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共9篇)
篇1: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对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在新时代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根本性作用,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乃九鼎重器。此次宪法修改,是以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整个修改过程,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反映人民的需求和愿望,严格遵循宪法修改的法定程序,是一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也是一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以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同时,宪法也要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特别是确立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必将进一步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从我国法治的发展进程来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贯穿始终的一条指导方针。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宪法国家根本法作用,我们就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篇2: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国家宪法日学习心得1
家有家规,校有校纪,国有国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学好宪法,守法遵纪,严以律己,才能做一个阳光青年。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认识事态的严重性。
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有什么。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演变成违法,以后到社会上有可能做出更出格的事来。
遵守校纪校规,应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每个人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也有宣传法制的义务。
有一次,我在大街上走,看见一位叔叔把口香糖直接吐到地上,我就连忙跑过去,对他说:“叔叔,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应该用纸包住,然后丢进垃圾桶里。”叔叔听了,按我说的去做了,然后,对我笑了一下就走了。我心里觉得美滋滋的。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经常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一样向前冲。“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可能是不大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
啊,又是一场悲剧啊!人行道上一辆摩托车急速行驶,将一位老奶奶撞死了,我不明白摩托车司机为什么不按道行驶,偏要闯入非机动车道呢?只是图方便、图省事,却使一个宝贵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
法律,在我们中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应尊法学法,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学生。从现在起,我们要加强宪法的学习,从学习国家的根本大法起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法律为准绳,明确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如果人人都能“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国家宪法日学习心得2
12月4日是中国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传递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坚定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决心。
宪法是法上之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其他一切法律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违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公民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从内容上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力;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对于当代青少年来说,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意义十分重大。随着时代的发展,当全球化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时,各种思潮涌现,一些腐朽、落后思想渐渐影响到我们:有些青少年因沉迷网络荒废学业,有些青少年因任性冲动而打架斗殴,欺负弱小,尽染劣迹恶迹,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事实说明,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高素质的公民已刻不容缓。
增强宪法意识,首先应了解宪法。青少年只有通过认真学习宪法,才能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知道宪法在我们国家生活、人民生活的地位和作用;知道哪些行为是宪法提倡和鼓励的,哪些行为是宪法所禁止的;明白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其次,要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和维护宪法的习惯。青少年学生通过宪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掌握扎实的法律知识,从而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为将来服务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思想指导行动,学习在于运用,这就需要我们中学生在学习生活、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宪法的要求,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如:严肃认真地参加升国旗、唱国歌等活动式;刻苦学习,认真完成每一次作业等等。
三是要以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并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时时处处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但现实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异,总会有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宪法观念,这就要求我们青少年用各种形式向周围的群众宣传宪法知识,让周围的群众了解到宪法的重要性。
当前,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弘扬正气构成了我国社会生活的主流。但与此同时,社会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消极丑恶的现象,有的人总会做出一些违反纪律、违反宪法的事情。对于违法行为,我们青少年要机智勇敢地与其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宪法的尊严。
青少年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历史使命,我们要在树立远大理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添砖加瓦。
国家宪法日学习心得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给予我们各种权利同时也规定有很多义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度,中华民族在推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古老神秘的中国在列强的侵略和帝国主义的破坏下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为什么当时的中国会被侵略到如此体无完肤?清政府的腐败无能还是中国人的软弱无力?或许前者的原因更甚。但是当时的中国确实也较为落后。落后的结果就是被侵略。
历史探索的结果使中国有了主席主倡的新民主义社会,有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有了宪法和法律来保卫和维护全体国民的共同利益。
我们做守护宪法的保卫者,做遵守宪法的执行者。现实的结果却并不是那么尽如人意,进入到现如今的社会,宪法日益完善和健全,而违法事件却层出不穷。
暴力问题是当今社会令人头痛不已的问题。前不久发生的永安县初中生打人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小小年纪的打人者让被害男女生跪在地上求饶,打人者气焰嚣张连扇被害女生巴掌。这个视频让人看了心痛不已,看着被害女生通红的面部和跪下的膝盖不禁发人深省,这是学校教育的缺失还是对于法律的无知?
然而,我却更相信是后者。对于法律的无知或是对于法律的无视让他们可以这样去欺负一个身无缚鸡之力的女生。通过此次事件,或许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法治素质,成为新中国遵守宪法的守护者。
毒品两字使人闻风丧胆,是国家明令禁止贩卖的有害物品。毒品对人的危害性不言而喻,可以使人产生依赖性从而控制人的精神活动。然而毒品中的暴利却让贩毒者铤而走险违反法律去谋取暴利。
如今的公共人物有许多人吸毒,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艺人们吸毒是为了缓解压力,而毒枭们贩毒却是为了钱财。世界那么大,总会有一处是自己的容身之处,而毒枭不惜知法犯法,去危害自己的同胞,这种现象是可悲的。
宪法是为中国人民制定的,宪法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发展,为了让我们不做错事,为了保障我们的人权。因此,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宪法,体会宪法,遵守宪法。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因此宪法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
宪法维护了我们公民自己的权利,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宪法对于我们的重要性,我们要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共同成为宪法的遵守者。
学习宪法,共同创造校园的美好明天,共同开辟自己的美好未来。学习宪法,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我们都要做宪法的守护者、执行者。
国家宪法日学习心得4
宪法是我国家的根本大法。同学们也许会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们是没满十八岁的公民,法律和社会称我们为未成年人,赋予我们特殊的权益,并加以保护。比如我们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益。也就是说,我们来学校上课,保证我们正常的学习、系统的接受教育,都是宪法规定的。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宪法的约束,我们的成长与宪法息息相关!
