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精选11篇)
篇1: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同志们:
???今天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析案明理”巡回报告团来我市检察机关作巡回报告,刚才省检察院毛叶宁处长代表省检察院讲了话,兄弟市院的同志介绍了他们开展“析案明理”活动的宝贵经验,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析案明理”,深刻剖
析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我们的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此,我代表常州市院党组和全市检察干警,对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析案明理”巡回报告团成员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和传经送宝,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检察机关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根据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的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从???5月份开始,我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7月中旬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市院党组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了研讨班,大家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专题进行了研讨,市委书记范燕青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各基层院和市各部门也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进行研讨交流,仅市院就形成了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近百篇。7月份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省院的要求,集中时间开展了一次“析案明理”活动,各基层院和市院主要业务部门将2003年以来所承办的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并对重点案件进行了深入评析,形成了近20篇评析报告,市院准备将把这些案例编辑成册,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参考。应该讲,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动员部署、学习交流,我市检察机关和全市检察干警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教育活动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高检、省院的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已经到了关键阶段,下一步剖析整改的任务还很重,我们要按照省院周振华检察长、郑鄂副检察长的讲话要求,扎实抓好下一步的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院党组对全市检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析案明理”,做好对照剖析、整改提高阶段的各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继续开展“析案明理”,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指导执法活动。省院开展的“析案明理”活动是进一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向深入,使广大干警通过对检察实践的回顾、评析,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的理解,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指导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剖析整改阶段的一项主要内容。最近省院又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对本地区的办案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考评,各基层院和市院各部门要根据省院的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开展好这项活动,要把“析案明理”活动与贯彻执行办案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有机结合起来,要针对办案质量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进行认真的评析,查找根源,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促进执法公正的意见和措施。通过“析案明理”和案件质量考评,着力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要实事求是地搞好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按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8-9月份,教育活动转入对照检查阶段,这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应该讲,经过这几年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特别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我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对照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差距,仍然有一些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各基层院、市院各部门和全体检察干警,都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认真开展包括“析案明理”和“案件质量考评”在内的对照检查,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重点查找依法治国的理念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明确,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在排查问题的过程中,要勇于联系实际,敢于触及思想,只有找出问题、差距,才能与错误的理念划清界限,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通过深入查摆问题,做到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实际问题,使广大检察人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认识上更
篇2: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法治理念教育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出实招,求实效,通过建设四项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扎实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学习工程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创建学习型法院,建设学习工程,对干警进行系统的教育培训,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一是集中宣讲,加强教育灌输。向干警发放《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利用法院广播系统每天进行分钟的宣讲,并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深入学习讨论,使全院干警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二是抓好结合,丰富学习内容。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组织干警开展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在立案大厅设立党员咨询台,制作了印有“八荣八耻”内容的标牌,放置于工作台,时刻提醒干警加强道德修养,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对照理论内容,认真查找不足。组织干警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实际,查摆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真正使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和司法实践得到有机结合。
二、紧贴中心工作,建设导向工程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进一步明确导向,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自觉地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
导之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坚持组织原则。全面加强法院党的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的贯彻实施;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安排、重大改革措施,都及时向党委汇报,使法院的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组织他们旁听案件审理,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广泛的监督。二是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我院自觉把审判工作放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先后研究制定了《为全市经济社会立足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服务的意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加大对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相关案件的审判指导力度,就审理企业破产改
