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简答名词解释

关键词: 汇率 简答 名词解释 经济

国际金融简答名词解释(共6篇)

篇1:国际金融简答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是银行发行的一种定期存款凭证,凭证上因有一定的票面金额,存和到期日以及利率,到期后可按票面金额和规定利率提取全部本利,逾期存款不计利息,可流通转让,自由买卖。

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如金融机构的长期固定利率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的集中及重新组合,以这些资产做抵押发行证券,以实现相关债权的流动性。

货币市场:又名短期金融市场,短期资金市场,视之融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业绩作为交易对象的金融资产其期限在一年或以年以下的金融市场。

本市场:又名长期金融市场。长期资金市场,是指融资在一年以上,也即作为交易对象的金融资产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市场。

转贴现:又称重贴现,是指办理贴现的商业银行需要资金时,将以贴现的未到期商业票据以支付自贴现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的利息为条件,将其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以满足其资金需求的行为。

票据:指具有流通性的书面债权债务凭证,是以书面形式载明债务人按照规定条件(期限方式等)向债权人(或债权人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货币的义务。

可转换公司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按照一定的转股比例转换成债券发行人股票的债务。外国债务:由国际机构、外国政府或外国公司在某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该国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的债务。股票价格指数:股票价格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用来描述股票行市总的价格水平变化的指数。

创业板市场:又称为二板市场,是指在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高科技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充,是多层次股票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位置。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筹足总额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对外支付的金融资产,通常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债权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

黄金市场:是黄金供求双方进行黄金交易的交易机制,交换关系以及交换场所的总和,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黄金市场包括黄金制品市场,黄金投资市场和黄金信贷市场,狭义的黄金市场主要是指黄金投资市场。

直接标价法:又称价格标价法,是以本国货币来表示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的汇率表示方法,一般是以一个单位或100个单位的外国货币能够折合多少本国货币来表示。

套汇交易:是指利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同种汇率的不一致,以低价买入某种货币的同时在以高价卖出以牟取利润的一种外汇交易。金融衍生品:又称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其价值依赖于基本标的资产价格的金融工具或金融合约。

远期利率协议:是卖卖双方同意从未来某一商定的时间开始,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按协议利率凭借一笔数额确定,以具体数额表示的名义本金协议。看涨期权:看涨期权赋予期权特有这在未来某个时刻,按照合约规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

国际金融市场:是指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间,运用各种技术手段玉通信工具,按照市场机制进行的货币和资金融通,以及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资产交易及其机制的总和

金融市场监管:是由金融监管当局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金融市场配置机制,或间接改变金融企业和金融产品消费者需求决策的一般规则或特殊行为。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货币经过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在投资所增加的价值,也称为资金的时间价值。

复利法:是将上期利息转为本金一并计息的计算方法

实际利率:是在通货膨胀条件下,名义利率扣除物价变动率后的利率。

回购协议:是指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和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得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

同业拆借市场:也可称为同业拆放市场,是指具有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间,为弥补短期资金不足,票据清算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以货币接待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内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按照一定得转股比例转换成债券发行人股票的债券。金融市场:是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式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总和。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名出具要求售票人与见票时或于到期日,向收款人后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货币的书面支付命令。公司债券:是公司为了筹措资金面向债券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未来约定日期和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照约定的日期偿还本金的一种债务凭证。金融期货合约:是指协议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的条件买入或卖出一定标准数量的某种标的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协议。

简答题

1.简述金融(资产)工具的特征:

期限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2.什么是金融市场?其构成要素有哪些? 是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以金融资产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为交易主体形式的交易机制及其关系总和

要素:交易主体、交易对象、交易主体。3.简述金融市场的配置功能:

资源配置、财富再分配、风险再分配。4.简述资产证券化的作用:

首先:对投资者来说,资产证券化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投资产品,能够使其投资组合更加丰富。其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资产证券化可以改善资金周转效率,规避风险,增加收入。再次:资产证券化能够增加市场的活力。5.简述同业拆解市场的特点。

1、在市场准入方面一般有较严格的限制

2、融通资金期限短,流动性高。

3、交易手段先进,交易手续方便,交易成交时间短。

4、交易金额大,且一般不需要担保或抵押。

5、利率由供求双方议定,可以随行就市。

6.影响债券票面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1、市场利率水平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2、债券的期限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债券票面利率的高低。

3、债权票面利率的高低还与债券发行人的行用等级有关。7.简述票据的特征:

有价证券、无因证券、流通证券、要式证券、设权证券、文义证券、债权凭证。.8.简述贴现与贷款的区别:

1、资金流动性不同2.利息收取时间不同3.利率不同4.资金使用范围不同5.债权债务的关系人不同6.资金的规模和期限不同。9.简述交易性票据和融资性票据的区别:

首先,交易性票据对应的资金和商品流在空间上是并存的,在时间上是即期的。即在发生一定的资金往来关系时,必定伴随有一定的商品交易关系,而融资性票据对应的通常只有资金流,不一定存在商品流,即使有商品流,也往往明显是滞后于资金流,因而就不存在这种资金流和商品流在空间上并存和时间上的即期性。

交易性票据的交易对象是一一对应的,当事人一般只有两方,如出票人和供货商,持票人和承兑人,持票人和商业银行等,而融资性票据在发行时,其投资对象可以使企业和商业银行,也可能是居民个人,因而其在发行一定量的融资性票据融通资金时,其面对的通常是数量众多的投资者,因此融资性票据的交易对象是多重的对应关系

此外从对应资金额度上来看,交易性票据是商品交易的支付,因此,每一次的额度受交易商品价值的影响,一般额度相对较小,对融资性票据而言,企业发行一次票据融通的资金数额可能是很大的,而且面对投资者既有资金量很大的商业银行,也有资金量较小的居民个人,所以融资性票据对应的资金总量往往很大,就单笔而言既有大额的,也有小额的。

10.简述投资债券的主要风险: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11.简述股票的基本特征。

收益性、参与性、永久性、流动性、风险性。12.简述股票市场的功能。

筹集资金、引导资金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风险定价。13.简述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严格监控、信息透明。

4、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14.简述优先股的有点(优先权)

其一、当公司派发红利的时候,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先分红,而且能够享受到固定数额的股息。

其二、在公司宣布破产之后进入清算阶段的时候,优先股股东可以在债权人之后,普通股股东之前,优先获得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15.试比较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1、期限不同。

2、规模限制不同。

3、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4、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策略同。

2、交易场所不同。

16.简述场外市场的作用。

1、实现购买力的国际转移。

二、为国际经济交易提供资金融通。

三、提供避免外汇风险的手段。

四、便于中央银行进行稳定汇率的操作。17.简述外汇的概念和特征

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对外支付的金融资产,通常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

特征:外币性、可偿还性、可兑换性。18.简述黄金市场的特点。

一、黄金市场是多元化交易市场的集合。

二、商业银行在黄金市场具有主导地位。

三、黄金市场是衍生交易占主导地位的市场。19.简述黄金的属性。

黄金主要有三种属性:即商品性、货币属性和投资属性。20.简述黄金市场的功能。

价格发现功能、资源配置功能、投资避险功能。21.简述金融远期合约的主要特点。

协议非标准化、场外交易、灵活性强、无保证金要求、实物交割。22.简述远期利率协议的主要作用。

首先、远期利率协议能规避风险,通过未来支付的利率锁定为协议利率来达到目的地。其次、远期利率协议可以作为一种资金负债管理工具。再次、远期利率协议简便灵活,不需要支付保证金。23.简述股指期货交易的特点。

