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改革

关键词: 事业部 事业部制 改革 银行

银行改革(精选十篇)

银行改革 篇1

2002年, 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中国金融业改革的重中之重, 改革方向是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底, 党中央、国务院选定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 并动用450亿美元国际储备注资。2005年4月, 国务院批准工行股改方案, 决定通过运用外汇储备150亿美元补充资本金, 使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6%。

2 工行改革的“三步走”

第一步:财务重组。

(1) 资本结构优化重组;

(2) 不良资产规范剥离;

(3) 土地确权和评估工作。

第二步:设立股份公司。

2005年10月26日, 银监会正式批准工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10月28日, 国家工商总局颁发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同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公司成立大会成功召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第三步:引进战略投资者。

2006年3月, 工行正式启动和高盛集团的战略合作, 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资金交易、资产管理、公司与投资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员工培训7个领域开展合作。5月, 工行与高盛集团、安联集团和美国运通公司顺利完成资金交割。此次三家境外战略投资者总计投资约为38亿美元, 股权比例总计为8.89%。6月, 工行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署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 社保基金理事会将向工行投资180.28亿元人民币。

3 思考与建议

3.1 注资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完成股份制改革, 主要是国家在进行注资, 或剥离, 完成资产充足率的要求。2003年底, 党中央、国务院动用450亿美元国际储备注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2005年4月运用外汇储备150亿美元补充工行资本金, 使其核心资本充足率达到6%。这种以巨额资金买制度的方式, 给商业银行注入了巨大的活力, 提高了竞争力。但这只是改革的开始, 只是将四大国有银行引入股份制轨道。改革还需进一步推进。

3.2 转变观念

股份制改革, 关键在于转变以前的观念。股份制改革意在解决以前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不明晰, 政府和银行的关系不清, 带来的经营行为不确定和政府的过分干预等问题。形成新的产权结果, 转化经营观念, 才能保持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

3.3 加强风险管理

因为原来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有国家作为最终贷款人, 由国家财政买单, 但是现在产权主体更多元了, 而且进一步市场化和国际化, 银行所面对的风险程度更高。需要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 深化风险管理的意识, 要明白风险管理是银行的永恒主题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长期出现高的坏账率, 其中与银行难以获取到企业准确的信用信息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同时, 中小企业常被拒之千里, 难以获得贷款。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和相关的立法, 可以帮助控制金融风险。另一个重要的途径是提高金融监管水平。银监会、股东大会、监事会应该分别发挥监管的作用, 完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市场信息披露, 接受证监会和市场参与者的监督管理。

3.4 人才储备

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优秀的人才, 是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水平的重要推动力。

现在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符合市场的薪酬管理体系, 并且存在晋升制度僵化、官本位思想重、绩效考核体制不完善等很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该问题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往往难以留住真正的人才, 很多优秀的银行从业人员都跳槽到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没有相应的优秀人才来提高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风险管理水平等, 无法从本质上提高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

如何有效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以有效的人力配置推动企业的发展, 是一个长期需解决的问题。

4 结语

从2005年以来, 国务院通过了以资金买体制的方案, 切实解决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遗留问题, 股份制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扫清了道路。但是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风险管理、人力资源方案都没有达到现代银行的要求, 改革需要继续推进。

参考文献

[1]代林玲.评价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从薪酬激励制度改革的角度[J].大众商务, 2009.

[2]孙娇, 孙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问题及其建议[J].大众商务, 2009.

国有银行改革逻辑分析 篇2

[摘要]国有银行严重的代理问题源于其行政化管理模式,改革首要和核心的任务是实现管理模式市场化。制约管理模式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存在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因此,改革必须以消除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为切入点。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最终能否取得成功,也在于是否遵循此改革逻辑。

[关键词]国有银行改革;行政性代理问题;银行财政职能;股份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23(2007)07-0053-0002

一、国有银行的严重代理问题

国有银行除了发挥银行功能,还履行部分财政职能。国有银行的财政职能承担并非基于法律上对其性质和功能的界定。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银行的企业法人性质。国有银行的财政职能承担是政府通过对其进行行政指令干预赋予的。政府行政干预以国有银行行政化管理模式为前提基础。国有银行管理模式的行政化表现在两方面:首先,国有银行的管理者的选任不是通过市场方式,其权利和责任的界定也不是基于与政府之间的经济契约关系,而是通过行政任命和授权;其次,在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上,银行各级管理者都由行政任命和授权,银行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同于政府机关。

行政化管理模式造成国有银行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一)政府对国有银行的纯粹银行性业务经营难以设定绩效标准进行考评,造成国有银行在银行业务经营中的激励不足、约束软化。银行缺乏动力和压力去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业务创新能力。不仅如此,银行还会为了内部利益而不计收益和风险地发放一些贷款,多数最后形成需由政府承担的不良资产,即银行信用国家化(或称财政化),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二)由于银行管理上的行政化,地方政府也可对银行实行行政干预,搭财政的车,争夺国有银行的信用资金,因而导致一些银行不良资产形成。(三)一些国有企业也会为争夺财政的免费资金而不归还银行的贷款。(四)按行政机制确定的银行管理者,可能不具备银行业务经营管理才能,而不能对银行进行富有成效的经营管理。

二、国有银行改革的核心

针对前文分析的国有银行问题,国有银行当前改革首要和核心的任务应该是重构国有银行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从而建立起有效的银行激励与约束机制,减轻国有银行的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

鉴于产生国有银行行政性代理问题的基础是国有独资的单一产权结构,国有银行改革的产权论者主张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当前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试点也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在进行。诚然,通过产权多元化来取消国有产权的支配地位甚至于退出国有产权,国有银行的行政性代理问题就会因为失去了基础而不复存在,从而可以达到减轻国有银行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但是,这种改革主张是否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给出了一个可行而且必要的解决呢?

首先,就解决的可行性而言,基于现实约束条件的回答是否定的。显然,国有控股的多元产权结构并不会消除行政性代理问题的基础。而在国家必须控制战略性行业的指导思想下,被视为战略性行业的银行业,国家必然要保持对国有银行的控股权。而且,渐进推进的改革中,国有银行的多元化产权改革过程中,国有产权也会长期地居于控股地位。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主张尽管给出了一个国有银行改革问题解决的可行方向,但在一定的现实约束条件下,这一解决并不一定可行。

其次,就解决的必要性来看,实证分析的结果给予了否定的回答。郎咸平(2003)收集了全球78个国家958家银行的股权结构和经营利润方面的数据,加以研究后发现银行的经营效率与产权结构无关。La Porta等(2000)的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包括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银行国有产权相当普遍。也就是说,国有制银行也可具备同私有银行相互竞争共存的竞争力。

国外国有产权银行能够成功经营的事实已经证明国有产权并非必然要导致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这表明,在国有产权前提下,银行也可解决过于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而上一节的分析揭示,国有银行行政性代理问题直接源于其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因此,解决国有银行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实现其管理模式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市场化的核心制度基础包括:(一)国有银行经营管理者的选任要采取市场原则、运用市场方式,取代原先的行政方式;(二)政府与银行管理者之间要以经济契约关系取代原来的行政任命和授权关系,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由经济契约界定,赋予管理者以谋求银行价值最大化的明确任务;(三)银行内部管理中采用市场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取代原来的行政式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之上,其他的制度设计与采用、方法手段的运用与改进都可归于技术层面的问题之列。