说起宪法总会给人以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宪法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多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人类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宪法的存在人们的权益才得到了保障。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21世纪的中国,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宪法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制国”已不在是美好的梦想,而是被写进了宪法,是多么的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如何做到与宪法同行?可能会有人说,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不吸毒,宪法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其实宪法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宪法的人是没有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我觉得这是多么可悲呀!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的现象不断上升,据来自公安部门的一则数据表明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犯罪无疑是永远威胁着我们的安定生活,但是我坚信宪法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漏洞。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制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制的正义性并捍卫它!
而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常常讲到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应该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的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不违法就行”这是错误之极的观点!那就请你尽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对自己小小的放松将来很可能会酿成大错。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集体后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法律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我们小学生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要从小牢记一份责任:为了国家和社会秩序,我们应自觉遵守法律。因为宪法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地伴随我们成长!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国家宪法日学习心得5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主席书记多次强调,要依法依宪治国,指出“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确,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主席曾经说过,法律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小学生的我,必须从小就积极自觉的学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让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
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篇3: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材料一:2011年12月4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出席座谈会时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通过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各地、各部门、各行业都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法制宣传活动。
材料二:2011年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2011年年度法治人物最终揭晓,“中国首善”曹德旺、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免费午餐”爱心群体等入选2011年度法治人物。
【知识链接】
一、深入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有哪些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等。
二、为什么要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1.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培养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合格公民,是时代的要求。
2.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预防违法犯罪,促进自身健康成长,把自己培养成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三、2011年度法治人物身上有哪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1.勇于维护公平正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实施正义行为、积极承担责任是做人的基本要求。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向2011年度法治人物学习,勇于维护公平正义,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做一个负责任的具有正义感的人。
2.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2011年度法治人物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优秀品质,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伟大中华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应该向2011年度法治人物学习,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崇高品格。我们应该向曹德旺等2011年度法治人物那样树立崇高的理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四、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对象,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做?
1.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争做合格公民。
2.应积极参加各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观念。
【强化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之所以要强调学习宣传宪法,是因为宪法 ( )
①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②是所有法律的总和 ③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法律效力 ④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A.②③④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2.近年来,我国每年都隆重举行年度法治人物评选,至2011年已经连续举办了11届。这一活动的开展 ( )
①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 ②说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已经实现 ③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④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全体公民获得荣誉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3.“醉驾入刑”推动律师施杰被评为2011年度法治人物。现在,醉酒驾驶行为已经以危险驾驶罪写入了刑法,这表明我国坚持 的基本方略。 ( )
A.依法治国 B.以德治国
C.人才强国 D.科教兴国
4.2011年度法治人物郑喜兰从事检察工作18年来,她亲办、督办和协办的案件达几百件,有罪判决率100%,没有一件是错案。这主要体现了她 ( )
A.承担责任是为了追求个人名利
B.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C.能正确对待各种挫折
D.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5.“中国首善”曹德旺、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免费午餐”爱心群体……从这些2011年度法治人物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 ( )
①作为社会公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 ②人生的价值在奉献中得到升华 ③只懂得奉献、不懂得索取的人生没有意义 ④只有像2011年度法治人物那样,才能活得有价值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①②
6.下列事件中能直接体现我国正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是 ( )
①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 ②2011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③2011年,各地集中开展了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④某地方政府为逃避法律责任瞒报矿难事故
A.①② B.①③ C.①③④ D.②③④
二、非选择题
7.2011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组委会对“2011最美中国人(群体)”的颁奖词是:他们的双手,托起了岌岌可危的生命。他们的温暖,驱散了袖手旁观的冷漠。2011最美中国人,以行动挽救良知,以诚信唤起爱心,以责任呼喊正义,成为构筑中国精神的耀眼基石。
“2011最美中国人”身上有哪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8.“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某校团委会、学生会决定在“六五”普法规划首个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在学校学术报告厅举办“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校园”演讲比赛。曹美美同学作的题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演讲获得一等奖。
(1)为什么要把“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
(2)作为中学生,你认为公民应怎样正确对待宪法?
9.2011年12月4日晚,《法治的力量——2011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盛典》落下帷幕。首揭地沟油黑链的浙江民警冯伟峰榜上有名。冯伟峰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他第一个钻进树林,忍着恶臭逐一排查可疑的地沟油线索……并由此揭开了一个跨省地沟油产业链条。之后浙江警方联合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1)请分析民警冯伟峰当选为2011年度法治人物的主要原因。
(2)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摧毁“地沟油”犯罪网络行动体现我国正在实施哪一基本方略?实施这一基本方略有何重要意义?
