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视角

关键词: 透明度 财政 方式 政府

财政视角(精选十篇)

财政视角 篇1

一、财政透明度的具体含义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国际社会担心任何国家宏观经济的不稳定都会瞬间造成对世界经济不良影响并阻碍其发展。为此,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合组织都制定了财政透明度的最佳准则, 作为指导各国财政透明度实践和发展的指南。财政透明度起初在欧盟国家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并加以执行。一些经济转型国家, 如东欧各国, 在其转型过程中都出现了严重的经济贫乏问题, 公众和一些非政府组织将解决此问题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预算改革, 迫使政府着手增加财政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

二、我国财政透明度现状及改进对策

自从改革开放到现在, 伴随着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 我国的财政体制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型。与《财政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相比之下, 我国财政的对外透明度还是相对比较低, 我国的财政的透明度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不完善方面:

第一:我国政府依据法律行使权力的意识相对模糊, 依法对财政管理的脚步依然跟不上法制法规建设的脚步。“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不良习惯现今还大量残存, 这些不良现象是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进步的后患。

第二:在政府预算外的开支活动透明度低于预算内财政活透明度。利用公款消费, 贪污受贿的风气仍然大量存在, 规模巨大的预算外的支出, 影响了政府的收支平衡。个别政府“小金库”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其法律依据仍然有空白, 监督力和重视程度也逐步下降, 透明度呈现出由高到低、逐次递减的趋势。

第三:个别政府的对财政透明度的规章制度依然是一纸空文, 这对一些官员的不良作风会有助涨作用。在规章制度的发布方面, 突出的问题主要显示在规则过于简单造成对某些财政方面问题避而不谈。

第四:财政透明度问题的真实性明显落后于其可能性。目前来看, 固步自封的财政管理传统模式仍然渗透在政府管理所涉及的各个领域。国家和政治的决策往往不对外公开而在在幕后操纵。对大众而言, 政治决策和政府财政管理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所以, 面对这些财政管理的疏忽之处, 务必要有切合实际的改良措施。在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 国家对政府财政透明度问题的关注程度, 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给我们财政学界提出了新的任务:既要研究民生财政, 也要研究民主财政。

严格监督、审查政府对财政透明度的立法过程并且加快制定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 明确政府推行公共信息的巨大职责, 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公开财政信息、财政管理的涉及方面, 为财政信息透明度提供严格的法律保障和监督力度。

三、我国财政信息公开分析

我国财政资金的分配国家财政供给群体, 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但是, 长期以来, 财政与编制的政务信息却都是“暗箱操作”。为改变这种局面, 个别省市政府已经决定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化的放到网上, 也就是把财政的“家底”亮给了人民。但是, 在我国政府官员之间对于财政信息公开的意识是十分薄弱的甚至是避而不谈, 这些都归因于某些社会风气的影响并且受我国传统的官员思想影响, 大多数政府官员认为不公开财政信息是自己的某种权力, 并且认为国家无权干涉其公共财政信息。此外, 有些官员因受社会不良习惯的影响, 还担心如果公布财政信息容易会使自己身陷麻烦甚至自此丧失全力, 从而影响个人利益。这一点自从2009年国务院就要求从6月下旬开始98个中央部门务必公开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和某些特殊经费、行政经费的支出的情况, 可是不容乐观的是规定期限已过, 甚至到7月中旬, 仅仅只有不到十个部门依据要求公开了自己部门的财政相关信息, 大多数部门的财政信息姗姗来迟。综上所述, 我国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度与已经起步比较晚, 为稳扎稳打的进行积极的新型财政管理政策, 推荐新型社会经济发展已经显露出其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但是, 我们也必须要认识到, 提高国家财政透明度和财政信息公开化不仅是财政信息的管理问题, 也是一个触及到行政管理模式和社会风气的重大的不容忽视的大问题。故此, 推进我国财政信息的公开透明度绝对不能急于求成, 需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方法, 并且要经过各级政府不间断的长时间不懈努力, 提高政府服务水准, 从而实现我国透明型服务政府建设。

摘要: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年代开始, 在全世界金融海啸和全球化金融迅速发展的前提下, 国家和个省市级政府提高财政的透明度和财政信息的公开率, 免除所谓的“暗箱操作”, 已经成为一股迅猛的国际新趋势、新潮流。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早已经公开政府财政收入, 部分发展中国家, 为了适应这种国际趋势, 也着手将国家政府财政管理的注意力迅速的转向国家财政透明度方面。但是,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财政透明度还是相对较低。财政透明是改善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 它的提升离不开政府的规范的法治法规的建立。

关键词:透明度,公共财政,财政信息,财政管理

参考文献

[1]王雍君.全球视野中的财政透明度:中国的差距与努力的方向.国际经济评论, 2003;4

[2]王满仓, 刘辉.关于提高我国财政透明度的探讨.社会科学辑刊, 2005;1

[3]王光坤.国际通行财政透明度做法对我国财政改革的启示.财政研究, 2006;4

财政视角 篇2

[摘要]政府负债方面的会计信息对于财政风险管理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由于主体地位的缺失造成会计信息的不统一,科目设置的单一造成核算信息不明晰,收付实现制基础造成负债信息不完整,这些必然影响到财政风险管理所需要的信息数量和质量。因此,文章基于财政风险管理的角度,提出增强总预算会计的统一性,明晰政府负债的核算内容、并结合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等措施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风险管理;政府负债;权责发生制

一、财政风险管理与财政总预算会计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财政风险指未来政府面临的筹资压力,即政府的负债,包括政府的借款和支出。根据世界银行的口径,政府负债有四种特征:一是直接负债,指在任何条件下都会发生的财政负债,它具有必然性,并不依赖任何具体事件的发生;二是或有负债,即国家财政所面临的一些随机可能发生的债务;三是显性负债,是由国家法律或者政府签订的合同明确规定必须由政府来偿还的债务;四是隐性负债,即那些并不由法律或政府合同加以规定,但由于政府压力或公众期望,政府必须担当的道义责任或预期责任[1]。政府债务可以同时具备以上两种特征,因此可分为直接显性负债、直接隐性负债、或有显性负债、或有隐性负债四种类型。

据财政部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8年底,中国的国债余额为5.33万亿元[2];2009年政府将在赤字率3%之内发行5581亿元国债[3]。根据欧盟标准,国家负债安全标准是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应超过3%,政府债务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应超过60%。2008年中国综合负债率为79.57%[3],虽较2005年84%的水平有所下降,但仍然高出国际安全线。在近年城市化和建设热度增加的情况下,中央和地方政府负债规模也随之逐步增加,如果再加上不需要立即全部支付的养老保险等许多隐性负债,以较低水平估计,2010年前财政年平均负债余额为7万亿规模。这些庞大的债务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巨大的财政风险。

