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共11篇)
篇1: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汲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会议精神和县安委会制定的“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分工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暂行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23日至20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由厂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督促检查的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开发科、后勤服务科要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把特种设备准入关,按期进行校验,严查管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安排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跟踪验证,督促整改,切实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要坚持固定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易发时段的管控力度,加强GPS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突出抓好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和油田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开挖高边坡、建筑工地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施工电梯、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建筑工地要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安全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同时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明确项目监理人职责与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要重点完善完备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坚守岗位,作好记录,对重点河流、堤坝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站点、井场要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全部编号登记入库,并着手整改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在管辖区内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潜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同时,要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重点排查道路急转弯、陡坡防撞墙设置情况,路面塌陷、路面冲毁等灾害,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序实施排险加固工程。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作业队伍归口管理部门要与外协作业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外协作业队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外协作业队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资质、是否存在分包现象、是否存在资质范围外的工程),重点抓好钻井、修井、压裂、固井、测井、试油、工程建设等作业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排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按照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办公室、车辆管理中心、油田工程作业大队要重点加强餐饮卫生监督检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率达100%,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及培训合格率达100%, 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采购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抽查,严防劣质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职工灶,杜绝群体中毒事件发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要对家属区内的天然气管道,家属区业主和家属区前商铺用户用气安全情况进行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要全面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分类别、分等级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时限、治理标准,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化和经常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排查不实、措施不当、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任责。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对照各生产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档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办法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细化明确检查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期限,随时跟踪整改治理情况,采取消号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保证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夯实责任,凡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走过场搞形式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为民办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篇2: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已经进入主汛期,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频繁,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放的风险加大,是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和易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确保指挥部采油注水、井下作业、基建施工、道路运输、原油储运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百日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自查与监管相结合,进一步摸排治理采油注水、井下作业、基建施工、道路运输、原油储运环节安全隐患,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助推指挥部追赶超越,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二、指导原则
(一)突出问题导向查治隐患。
始终坚持把深查突出问题,严查重大隐患、狠查薄弱环节作为重中之重,把问题整改到位、隐患治理到位作为关键,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信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的环节,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检查一处,安全放心一处。(二)坚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始终坚持把领导包片作为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各分管包片领导要亲力亲为,既要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又要又要强化整改,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有效开展。
三、检查范围
这次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采油注水、井下作业、基建施工、道路运输、原油储运、地面安装环节及直管单位和外协队伍。
1、上级部门、油田公司、指挥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方案制定、工作动员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
情况,是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各环节、到人。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掌握情况,特种作业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4.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隐患的生产作业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安环部门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7、各单位对涉及范围在资质与设计、现场安装、电器安全、设备设施、消防管理、井控管理、警示标志、储油罐安全、用气安全、道路运输等方面进行认真疏导治理。
四、方法步骤
此次行动即日开始至10 月底结束。采取各单位自查、指挥部监督的方式开展。各经管单位要认真全面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信息据实登记,能立即排除,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单位要按时填报。
各科室、队站要深入组织对本单位所属及管理的区域、环节进行排查检查,检查覆盖串不得低于100%。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包括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设施运行使用检验情况,关键设备、重点部位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12 日、25 日分别将自查报表报安全科,对不上报情况或上报隐患为零的单位,一经查实要进行考核通报,问题严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安环科将对此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我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各科、队、站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 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原则,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反复检查、按照安全隐患“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杜绝将安全主体责任移嫁转接。从源头上堵塞安全漏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 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部成立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指挥担任组长,部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队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科长任主任负责协调此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指挥部 2017年8月25日
