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 预算 启示 新加坡 管理

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共5篇)

篇1: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预算管理是现代国家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衡量一国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新加坡在吸收西方发达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基本国情,经过不断实践和创新,形成了“高效、规范、透明和可持续”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一、新加坡财政收支总体情况

维持国家经济运行的低成本和国际竞争力,新加坡实行简单的税收体系,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资产税、车辆税和博彩税等。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主要由经常性财政收入(含税收收入、行政性收费)、投资收益和资本性收入等几个部分组成。2006 年,新加坡财政总收入达455.21 亿新元,占GDP2096.80 亿元的21.7%,其中,经常性收入近300亿新元,占65.9%;投资及利息收入84.88 亿新元,占18.65%;资本性收入70.34 亿新元,占15.45%。新加坡一贯秉承“以收定支、审慎理财”的财政预算原则,国家宪法及有关法律对财政预算的平衡有着严格的要求和限制。近十年来,新加坡财政收支预算总体维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由于其预算收入并未包括全部的政府投资收益和资本性收入,因此,该国实际的财政盈余远大于预算盈余。从支出角度看,新加坡财政支出约占GDP的15%-20%。经常性支出平均占总支出的68.54%,资本性支出平均占总支出的31.46%。

二、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的主要特色

1.鲜明公共特征的财政支出结构。

新加坡的财政收入除满足国家机器运转需要外,主要用于国防、教育、卫生、环境、法律等公共事业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着重于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2006年为例,财政教育支出达69.67 亿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22.8%,仅次于国防支出32.9% 居第二位,内政事务支出23.91 亿元,占7.8%,[卫生事业支出为19.31 亿元,占6.3%,交通运输支出17.94 亿新元,占5.9%。从支出结构看,其社会发展和安全外交是财政支出的重点,两者分别平均占42.26%和38.01%(见表1)。由此可见,新加坡财政支出的公共性质十分明显。

2.高度法制化的预算编制过程。

新加坡的宪法和有关法律对预算编制周期、财政预算案的提出、财政储备的使用、财政部的监督管理权限以及国会、总统的审批权限等一系列问题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法律,新加坡的财政自当年4 月1 日起至来年3月31日止。每年6月起各部门开始对下一年的经济做出战略性评估和预测,7月提出部门预算限额,8 月召开政府全体部门会议讨论,9 月各部门提出其再投资基金预算目标,10月各部门提出预算限额的分解安排意见,决定并公布各部门的再投资基金安排,讨论逐个部门的预算草案,11月各部门确定其最终安排预算草案,12月财政部编制完成总体预算法案,2月中旬财政部将财政预算法案提交国会讨论。预算草案提交国会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并征询公众意见,议员咨询期法定时间不少于7 天,国会讨论投票预算法案时进行电视直播。经国会议员充分咨询讨论并三读通过后由总统批准签署发布实施。

法案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必须提出新的 1

法案提交国会专门讨论批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还规定,各部门必须力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确保实际节余控制在预算总额的5% 以内,不得超支,否则将受到相应约束预算惩罚。

3.权责统一的部门“一本账”式预算体系。

新加坡政府由15 个部(委)总部、21 个局和66 个法定机构三部分组成。其中,部(委)总部为政策制定者和提供者,局和法定机构则是贯彻政府政策的执行者。预算编制按照由上而下的组织体系进行,财政部按15 个部(委)切块安排支出预算控制总额,各部委根据其所辖各局、法定机构的支出需求,在控制总额内进行合理的分配安排。各部委、局、法定机构的预算草案必须包括经常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的“一本账”预算总额,其中资本项目支出还要分项单独列示,所有预算支出项目不得留有缺口。同时预算草案中还应列出部门将达到的工作目标及其与上年目标的比较,以供年终考核执行情况时对照使用。

4.预算约束与部门执行自主性的有机结合。

自2000 年起,新加坡开始实行预算限额控制管理办法。由财政部设定各部委5 年(与政府的法定任期一致)的预算支出限额。预算限额与跨越前后6 年的平滑GDP 增长率挂钩,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影响,使预算在丰收年和歉收年之间大致均衡。平滑GDP增长率的计算由中央银行和贸易工业部负责,财政部只作为中立的观察者身份参加。财政部根据平滑后的GDP增长情况和各部委预算比重计算出各部委的5年预算限额,经过双方讨论后“切块”下达至各部委。各部委的5 年支出限制总额一经下达便不得突破,但在各的预算分配安排时可以提前也可以推迟使用。如当年实际超支额在10%以内,可以借用下的预算经费,但必须在未来3年内从总额中扣除偿还,并支付3.2% 的利息;部门也可以将预算指标推迟至下一使用,但最多只能后挪3年,超过为无效。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在不突破预算限额的前提下,可以在各项目支出间进行灵活替换,自行调节余缺,实现总体平衡。此外,法定机构还拥有更大的财务支配权,他们通常可以有自己的法定收入,部委内部机构间发生转账支付可以不必事先经财政部同意。限额预算控制方法是新加坡最具特色的创新,它使预算控制的硬约束要求与部门执行的灵活性需要实现了有机的结合。

建立应急预算和支付机制。为应付政府有关部门的紧急支出需要,财政专门设立了或有支出基金预算项目,该项预算包含20 亿元的资本性或有支出和10亿元的经常性支出。该笔或有支出只作为预付款,经总统授权财政部可以用于紧急情况下对各部门的预付款,而不须经国会事先同意。使用预付款的部门,应及时提出追加预算法案,按程序报经国会讨论审批,预算安排一经国会批准后,部门应将预付款返还或有支出基金。此外,各部门的滚存结余拨款也通常被用于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项目支出。

5.严格的国库集中收付与核算。

财政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部门的法定收入直接缴入国库统一核算,支出由预算统一安排。财政建立单一账户体系,各部门机构并没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财政部只为各部委设立名义账户。财政部按部门共设立25 个预算账户,包括15 个部委、8 个国家机关、一个公共部门和一个财政转移支付专用账户。25个预算账户相互独立,一般不得进行转账支付。同一账户内部可以进行项目支出的转账结算。每个账户分为经常性开支(含人员支出、转移支出和其它运转成本)和发展性支出进行拨款和核算。财政部按各部门预算总额实行最高限额拨款控制,全年部门实际支出拨款不得超过预算总额的95%,相当于预算总额5% 以内的预算结余可以滚存作为下支出指标使用,上年的滚存结余可以足额使用,但3年内使用不完的滚存结余由财政部收回。财政部设立专门核数机构统一负责各部门财务开支的会计核算,并建立部门资产负债表,核算各部门的实际开支,为预算