制、劳动争议、拆迁补偿以及各类集团诉讼等热点、难点案件制定意见,把适用法律和体现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把严格依法办案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确保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大力参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立足公正效率,建设质量工程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重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建设质量工程,完善司法管理,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一是加强效率管理。把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实行全过程的审限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审执结,杜绝超审限办案。二是加强质量管理。在审判委员会下设民商事和刑事两个专业委员会,及时讨论研究疑难复杂案件,提出法律适用意见,加强个案指导;由审判委员会办公室长
期组织开展庭审考评、案例评析等工作,在全院干警中形成了“比案件质量,比庭审规范,比文书水平”的良好风气。三是实行绩效考核。立案庭、审监庭、监察室分别对干警在审判质量、效率和纪律作风3个方面的11项具体指标进行统计,由审判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转呈政治处,建立绩效档案,为目标考核、选人用人、评先树优等工作提供依据,充分发挥考核手段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促进审判人员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建设民心工程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司法为民,为此我院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成果的根本标准,做到让党委放心、使人民满意。一是方便群众诉讼。印制便民服务卡,向群众公开受案范围、办案程序、举证须知、诉讼风险等,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实行“多轨制”立
篇3: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关键词:法治,法治理念,法学教育,社会定位
一、法治理念与现代法学教育的社会定位
法治理念, 是人们关于法治的理论、理想和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积极参与法治活动的坚定信念,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精神和灵魂。2005年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立了我国民主政治和法治实践的方向, 使得我们可以逐步脱离西方现代法治的模式和价值诉求, 开辟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化道路。
法学教育对于社会的意义在于为法治的实践培育法律文化基础, 具有特定的知识结构、意识、理念及思维模式的法律人才资源。而法律人才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首要基础资源, 因此法学教育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法治的进程甚至法治改革的成败。从历史上看, 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制度的建设过程中, 法治理念与法学教育相伴相随, 有着相同的阶段性发展过程。随着当今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社会需要大批的各类法律人才, 此时的法学教育肩负着为经济和公共事务的发展提供高级法律人才的社会责任, 而且承担着从事法学研究、发展法学理论和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的历史使命。可以说, 一方面, 法学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之一, 法学教育为法治理念的形成培育了法律文化基础及法律人才资源;另一方面,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更新与发展决定并引导着法学教育的方向、宗旨、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实现形式。因此, 我国的法学教育, 需要在准确把握法治发展趋势的基础上, 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具体制度的改革, 同时更应该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 把握好中国法学教育的特色和方向。首先, 法学教育须培养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才, 身为法律人首先应该精通法律知识, 熟悉法律的适用程序, 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 法学教育须培养具有法律道德的人才, 法律人是为社会服务, 为公众谋利的人, 必须能为国家、为社会创造福祉, 无愧为社会法治化进程的有力推进者。
二、法学教育的时代性与地方性
法学教育应当与本国的具体情况相适应, 因此, 法学教育应当关注其所处的社会历史状况及其发展变化, 探索法学学科的内在规律, 考察本国法学教育的过去、现状, 从而推演出适合本国法学教育的科学培养目标与模式。进而, 我国的法学教育应当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进程相适应, 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时代要求。从我国的国情上看, 我国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稀缺、教育和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发展不平衡, 而所有这些因素决定了我国的法学教育不可能简单地照搬照抄西方的经验, 它注定要走一条借鉴外来经验、同时又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自主的法学教育发展道路。对于法学教育的目标、内容及标准等, 必须要有我国自主的定位, 而这正是由法学教育的时代性与地方性所决定的。
综上所述, 基于法学教育的时代性和地方性的特征, 我们的法学教育必须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培养包括我国社会基层需要并能消费得起的法律人。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领下的中国法学教育
在变革中的中国, 法学教育也必须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我国经济社会结构。而这一改革和创新的成败取决于建立和实施与时代需求一致的、正确的法学教育观。这就要求我们将意识形态化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法学教育转化为受教育者的内在资质和价值追求。我国当前, 因过度功利化的受教育观念和不断增加的社会就业压力, 法学教育并未将主要资源注入受教育者思想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方面, 而是使受教育者将主要精力放在以应试为目的的法律条文背诵或案例分析, 却忽视了现代民主意识、法治理念等素质教育, 结果受教育者大多成为法律技术意义上的法律从业者, 而不是具有现代法治精神的、真正的法律人。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我国的法学教育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通过新的体制安排和新的教育技术, 使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法学教学的方方面面, 贯穿法学教育的整个过程, 使受教育者牢固认同并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 是我国法学教育无法推卸的时代责任。首先, 我们的法学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领导人民立法, 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法律。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保证。因此, 我们的法学教育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 方可使法学教育符合我国发展的基本方向, 适应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需要, 才能更好地完成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其次, 我们的法学教育必须贯彻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 必须坚持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 立法权、司法权及执法权均归属于人民, 因此, 法学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都应当体现人民的愿望与利益, 需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再次, 我们的法学教育必须认真贯彻服务大局的理念, 因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是根据全体人民的普遍意志及根本利益总结出来的, 为大局服务, 正是社会主义法本质的体现, 也是法的核心功能所在。因此, 法学教育也不能脱离服务大局这一重大决策。第四, 我们的法学教育必须以维护公平正义为重要的目标, 公平正义应当是法律人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 只有体现公平正义之理念的法律, 才能够成为受普遍尊重并遵守的“良法”, 只有这样的法律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 因此, 法学教育也必须传送公平正义的观念, 使更多地法律人在社会中伸张公平正义。最后, 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为贯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而服务, 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想培育大量的法律人才。
总之, 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方针, 必须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制定, 法学教育必须围绕“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开展, 在法律知识传授与法律信仰的培养中, 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其中, 渗透在法学教学与研究中, 使之转化为受教育者内在的法律素养和坚定的法治信念。
参考文献
[1]柴荣.论新中国法治思想与法学教育的发展.当代中国史研究.