政府进行财政风险管理,也就是需要对所承担的各种财务上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并采取正确决策实施有效管理以使风险造成的损失达到最低,而财务风险识别、评价的基础依赖于政府会计提供的及时、客观反映政府财务,主要是政府负债方面的会计信息。只有提供正确、及时的政府负债的会计信息,提醒政府及各方面关注财政风险,才能使各种风险在政府决策中予以估计和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失。随着我国预算会计改革的进行,初步形成了以1998年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2001年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暂行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为主体,政府债务相关会计制度、财政专户资金会计制度、财政管理改革和相关会计制度、专项资金会计制度等其他制度为补充的体系。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它应该成为财政风险管理的不可缺少的信息来源和管理工具。因此,从财政风险管理的视角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进行探讨和研究是很有意义,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缺陷对财政风险管理的影响(一)总预算会计制度主体地位的缺失造成核算内容不统一在反映政府债务会计信息方面,总预算会计制度起主导作用,应统领其他相关债务会计制度,这也意味着总预算会计报表应反映财政预算会计体系中已经予以核算的债务内容和其他有利于控制债务风险管理的相关会计内容。但目前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统领地位并未能有效体现。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相对独立于总预算会计制度。虽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对财政机关的转贷部门从“贷款协议生效”到项目执行过程中逐年“提款报账”时的实有债权、债务,直至贷款归还时债权、债务的消失进行了政府外债的全程核算,但财政总预算会计只对应由财政预算承担的部分,通过转贷部门增拨“偿债基金”方式间接列入了“预算支出”,在贷款归还时通过两级财政结算资金反映负债的偿还数[4]。政府外债作为政府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财政风险管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债务资金运行情况并没有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具体反映,这样不利于政府对外债风险的整体掌握和控制。二是《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独立于总预算会计体系之外。社会保险基金作为一种政府行为,它的资金运行状况关系到政府的未来财政负担。在我国社会保险资金来源并不充裕、社会保险支出负担十分沉重的情况下,社会保障基金运行的会计信息的掌握对于政府财政风险管理尤为重要。但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只是简单的反映了当年财政对基金的拨款支出,没有体现社会保险基金的整体运行情况。在这种分离的会计核算制度下,核算内容不统一造成了社会保险基金的资金运行信息没有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不利于政府对社会保险资金整体状况的了解,也不利于社会保障的监管和财政风险的防范。

(二)负债科目设置的单一导致政府负债内容反映不明晰在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负债科目只有“借入款”、“借入财政周转金”和“暂存款”、“与上级往来”等少数科目。其中,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国家法律、国务院规定举借的债务机制及现行负债通过“借入款”科目核算,也规定了中央预算需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数额举借的国内和国外债务举借。但“借入款”没有具体规定国内、国外债务的核算内容,也没有按照借款期限长短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表中仅仅从“借入款”项目中获得政府国债规模以及变化情况,而且这些信息也未能进行分类列示和详细、具体的披露。这样必然影响到会计报表提供信息的有用性,不利于合理安排偿债资金,也不能分析政府内债和外债的偿债能力,也无从考评政府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风险。

此外,对于“与上级往来”科目核算上下级财政之间因国债转贷资金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笔者认为欠妥。国债转贷资金是国务院为扩大有效内需,将1998年增发国债的一部分转贷给地方政府使用的资金。而“与上级往来”核算的是上下财政待结算款项使用的内容,属于预算内资金,并不适用于核算有偿资金。国债转贷资金的核算没有在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得到明确的反映,报表使用者不能获得国债转贷资金的规模和增减变动情况,也无从获得对财务风险管理有帮助的会计信息。

(三)收付实现制基础导致政府负债内容不完整《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

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虽然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暂行补充规定》中明确对个别事项可采用权责发生制,但对其他债务都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只能核算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而对于核算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债务核算则无能为力。这便导致了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仅仅核算了“直接显性负债”,而对于一些占重要地位的“隐性的、或有的债务”则无法核算,这些债务主要包括担保的外债、社保基金缺口、金融机构呆坏账等。有数据表明,我国2006年的196975亿元的政府债务中,仅仅在会计报表中反映了37866亿元的直接显性负债,有大约81%的政府隐性的、或有负债无法予以反映[3]。这说明,现行政府会计造成政府直接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风险被大量积累和隐藏,将导致财政未来损失巨大,给财政可持续发展带来非常严重的影响

此外,收付实现制虽然利于管理者清楚现金流动情况,但收付实现制通常在“坏结果发生之后”才进行计量和确认,会计信息往往存在“滞后”和“狭窄”,管理者不能及时得到信息,对将要产生的财政风险没有起到预警和防范意识,此时的会计对于财政风险管理失去了应有的信息功能。

比如,某地方政府应在本财政的第12个月拨付一笔金额为200万的职工工资,但这样本将产生200万赤字,从而违反了现行预算法关于不得发生赤字的规定。为此,将本应该拨付的工资拖延到下一年拨付,这样就将本年的债务隐藏起来,赤字避开了,财政风险也会因此被低估。

总之,政府负债会计信息的不统一、不明晰、不完整必然造成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反映的政府负债信息量过少,提供信息质量不高,也无法为财政风险管理提供及时、客观的信息,因此,政府会计“负债”方面的改革势在必行。

三、基于财政风险管理视角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建议(一)明确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统领地位对财政总预算进行改革,首先应明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其他会计制度的关系。财政总预算会计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都属于政府的宏观会计,后两者只是针对某一方面的政府资金进行了局部性的核算和监督,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综合性、预算性以及全局性是其他政府宏观会计无法比拟的。

为了总体反映政府债务情况,有必要将其他政府宏观会计反映的债务信息总体性的反映于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当然,财政总预算会计并不能取代其他宏观会计因特殊需要进行的会计核算。

因此,建议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增设关于国际金融组织转贷和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会计科目,并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予以专门的反映和列示。关于国债转贷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重要信息,如债务的归还日期、外债借入期的汇率等可以在总预算会计报表的附注、或以其他形式进行披露。

这样,将已经核算的、但并未纳入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的负债信息予以统一反映,才能方便报表使用者在同一张报表中获得全面的政府债务信息,也可以获得在核算范围之内的财政负债总数额,有利于政府尽早识别债务风险,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二)明晰政府负债的核算内容

为体现总预算会计制度统领地位的思想并结合财政收支分类改革,本文分别对总预算会计科目设置进行了如下改革建议:首先,应进一步划分“借入款”核算内容,将借入款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核算,并按国内负债和国外负债划分

建议将“借入款”改设为“长期借入款”和“短期借入款”两个科目,并在每个科目下分国内负债和国外负债明细核算。取消国内转贷资金在“与上级往来”和“与下级往来”的做法,将国内转贷资金债务分长期或短期列入“长期借入款—国内转贷”和“短期借入款—国内转贷”科目核算。同样,也可以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债务按以上做法作为国外转贷的明细反映。为反映转贷款资金的转贷情况,还应增设资产类科目“转贷款”,反映国内外转贷有偿资金的债权核算。

基于地方财政收入视角的房产税改革 篇3

【关键词】地方财政收入;房产税改革;完善

一、引言

我国近几年房地产行业不断变化,房价逐年升高,为此,国家开始进行房产税改革,以期控制国内房价的走势,纠正畸形发展。而在进行房产税改革的同时,相关人员必须考虑到不同的地区房产市场特有的经营环境,以及城市变化等多种因素,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及对策。

二、房产税目前的概况

房产税又被城为房屋税,它是以房产为征收对象向产权拥有人员收取的一项 财产税。其目的是通过税收调整房价,对房产进行管理,增加房产利用率,适当调整企业投资的规模,调节房产持有者和经营人员的整体收入。

世界各国的政府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征收财产税。在近现代,纷纷对其进行改革,美国在建国后,随即开始征收房产税,其税率控制在1%~3%之间;俄罗斯并未制定统一的征收税率,而是按照差别概率的方式征收;日本则是把房产归为固定资产,用固定资产税的标准收取税费。