计提供依据。

6.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

主要通过预算完成比例、目标完成情况和资本化成本等三个方面指标来考核部门的预算执行绩效。其中值得一提的是,自1999 年起实施的资本化成本指标,也称为净经济价值(NEV),相当于私人部门的经济增加值(EVA)。通过核算该部门的资本化成本,以测量其资源利用的效果。为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净经济价值,各部门必须努力增加收入减少运作成本或降低资本化成本。

各部门年终应提交简明扼要的预算执行结果报告,内容包括:过去一年执行、运作的重点和成果,主要执行指标完成情况。下一年和未来五年的目标,资源管理简况,部门的突出表现和创新总表等。新加坡年内不编报中期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只编报报告。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由审计总署于财政结束后三个月内,向国会提交。审计总署是直接对国会负责的独立国家机关,报告由其内部的公共会计委员会负责审编。

7.稳健的财政盈余增值机制。

或许是由来已久的危机意识的缘故,新加坡无论在有关预算法律层面,还是在技术层面上,都十分注重保护财政盈余,对财政盈余的使用和管理是极为严格的。主要表现在:(1)国家宪法赋予总统作为国家财政的法定保护人的权利,任何动用过去(历年)财政积累盈余都须经总统最后批准。当总统认为某项支出可能对历年财政积累构成威胁时,其有权否决该预算案。这被称为是动用历年财政积累须经国会(政府)和总统批准的“双钥匙”原则。但总统行使上述否决权时必须与总统顾问委员会协商取得一致。(2)宪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还规定,政府不得挪用历年财政积累,每届政府在任期内必须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任期内某如出现预算赤字必须在后续年份中补充平衡。政府最高只允许将财政积累投资已获得的净收益的一半转作当年预算收入。(3)财政积累的“经营收入”即投资收入不能用作预算支出用途。只有税收、法定收费才是当年预算收入来源。(4)新加坡还通过建立“再投资基金”的形式,鼓励各部门(法定机构)用财政盈余认购再投资基金,以增加部门的收入,扩大资产的积累和增值。为保证财政积累的不断增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新加坡早在1974 年就通过财政投资设立了政府全资的投资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联合公司和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前者作为“新加坡政府的基金管理者”的角色,主要从事股权投资、货币市场工具、不动产等风险较低的投资领域,目前管理超过1000 亿新元的累积盈余。后者是政府作为100%股东的“活跃的商业投资者”,主要投资涉及电信和媒体、基础设施、工程和技术、医药和生物等重要产业领域,目前公司的投资组合价值达1030亿新元。两者为新加坡政府实现财政储备的保值增值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对我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启示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也取得较大进步,但与新加坡相比,无论是财政职能、预算体制和编制程序,还是财政支出范围、支出结构、预算执行和绩效监督等方面,都与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目标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新加坡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对于我国完善公共预算管理、转变财政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根据现代经济学理论,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公共财政的目的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解决外部性问题,从而发挥其合理配置资源、调节经济运行和协调社会公平的作用。我国现有

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包揽过多,支出目标不明确,财政负担过大过重。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按照“小政府、大市场”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决摈弃财政包揽一切的旧观念,尤其要改变政府参与市场竞争、介入微观领域过多的被动局面,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调整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将有限的财力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统筹解决城乡公共资源和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矛盾,支持民生福利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切实推进投资体制的深化改革,打破垄断,放开投资领域,放宽准入条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准公共产品和公用事业的投资,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

2.加强财政预算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在财政法规建设方面,我国现行有关财政预算和支出管理的法规尽管很多,但总体上看,其系统性不强,国家预算大法与其各层次的实施细则之间仍未形成有机的体系,在财政预算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方面还存在许多盲点。为此,应在国家预算法的基本框架下,完善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其细则,提高预算监督管理法规的操作性。针对我国财政预算管理法规的缺位部分,出台相应的专门法规和制度,建立政府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增长相联系的法律机制,健全政府财务会计、审计规范,完善会计、审计监督;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在预算管理方面的责、权、利,落实各监督主体对财政支出的监督职责;建立财政预算公众咨询机制,推进财政事务公开,提高财政预算监督管理的透明度。此外,还要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机制。

3.继续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创新预算管理模式

借鉴新加坡的经验,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范、透明、高效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一是规范预算编制程序,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力,预算草案一经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二是实行部门“一本账”预算,将经常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同时列入部门预算草案,变现行经常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分散安排为统一安排,实现部门预算执行的责权利相统一,为实行部门全面绩效考核创造条件。三是探索推行部门绩效预算,逐步将部门工作目标和支出项目的绩效(包括社会效益)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实现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尝试编制中期预算,在编制预算的同时,以报告为基年,滚动式编制3-年的中期预算,以增强财政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4.健全财政储备制度,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充足的财政储备不仅是一国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是抵御经济全球化冲击、维护经济安全,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后备力量。新加坡在寻求财政积累的壮大和保值增值方面成效显著,其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的持续快速增长,建立常规性、法制化的财政储备制度和财政积累增长机制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尤其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应该先走一步。首先,要及时转变“吃饭财政”的旧观念,树立居安思危和成本效益的意识,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审慎理财原则,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其次,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财政储备制度,为开辟财政盈余投资渠道、增加财政储备提供法律依据。严格区分当年财政收入和历年财政盈余,限制动用财政盈余;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节约开支、增加盈余、积累资产。再次,探索建立财政储备投资基金,允许用历年财政盈余资金参与风险低、收益稳定的股权、不动产债券和金融工具等方面的投资,以实现财政储备资金的稳定增值。最后,探索建立财政预算与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相互联系的机制,融通财政与国有资产投资运营的渠道,打破现行“两轨相互隔离”的状态,为财政储备资金的增值开拓新的途径。

篇2: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政府危机管理

[内容提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是宪法行政法中的重要内容。这次“非典型肺炎”的突发,给宪法学行政法学提出了新的课题。美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中的许多做法,如设立专门的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制定联邦应急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值得我们学习、研究和借鉴

[关键词]美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启示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是公共管理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宪法行政法中的重要内容。这次“非典型肺炎”的突发,不仅暴露了我国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同时也给宪法学行政法学提出了新的课题。

应当承认,西方发达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制度比较早,并且积累了一些经验。如美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例子。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研究和借鉴。