(3)你认为如何才能减少甚至杜绝制售“地沟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10.2011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配合这次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这一天某实验中学决定在全校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请你参与其中,共同完成以下任务:
(1)我国为什么要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2)校学生会组织部分学生在学校附近的文化广场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知识。请你为这次宣传活动设计两条宣传标语。
(3)校团支部组织一些团员出一期墙报,向全体师生宣传宪法知识。请你为这期墙报设计两个具体的栏目,并对其作简要介绍。
(4)学校要出一期宣传专刊,假如你是这期专刊的策划者,请你设计两个宣传要点。
参考答案:
一、1.C 2.A 3.A 4.B 5.D 6.B
二、7.提示:见上文“知识链接”部分三。
8.(1)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严格。(2)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热情宣传宪法,勇于同违宪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尊严。
9.(1)冯伟峰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能自觉勇敢地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2)①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②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有利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3)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加强新闻媒体等的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监督权,勇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
10.(1)提示:见上文“知识链接”部分一。(2)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学习宣传宪法,增强法治意识。(3)略。(4)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③公民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等。
篇4: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一年来,从设立首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至今,各地围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的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有力推动了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12月2日,记者从全国普法办了解到,一年来全国举行宪法学习报告会、法治讲座200多万场次,举办宪法宣传活动400多万场次,发放宪法宣传资料350多万册。
法治成为政绩考核重点
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地各部门通过制定制度、举办讲座培训、组织考试竞赛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宪法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陕西举办了涉及3000余人次的党政干部宪法知识培训,举办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宪法专题报告会230余场,受众达50余万人次;天津各单位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湖南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明确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要求,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国家税务总局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各地各行业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法治建设成效已成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点,能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内容之一。
形式灵活深入百姓生活
12月1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运动会正在北京延庆区举行。只见来自延庆区各乡镇、街道、行业委办局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运动员”,身着印有法治宣传志愿者标识的运动服,雄赳赳、气昂昂地步入会场。
这是北京市首届法治趣味运动会。法律词汇大闯关、遵法篮球赛、守法乒乓赛,一个个集法治宣传和趣味闯关于一体的比赛项目,将现场的气氛推向高潮。
“俺每天都来法治文化广场转一圈,不知不觉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这个法治文化广场建得太好了。”山东省阳信县刘王庄村王平笑着说。目前,在阳信县,像这样的村级法治文化广场有230余个,村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充分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
为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各地广泛开展了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乡村(街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
社会在进步,法治宣传的方式也在与时俱进。近年来,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普法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法润江苏网”等普法网站开展宪法宣传优秀作品展播、嘉宾在线访谈等活动近300场次;上海成立了新媒体法治传播联盟,每天刊登宪法法律宣传文章,每周总阅读量达70万以上。
据介绍,今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展播暨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全国百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吸引了众多网友积极参与,仅法律知识竞赛一项活动就有270多万名网友参与。
创新举措提高宣传效果
为在巩固传统法治宣传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普法实效,各地不断创新举措,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
“太幸运了!既学了法律知识,又能免费到张家界旅游。”山东小伙王海涛逢人便说。
今年4月至10月,湖南省司法厅与张家界市政府联合主办“你学法我送票,请你畅游张家界”大型创新性公益普法活动,采用网上有奖答题的形式,充分调动了公众学法普法的积极性,得到网友的热烈响应,参与答题的网友来自20多个省市。12月4日法治宣传日当天,湖南还将启动“你学法我送票,神秘湘西任你游”公益普法活动。“学法送票”已成为一个全国有名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此外,各地还将枯燥的法律条文通过具体的案例进行普及,让百姓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受到宪法法律的熏陶。安徽省依托公民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累计开展近1000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次。
一年来,随着“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活动的不断深入,学法普法氛围越来越浓厚。但这种氛围必须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才能真正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国家宪法原则的作用】
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宪法基本原则是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其作用在于为宪法的实施提供最基本的指导,体现宪法的基本精神,突出反映宪法的本质属性。
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然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任何一部宪法都不可能凭空产生,都必须反映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宪法基本原则是对这些方面的集中反映。
篇5: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一)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们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这是第5次修改。这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二)
按照党委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宪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_年_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_次会议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就是要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拥护宪法、出自真诚信仰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自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20_年首个国家宪法日确定以来,全国上下认真学习宣传宪法、自觉捍卫遵守宪法、大力贯彻实施宪法,全社会宪法意识已明显增强。可以说,宪法以其崇高的地位和强大的力量,有力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动了法治中国进程,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从_“民告官”难题,到“阳光信访”深入推进;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到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依法治国也是蹄疾步稳。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系于执法。20_年3月修改《立法法》,就曾被称为“用良法管住‘任性’的权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相关部门努力弘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为法治中国筑牢了强有力保障。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就判决聂树斌无罪,21年冤案平反。以此为缩影,司法机关直面历史疑案,坚决纠正错案,在全社会提升了法治权威,厚植了法治信仰。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事实上,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近_年来,党和国家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民守法已经逐渐成为了共识。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任务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保障,更应拓展“学宪”途径,浓厚“学宪”氛围,深化“学宪”效果,让宪法信仰根植于人们内心最深处,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社会生活各方面。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四)
_日,学校对全校教职工又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全校掀起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动。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龙泉外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总之,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责的观念。相信在今后的具体教育工作中我们全校教职工会更好地坚持做到依法执教,使外实小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心得体会(五)
