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投资管理问题

关键词: 究其原因 问题 企业 投资

企业对外投资管理问题(共6篇)

篇1:企业对外投资管理问题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法律问题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王登巍

一、国有企业的范围

语境不同范围不同,但在国资监管层面尤其资产处置和产权转让层面包括了:国有独资(法定性),国有全资(包括全民所有制),国有控股。法律管制不同。

二、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管制的123

1、保值增值是底限:任期责任审计,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

2、程序和实体双重审查:

3、合法合规合理三个评价标准:公有性(国有和集体)与公共性(资本市场)。

(1)违背法律文件是违法甚至涉嫌犯罪,违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是违规(2)业务主管部门(与国资监管的并行)报批报备的违反;目标公司的增资或股权收购价格确定(净资产而非PE法)(3)单方股东提供借款(某城中村改造项目);非对称增资的净资产确定(审计还是评估,某医药项目)。对合理性的违反可能也是涉嫌犯罪的线索(某光电公司增资项目),或者构成资本市场的实质性障碍(如党的纪律文件)。

三、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路径和形式

1、股权投资

并购:收购股权,吸收合并,换股;评估,交易行为;尽调,涉税(先分红 后交易)。

增资:溢价功能、利益封闭功能;评估,非交易;不涉税但尽调;等比例、非等比例。【某合资项目的增资、收购、关联交易路径的简化】

新设:非交易,无实物不评估。债权债务的屏蔽。【某仓储项目,合作开发变实物出资】【某两路一桥项目,新设项目公司实现轻资产】

股权出资的价值:

资本的再资本化(用股权出资是报表直接放大,不同于对股权增资的收益间接放大);节约现金流实现重组和架构搭建【兄弟公司变母子公司,母子、兄弟公司之间再重组,以及非关联企业的任意关联化,某保税项目】;产权交易变非货币投资【从交易中心到工商局,平顶山某国有企业的资产保全】;可用于投资前的内部重组【某石化项目】;税收利益(一般是5年分摊,国有企业为了上市重组免税)。

2、债权投资:借款,委贷,名股实债【回购的问题:单方减资】。

3、其他投资:基金份额【LP】,金融产品。

四、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程序管控

1、内部程序

公司法下一般程序:董事会,股东会。公司控制权的问题。

三重一大特殊程序: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外部程序

国资监管程序:报批、报备(事前、事后)、核准。批准主体包括国资监管机构和人民政府。行业监管程序:按权限

其他一般性企业监管程序:发改委、商务、外汇„„

3、准外部程序

集团管控程序。委派董监高的履职管控【事先报告,事后报备】。

4、法律程序与国资监管程序的关系:【某一级开发项目的控制权之争】国有及国有控股均应属于国资监管的范畴,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如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三重一大程序、经济责任审计、对外再投资的管控等。如国有独资和控股的未经批准董事长不得担任总经理,重要的国有控股重大事项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国有控股企业改为非国有控股公司的属于改制等。

国有控股企业中提出(委派人员)、推荐(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建议(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区别,董监高的五年(造成国资重大损失被免职的)及终身禁入(特别重大损失或贪腐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刑的)制度。

5、投资效力与违规投资关系: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强行性效力性规范才导致无效,否则民商事行为有效,但不影响追究国资监管责任甚至是刑事犯罪的责任,但投资行为本身是犯罪的除外。【某集团的房地产合作项目,代持股权、连环交易】

五、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流程及风险管控

除了国家的一般性规定外,更多的是要遵循河南省的特别性规定:

作废:《河南省省属企业重大投资事项备案程序(试行)》豫国资文【2005】162号;2011年1月,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1、《河南省省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2015年3月5日,省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2015年3月10日,省国资委《关于完善省管企业股权类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投资原则

严格执行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报国资委备案);三级及以下子企业不得进行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确需投资的须报省国资委同意。

禁止投资范围:与信誉不佳、资产质量差或明显缺乏投资能力的企业合资合作,向产权不清、存在重大或有负债风险的企业投资,向本企业及子企业董监高及其近亲属所有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或合资,向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子企业增资或注资、注股(经国资委批准除外)。

限制或控制投资范围:非金融类企业审慎对证券、信托、保险、期货、基金等金融产品及衍生品;控制非主业、非生产经营性和计划外投资

(二)立项

1、可研: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委托资质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重大和境外项目应招标选定可研编制单位。

2、投资分析: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编制投资分析报告,产权收购还应有尽职调查报告(内外均可)。

2、论证:3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应进行专家论证。

3、法律意见书:产权收购、合资合作、境外投资项目,必须有法律意见书(内外均可)。

4、决策: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列席。(三重一大)

(三)评估:

范围:涉及企业产权变动,涉及非国有的交易,涉及非货币资产。

《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全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评估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

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12号令: 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第八条 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评估的核准和备案

1、政府批的是核准,其他属于备案。

第四条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分别由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备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企业负责备案。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2、核准两环节:评估前报告,评估后核准。

第十二条 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四条 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符合核准要求的,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评估报告的核准;对不符合核准要求的,予以退回。

3、备案只是事后:

第十七条 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提出备案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所出资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备案评审。

河南的规定(2015-19号文):国资委批准的事项,国资委备案;一级企业及其子企业批准的事项,由一级企业备案。

4、核准和备案的效力:第二十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第二十一条 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交易环节设计和期限的把握】。第二十二条 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立法本意的交易公允,作为相对方时超出评估结果时也应当经过批准】

5、河南省的公示要求

《河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规范》,将评估结果主要内容包括评估前后的资产、负债、净资产价值等公示不少于10天。

6、特殊估价方法的操作障碍:PE法,流量法等。

(五)项目的备案

范围(2015-21号文):对外产权收购,参与其他企业的增资扩股;与其他企业合资合作。一次备案改为两次备案:资产评估备案和项目备案。流程:

1、投资项目请示;

2、批准后出具启动前期工作的意见;

3、前期工作:投资分析报告,尽职调查及报告;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拟订协议文本草案;拟定交易价格;法律意见(内部法务外部律所均可);专家论证意见(外部专家三分之二以上,不含关联方);董事会决策(重大项目不得传签代替现场董事会,否则应决议中说明理由);

4、项目备案,出具备案意见后方可进行实质性投资或签署有约束力文件。备案除外:省管企业为优化资源配置进行的内部收购,决策后实施。

事前备案:不涉及资产评估的股权类投资项目;省管企业1亿元以上或超过上年净资产10%以上的固定资产类投资;事前报国资委备案。

备案后还需批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后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六)投资计划备案

未列入计划的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无论何种项目均需要备案。

(七)中间报告及后评价备案、报告

六、关于私募基金

1、什么是基金

私募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则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为什么设立基金

各方资源的对接需要、利益分配特殊性需要(如公司制的局限、外商投资合伙的便利);投资规划的需要:投资主体规划(谁可以做主体、哪一级管控)、投资分类(产业分类、控股与参股分类)规划;投资平台规划。

国有属性的改变:募资通道;国有退出的简易性:退伙不是产权转让。

3、设立什么基金:种类及分类价值

(1)法定分类:私募证券基金(公开交易市场),私募股权基金(非公开交易市场),特定商品的私募基金(红酒、艺术品等),创业投资基金。监管定位和监管程度不同。(2)业务分类:

业务方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引导基金,创投基金,双创基金等,【光大新产业基金、郑州市产业引导基金】

业务阶段:天使,种子,初创,发展,PRE-IPO。

(3)组织形态分类:公司制(局限性),有限合伙制(不是法人),契约制(信托、资管计划等,不是企业)。

身份不同,权利属性(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不同,控制力不同,杠杆程度不同。

3、有限合伙PE的1:99意味着什么

(1)有才人找有财人:能找到钱(区别于一般经营主体),不仅仅有钱(募、投、管、退,区别于金融机构)。

(2)杠杆功能:募是起点,没有募资的基金不是真基金。(3)资本放大功能:管是核心,管不好钱的基金不是好基金

4、国有单位做不做GP(1)谁不能做GP: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GP无限责任的“伪”命题

(3)做GP的股东:2+20%的分享,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共享,现金流与浮盈的共荣。【某市的某基金,某投资平台的双创基金,个人建议的架构】

5、私募的合法合规性:对象特定化是根本是第一圈,对象的合格 化是限制是第二圈,手段的封闭性是表现。

篇2:企业对外投资管理问题

郑绍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除搞好自身经营外,通过对外投资参与直至控制其它企业经营,以实现配合本企业经营和获取投资收益的目标,是一种必要而普遍的选择,国有企业也是如此。但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对外投资管理中存在诸多不可回避的问题,严重影响投资的质量和效果,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笔者作为一名专门从事国有企业监督的工作者,以工作实践中发现和了解的情况为依据,试就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揭示并提出改进建议,期望得到大家的认同

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方向不合理。确定合理的投资方向,是实现企业投资目的的重要前提。投资方向的不合理甚至不明确,是企业对外投资中普遍的问题。许多企业没有制定完善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管理制度,也没有切合实际的中长期和短期投资计划,投资活动随意化,往往因为追求一时的小利而轻率地进行出资。多数企业对外投资不与自身的主导业务相配合,轻易地向与本企业业务不相关、企业自身人员不熟悉和难于进行运作的领域出资,违背投资管理的原则。比如,近几年煤炭、钢铁等行业形势较好,一些企业就不顾自身条件设法向这些行业渗透,这些行业的企业也违背行业分工的科学原理,向其它领域扩张,形成新形势下的“大而全、小而全”,造成投资管理的难度加大和效果不好。一些企业没有慎重的投资规划,喜欢向热门投资领域和地区出资,结果形成重大投资损失和风险。比如,前些年一些企业向沿海城市进行的房地产投资,很多形成损失;一些大企业向南方地区投资的销售窗口企业,很多效益不好;国有企业投资的酒店、宾馆、服务等企业,由于其竞争性极强,也没有取得较好的效果。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一些企业向期货、股票、金融等风险极高的领域投资,形成很大的损失隐患。

二、调查研究不充分。客观、充分的调查研究,包括对政策支持性、技术可行性、效益可靠性以及市场环境和自身能力等的认真调研,是保证投资成功的重要环节。有的企业根本不进行调查研究,只是根据决策者的主观判断,别人投资的项目就是好项目,有人愿意与本企业合作的项目就是可以投资的项目,追求发展与扩张变成了投资的简单目的。做了调查研究的企业,有的不深入实际,只是闭门造车,根据出资的需要编造所谓可行性研究报告,从而谋求通过上级的批准和决策机构的同意,报告内容与实际相差很大。如有的企业对未来产品的标准及技术的合理性进行了不恰当的夸大,结果在投产一开始就陷入了无法达产达效的困境;有的企业对经济效益的测试过于乐观,忽视了对材料供应、技术支持、管理手段、市场前景等的综合分析,使得投资不能按期回收;更多的企业,调查研究报告一味地描述投资的良好回报,而对投资面临的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技术风险等各种不确定因素缺乏足够的注意,没有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也没有提出多种可选的备选方案,使投资项目成为“只能上不能下”的唯一良好选择。这些问题的发生原因,是与决策者及相关人员不承担投资成败责任的体制相联系的。结果是,一些项目成为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三拍工程”,国有资产在投资过程中被浪费和沉淀。

三、决策过程不规范。企业的决策过程是严肃的经济决断行为,只有保证其过程的规范性,才能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从而有效防止决策的失误。这也是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各负其责、相互制衡、有效运行的必然要求。但是,不少企业经营者仍然崇尚大权独揽的思想,在企业经济活动中设法绕开规定的程序和必要的监督,搞实质上的个人说了算。比如,有的企业对重大投资不经过出资人的批准或备案,盲目扩大对外投资规模,侵犯出资人根本利益;有的企业出资过程对国有资产不经过规范的价值评估,使国有资产在对外投资中向合作者流失;有的企业对涉及公司根本利益的重大投资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利益难以保障。更严重的是,一些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只是主要领导个人的意向,集体决策要么是传阅签字,要么是以多会代一会混同决策的严肃责任,要么是以引导性发言控制决策过程。还有一种情况,是政府有关部门以引资、搞活经济等为理由,以行政方式代替而不是引导企业进行自主投资决策,这种现象也应引起注意。

四、管理措施不到位。按照公司法规定,出资人享有对投资企业派出经营管理者、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和获取投资收益的权利,但一些企业出于各种考虑,放弃或怠于行使这些权利,使投资管理悬空,出资人权力受到损害。如,有的企业在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接受合作方不合理要求和条件,损害出资人根本利益;有的不按规定比例派出管理者或者委托不相关人员代表本企业进行管理;有的规定本企业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只享受利润分配;有的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出资人与受资人权责不清,给投资的有效运行埋下隐患。对所出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出资者不进行日常的关注,对其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违规行为、侵犯出资人权益的行为不能及时予以发现和督促纠正。在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上,很多企业不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核算,不能准确反映投资的质量和出资人权益的变化,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及时、有用的会计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理的不到位的结果,使不少投资“没有买到米,连口袋也丢掉了”。

五、投资效益不理想。企业对外投资的成功与否,重要的标志是有没有实现预想的投资收益,出资人的权益即属于自己的净资产有没有增加,在本企业的整体发展中有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就实际情况看,国有企业的投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保守一些说也有一半左右的投资是无收益甚至是负收益的。这里有客观的因素,也有主观的因素。即使是客观的因素,其根本的原因还是来源于企业对市场环境和自身能力的把握不准、措施不力。以下几种投资收益情况一般较差:政府主管部门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前对本行业进行的专项投资,在使用环节上很多没有作为投资管理,一大部分已经沉淀;在经济过热时期,国有企业向热点地区、热点领域进行的扩张性投资,缺乏科学谨慎的投资理念,收效好者不多;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分离出来、单独经营、独立核算的辅业和第三产业,尚存在一定的依赖性,没有形成自己的市场生存和竞争能力,处境比较困难;投资决策不谨慎、调查研究不充分、管理措施严重不到位的投资企业,难以保证有理想的投资效果。另外,国有企业对其它老、小、地方的国有企业的投资,受资企业普遍存在历史包袱重、人员负担大、经营机制不活等客观因素,须待通过改革的办法寻求未来的出路。

