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通用8篇)
篇1: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2011年10月24日,桃源司法所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人,其中假释1人,保外就医1人,缓刑2人,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学习,每月矫正人员向司法所呈交本月思想汇报,司法所定期电话了解矫正人员思想动态,截止今日,矫正人员无不良动态,思想情绪稳定,生活稳定,能很好的完成司法所的安排,服从司法所管理,能很好的融入社会。
安置帮教工作:
截止2011年10月24日,桃源司法所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1人,9人落实低保,每逢重大节日,司法所会在本辖区内大范围排查工作,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走访辖区居民,多角度了解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有不良情绪的帮教对象,司法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及时化解矛盾,有效的防止了帮教对象的二次犯罪,自开展工作以来,我辖区帮教对象无重新违法犯罪,每逢传统节日,司法所会安排专职人员对生活有困难的帮教对象进行慰问,更好的做到了对帮教对象的心理和生活的双重慰问,对以后的帮教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篇2: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十二五”规划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宽严相济刑事工作原则,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体系为目标,以提高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工作为主线,以落实各项保障为重点,以服务管理创新为动力,着力规范和强化工作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龙文区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十二五”规划活动的要求,努力实现“底数清、管得住、帮得上、教育好”的总体目标,具体要做到六个“进一步”:
--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正确把握非监禁刑罚执行性质,正确理解安置帮教特殊服务管理要求,认真贯彻依法、科学、文明的工作理念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
--部门配合进一步协调。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责更加明确,配合更加协调,成效更加突出。
--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统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内容、标准,切实提升规范化水平,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现象。
--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脱漏管率分别控制在0.5%、1%以内。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98%、96%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服务管理进一步创新。联合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建成1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教育服务“中途之家”,建立2个以上安置帮教基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录入及时准确,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管理形成规范,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管理水平。
--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人员结构逐步优化,经费保障基本到位。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职社工分别按不低于1:15和1:30的比例进行配备,志愿者队伍组织化程度提高。
三、规划内容
(一)规范工作衔接。根据省、市、区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落实工作例会、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等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规范社区矫正人员交付衔接工作,健全完善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的交付衔接机制,有效减少脱管、漏管;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分别达到100%、70%。
(二)规范制度建设。要依据“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从组织领导、工作管理、矫正执行、业务指导等方面入手,健全完善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等环节的规章制度,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制定出台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分类帮教、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形成一套有约束力、能执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体系,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规范矫正执行。规范调查评估,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进行社会调查评估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真实、客观、准确的调查评估意见并提交委托机关;规范入矫、解矫程序,做到登记有表格、谈话有记录、期满有鉴定、宣告有文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执法权限、工作时限、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规定开展工作,维护程序公正。规范考核奖惩,明确考核内容、标准、程序、要求,依法惩处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规范执法监督,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公示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和申诉等案件,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监管帮教。规范监管机制,认真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措施,严格执行报到、报告、请假、变更居住地等制度以及人民法院禁止令。规范排查分析,做到每月自查、法定节日必查、敏感时段和重要时期严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动态。规范风险评估,对请假外出、异地托管以及有其他异常动向的社区矫正人员科学测评其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实施有针对性管控措施。规范应急处置,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落实应急管理措施。规范教育矫正,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法律、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落实社区服务,实施个案矫正,对未成年人积极采取适合其特点的矫正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矫正的成效。规范帮困扶助,全面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就学、低保、临时性救助等政策,努力解决其生活、工作、学习中面临的困难问题,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
(五)规范基础管理。规范信息管理,使用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福建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认真落实《福建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信息内容,加快手机配备,强化定位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监管上的独特作用。规范基地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教育服务“中途之家”建设、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作,发挥教育矫正、技术培训、就业指导、救助安置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快区社会企业安置基地建设。规范工作场所,建立健全司法所宣告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学习活动室等,做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流程清晰、职责明确、制度上墙。规范档案管理,建立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分级管理,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完整、管理严格规范。
(六)规范机构队伍。规范机构建设,按照(闽司〔201X〕242号)文件要求,我区全部完成机构设立,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体系,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配备2-4人,做到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范队伍建设,司法所要确保有司法助理员承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日常工作。规范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招聘、使用和管理,要通过社会人员招聘、退转军人接收、富余教师转岗、退休人员返聘等多种渠道,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专职社工。要按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要求,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委托培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水平。