实现以上的基础制度变革后,国有银行与私有产权性质的商业银行代理问题的差异主要在于:所有者的全民性(分散性)和从所有者到国有银行管理者之间,政府这一中间委托代理层的存在会削弱优选和监督国有银行管理者的激励。但这一差异不会导致两种产权性质的银行代理成本的较大差异。首先,在国有银行管理者的选任上,通过行政操作透明化,引入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形成对行政工作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可以弥补行政者的激励不足。其次,对于银行而言,不同于一般企业,除了其资本方外,来自于其他方面的激励和监督约束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足够强的外部激励与监督约束作用可以弥补资本方监督不足的影响。(一)实现基础制度变革后,国有银行信用复归为银行信用。虽然存在“大而不倒”现象,即政府会对发生危机的规模庞大的国有银行实施救助,但这已是政府作为金融管理者在经过权衡利弊得失之后而做的投资安排,不是政府的义务,不是必然会进行,而不同于以前政府作为债务人受偿债义务约束的债务承担行为。因此,国有银行的债权人将会为保障债权而积极地发挥监督作用。而对于主要依靠负债经营的银行,债权人的监督对于银行管理者的约束作用重大。(二)由于银行业内在脆弱性和大的外部性,管理当局也对银行实施严格监管。(三)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也会构成对银行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另外,还有来自银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公众、审计部门和法律的监督以及银行业市场竞争,对约束银行管理者的行为都起着重要作用。而且,随着我国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行政效率提高,会增强优选和监督银行管理者的激励。

三、国有银行改革的前提和步骤

前一节分析指出,国有银行改革的核心是实现管理模式的市场化。然而,实际中的国有银行改革却一直没有触及其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事实上,国有银行改革中一直都有意或无意地在回避这个问题。行政化管理模式之所以一直得以维持,一方面是源于对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的沿袭,形成了

一种思维定势;另一方面更为根本的原因是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的依赖。

导致政府形成这种依赖的主要原因是金融资源的可得性和政府的厌赤字心理。对于政府而言,通过行政干预就可支配银行控制的大量金融资源,十分方便好用,于是形成了习惯性行为。由于经济体系已经习惯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财政预算平衡做法,政府担心稍大的财政赤字就会超过经济体系的心理承受力,因此形成了政府的厌赤字心理。政府通过行政干预支配金融资源,让其中不能形成经济收益收回的部分以银行不良贷款形式挂在银行账上,从而实现财政赤字隐形化。

就财政获取资源的途径来看,政府财政筹资的可选方式是多样的,不必局限于行政干预银行方式。而隐形化财政赤字的作用无非是避免显形财政赤字规模超过经济体系的心理承受力而引起经济震荡。正常的赤字心理承受力应该基于对经济负担承受力的正确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樊纲,1999),相对于负债水平我国经济的负担能力还很强,而只要保证经济增长速度快于负债增长,财政赤字空间就存在。实际经济的稳定运行也证明经济有足够的负担承受力。因此,即使存在经济体系赤字心理承受力过低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也应该是通过引导使之趋于正常水平,而不应是掩盖赤字,回避问题。可见,政府通过行政干预赋予银行财政职能的做法不仅不能获得不可替代的收益,反而造成银行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就成本一收益比较而言,这种做法极其无效,完全不应继续下去,而作为其基础的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市场化改革是完全合理和必要的。

以上分析表明,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前提和切入点是解决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问题。不过,这纯粹属于技术性问题,方法也应该有多种。比如我们可以执行如下操作:将财政需要银行安排的支出明确列入预算,银行代理财政收支业务按预先确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所需资金作为财政向银行借款,实际上就是建立银行与财政间的经济契约关系,回归财政赤字的本来面目。而对银行以前累积的不良贷款的处理,则应明确认定为政府债务,作为银行对财政的债权。

综合前面的分析,国有银行改革的正确步骤应该是:将财政支出明确化、财政赤字显形化,以消除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复归银行信用本质,单纯化银行的经营目标为追求自身价值最大化;银行管理模式市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设计运用,经营和管理技术的更新提高;为增加资本金来源而实行股份制改造;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前者是需要由政府来完成的工作,即应由政府推动的改革;而后者应该属于银行经营中的自发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银行改革应该是指前一部分工作,如果所有工作都需要由政府推动进行,则表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仍未建立,改革没有成功。

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能否解决前面提出的前提条件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管理模式的市场化。否则,也只能是搭建一个空的股份制框架并解决一些经营和管理上的技术方面问题,并不能实现改革的真正目的。在前提条件没解决之前,企图通过引入其他产权主体来制约政府干预银行的行为,只能是本末倒置,注定要失败。因为,分散的小股东不可能对国家大股东形成有效制约。而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可行性来看,因政府注重社会利益,投资者谋求经济利益,双方追求的目标存在冲突,缺乏合作的共同利益基础,或者合作破裂,或者各为其利而使银行前景更加恶化。

四、结 语

国有银行严重代理问题源于其行政化管理模式,因此,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是实现其管理模式的市场化。

制约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存在对银行财政职能的依赖。银行改革必须以解决这一问题为切入点。银行改革工作是否全部需要由政府推动进行可作为判断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

国有银行改革不能停 篇3

总报告提出的新一轮改革目标是建立“富有活力、创新导向、包容有序、法制保障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这一目标的路径是推动新“三位一体”的改革,包括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企业体制。

总报告提出了八个重点改革领域,分别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基础产业领域、土地制度、金融体系、财税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和绿色发展,以及涉外经济体制。

在金融体系领域,总报告提出要“抓住全球经济再平衡的有利时机,建立一个市场导向、高效而富有弹性的金融体系”,并且提出要推进四个方面的金融改革:

1.金融机构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改革;

2.利率市场化改革;

3.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

4.完善金融市场。

总报告还指出:金融体系改革的重点是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推进利率和汇率市场化。

在这份总报告提出的改革建议当中,有的在这份总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就已经被采纳。例如取消贷款利率下浮限制。今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次日起取消贷款利率下浮限制。还有一些建议正在被采纳的过程中,例如降低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鼓励能满足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兴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特别是鼓励有实力的互联网机构发挥自身独特优势进入小微金融领域。

今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已经核准了9家民营银行的名称,分别是:苏宁银行、中联银行、锡商银行、华瑞银行、前海银行、中储银行、华商银行、苏南银行,以及国融银行。

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没有停息。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国内金融机构面对空前的压力,特别是国有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当时的课题组认为,国有银行在中国“大得不能倒闭”,但其自身体态臃肿、竞争力低下,在“入世”之后的银行业开放进程中不仅自身风险很大,还有可能引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因此必须加快改革。

此后国有银行改革力度确实很大:“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先后剥离了1.4万亿元不良资产,并且获得了汇金公司和财政部注资,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并且成功引入海外战略投资者,最终成功实现了上市。

之后国有银行的优异表现令人惊讶:利润连续数年实现两位数的增长率,进入了全球最赚钱银行的排行榜。工商银行更是从2008年上半年起连续蝉联“全球最赚钱银行”桂冠。

早先竞争力低下的国有银行这么快就进入全球最赚钱银行的行列,汇金公司和海外战略投资者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就赚到了巨额利润。这个表现一度让一些人误以为国有银行的竞争力在过去短短的几年里已经恢复起来,改革已经成功。

