尤其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发现医疗隐患,及时纠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科室每月召开质量安全管理会议一次,总结分析近期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4、医院及科室不定期的组织医护人员对近期院内外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讨论,找准主、客观原因,从中总结出带有普遍性的经验教训,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防范。

(四)加强医护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

1、转变观念,实施全员微笑服务:用真诚的微笑给予患者积极的心理暗示,给予家属良好的心灵抚慰,缓解医患、护患之间的紧张情绪,取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与合作,为建立良好的医患、护患关系奠定基础。

2、加强培训,重视沟通技巧: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做到一个要求、两个多字、三个掌握、四个留意、五个避免。从而在医护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建立一个心灵与心灵沟通的桥梁。

3、换位思考,了解患者需求,最大化满足患者需求,减少激惹因素:多方面多层次的满足患者需求,不断改进工作,例如改善就诊环境、提供便民措施、药品价格公开等。

4、加强医、护、患三者之间的沟通:以扎实的理论知识、过硬的操作技术和对患者负责的工作态度为基础,以合适的沟通技巧为桥梁,就患者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三方及时取得沟通,达成一致,必要时护士长负责从中协调,减少和避免主观分析、判断的差异,从而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五)加强实习生带教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因实习生引起的医疗纠纷。

1、科教科做好实习生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医患沟通、安全教育以及临床实践技能等。

2、各教研室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高年资医护人员负责带教工作,带教期间加强实习生的培训和考核,努力提高其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及应急能力,做好传、帮、带工作。

3、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对实习生的实时监控,做到“放手不放眼”。

(六)引导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

1、医务人员有责任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的就医观念,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如加强医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明确患者的权利和义务等。

2、规范患者文明就医行为。制定文明就医公约,明确告知患者及其亲属相关事宜。

(七)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程序等,便于医护人员掌握相关事宜,做好自我防护,并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扩大化。

(八)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二、医疗纠纷的处置

(一)处置原则: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法、和谐、效率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二)处理途径:根据我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及进展,处理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科室解释、协调: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人员要高度重视,以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协助科主任、护士长做好处理工作。科主任要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必要时汇同主管医务人员组成医疗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向病人及其家属作好解释、劝说工作,尽可能化解医疗纠纷。

2、纠纷办、医务科/护理部答复、协调处理:针对科室汇报或患者直接来信来访的医疗纠纷,负责调查、答复、协调。

3、依法处理:针对不能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患方或医院提出法院诉讼,纠纷办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院诉讼相关工作。

4、第三方协调: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作为独立第三方介入医患纠纷调解,为医患双方搭建平等对话的沟通平台,把医患纠纷纳入理性解决问题的渠道,推动医患纠纷更快更好地化解。

(三)处理医疗纠纷时应注意的问题

1、与患者及家属发生纠纷后,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查明真相,分清责任。属于医方责任的,绝不推诿、敷衍,甚至包庇、纵容,要勇于承担责任,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患方责任或患方提出无理要求时,则一定要坚持原则,据理力争。对侵害医院及医务人员个人合法权益的言行一定要依法解决,切忌感情用事。

2、发生纠纷后,医院要争取主动,及时通过各种途径与患方接触、沟通,对纠纷中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当有媒体介入时,要主动与媒体联系、交流,让其全面了解事情真相,以求报道客观、公正。当纠纷最终需要通过诉讼来解决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3、妥善收集、保存好证据。从纠纷一开始就要注意收集各种相关证据,如患者的病历资料、被打砸的现场、有关证人的证言等。要向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咨询,对整个纠纷过程、性质,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做到心中有数。

(四)根据客观事实及处理结果,明确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我院《医疗纠纷处罚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罚。

篇6:医疗风险防范管理办法

为了及时有效地识别、分析、评估、处理和监控医疗风险,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医疗安全。依据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联系医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医疗风险定义:

