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关键词: 推进 餐饮部 修订 整治

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共13篇)

篇1: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动计划:

一、组织领导组:组长: 组员:、、二、整体要求:依照局1号文件和旅游团体《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酒店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题目和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确保安全延续的一项根本措施和长时间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和技术气力,展开技术攻关,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具体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步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牢固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结合部分实际工作情况,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签署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认真履行安全承诺书制定的各项制度。从规章制度进手,重新梳理,补充完善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重点是实行食品生产加工添加剂备案登记。

3、加强对食品从业职员的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格依照酒店着装要求,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并严格依照食品加工操纵流程加工食品。餐饮场所要保持清洁,各种用具定位摆放、清洁,餐饮具依照规定进行消毒,保证安全卫生。制定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4、按规定做好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分类寄存,避免食品在生产加工进程中遭到污染。冷荤凉菜配置等特殊食品加工应有专门操纵间、专用设施设备、专职操纵职员;贮存中,食品及其原材料等采取防潮、防霉、防尘、防污染及控制温度等措施贮存;生产加工中,食品生产加工职员要保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定期和不定期对库存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销魂处理,并认真记录。

5、完善并认真履行食品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根据要求,严格质量控制,进货中使用定点屠宰企业猪肉,不采购***变质、有毒有害、包装不规范及国家明令制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材料、添加剂、调料等,进货时按规定索取相干证明。质量安全管理职员负责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验收;销售中,不超范围经营,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更不得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分歧格调味品、产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推动计划:依照文件精神,我酒店“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以下阶段:⑴宣传部署阶段(3月1日-4月15日)。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⑵全面排查阶段(4月16日-6月15日)。结合酒店实际工作,由餐饮部分成立检查小组,对负责区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题目逐一登记建立题目库。⑶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8月15日)。针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题目立即进行整改,对难点集中气力攻关,制定方案,落实好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保证消除一切食品安全隐患,真正取得实效。

篇2: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吴晓佩

组 员:迟 东 高吉林 弓喜梅 孟 莹

二、总体要求:

按照局1号文件和旅游集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酒店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确保安全持续的一项根本措施和长期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攻关,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具体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高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结合部门实际工作情况,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签署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认真履行安全承诺书制定的各项制度。从规章制度入手,重新梳理,补充完善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重点是实行食品生产加工添加剂备案登记。

3、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严格按照酒店着装要求,个人卫生符合要求,并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加工食品。餐饮场所要保持清洁,各种用具定位摆放、清洁,餐饮具按照规定进行消毒,保证安全卫生。制订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

4、按规定做好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分类存放,防止食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受到污染。冷荤凉菜配置等特殊食品加工应有专门操作间、专用设施设备、专职操作人员;贮存中,食品及其原材料等采取防潮、防霉、防尘、防污染及控制温度等措施贮存;生产加工中,食品生产加工人员要保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定期和不定期对库存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销魂处理,并认真记录。

5、完善并认真履行食品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根据要求,严格质量控制,进货中使用定点屠宰企业猪肉,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包装不规范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材料、添加剂、调料等,进货时按规定索取相关证明。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验收;销售中,不超范围经营,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更不得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

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推进计划:

按照文件精神,我酒店“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以下阶段:

⑴宣传部署阶段(2011年3月1日-4月15日)。召开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

⑵全面排查阶段(2011年4月16日-6月15日)。结合酒店实际工作,由餐饮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对负责区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建立问题库。

⑶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6月16日-8月15日)。针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难点集中力量攻关,制定方案,落实好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保证消除一切食品安全隐患,真正取得实效。

篇3:推进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监督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指导。制定了《2011年全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落实农村聚餐申报备案等制度,加强聚餐现场督导等措施,有效减少了农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是加强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通过严格许可程序和标准,强化分类监管,使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达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是强化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农村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认真做好农村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各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对乡镇餐饮食品安全协管员、村信息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辖区从事农村家宴的乡村厨师进行动态管理,登记造册并定期组织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五是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各级餐饮安全监管部门经常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执法行动并进行新闻报道;公布12331举报投诉热线电话,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餐饮安全专题调研、视察活动。

篇4: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查重处,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餐饮安全隐患,保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严厉查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督查,逗硬奖惩。市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通报同级政府,并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篇5: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师生餐饮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整治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消除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及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ZZ市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店亮证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贮存情况、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等。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安排部署、整顿治理、总结巩固三个阶段,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7月10日)。各区市县局根据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要求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

