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精选6篇)
篇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助推综合执法上档升级 合川区农业委员会
近年来,我委在中共合川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条主线,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导向,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为目标,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引智聚力为目标,构建内外协作机制
一是构建农委内部协作机制。在“检打联动”工作中,我委以法制工作机构为桥梁,要求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法制工作机构备案。法制工作机构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当事人,及时提出查处建议,要求执法机构迅速调查处理,避免例行检测与执法抽检“两张皮”。
二是构建农委外部协调机制。我区地处重庆西北部,毗邻四川省武胜县,极易形成监管盲角。为构建疏而不漏的执法网络,在合川辖区内,我委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跨区域案件,我委扩大片区协查适用区域,案情上报、案情通报不局限于片区协查联席单位,进一步延伸至四川省武胜县、岳池县等周边省市农业部门。
三是构建辖区镇街协管机制。我委对涉及种子、农药、肥料、渔业船舶安全、农机安全监理等管理事项,与全区30个镇街签订了协管协议,择优选用协管人员140人,协助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在涉农纠纷调处上,充分发挥当地镇街协管人员的作用。通过监管领域的合理分流及监管力量的适度引入,委农业执法机构把有限精力投入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管。
二、以普法宣教为抓手,构建能力建设机制
一是注重提高管理对象法制意识。我委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全区农资生产经营者1650人、农产品经营企业300多家、渔船船员700多人进行农业法制培训。
二是注重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养。每年举办法律学习培训班,邀请法律实务专家讲解实务技能,对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建立每月逢“十”集中学习日制度,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以监督考核为手段,构建内控外督机制
一是强化内部监控。针对执法逐个环节,分别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监督制度24项。农委法制工作机构不定期对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监督抽查,进行半年和年终评比考核,检查结果与评先创先、职务晋升等衔接挂钩。
二是强化外部督察。建立《农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作为评委,对农业执法机构的法制宣传信息报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创新等方面逐项打分。对执法机构评分达95分,排位前三名者,评为先进执法单位;低于85分者,在全委公开通报批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我委作书面说明,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对执法人员评分达95分以上且排位前六名者,评为优秀执法人员;低于85分者,将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并取消年终奖。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的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范,建立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特别重要的是要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形成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机制。
社会管理创新要确立正确方向和科学路径,要促进社会活力而不是要限制社会活力,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强调要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念,倡导不同的行为模式,倾听不同的利益诉求,重视沟通与协调。社会管理创新要对利益调整进行结构性改革,同时要尽可能地兼顾各方各类利益。但是,强调兼顾各方各类利益绝不是不能损害任何利益,绝不意味着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问题的关键在于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发展进步,要引入行政过程论,对各方各类利益进行综合的全面衡量,依法作出科学合理的裁量判断。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依赖于不同思想、意见和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依赖于开放性、自由交流、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更依赖于相关各方全方位参与管理、决策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报讯(特约记者 陈旭 王志高)3月2日,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9个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汇报,明确今年工作要求,研究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推动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持续加强,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副省长、省综治委副主任傅自应主持会议,省综治委副主任徐安、孙文德、毛伟明、张新民出席会议。
李小敏指出,省综治委承担着组织协调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要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综治委、领导小组和专项组、成员单位三个层面的定位和作用。综治委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组织协调机构,在机构设置上具有综合性,是各级党委政府在不改变各部门社会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建立的一个组织协调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综合平台;在力量组织上具有整合性,基本整合了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的各方面力量;在工作指导上具有聚合性,通过综治委这个综合平台,把打击与防范、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有机地结合起来,指导推进各项工作。各领导小组及专项组作为社会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的承担者,在推进工作中要发挥主导作用,搞好制度层面的设计,抓好相关政策的研究,谋好阶段推进的思路,引导重点工作开展;发挥主推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具体责任,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深入进行、取得实效;发挥主攻作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攻坚,努力取得实质性突破。各成员单位作为综治委、领导小组及专项组工作的基础,要立足自身职能,围绕重点工作,深入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深入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尽到应尽的责任。
李小敏强调,省综治委要按照“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大组织推进力度。要健全运行机制,重点抓好定期会商、情况报告、督促检查和考评奖惩等四项制度建设,形成综治委抓领导小组、专项组和项目牵头部门,领导小组、专项组抓成员单位,项目牵头部门抓协作部门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各项任务逐一落实。要强化项目推动,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工程60个项目任务,由9个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时序进度、工作目标、项目载体和推进措施,一个一个攻坚克难,确保项目做实、早见成效。要注重典型培育,省综治委要结合省综合试点工作抓好整体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培育工作,各领导小组和专项组要紧密结合综合试点工作和联系点共建活动抓好专项工作典型经验培育工作,形成一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和样板,发挥示范导向作用。要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形式,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形成牵头部门主动担当、协作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