美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主要是由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联邦应急计划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组成的总体。[1]

一、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

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原来是联邦独立机构,其任务是对灾害应急处理,并进行灾害的防治计划、恢复和减轻工作。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的总部设于华盛顿特区,与其经常保持工作关系的机构有27个联邦政府机构、美国红十字会和州与地方政府的应急事务管理机构。2003年3月,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成为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的一部分。

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可以追溯到1803年的国会法(一般认为它是处理灾害问题的第一次立法尝试)。随后,美国通过了近百个法案处理诸如飓风、地震、洪水和其他自然灾害的问题。但是,这一分散提供灾害援助的做法,是很成问题的,因此,很多人要求制定加强联邦机构之间合作并授权总统协调这些活动的法律……

二十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在住房与城市发展部设立的联邦灾害救助局处理了大量需要联邦应急处理的重大灾害,如1962年卡拉飓风、1965年贝特西飓风、1969年卡米雷飓风和1972年阿格尼斯飓风,以及1964年阿拉斯加地震和1971年圣佛南多地震。这些灾害引起了人们对自然灾害问题的关注并增加了有关立法的数量。随后,国会于1968年通过《国家洪灾保险法》、于1974年通过《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

但是,由于紧急事件和灾害发生在各个领域。当与核电站和危险物质运输有关的灾害也被认为属于自然灾害时,100多个联邦机构涉及到灾害、危险和紧急事件中。州和地方一级机构还有许多平行的计划和政策,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常常各行其是,甚至发生冲突。全美州长协会呼吁减少与州和地方政府重叠的联邦机构,并要求吉米。卡特总统集中联邦政府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权能……

1979年卡特总统发布行政命令,成立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将原先许多分散的与灾害有关的责任统一起来行使。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吸收的其他联邦机构,主要有:(1)从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吸收了联邦保险局、国家火灾预防与控制局、国家气候服务社区准备规划局、公共事务管理联邦准备局和联邦灾害援助管理局的活动;(2)国防部的民防机构的民防责任也被转移到新机构中。

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在成立之初,就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极其复杂的挑战。早期的灾害和应急事件包括腊夫运河污染、古巴难民危机和三英里岛核电站事故以及1992年安德鲁飓风。1993年,克林顿总统任命詹姆斯L.维特为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署长。

2001年布什总统任命乔M.奥尔鲍夫为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署长。几个月后,发生了“911事件”。这使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的工作重点转到国家紧急准备和国土安全上。

2003年3月,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吸收了22个其他的联邦机构,成为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的一部分。汤姆。里奇领导的国土安全部将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事件的协调责任,提到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地位。

目前,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是国土安全部四大部门之一,其下的应急准备与复原局(EPRD)有约2,500全职雇员,并有5,000多的后备人员。

美国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设署长办公室、总顾问办公室、国家紧急准备办公室、国家安全协调办公室、公民使团办公室、平等权利办公室和监察长办公室。署长办公室下设七个机构:

(一)应急准备与复原局(联邦协调官员处),内设应急处、复原处、行政处;

(二)联邦保险与减灾局,内设灾害地点测定处、工程科技处、减灾计划与传送处、规划财务和产业关系处、风险信息传送处、索赔、谅解与保险运营处;

(三)联邦消防管理局,内设国家消防研究院、国家消防规划处、国家消防数据中心、支持服务处、培训处和城市搜索救援队;其中的城市搜索救援队在“911事件”中表现特别出色。

(四)外部事务局,内设国会与政府间事务处、公共事务处和国际事务处;

(五)信息技术服务局,内

设信息与资源管理处、企业经营处和系统规划与开发处;

(六)管理和资源规划局,内设人力资源处、财务与采购管理处、设施管理与服务处和气候紧急运营处;

(七)地区协调局,负责协调在华盛顿、纽约、芝加哥等城市设立的10个地区办公室的行动。

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的主要任务是:

1、就建立处理规则和洪灾日常管理提出建议;

2、教会人们如何克服灾害;

3、帮助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4、协调联邦政府机构处理突发事件的一致行动;

5、为州政府、地方政府、社区、商业界和个人提供救灾援助;

6、培训处理突发事件的人员;

7、支持国家消防服务;

8、管理国家洪灾和预防犯罪保险计划等。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的权力很大,被有的人称为美国的“秘密政府”。

二、联邦应急计划(FRP)

(一)联邦应急计划的概念

联邦应急计划于1992年4月由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公布。联邦应急计划是美国联邦各部门和机构签署的一项协议。签署协议目的在于:(1)提高联邦各部门和机构协调一致地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2)启动灾害救助法的实施;(3)发挥联邦政府对州与地方政府救灾努力的应急反应、恢复和援助的支持作用;(4)提供联邦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法定责任项下的援助。

实施联邦应急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动员联邦资源、协调联邦行动和提供联邦支持,以增强州和地方政府、私人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应急方面的努力。

(二)联邦应急计划的范围和实施

联邦应急计划的范围适用于所有联邦机构。联邦应急计划规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政策和程序、运行的定义、联邦与州的协调机制以及联邦的能力和责任。联邦应急计划还阐述了应急反应的一系列活动。

联邦应急计划在预计发生飓风等可能导致需要联邦援助的突发事件时实施。联邦应急计划可作为对需要联邦灾害或紧急援助重大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反应;它也可以在某一受影响州的州长向总统提出联邦援助请求时实施,或因发生某一重大灾害或总统发布紧急宣告时实施。

根据联邦应急计划,美国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地方、州和联邦政府三级反应机制。各地方政府都设有应急反应部门,包括消防、警察、医疗和公用部门等。由于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的应急服务部门在名称、建制和分工等方面不尽相同。

(三)紧急救助职能(ESF)及涉及的领域

根据“紧急救助职能”,可以确定需要联邦政府支持以加强州和地方政府处理突发性事件努力的重点领域。“紧急救助职能”涉及联邦部门和机构在12个主要职能领域的活动和能力。

紧急救助职能涉及的领域有:

1、交通:提供平时和战时运输服务,主要由运输部负责。

2、通讯:提供通讯服务,主要由国家通讯委员会负责。

3、公共工程:恢复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主要由国防部的美国陆军工程师队负责。

4、防灾:发现并减轻森林大火、城乡火灾,主要由农业部的森林司负责。

5、信息和规划:收集、分析公布重要信息,促进联邦紧急反应机制运行,主要由联邦紧急事务管理总署负责。

6、公众关怀:管理并协调食品供应,安置并抢救伤员,分配救济物品,帮助家庭团圆,主要由美国红十字会负责。

7、人力支持:在紧急事件处理时期为联邦机构提供设备、物资、物品和人力,主要由联邦总务局负责。

8、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公共卫生和医疗援助,主要由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公众卫生司负责。