[2]徐显明.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趋势与改革任务.中国大学教学, 2009, (12) .
[3]苏力.走不出的风景.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篇4:从法治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关键词:法治 理念 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思想诞生于几千年前的欧洲,发源于古希腊的深刻思辨,成长于古罗马的优秀实践,蛰伏于中世纪的神权统治,成熟于启蒙运动和文艺复兴,它为西方文明的繁荣打下思想与制度的基础。但是在中国,法治到底是什么样的,包含了什么,应当居于何种地位,一直是法学和政治领域的争议热点。
一、法治的形式定义与实质定义
法治的形式定义,顾名思义,就是依法之治,rule by law,这种语境下的“法治”和“法”并不带有价值倾向,只是为了一个特定目标而实行的一种治国与社会管理方式,因此,形式定义的“法治”与“法”是手段而非目的,更绝对谈不上信仰。
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追求“公平正义”。实质的法治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不溯及既往”,更要求公权力以不妨碍私权利的合法行使为界限。可以说实质法治是以对私权利的保护为理论出发点和思想核心的,但是实质法治的实现必须以形式法治为基础和制度保证,否则制定再优秀的良法也只是一种空想。
二、法治理念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一)法治理念的含义
理念作为“一种理想的、永恒的、精神性的”高度抽象化的概念,是某一领域的世界观。将理念引入法治思想中,产生的法治理念是对法律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一种宏观的、整体的理性认知、把握和建构,因此法治理念是法治思想的有序化、整体化、概念化的表现,是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石。
(二)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法治理念覆盖的范围很广,但是一个成熟的理念应当具有一定的体系性,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精神内涵与核心就构成了法治理念的逻辑体系与主体架构,从而使得法治理念具有了体系性,有利于其自身的发展演进和内容自洽。
1、 公平正义理念——法治理念的最高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理念是人类社会共同追求的理念之一,具有普世性。但是在法治领域里,公平正义是最高的价值追求。将公平正义理念确定为法治理念中的最高理念是因为,公平正义理念对于法治理念范围中的各种理念具有统摄性。
2、 人权保障理念——法治理念的逻辑起点
法治思想中的“平等”、“法治”、“自由”、“保护权利”等等,甚至包括公平正义的最高价值追求,无一例外都是以保护人权为逻辑出发点,因此可以说保障人权是判断法律是否良法的首要标准。
3、 法律权威理念——法治理念的核心
法律权威作为理念强调的是树立法律具有至高无上效力的思想意识,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整个法律体系为根本的最高评价依据的思想观念,形成全体公民崇尚法律、尊重法律和信仰法律的理念。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中的法律必然具有至上、至圣、至信、至贵的权威。
4、 权力制约理念——法治理念的精髓
“法治期待于公民与官员都是对法律绝对忠诚。”事实上,法治肇始于法律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权力制约理念体现在法治思想的很多方面,可以说失去了权力制约理念,人权保护理念与公平正义理念的实现都会成为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价值的政治口号,而法治也会随之丧失其原本的精神内核甚至沦为一种工具。
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现实性与必然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是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的一个初步总结,其现实性与必然性体现在:
首先,法治进程以及立法、司法活动要适应中国的现实国情,这些现实问题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就成为了“服务大局”。
其次,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国家性质体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就是“党的领导”和“执法为民”。
最后,“依法治国”的理念符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公平正义”也符合中国社会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有利于缓和日趋尖锐的矛盾。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缺陷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指导中国未来法治化进程的观念与思路,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当是当今我国官方、民众等等各方在法治问题上形成的共同信念、期盼、理解或者看法。但是概括总结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句话”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概念被定型化、被僵化了。
其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概念仍然应该是“法治”,“社会主义”是对“法治”的一种政治定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理念”体现了太多的政治化色彩,这于法治理念对于法治思想的传播是有害无益的。
最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表述为现在的“五句话”,它缺乏足够的法理基础作为支撑,在内容上存在缺陷。“五句话”的表述并不足以涵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应有内容,不能因此而否认这个概念本身存在的缺陷。
篇5: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本报贵阳7月12日电 记者于呐洋 杨通河 今天,司法部在这里举办全国司法厅(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研讨班上强调,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司法行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批示,认真学习罗干同志、***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
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上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吴爱英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在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司法行政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司法行政队伍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吴爱英要求,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密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紧密联系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实际,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崇尚法治精神,坚定法律信仰,忠诚履行
职责,维护法律尊严。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努力提高执法、执业水平。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秉公执法,公正执法,以公开促公正,立足执法、执业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服务大局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自觉服务大局,始终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在大局下谋划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吴爱英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致力于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强化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措施,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要牢固树立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围绕“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求,选好切入点,把握好结合点,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强化法律保障职能,积极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要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律师队伍