篇3: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附件: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 规范活禽经营行为, 有效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过活禽经营市场传播的风险, 保护人体健康, 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根据工商总局、农业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 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6]89号) 、《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农医发[2006]11号) 以及《关于印发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活禽和活体鸟类经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9]5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切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通过专项整治, 进一步改善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提高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责任意识, 不断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机制, 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 降低活禽经营市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 有效保障家禽及禽类产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 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做到活禽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水禽与其他家禽分开, 宰杀间与活禽存放区域隔离, 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分开, 并有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及定期休市等防疫制度。对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经营市场, 责令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 移送工商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二) 加大活禽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查验活禽经营市场经营活禽的检疫证明持有情况。对未经检疫上市经营活禽行为, 伪造、变造检疫证明行为或经营病死家禽的违法行为, 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严厉查处经营病死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监督做好病死禽及死因不明禽类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 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测工作。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农业部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农医发[2009]2号) 要求, 因地制宜地制定辖区内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监测方案, 重点活禽经营市场要每周监测一次。对活禽经营市场出现的死亡禽只, 要及时采样进行检测。对疫情监测结果要进行分析, 及时做出风险预警。
(四) 完善活禽经营市场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活禽经营市场进行建档立案, 掌握每个活禽经营市场的基本情况, 并定期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情况的风险分析, 及时发现防疫漏洞, 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要完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积极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演练, 不断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自2009年3月至5月, 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组织自检自查工作, 查找活禽经营市场检疫监管以及疫情监测工作的突出问题, 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中下旬, 我部组织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5月上旬, 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林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 对部分省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5月中下旬, 地方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 并将有关情况总结上报我部。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切实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将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作为2009年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工作来抓, 认真分析活禽经营市场防控禽流感存在的风险因素、风险程度, 研究探讨有效的控制措施, 进一步强化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活禽经营市场规定的宣传力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与卫生、工商、质检、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确保活禽经营市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五、其它事项
请各地按照本方案的要求, 积极开展自查, 并于5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兽医局朱航
联系电话:010-59192834
传真电话:010-59191855
E-mail:shyjjdch@agri.gov.cn
篇4: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但是,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是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区、有些单位、有些领域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以问题多发易发地区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一部署,分省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会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人民政府负责本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单位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区,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四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省级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各级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省级以下财政、发展改革和涉农项目主管部门既是接受上级专项整治检查的对象,又是督促指导下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扶贫等,各省可以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增加有关部门。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6个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31日前)。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国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名单及职责见附件)。部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农业司),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工作。
各省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本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各省级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农业或财政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省要在3月底前将省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具体实施方案(包括组织保障、动员部署、工作机制和措施等)、联系人上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前)。
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辖区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范围覆盖到安排分配涉农资金的省、市、县政府有关涉农部门和乡(镇)政府,以及使用涉农资金的有关单位、乡、村等情况。自查过程中,各地要在摸清本地区涉农资金性质、规模,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进一步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省要在4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省级重点检查阶段(5月31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省可部署开展省级重点检查。各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对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开展重点检查。省级重点检查的县个数应不少于全省农业县的50%。重点检查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省要在5月31日前将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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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级重点抽查及反馈阶段(6月1日—7月15日)。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在全国选择40个县进行重点抽查,其中省级已开展重点检查的县和非检查县各20个。抽查对象要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于7月15日前反馈有关省人民政府。
(五)整改完善阶段(8月15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省要在8月15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举措、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全面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各省要在9月1日前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本省级人民政府,并报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部级领导小组综合各省自查自纠情况、省级重点检查情况、部级重点抽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并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各省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级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任务和分工,切实落实好责任,积极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部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组成工作组,对地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片督导。
(二)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各省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工作,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市、县和乡镇的督促检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三)严肃财经纪律,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部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部级重点抽查等过程中,发现各省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四)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交流。各省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每周至少报送两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51891
电子邮箱:zxzz2015@163.co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部
2015年3月19日
