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关键词: 建设工程 监理 浅谈 职责

浅谈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共8篇)

篇1:浅谈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三、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五、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预应力管桩施工控制要点

二、施工准备

1、场地要求:

2、桩机的选型及测量用仪器:

3、对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及相关施工文件的审查:

4、对预应力管桩的质量监控:

1)检查管桩生产企业是否具有准予其生产预应力管桩的批准文件。

2)检查管桩砼的强度、钢筋力学性能、管桩的出厂合格证及管桩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3)对预应力管桩在现场进行全数检查:

5、管桩桩位的测量定位:

1)管桩桩位的定位工作,宜采用J2经纬仪及钢尺进行,其桩位的放样误差,对单排桩≤10mm,群桩≤20mm。

2)管桩桩位,应在施工图中对其逐一编号,做到不重号,不漏号。

3)管桩桩位经测量定位后,应按设计图进行复核,监理对桩位的测量要进行旁站监督。做到施工单位自检,总承包方复检,监理单位对测量定位成果进行检查(简称“两检一核”)无误后共同验收。

三、预应力管桩的施工

1、施工工艺:桩位测量定位→桩机就位→吊桩→对中→焊桩尖→压第一节桩→焊接接桩→压第N节桩→送桩→终压→(截桩)。

2、压桩:

1)压桩顺序,应遵循减少挤土效应,2)压好第1节桩至关重要。监控桩的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

3)合理调配管节长度,尽量避免接桩时桩尖处于或接近硬持力层。每根桩的管桩接头数不宜超过4个; 同一承台桩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4)在压桩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压桩压力、压入深度,如设计中对压桩压力有要求时,其偏差应在±5%以内。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压桩,并及时与地质、设计、业主等有关方研究、处理:

a.压力值突然下降,沉降量突然增大;

b.桩身混凝土剥落、破碎;

c.桩身突然倾斜、跑位,桩周涌水;

d.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

e.按设计图要求的桩长压桩,压桩力未达到设计值;

f.单桩承载力已满足设计值,压桩长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6)按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在预应力管桩施工前,宜在场地上先行施工砂袋桩,袋装砂井施工完成后进行管桩施压,不得交叉作业。砂袋桩的布置及密度,应满足地基深层竖向排水和减弱挤土效应的要求,其桩长宜低于地下水位以下,且大于预应力桩的1/2。

7)桩压好后桩头高出地面的部份应及时截除,避免机械碰撞或将桩头用作拉锚点。截除应采用锯桩器截割,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或扳拉截断。

8)对需要送桩的管桩,送至设计标高后,其在地面遗留的送桩孔洞,应立即回填覆盖,以免桩机行走时引起地面沉陷。

9)预应力管桩的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1%。

10)应随机检查施工单位的压桩记录,并抽查其压桩记录的真实性。

3、接桩:

1)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应大于2mm。

2)管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

3)为保证接桩的焊接质量,电焊条用E43,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电焊工应持证上岗,方可操作。施焊时,宜先在坡口周边先行对称点焊4-6点,再分层施焊,施焊宜由两个焊工对称进行。

4)焊接层数不得小于3层,内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后方可在外层施焊。焊缝应饱满连续,焊接部分不得有咬边、焊瘤、夹渣、气孔、裂缝、漏焊等外观缺陷,焊缝加强层宽度及高度均应大于2mm。

5)应尽可能缩小接桩时间,焊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压桩,自然冷却时间应>8min.焊接接桩应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4、终压:

1)正式压桩前,应按所选桩机型号对预应力管桩进行试压,以确定压桩的终压技术参数。

2)其终压的技术参数一般采用双控,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以标高控制为主、送桩压力控制为辅或者相反。应视设计要求和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

3)终压后的桩顶标高,应用水准仪认真控制,其偏差为±50mm.四、注意事项

1、加强预应力管桩的进场检查验收工作。

2、压桩施工过程中,应对周围建筑物的变形进行监测,并做好原始记录。

3、对群桩承台压桩时,应考虑挤土效应。对长边的桩,宜由中部开始向两边压桩;对短边的桩,可由一边向另一边逐桩施压。

4、如地质报告表明,地基土中孤石较多,对有孤石的桩位,采取补勘措施,探明其孤石的大小、位置。对小孤石也可采取用送桩杆引孔的措施。

5、土方开挖时,应加强对管桩的成品保护。如用机械开挖土方,更应加强保护。土方开挖,宜在压桩后,不少于15天进行。

6、雨季施工预应力管桩,其场地内宜设置排水盲沟,并在场地外适当位置设集水井,随时排出地表水。使场地内不集水、不软化、无泥浆。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防雨用具。各种用电设施,要检查其用电安全装置的可靠性、有效性,防止漏电或感应电荷可能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

7、预应力管桩施工结束后,应对桩基做承载力检验及桩体质量检测。承载力检测的桩数不应小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其桩体质量检测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注意事项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进行施工时也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调试,在砌筑前和砌筑时都需要注意定的事项的。

一、砌筑前的要求:

1.砌块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措施,运输装卸时严禁摔、掷、翻斗卸货。

2.砌块进场后,要做好防雨措施。施工时砌块不宜露天堆放,尤其在春、夏两季,应堆放在有遮盖的地方;如条件所限只能在露天堆放时,应堆放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做好排水处理。

3.合理安排好工期,不可盲目赶工。须保证有28天的养护期,才能上墙砌筑。

二、砌筑要求:

1.砌筑前按砌块尺寸计算好皮数和排数,检查并修正补齐拉结钢筋。可在墙根部预先浇筑一定高度(宜为50mm)的与墙体同厚的素混凝土。

2.砌筑砂浆宜采用专用砂浆。

3.砌筑时必须坐浆饱满,去除表面浮灰。

4.水平灰缝厚度为15mm,竖向灰缝宽度为20mm。

5.水平、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要求≥80%,6.不得用砖刀砍砖,需用锯子切割。

7.砌块与墙、柱相接处,须留拉结筋,竖向间距为600mm。

8.在跨度或高度较大的墙中设置构造梁、柱,具体做法详见结构设计总说明。当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无明确规定时,按下述要求:当墙体长度超过5m,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当墙体高度超过3m(≤120厚墙)或4m(≥180厚墙)时,应在墙高中部增设钢筋混凝土梁。

9.加气混凝土外墙墙面水平方向的凹凸部位(如线脚、雨罩、出檐、窗台等),应做泛水和滴水,以避免积水。

10.由于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性能指标不同,所以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混砌,加气混凝土砌块也不应与其他砖、砌块混砌。

篇2:浅谈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区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的精神,以及结合现场监理工作经历,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笔者认为要积极做好以下几点:

一、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l、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淘金者论文范文中心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督促承包单位尽早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按照安监部门的交底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文

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质[2004]213》等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一)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应严格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审查是否与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人员是否相一致,实行动态管理,出现短期脱岗必须及时书面要求整改并提请建设单位重视,如拒不整改应及时书面报送建设主管部门提请处理。

(2)审查施工单位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审查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审查本项目工程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和手段。

(4)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操作、司索、指挥)和施工电梯的司机、大型机械搭拆人员等。审查操作证颁发部门是否为本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时效性和人证相符性。

(5)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审查施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公示是否准确无误,技术防范措施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二)一般工程项日的专项施工方案和主要技术措施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基坑支护和挖土方案。在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过程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窒等的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和邀请专家予以技术论证。在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2)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荷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自重、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设计要有安全验算书和细部构造放样图,对模板材料、尺寸、间距、连接方式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模板拆除应有具体安全措施。

(3)审查脚手架搭拆方案。脚手架方案应根据各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要有针对性。落地式钢管脚手架的-般搭没高度在50米以下,方案应绘制搭设图纸。说明基础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件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超过50米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载方法。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要求。

(4)审查塔吊、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拆卸方案。审查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塔吊基础必须经过安全验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措施应有详细说明。安装后应经过安全检测、主管部门验收,发给检测合格证和准用证。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记录、保养记录、顶升记录、相关合同等无误后方可使用。

(5)审查高处(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主要足指施工现场“洞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文

(6)审查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

①方案的编制、技术审核、批准程序应符合要求。相关人员的专业要求是电气安装专业,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方案中应有临时用电施上机械汇总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表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列人其中,以便正确计算最大用电量,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配电导线断面、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熔断体的型号。包括各主要回路用电量的汇总,以便正确计算该线路的用电量,即线路负荷计算,以选定相应开关,漏电保护器、导线截面和熔断体型号。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如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等。

监理通过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的、需要修改的,应采取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例如,钢管、扣件经过现场抽样检测不合格,在不能退场和采购、租赁到合格产品的实际情况下。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检测结果对承重架和脚手架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采取有效加固措施。按照我司惯例。监理与承包商的正式沟通都要用书面形式。这不但是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的需要,而且是监理工作的日常记录,是监理自我保护的需要。

监理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不能流于形式。要注意方案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更要注意可行性,并针对项目特点提出问题。

三、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足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

(3)监理人员现场巡视中将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有无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①安全帽措施,②安全带措施,③安全网措施,④安全棚措施,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下。

(6)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及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塔吊的安装、拆除、脚手架搭拆等。

四、监理过程中常见安全隐患及控制要求

1.保证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要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防护栏杆,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通过马道,乘人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料,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平稳,不能堆得过高,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内。高处支模工人所用工具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能随意将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2.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从相对高度的概念出发的。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1983)的规定,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时,当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项作业即称为高处作业。所谓基准面,即坠落下去的底面,如地面,楼面,楼梯平台、相邻较低建筑物的屋面,基坑的底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等。底面可能高低不平,所以对基准面的规定为,发生坠落通过最低着落点的水平面。这最低坠落着落点,指的是在坠落中可能跌落到的最低点。由于牵涉到人身安全,因此,作出这种严格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与此相反,如果处于四周封闭状态,那么,即使在高空,例如在高层建筑的居室内作业,也不能算为高处作业。按照上述的定义,建筑施工中有90%左右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这些高处作业基本上分为三大类,即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进行各项高处作业,都必须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3.交叉作业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施工中,对超过24m以上的防护棚的顶部,应设双层结构。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抱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盖或防护棚。4.安全用电