三、从地方财政收入的角度如何实行房产税改革

房产税的改革,可以有效改善某一地区的经济条件,并根据这一地区的实际收入情况,做适当的调整,在这一调整下,可以让房产税成为地区主要的经济收入,成为经济支柱。

1.降低征税成本,保证税收收入

房产税在我国属于财产税的一种,和其他税种相比较为复杂,因此导致征收的成本较高。如果是一般的税种,只需通过税率公式的计算即可得出需要交纳的税款,其税率由政府决定。房产税除了税率外,税基也要由政府决定。就税基分析,因为其对象是房产,只要房产归产权人所有,都必须一直交纳税费,但每年房价都会有变动,市场价格不稳定。这是因为市场通货膨胀和房屋周边相应设施的完备,以及商业圈的变动,让房产价值处于一直变动的状态。另外,房产税的征收成本相对较高,纳税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消极纳税人;另一种是积极纳税人。前者会在缴纳税款时承担大部分的成本,比如,不动产的税率经常需要政府对其进行及时记录,通过计算得出财产税,并做成发票的形式分发给单位或个人;在纳税人拿到税票后,就会处理税务的各项事宜。财产持有者则是对发票上的数额进行验证,以此决定是否提出异议,按税缴款。而积极纳税人则是让课税成本私人化,即让成本归私人所有。像是美国缴纳所得税时,每位纳税人都会填写所有需要缴纳税款的信息,计算税款,可以一次或数次缴纳。税收管理人员只需督促纳税人及时纳税即可。

因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循征收的规则,吸收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本国国情,适当降低征税成本,确保征收收入的稳定,以促进地区财政经济的增长。

2.分析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与供给

房产税税基的价格是否长期保持不变,市场需求量的多少,会直接决定房地产征收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它是否可以成为地区经济收入的支柱,影响经济的稳定性。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经济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得出可能会影响市场需求量的几个因素,其中有地区人口规模的多少、城市化的发展以及家庭数量的增加。这些因素既有市场的刚性需求,即因为地区家庭数量增多或是人口的增加,产生的住房需求,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受地区宏观经济影响;又包括了改善性的需求,即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的住房需求,会受地区宏观经济影响,其收入价和成交价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求政府人员及时了解地区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并对之后的发展进行预估,根据某一地区现有的财政收入,结合近几年的收入情况,与其他部门协作,得到家庭数量和人口增加的数据,结合当前的市场形势,分析需求和供给,以此对接下来房价的发展进行预估,并根据预估的结果实行房产税改革,稳定地区财政收入的情况。

四、总结

我国相关部门要尽快实现房产税改革,调整房产市场的供求,稳定房价,让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又可以解决民生问题,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但房产税改革面临着高征收成本的现状,影响其改革的进行,让其无法成为地区的经济收入的支柱。因此,政府部门要从地区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降低征税成本,保证税收收入,客观分析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与供给。

参考文献:

[1]安徽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程丹润. 房产税改革及对地方财政的影响[J]. 经济研究参考,2013,21:38-49.

[2]张晓妹. 房产税改革、地方财政收入与居民税收负担的实证[J].统计与决策,2013,10:173-176.

[3]郭玲,刘跃. 房产税改革对我国地方财政的影响——以沪、渝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为样本[J]. 税务研究,2011,12:38-40.

财政视角 篇4

1 公共财政要求建立与其相适应的预算执行管理体制

公共财政理论特点就是可以区分政府与市场的职责,明确划分财政管理范围,从而保证不会出现缺位现象,妥善做好分内工作,不插手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不会发生越位情况。[2]从某种角度而言,公共财政理论与市场机制密切相关,财政部门需要对这一关系进行有效分析与研究,进而妥善开展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服务需求。为了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实现财政的公共性,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透明性、高效性,建立一套与其相适应的预算执行方式。在国家财政管理制度中,预算执行方式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构成环节。要想在公共财政要求的基础上构建新的预算执行方式,就要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先决条件就是要充分了解这一制度,从而明确改革重点与难点,开展针对性的工作。从资金支付方式角度分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包括两种支付形式,即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主要属于传统支付形式,以资金为预算单位,在整个预算过程中,未直接接触资金,而未支付资金主要留在国库集中支付账户中,并且由财政部门予以统一运作与管理,以此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财政部门资金的损耗,为政府资金宏观调控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确保了相关政策的全面实施。与此同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防范财政资金挪用、截留等问题的发生,并且通过改革,可以实现账户的统一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了预算执行的透明性,对增强财政资金运作的安全性与规范性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除此之外,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反馈信息,可以为预算编制提供可靠参考,并且其改革本质符合公共财政理论要求。

在建设预算执行管理体制的时候,一定要加强对以下内容的注意:一是全面落实部门预算。现今,我国已经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需实施现代财务管理制度,这样才可以保证相关工作得以全面展开,同时需要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体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整体和局部关系的调整,以此借助部门预算,利用计划、统计的现代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表格,保证报表、数据内容完全相同,并且保证内容和形式基本一致,以真实的数据体现实际预算状况,以此提高预算规范性与透明性。[3]二是统一预算,对预算内外的财政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以免分散导致资金流失。三是优化预算科目。一般而言,应以政府公共支出范围为界,如公共工程支出、消耗性支出等。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加强现代化建设、公共财政管理、城市发展等方面的统筹,构建系统化网络平台,以此加强监督,减少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强预算制度的科学编制。例如,从合理分配时间来开展试编滚动预算,也可展开跨年度预算编制。总体来说,在预算运用与执行之前,需要给予理论论证,明确其可行性,并且做好试点工作,之后展开具体执行,保证制度严密、科学,从而取得预期的工作效果。

2 当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需要处理好的问题

2.1 依据公共财政要求,处理好预算单位、银行和财政等的关系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的要求,对预算单位、银行和财政等方面的关系展开协调,保证这些单位可以做好本职工作,从而保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得以全面落实。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时候,尽力寻找各单位的利益平衡点,在实际工作中不得以一方利益为主或者某一方掌控权利,而要通过不断的沟通与交流,明确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展开全面的分析,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更好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以此从根本上促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也就是说,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必须以预算单位为预算执行主体,不可变更预算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会计核算权及财务管理权,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定要保证财政部门对三大权力的有效监控,并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予以执行,以此达到预期的工作目标。

2.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意识

现今,在很多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主要的国库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国家财政部门需对预算编制、指标下达、款项审核等资金拨付环节予以有效精简与更新,进而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资金拨付准确性;与此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强调预算观念的转变,以此尽快习惯资金集中支付方式的运作,以免阻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4]通过宣传工作的开展,注重公共服务意识的提高,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提供可靠支持。

2.3 提高工作效率,尽早全面铺开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必须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改革效率,从而避免在改革中出现漏洞,影响改革后续工作的顺利展开。比如,部分省市的政府财力与办公自动化水平,与制度改革要求有着一段的距离,造成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未得到全面落实,约束了一些现代手段的运用,造成工作效率较低,未达到改革要求。[5]与此同时,在开展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时候,未将财政收入管理纳入其中,造成政府未获得及时、准确、全面的收支信息,导致财政信息透明度较低。我国很多地区都存在着国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改革进展不均衡的问题。为此,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建立基本的架构,之后按照建立的架构进行执行,根据执行的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完善,从而实现改革的不断深化,有效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3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正处在发展中阶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成为了必然趋势,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在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依据公共财政要求,处理好预算单位、银行和财政等关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意识,并且提高工作效率,尽早全面铺开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而实现预期的工作目标。

参考文献

[1]雷海.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管理分析——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例[D].包头:内蒙古大学,2014.