有人为此感到困惑:是不是世纪之初的“国有银行竞争力低下”的判断错了?国有银行的竞争力在世纪之交被低估了?还有人相信金融领域的“阴谋论”,认为中国决策者上了海外投行的当,贱卖了国有银行的股份。

真实的情况是,国有银行的竞争力在新世纪里虽然有所提高,但依然低下。国有银行的利润增长只有一小部分来自效率提高,这主要来得益于信息技术的运营提高了国有银行数据处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国有银行大部分利润增长来自于一个简单操作——规模收缩:在股份制改造开始之前,几家大银行就开始裁减人员、撤并亏损的分支机构。例如,在600米长的北京市垂杨柳中街上,曾经有两三个工商银行的网点。这方便了客户,但也增加了银行经营成本。现在三个网点全都撤掉了,只在垂杨柳中街北端设有一家支行营业部。由于其他银行也关闭了附近的储蓄所,工行几乎没有流失客户,只是经营成本降下来了,于是利润增长了。银行利润增长的唯一代价是储户失去了便利。

现在,国有银行效率低下的核心表现是仍然高达3个百分点的存贷款利差,以及与巨大利差相对应的巨额利润。作为中介机构,银行是插在储蓄与投资之间的一个楔子。存贷款利差越大,说明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越低。正在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在压缩存贷款利差,可谓切中了银行改革的要害。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银行的高利润必将逐渐降低。机构投资者早就预期到这一天的到来,银行的股价反映了这样的预期。

国有银行改革能走多远?

银行改革 篇4

该行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 是在对公司业务及事业部的运行现状进行全面的问题梳理和系统性诊断的基础上, 对公司业务板块行业事业部、产品事业部、分行公司业务, 以及总行营销管理职能、中后台管理支持职能进行全面整合和变革, 建立大事业部制运行体制。

此次民生银行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 以过去七年来公司业务事业部制改革成功探索为基础, 并作为“凤凰计划”核心的“市场营销体系改革”关键内容全面实施。

该行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从8月下旬正式启动, 计划到2016年1月实施全面切换, 切换完毕后, 全行公司业务大事业部制模式正式运行。

建立大事业部制运行机制

用该行董事长洪崎的话讲, 事业部制改革, 就是从行政化、部门化、科层式的传统银行治理模式向专业化、扁平化、流程化的“客户中心型”治理模式转型。

据民生银行发展规划部总经理龚志坚介绍, 该行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 核心就是在总行成立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总部、分行成立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分部, 通过明确各自的机构设置、定位与职能, 并通过一系列的安排, 建立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运行机制。

在机构设置方面, 总行整合行业金融事业部、产品事业部及总行公司业务营销管理、中后台管理支持相关机构职能, 建立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总部。总部划分为战略规划、客户线、产品线、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和管理支持六个模块, 共设9个一级部门、3个总行派驻团队。分行整合行业金融事业部 (地产金融事业部除外) 、产品事业部分部及分行公司业务市场营销、产品支持、区域业务组织推动、风险管理相关职能, 成立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分部。

在定位与职能方面, 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定位为全行公司业务战略业务单元, 对全行公司业务专业化经营管理负责, 承担全行公司业务整体规模、业绩指标及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责任。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由总行主管公司业务行领导兼任;分部总裁由当地分行行长兼任。总行向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直接授予资产负债管理、财务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权限。事业部总裁可在总行统一授权政策框架下进行转授权。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分部在总部授权范围内, 具体负责当地公司业务营销组织与协调、客户销售与服务、风险管理、人员管理等, 承担实体经营业绩与全面风险管理与合规责任。

此外, 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建立事业部总部对分部的矩阵式管理模式, 明确事业部产品线与客户线协同销售、双向计价的关系, 并在风险管理模式、资产负债与财务管理模式、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事业部监督管理体系、事业部与分行的管理关系、事业部与其他条线关系等多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在设计改革方案的过程中, 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 坚持“前台一体化、中台专业化、后台集约化”, 希望通过强化一体化协同客户服务, 专业化产品支持, 加大风险管理力度, 实现中后台成本集约, 切实解决公司业务的体系分割、管理分散、协同性弱、事业部对分部管理不足等问题, 激发公司业务活力, 推动公司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事业部制改革的先行者

在中国银行业, 民生银行是事业部制改革的先行者。2007年下半年, 民生银行实行公司业务事业部制改革, 四个产品事业部相继成立;2008年1月, 四大行业事业部正式运行。截至2014年末, 民生银行公司业务各事业部累计实现责任利润660亿元, 存款规模达到2480亿元, 贷款规模达到3621亿元。可以说, 民生银行的事业部制改革顺应了市场竞争环境变化, 抓住了经济高增长带来的发展机遇。

民生银行董事长洪崎指出, 事业部制改革的主要成绩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一是市场规划和营销能力明显增强;二是较好地发挥了管理上的体制优势;三是培养了一支专业化团队, 成就了市场品牌;四是为打造“客户中心型”组织奠定了制度基础, 为全面流程再造积累了经验。

特别值得强调的是, 2007年以来, 民生银行持续关注、研究、考察国际先进银行事业部制领先实践, 持续优化事业部模式, 对事业部体制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这就使得民生银行对于银行总体转型、全面流程再造的顶层规划及设计能力、组织实施大型改革的执行能力有了极大提升。

可否认的是, 近两年来, 民生银行的行业事业部经营上出现了一些困难。洪崎指出,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行业事业部、产品事业部仍然是一个过渡性体制, 与国际先进银行事业部制还有很大距离, 这种过渡型体制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缺陷, 必须通过大的调整和深化改革才能解决问题。事实上, 民生银行在2007年启动公司业务事业部制改革时, 就明确指出, 基于管理体系落后和专业人才不足, 这种产品事业部、行业事业部的体制是一种过渡性安排, 将在时机成熟时过渡到大事业部制体制。

市场营销体系改革的关键内容

民生银行认为, 推进大事业部制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 究其原因, 与民生银行市场营销体系的全面改革密不可分。

市场营销体系改革正是民生银行实施全面变革转型的“凤凰计划”的核心内容。洪崎表示, 凤凰计划有“两大支柱”:一是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体系变革;二是中后台管理体系专业化、精细化能力转型。两者构成一个整体, 就是将民生银行打造为“以客户为中心的领先银行”。这两大支柱相互支撑、相互依存。民生银行的市场营销体系改革整体方向是全面事业部制, 是全局性、根本性、突破性的治理模式变革, 首先从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开始, 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

据介绍, 银行的事业部制模式是一套完整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逻辑。事业部具有五大特征, 包括:独立核算, 责任和利益明晰;自身拥有完整的客户链;资源支配权与责任相匹配;垂直管理分支机构;共享总分行运营支持平台。相比传统银行的总分支模式, 事业部针对客户群, 形成端到端服务流程, 总部与分部、前中后台一体化、协同化, 能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对市场变化作出及时反应, 更有利于提高客户服务的效率、效益和质量;全球或全国一盘棋, 更有利于业务规划和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提高经营效益;条线化、差异化管理更有利于战略传导、专业化市场营销、产品管理和风险管控;全流程化的利益共同体更有利于知识、经验、信息的共享。

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 该行全行上下高度重视, 改革方案精心设计, 实施过程周密安排。