要求承包单位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强行整改:

(1)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备。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震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整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秒的动作时间级差。

(3)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要求承包单位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低压安全工作规程》。不要随意进行带电作业,必需带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电器无防雨措施的器具

(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件触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问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

(8)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五、安全隐患处理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六、如何提高安全监理的业务水平

(1)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2)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侦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3)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二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4)项目总监每周安排监理人员每天对大型机械、模板支撑、外脚手架、基坑、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有重点的安全巡查,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检查,认真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设备的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人员和设备上岗作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专职安全员、建筑从业人员报告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监督施工项目部整改到位,并留有书面工作记录。

(5)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如教育制度、检查制度、劳动用品防护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并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由监理人员审查、审核、审批、验收、把关的工作内容,必须确保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后,方可签字或盖章。

(6)积极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项目部在影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中的矛盾,协助施工总承包单位处理与分包单位之间因施工进程造成的安全生产问题,防止因建设单位不合理要求或施工交叉作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7)主动接受区建工局等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对区建工局等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认真及时地组织学习和落实,对区建工局下达的各类安全监督文书按要求整改和回复。

七、鉴别各级别安全隐患及时下发停工令

隐患,就是潜藏着的祸患。从理论上讲,所有安全隐患都有可能发展成为事故。一个工人不戴安全帽进入工地是一种安全隐患,因为存在被高空坠落物击中而致其伤亡的可能性;转料平台钢丝绳断裂、继续使用也是一种安全隐患,但后者造成伤亡事故的可能性要比前者大得多。

为了区别各种安全隐患的危害性质和严重程度。笔者建议依据发生事故概率的大小并大致对应于国家现行的四级安全事故,可将安全隐患依次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安全隐患、严重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概率比较大的隐患,称为一般安全隐患;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概率较大的隐患,称为严重安全隐患;发生重大级以上安全事故概率较大的隐患,称为重大安全隐患。笔者主张,一般情况下施工中出现了重大安全隐患,应果断选择停工整改措施。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如无特殊情况,应侧重选择非停工措施进行整改。但是在各种安全隐患中,哪些属于重大隐患?哪些属于严重隐患和一般隐患?目前尚没有相关的规定、规范可以遵循,在任何资料和教科书上也找不到现成的答案,只有靠丰富的知识、长期的经验积累、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后作出判断,这也是我监理人员应当修好的功课。为了集思广益、共同探讨,笔者提出以下几种情况应采取停工措施:(1)七大危险性工程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七大危险性工程”系指国家建设部印发的“建质[2004]213号”文件中规定的七项危险性较大工程(笔者简称“七大危险性工程”)。(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群,或历次整改不彻底致重大隐患积累、反复出现。常言说“祸不单行”,不是一个、而是一组重大安全隐患在时间、空间上集中出现。它们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内在联系,如同一种工艺方法、同一种材料或设备、同一个作业班组等造成;或过去未彻底整改,致使重大隐患潜伏、积累,应引起高度重视。(3)重大安全隐患伴有严重安全事件发生。重大安全隐患与严重安全事件并存。“安全事件”指已经发生、没有形成上等级事故,即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失、或生命财产损失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突发事件。有人称为“未遂事故”,“准事故”等,笔者认为称“安全事件”比较恰当。“严重安全事件”指造成的人身损伤和经济损失非常接近最末一级安全事故标准的安全事件。安全事件具有安全事故的大部特征:由安全隐患引起;从量变到质变;有爆发现象;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多为事故发生的信号和前兆,故应高度警惕。(4)过去有三级以上安全事故不良记录,现行施工又发生了重大安全隐患,而且施工方主要领导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严重。(5)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保证体系、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现场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四无”)其中之一者。

八、现场安全监理的部分经验

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标准条件第十七条第(7)款、《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6.1.2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规定。我监理人只有建议停工、请求停工和征得业主同意签发停工令的权利,没有自主的、直接的停工权利,笔者经过多年现场的实际工作现将建设单位不同意停工进行安全整改的情况应对经验浅谈如下:

1.善于说服业主支持监理为确保安全施工采取的必要措施

业主与监理单位虽然在工程建设的大目标上是一致的,但由于业主一般没有经过正规培训,他们是考问题的角度与监理有所不同。许多业主对工程安全和质量只有一般关注,最关心、最重视的是工程进度。他们往往认为监理过分强调安全、质量而忽视进度,因此一般不大支持监理提出的停工整改意见。遇到这种情况,监理一定要主动协调业主的态度:首先向他们耐心宣传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其次引导他们清醒地认识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处置,一旦爆发事故,业主同样要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包括停工造成的进度拖延;再是多动员业主到工地现场亲眼看一看那些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可怕性,增强感性认识,与监理产生共鸣,意见就容易趋向一致。2.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涉险工序暂停作业

