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供电公司物资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供电公司物资工作方案
XX供电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总则
XX供电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集约化管理水平和物资供应保障能力,依据《XX省电力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管理范围是指用于公司生产、建设、经营、应急处置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大宗办公用品、消耗性物资等。
第三条公司建立科学规范的物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物资管理遵循“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监造、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的原则。
第四条物资管理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配送管理、仓储管理、应急物资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物资标准化管理、信息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档案管理、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管各县供电企业。
第二篇:供电公司2011年供电服务迎检自查工作方案
供电公司2011年供电服务
迎检自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转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供电检查的通知》(营销客户„2011‟xx号)及电监办《关于开展2011年省供电检查工作的通知》(电监供电„2011‟27号)要求,对照《供电监管办法》监管内容的要求,对公司自查内容进行分工,确保供电公司供电服务顺利通过国家电监会抽查,公司特制定以下迎检工作方案。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迎检方案,认真地开展自我核查和迎检配合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营销客户【2011】xx号、x电监供电【2011】xx号电监稽查【2011】6号、xx电监稽查【2011】25号和国家电网营销【2010】987号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地开展供电服务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完善相关资料,认真规范内部管理,认真做好供电服务的迎检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供电服务迎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供电服务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营销部为2011年供电服务检查及迎检工作的牵头部
门。各有关单位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将迎检自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扎实组织开展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党组书记
副组长: 副总经理
党组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总工程师
(二)办公室成员
成 员: 及县局行政负责人
三、公司自查迎检分工
对照《供电监管办法》监管内容的要求,着重对公司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水平、供电市场行为、供电成本五个方面十八项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把目标任务逐项予以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举全公司之力,圆满完成迎检任务。各县局(公司)参照本方案分解落实,对本单位的迎检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同时,将本单位的自查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公司相应的牵头部门汇总。
(一)供电能力方面:
1、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
自查责任单位:发展策划部、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发展策划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公司供电设施建设,具有能够满足其供电区域内用电需求的供电能力,保障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供电质量方面:
1、供电可靠性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生技部、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公司应向用户提供的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城市地区年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公司应当审核用电设施产生谐波、冲击负荷的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拒绝不符合规定的用电设施接入电网。用电设施产生谐波、冲击负荷影响供电质量或者干扰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用户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用户不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力,产生的谐波、冲击负荷仍超过国家标准的,公司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拒绝其接入电网或者中止供电。
2、电压合格率
自查责任单位:生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生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城市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5%,10千伏以上供电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
不低于98%;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和农村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符合派出机构的规定。派出机构有关农村地区年供电可靠率和农村居民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的规定,应当报电监会备案。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选择电压监测点:(1)35千伏专线供电用户和110千伏以上供电用户应当设置电压监测点;(2)35千伏非专线供电用户或者66千伏供电用户、10(
6、20)千伏供电用户,每10000千瓦负荷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用户设置1个以上电压监测点,所选用户应当包括对供电质量有较高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和变电站10(
6、20)千伏母线所带具有代表性线路的末端用户;(3)低压供电用户,每百台配电变压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用户设置1个以上电压监测点,所选用户应当是重要电力用户和低压配电网的首末两端用户。供电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设置电压监测点的情况报送所在地派出机构。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安装、校验电压监测装置,监测和统计用户电压情况。监测数据和统计数据应当及时、真实、完整。
3、供电企业保障供电安全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 、安监部、生技部、调通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有关供电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供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供电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供电条件,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依法处置供电突发事件,保障电力稳定、可靠供应。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电管理,指导重要电力用户配置和使用自备应急电源,建立自备应急电源基础档案数据库。供电企业发现用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用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消除用电设施安全隐患。用电设施存在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隐患,用户拒不治理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用户中止供电。
4、供电企业处理供电故障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客户服务中心、配电服务中心、农电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客户服务中心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报修服务制度,公开报修电话,保持电话畅通,24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供电企业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处理供电故障,尽快恢复正常供电。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的时限,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60分钟,
农村地区不超过120分钟,边远、交通不便地区不超过240分钟。因天气、交通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应当向用户做出解释。
5、供电企业履行紧急供电义务情况
自查责任部门:安监部 、生技部、营销部、调通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安监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因抢险救灾、突发事件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及时提供电力供应。
(三)供电服务水平方面:
