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

关键词: 水害 煤矿 事故 生产

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通用8篇)

篇1: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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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试卷

班级:姓名:单位: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计20分)

1、事故的发展可归纳为三个阶段:

2、事故性质的确定。

3、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4、事故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迫使其原有目的的行动终止的一种意外事件。

5、伤亡事故发生后,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和。

6、事故调查处理时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7、《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6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

8、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和。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10分)

1、不属于老窑水特征的是。A积水范围不明;B水量大;C碱性强;D水压高;

2、粉尘危害人体的决定因素是。

A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B粉尘的吸附性;C粉尘的浓度;D 粉尘的荷电性;

3、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标志“d”表示是电气设备。

A隔爆型B增安型C 本质安全型D 充油型

4、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对反风设施每年应检查次。

A1B2C3D45、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形式主要有游离状态和。

A自由状态;B吸附状态;C电离状态;D溶解状态;

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矿井中只要有 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A1B2C3D47、煤与瓦斯突出发生前通常不具有预兆。

A地层微破坏; B 煤壁温度升高;C煤层层理紊乱;D 散发煤油气味;

8、带式输送机火灾属于。

A内因火灾;B化学火灾;C外因火灾;D电气火灾;

9、不属于煤炭自燃预测主要指标气体的是。

A二氧化碳;B一氧化碳;C乙烯;D乙炔;

10、火区启封的条件主要以作为标志性气体来判断自然发火熄灭程度。

A 二氧化碳 ;B硫化氢;C一氧化碳;D 甲烷;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计10分)

1、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进行划分,煤矿井下因巷道顶板岩石破碎掉落砸伤工人事故,属于物体打击。„„„„„„„„„„„„„„„„„„„„„„„„()

2、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进行划分,工人在起重机检修过程中因触电造成坠落伤亡事故属于起重伤害。„„„„„„„„„„„„„„„„„„„„„„„„()

3、为防止事故的发生,煤矿采用“三专三闭锁”措施。其中的“三闭锁”是指主备局部通风机闭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4、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使用架线电机车。„„„„„„„„„„„„„()

5、尘肺病分类:矽肺、煤肺和煤矽肺病三种。„„„„„„„„„„„„„„„()

6、隔爆设施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

7、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可以从防止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和消除、控制引燃能源两个方面着手。„„„„„„„„„„„„„„„„„„„„„„„„„„„„„„„„()

8、在潮湿、狭窄的金属容器、隧道、矿井等工作的环境,宜采用12V安全电压。()

9、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容易自燃、自燃和不易自燃三类。„„„„„„„„„„()

10、在突出煤层中,可以允许任何两个采掘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40分)

1、简述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对事故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哪20种事故类别?

2、简述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3、伤亡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有些?

4、简述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20分)

2003年12月26日,河北省邯郸市所辖的武安市上团城乡高村祥和北岭煤矿发生一起特大井下火灾事故,造成26名矿工窒息死亡。

分析主要原因:是电缆损坏没有及时更换,电缆选型不当,井下没有使用检漏继电器,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也是引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技术专家组分析认定,事故发生处的电缆曾在2003年10月发生的冒顶事故中受损,但没有及时被更换。此外,祥和北岭煤矿没有按有关规定使用检漏继电器,致使用电负荷超载时不能及时断电,引起非阻燃电缆外皮自燃,而后引燃井下的笆片和木棚,导致火灾发生。此外,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也是引起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按照有关规定,井下工人工作时必须携带呼吸自救器,可是这次事故中遇难的矿工都没有携带。在火灾浓烟无法及时排出井外的情况下,造成26名工人窒息死亡。

1)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目前井下常见的外因火源有哪些?(6分)

2)分析下本案例中外因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7分)

3)结合实际谈谈为避免外因火灾的发生,应该采取哪些对策?

篇2: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2、一级、二级、三级、一级。

3、0.10

4、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5、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8、2017年7月1日

9、矿长

10、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11、90

1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13、3

二、选择题:CCCAB DCCDD

三、多选题:

1、AB

2、ABC3、ABC

4、ABCD

5、ABC 6.BCD 7.AC 8.AD 9.ABCD 10.ABCD

五、问答题:

1、答:(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

(2)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2、事故隐患治理中,分级治理指什么?

答:(1)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

(2)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2、答: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2.及时在井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3.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

3、答: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

3.未分别配备矿长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的;

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

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

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

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4、答:(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事故

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3)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篇3:煤矿机电事故分析及其预防对策

关键词:煤矿生产,机电事故,原因,措施

一、我国煤矿机电事故发生的原因

(一) 煤矿机电设备问题引发事故

我国煤矿生产由来已久, 很多老煤矿生产基地的机电设备使用时间已经很长了, 机电设备都已经老化了。但是, 这些企业为了自身效益, 有时虽然已经发现煤矿机电设备存在一定的问题, 但是也不对这些设备进行更新。有的企业对于老化的机电设备进行简单的维修, 然后继续投入生产进行运作;有些企业甚至对这些问题置之不理, 使这些机电设备超负荷运作。老化的机电设备长时间地进行超负荷运行, 难免会出现煤矿机电事故。我国煤矿生产大大小小的煤矿企业不计其数, 有国营的也有很多私人的, 尤其是那些私人的小型煤矿, 他们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对煤矿生产中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从而使煤矿机电事故频发。

(二)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问题引发事故

与其他行业有所不同, 煤矿生产的工作环境比较艰苦、恶劣, 危险性也更高, 并且待遇也不是十分的高。因此, 很多煤矿机电设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愿意长期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工作, 从而造成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缺少专业的技术人员。在我国很多煤矿基地中, 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都不是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只是由一些煤矿中的一些老员工进行管理。这些老员工虽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但是他们只能发现一些常见和明显的设备问题, 对于那些潜在的设备问题则不能及时地发现, 并且他们由于缺少专业的技能, 不能很好地处理机电设备的修理和保养问题。由于煤矿机电设备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机电设备的管理人员缺乏又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培训, 一方面不能及时地发现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另一方面对于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也不能及时处理, 从而引起事故的发生。