[2]李艾青.从公共财政理论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J].中国集体经济,2015(36):55-56.

[3]王静,王飞,杨永超,等.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民营科技,2015(7):221.

[4]陈玉飞.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践现状及创新策略探析[J].商,2015(38):42.

财政视角 篇5

生态补偿的财政政策研究-一个主体功能区视角

主体功能区提出赋予了生态补偿以全新的.内涵.本文在各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基础上,分析了主体功能区对生态补偿内生性的原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作 者:陈辞  作者单位:中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昆明,650111 刊 名: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 英文刊名:CHINA BUSINESS(JINGJI LILUN YANJIU) 年,卷(期): “”(12) 分类号:X3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   生态补偿   财政政策  

基于内部控制视角下的地方财政管理 篇6

关键词:内部控制?地方财政?管理水平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9(c)-0211-01

地方财政管理的水平关系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而内部控制关系财政管理部门是否能胜任这一角色,因此内部控制在财政管理部门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基于内部控制的財政管理近年来得到了各地财政管理部门的重视,构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是实践意义。

1 地方财政内部控制的目标

首先是要保证财政目标的实现。各地都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财政运行方向和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对于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巨大影响。完善的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监督这些目标的完成,保证财政目标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地方财政部门而言,其制定的政策必须要与本地区制定的宏观政策相协调,这也是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可以随时纠正财政运行中出现的偏差,利用其修正机制对财务运行的过程和效果进行检测、反馈及修正,从而保证财政计划按照预定目标良好运行。地方财政的特点就是要达到支出的最小化和收益的最大化,保证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内部控制能够有效的减少资金的浪费和低效率的支出,保证科学的决策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2 地方财政内部控制的特点

首先是控制环境对于财政管理有重要影响。控制环境是对财政建立和实施控制的特定政策及程序效率产生重要影响的各种因素的统称,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其功能是设置财政管理的基调,对于财政管理人员的意识形态起到控制作用。它包括具体的财政管理人员以什么样的理念和道德标准对待自己的工作,在这一点上,财政管理部门的决策层在控制环境的建立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管理者对待本职工作认真细致,对于财政风险的态度及掌控,对于财政预算目标的重视程度都会影响到整个单位的氛围。作为管理者应该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诚信原则,以高尚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为部门树立良好的控制环境,将一切不道德或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地方财政内部控制存在一些实施成本,包括相关管理人员的决策失误,这些失误会导致内部控制失去方向,影响财政计划的最初目标。如果在实施地方财政内部控制时忽视了权责明确,将一些相容的职务凑在一起,那么就会造成相关工作人员互相勾结、串通,对于内部监督起到极坏的作用,既不能实现不相容职务的互相制约,也不能达到目标控制的目的。最后地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受制于成本与效益原则,控制环节越多,控制措施越复杂,则控制成本就越高。如何找到控制效能与控制成本的最佳点是技术上的难题。

3 影响财政管理内部控制的几大因素

内控机制是提高地方财政部门的有力保障,它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政干部的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我国的公共财政体现建设的过程中,内控机制的建立一直受到高度重视,如何建立一个制度健全、监督有力、运作协调、执行力强的内控机制是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建设和顺利运行的必由之路和重要保证。笔者结合平时积累和实践,认为我国地方财政部门的内控机制应该将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确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内审意识

首先,地方的财政政策一定是随着中央的财政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的,要确保地方的财政政策跟着中央走。要确保这个目标的实现,就要保证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内审意识。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核心就是内审制度的建立,其基础是各资金管理单位制度以及各地方内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完善的制度有利于部门在内审时方便自查自纠,做到每一笔账款都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内审工作不仅仅是地方财政管理部门内审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可以说所有的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就会第一次内审。

3.2 引入财政金审计机制

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个重要方法,但内审对财政资金开展绩效审计应在财政部门引入绩效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就目前情况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引入尚需时日,可尝试性地对部分专款和个别部门预算资金展开绩效内审。与以往单纯查账式的审计不同,绩效审计不仅要求查清账目,而且要提出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和效率的具体建议,从而使行政部门决策者更好的利用资金,将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

3.3 着重提升财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及业务能力

财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及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到财政部门的日常工作,在日常管理中,财政部门必须在提高人员素质上下足功夫,根据内控制度的实际执行需要安排人员岗位,确保人尽其才,岗位与工作人员素质相匹配,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还应该注意锻炼其能力,不断增强业务水平。对于管理者来说,要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认定书,细化每个岗位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分工明确。针对不同岗位的职责分别进行录用、考评、奖励、提拔、培训机制。

3.4 完善地方财政管理部门的内控组织机构

财政管理部门要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一般地方财政管理内部组织机构内容包括:组织形式与性质、组织人员配置、各组织的责任权限的分工及协调。明确的分工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组织内的所有活动都要具备有效合理的职责和权限分配。

参考文献

[1] 樊子君,崔刚.加强财政系统IT控制建设提高政务经济效率[J].财政监督,2009,(16).

[2] 黎旭东,危然.以竞争性方式实现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广东省“双转移”专项资金分配的实践案例分析[J].财政研究,2010,(2).

[3] 甘路.探析财政专项资金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经营管理者,2009,(13).

[4] 甘路.我国财政应急资金的管理问题及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09,(13).

EVA视角的财政预警体系 篇7

关键词:EVA,财务预警,Logistic回归

一、财务预警体系建立的主要方法

财务预警系统, 是指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 利用企业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的财务资料, 借助比例分析、数学模型等财务分析方法, 根据预警指标发出的信号, 对财务危机进行辨识, 并向企业利益相关者示警的监测系统。财务预警模型的种类很多, 常见的有以下三大类:定性方法、定量方法以及人工智能预测分析方法。

二、将EVA纳入财务预警指标体系

经济增加值 (EVA) 是由美国Stern Stewart公司于1982年提出的一种评价公司经营业绩的新指标。调整后的E V A更能度量公司业绩, 证实资本投资正确性, 衡量公司价值。只有股东的资金成本像其他所有成本一样被扣除以后, 剩下的才是真正的利润。

E V A的基本计算公式:

E V A=税后净营业利润 (N O P A T) -总投入资本×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 (N O P A T) =公司营业收入-除利息支出以外的全部经营成本和费用-非经常性净收益

总投入资本=公司投入的全部资本, 包括债务资本和股本资本

资本成本率=公司所有者将资本投资到风险程度相近的项目上, 所预期获得的投资回报率, 即: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 A C C)

E V A相对于传统的财务指标相比, EVA考虑了权益资本的机会成本并予以确认和计量, 量化了企业创造的价值, 更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经营业绩, 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不同资本结构的企业为股东创造价值的能力差别。

三、基于EVA财务预警模型的建立

1、Logistic回归预警模型的选取

本文采用多元逻辑回归模型 (Logistic) 作为基本的分析模型。选择Logistic模型的原因在于:第一, Logistic回归对于变量的分布没有具体要求, 适用范围更广, 而判别分析则要求变量服从多元正态分布, 这在现实中一般达不到;第二, Logisti回归建立好模型后, 具体公司代入模型得到的是一个概率值, 给人直观明了的感觉, 在实际运用中非常简单、方便。