医疗风险指卫生技术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过程中存在的对患方或医方造成伤害的危险因素。对患方是指存在于整个医疗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损害或伤残事件的不确定性,以及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情。对医院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生医疗失误或过失导致的不安全事件的风险。

二、职责分工:

科室主任为预防、监控和处理医疗风险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质控小组全面负责医疗风险预防、风险评估、质量监控、风险处臵、缺陷整改等工作;对医疗风险作定期总结,跟踪评价;医务科是医院医疗风险的管理机构,接受科室医疗风险的预警和报告,并作出相应反应。

三、医疗风险识别:

医疗风险识别是发现、确认并记录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医疗风险,一旦医疗风险得以识别,必须积极应对,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列举如下:

(一)临床方面:⒈推诿、延误救治;⒉未按规定知情告知,谈话签字不规范;⒊重点病人管理不到位;⒋入院一周内仍诊断不清,病情疑难由外院转入的病人;⒌院内急会诊未按时到达;⒍超权限、开展诊疗或擅自改变集体讨论诊疗方案;⒎各种医疗意外;⒏非计划再次手术;⒐重大、疑难、复杂、危重等手术未经术前讨论和审批;⒑病人身份识别错误或手术部门、方式错误;⒒麻醉、护理、手术和各种有创诊疗的严重并发症;⒓使用药品、剂量、剂型、浓度错误;

13、急救药品、设备不能及时到位或失效;⒕无执业资格独立从事诊疗活动。15.患者占床不出院,高额医疗费拖欠。

(二)医院感染方面:⒈重大、特殊的医院感染(传染病院内扩散);⒉多重或泛耐药菌株感染爆发;⒊消毒、隔离、预防违规。

(三)医技方面:⒈出现“危急值”检查结果;⒉医学标本错误、缺失,不能正常检测;⒊医用试剂或材料不合格,保管不当。

(四)设备药械方面:⒈医疗仪器、设备运转异常;⒉医用器械使用不正确;⒊医用耗材、内臵物不合格。4.处方、医嘱(剂量、剂型、浓度、用法、禁忌症等)错误,调剂差错;5.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6、药物存放不当,效期已过。

(五)后勤保障方面:⒈供电、供气、供水故障;⒉防滑跌未禁示或未采取措施;⒊应急逃生通道不畅或设施失效;⒋其它不良事件。

二、医疗风险的处理:

(一)风险报告:医疗风险信息来源于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自我查找的按照医院不良事件要求及时上报。医院各职能部门在监查过程中发现的医疗风险,立即现场调查、核实,做好记录,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二)风险分析评估

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和规定对上报或检查掌握的医疗风险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评估,严重的或带有共性问题,提交相关医院安全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分析和定性。

三、风险处理

发生风险的当事人、科室和职能部门应根据岗位职责,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定,确定处理方式,并及时作出有效的干预和防范措施,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一)临床类风险:涉及门诊和临床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时掌握情况,当事人或科室要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上报,并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组织积极有效救治,尽可能弥补已发生的过失,尽量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害;职能部门按相关制度进一步处理。

(二)医院感染风险:各临床科室及消毒供应室,将发生的院感风险,立即上报院感科,院感管理部门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消毒、隔离、防护等措施,督促临床科室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全力救治病人,纠正、改进消毒、隔离、灭菌等不符合情况。职能部门按相关制度进一步处理。

(三)医技部门风险:各医技科室检出危急值立即通知有关医师或科室,并进行必要的复检核实,相关临床科室即刻采取或调整治疗措施。医务科按危急值报告制度考核。标本缺失、试剂缺陷上报医务科后立即查明原因,尽力纠正;职能部门按相关制度进一步处理。

(四)药械部门风险:医技、临床各科仪器、设备、耗材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合要求,向设备科报告,造成医疗影响同时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设备科立即查明原因,安排检修或更换,根据不同后果按质量考核标准处理。临床医生、护士或科室发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马上予以相应处臵、封存残药或包装瓶盒,上报临床药学室,并按《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处臵规定》处理;药房调剂人员,发现处方、医嘱错误,先不发药,并通知医生核对、纠正;药品逾期或保存不当,药剂科立即撤柜、清理;职能部门按相关制度进一步处理。

