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工具市场

关键词: 衍生 工具 金融 合约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精选十篇)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 篇1

(一) 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品, 它是从即期外汇交易、股票、债券传统有价证券的现货买卖以及从股票价格指数等综合参考指标中派生出来的各种投资工具或交易手段的总称, 是一种具有全新特点的契约形式。它出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金融资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 基础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的情况下, 以满足人们能更多地赚取有关资产差价、投机或保值的各种需求。因此, 可以这么说, 金融衍生工具是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金融工具在一定时期内的市场行情走势, 以支付少量保证金签订远期合约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的衍生交易合约。

(二) 金融衍生工具的特征

1、杠杆性。杠杆性是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它是指以较少的资金成本获得较多的投资, 以提高投资收益的手段。在现金交割制度下, 以基础工具的价格为基础, 交易时不必缴纳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 只要缴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证金就可以获得资产的管理权, 等到到期日时, 对其进行反向交易和结算;而在实物交割的情况下则要在到期日交付一定数量的现金就能得到基础工具。

2、跨期性。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通过对利率、汇率、股价等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 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无论是哪一种金融衍生工具, 都会影响交易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时点上的现金流, 跨期交易的特点十分突出。这就要求交易双方对利率、汇率、股价等价格因素的未来变动趋势做出判断, 而判断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交易者的交易盈亏。

3、高风险性。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性是指资产或权益在未来发生的预期收益损失的可能性, 主要包括:价格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中,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成果最终是取决于交易者对基础工具未来价格的预测和判断的准确度, 然而基础工具价格的变幻莫测增加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盈亏的不稳定性, 这正是金融衍生工具高风险性的重要诱因。

二、金融衍生工具市场

(一) 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现状。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 金融衍生产品在经历了十几年的孕育终于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现状大致表现为以下几点:

1、市场规模明显扩大,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日益突出, 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 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从期货市场来看, 2007 年中国期货市场交易额首次超过GDP。2008 年虽然遭遇全球金融危机, 但中国期货市场没有出现系统性风险, 从而为2009 年交易额突破130 万亿元提供了金融和信心保证。2009 年中国期货市场快速扩大和成长, 交易活跃并且秩序规范。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瞩目的、全球最具潜力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之一。2010 年人们所期待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能够推出, 打开了中国金融产品期货交易的大门, 并创造中国衍生品市场的更大繁荣。

2、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市场运行基础有待夯实。中国银监会在2004 年初发布了我国第一部针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专门法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 我国关于金融交易方面的基础性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 《证券法》、《合同法》和《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的发布和实施, 有利于我国衍生产品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这些“准法规”并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缺乏统一运行规则的问题, 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市场行为不规范和市场主体发生过度投机等问题。

3、投资者数量快速增加, 但缺乏成熟的理性参与者。我国投资者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历史较短, 而且市场参与者以个人投资者居多。随着利率期货以及即将上市的股指期货等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投资者的参与热情在金融危机后逐步上涨。目前, 市场参与者还主要不是生产经营商和机构投资者, 市场参与者都普遍具有盈利倾向, 投机心理严重。市场上到处充斥为自身利益而进行的角逐、勾结与竞争, 不能形成超越自身利益的制衡。

(二) 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1、交易复杂程度较高, 但交易方式单一。我国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方式还较单一, 这是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定价能力不足引起的。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目前主要的交易方式是中资银行与国内企业进行交易, 然后再与外资银行进行平盘, 或者是先由国内企业与外资银行谈妥交易的具体细节, 然后进行中资银行与国内企业的交易, 最终由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具体进行整个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显然过于单一, 既限制了交易对象的范围, 过程繁琐、复杂, 使一部分投资主体对投资失去信心, 又对我国金融机构定价能力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 导致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品发展的主动性丧失, 限制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正常发展;2、缺乏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衍生品的价格与基础性金融衍生品生产价格密切相关, 比如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那么, 在对金融产品的管制方面, 我国的管制偏紧, 所以金融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 而且金融产品价格的变化受国家政策的影响较大, 国家财政、金融政策的公布及一些重大信息的披露对金融产品价格波动产生很大影响, 而且, 我国对信息披露的频率也过低, 使投资者无法及时地获得相关的信息。这样, 一方面使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品的投资失去兴趣与信心;另一方面导致投资者在无法及时获得信息的情况下蒙受损失。

(三) 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建议。1、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 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目前, 我国除存款利率和部分贷款利率未完全市场化外, 其余的已基本实现或完全实现了市场化。我们应通过金融市场改革深化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 这样才可能产生足够的金融衍生工具需求, 金融衍生工具的形成才能真正体现市场规律;2、规范投资主体的投资行为。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主体不够成熟, 是金融衍生市场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效应决定了投资必须要慎重, 否则一旦损失后果不可估量。因此, 必须规范投资主体, 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行为, 避免投资行为不理性、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同时, 应该建立完善的资信评级制度, 以加强对投资主体的约束力度。

三、国外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经验及其启示

(一) 韩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发展历程。韩国的股指期货、期权交易开始于1996 年, 但交易量增长非常迅速,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在2004 年前, 存在两个交易市场:韩国证券交易所 (KSE) 和韩国期货交易所 (KOFEX) 但在2004 年, 韩国期货市场合并至KOFEX之下, KOFEX成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在韩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中, 不得不提到韩国股票价格成分指数200 (KOSPI 200) 期货、期权合约。正是这两种合约推动了韩国期货、期权市场的高速发展。KOSPI 200 指数期货自1999 年起至2002 年, 年交易量 (合约数目) 从17, 200, 349份增至42, 868, 164 份, 平均增长率为149%。KOSPI 200 指数期权更是表现惊人, 自1997 年上市后, 目前为世界上成长最为迅速的期权产品。 1998 ~2002 年年交易量 (合约数目) 从3, 200, 000 份增至1, 889, 823, 786 份, 增长了590 倍。2005 年上半年, 在全球衍生品交易量居前的合约中, KOSPI 200 指数期权合约名列榜首。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领域, 韩国创造了奇迹。从韩国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来看,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自己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可以依靠后发优势, 如我国的股票市场一样, 在短时期内取得长足进步。

(二) 韩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特点

1、韩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独特的投资者结构。韩国期货、期权市场的参与者由个人投资者、本地机构投资者和外国机构投资者构成, 即所谓的中小投资者为主。在2003 年4 月, 个人投资者占有KOSPI 200股指期货市场成交量的60.40%国内机构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分别占有24.90%和13.50%的市场份额。而在KOSPI 200 股指期权市场上个人投资者的成交量占整个期权成交量的57.70%, 外国投资者则继续维持着近10%的份额。因此, 可以看出,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领域, 韩国是一个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市场。在韩国, 由于网上交易的便捷性和低成本 (经纪商对网上交易收取的佣金远低于传统交易方式) , 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广大投资者积极地参与股指期货、期权的投资活动, 这形成了具有韩国特色的投资者结构。另外, 韩国期货市场不允许“专家”和“做市商”存在, 证券公司被严格限制在接受客户下单的经纪角色中。证券公司之间争相提供更快速、更便捷的“家用型交易系统” (即网络服务终端和客户界面交易系统) , 并积极进行客户培训和市场开拓。这样, 为个人投资者提供了的交易便利又进一步发展刺激了更多个人投资的进入, 即使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 但投资者的规模不断扩大, 形成一个良性循环。韩国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资者构成的特点, 尤其值得我们的思考:因为我国的证券市场也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 虽然针对这种现状, 现在有许多建议提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但改变投资者的构成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工作, 我们是不是一定要等到我国投资者的结构发生变化才能有所作为, 否则一旦市场波动就会以这个为理由, 韩国的事例其实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答案。

2、韩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严格和细致的管理与服务制度。韩国对证券及衍生品市场基于一个市场风险控制的理念, 实行适时、有效的管理, 整合市场交易规则, 交易所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如引入“断路器方案” (即在市场价格过热时自动给市场交易加入一个短暂的冷却暂停期间) 等。对于新产品上市, 其准备工作充分, 除对国外市场相类似产品进行完整研究, 取得大量实践经验外, 上市前还进行充分的模拟交易 (5 个月以上) , 并即时修订市场规则以便快速反应投资者的要求。在具体交易服务方面, 如交易下单系统由交易所投资的电脑公司负责开发, 大大降低了开发系统和维护的成本;通过将下单系统提供给小型券商, 使小型券商不必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开发系统, 而是专注于开发市场业务, 同时将低成本反映在手续费的降低上。这降低了投资进入门槛, 使广大投资者可以以最低成本参与交易。网络基础设施完备网上交易非常便捷, 也为金融衍生品交易创造了极大的便利。韩国网络基础设施齐备拥有遍布全国的宽带网络家用型的交易系统高度发展;同时, 交易所拥有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技术和通信设施, 完全计算机化的交易系统能够保证快速可靠地执行指令而且交易手续费低廉。此外, 交易所还广泛、无偿提供市场数据, 投资者在家就可以方便进行期货、期权合约的网上交易, 大幅提高了投资者参与意愿。投资者还可以从网络上获得很多市场分析讯息, 随时进行最新市场趋势分析, 这成为韩国衍生品交易成功的重要原因。