Logistic回归是为了找出这个因变量与一组变量 (称为自变量) 之间的线性关系, 所用的参数估计方法为极大似然估计法。在二值响应模型中, 通常用Y代表一个个体或者一个实验单元, 它的取值有两种可能, 为方便起见, 分别记为1和0 (例如, 如果发病Y=1, 否则Y=0) , X= (X1, X2, …, Xt) 表示自变量向量, 是一组可以说明Y发生的概率大小的变量, 用以表示Y的某一种特定情况 (以1表示) 发生的概率, p=Prob (Y=1/X) 。假设Xi为第i个陷入危机公司的财务预测变量矩阵, 那么其陷入危机概率Pi和Xi之间存在如下回归关系:Pi=exp (Yi) /[1+exp (Yi) ]。

其中, Yi=a+∑bi Xi, 或Yi=ln Pi/ (1-Pi) , 逻辑回归模型的曲线为S形, 且预测最大值趋近1, 最小值趋近0。模型假设企业财务危机的概率P (破产取1, 非破产取0) , 并假设㏑[p/ (1-p) ]可以用财务比率线性解释。首先假定㏑[p/ (1-p) ]=a+bx, 然后根据推导可以得出p=exp (a+bx) /[1+exp (a+bx) ], 从而计算出企业发生危机的概率。其判别方法和其他的模型一样, 先是根据多元线性判定模型确定企业财务危机的Z值 (z=a+bx) , 然后推导出企业财务危机的条件概率。其判别规则是:一般选择0.5作为分割点 (Cutoff Point) , 如果p值大于0.5, 则表明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概率比较大, 那么判定企业为财务危机类型;如果p值低于0.5, 则表明企业财务正常的概率比较大, 判定企业为财务正常。

2、基于EVA财务指标体系的建立

在财务指标体系中, 通常采用一些会计利润等传统的业绩衡量指标来进行分析。传统的指标如税后净利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 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第一, 传统指标的计算没有扣除股权资本的成本, 导致成本的计算不完全;第二, 传统指标的计算完全以会计报表信息为基础, 而会计报表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反映本身就存在部分失真。此外由于会计政策选择的灵活性, 使得净利润易被操纵。我们试图把E V A的概念引入财务危机预警模型, 对财务指标体系的相关指标进行修正。

3、建立风险预警报告机制

构建了财务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后需要明确财务风险预警的职责、预警报告工作流程、预警发生后的处理机制, 以保障财务风险预警模型的有效运行。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将E V A运用企业财务预警模型中, 这是对EVA运用领域进行拓展的有益尝试,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进行财务困境预警分析, 加入EVA指标后可以收到良好的判别效果, 这主要是因为EVA不受公认会计准则的约束, 难以被人为的操纵。纳入EVA相关指标及非财务信息指标, 为整个评价体系注入了预见性、敏感性和全面性, 并与传统财务预警模型有机结合, 提高了信贷风险评价真实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鲍新中, 高敬.新会计准则对EVA调整项目的影响[J].财会月刊, 2007 (11) :P59.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6.

以国库视角探析财政专户管理 篇8

一、财政专户的产生和沿革

1. 财政专户的形成阶段 (1958—1978年) 。

财政专户伴随着预算外资金的产生而产生。建国之初, 我国实行的是统收统支型财政管理体制, 其主要特征是中央财政具有全部财政资金管理权限。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1958年, 国家开始把原来预算内的一部分收入放到预算外管理, 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游离于国家一般预算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所形成的收支。随着预算外资金的产生, 为了管理这部分资金, 财政部门开始设立财政专户。

2. 财政专户迅速膨胀阶段 (1978—1996年) 。

改革开放后, “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使各级政府十分关注自身的财政状况, 随着预算外资金规模迅速膨胀, 各种名目的财政专户也应运而生, 财政专户管理出现较为混乱的局面。对此, 国务院曾于1986年下发《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要求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事业、行政单位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相继实行了“计划管理, 财政审批, 专户储存, 银行监督”的管理办法。但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开设财政专户的需求不断增加, 而银行的监督效力有限,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3. 财政专户管理探索阶段 (1996—2000年) 。

针对预算外资金制度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于1996年7月颁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随后财政部制定了《中央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中央部门和单位经财政部批准, 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专门用于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的收入过渡性账户和支出账户, 并从制度上明确了中央财政专户的基本职责、账户设置与管理办法。然而, 这一阶段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仍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 不仅延滞财政资金入库时间, 而且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 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 降低了使用效率。

4. 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专户阶段 (2001年至今) 。

2001年,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 取消各执收单位开设的各类预算外资金账户, 改由财政部门按执收单位分别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汇缴专户, 将各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在实行“收支两条线”改革的同时, 2001年,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提出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国库集中收付改革, 明确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 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 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以来, 财政部门逐步规范了预算单位账户零余额账户管理, 先后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办法, 清理整顿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但对地方财政专户及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设置的其他账户却没有统一规定。

二、当前财政专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 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的账户数量庞大, 金额巨大。据不完全统计, 目前各级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至少开设27.2万个专户, 开户在100个以上的财政部门不在少数, 而且资金量巨大, 国库资金体外循环, 财政专户成为事实上的“第二国库”。

1. 财政专户性质和名称不规范, 财政专户管理混乱。

一是账户性质不规范。由于基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要受到诸多限制, 部分商业银行利用一般存款账户开户手续简便、不需要核准的特点, 钻政策空子, 为地方财政部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用于核算预算专用资金。有的地方财政部门擅自改变账户的用途, 利用以往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办理非税收等地方税收的收纳汇缴。二是账户名称不规范。部分财政专户的开立使用了财政部门内部科室的名称, 也有些地方集中支付中心以自身名义预算单位开户, 如某市财政部门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的名义预算单位开立零余额账户60多个。

2. 账户开设必要性不足, 国库资金分流严重。

按规定, 财政专户必须依据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正式文件开设。而在实际操作中, 财政部门往往巧立名目, 以依据一个报告或一份证明文件的形式肆意增加专户开设数量, 账户性质难以界定, 被统一描述成“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这给人民银行认定账户资金是否属于财政性缴存款带来很大困难。由于财政性缴存款属不生息资产, 因此, 这部分账户资金往往被商业银行有意归入一般性缴存款。同时, 财政部门通过拖延非税收入缴库时间、提前办理国库库款支出和以预算暂付款等名义转移国库库款, 使得国库资金不断流向财政专户, 分流现象十分严重。

3. 同一资金性质多头开户, 地方财政资金管理效率低。

目前, 我国财政专户的资金有16大类不同性质的描述, 而同一性质的账户在多家商业银行机构开立, 如非税收入资金种类多、数额大, 地方财政部门往往指定多家商业银行代收, 这就势必造成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财政汇缴专户, 相应地开立了多个预算外资金专户, 用于收缴、拨付预算外资金, 这样就造成财政资金分散, 不利于各级财政及时、全面地掌握财政资金现状, 不利于财政预算的编制, 也不利于财政集中调度、统筹安排财政资金, 最终导致财政资金管理效率低。