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安全隐患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把与危险源直接关联、可能引发事故的工序作业暂停下来,并在旁站监理下,采取紧急措施、突击排除。这样既消灭了危险源、确保安全施工,又回避了全面停工的难题。像这样的局部作业自然停顿在工地上是经常发生的:如突发的停水、停电、设备故障、材料脱供等紧急情况需要暂停某些作业,待条件恢复后再自然接续作业。这一类的短暂停顿应当为业主、施工各方所理解。当然,如施工方不按监理指令办事,则有案可查,责任自负。

3.缓签混凝土浇筑令,敦促施工方排除重大险情

混凝土浇筑是结构工程的关键工序,施工与监理双方都很重视。该项作业时间性强,影响工程全局,万事俱备只待下“令”。监理方要善用“兵临城下”之势,严令施工单位首先排除重大险情,以确保安全、顺利浇筑。象遇外架低于施工层、模板支撑严重违规、塔吊未及时附墙等重大隐患时,必须推迟签发浇筑令,促其整改。如重大隐患处在与浇筑混凝土没有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的工程部位,施工方借口互不影响而拒绝整改或要求缓后整改时,总监仍可坚持要求在浇筑令签发之前整改,至少可责令其边浇筑、边整改。因为任何重大隐患一旦酿成事故,都会给施工方造成灾难和混乱,何谈正常浇筑混凝土。4.监理验收工程质量前,先要求整改重大安全隐患

许多施工单位存在着重进度、轻安全的倾向。抓进度无可非议,但重大安全隐患是不能放行的,这是一条原则。向监理报验工程质量前,必须先检查和消灭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与拟验工程部位直接关联的安全隐患,否则监理可推迟或拒绝质量验收。例如高层建筑悬挑脚手架安装、拉结严重缺陷,工人绑扎钢筋本已冒险,如钢筋质量验收通过,工人会冒更大危险安装模板;再如基坑回填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回填区无防护棚、空中坠落物体不断,监理验收通过分层、分段回填质量,回填作业就会继续不断冒险进行,发生坠落物致伤亡事故的可能性极大 5.签发工作联系单,提请业主明确表态

这一种选择,实质上是监理方意欲实行“迂回停工”以进行安全整改的手段,但也可能最终由于业主原因而无法停工。经反复做工作业主执意不愿意停工的情况下,监理机构可果断向业主发出《工作联系单》,列举隐患的重大性质和危险程度、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监理方要求停工的明确态度,要求回复。此时,业主采取拒收文件、不作答复或回函明确表示不同意停工的可能性都是有的,但同时也背上了责任的“大包袱”,不能不三思而后行。多数情况下业主做出明智选择——同意监理方提出的停工整改的意见。这一方法很有些“文谏”的味道,但只要掌握得当,还是能收到一定的效果的。

监理单位应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相结合,以事先控制为主,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持证上岗、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教育等的监理。重视事中控制,加强对安全检查验收及整改的监理。辅以事后控制,按“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的监理。坚持全面、全过程、全员安全监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结合项目、企业、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监理,方能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切实履行好监理的安全职责。

江苏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篇3:在建设工程中该如何履行安全监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自我建设,安全生产

温家宝总理在与山西代表座谈安全生产时指出:“安全生产重在责任管理。”“责任”和“管理”同样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没有责任心,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就容易在事故防范上出现前功尽弃。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韩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田雄也说:“建筑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是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丢掉安全这个总目标,建筑业健康发展就无从谈起,即使得到无数效益和荣誉也等于零,甚至还可能成为国家和人民的罪人”。

1对建设监理的认识问题

当前,无论是甲方、施工单位还是监理企业内部都普遍对监理工作的认识存在着一些误区,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工程质量。而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工作内容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参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

2监理范围和授权问题

目前,很多业主把监理当作质量检查的工具,仅给监理人员授予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权,不愿授予或部分授予监理投资、进度控制权。对于只授予监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权的工程,监理人员控制质量的难度就要大得多。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是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检。参建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监理人员现场巡检将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资格。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三宝、四口、五临边”,施工外架、施工用电、深基坑、高大模板专项检查,确保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管理无裸体工程出现,达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要求,对严重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查处,对违反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依法作出整改、停工、罚款、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

4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我们要加强加大协调优化监管环境;消除监管“盲区”和“特区”,推进薄弱区域安全监管前移,变被动服务为主动行为,对于重点企业工程项目,无论其前期手续是否到位,安全监管一律先行介入,只要项目一开工,必须纳入安全监管。

5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及结果要有书面记录。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和提出问题,消除隐患,并建立安全管理评比制度。监理单位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报告的报告,该记录的记录,才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并同时做好了“自我保护”工作。应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重点是解决市场监管和现场监管联动的技术支撑问题,建立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和“工程建设企业及执(业)人员信息平台”。可以为项目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提供基础信息,通过对查询平台信息录入情况,更能有效促进一线监督人员的监督更加规范化。

在当前建筑市场的复杂条件下落实安全监理职责要善于调动建设单位的积极因素,化解施工单位的消极因素。任重道远,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举重若轻,举轻若重,万不可掉以轻心,以致丧失原则,授人以柄,陷于被动,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握破解安全发展难题,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方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重要抓手,继续深化“三项行动”、持续加强“三项建设”,积极投身安全发展的生动实践,只有同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执行行为建设,努力开创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王家远,邹涛.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与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杨效中,漆贯学,陆湛秋.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读本[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3]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释义[Z].