1、供电企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依法保障任何人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获得最基本的供电服务。
2、供电企业实施停电、限电或者中止供电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调通中心、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 、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调通中心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在电力系统正常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需要停电或者限电的,应
当符合下列规定:(1)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日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2)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停电时间;(3)因电网发生故障或者电力供需紧张等原因需要停电、限电的,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或者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执行。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正常供电。供电企业对用户中止供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供电企业对重要电力用户实施停电、限电、中止供电或者恢复供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供电企业信息公开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农电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客户服务中心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采取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公开供电服务信息。供电企业公开信息应当真实、及时、完整。供电企业应当方便用户查询下列信息:(1)用电报装信息和办理进度;(2)用电投诉处理情况;(3)其他用电信息。
4、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减少电能输送和供应环节的损失和浪费。供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对淘汰企业、关停企业或者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未收到政府有关部门决定恢复送电的通知,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对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用户恢复送电。
5、供电企业处理用电投诉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纪委检察室、客户服务中心、农电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纪委检察室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建立用电投诉处理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对用户的投诉,供电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用户。供电企业应当在供电营业场所设置公布电力服务热线电话和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电话的标识,该标识应当固定在供电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四)供电市场行为方面(三指定、电费电价及收费标准、供用电合同):
1、三指定专项:
(1)、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农电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向用户提供供电方案的期限,自受理用户用电申请之日起,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用户不超过45个工作日;(2)对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审核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3)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中间检查的期限,自接到用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4)对用户受电工程启动竣工检验的期限,自接到用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5)给用户装表接电的期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用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用户不超过7个
工作日。第(2)项规定的受电工程设计,用户应当按照供电企业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
(2)、供电企业向用户受电工程提供服务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对用户受电工程建设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和技术标准咨询;对用户受电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检验,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发现用户受电设施存在故障隐患时,应当及时一次性书面告知用户并指导其予以消除;发现用户受电设施存在严重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应当指导其立即消除,在隐患消除前不得送电。
(3)、供电企业执行国家有关电力行政许可规定的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行协、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供电营业区、供电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等规定。
(4)、供电企业公平、无歧视开放供电市场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无正当理由拒绝用户用电申请;(2)对趸购转售电企业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输配电设施,拒绝或者拖延接入系统;(3)违反市场竞争规则,以不正当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排挤竞争对手;(4)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5)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公平竞争规定的行为。
2、电费电价及收费标准专项:
(1)、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和收费标准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电费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 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国家核准电价或者市场交易价,依据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供电企业不得自定电价,不得擅自变更电价,不得擅自在电费中加收或者代收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供电企业不得自立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对国家已经明令取缔的收费项目,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供电企业应用户要求对产权属于用户的电气设备提供有偿服务时,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供用电合同专项:
(1)、供电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情况
自查责任单位: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电费管理中心、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营销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户、趸购转售电单位签订供用电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供电。
(五)供电成本
1、供电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规则 自查责任单位:财务部、各县局(公司) 牵头部门:财务部
自查内容及达到的要求: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成本的规定核算成本。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以前)
根据国家电监会和电监办供电检查及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供电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4月17日)
1、各牵头部门要在4月13日前根据工作方案,制定相
应内容的自查方案,并上报营销部汇总。
2、根据自查方案所列内容,逐条进行检查。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在4月17日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内容上报营销部汇总。
(三)迎检阶段(4月18日—6月10日)
1、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资料。
2、在迎检工作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整改提高阶段(8月—12月31日)
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针对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电监会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制度,规范供电服务行为。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迎检工作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公司上下凝心聚力,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主抓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树立紧迫意识,合理分工,保证每个时段、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有