对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的改进建议

一、统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对外投资政策。对外投资是现代企业必须面对和熟悉的课题,它的难度不亚于自身业务的经营。一个在市场经济中取得成功的企业,不仅擅长本企业的管理,更重要的是要善于资本运营,从而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正因为如此,所有国有企业都应当制定好自己的对外投资政策,克服投资行为的盲目性和短期性,使投资活动成为有规划、有预见的活动。投资政策要适合本企业特点,首先要服从本企业的发展战略,投资方向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遵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主导产业的规定,投资规模要适合本企业的驾驭能力,包括资金支持能力、管理控制能力、风险化解能力等。投资政策制定后,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调研、决策、管理、处置等有明确而且易于操作的程序,对其中的重要事项如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方针、管理者委派、资产处置、再投资等,要做出特别的安排,不能简单抄袭现行法规。特别应注意建立投资的责任制度,做到相关人员权责明确、程序清楚、相互牵制、运行有效,解决目前投资损失无人负责、花钱买教训的问题。

二、科学民主、积极慎重地把好投资决策关。管理就是决策,决策的质量直接决定投资的效果好坏,而成功的决策来源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遵守程序。按照新《公司法》规定,企业股东会(国有独资企业由国资机构行使)决定投资计划,董事会决定投资方案,经理实施投资方案,监事会负责监督;参照《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须向国资委报送投资计划,并及时报告重大投资事项,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实行分类监督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投资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企业投资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充分估计和把握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提出可供选择的投资方案;在评估的基础上,决策者进行认真、谨慎的决策,决策过程也要广泛听取各个方面、有关专家、广大职工的意见,避免企业负责人的出资偏好左右决策。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制定,要充分依靠法律工作者把关,健全有关条款,避免法律漏洞,保护和实现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投资决策过程还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避免任何部门或者个人控制决策全过程,保证决策结果体现企业的根本利益和多数人的意愿。

三、全面而有效地行使出资人权力,提高投资效益。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的投资管理制度,授权专门的机构的人员负责对外投资的实施。实施中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投资前期措施的到位,即在公司章程中通过对受资企业重大权限的设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的委派、公司财务及分配政策的规定,保证出资人权力的到位;二是投资后的跟踪控制和监督,派出的管理人员要体现出资者的经营思想,落实出资人提出的措施,重大事项向出资人报告,及时反馈投资信息,依法和根据公司章程搞好企业经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所有者权益;三是定期对投资价值进行评估,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或不能实现公司投资目标的投资项目进行分析,提出对应措施,必要时通过规定程序进行及时处置,以减轻投资损失。按照现代企业投资原理,当一项投资的未来收益现值低于其处置可收回价值时,继续经营就失去了经济意义,公司应当及时将该投资转让变现。对于国有企业,这样做虽然涉及许多方面的问题,但这终究是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存的必然选择。

篇3:企业对外投资风险问题研究

从定义上来说,企业对外投资主要是指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以外,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方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投资,以期在未来获得投资收益的经济行为。很明显,企业对外投资是相对于对内投资而言的,在当前的经济发展背景下,企业对外投资活动已经变得十分活跃和普遍,因此对外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成为了企业总收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企业对外投资可以分为实物投资与证券投资。其中实物投资属直接投资的一种,是指直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其他单位,并直接形成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具有与生产经营紧密联系、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变现速度慢、流动性差等特点;而证券投资属间接投资的一种,是指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购买或折价取得其他单位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的对外投资

从发展历史来看,企业对外投资主要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一是本国几乎没有所有权优势,也没有内部化优势,外国的区位优势又不能加以利用;二是外国投资开始流入,可能会有少数国家的少量投资,其目的在于取得先进技术或“购买”进入本地市场的权力,净外国投资额逐渐增长;三是外国投资和对外投资都在增长,但外国投资净额开始下降;四是直接投资净输出阶段。 这四个发展阶段既与本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情况息息相关,也深刻地受到全球经济化波动变化的影响,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变革之下,对外投资正在对一国国内经济发展产生着越来越重要和深刻的影响。企业对外投资一方面可以在企业外部尤其是在外地或外国开发资源、材料来源,保证企业能源、材料来源成本低廉、供应稳定,较好地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某些资源供应不足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有效地获取经济信息,在对外投资的可行性调研、合资联营谈判、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利用各种渠道和有利条件,及时捕捉对企业有用的各种信息,从而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积累宝贵的资料。

一、当前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对外投资规划和调研工作做得不到位

应该说对外投资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对于企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发展都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而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又是一项影响因素多、复杂度高的活动,必须要做好详细的规划和充分的调研准备,才能最大限度地把握和控制对外投资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达到既定的目标。然而当前中国大多数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活动时,在战略规划和调研工作方面做得还很不到位,具体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投资方向的选择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一些企业由于没有有效地建立起相应投资规划和管理制度,致使在投资方向的选择上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和局限性,没有综合考虑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很容易因为过于追求和重视眼前利益而忽视了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甚至草率地做出一些严重违背企业投资管理原则的决策,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埋下隐患。二是对投资对象缺乏足够的了解,这主要是由于前期的调研工作做得不充分,仅仅按照既定的思路或者是传统的经验来指导实际的投资活动。这显然是不能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当前经济发展的进程日益加快,国内外环境瞬息万变,没有科学的统筹和规划就很难准确地把握住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最新动态。尤其是在进行跨行业投资活动时,如果不能深入地了解自身和投资对象在产品、技术和人才队伍等方面的详细信息,就很容易给管理上的控制造成很大的难度,并最终导致投资活动的失败。

(二)对外投资管理措施没有及时跟进

对外投资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战略活动,也应该成为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资人享有对投资企业派出经营管理者、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和获取投资收益的权利。这就从根本上说明了加强对外投资管理、了解和掌握投资各个环节对于企业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价值和意义。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在进行对外投资活动时,没有充分利用自身所享有的这些基本权利,将相应的管理措施及时跟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外投资活动的失控。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一些企业在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接受合作方不合理要求和条件,从根本上丧失了自身所享有的参与投资活动管理的基本权利,没有从企业本身的利益出发,坚持最基本的投资原则,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使投资活动面临很大的风险,并损害出资人根本利益。其次是有的企业不按规定比例派出管理者或者委托不相关人员代表本企业进行管理,甚至是根本就忽视日常经营管理,而只享受利润分配。这种现象在目前是十分普遍的,很多企业在投资观念上没有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从思想上轻视管理活动,认为投资管理仅仅是对企业人力和物力的占用和消耗,实际意义不大。最后是一些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出资人与受资人权责不清,在很大程度上给投资的有效运行埋下隐患。这种错误行径的后果主要表现在当所出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发生违规操作和经济纠纷的时候,企业不能够及时地发现并做出有针对性的纠正和补救措施。