建设,积极为建立创新型国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促和谐、保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切实做好监狱和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在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加快推进监所信息化建设,促进监所安全稳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扎实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狠抓“双六条禁令”的落实,切实解决影响监所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参加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斗争和戒毒人民战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调处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努力探索社会化矫正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要切实加强基层工作。进一步强化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关心基层、服务基层、支持基层、建设基层,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继续加大基层组织建设的力度,突出抓好司法所建设。继续加大基层业务建设的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自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致力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立足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势和特点,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努力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各类法律服务组织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深入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大力发展法律援助事业,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扩大受援面,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积极倡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本职、奉献社会,鼓励更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服务,特别是为困难群众服务。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落实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抓紧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地普法规划,推动“五五”普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五五”普法的一个重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实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全面开展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继续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大力促进法治文化建设,把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致力于促进中国特色司法行政制度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的司法行政制度。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国情,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坚持严格依法进行改革。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改革的成果能够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吴爱英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负起领导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加强领导,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好教育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好学习培训、对照检查、整改和考核抽查,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取得实效。
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贯穿始终。把学习文件贯穿教育活动的全过程,把教育的过程作为促进深化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认识的过程。要分期、分批、分层次抓好全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对监狱劳教和法律服务等重点岗位的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进行专门培训。要紧贴业务、紧贴实际,充实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增强教
育效果。
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整边改。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密联系司法行政队伍思想实际,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措施落实。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在整个司法行政队伍中,内化为素质,外化为行动,固化为规范,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制度化和经常化。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制度化。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司法行政警官学院教学计划,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渗透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体现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常化。
吴爱英最后强调,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处理好工作与教育活动的关系,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用心工作,用心抓落实,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加快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的目标任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6: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简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民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真正做到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XX县公安局自5月2 日始,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在学习阶段,公安局组织广大民警,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他们重点学习了胡锦涛的`重要批示和中央政法委编写印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采取个人自学贯穿始终、集中学习和专题辅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习。为了巩固学习成果,公安局采取了闭卷考试、竞赛、讲评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认真检验。通过学习,广大民警的社会主义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得到了极大改观。