(三) 煤矿机电设备安全检查问题引发事故

在煤矿生产中, 机电设备运行中的检查工作不到位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很多煤矿企业都制定了一些关于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检查的规章和制度。但是, 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 相关的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设备检查工作没有真正的落实到位, 很多人都是在走形式。比如, 在很多煤矿企业, 检查人员在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的时候并不实际去操作, 对于机电设备的开关以及其他各类设备是否符合规定也不知道, 任意填写和修改检查记录以及相关的报表等。这样一来, 即使机电设备出现问题, 检查人员也不会发现, 就不能及时处理机电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 从而就为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二、预防煤矿机电事故发生的措施

(一) 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素质

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机电设备的操作和管理, 从而影响到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因此, 预防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首先要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素质, 具体来讲,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着手。第一, 增强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很多煤矿企业, 煤矿机电设备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对于机电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及时地进行处理, 认为这些都是小问题。也许, 正是机电设备运行中出现的这些小问题就引发了一些煤矿机电事故。所以,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宣传, 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第二, 提高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正如上文所述, 很多煤矿企业的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并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 而是一些老员工操作和管理。这些老员工并不能很好地应对机电设备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就可能会引发事故。所以, 企业要对这些操作设备的老员工进行一些机电设备专业技能的培训, 提高他们机电设备方面的技能, 从而预防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

(二) 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

很多煤矿的机电设备已经老化, 但是, 这些煤矿企业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 在煤矿生产中还在使用这些老化的机电。所以, 加强对这些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十分必要。煤矿企业要建立一系列完整的机电设备检查维修制度, 把日常生产中机电设备维修工作落到实处。比如, 对于那些需要维修的旧的机电设备要停止运行, 及时地进行维修, 然后再投入生产。而对于新投入的机电设备在前期运行过程中, 要加强检查, 从而保证新设备的正常运行, 把一些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在机电设备的检查过程中, 如果发现一些人的操作不符合安全规定, 更要及时地制止, 并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他们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 做好了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 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三) 加强煤矿机电设备的信息化管理

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 科学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之中。在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中, 也要把信息技术引进来, 这样不仅可以能够增强机电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性, 而且还提高了工作效率。尤其是在大型的煤矿企业, 更要加强机电设备的信息化管理。比如, 一些大型的煤矿企业可以购买一些先进的机电设备, 加大机电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从而减少人员操作和管理。这样一来, 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而且提高了煤矿企业的工作效率。

结束语:目前, 在我国煤矿生产过程中, 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很频繁。面对这种情况, 我们要提高煤矿机电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增强他们的专业技能, 并且加强机电设备运行中的检查维修工作, 把一些先进的机电设备引入到煤矿生产中来, 从而做好煤矿机电事故的预防工作。

参考文献

[1]吕梁.浅析煤矿机电事故的原因分析与技术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 (02) :34-35.

[2]陈建龙.煤矿机电设备的检修技术探讨[J].广东科技.2012 (09) :19-20.

[3]潘如山, 代礼华.煤矿机电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 (05) :45-46.

篇4: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

关键词:煤矿水害事故原因测量防治管理

水害事故是煤矿作业中五大灾害之一,其不仅对矿井有严重破坏的作用,也是威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的灾害。因此要防治煤矿作业中出现水害事故,那么要对引发水害事故的原因深入分析,根据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出切实有效的防治方案,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保证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措施。

1 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包含两个方面,分别是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可能迅速导致煤矿作业中发生水害事故,而间接原因则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潜伏,由某个因素诱发出水害事故。其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如下:

在煤矿开采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由于缺乏地质勘测的力度,存有对水文地质了解不详的情况,因此开采人员在对开采区域的地质没有详细知悉的情况下,开采人员盲目下井,盲目开采导致水害事故发生。其次,由于部分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会做一些违法、违规的开采,会要求开采人员超层越界开采,而这部分被开采的地质往往没有做地质勘测工作,盲目进入积水老空区,因此而迅速发生突水的情况,导致水害事故的发生。

在获悉了水患存在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在矿井水体下或冲积层下采煤层留设的防水安全煤柱不合理,是对水害隐患的忽视。有的企业对地面的塌陷坑充填工作不到位,对废弃的小煤矿充填不实,从而引发水害事故的发生。再者,在暴雨期间,由于降水过多,其可能引发水害事故,如果对水情的状况没有良好的监测,煤矿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那么是直接导致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对溶洞水或断层水等了解不详,从而失去了有效、合理的防治水害的方案编制,其是直接导致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在煤矿的探防水方面,很多企业存有违规操作,特别是一些乡镇地区的煤矿企业,这些企业经常被治理整顿,甚至强制关闭,被关闭以后,很多的废掉老窑未有留下详细的地质资料,开采边界、积水空间不清楚,是水害发生的隐患所在。在这些煤矿企业中,大多都缺乏专业的探放水队伍,也没有专业的防治水害人员,在掘进和采煤的过程中,常常有不实性探放水工作的情况,或者违章用煤电钻代替专用探水钻机进行探放,其均是直接导致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在对防治水的监管方面,因很多的煤矿企业受利益的驱使,以及自身的技术和力量不够等原因,其都是导致监管工作力度不够的原因,因此,由于监管松懈,在水害事故的防治上就有些管理不足,缺少对水害隐患的定期检查,企业领导也没有对管理人员进行水害隐患的跟踪督促,其是间接导致水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2 煤矿事故的防治管理