民生银行在今年3月初正式启动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项目设计。项目组借鉴国际领先实践, 结合2007年以来民生银行事业部制改革探索经验, 对公司业务及事业部的运行现状进行全面的问题梳理和系统性诊断, 根据自身实际, 完成了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方案设计。经过层层征求意见, 反复沟通、论证、修改完善, 经行领导研究决策, 并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正式启动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

在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启动后, 民生银行总行成立了“事业部改革领导小组”, 负责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实施的组织协调, 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关键事项进行决策。董事长洪崎担任组长, 十几个总行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部。领导小组下设“事业部改革实施工作小组”, 负责公司银行大事业部制改革的具体实施工作。

商业银行改革逻辑论文 篇5

【摘要】基于国家所有的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我国银行业“强垄断”结构与“弱竞争”行为的根本原因。产权的国家所有不仅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体系中的“强垄断”地位,也抑制了体制外因素对其形成的竞争压力的释放,从而使我国银行业有效竞争的机制难以形成,最终保护了国有商业银行低效率的市场行为论文代写,导致了国家保护下的制度性垄断无效率或低效率。因而破除“父爱主义”的产权制度,以使体制外竞争机制得以形成也就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前提与关键所在。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至今,仍然步履蹒跚。从最初设立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体制外因素以压迫体制内因素的措施到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剥离其不良资产,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到股份制改制,再从改制到上市设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历程可谓曲折。理论争论也因之而沸沸扬扬。特别是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与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的辩论一直未有定论,或言产权是根本,或言竞争性产业结构是核心。无疑,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沿着这两个方面曲折地进行代写经济论文,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却一直未能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这显然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应进行重新审视。

一、产权还是竞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起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着产权与超产权的理论之争。前者认为当一国银行业存在规模报酬递增时,利用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并且,由于现代银行是产品多样化的服务机构,因此很难判断每一银行的利润率是否由集中率直接造成。从各国金融体系构成看,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及其绩效并不能以此为标准进行简单化的判断。因此,S—C—p范式并不适用于对我国银行业的研究。他们认为,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产业集中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问题是产权结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及其效率上的种种缺陷,也是由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决定的。因此,我国银行业改革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产权结构的调整比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更为重要。

而超产权论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才是决定产业运行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利用竞争机制可以改善产业结构,规范产业行为,提升产业或企业绩效。持该观点的学者利用S—C—p范式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的产业组织情况,并得出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效率不佳的结论,由此他们认为,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引入竞争因素以优化银行业产业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首要选择。

但笔者认为,产权论与超产权论都忽略了我国银行业特有的基本特征,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失偏颇。

首先,产权论者没有看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存在规模经济利益的事实而片面地否定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规模不当。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相对其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而言显得过大,并且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规模不经济。而隐藏在相对规模过大和高不良贷款比例的背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各种缺陷。其次,尽管各国的银行业具有不同于一般非金融产业的特点,但作为一个产业而言,竞争适度的市场结构、理性的企业行为和不低于普通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等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仍应存在,这一点对转轨的中国银行业也不例外。但在运用此分析框架研究我国银行业时,我们应看到S—C—p与超产权理论所隐含的既定的制度背景,即,它是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而我国却缺乏这一制度背景。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即产权本质上的国家所有。这样,超产权论在分析我国银行业时就难免捉襟见肘了。最后,产权所有制性质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任何关于产权绩效的研究,都必须放在相应的市场结构框架内,否则势必会导致与产权理论假设不同的难以解释的结果。同样,任何关于市场绩效的研究,离开了产权这一重要因素,则会产生与一般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很大误差。至少,在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内,这两者是密不可分和互不可缺的”如前所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国有商业银行规模不经济与绩效低下的主要因素。

因此,在利用S—C—p范式分析我国银行业问题时,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极具重要意义的。正是这种产权制度安排才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独特的制度变迁、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等特征。而为了保护这种独特的产权结构,我国的金融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从产权结构开始的,而是开始于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引入。

二、隙缝经济的产生、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外竞争压力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之初,决策部门并没有采取大张旗鼓的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一步到位的“大爆炸”式的产权改革的方法,而是在旧体制的旁边发展出一种新体制。而后利用这种从体制外产生的“隙缝经济”(niche economy)来强化体制内经济的竞争或利用它们对体制内经济产生竞争压力,从而使我国银行业出现了较长时期的“体制双轨”局面,最后再渐进地完成银行业体制的转轨改革。

(一)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自1949年建国至1979年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典型的、由国家完全垄断的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其后,以1979-1984年的金融体系重组为特征,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从中央银行独立出来或建立起来并行使商业银行的职能,这使我国“从金融机构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出现了以产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专业银行机构”。在此时期,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随后的1985—1992年期间,四大专业商业银行逐渐企业化,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是发行上市。以1986年7月交通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才开始。由于这些新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都采取了股份制形式,或十分迅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已上市挂牌交易,因此,他们经营机制十分灵活,发展迅猛。从1993年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初步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其后,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另一种体制外竞争因素开始产生并迅速增长。从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成立以来,截止2001年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09家。另外,从1979年以来,我国外资商业银行也急剧膨胀。尤其是1996年后,我国允许部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本币业务,使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触角开始伸入到长期以来一直为中资商业银行所垄断的业务范围。于是体制外另一种力量也参与到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之中,它们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一起,推动了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进程,同时也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体系市场竞争的不同主体。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体制外因素带来的竞争压力及其退化

在我国金融体制的变迁过程中,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逐渐从体制的夹缝中产生并生存下来。经过10余年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展开了竞争,他们不断克服因制度歧视所带来的不利因素,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

因此,值得肯定的是,我国所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式的金融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基本成效。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商业银行的引入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强。正如于良春、鞠源(1999)所指出的,“中国银行业自1978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迄今已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主要表现在垄断的打破、从业家数增多、竞争程度上升、银行服务质量与经营效率提高以及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多元银行业组织体系逐步建立等方面。”而在这种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我国国有金融产权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低效性逐步凸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却表现出相对的竞争优势。

但是,体制外因素的引入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并没有取得完全成效,其制度的路径依赖仍然较强。尽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生和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鲶鱼效应”,带来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的强化,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远未达到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现实威胁的水平。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以其雄厚的基础资源和竞争力资产,仍保持着具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力。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市场份额、服务网络、技术储备和国家信誉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资产,这些“资产”所形成的市场支配力之强大仍是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难以抗衡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国有商业银行仍保持着绝对大的市场份额。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体制优势的边际产出则呈递减趋势,近年来更有“体制回归”的迹象,即“工农中建”化趋势。

三、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强垄断”和“弱竞争”与制度性垄断无效率

在体制外因素的竞争冲击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有所削弱。这种削弱则是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或“弱竞争”行为的结果“,而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的主要原因则应归结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形成的政府保护。这种产权保护下的弱竞争行为最终体现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绩效的不断削弱,因为“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对的生存法则,而竞争致胜的全部基础在于经营绩效的提高”。

(一)“强垄断”、“弱竞争”与国家所有制

从我国银行业的资产、存款和贷款集中度指标看,我们发现,即使在1993年以后,我国银行业体系的集中与垄断程度仍然非常高。1993—2001年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上至少都各占据了60%以上的份额。因此,产业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十分强大。但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进程的推进和体制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出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正不断的下降,其资产份额由1993年的69.1%下降至2001年的60.5%,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也分别下降了近9%和18%。而同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市场份额则不断的增长,前者三项市场份额分别增加了6.53%、6.19%和6.66%,后者各项指标都增加了近4%。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不断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让出市场,但尽管如此,我国银行业产业结构中的竞争因素仍然十分薄弱。