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宪法。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治力量,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理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法制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对宪法精神的恪守,是我们党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写照。在党中央领导下,通过历次宪法修改实践,已经形成了符合宪法精神、行之有效的工作程序和机制。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进行了4次修改。每一次宪法修改都在党中央领导下依法按程序进行,使我国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当合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之一法治建设。
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进步。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宪法只有不断适合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篇6: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一、度律师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全年主要工作概况。 另出具非诉法律意见书16份。办理法院的协助执行事务12件。开展法制教育课3场,专题讲座2场次,接受普法的职工达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80多人次,接访当事人的诉求达132批220人次,办理网上投诉回复12件16人次。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1、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做好普法工作。
一年来,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紧紧围绕三灶管理区应债维稳工作大局,积极应对应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提高机关和区属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采用下企业调研、开展普法课和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为促进三灶管理区机关和区属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是针对三灶管理区属企业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劳动法。本人多次深入到天元公司、金湾房产、副食品公司、金海滩公司等企业,与职工交心,着力宣讲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宣讲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区属企业类型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每半年和节假期前都下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督促,三年来,所有企业没有发生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树立依法、高效、廉洁、责任公务员意识,为单位“争先创优”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开展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意识。三灶管理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特别是一些工作秘密要求高,_难度大。通过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签订保密责任状等形式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宣传。
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法理工作,做好法律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妥善处理信访投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正逢亚运在广州举办,航展在珠海举行,“两会”是向世界展示珠海的良机,也是挑战,实现两个确保的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突出。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的要求,做好同区信访、司法部门的联络工作,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针对出现的个别影响较大、难以处理的信访案件,及时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配合。本人还对历年来的重点上访案件进行排查,并向领导提出建议,确保排查到位、措施有力、责任明确。同时着重参与了对重点上访人物的稳控工作,为珠海航展积极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我方权益。
积极倡导“能动司法”,正确处理司法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关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运用参谋职能,既主动有为,又依法慎为,以增强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有效担负起“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司法使命。一是发挥优势,当好参谋。本人及时深入到相对困难的企业中去,为其积极解困,充分发挥自身精通法律法规、熟悉诉讼程序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梳理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帮助完善解困方案和措施;二是依托职能,建言献策。
在比较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增多、类型变化的实际,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妥善应对经济纠纷,切实防止经济下滑的建议;三是健全机制,争取主动。主动贴近基层,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影响面广的大要案和热点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利于从全局统筹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控制负面效应。建议建立群体性纠纷、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机制,完善与当事人调解沟通对接机制。
3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识不全面、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的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开拓创新发展办法不多的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有时漂浮,组织纪律观念淡漠,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四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的研究和探索不够,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方法不多,法律服务与单位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便民、惠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五是涉债信访问题仍很突出,解释劝说工作不细致,缺乏说服力,应对措施还需加强的问题。六是对当事人存在态度欠文明、工作方法简单、公仆形象不佳等现象,有时不注意谨言慎行,特别是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表态草率,直接影响了办事效果。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筹良策,在明年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克服。
二、度工作的思路与展望。
1、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查摆思想观念上的问题,把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转变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把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任务落实到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做到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确保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中心工作,为区委、区政府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力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做到决不损害百姓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法制局的业务监督,确保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2、继续加强法律服务职能,全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信访联动工作。要继续坚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积极协商,稳妥处理各种矛盾和上访问题。及时与信访、司法、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防止重大群体和突发事件发生。
积极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困难企业,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替政府排忧,为企业解困。帮助企业解决历史债务重、劳资纠纷多、内部管理乱、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积极开展维权活动。对区属企业的不良债权要及时进行清理,按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先大后少的顺序,逐个制定解决办法。争取收回一批债权,以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
3、继续加强自身建设,争做清正廉洁、文明公正的人民公仆。
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工程。要忠实于宪法法律,切实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恪守职业道德,切实改进服务作风。要着力增强群众观念和群众感情。要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着力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律专业水平。
篇7: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高二(1)班的__,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以宪为纲 守法用法》。
回望历史,悲惨的一幕幕在眼前浮现,旧中国制度的封建腐朽,旧中国社会的千疮百孔,旧中国人民的苦难艰辛,犹如一把把尖刀扎在心口。
眼看当下,我们终于可以从厚重的历史尘埃中昂起头颅,每个人都拥有安定和平的生活,享有平等自主的权利。这一切都源于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1949年9月29日,《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为现行宪法奠定基础。1954年至1978年,相继出台了五四宪法,七五宪法,七八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四部宪法颁布。在多次修改后,__年3月11日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习总书记也曾说过,“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每当我们遇到困难,宪法总是不约而至的站在我们身旁,他就是一棵为我们炎热时乘凉、风雨来临时遮风挡雨的大树,而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作为在这树下乘凉、被这大树庇护的一份子,定然要为这大树浇水施肥,让这大树卓越成长,让它枝繁叶茂,让它——宪法,成为我们每个中国人心中的骄傲。
宪法不仅书写了人民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更确立了我们言行举止的准则。依法治国,才能保证人民各项权利的落实,只有人人信仰法律,保护法律,才能让人人享受到宪法给予我们的尊严与权利。
当今社会上总有一些人以身试法。
就在__年八月份,重庆渝北一保时捷女司机李月的暴力行径引发极大热议。该车主不仅穿高跟鞋戴遮阳帽开车,并且在斑马线上违规掉头,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更是在违法后理直气壮,言语猖狂,甚至动手打架。据了解,女车主家境富裕,背景强大,自认为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
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该女士的行为不仅受到全社会的声讨和唾弃,更是得到该有的处罚。估计该女士事后应该会对自己的“法盲”行为感到悔恨万分了!