4. 财政专户使用不规范, 影响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

目前, 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 同时被用于收缴预算收入, 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完成情况来控制预算收入入库进度, 造成大量的预算资金在财政专户沉淀。有的地方财政部门通过开具拨款凭证将预算资金从国库集中拨付到财政专户中, 再通过专户分散拨给预算单位, 将财政专户作为其控制预算进程的工具, 形成明显的“第二国库”。个别地方财政部门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两个性质相同的专户, 两个账户之间、两个账户与在他行财政专户之间经常使用转款的方式来回转移财政资金。以上可以看出, 财政专户俨然成了个别财政部门操控预算执行进度的工具, 削弱了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 严重影响了国家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真实性。而财政资金从国库大量转移到商业银行财政专户, 一方面增加了人民银行宏观调控的财务成本, 另一方面起到了事实上的货币扩张效应, 影响货币政策执行效果。

5财政专户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

大量的财政专户的存在, 必然加大财政部门内部对资金管理和控制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同时, 财政专户资金存放在商业银行, 而商业银行经营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尤其是部分地方商业银行和信用社, 得到了地方政府大力支持, 其主要资金来源是财政存款, 但这些小银行抗击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 一旦发生流动性风险, 势必殃及财政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多年来, 由于大量财政专户的存在, 管理比较混乱, 不仅分散了政府的财力、加大了对政府预算执行监督的难度, 对财政资金的集中使用, 政府预算的顺利执行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而且巨额财政资金游离于国库之外, 成为了商业银行竞相追逐的对象, 为滋生腐败提供温床。究其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财政专户管理制度缺失, 导致财政专户开设过滥。目前, 对于财政专户的管理没有一部可供操作的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散见人民银行、财政部的部门规章或制度规定中。虽然《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赋予了国库监督财政存款开户的职责, 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人民银行内部规章或制度, 并未明确国库在财政专户开设和管理中应发挥的政策性审核作用, 因此, 国库对大量财政专户管理束手无策, 这样财政专户在开设过程中, 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相互制约机制缺失, 是导致财政专户开设过滥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渐进改革的财政管理体制和有限的国库服务能力, 给财政专户开设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在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 由于有部分预算外资金的历年结余留用政策预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历史存在, 而改革中未明确取消相应财政专户, 因此原有财政专户被一直保留下来挪作他用。随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 大量财政支出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将国库资金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和个人, 而按照目前的国库支付清算能力, 难以全面承担财政部门对国库资金支付的需求, 这也为财政部门大量开设涉农补贴资金等专户一定的理由。三是各部门利益驱动诱使国库资金体外循环, 导致财政专户开设数量增加。由于人民银行对财政性缴存款政策把握的尺度和力度不一致, 在部门利益最大化的诱惑下, 借财政性缴存款管理上的漏洞, 开设财政专户。同时, 由于近年来金融业绩效考核压力大, 财政资金成为各家金融机构争抢的资源, 为平衡与各家金融机构的关系, 各地财政部门将预算外资金和集中汇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专项收入、罚没收入等分配到各金融机构, 一方面导致财政专户的大量增加, 另一方面使得大量国库资金体外循环。

四、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措施建议

1. 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规范管理财政专户的开设和使用。

一是建议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一次针对财政专用账户的清理整顿活动, 对检查中合理合规的账户给予保留, 对性质相同的账户进行归并, 对不合规的账户予以强制撤销, 同时对新开设的财政专户应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会计、国库、营业等部门职能, 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监管联动, 落实国库部门向会计部门反馈财政专户开设合规性机制、落实会计部门与国库部门认定财政专户开设资金性质的共同协商机制, 强化对新开设财政专户的全程监管。二是研究制定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统一财政专户开设行为, 系统规定财政专户管理的具体措施, 从制度上明确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地方审计等部门在财政专户管理方面的职责, 明确财政专户开设条件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或省、部级以上规范性文件, 开设程序上必须明确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的相互制约、人民银行内部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 以有效遏制财政专户开设的随意性。三是进一步明确界定商业银行财政性资金缴存范围、缴存程序以及违规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目前, 商业银行一般将财政专户设置在单位活期存款科目下, 作为一般性存款按照规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 财政专户资金成为商业银行信贷扩张的重要基础。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建议尽快将财政专户资金列为财政性存款的划缴范围, 要求商业银行按100%比例向中央银行缴存, 以控制资金风险。

2. 加快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建设, 将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

随着国库核算电子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尤其是国库直接支付财政补贴资金的成功实践, 处于现代支付系统核心的中央银行更能够方便、快捷地为财政提供全方位服务, 将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管理的时机已越来越成熟。可以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专户的“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 防止出现资金开户和资金拨付管理相脱节问题, 使国库资金集中有效地综合利用, 增强国库部门对财政专户管理的透明度。

3. 创新国库服务方式, 不断提升国库服务效能。

不断增强国库服务意识, 拓宽国库服务领域, 加快国库部门“3T”系统的推广进度, 充分发挥国库业务系统优势, 提高国库办理直接支付业务效率, 同时加大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宣传工作的力度, 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和社会舆论, 让地方政府和财政了解和信任国库服务, 引导社会公共资金逐步通过国库直接支付。

4. 建立健全检查约束机制, 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的日常监管。

建议人民银行会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财政专户资金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 及时排除资金管理安全隐患。人民银行研发对财政专户资金的非现场监管监测系统, 将各金融机构行内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同城清算系统、国库会计核算系统等资金清算系统中, 涉及的财政账户数据可实时接入汇总, 并根据监管需要设计报表,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地使用。

摘要:从财政专户的产生及沿革入手, 结合近年来财政专户管理现状, 提出当前财政专户管理中存在财政专户管理混乱、账户开设必要性不足、财政资金管理效率低、财政专户使用不规范以及财政专户存在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并深层次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 提出修订完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加快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创新人民银行国库服务方式、建立对财政专户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财政专户管理,现状分析,建议

参考文献

[1]金明子, 赵贞淑.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职责[N].金融时报, 2010-07-19 (4) .

[2]张艳群.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思考[J].财政金融, 2009, (27) :71.

财政视角下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研究 篇9

改革开放以来, 特别是近几年来,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河北省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785元, 比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41元同比增长10%。但是, 城镇居民收入绝对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状况却一直没有得到改观, 差距仍然在不断扩大。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80元, 河北省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2339元。2008年, 河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国有、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275元、3045元, 在全国位于第24位、第26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均职工工资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067元, 在全国居第18位。与周边省市相比,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北京的24724.89元低45.63%;比天津的19422.53元低30.8%;比山东的16305.4l元低17.57%;比内蒙的14432.55元低6.87%;比辽宁的14392.69元低6.6l%;与此同时, 河南和山西比河北的收入差距缩小了1.58和2.45个百分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工资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 差距呈拉大之势。2008年全国人均工资福利支出3.57万元 (全国机关工作人员年人均工资33869元, 事业单位人员年人均工资29758元) , 河北省人均工资福利支出为3.08万元, 相差0.49万元,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73%, 排第18位。

成河北省城镇居民收入绝对水平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原因有三:一与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低下相关。2008年河北省国内生产总值16188.61亿元, 居全国第6位, 全部财政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均排全国第9位, 人均财力仅排第28位。二与发放津贴补贴偏低有关。三与财政供养人员偏多有关。2008年河北省总人口6989万人, 居全国第6位, 但设县 (市、区) 个数却排全国第二位, 财政供养人员260万人, 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72%。另外, 也与一些行业职工收入偏低, 一些地区困难人口比重偏大有关。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增长, 影响了和谐社会构建。