篇7: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一、抓策划,严密部署,全面启动教育活动
活动中,该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层层发动,进一步浓厚活动氛围。一是明晰思路,积极部署。期间,专门召开党委会进行部署,迅速
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详细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全体民警会议进行动员,统一了全局的思想认识。二是落实责任,上下联动。建立了党委成员联系制度,由局领导负责抓好所包科室所队的教育活动;建立了定期汇报和调度会议等制度。各单位每半个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主要经验做法,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及时进行情况调度并指导下步工作。三是加强督导,狠抓落实。通过检查督导、编发通报等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强化措施、改进工作。
二、抓思路,确定重点,突出学习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培训,以打牢民警思想根基,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一是坚持政治建警不动摇,积极加强政治学习。期间,他们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了罗干、***等中央领导重要讲话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有关学习资料。为提高学习效果,该局为每名民警统一印制了学习笔记,并建立了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由政治处每周制定配档计划组织具体实施。同时,在《公安政治纪检工作》简报和公安网页上开设专栏,积极刊登典型经验。截止到目前,共转发简报2期,对5个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宣传推广,收到很好效果。二是实施素质强警不放松,积极加强业务培训。公安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需要牢固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作保证。活动中,该局狠抓基本功、苦练基本功。今年以来,先后投资20余万元对养马岛公安培训基地进行了翻新改造,举办了3期有100名民警参加的为期一周的培训班,重点加强刑侦技术、治安管理、法律知识等培训。同时,结合执法实践,不定期对单位法制员、骨干民警进行培训,使队伍法律知识和执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三是落实文化育警措施不停顿,积极加强典型引导。为使广大民警树立良好的职业素养,该局设立了“光荣榜”专栏,每月刊登一名民警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和弘扬其在坚持执法为民、依法履行职责等方面的事例和做法;积极开展了向先进典型尤其是身边实实在在典型学习活动,在队伍中起到潜移默化、弘扬正气的效果。
三、抓结合,践行理念,提高教育活动效果
篇8: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一、利用重要的纪念节日,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专题教育
我国每年都有几个重要的纪念节日, 如“七·一”建党节, “八·一”建军节, “十·一”国庆节。这些重要节日都有其特定的纪念意义, 人们会举行庆祝活动, 享受节日的美好, 可以增加我们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因此, 我们充分利用这些纪念日,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如在建党90周年之际, 我们组织开展了爱党、爱国、爱民“三爱”教育活动, 邀请离退休模范老党员为处党员干部举办党的革命光荣传统报告, 使全处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党的发展历史和丰功伟绩, 提高对社会主义价值的认同。通过这样的活动, 全处党员干部不仅能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 而且学习老党员的“三爱”精神, 坚定信念不动摇。在去年的“十·一”国庆期间, 我们以科室为单位, 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为主题, 组织开展演讲比赛, 各科室推选1至2名党员自撰讲稿参赛。通过演讲活动, 将爱国主义教育升华至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 坚决支持改革开放,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同时, 我们将这些重要纪念节日教育活动, 与支部活动相结合。今年的“七·一”期间, 我们组织党员到就近的周恩来纪念馆、新四军纪念馆参观学习, 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同时, 在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上, 由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以老党员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 带动新党员对社会主义价值的认识, 使他们懂得不论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发生怎样变化的情况下, 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地位不能动摇,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容改变。
二、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爱心教育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 是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价值取向。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历史的发展过程中, 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鼓舞着各族人民开拓创新、勇于拼搏、奋发图强, 追求实现中国梦。
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中华民族的思想品格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相结合的成果, 是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精神动力。因此, 我们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实践中, 坚持把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作为主旋律, 结合国内或地方发生的重大事件, 组织开展爱心教育活动。如汶川大地震发生后, 我们组织开展了“一家有难, 八方支援”、“弘扬民族精神、奉献一份爱心”主题教育活动, 国家有难, 挺身而出, 共产党员率先带头捐款、捐物, 支援灾区建设, 尽到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用工制度改革, 曾经引来端惯了“铁饭碗”的人一片骂声, 特别是那些下岗失业人员, 更是怨声载道。我们积极宣传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 鼓励改变就业观念, 适应市场经济用工制度改革需要, 以积极的人生态度,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顺应时代潮流, 服从改革需要, 实行自主就业, 支持鼓励创业, 实现自我价值。实践证明, 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对于中华民族的凝聚、激励作用越来越突出, 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千万不能丢, 而且要发扬光大。
三、围绕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题教育落到实处