3、韩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成功的发展战略。KOSPI 200 指数期货、期权的巨大成功乃至韩国金融衍生品飞速发展的首要原因在于选择了适合于自身发展的战略。而韩国政府在这方面起到了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 可以概括为:积极推进, 有序引导。韩国在1987 年时修改了证券法, 允许证交所发展期货市场, 为股指期货推出提供法律依据。1993 年成立金融期货协会, 为金融衍生品的推出进行前期准备, 1995 年制定期货交易法。在1997 年爆发金融危机后, 为加强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监管, 又修改期货执行法规。在1998 年7 月宣布衍生品交易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在1999 年4 月成立了韩国期货交易所 (KOFEX) 。2000 年12月对期货交易法再次进行修改规定, 到2004 年, 韩国期货市场将合并到KOFEX之下, KOFEX将成为韩国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这些法规明确了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则, 使金融衍生品的市场布局合理化, 增强了本国市场的竞争力。除了完善相应法律环境外, 韩国政府还采取其他一些政策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例如运用各种媒体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教育培训。当然, 韩国政府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动机, 有其时代背景:伴随着韩国金融市场开放的进程, 金融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加大, 产生了对风险管理工具的需求, 而金融产业的国际化也需其建立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政府采取的直接金融导向战略和外国投资资金的进入等也促进了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与此同时, 便捷、普及的网络、较低的交易税赋更是降低了交易成本, 这吸引了大量的个人投资者进入。

摘要:金融衍生工具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传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产品。它是金融工具创新的产物, 满足了企业规避金融风险的迫切需求, 并已成为整个金融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 国际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迅速发展, 增加了许多产品种类, 而且发展速度不断加快。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是从传统金融市场中衍生而来的新兴市场, 其产生与发展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经济根源。在其影响下, 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在交易的品种、交易总额等方面有了较快的增长。但由于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起步较晚, 市场尚属于发展的初期, 所以衍生品种类不多, 不能完全满足投资者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我国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在发展中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 篇2

[关键词] 衍生金融工具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新《企业会计准则》

2006年2月1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其中,为规范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新发布四项具体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唯一计量属性,这相对于原会计准则体系来说是里程碑式的变化。但会计理论界和实务工作者对此褒贬不一。笔者针对新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规定发表一些意见。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及特征

衍生金融工具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70年代以来,由于金融自由化与由此而导致的金融风险加大,以及受到高通货膨胀和石油危机的冲击,西方国家市场价格的波动加剧。需要一种能够分散风险、转移风险的机制,这样,衍生金融交易就应运而生,随之出现了衍生金融工具;20世纪90年代,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发展,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日益突出,为了减少和规避风险,达成保值或盈利目的,要求金融市场提供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机制,衍生金融工具在我国出现并得到广泛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在世界范内的运用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己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如何制定与衍生金融工具有关的会计准则成为会计中的一个难题。

何为衍生金融工具?1998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IASC在其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衍生金融工具定义为,衍生工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金融工具:(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映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3)在未来日期结算。

衍生金融工具是从原生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与原生金融市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衍生金融是在原生金融高度发展的前提下金融创新的产物。衍生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形式,是很典型的、低成本的公共市场,是有效率、公平的资本市场,也是投资者进行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的有效场所。

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是从可以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买卖的股票、债券等基本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中衍生出来的。按照交易方法及特点,可以将衍生金融工具分为四类:(1)金融远期,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同、远期利率协议等;(2)金融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3)金融期权;(4)金融互换,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

衍生金融工具具有以下特征:(1)衍生性;衍生金融工具一般以一个或几个原生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由于是在原生金融工具之上派生出来的产品,因此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主要受原生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的影响,其价值由作为标的的基本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动决定;无论衍生金融商品的形式多么复杂,它都不可能凭空产生,独立存在,它总要依存于原生金融工具,这是衍生工具最根本的特征。譬如,股票期权是以股票作为标的,股票期权的价格随股票价格的波动而波动,离开股票,股票期权无法单独存在。(2)高收益与高风险性并存;衍生金融工具是以基础工具的价格为基础,不必缴清相当于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的资金,只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证金,便可进行交易,市场的参与者运用少量资金就可以控制巨大资金量的交易合约,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只要操作得当,价格变化预测无误,便可以以较少的投资成本带来十倍甚至数十倍的巨额收益。具有其他同类合同无法比拟的高收益。衍生金融工具本身是为了规避商品价格和金融价格波动风险而产生的。其本身又存在高度的风险,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来说,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①市场风险;②流动性风险;③结算风险;④运作风险;⑤法律风险。(3)市场价格的明确性和定价中的非确定性;绝大部分金融资产(如期货、期权等),都可以在市场上取得明确的市场交易价格,企业可以随时以这一交易价格转让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或偿还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但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是从其他金融工具“衍生”出来的,其本身的结构又比较复杂,具有定价中的非确定性特点,对它进行定价和计量都比较困难。

二、公允价值是衍生金融工具惟一的计量属性

所谓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客体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2006年中国财政部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将计量属性表述为五种属性:(1)历史成本;(2)重置成本;(3)可变现净值;(4)现值;(5)公允价值。

长期以来,在财务会计中,按历史成本计量资产,是一条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成为传统财务会计最普遍接受的计价观念;但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也存在明显的缺点:(1)不适于作经营或投资决策;(2)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3)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损益。

我们评价所采取的计量属性在什么情况下才比较恰当,主要的标准应看它是否符合计量对象的特点。随着资产、负债形式的不断创新,历史成本原则已不能适用于所有的计量对象,在现代财务会计中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

公允价值,在FASB第7号概念公告中指“在当前的非强迫或非清算的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的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所下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公允价值的定义各有差异,都揭示了其本质,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

以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更符合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质,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大都具有非常活跃的市场,其价值能随时得到反映,企业可以随时得到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信息,帮助决策者做出决策;公允价值反映了金融工具中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估计,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对未来作出合理的预测,并有利于验证以前所作预测的合理性。衍生金融工具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只要求较少的初始净投资, 且在未来结算,衍生金融工具从合约签定到最终交割或平仓,需要持续一段时间,且其价值会随着金融市场行情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历史成本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这种价值变动风险是无法反映的,因此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显然不能客观、公允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不适用于衍生金融工具,历史成本不是金融工具理想的计量属性,因为对衍生金融工具而言,历史成本既不相关也不可靠;公允价值才是金融工具理想的计量属性,使会计信息更具有相关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我国新制定的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明确规定: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三、如何利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运用公允价值作为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是我国会计准则的重大突破,是计量属性的一次伟大创新,必将对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带来难以预期的影响;要运用好衍生金融工具这把“双刃剑”,必须对公允价值进行准确合理的计量。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品种繁多且不断更新,应视其种类、特点、阶段采用灵活的方法估计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属性,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所形成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计量时,需分几个阶段,既要进行初始计量又要进行后续计量。在初始确认时,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一致。后续计量时,从理论上讲,应区分以下几种情况:(1)、存在活跃市场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衍生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可以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在市场中的报价,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定期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在不活跃的市场上如果市场缺乏活性、不存在可观察的市价时,需要根据市场环境运用现值技术、期权计价模型等技术方法估计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在运用现值技术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计量时,要将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算成现在的现金价值,可按如下步骤进行: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②测定未来现金流量风险;③测定货币的时间价值。期权计价模型是指通过资产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能反映出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售出一项资产所能得到的金额或通过负债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 Black-Scholes公式的期权定价模型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期权计价模型。Black-Scholes期权定价公式数学表达式如下:

C=SN(d1)-Ke-nN(d2)

P=Ke-nN(d2)-SN(-d1)

d1=Ln(S/K)+(+0.5Q2)t/ R

(d2)=(d1)-Rt

式中:C:看涨期权价格

P:看跌期权价格

S:当期股票市价

K:期权执行价格(协议价格)

R:无风险利率

Q股票收益率标准差

t:期权到期的时间(用年表示)

