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键词: 改进 加强 乡镇 领导班子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精选6篇)

篇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徽县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

实施意见

(讨论稿)

2011年1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乡镇领导班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内在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目标要求

(一)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是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乡镇党委、政府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肩负着统筹城乡发展、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的重 任。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改革发展,取决于乡镇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当前,全县乡镇领导班子运行总体上是健康的,乡镇干部队伍是有战斗力的。但从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来看,一些乡镇还存在干部工作内在动力不强、党组织活力不足、机制不健全、运行不顺畅等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认真解决,将会影响乡镇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全县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构建更加开放、更加民主、更加和谐、更加科学的乡镇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对于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奋力抓好“三农”工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目标要求。乡镇领导班子建设要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县委有关具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农村党组织为保证,以改进工作方式和完善工作机制为核心,着力实现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目标,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带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坚持正确导向,进一步优化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

(一)优化结构、选好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乡镇领导班子的要求,从现在起,经过2至3年的努力,使乡镇 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和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得到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整体功能显著提升。通过配备调整,达到乡镇党政班子以3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每个乡镇党政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有一定比例,每个班子中配备具有农业、工业、经济管理、城市建设、法律、政治等专业知识的干部,以及熟悉特色产业开发的经营管理型干部或能够指导生产的科技服务型干部。探索乡镇党政班子公推公选,逐步扩大公推直选。拓宽选人视野,坚持把长期在农村工作的优秀乡镇干部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上来,注重把优秀年轻的县直单位副职选任为乡镇党政负责人。坚持“五看十不用”的选人用人标准,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

(二)着力在一线培养选任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新任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乡(镇)党政正职的任职经历;现任县直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未有乡(镇)工作经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要有计划地交流到乡(镇)任职。

(三)抓好乡镇干部录用工作。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定员内补充人员时,优先从大学村干部中考录。按照省、市安排,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聘用事业工作人员,特别优秀的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新考录的乡镇公务员或聘用的事业工作人员调入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乡镇工作两年以上。

(四)充实乡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有计划地从县直机关、乡镇、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挑选一批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乡镇领导班子,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乡镇后备干部队伍,为乡镇党政正职队伍储备充足的后备人选。根据后备干部的不同情况,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有计划地选派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较多的乡镇锻炼。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统筹考虑后备干部的使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

(一)明确乡镇党委书记职责。乡镇党委书记作为乡镇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担负着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重要职责。建设一支高素质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实现徽县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乡镇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包括:抓发展保民生,抓稳定促和谐,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强保障。

(二)严格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拔任用。

1、选拔任用乡镇党委书记必须坚持标准。乡镇党委书记人选,除应当具备《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带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2)熟 悉了解“三农”工作,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统揽全局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具备做好“三农”工作和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性强,民主作风好,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能团结同志,维护班子团结,善于抓班子带队伍;(4)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实际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5)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6)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2、选拔配备乡镇党委书记原则上要符合有关结构要求。注重乡镇党委书记同乡镇人民政府正职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之间的合理搭配。乡镇党委书记原则上要有乡镇长的任职经历,从县直机关交流到乡镇任职的干部,如无农村工作经历,一般不直接任用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队伍要形成以中青年干部为主体的年龄结构。通过选配调整,努力形成35岁以下的占20%,36-40岁的占30%,41-45岁的占30%,适当有一批45岁以上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乡镇党委书记队伍。

3、按照《条例》要求,规范乡镇党委书记任免。县委直接负责对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党委管理干部的重要职能,严把乡镇党委书记人选的民主推荐关、组织考察关。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免由县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全委会投票表决决定。全委会闭会期间,征求全委会委员意见后再做决定。乡镇党委书记拟提拔人选在提请常委会讨论前,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并征求县纪委、人口委的意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乡镇党委书记原则上应任满一届,无特殊原因任期内不得调整。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人民政府正职一般不同时调离本乡镇。

(三)强化乡镇党委书记日常管理。

1、加强教育培训。县委组织部负责抓好乡镇党委书记阶段性的集中教育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