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我们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的重要前提。近年来, 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就业服务工作大局, 加强教育引导, 强化认知践行, 突出重点, 注重实效, 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落到实处。一是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 引导全处党员和职工深刻认识到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基础还不够雄厚, 社会各种矛盾显现, 特别是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为此, 我们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 扎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今年以来, 我们针对企业招工难, 劳动者就业难的问题, 配合企业开展招聘工作, 努力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1至8月份, 我们先后举办了大型招聘会8场次, 协助60多家规模企业招聘员工2628人, 缓解了一些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二是组织职业培训, 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 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今年来, 我们已组织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各类人员培训2210多人, 培养中级工以上人员1984人, 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 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三是大力倡导“敬业奉献、博爱互助”等道德规范, 积极关心下岗失业人员生活, 帮助困难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全处党员干部深入街道社区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困难就业人员家庭情况, 为困难人员家庭捐款捐物, 提供帮助。如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解决子女入学、就医等困难问题;通过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 帮助168名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把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中, 使他们能够体验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四、结合争先创优活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永保党员先进性
篇9: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决定在2006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活动。我们抢前抓早,结合我院队伍执法行为不够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实际情况,纳入日程、快部署、边动员、边纠错、严约束、完善规章,在深化专项整改活动基础的前提下,用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开展,用构建长效机制的手段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活动的实效性。
一、迅速启动,结合工作实际,增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省政法委就如何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关于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于4月21日上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我院党组于当日下午召开了党组会议。会上,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省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同志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讲话精神,检察长赵卓域同志结合宁安检察院目前工作情况提出了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要做到“三个要求”、“六个结合”“八个理念”、“四个重点”。“三个要求”,即:一是要求全体党组成员在学习领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开拓新思路,制定新措施,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新成效;二是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尤其是将绩效动态考评机制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用绩效动态考评工作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要求根据会议精神,制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在制定方案中,要确定出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及具体安排。“六个结合”,即: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十杰”法官金桂兰活动结合起来;与上级院开展的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上级院开展的深入学习“党章”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的检察工作有效结合起来。树立“八个理念”,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权本位的理念;牢固树立司法高效的理念;牢固树立公开透明的理念;牢固树立程序正义理念;牢固树立司法文明的理念。抓住“四个重点”,即:通过开展教育活动端正执法思想;通过理清关系增强执法意识;通过完善机制提高执法素质;通过严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会议决定成立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赵卓域担任,副组长由副检察长孔宪柱担任,日常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科负责。
二、深刻反思,结合“
2、23”事件整改,增强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2006年2月23日,宁安检察院发生了被调查人人身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我院干警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迅速采取一系列坚实措施。
面对惨痛的事故,院里的每名干警、各层领导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班子成员带领全院干警首先从自身入手,深刻剖析,通过剖析,认为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队伍综合素质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办案经验不足;二是日常安全教育不够,缺乏办案安全意识,麻痹大意;三是办案安全制度虽比较健全,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四是执法规范化意识不强。
我们感到,事故的发生,根本问题在于麻痹大意,安全意识不强,把主要精力放在了突破案件上,忽视了办案安全这一细节。为此,我们牢牢抓住思想意识这一根本,加强办案安全教育。3月份北京汪中求细节管理公司来牡讲课,主题是《细节决定成败》,院里拿出近万元为十几名中层领导买票听课,使大家明白了办案细节在办案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的同时,又在短时间内迅速采取了一系列钢性措施。一是自侦部门办案无论是在初查阶段还是侦查阶段都必须在办案工作区进行询问或讯问。二是坚决执行“三级领导办案安全负责制”,科员与科长、科长与主管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与检察长分别签定《办案安全责任状》,按照《责任状》的内容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全面加强办案安全监督,谁出了问题谁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负责,真正落实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三是对已有的办案安全制度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作了更正,对有漏洞的地方作了完善,用切实可行的规定增加了办案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四是把办案安全工作纳入全院绩效动态考评管理制度,在原有的绩效动态考核项目内容中,又硬化了办案安全的奖惩措施,使办案安全与干警的切身利益密切挂钩,确保办案安全工作每天都能通过网上绩效管理的形式显现出来,用动态管理的方式保证了办案安全制度的实效性。五是按照省院《检务督察工作规定》,强化纪检部门对自侦案件办案安全的检务督察,要求自侦部门办理每一起自侦案件在初查阶段就必须提出安全预案,并按要求时限及时提交纪检部门,纪检部门在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始办案工作,纪检部门对办案安全监督关口的前移为办案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