四、规划要求
要把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十二五”规划活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 “十二五”规划活动的重要性,把它作为今后几年司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十二五”规划活动方案。
(二)要统筹兼顾。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做到活动内容不省略、活动形式多样化、活动结果有实效。要把“十二五”规划活动与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全面试行工作、开展“创先争优”和“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科学实施,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三)要强化指导。加强工作指导,采取挂钩联系,重点帮扶等形式,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活动进度,掌握活动内容,督促活动开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协助基层查弱项、摸实情、解难题,努力解决困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瓶颈问题。要善于发现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推进活动有效开展。
(四)要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制造活动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良好氛围。通过简报、动态、专报、呈阅件等形式,积极向党政领导报送 “十二五”规划活动开展成效,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
篇3: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一、何为安置帮教
所谓安置帮教工作, 就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帮助出狱人 (在我国, 还应该包括被解除劳动教养的人) 成功的回归社会, 避免重新犯罪而对出狱人进行生活上的关心、就业上的安置、思想上的帮教、行为上的管理。
我国政府历来都比较重视安置帮教工作, 近年来,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 各地初步建立起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指导协调, 以司法行政部门为主, 相关成员单位如监狱、公安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 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
事实上, 安置帮教作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制度, 是保护人权的要求, 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 安置帮教工作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安置帮教工作的成效如何, 直接关系和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着再犯罪率的高低。另外, 随着刑法修正案 (八) 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 今后的长刑犯将逐年增加, 对于今后的罪犯改造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监狱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思想改造效果较差, 社会帮教未引起足够重视, 监狱改造质量有待提高。
现行的监狱行刑制度, 是通过将服刑人员隔离于正常社会的方式, 去追求再社会化的目标, 这就导致了行刑方式和目标之间存在深刻的矛盾, 监狱与社会信息不能畅通, 资源不能共享, 工作不能互动, 对接不够紧密, 严重制约了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通过监狱改造, 矫正罪犯的犯罪心理、重塑健康的思想观念、提高其文化素养、培养其劳动技能等, 能够降低重新犯罪率。实践中, 监狱的罪犯改造质量虽呈现出不断发展的良好态势, 总体状况仍存在较大差距, 成为影响安置帮教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因素。
(二) 衔接管理不到位, 导致刑释人员出现脱教、漏管现象。
刑释人员脱教漏管现象普遍存在, 这与监狱与安置帮教部门的衔接管理有一定的关系。当然, 还有其他因素诸如户籍管理、拆迁、刑释人员逃避帮教等原因, 导致出现了刑释人员脱教漏管现象的发生。此类问题在全国都存在, 有相当数量的服刑人员刚释放即漏管失控。
(三) 尚未建立合理的服刑人员工资报酬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 导致刑释人员刑满释放后缺乏物质基础, 增加了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难度, 并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重新犯罪率的增加。生存问题是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最直接原因。而目前的体制内, 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 不享受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导致很多服刑人员在出狱后因为缺乏生活保障, 更容易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
三、创新监狱工作模式、增强安置帮教工作有效性
(一) 建立出监监狱, 创新出监教育形式, 为安置帮教工作打好基础
2011年司法部明确要求有条件的省 (区、市) 要至少建立一所专门的出监监狱, 将剩余刑期较短、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的服刑人员, 调到出监监狱集中培训。
出监监狱是主要关押余刑较短、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 以社会适应性训练、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 以就业指导与职业推荐为实现方式, 以增强与社会的对接, 有效降低重新犯罪率为最终目的, 具有过渡性、较低戒备性的监狱。建立专门的出监监狱, 强化对出监犯的培训、政策教育及就业、创业指导是最佳的出监教育模式。然而在目前出监监狱尚未建成的情况下, 各监狱必须充分切实做好以上所述的出监教育工作。
(二) 实现技能培训、学历教育
1. 要进一步加强服刑人员的学历教育。
监狱应鼓励和帮助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在改造期间从事各种文化知识学习, 开发服刑人员的智力, 具体来说, 可以采取自学、函授、监狱课堂教育等形式, 对考试合格的, 颁发学历证书。
2. 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增强刑释人员走上社会后的生存能力, 为今后的安置帮教工作打好基础。
监狱改造中要注重对服刑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 鼓励改造对象考取各种专业技能资格和等级证书, 如烹饪、缝纫、美容美发、电子加工、花木养护等, 使刑释人员有一技之长, 增强刑释人员走上社会后的生存能力。
(三) 监狱应积极建立服刑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制度, 为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提供物质基础
监狱要改革现行的处遇制度, 提高服刑人员的劳动报酬, 根据服刑人员的刑期长短、犯罪性质和犯罪记录、在狱内的表现、工作岗位、等来确定建立服刑人员的工资制度。另外, 对于之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刑人员, 由监狱统一从罪犯的劳动报酬中拿出部分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而对于之前已经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 则在服刑期间由监狱从罪犯的劳动报酬中提取一定比例, 继续统一为罪犯缴纳。在保险的金额比例上应当与社会保险无任何区别, 并且由监狱和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接续手续, 以便在其走上社会之后, 能够为服刑人员将来重新走上社会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四) 监狱应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实现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一体化
监狱应当加强与社会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具体来说,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加强监狱与社会的信息沟通, 通过社会帮教来提升罪犯改造质量。
2. 监狱还应当通过认真开展出监罪犯的质量评估工作, 提出安置帮教工作建议, 为罪犯刑释后接茬帮教提供依据。
3. 监狱还应当与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联合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与推介, 帮扶刑释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等, 尽可能的为刑释人员走上社会提供帮助, 防止其重新犯罪。
总之, 监狱应当继续致力于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 积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无缝对接, 协助社会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尽最大可能防止脱教、漏管现象的发生。
另外, 还应加强监狱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反馈管理系统。刑释人员的改造质量如何, 只有根据出监后的表现才能综合评定。因此, 监狱应该加强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信息沟通工作, 定期了解刑释人员的行为表现, 以便各监狱及时总结改造工作中的“得”与“失”, 为下一步的监狱改造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促进监狱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反过来促进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宋行主编.安置帮教工作理论与实务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9.8.