2、完善考核评价体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县委讨论出台的《徽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把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满意率作为奖惩任免乡镇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特别优秀的适时优先提拔使用;对不胜任、不称职,群众不满意,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未达到三分之二,经组织考察不宜继续担任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无特殊原因的,应予免职。重视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了解、考察、识别乡镇党委书记。对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对临阵退缩、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和巡查制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扩大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考核工作要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业等,直 接听取普通群众对乡镇党委书记的意见。有计划地开展党委书记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的评价。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党委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注重听取来自基层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县委组织部要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履职调查制度,经常收集纪检、监察、人事、审计、检察等有干部监督职能的部门对乡镇党委书记情况的反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失去群众公信力的乡镇党委书记应及时进行调整。

(四)建立乡镇党委书记激励机制。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将采取适当措施激励乡镇党委书记干事创业。及时总结、宣传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的先进事迹,增强乡镇党委书记的使命感、荣誉感,鼓励其立足本职岗位,多为党和人民做实事、做好事。把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县委将通过专项考察和平时考察,适时了解乡镇党委书记的情况,掌握一批优秀乡镇党委书记,推荐进入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新进班子人员补充或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出现空缺时,县委将重点从具有乡镇党委书记任职经历的干部中推荐和使用。

四、加强能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实施乡镇干部培训工程。加大以乡镇干部为主体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力度,重点培训执行政策、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依 法办事等方面内容。积极推荐选调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到市委党校、省委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县上每年至少举办2期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培训班,争取从2010年起两年内,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普遍轮训一次,集中培训不少于1个月。创新培训方式,注重理论培训与典型示范培训、实地考察学习和短期实践培训相结合,切实增强教育培训实效。

(二)完善工作责任制。在乡镇机关积极开展以“问事、问人、问责”为主要内容的效能建设,认真实践“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主题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积极推行责任追究制,大力倡导清简务本、行必责实。全面推进“领导包片、干部驻村”活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要联系一个贫困村、问题村,帮扶一个贫困户,帮扶对象未脱贫,帮扶工作不脱钩。

(三)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教育引导乡镇干部掌握和运用新形势下做好农村工作、群众工作的方法,注重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依法办事、民主协商、提供服务等办法,开展农村工作。建立并落实乡镇干部社会评价、记民情日记、双向选择驻村和到村任职制度。

五、加强科学管理,进一步调动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一)创新乡镇科学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干部任用、项目管理、激励约束等机制,推行乡镇运行制度 化、科学化。理顺乡镇党委、政府与各站所的关系,强化和完善乡镇政府职能,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实行双重领导的站所中,以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站所正副职领导干部的任免,主管部门在作出决定前要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由乡镇管理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站所,人、财、物均由乡镇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做好业务指导、行业服务和信息引导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

(二)完善乡镇考核评价办法。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考核相结合。实行基层干部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管理对象,对乡镇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进行测评考核。对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和提拔使用;对缺乏开拓精神、政绩平平,群众公认程度较差的领导干部,视不同情况予以诫勉、降职或免职。

(三)建立健全激励、关爱机制。坚持定期表彰制度,每年年初兑现考核结果,表彰先进乡镇和优秀个人,实行表彰结果与任用结合,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全面落实乡镇干部岗位津贴,尽力解决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实际困难,调动工作积极性。

篇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市管领导班子情况和领导干部日常表现,更加准确地评价、识别和使用干部,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根据浙组[]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加强和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

观,以上级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制度规定为基本依据,坚持选拔使用与培养教育相结合、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从管住领导干部的“小节”抓起,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证。

2、主要任务。加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情况的了解,强化综合分析,注意掌握和发现优秀干部,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是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团结协作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工作实绩、贯彻民主集中制、求真务实、心理素质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情况。

二、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及时掌握干部情况的信息收集反馈机制

3、坚持经常性地联系接触干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主动地深入到干部队伍中去,接触了解干部,及时掌

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坚持部委分片联系制度,每位部委成员每年到县联系不少于二次,到市级机关部门联系不少于一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保持联系。平时根据需要派员列席县委和市直单位党委的重要会议。坚持组工干部党校跟班学习制度,各类市管领导干部培训班均安排1名部机关干部跟班学习。坚持部长约谈和接待日制度,每月安排一天时间,由部长或分管副部长接待干部和群众来访,部长、分管副部长及干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与每位市管领导干部届期内至少约谈一次。切实重视在实际工作中考察了解干部,选派干部参加有关工作,密切关注干部在选派期间的表现情况,重点是在重大工程建设、处置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中的思想工作态度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注重发挥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与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结