(三)对外投资企业融资比较困难

融资困难是当前中国很多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是制约企业拓展投资渠道和规模的主要瓶颈之一。这种客观存在的制约因素与中国当前的经济政策和市场现状存在很大的关系。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目前对资本项下的外汇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企业境外投资用汇具有很大的难度。由于中国目前实行的结售付汇政策不允许企业在资本项下拥有自有外汇,那么当企业需要使用外汇时就必须得到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然后才能进行后续的投资活动。然而现实情况是,这种审批所需要的手续是十分繁杂的,经历的时间周期也是很长的,并且规定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能购汇汇出,也不能由母公司向境内银行担保后由银行在投资地的分支机构对海外子公司贷款,这种严格的规定不可避免地会限制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投资活动。另一方面是融资成本比较高,当前中国对外投资企业进行融资的利率是比较高的,同时企业在贷款时还得强制进行出口信贷保险,并且这种政策性保险的费率也比较高。这两项因素综合起来就导致了企业对外投资综合成本比较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最终收益,致使企业对外投资风险不断提高,管理和控制的难度也随之增大。

二、对外投资活动中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一)合理制订企业对外投资战略计划

在当前的国际经济发展背景下,对外投资已经成为了企业所必须要熟练面对的一项事务,成为了决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能力大小的关键。因此企业应该积极地掌握对外投资的规则和要领,提高把握和捕捉对外投资机遇的洞察力,重点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好自身的对外投资政策。一方面要有充分合理的规划,要在健全的投资管理制度和充分调研的指导下制定详尽的投资策略,尤其是要避免主观上的随意性和操作上的盲目性。另一方面是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问责体系,降低因人为失误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进行对外投资管理的力度

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是确保企业对外投资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也是当前中国很多企业投资失败的原因所在。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力度,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前期调研、决策制定、实施控制和总结评估等全过程都要有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作为指导;其次是要突出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充分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对企业在制度落实和决策制定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科学地评价;最后是要积极做好风险评估,这是有效地避免风险和降低损失的重要举措,目前比较流行的是SWOT分析法,即Strengths(优势)、Weaknesses(劣势)、Opportunities(机会)和Threats(威胁)。

(三)加大金融扶持的力度

解决当前企业对外投资活动融资困难的关键是要尽快地出台相应的财政措施,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具体来说就是要逐步放宽在外汇方面的管制力度和措施,适当赋予满足条件的企业境外融资券;以各种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地进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方式进行容易操作。另外还应该对使用外汇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减少和合并审批环节,尽可能地缩短审批时间周期,从而为企业的投资活动创造更加优越的时间和空间优势。需要说明的是,在当前中国外汇储备数额比较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有条件地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性优惠,这样做不仅对企业本身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

结论

篇4: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问题研究

对外直接投资投资结构;核心竞争力;投资战略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6-0055-02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企业国际化经营已经成为了不可阻挡的潮流。当前,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国际直接投资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然而,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一方面发展势头强劲,另一方面也暴露了诸多问题与不足。

一、投资结构不合理

这主要表现在区位结构、产业结构以及规模结构三个方面。在区位分布上,尽管我国境外直接投资已形成多元化格局,但仍然高度集中在亚洲和拉丁美洲,二者合计占到我国境外直接投资总额的近90%。这种区位的高度集中性不利于分散风险,具有较大的地域局限性。在产业结构上,投资领域趋于多元化,但以贸易、生产加工和资源开发为主,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中投资较少。这显然脱离了世界发展潮流,不利于我国企业获得持续的比较优势。在规模结构上,总体而言,我国境外单项投资规模较小。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金额在300万美元以下,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数,而且也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数。

二、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缺乏核心技术,无论是从核心技术的研发或者先进技术的引进使用上都存在严重不足,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较弱。企业核心竞争力不足又具体表现在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品牌优势环节薄弱以及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缺乏这三个方面。我国境外投资企业中很多都只在做贴牌生意,企业缺乏世界知名品牌。这导致我国很多企业的产品附加值低,效益低下,国际竞争力薄弱。在人才方面,我国企业普遍缺乏熟悉东道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社会文化以及传统习俗,精通海外投资操作,能够驾驭跨国生产经营管理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而这些人才又是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来源以及跨国生产经营的主要操作者和实施者。

上述几方面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会限制我国境外投资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导致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不足,另一方面又会影响我国整体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寻求一系列能付诸实施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一、调整投资结构

在区位结构上,一方面仍要继续加大对亚太地区的投资力度,因为它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而且我国成熟的适用技术或小规模的生产技术在这一地区具有很强的吸纳性,有利于比较优势的发挥;另一方面,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应在具有一定境外投资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发达地区的投资力度,以吸收国外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竞争力,并带动企业机制的转换。在产业结构上,一方面我国企业应结合自身比较优势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与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继续加大对资源开发项目的投资力度,以及做大做强在贸易、生产加工领域的境外投资;另一方面一些资金和技术实力雄厚、国际化经验丰富的大型企业应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力度,以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在规模结构上,我国企业应注重规模经营,达到规模经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效益。

二、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方面,企业应树立创新意识。我国企业应把创新能力和发展核心技术作为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目标,与国外产业领域内的核心技术接轨,突破国际分工格局中的从属地位。一些实力雄厚或拥有较强比较优势的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跨国公司的研发部门,或与当地拥有先进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合资设立新技术开发公司,雇佣当地工程师、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利用当地先进设备,最大限度获取国外技术集聚所产生的外溢效应。同时,也要加强海外公司与国内公司的技术信息交流。另一方面,企业应培育品牌优势。应加强技术研究与开发,实现技术创新,改进市场营销与服务,加强品牌宣传与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同时增强品牌商标保护意识,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最后,应大力培养国际化的高素质人才。企业应制定有效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在正确评估自身人力资源优劣势的基础上,通过内部培训与外部招聘等多种形式,培养复合型的高级人才,建立企业人才储备库。

三、调整和优化投资战略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力,弄清自己的战略环节管理,将自己具有优势的方面做大做强。这需要企业正确评估自身的优劣势,有效把握国际市场的动向,明确自身的经营发展目标以及制定有效的整体战略部署。在战略选择上,可结合规模经营战略、多元化战略、品牌战略、本土化战略以及联盟战略等具体实施,但必须正确认识自己的比较优劣势,切忌盲目投资

综上,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中国企业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并发挥自己在国际直接投资中的某些比较优势,另一方面更要发现自身存在的劣势,并针对这些劣势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从而将比较劣势转化为比较优势。

[1]张雪慧.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6.