然而,问题并不仅止于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强垄断”与“弱竞争”并存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尽管存在独资和股份制等多种产权形式,但是如果我们把包括由我国直接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计算在内,那么我国银行业中大约有80%以上的股权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制形式使国家实际上承担了无限责任,而在这种国家保护政策与倾斜政策及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高度垄断中,又使竞争性质的产业结构具有浓厚的制度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并不是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国家所有这一产权制度安排所导致的。因此,我国银行业这种“强垄断”和“弱竞争”的格局实质上就是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对市场化竞争行为的抑制,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对银行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这样,处于国家保护之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就可以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威胁。

因此,正是基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产权结构安排才使得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存在独特的制度性特征,我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也主要是由这种单一产权安排所引起的。我们承认产权问题,但我们的主张是,市场结构单一是产权结构单一的直接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对银行业体制进行行政性分权形成的,而非银行间竞争和追求绩效的“市场化”结果;从改革历程看,政府通过制定各种配套体制如压低利率、行政性审批等手段人为地提高了银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导致了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和目前“弱竞争”的状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粗放型扩张行为与银行业绩效

1984午以后,以四家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其后8年间(1984-199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竞争都主要是通过机构竞争,即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的。在该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总数由1986年的67626个增加到 1993年的近14万个。同时,“在大量机构网点的支撑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年至1997年间,资产增长了11倍,其中贷款增长了11倍,存款增长了16.3倍。”

随后,1992年底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引发了第二轮的金融机构竞争浪潮,即以金融工具创新为主的竞争。但第二轮竞争浪潮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其原因除了特有的制度性垄断因素外,还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第二轮竞争浪潮中的金融创新吸纳性居多,而原创性创新很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达70余种,但其中85%左右是“舶来品”。其次,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的扩张,内涵较低。该时期已有的金融创新主要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资形式的建设上,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再次,创新主要靠外部力量推动,创新主体内部驱动力不足。中央银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一直是我国金融机构微观创新的主要外部动力,而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外部竞争压力而进行的自发性创新严重不足。其四,“如同规模竞争一样,工具创新的直接动机仍然是争夺储蓄资源,以支持资产扩张,缓解流动性压力,其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改善,风险控制水平也没有明显增强。”

因此,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依赖机构扩张与模拟性工具创新的竞争行为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或提高其运作绩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的不断削弱,四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从1985年的1.39%几乎直线下降到2003年的0.06%,尽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在近年来随着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而有所下降,但长期的垄断地位以及以提供金融补贴为主要任务的运营方式,不仅使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效率低下的现状,而且还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补贴的刚性依赖。因此,在行政保护下所形成的寡头垄断地位不仅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内在的动力去改善绩效,而且还会产生竞争不力的市场行为,如大力扩充分支机构、过分追求存款和贷款等。正是这种粗放式的增长和扩张路径一直主导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过程,那么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绩效的低下。

四、结 论

我们重申,S—C—p分析范式并非不适合于我国的银行业,只不过我们在应用这种标准时应该将既定的制度因素纳入其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乃至银行业改革的关键并不仅仅是通过在体制外引入竞争因素就能实现既定目标的,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不但导致了强垄断的产业结构,也抑制了体制外因素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体制外的竞争并未彻底改变我国银行业“强垄断”的事实。

因此,单一的国家所有的产权制度安排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性垄断无效率或低效率,也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竞争行为的无效与无力。更为关键的是,产权结构国家所有还抑制了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发展,从而进一步间接地强化了垄断,保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低效率的市场行为,最终产业绩效的不良也就成为必然(见下图)。这样,熊彼特所鼓吹的“垄断能够带来创新”的理论观点并没有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系中出现,其原因并不在于熊氏理论的谬误,而是在于我国银行业的垄断蒙上了浓厚的制度性特征。

银行改革不宜过度依赖外资 篇6

中国银行业如何在2006年金融全面开放之前的几年过渡期内,实现从传统银行体系向现代银行体系的变革转型,这是政府、金融监管当局、商业银行自身以及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近年,特别是去年以来,希望通过引进外资来加快国内银行业改革似乎成为了最主要的思路和对策:

占我国银行市场份额60%左右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正在加紧准备海外上市和引进外资银行参股,中国工商银行也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十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已经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华夏银行也在积极做引进外资的工作;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杭州市商业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等主要城市商业银行,也已经引进或正在积极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

四大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在中国银行业务市场份额达80%左右。从外资银行看,有实力的主要跨国大银行都参与了进来。

毫无疑问,中国银行体系要想在几年的过渡时期内实现根本性变化,必须要有开放的胸怀,要勇于和善于向国际先进银行学习,通过与国际先进银行股权合作这个平台,来促进我国银行体系的变革和能力的提升。但是,在与外资银行构建股权合作平台的时候,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外资银行的目的又是什么?

我以为,我国商业银行引进外资,补充资本金仅仅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想通过与外资银行的股权合作,学习国际先进银行的经营管理经验,更快地提升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

但外资银行积极与我国银行进行股权合作,决不是为了“扶贫”--他们看中的是我国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会,是我国银行的机构网络资源和客户资源。他们选择的入股银行都是我国相对好的大银行,合作区域主要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和沿海地区。

在短短的几年内,我国有这么多商业银行在大张旗鼓地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让人感觉到有些过分依赖外资的倾向。这可能带来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国内银行希望通过引进外资提升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但是一些银行由于不能把自己已有的优势和引进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很好的融合,可能反而逐步失去原来的优势和创新能力,成为外资银行全球发展战略在中国的一个分销渠道。

二是可能加剧中国金融发展的不平衡。外资银行看中的主要是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西部地区目前还仅仅只有加拿大丰业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各参股西安市商业银行2.5%的股份。

三是可能丧失未来金融的实际控制能力。占市场80%份额、相对好的银行都来引进外资,虽然目前规定外资金融机构入股比例不超过25%,单个机构入股比例不超过20%,但是目前中国各银行资本金总额对于国际大银行来说都不算大,今后各银行发展中还需要不断增加资本,所以外资银行在开放金融市场环境下要想取得中资银行的实际控制权,是不难做到的。

这就是说,如果我们在引进外资战略上失误,可能使得我国占主要地位的金融资源以及相应的经济市场实际掌控在外资银行手里,这对于还处在国际分工链中低端地位的人口大国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实现我国商业银行的变革转型,引进外资是一条重要途径,但不能过分依赖,应该要有更宽阔的思路,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寻求我国银行业变革的策略。

从国家宏观层面分析,一国的市场、法律环境和金融监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金融的竞争和发展能力。所以国家必须从战略高度来加快金融的市场、法律环境和金融监管能力建设。

从单个商业银行微观层面分析,不能所有银行都去引进外资,也不是只要引进了外资就国际化了,不引进外资就不能国际化。比如,对一些不缺资本或者在国内比较容易筹措到资本的银行,就不一定非要外资来参股,可以通过聘请国内外的职业银行家作为管理团队或者管理顧问的形式,来全面提升自身的管理素质和竞争能力;对确实需要补充资本的银行,在鼓励外资进入的同时,也应该让内资特别是民营资本有机会进入。