N(d1)、N(d2))分别是d1、d2的标准正态分布。

运用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计量,要求有一个成熟的信息系统,有较完善的机构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有很多公允市价和相应的行业参考价格、模型、指数和参数;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市场价格不断成熟,信息数据逐渐可以在一个公开的网络或者相应全国性行业价格平台披露,能给公允价值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者评价,在我国运用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计量,条件已基本具备。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 篇3

(一) 定义。

金融衍生工具, 又称派生金融工具或金融衍生产品, 指为交易者转移风险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 交易双方的盈利或亏损由基础商品、证券或指数的价格决定并相互支付差额。

(二) 分类及应用。

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四种基本金融衍生工具和由它们通过变化和组合再衍生出来的一些变形体。根据品种分类, 可以简单地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四大类。

1.远期类。

远期合约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以规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种资产, 一般包括商品远期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及远期利率协定等。远期合约具有保值、投机的功能。市场交易者可以利用远期合约交易确定某种资产的未来价格, 降低甚至消除价格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交易者也可以利用远期交易来赚取远期价格与到期日即期价格之间的差额。

2.期货类。

期货交易是在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后买卖各种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的交易方式, 一般包括商品期货、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等。期货交易由于相关规定的限制, 个人不能够直接进行期货合约的买卖, 一般都是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代理。当合约到期时, 交易者可以通过现货的方式进行交割, 但是一般来说, 这种义务都是在合约到期前通过对冲被解除。期货类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回避转移价格风险、进行风险投资获取风险收益以及价格发现的功能。期货类金融衍生工具一方面为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交易者提供通过套期保值来转移风险的工具;另一方面, 也为投资者或投机者提供通过风险投资或投机获得高额利润的机会。对一般的企业来讲, 期货的主要应用在于套期保值, 为配合企业在现货市场上的交易, 而在期货市场上做与现货市场相同或相近商品但交易部位相反的买卖行为, 以便将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在期货市场上转移给第三者

3.期权类。

期权是一种选择权, 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费后, 就获得了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权利, 一般包括商品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股票期权和股票指数期权等。在期权类衍生金融市场上, 既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权合约交易, 也有场外交易的非标准化期权合约交易。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 卖方必须按期权合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买方也可以放弃行使权利, 此时买方损失期权费, 卖方赚取期权费。期权类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是一方面使期权的买方享受到金融价格向有利方向变动时的全部好处, 保护了他们在价格向相反方向变动时免遭损失;另一方面, 期权的卖方向买方收取期权费, 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期权在现实应用中被较多地使用于套期保值和投资的目的。

4.互换类。

互换交易, 主要指对相同货币的债务和不同货币的债务通过金融中介进行互换的一种行为。互换类金融衍生工具是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和合约。更为准确地说, 互换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的合约。较为常见的互换类金融衍生工具是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互换不仅可以用于套利融资, 还可以用于资产负债管理、现金流的管理以及用来规避外汇管制。

二、金融衍生工具在中国的现状

如上所述, 金融衍生工具在转移风险、对资产进行保值与价格发现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正因为这些功能的存在, 金融衍生工具得以在中国迅速发展。

(一) 主要衍生工具。

1.股票权证。

股票权证是股票的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 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 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 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 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费用之后, 就获取了一个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 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根据其特征可以看出, 股票权证是一种期权。权证不仅具有杠杆效应, 还具有避险功能。并且在出现损失的情况下, 能控制损失的绝对量、但获利是无穷的。它具有时效性, 并且可以在同一天迅速卖出和买进。在我国现有证券市场的衍生产品中, 股票权证的上市量和交易量都是最大的, 它主要是为了满足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降低对价等当期综合成本需要而设计的, 有着较浓的行政色彩。其避险功能较弱, 特别是由于目前证券市场缺乏做空机制, 使该产品并不具备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对冲作用和价格发现功能。所以该产品上市以来就被恶炒, 其二级市场价格严重偏离其理论价值, 反而使市场聚集了新的风险。

2.ETF。

在国内, ETF称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它属于开放式基金的一种特殊类型, 综合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优点。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同时, 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证券市场上按市场价格买卖ETF份额。不过, ETF的申购和赎回必须以一揽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者以基金份额换回一揽子股票, 这是ETF有别于其它开放式基金的主要特征之一。此外, ETF还克服了封闭式基金折价交易的缺陷。并且相对于开放式基金, 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方便、交易效率高等特点。ETF基金管理费非常低, 操作透明度非常高。但是作为一种被动投资的指数基金产品, ETF管理的资产必须是一揽子股票组合, 因此组合中的股票种类与某一特定指数包含的成份股票相同, 股票数量与指数的成份股构成比例一致。这就使ETF成为完全被动的指数基金。而目前国内市场上没有指数期货, 做空机制尚未建立, 投资者无法规避系统性风险, 仍不具备避险功能。

3.利率互换。

自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后, 以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完成首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为标志, 我国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创立。经过2年多的发展, 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取得巨大进展。交易量迅速上升, 品种逐渐丰富。并且参与者增多, 机构呈现多样化。参与机构不仅包括原来试点规定的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 还将拓展到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人民币利率互换市场的主要问题在于产品的风险管理功能不足;在市场准入规范上不明确与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从国内市场来看, 目前参与者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四大国有银行、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部分保险公司以及一些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企业客户, 大部分证券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没有获得该项业务的资格;风险控制体系还比较薄弱, 缺乏一个统一的主协议, 交易存在法律障碍;未建立做市商制度;对利率互换的风险管理和监管方面存在空白。在产品定价问题上, 从目前国内利率互换市场来看, 产品定价还存在以下问题:资本市场基准利率的缺失导致利率互换定价没有基石。由于供需不平衡, 定价不准, 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缺乏利率发现机制, 利率发现功能不足, 定价难度增加。

(二) 发展思路。

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讲, 已经是明显的落后。这主要是由于现货市场的不发达未能给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提供足够的经济基础, 使得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举步维艰。经过多年的发展, 基础市场经济总量达到一定规模, 可以说中国市场已经具备存在和发展衍生工具的条件, 尽管并不是很成熟, 在这种条件下, 必须根据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 发展适合中国市场的衍生金融工具。具体思路如下:

1.针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 有选择性地发展金融衍生工具。我国应当优先发展远期和期货, 这是因为远期中的掉期交易、期货中的对冲交易都有很强的避险功能。此外, 中国的外汇远期, 商品期货市场的发展都经历了一个不断规范的过程, 已经较为成熟。因此, 在日益规范化的现货市场基础上, 可重点发展外汇、股指和国债的期货。对于金融期权与金融互换而言, 则要根据中国金融市场的具体成熟程度择机推出, 发展适合中国金融市场的衍生产品, 不断完善, 为以后其他工具的推出奠定基础。

2.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在我国, 由于金融基础市场不如发达国家的成熟和完善, 因此不能盲目跟风, 而要积极开发与我国市场相适应的金融衍生工具, 进行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要实现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就必须首先实现金融机构企业化, 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其次, 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还有赖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管制的放松、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等外在因素, 这样才能推动对新型的金融衍生产品的需要, 才能真正体现金融衍生产品作为风险规避工具的作用。

3.完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和法治体制。由于市场主体的不成熟, 并且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曾使得我国的金融衍生市场陷入一片混乱, 甚至是陷入停顿。完善金融基础市场, 培育成熟的市场主体, 加强相关法制法规建设, 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机制都将有利于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与建设。

参考文献

[1].代阳琼.我国期货市场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J].商业时代, 2006, 32

[2].任辉.中国衍生金融工具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J].时代金融, 2006

[3].中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现状及前景.上海招商网, 2007

[4].陈勇.我国利率互换市场现状、问题及建议[J].信息导刊, 2008, 1

金融衍生工具分类 篇4

1.金融远期

所谓金融远期是指规定合约双方同意在指定的未来日期按约定的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相关资产或金融工具的合约,目前主要有远期外汇合同、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远期合约通常在两个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其客户之间签署,其交易一般也不在规范的交易所内进行,所以,金融远期合约的交易一般规模较小、较为灵活、交易双方易于按各自的愿望对合约条件进行磋商。在远期合约的有效期内,合约的价值随相关资产市场价格或相关金融价值的波动而变化,合约的交割期越长,其投机性越强,风险也就越大。

2.金融期货

所谓金融期货是指规定交易双方在未来某一期间按约定价格交割特定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合约,目前主要有利率期货、外汇期货、债券期货、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远期合约十分相似,它也是交易双方按约定价格在未来某一期间完成特定资产交易行为的一种方式。但金融期货合约的交易是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完成的,合约的内容,如相关资产的种类、数量、价格、交割时间、交割地点等,都是标准化的。金融期货的收益决定与金融远期合约一致。