2.1 加强地质勘测

地质测量是指利用地质勘测设备,对目标区域进行详细勘测,通过勘测的方法完成目标区域地质数据的统计,以及绘制出相关数据反映的平面图。地质测量不仅是地质学系统分支,也是煤矿施工的进行前的必要步骤,更是矿床勘探的基本技术之一,其目的是运用勘测设备对矿区的规律进行测量分析,其规律主要表现在位置、矿产量及矿产前景,是节省人力、物力的重要技术之一。而从煤矿工作的角度看,煤矿工作是一项具有高危险性的工作,因此这个行业对于相关安全的要求也很高,要保证煤矿工作的安全,应进行严密的地质测量工作。作为地质测量,在煤矿生产工作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可以利用GIS系统来对水害事故进行遥感预测,运用这个系统是降低水害事故以及事故发生时人员避难的良好措施。GIS既为地学信息系统,是信息技术在地学上的一种应用系统,它能一定程度上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其遥感预测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GIS具有图形处理的功能,在其功能中,会将所施工区域的立体地图如实反映出来,给工作者展示出一个视觉可见的矿井结构,系统会通过图中物质的属性和空间系数会有效分析,为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提供决策数据。二是,GIS系统拥有强大的数据库,数据库中包含有:地质灾害的预测、处理方法的数据库、法律数据库、事故案例数据库、各自救援数据库等等。这些颇为全面而又强大的数据库的建立,能为预测以及救援措施都提供有效的帮助。三是GIS能提供远程预测功能,其能避免数据库中数据有些僵化,对实际情况不太灵活分析的现象发生。远程预测功能就可以有效补缺这一点,通过远程功能,我们可以咨询相关的地质专家,通过他们的分析而使预测信息共享,对进一步完善GIS系统有所裨益。四是GIS的动态预测,动态预测是指模拟矿井动态过程所产生的后果预测,例如危险源动态预测、水害预测等动态数据的分析,在地质活动的动态基础上,通过模拟出相关的技术环节,实行动态模拟计算,从分析数据上有效得出预防水害事故的措施。五是,通过VisualBasic6.0调用Super Map Objects5.0开发平台提供的组件,运用Super Map objects对象和其他VB对象的方法和属性完成,能够将GIS与井下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救援数据库连接;实现了井下重大危险源分布在地图上的显示功能,并能动态模拟各区域相应灾害的避灾路线、影响范围及灾害处理措施,引导人员及时逃生,同时指导救援人员及时展开救援工作,这为减少和预防煤矿灾害事故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并能进行有效的救援。

2.2 加强探放水工作

对水害事故的防治管理,应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对于防水的煤柱和岩柱的建立,要按照规定来建造,相邻的矿井分界也应留设防水煤柱,对于违法超层的开采,要严格禁止,严厉打击,必要时候可以联系司法机构对煤矿违法开采进行司法惩处。在采掘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较为薄弱的区域,那么应该实行超前探水,在探水工作中,如发现前方有水,应该使用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再者,在煤层有老空水威胁的存在时,那么应该对探放水的设计进行预先编制,实行超前探放水工作,要把所有的老空水疏干,煤顶、底板受承压含水层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如果利用疏水降压也无法保证开采的安全,那么应该进行注浆加固。通过对探放水工作的加强,其能够有效防治水害事故的发生。

3 结语

综上所述,煤矿出现水害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包括勘测力度不够、探放水工作不全面或是缺乏探放水工作、缺乏水害隐患的监管,这些因素均是导致煤矿出现事故的原因,因此,通过文中地质勘测运用GIS系统预测分析水害事故、加强探放水工作,其是防治水害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也是保证企业信誉、减少事故造成企业经济损害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对开采人员生命安全的保证。

参考文献:

[1]秦传红.浅谈煤矿水害事故分析及其防治技术[J].科海故事博览·科技探索,2012(9):51.

[2]程增庆.煤矿水害源的探测与防治[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6).

[3]秦长江.煤矿防治水安全体系建设研究[J].安全与环境工程,2012,19(6):115-118.

[4]徐秀华.福建煤矿水害事故特征与对策研究[J].能源与环境,2012(6):102-103,105.

篇5: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

希望本文对众旺友的学习有所帮助。

电力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尤其是面临突发事件,严重时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和政治影响。如2008年1月份的冻雨、5月份汶川I大地震中的供电全面中断都严重影响了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因此,研究和分析当前电力安全生产所面临的问题,统一思想,始终把安仝生产置于一切工作之首,加强安全牛产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会稳定运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保障人民生活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足十分必要的。电力生产中发生的事故

案例:l993年3月10日,浙江省宁波巾某发电厂一号机组锅炉发生了特大炉膛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8人重伤、16人受伤。这次安全事故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78万元;间接损失为该机组停运l32天,少发电14亿kwh。

由于该锅炉是美国ABB CE公司生产的亚临界~次冉热强制循环汽包锅炉,生产工艺为额定土蒸汽压力17-3 MPa,主蒸汽温度540℃,主蒸汽流量2 008 t/h。基于该设备的生产工艺,对于这家公司进行了机理技术分析以便从根本_卜查找问题的所存。绎过凋查发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锅炉内壁严重结逾,最终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从案例巾,我们能意识到电力安全的重要性。现在再从宏观的角度去探索电力安仝事故巾常的几种原因,并进行分析。产生电力生产事故的原因

2.1 责任意识淡薄

很多的电力企业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制度,同时也相应地落.史了安全生产巾的责任。但足,也仃不少单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能充分发挥职责所在,只做表面功夫,并未认真地开展和动员员工,自身责任意识淡薄。

单位的领导干部对自己分管到的任务,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不能及时了解到单化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更谈不上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来处理电力生产过程中的矛盾。

从电力专业人员方面看,有的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更没有掌握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制度。例如,有的工作人员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对问题的原因没有根本性的掌握,导致出现错误的情报等情况出现,所以这样的专业人员不能充分指导基层工作。

2.2 违反电力安全生产章程

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很多的工作人员存操作上都出现了违章现象。工作人员对电力设备进行盲目维修,导敛修理人员触电身。更有甚者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去接线。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必须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3 安全工具中存在的问题⋯

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让人担忧。尤其是一些基层农村供电所或供电营业所的登高作业器具和小型起重器材等安仝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许多己明显损坏的工器具仍存超期使用,没有做剑及时淘汰过期的工具。