[2]黄京平, 席小华主编.帮教安置工作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8.8.
[3]<安置帮教工作手册>编写组.安置帮教工作手册[M].北京:研究出版社, 2008.8.
[4]李志鹏.我国出狱人保护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1.
[5]四川省锦江监狱课题组.出监监狱建设探索[J].犯罪研究, 2011 (4) .
[6]殷本明, 李愈.关于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的调研与思考[Z].2010 (5) .
[7]王鹏.新时期我国安置帮教工作的法治化研究[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11 (2) .
篇4:当今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与挑战
关键词: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社会融入
一、安置帮教工作现状
一)、近年来安置帮教工作的变化和发展
1、安置帮教工作总量逐年增加
随着我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已经成为刑满释放人员进入社会的一个必要环节,这是保证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回报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和谐的必然要求。这要求我们针对每一个刑满释放人员都必须进行相应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绝不偏颇、绝不遗漏、绝不放弃。相应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工作量必然大大增加。以新都区为例,仅2013年上半年就有138人刑满释放,近年来平均每年都有超过300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相比93年的每年100余人增加了两倍多。今后,这个数字将会越来越大。
2、安置帮教工作形式不断丰富
刑满释放不仅仅是服刑人员结束监狱生活这么简单,回归社会也不仅仅是服刑人员出狱这么容易。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能否走上正途,能否重新融入社会,能否重新投入家人怀抱,这都是全新的挑战,这都需要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提供一系列帮助。随着长时间工作经验的积累,安置帮教工作的形式不断丰富,为刑满释放人员在社会融入、职业融入③、家庭融入④、社会交往融入⑤等各方面提供帮助。工作形式、工作范围相比之前有了相当程度的扩大。以新都区为例,安置帮教工作由区政府牵头,分配至乡政府,乡政府再联系居委会,将工作渗透到最基层,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居委会定期举行恳谈会,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持续的教育,加强引导。
3、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逐步完善
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安置帮教工作逐渐重视,相应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规章制度从安置、户口、档案、就业、社保、贷款等相对全面的覆盖了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生活后的方方面面。以新都区为例,在十年前,获刑死缓和无期的服刑人员的田地将收归国有,现在通过相关手续,在服刑期间可以由亲人代耕,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予以返还。这从物质上保证了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经济地位,为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融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关注逐渐加强,社会意识逐渐转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文明逐步开放,人们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关注前所未有的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态度也有了很大的转变。服刑人员不再是“废人”,即使他们的人生有了“污点”,也不能对他们进行完全的否定。尤其是刑满释放的、“改邪归正”的这一部分人,既然法律已经对他们所犯的罪恶做出了判决,他们也为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承受了相应的惩罚,社会、人民就应该再给他们一次机会重新做人,绝不应该把人“一棒子打死”。事实证明,人民、社会对于刑满释放人员的态度相比从前已经更加宽容。人民并没有忘记他们,并努力从新的角度去看待他们,努力把他们当做一个全新的个体,平等相待。现在社会上更有不少用人单位对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为他们的就业问题出一份力。这些社会意识层面的改变也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意识融入有着极大的帮助。
二)、当今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内容
1、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就业
对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从狱中一直持续到狱后。在服刑过程中,对他们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可以培养其职业道德意识,也为他们刑满释放后正确就业奠定基础,有效避免再次走入歧途。狱后,刑满释放人员回到所在地,仍可以接受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新都区为例,刑满释放人员回到乡镇后,乡镇为其准备了丰富的职业培训科目,包括:缝纫、烹饪、电工、计算机、制鞋、手工、种植养殖等,可以说是“需要什么,学什么”,刑满释放人员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科目进行学习,加快就业。据我们调查了解,有的学习烹饪技术后开起了农家乐,也有学习了养殖种植技术后开办养殖场并形成相当规模的,这都是安置帮教工作取得的成效。
同时,安置帮教工作还重点联系社会上的“爱心企业”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在企业工作,解决了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以新都区为例,2013年与新都区合作的安置帮教企业就有11家,他们有的是热心公益的“爱心企业”,有的是本身有过类似经历的成功创业者想要回报社会,行业涉及机械加工、建材、保洁、养殖等。
2、引导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家庭,融入社会
第一,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进行提前教育,分析邢释后可能遇到的各方面的困难、问题以及挑战,端正心态,减少出狱后可能面临的冲击。