[2]张宏雷.浅析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存在的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

作者简介:

篇5:企业对外投资管理问题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特别是当前,在确保国民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实现科教兴国、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研究国有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转型,大力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美国次贷危机使欧美消费能力急剧萎缩,使我国很多中小企业订单锐减,由于资金缺乏,大量中小型企业破产倒闭。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的非均衡增长导致了我国对外贸易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工贸易进出口的比重超过了一般贸易。改变过去对外贸易数量扩张型的增长方式,注重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战略,促使对外贸易方式的转型和升级。我国中小型企业对外贸易要实现健康发展,转型升级势在必行。中国的对外贸易方式多种多样,除一般贸易外,有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和进料加工等多种方式,寄售、代销、包销、独家代理、租赁、拍卖、招标、投标以及期货贸易等在具体业务中也有所采用,在技术进出口中还采取了提供技术许可、顾问咨询、技术服务、合作生产等多种方式。在各种新发展起来的贸易方式中,加工贸易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方式.针对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的问题和出路,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教授卜爱华指出经济危机使许多客户把目光从欧美国家转向了质优价廉的中国商品,这是我国中小企业前所唯有的机遇,我国中小型企业一定要加强与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提高创新能力。政府方面要加强中小企业创新要素投入,应以激励为主线,强化对知识、资金、人力等各类要素的鼓励。由于多种因素对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的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许多中小企业凭借此次对外贸易方式的转变,在跨国经营领域崭露头角,成为我国加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方面。在这次贸易方式转型的过程中,突出了我国粗放型外贸增长的一些问题,国内外的贸易摩擦逐渐显露出来。但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财经学院杭言勇指出,浙江省中小企业“抱团”取暖共克时艰的生动案例充分体现了其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特质,不仅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转型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也为进一步研究中小企业战略联盟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总之,我国进口贸易方式变化对经济增长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小企业要走出目前世界性的经济困境,转“危”为“机”,必须树立信心,提高创新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新加坡经济学家克里斯托佛·尼尔拉认为,中国受全球经济 1

衰退的冲击比较少,对在中国进行的商业及投资活动影响也少。“中国的内需将对全亚洲起关键作用。”即我国中小企业也应该扩大内需谋求发展。福建行政学院宁德分院的林智钦提出适合我国现阶段实际的中小企业参与对外贸易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建议。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努力开拓全球市场,制定与自身相适应的跨国经营策略,就能使我国中小型企业在国际经济舞台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探究我国中小企业逐步由一般贸易转向加工贸易和电子商务的贸易方式。从而为在现实中挖掘国内外中小型企业的先进经验与成熟模式,创建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的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为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转型升级建言献策。

一、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概述

(一)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现状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是特指国家际贸易活动中的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是立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去看待它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贸易活动。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和持续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根据《中国信息报》援引国家发改委的资料,截止到2007年6月底,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达4200万户(包括个体工商户),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年均增长9.5%,而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8%左右。截至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增加值的58%,社会零售额占59%,上缴税收占50.2%,提供就业机会占75%,出口额占全国出口的68%。在从事跨国投资和经营的3万户国内企业中,中小企业占到80%以上,同时很多大企业都是由中小企业发展而成的,如联想、海尔、海信、华为等。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统计数据,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环比继续保持增长,加工贸易进口环比增长明显。今年4月份,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843.7亿美元,下降21.3%。其中出口416.4亿美元,下降23.8%;进口427.3亿美元,下降18.7%。从环比来看,4月份一般贸易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12.3%、8.3%和16.4%。4月份,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681.7亿美元,下降24.8。其中出口437.1亿美元,下降23.2%;进口244.7亿美元,下降27.4%。环比来看,4月份加工贸易进出口、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8.3%、5%和14.9%。

在我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中,欧盟继续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4月当月,中欧双边贸易总值273亿美元,同比下降24.1%,环比增长8.1%。美国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当月双边贸易总值为237.6亿美元,同比下降17.1%,降幅小于总体降幅5.7个百分点,环比则增长9.9%。日本仍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日当月双边贸易总值184.5亿美元,同比下降23.8%,环比增长10.3%。此外,4月份,我与东盟进出口总值为159.1亿美元,同比下降23.3%,环比增长8.3%;内地与香港进出口总值为132.1亿美元,同比下降22.7%,环比增长2.3%;与巴西进出口总值33.1亿美元,同比下降7.1%,环比大幅增长51.1%。

从国内来看,广东出口同比降幅明显小于总体,主要出口省份出口环比均为增长。据海关统计,今年4月份,广东省外贸进出口总值位列全国第一,进出口总值471.4亿美元,下降18.1%。同期,江苏省、上海市和北京市进出口值分别为258.1亿美元、216.5亿美元和162.5亿美元,分别下降24.8%、26.4%和26.9%。出口方面,广东省出口276.9亿美元,下降16%,小于同期总体同比降幅6.6个百分点。同期,江苏、上海、浙江和山东分别出口148.5亿美元、110.1亿美元、105.4亿美元和60.9亿美元,分别下降26.7%、25.8%、19.1%和20.5%;福建省和北京市出口40.4亿美元和38.6亿美元,降幅分别为20.6%和13%。环比来看,广东出口增长6.4%,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福建和北京分别增长3.9%、8%、12.6%、7.3%、9.1%和2.5%。

中小企业对外开放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据统计,中小企业在服装、纺织品、玩具等家居用品及轻工制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占相当大比重;在电子通信设备产品、生物技术等高技术领域,中小企业出口比重也逐步提高。

(二)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特点

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特点是世界经济联系程度大大加强,国际贸易以超越物质生产发展的速度迅猛增加,达到空前水平。国际资本贸易空前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联系的重要潮流。世界经济联系的内容发生较大变化,进出口商品的结构出现新特点。商品越来越多样化、高级化、优质化和综合化、整体化。技术贸易发展扩大。世界经济联系形式日益多样化。世界经济一体化与经济贸易的区域化、集团化及跨国公司的出现,使世界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和复杂。地区贸易发展不平衡不仅表现为区域贸易不平衡,而且更重要的是表现为发达资本主义市场体系的加强。

我国对外贸易的特点是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不仅高于世界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而且高于国民经济的平均增长速度;中国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比例不断提高,位次不断提前;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 3

地位也不断改善,经济开放度(外贸依存度)明显提高;进出口贸易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进出口商品结构不断优化;进出口市场分布也逐渐向多元化发展。

(三)对外贸易方式概述

贸易方式是指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所采用的各种交易的具体做法。在对外贸易活动中,每一笔交易都要通过一定的贸易方式来进行。贸易方式是在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随着不同商品、不同地区和不同对象,根据双方的需要形成的。

当前在国际贸易中流行着各种各样的贸易方式,各种贸易方式也可交叉进行,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新的贸易方式不断涌现。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贸易方式按其组织形式可分为协定贸易方式,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无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

协定贸易是根据缔约国之间签订的贸易协定进行的贸易,可分为双边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政府间的贸易协定和民间团体签署的贸易协定。

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是按照一定的规章和交易条件,在特定地点进行交易的贸易方式,主要有商品交易所、国际拍卖、招标与投标、国际博览会和博览会等,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商品特别是大宗商品的买卖,通常采 用有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

无固定组织形式的贸易方式是指不按照固定的规章和交易条件,在非特定的地点进行交易的较为灵活的贸易方式,大体可分两类:一类是单纯的商品购销方式,如单边出口和单边进口;另一类是与其它因素结合的复合的购销方式,主要包括代理、包销、定销、寄售、补偿贸易、易货贸易、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这种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能够适应国际贸易中各种不同的需要。

国际市场上的各种贸易方式,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国际贸易不断扩大的过程中,适应不同的政治、经济需要而逐渐形成的,60年代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对外支付能力明显下降,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一些灵活的贸易方式如补偿贸易、易货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等的应用日益普遍。各种贸易方式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和利弊,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可行性较强,风险较小,收益较大的贸易方式。近年来,我国为了扩大对外开放,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商品,灵活地采用了国际上各种通行的贸易方式。