(二)整顿治理阶段(7月11日——9月15日)。各区市县局根据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强排查整治,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尽早消除隐患,对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店要依法停业或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利用暑假期间,加强对学校食堂提档升级进行改造、对校园周边餐饮进行专项治理,严禁学校食堂加工经营凉菜,确保开学后学生饮食安全。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及时总结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常态,确保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夏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学校又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健康,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搞好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查重处,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全面排查餐饮安全隐患,保持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严厉查处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餐饮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督查,逗硬奖惩。市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通报同级政府,并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篇6: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本次专项整治从2012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检查阶段(6月—6月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有关学校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各有关股室要密切配合,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底前全部完成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评定工作,使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到食品销售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教育局主管股室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各监督员要按照监管区域,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和承包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篇7: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为规范XX辖区网络餐饮服务行为,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局等文件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辖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有力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本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5月至2021年8月。

三、整治步骤和内容

(一)调查摸底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网络在线与线下实体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网络餐饮提供者进行调查摸底,范围应覆盖“饿了么”“美团”等主要第三方平台,对排查摸底单位应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对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7月20日)。

重点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办法》要求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1.对第三方平台重点检查整治内容:一是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向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备案。二是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进行审查登记,通过严格审查杜绝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三是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风险等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四是否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是否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五是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是否及时制止并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是否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六是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是否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2.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检查整治内容:一是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严查超范围经营。三是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四是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五是保持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一致。六是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至8月10日)。

各村(社区)要将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于8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食品监管站(联系人:XX)。食品监管站负责全面汇总,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针对辖区网络餐饮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改进措施,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同时,要将网络餐饮服务检查工作作为日常监管工作重要内容,长期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

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将专项检查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辖区负责制,细化分工,靠实责任。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

整治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整治实效。要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检查和抽检监测等措施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从严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从严从重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加强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篇8: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证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元旦、春节期间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保“团年宴”安全为工作重点,加强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内容

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2月10日

整治范围及重点:全市各餐饮单位,重点为承办节日大型聚餐和“团年宴”的餐饮单位、寒假前后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两会”期间会议餐饮保障宾馆酒店。

整治内容:认真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严格餐饮服务资质准入,规范许可行为,切实改善餐饮服务经营条件,严厉打击无证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加大对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监督检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材料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加工过程和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贮存情况的监管。

三、整治时间安排与主要目标任务

(一)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各科室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全面启动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召开大中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参加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餐饮单位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报我局辖区科室。

(二)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2月7日为整治阶段。各科室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餐饮加工环节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凉菜、海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过程监管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做好春节“团年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指派专班对承办“团年宴”的餐饮单位进行不间断地巡回监督检查。

(三)2012年2月7至2月10日为总结阶段。我局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题报告,于2月10日前报送至天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安办。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目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对餐饮单位的监管工作扎实深入。建立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布电话号码,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制订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食品中毒事故按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告市食安办,不瞒报、谎报、拖延。

篇9: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总结

大 冶 镇 直 幼 儿2013 年 11 月 13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冶镇中心校《关于印发〈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园食品卫生工作,为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园长的责任意识和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2、促进学校食堂进货渠道正规,杜绝“三无”食品。学校食堂卫生达到干净、整洁,规范。

3、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餐具消毒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等,并张贴上墙。

二、组织领导

我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办证情况,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2、食堂、防蚊蝇、防鼠、防潮、防投毒措施,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等

3、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堂剩饭菜及不洁食品。

四、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11-12月):我园按照《学校食堂用餐管理规定》进行自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张丙勋 副组长:谢群才

成员:焦丽娟 冉振坤 赵红梅 霍秋丽 王婷

六、整治措施:

1、加强我园基础设施安全排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校舍安全排查整改工作,杜绝油漆桶等有毒有害器具进入食堂。

2、积极实施食堂量化分级达标工作。夯实任务,明确责任,确保按时达标。

3、完善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重点建立健全原料定点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新鲜,原则上米、面、油、调料品等原料要每周采购一次,蔬菜每天采购一次;建立采购索证、记录制度,要及时索取票证,做好出入库记录;,确保食品安全;建立食堂卫生制度,规范餐具洗消毒操作,定期打扫卫生,防止细菌污染食物;配备保鲜冰箱或冰柜,留样饭菜必须保存24小时以后销毁。

4、加强我园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大检查每月一次,重点清查未按规定从非法渠道购买的食盐、调味品、食用油等原料,对发现问题的就地销毁,存有安全隐患的要逐项建立台账.学校食堂管理要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