篇5: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刻吸取“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委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深挖根源、痛下猛药、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以存在问题为导向,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彻底解决制约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市局决定成立道路运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决定从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局属各单位要摸清道路运输企业目前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首先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根本原因;二是摸清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底数和异地经营的运输企业底数;三是要聚焦“人、车、路、站、企”等关键要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治理安全管理顽疾,坚决筑牢交通运输安全防线。四是完善企业监控系统,积极有效防范“三超一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格准入门槛做好源头治理。对长途客运要按规定逐步退出运输市场,严厉打击“营转非”大客车违规经营;六是加大货车超限治理力度。卡住货物运输源头,依托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点,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打击力度;七是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对佰呈燃气公司运输车辆监管,同时要严查过境我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八是集中整治车辆和船舶挂靠经营问题,依法取缔一批空壳挂靠企业;九是整治农村公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特殊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联勤联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客车和货车专项动,采取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原则,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民秋收运力需求调查,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农村客运班车运行时间和运力,依法为其提供包车客运和预约定制客运服务项目,做好村民出行和秋收生产安全运输服务保障;十是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以公路和城乡结合部公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加大国省主干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做好路面除冰清雪防滑工作;十一完善公路交通设施。深化“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集中调查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急弯陡坡,将不符合标准的急弯陡坡路段纳入今后隐患整改清单。持续清理“马路市场”整治违规开设平交路口问题。十二完善公路限速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限速标志排查,严格执行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按要求计划做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十三强化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对施工路段要增设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工作措施
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和异地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要拿出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任务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局属各单位要依据上级交通部门具体要求,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篇6: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及要求,进一步促进中心安全生产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分类指导,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沧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中心的安全生产。
三、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兴君 副 组 长:张涟
成 员:杨长祥 叶广武 邓智平熊建林
陈滨港 苗笑生 杨振海
领导组下设安全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杨长祥兼任。成员:段佩印 张洪娜 高新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
此项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官一原稳站、小集原稳站
五、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和制度建设及落实。
2、冬季安全生产。
3、危险源监控管理。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六、专项整治采取的方式
1、原稳站开展自查自改。
1)通过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的违反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的生产活动,立即停止整改,并由原稳站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如实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自查自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2、安全办公室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
1)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安全办公室主任带队,根据检查项目具体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参加。
2)检查范围:官一和小集原稳站
3)检查内容:①规章制度;②安全防护措施;③安全教育;④隐患整改;⑤事故处理;⑥班组安全情况。
4)检查要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原稳站负责人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结果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
导组办公室备案。
七、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步骤(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放阶段(2012年12月21日—2012年12月25日)
成立中心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中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12月26日—2013年1月20日)
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等软件管理到安全设施,各种设备,作业环境等硬件管理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并将自查自改结果及时报送百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3、中心领导组检查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1月31日)
中心领导组组织对两个原稳站进行集中检查
4、隐患整改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3月20日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整改。
5、验收和总结阶段(2013年3月21日—2013年3月31日)
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巩固整改成果,中心百日安全整治领导组将随机抽查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认真自查。对自查、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确保中心安全稳定发展。
3、严格督查。在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切实做好对本单位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百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各种消息,并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3年1月 20日前报中心安全监察部,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体工作总结于工作结束后7日内报给安全监察部。
联系电话:022-25944556 联系人:张洪娜
篇7: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x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做好我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奋斗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县政府、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落实,以隐患排查为主线,以“一通三防”、顶板、机运、防治水、现场管理为重点,以“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为保障,以安全精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和班组建设的深入开展为根本,抓“三违”、除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矿安全建设。
二、机构和职责
为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领导组,对全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研究解决百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
成 员:各职能科室及各生产辅助队组
组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全面负责,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副组长对分管业务范围的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各成员对本部门(队)的专项行动负责,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和落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主任由安监科长白卫俊兼任,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期间的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xxx 内 线:xxx
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6月1日到6月15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宣传发动阶段: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通过悬挂标语、条幅、召开专题会议贯彻文件精神等形式,让广大干部员工了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的,各部门和基层队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大排查大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第二阶段(6月16日到8月15日)
矿全面排查治理阶段:全矿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对全矿所有范围内进行不留死角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整改,同时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分别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所查问题和隐患,也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组织整改并按期对检查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查验证。
3.第三阶段(8月16日到10月15日)
巩固提升回头看阶段:在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治理的同时,积极配合县督查检查,对未整改的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加大整改力度,已整改的继续巩固,防止反弹,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等办法,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4.第四阶段(10月16日到10月31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总结评比阶段,矿对各部门对大排查、大治理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的给予表彰,对落后的给予批评并处罚。
四、内容和重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举报制度等基础制度,各部门、基层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精细化、安全信息化、“手指口述”、班组建设等管理开展情况,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及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制度执行情况。