二、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由于以粗放型外贸增长方式为主,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贸易结构失衡。相对于货物贸易的跨越式发展,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处

于相对滞后的局面,2008年逆差额达108亿美元。产品结构不合理。在工业生产中,装备制造业是资本技术要素密集产业,由于不具备这方面的比较优势,中国产品不具有竞争力。因此在出口产品中,成套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精密仪器、数控机床等产品所占比重还很小。而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机电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整体技术层次较低,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不大,持续发展的基础较为薄弱。

外贸出口发展速度与效益增长不协调。出口增长质量不高已成为制约中国外贸进一步发展的主要桎梏,突出表现为自主品牌建设薄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少,出口产品附加值低,大量产品依靠贴牌代工的生产方式来支撑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发展。

贸易发展环境趋紧。随着中国具有比较优势产品的销售数量及市场份额急剧扩大,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也急剧增加。据世贸组织统计,1999年到2008年,中国共遭受365起,是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

(二)国内外贸易方式的摩擦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积极转型,我国经济增长迅速,引起国外对我国对外贸易产生摩擦,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制度应公正地考虑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从目前来看,某些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沦为西方国家掠夺发展中国家的新工兵,这一点在基因资源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另外,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存在利益转移问题。在国内各地区之间,这一问题可以部分地通过某种转移支付机制解决,但在国际上并不存在这种机制。

某些国际规则不够明晰,为贸易保护主义制造了上下其手的空间。柴海涛认为,在2008年美欧对华纺织品特保争端中,中国与美欧就中国纺织品是否对美欧国内市场形成了市场扰乱、产业损害意见分歧很大,之所以如此,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世贸组织有关规则不够明晰。

一些贸易大国存在国际贸易规则滥用的单边行为。在2008年美欧对华纺织品特保争端中,美欧在不同程度上用单方面行为取代了世贸组织规则,根据世贸组织有关规则衡量,无论是在程序方面,还是在进口对国内产业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认定方面,美欧都存在违规现象,美国的做法违规之处尤其多。

三、影响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转型的因素

(一)我国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战略初见成效,对新兴市场的开拓取得较大进展。2002年到2009年,我国广泛参与各种区域经济合作,实施贸易多元化战略。目前正在与亚洲、大洋洲、拉丁美洲、欧

洲、非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商谈11个区域贸易安排。其中,中国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已经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与海湾6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新西兰、澳大利亚、新加坡、冰岛等进行自由贸易谈判;与印度、韩国、秘鲁开展自由贸易研究等。随着一系列区域贸易安排的实施,我国对国际贸易实施多元化战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贸易市场多元化格局正在形成。不仅与美国、欧盟、日本等传统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稳步增长,与印度、东盟等周边国家(地区)贸易合作蓬勃发展,对南非、巴西、智利等国家进出口也保持良好增势。

概括1999年到2009年这10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出口市场格局变化,其特点为:(1)在努力深度拓展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的同时,大力开拓非洲、拉美、东欧和独联体等重点市场和有发展潜力的市场,我国出口市场布局渐趋合理,已初步形成保护市场多元化格局;(2)主要出口市场仍然集中在美欧和以日本、香港、东盟为代表的亚洲市场,但集中度有所下降,各主要市场间份额趋于平衡,并逐渐稳定化;(3)有发展潜力的市场和重点开拓市场发展很快,其增长速度远远超出我国外贸出口总体增长速度,但市场份额增长远低于其贸易额增长,并出现份额增长乏力甚至减缓趋势。

我国之所以要制定旨在优化出口市场格局的“多元化市场战略”是根据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有其客观依据。首先,出口贸易对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贸易依赖度较高;其次,我国贸易形态决定国际市场变化对我影响较大,我国出口商品替代性较强,市场风险抵御能力较差;第三,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迅猛,日益受到国际贸易主义的威胁。即对外贸易市场的多元化积极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方式的转型。

(二)对外依存度影响对外贸易方式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以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在我国经过了从无到有、从有益补充到举足轻重的发展过程。由最低的1982年的3129亿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9861亿美元,其占全国进出口额的比重也逐渐增大,所占比重最高上升到5314% ,超过了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外贸规模的扩大。同时我们知道,加工贸易具有“大进大出”和“两头在外”的特点,其与国内的经济部门联系不是很紧密,使得加工贸易的国内增值率低,容易实现规模上的扩大。所以加工贸易的迅猛发展必然会推动了我国外贸依存度的上升。加工贸易额的增加推动了外贸依存度的上升。但是,推动外贸依存度上升的因素除加工贸易外,还有一般贸易(包含其他贸易),外贸依存度的上升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加工贸易额的增加引起的呢? 据国家统计局表明,1981~2007的27年间的加工贸易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例和外贸依存度的数据,通过计算得到加工贸易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例与外贸依存 6

度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172 ,表明在统计时期内,加工贸易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例的增减引起外贸依存度的增减,显著正相关,外贸依存度的上升相当程度上是由加工贸易额的增加引起的。但是,如果统计计算1994~2007最近14年间的加工贸易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例和外贸依存度的数据,其相关系数-0173。1994~2009年,加工贸易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例在增加,外贸依存度在减小,原因在于汇率改革和亚洲金融危机造成的一般贸易额的波动,而2001~2007年,加工贸易占进出口贸易额的比例保持稳定和小幅下降,外贸依存度呈上升趋势,原因在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一般贸易的快速发展。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981年至今,总体上看,加工贸易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提升我国的外贸依存度,但1994年以后,外贸依存度的变化在更大程度上受一般贸易的影响。

(三)引进外资困难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非常狭窄,统计表明,企业流动资金的90%来自银行贷款。但是,中小企业向银行尤其是大银行贷款十分困难,在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普遍做法,但我国监管部门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限制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目前已拥有的一批中小金融机构因多种原因,也不能很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外资引进的困难促使我们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积极的转型升级,开辟更宽的融资渠道,加强企业的融资方式创新和升级。

(四)贸易壁垒方式限制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

以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为主要贸易壁垒方式限制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建立了严格的动植物、食品检疫制度。同时,美、英、德、日等多国对进口产品的兽药含量合适品种的微生物都规定了最大允许量。这些标准使中国的农产品出口受到了影响。绿色包装已成为产品包装的主流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在这种趋势下,国外的有关环保法规相继出台,尤其是我国的主要贸易对象国——美、日、欧盟等国家制定了严格的包准制度,限制了我国产品的市场准入。在欧美等国的环保法规中对商品包装材料的易处理性和可回收率有较高的要求和标准,而我国的包装材料落后、不易处理,可回收率低,对进口国的环境污染严重,造成了我国许多产品因为包装问题而无法出口。

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增加了我国商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在当今的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各国共同遵循的游戏规则,谁控制了国际技术标准,谁就可以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中争取主动,赢得进入国际市场的主动权。我国产品的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它们通过制定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不断提高的技术标准以及规定复杂 7 的合格评定程序,使得我国的产品出口连连受挫,这无疑大大增加了我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难度。

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我国出口产品成本增加,国际市场竞争力下降。某些技术性贸易壁垒虽然不直接对产品的市场准入设限,但却可以通过设置各种环境标准和检测标准,或是提高原有的标准,从而迫使我国出口企业为了跨越壁垒增加生产与交易成本,以达到削弱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目的。为了达到相关标准而增加原料成本,削弱了产品竞争力。