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目标选择

世界银行数据显示, 从2000年开始, 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 并逐年上升, 目前已超过0.48。进一步防止收入差距扩大, 核心问题是要强化政府的分配能力。关键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将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目标取向, 集中财力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 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公平。

(一) 要高度重视城镇居民收入偏低问题

以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系, 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 要采取以下措施, 优先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收入问题, 尽可能地缩小收入差距:一是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 合理调节行业收入差距的问题。三是统筹兼顾调节收入分配关系,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强化收入分配的政策调节功能, 努力协调公平与效率关系, 建立动态和稳定发展的居民收入增长机制。提高居民收入, 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从根本上说, 要着眼于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壮大经济实力, 优化经济结构, 促进非公制经济发展, 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确立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目标的思想。在总体思路上, 要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领域的差距和矛盾, 防止两极分化, 把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一个合理和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当前的政策选择应以强化政策调控为主要线索, 以健全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要建立收入与效益同步增长的机制。

(二) 发挥财政政策社会利益关系调节器的作用

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 科学运筹财政资金, 调配资源, 创造条件, 统筹兼顾各阶层利益,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也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一是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 为社会关系的协调和稳定创造基本条件, 切实提高经济效益, 夯实居民收入增长基础。效益是经济增长的生命线, 经济效益才是收入增长的根本来源。二是积极促进充分就业, 从源头上解决社会致贫根源;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构建社会安全网。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再分配调节能力, 提高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性;重视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质量的提高, 改善公民整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抑制垄断性经营收入和非法收入。四是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津贴, 整顿和规范津贴补贴, 理顺分配关系。逐步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缩小收入差距,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机制, 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构建和谐社会, 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三) 处理好部分人群工资水平增长与协调不同群体利益的关系

一是要正确看待收入差距。社会学和经济理论认为, 一定的收入差距是保证社会动力和活力的重要条件, 已被发达国家的发展实践所证明。二是要调整针对不同人群提高收入的配套政策。在提高一部分人收入时, 尽量兼顾其他群体的收入, 针对城镇居民收入现状, 需要在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的同时, 主要关注企业职工群体、下岗失业及享受低保人群、离退休人群的利益。建立“促进中等收入层成长”的目标。采取有力的措施, 使低收入群体中相当一部分人能提高收入, 向中等收入层靠拢。

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 从根本上说,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优化经济结构 (包括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等) , 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做大分配的“蛋糕”;要把握好投资与消费的关系, 收入是消费的函数, 要扩大消费需求, 必须注重改善民生, 提高城乡居民不同群体之间收入水平, 大幅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为扩大内需提供强大的来源, 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提供强大动力。必须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 充分发挥政府再分配调节能力, 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 统筹兼顾各阶层利益, 提高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性,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必须积极促进充分就业, 增强居民自主创业能力, 提高居民特别是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必须加快制度跟进, 以健全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机制, 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和企业最低工资指导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和离退休人员待遇。

三、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对策建议

(一)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政策

一是规范职务消费, 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本着“定额补贴、超支自付、节约归己”的思路, 改进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员福利制度, 尽快推出一系列职务消费标准化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方案。二是建立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收入水平, 在财政收入继续增长的基础上, 要挤出部分财力用于进一步提高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工资性补贴, 以带动其他行业增加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三是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向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基本生活保障。四是实施就业优先, 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加大财政对就业再就业的支持力度, 以鼓励吸纳就业、扩大就业规模为目标, 培育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 强化就业服务;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体系, 搞好失业调控。

(二) 加快机构改革, 压减财政供养人员

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控制财政供养人口的规模。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 要限制财政供养人口规模, 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放弃那些不该管的事务, 缩减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使财政供养人口的规模得到有效的控制。在机构设置中引入定量分析方法。根据工作效益、财力情况等测算出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合理比重并严格加以控制, 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逐步建立真正的公共选择和公共监督机制。二是改变以“养人”为依据的预算编制模式, 建立绩效预算编制模式。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以项目为对象, 不考虑部门的基数大小, 结合采用绩效预算的编制方法将拨款与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挂钩, 按项目绩效来核算预算支出, 这种预算模式以“办事”为依据。彻底改变以“养人”为依据的预算编制模式, 以“办事”为依据的零基预算和绩效预算编制模式, 作为控制财政供养人口膨胀的主要手段。需要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 认真搞好县乡机构改革, 精简机构和人员, 促进控编减员目标的实现, 从根本上减轻财政负担。

(三) 建立有效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出机制

要控制财政供养人口膨胀的态势必须改变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进不出的现象, 逐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退制度。辞职辞退制度有利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优胜劣汰, 有利于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素质, 也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廉洁、高效。必须将竞争机制引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使人有进有出, 能上能下, 使整个队伍既有压力, 也有活力。加大违纪人员的追责惩处力度, 给一些在机关事业单位混日子的人员形成一种压力, 既可以达到精简人员的目的, 又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财政供养人口膨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口增长过快, 上级对行政机关单位编制控制严格, 然而, 地方各级均有权自定事业编制, 在机构改革中, 则以“行政编制不够事业编制补”作为对策, 使编制控制往往流于形式。应加强对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控制事业单位人员的增加。尤其要加强对财政困难县的编制管理, 例如出台财政困难县增人要经过上级财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制度。

(四) 适当调整行政区划布局

鉴于河北省县乡规模较小的现状, 可按照产业结构和地方经济特色扩大现行县乡区划范围, 可在现有基础上减少1/3左右, 按照现行标准大约可以减少财政供养人口50—80万人左右, 这样河北省财政供养人口规模就能达到财政部测算标准。适当调整不单纯是为了减少财政供养人口, 更重要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进行经济结构调整, 以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从长远角度来看, 按经济区域适当调整县乡行政区划, 对一部分资源匮乏、发展地方经济受到限制的地区, 行政机构已无法正常维持运转的地方, 可以考虑合并到相邻县, 以强带弱, 扩大区域经济发展空间, 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例如, 将25万人以下小县改建成大镇, 撤消县建制;所属乡镇归并到附近保留的县市。再如, 因城制宜走撤县建市之路, 合理选定29—40万人以上县由县建制发展为县级市。可选择就地改县为市、县区合并建市、并县建市等多种途径。适当调整行政区划, 是解决人员膨胀、政府支出规模过大、财政负担过重的客观要求。

(五)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救助机制

向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的基本生活保障, 扩大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帮助困难企业解决社会保险金医疗费等费用的拖欠问题;出台针对中低收入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参加的社会保险计划;建立政府与社会共担的医疗救助机制, 向社会低收入人群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服务;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慈善基金会组织的作用, 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救助机制。

(六) 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建立工资增长长效机制

在全省财政收入继续增长的基础上, 挤出部分财力用于进一步提高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工资性补贴, 以带动其他行业增加职工的工资性收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深化, 建立工资与经济、财政协调增长的正常加薪制度和一套与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的正常工资增长机制, 逐步缩小河北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每年根据全省经济发展、劳动生产率水平和新增财力情况以及单位自筹经费能力, 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性收入增长幅度。

实现政府管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方式的四个转变:一是调控方式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二是调控目标由总量调控向水平调控转变;三是调控手段由行政手段向法律、经济手段转变;四是调控范围由单一国有企业向所有企业转变。同时继续加强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工人成本预测预警和最低工资四项制度建设。