这样做的理由是:第一,通过20多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锤炼,我国已经积聚了巨大的民营资本和涌现了一批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只要金融监管得当,民营资本更多地进入银行体系是可行的;第二,不能将我国银行变革转型所带来的机遇都送给外资银行,应给内资一个公平参与的机会;第三,应前瞻性地考虑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问题。

银行改革 篇7

关键词:银行效率,银行体制,市场竞争

一、印度银行改革过程概述

(一) 放松管制。

具体措施包括:在存款利率方面:第一、1992年之后, 印度储备银行废除了固定存款利率, 转而采用对于所有存款、所有银行只制定一个最高利率水平的措施;第二、1995年10月, 取消了对两年以上存款的利率上限的限制性措施;第三、1996年7月, 一年以上的存款利率上限也被取消;第四、1997年10月, 定期存款的利率完全放开。标志着印度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实现完全的市场化调控。贷款利率方面:第一、1989年5月, 印度储备银行就取消了对同业拆借及短期票据、票据再贴现等的最高利率限制;第二、从1992年开始印度储备银行把贷款利率分成6类, 其中对贷款总额高于20万卢比的贷款规定最低利率;第三、自1994年10月18日起, 对超过20万卢比以上的贷款取消最低贷款利率的限制。自此标志着印度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完全自主决定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管制完全放开。

(二) 改革商业银行的结构体系, 引入竞争机制, 以提高其经营效率。

为使商业银行业务更具效率, 纳拉辛哈委员会建议, 应通过合并及兼并大量削减公营部门银行的数量。一方面通过关闭亏损严重的国有银行支行, 裁汰庞大的国有银行体系, 减轻国有银行的包袱, 提高其经营效率。另一方面, 集中力量办好3~4家具有国际水准的一流商业银行和8~10家拥有全国营业网络的全国性银行, 其他银行为地方银行。赋予私人银行招收高级管理人员的充分自由, 允许开办私营银行, 并于1994年通过《1994年银行管理法案》 (修正版) 。根据该法案规定, 对公营、私营银行一视同仁, 鼓励公私银行公平竞争。政府应允许外国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作为其附属机构, 在印度开设办事机构, 印度商业银行可以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经验。修改公营部门银行董事会成员和执行官的聘任程序。为了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允许区域性农业银行从事所有类别的银行业务。

(三) 成立银行贷款特别回收法庭, 以加速银行贷款安全回收。

针对印度银行呆坏账严重的问题, 印度政府于1993年通过了一项立法, 批准在印度六个城市设立银行贷款特别回收法庭, 并在孟买建立了特别上诉法庭, 要求在六个月内快速回收银行欠款。此外为减轻银行坏账负担、盘活银行资产, 政府还设立了资产重组基金, 按一定折扣接受一部分国有化银行的坏债和可疑债务

(四) 成立资产重组管理公司, 并由印度国家银行和印度工业发展银行掌握该公司49%的股份。

同时出台了附有详细指导方针的公司债务重组计划等一系列措施。资产重组管理公司通过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方式, 向社会发行可公开买卖的有价凭证, 一旦投资人认可了这些不良贷款的价值, 银行就可以把这些凭证当作可兑现的资产。

(五) 加强公司治理, 减员增效。

针对国有或者国有股份制银行25%~50%的冗员, 印度政府1999年提出老年社会与收入保障报告, 提出建立个人退休金账户与养老体系。并于当年年11月开始推行自愿退休计划。根据此计划, 上述银行中届满45岁的员工, 可以申请自愿退休。届时银行、政府将会根据退休者工作时间长短予以补偿, 并允诺逐步将其纳入即将建立的社会养老体系。据估计, 约有5.7万名员工在一定补偿下离开了工作岗位, 占12家国有化银行员工总数的19%。此外, 根据银行业改革委员会的提议, 还成立了“迅速纠错行动机构”, 对存在问题的银行进行早期干预与指导。

二、印度银行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一) 印度银行改革的经验

1.深化银行体制改革, 鼓励发展私有制、外资银行, 以增强竞争性。我国的银行体系仍然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 在此条件下谈银行的体制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首当其冲。长期以来在我国, 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命题一直被披上了某些意识形态的色彩。因此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步伐经常步履维艰, 甚至曾出现进一退二的情况。这种情况一直到2001年左右才有了比较明显的转变。其标志是2001年11月, 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向龙宣称, 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将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按每年2-3%的速度减少, 并且为了避免出现道德风险问题, 也不再将不良资产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是在国有经济的羽翼下生长的, 是建立在国有企业的基础上的。因此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前我国银行改革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如上世纪九十年代, 中国国有企业效益普遍下滑, 这不仅导致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质量的迅速下滑, 而且由于国有企业占据了超过75%的银行贷款, 所以还使非国有企业难以获得贷款, 从而阻碍非国有企业的投资和产量增长。

与中国情况不同的是, 印度有关国有企业的问题不是那么突出, 这使得印度政府在进行银行改革的时候相对容易些。印度的国有银行早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逐渐的私有化了。其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就是配合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步分阶段实施的。对于国有银行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就在于通过改革对理顺银行内部产权关系、明确责任义务, 对银行经营管理层造成压力, 从而改善银行效率。

关于所有制与银行效率的问题, 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研究表明, 印度国有、私营银行的平均效率得分低于印度外资银行的平均效率得分, 研究报告建议印度银行应继续实施减少不良资产, 人员和分支机构合理化等现有的政策, 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银行效率。以及Rajesh Chakrabarti也运用DEA方法对改革以来 (1992~2002) 印度银行的相对效率做了考察, 其结果发现从价值角度来看, 外资银行的效率最高, 其次是私人银行;而从数量上看, 私人银行效率最高, 而外资银行效率最差。这表明外资银行更愿意介入那些营利性更好的精华性业务, 而不愿意为广大普通消费者提供最普通但盈利性稍差的普通型金融服务。这些研究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印证了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从各个方面都远逊于外资和私人银行, 效率排名均为最后。对于我国以上研究的成果也一样适用, 要想有效的提高本国银行的效率, 降低银行准入门槛, 鼓励发展私有制、外资银行已经势在必行。

印度自1993以来允许私营银行进入银行业, 同时允许外资银行在印开办分支机构。这些改革措施使得银行市场形成了良性竞争的格局, 打破了国家垄断的银行局面。随着改革的深入, 印度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的竞争格局, 活跃了市场, 提搞了效率。截止到2006年底印度的银行体系中有27家国有银行 (含国有控股) 、25家私人银行、46家外资银行。2005年标准普尔公司的全球银行系统评级报告中指出, 印度银行系统比中国银行系统更加稳健。

2.以市场导向为原则, 兼顾政策调节, 完善银行公司治理, 提高银行的运营效率。银行完善公司治理, 建立起高效的运营机制, 不仅对于银行是一种效率, 对于社会经济来讲也是一种效率。我国银行体系中, 按照银行所起到的作用不同, 可以将银行分为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两种。但由于政策性银行的特殊性, 本文暂不涉及, 以下仅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面谈起。