合考察考核邀请代表、委员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民意调查、民主评议等活动,了解群众的真实反映。切实抓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12380”举报受理等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畅通群众反映的渠道。保持与干部监督信息员的经常性联系,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座谈会,平时结合下基层调研走访监督员,听取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社区表现记实制度。指导和督促县组织部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及时更新领导干部情况记录,组织好每半年一次的集中评议活动。每年分两次收集县局级领导干部记实情况,特别重要的信息要随时联系、随时掌握。每年对党员领导干部进社区的情况组织一次检查,督促领导干部主动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关心社区工作。

5、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现情况的综合分析。开展对班子调整和干部任用工作的效果评估,领导班子换届或

其他重要人事调整后,在半年内进行一次回访,重点了解调整后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新进班子成员的适应情况;对试用期内的干部、交流干部、挂职锻炼干部、后备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坚持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分析会制度,根据各方面的实绩分析评价和考察考核结果,部委集体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尤其是整体功能发挥情况、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能力、班子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规范干部决策等行为的管理约束机制

6、深化完善领导集体重大问题决策制度。指导县、市级机关部门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细化决策事项,明确量化标准,规范领导集体决策行为。认真研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的相关实施办法,督

促有关部门制订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目录,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7、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管理。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各类活动要由办公室或秘书处统一安排,个人不得擅自应邀参加。领导干部离开本县、本单位要事先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离开本县、本单位要告诉办公室去向。单位主要领导外出离开本市区域三天以上的,要事先向市委组织部及市分管领导报告;每周要按时向市委办公室报告主要工作和活动安排。严格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审批管理,领导干部返回后要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报告在国外的情况。

8、坚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调整重大事项的报告内容和范围,明确报告程序和时限,督促领导干部按时报告购房、购车、婚姻变化、因私出国,子女就学、就业,配偶或子女办企业经商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要求领导干部把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述职述廉的必讲内容,如实报告、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整合资源,建立健全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9、主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密切与市信访局、各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定期收集对涉及县局级领导干部的举报受理、问题查核等情况,及时掌握各执纪执法部门对市管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处理结果。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人大、政协组织开展对市管单位和市管领导干部的检查、评议和干部任免等情况;主动加强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的联系,定期收集各类考核结果通报、工作督查通报等,了解掌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地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

重大部署等情况。

10、切实强化干部管理工作的内外协调。继续深化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反映的举报受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切实加强与市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在干部考察、使用过程中,注意听取纪检机关意见;切实加强与审计部门的配合,定期听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汇报。加强任期审计、离任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定期发布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

11、进一步注重组织部内设处室的协作配合。各处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注意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并把了解到的情况及时提供给干部职能处室。干部处室要经常主动向其他处室了解情况,收集、整理、维护日常管理信息。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

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存入领导干部的工作档案。干部的历次考察考核、谈话诫勉、信访处理、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日常管理结果要分类归档。

五、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的督促检查机制

12、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等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每年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和自我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各项规定是否到位,工作运转是否规范顺畅。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甚至有屡次违规行为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根据具体情况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13、加大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查核力度。对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在重要

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发现有重要违纪线索、不宜从事现岗位工作的,先从岗位上调整下来,再进行调查核实。对干部考察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在问题没有最终查清之前,不提交市委作出提拔任用决定。对反映情况基本查清属于诬告、错告的,及时予以澄清,敢于为领导干部主持公道。

篇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 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 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 服务条件显著改善,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但也要看到, 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 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 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 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 主要目标。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 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 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功能任务

(三) 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 (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下同) 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 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三、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五) 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 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 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具体办法。

(六) 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 促进合理用药,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 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四、优化乡村医生学历结构

(八) 加强继续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2011—2020年) 》要求,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 (卫生) 院校 (含中医药院校) 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 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九) 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五、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

(十) 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在同等条件下, 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十一)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 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 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 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 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十二) 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 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 (含全科医生) 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 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 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 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 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 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三) 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 统一组织, 单独命题, 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七、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十四) 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 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 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 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 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在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 科学测算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 并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 给予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 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十五) 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对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 地方财政要适当增加补助。