(七) 坚持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相协调, 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

一是严格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纳税规则, 严格规范个人收入的申报制度, 明确所得税额计征范围, 使过高增长的收入得到合理控制。二是加大垄断行业的改革力度, 调节其总体收入水平, 积极探索超额垄断所得向全民所有者的转移机制, 下大力解决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问题。三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规范收入分配行为, 调整收入结构, 缩小制度外收入差距。

(八) 收费项目改革, 要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

政府在制订和出台一些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政策时, 如制定大学收费标准、医疗收费标准以及煤水电等公用事业产品的价格调整时, 应综合考虑居民家庭支出的承受能力, 评估这些政策对大多数群体的影响程度。政府要为公众提供利益表达的机制, 广泛倾听各阶层的利益诉求, 通过相互之间的对话、谈判、协商, 求得共识, 从而有效地维护公正的社会公共秩序。

(九) 加强统筹管理, 理顺政府内部财力分配关系

财政视角下的农田水利建设 篇10

当然,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多层面的, 既有政治体制的原因, 也有经济体制的因素, 现仅就经济因素中、财政角度下的一些成因进行分析。

1 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及财政视角下的原因探析

1.1 农田水利建设缺乏有效的投资机制

“‘九五’后特别是1998年以来, 国家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一个较为重要的位置, 水利建设投入较前些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 ‘十五’期间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就相当于1949—2000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总和。2003年以来, 每年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基本稳定在300亿元左右。同时, 在投入结构上, 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和比重也在逐步上升。”但是, 从现实需要来看, 水利建设投资无论从规模上、增速上还是结构上都还存在较大不足。

有关数据显示, 近年来水利投资力度明显相对不足, 其占国家财政支出、社会总投资的比重偏低, 投资的增长速度缓慢。“十五”时期水利建设投资平均增速和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增速都不到5%, 远低于国家财政支出和全社会固定资产两位数的增速。同时水利建设投资还存在区域分配不平衡的问题, 中西部农村地区的水利投资规模明显不足。对于作为水利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农田水利来说, 以上因素必然会导致其建设状况堪忧, 不能满足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发展的需要。

从财政的角度来看, 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①缺乏长效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财政内预算农田水利投资没有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也没有其他对该项基建的投资支持。②缺乏强有力的财政扶持政策。农田水利建设专项基金目前每年的征收规模较小, 兼之受取消“两工”政策的影响, 投入和需求缺口较大。同时, 由于农田水利设施的基建成本较高, 也降低了该专项基金的实际效果。③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地方政府, 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 可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太少, 不能满足配套设施的资金投入需求。

1.2 农田水利建设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可以从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主体和使用主体来看。

当前, 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农民组织。就政府而言, 又分为县级以上政府和乡镇基层政府。大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是中央政府财政拨款, 根据当前中央财政支出的现行模式, 大型跨区域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自然会成为国家财政的支出重点, 中央政府的资金划拨往往比较到位。但一般情况下, 水利设施还要包括许多小型配套设施, 这些配套设施主要是由乡镇基层政府和农民组织提供。对于乡镇基层政府而言:一是普遍存在债务负担过重的情况, 据此前地方两会透露的信息, 有的地方政府债务仅一年的利息就达到了当年政府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这种情况下, 本应由地方政府提供的配套资金就很难到位。二是由于考核政绩的主要指标并不在于水利设施建设状况, 地方政府也就缺乏筹资的动力, 更不会把有限的上级财政拨款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对于农民组织而言:随着农业税的取消, 其收费权也随之被取消, 制度外筹资的途径便中断了。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后, 由于农民利益的多元化, 筹资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 农民组织也就很少愿意去做这些工作。同时, 由于农业本身的比较收益较低, 农民也就更缺乏动力去支持农田水利的发展。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主体主要是农户, 但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是农户使用农田水利设施的效率偏低。从根源上来看, 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农民进城务工现象日益增多, 农业收成在其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小。由此导致农民对农业保收的动力不足, 在抗旱救灾时就会着重考虑人力和其他要素的机会成本, 使用和维护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大大降低, 最终影响了国家财政拨款修建和维护农田水利设施的实际效果。

2 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路径探析

对于农业而言, 其本身是一个弱势产业, 面临着市场和自然的双重风险, 再由于务农目前的可替代性工作较以前大幅增加, 农民致力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大为降低。此时, 政府应该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减少农业的双重风险, 增加农业的比较收益, 这样才能尽量保护农民种田积极性, 确保粮食安全, 促进农业发展。而农田水利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的自然风险, 所以, 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是政府的必然选择。

2.1 跨区域的大型农田水利设施作为一种事关农业安危的公共产品, 中央财政应加大预算投资力度, 水利建设基金的支出方向应向其倾斜

目前, 中央水利投资主要由中央财政预算投资、长期国债资金和水利建设基金三部分组成, 国债资金占三分之二。在当前建设性国债减少的情况下, 水利尤其是农田水利, 中央政府应加大对其预算投资力度, 保证中央财政用于该项的支出应该与整个财政支出保持同比增长, 并逐步实现国家中央预算内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维持在一个合适规模水平上。同时, 合理地调整水利建设基金的支出结构, 提高对农田水利支出的比重。

2.2 加大国家财政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投入

“在财政收入逐年增长的基础上, 每年应从财政收入的增量中拿出相应比例的资金, 按照‘统一规划、部门指导、中央补助、地方负责、统一标准’的原则, 专项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基建、维护等。同时, 弥补现已取消的‘两工’政策的影响, 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 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 积极探索‘民办公助’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

2.3 拓宽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 尝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投入方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应该尽可能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农田水利建设只有引入不同的投资主体, 完善使用农田水利设施的补偿机制, 才能接受市场调节, 真正建立起有效的投资机制。政府可在投资、税收等方面实行扶持政策, 对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进行产权流转, 鼓励一些企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参与农田水利投资和建设。

2.4 促进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结构的优化, 重视对维护的投入

农田水利设施状况堪忧的原因还在于投资结构不够合理。长期以来, 我国的农田水利设施重建设轻维护, 投入在维护上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相对较少, 进而导致原有的设施由于年久失修而失去使用功能。因此,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 应该分配适当比例的资金投入到维护上来。这样既保持和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率, 又减少了该种设施的建设压力。

2.5 积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促进农田水利发展

首先, 国家继续对符合中央财政贴息规定的水利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国内外贷款向农田水利建设倾斜, 以鼓励地方投入和弥补地方配套建设资金不足。其次, 明晰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体现在水利建设上, 不同层级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应该划分清晰, 使其做到责无旁贷。同时,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改革政府考核机制, 可尝试将农田水利建设状况作为考核行政一把手政绩的组成指标, 由此提升基层政府参与该项事业的主动性。再次, 农户作为农田水利设施使用者和建设者的双重身份决定了调动其积极性具有更大的意义。国家可以进一步调高粮食收购保护价, 加大对种粮的补贴力度, 增加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比较收益, 这样才能促使农民主动参与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最后, 可用直接的财政拨款补贴农田水利设施产品的生产厂商, 或者降低该种产品的应纳税率, 进而降低其市场价格, 由此, 一方面减少了基层政府和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支出成本, 增加其投资积极性, 另一方面也变相放大了有限的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实际效应。

参考文献

[1]樊宝洪.乡镇财政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7.

[2]周英, 等.2008中国水利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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