懂法,还要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用法也是每个公民可以享受的权利。今年年初,大三学生小王在遭受到不公正待遇时就依据宪法捍卫正义,保护了自身利益。
当时,小王携带零食前往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遭到工作人员阻止并被强制翻包检查。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理,侵犯了他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自主选择权,于是一纸诉讼将其告上了法庭。
事实上,自__年上海迪士尼乐园开园以来,有许多人对其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表示不满,可是最后却心不甘情不愿地屈服于“霸王条款”。只有小王认真地了解了法律资料,并且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最终法院判决小王胜诉。
宪法,看似只是一部写满专业术语的法典,但白纸黑字间既告诫我们约束自己的行为,又充满人性的温暖与关怀,是时代前进路上最有力的保障。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宪法日,更是把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更应该在法律范围内履行好法律义务。遵守宪法的法规,保守国家的秘密,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统一。
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我的日常行为。让我们把法治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宪法与你我同行!
篇8: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在此前后,我们常州市在企退役军官的中心学习组和学习骨干,两次近百人次,认真学习上述习近平主席的重要指示和宪法。经过研讨,对依宪维权,得出以下八条共识,现向各级领导汇报,并作为建设性的意见提出,如有不当之处,也请批评指正。
关于依宪维权的几点认识: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法宪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不受侵犯,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在企退役军官忠诚于宪法,要做到“非宪勿作,唯宪是从”。在维权活动中,坚持依宪维权,站上维权的法律制高点。
二、宪法第33条是我们维权的宪法依据。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企退役军官,和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战友一样,都是由组织安排决定的,都一样以青春献国防,尽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也应当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根据宪法制定的《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军衔条例》以及法律授权的一系列中央文件,具体规定了我们的法定身份和待遇。这就是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宪法和法律保障。
三、宪法第41条是我们依法上访、申诉、控告的宪法依据。
在企业改革中,由于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向上级领导机关上访、申诉、控告,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完全合法合理,受法律保护。而20多年来,人社部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违背此项宪法规定,拒不接受批评建议,又不负责处理,还对上访群众,进行打压,涉嫌报复,形成严重的违宪事件。根据四中全会“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的要求,必须严肃对待,从速处理。
四、在这起违宪事件中,周永康是罪魁祸首。
宪法第一条明确: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他在任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企转组组长(后升任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违反此条宪法,以“稳定压倒一切”的错误思维,制定了中办发电[20XX]31号、企转组[20XX]1号、[20XX]2号、[20XX]1号等违宪、违法文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我们要求在贯彻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中,彻底清算,消除影响。为此要求:(1)仃止执行上述一系列错误文件;(2)对上述文件进行违宪、违法审查,依法予以撤销;(3)要求对今年9月22日,北京警方打压进京诉讼代表事件作出处理,今后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依宪行政,势在必行。
今年5月27日第六次全国军转表彰大会上,马凯副总理布置工作时又提出:对“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解困维稳”仍然是“稳定压倒一切”的产物,“解困”背离法律,“维稳”侵犯人权。这与四中全会精神格格不入,与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政治觉醒的形势很不相称,所以纠正这一错误势在必行,要依宪、依法纠错,改正得越快越好。
六、依宪执政,专政手段不可乱用。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对维权骨干和群众,仍在进行监控和打压。如对上访群众进行劝访、限访、压访、截访,有时动用警力,大打出手。把企业军转干部的代表,当作“挑头人”列入黑名单,监视行动、监听电话、有时以请去“喝茶”、“被旅游”等手段,变相限制人身自由。前几年还以维稳为借口动用专政工具加以迫害。(一些代表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进行非法关押、搜身、抄家,监视居住、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等等),这些都已侵犯了公民的人权,以及公民的人身、住宅、通信、申诉等权利。严重触犯了宪法35条、37条、38条、39条、40条、41条等条款。应当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中,自省、自律、自纠,从速改正。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头,有关领导机关,应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杜绝。
七、“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企退役军官的问题,完全是由各级政府有法不依,违法行政,逃避法定义务所造成的一件历史冤案,既是政策性问题,又是涉法、涉诉的问题。如何处理?请求中央从速决策。无非两种可能:
1、各级政府主动纠错。由各级领导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依宪、依法纠正错误,公正解决。
2、走法律程序。依法立案、公开审理、公开宣判。
八、我们坚决相信和依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和经验优势、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中,继续发挥正能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们满怀信心地迎接法治的春天,争取维权的最后胜利。
宪法学习心得体会
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教育部要求各级学校组织学生集体晨读宪法、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并且明确校长要主持一次教职工宪法学习活动或者为学生讲授一次宪法教育课。同时表示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学的教学安排和常态化的教育机制,明确中小学宪法教育的专门学时,并将宪法知识纳入中考测试范围。这些要求,是建立法治国家的基础。
不久前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任务中的一个。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律之母,法中之法。一个国家的所有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只能在宪法原则框架内进行制定,绝对不能与之悖离。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仅此就不难看出,宪法是何等重要的法律。
但是,宪法在人们头脑中的地位,未必达到了敬畏的高度。日常生活中出现的违宪行为,大都与此不无关系。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就有忽视宪法教育的因素。一个人不懂得宪法的性质,不了解宪法的内容,难免会有出格的言行。所以从小掌握宪法知识,加强宪法意识,这是建设法治国家基础中的基础。
有了宪法这个标准,就能从根本上厘清是非的边界。比如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宪法第1条),那么任何诋毁、否定、亵渎、破坏这个制度的言行,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抵制。比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13条),“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宪法第39条)。 那么任何强拆公民合法住宅的行为,都涉嫌违背根本大法。又比如,宪法规定“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宪法第43条),那些从来不让员工享受“带薪休假”的单位,都是对宪法的轻慢。