八、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 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 各地要结合实际, 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七)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 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九、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十八)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各地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 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快信息化建设, 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 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 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 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十、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各省 (区、市) 要在2015年3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十一) 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和省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 确保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二) 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 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 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2015年3月6日

篇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4年11月,中央组织部召开了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亲切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老干部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我们党工作中具有特殊地位,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老同志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把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意见》制定的意义

《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四个更加注重”的工作原则,确立“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提出“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工作方向,并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具体要求,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这是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工作自身变化的内在要求;这是准确把握离退休干部工作面临的大局大势的迫切需要;这是把党中央对广大老同志的深切关爱和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转化为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的关键一步,在离退休干部工作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关于《意见》提出的措施

教育管理方面,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服务保障方面,一是切实落实“三个机制”,即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二是明确地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机构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三是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四是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原单位和原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接受安置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思想政治方面,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他们家庭出身不同、战斗岗位、生活环境不同,接受社会环境、文化教育、信息理念的程度都不一样,面对这种特殊的群体,要做到加强教育引导,统一思想认识。

责任落实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职责,强化保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三是搞好服务保障。《意见》强调,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同时,要求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三、学习《意见》结合实际提出的建议

目前我们的现状与《意见》的要求还有些差距,首先要吃透精神实质要字词句段一字不漏的仔细阅读,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只有理解了文件精神实质,才会融会贯通与工作实践。其次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区分情况、区别对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对一些方向性、原则性的要求,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先行试点、探索实践、稳步推進。同时,通过专项督查、调研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推动文件精神的落实。最后注意研究贯彻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积累新经验,更好地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

广大离退休干部,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中国建设时期,还有在改革开放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当中,他们都浴血奋战,忘我工作,为祖国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他们都是矢志不渝的忠实代表,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凝心聚力,展示他们的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的幸福生活,为祖国和人民的事业凝聚和释放正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篇5: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委员会(2007年3月12日)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良好风气。市委、市政府召 开了全市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动员会议,对全市机关进一步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动 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市属学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属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 行动,深刻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为市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保证。

1、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坚 持科学发展观必须靠科学求实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不解决好,科学发展观就很难真正落到实处。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作 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自觉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观念和做法,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科 学发展的新局面。

2、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本身就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促进 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如果领导干部作风不正、作风不实,不但难以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头人,反而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党群干群 关系,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把广大人 民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才能形成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

3、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党 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而且体现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良好作风上。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 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我们党才能更好地提高执政能力,才能永葆先进性。

4、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领 导干部作风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外在反映,是干部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境界的具体表现。良好的作风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 保障,而作风不正往往是走向消极腐败的助推因素。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看,不少人违纪违法都是从作风上出问题开始的。领导干部一旦在作风上放松 要求,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就会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装,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只有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 观念的侵蚀,及早发现和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5、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推动市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学 校管理中心围绕市委提出的“一当好、三争创”的奋斗目标,确定今年的总体工作目标是管好、管活、办精、办强市属学校,当好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行军,争创 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先导区,争创全市素质教育示范区,争创全市和谐教育模范区。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以后,关键就是要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务求突破。领导 干部作风问题不解决好,学校管理中心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就很难实现。只有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 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才能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员工去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二、狠抓关键,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学校管理中心党委从成立以后,始终把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做到学习教育不断线,管理监督不放松,有效地推动了领导干部的作风转变,促进了领导 干部思想素质的不断提高。从总体上说,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学校管理中心机关干部和市属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中,也存在 着一些值得注意的突出问题:有的同志学习不够自觉,学风不够端正,政治理论素养提高不快;有的同志思想不够解放,精神状态不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有的同志依法治教的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和群众观念比较淡薄,存在着本位主义、自由主义的倾向;有的同志自身要求不严格,自控能力不强;有的同志工作精 力不够集中,放不下身,静不下心,做不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教育;有的单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做得还不够,等等。我们在肯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主 流的同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到突出的位置,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构建和谐教育的能力。当 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以谦逊 的态度,顽强的毅力抓好学习。要从领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要自觉成为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表率,着眼于解决学校改革发展稳 定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学校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