篇4:浅谈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安全;施工

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建筑施工是一个危险性较高,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根据统计显示我国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率仅次于煤矿行业,因此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1.安全监理的概述

1.1安全监理的定义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摘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有效方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评价、监控和监督,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确保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有效地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范围内,以确保安全性。安全监理行使委托方赋予的职权,属于安全技术服务,通过各种控制措施,实施工程评价、监控和监督、降低风险。

1.2安全监理的程序

(1)根据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经验,一般情况下安全监理工作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2)招标阶段安全监理: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协助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3)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包括:制定安全监理程序。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1.3安全监理的任务

(1)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等的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

(2)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再贬值监理细则,根据工程规模、各个分项建设项目和各分包的施工队伍,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安全监理具体工作及有关程序。

2.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2.1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许多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履行监理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够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法规办事,规避政府监管。例如,在施工的过程中,有些建筑施工单位不能够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不能够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在工程招标的过程中,会出现建设单位和建筑承包商相互勾结的情况。另一方面,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有些建筑单位把工程承包给有些资质不够的企业或者个人手中,造成了建筑工程施工的不能如期按质完成,不利于整个建筑施工工作的正常运行。

2.2建筑监理工作不完善

首先,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在建筑业的发展和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有些监理企业把项目工程交付给资质比较低的企业,从中获取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样一来,在具体的建筑施工过程中,就会影响建筑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同时会给监理单位带来很大的风险。

其次,监理企业的监理权力不到位。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责任就是三控、三管、一协调,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权力大部分都放到质量控制上,在其他方面缺少权力保障,影响建筑施工的质量控制。

再次,监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升。一些监理单的项目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也由于自身安全监理的专业素质不高或者责任心薄弱,造成在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设计时,没有重视安全问题,或者将审查流于形式,造成施工组织计划不能组织安全方案的落实施工,仅能应付表面检查。另外,有些监理人员仅经过简单的培训就开展工作,缺乏安全监理的专业知识,无法胜任安全监理工作的要求,且难以发现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无法及时发现并消灭安全隐患。因此,由于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差、专业素质差,给安全监理手段的有效发挥造成影响

3.完善安全监理的具体策略

3.1提高监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安全责任是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一部分,依托于委托环境与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已经颁发了相关法律法规,对勘察设计方、建设方、监理方以及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单位等提出明确安全责任规定。因此,监理企业也应承担起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责任。实际上,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既符合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也与国际管理相接轨,完善安全监理的责任意识。为了满足安全监理的要求,监理方应对从事安全监理的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监理的业务水平。并获得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以保证尽快投入到安全监理工作中,满足建筑功能的需要。工程项目的监理组是监理单位派出的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以总监理工程师为安全责任带头人,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直接负责。项目总监也应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监理的专业素质强调项目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

3.2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体系

首先,积极构建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各级相关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应积极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措施到位、组织到位,努力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其次,完善建筑安全监理的职责体系。监理工程师要高度认真负责,每一位工程师都应该做到“五勤”。同时,在工作深度和工作方式上做到“准‘严”、“细”、“实”,,就是要求做到处理问题准确及时,工作处要细心细致,严格按照施工要求,严把质量关,积极完善建筑安全职责体系;再次,积极建立建筑安全监理责任体系。在施工过程中,要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职责,把监理施工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监理人员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理责任体系。

3.3采取全过程动态安全监理

在建设工程的监理过程中。应注重对安全工作采取全过程动态管理,无论是施工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还是安全事故的处理手段,都应随着工程的实际发展变化而变化。建设工程在安全监理工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管理原则与管理制度,对于全新施工方案,监理方必须按照程序对其安全措施进行重新论证与审查,以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对于施工中不同阶段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方主要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可见,由于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存在变化性与复杂性,只有工程各主体方通力合作,实行动态管理,才能发挥安全监理的效果。

3.4加强建筑监理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监理行

(1)监理项目部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明确各级人员的负责情况,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2)监理项目部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项目部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必要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4.结束语

总之,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监理是不可缺少的工作,其每个环节都需要监理人员加以控制,作为监理员我们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以便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使监理行为成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安全监理目标。

【参考文献】

[1]何越强,李贞.高层住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安全监理的控制探讨——以长沙某高层住宅项目为例[J].价值工程,2011(5).

[2]朱留英.如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J].建材与装饰:上旬,2011(3).