技术性贸易壁垒引发贸易纠纷,妨碍我国双边或多边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贸易纠纷的重要导火索,在世贸组织贸易纠纷案例中,有28%是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关。中国出口企业也因此面临着巨大的考验。美国、欧盟拥有技术优势,以强调自身利益为核心,在标准的制定上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因而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成为其重要的贸易壁垒。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将不可避免地引发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纠纷,影响我国双边或多边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

技术性贸易壁垒导致我国出口受阻,增加国内就业压力。在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下,产品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因而当其遭遇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时,该产品所在的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就会有较大下降,增加国内的就业压力。

四、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转型的对策

(一)建立战略联盟

1.抱团出海开创中小企业出去的新模式

中小企业“抱团” 出海模式“群体国际化” 行为的出现和尝试,不仅是中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必然选择,也符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战略联盟的基本理论,表明中小企业正从企业、产品单打独斗“走出去” 发展到集群式规模开发。以建设工业园为载体的“抱团” 出海模式,将国内成熟块状经济模式移植到条件具备的国家建立经贸合作区,逐渐形成战略联盟态势。在这一态势的形成过程中,中小企业在合作区集聚,优势互补,有序经营,形成良好的生产经营生态环境,最大化地化解风险和规避部分贸易壁垒,有利于中小企业相对集中投资,形成产业集群,带动大批中小企业走出去。这种“群体国际化”仅仅是个开始,成功与否,很大程度取决于建立在产业链基础上的战略联盟中的成员对战略利益的认识程度和认同度。中小企业应重视和珍惜“群体国际化”过程中的合作关系,把握好与战略伙伴的合作竞争分寸,维护良好的竞合关系。同时,中小科技企业应通过协会建立服务外包企业公共信息企业平台,实现信息与资源共享,帮助企业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拓展境内外市场。协会还应排摸各成员的阶

段性需求,向高校或专业培训机构提出“订单式培训计划”,推动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有关职能部门应指导企业规避非经营风险,做好监控和保护工作。

“抱团”联动现象是一种松散战略联盟的动态表现形式,在企业之间、协会、政府所形成的联动链中,各自利益的聚集点和职能有所不同,但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补有无,在实现破壁维权战略目标过程中,获得了各自的价值和利益。因此,中小企业面对贸易壁垒和纠纷,一定要以战略眼光,用战略联盟的思维和方法整合政府和全社会的力量,“抱团”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中介机构在行业维权中的职能和作用,拧成“一股绳”,打好“组合拳”。其中,建立中小企业行业维权组织至关重要,它不仅可负责本行业中小企业创新成果的推荐评审,为会员企业代理投诉,对投诉案件的查处进行监督,还起到沟通和协调各方面的枢纽作用。

2.建立企业集群提升竞争力

企业集群竞争力的提升,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积极转型。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企业集群的现象,如在浙江、广东、福建、江苏、河北、河南、江西等很多省份都有企业集群,其中以浙江省和广东省最多。企业通过集群可以获取规模经济,增强竞争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健康发展的中小企业集群也推动了集群地经济的发展,使集群地经济总量快读增长,经济实力迅速提高。在创造中国财富和出口创汇方面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由于专业领域、市场环境、民族地域、文化氛围等的不同,企业集群的发展没有固化的模式,一切因时、因人、因地、因体制、因资源而异。但国内外已成功企业集群发展的路径和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其他企业集群的发展提供借鉴,政府制定政策时也有个依据和参考,我们也可以从企业集群的共性特点上寻找认识的视角和发展的切入点,克服集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推进我国企业集群发展,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竞争力。

(二)中小外贸企业扩展内需 1.建立自主品牌之路

拥有国际销售网络是诸多外贸型中小企业的长处所在,而他们的短处在于缺乏自主品牌。外贸型中小企业要开拓国内市场,除了要研发适销产品外,更要自己设计品牌,走向自主设计开发、自主知识产权、自主质量控制、自主销售与服务的品牌发展道路。

在同质化日益加剧的形势下,外贸型中小企业如何形成自身的品牌?结合外贸型中小企业产品的特点,外贸型中小企业在创立自己品牌的同时,可以走产品“主题式尝新”的品牌经营之路。例如,外贸工艺品中小企业可以将我国区域特 9

色体现在企业品牌主题系列的工艺装饰品之中,如西部主题、都市主题、民族主题等,将我国区域传统风格的意念设计在品牌之中,同时也提升了品牌产品的内涵和市场销售竞争力,品牌产品的档次提高了,市场也将之扩展。

外贸型中小企业“主题式销售”的核心就是产品的组合式销售。通过主题特征将图案、色彩、造型等进行搭配,将各种不同材质、功能、类别的产品通过主题有机组合,这是外贸型中小企业品牌产品组合优势,也是协调产品组合的经营特色,即拓宽了产品领域,又提升了产品系列组合程度,带动整体销售。

外贸型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团队合作和资源共享机制的创新,包括产品基础数据库、客户数据库、生产控制系统、业务管理系统和寄样系统等应用,来实现资源的共享,不仅为品牌营销插上了翅膀,同时,通过各岗位以岗定人、以业务流程分段操作的全程跟踪系统,充分体现了团队合作的优势和现代商务品牌特征。运用国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安全认证,形成对品牌质量与管理控制同意准则。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产品向来都是以低价位参与国际竞争,使我国产品形象大幅下降,价格定位要适当提高,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可以大胆尝试在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在包装和商标上下工夫,尽量做到新颖独特。

2.构建营销渠道

外贸型中小企业在国内没有现成的营销渠道,所以构建营销渠道对于外贸型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显得尤为关键,在当前竞争如此激烈的国内市场上,外贸型中小企业国内营销渠道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开拓国内市场的成功与否。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单一渠道无法满足外贸型中小企业、实现其国内营销目标。事实上,为开拓国内市场,越来越多的外贸型中小企业正在构建复合型途径的渠道建设。

单一的营销渠道不利于外贸型中小企业在国内市场的迅速扩张,事实上,不仅传统的“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的分销渠道模式可以进行发展完善,更应该探索营销复合途径(超市,直销专卖店。定制营销,网络营销,产品会展)等多种营销途径。

(三)大力推进中小企业跨国经营

1.政府应当为中小企业跨国经营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政府的组织网络,又包括半官方和民间的中小企业社团组织,还包括与中小企业出口有直接关系的贸易组织和出口服务机构。政府应成立专职的贸易机构,协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疏通行销管道,并争取海外订单,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加强对中小企业出口的宏观协调指导。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出口和国际化战略的法律法规,围绕中小企业的出口和国际化经营,有针对性地实施产业和贸易政策。将中小企业纳入我国整个国际化战略体系之中,做好中小企业国际化战 10

略转移。为此,要加强领导,缜密研究,做好充分准备,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不久的将来取得成效。中小企业的国际性战略转移,可以从东部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开始,不断培养中小企业的国际经营意识,开辟国际市场。