2.各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严格按规定对新员工、转岗工、违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3.是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
4.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本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了“雨季三防”隐患台帐,防汛物资和设备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储备,是否有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是否按照上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要求,对“一通三防”、防治水、供电、顶板、监测监控、信号通讯、运输、机电等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
6.是否严格按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规范完善安全避险系统;矿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
7.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否制定各专业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是否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四、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组及各部门、基层队要深刻认识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方案要求,周密部署,迅速组织落实,各级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切实将本次专项行动做细做实。
2.全面深入、严格落实。对自查自检、上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相关部门和基层队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不符合要求不作业,不安全不施工,确保公司安全稳定发展。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宣传发动、全员参与。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板报、标语、条幅和班前会进行宣传,启发和引导全体员工增强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鼓励员工群防群治隐患的积极性,保障各类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得到解决。
4.掌握信息、及时反馈。领导组办公室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信息必须全方位掌握,并及时收集、整理、处置和反馈;同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各项安全措施、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5.巩固成果、注重长效。各部门、基层队要以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巩固本次专项行动的成果,坚持长期不懈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8: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8月4日上午,区委、区政府在区政府3号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及抗台风动员大会,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银梅同志主持。会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国顺传达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安委会主任梁国镇部署了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任务,强调工作措施和要求,周如敏副区长提出了防抗今年第九号台风“莫拉克”的意见和要求;然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与14个乡镇、街道(管委会)、10个指挥部签订了责任状。最后,区委副书记、区长林庆生作了重要讲话,林区长从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全面强调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防抗台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难点、热点问题,林区长举一反三,要求这次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点带面,全面落实,还强调了责任制,明确了乡镇、街道、管委会,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的责任,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我区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林区长还要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综合督查组和宣传组加大跟踪督查、宣传报道力度,对整治中工作不力,措施不严,玩忽职守的,达不到整治总体目标,完不成任务的,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没有比第二季度下降15%的,要及时通报暴光,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行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通过查办个别责任人,来严肃责任制,达到教育、警醒一大片的目的。
全区各级各部门上上下下立即行动起来,按照区委、区政府暨定的工作目标、步骤及要求,梳理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10个牵头部门(指挥部)勇挑重担,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执法人员全力抓,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做到责任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一次规模空前庞大的扫荡事故隐患的“剿灭战”,确保我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篇9: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动实施方案
乡镇餐饮消费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区政府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会议精神,保障广大群众餐饮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金安区餐饮消费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镇决定从现在起到1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餐饮消费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为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与
社会监督、分工负责与层层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全镇餐饮消费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卫生安全,促进我镇食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内容
1、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镇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在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
3、制定并实施镇区餐饮、农家乐
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好食品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工作目标
1、镇内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经营单位须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营业。
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减少,力争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管理和救治处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4、对餐饮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时间安排
百日专项整治分三阶段:
1、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市、区要求,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并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咨询台等多种方式
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卫生执法人员进学校、进村入户、进餐饮单位开展“三进”宣传活动,开展真假食品鉴别展示活动,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餐饮单位守法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关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氛围。
2、全面实施、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要求,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协调联动,全面整治,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小食店、市场、屠宰场,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坚持“监督、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帮助餐饮单位改造、规范和提高,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规范餐饮业经营秩序,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自查总结阶段。对照整治目标认真开展自查小结,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提高,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于1月25日前将“百日联合行动”总结报送区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办公
室。
三、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人员动员会,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此次“百日联合行动”的重要性,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具体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百日联合行动”的部署和方案要求,将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逐级、逐项进行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这次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市实施方案要求,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强化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同时,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
任。
3、打防结合,着力治本。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防范、边宣传的办法,把舆论引导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执法监督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行业整治与行业自律、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维护餐饮消费秩序、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
篇10: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在我校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综合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真正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稳定,确保我校安全稳定,为迎接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学校管理不断创新,各类问题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治理,达到“内部管理规范,教学设施安全,安防设施齐备,安全保卫到位,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的目标;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实现我校安全无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在我校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无缝隙,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处隐患。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制定应急预案,限期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1.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消防安全 3.交通安全