3.金融期权

所谓金融期权是指规定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时间或约定的时期内,按照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相关资产或金融工具的权利,也可以根据需要放弃行使这一权利的合约,目前主要有外汇期权、外汇期货期权、利率期权、利率期货期权、债券期权、股票期权、股票价格指数期权等。为了取得这样一种权利,期权合约的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即期权费。期权分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个基本类型。看涨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某一确定的时间以确定的价格购买相关资产;看跌期权的买方则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出售相关资产。

4.金融互换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 篇5

关键词:金融危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改进建议

一、金融危机后需要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反

2008年秋季以来,一场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肆虐全球。金融危机的诱因是衍生金融产品及其过度杠杆化,而制造和炒作这些金融衍生产品的证券公司则被认为是罪魁祸首,贝尔斯登和莱曼兄弟这些在华尔街多年的世界超级投资银行在自己一手制造的危机中玩火自焚,率先倒下;参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机构无一幸免,损失惨重,大量倒闭。衍生金融工具何以导致了这场全球性金融危机?留给世人不尽的反思。

衍生金融工具是从传统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一种金融交易工具国际互换衍生协会对其是这样描述的:衍生性金融工具是有关交易者转移风险而互换现金流量的双边合约,合约到期时,交易者应付对方的金额由商品、证券指数的价格来决定。互换交易、远期交易、利率上限、利率下限等都由双方协议确定。期货和认股权证则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衍生工具。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波动性,其价值随着标的价值的变动而变动;二是杠杆性,衍生金融工具不需要交纳合同所载的全部金额,只需交纳少量保证金等费用即可进行交易。由此可知,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创新的金融工具越来越复杂,使用者的目的越来越偏离避险保值功能而追求投机获利,这使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越来越高。

二、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现状

以前我国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仅在表外披露,并未纳入表内核算。2006年2月财政部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第22号、23号、24号和37号明确规定了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具体处理,将其纳入了表内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衍生金融工具可划分为三类进行核算,即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的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和套期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负债为除以下之外的衍生金融工具:第一,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第二,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第三,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前两类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作为取得成本,第三类即属于套期保值的衍生金融工具满足条件的运用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企业应该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其摊余成本计量;二是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其公允价值不可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的并需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成本计量。当合同的权益或义务终止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时进行终止确认

三、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方法利弊分析

从现阶段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在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上实现了重大改革。首先,突破了传统的会计要素定义,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其次,发展了会计的计量基础,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而且,还创造性地提出了再次确认的会计确认方法,这对更准确地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有着积极的意义。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对企业的经营成果也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将其纳入表内核算是一种必然趋势;二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与市场密切相关极具波动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能真实计量其价值,用公允价值计量更具相关性;三是衍生金融工具是在未来某一时期进行交易,合约标的在合约签订后交易发生之前所发生的价格变化对于企业财务状况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再确认也是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和客观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这些方面的突破,使我国会计核算方法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济全球化的要求。然而,衍生金融工具的处理方法也好似一把双刃剑,虽然现有方法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但它同时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不少困难。

(一)公允价值的确认方面

公允价值是在公开活跃市场上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原则上的交易价格,但是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金融市场还不够健全,有很大一部分的金融工具的价值都不能从活跃市场上取得。会计准则又规定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企业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然而,在我国独立的评价机构尚不健全,该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操纵利润的空间;而且即使是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不力,再加上信息的非对称性和道德风险等因素,其价值也不一定公允。

(二)混合计量基础的矛盾

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报表核算后,表内核算项目既有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数据,又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这造成在计量口径上不一致,其经济意义也不一样,影响了财务报告的可比性,纳入同一报表内势必会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三)确认时点的选择

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分析 篇6

1.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分类

1994年7月26日, 国际证券事务委员会及巴塞尔委员会发表了一份联合报告, 对衍生工具涉及的风险作了权威性论述, 认为衍生工具涉及六种风险: (l) 市场风险; (2) 信用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4) 操作性风险; (5) 结算风险; (6) 法律风险。[1]

市场风险即金融衍生工具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风险。市场风险反映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随时间的变化发生变化。其包括两部分:一是采用金融衍生工具保值仍然未能完全的规避价格变动风险;二是由于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杠杆作用所具有的收益与风险放大功能而造成的价格变动风险。在没有价格波动幅度限制的情况下, 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变化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市场崩溃。

信用风险也称履约风险, 即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合约的风险。信用风险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方违约可能性的大小;二是违约引起的损失的多少。前者取决于交易对手的资信, 后者取决于金融衍生工具所具有的价值高低。信用风险是场外交易的主要风险。在场外交易中, 由于缺少像交易所或清算所这样的第三方来保证合约的履行以及严密的保障制度, 一旦交易一方违约, 合约的另一方必然遭受损失。

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的持有者由于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出货或平仓机会所造成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合约的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的规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当合约的标准化程度较高, 市场的交易规模较大时, 交易者随时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抛补头寸, 这时的流动性风险较小;而当合约的标准化程度较低, 市场的交易规模较小时, 交易者会难以根据市场环境变化抛补头寸, 这时的流动性风险就会较大。与场内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相比, 场外交易更具有流动性风险。因为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是针对客户特殊要求而“度身订造”的, 难以在市场上转让。当市场环境变化时, 尤其是突发性的国际事件时, 会严重地影响金融衍生工具的流动性。

操作风险即因人为错误, 交易系统或清算系统故障而造成损失的风险。现在金融市场交易都是通过计算机系统来完成的, 计算机系统如果受到电脑黑客入侵、病毒干扰等, 都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结算风险又称交割风险, 即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货所造成的风险。例如, 在实物交割时, 如果没有足够的基础工具用于交割, 则会出现“杀空头”或垄断等操纵市场的现象;又如用于交割的基础工具有多种选择时, 则不同的基础工具往往会产生价格差异或风险。此外, 由于交割时间选择不准确, 也将给交易者带来风险。

法律风险指因合约无法履行或草拟条文不足引起损失的风险。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处在不断创新发展中, 各国的相应法律立法难以跟上, 一些金融衍生交易合法性难以保证, 发生纠纷时可能找不到相应法律加以解决。另外, 法规制定者对衍生工具的了解与熟悉程度或监管见解不尽相同, 也会导致衍生工具无法可依。

2.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成因分析

对于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成因的分析,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看待。产生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原因有: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特点所导致的风险、宏观环境变化所导致的风险以及微观环境的变化所导致的风险。

2.1从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特点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

2.1.1价格波动的随机性。[2]

价格是签约双方最敏感、最关心的焦点, 双方所签的合约实质就是针对汇率、利率等标的价格未来发展变化所作的主观预测。除供求关系是未来价格的基本决定因素外, 未来价格还同时受到来自政治、经济政策、金融货币、人们心理以及人为操纵等众多因素影响。因为盈利与亏损的概率同时存在, 使得签约双方主观预测能否实现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未来价格波动的随机性。如外汇期货, 交易者可以不受限制平等地竞价交易, 如果价格或汇率波动一旦向有利方向发展时, 一方为了不至于坐失价格或汇率波动的好处, 可以在合约到期前立即以反向交易冲销原合约而获利, 只有少部分到期时才进行实际交割, 大部分在合约到期前对冲原合约 (即平仓) , 此时, 另一方将出现亏损。当然, 从长期获利机会看, 无论价格是涨还是跌, 均可赚取差价, 但双方看涨看跌的主观意识错误依然大量存在, 这里价格走势判断正确与否仍具有随机性。

2.1.2双方信息披露与合约执行的非对称性。[2]

对金融衍生工具所签的合约, 其所包含的基本内容大都一致, 主要有合约单位,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合约到期日 (即截至期) 和竞价等, 而主要的信息主要以表外形式存在, 如果交易者需要掌握对方有关信息, 这些信息均未在合约中得到充分的披露, 这无疑给报表使用者带来风险。这种双方信息披露的非对称性会影响双方市场套利行为的结果。有关金融衍生工具的使用者双方披露的信息量越多、透明度越高越好, 但由于双方各自追逐的风险利润和切身利益决定了一些重要信息很难得到, 或获得这些信息的成本太高, 这势必影响双方掌握真实的全面的情况, 在很大程度上将增加由双方信息披露的非对称性所带来的资金损失。即使双方在签约时拥有的信息基本对称, 也会产生有关行动即合约执行的非对称信息。

2.2从宏观层面看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产生的原因

2.2.1金融自由化。

金融衍生产品是金融自由化的产物。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 衍生工具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但是金融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的另一面所带来的副作用给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体制带来了潜在的威胁: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断创新, 模糊了各金融机构的界限, 加大了金融监管难度, 大量新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 使资产的流动性增强, 各种金融工具的类别区分越来越困难, 用来测量和监督货币层次的传统手段逐渐失效。