傅自应要求省综治委各领导小组、专项组和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做到明确责任抓落实,准确把握各自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中的职责任务和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增强工作的计划和主动性,按照时序进度扎实推进;攻坚克难抓落实,紧紧围绕年初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暨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会明确的今年要重点突破的七个方面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着力解决社会管理中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合力抓落实,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力量整合,强化检查督办、强化跟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会上,省综治委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文德、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治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新民、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缪蒂生、“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邵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万闻华、政策法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丁巧仁分别汇报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年工作打算,护路护线联防工作领导小组作了书面汇报。
肖若海要求,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群众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服务群众机制。要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简化、公开办事程序,制定出台公共服务奖惩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完善各类便民为民服务机制,制定服务标准,推行承诺服务。积极整合服务群众的力量资源,加强群众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积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建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广大群众话有处说、怨有处诉、难有处解、事有处办。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督查督办机制。要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专员制度,负责对重点问题和案件实行“点对点”跟踪督查和备案管理。五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将群众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衡量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主要领导政治水平、政治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深圳将全面建设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http:// 2007年10月08日06:40 深圳特区报
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1+7”文件
深圳将全面建设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承载并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
【本报讯】(记者叶晓滨)深圳将通过3到5年的努力,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和社会工作人才配置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能够承载并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工作发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格局,初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深圳特点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
9月30日,市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薪酬待遇、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工作中作用、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社工义工联动等7个配套实施文件。作为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1+7”文件的制定出台,初步搭建起了具有深圳特色的社会工作制度体系,为深圳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现社会工作跨越式发展绘就了蓝图。(下转A2)
市委常委会议强调,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工作,把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提到了历史的高度,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标志,对于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一项全局性战略任务,是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的迫切需要。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应当带头落实好中央和省的要求,加快推进步伐,力争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上尽快实现突破、探索新鲜经验。
职业化、专业化是发展社会工作的基本前提。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都经历了从志愿性到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过程。“1+7”文件解决了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定位和社会角色问题,要求把通过国家考试的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并就组织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建立社会工作者登记制度、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业资格聘任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人才考核评估制度做出了规定。今后,全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将聘用经过国家考试、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并登记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人才。文件还规范了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术职位体系和相应的薪酬待遇,强调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机制、职业晋升机制、社会保障制度、合理流动机制、表彰奖励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在全市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不低于同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工作的基础性工作。“1+7”文件提出,要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研究建立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体系,积极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探索转换和引进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配置办法。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对象设岗位、以需求定数量的原则,在不新增行政、事业编制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重点在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与救助、青少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矫正、监所管理、禁毒、残障康复、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要认真做好现有实际从事社会工作人员的提升转换工作,对在已设定的社会工作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开展分期分批分层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对于已设定的社会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则必须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并经过登记。
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承担者,也是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承载者。大力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对于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社分离、政事分开和公共服务的多元化、专业化、社会化;形成“政府主导推动、民间组织运作”的社会工作运行格局具有重要意义。“1+7”文件提出,要按照“多种渠道、整合资源”的思路,以“三个一批”的办法分类培育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即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一批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造转化为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选择一批现有的民间组织,按照承担社会服务工作的要求规范整合,使之成为符合条件的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一批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同时,要优化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改革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的注册登记办法,建立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建立民间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