2.4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缺陷

一些电力企业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轻视日常管

理。近几年发生的事故,多数是存进行小型、分散作业时发生的。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部分领导仍然习惯于靠搞运动的形式抓经济建设,抓企业管理,不注重研究事物的客观规律,不注意通过规章制度管理,不注重通过抓事前控制来预防事故。同时,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报告、设备档案记录也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保管不认真。预防和解决电力事故的措施

(1)在生产过程中,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在工作中,最终强调安全意识的培养。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中的各位领导都要把管理当作自己的责任,都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制定的章程去办事,积极完善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布局。与此同时,作为领导要密切联系群众,把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他们既要严格又要关心。因为在电力生产一线中的工作相对单训、枯燥,所以要及时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以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

(2)创新机制、与时俱进地进行制度革新,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制度都推陈出新进行了革新。当然在电力安全生产上也不例外,也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方向。

1)存理论上进行革新,要适应市场经营体制和现代的管理理念。

2)存制度上进行创新,创新是一个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创新,企业就要落后,就要被淘汰。

3)机制上的创新,企业内部要进行深化、改革,员工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管理知识要相应的提高,须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现代体系,从而降低安全隐患发生的概率。

(3)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管理制度上要严格落实,不放过每个小细节,使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习惯。例如在一些电力安全事故中,很多工作人员由于缺乏责任心、疏忽大意导致『事故的发生。有的人则是贪图省事,存有侥幸和白大的心态,往往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血的教训,不仪给自己带来惨痛的教训,也给家人带来不幸。此,一定要从管理上进行提高,认真总结经验,对

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容易出现的事故进行整理、规划,制定出标准管理制度。

(4)由于安全工具的质量存在缺陷也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存以后的的生产、生活中需提高安全工具的质量,规范安全生产条什。安全工具质量的好坏也是造成安全隐患的重要因素,所以对报废的工具、已损坏的和不合格的产品要强制报废,不允许这些次品进入市场。在制造环节上应进行安全监督,一经查出须追究法律责任。生产出来的产品要定时查收、记录、验收,把责任落到实处。结语

篇6: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

第二节 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2005年3月31日喀啦沁旗金峰萤石矿老洞积水淹没巷道,造成8人死亡的事故。

一、基本情况

喀喇沁旗金峰萤石矿为集体企业,隶属于喀喇沁旗王爷府镇经委。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火工产品证,无矿长安全资格证。

日伪时期,探明该矿并进行开采,取名为哑巴沟萤石矿。解放后,该矿区被内蒙古四监狱接管,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春华萤石矿”,并一直开采到1986年。之后,四监狱把采矿权移交给原大西沟乡经委,并于1991年申请办理了《喀喇沁旗大西沟萤石矿采矿许可证》。

2001年9月,大西沟乡、上瓦房乡、王爷府镇合并后,该矿由现在的王爷府镇政府接管。

该矿现有职工28名(均为当地农民工)。该矿从2004年1月开始做生产前的准备工作,修复原四监狱开拓的哑巴沟竖井和斜井,并于2004年8月22日从455米标高掘进运输巷道,截止到事故发生前共掘进了260多米巷道。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该矿三中段以上的一支脉与三号脉采空区间的岩体突然垮落,落入三中段以下的积满水的采空区内,造成采空区水面急剧上升,快速涌入运输巷内,致使运输全部淹没,运输巷内的作业人员或被淹溺而死或被冲击物砸死。

(二)间接原因

1、进行运输巷施工前,企业没做设计,没有按规定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 2、2003年9月30日变更矿区范围(从0.1657平方公里扩大到0.987平方公里)和2005年1月20日变更企业名称并扩大生产能力(从0.20万吨/年扩大到0.50万吨/年)两次变更采矿许可证,都没有按办理变更手续的规定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和落实安全措施;

3、该矿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该矿区内采矿秩序混乱。在金峰萤石矿取得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内,还有9家个体矿主非法开采;

5、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和赤峰市对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布臵,于2004年10月份制定了《喀喇沁旗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旗安监局和国土资源局开展非煤矿山采空区的调查工作,通过调查 “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可是有关部门没有对该矿的采空区认真调查和落实防范措施。

(三)事故性质

此起事故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案例二:2009年6月3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书记沟铁矿四号井罐笼坠井,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

2009年6月3日上午8时20分,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书记沟铁矿四号井发生一起罐笼坠井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一、事故经过