人抓、有检查、有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尽全力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2、重视宣传、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专题会、学习会等多种方式,部署迎检工作,营造迎检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与领导办公室沟通,及时上报迎检准备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3、积极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工作。要按照供电服务检查和各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电力监管机构提供工作方案和有关材料;要认真配合电力监管机构开展现场督查;要及时报告专项治理工作的动态和工作情况,保证专项治理迎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4、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各有关迎检单位要将供电服务监管工作作为引领公司再上台阶、再创佳绩的良好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供电市场秩序,维护电力投资者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好应有的社会责任。
各部门(单位)对迎检工作中有异议的问题,由营销部负责解答。
联系人: 电话: 营销部 2011年
第三篇:兰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兰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安全
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县供电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工作部署,按照《甘肃省电力公司县供电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公司各代管农电企业安全管理实际,制订公司县供电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子方案,不断夯实农电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公司农电统一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县供电企业管理和供电服务水平。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农电工作会议和公司“两会”精神,以深化“两个转变”和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为目标,落实县供电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安全保障工作要求,推进农电专业化管理延伸年活动,深化农电管理诊断分析,解决县供电公司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发挥安全监察部门的管理优势,认真实施县供电公司管理提升工程,实现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总体思路及目标
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大安全”和“用心管理”理念,将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全面纳入直管统一模式,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推进安全监察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全面、全过程定量评价体系,加强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监督管理,强化各领域反违章工作,深化安全性评价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质量管理,提升县供电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总体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举措。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涵盖所有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健全安全事件调查处理机制。确保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责任落实、行为规范,《安规》等安全基本规章制度得到有力执行和落实,“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县供电企业“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安全保障机制运转良好,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水平得到本质性的提升,实现农电单位和直管单位的安全管理一体化。
专业、专项目标:到 2014 年,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六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件;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事件;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及同等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安全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情况;习惯性违章率下降50%;“两票”开票率达到100%;“两票”合格率达到95%;县公司全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生产人员安规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安全工器具配置合格率达到100%;实现百日安全个数3个。
三、组织保障 按照公司《关于成立县供电企业管理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安全管理工作组,负责县供电企业管理提升工程专业目标制定、提出措施、明确要求、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核评价及总结工作。
组 长: 王生辉 副组长:陈 亮
成 员: 郭海龙 达朝宗 任志强 赵蕾 巨惠芳 任建伟
四、时间计划
根据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进度和县供电企业管理提升工程总体安排,结合公司“二十四节气表”和“安全管理提升”活动,安排做好各阶段工作。
(一)部署阶段(2013 年 4 月)。
根据公司发布的提升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重点工作。
(二)调研阶段(2013 年 5 月)。
深入各农电企业及其变电站、供电所开展调研,摸清具体情况,对照生产安全管理要求,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评估风险,分析根源,制定措施。
(三)整改阶段(2013 年 6 月-12 月)。
落实公司“安全管理提升”活动要求,结合迎峰度夏(冬)、重大活动保电、秋季检修、冬季安全培训工作,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
(四)提升阶段(2014 年 1 月-6 月)。
根据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成果和公司管理要求,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督促治理深层次问题、难点问题。
(五)总结阶段(2014 年 7 月-12 月)。 对安全管理提升工作进行“回头看”,分析提升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交流、查找不足,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水平。
五、重点工作
落实国网公司、省公司“安全管理提升”活动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农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责任的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正职“六个亲自”:亲自批示并监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解决;亲自组织制定或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亲自到位检查作业现场;亲自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亲自听取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题工作汇报;亲自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强化管理部门责任的落实。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谁组织、 谁负责”、“谁实施、 谁负责”的原则,结合“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理清公司农电安全管理责任界面,明确县供电企业农网运维检修、调控、营销、基建、信息通信、交通、消防、电力设施保护、治安保卫、应急管理、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等农电各项业务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农电单位的指导帮助,及时对反映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强化作业组织、现场实施各环节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要求,全过程控制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安全监察部门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充足配备农电单位“两级安全质量管理网”人员,严格人员资格认定,确保日常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并及时上报安全情况,严禁知情不报、迟报。四是强化农电单位及班组和一线员工责任的落实。以公司输变配电安全管理及措施标准化的要求,按每一道程序、每一个岗位、每一名人员的顺序,进行责任分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不安全事件,督促人员主动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相互关心工作安全,主动开展现场反违章,共同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深化农网现场作业安全风险预控。