第二,出狱前后举行家庭座谈会,让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共同面对问题,共同分担责任,增强服刑人员的家庭归属感,为重新融入家庭做好精神准备。这是安置帮教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第三,组建用专业知识武装的志愿者队伍,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志愿者多以大学生为主,他们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极高的热情,对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极大的帮助。以新都区为例,安置帮教志愿者分为“传统教育组”和“法制教育组”,分别对邢释人员进行教育。
二、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困境
一)、安置帮教工作实施者所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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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量大,人员紧缺,相关立法有待完善,制度仍需完备
近年来,安置帮教工作的工作量呈倍数增加,工作形式不断丰富,工作面增幅明显,工作时间跨度不断拉长。但是相关人员配置却远远跟不上工作量的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性跟不上工作内容的专业化发展趋势。
另外,工作量增加,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的培养,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虽然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关注,但相对于安置帮教工作的工作量和重要性仍有很大的差距。以新都区为例,2013年的刑满释放人员是20年前的三倍,但国家给这一部分工作的专项资金却与当年的5万元持平,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同时,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对于刑满释放人员仍带有有色眼光,无法做到平等相待。刑满释放人员回到社会后,自身的经历难免成为今后工作、生活的绊脚石,甚至在有些情况下自身合法的基本权益也无法得到保证,这都需要相应的法律对他们的权益进行维护,也需要相关部门从宣传层面为他们的权利谋求出路。
2、刑满释放人员就业难
就业难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且大有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更何况是有特殊“标记”的刑释人员,更是难上加难。第一,刑释人员有着社会还不能完全接受的“污点”,承受着从用人单位、周围人群投来的有色眼光甚至偏见,这对他们正常就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且刑释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在技能、知识、品行等方面有缺陷,大部分用人单位不愿录用。第二、刑释人员长时间离开社会,不具备连贯的社会关系,这对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形成了阻碍,更别说像正常人一样找工作。第三,刑释人员往往不具备拿手的职业技能和正常的工作经验,这也是他们就业难的主要原因。
3、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接纳度有待提高
刑满释放人员虽然已经接受了相应的惩罚和改造,但终归被打上了“有前科”的烙印,此类人员往往很难被社会大众接纳。自古以来人们就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式,认为“有前科”的人就是现行的犯罪者,不存在改过自新一说,从情感上就不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这需要从上自下的改变观念。甚至在当今的领导队伍中有部分领导也抱有此类看法,这对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会是非常不利的。自上而下的意识转变,自上而下的宣传,带动人民大众意识看法的转变是提高社会接纳度的关键。同时,发动人民群众对刑释人员投予更多的关爱,全方面客观的审视他们,对值得帮助的对象予以帮助,对需要教育的对象进行教育,培养人民群众的自身责任感,这是提高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接纳度的重中之重。
二)、安置帮教对象自身所存在的问题
1、部分刑满释放人员态度有待端正,自我意识有待明确
服刑人员进入监狱后,必将经历巨大的思想冲击,之前所形成的观念看法都将面临极大的挑战。通过监狱教育的改造,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能够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重新做人,但有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仍未能形成正确的观念,甚至负面情绪愈演愈烈。这是安置帮教工作所面临的最大考验之一。
经历牢狱生活后,如何正确的看待自己,端正态度,是所有服刑人员都必须思考的,站在安置帮教者的角度上,只能尽力教育他们转变观念看法,但最重要的还是他们内心的答案。政府可以提供相当程度的帮助,但政府不是万能的,关键还是靠自己。一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就陷入了精神阴影,萎靡不振、无所事事、自甘堕落,或是把自己看成是社会弱势群体,对当地部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都是是不正确的。
2、长时间与社会脱轨,融入社会存在困难
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面临精神和物质的极大挑战。长时间断绝社会交往,精神上一时间难以融入社会生活,意识短时间很难适应全新的社会生活。朋友的离去,家庭的冷遇,对于未来生活的迷茫,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融入形成了阻碍,调整不好的话很有可能再入迷途。无法面对入狱前的同事或是入狱前就没有正常的工作,自身职业技能的限制,使得刑满释放人员的物质生活也面临挑战。在当今社会,没有稳定的工作不仅无法维持自身生存,对于社会稳定和谐来说也是极大的隐患。以上也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安置帮教工作在不断的发展中取得了可观的成果和比较完善的体制,但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仍有很长的路要走。相关部门和人民大众也应当对安置帮教工作投入更多的关注和重视。同时,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永远都会有犯罪,不应该过于理想化的去思考。今后,在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其他未知的变化及问题,我们应当牢牢把握安置帮教工作的现实状况,用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安置帮教工作。
注释
①社会融入:具体操作化为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份融入,即社会对他们是合法公民的认可.
②刘武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论纲(上)[J].北京:2013(12)
③职业融入:主要指他们的就业、收入情况.
④家庭融入:主要指他们与家人的密切程度.
⑤社会交往融入:主要指他们与其他社区居民、朋友、同事之间的交往状况.