推进社会工作,既要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又要发动公众广泛参与,发挥义工的协助、参与作用。为此,“1+7”文件提出,推行“社工+义工”联动发展模式,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的局面。通过向义工组织申请义工和招募新义工等方式,使每一名社工固定联系一定数量的义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继续在全社会广泛普及义务服务理念,将义工培训纳入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规划,提升义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1+7”文件提出,要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在社会工作的运行机制方面,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社会工作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政府与社会、市与区、社会工作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社会工作的发展合力。要确立财政资金对社会工作发展的主渠道作用和导向作用。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完善公共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使公共财政成为社会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
按照“1+7”文件的要求,我市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将在全面规划和制度设计的同时,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确保质量。
中国拟2020年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
2011年11月08日 1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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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
据了解,该意见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在中国社会工作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意见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据了解,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战略部署后,中央组织部联合民政部等14个部门组建政策研究起草组开始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门意见,同时由民政部在全国165个地区和260家单位开展试点探索。经过四年多时间,在全面总结国内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组研究形成了该意见。
据悉,意见全文约7000字,共分为6个部分,包括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切实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等。
意见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大规模开展专业培训,大幅度提升现有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深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适合中国国国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理论研究和宣传普及,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态势。
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需解决的几大重点问题,意见提出:
--在专业教育培训方面
要统筹规划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合理配置培训资源,加快建立不同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切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建设,推动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及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发展社会工作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建立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制度。
要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技能培训,提高其开展社会服务、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对下派基层锻炼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相关事业单位、部分执法单位的干部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毕业生普及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方面
要研究制定专业岗位开发设置的政策措施;以基层为重点,特别是城乡社区要注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要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要加大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度,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优秀人才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同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薪酬保障机制、表彰奖励制度,以激发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要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切实提高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水平,重视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相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法规体系。
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购买程序,完善购买方式,建立综合绩效评价机制。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大力拓宽社会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会工作服务领域。
意见最后强调,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切实加强对基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团结凝聚在党组织周围,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落实惠民政策等工作。
篇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湖南法院就执行工作进行调研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把握工作重点,狠抓执行规范,创新执行举措,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和浏阳市人民法院,江必新认真听取了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广泛征求了对加强当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依法服务大局,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进一步强化司法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将当前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江必新充分肯定了湖南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他指出,湖南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各级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全省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结案率和重点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99.91%,以显著的工作成效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
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江必新要求切实把握好三个工作重点:一是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法院党组要抓住机遇,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出台具体工作举措,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最高人民法院。二要抓好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清理化解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重点解决好涉及特殊主体、特困群体、涉诉信访等几类执行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规定动作和规定程序,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案件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好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行工作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财产申报、反消极、反规避、反抗拒等执行工作举措,努力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实现法院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良性循环。