2.2.2金融市场的全球化。

随着各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 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追逐高收益和高流动性, 并由此实现投资的分散化。通过计算机和网络通讯系统, 全球性的资本调拨和融通可在短短的几秒中完成, 形成了全时区、全方位的一体化的国际金融市场, 极大地方便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但与此同时, 也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使各国货币政策部分失效, 显示了各国奉行独立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2.2.3银行业务的表外化。

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属于银行的表外业务, 不但可以绕过巴塞尔协议对银行最低资本的要求, 不必增加资本即可提高银行的盈利性, 并且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的状况, 于是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规模日益扩大, 出于盈利目的进行的投机越来越多, 不但使整个市场的潜在风险加大了, 而且传统的监管手段越来越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传统报表越来越不明确, 许多与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业务没有得到合适的、真实的披露、揭示和反映, 经营透明度下降。

2.2.4金融技术的现代化。

一方面是金融技术理论层出不穷, 使风险控制技术得到了长足的进展。另一方面, 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飞跃发展, 使这些理论在日常的交易中大显身手。金融机构利用现代化多种交易设备, 从事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 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虽然他们能为交易机构本身提供规避风险的条件, 但是从整个市场来说, 风险依然存在, 而且随着交易量的剧增, 偶发的支付和信用风险的产生, 随时都可能导致一场巨大的危机, 因此从这方面看是加大市场潜在风险。

2.3从微观层面看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产生的原因

宏观金融环境日益放宽, 交易技术手段日益改进, 诱使投资者去尝试新的冒险。然而这只是金融衍生工具风险产生的外部客观的条件, 更主要的是投资机构内部的控制、协调、配合和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这主要包括对风险认识的不足, 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内部控制薄弱和交易员的操作失误等。

2.3.1管理层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认识不足, 风险意识薄弱。

金融衍生产品只有在一定条件下, 才能实现管理风险和降低成本的目标, 而这通常不为企业的高层领导所认识, 他们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认识估计不足, 难以把握交易的具体细节。不能对交易的产品种类、期限、杠杆系统以及时机等具体事宜作出明确的规定。由于不了解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蕴涵的潜在的巨大风险, 所以在当金融衍生产品风险带来的危机爆发时, 而决策者还不知道是自己决策失误了。

2.3.2内部控制薄弱。

内部控制不严密, 缺乏对交易员有效的监督, 是造成金融衍生产品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像巴林银行的覆灭, 与其说是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还不如说是内部控制的松弛造成的, 巴林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简直混乱到了极点:首先, 巴林银行内部缺乏基本的风险防范机制, 应有的权限职责的划分没有得到贯彻, 里森身兼交易员和结算员于一身, 这使他能够把交易产生的损失加以掩盖, 对外却谎称盈利, 致使他的投机损失越积累越大, 最后导致该银行的垮台。再有巴林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执行中也存在疏漏的地方, 它的一位财务总监说, 对于分公司报上来的资产负债表, 他从来没有看, 因为资产负债状况在金融企业里是变化很大的, 今天的资产在明天或短短的几分钟内就会变成另外形式的一种资产, 所以资产负债表的用途也不是很大的。虽然他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 但也说明其高层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执行方面存在的疏漏之处。同样最近的法国兴业银行的巨额损失也与其内部的管理控制有着必然的联系。

3.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危害性及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金融衍生工具的高风险性事实证明,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具有极高的风险性。前面所述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与我国国债期货市场上发生的327风波, 以及最近的法国兴业银行案件无不反映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所导致的巨大金融风险。而最为明显的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莫过于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这次金融危机破坏了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使得东南亚和东北亚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放慢。据报道, 泰国1997年的经济增长率从1996年的6.7%剧降至1.6%左右, 整个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增长率则从1996年的7.4%降至1997年的4.9%。亚洲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也从1996年的7.5%, 降至1997年的6.1%和1998年的5.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1998年将其对世界经济增长率4.5%的预期调低至3.5%, 降低了整整一个百分点。这次危机还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和政局的不稳, 其中泰国的情况最为突出。[3]以上事实充分说明,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潜伏着巨大的风险性。其风险性足以对微观层面的企业造成极大的危害性, 甚至会造成公司的破产。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 甚至会引起整个社会局势的动荡。所以国际社会, 政府监管机构和企业交易主体应从各个方面采取行动对金融衍生工具带来的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4.规避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建议

根据国外金融衍生市场特别是新兴国家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和我国国债期货、认股权证市场试点的经验教训, 在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市场至少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 发达的金融基础产品市场。金融衍生市场不能脱离相应的基础性金融市场 (现货市场) 而独立发展, 这是因为正是发达的现货市场提供了大量的套期保值和发现价格的需求, 并稀释了金融衍生市场的投机成分, 为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由于我国的国债市场的规模较小, 流动性不强, 不能充分满足期货合约最终交收的需要, 造成了期货市场临近交收时现货市场和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 既增大了市场风险, 又造成了市场结构的失衡。

(2) 完善的管理和法规体系。如前所述, 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健康、有序的发展金融衍生市场值至关重要。目前我国在和金融衍生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方面还处于空白, 风险约束机制也不成熟, 在这种环境下发展的金融衍生市场必然会受到过度投机的冲击, 金融衍生市场体现的也只是高风险和混乱的一面。加上我国的投资者自我保护和风险意识都很淡薄, 法制观念不强。在必要的法规体系尚未健全前, 普通投资者容易成为受害对象, 这不仅增加了市场风险、破坏市场秩序, 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3) 市场化的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衍生市场的运行不能脱离整个经济和金融市场, 它的健全和发展必然要与整个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 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金融的市场化进程。这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①只有在市场机制下, 国债和外汇等的价格才能受市场资金需求、通货膨胀率、利率、汇率以及经济状况的影响在一定范围内波动, 从而表现出不确定性和易变性, 市场才会出现运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 这正是推动金融衍生市场发展的原始动力, 而提供套期保值等转移风险的功能也正是金融衍生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意义。②只有在市场机制条件下, 产权关系才能真正明晰, 从而确立市场化的信用关系, 建立硬性的约束机制与风险管理机制, 消除投机主体的建立在不受约束的投机冲动, 形成支持市场稳定发展的机构投资者群体。

参考文献

[1]王海瑛.论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J].理论探索.2002, (4) .

[2]王忠郴, 肖华茵.金融衍生工具潜在风险成因分析及风险区间分析[J].当代财经, 2000, (5) .

金融衍生工具内在风险揭示 篇7

1、市场风险。

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而给交易者造成损失的风险, 属非系统风险。虽然金融衍生工具设计的初衷在于规避各种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 但由于交易过程中将各种原本分散的风险全部集中于少数衍生市场上释放, 一旦操作不当, 市场风险将可能成倍放大。这种风险由两部分组成:第一种是采用金融衍生工具保值无法完全规避的价格风险;第二种是金融衍生工具自身固有的杠杆性风险。对于金融期货和金融互换业务而言, 市场风险是其基础价格或利率变动的风险;就金融期权而言。市场风险还受基础工具价格波动幅度和期权行使期限影响。所有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风险均受市场流动性及全球和地方性的政治、经济事件影响。

2、信用风险。

也叫履约风险, 是指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合约承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场外交易币场上, 像金融远期、金融互换等场外交易中, 只要一方违约, 合约便无法进行, 银行或交易公司仅充当交易中介, 能否如期履约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资信, 故信用风险极易发生。而场内交易中, 所有交易均经由交易清算中心进行, 故场内交易中信用风险一般不易发生。

3、流动性风险。

即金融衍生工具合约持有者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出售或平仓机会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合约的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规则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于场内交易的合约, 由于标准化程度高, 市场规模大, 消息灵通, 交易者可以随时斟酌市场行情变化决定头寸的抛补, 故流动性风险较小;相反, 在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每份合约基本上是“量体裁衣”式订立的, 缺乏可流通的二级市场, 因而流动性风险大。

4、法律风险。

指由于金融创新连续不断, 导致法津滞后, 使某些衍生金融工具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证, 以及一些金融机构故意游离于法律管制的设计而使交易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产生的风险。在场外交易中这种风险尤为突出。

5、操作风险。

是指因人为错误、沟通不良、欠缺了解、未经受权、监管不周或系统故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金融衍生工具体系错纵复杂, 无论是场内交易还是场外交易都容易显现出此项风险的严重性。