作者简介:廖一如,女,(1989年7月21日——),经济学学士,西南石油大学 法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篇5: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2010年,我区社区矫正、安臵帮教工作坚持以“重点矫正、妥善安臵”为核心,以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年”、全面创建过渡性安臵帮教基地活动为统领,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为抓手,以创新特色亮点工作为动力,努力在规范监管措施、推进基地建设、完善信息平台管理、加强专职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安臵帮教工作,为建设法治高港、和谐高港、平安高港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4月份,组织召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再次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部分乡镇(街道)调整了区矫正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各司法所均落实了专职社工、志愿者和监督人,全面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完善管理机制,确保监管到位
一、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按照省、市矫正工作规定,依法规范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区社区矫正、安臵帮教工作台账目录和标签进行了统一调整,确保台帐资料规范完整;针对全区矫正对象卷宗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整改提高,并由专人负责工作台账及信息平台的整理,做到对工作负责,对矫正、安帮对象负责。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协调合作。主动做好与公、检、1 法等部门的工作衔接,按照上级精神,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提高矫正质量的工作方法,就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探索解决方案。在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训诫教育、季度考评、年终考核等日常管理程序中,区公、检、法及各镇(街道)派出所、综治办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均亲自到场,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特别是每个季度的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评议工作都由公、检、法派员全程参与,严格把关,规范操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全面提升矫正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对招聘的所有社区矫正志愿者,统一制作泰州市社区矫正工作证,截止目前,全区共计175名志愿者均已实行实名制,挂牌上岗,确保了“多对一”帮教模式的有效落实。今年9月份,召开全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培训会议,通过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途径,全面提升矫正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二、加强管理教育,增强监管实效
继续强化对暴力犯罪、盗窃等侵犯人身、财产型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等重点对象的监管,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在春节、世博、中秋和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大了社区矫正、安臵帮教对象的走访排查力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对再犯罪风险较高的重点对象落实专人加强监控管理,确保不脱离管理视线,对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早处臵。对一些矫正表现较差又屡教不改的对象,组织规模适中的集中训诫教育 2 活动,通过训诫活动,以彰显矫正执法工作的权威,教育警示极少数悔罪表现不好、接受矫正态度较差的社区服刑人员。6月底,会同区检察院、法院、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聘请师专心理学专家,开展全区青少年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法制宣传、警示教育、心理矫治等方面全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形式,规范教育矫正内容,创新教育矫正方法,健全教育矫正制度,全力提升我区的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年”活动,于3月份建成区社区矫正教育矫治中心,并聘请三名心理咨询师,制度上墙,正式挂牌,到目前为止运行正常,有序推进。
经排查,截止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69名,其中管制21名,缓刑125名,假释13名,暂予监外执行4名,剥夺政治权利5名,共有42名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
三、全面加强基地建设,继续深化安置帮教工作
一、妥善帮教,合理安置。目前,我区从各监狱、劳教所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共68名,其中刑释人员48名,解教人员20名,05年至今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347名,均已顺利衔接,登记造册,制定具体帮教方案和措施。重点对象则列入公安派出所侧重帮教,尤其注重于联合公安等成员单位对流动人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帮教:对外籍刑释解教人员留居在本区境内经商务工的,由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和司法 3 所一起对其进行帮教,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并把情况返回给原籍;对本区刑释解教人员外出务工经商的,请求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协助对其进行帮教,要求反馈信息。
合理安臵好刑释解教人员生活、生产。对帮教对象及时落实户口,尽力落实责任田,由村和镇(街道)具体负责,使其有地可耕。对帮教对象实行生产扶持政策,对自主经营、创办企业的对象主动帮助他们找相关部门协调,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能减免的减免有关费用,使其尽快走上自食其力、勤劳致富的道路。
二、多方合力,措施到位。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各界人士,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区安臵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深入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在思想上给予感化教育,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和支持;通过新闻媒体则利用自身资源大力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工作的宣传,造成声势,大家都来关心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经营、创业和生产,给他们提供一个较好的生产平台和生活环境。
篇6: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小总结
全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3人(其中刑释81人,解教12人),脱管率为0,重新犯罪率为0。做到了有帮教登记审批表、有帮教协议、有帮教小组、有月谈话记录、有季鉴定结论,帮教率达到100%。全区现有矫正对象5人。
我区被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来,我局加强与政法各部门联系,学习外地区工作经验,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切实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各项工作,为我区全面铺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大排查活动,及时处理社区矫正人员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确保了我区“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请求报告、责任追究,外出请销假等制度,落实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制度,避免社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和外出后脱管现象的发生。
二是对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开展思想和法制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如每月开展一次定期家访和谈心工作,购买《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读本,免费赠送给他们,让他们改过自新,成为学法、守法公民。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控,深入其家庭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形成社会、社区矫正办、家庭齐抓共管的局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篇7:乡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我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阳司通2014]12号《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质量年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立足本县实际,着力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措施,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进程,有效防止特殊人群重新违法犯罪,保障了我县社会安全稳定。截止2015年10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0人,累计解除528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22人,其中缓刑207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管制5人,警告31人,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2人,发放定位手机58部;刑满释放87人,解除社区矫正125人,解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基本上得到了妥善安置,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和3%以内。