2、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模范实践党的根本宗旨。始 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教育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我们要不断增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自觉 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价值取向。市属教育的一切改革措施、一切发展工作都必须把大多数群众是否能承受、是否能受益作为重要 原则,贯穿于想问题、定决策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好办学效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在招生、考试、收费、执行教育法规等一系列影响社会、事关群众利益等原则问题 上,一定要严肃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民 主集中制原则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领导班子团结,提高战斗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增强 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继续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健全决策程序,要严格执行党政议事规则,凡属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重大经费开支以及涉及方针政策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都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集体研究后作出决 策。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既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又积极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要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凡是上级组织 决定的事情,凡是涉及全局利益的重要工作部署,各单位都要认真执行,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认真贯彻党的群 众路线,大力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广大群众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广大干部、党员和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 度,完善民主座谈会制度,拓宽和畅通民主渠道,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能及时听取,集思广益,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4、要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市 属学校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 项工作中都要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原则,精打细算,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建设,是当前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 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 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要注意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摆脱低级趣味。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坚持择善而交,多 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要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做到台上和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有监督 和没有监督一个样,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5、要进一步学习先进,增强工作动力,为实现“一当好、三争创”的奋斗目标多作贡献。最近,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向丁晓兵同志学习的号召。我们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学习丁晓兵同志 牢记历史使命 争创一流业绩”活动。要把学习丁晓兵同志爱党爱国、永葆党和人民忠诚卫士本色的崇高品质,转化为提高素质,钻研业务,强化本领,服务发展的内在动力;要把 学习丁晓兵同志“战时舍身、平时忘我”的崇高思想境界,转化为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要把学习丁晓兵同志心系基层、情注士兵的高尚情操,转化为服 务基层和群众为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的实际行动;要把学习丁晓兵同志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转化为善于创新,敢于突破,勇于实践的勇气;要 把学习丁晓兵同志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公仆情怀,转化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执着追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丁晓兵同志的事迹,当成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 务,认真搞好宣传发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要把学习丁晓兵同志的活动与文明单位创建、与创先 评优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掀起学习丁晓兵同志的热潮。

三、健全机制,把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着力抓住教 育、管理、监督、整改等重要环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集中精力,将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强化领导,落实措施,扎实推进。各 级党组织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前一阶段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在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认真开好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制订和落实切实的改进措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务求把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作风建 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首先从自身做起,放好样子,作出示范,在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上作出表率。

2、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搞 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既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又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用制度和纪律保障作风建设成效。要建立和实 施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定期分析、讲评制度。学校管理中心党委将结合每年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作一次全面深入的分析,分析的结果,要在领导干部中进行有 针对性的讲评,宣传先进典型,旗帜鲜明地批评不良现象。各级党组织也都要相应建立健全这一制度。继续完善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把领导干部 的作风建设情况列入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腐 败阻碍发展、影响和谐、破坏社会公平和正义,败坏党的形象。对腐败分子,要严肃查处,只有严惩腐败,才能有力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在坚决开展反腐败斗争的 同时,要将教育、管理、监督体系的建立作为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 监督体系和网络,加强防范,加强监督,使腐败现象难以冒头,难以发生。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本部门 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对不良倾向要敢于批评,对不正之风要敢于抵制,对违纪违法行为要敢于查处。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实行“一岗双 责”,既要抓好分管工作,也要抓好所属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同时管好班子,管好下级,管好亲属子 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严格廉洁自律。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7〕11号)精神,结合我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要求,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这个目标,以解决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广泛深入动员、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公开承诺评议、严格考核奖惩,注重从思想上落实,领导层上落实,创新载体上落实,制度上落实,打好转变干部作风的攻坚战,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优化政务环境,使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必须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贯穿整个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深刻领会讲话中关于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要论断,充分认识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要对照讲话中指出的一些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清醒认识干部作风建设面临的艰巨任务,紧密联系实际查找和剖析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和解决;要以讲话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标准和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工作重点

要按照“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要求,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紧密联系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的实际,切实找准抓住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摆和集中整治。重点是要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以下六个方面的作风,切实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作风,切实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

(二)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抢抓机遇、奋发有为的作风,切实解决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作风,切实解决缺乏干事激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学习,不钻研,学风不浓,玩风太盛的问题。

(四)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的作风,切实解决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不讲诚信的问题。

(五)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切实解决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