篇5:班主任如何履行安全职责

统计一名学生一天的时间,我们会发现,与孩子相处时间最长的,其实不是家长而是学校的老师。那么对于孩子的安全,教师的责任之重大就毋庸置疑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是每一位教师的职责,更是班主任工作的重中之重。身为班主任,每日牵挂之一就是学生的安全,在日常工作中,要采取以下保护学生安全的做法: 一是常宣传。

班主任要对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常宣传,具体落实。安全工作要天天讲,处处讲,时时讲,人人讲,不厌其烦地讲,要时时向学生敲警钟。因为学生易冲动,自制力差,可塑性大,所以班主任要利用班会或晨会,读书时间,采用集中和分散相 结合等方式,把安全之风吹进学生心里,使安全意识扎根于学生头脑之中。二是多落实。

安全工作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和投机取巧,而应该脚踏实地,防患未然。教室内要书写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置警士牌,班级办“安全专栏”,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演唱有关安全歌曲等。班级开展争当“安全星”活动,以不同形式让安全意识“随风潜入心,润人细无声”。

三是细管理。

我们好多的纠纷和安全事故,都发生在课间,我们平时的工作忽略了这一点,认为学生休息了我们也该休息,此时学生失控,容易出乱。一个优秀的班主任要善于空档的管理,坚决在工作中履行“七到场”:午睡到场,晚睡到场,课间操到场,课余时间到场,集合到场,集会到场,升旗到场,当然这需要班主任具有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的精神。否则,必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四是巧沟通。

篇6:提高素质_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3.2 经常召开沟通协调会,适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监理工程师要根据监理工作开展、进展的情况,经常召开例会,及时总结管理、质量、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并将取得的认真、严格、规范的工作成果,向业主通报,使业主了解监、建双方的工作情况。

3.3 加强管理,严格验收程序。监理是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社会组织。无论从隶属关系还是从合同关系上监理都不应为施工单位承担质检工作。要求一切报验都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现在许多质检员变成了“联络员”,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质检员便去叫监理来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就算合格。这无疑简化了工程验收程序,使自检工作流于只作资料的形式。针对此类情况,监理每次验收时,只要发现其不合格分项超出抽检允许数量,就不要继续往下进行验收,要求其先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验收,监理除验收首次发现不合格项整改情况外,对所报验收段重新全面抽验。以此类推,直到抽验合格为止。这样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只改正监理提出部位,而对其他部位不预检验及整改的弊病,从而督促了其质检员认真验收。

3.4 落实旁站制度,保证关键部位质量。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这是监理职能要求。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因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一旦形成,轻则做返工处理(如钢筋尚未隐蔽)影响工期,重则违反强制性条文,留下工程质量隐患或永久缺陷。如某体育馆二层

KL4⑶350×900的9m轴距框架梁,监督机构在隐蔽前抽检时发现该梁支座节点第一排Φ25的负弯矩的长度未按轴距的1/3长度制作和安装,因钢筋全部安装到位,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整改,不仅耗时8个工时,而且拖延了工期。如果现场监理人员落实了“梁柱 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的旁站(巡视)制度,在该框架梁钢筋就位前予以发现,施工人员整改处理就容易多了,而且不会延误工期。

第四章 提高素质 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4.1加强人员培训和交流,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是提高监理质量的有效途径

实行监理行业准入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多数来自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或其他下岗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缺乏现场实践经验,他们文化层次高低差别大,有研究生,也有初中毕业,学历相差悬殊,且文化水平偏低的占绝大多数;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监理单位人员来源渠道多,社会阅历以及知识结构不等,面对新型的监理而言,其智能结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等方面能完全适应监理工作的人员不多;部分由从事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科研、施工等行业经过短期培训和行业考试取得从业资格的,这些人在某个专业领域可以称得上具有技术特长的专家,但对于需要既有专业之长,同时又要懂法律法规,懂经济合同,懂管理,会协调的复合型人才的监理工作来说,就略显不足。实践证明,行业培训和考试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另一方面,这些人员还要跟上时代的发展,不能

墨守成规,不能够等工作中遇到了新问题时,才去了解它,学习它,这样就搞不好监控,工作陷于被动。如何由单一知识型人才转化为复合型人才,如何跟上或超前于建筑市场的发展,这是摆在每个监理工作者面前的课题,也是项目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必须过的关口。因此,要想适应监理工作,非下功夫努力学习不可。首先要向书本学习,尽快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经济合同和相近相邻专业的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面,掌握从业的基本技能,同时也要时刻关注建筑市场的发展情况,增加忧患意识,自己加压,积极主动地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建筑市场的发展,对新材料和新技术的运用做到事前掌握了解。其次要在工作实践中做有心人,以人为师,以事为师,加强自我锻炼,注意摸索积累经验,使从业能力逐步提高,打牢从业的基础。

4.2 适时做好从业人员的不定期培训。

当今是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在各行业应用速度极快的时代,不断更新思想,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是各行各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不更新就意味着倒退,就意味着等待淘汰。当国家对建筑业有新的法规、政策出台时,当某种现象已经成为行业的通病或顽疾时,当某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影响极大时,当国家对建筑新材料的使用、推广应用新操作技术,对规范、图集作较大调整时,适时对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强化培训,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那种通过行业准入关就万事大吉的思想万万要不得。

4.3 加强从业人员和从业经验的交流。

对监理从业人员不定期培训,实际上也是一次交流经验的过程。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参训人员课上接受的是培训,课下则是更多的相互交流。除此之外,可以设想监理单位之间、监理单位的同类人员实行有目的的交流,可以起到融会各单位经验,提高监理单位综合素质的目的;还可以利用现场会的形式,组织某类或某专业人员,参观典型现场,观摩典型材料(或印发典型材料),达到推广经验,共同提高的目的。