篇10: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区法院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争主动,早行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理念的深刻内涵,制定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使这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活动中主要把握“四个同步:对内涵的理解和提高与教育活动同步
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的理解
不满足于学习动员阶段,而作为一个动态的加深和提高的过程。一是开展大讨论,加深理解。开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荣辱观”大讨论,并将“八荣八耻”划分为十四个专题,分别落实到十四个科室,规定每人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参加征文比赛,院组成评委组进行评选,优秀作品整理汇编成册,并推荐发表。通过大讨论,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二是实践中总结,同步提高。教育活动中,通过为群众办实事、抓业务、查摆问题、征求意见等形式,在实实在在的实践中,使广大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理解得更透、体会得更深、把握得更准,得到升华和提高。
推动业务工作与教育活动同步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教育活动的效果主要体现在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此,该院在年初确定的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在业务工作上寻找差距,重新调整了各业务部门的办案重点及目标:反贪部门,要继续保持无撤案、不诉及无罪记录,在稳定案件数量的同时,确保一流的案件质量;反渎部门,要以“集中查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拓宽案源渠道,完成办案指标,并继续保持所办案件全部以渎职罪名有罪判决;刑检部门,要继续坚持“稳、准、快、严”的严打方针,确保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特别要加大对严重暴力和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上级交办及自侦案件优先办理;民行、监所、控申部门要对照市院的考核办法,在办理案件上求突破,使对业务工作的推动与教育活动同步进行,互相促进。
办实事服务大局与教育活动同步
服务大局办实事主要着眼四个方面:一是服务帮农。主动帮助所包帮的贫困村、重点村解决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先后投入款物计8万余元,帮助包帮的村硬化路面,修建花坛、桥梁,安装照明线路等,并帮扶13个贫困户、23名贫困学生解决生活困难及助学金问题,帮助清理垃圾200余方,疏通排水道300多米。近日,又为所包帮的回里镇后富村送去了25000元现金,用于该村购买水泥,硬化路面,修建花坛。二是科技强农。把最前沿的农业科技带给所包帮的重点村,先后为5个村聘请农业专家传授草莓及大樱桃的种植、管理、增收技术,受教育培训的群众达800余人次。三是法制户农。经调查了解到回里镇张格堡村在土地延包问题上出现障碍和困难,该院驻村工作组利用通晓法律的优势,为该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一方面,对无理取闹者进行了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另一方面,与法院协调,该立案的立案,使得该村的土地延包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整改完善与教育活动同步
依据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除建章立制外,主要以各种形式的活动促整改提高。主要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开展优秀人才评比活动。结合教育活动的要求,重新调整完善了优秀人才评选办法,确定了优秀办案人、计算机操作能手、安全驾驶标兵、打字能手等九类人才,明确了参评条件、评选办法及奖励办法。二是开展军事日活动。组织干警到军营参观学习并进行军事化训练,进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三是走访包帮的贫困学生、贫困家庭、sos儿童村,了解包帮对象的生活、学习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通过走访对干警进行艰苦奋斗教育及爱岗敬业教育。三是举行普通话比赛。以“学先进,讲奉献”为主题,进行普通话比赛,提高干警普通话表达能力,进而提升检察官的形象。四是积极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办实事,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举办法制讲座,提高农民遵纪守法意识及帮助理顺经济关系等方式,积极为全区工作大局服务。五是组织各科室网上办公办案交叉观摩会,进一步提高干警运用现代化办案、办公设备能力。
突出亮点特色与教育活动同步
篇11: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实、不断推进。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是广大法官以及全体政法工作者的政治方向和思想方法,而且是社会各界、各行各业树立法治观念、建设法治社会的行动指南和原则要求。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无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社会主义司法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人民法院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理论概括,还是人民司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的思想基础。因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必须根植于全体公民特别是广大司法工作人员的头脑中,使之入脑入心,并逐渐成为公正司法的自觉行动。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及其广大法官,在这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必须坚持实打实而反对空对空,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务必做到求真务实,加快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满足社会进步对司法的需求。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主动学会用中立的立场、辩证的观点、市场经济的方法和现代司法的理念去观察、思考、分析和解决各种诉讼纷争,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形象公正一齐抓,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自觉地以“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实践,树牢“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
为此,我们按照质量立院、效率兴院、管理强院、从严治院的既定方针,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行政推促,从而使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活动紧密结合,相得益彰,既营造声势,又追求效果,既有具体措施,又有丰富内容,扎扎实实,顺利推进。
一、实施“4项工程”,促进社会公平