一、社区矫正工作
(一)建立健全三级组织网络。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县政法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公、检、法、司、财政、民政、劳保、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司法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全县10个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初步建立。村(社区)民委员会落实一名干部负责本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建立了县、乡、村(社区)三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规范社区服刑人员从入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逐步健全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奖惩激励等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其一,为司法所统一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等制度和信息化管理流程、组织机构图并制牌上墙。其二,司法局与法院、监所建立交付接收制度,对不同类别的社区服刑人员,制定不同的衔接方案,对判处管制、缓刑适用社区服刑人员,人民法院书面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到县司法局报到,司法局给以登记接收。对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或法律文书不齐全的,及时与决定机关协调或通过检察机关协调督促送达或补全。对社区服刑人员未按时报到的,通过电话催告、书面责令、组织力量等进行查找。
(三)建立了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我县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以司法行政干警为骨干、社区矫正协管员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队伍初步建立,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从事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17人,社会志愿者109人,社区矫正协管员15人,举办培训班2期,参训人员达122人次,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
(四)教育管理步入常态化。一是监督管理常态化。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从认罪悔罪、法律责任、道德素养、家庭生活情况、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常态化量化分析和再犯罪风险评估,实行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级别的分类管理;对审前拟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成常态,为委托机关裁量提供参考依据;与百色田阳联通分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建立gps手机定位监管信息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实施常态化手机定位监控,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严格依法处理;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重点人员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排查不安定因素和隐患,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开展走访排查2303人,撤销缓刑3人、对暂以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治安处罚1人,居住地变更2人,重新犯罪率0.14%,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二是教育改造常态化。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布情况,深入片区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成常态,做到一个月集中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活动均达到“两个”八小时,激发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社会责任感。同时,还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文化、道德教育,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全县累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区服务364人次、集中教育学习790人次、个别谈话教育619人次、进行心理辅导173人次。三是帮扶工作常态化。按照社会化帮扶的要求,加强与公、检、法、教育、民政、劳保和村(社区)联系与合作,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常态化帮扶工作格局。落实帮扶措施,提供就业指导,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谋生能力;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低保、落实责任田地等实际问题和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一年来,全县指导就业就学37人次、落实低保1人次、落实责任田地532人次。
(五)建立了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体系。我县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努力把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经费、工作经费和设备费纳入了县同级财政预算,为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六)创新“四建三定”工作模式,破解司法所人手少监管难问题。一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把机构前移,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网络;二建立健全周报告、思想教育、请销假审查、矫正通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把“接、监、管、教、帮”工作前移,确保工作规范运行;三建立村(居)固定宣传栏,把宣传阵地前移,定期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让全社会更加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会参与性;四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学习活动、劳动情况、思想表现等基础性档案前移,由工作站进行日常管理与记录。“三定”。一定专管人员,每个村(居)从村(居)干部中确定一名社区矫正专管员,专抓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二定工作职责,根据实际下放权限,细化村(居)工作站及其专管员日常工作职责,明确职责分工;三定工作经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制定工作站经费开支范围,经费按村(居)辖区内在册社区服刑人数每人20元/月给予保障。目前,该工作模式已在田州镇先行试点,时机成熟即在全县推开。
(七)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县司法局会同检察院对10个司法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两次。重点从“十个是否”方面进行检查。采取抽查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各司法所日常教育管理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在每个司法所检查小结反馈意见会议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汇总,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意识、责任意识,完善了全县的社区矫正执法档案,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八)加强与县检察院、法院协调沟通,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符合特赦条件的报批工作。通过组织力量认真排查、筛选、甄别,我县符合报请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4人(均是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已按报批程序上报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刑事责任14人。