4.4 规范操作练好基本功是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监理操作的内容很多,当前特别要重视规范承揽业务。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七八家甚至更多的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排挤别人,如采取主动降低收费标准的办法或采用无限承诺的办法以获得业主的青睐,采用这种不正当的行为一会给业主留下不可信任的印象,影响整个监理队伍的形象;二会给中标工程的实际操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留下祸根。要知道,低价承揽业务很难创出高质量的成果。没有良好的成果是难以得到业主的认同的。低价的代价最后基本上都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给所在单位的长远发展设下了绊脚石。既然竟标,就按招标的要求去做,制定规范的文件、标书,依靠业绩、资质和合适的价位等来争得客户,不搞暗箱操作,中标后填写规范的合同书,不许做不到的承诺,也不放弃权利。合理价位的中标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为项目实际进程中的操作创造好的前提。

4.5 严格要求,把好资料真实关。

工程质量等级的评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资料记录,同时存档的原始资料,是以后工程质量查证的主要依据。有些监理人员,对资料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要求不严,平时不重视及时整理和积累,有的甚至到竣工时才向乙方催讨,突击凑数补漏,使资料整理不及时、内容不齐全,特别是缺乏真实性。这种不规范的操作方法,会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施工单位想方设法降低成本本无可厚非,但总有个别人打监理的主意,揣度监理人员的工作特点和态度,寻找投机取巧和偷工减料的机会,如果监理人员缺乏吃苦的精神,要求不严,则很容易被施工单位钻空子。他们有的对进场的材料故意晚报验或不报验,造成事先使用部分的事实,对监理说是甲方同意过,对甲方说监理已认可,制造空子;有的不管是什么工程项目都故意采取口头报验的形式,而事后报验的资料就与当初的查验有些出入,利用时间差能蒙混则蒙混;有的对一些试件试块根本不试验而参照上一批或其它工程所用材料资料直接填写合格数据。可见,把好资料真实关,实际上就是要严把质量关。只要坚持规范操作,漏洞一般都可堵死,如对进场材料的摆放要求规范,悬挂标示牌,不试验的坚决不准用,不合格的坚决清除出场,不听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单方面理由;对材料、试件资料的真实性严格考察,必要时亲自取件检验;对报验的工程及时索要资料,核对后填写认可通知。千万不能采取听任由施工人员填好,自已图省事只签字认可的做法,这等于自动为不合格工程放行。这样做,虽然给自己找到了方便,但事实上降低了监理工作的水准,其结果是自毁前程,自断业务。

4.6 加强工程建设信息管理。

工程建设监理离不开工程信息,在工作过程中,要全面、准确、及时地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收集到的信息,形成一个以监理为中心的信息网。对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四方会议达成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交各方,及时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月底以监理月报的形式向业主反映每月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综上所述,摆正监理的位置,协调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商的关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是监理单位、从业人员需要面对的基本课题, 正确开展、有效行使监理职权基本前提。

篇7:浅谈如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工地例会作为现场参建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的一种会议方式,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得到了参建各方的一致认可,对监理机构的管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一、开好工地例会是监理的职责工地例会是项目监理机构沟通情况、反馈信息、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的主要方式,也是监理对工程进行监督控制和对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它以服务现场工作为主题,解决现场问题为目的。工地例会的重点是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参建各方均应对会议所达成的决议遵照执行。站在监理的管理角度、责任角度看,工地例会是监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手段,工地例会所形成的会议纪要则是规避监理责任的备忘录。因此,主持并开好工地例会不仅是总监的重要职责,对监理的管理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总监的素质和水平,是总监必备的基本功之一。

二、重视第一次工地例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对项目监理机构前期工作开展具有重要作用,会前各方的主要工作是熟悉现场环境、工程环境和人员环境,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彼此都有一定的了解,此阶段图纸会审、临时设施、现场封闭围挡、施工方案审批、施工前期材料、机械设备进场都应完成就绪。监理要根据现场准备情况、监理工作准备和各种信息收集情况,适时提醒建设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并尽可能的为建设单位准备必要的会议议程,与建设单位就会议内容达成一致,确保开出效果,为监理现场工作准时切入及今后工作开展打好基础,其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三、明确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及会议纪律监理规范规定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这是工地例会的框架,在研究确定这个框架的时候,总监要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应包括: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邀请的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要与工程的规模、工程的施工阶段相适应,工地例会宜采用有弹性的周期,以适应施工的需要。一般以一周为宜,如果工程规模较小或工种较单调,可以适当调整为半个月一次。会议时间可灵活控制,在切实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尽量不要拖延时间,避免讲空话。一般均将工程现场会议室作为工地例会的召开地点,但有时根据工程情况,为解决某一主要问题,可以选择施工现场甚至材料供应地等有关地点召开例会或专题会议。如针对施工单位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理多次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但整改未得到落实,此时监理就可以选择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作为会议地点,召集所有与会人员指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办法和时间。因此工地例会的召开地点可以随主要议题而定。