一是加强电网风险管控。严肃生产调度指挥管理,严格电网运行监控,依据电网预警信息,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加强设备风险管控。将“用心管理”理念落实到日常的设备运维管理工作中,落实机构箱及关键设备的防潮、防水、防冻、防高温措施,高度重视重载设备和异常设备运行的特巡特护,做好防汛、防风、防冰和抢险救灾工作。三是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批准停电申请必须先审批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三防十要”、“反六不”等现场作业安全基本要求,认真做好作业前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切实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风险预控措施。合理安排停电检修计划,农电检修计划纳入公司平衡会议,全面开展主网、农网、客户联合检修工作,减少重复停电和操作次数。加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监督管理,到岗到位记录本必须保留在工作现场,由到岗人员亲自填写和签名。严格“调控一体化”下电气倒闸操作防误专业管理,严禁误操作事故发生。四是做好交通安全风险控制,强化车辆科技化管理,四家农电单位全部完成GPS终端设备的安装,并纳入公司车辆GPS制度管理,统一进行应用发布。开展交通安全性评价管理,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三)全面落实措施强化安全基础管理。
一是加强“两措”管理。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统筹农电单位一起制订“两措”计划,规范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配置、采购、领取、使用、检验、报废全过程管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验收、消号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家族性缺陷整治和老旧设备改造力度,推行安监一体化平台在农电单位的贯通应用。二是加强安全事件的管理。做好事故信息统计,对发生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开展调查,各单位领导应亲自组织事故分析,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事故即时报告规定,发生八级以上安全事件,以及对地方政治经济、人民生活、社会秩序、城市公共安全等构成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告公司,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 1 小时,并要向接收方进行确认,即时报告后事故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补报。三是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制度。发生八级安全事件,农电单位相关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应到现场。发生七级以上安全事件,公司相关领导和专业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应到现场。四是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乡镇供电所、班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网电气接线图与实际接线一致性、杆号标识等全面排查清理,严格配网异动管理,完善反违章管理制度,梳理农电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流程,提高作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五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企、地、警”联防,综合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章建筑、违规建设、盗窃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农网设备的运行安全性。
(四)加大各级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一是各级行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课,将“一把手讲课”情况纳入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价考核。二是开展以“两票”为重点的安全知识调考和岗位安全等级考核认定,做好工作票“四种人”安全规程抽调考和转岗人员、新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知识考试、审核。做到管理人员、班组长、新工人、临时工等农电全体生产员工 100%培训合格后上岗。三是组织各类农电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活动,大力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能,全面提升风险辨识及控制能力。四是强化各级农电单位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利用两年时间,组织全部农电人员(含农电工)到公司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开展轮训。
(五)推进农电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评级工作。 开展农电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方案和细则,同步安排各县供电公司的达标评级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各县供电公司将达标评级纳入安全工作重点计划认真开展。
(六)提升农电单位“两票”管理水平。
对照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严格执行农电“两票”统一格式,系统梳理“两票”实际执行、监督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深入宣贯“两票”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注重技术骨干及“四种人”培训,加强对“两票”现场执行的检查指导,开展统计、抽查、调考、考评工作,有效杜绝无票作业和约时停送电行为。
(七)强化农网升级改造及检修安全管理。 在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按照公司有关输变电建设工程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业主、施工、监理各方的安全责任,对有重大安全风险的施工作业,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要落实公司到岗到位要求,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三措一案”,落实“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以及近电作业、高处复杂作业或交叉跨越等施工安全措施。加强分包安全管理,严格承包单位资质审查,规范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协议,督促外包施工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对于农网改造施工或农电生产外委业务承担单位,要将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要求宣贯到位,并监督其落实到位,杜绝以包代管。
(八)提升农电单位安监管理信息化水平。 按照国网公司信息系统一级部署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安监管理一体化平台改造建设,将统
一、规范的安监管理信息系统延伸至各农电单位和农村供电所,建成统
一、规范的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确保农电企业各级人员能够及时掌握上级部门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充分运用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九)加强农电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健全县级供电企业应急预案体系,规范供电应急服务流程和标准,结合农网工程特点,建立施工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推进县供电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与国网公司、省公司、市公司的互联互通。加强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推行无脚本演练,注重实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和情况跟踪,针对强降雨、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和电力突发事件,及时发布预警通知,落实防范措施,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开展处置,减轻灾害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
(十)积极推进农电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一是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包括农电单位在内的三级质量监督管理网络,落实公司质量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质量监督工作任务、时间和标准,完成质量监督关键指标。二是全过程开展质量监督。逐步组织开展质量监督专项行动,深度参与规划设计审查,深化全过程技术监督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监督,强化重点物资质量抽检,继续深入推进配变和电力电缆等产品的专项质量监督,对供电服务质量开展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做到质量管控关口前移。建立质量监督定期通报机制,针对各环节质量管理漏洞,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并将质量监督意见、通报等列入安委会、安全例会、安全培训学习活动的固定内容。三是开展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运用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理念,推动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地和实施,建立健全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组织机构,编制完善实施方案,规范基建转资、技改大修等管理工作,实现资产全过程工作流程衔接,实现资产“账、卡、物”一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县供电公司管理提升工程”是公司安全管理提升活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农电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目标,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周密安排,认真开展,保证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落实活动措施。
各农电单位要建立定期例会、定期检查、工作月报等工作机制,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界面清晰的工作局面,及时了解班组管理提升活动进展情况,做好跟踪分析指导工作,确保重点工作要求落地。