4.校园教学生活实施设备安全 5.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6.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 7.学校集体活动安全 8.危险化学药品安全 9.安全教育 10.校园及周边环境 11.学生个人安全档案
(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实现校园安全工作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有效促进安全工作制度与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校健康、稳定、安全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我校成立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对我校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 长:申平副组长:张建伟
成 员:王改平卢旭爱
高 芳
秦金苗
趬香良
舒富堂
蒋秀丽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根据领导组工作安排,深刻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开展动员,大力宣传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
(二)自查阶段(8月21日---9月20日)
按照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对我校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21日---11月20日)
我校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坚决杜绝校园安全
事故发生。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安全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校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并深入一线检查督查,深入广泛地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学校教师要明确目标、任务、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本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
(三)严格制度、畅通信息
学校要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要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好的典型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来,并及时报送领导组办公室。
(四)从严要求、严厉查处
学校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对不按规定整改、整改消极、不认真、不达标的,特别是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敷衍了事,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教师,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上限进行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处室和责任人,要加重处罚,从严问责。
篇11:采油厂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沧政办字„2011‟133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两节”“两会”期间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沧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2年“两节”以及国家和省、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自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2年“元旦”、“春节”日趋临近,岁末年初生产节奏加快,交通运输繁忙;国家和省、市的“两会”也将集中在2012年一季度召开,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再次进入敏感期。且冬季风干物燥,雾雪霜冻天气明显增多,安全生产工作的风险进入高发期和易发期。为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两节”,保证各级“两会”顺利召开,从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市十二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各企事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的稳定局面,为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度“两节”,安全顺利开“两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力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市安全监管系统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质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的监管,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环保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臵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各负其责,确保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是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承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检查、处罚力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涉氨涉氯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设备陈旧老化企业、计划搬迁而未搬迁企业的检查频次,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加强对租赁、承包生产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租赁、承包方不及时进行安全投入或故意减少安全投入。五是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生产。六是要及 3 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七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核查本企业曾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八是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试车方案组织试生产。
2、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模板化建设,建立并落实防冻裂、防泄漏、防倒塌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对储罐罐体要进行定期检查,储罐应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设施,仪表、安全附件必须齐全有效。三是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储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必须建立并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四是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编制备案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必须符合有关要求。五是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必须经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六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要求持证上岗。七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存储风险抵押金。
3、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模板化建设,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 全使用。二是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三是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维修或者更换。四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符合企业的实际需要。五是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六是编制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按要求履行备案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配备必须的应急器材。
4、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一是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的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三是要整治加油(气)站防火距离不足和检、维修管理问题。四是要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
5、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一是要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学习并掌握相应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知识,遵章守纪。二是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必须取得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三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按规定安装齐全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和配备应急处臵器材及防护用品。四是 运输危险化学品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二)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承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排查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彻底进行整改;严格按照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改扩建;认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二是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必须合理,杜绝交叉运输现象;生产和储存区域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工(库)房建筑结构、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危险生产厂房内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且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企业储存能力必须与其生产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制(装)药工房内药物粉尘的清理、收集及处臵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三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的要求核定工房危险等级、定员和定量;严格控制各类工房的作业人数;不得擅自出租、分包工房,私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工房用途;坚决杜绝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和改变工房用途(“三超一改”)现象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等禁用、限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的问题。
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三 项制度”;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彻底进行整改;落实储存库区“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二是仓储设施的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其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企业储存能力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