特殊的交易形式、特殊的合约规模、特殊的结算方式和交易结果、特殊的高杠杆作用。24.简述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

1、国际金融市场为全球范围的金融资源配置提供了机制。

2、国际金融市场为全球范围的金融风险管理提供了机制。

3、国际金融市场为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25.简述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内容。1.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的监管。2.离岸货币发行国的监督。3.离岸金融机构母国的监督。26.简述有效市场的类型。

弱式有效市场、半强式有效市场、强式有效市场。27.简述债券的基本要素。

发债人、面额、偿还期限和付息日期、计算方式、票面利率、担保条件。28.简述金融市场监管的主体、客体及依据。主体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监管当局。客体是金融市场活动和金融行业。

依据是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29.简述金融市场监管的目标及原则。

目标:维护金融市场体系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存款人与投资人的利益。原则:依法监管原则、合理性原则、协调性原则、效率原则。30.简述有效市场假说包含的内容。

1、在市场上的每个人都是理性的经纪人,金融市场上每只股票所代表的各家公司都处于这些理性人的监视下。

2、股票的价格反映了这些理性人供求的平衡。

3、股票价格也能充分反映该资产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即“信息有效”。31.简述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功能。

一、同业拆借市场的存在加强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安全性。

二、同业拆借市场的存在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盈利水平。

三、同业拆借市场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

四、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往往被视作基准利率。32.简述票据的作用。

支付工具、融通资金、汇兑作用、流通转让、信用手段。33.简述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

1、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渠道。

2、通过把储蓄转化为投资,有力促进了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3、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国际化。

34.简述金融期货合约的特点和功能。

特点:标准化、场内交易,间接清算、保证金制度,每日结算、流动性强、违约风险低。功能:价格风险转移、价格发现。35.简述股票的承销方式。

包销:全额包销、余额包销。

代销 36.简述商业票据融资的特点。

发行成本低、足额运用资金、对利率变动反应灵敏、提高发行企业利率。37.简述我国目前采取的股票发行方式。

向战略投资者分配、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向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配售。38.简述创业板市场的风险。

经营风险、诚信风险、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技术风险、投资者不成熟可能引发的风险、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39.简述黄金的内在价值。

黄金具有保值作用,黄金是价值实体,是财富的象征,而且是不宜损耗的商品。黄金具有很强的流动性。黄金是理想的清偿资产。

40.简述有效市场理论的意义。

理论:

1、有效市场假说是现代金融市场理论的基石。

2、有效市场假说为定量研究金融市场运作提供理论基础。

3、有效市场假说为研究金融市场准备了分析框架。

实际:

1、有效市场和技术分析。

2、有效市场和基本分析。

3、有效市场和证券组合管理。

篇2:国际金融简答名词解释

杜摩兰 :杜摩兰提出了“意思自治”原则—契约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法,即使当事人未作明示的选择,法院应推定其默示的意思,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夫妻财产关系应视为一种默示契约,应适用夫妻结婚时的共同住所地法。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法律关系的差异性入手,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本质上都与一个特定的地域相联系,这个特定的地域就是法律关系的本座。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应当适用的法律。如何寻找“本座”? 法律关系是由一连串的法律事实构成的,其中最能体现某法律关系总体特征的法律事实可以被分离出来,它就是“本座”(连结点)。库克的本地法说: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考虑外国法,但只能是将外国法规范并入自己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法院执行的是本地法创设的权利,而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该学说批判了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促进了美国现代国际私法理论的形成。

国际礼让说:国际礼让说是荷兰法学家胡伯 于17世纪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胡伯提出的三原则中,即:1.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在境内发生效力并约束其臣民,但无域外效力。2. 凡在其境内居住的人,无论长期或临时居住的,都应视为本国臣民。

既得权说:即得权说是英国法学家戴西于19世纪提出来的。戴西认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并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权利。只有在英国法院看来是按照文明国家法律正当取得的权利,英国法院才予以承认与执行。

政府利益说:政府利益说是美国法学家柯里提出来的。柯里认为:在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如果法律适用只对一个州有利益,对其他州没有利益,这是虚假冲突,法院应适用有利益州的法律。如果法院发现两个州都明显存在利益,则适用法院地法口柯里主张以政府利益来决定法律适用,全面抛弃冲突规则。胡伯三原则:

一、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适用,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则无效;

二、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包括长期或临时居住的人,都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

三、主权国家出于礼让应保持外国法的效力,前提是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第三条原则包含的既得权的观点对后来英美法学派发生重大影响。为戴西和斯托雷所继承和发扬。

意义:把属地主义的“礼让说”和以权利划分为基础的国际普遍主义学说结合起来解决法律冲突问题。孟西尼三原则的内容及其影响:

1、国籍原则:凡人的身份能力、亲属关系和继承关系等应适用当事人的国籍国法;

2、自由原则,即在物权、债权关系中,应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思,适用当事人共同协议选择的法律。

3、主权原则,即公共秩序原则,即以公共秩序为目的的法律,应适用于居住在内国的包括外国人在内的一起人。

最密切联系说:最密切联系说是指某一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依据这一原则,在与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自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1、它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

2、它的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其方法十分灵活。

3、它给予了法官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19、连接点: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冲突规范: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单边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

23、双边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指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者适用外国法,而是指出一个客观标志或提出一个法律适用原则,根据这一客观标志或法律适用原则,结合涉外民事关系的事实情况,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适用外国法。

24、选择性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接点,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25、重叠性冲突规范:涉外民事关系必须同时适用或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系属公式: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27、准据法: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识别:对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或事实构成进行定性或分类,把它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冲突规范的过程。

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转致: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的法律,如果甲国法院根

据乙国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转致。

32、间接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间接反致。

33、法律规避: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规避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公共秩序保留: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外国法的查明: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法域:是指一国范围内奉行的特定政治法律制度的空间或场所。区际司法:区际冲突法是调整一国内各法域之间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区际冲突法有以下几种特征:(1)区际冲突法是国内法。无论是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还是各法域的区际冲突法,都在一国范围内制定,其效力范围也只限于国内。此特征使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国际性相区别。(2)区际冲突法是法律选择法。和国际私法的功用一样,区际冲突法不直接确定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只指明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此特征使区际冲突法与国内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国民待遇:一国给予外国人在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最惠国待遇:一国依据条约或国内立法,在贸易、投资、航海、关税或侨民的民事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普遍优惠待遇:简称普惠制,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

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禁治产是一个法律术语,凡是被宣告了禁治产的人,就丧失了对于自己财产的管理权限,要由法院为他设定的辅助人或监护人来帮助他管理财产。

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件。原因:

一、客观原因,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规定的不一致,是反致产生的客观原因。

二、主观原因,法院地国家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把冲突规范指引的外国法理解为即包括该国的冲突法,又包括该国的实体法。

三、存在致送关系。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法院地国家法律与与案件有关国家法律之间存在致送关系。条件:与案件有关国家的冲突规范之间存在消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规避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1、当事人规避法律是出于主观故意。

2、当事人实施了规避法律的行为,改变了构成连接点的具体事实,或者规避了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3、被规避的法律必须是强行法而非任意法。