篇3:建立健全党的群众工作新机制
一、建立健全党群沟通新机制, 夯实群众工作基础
第一, 要积极正确地贯彻群众工作新机制。党的根基、血脉、力量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 要真正把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可以从扩宽党与群众的联系范围、完善联系方式、健全联系内容、加强联系实效等方面入手, 继承我党的优良历史传统, 总结在新的形势下为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等切实有效的做法。
第二, 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责任制, 进行片区负责制。要真正地明确联系对象和方式, 特别是下岗职工、被拆迁农民、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 要求党员定期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蹲点调研, 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情况, 实地体察群众意愿, 认真倾听群众呼声, 积极关心群众疾苦, 真诚地听取群众批评,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联系的真实情况, 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扎根群众架起桥梁。
第三, 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积极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要认真听取上访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看法, 因为他们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利益诉求及愿望的直接代表者。通过信访我们可以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恰当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主动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四, 建立联系群众机制, 积极开展党群互动模式。要尽量精减会议和文件, 让党员干部有充裕的时间和饱满的精力去深入基层, 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把党的根本宗旨、优良作风和群众路线真正落实到实处。党员干部还可以运用互联网来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方针、纠正谣言传播、化解党群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二、建立健全党服务群众新机制, 提高群众工作质量
第一, 建立健全党服务群众的新机制。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 要以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为重点工作, 开展群众性服务工作为切入点, 建立相关的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 推广党员挂牌服务, 在社区里建立党员服务群众点, 并形成覆盖整个社会的系统化、流程化的服务群众网络, 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而不应搞形式主义, 光打雷不下雨。只有搞好党服务群众工作, 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 才能进一步组织群众并引导群众向着党前进的方向大步迈进。
第二, 要紧密联系群众, 维护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 努力培养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深厚感情, 要站在代表群众利益的立场上, 了解民意、倾听民声、处理民诉、化解民怨, 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三, 积极弘扬党员奉献精神。各级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 积极开展党群“共创共建”活动, 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组织党内捐献活动, 用捐献的资金建立党员扶贫帮困基金等, 为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帮助, 并设立专人服务制度, 全力打造党员奉献社会的高大形象, 提高党员的社会影响力, 让服务群众这个“民心工程”名副其实。
三、建立健全党组织群众新机制, 强化群众工作方向
中国共产党现阶段群众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让群众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知道党的前进方向, 让党成为群众的领路人。这道出了我们党的历史使命就是宣传群众、组织群众、领导群众前进。
首先要建立健全群众宣传教育制度。以电视、广播、座谈会、网络等形式为载体, 及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和解析党的最新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 增强群众的法制知识, 让群众真正学法、懂法、用法, 坚固的党群关系不为反动势力所动摇。在宣传教育过程中要克服命令主义。命令主义会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受压迫, 无法让群众信服, 会得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所以要坚决杜绝这种现象。要真正了解民情, 理顺关系, 调整群众情绪, 解决各种矛盾, 让人民群众跟着党共同前进, 共同发展。
其次, 要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说服群众引导群众。在新形势下, 群众的根本问题其实就是利益问题。要积极维护群众的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 切实抓好直接影响到群众直接利益的民生问题, 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直接利益问题, 务必认真地处理好, 替群众解忧排难。党员要用率先垂范的模范行动来感召群众, 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 积极引导人民群众朝着大方向前进, 增强党对群众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四、建立健全群众监督评价新机制, 增强群众工作透明度
第一, 建立健全群众监督评价新机制。要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如果脱离这个标准, 服务群众就变成一句空话, 毫无意义。所以, 一定要保证群众对党组织的监督和评价, 这将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改进。要广开言路, 及时、准确地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工作的真实评价, 并把人民群众的真实评价纳入党员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 在党员干部评选中设置群众满意度的硬性指标, 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
第二, 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新机制。主要是对党员干部在党群工作中的工作质量和能力的评价, 评价的主要标准是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等。还要针对具体工作, 制订出具体的标准。要综合利用各种评价方式方法。比如座谈会、定性与定量分析、问卷调查、舆论反映等。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评价的主体应该是群众, 上级党组织主要是起指导、督促的作用, 而基层党组织一定要鼓励群众讲真话、说实话, 力争把评价的结果准确真实地向上级报告, 并把整改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篇4:建立健全组织员工作机制
[关键词] 组织员;提升;管理;素质
【中图分类号】 D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3-226-1
一、建立健全组织员素质提升机制
一是要强化学习,培养坚定的政治信念。要做好新时期组织员工作,必须要有广博的知识、过硬的业务能力。首先要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党建工作业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其次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本领。业务精通,就是知全局,懂本行,当前特别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各级组织部门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努力提高中心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是要强化创新,培养精湛的业务技能。新时期组织员必须要有超前意识,有新思路、新举措。带着实践中碰到的问题去学习和思考,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升华。要紧紧围绕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大局深入调研,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找出新对策和新办法;要在调查研究中,锻炼组织员的分析、综合、思维、洞察、创新能力。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以“创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精益求精。