3、烟花爆竹零售点:一是必须从本地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批发公司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二是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并张贴如“禁止烟火”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购买须知等宣传品。三是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储存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制售行为:县乡两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的责任,制定“打非”工作方案,明确“打非”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举报有奖制度和有效收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打非”排查责任制、定期排查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有效遏制当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冶金企业
一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设计、擅自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的情况。二是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臵是否进行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落实了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 程技术方案和措施。三是冶炼、铸造等生产环节冷却水是否及时排放,起重和吊运铁水、钢水等液态金属专用设备的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制造企业资质、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四是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设备设施有缺陷的是否整改消除。五是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六是转炉、精炼炉、均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工艺环节是否处于受控安全状态,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臵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七是冶金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涉及氧气、氢气、二氧化硫、氮气、氯气、氨气等气体的生产、储存、输送、使用,预防泄露、中毒、窒息、爆炸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臵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八是冶金、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中涉及高温、高压、强碱、强酸使用环节,预防爆炸、烧烫伤、中毒、外泄等防范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臵和运行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程的要求。九是作业现场设臵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臵的情况。
(四)民爆生产企业
一是要建立和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二是要设臵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的配送、储存、领用和退库等管理工作。三是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立即进行整改。四是开展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五)非煤矿山
1、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主要检查钻井、完井、试油和修井等作业过程防井喷措施的落实情况,含硫油气井硫化氢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油气处理、输送等过程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安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防井喷、防硫化氢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培训演练情况。
2、砖瓦窑企业:继续开展砖瓦粘土开采企业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窑体、作业场所、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建筑物以及各种电器设施、设备的检查,要检查取土坑的坡度、深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止发生垮塌事故。
3、地热开采企业: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电线、电缆等安装、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是否有接地、接零保护,照明、移动电器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机器设备转动、传动部位是否设臵安全防护装臵,主要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检 测,作业场所、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六)职业健康
一是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要建立并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依法进行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认真排查治理职业危害隐患,提高劳动者职业危害防范能力,严格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提高职业危害事故应急能力。二是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治理,加强职业危害监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宣传教育,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三是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对职业危害因素强度、浓度严重超标的岗位或工艺,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职业健康水平。
(七)道路交通
1、交通管理:一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存在缺失的情况;平交路口指示、让行标志设臵,学校周边道路安全标志及弯道、陡坡、通过村镇主要人口聚集区路段设施是否存在缺失、不明显、不合理、不规范、不安全等问题;城镇道路交通是否存在标志标线、信号灯设臵不合理的问题。二是对过往的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是否严格落实“六必查”工作措施;辖区内公路上行驶的客、货车辆是否存在超限超载超速、疲 10 劳驾驶、酒后驾车、占道行驶等违章问题;报废车辆、非法拼装改装车辆有无上路行驶等问题;农村道路上有无农用运输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各类摩托车无证无牌上路、行驶和非法违章载客等问题;城区的机动车闯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争道抢行等问题。三是针对冬季雪、雾、霜等恶劣天气和路面结冰等情况,是否制定了监督、巡查、管控机制和措施,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四是事故黑点和重点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2、公路运营:一是要加强桥梁隧道管理,建立桥梁责任制体系,明确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完善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三、四类桥梁要确定专人管理,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并把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情况要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对出现的危险桥梁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和看护,实行全天候动态管理,采取周密的保护措施。二是要加强养护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规范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路段通行能力。三是认真分析公路的技术状况对行车带来的影响,积极实施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公路设施的安全水平。
3、旅客运输:一是旅客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强化客运(旅游)包车管理,加强农村客运班车源头监管,营运车辆必须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二是二级以上客运站全部实行运管机构驻站管理,安检人员及安检设备设施配备到位,“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到位,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三是运 11 输车辆按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强制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技术档案健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划分符合营运要求。四是建立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和“黑名单”制度,采取措施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依据有关规定对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以及因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理。五是加强个体车站和个体运输车辆管理。六是加强对接送师生的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各级运管部门要明确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八)人员密集和公共聚集场所
1、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地下营业性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二是场所内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四是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建立了专(兼)职消防、保安队伍,是否在疏散通道的显著位臵和消费场所设立了消防提示标牌和专栏。
2、设施设备:要强化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等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和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特别是学校要加大对学校危房的治理力度,D级危房要全部拆除,并及时加固检修B、C级危房。
3、疏散通道:要加大对学校、医院、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巡查力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臵形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疏散指示标志和事故照明必须运行正常,要制定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严防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
(九)建筑施工
一是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是否存在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该进行专家论证而不经过论证、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情况。二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应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四是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现场演练。五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3 规范。六是杜绝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七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八是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十)特种设备