今年以来,在检查中发现四号井提升钢丝绳磨损严重,接近报废标准,且罐笼防坠装臵的抓捕器楔块起不到应有作用,急需更换,液压系统也存在问题等,为此四号井向公司提出检修计划,四号井的检修计划公司批准后,四号井决定从采矿队抽调9人配合机修队的8名工作人员完成此次检修工作。6月1日下午四号井副经理周福元组织参加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包括机修队长张正茂、采矿队长张金宏)共8人专门召开了会议,并学习了相关内容。6月2日早7点30分,四号井机修队召开班前会后,8点钟开始更换钢丝绳,众人先将旧钢丝绳取下,带上新钢丝绳,通过井架上的天轮,最后在绞车的滚筒上固定两根钢丝绳头,同时安排薛培等人对取下的楔形钢丝绳连接装臵拆开后进行清洗,检查其是否有裂纹等。因更换罐笼和箕斗钢丝绳需拆下旧绳再通过天轮最后缠到滚筒上,工作量较大,直到晚上近9点钟才开始安装两块钢丝绳尾端连接罐笼和箕斗的楔块连接器,在采矿队工人的帮助下,维修工张根成、薛培、陈立斌等人先把连接箕斗的钢丝绳楔形连接器组装好,又组装连接罐笼的楔形钢丝绳连接器,薛培、陈立斌将在检修时起拆卸连接器内桃形环作用的顶丝拧紧后,众人将安装好的连接器慢慢地分别与箕斗和罐笼连接在一起,全部连接好后已接近6月3日凌晨1点左右,在副经理周福元和队长张正茂的指挥下,撤去了在井口上支撑罐笼和箕斗的几根工字钢和旧钢轨,并进行了两趟空载试运行,以调整钢丝绳到达1220m水平的位臵,之后维修人员回家休息。在6月3日早晨7点多大夜班下班后,工人用安装完毕的罐笼向地面运送了两趟人员。6月3日早上8点钟上班后,第一趟往井下送了13人,空罐上来,第二趟又往下送了13人,罐笼上来时乘了1名工人,罐笼停到井口后,有几名工人将一辆平板车推进罐笼里(这辆平板车平时放入罐笼内主要是用于平衡箕斗提升矿石时减少启动电流的,车底板上焊着一些矿车轮轱以增加重量),车上放着两块破碎机侧板,一个打眼用的枪头,三根2米长的1.5寸钢管,之后陆续有7名工人进入罐笼内准备入井。罐笼内 工人放下安全罐帘后,信号工还没打铃,罐笼却自行向下滑落了一下,信号工以为是卷扬工开动了绞车,便急忙打停车铃以等待一下其他下井人员,与此同时采矿队队长朱金宏到井口签到,也准备下井,看到罐笼动了一下,再看连接罐笼的钢丝绳头和主绳(用三道铁丝捆绑在一起)之间发生滑动,就赶快大喊“不得了啦!快往下跳”。罐笼内的工人听到喊声,第一个从罐帘下间隙钻出来的是刘敏,紧接着又有两名工人钻出来,当第四个工人钟代金向外钻时罐笼顶部已下降到地表面约30公分左右,他两手抓住井口的道轨上,这时下降的罐帘把他身后的灯带挂住,朱金宏见状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和后背一下子把他拽上来,这时听到钢丝绳“啪”响了一下,罐笼里的三人来不及逃生便随罐笼急速掉入297m深的井底,此时大约早上8点20分。从第一个人往出走到坠罐前后仅几秒钟的时间,井口的人惊呆了,急忙向公司报告。大中公司闻讯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在随后赶到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制定了救援方案,并成立了相应的救援组、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大中公司先后有20余人深入井下救援,在巴彦淖尔市矿山救护队的帮助下晚上十点多钟将3名遇难者救出井口,确认均已死亡,经遇难者家属同意死者由应急救援车送往乌前旗医院。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在更换钢丝绳过程中,由于维修人员缺乏对楔形钢丝绳连接装臵构造原理的理解与掌握,特别是对楔形钢丝绳连接装臵顶丝的功能与作用不理解,错误地认为拧的越紧越安全,导致在检修时起拆卸桃形环作用的顶丝将把刚刚放入新钢丝绳的桃形环顶住,不能使环内的钢丝绳子与楔形槽紧密接触,造成桃形环内的新钢丝绳未能卡紧,失去了桃形环应有的作用。同时,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单绳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之间用桃形环连接时,钢丝绳由桃形环上平直的一侧穿入,用不少于5个绳卡与首绳卡紧”,而实际情况是尾绳与首绳的连接只拧了三道铁丝代替绳卡。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四号井管理人员明知罐笼防坠装臵的配件已磨损不能发挥作用,此次检修因配件未购臵回来又不能修复,在刚刚更换钢丝绳后防坠装臵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也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严禁乘人等)便直接提升人员和物料,最终导致钢丝绳脱落后罐笼坠落井底造成三名工人遇难事故的发生。

2、虽然四号井已检查发现了防坠装臵的楔块已磨损不能起防坠作用,也曾两次列出了采购计划并标注急用材料上报公司供应部要求采购,供应部也安排了采购员进行采购,但由于采购程序复杂,工作人员至事发时未将配件购臵回 来,导致发生事故时防坠器没有起到防坠作用。

3、这次检修工作,虽然制定了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等也上报公司批准,要求“所有检修项目检修完毕必须进行空载和负荷试运行……”但罐笼钢丝绳更换后维修人员反复做了几趟空载运行,以调节卷筒上的钢丝绳,没有荷载运行试验,同时更换钢丝绳安全技术措施,没有详细制定试运行期间的具体要求和审批验收办法,钢丝绳更换后仅做了简单的空载试运行便投入正常使用,导致钢丝绳更换后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

4、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不到位,致使维修人员安全意识低,安全操作技能差,没有真正理解掌握安全设施设备构造及原理、拆卸与安装技术要求等,导致在更换钢丝绳过程中,错误地理解顶丝的作用,埋下了事故隐患。

5、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信号工明知罐笼人货混装是违反操作规程,但未能及时制止,导致罐笼既放材料、又乘人,在事故情况下影响了人员及时逃生,同时材料的存放也加重了罐笼的荷载,加剧了事故的后果。

6、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管理人员频繁变动,一些安全管理人员到任上岗前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重点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便从事特种作业(如信号工、绞车工等)。

7、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 在漏洞。大中公司不足一个月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暴露出在执行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三、事故防范措施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并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特殊岗位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使职工真正掌握实质性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对全公司涉及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的人员依法进行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三)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特别是严禁罐笼人货混装,严格生产中的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大安全投入,今后凡是涉及到安全设施、设备的购买一刻也不能迟缓,在未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冒险作业。