(三)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各农电单位要不断丰富管理提升工作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和载体手段,营造全员参与、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引进优秀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提炼开展过程中的优秀经验做法和管理创新成果,并报公司进行推广应用。
(四)抓好督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含农电单位要注重活动的过程控制,强化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好指标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切实加强指标计划的刚性约束,提高管理提升工作的控制力和执行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措施、落实整改,确保管理提升工作持续改进。
第四篇:供电公司反腐倡廉预控工作方案
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组织领导;注意事项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开展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企业为指导、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反腐倡廉“危险源点”是指党员干部、岗位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危险源点”排查、“危险源点”分析、“危险源点”预控、评估问责、巩固提高、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加强协调、员工认真参与、细化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情况沟通、建立长效机制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市纪委《关于开展部门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公司纪委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要求》,深化“思廉、倡廉、践廉”活动各项要求,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职权行使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使反腐倡廉的重点更加突出,源头预防的工作更加扎实,经研究决定在公司系统持续开展“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企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遵循“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这条主线,通过“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堵塞制度漏洞,强化过程管理,规范制度执行,狠抓制度落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常抓不懈”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地提升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构建具有**供电公司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初步建立起以履行“一岗双责”为前提,以排查“危险源点”为基础,以完善预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强化对职权运行的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评估问责为手段的内控体系,使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通过对“危险源点”进行分析、预控,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初步形成比较严密的决策约束机制、切实有效的执行制约机制、坚强有力的监督防范机制;通过加强对重要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增强制度执行效力,保证制度落实,初步达到各类权力决策、各项工作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都处于缜密的内部制约与监控之下。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反腐倡廉“危险源点”是指党员干部、岗位人员,在行使职权、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根据各类腐败案件诱发的原因,可以将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归纳为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操作、人际交往和监督网络“六类危险源点”。开展“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既要立足于当前,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又要着眼于长远,分层管理、分类实施、分级预控,增强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和稳定性。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保证权力依法、高效和相对独立的运行,确保单位部门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力求党员干部及广大员工不犯错误、少犯错误。
1、“危险源点”排查阶段(5月20日-6月20日)。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全面找差”工作要求,突出重要岗位,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一起来查找分析,把视野、触角和措施,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和每一个人,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具体环节,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及广大员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找危险源点:
一是思想道德风险。查找无视纪律制度规定,不断发生“小过错”,滥用裁量空间,经常做出有悖常理的决定,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个人经办的重要公务和业务,经常出入高档娱乐消费或不健康活动场所,生活行为不检点,群众或家庭成员有反映。
二是制度机制风险。结合单位(部门)管理权限,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领域中制度是否有效覆盖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关键节点”是否得到有效监督,特别是那些涉及职权、利益方面,不被人关注且没有制度制约的危险源点。突出对农村供电所制度建设方面可能存在的危险源点。
三是岗位职责风险。结合单位(部门)各岗位职责要求,查找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点,突出资金流量大、业务频率高、项目相对密集、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点。
四是业务操作风险。查找各项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中易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表现,以及执行力方面可能存在的危险源点。要依据合理的假设原理找漏洞,对业务的操作运行过程进行调查摸底,进行预想、假设、推断,列举可能出现的危险源点。
五是人际交往风险。重点查找长期使用某一施工单位或某一供货商的产品,或者长期与某一协作单位合作;与施工单位、业务往来单位人员、客户交往过密,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以及接受有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和其他消费方面的危险源点。
六是监督网络风险。重点查找法律、人事、组织、审计、纪检、阳光管理以及群众监督工作中的弱点、盲点。突出过程监督、事前监督,以及因监督环节设置与实际工作偏差,而可能产生的危险源点。特别是群众议论较多,或客户反映比较集中的异常行为。
在查找过程中,可以运用以下方法进行:
一是岗位自查。系统每个员工要根据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特点,对工作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危险源点进行自查,提高预控意识。
二是环节互查。对前后工作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发生问题可能引发本工作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互查,增强对前后岗位监督制约的责任感。
三是部门联查。各职能部门在自查、互查的基础上,对整个部门的危险源点进行综合评查,按业务流程形成危险源点汇总表(备忘录),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危险源点。
四是领导评查。各级领导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对所分管范围内各岗位、各工作流程危险源点自查、互查情况进行评查,掌握所分管范围内各部门的危险源点。在此基础上,各单位(部门)于6月20日将危险源点汇总表上报公司纪委(监察部)。
2、“危险源点”分析阶段(6月20日-7月20日)。各单位(部门)要抓住权力、利益大小,针对排查的危险源点,结合腐败可能产生的多发点、易发点,制度流程隐患的所在点和人容易犯失误的潜在点,从以下五个途径加以分析定性:
一是从分析以往所发生的案件信息入手。通过对有关案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过去一个时期内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时间、领域、岗位、涉案人级别、环节、方法等情况,借用历史资料的分析掌握未来基本趋势。
二是从群众信访举报信息入手。一般情况下,群众信访和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往往是问题比较集中、相对突出的问题。通过信访举报信息的分析,可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这也是准确分析危险源点的一个重要来源渠道。
三是从综合考核测评信息入手。组织、人事部门每年都会对单位(部门)、领导干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测评。通过工作考核、民主测评,掌握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薄弱环节,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等取得预警信息资料。