(九)强化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充分利用民间传统歌圩节、村(社区)宣传阵地和网络、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管理方法,让全县群众参与,社会参与,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今年利用传统歌圩节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10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现场咨询解答105人次。
(十)精心准备,召开例会。7月27日组织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席扩大会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领导和乡镇一名分管领导、基层司法所长参加了会议,县政法委主要领导XX县府分管领导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分析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习了《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报了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讨论通过了田州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试行方案和XX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安置帮教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项重政治任务来抓,实行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及时调整充实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根据党委、政府换届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安帮工作机构力量。目前,全县调整充实安置帮教领导小组11个,建立帮教小组163个,落实帮教专(兼职)835人,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排查力度。针对不同时期、敏感时段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对本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清“三假”(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采取措施,杜绝重新违法犯罪。今年以来开展排查1次,排查率达100%。
(三)多种形式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我县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对帮教对象坚持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过去的犯罪;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使帮教对象如同普通正常人一样工作、学习和生活,增强了他们自食其力,重新做人的信心。同时以帮思想为核心,动员全社会力量,建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相结合的联帮联教体制。今年以来刑释解教回归人员87人,落实责任田地87人,帮教人数87人,安置率和帮教率达到100%。
(四)规范档案管理。司法所按照报到登记、档案管理、了解考核、回访谈心、例会分析、情况汇报、目标责任、年终考评的“八有”要求,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严格一人一档。
(五)完善信息平台。通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反馈,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了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库。截止10月28日,网上排查核实预释放人员88人,核实率为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力量薄弱。我县社区服刑人员年平均约270人,全县10个司法所在编人员17人,每个司法所平均不到2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服刑人员比例为1:16,有的乡镇比例差距更大。
(二)基层领导干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不足。社区矫正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体现,是一项社会综合性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司法行政机关起到牵头作用,还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特别需要村(社区)领导干部齐抓共管。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村(社区)领导干部认为凡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都是罪行比较轻微的,不会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所以就没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三)与异地人民法院衔接难。异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虽然按规定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及相关社区矫正材料直接邮寄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但至于社区服刑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户籍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异地人民法院并不知晓。另外,有一些异地罪犯由于路途遥远或生活所迫在判决后不愿意回原籍接受社区矫正,仍然留在犯罪地打工,这就造成了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与异地人民法院出现衔接难的问题,极易造成脱管漏管,甚至重新违法犯罪。
(四)执法标志。社区矫正本质上是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其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县司法局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统一配备了服装制式,虽然身穿“警服”,却“有名无份”,即没有警察证、也不是正式警察编制、不享受警衔补贴。所以社区矫正工作在没有解决司法警察编制的情况下如何开展执法活动,比如对外出务工或者就学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管理?特别是对少数不服从管理抗拒改造的社区服刑人员如何打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五)工作经费不足。我县虽然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工作经费、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按每个社区服刑人员1200元/年的标准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但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所开展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组织查找、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各种材料的制作、组织集中教育学习器材设施、日常办公设备及用品(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摄像机、档案柜、档案盒)等所需的资金缺口大,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六)安置帮教经费不落实,基地空缺。安置帮教工作没有专项经费,安置帮教基地仍是空白,不同程度影响了安置保教工作的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社区矫正的开展,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投入,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落后于城市,所以需要各级财政(目前只依靠县级财政)的支持,应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制定既有现实性,又有前瞻性的科学、系统、完备的农村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矫正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其物资、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二)全面落实“三项基本任务”,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要努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全面规范衔接、监管、教育和帮扶等各个环节,准确把握工作程序,增强矫正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规范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与法院、监所的交付接收制度,按照“必接必送”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社区服刑人员移交、接送的具体办法,明确工作程序,实现无缝对接。要落实管控措施。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公、检、法、司之间的协调联动,及时有效地处置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等突发事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管理;采用手机定位监控,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轨迹的跟踪监管,严防脱管漏管。要强化教育改造。要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严、普、宽三类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运用思想、法制、道德、警示、劳动等手段和方法,帮助他们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他们身份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真正做到认罪悔罪,走向新生,顺利回归社会。探索建立就业安置保障制度。坚持重点扶持和适度扶持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就业安置生活保障制度,要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助推企业建立社区矫正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为暂时无工作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切实解决他们就业生活的后顾之忧。