二、金融衍生工具个别内在风险

1、金融期货投资风险;金融期货合约在风险上最大的特点是对风险与收益的完全放开。金融期货最大风险主要来源于低比率的保证金, 由于保证金的比率很低 (一般在1%-5%之间) , 使之对现货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交易双方损益程度产生了巨大的放大杠杆作用, 以致现货市场上价格的任何波动, 都可能在期货市场这一杠杆上得以明显反映, 导致风险与收益大幅度波动。

2、金融期权投资风险:合约交易双方风险与收益的非对称性是金融期权投资特有的风险特征。就期权买方而言, 由于风险一次性锁定, 最大损失不过是业已付出的权利金, 但收益却可能很大 (在看跌期权中) 甚至是无限量 (在看涨期权中) ;相反, 对于期权卖方收益被一次确定了, 最大收益限于收取买方的权利金, 然而其承担的损失却可能很大 (在看跌期权中) , 以致无限量 (在看涨期权中) 。当然买卖双方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性, 一般会通过彼此发生概率的不对称性而趋于平衡。因此, 总体而言, 期权合约的市场风险要小于期货合约。

3、远期合约投资风险:远期合约投资最大的特点是既锁定了风险又锁定了收益。远期合约在订立时交易双方便敲定了未来的实际交易价格, 这样在合约有效期内无论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如何变动, 对未来实际交割价格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这就意味着交易双方在镇定了将来市场价格变动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同时, 也失去了将来市场价格变动有利于自己而获利的机会。在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方面, 远期合约投资却表现得十分突出。由于远期合约基本上是一对一的预约交易, 一旦一方无力履约便会给另一方带来损失。同时远期合约的内容大多是由交易双方直接商定并于到期实际交割, 流动性极差, 因此机会成本高, 流动性风险大。但就总体而言, 由于远期合约交易规模小, 流动转让性差, 即便违约损失也仅限于一方。不会形成连锁反应, 不会对整个金融市场体系的安全构成重大影响。

4、金融互换投资风险:在风险与收益关系的设计上, 金融互换投资类似于金融远期投资, 即对风险与收益均实行一次性双向锁定, 但其灵活性要大于远期合约。因此, 较之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金融互换投资的市场风险通常是最小的。但由于限于场外交易, 缺乏大规模的流通转让市场, 故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较大。与此同时, 也正是由于场外交易, 少了交易所这一中间环节, 手续较为简便。所受限制较小, 给投资者寻找交易伙伴带来了方便, 因此, 金融互换投资方式还具有其他金融衍生工具所不具备的利于筹措低成本资金、便于选择币种融资以及规避中长期利率和汇率风险的功能。

实践已经证明, 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发展和运用, 为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但是, 如果不能正确的驾驭金融衍生工具, 控制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 它给人们带来的教训也是十分惨痛的。如1 9 9 5年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 1995年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发生的“3.27”国债期货交易事件, 以及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等。这些事实告诉我们, 研究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特征, 寻求规避其风险的方法, 将是摆在我们广大经济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摘要:金融衍生工具的内在风险包括一般内在风险和特殊内在风险两部分。一般内在风险由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组成;而特殊内在风险是指金融期货投资风险、金融期权投资风险、远期合约投资风险、金融互换投资风险各自拥有的自身的风险。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内在风险,揭示

参考文献

[1]、谭少鹏, 王丽.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及防范[J] .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 (4) .

[2]、徐江萍, 宋俊. 论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监管法律制度[J].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 2007 (5) .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控制 篇8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主要特点

(一) 衍生工具的价值受制于基础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衍生产品是由传统金融产品派生出来的, 它不能独立存在, 其价值在相当程度上受制于相应传统金融工具。其价值主要受基础工具价值变动的影响, 这是衍生工具最为独到之处, 也是其具有避险作用的原因所在。

(二) 运作具有杠杆性。

金融衍生工具在交易时多采用财务杠杆方式, 即采用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进入市场交易。这样市场的参与者只需动用少量资金, 即可控制资金量巨大的交易合约保证金交易。财务杠杆作用无疑能显著提高资金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但是, 另一方面由于少量资金就可以进行大额交易, 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来巨大风险。

(三) 设计具有灵活性、复杂性。

通过对基础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各种组合, 可以创造出大量的特性各异的金融产品。因此可以根据各种参与者所要求的时间、杠杆比率、风险等级、价格等参数的不同进行设计、组合。因此相对于其它金融工具而言, 衍生工具的设计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另外金融衍生工具采用多种组合技术, 使得衍生工具特性更为复杂, 导致一般投资者难以理解金融衍生新产品及其风险。

(四) 具有规避风险的职能。

传统的金融工具中, 所有的财务风险都是捆绑在一起的, 处理分解难度相当大。通过把这些财务风险松绑分解, 再通过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分散风险并科学地重新组合, 可以实现收益和风险的权衡。金融衍生工具特殊的功能结构和特定的交易机制, 使它的交易较之基础金融产品, 具有复杂性、放大性、隐蔽性、传染性和系统性的特点。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则更多地表现为投机性、政策性和制度性的特征。

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种类

尽管金融衍生产品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发展历史, 但由于投机性、杠杆性、虚拟性等特点,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蕴涵着巨大的风险, 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1.信用风险, 交易相对方违约的可能性, 及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市场风险, 指市场价格、指数、重要证券利率和汇率等基础金融产品市场的不确定和不利变化, 而带来的损失。

3.经营风险, 指内部控制或内部管理不当, 形成人为失误或欺诈所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4.流动风险, 金融衍生工具价格快速变化时, 不能按着自己的预定价格迅速地卖出或转手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5.法律风险, 指有关派生金融交易及市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稳定, 使派生的金融交易缺乏规范的法律制约和法律的保护。

6.此外还有结算风险、相互关联风险等。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管理

金融衍生工具有如此高、如此多的风险, 如何从会计角度对这些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尤其在内部控制方面如何降低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是许多企业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 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

2007年1月,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我国会计核算体系并在我国商业银行及上市公司中率先执行。我国对金融衍生工具的核算, 可以说处于起步阶段, 所以首先应根据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 借鉴拥有丰富经验的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 将金融衍生工具的确认分为初始确认、后续确认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是对任何项目的首次确认。一般来说, 是在特定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 并且这一交易或事项符合确认标准时进行初始确认。很多项目确认一次就完成了, 但金融衍生工具代表的是签订远期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签约到履约有一个过程, 所以确认不是一次就完成的, 要有后续确认终止确认问题。

(二) 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

与一般资产和负债的计量不同, 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很大的风险, 同时它也是一种避险工具。传统的财务会计计量都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但金融衍生工具在合约订立时, 只是使双方明确了权利和义务, 并没有实际的交易事项, 显然不适合历史成本原则, 因此只能按照为取得该项资产付出或产生负债所得的公允价值予以计量。在取得时, 基于初始确认的角度, 应以初始净投资计量, 而无初始净投资的初始成本为零。由于初始确认后, 价格也会发生变动, 所以, 后续确认决定于后续计量。鉴于金融衍生工具在持有期间价格波动大, 因此持有期至财务报告日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

(三) 金融衍生工具的财务信息披露

首先要改进传统会计报表的结构和编报方式。其次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范围, 以防范风险。再次要注重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表外披露。一方面, 增加表外注释。由于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复杂多变, 风险和报酬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应加强在表外对其进行披露。具体应包括会计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和政策、与金融衍生工具相关的风险。另一方面, 注释中还应包括报表中未能列出的特殊合同条款和条件, 凡是影响金融衍生工具各方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确定性的重要因素均应在其列。

(四) 金融衍生工具的内部控制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对企业良好内部控制的形成至关重要。对金融衍生工具控制的形成同样如此。因为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的形成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企业不断的设立、调整, 不断与企业的业务磨合, 最终在企业效率和安全之间达到一种平衡。金融衍生工具属于高风险的资产, 需要重点加强控制。而且2007年才纳入企业会计准则核算, 对它的控制没有多少经验。控制多了会限制它的发展, 控制少又会增加它的风险, 可能产生更大的损失。这个度如何把握, 需要企业不断的探索, 不断的调整。只有企业管理层重视这个问题, 有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 才能不断推进金融衍生工具的内部控制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为了改善企业的控制环境, 企业可以考虑设立直属董事会领导的风险管理分析师和内部审计师, 对企业金融衍生工具作业做如下监控职责:金融衍生工具的取得和核算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取得是否符合企业的经营战略;是否经过适当授权, 是否经过了风险评估等程序, 有无遗漏部分程序;是否听取了专家的建议;不相容的职位是否有不同人员来进行;履行金融衍生工具执行的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素质;会计核算流程是否有不当之处, 并提供调整建议。同时要给与风险管理分析师和内部审计师履行职责所需的权限, 保证它们独立于企业金融衍生工具业务部门, 并具有充分的经验和知识。