我国商业银行现存的主要问题有: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商业化转轨进展缓慢, 公司治理机制尚未真正的建立起来。由此导致的不良贷款率偏高, 有些贷款没有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由于政银关系、银企关系没有理顺, 商业银行往往很难仅通过市场来决定自己的经营取向, 还要承担部分政策性职能。在特殊时期商业银行必然抛弃商业利益取向转而支持政府指定、导向、扶植的产业。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使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资产比率不断上升以及经济效益持续下降, 最终增加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可以说没有国有银行的市场化、商以及国有商业银行不尽快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银行的改革就不能停歇。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中国与印度两国银行业的问题的症结之所在都集中到“对于银行的调节究竟是市场好还是政策好”的问题上。这是因为中印历史的相似性, 又都属于发展中国家, 其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来支援。因此, 两国在发展的前期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政策调节”这个法宝。根据印度的经验, 我国的银行改革也应逐渐减少政府对于银行业的干预, 引入市场机制来调节银行的发展。减少行政干预, 增加商业银行独立性。商业银行要以市场为导向, 调整经营管理理念和发展战略, 进行金融创新;同时, 进一步改善运行效率、提高竞争实力, 打破所有制偏见, 在资金投放上做到国有民营一视同仁。

3.规范银行监管制度, 保障金融安全。印度自1991年开始的银行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其中之一规范了金融制度, 有效保障了本国金融安全。根据标准普尔公司公布的评级报告, 至少在目前印度银行业比中国银行业更加稳健。自印度金融改革以来, 实行了一系列的针对银行的监管措施。如资本充足率、资产分类、会计准则、信息披露等要求。而我国银行在此方面尚显不足。如关于会计准则方面, 印度早在1994年以前就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符合国际规范的会计准则, 而我国直到1998年才开始引进国际会计标准。在银行风险评级方面, 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印度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包涵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银行内部监控在内的银行风险评级制度, 以实施对银行的有效监管。而我国尚无此制度。

(二) 印度银行改革的教训

1.信贷技术还不完善、待提高空间较大。落后的信贷技术常常为人所抱怨, 其最为常见于发展中国家, 印度与中国也都同时存在。在本次的印度金融改革中, 对此却未有涉及, 不失为一种遗憾。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世界商业环境调查数据 (WBES) 显示:银行手续、在抵押品要求、高利率三个方面, 印度银行表现差强人意。其中被调查企业认为对抵押品要求是其融资的主要障碍的占50.5%, 抱怨银行手续费的占50.5%, 抱怨借款利息过高的占81.2%。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出了印度银行信贷技术尚不完善。上述问题我国也存在, 其影响了我国银行也得整体形象, 这也将是我们改进的方向。

2.政府对银行的干预亟待规范

在减少政府对银行干预的条件下, 对现有政府对于银行的干预措施进行必要的规范。这也是印度银行所未涉及的领域。

三、结论

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 即改革的重点已经由生产性领域向金融等服务性领域转移。而我国的金融业正处于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度的转型期。可以说金融转型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能否顺利的进行下去。笔者只是以印度银行改革作为参考样本, 分析其成败得失, 从而希望能为我国银行业改革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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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下的银行 篇8

机遇和挑战并存

在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 银行要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相关政策放宽以后, 在宏观的监管创新环境下, 一些经营不善的银行可能面临倒闭的危机。

首先, 建立银行的门槛被降低, 民企“运动式”办银行的浪潮可能出现, 外资银行的经营要求也降低了, 这些都意味着银行将面临更激烈的内外部竞争。银行应当提升管理效率, 考虑内部管理成本, 追求创新, 才能保证正常运营。

其次, 政府逐步推行金融机构推出机制, 金融资本自由的同时也是风险自担的后果。眼下同业业务发展迅猛, 但由于同业市场上将资金拆借给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后, 大量被包装成诸如信托、基金等隐含道德风险的产品, 转卖给风险意识较弱的金融机构, 风险随之增加。

但是, 银行也有望迎来关键突破。各项完善制度将为银行发展带来公平竞争的环境。如今年6月7日, 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为存款保险这一传闻已久的金融基础制度, 给出了迄今为止最为明确的时间表。央行在报告中称, 2013年将积极研究制定“存款保险条例”。

吹响“集结号”迈出新步伐

对于众多奋斗在一线的金融机构而言, 金融改革的信号更像是“集结号”, 催促金融业立足当下, 迈出新步伐。短期内, 银行必须在金融市场上打造核心竞争力以及利用科技推动服务模式创新。

打造核心竞争力。“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 你的核心竞争力在哪儿, 怎样能够打造出來, 这是我们考虑最多的事情。”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如此表示, 他认为打造银行的核心竞争力要做几手准备, 一定要有自己差异化的客户定位, 比如说民生银行定位小微、定位到小区, 要加强在支付结算、银行卡等中间业务方面的营收能力, 使对负债业务、对资本依存度比较低。就是说, 银行要捉住自身发展的重点, 进行特色定位。

打造核心竞争力也意味着银行要提高在金融创新方面的风险把控水平。金融创新过程中所要面临的是更加复杂的问题和新的风险, 银行管理要跟上改革, 应充分挖掘满足市场的需求, 带来新技术和理念提升银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科技推动服务模式创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 科技的作用在银行服务方面更加凸显。目前业务流程自动化以及网上银行发展迅速, 但尚未看到其业务模式出现如同其他行业的根本性转变。这种变化为何出现得如此缓慢?部分答案在于银行自身。尽管在科技研发方面有大量的投资, 然而对于会大规模改变客户体验的创新投资相对较少。尽管在科技研发方面有大量的投资, 然而对于大规模改变客户体验的创新投资相对较少。同时, 网络安全和隐私问题正变得越来越尖锐, 金融机构, 防范入侵、破坏信息安全和数据盗窃的重要性就越高。

银行组织架构改革再升级 篇9

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正处于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随着四大自贸区的相继设立、亚投行的成立、“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和实施, 以及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相应地银行的国际服务能力也须随之提高。同时, 在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宏观环境下, 来自市场的多方竞争也在不断加剧。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出现爆炸性发展、民营银行打破银行业长期以来的垄断形态, 中国银行业亟需在体制上实行进一步改革。

推进事业部制改革

2014年,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会召开的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首次提出, 下一步将推进银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明确表态更坚定了银行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心。长期以来, 银行部门设置就因为权责界定不合理和内部管理链条较长而广受诟病, 如今更由于业务发展重点转向、业务流程分割、业务复杂度加剧、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缺位以及组织链条冗长, 成为银行组织架构改革升级的又一动因。

与此同时, 监管机构也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探索组织架构的调整以实现经营效率的大幅提高。在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上,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要求, 在巩固前、中、后台分设机制的基础上, 根据不同业务特点, 分类推进分支机构制、条线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和子公司制改革。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前发布的《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 (2014) 》显示, 52.9%的银行家表示其所在银行正在开展组织架构改革工作, 28.9%的银行家所在银行已完成了组织架构改革, 二者合计超过80%。可以说, 越来越多的银行在调整组织架构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但若以架构调整的完成程度来看, 作为银行组织架构改革重点的条线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和子公司制的完成程度普遍较低, 占比均不到20%。

探索子公司制试点

从改革进程来看, 银行业的组织架构调整目前已进入普遍实施阶段, 而就在事业部制和部门专营制有序推进之时, 监管高层又进一步提出探索子公司制改革试点, 银行组织架构改革再升级。在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 尚福林表示将探索部分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改革, 条件成熟的银行对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等业务板块进行子公司改革试点, 实现法人独立经营。

监管层这一鼓励性决策主要考虑到部分商业银行的事业部制改革已相当成熟, 有条件进一步转向子公司制改革, 纵然事业部人、财、物权的独立性较强, 但要真正实现银行的风险隔离, 还需要确立法人主体地位, 形成子公司制。