四是从各类审计、专项稽查信息入手。加强与法律、财务、基建、生技、营销、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对审计、专项稽查等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对危险源点做进一步梳理分析。
五是从纪委、检察院沟通信息入手。纪检监察部门在加强沟通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企检共建”平台,主动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注重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 “危险源点”排查、分析,做到内外结合、以外促内。7月20前,公司纪委(监察部)完成各单位(部门)需要制定预控措施的危险源点审核、反馈工作。
3、“危险源点”预控阶段(7月20日-8月20日)。各单位(部门)要抓住权力、利益大小,以及可能出现的频率,对危险源点进行评估,划分和确定高、中、低风险级别,排出顺序和重点。坚持层层抓预控、抓管理,健全各级领导层掌控可能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高风险源点;管理层掌控可能发生违纪违规问题中风险源点;执行层掌控可能发生异常和未遂情况低风险源点的三级预控机制。
一是抓住源点类别、范围和环节以及发生条件,梳理出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共性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和业务范围,落实责任人、预控措施和整改期限。
二是对一般问题,从教育和管理上找原因;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出现的问题,从制度上找原因;同时,对高风险源点优先加以“控制”或“处理”。
三是按照“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要求,对业务工作流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点和工作节点,纳入过程控制,通过定岗、定职、定责。对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职位,通过分权加以制衡,提高预控效率。
四是各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基层单位分析、预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重点解决1-2个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各单位(部门)将制定的预控措施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于8月20日前,上报公司纪委(监察部)备案。
4、评估问责阶段(8月20日-9月20日)。各单位(部门)要对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上报。公司纪委监察部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自我评价、公开测评、民意调查、随机抽查等方法,对各单位(部门)上报的重要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自我评价。即被考评单位(部门)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适时对高风险源点预控方案、预控效果进行评估。
二是公开测评。即组织被考评单位干部职工及其服务对象对重要制度的知晓率、执行制度情况满意率进行测评。并通过一定的方式调查了解员工、外部客户(重点是制度执行相对人)对各单位(部门)执行制度情况的反映。
三是随机抽查。即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随时抽查被考评单位执行制度的情况,或通过到职能部门搜集被考评单位关于制度执行方面的信息而进行的分析评价。目的在于解决单位执行制度时紧时松的问题。
四是综合评价。主要对自我评价、公开测评、民意调查、随机调查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在全面掌握考核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集体研究,客观公正地对被考评单位(部门)制度执行情况作出评价。对考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公司纪委监察部书面反馈给被考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责成班子内部进行自查分析、排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被考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违反制度规定或执行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
5、巩固提高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各单位(部门)要对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上报公司纪委(监察部),从而形成“排查—分析—预控—评估—改进”的闭环管理体系。本阶段要对以下四个方面工作进行总结回顾:
一是排查分析情况。分析本单位(部门)专项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重点解决好排查了哪些危险源点,分布在哪些领域、岗位、流程和环节以及时期,做好分类分析,全面掌握。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意识。
二是预控落实情况。汇报本单位(部门)预控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解决好预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针对分类梳理的危险源点,明确预控的重点,按照三级预控管理的要求,已实施哪些预控措施,从规范高效、落实责任、执行到位进行成效评估;对暂未纳入预控的危险源点进行原因分析,拟定工作序时进度。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总结本单位(部门)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重点解决好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分层预控的工作机制,按照精益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和修订职能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流程图,确保各项职权和流程均将责任落实到执行人;思想道德、人际交往、监督网络等综合性内控制度由公司层面统筹制定相关制度,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得力。进一步增强公司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动态管理情况。回顾本单位(部门)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重点解决好闭环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加强过程管理,对执行制度、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要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危险源点随着权力、利益以及外部条件的改变不断变化,新的源点种类、性质和表现形式不断出现,对源点排查分析、预控措施进行适当的调整,实现危险源点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增强工作开展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四、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分析、预控工作的领导,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级要加强对下级工作的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要起好带头作用,落实好责任制。
1、主要领导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这项工作领导,做出具体部署。要带头做好自身分析,抓好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分析,查找本单位和班子中存在的共性和突出的问题,制定对策,亲自过问落实情况。
2、班子成员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分析、预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督促、指导所分管部门和专业做好分析、预控工作。严格把好审核关,对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要责令“补课”。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对自己分管范围内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对象、表现方式做到胸中有数。
3、部门各负其责。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分析、预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预控措施,抓好落实。
4、纪委加强协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所在单位反腐倡廉“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党委行政,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加强检查督促。
5、员工认真参与。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安排,自觉分析查找“危险源点”,做到实事求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注意事项
1、细化工作计划。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计划,拓展工作内容。今年5月份要普遍再开展一次分析排查,制定预控措施;年中将对排查的危险源点、以及相应的预控措施进行逐一过堂。下半年再安排一次分析,重点是对上半年预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2、突出工作重点。要通过“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一次普遍性的廉洁从业教育,重点是提高员工特别是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清正廉洁的自律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现“三廉”工作目标,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3、加强情况沟通。各单位要在6月20日前上报上半年排查分析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重点,10月10日前上报下半年整改落实情况和明年的工作安排。
4、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兄弟单位有效做法,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起来,逐步健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使这项工作常态化。