2.制定详细的金融衍生工具内部控制制度

成文的规范制度至少应当包括:本企业使用金融衍生工具的目标、对企业整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影响以及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方法和指标;明确衍生产品交易中董事会、管理当局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 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交易员及其主管, 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衍生业务的授权、执行、监控和报告程序;允许交易的业务品种, 确定资金业务单笔、累计最大交易限额以及相应承担的单笔、累计最大交易损失限额和交易止损点。这种事前的规范制度既可以保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衍生工具的使用不偏离企业目标, 又可以防止在发生重大损失之后管理人员以不知情、未经其批准为由相互推诿责任。严格实行衍生工具交易的权限分离制度, 负责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与负责衍生产品交易的高级管理人员分开, 不得相互兼任。从事风险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工作人员必须与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人员分开, 不得相互兼任。同时, 对衍生产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员实行定期轮岗和强制带薪休假制度。

3.建立金融风险监控流程

风险监控业务流程应确保企业内部的所有金融衍生工具风险都能被有效管理, 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风险头寸的量化和控制、风险损益评估, 并规范企业金融衍生工具的业务操作流程。良好的风险控制系统应当能够起到有效抵御风险的作用, 确保企业在进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之前就具备应有的风险控制措施, 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清楚地了解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状况。通过风险控制流程达到熟悉、分散、规避、限制、核对风险的功能, 其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层能应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复杂性和创新性并熟悉风险;企业量力而行、顺势而为, 尽量分散风险;企业尽量回避对本企业生存和发展会产生致命影响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尽量只涉足熟悉的领城, 并通过逐级授权和风险比例控制, 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任何业务都应保证由两人以上经手, 通过相互核对规避风险的发生, 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4.重视衍生业务的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的互动

金融衍生工具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一方面, 健全的内部控制体制及其有效运行是外部监管的基础。如果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再完善的外部监管体制也无法发挥作用。早些年发生的英国BCC和巴林银行事件, 就是因为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纰漏导致统计和会计报表不实, 使监管当局不能及时从中发现问题。另一方面, 如果外部监管环境过于宽松或监管体制不合理, 又会降低管理当局规避内部控制的成本, 增加内部控制失效的概率。投资衍生业务的企业必须重视评估参与交易的市场是否规范以及选择信用良好的衍生工具经纪公司进行交易。大量的衍生产品如许多期货、期权等都是场内交易的衍生产品, 普通企业必须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大多规范的交易市场为了降低风险都规定有严格的盯市制度、保证金制度以及强制平仓制度。这些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在早期发现未经授权的交易。另一方面, 经验丰富、诚信度高的经纪公司在给企业开户和进行交易时有专门程序检验客户资料的真实性, 而且一般会及时要求企业缴纳或补足各种准备金, 并且很少违规给业务人员提供融资, 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会降低企业因未经授权的衍生业务遭受风险的可能性。

摘要:2007年1月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首次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我国会计核算体系, 由于投机性、杠杆性、虚拟性等特点,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蕴涵着巨大的风险。本文主要从会计角度, 尤其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提出了如何降低金融产品风险的方法。

关键词: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控制,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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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常勋.财务会计四大难题.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5.

[8]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研究 篇9

(一) 金融衍生工具介绍

金融衍生工具 (derivative financial instruments) 是从即期外汇交易、股票、债券传统有价证券的现货买卖以及从股票价格指数、有效汇率指数、商品价格指数等综合性价格参考指标中派生出来的各种投资工具或交易手段的总称。目前, 国际上大多经济学家和金融学家认为, 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基本形式有期权、期货、远期、和互换四种。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产生时间稍晚, 于1991年才正式推出。现在我国金融市场上运作的主要金融衍生工具有:股票权证、交易性开放式指数基金和利率互换。经过多年的发展, 我国的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日益蓬勃, 基础市场总量达到一定规模, 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讲, 已经明显落后。

(二) 金融衍生工具计量与确认

具体如下:

(1) 金融衍生工具初始计量。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否则将会导致后续计量产生的新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对于金融资产, 如果交易费用不重要, 可以作为金融资产初始入账价值的一部分;否则单独核算。而对于金融负债, 则应作为当期费用或分期摊销至以后各期。

(2) 金融衍生工具后续计量。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从合同签订到最后核算, 都需经历一个持有过程, 它的价值在这一时间区间内不断波动, 如何计量后续过程金融衍生工具的价值是最关键的问题。我国新会计准则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借款和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预计长期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衍生工具, 可视为管理层意图决定在财务报表日以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入账, 不进行后续确认和计量, 这很类似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对于不构成套期关系组成部分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后要调整其账面价值, 对由于重新计量至公允价值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应计入当期的净利润或亏损。

二、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分析

(一)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

1994年国际证券事务委员会及巴塞尔委员会对金融衍生工具涉及的风险分为六类, 即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结算风险和法律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因为基础金融工具价格发生变化, 从而给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商带来损失的一种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 合约对方出现违约所引起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即金融衍生工具合约持有者无法在市场上找到出售或平仓的机会的风险。操作风险指因为交易主体的内部控制制度不严格, 监控不到位, 或由于人为错误、沟通不良、未经授权或者系统故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法律风险是由于金融创新的连续不断, 导致法律滞后, 使某些金融衍生工具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证, 以及一些金融机构法律意识淡薄, 故意游走在法律监管的设计薄弱环节, 而使交易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所产生的风险。结算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货多造成的风险。另外, 近年来, 在金融衍生工具被设计得日趋复杂的过程中, 人们发现经纪商们利用大众的无知和消息不对称性牟利的动机很强, 金融界称之为“道德风险”。

(二) 金融衍生工具风险成因分析

主要有三点:一是由于金融衍生工具自身的特点而产生风险, 主要包括不确定性、高杠杆性能、投资主体差别性和双方信息披露与合约执行的非对称性。二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外部因素, 包括现代技术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高膨胀, 金融衍生工具市场的投机比重高, 风险的波动性, 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追逐高收益和高流动性, 并由此实现投资的分散化。三是企业与投机机构在投资金融衍生工具时出现了管理问题。包括:管理层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认识不足, 风险意识淡薄;内部控制薄弱, 对交易员缺乏有效的监督;过度的激励机制激发了交易员的冒险精神, 增大了交易风险。

(三) 风险后果与危害

在20世纪90年代, 国际上出现了诸如英国巴林银行、日本住友商事、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等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在衍生品市场上惨败的案例。21世纪以来, 国内的许多企业或者出于投机的目的、或者出于避险的初衷, 开始进入金融衍生品市场。结果也出现了许多触目惊心的惨败案例。由此看来,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潜伏着巨大的风险性。其风险足以对微观层面的企业造成极大的危害性, 甚至造成公司的破产。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会对整个社会经济带来不良后果, 甚至会引起整个社会局势的动荡。所以国际社会、政府监管机构和企业交易主体应从各个方面采取行动对金融衍生工具带来的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

三、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

(一) 金融衍生工具企业内部监管

作为交易主体 (企业) 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管理, 是整个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基础。良好的企业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监控微观体系, 应在现有的会计内控制度基础上, 建立企业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则和业务指南, 增加相关的内控条目, 包括:

(1) 建立机构风险管理框架与风险管理体系。一个健全的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三项内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适当监管;将谨慎的风险限额、健全的风险计量方法和信息系统、持续不断的风险监督和频繁的管理报告有机结合在一起的适当的风险管理过程;全面的内部控制和稽核程序。

(2) 加强风险管理内部控制, 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一是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建立合理的授权和责任分离制度。二是按照业务工作程序和授权, 健全完善各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审批手续。三是强化内部稽核, 完善检查监督手段。四是利用现代化工具和方法随时监测、分析、评估、衡量风险并控制风险。同时要借助计算机系统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警报系统并建立风险限制额度。

(3) 建立合适的风险管理激励机制。将员工的奖赏与其风险管理绩效挂钩, 合适的激励措施是风险管理有效展开的重要保证。

(4) 倡导建立有助于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防范的企业文化, 强化风险意识。交易主体的风险管理文化是指对待风险的态度以及在风险管理方面采取的常规性制度和指导原则, 它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金融衍生工具外部管理策略

在越来越多的创新工具交易的今天, 如果说交易主体内部的风险管理是整个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基础的话, 那么企业外部的风险管理便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更高层次的风险管理形式。