9、城市搜索与救援:发现、解救被夹在废墟中的受伤者并进行前期治疗,主要由国防部负责。

10、危险物质:为实际或潜在疾病和危险物质防治提供联邦紧急支持,主要由环境保护署负责。

11、食品:确认食品需要,确保食品到达受灾害影响地区,主要由农业部食品营养司负责。

12、能源:恢复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主要由能源部负责。

三、美国的相关法律

突发公共事件是一个模糊但非常重要的概念,而且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含义和范围。在美国,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自然和人为的两大类,如灾害和紧急事务等,也包括紧急状态宣布等。相应地,有关立法也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一)灾害应急处理

1、《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

1950年制定的《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是美国第一个与应对突发事件有关的法律。该法规定了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时的救济和救助原则,还规定了联邦政府在灾害发生时对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适用于除地震以外的其他突发性自然灾害。《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由罗伯特。斯坦福提议制定,故也称罗伯特。斯坦福法。该法曾于1966年、1969年和1970年多次修改,每次修改的结果,都是扩大了联邦政府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能力。现在实施的《灾害救助和紧急援助法》是1974年的修订本。

2、《国家地震灾害减轻法》

1977年10月,国会通过《地震灾害减轻法》,目的在于“通过制定和实施一项有效的地震灾害减轻计划,减少地震造成的生命和财产危险”。该法规定建立国家地震灾害减轻计划(NEHRP)。1990年11月制定的《国家地震灾害减轻计划法》对减灾机构的职责、计划的目标和目的作了详尽规定,对国家地震灾害减轻计划作了重大修改。

国家地震灾害减轻计划规定的四个减灾机构是: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国家标准技术局、国家科学基金会和美国地理测量局。

国家地震灾害减轻计划的任务包括:改善对灾害的了解、描述和预测;完善建筑法规和土地利用计划;通过灾后调查和教育降低危险;提高设计和建造技术;促进研究结果的应用。国家地震灾害减轻计划法指定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为计划主管机关,并赋予其规划、协调和报告的责任。

1996年4月,总统科技政策办公室提交了一份名为“国家地震损失减轻战略”(NEP)的报告,根据该报告,联邦政府制定了国家地震损失减轻计划,虽然没有取代国家地震灾害减轻计划,但规定了减灾机构更广泛的活动范围,并提供了更能有效协调这些活动的框架。

(二)紧急状态立法

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全国紧急状态法》,是影响最大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它对紧急状态的宣布程序、实施过程、终止方式、紧急状态期限以及紧急状态期间的权力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全国紧急状态法》,总统有权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在紧急状态期间,总统可以为行使特别权力颁布一些法规。一旦紧急状态终止,这些法规将随之失效。《全国紧急状态法》还规定,紧急状态期间,因国家安全、社会经济生活以及外交政策的执行受到外国威胁时,总统可以与外国或外国人有关的外汇进行管制,还可以对国际支付以及货币、证券和财产的转让或转移行使特别权力。

(三)反恐方面

反对恐怖主义是美国应对突发事件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早在1952年,美国国会就制定了《移民与归化法》;1984年制定《反对国际恐怖主义法》。以后还制定了《法律实施通讯援助法》、《有效反恐法》和《化学品安全信息、场所安全和燃料管理救济法》等。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制定了大量法律加强反恐工作。如于2001年9月18日制定《2001年紧急补充拨款法》,规定对2001年财政进行紧急补充拨款,以应对“911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受害者救助及处理袭击事件的其他后果;2001年9月18日制定《使用军事力量授权法》,该法授权总统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军事力量,以对付其认为是“911事件”以后有计划、授权、有组织或协助进行恐怖主义袭击的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的恐怖主义活动;以后还制定了《空中运输安全和体系动员法》、《航空运输安全法》、《提高边境安全和完善入境签证法》、《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恐怖威胁防止和应急法》、《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和《恐怖主义风险保险法》等。

特别是2002年11月25日《国土安全法》,该法规定设立国土安全部,并重构和加强了联邦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更好对付恐怖主义威胁。

此外,美国还制定了其他有关紧急状态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法律,如《美国法典》的相关条款以及历届总统发布的有关行政命令、1968年《国家洪灾保险法》、2002年《国家建筑物安全协作法》、2002年《安全爆炸物法》、2002年《海洋运输安全法》和2003年《天花应急处理人员防护法》等,其数量相当可观,内容十分详尽。

四、对我国的启示

应该说,一个国家如何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是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和面临突发事件的范围和频度等因素相关联的,因此不可能有统一的应急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毕竟有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可以把握和普遍适用的规则可以遵循。

这次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对我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一次严峻的挑战。如果不仅仅从传染病的视角,而是从一场波及社会各方面的突发事件的视角反思“非典型肺炎”,可以清楚地看到,建立健全我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管理机制特别是法律机制已经刻不容缓。[好范文版权所有

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若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规定,但它们散见于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而且大多是针对单一灾种、事件或疾病的,如《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等,没有形成纲领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基本法;我国宪法和法律虽然规定了戒严制度和战争状态,并制定了戒严法,但未确立国家紧急状态制度。与美国的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处理机制不同,我国在相当的程度上和范围内,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方面,政策和行政手段还代替着法律的功能。

我国也缺乏各级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机构,我国各级政府虽然也有一些处理突发事件的议事协调机构,如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以及一些职能部门,如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但它们是政府的某一个工作部门或议事协调机构或临时成立的机构,有的缺乏法定权限,有的机构之间的关系还不顺,还像美国应急事务管理总署成立以前那样,还不是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专门机构。

我国还缺乏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应急计划,各级政府在应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时基本上是无计划、无准备的,这给“非典型肺炎”突发时的防治带来极大的混乱,也使“非典型肺炎”以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借鉴美国的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处理机制,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为完善我国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特别是法律机制,现提出如下的政策性建议:

1、设立由行政首长负责的各级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专门机构,由涉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部门参加,通过立法赋予其特别权力,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2、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计划,由主管部门商相关部门制定,并通过立法加以确定;将防治突发公共事件的经费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有关部门在防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责任,并加强主管部门的协调能力。

3、修改宪法,确立紧急状态及其宣告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国紧急状态法,明确国家实行紧急状态的条件、程序及紧急状态时权力的行使等;

4、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法、减灾基本法,并按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如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炭疽等)、生物恐怖威胁、环境灾害(如化学品污染、核污染等)、自然灾害(如地震、洪灾等)、国土安全、供水安全、电站安全等方面,分别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单项法律或行政法规,或将有关法律规范体现在相关立法中;好范文版权所有

5、通过立法来完善由应急处理主体、紧急行政措施、应急处理法律后果以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构成的应急处理机制。

参考文献

[1]有关美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最新资料,由美国国土安全部联邦应急事务管理总署(FEMA)2003年6月惠供。

[2]金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J].中国科技纵横,2003.6.44-48.