大冶镇直幼儿园

二○一三年十一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大冶镇直幼儿园 2013 年 12 月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幼儿园食品安全,我园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安排部署了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于11月20日至12月15日,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园开展了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本次对我园的食堂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顿,重点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通过整治,使我园食堂的饮食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食堂的餐具消毒和卫生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食品原料和调味品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此次专项整治关系全体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我园对这项专项整治活动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综合协调整个专项整治活动。

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此次工作由幼儿园园长张丙勋负责,安全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和学校各个部门等相互配合,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卫生监管;根据卫生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和建议,我园对食堂有关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各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加强督查。对本园食堂、食品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健康证进行了全面核查,食堂工作做到一下六点:一是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二是储藏和保管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三是剩饭剩菜及时处理、不卖回锅菜;四是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五是卫生消毒措施要齐全,有专门的消毒人员;六是食堂工作人员要每个月进行一次体检。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了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和食品安全,此外,各幼儿园每天均派人深入到学校周边300米地段进行巡查,对校外小商小贩进行了有力的整治。

三、建立机制,确保长效

为达到长效管理目的,我们借这次活动,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建立了检查结果通告制,及时改进卫生安全措施,防微杜渐;建立食堂管理人员尝菜制,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篇10: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镇按照区食品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镇领导高度重视,制度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主管镇长任领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与各个食品经营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单位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本周,我镇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餐饮单位食品经营环境整治为重点,开展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人群聚集为重点区域,以餐

饮单位经营管理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管理违法经营活动,共出动检查员18人次,车辆6台次。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餐饮单位的用餐环境明显好转,确保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食品行为;二是继续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确保我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三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了定期、不定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篇11: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通过专项整治,认真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规范食品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减少和消除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的盲点盲区;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单位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在开展集中打击和整治工作同时,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乡镇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宣传一批质量管理和区域性质量安全整治先进典型和经验;促进我县产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优势产业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切实维护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质量信誉,推动我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信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1、重点产品。重点产品,即食品、农资、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

2、重点单位。即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对象。

3、重点区域。即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容易出问题的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狠抓特种设备整治,重点治理近年来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以及房屋、市政、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加大车用气瓶、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的专项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狠抓煤炭整治,重点打击流通领域煤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确保电煤质量。

三、整治工作任务

(一)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开展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促使“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齐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1、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管理的产品,严格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

2、开展以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白酒、糕点、豆制品、米线、饵块等13类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1)突出对“辣子鸡”及高风险食品的整治。一是开展对xx辣子鸡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辣子鸡质量、计量、生产许可证标识等专项执法检查。开展辣子鸡产品质量全面监督抽查工作,对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如:苏丹红、亚硝酸盐、重金属等),一律严厉查处。二是针对白酒生产销售企业多、分部广、风险大的特点,加大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证照齐全尚未达到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有检验能力的严格实施产品出厂强制检验,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送法定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限定在所在乡镇区域内销售。

(2)开展对获证企业的全面督查,对存在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回访、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的频次,凡是在检查中发现获证企业不履行出厂强制检验或不能持续保持

生产合格产品的,必须暂扣证书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符合吊销证照条件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吊销证照。

(3)对证、照齐全,但尚未列入无证查处阶段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取证;对已列入查处阶段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

(4)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要将企业名单报告当地政府,并分别通报工商、卫生等监管职能部门,建议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3、开展对危化品工业甲醇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对违法销售、使用的企业或个人,分别通报监管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使用工业甲醇作原料勾兑白酒的生产企业或个人,一经查实,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加大食品质量监督(定期)抽查力度。严格按照《XX年xx省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验)产品目录》和《XX年xx市重点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产品范围和抽查频次,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到年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100%,其他食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率达到95%。

5、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过期变质食品、病死畜禽用于生产加工食品,滥用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有毒有害杀虫剂,掺加吊白块、苏丹红等违禁物品,伪造冒用质量标志等违法行为。坚持治理整顿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通过整治,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一批无证生产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查处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制假制劣企业黑名单,创建一批食品生产放心园区和乡(镇),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使突出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优势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增强我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四)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整治

按照省局《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监管。继续深入开展电站锅炉、危化品气瓶以及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对机械事故频发的冶金行业、建筑行业、交通、铁路、水电等建设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治理攻坚,对非法生产起重机械等三种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到今年年底,起重机械注册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基本达到100;电站锅炉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车用气瓶和危化品气瓶充装人员持证率和罐车充装单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100;游乐设施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五)开展煤炭质量安全整治