三是要强化服务,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组织员整天置身于干部群众之中,有其特殊性。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做到随时掌握新情况、随时解决新问题,随时总结新经验,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强化公道正派意识,加强人品修养,自觉养成堂堂正正的人格品行,以优良的品德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以组织员的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常修为官之道、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常省自身之过。
二、建立健全组织员队伍管理机制
一是要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就是要对每一个组织员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提出具体的质量、数量和时限的要求,形成职责范围、工作任务、考核奖惩有机统一的管理体系,从而使每个人都能自觉地按照既定目标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这样既明确了组织员的任务,又提高了组织员的积极性。
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一方面便于上级党组织即时掌握基层党组织的现状和党建工作动态。为上级党委准确地制定、指导党建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通过召开例会,既可以提高组织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水平,又可以即时发现好的做法,总结好的经验,推广好的典型,做到相互交流,互相促进。其次还要建立组织员例会奖惩制度,激励组织员补充自己的不足,发扬自己的优点,使组织员工作更好的为组织部门服务。
三是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强化组织员的考核,是保证组织员队伍的质量,做好组织员工作的需要。因此,党委要定期对组织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组织员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防止以偏概全。考核情况要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成绩突出的组织员要给予表彰,对工作平庸、无创新、无建树的要通报批评,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
三、建立健全组织员的作用发挥机制
一是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员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员要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详细掌握本地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群团组织、经济发展、群众所盼等状况,调研后向党委提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上级组织宏观决策提供科学论据。合理地调整党员发展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使党员发展工作克服盲目性,突出针对性,体现科学性。
二是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员的把关督查作用。严格把关,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是组织员的重要职责。在具体工作中,组织员要严格把好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教育培训关、入党程序审查关、谈话考察关,切实增强入党对象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切实坚持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切实增强新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的自觉性。
三是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员的模范表率作用。优秀组织员的崇高敬业精神、突出工作业绩和良好的自身形象是广大党员群众学习的榜样。组织员要按照公道正派的要求,树立“政治坚定、大局为重,心系基层、群众为重,光明磊落、党性为重,淡泊名利、事业为重”的思想,做到“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自觉维护党的威信和组工干部的形象,从而激励各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党的建设事业,推动着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篇5:建立健全纠风工作领导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县纠风办《茂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纠风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同安排、同开展、同督查,为推进城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现将我局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纠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
我局继续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了对系统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了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基层单位、机关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同时,按照任务分解要求,认真组织,扎实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按照“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强城管系统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观念教育,巩固系统干部职工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系统内部监督,纪检监察、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为牢固树立建设领域良好风气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股,将所有建设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股整体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阳光审批。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公示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实行收费公示制,将收费依据和标准上墙公示,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人情收费。通过扎实工作,我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逐步形成。
总之,我局的纠风工作按照既定的目标逐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差距,下一步我们还要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篇6: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总结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总结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总结
近年来,镇安县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有力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健全网络,加强信访队伍建设。
坚持把信访网络建设作为搞好信访工作的基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整合力量,形成了横向联合、上下协调、部门参与的信访工作立体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
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信访问题。各乡镇和县级各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信访工作。同时,县上还建立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军转安置、林权纠纷、民办代教遗留问题等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分别由对口分管的县委或县政府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县上成立信访调处指挥中心,与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一套人马,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兼任指挥中心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信访局合署办公。乡镇成立信访调处中心,设主任一名,其中城区所在地永乐镇为副科级建制。村上
设立信访调处室,组一级设立信访联络员和信访中心户长,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与报酬,专职做好信访工作。从起,县信访局按辖区人口人均元、乡镇元,由财政局列入预算,作为县乡信访工作经费。按县信访局干部每月90元、乡镇和部门信访干部每月60元,落实县乡专兼职信访干部的信访津贴,充分调动了信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整合工作力量。县上从乡镇和部门选调部分年轻干部充实到信访局工作,从优秀年轻后备干部中抽调4名轮换到信访调处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各乡镇在配齐专兼职信访干部的同时,整合信访、综治、司法、纪检、法庭、派出所及相关站所等各方面的干部资源,参与搞好信访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从内部调剂也配齐了专兼职信访干部。村组整合治保会、调委会、治安中心户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解决具体信访问题。
四是提高队伍素质。县委坚持把政