篇3:新加坡公共预算管理及其启示

一、新加坡公共预算管理特点

新加坡独立初期, 由于土地资源和自然资源十分贫乏, 国内经济形势十分恶劣, 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为最大限度地用好非常有限的财政资金, 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视公共预算管理, 认真学习、吸收西方发达国家公共预算管理的成功经验, 结合自身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基本国情, 不断改革和创新, 使得公共预算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同步, 保障并推动了经济社会长期高速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完善的法律体系确保了公共预算的权威性。

为严肃公共预算, 新加坡的宪法和有关法律对预算编制周期、财政预算草案的提出、财政储备的使用、财政部的监督管理权限以及国会、总统的审批权限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新加坡的财政年度为当年4月1日至第二年3月31日, 每年6-11月为各部门提出预算草案, 12月财政部编制总体预算法案, 第二年2月提交国会审议通过, 由总统批准签署发布实施。一般情况, 政府在任期内必须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不得动用历年财政积累;任期内某年度, 如出现预算赤字, 必须在后续年份中补充平衡。确需动用财政储备, 需由总统与总统顾问委员会协商取得一致后批准。

(二) 科学的编审过程保障了公共预算的合理性。

新加坡地小、人少, 行政管理体制只有中央政府一级, 公共预算管理体制也只有一级。为提高公共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新加坡国家预算编审经历“分析形势”、“确定限额”、“分解安排”、“形成草案”四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各部门与财政部门在平等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每年6-7月, 各部门根据当年的经济形势, 预测下一年的经济走势, 提出部门预算限额;8-9月, 财政部门召开政府全体部门会议, 对各部门预算限额进行讨论、修改, 确保全国公共预算盘子相对合理、准确;10-11月, 各部门根据确定的预算限额提出分解安排意见, 编报部门预算草案, 并逐个进行讨论、完善, 确定最终的预算草案;12月, 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的预算草案, 形成国家总体预算法案。

(三) 明确的绩效导向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 降低行政机关的运行成本, 使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改善民生、提高国家竞争力, 新加坡每年均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财政年度结束后, 各部门必须向审计署提交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内容包括:过去一年部门预算执行、运作的重点和成果,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部门的突出表现, 下一年和未来五年的目标等。审计署组织专人对各部门的预算绩效报告进行独立审计, 形成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报告, 于财政年度结束3个月内向国会提交, 由国会审议批准, 并作为各部门今后增减安排财政资金重要的参考因素。预算执行绩效不好的支出项目, 财政资金将减少安排、甚至不安排。

(四) 全程的公开操作控制了随意侵占公共资源。

全程公开、接受监督是新加坡预算管理的一大特点。在预算编审阶段, 预算草案提交国会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并征询公众意见, 议员咨询时间不少于7天, 国会讨论投票预算法案时进行电视直播, 接受公众监督。在预算执行阶段, 政府当年和历年的预算和实际开支均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 内容非常详尽, 包括详细的支出类别、支出金额、支出比例等, 方便公众进行“同部门前后年度的纵向比较”和“不同部门同一年度的横向比较”, 深入分析、深度监督。在预算评价阶段, 预算执行结果、绩效报告接受审计后向社会公开, 接受公众监督。在新加坡, 政府部门的资金来源只有一个, 那就是预算, 而预算全程公开, 任何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都将公之于众, 受到各方面的监督, 也就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对我国公共预算管理的启示

近年来, 我国公共预算改革步伐不断加快, 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但由于各种原因, 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新加坡地小、人少, 政府层级单一, 预算管理相对简单, 但其公共预算管理经验, 仍然可以为我国加快完善公共预算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 进一步完善编审过程, 提高公共预算的合理性。

当前, 各级财政主要采用的是一种以“财政部门下达控制数”为核心的“两上两下”预算程序。这种程序看似科学合理, 但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配套措施, 存在“部门单位任性报大预算、财政部门随意压减预算预算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我国可以借鉴新加坡经验, 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审过程。一方面, 要加强经济形势分析预测, 在布置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 由发改部门、统计部门、财政部门等经济主管部门分析预测下一年度的经济走势, 使所有单位对财政收支形势心中有数, 减少“部门单位任性报大预算”的情况。另一方面, 要合理确定预算控制数, 由财政部门公开提出各单位预算的初步控制数, 并组织召开讨论会, 由各部门对预算控制数进行讨论, 提出修改意见, 减少“财政部门随意压减预算”的情况, 形成相对合理的预算盘子。在预算编审和执行过程中, 还可以根据相关单位的请求, 定期组织听证会或答辩会, 由相关单位和代表陈述经费不足的原因和理由, 接受预算编审委员会的质询, 最终由编审委员会根据听证情况投票决定是否追加、调整该单位的经费, 既可以使预算编审委员会以较低的成本掌握较多的信息, 又可以确保相关单位的诉求得以表达, 减少因信息沟通不足而引发的误会和矛盾。