工地例会的主要内容及程序主要包括:

1、检查承包单位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分析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6、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7、其他相关事宜,业主的要求及指示。

会议纪律为完善和坚持例会制度提供有效保障。会议应该准时开始,以维护监理例会的严肃性,必要时可以实行点名和奖惩制度,避免因为几个人迟到耽误所有与会者的时间。在开会的过程中,应杜绝与会人员大声接听手机、随意插话、私下谈论与会议无关的内容等干扰会议进程和影响会议效果的情况。

四、做好工地例会的会前准备工作做好会议准备工作,需要平时工作的积累。自上次例会以来,工程上出现了哪些质量、进度、安全方面的问题,总监可用专门的会议准备记录本记录下来。平时思考工程上有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想到了哪些好主意,均可记录下来。总监还可通过与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交谈等方式了解工程情况,汇总工地例会上要解决的问题,了解他们的想法,为工地例会的成功召开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准备工作中,要注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查阅上次例会会议纪要,有哪些事项是议定了要在本次例会前完成的,检查这些事项的完成情况。

2)检查施工形象进度的完成情况,可以粗略,但要覆盖主要的施工层面,给出施工进度滞后或提前的大致数据,摸清主要施工工种的实际人数(误差不可太大),了解材料供应、机械状况是否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并做好记录。下一周期按计划应实现的进度目标和完成情况预测。

3)近阶段的质量状况、监理提出的整改要求、建议的预控措施。熟悉本次例会上可能涉及到的施工图、规范等有关内容。

4)工程量的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工地的安全状况、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对有关人或事的表扬或批评。

6)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在会前呈送报表,可按例会周期称作工程周报、旬报等,内容应包括监理需要收集的信息,如施工进度实际完成情况、进度滞后的原因分析、下期进度目标、主要工种的劳动力安排计划、质量和安全现状、需要协调的事项等。这种做法有两个好处:一是便于对施工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二是可以规范施工单位在工地例会上的发言,让施工单位在工地例会上有话可讲,有助于设立符合监理要求的会议程序。三是总监要充分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沟通,安排监理发言的内容,哪些是监理在会议上应重点陈述的,哪些是监理不能随意表态的,哪些内容由哪个监理人员发言,发言的顺序等,这样不仅能使监理发言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提高开会效率,而且能树立监理的形象与威信,赢得业主的信任。

篇8:浅谈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为了把安全监理的内容具体化,把监理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界定清楚,建设部于2006年10月16日发布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程序及责任,强化了可操作性,使安全监理工作有了具体的操作依据。

1 安全监理的职责、职权、法律责任

1.1 职责

1)审查: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发现:监理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3)整改: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工)意见。4)停工:安全隐患情况严重的,监理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5)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工整改的,监理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6)实施: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1.2 职权

1)审批权: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有审批权。2)整改指令权:现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发出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3)工程暂停指令权: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严重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4)向主管部门报告权: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监理单位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1.3 法律责任

1)未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1.4 处罚

违反《条例》规定,监理单位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1 制订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监理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制度措施。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2 做好审查和审核工作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a.基坑支护降水工程;b.土方开挖工程;c.模板工程;d.起重吊装工程;e.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f.脚手架工程;g.拆除、爆破工程;h.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签字后实施。对下列工程,施工企业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a.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5 m或地下室3层以上(含3层);深度未达到5 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地下管线复杂的工程。b.地下暗挖工程。c.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 m,或跨度超过18 m,施工总荷载大于10 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 kN/m的模板支撑系统。d.30 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e.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f.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及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其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延续必须办理手续。3)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是否持有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考核合格的证件。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垂直运输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5)审核应急救援预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订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3 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1)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大多存在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脚手架、模板、使用电气工具以及基础等作业中,重点要控制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多发的相关部位———“六口”和现场临时用电。“六口”是指:一是垂直运输的上下进料口;二是预留洞口,特别是电梯井口、管道口、楼层预留洞口;三是通道口;四是楼梯口和梯段边;五是阳台及周边口;六是边缘口,高度超过3.2 m的楼面周边、基坑周边。3)核查现场起重机、模板、脚手架等安全设施及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5)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情况进行抽查。

3做好“发现”“要求”“停工”“报告”工作

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涉及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脚手架倒塌、模板支撑系、起重机械使用、现场临时用电等易发生安全事故部位要作为重点进行巡视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地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监理单位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作为监理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意见》的要求,做到该审查、审核的一定要审查、审核;该检查、督促的一定要检查、督促;该停工、整顿的一定要停工、整顿;该报告、记载的一定要报告、记载。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他单位责任,不再追究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4结语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高发行业,每年因工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居全国各行业的第二位,可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认真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是每一个监理从业人员应尽的职责。

摘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阐述了安全监理的职责、职权、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以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关键词:安全监理职责,法律责任,工作内容,程序

参考文献

[1]金莉.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监理[J].山西建筑,2007,33(17):210-211.

注:本文为网友上传,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66553826@qq.com

上一篇:政协强化联络组履行职能(信息) 下一篇:监狱监管安全稳定工作