严厉打击流通领域电煤掺杂掺假违法行为,对煤质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的,一律按掺杂使假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到今年年底,确保电煤质量有较大好转。

四、整治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XX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8月25日—9月5日)

一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全国和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全面提高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高潮。

二是组织学习。重点学习全国和省、市、县质量工作会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通过学习,让干部职工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三是明确上级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四是明确自身在抓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上的责任和义务。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上,统一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县委、县党委、政府的目标要求上,动员干部职工自觉、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之中。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9月6日至9月30日)

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五个方面”质量安全整治的内容,组织力量,对整治区域、重点单位、产品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全面调查、清理、核实、登记,掌握真实情况,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此基础上,明确责任区域内整治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12月6日)

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开展好“五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充分行使《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赋予的进入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等监管职权,坚决铲除制假窝点,彻底摧毁其制假能力。突出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组织力量对16类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安全整治。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与食品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完善家电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质量档案;加大对重

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攻坚相结合等方法,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对起重机械、车用气瓶和危化气瓶,以及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整治;曝光制假制劣不讲诚信的企业和违法分子“黑名单”;对生产、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对人体健康、生命造成损害的产品,严格实行产品召回制。

二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食品;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用劣质原材料生产加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安全类产品以及数额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等行为的发生。对大案要案要做到“五不放过”: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2月7日—12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针对本辖区产品尤其是食品、消费品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办法,强化监管力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检查和验收。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及时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办事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设专人负责、专人联络,做到任务明了,职责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目标的实现。

2、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富民惠民措施相结合,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局面,敢于创新执法打假工作的传统方式方法,勇于探索工作方式,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和能力。

3、严明纪律,严格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严格执法界限,严明执法纪律,明确执法规范,强化对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惩处力度,该重罚的要重罚,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一罚了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4、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在监督检查中,实施精准打击,各个击破,做好源头管理工作。二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制制假售劣违法行为。

5、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在整治工作中,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行为的,要依法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措施不力、整治不到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区域,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即:一是没有按要求对辖区内企业和小作坊普查建档的;二是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许可的;三是未按法定职责实施检查的;四是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的;五是擅自降低处罚幅度和种类,以罚款代替其他处罚的;六是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七是重点地区没有开展区域整治或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八是接到举报不及时受理和调查的;九是瞒报、迟报、谎报监管信息的。

篇12: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工 作 方 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餐安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确保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顺利进行,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餐饮服务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是重要的民生行业,抓好餐饮行业监管更是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为此,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卫生监管工作力度,确保行业规范经营。

二、工作重点

1、对“百姓问政”栏目组反映的餐饮安全问题进行深入检查,举一反三,把问题查实查透,整改到位。

2、对前期整改后近期反弹的路段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检查频次,确保规范经营。

3、对前期整改不彻底的经营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工作目标

1、通过此次专项及监督检查着重解决餐饮经营中存在的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以及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原料等现象;

2、解决餐饮经营单位店堂内外餐巾纸乱扔、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通过整治达到店容店貌、室内室外整洁卫生,地面无餐巾纸等废弃物;

3、配合综合执法局、工商局等部门对无固定门面的ⅩⅩ路寿康路段,金沙路、解放路、东岭街学校门口的流动经营户进行规范并应达到以下要求:

(1)“三有”:即人员有健康证,有工作衣帽,场所有防蚊蝇、防尘设施。

(2)“三统一”:即统一工作衣帽;统一使用消毒餐具;统一使用食品售货工具。

四、工作专班

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卫生监督局成立以局长ⅩⅩ为组长,副局长ⅩⅩ为副组长,卫生监督8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人员如下:

组 长:ⅩⅩⅩ 副组长:ⅩⅩⅩ

成 员:ⅩⅩⅩ ⅩⅩⅩ ⅩⅩⅩ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调查摸底阶段(12月 2日— 5日)。根据“百姓问政”栏目曝光的问题,组织专班人员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调查摸底,分析问题主要根源,制定可行措施。

第二阶段 全面整治阶段(12月6日—2014年2月5日)。对照存在问题从店堂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工艺流程、原料采购、卫生设施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无条件予以改正,对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一经查处必须立案进行处罚。