第五篇:兰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电网建设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兰州供电公司县供电企业电网建设
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大建设”的总体推进思路,公司由原来“块状(属地化)”到现在“条状(专业化)”管理,全面实施集约化、专业化和扁平化管理。认真落实“大建设”体系建设“三化”(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统一”(统一管理流程、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建设标准)、“三加强”(加强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建设队伍管理)工作要求,推进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规范建设流程,着重提高35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建设安全和工艺质量水平,提升建设能力。
为加强县供电企业工程管理,公司基建部将结合工程专业管理要求,通过深入分析工作风险,全面梳理工作思路,杜绝各类管理疏漏,在实践工作中逐步积累和不断总结完善工作经验和方法,努力提升县供电企业的电网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公司电网建设工程管理察工作精神,结合工程专业管理要求,从七项重点工作方面加强管理。
二、专业管理目标
(一)进度管理目标
年度电网建设任务完成率100%,实现依法开工,有序推进,均衡投产。
1.2013年年底前配合完成2010年及以前农网各批次工程的项目法人验收和省级整体验收。
2.2013年6月底前,完成2012年国家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任务及委建单位验收。
3.2013年年底,完成2013年国家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75%及以上的工程建设任务。
4.2014年6月底前,完成2013年国家下达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任务。
(二)安全管理目标
电网工程建设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以上设备、电网事故。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较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较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建设原因引起、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
(三)质量管理目标
1.优质工程指标: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优质工程率达到60%,110千伏及以上工程项目优质工程率达到100%。
2.标准工艺应用指标: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应用率达到90%以上。35千伏输变电工程达到国网B段单位以上标准。
3.质量通病治理目标:质量通病整治率96%以上。
4.质量事故(事件)控制指标:不发生5级及以上工程建设安全质量事故(事件)。全年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事件)。
(四)造价管理目标
工程设计概算不超投资估算,工程结算不超设计概算,工程造价水平合理、受控。
三、重点工作
(一)安全管控措施
1.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工程全过程安全管理责任。
2.在“大建设”体系构架下,进一步规范电建总公司、社会参建单位和代管农电企业管理。特别对公司代管县供电企业及所属多经单位、集体企业等有管理关系或关联关系的单位必须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承揽施工任务,其资质和能力必须符合要求,其施工安全管理必须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强化工程计划管理。将工程管理涉及生产运行的计划纳入公司的生产计划统一管理,将施工实施中涉及的临时停电统一纳入公司集中管理,强化公司计划管理的刚性执行。
4.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国网公司安全文明策划标准模板编制策划文件,对工程施工组织管理确实起到引领作用。切实落实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优化施工组织流程,严把施工队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机具检测检验审查关。依据国网公司及省公司对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加强施工“三措一案”的编制、审查和监督管理,突出防触电、防倒杆、防高坠,提高安全措施的针对性。
5.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反六不”违章,严格风险点控制,全面推行现场标准化作业,落实各环节风险预控措施,抓好作业现场全过程风险管控。执行施工进度周汇报制度、督促各级作业人员现场安全责任落实,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作业水平。
6.强化关键环节安全管控。对可能导致触电等危险性生产区域内的施工,必须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对组立杆塔、展放导线等重要工序,施工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加强指导和监督;对跨越铁路及高等级公路等重要设施的施工方案严格审核,监督实施;注重抢修现场、小型和分散作业现场的风险管控;对拆旧工程的勘察、方案制定、现场实施等环节工作,周密做好拆旧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
7.强化三个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项目部对施工负责人到岗到位要求。落实三个项目部和各级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包干制度和现场专人监护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督导和检查。加强各参建单位对派驻现场项目部的项目管理。
8.强化现场安全督查。建立安全督查常态化机制,定期进行各工程的安全质量评价工作,实行定期与随机抽检结合的方式,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专项督查,严肃查纠各类违章行为,确保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9.严格工程发包管理。严格执行国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和省公司有关分包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按规定应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开展施工承载力分析,严禁分包商超资质、超范围、超能力承揽工程,严禁层层转包或违法分包,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二是规范分包工程管理,从签订分包合同与安全协议、分包人员岗位资质和身体条件、人员的社会保险、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按照基建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规范管理,防止施工单位超标准超能力承接施工任务。
(二)质量管控措施
1.积极开展安全质量策划,以推行项目标准化管理及标准工艺应用,并且开展农网配网优质工程评选工作为契机,将农网与配网的管理与110KV基建管理的逐步接轨,全面提高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对农网与配网试点按基建管理程序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优质工程、标准工艺等工作,努力造就和善于总结公司工程管理的特点与亮点。通过检查评比抓典型、树样板,带动标准工艺应用和实体质量稳步提升,逐步达到国网公司和省公司优质工程标准,努力争创省公司工程管理流动红旗。
2.进一步强化工程“三通一标、两型一化、三新两型”的应用水平,通过提高工程初设深度,现场监控能力,施工标准化工艺水平,满足工程创优目标。
3.加强技术规范书审查,强化设备进场检验和开箱检查管理,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和缺陷处理程序,建立质量问题跟踪台账,把好工程设备材料关。
4.全面推广质量通病治理展板,强化过程治理,加强现场管控,杜绝质量通病发生。履行每月质量巡查计划、检查内容及流程,规范开展质量巡查活动。认真开展质量巡查、资信评价、同业对标等活动,提升工程质量管理和工艺水平。
5.坚持月度质量例会制度,及时总结、汇报各阶段质量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总体质量情况,协调解决电网建设质量重要事宜。
6.加强对建设管理单位和所属设计、监理、施工企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在建项目现场施工分包人员进行施工标准工艺培训,开展质量抽调考和知识竞赛,提升建设人员的质量管控意识和水平。
(三)进度管控措施
1.坚持年初工作目标不变,努力抓好过程管理,确保年度里程碑计划按照节点完成,按期竣工投产,并完成结算工作,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2.加强尚未开工项目的开工准备,及时进行合同流转,加强土地、线路走廊外部协调,督导施工图纸到位,加快办理开工手续,确保各工程按节点全面开工建设。
3.按照完善工程里程碑计划,倒排工期,落实任务,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里程碑计划实施的项目,及时上报专题报告,说明原因,由省公司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4.提前做好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各招标批次关键节点时间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参与招标文件审查,杜绝因错过招标批次或流标而延误后续工作开展。
5.加强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对不满足要求的队伍按合同条款严格考核,保证人员、机械有效投入。
6.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大对施工现场当地居民的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7.高度重视工程进度周报、月报工作,及时掌握工程实际进展和存在问题,掌握工程现场施工人员到位情况,确保工程进度可控、能控、在控。
8.认真分析梳理工程进度存在的问题,加强进度滞后项目督导,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实现预期进度目标。
9.加强项目节点文件管理,全面收集整理工程相关的支持性文件(核准文件、里程碑计划、投资计划文件、可研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和工程管理时间节点文件(开工报审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结算文件),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四)物资保障管控措施
1.积极与省公司基建部、物资公司、招投标中心和公司物资部门做好沟通,借助物资调配信息平台,建立物资供应保障信息网络,协调好物资配送、调度等相关工作。