(五)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帐,杜绝漏查、漏记。

(七)检修工作要详细制定检修方案,相关人员要严格审核。

(八)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堵塞安全生产漏洞。

案例三:2007年1月16日包头市东河区壕赖沟铁矿透水,造成29人死亡的事故。

2007年1月16日22时左右,包头市东河区壕赖沟铁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0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7年1月16日23:00时许,矿值班员刘建军,在7号井巡查时,接到矿另一值班员高建国从值班室打来的电话说,1号斜井的操刚从井下上来汇报,井下有事,让刘建军回到值班室。刘建军回到值班室问操刚井下情况,操刚说1号斜井出了一股水。刘建军就打电话给1号竖井负责人王静,告诉他1号斜井出水了,把人撤上来。同时又打电话给值班副矿长张树存汇报了情况。张树存让刘建军到井口查看,刘建军到1号斜井后,又问操刚井下究竟是什么情况,用不用下井看一看,操刚说人已撤上来了,不用下去了,电也已停了。随后刘建军又给张树存打电话汇报了情况,张树存又让刘建军和当晚另一值班员邬冬到1号竖井看一看(这时王静也给刘建军打来电话说,1号竖井水抽不完,刘建军让王静赶快把人撤上来。),刘建军和邬冬去1号竖井走到半路遇到1号竖井承包人蒋垂学,三人乘车到1号竖井,时间大约 是23时30分左右,刘建军让赶快往上撤人,此时卷扬机已提不上来了。邬冬又给张树存打电话说,井下巷道被水淹了,赶快给公司打电话吧。随后,刘建军和邬冬又赶到2号竖井(在赶往2号竖井的中间,高建国给刘建军打来电话说,3号竖井也被水淹了。),工人们也说井被淹了。于是刘建军和邬冬回到矿部,将情况向超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十虎作了汇报。此时的时间大约是1月16日23时40分左右,1、2、3号竖井井下巷道全部被泥浆和水淹没,井下人员无法撤出,35名矿工被困井下。值班副矿长张树存大约在23时40分赶到1号竖井,让在现场的刘超(刘玉智之子)通知超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玉智。17日4时,张树存安排3号斜井负责人徐尚林开始打平巷,施救井下遇险矿工。

事故发生后,包头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启动包头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成事故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等事故抢险救援机构,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救援工作。

国家和自治区领导对事故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华建敏秘书长亲自过问营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迅速调集救援设备等问题。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也分别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等作出明确批示,提出具体要求。17日上午,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副主席赵双连、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党委书记莫建成、包头市市长呼尔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监局、监察厅、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17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及有关司局负责人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指导。国家救援中心紧急调运特种高速钻机等专用设备,用直升机运抵事故现场。中国黄金总公司包头鑫达矿业公司、内蒙古武警总队、电力集团公司、神华集团、中煤大地公司、杨圪塄煤矿救护大队、核工业总公司二0八地质队、包钢(集团)公司及公安、消防等单位的2000多人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8日上午11:00时左右,中国黄金总公司包头鑫达矿业公司,通过采取开掘3号斜井联络巷、清排淤泥和抽水等措施,成功解救出6名被困矿工。

20日凌晨,被淹各井再次出现了泥浆突涌,将3号竖井的130多米运输平巷和3号斜井100多米巷道被淤泥淤满,2号竖井水面上涨了16米,而且泥水愈抽愈多,计划利用俯角专用钻机打孔的位臵也已全部被淹,清淤工作无法进行,地表塌陷区面积由3600平方米扩大到7000平方米,塌陷深度由20米增加到30米,且有继续扩大趋势,救援方案均难以实施。

26日,经各方专家论证,井下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 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停止抢险救援工作。至此,29名矿工在事故中遇难。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由于地下采掘活动致使采空区顶板应力平衡遭到破坏,引发采空区顶板的岩层移动。在冒落、导水裂隙、地层压力、静水压力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造成矿体顶板垮落,使第四系的水、泥砂涌入矿井。事故调查技术组分析认定,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方既未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也未按照采矿设计(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为该矿设计的采矿方法为上行采矿,大量放矿后,采用废石充填或低标号水泥尾砂胶结充填)进行采矿,造成矿井透水。

(二)间接原因

1、企业管理混乱、以包代管。一是该矿业公司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手册》等规章制度,但没有落实到位。二是企业管理与承包作业队工作分离,以包代管。三是企业领导层和采矿队伍不稳定,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四是企业领导人安全生产意识差,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没有进行整改。五是实际持大股投资人控制企业决策。六是矿业公司没有统一组织过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培训中介机构不落实教学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 包头市华学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培训管理不严,不落实教学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在对壕赖沟铁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时,没有按培训大纲规定的课时完成教学课时数;壕赖沟铁矿安全监察科长孙会良,只是报了个名,没有参加培训学习,考试时由别人代考,也取得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3.包头市包头市东河区政府相关部门疏于管理、监管不到位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监管部门对企业既不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也不按照采矿设计的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进行开采的问题,疏于监管;对企业申请延续采矿权没有在法定时限内给予批复。

包头市东河区安监局虽然也多次到超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沟铁矿进行检查,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等,监管不到位;对矿山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没有进行整改等,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领导不力,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案例四:2009年9月25日赤峰市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林西县大井镇小北沟银多金属探矿工程项目部由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这一不可预见因素引发,造成5人死亡的事故。

2009年9月25日,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赤峰灵金矿业有限公司林西县大井镇小北沟银多金属探矿工程项目部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9年9月25日7时30分,岩工刘波、刘永、杜清才三人入井到中段标高401.3米水平平巷进行凿岩爆破作业,10时10分左右放炮后,刘永通知井上通风,并合上井下接力风机闸通风后升井。14时30分左右,施工队长兼安全员张祥虎带领李艳军、高凤臣、史建国、孙凤义乘吊桶入井进行清碴作业,下到标高401.3米中段马头门处打了停点。16时左右,电工李健康在井口没有看到从井下向上提碴(正常情况下清碴工入井1小时后就开始往井上提碴),就到井口往井下打电话寻问情况,打了多次没人接,感觉情况异常,就告诉卷扬工刘艳丽把吊桶提上来,吊桶提上来后,发现桶内只有李艳军、高凤臣、史建国、孙凤义四个人,已经死亡,没有张祥虎,且桶内有一些水。为降低噪音便于联系,李健康关闭井上风机后与岩工唐国会乘吊桶下井寻找张祥虎,二人到标高401.3米中段马头门处时就闻到一种非常难闻的气 味,不像是炮烟味,感觉呼吸困难,立即升井,并再次进行通风。约20分钟后,二人第二次下井寻找张祥虎,在401.3米中段平巷内开了风机后查找,没有发现张祥虎,仍与上次感觉一样,发现通风状况不好,在返回到距竖井210米处将压入式风筒撕开吸了一会儿新风,短暂停留后升井。随后又和其他4人入井进入事故中段平巷内寻找,感觉巷道内仍有前两次闻到的那种气味。在18时左右,在竖井标高401.3米中段马头门处向下第一层稳盘与第二层稳盘之间找到张祥虎,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安监局非煤矿山处徐能火处长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市政府张利平副市长、市安监局、公安局、林西县政府及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先后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并组织抢险救援。白音诺尔矿山救护队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救援。救援结束后,市政府及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根据需要,事故调查组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原因迅速展开调查。