(七)后勤保障风险

各科室发生后勤保障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到场,检修排除故障;如造成不良后果报告总务科,并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减少损失;职能部门按相关制度进一步处理。

四、医疗风险预防

医疗风险重在预防,全院职工必须树立医疗风险防范意识,自觉参与风险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平时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相关卫生管理法规和制度,总体要求如下:

(一)临床、医技科室及有关部门围绕保障病人的医疗质量与安全,防范医疗风险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病情复杂,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和材料者;

(三)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保证 “绿色通道”畅通

(四)严格医务人员资格准入,特殊岗位持证上岗。

(五)加强围手术期管理,认真落实手术资格准入、手术分级管理、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六)实施临床路径的单病种质控,执行临床诊疗常规和技术准备,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

(七)严格把握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八)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做好知情同意告知工作。

(九)遵循药物使用原则,安全、合理用药。

(十)各诊疗环节认真做好核查。

(十一)各种救治设备、设施和器械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随时可投入使用,特殊抢救设备,需要时服从医务科、护理部统一调配。

(十二)全院各科室及医务人员应竭尽全力相互配合、共同协作,积极应对医疗风险,保障病人安全。

西安市胸科医院 投诉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投诉管理,保证各类投诉及时有效处理,现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投诉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患者的投诉对于医院发现缺陷、堵塞漏洞、改进服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认真接待患者投拆,诚恳接受患者批评,妥善处理投诉纠纷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是各科室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投诉归口管理的原则

实行“首接负责制,分管负责制”的投诉处理机制。各部门接到患者或其家属投诉后,无论是否与本部门相关都必须热情接待,尽力疏导。需要专门科室解决的,必须安排专人引领,禁止任何形式的推诿和回避。

三、患者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网站、院长信箱、电子邮件、信件,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箱,各科室意见箱、意见薄(本)、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

2、执行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各部门、各科室接待受理的投诉。

4、召开病员评议医院行风座谈会、病员访问等形式,听取病员及陪人意见。

5、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代表座谈会议,听取意见及建议。

四、投诉归口管理

1、医疗服务质量、医疗纠纷、医德医风投诉、行业作风投诉由医务科受理。

2、护理服务质量投诉由护理部受理。

3、价格服务投诉由财务科受理。

4、窗口部门医疗服务质量、纠纷投诉由门诊部受理。

5、药品质量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药剂科受理。

6、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质量投诉由设备科受理。

7、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由感染办受理。

8、医保、新农合投诉由医保办受理。

9、后勤服务保障投诉由总务科受理。

10、节假日投诉电话由总值班受理。

五、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六、投诉处理程序

1、各科室负责人是接待处理投诉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记录登记本。一般投诉积极处理解决,直到患者满意而归;重大事项的投诉及时向分管领导和院领导汇报。

2、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3、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4、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5、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6、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8、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阻、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处理。

9、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备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受理投诉部门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滥用职权,或使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对收到或接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对属于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3、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4、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5、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6、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7、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市胸科医院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一、西安市胸科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根据卫计委《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并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二、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医院执业的医师,其定期考核适用本实施办法。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三、医师定期考核原则上针对执业医师考核,特殊情况下也可针对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四、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医师定期考核,我院每年进行一次,卫计委每两年一次。

六、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 主 任 委员: 李向前 副主任委员:朱昌生 党丽云

委 员:许 优 苟超伦 迟 旭 毛晓辉 窦权利

张毅军 弓显凤 张 毅 杜苏丰 赵 坚 廉娟文

雍文成 蔡署波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七、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医院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工作,并向市卫计委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八、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卫计委《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省市卫计委的具体要求,负责拟定医院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领导、组织及检查,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医务科)执行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的指示和工作安排,负责协调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医院各相关行政职能科室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执行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的指示和工作安排,负责本部门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九、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一)、业务水平测评