4、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

5、当事人创造条件完成规避法律的行为后,与被规避法律的国家或地区仍然存在联系。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都不适用各自国家的法律。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1)我国的区际冲突是含有高度地方自治的法律冲突。(从两个基本法的规定来看,赋予了港、澳特别行政区均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具体表现: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2)我国的区际冲突时含有不同社会制度下的法律冲突。(3)我国的区际冲突是含有三个不同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4)我国的区际冲突是含有适用国际条约的法律冲突 中国区际私法的立法原则:(1)国家统一的原则。维护国家统一是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首要原则。(2)一国两制的原则(3)平等互利的原则(4)促进交往的原则。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三个步骤:1各法域地区准用原来的冲突法或国际私法。2各法域地区分别制定各自的区级私法3制定各法域统一适用的区及司法。

论我国关于涉外结婚的法律制度。

一、在我国境内的涉外婚姻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我国禁止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以及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人员同外国人结婚。

2、国籍相同的外国人在我国结婚,可以根据条约的规定或互惠原则办理领事婚姻。国籍不同的外国当事人在我国结婚,适用我国法律。

二、在我国境外的涉外婚姻。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但不得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中国公民之间在外国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17、论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制度。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二、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

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论我国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制度 答:

(一)在我国境内的涉外婚姻

1、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不区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一律适用结婚缔结地法,即中国法律。

2、外国人之间在我国境内结婚。(1)相同国籍的外国当事人在我国结婚,可以根据条约的规定或互惠原则办理领事婚姻,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2)国籍不同的外国当事人在我国结婚,适用我国法律,但也要顾及当事人的本国法。

3、华侨、港澳同胞与内地居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华侨、港澳同胞在申请结婚登记时,须持有证明,取得证明确有困难,可由其国内原籍乡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或国内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并经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侨务部门审查属实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二)在我国境外的涉外婚姻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其结婚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皆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中国公民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1)在该外国承认领事婚姻的前提下,可以按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到我国驻该外国领馆举行领事婚姻。(2)中国公民之间在外国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但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3、外国人之间在中国境外结婚。只要依婚姻缔结地法为有效,我国一般承认其婚姻效力。

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答:《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于1988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16届大会获得通过,该公约有5章31条,其主要内容有:(1)公约的适用范围。除遗产处方,处分遗产的能力,有关夫妻财产的争议,非因继承而设立或让与的财产权利、利益或财产事项不适用公约外,一切遗产继承的问题均适用公约。

即使应适用的法律是一非缔约国法律,公约仍应适用。(2)公约采用了“同一制”继承制度。公约将死者的遗产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规定适用统一的准据法。这一准据法原则上是死者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国家的法律,只要他那时具有该国国籍,或者他在该国至少居住5年时间。在其他情况下,继承受死者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支配,除非死者当时与另一国有更密切的联系。(3)意思自治原则。公约规定当事人可以指定适用于遗嘱继承的法律,但这种指定受到严格限制。一是当事人的指定只限于其指定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律或惯常居所地法律。二是这种指定的形式必须是明示的。(4)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准据法适用于死者的全部遗产,不管这些遗产位于处。准据法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A、确定继承人、继承份额和义务,以及因死亡而引起的其他继承权。B、因行为而引起的继承权的剥夺和丧失。C、在确定继承人、不动产遗嘱继承人或动产继承人的份额时,任何返还或说明赠与物品、特留份或遗物的义务。D、可处分的遗产部分,不可剥夺的利益和对遗产处分的其他限制。E、遗嘱处分的实质有效性。公约排除了反致,但规定允许转致。为了统一各国关于遗产继承和遗嘱的法律冲突及有关制度,海牙国际会议先后制定了三个公约,即1961年《遗嘱处分方式法律适用公约》、1973年《遗产国际管理公约》和1988年《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公约》。遗嘱处分方式法律冲突公约:

1、公约第1条明确规定:不动产遗嘱方式,依财产所在地法;动产遗嘱方式,可依下列任一法律:

(1)遗嘱人立遗嘱地法;(2)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国籍国法;(3)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住所地法;(4)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惯常居所地法。

2、公约还规定,立嘱人是否在某一国设有住所,要依该地法律确定。

3、上述公约第一条规定的遗嘱方

式的准据法,同样亦适用同一遗嘱的撤销(方式)。

4、本公约冲突规则的适用与任何互惠的要求无关。

5、公约在遗嘱方式应适用的法律上还允许采取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篇3:国际金融危机成因的理论解释

有关全球经济失衡问题, 其实早在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就受到了国际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多学者将其看做是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 他们认为此次金融危机产生的宏观层面的原因是近十年来全球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全球经济失衡的特征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储蓄快速增长, 这种高储蓄倾向导致这些国家近年出现巨额经常项目顺差以及飞速增长的官方外汇储备。这些金融市场尚不成熟的发展中国家的巨额储备资金流入美国等发达国家, 压低了资金流入国家的利率水平, 再加上发达国家 (尤其是美国和英国) 较低的储蓄率, 这必然迫使发达国家为了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而不得不进行金融创新, 尤其是创造出非常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而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实际利率下降和金融资产价格的虚高, 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和信贷市场的异常活跃, 最终引发这场国际金融危机

虽然同样是基于全球经济失衡视角, 但与上述一些学者的逻辑不同, 黄玲 (2009) 利用131个国家和地区在1970~2006年间的金融数据, 对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资产和负债的总量增长、结构演变和分配格局进行了量化分析, 揭示出当前国际金融体系不平衡发展的动态路径和数量特征, 指出:这种金融全球化的不平衡造成美国资本市场流动性过剩和风险定价过低, 并最终引发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国经济增长与宏观稳定课题组 (2009) 从货币霸权视角建立起全球经济失衡与金融危机的数理模型进行研究, 结果表明:美元本位导致的全球经济失衡是本轮金融危机爆发的深层次原因。陈继勇等 (2009) 从美国的过度消费模式入手, 指出这种过度消费模式是在以美国经常账户逆差和资本账户顺差为主要特征的全球经济失衡背景下得以存续的, 所以说, 全球经济失衡支持的美国过度消费是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

本文认为, 全球经济失衡是导致这场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但国外学者在解释全球经济失衡引发金融危机时, 过于强调发展中国家对全球经济失衡的影响, 而忽略了全球经济失衡的深层次原因。其实, 当前的全球经济失衡是由全球储蓄-投资格局、国际产业分工、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等金融领域的复杂因素共同造成的。总的来看, 全球经济失衡是未来很长时期内各国发展必须面临的客观因素, 短期内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中国对全球经济失衡负有一定的责任, 同时也是缓解这一问题的重要力量。我们相信, 后金融危机时代, 全球经济将加快调整, 而金融危机带来的全球经济增长模式调整等将会改善全球经济失衡状况。

二、宽松货币政策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Taylor (2008) 认为本次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宽松货币政策。Taylor认为, 如果美国政府一直执行过去20年间经济发展较好时期的适度货币政策 (即执行Taylor规则利率) 而不是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 (据说美国政府实施这样的政策是为了防止出现日本20世纪90年代的通货紧缩现象) , 那么就不会导致美国房地产市场的过度繁荣, 也就不会出现如今的经济崩盘。随后, 一些学者 (Lapavitsas, 2009;Bleuel, 2009;Ryan和Smythe, 2009) 也对美国的宽松货币政策与美国房市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论述。他们认为, 起源于美国的此次国际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美国十年前的宽松货币政策导致的。