(三)深入推进“四建三定”工作模式。继续抓好田州镇设立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试点工作,切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努力把“盆景”培育成“风景”,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创新能力。
(四)向社会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充分利用民间传统歌圩节、村(社区)宣传阵地和网络、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管理方法,让全县群众参与,社会参与,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要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提高考评分值,同时,从明年起要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签订社区矫正责任状,制定考评办法,将机构、人员、措施、经费纳入目标管理,把考评结果与绩效、干部提拔运用挂钩。
(六)落实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社区矫正也是一种刑事制裁,这种属性要求执法人员具备人民警察身份。既然社区服刑人员要放在社区内执行,这就需要维持好社区的秩序,加强对犯罪人的监督和管理,降低社区居民的不安全感,体现执法的严肃性。
(七)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标准。县财政在原来的基础上,增拨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确保每个社区服刑人员每年给予2500元的工作经费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篇8: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蓝天教育基地综合评估, 顺利回归社会
滨海蓝天教育基地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它是对即将刑满释放的新区籍服刑人员进行回归社会前改造的场所。在出狱前的三个月, 他们将在这里完善职业技能, 接受心理辅导, 过渡性地回归社会。
滨海蓝天教育基地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与港北监狱联办, 2011年2月底, 揭牌投入使用。基地是对即将刑满释放的新区籍服刑人员进行回归社会前改造的场所。通过职业技能培训, 使他们掌握谋生本领;通过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 使他们出狱后能够尽快适应和融入社会。新区籍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三个月接受系统测试, 对其认罪悔罪程度、心理健康状况、政治文化素养、遵守监规监纪及掌握劳动技能等情况做出判断。
为让服刑人员顺利走向社会, 基地首先完善了监狱教育改造与社区矫治工作的“无缝衔接”。通过组织服刑人员书写“新生历程”、召开回归立志座谈会、评比优秀学员、收集“新生寄语”、举办英雄模范讲座以及实施“一帮一”短信帮教等措施, 用温情、亲情感化他们, 增强服刑人员重新走向社会的信心。
其次, 通过对服刑人员平日的认知, 以及对其刑满释放后可能面临的生活问题、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等进行综合评估之后, 针对其个体特征进行强化教育, 重点是思想道德和职业技术课程。在技术教育方面, 基地开设了服装、电脑、汽修、电气焊等多项课程, 由服刑人员根据兴趣自行挑选, 学习相关课程, 掌握一技之长。聘请法制、心理咨询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老师, 讲授法律法规、人文伦理道德以及滨海新区发展形势, 同时开展心理辅导。
此外, 滨海蓝天教育基地还为安置帮教工作提供有效的对接资料, 实施无缝衔接、分类管控、教育疏导和困难帮扶。为安置帮教工作的科学发展, 维护和促进滨海新区社会和谐稳定, 在对即将刑满释放的新区籍服刑人员衔接帮教工作中, 重点突出回归教育, 细化衔接帮教等环节, 使他们能够适应出狱后的生活。
阳光培训中心学习技能, 为新区建设出力
“隆隆隆……”伴随着轰鸣的车床声, 一张张精致的铁制罐用材料被整齐地碾压而成, 在一旁操作机床的, 是假释人员小王。“过往的犯罪经历让我非常后悔, 在这里, 我能够重新学习生存技能, 鼓足融入社会的勇气, 从而得到内心的平静。”小王是滨海阳光培训中心的学员之一, 他现在每个月凭自己的劳动可以获得1000元的收入, 居住、饮食、医疗等都有了保障。
滨海阳光培训中心的服务对象是已经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群。该中心拓宽了刑释解教人员和重点帮教对象安置就业渠道, 搭建了开放式管理劳教人员试工和劳教、戒毒人员技能培训的平台。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以座谈会、报告会、演讲会和文艺联欢会等形式开展联合帮教活动;协调有关部门, 帮助服刑人员解决家庭生产生活和子女就业、就医、就学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促使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滨海阳光培训中心依托板桥劳教所下属企业———津港印铁制罐厂建立, 在厂区内建起的阳光培训中心是一家集食宿、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特殊企业, 主要承担起刑释解教“三无”人员过渡性安置、改造、帮助和教育等工作。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之后, 生存和发展能力受到了一定的制约, 就业谋生、基本生活保障面临较大困难和压力。开展过渡性安置, 使刑释解教的“三无”人员的就业和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可以有效防止其因生活压力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可以在阳光培训中心过渡性安置三至六个月, 安排他们从事安全系数高、劳动强度低的手工项目, 并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阳光培训中心遵循“人格上尊重、精神上鼓励、工作上帮助、生活上照顾”的原则, 协助刑释解教人员平稳过渡、回归社会。
走进培训中心, 一楼是四人一间的宿舍, 淡黄色的床单和蓝色的被子显得干净整洁。隔壁是法律援助室, 定期有法律援助团体来到中心, 为安置在此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文体活动室摆有乒乓球台、台球桌;而在不远处的阅读室里, 摆满了技术知识、人生哲学、历史名著等书籍, 甚至有武侠小说可供阅读。
在这里接受培训的不只是刑释解教人员, 还有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 阳光培训中心以教育改造为主, 包括心理矫正、心理辅导、宣讲政策法规、劳教人员现身说法、干警授课、法律咨询以及观看教育片等。今年, 滨海阳光培训中心将为滨海新区全部794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轮流培训。目前, 已有第一批30名学员成功走向社会, 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随着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阳光培训中心还与蓝天教育基地联手, 将开发果树种植、蔬菜大棚、鱼塘等项目, 聘请农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增加安置岗位,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使这些“特殊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 参加新区经济建设。
心语热线用心沟通, 大墙内的倾诉空间
为帮助即将回归社会的服刑人员释放压力, 缓解紧张情绪, 滨海蓝天教育基地和滨海阳光培训中心特设了专业细致的心理疏导与咨询服务。
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女狱警卢靖, 是滨海蓝天教育基地“心语热线”的负责人, 她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 还参与服刑入监时的改造取向评估。“特别是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 回归社会后有很多不适应, 通过心理辅导可以让他们重拾信心, 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卢靖说, 心语热线共有3名咨询师, 并且都是女性, 服刑人员习惯称她们为姐姐。她们也确实像服刑人员的姐妹一样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 疏导化解他们的苦恼, 引导他们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
当服刑人员有倾诉的想法, 会找到主管队长, 预约心语热线, 由咨询师通过网络系统与服刑人员视频聊天。“恋爱矛盾、感情裂痕、急于重回社会、惦念父母和孩子……服刑人员聊起的话题多集中在这些方面, 这时候, 我们更多的是倾听。让他们道出心中的苦闷, 再适时地宽慰他们, 亲人般的关心、轻柔的话语会令他们烦躁的情绪安静下来, 心情豁然开朗。”做了多年的心理咨询工作, 卢靖清楚服刑人员的诉求多是需要社会的认同、亲人的关怀, 大墙内的他们比任何人都更渴望得到关爱。
除了电话和网络, 传统的书信也成为服刑人员与咨询师联系的纽带, 通过“服刑指导信箱”写给卢靖等咨询师的信源源不断, 不少倾诉者从视频改为写信, 将家长里短、人生感悟、人生计划写给咨询师。通信往来过程中, 服刑人员又会收到一封封充满鼓励、洒满阳光的励志信。令卢靖感动的是, 不少人走向社会之后仍寄信来汇报自己的近况, 获得自由的他们并没有忘记向大墙内的心理咨询师问一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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