(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作风,切实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学习提高(2007年2月底至3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组织机关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和专题讨论,引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搞好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为全面推进我区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层层进行思想发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级各部门也要逐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思想发动。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作动员讲话,联系实际讲清作风建设的目的意义,讲清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讲清努力的方向和措施。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切实帮助机关干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不断增强自觉参与的内在动力。

2.认真抓好学习提高。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重要文件精神。各级机关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学习,对集中学习的时间、内容、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干部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各级干部要根据学习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学习任务的完成。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听报告、专题辅导、召开研讨交流会等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机关干部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3.开展专题大讨论。在搞好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级机关要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为什么迫切需要加强作风建设”、“按照‘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要求,对照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六个方面的作风,我们的差距在哪里”、“面向群众,转变作风,服务发展,我们应该做什么”等专题,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帮助干部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和措施,为进一步解决问题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第二阶段:查摆整改、公开承诺(2007年3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查找思想根源,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扎实开展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各级机关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本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2.认真查找和剖析问题。各级机关要根据行业特点、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认真查摆机关和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一批集中整治和解决的重点问题,并对照作风建设的要求进行深入剖析,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从中吸取教训。

3.开展公开承诺。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对集中整治和解决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机关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转变作风的整改措施、便民利民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作出公开承诺。机关的承诺要在媒体上公布,个人的承诺要在本单位内部公布。

4.建立健全制度。各级机关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入手,对现行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办事效率、阻碍加快发展的制度,要坚决废止。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完善职责清晰、管理健全、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奖惩分明的机关管理制度。重点是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

5.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面向群众、转变作风、服务发展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来。要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农村、企业、社区,通过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社区群众活动,机关干部参与“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为基层和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要组织各级干部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自治区、市、县、乡四级选派机关优秀干部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保证每个村有1名以上机关干部驻村蹲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实践活动,使群众充分感受到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三)第三阶段:督促检查、听证考评(2007年3月至11月)。主要任务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搞整风,通过有序组织群众参与,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听证质询和群众评风活动,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机关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开设热线电话、建立投诉中心、设立意见箱、接待来信来访等方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抓好群众投诉问题的受理和查处工作。要强化舆论监督,在区内各级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行政效能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开展群众评风活动。通过发放行风问卷表、下访征询、网上调查等形式,广泛组织群众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评议。

3.搞好听证质询。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本级“两代表一委员”、作风建设监督员以及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组成测评小组,分赴有关部门召开听证质询会,对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进行民意测评和听证质询。邀请新闻媒体对听证质询会进行跟踪报道。听证质询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4.严格考核考评。研究制定作风建设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考评奖惩机制,把作风建设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机关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对作风建设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作风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和处理。

(四)第四阶段:巩固成果、建立机制(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开展“回头看”活动,评比表彰作风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发各级机关和干部转变作风、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总结。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基本告一段落后,及时对开展活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新情况深化完善整改措施,深入持久地推进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2.开展“回头看”活动。各级机关和干部要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继续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

3.表彰先进。要结合实施“八桂先锋行”活动,在全区开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诚信型、廉洁型“五型”机关和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的转变。

4.建立长效机制。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把作风建设的好做法、新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转化为经常之举,不断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的成果,促进作风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保持和发展各级机关和干部队伍的良好作风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要层层建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要把加强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作为本级本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要把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今年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带头搞好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抓好整改,带头完善制度,带头严格管理,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动本级本部门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院校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今年各类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不断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引导。

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特点,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在活动的方式方法、内容安排和制度机制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始终,加强对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妥善处理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要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作风建设的情况,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为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篇6: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贵溪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园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深刻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基层党建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挑战日益增多,难度不断加大,任务更加繁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园区部分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组织网络不够健全、队伍素质不够适应、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体制机制不够完物质保障不够有力,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实践证明,越是在关键时期、紧要关头和重大任务面前,越要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越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核心任务,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为抓手,着力扩大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党员干部的生机活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园区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为打造“世界铜都〃中国灯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

3、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按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以抓经济工作的理念抓党建,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发展。着力推进一批探索创新型项目,引导基层党组织在组织设置、活动载体、制度机制等方面改革创新,破解一些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着力推进一批典型示范性项目,发挥典型辐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富有自身特色的党建品牌;着力推进一批制度推广型项目,及时把成效显著、经验成型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探索一条贯彻中央、省委、鹰潭市委和贵溪市委要求,具有园区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