2.做好物资需求计划上报,确保物资供货周期合理性,加强计划填报和审查阶段供货周期、避免物资需求计划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计划被退回、流标或招标失败,影响物资合同履约和按时到货,避免对建设工期造成影响。
3.与物资部门及时衔接,建立工程项目物资合同履约及到货检验衔接机制,建立物资到货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到货物资。
4.按周汇总上报物资供应全业务过程信息,实时监控工程节点变化、执行情况,建立监控汇报机制,超前预测和分析供应风险,协调物资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催交催运工作,物资部门根据全业务过程信息,及时跟踪督促物资按时到货。
5.加大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管控力度,配合物资部门做好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发现和反映供应商在合同履约、售后服务及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供应商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五)资金管控措施
1.强化月度工程现金流预算管控,工程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参建单位加强沟通协作,以项目实际进度为基础,结合已支付资金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全面地编报月度工程现金流预算。
2.加强项目核算管理,确保月度工程现金流的计划与实际支付按时完成,项目核算符合国网公司及省公司相关规定。
3.建立工程财务月、季报制,通过办公信息系统反映工程各项目每周及累计完成资金支付。
4.配合财务部开展工程财务管理情况统计及分析工作,及时对工程账面资金支付情况全面统计及客观分析,及时反映工程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建立施工单位结算月通报制,对未按时完成竣工结算编制的单位进行考核。
(六)合同管理管控 1.基建部(项目管理中心)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版本全部执行国网统一合同版本,所有合同都上传经法系统,全面履行签字审批手续。
2.在分包合同管理中,一是基建部负责所属施工企业施工分包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施工企业分包商准入管理;二是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的选定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需由施工单位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并备案;三是施工单位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的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允许范围内,施工单位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或劳务分包资质等级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施工单位必须经基建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工作。
(七)参建队伍管理管控 由于不同时期、不同工程中标的工程建设各参建队伍水平参差不齐,所属的专业人才配备与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分包队伍良莠不齐,造成安全风险、工程质量、进度保障难以管控。主要从以下措施加强管控:
1.对设计、监理、施工三个参建单位要强调一体化管透,强化专业人才的配备与培训,要求各参建队伍执行好,督促管理水平的提升,人员与机械设备的装备到位。
2.正确处理进度、安全、质量三者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安全质量督查计划,对施工现场不定期检查。对施工现场“三措一案(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未经公司基建部审批的,不容许开工。 3.“重安全”,加强三个项目部的标准化建设,基本保障分包专项管理,要深刻牢记“分包管理是安全最大的红线”,合规合法分包,申报到位,分包不分电压等级与工程的大小。标准化管理初见成效后要巩固,安全文明施工是一个过程,抓实抓好,不能走回头路。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落实“三强化、三确保”要求,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安全平稳推进。
4.“求质量”,树立“安全的问题归根就是质量的问题,保质量就是保安全”的理念。重视质量监督,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标准工艺是质量的最大风险,直接影响达标与创优的评比。做好内部三级验收和外部三级验收。督办标准工艺、达标创优和防洪防汛,重在过程,必须做好。
5.排查分包管理风险、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粗放管理方式,对涉水、跨域、近电等特殊选项方案措施严格执行编审批制度,加强到岗履职纪律,严格履行工程转序审批程序,排查隐患和梳理措施。进一步加强业主与监理对施工分包现场监管。
6.通过强化关键环节集中管控操作平台,优化设计评审、结算监督、定额管理、质量监督的专业化人才配置,进一步提升对电网建设关键环节专业化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代管县供电公司1年内完成“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适应性调整,原则上2年内全面完成建设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和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实现代管县供电公司建设管理与省、市公司全面接轨。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6月) 省、市公司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代管县供电公司建设管理提升工程进行全面部署。市、代管县供电公司结合本方案,组织编制《建设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围绕代管县供电公司建设管理提升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对自身工作全面开展管理诊断分析,找出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确定整改重点,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重点整改工作方案。各代管县供电公司要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管理诊断分析和方案编制工作。
(二)综合治理阶段(2013年6月-12月)
各代管县供电公司自查和诊断的基础上,明确差距和提升方向,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提升任务目标,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整改,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管理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各代管县供电公司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4年1月-12月)
对代管县供电公司综合治理情况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分析诊断,提出进一步完善提升意见,代管县供电公司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梳理,细化专项提升措施,形成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的工作方案,推动管理提升工程向全面纵深发展。各代管县供电公司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提升阶段的各项工作。
(四)总结评价阶段(2015年1月-6月)
代管县供电公司管理提升工程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开展提升活动“回头看”,分析指标提升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炼管理创新成果;省、市公司组织考核验收,科学评估建设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效果,强化典型经验和评价成果的推广与应用。各代管县供电公司要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管理提升工程工作总结和综合评价工作。
五、保障措施
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公司结合工程专业管理要求,通过深入分析工作风险,全面梳理工作思路,杜绝各类管理疏漏,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主要通过从安全、质量、进度、物资保障、资金、合同、参建队伍管理、外部环境等几个工程建设重点环节上加强管理,来全面促进公司县供电企业基建工程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是通过强化工程的计划性、组织管理、现场管理、关键环境环节和三个项目部的到岗履职管理,来加强安全管控措施,杜绝安全风险;二是通过开展安全质量策划、提升标准化应用水平、加强技术规范书审查、全面推广质量通病治理、坚持月度质量例会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培训,来强化质量管控措施,杜绝质量风险;三是通过抓好程碑计划、提前做好开工准备及做好工程过程的各环节管控、做好外部协调、加强项目各节点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来强化进度管控措施,杜绝过程风险;四是通过做好物资需求计划、加强协调物资配送和调度工作、加大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管控力度等,来强化物资保障管控措施,杜绝物资管理风险;五是通过加强月度工程现金流预算管控、加强项目核算管理和统计及分析工作等,来强化资金管控措施,杜绝技经管理风险;六是通过规范合同版本、应用经法等信息平台、加强分包合同管理,来强化合同管控措施,杜绝合同法律风险;七是通过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三个参建队伍一体化管理、加强三个项目部的标准化建设、排查分包管理风险等,来强化参建队伍管控,来杜绝分包管理风险。八是通过建立沟通协调常态机制、加大地方供电部门的属地化协调力度、加大宣传力度等,强化外部环境管控措施,杜绝外部环境风险。
相关文章:
市供电公司大建设操作方案目录02-18
长春理工大学光学工程02-18
长春水泵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简介02-18
供电公司基建工程论文02-18
供电线路改造理由02-18
供电线路维护安全生产02-18
诸城市供电公司客户工程全过程管理办法02-18
供电公司春检实施计划02-18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科版季刊?本科学报02-18
长春工程学院就业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