我国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解释了美国宽松货币政策导致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机理。葛奇 (2008) 指出, 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美国资本市场较强的流动性和货币市场较低的借贷成本, 而这给金融机构利用短期资金为长期资产融资这一非常危险的经营模式提供了合适的市场环境, 进而快速催生了美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裴平和李健旋 (2008) 认为, 美国货币政策监管放松导致预防性货币政策导向出现偏差, 从而引发金融危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课题组 (2008) 则比较全面地指出, 美国长期的宽松货币政策刺激经济过度膨胀, 并直接导致三种后果:一是资产价格泡沫和美国家庭过度消费信贷;二是催生金融体系高风险盈利模式;三是金融创新异常活跃。而这三种结果最终导致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

从上述研究来看, 学术界对“宽松货币政策尤其是美国的宽松货币政策是导致这场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的观点已基本达成共识, 但在政界还有分歧。正如Whyte (2008) 所说, 通常在政治上的“左派”会将本次金融危机的根源归为金融监管的失败而非宽松货币政策;相反, “右派”则认为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是国家的货币政策而不是金融监管, 因为市场已受到太多的管制, 而政府的政策老是出现问题。笔者认为, 宽松货币政策尤其是美国的宽松货币政策是引发这场金融危机最直接的宏观层面原因。这也符合理论界上百年前就对金融危机的经典解释, 即“频繁的过量货币会导致经济繁荣和紧接着的不可避免的经济崩盘”。

三、新自由主义论

在金融政策方面, 新自由主义主张金融私有化、自由化和全球化, 鼓励金融创新和减少或放弃金融管制。而这场金融危机却引起了人们对新自由主义的质疑。国外一些学者 (Blackman, 2008;Palley, 2009) 指出引发本次金融危机最深层次的原因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增长模式的缺陷。新自由主义经济增长模式的主要缺陷是过于依赖债务和通货膨胀来推动需求 (Palley, 2009) 。随后, Palma (2009) 对该观点进行了更深入的机理分析。Palma指出, 本次金融危机实际上是由某个非系统的因素造成的, 即试图将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新生产力技术从而将资本拥有转变为食利者的贪婪。

我国一些学者也根据新自由主义的不同表现剖析了其导致金融危机的机理。刘志国 (2009) 从收入分配角度指出, 新自由主义经济增长模式的本质是精英主导下的发展模式, 其必然会导致收入分配结构严重向精英阶层倾斜, 而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使资本主义生产的持续扩大遇到障碍, 并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周殿昆和郭红兵 (2009) 指出,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流派下的货币主义取代凯恩斯主义后, 成为美国政府制定经济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 从而美国政府长期放松了对金融机构和衍生品市场的监控, 使金融体系中的弊病得不到及时医治, 最终引发了国际金融危机。谭扬芳 (2009) 指出, 金融危机的政策根源是新自由主义下的政策———华盛顿共识。因为新自由主义有其自身理论盲点, 从而导致美国国内与国外的两极分化, 并加剧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 最终引发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

可否认, 新自由主义的确给美国带来了近三十年的经济繁荣, 但同时也导致了实体经济的贫富分化、消费不足以及生产停滞, 在虚拟经济上更是积累了大量金融风险, 给全球经济带来动荡。新自由主义的经济金融理论是引发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层次的制度原因。

四、国际货币体系论

在经历多次美元危机后, 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崩溃。1971年, 美国自行放弃美元与黄金挂钩的体制, 实行“浮动汇率”。尽管美元不再承担兑换黄金的义务, 但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霸主地位并没有被撼动, 而且在这种美元本位制下, 美国可以通过无节制地印刷美元来支付外债以及满足国内消费而不用承担责任。也许正是看到了美元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导致的不公平、不平等, 人们将本次金融危机归因于当今的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合理。

Matziorinis (2009) 指出, 如果国际货币体系合理, 那么美国房市泡沫的破灭就不会击垮美国的金融体系, 更不会带来全球性金融灾难。他还指出, 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最基本的结构化缺陷是允许一个国家的货币充当全球货币。基于这样的情况, 我们无法建立起一个理性、稳定和可行的货币制度。对此, Matziorinis建议重新设定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的、统一的国际货币, 而不是依赖某一国家的货币, 这样每个国家都有维护国际货币体系的责任和义务。D'Arista (2009) 在对国际货币制度发展进行了简要回顾后, 指出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归因于国际货币制度不合理, 进而提出了一个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细则, 要求构建一个新组织来恢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

我国一些学者 (戴相龙, 2009;王永利, 2009;陈继勇等, 2009) 也指出, 引发这场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是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完善, 归根结底是美国和美元垄断国际货币体系。他们认为, 美元作为国际货币为全球持有, 但其发行量由美国掌握, 美元既是美国货币又是国际货币, 即美联储成了全世界的中央银行, 当美国发生大量财政赤字、贸易赤字而发放大量美元时, 却不会受到世界监督, 这一方面为美国带来了巨大的垄断利润, 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美国经济的畸形发展, 为全球流动性过剩、通胀压力加大以及金融投机盛行埋下伏笔, 而一旦这些隐患突破平衡点, 必然造成美国经济的剧烈波动, 进而引发全球危机。因此, 他们建议积极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 特别是约束美国滥发美元的行为, 从而实现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

国际货币体系的制度性缺陷是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深层次原因。正如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所说, 经济全球化既受益于一种被普遍接受的储备货币, 又为发行这种货币的制度性缺陷所害。要想摆脱金融危机, 必须要彻底对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改革, 至于如何改革, 已是各国首脑极力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摘要:本文主要从宏观视角对国际金融危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归纳, 并分别进行了简要评述, 以期能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宽松货币政策论,新自由主义论,国际货币体系论

参考文献

[1].黄玲.从金融全球化的不平衡发展看次贷危机根源.世界经济研究, 2009;4

[2].陈继勇, 盛杨怿, 周琪.解读美国金融危机——基于实体经济的视角.经济评论, 2009;2

[3].戴相龙.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及我国的应对措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9;3

[4].刘志国.金融危机与精英主导的社会发展模式的破产.现代经济探讨, 2009;4

[5].周殿昆, 郭红兵.美国金融危机成因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消费经济, 2009;4

[6].谭扬芳.新自由主义的困境与马克思的观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根源.四川大学学报, 2009;3

篇4:金融的解释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4-10-01

定价:49.00

如果你完全不懂金融,这本书会系统地告诉你金融是什么,你会发现金融比你想象的神奇有趣。

如果你很懂金融,这本书可以让你回金融学最本质朴素的东西,这些内容会让你再次迷恋上它。

《金融的解释》涵盖了整个金融学理论的基本框架,旨在完整、系统地解释金融学原理。本书的特色是能够深入浅出,把道理讲得清澈、有趣。

金融是一种制度。无论是过去的铸币,还是后来的纸币和电子货币,都不是“真东西”,本身并无多少价值,却能撬动和替代比自己大得多的那些“真东西”。是因为货币让人信任。而信任的基础,是制度的力量。

金融是一种技术。期货和期权、互换,这些金融衍生工具,也都是“高技术”,跟飞机的设计相当。是无数的数学家、经济学家、金融专家和业内人士,精心设计,绞尽脑汁的结果。因为这些金融衍生品,超出了“实体”很远,如何让人相信、购买,有交易出现,又如何保证交易的安全,绝不是简单的事情。衍生工具有很复杂的数学模型,搞这么复杂,是为什么?为了发现商品和资产的真实价格。