子公司制有利于在理财、信用卡等业务与银行自营业务之间建立更加清晰的权责关系, 从而实现制度、资本、法人和人才管理上与银行传统架构的真正隔离, 也有助于市场化人员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

事实上, 从银行一级部门到人、财、物权相对独立的事业部制, 部分银行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经验, 在信用卡、私人银行业务上的利润中心改革和事业部制改革探索多年。其中民生银行的事业部制改革相对彻底, 其信用卡中心早在2005年设立之初就以事业部形式存在;2008年1月, 民生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成立民生银行信用卡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投资成立全资信用卡公司, 注册资金16亿元。随后, 民生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银监会审议, 至今尚未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复。

子公司制成趋势

子公司制改革的发展契机是在2014年7月。当月银监会下发《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面推动银行理财事业部制改革。据了解, 目前已有450多家银行建立了理财业务事业部。理财事业部实现了银行内部人、财、物权的相对独立, 为成立独立的资管子公司创造了条件。

在某种程度上, 子公司运行可以看作是在事业部的基础上往前再迈进一步。目前银行理财业务已基本实现了事业部制管理, 向资管化转型是大势所趋。保险行业、证券行业都走过了成立资管公司的道路, 银行理财业务从事业部制到准公司制再到独立法人公司, 需要实践探索的过程, 成立独立的资管公司是大势所趋。近期监管层再次提出“探索银行部分业务板块和条线子公司制改革”, 或将加速推进银行信用卡、理财业务的子公司制改革试点。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篇10

一、银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分析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密不可分, 并且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所涉及的方面更是要比经济体制改革要深远得多。在银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 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1. 机构设置不合理, 我国的国有商业

银行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的专业银行演变而来, 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的市场行为及社会行为等都是由政府来安排的, 所以那时的银行管理是比照政府管理的模式。各级机构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分设置, 内设的部门按照行政级别进行管理, 按照行政化管理是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一大特征。而银行在进行股份制改革之后, 经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而行政管理体制却相对滞后, 由于权力所带来的利益导致了各在让出权力时时比较困难的, 这也就出现了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中的越位或缺位现象。在有些方面部门的权力过大, 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情, 而在其他该管的地方却看不到部门的影子。这种落后的治理结构, 使其运作效率大大低于公司型治理结构的效率。导致其服务优质客户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金融产品创新动力减弱, 从而使国有商业银行运作效率低下。在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制定顶层决策的时候早就认识到了这种问题的存在, 所以从总行到分行进行了多次的机构改革裁减和增加相应的部门, 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行政管理体制中的主体缺位问题。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的机构设置也不是能一下就解决的。体现在尽管银行采取了一些缩减机构、裁撤冗员的积极步骤, 但仍未改变经营战线过长、管理乏力的境况。

2. 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不到位。

转变银行行政管理的职能体现了思路的变化和权力的此消彼长与规范运行。因此在关于行政管理的作用及权限上, 要求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变过去的单纯命令式的管理为服务式的治理。但是目前银行的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完全实现职能的转变, 仍没有从过去那种支配、控制、强制、命令的思路中完全走出来, 现实管理中不乏对下级机构、员工的硬性要求和强势管理。行政管理机构所起的作用应该是一种提供服务, 满足员工和市场需求的, 行政管理对的宏观调控职能不可或缺, 但是也不能过了, 一旦过了就会过犹不及。而且目前银行行政管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也在于职能太过, 而非不足。在银行的内部管理体系中, 存在着严格的上下级关系, 当上级行政部门与下级行政部门之间发生矛盾时, 一般都是下级行政部门服从上级行政部门, 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机制。在横向的业务部门之间, 信息交流不畅, 许多信息不能准确的交流共享, 业务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在这样的行政管理体系中, 缺乏主动性和灵活性, 更失去了下级行政部门对市场的敏感嗅觉, 从而形成高度集中地行政管理体制。

3. 行政规章制度不完善。

行政规章是实现权力规范运行的最有效手段。因为权力都具有各自的特性, 比如扩张性、可分割性等, 如果不在制度层面上准确界定权力的边界的话, 在现实操作中就有可能出现钻制度空子、甚至是罔顾制度的情况。而在当前的银行行政管理制度并不健全, 也不完善。集中体现在随意性较大, 对行政权力、行政管理的执行缺乏可操作性和强制性, 另外还存在行政制度不科学、不合理, 缺乏现实的执行基础和员工认同感, 程序不严谨, 逻辑混乱或者效率不高、程序繁琐等问题。部分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缺乏统一性和系统性, 尤其是信贷业务基本操作流程方面, 缺乏系统的操作规范或统一的操作手册, 各项授权、管理制度散见于一些相关制度之中, 制度落实不到位, 有章不循、减章操作现象较为普遍, 防范风险能力有待提高。贷后管理流于形式、不严格执行信贷批复等问题。

二、深化银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我们在银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有一个理想的目标和模式, 并且朝着这个科学、合理、理想的目标模式摸索前进。而当前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又存在这么多的问题, 所以深化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亟待解决。

1. 提升服务能力所需。

在改革之前, 客户由于缺乏对金融知识的了解, 没有比较和选择意识, 产品和服务由银行主导, 银行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和产品, 客户就被动的接受。随着客户对金融的认知程度提高, 单一的服务内容已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客户需要信贷服务, 也需要非信贷服务, 如咨询顾问、融资、理财等服务;客户需要单一的产品, 也需要综合化的服务, 如对公、对私服务的结合。市场的变化要求银行相应改革, 以行政管理改革为基础, 提升服务能力。

2. 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所需。

20年以来, 中国国有银行经过了专业化、商业化和股份制的改革, 管理水平日益提高, 组织体系日益健全, 这都发生在国内国外形势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特别是在世贸组织的过渡期结束, 银行的行政管理面临全新的挑战, 只有积极调整行政管理理念、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径, 才能适应金融业的发展大势, 保持经营活力。

三、解决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对策分析

解决当前银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必须从全方位考虑, 涉及思想、职能、权力监督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而且很多方面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思考。总体来说, 解决银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1. 优化机构设置

推进银行机构设置的改革是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配合银行整体的改革进程, 做到高效、科学、权责明晰的银行行政管理机构设置, 优化银行的组织结构, 合理科学地设置政府机构。为更好的、有针对性的服务不同信贷客户, 某银行将原来的信贷部拆分为公司业务部、小企业部、机构业务部;为有效率的服务前台, 将办公室的部分物资运输职能拆分出来, 形成专门的部门, 送物资到前台, 减少一线员工路途往返。这些改革不失为银行机构优化的尝试。

2. 切实转变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如何处理股东、员工、客户关系, 简单说就是银行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应该转变, 从过去的命令管理变成服务型的治理。首先, 加强全行上下对行政管理是服务的意识, 在思想上为行政管理职能转变奠定基础。加强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 保证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顺利开展。银行的行政管理部门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政令发布者, 而是将触角延伸到前沿的市场服务者。

3. 完善银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建设。

对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来说, 行政管理体制建设都尤为重要, 在银行业务运行的每一个环节, 都需要规章制度的约束、指引。这要求行政管理部门将工作中的标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条件制度化, 形成清晰的、可操作的、完整的银行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以事实为依据, 以制度为准绳, 加强银行行政管理, 保障银行各项工作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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