二、事故原因

(一)事故原因

经专家组现场勘察,结合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调查取证情况和尸检结果,并对地质构造及特殊现象分析讨论后得出如下结论:

1、正在掘进的沿脉巷道作业面处于断层破碎带中,断层附近有二氧化碳积聚的特殊构造带,二氧化碳以高压状态赋存于地质构造带内,爆破诱导了构造带内积聚的高压二氧化碳和岩石突出。

2、综合分析推断,构造带内积聚的高压二氧化碳和岩石突出的时间应是在5名工人入井后尚未到达正在掘进的工作面期间发生。

3、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现象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极为罕见,有关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对此问题在防范和处理上均未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且该工程处于地质勘探阶段。由于不能够预料到二氧化碳和岩石突出并相应采取措施,造成5名作业人员入井后窒息死亡。

第三节 防范事故的主要措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和深化隐患整改的通知》(内安监非煤字„2010‟267号)文件,就防范事故提出了若干措施:

1.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求企业要设立专门安 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3.建立并严格落实地下矿山领导下井带班制度,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4.非煤矿山要设立技术总负责人,并明确技术总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矿山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与此同时,要设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地下矿山还必须配备通风等专业技术人员。

5.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篇7: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煤调〔2011〕76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制度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有效防范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进一步完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煤矿事故)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四项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行煤矿事故通报制度。煤矿较大以上(含本级,下同)事故发生后,为吸取事故教训,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有关部门(机构)要及时向社会通报事故的原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促使煤矿企业举一反三,排查隐患,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一)通报的分级。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负责通报全国煤矿重特大事故和典型的较大事故。

2.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通报所在辖区内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具体要求。

第二条 实行煤矿事故约谈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事故分级对发生较大以上煤矿事故或连续发生煤矿事故的省(区、市)、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实施约谈制度。

(一)约谈对象。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约谈对象:辖区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含本数,下同)重大事故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省级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辖区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事故发生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认为需要约谈的相关部门和人员。

2.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约谈对象:辖区煤矿发生重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的市(地)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其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事故企业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事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需要约谈的部门和人员。

3.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约谈对象:辖区煤矿发生较大事故或30天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事故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等。

(二)约谈主要内容:事故原因及教训,事故矿井及所在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等;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煤矿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严格追究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煤矿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依法从重处罚。

第三条 实行煤矿事故分析会制度。针对煤矿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事故特点和规律,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建议,进一步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实行分级组织事故分析会制度。

(一)分析会的分级。

每半年进行1次。

2.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适时对重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召开会议,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每半年不少于1次。

3.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组织对所辖区域煤矿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分析会的重点内容:深入剖析事故原因、特点和规律,查找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总结事故存在的共性和规律性问题,研究提出修改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议;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监察和事故调查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水平和事故调查质量。可邀请实践经验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就典型事故案例做专题分析报告。

第四条 实行煤矿事故督导制度。指导协调做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救援、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事故查处结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等情况,实行事故督导制度。

(一)督导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分派员赴事故现场督导、下发督办文(函)督导和电话督导等形式。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对煤矿重大事故挂牌督办、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对非法违法较大事故跟踪督办,督办内容包括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查处进展等。

2.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较大事故和认为需要督导的典型事故的抢险救援和事故查处进展等工作进行督导;对连续发生煤矿事故的地区或煤业集团公司,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派出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组,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二)相关要求。

1.进行现场督导时要及时报告相关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矿井基本情况、企业类别、生产能力、证照情况、下井人数、事故地点、矿井性质(非法、违法、技改、建设或生产等)、基建或技改矿井的手续办理情况、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救援进展情况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瓦斯事故要报告瓦斯治理情况,水害事故要报告防治水措施落实情况。报告时要同时填报《煤矿事故现场督导情况报告表》。

篇8:煤矿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及其参考答案

水害和火灾、瓦斯突出、煤尘爆炸、顶板冒裂并称为煤矿生产五大常发自然灾害。水害对煤矿生产的影响程度仅次于瓦斯突出。随着我国煤矿资源开发利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的加大加深, 煤矿生产的灾害事故频率也是在呈同比增长的趋势。近些年, 我国煤矿生产重特大水害事故频发, 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重制约着煤矿生产行业的发展脚步。国家和行业自身都在积极颁布和实施各种控制水害措施。如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座谈会的成功举办等。但从效果来看显然不是那么令人满意, 可见煤矿水害事故原因的复杂和多方面性。煤矿水害对煤矿行业的的正常和安全生产有着多大的威胁, 我们已经见证了太多造成严重后果的煤矿水害事故案列。煤矿水害事故是可怕的, 但同时煤矿水害事故也是可控的。通过运用科学客观的手段和方法, 制定一条行之有效的煤矿水害事故防治管理途径必要、迫切。

1 煤矿水害事故

在煤矿开采、挖掘过程当中进入煤矿生产工作面的任何水源水, 统称为矿井水。而影响到煤矿生产正常, 安全作业以及局部或全部淹没煤矿生产工作面的矿井水涌水事故, 称为煤矿水害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A级B级和C级三种级别

2 煤矿水害类型

(1) 煤矿顶板水害。 (2) 煤矿冲击层水害。 (3) 煤矿老塘水害。 (4) 煤矿灰岩水害。 (5) 煤矿洪水水害。 (6) 煤矿封闭不良钻孔水害。 (7) 断层水害。