第三阶段 验收提高阶段(2014年2月)邀请县有关领导、新闻部门、县三创指挥部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转入常态监管。探讨、建立餐饮服务单位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切实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严”字当头,做到严防、严查、严处,切实解决城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整治工作督促检查,加大整治工作宣传力度,确保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层级负责制。按照管辖区域的原则,工作专班在组长领导下分成分2个执法工作组,采取“责任到地段、门店到人员”的分片承包工作机制。分路段、分片区集中治理,建立人员、路段、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督导与考核,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科队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发出督办通知限期整改,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推诱扯皮的行为及整治结束后问题突出的路段,要追究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整改落实。对目前已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要对照标准抓落实,进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要采取新闻媒体曝光、立案处罚等措施促其整改,直至达标。

(三)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此次行动要明确重点地段、抓住重点单位、找准重点问题,强制实施整改。

(四)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通过印制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食品安全知识警示通知》等形式,努力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并逐步形成不使用不安全食品的防线,形成社会、学校、家长、学生互动机制,使路边摊失去生存空间。

(五)加强公共媒体宣传,以舆论导向推动整治。主动加强与公共媒体的联系与协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强大舆论监督和宣传教育作用,大力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氛围,通过宣传曝光一批“问题”餐饮业主,促使工作全面推进。

篇13:酒店餐饮部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秘函〔2007〕75号)和《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根据我市既有大工业、又有大农业的特点,工业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农业生产和加工企业要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有效解决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二)工作目标

农产品整治,年底前要达到市区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的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生产加工食品整治和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整治任务,年底前要达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年底前要达到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和餐饮经营单位无照经营问题。

餐饮消费整治,年底前要达到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药品整治,年底前要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猪肉整治,年底前要达到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

业。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的要求。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任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单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行为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重点区域来开展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严格把好外埠果蔬进入我市的关口,加大检测力度,杜绝农药超标的果蔬流入我市市场;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的整治;加大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力度;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以上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质监局、市工商局配合。

在生产加工食品方面,要把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整治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在涉及人身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中,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 认证进行生产以及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以上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以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质监局配合。

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

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上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快普通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完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建设,加强普通药品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以上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开展全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指导、检查、协调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为;切实抓好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组织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督指导,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建立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强餐饮环节的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工商部门负责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治,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强化肉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有定点屠宰票据,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验(疫)或检验(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环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以上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配合完成。

三、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奖惩并重、治管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检查、边整改、边规范的方法,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建等措施,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全过程监管相结合,把执法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保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各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客观分析本地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认真研究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整体推进阶段(2007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全面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三)组织验收阶段(2007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成立XXX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任组长,市质监局局长XXX任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畜牧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委宣传部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行动,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由XX同志兼任,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专项整治组的工作,向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报送工作信息。办公室分设农产品专项整治组(市农委牵头)、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组(市质监局牵头)、流通领域食品专项整治组(市工商局牵头)、餐饮业食品专项整治组(市卫生局牵头)、药品专项整治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肉禽质量专项整治组(市商务局牵头)和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组(市质监局牵头),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保证专项整治目标的实现。另设宣传组(邀请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专项整治的新闻报道和对外统一发布工作情况及整治结果。关于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XXX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规定,由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落实。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也要设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各区、县(市)政府对当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和机关、企业,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有关监管部门共同抓。要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逐项、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严肃查处。

(三)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积极工作,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监管机制,对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实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针对本地突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巩固整治成果。

(四)依法行政,加大打击力度。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法津、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对有违法行为的要处罚,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对管理薄弱的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查办,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对涉及食品等质量安全的违法案件要快查快处,对重大食品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恶性案件要快诉快判。对跨地区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时报上级部门组织协查,属其他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和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绝不允许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监察部门要认真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情况,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失查不作为或乱作

为的行为。

(五)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注重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在严厉打击劣质产品和铲除食品安全隐患的同时,要对我市名优产品和名优企业要重点扶持,广泛开展打假保名优活动,积极鼓励企业通过各种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努力创建我市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注重严格监管与强化服务相结合。要更新监管理念,借鉴市卫生局“保障农村食品卫生,维护农民健康权益”活动和市质监局“关注民生、服务百姓”质监食品安全大行动的经验,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把服务意识融入到监管的全过程。注重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各地在专项整治中要探索建立辖区监管网络的有效模式,把专项整治中成功做法和经验移植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来,建立起长效的监管机制。

(六)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常识,特别要大力宣传我市优良品牌、优秀企业,树立食品放心乡镇、食品放心社区典型,形成强势舆论,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法制观念和识假打劣能力。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治结果。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让人民群众看到各级政府狠抓产品质量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增强人民群众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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