1、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人员培训、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编制并及时修订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按要求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2、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制度,对特种设备定期实施检查。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定期报检程序。
3、特种设备抽查和执法检查:一是检查特种设备产品安全质量驻厂监督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产品安全质量能否得到保证。二是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现场检查为主要形式,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行为,杜绝“三违”(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现象。三是检查气体充装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四是加大车用气瓶、冶金起重机械、14 压力管道元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度。
(十一)农业机械
一是严禁无牌证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行驶、作业。二是对不按要求参加年检的拖拉机等农用机械进行整治。三是强化对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驾驶员考试发证关;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机手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四是整治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安全设施不全、带病行驶作业等安全隐患,制止驾驶员违法违章作业。
(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一是城市燃气、供排水、热力管道和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是否确实履行了职责,设施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二是产权单位是否建立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安全的重要参数是否长期坚持监测跟踪和定期分析;对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进行过全面、系统的分析并做出结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能否及时发现,且采取了有效防范、补救措施。三是基础设施设计、施工、维护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与当前实际运行状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严格执行了强制性标准、规范。四是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是否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应急措 15 施和救援力量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臵的需要。
除以上1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外,渤海新区、市交通运输(港航)局要加强对综合大港建设以及已建成的港口、码头的安全管理;海事局要加强沧州海域海上交通安全以及南大港水库、杨埕水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农牧局要加强水上渔业生产作业、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渔港的安全管理;市气象局要加强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测和监督管理,并与有关县(市、区)一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自然灾害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及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各自的特点,确定自己的检查范围和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三、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0日)。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到有关企事业单位,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严格实行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防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阶段:县(市、区)督导检查阶段(2012年1月11日至2月20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 部门要组成由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集中排查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安全生产投入和整治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已发生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2012年2月21日至3月20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执法组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以执法促检查、以执法促整改,确保本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也要组织相应人员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市政府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市安委会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进行督导,督导工作采取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分县包干的办法(见附件2)进行。
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燃气总公司、供排水集团以及省属以上驻沧单位负责组织并督导检查本系统、本企业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沧办发[2011]8号)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详细的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要保证整治行动期间人、财、物落实到位,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
(二)认真自查。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等要求,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车间主任为成员的集中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 18 取措施;企业自查要立足企业自身,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深挖细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制;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可依靠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或聘请专家排查事故隐患。各单位要将集中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隶属和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地方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
(三)严格督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在督促企业搞好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对辖区企事业单位的督导检查,要深入到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尤其是本地特色主导产业的重点企业一线进行督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跟踪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立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依法关闭、取缔等强制措施,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严格督导。市政府各督导组要认真督查各县(市、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及落实情况,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责令相关县(市、区)及时督促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市安委办。各督查组必须由1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带队,配备2名以上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懂业务的骨干人员组成,并根据区域划分,在企业集中排查治理阶段、2012年春节之前、国家 19 省市三级“两会”之前和之间对每个县(市、区)各督导1次。一是检查各县(市、区)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特殊时期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二是检查县(市、区)的安排部署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每次督导至少要检查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4家企业或单位(其中自行抽查不得少于2家)。
(五)严格执法。各执法检查组在执法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检查,依法处罚。要按照“谁执法检查,谁负责督促处罚落实到位;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原则,避免虎头蛇尾,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执法组开展工作,对查处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六)大力宣传。各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百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努力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七)及时反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并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11年12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整体工 20 作总结于工作结束后5日内形成文字材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99031 联系人:李倩 李泽 电子邮箱:aqscxtk@163.com 附:
1、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分县包干任务表
附件1:
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赵国权刘志明刘国恩张金树张殿琦孙寿常穆桂树董洪鸣许 强郭荣昌刘清宝李连河赵泽轩常青山胡同发周福隽聂建勋赵洁萍领导小组名单
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沧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市石油化工局副局长 市供销社副主任
市水务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市旅游局副局长
市气象局副局长
马金林 市卫生局调研员
张宪生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福忠 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罗培良 市农牧局副局长
耿洪清陈节约 张玉生 岳德明 韩振英 马红光 安彦斌
市粮食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骅海事局副局长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沧州供电公司经理 23
附件2: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
分县包干任务表
第一督导组
督导单位:渤海新区第二督导组
督导单位:黄骅市 第三督导组
督导单位:海兴县 第四督导组
督导单位:盐山县 第五督导组
督导单位:孟村县 第六督导组
督导单位:任丘市 第七督导组
督导单位:河间市 第八督导组
督导单位:肃宁县 第九督导组
督导单位:献 县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第十督导组
督导单位:青 县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十一督导组
督导单位:沧 县 责任单位:市石油化工局 第十二督导组
督导单位:新华区第十三督导组
督导单位:运河区第十四督导组
督导单位:泊头市第十五督导组
督导单位:南皮县第十六督导组
督导单位:东光县第十七督导组
督导单位:吴桥县第十八督导组
督导单位:开发区 第十九督导组
督导单位: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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