1.业务水平包括:医师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掌握情况,医师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医师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医学文书的规范化书写情况。

2.医师对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的掌握情况和医师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测评;医学文书的规范化书写情况由质控办负责组织测评;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测评;传染病防治的掌握情况由防保科负责组织测评;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的掌握情况由控感科负责组织测评。

3.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等。

(二)工作成绩评定

1.工作成绩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

2.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由人事科负责组织评定;完成工作(接诊门诊患者,管理住院患者,完成手术、麻醉或特殊检查与治疗,参与重大抢救,会诊)的数量由医师本人、财务科信息室及病案室提供;完成工作的质量由医务科、质控办、控感科、防保科、门诊办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分别负责组织评定;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的情况由医务科负责组织评定。

(三)职业道德评定

1.职业道德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2.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依法执业状况由医务科负责组织评定;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由医务科、质控科、科教科、门诊办等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分别负责组织评定。

十、考核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程序。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省卫计委规定的其他情形。简宜程序:医师本人书写述职报告,医院相关行政职能科室组织评议、签署意见,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审核。

其余人员执行一般程序。一般程序:医师本人书写述职报告,相关行政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测评(评定)工作,填报《西安市结核病医院医师定期考核表》报医务科。

十一、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考核结果将记入医师《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库。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将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1.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2.未经批准,擅自在医院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3.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4.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5.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8.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9.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臵,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10.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11.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12.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1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14.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十二、处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医院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继续不合格的,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十三、医师认为医院的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医院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医院可予以同意。

十四、各相关科室可依据本实施办法并结合本科室的工作情况,制定本科室的具体工作细则。

十五、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西安市胸科医院

医疗纠纷差错、差错及事故处罚办法

一、概念

(一)、医疗纠纷(争议):指病人及家属对医务人员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失误(或差错),对病人出现的伤残、死亡以及诊疗延期或痛苦增多等情况,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等,在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统称医疗纠纷。

(二)、医疗差错:指在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死亡、残废、或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分为严重医疗差错和一般医疗差错。严重医疗差错是指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一般医疗差错是指医务人员虽有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患者造成痛苦。

(三)、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于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重度残疾、器官组织损害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差错及事故的直接(主要)责任人,是指其行为与患者的不良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并对不良后果起决定作用的人员。由复杂原因或多环节因素而产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根据相关人员在造成不良结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确定其所负责任。

二、医疗差错及事故的处罚

(一)由责任原因引起者,对直接责任人按下述规定处罚。

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医生暂停1年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记大过。

2、二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医生暂停半年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记过。

3、三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医生暂停3个月执业活动;给予行政警告。

4、四级医疗事故:全院通报批评;当事医生暂停1月执业活动。

5、严重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当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医疗差错:全院通报批评。

7、对极端不负责任,致使患者死亡、残废或器官功能障碍,情节特别恶劣,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由技术原因引起的医疗差错及事故(院重大业务除外),按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差错及事故处罚规定低一等级进行处罚,但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指行为人技术过失为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其中责任因素仍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或差错及事故发生后推托责任的)也应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的科室(院重大业务除外),因此而发生的医疗欠费及对患者的补偿的处理。

由直接责任人、科室和医院三方承担。累计费用小于10000元的,责任人承担20%;10000-50000元的,责任人承担20%~15%;50000-100000元的,责任人承担15%~10%;100000元以上的,责任人承担10%~7%。其余部分科室承担60%(从科室奖金中扣除),医院承担40%。

本办法适用于临床医疗、医技人员。进修人员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退回原单位,并按相应医疗差错或事故等级提出处理意见通知所在单位,并追究带教老师及科室的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罚。合同制及返聘医务人员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按相应规定处罚;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及以上者,立即解除用工合同及解聘。