我们太需要宪法的普及了。日常生活中太多的违宪表现,哪怕有其他法律法规做借口,都是站不住的,因为从法律位阶上说,宪法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是全部法律的统领,这就是“宪法”的独特内蕴。只可惜,这个认知并不坚实。故而,从小给孩子根植宪法概念,形成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法律权威,就是十分重要的了。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范文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的法。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学习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权威。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最大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篇9:国家宪法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心得体会
端
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期间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近几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为了达到其分裂新疆的罪恶目的,千方百计利用一部分群众朴素的民族感情和宗教感情,大肆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荒唐谬论,严重地毒害、蒙骗、煽动信教群众,以自杀式袭击等极其残暴的方式进行所谓“圣战”,给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我们必须坚决揭露宗教极端势力的罪恶本质,戳穿“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谎言,肃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流毒,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一、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和危害
(一)正确认识宗教与宗教极端主义
伊斯兰教倡导和平,反对暴力,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教义称,凡枉“杀一人,如杀众生,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残害任何一个生命都是大罪”,更不能主动发起战争;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凭私欲随意滥施暴力。伊斯兰教坚决反对这样不择手段的滥杀无辜、破坏人与人之间、不同民族之间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行径。《古兰经》教义中明确指出,信教、行善、恪守教规的人将永居乐园。也就是说,热爱伊斯兰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帮助照顾孤寡老人、搞好邻里关系,为别人的出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带领群众勤劳致富,驱逐一切罪恶、诱惑,纯洁心灵,远离各种罪恶,特别是嫉妒、猜忌、憎恨,从而得到真主的恩惠,这样的人才是虔诚的穆斯林,这样的人才能进入天堂。枉杀无辜的败类不是上天堂者,而是入火狱者。由于一般宗教信徒没有丰富的宗教知识,更缺乏对宗教典籍的研究,容易把被宗教极端分子歪曲和极端化解释的东西当作正确的宗教知识加以接受,从而受到毒害,宗教氛围也因此被毒化。在新疆,宗教极端主义及其势力鼓吹宗教极端思想,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是他们最恶毒的招数。当前世界上主要的恐怖组织大多都与极端宗教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有关。宗教极端主义的目的、动机、基本主张、组织形式、活动手法,完全暴露出它已经脱离了宗教的范畴,它是宗教蜕变的产物,本质上并不是宗教;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宗教极端主义。因此,我们不能把宗教极端主义与任何一个宗教等同起来或者是联系起来。宗教极端主义虽然与宗教有关联,但只是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从本质上说它并不属于宗教范畴,而是政治范畴的问题。宗教极端主义散布大量反政府、反社会言论,与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为敌,企图用一套邪恶的、反动的意识形态,冲击我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主流意识形态。这同现代科学、现代文明是根本对立的,必然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揭穿和唾弃。
(二)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表现
宗教极端主义是一种与宗教相关联的极端主义。它是打着宗教幌子、披着宗教外衣、以宗教活动为借口的极端主义。它用一些偏执、片面的、无限扩大化、绝对化的观点诠释某一宗教的信仰,煽动宗教狂热,煽动教派之间、不同信仰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恨。挑拨教派关系、民族关系,针对所有民族的群众开展暴力恐怖活动。其反动本质是反社会、反政府、反科学、反人类。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国际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人类社会已经迈入21世纪,鼓吹消灭所有异教徒的宗教极端思想早已为人们所不齿,鼓吹民族分裂的言论贻害无穷。宗教极端思想将无知与盲从的人们引入谬误,引入罪恶。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普通民众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
宗教极端主义与传统宗教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打着宗教旗帜从事反动政治活动或暴力恐怖和违法犯罪活动。在特定地区和特定环境下,宗教极端主义往往与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相互勾结利用,形成三位一体的分裂势力,即“三股势力”。宗教极端主义具有极端性、欺骗性、政治性和暴力性等基本特征。宗教极端主义为实现其政治目的,竭力制造不同信教群体之间、不同教派之间、不同民族之间的仇视和斗争,撕裂族群与社会,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同时也严重地毒化了宗教氛围,给宗教的形象和声誉造成深度的损毁。
宗教极端主义同样不属于民族问题。虽然宗教极端势力打着为民族谋福利的旗号,颠倒黑白,造谣中伤中央对口援疆政策、新疆资源开发政策,破坏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双语教育政策等。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民族的群众,只要反对他们的民族分裂主张,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他们就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就会对其大开杀戒,残酷迫害。我们通过以往发生的乌鲁木齐公共汽车爆炸案、1997年伊宁县“6〃26”系列暴力恐怖杀人案等,近期发生的“4〃23”巴楚县色力布亚镇的暴力恐怖案和“6〃26”鄯善县鲁克沁镇暴力恐怖案,再到云南昆明“3〃01” 暴力恐怖案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宗教极端分子杀害的绝大部分都是少数民族社区干部、派出所干警和无辜的群众。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根本就不是什么民族问题,他们代表不了任何一个民族,是民族败类,是中华各民族共同的敌人。
(三)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危害
1、宗教极端思想制造民族分裂。
伊斯兰极端主义把人按宗教信仰简单地分为穆斯林和“异教徒”,并欺骗和煽动穆斯林说:所有“异教徒”都是伊斯兰教的敌人,对“异教徒”进行“圣战”是穆斯林的义务,是对伊斯兰教的贡献,死后可以进入“天园”。正是在“圣战”的欺骗宣传下,伊斯兰极端主义制造了难以计数的针对非穆斯林群众的屠杀。2009年7月5日在乌鲁木齐发生的“7〃5”事件是一起由境外“三股势力”指挥煽动、境内分裂分子组织实施,有预谋、有组织的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也是一起惨无人性的滥杀无辜群众的暴力恐怖事件。在伊斯兰教内部,伊斯兰极端主义采取了同样的手段,他们把不同派别或不赞同他们观点和做法的穆斯林扣上“叛徒”的帽子,无端指责他们“背叛”了伊斯兰教,从而“名正言顺”地对他们进行“圣战”。在伊拉克、巴基斯坦、土耳其、埃及、沙特阿拉伯等各伊斯兰国家,这种伊斯兰极端分子对穆斯林兄弟的“圣战”此起彼伏,爆炸声不绝于耳。