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拥有信息上的优势,多数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具有地域上的直接依存关系。因此,相对于大型金融机构而言,中小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拥有交易成本低、监控效率高、管理链条短、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等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一大批独立的民营中小银行或其它贷款性金融机构,它们有动力去接近中小企业,并最终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减少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第二,一些中小企业合作性的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中小企业刚刚发展的时候,不能从经济上非常合理地判断出它的可靠性及生长性,这时候相当程度上靠的是对经营者的判断,合作性金融机构利用了合作者知根知底这个优越性。第三,国家可以建立一些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性扶持。另外,要进一步开放民间金融市场,允许成立金融合作社、股份制银行、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在开放的同时,降低市场进入门槛,进一步开放民间融资市场的利率,通过利率杠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政府要坚持“帮大扶小”原则。选择有实力、有品牌的重点企业,给予必要优惠政策,以体现出国家对外投资产业导向政策;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努力解决制约企业跨国经营的资金瓶颈问题,充分发挥银行的融资渠道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降低外贸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适用门槛。

2.中小型企业跨国经营区位选择和产业选择(1)中小型企业跨国经营区位选择

将发展中国家作为跨国经营的区位重点,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短缺的经济资源,相对降低产品成本,带动国内商品出口,巩固和开拓国际市场。当然,以发展中国家为重点进行的跨国经营,要做到主次分明。总体上来看我国周边国家应作为中小型企业跨国经营的战略重点区域。这些国家与我国存在一定得产业梯度,可以作为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目标。同时,他们有着广阔的市场潜力。再者,同周边国家相同的文化背景,会减少中小企业融入东道国的阻力,使跨国经营成功率更高。

应该清楚地意识到,在发达国家进行跨国经营,学习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企业整体水平应该作为主要目标。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都是我国中小企业实施跨国经营的首选东道国。这些 国家同我国保持着稳定的外交关系,能将企业投资风险降到最低。此外,这些国家均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竞争机制和法律制度,投资软硬环境都比较理想,可对中小企业对外投资能够顺 11

利进行给予投资环境上的保证。目前这些地区有大多数国家仍处于大规模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夕阳产业”的时期,这为中国中小企业寻找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利条件。

(2)中小型企业跨国经营产业选择

中小企业的跨国经营的产业应该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成熟适用产业为主要产业。从我国中小企业在国际竞争力比较优势来看,中小型企业应当选择劳动相对密集、技术相对稳定成熟、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产业作为跨国经营的目标产业。诸如纺织、家电、食品、轻工制造、日用品制造等行业都是很好的选择。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如东欧和中亚等地方的发展中国家,这些行业具有比较优势。而对于技术寻求型的企业主要应投资于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产业,如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知识密集型企业,更直接的学习先进技术管理知识,掌握世界技术动态。再者服务业与特色产业可以作为策略产业。服务业型跨国工资具有范围广、投资大小与经济规模要求不限的特点,适合中小型企业跨国经营的现实条件。服务业主要指餐饮、食品、旅游、保险、运输等。特色产业是指具有本民族本地方色彩的行业,包括中餐、中医药、针灸、丝绸、刺绣等具有我国名族特色的行业。

结论

许多客户把目光从欧美国家转向了质优价廉的中国商品,这是我国中小企业前所唯有的机遇,我国中小型企业一定要加强与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提高创新能力。我国市场多元化积极的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随着外商投资额的增加,外资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尤其显著。这种影响除了表现在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增长外,还表现在对我国贸易方式和贸易差额的影响上。国外利用贸易壁垒对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阻碍,但我国中小企业通过企业集群式的战略,不仅有效地解决了中小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也为进一步研究中小企业战略联盟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素材。总之,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变化对经济增长产生了重要影响,中小企业要走出目前世界性的经济困境,转“危”为“机”,必须树立信心,提高创新能力,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内需,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这些都需要政府营造稳定的发展环境,在财政、金融政策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努力开拓全球市场,寻找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方式转型的途径,迅速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对外贸易。

参考文献

篇6:国有企业对外投资规定

合国办200413号 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现将《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的若干规定》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加强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含公司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国有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合肥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对外投资是指企业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债权等投资设立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及受让股权的投资行为。第三条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一授权经营的国有控股公司及其独资、控股子企业 二未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三其他未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第二章 指导原则 第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向有良好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的产业或项目或有利于本企业长远发展且与本企业经营紧密关联的产业或项目。第五条 企业对外投资遵循投资、受益和监管相统一的原则投资企业应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第六条 企业收到财政列支的土地出让金须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改革成本支出。特殊原因需对外投资的必须报市国资委批准。第七条 严禁企业用集资、信贷资金投入证券市场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第八条 对外投资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企业章程规定的程序决策。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与备案 第九条 授权经营的国有控股公司、未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有下列投资行为之一的须报市国资委审批 一向境外指国外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下同投资投资于市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下同 三投资于市内、单个项目投资额在净资产的1或在1000万元以上 四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重组外地企业被兼并企业资产规模在3000万元以上。第十条 授权经营的国有控股公司、未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有下列投资行为之一的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一投资于市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下同、200万元以上 二投资于市内、单个项目投资额在净资产的1以下、0.5以上或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 三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重组外地企业被兼并企业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第十一条 授权经营国有控股公司的独资、控股子企业有下列投资行为之一的须报国有控股公司审批并报市国资委备案未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有下列投资行为之一的须报市国资委审批 一向境外投资投资于市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三投资于市内、单个项目投资额在净资产的5或在300万元以上 四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重组外地企业被兼并企业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第十二条 授权经营国有控股公司的独资、控股子企业有下列投资行为之一的须报国有控股公司备案未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有下列投资行为之一的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一投资于市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下。二投资于市内、单个项目投资额在净资产的5或在300万元以下 三以承担债务方式兼并、重组外地企业被兼并企业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第十三条 企业对外投资需审批或备案的须向审批或备案单位报送书面报告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决议或会议纪要 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 三合资、合作协议草案或意向性文件 四拟投入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备案核准文件 五投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六专家咨询报告审批单位认为有必要时 七涉及经营许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需审批的审批单位收到企业书面申请报告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批复。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监管 第十五条 投资企业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对外投资的跟踪管理对外投资的经营管理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必须由投资企业按相关条件选聘、委派。第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投资企业应及时撤换选聘、委派至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 一因渎职使对外投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因经营管理失误、监督审核失误、投资操作失误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 三不如实反映企业财务情况、弄虚作假者 四违反财经纪律、制度、利用职权贪污、挪用、转移公款或给个人或亲友借用公款数额较大的。第十七条 投资企业应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财务审计制度强化收益管理确保投资收益及时收回。第十八条 投资企业对外投资的收益用于再投资的须按上述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第十九条 被投资企业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清算须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执行。第五章 责任 第二十条 企业违背规定程序自行对外投资投资项目隐瞒不报告产权管理单位的一经发现产权管理单位应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国有产权代表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对外投资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因决策失误导致对外投资无效益甚至亏损或导致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产权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 编造虚假投资决算隐瞒、截留、拒交投资收益的由产权管理单位追缴相关资产和收益并追究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三条 对外投资监管体系中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及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财政局国资办负责解释。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教育对外合作 下一篇: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请示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