西安市胸科医院医德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技术服务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我院的医德考评制度。

1、各科室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每月由科室组织全科人员学习医德医风的相关资料及先进事迹,每季度安排全科人员参加由医院组织的医德医风相关培训。

2、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卫计委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务人员九不准》等各类医德医风相关规定或要求,对违反《医德规范》及“九不准”的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科主任牵头带领全科人员学习九不准,知晓率达到100%。

3、医院根据医德规范,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并将医德考评的结果与岗位竞聘,职称晋升挂钩。

4、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由3-5人组成的医德考评小组,每个科室固定专人负责科室医德考评工作的具体工作,每的科室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上报医务科。

5、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18年1月5日

西安市胸科医院

流浪乞讨患者救治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的流浪乞讨患者救治管理工作,维护我院的正常诊疗秩序,保障社会公益性救助,根据《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医院成立流浪乞讨患者救治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组长:许优,组员:曹纪鸿

二、救助对象:“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患者”是指是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三、救治流程:我院救治对象主要通过西安市急救中心、救助管理站及其他医院转诊三条渠道来院。

1、急救中心送入:

①应督促出诊120医师填写,《院前院内交接记录单》(黄单子),内容包括:详细的发现地点,出诊救护车车牌号,出诊医师及护理人员的姓名等信息。

②督促110出警警官填写《110出警单》(蓝单子)。

③接诊医师填写《医院流浪乞讨病人危重病人医疗救治登记表》,查看患者有无外伤,随身携带的物品,接诊医生、护士签字。

④以上2张表格在病人收治2天内交医务科登记存档,随身携带物品封存,证件原件由护士长保管,复印件交医务科保管。

⑤由主管护师给食堂打电话,食堂安排患者饮食,每日标准13元。

2、救助站送入:

①救助站出具《西安市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救治介绍信》,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

③接诊医师查看患者有无外伤,随身携带的物品,接诊医生、护士签字将详细情况填写《医院流浪乞讨病人危重病人医疗救治登记表》,④以上2张表格在病人收治2天内交医务科登记存档,随身携带物品封存,证件原件由护士长保管,复印件交医务科保管。⑤由主管护师给食堂打电话,食堂安排患者饮食,每日标准13元。

3、其他医院转诊:

必须经过医务科,并由医务科登记上报民政局后方可转入我院

四、流浪乞讨患者的救治要求

①、通知医务科为患者拍照(上班时间)。

②、要求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以最合理的费用完成对流浪乞讨患者的治疗。

③、救治费用到达3000元时或住院天数到达30天,必须马上上报医务科专干。

五、流浪乞讨患者的转归:

1、患者自行离院:主管医师完善病历,由患者签字表述离院意愿,随身物品证件清点后交还患者。

2、患者要求返回救助站:由医务科联系救助站,确定方式及时间后,通知临床科室。

3、患者转诊其他医院:由医务科联系确定方式及时间后,通知临床科室。

4、患者死亡。

六、流浪乞讨危重患者死亡处理流程:

1、收住科室通知医务科(非工作时间通知总值班)。医师完善病历,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时间精确到分钟),并交医务科。患者随身物品封存,证件交出警110警官。

2、流浪乞讨患者收住科室通知保卫科报110出警,110出警后,流浪乞讨患者收住科室医师配合警官做好笔录。出警单交医务科。

3、护理人员对尸体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理,保证遗容整洁,医务科(非工作时间总值班)为死亡患者拍照,照片交医务科登记存档。

4、殡仪馆运尸车达到后,由值班医师通知保卫科,由保卫科安排人员帮助殡仪馆人员搬运尸体。

七、工作要求

1、流浪乞讨患者人员成分复杂,实施救治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流浪乞讨患者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做号流浪乞讨患者的救治工作。

2、各临床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拒收流浪乞讨患者,由于推脱,拒收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人员负责。

3、请各临床科室必须严格按照流程处臵流浪乞讨患者,保证各项手续单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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