从加强司法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加强质量管理为中心,实施“铁案工程”。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教育广大法官确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思想,做到审理案件一丝不苟,裁判是非公正无私,以主观公正保障客观公正,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二是狠抓质量管理。靠实审判组织责任,严把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4关”,力争案案办成铁案。三是严格质量考评。坚持审判质量与效率量化考评通报制度,从严划等次,一月一通报,年终排座次,发现瑕疵不放过。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对发生司法过错的责任人,严格按照最高法院“3个处分办法”、“引咎辞职规定”、“法官惩戒规定”以及本院相关规章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二)以提高审判效率为中心,实施“提速工程”。
一是树立效率也是公正的理念。急当事人之所急,依法能快则快,反对久拖不决,以使当事人处于争议状态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恢复为正常的社会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二是不断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走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路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三是严格审限管理制度。取消主管副院长可以批准延长审限的规定,从严掌握排期开庭时限,对临界审限案件出示黄牌警告,超审限者坚决“一票否决”。四是开展提速竞赛活动。在庭与庭之间、法官与法官之间,进行办案效率评比,督促久调不判、久审不结、久执无果的案件限期结案。
(三)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实施“攻坚工程”。
一是创新执行方法。对那些赖债不还的被执行人,采取“媒体曝光制”、“限制消费制”、“悬赏线索制”、“联建黑名单”等方法,降低其社会信誉,督促其履行义务,以维护司法权威。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法律赋予的冻结、查封、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确保生效裁判得到执行。三是实行分权操作。坚持将执行权分解为执行决定权、执行实施权和执行异议裁决权,由执行庭内不同的执行组交叉行使,以便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四是严明执行纪律。加强执行队伍管理,更新执行工作理念,始终严明执行纪律,确保依法文明执行。
(四)以推进量化考核为中心,实施“素质工程”。
在院、庭两级领导层中突出“4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其一,自律和他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要求下面做的事,领导带头去做,凡禁止下面做的事,领导坚决不做,只有自身硬气,才能让人服气;一手抓他律,对部属在平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该诫勉的及时诫勉,该批评的严肃批评。其二,办案和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办案,促进质量再提升,效率再提速;一手抓廉政,确保法官公正清廉、不出问题。其三,务实和务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务实,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一手抓务虚,重视搞好理论学习、专题教育、专项整改,“磨刀不误砍柴工”。其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办案的法律效果,确保实体公正、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一手抓办案的社会效果,力求案结事了、胜败皆服、息诉罢访,使公正裁判
与维护稳定辩证地统一起来。
二、深化“3项改革”,推进制度创新
坚持向改革要审判质量、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推进司法制度创新,激发审判工作的内部活力。
(一)深化审判方式改革。
大胆推行简便、快捷、高效、规范的庭审程序和方法。坚持搞好诉讼风险提示,继续强化庭审功能,直接开庭,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当庭宣判,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旁观者听得清清楚楚。规范对宅基地、道路等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立案审查,凡权属不清的,一律以行政确权作为前置程序,防止司法权所管辖的侵权与行政权所管辖的确权相错位。
(二)推进裁判文书改革。
在保持裁判文书基本要素完整的前提下,打破传统模式,突出证据分析,强化认证说理,阐明裁判理由,提高文字质量,力求简洁明了,务必以理服人,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向当事人及公众展示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
(三)扩大人事制度改革。
严格实行年度量化考核,健全指标考核评价体系,营造一种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竞争机制,以用人公正促进司法公正。逐步规范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序列化管理,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规定不同绩效标准,采取不同管理模式,促进人尽其才,尽职尽责。
三、开展“5项活动”,提升司法能力
以“5项活动”作为推动本院司法能力大比武活动的有效载体,不断提升广大法官践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司法能力。
一是开展一年一度的庭审观摩讲评活动。各人民法庭和审判业务庭每年各开一个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快捷审的观摩庭,组织审委会委员和其他法官观摩讲评,相互切磋,取长补短,以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和当庭裁判水平。
二是开展一年一度的文书竞赛展评活动。在每季进行一次全院性裁判文书展评的基础上,年末从每名审判人员所制作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各随机抽取1份,加封后由审委会组织专人分项评分,并排出座次,以督促其多出精品文书,展示司法文明。
三是开展一年一度的送法下乡办案活动。各庭分别选择典型案例,在各自辖区乡(镇)搞一次大型公开审判,用以案讲法、别开生面的创意和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全民普法,深化依法治区。
四是开展一年一度的效率提速竞赛活动。对诉讼案件以平均审限35天、执行案件及再审案件以平均审限50天作为衡量标准,对各庭及其办案法官进行考评,一月一通报,年终排座次,以督促其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
五是实行一月一期的达标评比通报制度。对每个庭、每名法官完成“6项评比”(一比结案数量,二比审判质量,三比办案效率,四社会效果,五比驾驭庭审能力,六比裁判文书水平)、“6项达标”(要求一审调解结案率、每月动态结案率、一审息诉率、二审维持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分别达到75以上,质检优质率达到95以上)的情况,每月作统计,每月发通报,年终排座次,奖优并罚劣,以督促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效率。
六是实行一季一次的执行难案攻坚活动。在坚持搞好经常性执行工作的基础上,对各个时期的积案、难案、钉子案,则集中时间、人力、车辆,每季开展一次有规模、有声势、有力度的攻坚活动,减轻执行压力。
四、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清廉
坚持以社会主义司法理念为指导,积极打造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法院工作平台,全力构建能够保证司法清廉的长效工作机制。
首先,做到学习教育经常化。一方面,坚持抓好政治学习,当前尤其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确保认识明确、方向正确、行动自觉;另一方面,重视抓好业务学习,力求精通审判、公正裁判、高效办案。与此同时,不断强化“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
其次,做到廉政建设制度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法官谈话诫勉制、职务问责制,并适时推行结案当事人回访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弘扬司法正气。本着对法律尊严负责、对法院形象负责、对法官本人负责的态度,凡有举报必调查,而且一查到底,直到“水落石出”,查虚的还清白于法官,查实的严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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