金融是一种生活方式。比如,人人都渴望美好的美好,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不是人人都同意)。但是,光有爱情是不够的。当男女因爱情而进到婚姻的殿堂,生活的现实和坚硬,立即摆在眼前。

金融是人性认识世界的方式。比如,利率和利息。为什么存在利息?因为人的正常心理,是高估现在,低估未来,同一件东西,今天比明天的价值要大。既然借贷是同种东西的现在价值和未来价值的交换,那么未来价值就低于现在的价值,中间的这个差额,必须弥补,弥补之物,就是利息。利息不会取消,因为人性不过如此。特别说一下,即使是高利贷,亦是很人性的,本书对此有详细的说明。

参与感:小米口碑营销内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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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小米联合创始人,本书作者黎万强,真诚有趣地向你讲述小米公司创业几年来的内部故事,从公司创立到产品开发,从产品设计到品牌建设,从日常运营到营销推广,从服务理念到公司理念,通过一个个真实的小细节、小故事,将外界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清晰透彻地道出其中的逻辑必然,并慷慨地将其独创的“参与感三三法则”和盘托出。

赤裸裸的未来——大数据时代:如何预见未来的生活和自己

作者:[美]帕特里克·塔克尔著;钱峰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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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论题宏大,但着眼点却是每个人的身边事:流行病预防、远离犯罪、危机应对、开发自我、情绪管理、恋爱情感、个性化学习、娱乐私人定制,等等。

其实,每个人都能拥有预测自我和未来的“超能力”,前提是你能善加利用个人数据!

过去,先知是神圣、稀有和罕见的;现在,人人皆为先知的时代来临了!

商战:电商时代

作者:吴晓波

出版社:湖北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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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国际金融简答名词解释

基础的货币,它既不代表金属量买进,同时在汇率高的市场

商品货币,也不能自由兑换金大量卖出,利用贱买贵卖,赚

属商品货币,它是价值符号,取差价的外汇交易方式。

是信用凭证。2.外汇期权交易:是指购买

简答题(或出卖)远期外汇合约选择

1.货币的发展经历了哪几种权的外汇业务。

形态?当今世界几乎所有国3.欧式期权:只能在期权到期

家都采用的货币形态是什日当天的纽约时间9:30以前

么? 向对方宣布执行期权与否的(1)形态:①商品货币;②期权。

代用货币;③信用货币;④电简答题

子货币。(2)当今世界几乎所1.企业防范外汇风险的一般

有国家都采用的货币形态是方法?

信用货币。(1)选择货币法;(2)提前

名词解释 或拖延收付法;(3)外汇交易

1.企业信用:是企业在资本运法;(4)国际信贷法;(5)调

营、资金筹集及商品生产流通整价格法;(6)平衡法。

中所进行的信用活动。名词解释

2.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其他各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

种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

存款、贷款、贴现、发行债券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等业务活动提供的信用。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简答题 票据。

1.消费信用的含义及种类? 2.跟单托收:是指委托人开立

(1)含义:消费信用是指工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委托银

商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行向付款人收款的方式。

以商品、货币或劳务的形式向简答题

消费者提供的信用。(2)种类:1.票据的特点?

①赊销;②分期付款;③消费(1)是一种流通证券;(2)

贷款。是一种无因证券;(3)是一种

2.决定和影响利息率的主要要式和文义证券;(4)是一种

因素? 提示证券;(5)是一种返还证

(1)平均利润率;(2)市场券;(6)是一种设权证券。

资金的供求和竞争;(3)物价2.信用证的种类?

水平;(4)风险程度;(5)国(1)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

家政策、法律规定和社会习证;(2)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

惯;(6)国际经济环境和国际撤销信用证;(3)保兑信用证

利率水平。和不保兑信用证;(4)可转让

名词解释 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1.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为实(5)对背信用证和对开信用

现其特定的经济目标所采取证;(6)循环信用证。的各种调节与控制货币供应简答题

量和信用规模的方针、措施的1.风险管理的方法有哪几

总称。种?其中最简单、最常用、最

简答题 彻底的方法是什么?

1.中央银行的负债业务有哪风险管理方法有:(1)风险回

些? 避;(2)损失控制;(3)风险

(1)流通中的货币;(2)政自留;(4)风险转移。其中最

府部门存款;(3)商业银行存简单、最常用、最彻底的方法

款。是风险回避。

2.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有哪2.保险的职能。

些?(1)基本职能:①分摊损失;

(1)政府贷款;(2)商业银②经济补偿。(2)派生职能:

行贷款;(3)金银、外汇储备;①投资;②防灾防损;③积累

(4)证券买卖。资金。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金融工具:即金融商品,1.保险标的:是保险人和投保

是指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

如各种票据、有价证券、黄金向的对象。

和外汇等。简答题

简答题 1.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1.金融市场有哪几种功能?(1)最大诚信原则;(2)可

其中最基本、最主要的功能是保利益原则;(3)损失补偿

什么? 则;(4)近因原则。

金融市场的功能:(1)融通资简答题

金的功能;(2)积累资金的功1.人身保险的条款?

能;(3)降低风险的功能;(4)(1)不可争议条款;(2)

宏观调控的功能。最基本、最宽限期条款;(3)保险费自动

主要的功能是融通资金的功垫缴条款;(4)复效条款;(5)

能。误报年龄条款;(6)自杀条款;

2.外汇市场的主体有哪(7)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

些? 2.责任保险的种类?

(1)外汇银行;(2)外汇经(1)公众责任保险;(2)

纪人;(3)进出口商;(4)外产品责任保险;(3)雇主责任

汇投机者;(5)中央银行。保险;(4)职业责任保险。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保险展业:是保险展业人员

1.股票:股份公司为筹集资启发、引导具有保险潜在需求

金而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发的人参加保险的行为,也是为

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投资入投保人提供投保服务的行为,股并据以取得收益的一种有是保险经营的起点。

价证券。简答题

简答题 1.保险经营的原则?

1.证券投资风险的来源?(1)经济核算原则;(2)遵

(1)财务风险;(2)利率风循大数法则;(3)风险分散原

险;(3)管理风险;(4)市场则;(4)风险选择原则。

风险;(5)购买力风险;(6)2.索赔的程序?

外汇风险。(1)出险通知;(2)采取

2.股票价格的分类? 合理的施救措施;(3)接受检

(1)票面价格;(2)账面价验;(4)提供索赔单证;(5)

值;(3)清算价值;(4)发行领取保险金

价格;(5)交易价格;(6)理(6)开具权益转让书。

论价格。

名词解释

1.间接标价法:是标明一定单

位的本国货币应兑换多少单

位的外国货币,即以外币多少

表示本币价格的标价方法。名词解释

1.信用货币:以国家信用作为

篇6:国际经济法简答 论述 名词

1.GATT1994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适用范围。

其含义是:一缔约方的产品输入另一缔约方时,进口方不应直接间接地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进口国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不合理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

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边境措施,如海关估价、通关征税手续、进出口商品检验、许可证手续等。国民待遇原则也不适用于投资措施和产品出口。

2.什么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它有哪些特征?