2、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了宗教领域的稳定。(1)利用办地下经文班点,培植骨干。通过地下讲经的形式向学经人员灌输他们的反动主张。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发现已被处理的民族分裂主义组织成员中,有50%是地下经文班点培养出来的地下学经人员。近年来,我区发生的骚乱事件和爆炸暗杀等恐怖案件,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基本上都是地下经文班点培养出来的地下学经人员干的。
(2)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宣扬“圣战”“迁徙”“伊扎布特”等思想。通过婚丧嫁娶、麦西来甫、家庭聚会、媒体介质等各种集会场所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打着“圣战”旗号,疯狂地鼓吹“圣战”。曲解《古兰经》“吉哈德”原意,在广大的穆斯林群众思想中制造混乱。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歪曲教义,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推翻现有社会政治秩序,或者通过暴力来支持信仰、生活方式、法律体系的观点、立场和行为。其借用宗教只是假象,核心是制造民族分裂和进行暴力恐怖活动。要将宗教极端主义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
(3)迫害爱国宗教人士,攻击基层干部和群众。认为爱国宗教人士阻碍了他们罪恶目的的实现,对爱国宗教人士恨之入骨,丧心病狂地加紧了对爱国宗教人士的迫害,采取了暴力恐怖暗杀等卑鄙手段,直接向爱国宗教人士下毒手。恶意攻击和威胁基层党员干部,还威胁不信教的基层群众。
(4)导致了非法宗教出版物泛滥。一是通过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和反动音视频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二是通过互联网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通过在互联网交流心得,为宗教极端思想的形成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三是通过手机多媒体卡、MP3、MP4等方式传播反动思想和主张。
(5)影响到了社会秩序。在社会生活中,除穿着吉里巴甫、留大胡须、着奇装异服等情况不同程度地出现外。一些民族商店禁烟禁酒,有的农村甚至城市的居民操办婚宴没有了往日喧嚣和热闹,一律不喝酒、不跳舞唱歌,丧事不过乃孜尔,红白喜事宗教化,风俗习惯宗教化,这些现象从农村到了城市,从社会到了机关。将“阿拉力”、“哈拉木”的范围从食物扩展和衍生到了生活中的任何事物。
二、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和渗透
(一)“去极端化”是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总书记指出:“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就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当前,宗教极端思想已成为影响新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威胁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最根本因素。首先,要牢固树立祖国观、民族观,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我们要深深懂得,国家统一才有民族的发展;国家强盛才有民族的尊严。团结是福,分裂是祸;稳定是福,**是祸。我们一定要自觉珍惜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自觉抵制歪曲新疆历史的言行,坚定不移地与“三股势力”的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其次,要强化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任何人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最后,要统一思想认识。宗教极端主义是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不仅是各国政府的职责,也是全校师生包括宗教人士和宗教信徒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各民族生活水平的提高、民生的改善,有效地抵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
(二)“去极端化”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宗教极端势力十分猖獗。他们组织、策划、实施“伊扎布特”、“伊吉拉特”等宗教极端组织活动,鼓吹“圣战”,宣扬以《古兰经》为根本大法,以宗教为掩护抵制或干预国家司法制度和行政管理制度。他们往往以伊斯兰教“改革派”的面目出现,一开始以简化宗教礼仪和婚丧嫁娶仪式、拒收彩礼等口号,迎合人们的心理需求,进而把人从宗教信仰上简单地划分为穆斯林和“异教徒”,人为制造矛盾冲突,最后通过曲解《古兰经》中“吉哈德”,宣扬只有对“异教徒”进行“圣战”死后才能进“天堂”的荒唐谬论。他们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须、蒙面、穿戴宗教服饰,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不准群众在办婚礼喜宴时唱歌跳舞,干预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体活动,不能给亡人过乃孜尔,不准在商店买卖烟酒,妄断“哈拉力”(清真)“哈拉木”(不清真)等,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在信教群众中造成了思想混乱。
近一段时间,社会上少数民族妇女戴面纱蒙面、穿着宗教服饰的现象有所增多,甚至波及到学龄儿童和青少年,这些都是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的具体表现。宗教极端思想传播渗透的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
(三)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建设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承担着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培育人才、传播现代文化、弘扬真理正义、提供智力支撑、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职责。教育也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最重要的民心工程,寄托着每个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和希望,牵动着全疆各族干部群众的安定和幸福。我们要充分认识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抵御和严密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
坚持底线思维。在教育系统,我们的底线就是“两个不得”(教职工不得信教、学生不得信教)和“五个严禁”(严禁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服饰、宗教思想进校园)。在学校、在师生中的一切宗教活动都是非法的。“学校师生不能信仰宗教、穿戴宗教服饰、参加宗教活动”,这既是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让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也是抵御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各地区、各学校的实际出发,从每个班级出发,从每一名学生出发,查找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中的问题,查找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查找问题的症结、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思想的问题要用思想的方式去解决,不能用强制的方法处理;心理的问题要用心理的方式去解决,不能违背生理心理规律;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不能急于求成;习俗的问题要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不能简单粗暴强制改变;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不能失之过软。