(二) 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 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财政资金属于稀缺的公共资源, 必须将有限的资金、资源用在刀刃上, 用在支出最紧急、效益最大的地方, 充分体现“花钱买效果”的绩效管理理念。一是要增强绩效意识, 以产出和结果为导向来安排预算经费。在编审预算时, 要对各单位的项目目标、预算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等, 进行充分考察和事前评审。在安排部分专项经费时, 可以引进竞争性分配机制, 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 使有限的公共资源更好地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目前, 部分财政部门已经进行探索,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8年, 广东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试水了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 制定了《关于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 并于当年组织开展对75亿元的“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 以竞争、公开、透明、创新的方式进行竞争性分配。通过现场演示、演讲、答辩、总结陈述4个环节, 接受了专家的终极评审, 现场公布得分情况和经费安排结果。随后将这一方式拓展到了农业、水利、教育等领域的财政资金分配上。2013年, 中央财政等部委首次对中央财政资金进行竞争性分配, 说明广东的探索经验已经获得了国家层面的认可。二是要研究建立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充分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 研究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台, 统一性指标与专业性指标相结合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 并以大量的有效样本为基础, 测算出评价指标的标准样本, 按照科学的计量方法, 对预算绩效结果进行衡量和评价。三是要加强支出绩效评价。年度结束后, 由各单位、各部门就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提交绩效报告, 并由独立的第三方牵头, 组织专家、学者和公众进行独立评价, 提交预算执行绩效评价报告, 作为财政部门下一年度安排预算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支出效益好的项目, 持续或加大安排专项经费;支出效益较差的项目, 减少或停止安排专项经费, 最大限度地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 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约束

(三) 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 提高公共预算的透明度。

公开公共预算, 对于保障群众对公共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促进预算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预算公开工作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引发一些争议和误解。因此, 借鉴新加坡经验, 在建立预算信息库、规范经费来源的基础上, 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一是要加快规范经费安排来源, 为“外行”看懂公共预算扫除障碍。由于财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一些预算经费分配权力由财政内设的不同部门掌握, 造成一些部门和单位同一项经费来源不同, 相同或相近名称的经费既出现在基本支出中, 又出现在项目支出中, 部分人大、公众审议监督时就看不懂, 甚至认为是巧立名目、重复列支。二是要逐步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公开部门预算在我国仍处于新鲜事物, 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 必须整体设计、逐步扩大、稳步推进。整体设计就是要由财政部门对公共预算公开的范围、内容、格式等进行原则性规定和设定, 由具体部门在规定的框架内进行细化;逐步扩大就是公开的内容要由粗到细, 由浅到深;稳步推进就是要根据公众对公共预算信息的需求及理解程度, 合理确定预算公开的粗细程度等, 确保公开工作顺利实施。预算公开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所有与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和个人, 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取与政府公共财政运作和管理有关的所有有用的财政信息。三是要主动提高运用公共预算信息的能力。获取公共预算公开的个人和组织, 要深入学习、掌握公共预算内容, 力求能看懂、看透预算, 减少对公共预算的误解;在没有得到答复的情况下, 不要随意下结论, 恶意炒作公共预算信息。四是要妥善处理好预算公开后续问题。预算公开主体对有关问题要进行适当的解释和答复, 对根据规定不能公开的, 要明确答复, 说明理由, 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摘要:独立初期, 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视公共预算管理。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新加坡公共预算管理的做法, 结合我国现阶段公共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学习借鉴新加坡公共预算管理的三点思路。

关键词:公共预算,权威,合理,效益,透明

参考文献

[1]李健盛.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开放导报, 2008 (02) .

[2]财政部赴新加坡考察团:新加坡政府绩效预算的特点.中国财政, 2008 (18) .

篇4: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关键词:养老模式;老龄化

一、新加坡养老事业发展的情况

新加坡政府一直关注养老事业,从政府官员和议员做起,积极开展各项敬老活动,将敬老,爱老发展成为一种社会的风尚,一种社会的潮流。在新加坡,政府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展养老事业。

(一)统一养老保障,

新加坡已形成了以中央公积金制度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和运作体系,较好解决了老年人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社会难题。在医疗保障方面,中央公积金制定了保健储蓄计划、健保双全计划、保健基金计划等多项计划。保健储蓄计划、健保双全计划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而为了填补以上两种计划的不足,保健基金通过社会救助的形式出现在公众的视野里,由政府援助在保健储蓄计划、健保双全计划外仍无法支付医药费的贫困者,这大大激发了社会的积极性,进一步保障了老年人的权益。新加坡通过三个计划的有效运转,形成了健全的医疗保障网。

(二)推出养老服务业合作社

新加坡养老服务业合作社以新加坡工会网络为基础。秉承以社员为股东,为社员服务的企业为特色发展合作社的成员,非工会成员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也可以加入合作社。合作社主推疗养院、护理院或者日间照料中心这样的养老机构,雇佣专业经理人,以不谋取暴利为目的的市场化运作,发展养老事业。社员均以优惠的价格得到合作社的养老服务。年末之时,合作社会依据社员年度消费金额,根据盈利总额,给予社员一定比例的分红。对于社员来说,既享受了入住养老机构的折扣,又享有消费金额的回扣,是两重优惠。同时,因为合作社自身是为社员服务,有盈利便给社员们返款,服务收费合理,又鼓励社群自助的精神,这便新加坡开展养老服务社的特色所在。

(三)倡导居家养老

新加坡注重发挥家庭养老功能,倡导保持三代同堂的家庭结构。家庭不仅是身体的住所,也是心灵的港湾。新加坡政府在制定养老政策时也传承了这个美德,新加坡国会于1995年通过《赡养父母法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赡养父母”立法的国家。为鼓励儿女与老人同住,还推出一系列津贴计划,为需要赡养老人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养老、医疗方面的津贴。目前,新加坡已婚子女与父母合住同一组屋或同一组屋区的住户已达41%左右。

二、中国养老模式的现状及问题

(一)中国养老模式的现状

为了使老年人安度晚年,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目前参保人数7.9亿,提前八年完成。但是我们还是要时刻关注围绕养老保障的热点问题,有媒体报道大部分省市的养老金入不敷出,退休年龄延迟的问题以及公办养老院无地可睡,独居老人日益增多等问题,无时不刻的不牵动着大众的神经,挑战着这个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二)中国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1)现实养老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整体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养老仍面临诸多的现实问题。就全国水平而言,近1000万的老人仍生活在贫困线下,基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城镇化进程的发展,也使得超过一半的老年人过着独居的生活,失能,半失能老人多达3000万。更多的老人经常感到孤独,出现抑郁症。

(2)焦虑的心理问题

就目前老龄化的发展进程来看,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的发展期,以年均800万增速增长的话,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的人数将达到2.55亿,2050年竟高达4.83亿。如此严峻的形式,不免让人焦虑重重。

(3)养老保障的诸多问题

就目前来看,我国城乡发展存在这严重的不平衡,养老保障存在制度的分割,不同人享受的养老待遇不同,政府对于不同地区的投入也不尽相同。可持续性的养老模式受到了严重的阻碍,进一步影响我国社会安定,经济的发展。