答: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者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基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海外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保证,它具有与一般民间保险显然不同的特征:

(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3)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

(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清偿,而更重要是防患于未然。

3.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时间作了以下规定:(1)涉及运输的交货,可以分为两种: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以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2)在途货物的交货。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此时,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或在货物交买方处置但遭无理由拒收时转移给买方。在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的,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他处置时,风险开始转移给买方。4.试述处理国际经济争端的主要方式。

(1)协商。是争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最先选择采用的争议解决方法。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以双方自愿为基础,针对所发生的争议进行口头或书面的磋商或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是在当事人之外的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由第三方以中间人的身份在分清是非和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参考国际惯例,从中帮助和促使争议各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公平的调解协议,解决各方争议。

(3)国际经济仲裁。国际经济仲裁也称国际商事仲裁。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的方式。

(4)国际经济诉讼。也称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国际经济争议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某一国家的法院予以审理并做出判决的争议解决方法。

(5)ADR。起源于美国的争议解决的新方式,意为“解决争议的替代方式”。目前对之有两种理解,一是理解为除了诉讼,其它方式(包括仲裁在内)均属于ADR方式;另一种理解是,除了仲裁和诉讼,其它方式均属于ADR方式。

5.试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答: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独具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其特点表现为:

(1)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程序不处理两个私法主体之间发生的贸易争议。

(2)吸收了国际公法关于解决国家之间争端所采用的方法,如政治方法。

(3)世界贸易组织主要处理成员之间法律性质的争端。

(4)和GATT1947年建立的争端解决机制相比,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作了较大修改,特别是强化了专家小组和上诉复审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和时间限制,加快了争端解决速度。

(5)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是通过非强制性手段达到履行协议义务的目的。

6.根据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被请求国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约的规定,一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另一缔约国的仲裁裁决,除非在下列情况下方可拒绝承认和执行:

(1)仲裁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对其适用的法律,当时是处于某种无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或者根据双方当事人选定适用的法律或在没有这种选定时,根据作为裁决国家的法律,仲裁协议无效。

(2)作为裁决执行对象的当事人,没有被给予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适当通知,或者由于其他情况而不能对案件提出意见。

(3)裁决涉及仲裁协议未提到的,或不包括在仲裁协议规定范围之内的争议;或者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但是,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内事项的决定,如果可以和对于仲裁协议范围以外的事项的决定分开,则该部分的决定仍然可予以承认和执行。

(4)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同当事人间的协议不符,或当事人之间没有这种协议时,同进行仲裁国家的法律不符。

(5)裁决对当事人还未产生法律效力,或者裁决的国家或据其法律作出裁决的国家的管辖当避撤销或停止执行。(6)争议的事项依照被请求国的法律,不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7)承认或执行该项裁决将和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7.简述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1)开证行、通知行都对票据的形式、完整性、正确性、真伪及法律效力概不负责;

(2)对单据中有关货物的论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付价值或存在概不负责;

(3)对发货人、收货人、承运人、保险人等的信誉、行为或不行为、清偿或执行能力、资信情况概不负责;

(4)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出的,但信用证开出以后就成了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另一个交易关系,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只要卖方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条件下,银行承担无条件付款义务,对于买卖合同事后发生的修改、变更或撤销,除非通知银行改证,否则,银行只按信用证的内容办事。

此外,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递过程中的迟延、遗失造成的后果,对电报、电传的失误、残缺、专门术语翻译或解释上的错误等概不负责;对由于天灾、骚乱、战争、罢工、停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8.试述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特征。

(1)贷款人和借款人除必须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外,原则上不受特定身份的限制

(2)利息率通常以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为基础,一般是按伦敦银行6个月期的同业拆放利率再加上一定的加息率或利差。

(3)主要为定期贷款和中短期贷款,贷款期限通常为一至十年。(4)贷款用途不受特定范围限制,但往往在贷款协议中裁明贷款用途,以保证贷款偿还的安全性.(5)贷款协议首先受到意思自治原则和相关国家国内法的支配和司法管辖,其次考虑国际惯例的要求。

9.在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救济?

(1)卖方实际履行。当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买方可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包括要求卖方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或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或提交替代物等。

(2)减少价金。当卖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要求减少价金。(2分)

(3)解除合同。当卖方不履行合同或公约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宣布解除合 同。(2分)

(4)损害赔偿。买方享有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其行使采取其它救济办法的权利而丧 失。(3分)

10.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以及根据许可协议可使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小进行的分类。

(1)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许可协议是指供方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让渡给受让方,而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国际许可协议就是指位于不同国家境内的当事人之间以让渡技术使用权为目的所签订的合同。(1分)

(2)独占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也不能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自行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2分)

(3)排他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拥有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但诌: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使用权。(2分)

(4)普通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不仅可以使用某项技术,可方也可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某项技术。通常情况下,如果许可协议未明确性质,应视为普通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的许可方保有较多的权利,因此,转让费比独占许可协议和排他许可协议的转让费要低。(2分)

(5)交叉许可协议:指技术许可方和受让方在协议中规定,将其各自的技术使用权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此种许可可以独占,也可以排他,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

交叉许可通常发生在双方存在合作生产或开发研究关系的况、—方使用一项技术以另一方的技术互为前提、双方都有改进校术的情况。(2分)

(6)分许可协议:指协议中的受让方可以将其受让的技术使用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由于该类型的许可协议赋予受让方的权利较大,因此,转让费要高一些。(1分)

11.东道国对外国投资所采取的主要管制措施。(1)对外国投资股权比例的限制

为了确保本国对外国投资企业的控股权及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方向实施有效控制,东道国一般都明确规定外国投资出资比例,明确外国投资的参与程度。一般来说,对于东道国越重要的行业,要求本国国民和公司控股比例越高。(3分)(2)外国投资的审查与批准

外国投资的审查与批准,是指资本输入国政府依据一定的程序、标准,对进入本国的外国投资进行审批予许可的一种制度。审批制度是资本输人国管制外国投资进人的重要手段。(3分)(3)外资及其利润转移的限制 外资及其利润能否自由转移到关系外国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兑现的问题。因此,各国原则上允许自由转移。但一国基于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发展,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它们外汇资金短缺,往往都建立了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限制外资的自由出入和自兑换。这种外汇管制措施会给外国投资带来风险。(2分)

(4)对外资经营活动的管理,例如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人员聘用。(2分)

12.试述WTO争议解决的主要程序。

协商、斡旋、凋解和调停。在一方认为其依据wTO淳有的权利受到损害,可要求与有关成员协商、斡旋、调解和调停。(2分)

专家小组审理。自请求协商之日起60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一方可向WTO争端解决机构要求成立专家组进行裁决。专家组经审理作出报告。(3分)

上诉机构审议。对专家组报告不服的一方可向上诉机构上诉。(2分)

补偿和交叉报复。如一方不执行裁决,另一方可要求WTO批准实施报复措施或要求给予补偿。(3分)13.WTO与GATT在组织上的关系?

在组织上,WTO与GATT之间是替代关系:(1分)

(1)从法律上看,世贸组织是与GATT不同的正式国际组织,是如同主权国家一样的国际法主体,具有法人地位。(3分)

(2)世贸组织调整广泛的经贸关系领域。除货物贸易外,还调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措施、环境保护、服务贸易等等,必将为成员之间多领域的经济合作和可持续发展起促进作用。(3分)

(3)世贸组织是统一的多边贸易管理机构。(1分)(4)世贸组织具有健全的机构体系。(1分)

(5)世贸组织与GATT也存在组织上的联系。(1分)14.TRIPS协议关于版权保护的主要规定?