全力开展“去极端化”的工作。要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在各族师生中开展“一反两讲”和揭批“三股势力”罪恶本质的主题教育,让广大师生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认清宗教极端势力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要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途径和手段,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教育,开展中国历史、中共党史和新疆“三史”教育,开展法制和公民意识教育。要特别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让学生客观、全面地了解认识宗教的本质,破除宗教的神秘感,树立正确的宗教观。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中小学德育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着力提高思想理论课和德育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正面的宣传教育能够入耳入脑入心。要充分发挥课后主阵地作用,组织专家、学者、教授、思想政治和德育课教师,经常性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宣讲,深度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入分析区内外的形势变化,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谎言谬论,从深层次解决师生的思想疑惑和模糊认识,着力解决“听谁的、相信谁、跟谁走”的问题。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培养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坚韧乐观的生活态度,教育引导他们自觉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以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和谐为目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越是在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的激烈期和干预治疗的阵痛期,越是要强调各民族之间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更加牢固地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要搭建民汉师生交流交往和互相学习的平台,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各族青少年在交流交往、相互学习中建立友谊,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接受锻炼,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现代文化是现代知识、现代观念、现代制度、现代科学技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文化总称,是推进现代社会进步发展的精神源泉,是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的有效武器。要加强师生的现代文化观念教育,努力传播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大力弘扬现代文明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的文化心态,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以开明开放的心态广泛学习现代文明成果和现代文化知识,努力成为现代思想观念、现代思维方式、现代生活方式的倡导者、实践者、传播者。
大力弘扬新疆精神。“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集中反映,是爱国主义和时代精神在新疆的地域体现,是新疆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坐标。要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在教育系统各族干部师生中牢固树立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的思想观念,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把新疆精神渗透到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内化为群体意识,外化为自觉行动,成为时代精神的领跑者。
三、弘扬国家保障正常宗教活动的宪法精神,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
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提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这是首次增加了“遏制极端”这四个字,我们要充分认识新疆当前最大的危害是宗教极端主义,并坚定战胜宗教极端主义的信心和决心。
(一)以宪法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和政府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时候,要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党和政府一贯倡导,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讲团结、讲和谐的风气,信教的和不信教的群众之间要互相尊重、和睦共处。尤其是在不信教群众居多数的地方,要注意防止歧视和排斥信教的群众。党和政府还一再强调,任何人都不应到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无神论的宣传,或者在信教群众中发动有神还是无神的辩论;任何宗教组织和宗教徒也不要到宗教活动场所之外去传教布道、宣传有神论、散发宗教宣传品和非法出版物。这些主张和措施,都是为了促进和增强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合作,避免在群众之间因信仰问题而造成隔阂甚至对立,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二)正确把握处理宗教问题基本原则
1、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祖国的统一,维护民族的团结,这四个原则是我国几十年来在探索处理宗教与社会之间矛盾过程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是我们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和根本目的,更是衡量矛盾双方是非曲直的基本标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是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必须坚持四个“维护”,作为判别处理矛盾的依据和标准,积极消除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因素。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是我党的思想路线,也是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宗教矛盾的重要原则。坚持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把非宗教问题当作宗教问题;坚持什么性质的问题就解决什么性质的问题,不混淆矛盾性质,不把民事、刑事、经济纠纷往宗教问题上拉;坚持哪里的问题就在哪里解决,就地处理,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以上这些都是解决宗教方面矛盾必须遵循的原则和基本方法。
(三)强化法治意识,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活动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明确依法积极引导和规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跨越式发展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与水平,依法保证党的宗教政策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自觉抵制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和计划生育,抵制宗教妨碍正常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抵制宗教极端势力干预世俗生活的种种行为。同时,还要团结各方面力量,共同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积极引导宗教通过自身的进步与发展,主动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的历史潮流。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宗教事务管理中的矛盾问题,坚持综合治理,强化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道德与法律约束,严肃规范宗教行为,坚持依法保护合法,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建立健全非法宗教活动隐患排查与治理体系和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滋生和蔓延,切实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水平。
高度重视“去极端化”的法治建设,深入研究并积极推进“去极端化”法治研究成果向实践应用转化。重点是要从法规制度措施和体制机制上保证各方面对“去极端化”的工作都能够自觉做到“不松手”“不甩手”“敢出手”,这就要用制度措施明确“去极端化”的责任,“去极端化”的工作不力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不断提升新疆管控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和遏制宗教极端势力的滋生蔓延,依法制止和取缔非法宗教活动,严防严惩宗教极端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坚持依据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坚持严厉打击极少数首要骨干分子和顽固分子,教育和警示大多数,引导其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健全法律和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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