三、新加坡养老模式对我国养老模式启示

(一)政府要超前谋划发展养老事业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到来,要尽快做到未雨绸缪,做好养老工作已刻不容缓。调整制度化,填补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空白,将养老事业发展的重心放在解决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的问题。我国应当把构建完整的养老服务体系摆上议事日程,尽早尽快尽好地统筹安排,不断加大力度推动老年事业的发展和推行社会福利社会化,将分散、自发的地区养老事业转变为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化行为,为养老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并存

社区养老的特点在于兼顾了亲情守望与邻里互助的双重优势,符合老年人的认同归属心里。在城市的规划中,应把社区养老设施纳入小区配套建设规划,开展多种老年服务项目,在乡镇,增强社区养老意识,开展日间照料和托养功能。在居家养老方面,改善居住环境,实施无障碍改造,发展家庭养老服务业,足不出户享受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总之,健全城镇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三)统筹发展养老事业

确保老年护理保险管理事业公益性的基础上,同时注意整合吸纳民间资源共同打造老年人养老事业,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丰富更加优质的服务途径。加大投资力度,突出公益特性,发挥兜底作用,重点保障“三无”“五保”“低保”等特殊困难老人。

大力发展个人、社会团体等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积极承担社会养老义务,减轻政府的负担,使养老事业发展更加顺畅。(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参考文献:

[1]俞锦禄、杨翠迎,对推进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业的思考,社会养老,2006年8期

[2]程勇,拓展老人社区去照顾是最佳的选择,市场与人口分析,1999

[3]姜向群,家庭养老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人口学刊,2000

[4]中国未来养老方式的选择,人口研究编辑部的人口发展论坛,1996

[5]孙学士,试论我国支柱家庭养老的健康机制,中国养老之路,1998

篇5:新加坡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城市管理是工业化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标志。1978年以后,我国开始大规模的城市管理建设,发展至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城市管理水平达到56%,初步形成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区三大城市群。尽管如此,由于我国的城市管理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城市管理过程中不免出现地区发展不平衡、城市病端倪初露、城市管理水平低等一系列问题。从国外的城市管理实践来看,城市管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是简单的人口转移,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动力,因而城市管理必须与经济协调发展。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控制城市规模,变更城市建设观念,建设卫星城镇,分散城市中心城市人口压力。我国的城市管理还正处于上升阶段,必须加快中西部城市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发展;遵循城市发展规律,推进城市管理模式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转变;控制大城市规模,加快中小城市发展。

关键词:城市管理;城市管理实践;国外管理经验

第一章

我国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城市化进程现状

1.城市发展速度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我国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同国民经济一样进入了生机旺盛的时期。我国的城市化骤然加速。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仅为19.9%,2010年的城市化水平预计为50%,三十年增加了三十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这在同等经济水平条件下的发达是不多见的。同时城市化数目从1978年的192个增加到如今的668个,其中百万以上大城市166个,城市人口从1978年的17245万人增加到现在的5.9亿人,城市人口数量增加了近乎三十倍。

2.中小城市迅速崛起

中小城市是指市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近年来,我国开始大力发展县镇企业,大量的乡村人口开始涌入城镇,中小城市迅速发展。2010年《中小城市绿皮书》近日发布,指出中国成建制的城市668个,其中地级以上287个,县级建制市368个。在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62个城市属于中小城市。就全国而言我国的中小城市数量大2160个,占全国的城市数量的56%。

3.初步形成了三大城市群

城市群是指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是在地域上集中分布的若干城市和特大城市集聚而成的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城市集团,是大都市的联合体。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建设,我国在沿海初步形成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

(二)我国城市化中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三十年来我国的城市管理成就斐然,然而我国的城市管理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现在已经凸显出来。具体来说我国的城市管理存在下列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水平低、城市病初露端倪。

1.地区发展不平衡

我国城市管理水平地区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东、中、西部地区的差异。东部沿海地区是中国经济、文化发达地区,与中部和西部地区形成明显的阶梯形状,城市管理水平的发展也表现出梯度状态。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发展速度东部快于中部,中部快于西部,沿海快于内陆。

2.城市人口膨胀

城市人口膨胀作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受城市承载力和城市功能的限制,城市对人口总量和人口结构都有一定的限制。合理的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是推动城市发展的第一动力。伴随着中国快速的城市管理,我国城市人口正在以每年1800万的速度增长,预计从2005年到2030年,中国的城市人口预计将从5.6亿增加到9.1亿。大规模的人口集中到城市给城市的的就业医疗卫生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3.城市交通拥堵

交通拥堵是典型的“大城市病”。这种城市病的主要特征是:一是潜伏期长,一般在20至30年;二是一旦爆发,就迅速转移并形成“城市管理综合症”。交通拥堵的病因源于城市功能紊乱。这种状况多发生在全国的一线城市,以北京为例,2009年末,北京全市实际常住人口1972万,流动人超过千万,这意味着2020年北京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1800万的目标提前10年被突破;北京市每增加1个人,每日交通出行量增加2.64次,新增交通供给能力将很快被人口增量所抵消,六环路以内地区日行总量已达3500万人次。人口快速增长,交通超负荷运行、城市急速扩张,给城市的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4.城市住房困难

伴随着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住房需求迅速增长,高房价问题也日益突出。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城市高房价日益蔓延。2011年,全国住宅平均价格涨幅达25.1%。特别是北京、上

海、深圳、广州等大城市和一线城市更为明显。央行公布调查显示,超过70%的居民认为房价“过高,难以接受”。高房价将拉低城镇居民生活幸福感、城市生活功能逐渐被弱化,城市经济持续发展埋下潜在危机、抑制社会中间阶层扩大、加剧城市社会矛盾.5.城市环境恶化

目前,中国城市在生态环境方面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远超出城市环境承载能力;二是城市空气质量处于较重的污染水平;三是城市固体废物排放量巨大,符合环保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低,二次污染严重。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在50%的垃圾处理率中只有10%达到无害化处理,大多数垃圾只能简易填埋,使一些城市陷于“垃圾围城”的境地;四 是有毒有害的有机物污染、电磁辐射污染、危险废物污染等问题日渐突出,各类污染已经由城市蔓延至小城镇和乡村。

第二章

国外城市管理趋势

在探索城市管理的实践中,尽管西方各国并不存在固定的模式,但从总体而言,呈现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现代化大趋势:

(一)人文管理趋势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城市管理向更加人性化方向发展。城市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人既是管理的出发点,又是管理的落脚点。现代城市管理以人的自我控制、自查自律为管理的主要手段,是一种具有现代管理意识和人文精神的管理,人性化的管理,它依靠思想文化的灌输,价值观念的认同,感情的互动和良好风气的熏陶。

(二)科技管理趋势

科技的发展将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性,为城市的科技化管理模式提供了重要条件;信息化也将带来城市各方面管理的科学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普遍将信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民主、法制管理趋势

民主制度与法制建设不可分割。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可以更新城市管理的观念,参与某些重大事项的决策讨论,建立市民新的价值取向,以及用现代城市文明准则规范市民的行为方式,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城市管理模式法制化也是现代城市管理模式的重要

趋势,随着法制化进程加深,城市管理的法制化必然成为城市管理模式的重中之重。由于法制有强制性、规范性和稳定作用,它能起到行政手段、经济方法起不到的特殊作用。城市管理涉及面广,许多内容交织交叉,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加以规范,通过制订全国性或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城市管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与范围。

第三章 国外城市管理对我国基层政府的启示

——创新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模式

(一)创新工作思路,实施市容长效管理机制

管理是整治的延续,更是巩固和提升城区环境整洁有序的关键。把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更加宜居的人文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竞争力,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作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把科学化、精细化体现在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把市容环境整治、管理、巩固好,让群众长期受益。

1.理顺管理体制

实行大部门制。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整合优化组织结构,组建市容和园林,统筹协调市政、环卫、综合执法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强化属地管理。坚持把加强市容管理作为街道的重要职能,建立以街道办事处、辖区各单位、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为主体的工作网络,努力形成属地管理、部门履责、共建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部门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分工,着力解决职能交叉和管理空白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城市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例会,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研究,限期解决。

2.建立“六大员”网格化管理机制

合理划分网格。通过深入调研,按照科学、高效、便捷的要求,结合实际,把全区划分为街级管理网格。为便于作业管理,深化完善万米网格管理,将街级管理网格按照居委会四至范围划分社区级管理网格,确保管理质量和效率。明确工作标准。制定组织管理、道路环境秩序、道路环境卫生、居民区环境、园林绿化、市政道路、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和拆迁工地、路灯照明、夜景灯光及海河和津河等网格化管理十项标准,确保职责明确,管理到位。落实责任到人。按照划定的网格区域,在每个网格内设置了保洁员、设施管理员、综合执法

员、菜市场管理员、巡查监督员、考核监督员等“六大员”。保洁员、设施管理员、综合执法员、菜市场管理员为各单位一线管理或作业人员,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管理和作业任务;巡查监督员由环卫、市政、综合执法、交管等相关责任单位派出人员组成,对本单位一线管理或作业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并实施考核;考核监督员由市、区、街分别派出,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确保每一条道路、每一片绿地有人管、有人问。加强管理监督,在各社区居委会和繁华办统一悬挂管理网格责任分工一览表,内容包括每一条道路、每一个居民院落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的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维修、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信息采集责任人,保证网格化管理公开、透明。在各网格内设置“道路和居民区城市管理监督信息牌”。道路信息牌插放在每条道路中间位置的绿地内,居民区信息牌设置在居民区出入口处的明显位置,信息牌将管理责任单位和“六大员”姓名、联系电话及网格管理单位、指挥中心的监管电话全部公开,采取专项检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使市容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处于群众监督之中。

3.提升精细化和机械化水平

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对占路经营的困难户、残疾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通过建立专业市场引导一部分,通过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解决一部分,通过制定标准规范一部分,通过严格执法取缔一部分,最大限度减少“六小”回潮反复问题。对垃圾箱桶进行编号,实施垃圾箱桶专人巡回保洁制,确保垃圾、渣土得到及时处理。实行道路分等级、勤务划区域、巡查不漏点的管理新模式确保道路环境秩序井然有序。大力提升环卫作业水平。加大对环卫设施的投入力度,引进电动机扫车和专用电动三轮保洁车,不断提高环卫工人和保洁队员的待遇,降低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稳定环卫和街道保洁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环卫作业的质量和效率明显。

(二)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进程

市场化是推进城市现代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和发展方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探索干管分离,努力提升市容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水平。

1.推进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市场化

对市容环境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督办。具体工作中,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拨出专项经费,通过招投标,引进公司,由专业信息采集员负责对区域内的市容面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通过城管通手机及时上报并督促解决,改变了过去市容管理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促进了市容监管的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市场化运作,步入了信息快速上报、快速处置、快速解决的良性循

环轨道。

2.推进繁华区环卫管理市场化

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物业公司,负责卫生保洁,实行全天候扫保作业,对石材路面实施高压冲洗,清理辅路及卫生死角,维护公共设施、马路家具、绿地的清洁,保持繁华地区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

3.推进环卫公厕保洁市场化

按照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程序,聘请专业招标代理公司对公厕招标事宜进行商讨,对符合环卫资质的社会企业进行严格审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招投标,最终选定维善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全区公厕的保洁和维护。政府管理部门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各种手段,加强对作业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确保保洁质量。通过市场化运作,公厕作业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实现了零投诉。

(三)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不断建立完善市容管理的长效考核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决策、执行、检查、考核的闭环管理体系。

1.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信访投诉、督查督办、工作例会、效能问责、考评公示、兑现奖惩等六项制度,使市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对作业单位的工作进行量化。明确规定,信息采集员每天巡视检查繁华地区和重点地区、主干道路、次支道路和里巷道路,每周对居民区巡视检查2次。实施多层面的巡查检查。聘请市容环境义务监督员进行日常检查,开通市容环境投诉热线,对城市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综合监督考评。

2.严格考核监督

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构建区、街、社区三级联考机制,采取分级考评、互相考评、强化整改、社会监督的办法,确保市容管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到位。按照“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管好、次要路段和区域管住、小街小巷管理有序”的要求,将道路划分为主干道路、次支道路、里巷道路三个层次,依据不同的管理标准实行分级考评。适时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互比互学互看,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将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考评。复查问题加倍扣分、督办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3.严格落实奖惩

坚持用足用好“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对考评中成绩突出、连续名列前茅的部门和单位给予奖励。对同一问题多次未能达标的,加大扣分力度,对屡次未能达标的部门和单位给予

处罚。

第四章

总结

城市管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开展创建城市管理先进网格和示范道路活动,在繁华地区实施“一岗多责”的管理模式,动员更多单位、企业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网格化长效管理措施,推进城市管理再上新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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