(1)各成员必须遵守1971年《伯尔尼公约》实质规定,《伯尔尼公约》所定义的文学作品都属于TRIPS协议保护范围。但协议排除了《伯尔尼公约》第6条关于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2分)

(2)文学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表演者、录音制作者的权利为50年,自表演发生及录制完成之日起算(罗马公约规定保护期为20年)。广播权为20年,自插出之日历年底算起。(3分)

(3)协议明确把计算机软件和数据编辑作品作为《伯尔尼公约》的文学作品来保护,弥补了《伯尔尼公约》的不足,也有助于打击这类盗版侵权活动。(3分)

(4)协议允许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唱片作品的作者享有租借权,即允许或禁止他人向公众出租其原作作品和复制品的权利,这是多边国际公约中首次承认租借权。(2分)15.国际经济仲裁及其的特点。

国际经济仲裁也称国际商事仲裁,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的方式。(2分)

国际经济仲裁具有如下特点:

(1)国际经济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2分)

当事人通过达成的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适用的法律,限定仲裁事项的范围等。同时,仲裁协议也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案件。

(2)国际经济仲裁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2分)

当事人可以选择的仲裁机构可以是常设仲裁机构,也可以是

临时仲裁机构,但多为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基本上是有关方面的专家,因此能够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同时,仲裁机构有权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对争议进行裁决,无须征得争议各方当事人的同意。

(3)国际经济仲裁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可强制执行性。(2分)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一方不服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如果是涉外仲裁裁决,可以根据《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要求成员方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裁决。

(4)国际经济仲裁具有简单灵活性。(1分)

国际经济仲裁具有比诉讼方式简单的程序规则,有利于较快解决争议。

(5)国际经济仲裁具有保密性。(1分)

国际经济仲裁通常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有助于各方当事人的进一步合作。1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卖方承担的所有权担保义务有哪些?

答: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所有权担保是指卖方所提交的货物必须是第三者不能提出任何权利要求的货物。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应保证其所售货物的所有权不因存在买方的怀知的瑕疵而被迫夺。(3分)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其含义有三:(1)卖方应向买方担保他确实有权出售该货物。假如卖方将偷窃的东西卖给买方,则违反他对货物的所有权担保义务,(3分)

(2)卖方虚担保货物上不存在订立合同时不为买方所知的他人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等;(2分)

(3)卖方应向买方担保对其提交的货物第三者不得以侵权或其他类似理由提出合法要求。(2分)

17.为什么融资租赁的出租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融资租赁契约中通常明文规定租赁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就是所谓的瑕疵担保免责特约,这在融资租赁中也被认为是合理的,其理由如下:(1分)

(1)任意法规性。民法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为任意性规定,允许契约双方以特约予以变更。(1分)

(2)制度本身的要求。多数判例认为,融资租赁的经济机能在于向用户提供融资,具有金融的性质,因此,瑕疵担保免责特约为融资租赁制度本身的要求。(2分)

(3)用户的选择责任。融资租赁是由用户基于自己的知识和经验,选定设备的制造厂商、种类、数量、规格、型号、商标、牌号等,租赁公司完全按照用户的规定予以购买,因此选择错误的结果应由用户负责。(2分)

(4)租赁公司缺乏商品知识、信息、经验和处置能力,其机能仅在于向用户提供融资,故而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分)

(5)融资租赁契约订有该项免责特约的同时也订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让渡条款,即约定将租赁公司在买卖契约上对供应商所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让渡给用户,用户可以直接向供应商行使请求权。这样,虽然租赁公司享有瑕疵担保的免责,但用户的利益亦受到重视。(2分)18.《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协议)禁止使用的投资措施包括哪些?

协议将此类措施分为两种。(1)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投资措施。包括①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国内生产或用国内原料生产的产品;②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限于其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5分)

(2)违反禁止实行数量限制原则的措施。包括①限制企业进口—般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

地生产有关的产品,②通过对企业使用外汇的控制,限制企业进口与其生产有关的产品,即将其进口使用外汇的额度限制在其出口换得的外汇额度内,③限制企业出口其产品或为出口而销售其产品。(5分)

19.试述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主要内容(1)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2分)

(2)实行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金汇兑本位制。(2分)(2)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2分)

(4)基金组织提供资金调节国际收支。(2分)(5)取消经常项目交易外汇管制。(2分)20.《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国民待遇原则。(2分)优先权原则。(2分)

专利权商标权独立性原则。(3分)临时保护原则。(3分)

21.试分析“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行使管辖权的必要条件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凡提交ICSID仲裁的投资争议的当事人,其中一方必须是公约缔约国或该缔约国的公共机构或实体,另一方则应是另一缔约国的国民(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实体)。(4分)

(2)主观要件,必须有争端当事人各方的书面同意。(3分)

(3)客体的条件,ICSID对投资争议的仲裁,仅限于由于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议。(3分)

22.简述MIGA承保的主要险别。

答:MIGA的宗旨是鼓励外国投资流向发展中同家,实现这一宗旨的手段之—就是为外国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遇到的非商业风险进行担保。(5分)

其承保的险别主要有: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违约险、战争和内乱险以及其他非商业风险;(5分)23.简述WTO争端解决基本程序及其特点。

答: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包括磷商、专家组审理、上诉机构审议等。(2分)

其特点为:(1)单—的争议解决体制;(2分)(2)鼓励成员通过双边磋商解决贸易争端;(2分)

(3)严格规定争端解决的时限;(2分)

(4)实行“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1分)

(5)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1分)24.试述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基本条件。

答:(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进口国市场销售。(3分〉

(2)倾销产品进口给进口国相关工业造成实质损害。(3分)(3)损害与倾销产品进口有因果关系。(4分)25.简述承运人最低限度的责任。

答:(1)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其具体含义有三点:

①在开航前与开航时适用于航行;②船员的配备、船舶装备和供应适当;

①船舶要适合货物的安全运送和保管;(4分)

(2)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分)

(3)按照约定的或习惯航线或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3分)

26.简述FOB和CIF术语异同点 答:FOB和CIF是《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两种贸易术语,分别属于不同的两个组别,FOB属于主要运费未付,CIF属于主要运费已付,但二者都属于装运式术语,风险都以越过船舷为界。(4分〉FOB是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买方负责租船安仓,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在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装船。(3分)CIF是指定目的港口成本、运费和保险费,卖方负责租船定仓,支付将货物运到目的港的运费,购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最低险别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3分〉 27.简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担的险别及其作用。

答:MIGA的宗旨是鼓励外国投资流向发展中同家,实现这一宗旨的手段之—就是为外国投资者在发展中国家遇到的非商业风险进行担让给第三方,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使用权。(3)普通许可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不仅可以使用某项技术,许可方也可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某项技术。(4)交叉许可协议。指技术许可方和受让方在协议中规定,将其各自的技术使用权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5)分许可协议。指协议中的受让方可以将其受让的技术使用权再行转让给保。其承保的险别主要有: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违约险、战争和内乱险以及其他非商业风险。

MIGA在促进外国私人资本自由流动方面的主要作用如下:

(1)为没有国内投资担保机构的资本输出国提供了一个投资担保机构。

(2)便于承保不同国籍的投资投资于同一项目的投资。(3)担保的投资更具有发展性质。

(4)有利于东道国和投资者之间投资争端的非政治性解决。28.简述提单种类 答:(1)以货物是否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2)以提单上是否有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按收货人抬头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4)按运输方式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单据(或提单)或联合运输单据;

(5)按运费支付时间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6)租船提单。

29.按照WTO争端解决机制,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答:(1)协商: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为使问题得到解决或达成谅解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方式。

(2)斡旋、调解和调停。在解决争端的60天期限内,进行斡旋、调解和调停,是争端双方自愿执行的程序,可由任何一方提出,随时开始,随时结束。

(3)专家小组:如果收到申请方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做出答复,或未进行协商或双方未能解决争端,或者争端双方一致认为斡旋、调解和调停不能解决争端,则可向DSB提交设立专家小组的申请

(4)上诉机构的审议:由争端一方对专家小组的报告持有异议并将上诉决定通知DSB或DSB一致反对采纳专家小组的报告时,则由DSB设立的常设上诉机构处理对该案件的上诉。(5)补偿和交叉报复。

(6)仲裁:作为可供选择的解决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另一种办法,是由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直接将案件提交仲裁,并将结果通知DSB和有关协定的理事会和委员会。

30.简述《巴黎公约》专利权与商标权独立性原则。答:(1)规定专利权、商标权独立性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各国具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和申请程序。

(2)专利权独立原则意指成员国国民向各成员国申请的专利与其在其他成员国或非成员国为同一发明而取得的专利相互独立、各不相涉。特别是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各项专利,在专利的无效原因、被撤销权利的原因以及有效期限方面没有任何关系

(3)商标权独立原则是指对成员国国民在任何成员国中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以未在本国申请、注册或续展为由而加以拒绝或使其注册失效。在一个成员国内正式注册的商标,应视为与在其它成员包括申请人所属国注册的商标无关。31.简述许可协议的种类 答:(1)独占许可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也不能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自行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2)排他许可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拥有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第三方。

四、问答题(每题11分,共4 4分)

21.简述牙买加主要内容。

1976 年1 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 国际货币制度改革临时委员会” 在牙买加首都金斯顿召开会议,并达成“牙买加协议”由此建立的国际货币制度一般称为牙买加货币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1)浮动汇率合法化;(2)黄金非货币化;(3)扩大特别提款权的作用;(4)扩大基金组织的份额;(5)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

22.简述世界贸易组织机构。

按照WTO协议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设有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专门理事会、委员会、总干事、秘书处等机构。(1)部长级会议。是世界贸易组织最高决策机构。(2)总理事会。为WTO 常设执行机构。

(3)分理事会。总理事会下设三个分理事会协助其工作,负责监督协议的实施。

(4)专门委员会。WTO 设有三类专门委员会,分别由相应的机构授权履行职务。

(5)总干事和秘书处。世贸组织下设秘书处,由部长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秘书处是世贸组织日常工作机构。23.简述GATT1994 之国民待遇原则及其适用。

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在经济活动和民事权利方面给予其境内的外国国民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国民享受的待遇。(1)GATT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进口国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不合理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2)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边境措施。

(3)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投资措施和产品出口。(4)GATT 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出口产品。24.简述国际经济仲裁的特点。

(1)国际经济仲裁以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通过达成的仲裁协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适用的法律,限定仲裁事项的范围等3同时,仲裁协议也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案件。(2)国际经济仲裁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

当事人可以选择的仲裁机构可以是常设仲裁机构,也可以是临时仲裁机构,但多为常设仲裁机构。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基本仁是有关方面的专家,因此能够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

同时,仲裁机构有权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对争议进行裁决,无须征得争议各方当事人的同意。(3)国际经济仲裁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可强制执行性。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c如果是涉外仲裁裁决,可以依据《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规定,要求

成员方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裁决。(4)国际经济仲裁具有简单灵活性。

国际经济仲裁具有比诉讼方式简单的程序规则,有利于较快解决争议。

(5)国际经济仲裁具有保密性。

国际经济仲裁通常以不公开方式进行,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有助于各方当事人的进一步合作。由于国际经济仲裁的上述特点,特别是在国际经济仲裁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已达成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并有很多国家和地区参加,使得国际经济仲裁优于其它争议解决方式,为更多国家的当事人所选用,以致成为近20年来当事人首选的争议解决方式。

16.外资企业: 根据东道国法律设立,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属于东道国法人。

名词解释

1.信用证:是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开证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者(受益人)或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2.国际许可协议:国际许可协议就是指位于不同国家境内的当事人之间以让渡技术使用权为目的所签订的合同。

3.专利权商标权的独立性原则:这是巴黎公约规定的重要原则,是指各国授予商标和专利的权利相互独立,互不干涉。一缔约国对某项专利、商标权申请的处理对另一缔约国没有影响。

4.国际重叠征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征税对象对同一经济来源的不同纳税人分别课税。

5.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依据属地原则确定的管辖权。它是一国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6.提单: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7.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8.直接投资:伴有对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

9.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1945年正式成立。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协调成员国货币政策的国际组织。10.国际贷款:国际贷款又称“国际借贷”,“国际信贷”,它是指借款人以贷款协议方式向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贷款人借贷资金的国际融资方式。

11.根本违反合同,是指一方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蒙受损害,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12.保障措施是指当一成员国关税减让造成进口产品大量增加,以致对国内生产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该成员实施的临时性限制措施。

13.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根据属人原则确立的管辖权,它是指一国对其本国居民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的权力。

14.贸易术语,是以不同的交货地点为标准,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字母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费用、责任与风险的划分。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惯例的一种,带有很大随意性。15共同海损,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16.GATT国民待遇原则,指一成员产品输入到另一成员时,进口方不得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在关于产品销售的法律实施方面,不得用来歧视外国产品,保护本国产品。

17.国际经济仲裁也称国际商事仲裁。概括而言,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井作出仲裁裁决的方式。

18.要约:是向一个或—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2)内容必须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告成立。(3)要约要送达受要约人。

19.先决条件条款是指限定贷款协议生效以及限定借款人提款的前提条件。只有借款人满足了先决条件,贷款人才雁行贷款义务。是各类国际融资中常用的共同条款之一。

20.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在经济活动和民事权利方面给予其境内的外国国民不低于其给予本国国民宁受的待遇,21.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同时课税。

22.独占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也不能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自行使用该项出让技术。

23.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一般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24.补贴:是指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捐助和对收入或价格的支持。

25.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以至少两种一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26.倾销:是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果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相关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构成倾销。

27.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到运后的价值。

28.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经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一国在经济关系中给予另一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未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29.《巴黎公约》中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已经在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商标权注册的申请人,在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在规定期限内应该享受有优先权。

30.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出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31.融资租赁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国际融资租赁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融资租赁,如当事人非属于同一国家、租赁标的物作跨国流动、各种款项作跨国流动等等。

32.约定事项条款:约定事项条款是国际融资中普遍采用的一系列旨在限制借款人行为的共同条款的总称。

33.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依据其税收管辖权,对同一纳税主体或国一纳税客体在同一征税期间征收同

样或类似的税收。

34.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是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35.先期违约:是指合同订立之后,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

36.平安险:意为“单独海损不赔”,承保海上风险导致的全部和部分损失,但单纯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单独海损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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