(1)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构建有序市场机制。发展金融衍生市场, 必须深刻地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风险管理是金融衍生市场的兴衰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欲求市场健康发展, 根本大计在于形成一个有序的市场机制, 这是金融衍生市场发展的共同经验。

(2) 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制度。从信息披露的角度看, 针对金融衍生工具风险具有隐蔽性这一特点, 新会计准则首要的任务就是将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表内化, 使之能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披露和记载, 通过发掘和加强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达到抑制盲目投机、避免系统性风险的目的。

(3) 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对交易主体加强监管。金融衍生工具的市场管理对象主要是对会员实行严格管理, 重点内容是资产控制与保证金管理。

(4) 实行法制化管理,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受外部因素影响而形成的风险, 不仅从整体上影响到金融衍生工具的稳定和发展, 而且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这种系统性风险仅靠市场管理难以实现, 必须加强国家的法制化建设。而且, 各国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一般都是按照自律化原则高度组织起来的, 为了实行自行管理, 在组织结构上、市场纪律、运作规则等各个方面均采取了一整套措施。但是难免有管理者脱离自律目标而谋取个人利益, 从而影响了公平竞争, 也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 必须有规范的法律体系作保障。

(5) 完善金融衍生工具信用担保体系。良好的信用担保体系是金融衍生市场的保证, 也是消除其危机的关键, 因此我国监管当局需要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保证金制度。首先, 交易所通过对保证金的管理, 可以行之有效地控制金融衍生工具的数量、规模。交易所保证金可以分为资格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这三种保证金构成抵御风险的三道防线。其次, 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比例。再次, 制定差别的保证金制度。最后, 交易所可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波动情况适当调节保证金水平, 以此平衡交易, 减少损失。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是规范金融衍生市场的根本。

参考文献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的探讨 篇10

【关键词】 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计量;公允价值

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发展,对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如何有效计量,以实现对衍生金融工具所可能引发的风险的监管,帮助企业更好的运用衍生金融工具来规避风险,这成为当今会计研究无法回避的难题。

一、历史成本计量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局限性

传统的会计体系中,历史成本是最基本的计量属性。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对这一传统的计量模式提出了挑战。根据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它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约相比,所要求的初始净投资较少。在初始交易时它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而基础工具的交易尚未发生,此时无历史成本可循,即使存在少量的初始净投资,其金额也相当小,不足以表现该衍生工具的真实价值。但事实上,在交易实体成为衍生工具的合约一方后,双方的风险和报酬就已经开始转移,即使权利和义务尚未实际履行,基础工具的交易尚未实际发生,为了反映衍生工具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报酬,会计上也应该予以确认和计量。因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衍生金融工具面前显现出其不足。

更重要的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从合约签订到对冲或交割,往往要经历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期间,衍生金融工具的标的变量如汇率、利率、股票指数等会出现波动。衍生工具“衍生性”的特点决定了其价格会随这些标的变量的波动而波动;同时其“杠杆性”将产生放大效应,使波动幅度更加剧烈,造成的影响更大。事实上,波动性正是衍生工具所蕴涵的机会和风险,但如果坚持历史成本原则,报表项目入账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账面价值,这种机会和风险就无从反映。当账面价值极大地偏离衍生工具的真实价值时,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就会受到损害。这样,“公允价值”的概念应运而生。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运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优越性

(一)有利于会计目标的实现。会计的目标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今天,机会与风险并存,公允价值考虑了各种市场因素的影响,更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可以反映出市场

对衍生金融工具所做出的风险预测,从而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有利于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公允价值计量,能始终如一地在各个时点拟合企业衍生金融工具资产与负债的实际价值,真实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实质。有利于管理当局随时了解衍生金融工具价格变动及其对潜在利益或损失的影响,以便于实时地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未来价格风险进行监督管理,满足积极性金融风险管理的需要。

(三)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核性。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代表了企业当前对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最好估计,同一衍生金融工具在不同时点或不同企业的公允价值是一致的,因而具有可比性,另一方面,金融技术的进步,使得可靠的计量模型被设计并开发出来,采用这些技术给衍生金融工具定价,得出的结果具有可核性。

三、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属性的现实选择

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在我国现阶段应采用混合计量模式,即要求对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在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的情况下,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理由如下:

(一)我国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不发达

我国发展起来的衍生金融工具有:外汇期货、互换与远期、股票指数期货、国债期货、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等。这些品种与发达国家相比是非常少的。而且,目前仅存的少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主要从事者是国内的金融机构,只有少数国内的大企业为规避外汇等方面的风险,也在委托银行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套期性的衍生交易。此外,政府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的发展还有诸多限制,除部分金融机构外,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的渠道并不畅通。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正处于一个调整成长的量变过程。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大陆的资本市场规模太小,上市公司的数量较少且规模小,且结构单一。此外,我国金融市场价格人为因素还比较多,价格机制还不完善。在如此不发达、不完善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上进行交易,其交易价值的可靠性当然要受到置疑,从而以此为依据的公允价值很难让人信服。

(二)推行公允价值计量的困难

FASB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 IASC(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在开发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都确立了以公允价值计量所有金融工具的目标。但考虑到现实因素的制约,衍生金融工具确实存在缺乏现时市价又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要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在实务中推广则显得过于激进,在现阶段也是不可行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推行过程中,会遇到重重的困难。但是,无论是表外披露还是表内确认,公允价值对于衍生金融工具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概念。只有认真分析和总结公允价值在推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才能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地减少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发布和推行过程中的阻力。在总结西方国家己有经验的基础上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国在推行公允价值的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两方面的困难:

1.客观方面的困难。采用公允价值对衍生金融工具计量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又不过分损害其可靠性。其中隐含着一个假设,即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必须是恰当的,符合被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特征。要满足这个假设,客观上会遇到不少技术性的困难。

在活跃市场中存在的公开标价是公允价值最好的依据;如果衍生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的衍生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则其公允价值应参照与其类似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并经适当的差异调整后确定。这两种情况都要求取得衍生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中的公开标价。但是,我国金融市场尚欠发达,多数衍生金融工具都不存在交易市场,即便有公开标价,也不一定活跃和完善,金融工具交易被操纵的情况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交易价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假如企业交易的是境外市场的衍生金融工具,如果没有雄厚的科技、通讯设备为后盾,境外衍生金融工具的实时报价很难获得,也就是说,企业所取得的公开标价可能是滞后的、甚至不相关的。

如果被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及与其类似的衍生金融工具在活跃市场上不存在公开标价,则需要使用期权定价模型、折现现金流量模型等方法来估算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这两种方法的有效性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第一,会计人员的水平。定价模型的选择、输入变量的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折现率的取舍等等,都涉及大量的职业判断,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经济学、金融学、数学的知识。但我国会计人员普遍未达到这种水平,将成为制约公允价值运用的一大瓶颈。第二,交易核算系统的质量。由于衍生产品公允价值的估算过程非常复杂,必须借助计算机协助进行。交易核算系统开发标准不一,质量参差,也会对公允价值运用的结果造成很大影响。

2.主观方面的困难。银行业的反对,是来自利益集团主观上的主要阻力。从国外的经验考察,由于银行持有大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其影响非常巨大,因此公允价值计量遭到银行界的强烈反对。银行业不同意对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因为银行的收入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赚取的,并非靠短期波动获利,只有权责发生制才能真正反映这个盈利的过程,公允价值并不有助于预测银行的现金流量,且不具有相关性。由于公允价值信息非常主观,还可能降低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比性。银行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也将反对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这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己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都需要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无法控制确认利得和损失的时机,其会计报表中显示的损益也会产生较大的波动,这会影响银行在客户中的形象,加大经营风险。对于我国的银行来说,以上的所有情况都同样存在,因此如果我国颁布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全面公允价值计量,也很可能遭到各个银行的反对。

当然,现行混合计量模式是一种过渡性和暂时性的选择。采用混合计量模式,正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的推广仍有一系列重大问题尚待解决,不得已而为之。相信随着计价技术的发展与运用,随着理论界的不断探索,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将日渐完善。全面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是衍生金融工具计量不可逆转的趋势。

(三)我国采用混合计量模式的理论支持

近年来,我国衍生金融工具迅速发展的市场潜质及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迫切要求尽快建立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该准则的发布填补了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规范的空白,是我国衍生金融工具准则制定的重大突破。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指出,衍生金融工具应当划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除外”。而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应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是,“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综上所述,该准则对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对其余部分以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加以计量,即在分类基础上采用混合计量模式。这与本文对计量模式的现实选择结果不谋而合,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本文论证结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

[2]孙玉甫.《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3]常勋. 《财务会计四大难题》.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

[4]谢诗芬.《会计计量的现值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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