治坚定、责任心强、业务过硬、作风务实、有较高政策法律水平的同志充实到各级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队伍中来,并对信访干部在生活上多关照,在组织上多关心,在自身发展上多考虑,有计划地做好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和选拔。加强对信访干部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召开各级信访工作培训会、邀请市县信访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利用党校活动阵地、组织参观先进工作典型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信访干部对《信访条例》、信访政策和法律法规、各级对信访工作的要求及我县出台的信访工作制度和举措的了解掌握,全面提高各级信访干部业务素质。
二、畅通渠道,规范信访工作秩序。
坚持把畅通信访渠道作为搞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强化宣传,主动下访,规范行为,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一是加强宣传。以《信访条例》为依据,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指
导和教育广大群众通过正确的信访渠道依法有序上访。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了法制与信访专题节目,宣传《信访条例》和依法处置违法上访的人和事。同时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脱产干部走村入户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讲解信访和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上访意识。
二是联系群众。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听取群众呼声和建议,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在乡镇、部门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中推行“便民服务卡”制度,公开包户包职工干部姓名、职务、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包联职责等有关内容,将“服务卡”发到所包的每个农户和职工家中,实现干部同群众的信息互通,搭建群众反映诉求等服务“三农”和职工群体的新载体。
三是畅通渠道。县上积极探索群众诉求新机制,推行县级领导周二、乡镇和部门领导每日接待制度,实行统一接
待来访群众、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接待领导为当日接访事项责任人,负有接访事项的最终解决责任,凡当日接访事项,必须“一办到底、彻底办结”,使群众冤有处伸、苦有处诉、事有人管、管有结果。县级部门和乡、村、组各级随时接待群众来访,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多种方式,依法、及时、合理解决信访人的投诉请求,保证接待效果。
四是规范秩序。全面推行信访“程序卡”制度,让上访人持卡找工作责任人,责任人依卡接访,引导群众在上访活动中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特别是针对重复访多发的问题,按照信访部门重新核实上访问题、信联办拿出具体意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征求上访人意见并签字、上级机关审定结案等五道程序解决“重访”问题,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于一些无理上访、闹访、缠访的正常访人员和事件,在做好必要的说服、教育、疏导工作的同时,坚决依法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三、创新机制,提升信访工作水平。坚持把创新信访长效机制作为搞好信访工作的重点,夯实责任,强化考核,严格追究,构筑了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制度规范的信访工作新体制。
一是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包部门、科级领导包村包单位、乡镇和部门干部包农户包职工的“三级双线”包抓信访工作责任制。县级领导定期深入所联系乡镇、分管部门现场办公,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信访案件的办理工作;科级领导包到村、包到下属单位;司站级领导干部、乡镇和部门的一般干部、村干部、企业的班子成员包到农户、包到职工,并在县信访局建立各级干部包抓档案。对重点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履行“包指导、包协调、包依法依策公平公正的解决处理、包审
查把关签字上报、包稳控、包回访”六包责任制,直至上访人息诉罢访。
二是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保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民意表达机制、信访接待处理机制和领导干部包抓信访工作机制等五项长效机制,分别从夯实乡镇和县政府职能部门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畅通信访诉求渠道、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和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新方法、新举措,促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实行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来信来访、案件查办、接回上访人、配合工作等情况,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汇总通报一次。一般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报;重要情况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随时通报;事关全县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或重大事件由县委、县政府通报。信访通报作为各乡镇、各部门
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凡被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批评一次者扣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一次扣,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分数从经济、党建工作综合考核折算后净分值中扣减,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被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三次或领导小组通报两次或县委、县政府通报一次的,单位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能评选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
四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加大对信访工作疏于职守、工作不力及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凡因包抓工作不力,造成群众越级上访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该批评教育的,及时批评教育,该警示训诫的,给予警示训诫,该党纪政纪处分的,坚决追究到位。设立信访保障基金,由县财政局在信访局设立信访保障基金专户,财政预支2万元作为周转金,凡发生接访的一切费用,均由相关乡镇和部门、单位承担。具体
方法是信访局开单,领导小组审批,财政局扣款,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四、立足和谐,实现信访工作目标。
坚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搞好信访工作的根本,标本兼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开创了公平有序、安定团结、和谐创业的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是化解矛盾。县上逐乡镇、逐村建立健全了有纪检、综治、信访、司法等各方面力量参加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乡、村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村、司站级单位、企业每十天排查一次,乡镇、县级部门每月排查一次。特殊敏感时期,做到日排查日汇总日调处。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办结时限,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案结事了。对重大矛盾纠纷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做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矛盾不出村、单位,疑难纠纷不出乡镇、部门,重大纠纷不出县。今年元月以来,全县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2件,已成功调处89件,其余13件均已落实了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办案人员和结案时限,多数人对办结情况表示满意。
二是控制上访。把影响稳定的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纳入视野,对信访老户、曾到市赴省进京上访至今未息诉罢访的人员、一些集体上访活动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全面落实领导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措施,实行一份责任状、一套专门档案和一个帮扶小组的“三个一”管理机制,切实把上访群众稳控在当地。今年以来,全县来信来访总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元至二月份无一人赴省进京越级上访,较好地实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一控四降”目标。
三是维护稳定。县上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依法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接待每一起来访,及时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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