3 煤矿水害造成的危害

3.1恶化煤矿生产环境煤矿生产的工作环境质量本身就得不到有效保障, 煤矿水害加重并恶化了这一情况。

3.2破坏和缩短煤矿生产设备的使用寿命煤矿水害的发生, 导致煤矿生产设备进水或淹水容易造成设备不能继续正常使用, 以及缩短设备使用寿命的问题。

3.3增加煤矿生产成本煤矿水害容易引起矿井巷道变形等影响正常生产过程的问题, 解决和清除这些问题需要额外的人力物力的投入。

3.4 降低煤矿源开采率保安防水煤层的防水隔离作用。

3.5 引诱其他灾害的产生煤矿水害容易引起瓦斯积聚造成的中毒、爆炸。

3.6失控情况下容易造成淹井以及人员伤亡这是煤矿水害事故的最严重程度和危害。

4 煤矿水害事故的原因

4.1 不可抗原因

一些比如重大自然灾害等客观的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 统称为煤矿水害事故的不可抗原因。相较而言, 这类不可抗原因引起的煤矿水害事故占比较小。

4.2 可抗原因

4.2.1 管理原因。

(1) 领导安全意识弱。煤矿生产单位决策者安全思想意识弱, 对煤矿水害事故的了解认识不足, 不够重视。 (2) 煤矿水害事故防治投入不足。煤矿水害防治人力物力投入的不足, 导致水害防治能力的跟不上。 (3) 煤矿生产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煤矿生产存在工作环境得不到有效保障, 工作强度大等行业特点。在社会全面发展的大背景下, 只要有条件选择人们势必更愿意从事相对轻松舒适的社会工作。另一方面, 当从业人员资源减少的情况下, 生产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存在重量不重质的情况, 导致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4) 煤矿水害事故防治制度不全责任不清。煤矿水害事故防治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时候管理无制度可依。水害事故责任主体不明确, 存在规章制度执行无法确保到位。 (5) 水害防治监察不力。煤矿水害事故防治存在工作不细致, 隐患不清, 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等安全监察不力的情况。 (6) 煤矿生产安全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煤矿生产单位的的安全防治措施只停留在纸面上, 而没有实际行动。人员漠视无视安全防治措施情况普遍存在。

4.2.2 技术原因。

(1) 煤矿生产基础工作不到位。煤矿生产先期的准备工作比如水文环境勘察等工作不到位, 埋下事故隐患。 (2) 煤矿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一些煤矿生产单位在利益驱使下, 对矿源私挖滥采, 违法越界越层对矿源进行开采, 甚至包括防水煤柱。 (3) 煤矿水害事故防治设置不合理。水害事故防治设置中出现不合理和错误, 水害防治设置没能起到其该有的作用。 (4) 煤矿生产井巷位置设计的不合理。煤矿生产井巷位置设计的不合理, 将井巷置于不合理的地质条件区域, 直接导致巷道透水事故的发生。 (5) 煤矿生产水害事故防治技术手段落后。不依靠科学技术和先进设备, 水害防治处在被动局面。

5 煤矿水害事故的防治管理途径

(1) 煤矿生产过程一旦出现出水征兆, 有透水危险, 必须要果断采取措施, 撤离工作人员到安全地点, 同时尽快向相关部门汇报水害具体情况。 (2) 分析研究过去经验, 最大化的了解矿井积水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有资料不清的情况发生, 一般对积水区采取物探的探测方法。 (3) 认真做好地表水防治工作。地面防治措施是煤矿水害事故防治的第一道防线。做好地面第一道水害防治工作, 一是要准确掌握地表水的特点及规律, 二是要掌握矿源区的水文及气候变化。特别如果处于雨季期间, 防洪工作也是重中之重。 (4) 防止采空区积水涌入煤矿开采工作面形成的危害。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和规章制度。 (5) 加强水害防治科学技术指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做到“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 防治重大突水事故发生。 (6) 做好探水, 放水, 截水, 隔水, 堵水的综合治水工作。 (7) 提高管理理念。规范矿源区图绘制、地测工作。范围化专业知识培训规模, 提升人员管理能力素质。 (8) 搞好人才录用及人才培养, 变招工为招生, 建立科学有效的人才使用机制。人员素质的高低是整个行业的关键, 防治水害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的宣传和防治水害必要知识的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煤矿水害防治知识培训, 考试。尽可能提高水害防治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9) 加强技术执行监管力度。相关技术, 措施不能只是停留在纸面上, 而是要落实到实际操作过程当中。 (10) 设置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这是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前提。很多情况下, 因为煤矿水害事故没有专门的防治机构, 导致责任主题不明确。谁来管不明确, 怎么管当然也就难以得到保证。11制定科学有效的防灾救援预案, 一旦发生水害事故转变水害发生的被动承受为主动治理。

6 结束语

煤矿水害已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 给煤矿生产的正常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威胁。煤矿生产过程当中的水害事故是客观存在的, 由于科学技术手段和认知水平的在现阶段的局限性, 煤矿水害事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仍然是煤矿安全生产巨大威胁。但是, 煤矿水害事故本身不是不可抗拒的, 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我们从思想认识上了解煤矿水害的危害性和防治水害的重要性, 摸清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规律, 综合运用各种水害防治技术措施, 以及先进的管理预测机制, 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综合技术能力素质, 加大开发更加先进的设备技术, 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实施行之有效的防治水害措施, 煤矿水害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本人作为众多从事煤矿生产事业当中的一员, 有责任有意愿携手各位同仁和相关人士一道, 一起为杜绝煤矿水害事故出出力, 献献策。

摘要:煤矿水害事故作为煤矿开采常发五大自然灾害之一, 严重威胁煤矿生产工作人员和财产安全。本文将通过结合作者的实际工作, 在对我国煤矿水害事故有形无形原因和特点具体分析的基础上, 力求提出一套对煤矿生产水害事故科学的、综合的、行之有效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管理防治措施。

关键词:煤矿开采,水害事故,原因,分析,防治

参考文献

[1]张志国.煤矿水害事故原因及防治措施浅析[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 2012, 22 (24) :141-143.

[2]李振拄.山西省煤矿水害事故形成原因及防治措施[J].华北科技学院学报, 2009, 6 (4) :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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