新路子。

4、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按照“党建工作项目化,项目推进标准化”的基本思路,制定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全面推行支部建设标准化、日常运行机制建设标准化,同时发展壮大党建队伍,为基层党建标准化项目建设提供保障,促使基层组织在形象建设上有新提升、为民服务上有新举措、制度建设上有新拓展、加快发展上有新成效。

5、开展创建基层党建综合示范点活动。按照“组织建设规范、办公设施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居住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富有特色”的目标要求,在园区各支部,选择一到两个支部作为综合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形成一批有特色的高标准的综合示范点。

6、推进城乡基层党建统筹发展。在驻村帮扶和定点扶贫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城市党组织和农村党组织以及各类党组织之间的互帮互助。继续开展联创共建活动,构建社区党建区域化建设格局。统筹推进其他领域党建工作创新,不断丰富活动内容,突出实践特色,推动创新争优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在基层的工作影响力。

7、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在非公企业中,要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组建党组织,实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并积极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把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努力实现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8、加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实施科学发展党员模式,加大在企业生产一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着力扩大一线工人党员的比例。依托党校落实基层党员分级轮训制度。推进城乡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将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向企业拓展,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实效。建立党员“先锋创绩”制度,量化党员日常管理、业绩评定和民主评议。

9、深化“党员亮相”服务工程。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双向互动、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党员亮相”服务工程,积极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服务的积极性。凡组织关系在机关事业单位、居住在社区(村)的所有在职党员,都应主动到居住的社区(村)公开亮相,树立“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村)”的意识,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无职党员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要求,推行公开承诺,并结合党员的特长特点,广泛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引导他们在政策宣传、环境整治、治安防范、民事调解、帮困助残、民意反馈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0、健全党内关怀、帮扶和激励机制。健全党员谈心谈

话制度,为党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党员创业扶持方式,从政策指导、资金支持、项目引进、信息咨询、科技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建立健全生活困难党员的关爱帮扶制度,设立党内关怀救助基金,用于对特困党员的救助及突出贡献党员的奖励。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展示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11、统筹抓好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工作者队伍。通过内部培养、组织下派、外部聘请等多种方式,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人才难选、人才难留、作用难发挥等问题。重视党务工作者的岗位锻炼、培养使用,有计划地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进一步健全党务工作者保障和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进行表彰。

四、积极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12、落实党员民主权力。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通道,引导党员在党的事务与决策中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大力推行党员议事会等方式,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

13、加强和改进党内基层选举工作。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两推一选”制度,扩大公推直选范围,改进候选人

提名和介绍方式,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制度,优化代表组成结构,适当增加工作和生产一线代表的比重。规范选人用人程序,采取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保障和落实党员在用人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14、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按照《江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建立健全代表提案、代表询问、代表提议、代表调研观察、代表联系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代表参加民主推荐和民主评议、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重要事项征求代表意见、委员联系代表等制度。

15、全面推行基层党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全面实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针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特点,依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等程序,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公开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保障制度,确保基层党务公开规范有序推进。对经审核不能公开的,要做好回复解释工作。

五、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激励机制

16、加大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力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活动经费,可按职工工资总额的千分之五,列入所在单位财务计划,在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党政机关等领域党组织的工作经费,要按照各系统指

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执行到位,并争取逐年有所增加。

17、加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面解决基层党支部无活动场所的问题,要求每个支部在所在单位至少要有一间办公室作为党员活动室,以方面开展组织生活,规范管理。

六、加强基层党的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18、围绕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切实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坚持和完善“各级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近百村、联千户、访万民”等活动载体,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民情家访”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到群众中去、拜人民为师,倾听群众诉求,了解群众期盼,听取群众意见,宣传政策法律,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拓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19、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健全基层党员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完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办在工程建设中强揽工程、乱搭乱建、抢栽抢种等行为。

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的途径和方法。

七、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20、健全基层党建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基层党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解决难点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党工委至少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联席会。充分发挥党工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加强工作协调,整合党建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党工委书记要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党建工作,带头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1、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机制,制订党工委履行抓基层党建责任考核评议办法,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党组织建设状况,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措施,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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